公司股東合夥協議書(精選6篇)

公司股東合夥協議書(精選6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股東合夥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股東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電話:

  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第二條 合夥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範圍:

  經營方式: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 元(大寫: ),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2、乙方:出資額為 元(大寫: ),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3、丙方:出資額為 元(大寫: ),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 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八條 財務、會計

  合夥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夥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九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夥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後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 債務承擔

  1、合夥企業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償還。

  2、合夥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十一條 委託執行人

  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一名或數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並出具合夥的委託書。

  第十二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方案;

  5、制定合夥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透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八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九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條 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五條 宣告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第二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

  □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三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三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昆明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丙、丁友好協商,根據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成立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丙、丁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1、公司註冊全稱為:

  2、公司註冊資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3、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

  出資金額(大寫)

  出資方式

  支付方式

  乙方出資

  丙方出資

  丁方出資

  4、公司住所:

  5、公司的法人代表:

  6、公司經營範圍:

  二、董事會是由公司股東組成

  每一位股東均代表公司形象,並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權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繳納出資並簽約後,即成為公司股東。

  2、股東須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

  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股東不得退股,但可以轉讓股份。

  4、董事會相關職務由董事會成員協商選舉,並限定期限考核。

  三、權利與義務

  1、甲、乙、丙、丁均為公司董事會成員,但不直接參與公司的正常經營工作。

  2、為了明確甲、乙、丙、丁四方職責並有利於公司發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具體分工如下:

  (1)董事長由________擔任。主要負責________等一切對外行為,不直接參與公司內部管理工作。

  (2)執行董事由________擔任。直接負責公司內部運營管理,傳達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直屬下級、公司總經理。

  (3)董事會成員由________擔任。

  (4)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採用外聘形式。

  3、公司支出、收入等財務狀況每季由執行董事組織召開股東大會,分析近期經營狀況及制定新的經營戰略目標。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場資源、人脈關係、行業經驗等均屬於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將公司的發展戰略以及各項資源透漏給外界或競爭對手,否則董事會有權罷免其職權撤回股份並向相關執法部門提起訴訟。

  6、如因經營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見,可召開股東會議商討,如確實無法統一決策,執行董事擁有最終決策權。

  7、如果公司運營困難或需要資金週轉,甲、乙、丙、丁四方可協商再次為公司投資,根據投資金額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運營虧損,無力繼續經營,需召開董事會,在掙得董事會全體成員同意後可將公司登出或拍賣,拍賣或變賣所得資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退資、出資的轉讓

  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經濟損失的;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專案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專案的合夥人。

  六、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過_____千元以上,應受與此款項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2、任何一方隱瞞或更改公司賬目中飽私囊,一經發現將處以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七、協議解除或變更

  出現以下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

  1、合同期限已滿。

  2、由於合理原因,經甲、乙、丙、丁協商將公司登出。

  3、由國家法律或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現以下情況需簽訂新的合同,同時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東。

  2、股東股份變更。

  3、合作方式變更。

  八、協議期限

  自簽字之日起,有效期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九、協議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部分條目在公司註冊後正式生效。本合同共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份,甲、乙、丙、丁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股東合夥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屬茶館股份轉讓、合夥經營事宜達成以下共識,並簽署本協議。

  1、甲方茶館位於長沙市芙蓉中路218號和府大廈29樓,室內經營面積約660平方米,室外露臺面積約260平方米。每季度租金為陸萬元。本屆房屋租賃期限至20____年5月31日,甲方承諾期滿後,在絕不拖欠房租的前提下,同等條件下擁有該房屋100%的優先續租權。本合同到期後,甲方有義務積極主動協助乙方與房東續簽房屋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屬重大違約,按第六條處理。(後期房屋租金上漲基數大概為5%-10%,但應以實際情況為準。)

  2、在雙方合夥共同體中,甲方擔任總顧問,負責外圍關係,佔0.01%的股份;乙方佔99.99%的股份,全權負責茶館的一切事務,並擁有該茶館100%的資產所有權和處置權。甲、乙雙方各自按比例承擔有限責任,利潤共享,風險共擔。

  3、協議簽訂時,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茶館股權轉讓費壹拾壹萬元和轉交房東20____年6-8月季度租金為陸萬元,共計付給甲方人民幣壹拾柒萬元整。以後每季度租金皆由乙方提前1-2個工作日付給甲方,由甲方轉付房東;其他任何經營費用皆由乙方自行支付。為協調房東、公安、城管、街道、物業等各項關係,乙方為甲方免費辦理茶館消費卡壹萬元整。有效期壹年。即:有效期至20____年5月30日止。

  4、此協議生效後,該茶館20____年3月1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及與房東之間的相關事務由甲方全權負責。如因以前的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茶樓無法正常經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後果由甲方負責。

  5、甲乙雙方共同認可並繼續執行甲方於20____年4月18日與和府鴻盛酒店簽訂的合作協議,從20____年7月20日後,和府鴻盛酒店的租金直接打入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不再收取。

  6、違約處罰:按對等原則,對重大違約行為,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外,每次另處違約金貳仟元。如乙方在運營期間放棄合夥經營或不能及時繳納房租、物管等費用,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獨立承擔。

  7、在本屆房屋租賃期間及租賃期滿後,乙方可完全自行選擇經營方式,甲方繼續以其合夥人股東身份進行良好合作,代表乙方與房東進行房屋租賃洽談為,續簽好房屋租賃合同。

  8、本協議一式叄份,共兩頁,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叄方簽字認可乙方全部交付甲方股份轉讓金後生效。

  9、因房屋漏水引起的五處房屋吊頂損壞,在本協議簽定後,付款給甲方時,先預留人民幣伍仟元維修費。六月十日前,甲方將其損壞處修補好後,乙方將預留的維修費退給甲方。超過六月十日,乙方用預留的維修費自行維修。不再給甲方退回預留的維修費。

  10、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商榷後簽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見證人:

  公司股東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下稱)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立的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部門)名稱:

  2、經營範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註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工商註冊

  4、法定辦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現金及裝置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萬元幣,佔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_% ;

  乙方以現金及裝置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萬元幣,佔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_% ;

  丙方以現金及裝置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萬元幣,佔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_% ;

  出資中的裝置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為準(本協議附裝置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管理小組組長,組織計劃投資新裝置,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的各類檔案;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並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檔案上簽字確認),設立後該費用由承擔;

  3、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後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設立董事局,由佔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決議,贊同率高於50%的可以透過並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8、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的各項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註內容: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合夥協議書 篇5

  股東各方:

  甲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影印件):

  乙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影印件):

  丙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影印件):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門)名稱:

  2、經營範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註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獨立工商註冊

  4、法定辦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現金及裝置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乙方以現金及裝置作為出資,出資額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丙方以現金及裝置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出資中的裝置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為準(本協議附裝置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管理小組組長,組織計劃投資新裝置,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檔案;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並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檔案上簽字確認),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後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佔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於50%的可以透過並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8、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註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合夥協議書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的“x麵館”入股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並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 麵館經營說明:

  a. 合夥名稱:“某某村x麵館”

  b.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經營場所面積: 平方米(一樓店面過道為公共使用通道)。

  d. 合夥經營專案盒範圍:麵點、炒菜等等及其他服務等。

  第二條:入股比例:甲乙雙方各佔“x麵館”經營的50%股份。

  第三條:麵館廳租金:麵館租金為1000元/月,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從每個月的收入中進行支付。如收入不足時,由雙方平攤支付。

  第四條:盈虧約定:合同簽訂每個月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分攤盈利或虧損。

  第五條: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以甲、乙雙方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六條: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退夥約定:合同簽訂一年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提出退夥。如一定要退夥,退夥的一方需要淨身出店。合同期內,不得轉讓自己手頭的飯店股份佔比。如果需要引入第三合夥人,需要甲乙雙方共同同意,並從新簽訂多方協議。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經過甲乙雙方約定:經營,購進常用貨物:如裝置,麵粉,等經營用品,需要雙方一起同意,進行採購。具體採購負責議價由甲方/乙方(2選1)負責。

  第九條:其他說明

  1.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2.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3. 雙方的經營協議由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正式有效,至____年___月____日結束,其間雙方承擔相應的權責。

  4.從合體簽訂日期起,麵館前面的固定資產歸 方所有。後續新增的相應的固定資產由雙方共同資產。

  甲方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