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合夥協議書
股東合夥協議書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股東合夥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股東合夥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屬茶館股份轉讓、合夥經營事宜達成以下共識,並簽署本協議。
1甲方茶館位於長沙市芙蓉中路218號和府大廈29樓,室內經營面積約660平方米,室外露臺面積約260平方米。每季度租金為陸萬元。本屆房屋租賃期限至20____年5月31日,甲方承諾期滿後,在絕不拖欠房租的前提下,同等條件下擁有該房屋100%的優先續租權。本合同到期後,甲方有義務積極主動協助乙方與房東續簽房屋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屬重大違約,按第六條處理。(後期房屋租金上漲基數大概為5%-10%,但應以實際情況為準。)
2在雙方合夥共同體中,甲方擔任總顧問,負責外圍關係,佔0.01%的股份;乙方佔99.99%的股份,全權負責茶館的一切事務,並擁有該茶館100%的資產所有權和處置權。甲、乙雙方各自按比例承擔有限責任,利潤共享,風險共擔。
3協議簽訂時,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茶館股權轉讓費壹拾壹萬元和轉交房東20____年6-8月季度租金為陸萬元,共計付給甲方人民幣壹拾柒萬元整。以後每季度租金皆由乙方提前1-2個工作日付給甲方,由甲方轉付房東;其他任何經營費用皆由乙方自行支付。為協調房東、公安、城管、街道、物業等各項關係,乙方為甲方免費辦理茶館消費卡壹萬元整。有效期壹年。即:有效期至20____年5月30日止。
4此協議生效後,該茶館20____年3月1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及與房東之間的相關事務由甲方全權負責。如因以前的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茶樓無法正常經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後果由甲方負責。
5甲乙雙方共同認可並繼續執行甲方於20____年4月18日與和府鴻盛酒店簽訂的合作協議,從20____年7月20日後,和府鴻盛酒店的租金直接打入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不再收取。
6違約處罰:按對等原則,對重大違約行為,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外,每次另處違約金貳仟元。如乙方在運營期間放棄合夥經營或不能及時繳納房租、物管等費用,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獨立承擔。
7在本屆房屋租賃期間及租賃期滿後,乙方可完全自行選擇經營方式,甲方繼續以其合夥人股東身份進行良好合作,代表乙方與房東進行房屋租賃洽談為,續簽好房屋租賃合同。
8本協議一式叄份,共兩頁,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叄方簽字認可乙方全部交付甲方股份轉讓金後生效。
9因房屋漏水引起的五處房屋吊頂損壞,在本協議簽定後,付款給甲方時,先預留人民幣伍仟元維修費。六月十日前,甲方將其損壞處修補好後,乙方將預留的維修費退給甲方。超過六月十日,乙方用預留的維修費自行維修。不再給甲方退回預留的維修費。
10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商榷後簽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見證人:
股東合夥協議書2
甲方:xx崇佛村__社
乙方:xx三塊碑村__社
為適應經濟發展,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要致富先修路和發展農村經濟,使農民增收致富,實現村村通公路。xx崇佛村__社因修建鄉村公路需經過三塊碑村__社、__社。本著村民“一事一議”制度,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崇佛村村委會、三塊碑村村委會以及甲乙雙方群眾共同協商,決定協議如下:
一、從三塊碑村三隊至十二隊,十二隊黃髮樹門前至崇佛村一社李家灣____門前磚房子大壩子止,修建一條路基6米寬的毛基公路。
二、佔用三塊碑十二社土地採用1:2的置換方式置換土地,共佔用三塊碑村十二社______田土面積共計____畝,崇佛村一社用____耕種的方田與其置換。
三、崇佛一社付三塊碑村十二社合夥費____元。
四、如崇佛一社以外的村社要搭建公路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修建。
五、如崇佛一社有重車拉東西把三塊碑村公路損壞應由崇佛__社處理維修。
甲方:xx崇佛村__社 乙方:xx三塊碑村__社、__社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方:xx崇佛村村委會 鑑證方:xx三塊碑村村委會
股東合夥協議書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乙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丙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_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5、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6、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7、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照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______日內指定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5、本協議簽約地點為______市。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東合夥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
(一)、茲有合夥投資人
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 ,共籌資金________萬元。 並由甲方的名義投資註冊 ,該公司共投資________萬元。投資後甲方佔該公司________%的股份,乙方佔該公司________%的股份。經其他股東同意,甲方為該公司的正式股東。
(二)、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該公司、共擔該公司投資風險、共負盈虧,投資過程中的盈虧,按投資股份分攤。
(三)、根據公司的股東協議和章程,甲方獲該公司的分紅或所得各項利益,甲方須依照股份額及時與乙方分配。
(四)、甲方應將該公司的經營,財務,資金運作狀況告知乙方。
(五)、股權轉讓,需甲乙雙方同意,不可單方面轉讓股權 ,如果單方面轉讓,接收方接受股權無效。因股權轉讓所獲收益,也按股份份額分配。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投資公司備存一份,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同意受其約束。違約者承擔違約法律責任。 如果產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經營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只接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書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