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行政規章制度

公司的行政規章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的行政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的行政規章制度1

  辦公室管理

  1、保持工作桌面整潔,認真整理、保管好本崗位檔案資料。下班時認真清理檔案資料,並整理歸類,以方便清潔員工桌面。

  2、離開座位、下班後將座椅推到桌面內。

  3、辦公區域嚴禁亂扔、亂倒、亂吐等不良行為,切記維護地毯清潔。

  4、為保持辦公環境的整潔衛生,員工不得在辦公室內進餐或攜帶食物上班。一線員工在餐廳用餐。

  5、嚴禁在辦公室、會議室等公共場所吸菸。吸菸請至樓梯口吸菸區,吸菸完畢菸頭隨手放入指定區域。

  6、下班後自覺關閉電腦及本區域空調和電燈,尤其是休息日及節假日個體加班時,更要注意關閉空調及電燈。

  7、保持工作環境的安靜有序,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嚴禁串崗、脫崗、扎堆聊天、看小說。

  8、非工作需要的上網、睡覺、大聲喧譁、吃喝談笑、聽音樂等擾亂秩序及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

  9、公司電話勿打私人電話,如有違反發生電話費用由個人承擔。

  對違反本規定者,每次罰款100元/人/次。

  辦公用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申購由申請員工填寫“辦公用品申購表”,由其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主管簽字同意後,交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

  2、員工離職時,依據個人臺帳明細將耐用物品交回行政人事部,如果耐用辦公品丟失,按照成本價的80%賠償。行政助理在離職申請表上予以確認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鑰匙管理

  1、員工需使用公司門、櫃子、抽屜等鑰匙者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領用其使用之鑰匙。

  2、由行政人事部按實際情況分配使用各類櫃子,行政人事部負責保管、發放、做好領用簽收記錄。

  3、原則上所有鑰匙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備份一把,特殊部門除外。

  4、員工離職將其領用之鑰匙全部交回行政人事部,必須由行政助理簽字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5、鑰匙如有遺失需按如下規定金額賠償:

  (1)所有門鑰匙50元/把。

  (2)櫃子、抽屜鑰匙10元/把(交行政人事部備份鑰匙者)。

  (3)櫃子、抽屜鑰匙50元/把(未交行政人事部備份鑰匙者)。

  名牌(胸卡)管理

  1、名牌作為員工身份識別的標誌,員工上班時必須佩戴名牌。

  2、保持名牌的衛生整潔,不得擅自將名牌上的資訊進行塗改,行政人事部將進行不定時檢查,一旦發現有未佩戴名牌者,給予20元/次的處罰。

  3、各部門負責人上班前需檢查部門員工名牌的佩戴情況,督促員工佩戴名牌。

  4、名牌遺失應及時到行政人事部補辦,並交補辦手續費20元。不辦或未辦的員工將給予50元/次的處罰。

  員工工作服管理

  1、根據公司規定,行政人事部統一訂製員工工作服,並負責統一發放,做好登記管理工作。

  2、按公司規定穿戴工作服,做到衣冠整潔,樸素大方。未穿著工作服者,給予20元/次的處罰。

  3、員工不得擅自更改工作服款式和顏色。

  4、工作服遺失應及時到行政人事部補辦,並交重新訂製費50元/件。

  補充說明

  1、員工如有違規行為發生,行政人事部依本制度執行處罰手續。出具處罰通知,並張榜公告。

  2、員工罰款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歸入公司獎勵基金。

  3、本制度的批准執行及相關條款的變更均由總經理批准進行。

  4、本制度的日常執行管理及解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上海****有限公司

  二○○七年九月一日

公司的行政規章制度2

  一、薪酬與考勤管理制度:

  工作時間:上午9:30-12:00;下午13:30-18:00(週末雙休);

  1、員工上下班時必須簽到打卡,不允許代打卡現象發生。

  2、員工考勤包括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

  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後1小時以內未到崗者。如電話請假主管領導批准後補辦手續的,計半天事假;未請假者計曠工半天。

  早退:下班時間結束前1小時內提前離開公司者。下班提前1小時以上離開、經主管領導批准的,按事假計;未請假者計曠工。

  曠工:上班時間開始後1小時以上未到公司者,下班時間結束提前1小時以上離開公司者;超過遲到、早退時限到崗或離崗,且未提前請假的,記半天至一天曠工;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經查明雙方均按曠工論處。

  病假: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總經理批准,登記考勤表,銷假時必須出具醫院證明或就醫記錄或買藥發票,否則按事假處理。

  事假:一天以內需提前請假,填寫請假單,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在上班後半小時內向其主管領導經請假,並在上班後補辦請假單;事假兩天或以上者,需提前由本人填寫請假單,由總經理籤簽字批准後方可按事假處理;未按上規定辦理的,均按曠工處理。

  3、遲到、早退、曠工處罰標準:

  月度累計遲到、早退次數不超過3次(含3次)者,由人力資源部出書面警告;月度累計遲到、早退次數超過3次者,每次扣除工資50元。

  上班時間超過1個小時未到崗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一天固定工資;上班時間超過3個小時未到崗按曠工一天處理,扣除二天固定工資;月累計曠工二天,扣除四天固定工資,且不享受當月績效獎金;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公司按自動離職處理,由於曠工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公司有權追究其責任。

  4、因通勤車故障、事故原因,造成員工未按時刷卡,所在部門考勤人員做出情況統計,經行政管理部核實後按正常出勤處理。

  5、因辦理業務等工作需出外勤的,應提前請示部門領導並填寫外出單。月末由本部門考勤員統計上報行政管理部。

  二、會議管理制度:

  會議是公司議事、決策的主要方式,是保證企業正常執行的必要手段。會議的目的在於集思廣益,促進溝通,統一思想,提高行動能力,進而解決問題。因此,必須加強對公司會議的管理,精簡數量,講求質量,提高會議效率,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1、會議構成:公司會議由每週例會、每月例會、年度例會構成。

  2、會議內容:

  (1)討論-公司每週的經營與生產等事項做出研究、決策、部署和安排。

  (2)研究、分析公司在近期在經營發展中出現重要問題,並制定解決措施與方案。

  (3)研究制定生產和銷售的目標、長期、近期規劃及執行計劃。

  (4)評估各部門的工作表現。

  (5)部署各部門工作,並予以支援引導。

  (6)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安排。

  (7)部門主管彙總本週的工作情況,彙報成績,指出錯誤,並提出改進措施,以及需請總經理或其他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8)各部門經理概述下週工作計劃,具體實施步驟與完成日期。

  3 、會議制度:

  (1)參加會議期間只有彙報一週工作的業務員可以開啟電腦,其餘都關閉電腦;

  (2)參加會議都需把手機調製靜音模式不可玩手機,如有客戶急找方可接聽電話。

  三、工作紀律:

  1)準時上班:如果你在正常時間不能到達公司,必須儘快通知部門經理,並說明理由以及預計可到達工作地點的時間;

  2)保密:請嚴格遵守《保密協議》,對公司的商業計劃、業務經營、技術情報、財務、人事、薪酬、經營成本、盈虧情況、內部會議、決策措施等具有保密義務,遵守公司的各項保密制度;

  3)工作時間:與工作無關的網上瀏覽、聊天、影片、遊戲等都要避免發生。首次發現罰款50元並計入員工活動基金;第2次發現,按當天曠工處理;發現三次及以上,即立即勸退。

  四、獎懲制度:

  獎懲內容:每週跟進拜訪:每個星期15個新增,2個拜訪;

  獎懲規則:每週跟進拜訪統計第一名團隊獎勵200元,沒有完成指標最後一名懲罰100元。

  (一)獎懲有據: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目標、員工業績表現等;

  (二)獎懲及時:公司管理人員對有利於公司未來發展、業績提高的行為,應該及時給予獎勵;並及時發現、糾正、懲罰員工錯誤或不當的行為,減少公司損失,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獎懲公開: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並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四)有功必獎,有過必懲: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嚴防特權發生。

公司的行政規章制度3

  1、公司所有員工均應執行統一作息時間:早上08:30到崗,遲到30分鐘均視為曠工,下午18:00彙總當日工作後打卡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如有遲到/早退,處以5元/次的罰款,曠工處以50元/次,一月有三次曠工者作辭退處理。

  2、業務員和內勤工作人員,需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每日工作報表記錄和有關電腦票據錄入,工作要求做到日清,當日工作當日完成,如果未達到公司規定的相關標準,檢查發現罰款20元/次。

  3、所有公司員工個人物品存放有序,公共物品用後及時復位,辦公桌及辦公室必須隨時保持整齊乾淨,所有物品擺放有序,重要檔案、資料、單據和物資一律入櫃,否則一經發現罰款10元/次。

  4、公司員工在辦理業務過程中,應對客戶提供耐心細緻的服務,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執和糾紛,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做好記錄並給予及時處理,不能引起客戶不滿和投訴,若因此對公司造成經濟和聲譽損失者,罰款50元/次。

  5、員工每月請病、事假不得超過3天(病假根據實際病情而定),請事、病假或休假需填寫事、病或休假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後方可休息。未經批准請假、休假者 ,一律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次。請病假超過三天者,需出示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證明,假條一律交行政部備案,病、事假期間不計發任何工資。

  6、員工在上班期間需佩戴工作牌上崗,在辦公區域要注意自己的行為規範、要大方得體,不得在辦公區域大聲喧譁、吸菸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違規者罰款5—20元/次(罰金視違規情節輕重而定)。

  7、公司員工在上班期間不得無故脫崗,按公司規定完成安排的工作,並服從部門領導安排。若有違規者罰款10元/次。

  8、公司員工無故損壞公司財物需照價賠償,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私人電話和把公司財物據為己有者一律罰款10—20元/次(視情節輕重而定)。

  9、對洩露公司商業機密和損壞公司利益者,一律罰款300元。

  10、對將公司公款據為己有者和攜款潛逃者,一律報案並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11、對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品行、工作能力、業績和綜合考評差著,公司可隨時解除聘用關係。

  12、對公司內部管理和市場銷售、拓展能提出合理、切實可行並行之有效的建議和意見者,公司給予該員工適當的獎勵。

  13、公司員工在工作中由於表現突出和業績優秀者,公司給予適當的獎勵。

  14、在公司遇到突發情況時,員工能及時出面為公司挽回經濟者,公司給予適當的獎勵。

  15、公司每月根據員工日常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等綜合考核,並評選出兩名優秀員工,並給予優秀員工200元/人以資鼓勵。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始實行,最終解釋權歸管理部執行!

  xx年x月x日

公司的行政規章制度4

  第一條 協助總監組織、領導、管理人事系統工作,帶領團隊實踐公司“德、忠、實、勤”的企業文化,並對分管的工作承擔責任。

  第二條 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層的要求,協助總監編制、調整公司組織機構,科學合理設定部門和崗位,分配部門及崗位的職能、職責。

  第三條 協助總監組織、擬訂公司相關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人事管理制度體系,並組織全員學習和貫徹執行。

  第四條 負責組織公司崗位職責的編制,不斷修訂、完善部門和員工崗位職責;貫徹、落實、督導全體員工學習、掌握並履行好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負責勞動法、經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公司的貫徹執行,擬定公司勞動合同,並組織全體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保障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協助總監完成人員招聘、錄用、任免和調配,()做好人員招聘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負責優秀人才(知名院校優秀畢業生、知名企業優秀人才及其他機關事業單位的優秀管理人才)的招聘渠道開發與維護。

  第八條 負責公司員工人事檔案、人事制度及其他人事管理資料的歸檔和管理。

  第九條 負責執行公司培訓管理制度,根據公司業務需要,擬定年度、季度和月度人力資源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十條 負責培訓團隊(教師團隊、院校、機關、協會、會議等資源)和培訓機構的組織、聯絡、建立和維護工作,提升員工培訓質量和水平,促進人力資源持續發展。

  第十一條 負責公司各部門每月績效與任務考核、季度考評和員工年度評定工作,向總監和公司領導提出考核意見。

  第十二條 協助總監貫徹執行公司薪酬與福利管理制度,負責員工薪酬與福利的日常管理事務。

  第十三條 負責搞好考勤與薪酬、福利的核定工作。

  第十四條 負責公司企業文化的宣傳、建設,組織員工宣誓,讓每位員工將企業文化“牢記在心中,落實在行動上”。

  第十五條 負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管理及離職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公司廉政制度,清正廉潔,杜絕腐敗。

  第十七條 嚴格執行公司保密制度,嚴守公司機密。

  第十八條 負責組織、編制公司每週/月工作計劃 ,負責檢查、跟蹤、反饋每項任務的執行情況,並按時提交考核意見,供總經理參考。

  第十九條 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公司的行政規章制度5

  總則

  第1條為規範辦公管理,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規定。

  第2條適用範圍:除總經理外其它全體公司員工。

  第3條人事行政部負責此規章制度的監督和施行。

  一、考勤管理制度

  第1條每個崗位月休天數由人事部根據崗位情況安排,時間為4-8天,每天工作時間根據季節調整公佈。

  第2條國家法定節假日公司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安排值班輪休或加班。

  第3條公司實施指紋打卡考勤

  1、員工親自到公司指定地點進行指紋打卡,每日兩次,早晚各一次。

  2、員工忘記打卡,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並附有部門主管簽字報人事行政部留存。

  3、如員工因特殊原因無法打卡的,事後應由上級領導簽字,無簽字的視為曠工。第4條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在上班時間半小時以內視為遲到,半小時後到且無事先請假者視曠工一天。

  2、早退在休息時間之前離開者視為早退,無事先請假早退者視曠工一天。

  3、曠工無任何辦理手續、無故缺勤者視曠工。

  4、請假詳見休假管理規定。

  5、出差、外勤因公在外辦事,調休均需按要求填寫相關單據。

  第5條連續曠工或當月累計曠工3天的,公司予以開除。

  第6條考勤處罰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罰款10元,月累計遲到早退達

  到5次的扣除當月基本工資的10%。曠工:曠工1次,扣除3倍日工資;

  曠工2次,扣除10倍日工資;3次以上,予以辭退。

  第7條以上規定適用除總經理外其它全體公司員工,特殊員工不考勤需總經理批准。

  二、休假管理規定

  (一)種類及標準

  第1條國家法定假日法定假日一年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一天、五一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一天、中秋一天、十一國慶節三天。

  第2條事假因事休假,按批准天數休假。一般員工請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負責批准,1天以上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3天及以上的必須經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請事假由總經理批准。員工事假不計發任何工資。

  第3條病假因病休假,具有醫院證明視為病假處理,其它一律視為事假。憑區級及以上醫院病休證明,並按證明天數休假,無病假證明醫院檢查記錄亦可,一般員工請病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經理批准,1天以上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請病假由總經理批准。

  公司行政部門規章制度

  1、生產管理,工程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裝置管理制度。

  2、技術管理,設計管理,開發管理制度。

  3、物資管理制度。

  4、會計賬務成本管理制度。

  5、人事總務管理制度。

  6、管理有關異常事項的檢核報告追蹤與改善。

  7、全公司教育培訓訓練計劃彙總與推行。

  8、公司部門間有關事項的協調,標準成本設立修訂,單元成本分析與推行,經營資料分析異常反應,改善方案的提供,氣體分銷業務上游,運輸方式選擇方案的成本依據。

  9、預算編制協助建立及管理。

  10、投資計劃方案的稽核編制及執行追蹤,新產品的成本預估,售價擬定。

  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據有關規定,部分公司領導經總經理特別准許外,所有員工均需參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最多隻能提前十五分鐘(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後才能打卡),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工作時間:

  除個別工種外,員工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八個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一)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1)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2)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培訓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

  (3)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1)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節三天(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國際勞動節三天(5月1、2、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2、3日);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

  3.病假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2)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許可權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不含副總以上級)請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呈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一)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週辦理);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辦公室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二)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二)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三)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專案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考勤副卡>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考勤副卡必須在2天內報辦公室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機構等),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副卡。

  (五)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專案部(或各專案部)須填寫<外勤工作考核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麗英每月負責髮卡收卡(正副卡)、統計彙總上報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八)公司於每月20日之前在辦公大樓一樓公佈上一個月公司總部人員的出勤情況。

公司的行政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範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蔬,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行政事務管理由集團副總領導,行政辦公室執行管理(下文稱總辦),各企業司設分管職能人員。

  第二章關於檔案收發管理

  第三條總部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的所有報告呈文及外送檔案,都必須透過總辦登記辦理、呈報,不得積壓遲誤。屬於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及時報送相關部門處理。

  第四條公司的檔案由總辦負責起草和稽核,公司總經理簽發:集團各部門的檔案由部門負責起草和稽核,部門總監簽發。

  第五條檔案簽發後,送總辦秘書處統一安排列印,列印後送回起草部門校對,校對無誤後方能影印、蓋章、傳送。

  第六條檔案的原稿應送總辦儲存備查。

  第七條屬於機密的檔案,核稿人應註明“機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由專人印製、報送。

  第八條檔案統一由總辦負責傳送。送件人應將檔案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收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向檔案簽發人報告報送結果,機密文什由專人按核定的範圍報送。

  第三章關於印章管理

  第九條集團和所屬各公司的印章(含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和業務專用章)必須按規範嚴格管理,嚴禁違章使用。

  第十條印章實施使用前留印鑑、專人保管、使用時領導審批和使用登記制度。

  第十一條集團的公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由總辦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專人保管。所屬各企業的公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由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

  第十二條使用公章,凡會令本公司、企業對外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必須由集團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常務副總經理批准,並逐項登記使用情況:不會令本公司、企業對外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但涉及的事項較重要,必須經集團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或各企業總經理批准,並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十三條集團或下屬公司使用合同專用章,必須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同意的《經濟合同審批表》(見《合同管理制度》附件)才能使用,並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十四條使用業務專用章,必須經主管業務部門經理以上的領導批准才能使用,並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十五條公司及所屬企業的財務專用章和銀行帳戶印鑑的保管和使用,按《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公司及所屬企業均設立印章使用登記冊,建立完整的印章使用制度。

  第十七條嚴格控制開具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和蓋有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書。因業務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須開具者,必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常務副總經理批准,並籤領備案.領用人返回公司後,必須報告使用情況進行核銷。未使用的空白介紹信和合同書一律交回。隱瞞不交回者,一經查實,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十八條嚴禁將印章隨意扔放,無人看管;嚴禁任何員工隨身攜帶各種印章外出辦事,遇特殊情況需經集團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常務副總經理批准方可帶出。

  第十九條對外地銷售中心或長期派駐外地之機構的合同專用章,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管理,按集團關於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超過公司規定的,應報總經理批准。否則一切後果由主辦人員承擔。

  第二十條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必須妥善保管,防止印章丟失、被盜和被盜用。如發現上述情況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二十一條違反印章保管、使用規定,視情節和後果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刑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章關於重大事項請示報告

  第二十二條所謂重大事項係指:

  1.公司增加固定資產;

  2.重大的經濟合同簽訂;

  3.涉及大額(一般指5000元以上)的對外禮儀行為;

  4.副總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外地出差達兩天(含)以上或請假兩天(含)以上;

  5.公司發生重大事故,如:法律訴訟、人員工傷、經濟損失等;

  6.涉及對外投資專案:對內新產品開發和較大新工藝設計改革事項;

  7.與合作方或合資方有意見矛盾;

  8.其他對公司利益有重大影響的各類事項。

  第二十三條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向集團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口頭彙報,事後將詳細處理情況用文字報告形式送總辦,依檔案收發程式辦理。

  第二十四條出差或請假應填寫《員工因公出差(郊縣、外省市)稽核表》(見本《須知》P144表二),並於前兩天送總辦,依檔案收發程式辦理。

  第五章關於辦公用品.低耗品領用管理

  第二十五條關於辦公用品開支原則按集團《關於費用開支的規定》第三章條款執行。

  第二十六條凡職工進出公司涉及領或交還辦公用品的,需憑人才資源部調令到總務處辦理有關的`必要手續。

  第六章關於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條公務車輛是為服務客戶、公司領導和接送員工上下班使用,所以公務車輛的管理甚為重要。使用公務車輛必須依照規定辦理,嚴禁公車私用及無效益使用。

  第二十八條有關公務車輛申請使用規定如下:

  1.除交通車早晚各開一班外,其餘時間所有公務車輛的使用均需填(車輛使用申請表》(見附件一)申請,經總辦秘書處排定後才能用車。

  2.(車輛使用申請表》應於使用前一日中午十二時以前送達總辦秘書處,以利安排及協調公務車輛。

  3.有關安排的順序以客戶使用為先、總公司領導其次、其他子公司領導再其次。如有特殊情況由主管副總經理協調處理。一般管理人員,在無特急事宜的一般情況下,目的地在本市區內的,不派專車。

  第二十九條有關公務車輛的行車記錄規定如下:

  1.有關公務車輛的行車需填寫(行車記錄表,(見附件二)。

  2.《行車記錄表》由司機填寫,使用者籤認,每月彙總呈送總辦,以利統計分析公務車輛的使用情況並向各使用單位結算費用。

  3.集團內實行有價有償使用車輛結算制。有關收費標準請參照《公務車輛使用收費標準表》(見附件三)。

  第三十條有關公務車輛的交通安全與違章事項規定如下:

  1.公務車輛駕駛員應遵守交通安全法規駕駛,使用者負有監督的責任,嚴禁為趕時間而違反交通法規。

  2.遇有交通事故或違章行為,必須立即回報總辦,並依照法規處理,切勿私下解決。

  3.因交通事故或違章行為而造成的金錢損失,由駕駛員自行負責,因此而使公務車輛安排產生困擾者,依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的處罰。

  4.發生交通事故,公務車輛駕駛員經裁定無違章行為,其任何損失均由公司負責。

  第三十一條有關公務車輛的保養與維修規定如下:

  1.保養均需在一定里程數內進行,嚴禁超過規定里程數而未做保養工作。

  2.駕駛員每日早晨發車前應檢查車況,並隨時保持車內與車身的清潔、光亮,如發現車況有問題應及時回報總辦並速修復。若強行行駛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3.保養及自然磨損的維修費用由公司負責,發生事故或碰撞的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4.每輛公務車輛的保養及維修均需填寫(保養維修記錄表》(如附件四),每月彙總送總辦,由主管行政副總審批。

  5.駕駛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年檢工作,若因時間延誤所造成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三十二條有關公務車輛的停放與駕駛員休息的規定如下:

  1.公務車輛進入公司,下客(貨)完成時,應立即停放在專屬車位上,嚴禁任意停放。

  2.駕駛員沒有派車任務時,應及時保養或清潔車輛或在駕駛員休息室休息,嚴禁串崗或外出。

  3.駕駛員是以服務客戶與公司領導為原則,因此其上下班時間應以任務完成為標準。

  第三十三條有關公務車輛交接的規定如下:

  1.駕駛員平時應保管好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卡、年檢證、車輛維修手冊等證件。

  2.駕駛員因故離職或調換行駛車輛,應將所有的證件如數清點無誤移交給新的駕駛員,若有遺失或破損的情形,公司有權追訴其法律責任。

公司的行政規章制度7

  入職手續

  (一)證件必須經人事部門確認新進人員核准聘僱應依下之規定向公司人事部辦妥下列手續方能入職:

  1.個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張.

  2.身份證影印件二張(持臨時身份證者應在有效期內補交正本).

  3.近期個人身體健康證(必須是鎮級以上公立醫院).

  4.個人計劃生育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5.個人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6.入職人員必須填寫入職登記表等相關表格,並確保其資料的真實性.

  (二)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人事部的培訓,熟悉公司相關制度

  1.新入職員工報到後,人事部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應遵守之事項進行入廠培訓.

  2.人事資料建檔:員工之人事資料由人事部門於員工報到兩個工作日內建妥人事資料並存檔儲存(包括電腦檔案).

  3.新員工之工作分配:員工報到後依上級主管之指派分發工作,由人事部將新員工介紹給所屬部門主管,由其安排工作並進行上崗前培訓,無特殊情況不得變動(特殊情況必須經上級主管核准後方可變更)。

  (三)晉升:公司全體員工晉升機會均等。

  (四)試用期間::所有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1至3個月(特殊崗位例外),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表現突出者或為公司做出重大貢獻者,經總經理批准可縮短試用期。

  離職手續

  (一)如果在試用期內無法適應工作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公司將隨時終止勞務關係。

  (二)試用期滿的員工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領導核准後交接完畢方可離職。

  (三)所有離職人員必須到人事部領取《離職申請表》並交所在部門主管審批後由人事部轉交公司領導稽核並存檔.

  (四)經公司領導批准離職人員須到人事部領取《離職員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員簽名、部門主管簽名(證明其所有工作事項、物品移交完畢)後在門衛處等待,由財務部核實交接表無誤後領取工資。

  (五)所有離職人員領取工資後不得再在本公司內食宿。

  (六)特殊情況的離職人員,做特殊處理。

  獎懲制度

  獎勵:對改善管理、提高品質質量有重大貢獻者.嚴格控制成本、

  對節約開支有顯著貢獻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卓有成效者.為保護公司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檢舉違紀違規人員、揭發腐敗行為者.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業績突出者,對以上表現突出的員工由各部門主管提報,經公司領導評估後,將給予口頭或書面表揚、物質獎勵、特別加薪或者晉升等不同形式的.獎勵。

  處罰:對違反公司制度,將依據違紀情節給予罰款、警告、記過或合併處分,嚴重違反公司制度且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開除處分。

  凡違反勞動紀律、住宿規定、就餐規定、門禁制度、安全衛生守則、翫忽職守者,視情節輕重及有無造成惡劣影響或經濟損失,處以上款所列相應之一處罰。

  投訴制度

  公司任何員工都享有投訴的權利,投訴的方式為:

  1.將意見口頭或者書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進行處理或上交。

  2.將意見口頭或者書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進行調查,並將結果上報至公司領導。

  考勤制度

  2.公司依據《勞動法》之規定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時,延長工作時間按加班計時,作息時間為:8:00――12:00,13:30――17:30下午18:00以後為開始加班時間。

公司的行政規章制度8

  第一章基本原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更好地為我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檔案局釋出的《幹部檔案工作條例》(組通字[20xx]13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人事檔案工作是企業組織人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為貫徹執行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是為先賢舉能,知人善任,歷史地全面地考察瞭解和正確選拔使用幹部服務的。

  第三條人事檔案是企業人事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黨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記載個人經歷、政治思想、品德作風、業務能力、工作表現、工作實績、工資待遇等內容的檔案材料,是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重要依據,是反映個人成長曆史的憑證和依據,應由公司人力資源處人事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中,必須嚴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嚴密保管,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二章體制、任務和人事檔案幹部

  第五條人事檔案是企業檔案的一個組成部分,集中納入人力資源處統一管理,業務工作接受公司黨委領導和上級有關業務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六條人事檔案室的任務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人事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企業人事檔案工作規章制度,負責接收、鑑別、整理、保管、轉遞、提供利用公司各級員工的人事檔案。

  第七條人事檔案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刻苦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第三章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範圍與歸檔要求

  第八條為了使人事檔案能夠真實地全面地反映個人全貌,人事檔案室要經常透過有關部門收集全公司員工的工作調配、幹部任免、職稱職務評聘、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工資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個人德、能、勤、績的檔案材料,充實檔案內容。具體收集歸檔範圍見附件。

  第九條公司各級黨委(總支)、各廠、各處室(科室)要建立主動送交人事檔案材料的工作制度,並由各單位黨委(總支)的人事幹事、組織幹事負責收集各單位的歸檔材料,屬於歸檔範圍的人事檔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後,經有關部門審查簽章後送交人事檔案室歸檔,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形成的各類材料必須在離公司前全部移交檔案館。

  第十條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鑑別,屬於歸檔的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齊全,文字清楚,物件明確,手續完備、具有儲存價值。需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方能歸入人事檔案。

  第十一條不屬於檔案範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經過鑑別,可分別情況予以處理。凡銷燬材料必須詳細登記,並報請人力資源處負責人審查批准,由專人負責監銷。

  第十二條人事檔案材料,須統一使用十六開規格的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或紅色及純藍色墨水和複寫紙書寫。

  第四章人事檔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條人事檔案室對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並按在職人員檔案、離退休人員檔案、死亡檔案進行分類、編號、排架。人事檔案室對不屬於上述範圍人員的人事檔案應進行代管,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收取管理費。

  第十四條對人事檔案應建立登記和統計制度,建立各類檔案名冊。每半年檢查核對一次檔案,做到檔號與檔案名冊編號一致,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確保檔案的絕對安全和準確無誤。

  第十五條根據安全保密,便於查詢的原則,人事檔案應嚴密科學地保管。檔案庫房應是堅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設施和措施的專用檔案庫房,配置鐵質檔案櫃。庫房內應保持清潔,整齊和適宜的溫溼度。

  第十六條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按標準制作,幹部檔案的整理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下發的《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嚴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檔案,人事檔案幹部不得保管本人和親屬的檔案。不得在電話裡洩露檔案內容。

  第十八條做好檔案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編制檢索工具,逐步實現人事檔案的現代化管理,便於提供利用。

  第十九條凡需從人事檔案中取證或辦理公證,必須由人事檔案室辦理。有關材料應認真核實簽署意見並加蓋“濟南啤酒集團總公司人力資源處”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條對人事檔案的接收、傳遞必須嚴格手續,有案可查。查借閱人事檔案應嚴格按檔案室制定的《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辦理。

  第五章檔案的轉遞

  第二十一條人事檔案應透過機要交通渠道轉遞或派專人傳送,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如外單位派專人來提取,必須持人事或組織部門出具的介紹信,一般介紹不予辦理。

  第二十二條如《調檔通知》調出人員要求轉遞檔案,必須經人力資源處負責人同意簽署意見方可轉出。有關部門同時把本人的現實表現、體檢表或技術檔案轉入人事檔案室,由人事檔案室統一轉遞。檔案轉出後,逾期一個月未見對方退回回執應寫信催回,以防丟失。

  第二十三條為使人事檔案能夠隨著公司的人事變動,幹部職務變動而及時調整,公司人力資源處應將人事變動情況、幹部調動單位和任免通知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因商調而轉出檔案後,人力資源處應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此人是否商調成功,如未商調成功有關部門應在一個月以內追回檔案,最多不超過三個月。

  第二十四條公司員工因辭職、退職、自動離職或被學校解除合同、終止合同、除名、開除等,在沒收到人力資源處轉來的轉遞檔案通知單前,其檔案仍由人事檔案室保管;但要從處理決定下達之日算起,按有關部門的收費規定收取檔案保管費。

  第二十五條公司各單位、部門應積極配合檔案室做好員工檔案的轉遞工作,學生分配單位有變化時應及時通知檔案室,以使檔案能正確投遞。

  人事招聘規章制度為了加強人事制度建設,積極推進公司人才戰略,努力開創人才輩出的局面,實現人事管理的規範化和制度化。根據,《展泰公司組織管理原則》分則第一條第八項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工作人員的聘用依照本制度進行。

  第二條:公司聘用的工作人員應當具備勤、能、德、政的基本素質。

  第三條:公司招聘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公司聘用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條:公司聘用工作人員時應當進行筆試,面試。

  第六條:公司聘用的工作人員應當進行試用,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合格的工作人員應當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不合格的工作人員應當辭退。

  第七條:公司的招聘機構(行政部)應當嚴格依照本制度進行人事招聘。

  第八條:公司的任何人員都有權向公司推薦優秀的各類人才。

  第九條:被公司開除的人員永不續用。

  第十條:公司招聘所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採取各類招聘方式進行人員招聘。

  第十一條:人事招聘的材料應當及時歸檔並妥善保管。

  人事招聘流程為:招聘廣告招聘登記(應聘人員應當提交履歷表,相關能力的證明材料,證件的影印件)。考試(面試和筆試)考核(主聘人員或組織的優勢結論和擬錄用人員名單)行政部根據考核結論確定錄用人員名單並及時通知被錄用人員行政部辦理用工手續被錄用人員的材料歸檔正式用工合同簽訂合同歸檔。

  第十二條:進行總經理、助理、各部門經理招聘時,應當遵循以下程式:

  一:應聘人員應當提交履歷表,相關證件的影印件,招聘管理人員應當進行招聘登記。

  二:行政部及時安排筆試的地點、時間,並及時通知主聘人員和應聘人員。

  三:筆試試卷的內容:包含但不限於:

  a、信譽、道德水準

  b、管理理念

  c、技能技術

  d、高瞻遠矚的能力

  e、治企的方式、方法與執行力。保持高素質最高管理團隊的能力。

  f、激勵和鼓舞員工的方法

  四:筆試合格後應當進行面試,面試應當主要圍繞“執行力”和“戰略規劃”兩個問題展開並考核。

  五:主聘組織或人員應當分別匯出筆試和麵試的考核結論。綜合後進行優勢比較和選擇,以確定錄用人員名單。

  第十三條:進行非生產型的各類工作人員(第十二條,第十四條所包含的人員除外)招聘時,遵循以下程式:

  一:應聘人員應當提交履歷表,相關證件的影印件。招聘管理人員應當進行招聘登記。

  二:行政部應當及時安排面試。並將面試的時間、地點、及時通知應聘人員和主聘組織(人員)。主聘人員或組織應當匯出面試結論。

  三:面試合格的人員進行筆試。筆試的內容包含但不限於:

  a、對自身的認知程度。信度、道德水準。

  b、對其應聘工作性質、內容等的認知程度。

  c、競爭能力和合作能力。

  d、其它潛在的工作能力。

  四:主聘組織(人員)應當分別匯出面試、筆試的結論。綜合後進行伏勢比較和選擇,以確定錄用人員名單。

  第十四條:進行生產型員工,後勤服務型員工招聘時,應當遵循以下程式:

  一:用人部門應當及時提出增員申請。並將此申請送交行政部。增員申請單格式和內容另行確定。

  二:行政部應當及時透過簡單、節約的方式進行人員招聘。相關的用人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試工。試工合格後,試工人員應當提交履歷表。

  三:行政部應當對試工合格的人員進行面試和筆試。

  筆試的內容包含但不限於:

  a、道德水準,人格傾向。

  b、對自身的認知度和潛在的能力。

  c、工作熱情。

  面試內容為隨機內容,但不應當侵犯應聘人員的人格、尊嚴、各項法律權利,自由。

  四:行政部應當綜合筆試、面試的情況匯出優勢結論,確定錄用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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