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規章制度

實驗室規章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實驗室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驗室規章制度1

  一、中學實驗教室要配備足夠有效的滅火器材,並制訂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二、中學生必須熟悉實驗教室的安全規則,並應嚴格遵守實驗教室的紀律。

  三、中學實驗室要經常保持清潔整齊,及時通風換氣、排除有害氣體以及實驗時產生的廢液。

  四、未經任課教師或實驗教師允許,任何人不得動用儀器、藥品及其它實驗材料,不得擅自拆卸儀器、裝置。實驗教室的公共財產不得帶出室外。

  五、實驗前,學生應按教師的要求,檢查儀器、藥品及有關實驗材料是否齊全和完好。如有缺損,及時報告。未經任課教師或實驗教師批准,不得進行實驗。

  六、實驗時,學生要注意人身安全,要愛護儀器裝置,要節約藥品、水、電等實驗材料。

  七、實驗完畢,學生應按要求整理好儀器、藥品以及其它實驗材料。儀器裝置若有損壞或丟失,要及時報告任課教師,並如實驗填寫儀器報損單。任課教師與實驗教師協商後,可根據有關制度准予報損或責成賠償。

  八、經任課都是允許後,學生方可離開實驗教室。

  九、任課教師、實驗教師和學生課代表應按要求填寫《實驗登記表》。

實驗室規章制度2

  一、根據國家教委頒佈的教學大綱和教材要求,會同實驗教師制定實驗教學工作計劃。精心設計實驗方案,寫好實驗教案,師生共同努力,認真做好演示實驗和上好分組實驗課,達到預期的教學效果,完成實驗教學任務。

  二、根據實驗所需的教學儀器和材料,填寫《演示實驗通知單》和《學生分組實驗通知單》,分別提前三天和一週報實驗室。全部演示實驗和分組實驗必須課前預做,為順利進行課堂教學做好充分準備。

  三、進行演示實驗時,實驗裝置要位於全班學生視野內,可見度大,便於學生觀察、理解。實驗操作正確、規範,實驗現象直觀、準確,示範效果明顯。注意指導學生提高觀察實驗的能力,培養學生實事求是的嚴謹科學態度。

  四、學生做實驗前,教師應向學生講清實驗原理、實驗目的、實驗方法,指導學生掌握操作要領及注意事項。在學生實驗過程中,教師要加強輔導,引導學生認真觀察,積極思考,及時發現並糾正學生操作錯誤,確保實驗安全、順利進行。啟發學生用所學的知識分析實驗現象,歸納實驗結論,如實填寫實驗紀錄。實驗結束後,要求學生按照“ 學生實驗守則 ”中的規定,整理器材、藥品,洗滌玻璃儀器,搞好清潔衛生,完成實驗報告。教師要尊重學生的實驗成果,認真批改實驗報告。

  五、要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尤其對有一定危險的實驗,教師須鎮定自若,操作熟練,動作協調,一絲不苟,嚴防事故發生,並應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六、要積極開展師生自制教具和課外科技活動,促進理科教學改革,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努力提高學生素質。

  七、努力創造條件,建立、健全實驗教學考核體系。在實驗教師的配合下,認真做好學生平時、學期和年度的實驗操作考核(考試)工作。

  八、在實驗教學中,運用現代化教學方法和手段最佳化教學過程, 突出教材重點,攻克難點,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實驗教師崗位職責

  一、熱愛本職工作,自覺執行《貴州省中、小學買驗室工作章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努力學習政治理論,刻苦鑽研業務,認真做好實驗室工作,積極完成實驗教學任務,定期向領導彙報實驗教學及儀器裝置管理等情況。

  二、與理科教師共同制定實驗教學工作計劃。熟悉教材,開全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並做好實驗記錄。

  三、熟練掌握教學儀器裝置的規格、型號、構造、效能、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熟悉實驗材料和藥品的效能;負責做好儀器裝置的驗收、保管、使用、保養、維修和補充更新以及材料、藥品的保管、使用、回收、報廢和處理等工作,並能及時妥善處理實驗室突發事故。

  四、努力創造條件,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和師生共同製作教具活動,組織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技活動,發揮實驗室的多功能作用,為當地經濟建設服務。

  五、建立健全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完整規範的實驗室和實驗教學管理檔案,認真做好各項基礎資料的記錄、整理和分類儲存工作。

  六、努力創造條件,配合任課教師健全實驗教學考核體系,完成學生平時、學期和年度實驗操作考核(考試)工作。

  七、制定措施,確保師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保護好國家財產,按規定做好處理 “ 三廢 ” (即廢液、廢氣、廢渣)工作。

  八、不斷總結經驗,改革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實驗室工作水平,逐步實現科學化、規範化管理,以適應現代化教育的需要。

  學生實驗守則

  一、分組實驗是學生完成學習任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學生觀察能力、動手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手段。每個學生必須高度重視實驗課,親自動手,認真完成每一個分組實驗。

  二、實驗課前,必須認真預習實驗內容,明確實驗目的和要求,掌握實驗的基本原理,設計實驗方法和實驗步驟,明確注意事項,並認真寫好實驗預習報告,經教師檢查合格後,才能進行實驗。

  三、進出實驗室要保持良好秩序,不準喧譁、打鬧,做到 “ 三定 ” ,即:定組、定位、定儀器。

  四、實驗前,必須認真聽取教師講解實驗內容和要求,仔細觀察教師的示範操作。實驗開始時,首先要檢查實驗儀器、藥品和器材是否齊全,若發現短缺或破損,應立即報告教師,給予補齊或調換。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儀器和藥品。

  五、實驗時,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紀律,遵循實驗操作規程。同學間要發揚團結友愛、協調一致的精神,認真、規範地完成實驗任務。

  六、在實驗過程中,要積極動手,認真觀察,仔細分析實驗現象,規範地做好實驗原始記錄,總結實驗現象。重做、補做實驗或做規定外的實驗,須經教師批准。

  七、實驗過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出現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止實驗,及時報告教師,在教師指導下妥善處理。

  八、實驗後,及時切斷電源和火源,清洗有關器皿,整理教學儀器、藥品和器材,並按要求擺放整齊。若教學儀器有損壞,須及時報告教師,並按學校有關賠償規定執行。

  九、要愛護實驗室裡的一切設施和用品,注意節約水、電、藥品和實驗材料,沒有用完的藥品、材料,要放到指定的容器或其它地方存放。嚴禁將實驗器材和藥品攜帶出實驗室,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十、要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實驗產生的廢液,須倒入廢液桶(缸)裡,嚴禁倒入水槽,其它廢物裝入汙物桶。集中倒入垃圾箱。下課後,要輪流值日。

  十一、實驗結束後,根據原始記錄和實驗現象,按教師要求,獨立完成實驗報告。

  實驗室管理規則

  一、實驗室(含儀器室、準備空)是學校進行教育教學的重要場所,要充分發揮其在實驗教學、課外科技活動、實驗教學研究與培訓諸方面的作用,在完成實驗教學任務的同時,應發揮其多功能作用,為當地經濟建設服務。

  二、教學儀器、藥品要按照國家統一的配備目錄編號(或教材章節)分科、分類、分室,科學、合理地存放。要張貼明顯的分類標籤、櫥目標籤,註明編號、名稱和數量,每件儀器(每瓶藥品)也應標明編號和名稱(微型儀器和玻璃器皿除外)。貴重儀器、危險藥品(易燃品、易爆品、氧化劑、腐蝕品和毒害品)應設專庫(櫃)存放。形體特殊的儀器、標本應存放在專用櫥內或支架上。自制教具也應像教學儀器一樣科學存放,妥善保管。

  三、各學科要根據儀器、藥品的特點,做好防塵、防腐、防潮、防曬、防震、防壓、防磁、防凍等養護工作。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室內及儀器表面無塵土,達到乾淨、整齊、美觀。

  四、實驗室應有防火、防盜設施,並定期檢查裝置是否完好、有效。室內無人時,要切斷火源、電源,並關好門窗。

  五、要建立、健全科學的教學儀器、藥品帳目,設儀器裝置總帳、分類帳、明細帳、低值、易耗品明細帳和自制教具帳。嚴格帳目管理制度,做到帳目清楚、完整,帳帳相符,帳物相符。新調撥和購進的教學儀器、藥品,要及時清點、驗收、入帳、上櫥。對不合格產品,要及時與有關單位聯絡調換或退貨,嚴把產品質量關。

  六、裝備符合標準的工作臺和維修工具,加強對儀器的定期保養與維護工作,對損壞的教學儀器,應儘快維修,保證儀器的完好率在 95 %以上。應設立儀器維修與保養記錄冊,每次維修與保養都要記錄在案。對丟失、損壞的教學儀器要及時登記,按有關規定處理。對短缺的儀器裝置和消耗品要及時補充,保證實驗教學的需要。

  七、危險品庫(櫃)要有專人負責,嚴格執行雙人雙鎖管理制度。危險品的取用要經主管主任批准、定量取用,登記在冊。對儲存的危險品,要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籤齊。

實驗室規章制度3

  實驗室是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場所,為保證實驗的正常進行,保障學校財產和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安全管理要嚴格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主管校長、學院主管院長、實驗室主任逐級負責制。以學院為單位,院長為第一負責人,主管院長為負責人,實驗室主任為崗位負責人,實驗室設立安全員並承擔日常安全管理與檢查工作。安全負責人名單和安全管理制度應在實驗室內張貼。

  二、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逐級檢查制度。實驗室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知識並具備及時處理問題的能力。各實驗室在堅持日常檢查的同時,應特別作好節假日和學期末的安全自檢工作,學院要成立專門小組檢查實驗室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並查驗安全記錄。學校在節假日期間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實驗室安全進行抽查。檢查工作實行逐級報告制度。

  三、實驗室負責人和安全員要隨時檢查室內安全狀況,保證電路、水、氣管道無打火或跑冒滴漏,設施無壞損現象。要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樓道通暢,未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嚴禁拆改實驗室內外建築結構,嚴禁佔用、封堵安全通道。如有事故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並上報主管部門。

  四、易燃、易爆、高溫、高壓等對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儀器裝置的安裝使用需經批准並健全審檢審驗制度。大型精密儀器裝置要由專人負責管理使用。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儀器執行時不得脫崗。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動用實驗裝置,因不聽從指導或違反操作規程而導致裝置損壞的要賠償損失。

  五、要加強對學生實驗的管理,建立健全學生進入和離開實驗室的各項安全規則。學生在做實驗前,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安全員要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對高壓、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實驗應特別制定安全措施,同時應加強實驗過程中的安全檢查指導。學生在室內嚴禁使用電爐等設施,如發生事故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重大事故將依法處理。

  六、實驗室必須配有防火、防爆、防腐、防盜、防破壞的基本設施。高壓容器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劇毒物品執行“五雙”管理制度(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人管理、雙把鎖、雙本帳),嚴格領用手續。如因人為因素造成事故的(未關截門、未拉閘、未鎖門、未熄明火等),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實行降級或扣除相應的崗位津貼。重大事故將依法處理。

  七、保衛處對實驗室安全管理履行監督檢查職能,並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定期進行檢查。對發現的一般安全隱患及時指出,限期整改。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提出立即停止實驗意見,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並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八、教務處主管科室每學期不定期抽查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對管理出色的予以表揚,存在問題的令其整改,問題嚴重的報主管校長批准,在全校通報批評。實驗室出現安全事故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實驗室規章制度4

  一、實驗前必須預習實驗內容,明確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驟,掌握基本原理。

  二、進入實驗室後按編位就座,未經教師許可,不得動用儀器和試劑。

  三、保持實驗室內肅靜、整潔,注意通風換氣。不準打鬧喧譁,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

  四、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效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五、實驗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有特殊情況應立即報告教師處理。

  六、自己動手,親自操作,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填寫實驗報告,不允許抄襲別人的實驗結果。

  七、儀器裝置不得濫用和損壞,因違章操作損壞儀器裝置者照價賠償。

  八、室內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帶出室外,損壞丟失儀器應立即報告教師。如有不報者,一經查出損壞加倍賠償。

  九、離開實驗室前,關好門窗並把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廢紙等雜物放到實驗室前的垃圾箱內或者帶走。

  十、實驗完畢,必須清點儀器,擺放整齊,做好清潔工作,經教師檢查後方可離開教室。

實驗室規章制度5

  實驗室是化驗分析、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重要基地,實驗時要始終貫徹“安全第一”思想,確保人員和裝置的安全。

  1、管理目的

  實驗室儀器和設施是測試產品及各種材料物資效能和質量情況的基本工具,只有實驗分析儀器設施的質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確使用,才能提供出準確、可告、真實的檢測實驗資料。所以公司必須加強對實驗室儀器設施的規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實驗室儀器、設施的管理由研發中心負責,其責任內容包括保管、使用、保養、檢修、申請更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公司技術員工在使用實驗室、裝置和儀器前需要在研發中心進行登記並身著實驗服,研發中心負責對本次實驗責任人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並按本制度規定的實施內容進行工作檢查和考核。

  3、精密儀器的管理

  (1)各種精密儀器(包括電子天平、紫外可見光分度計、GC-MS氣質聯用儀、鐳射氣體分析儀、大氣重金屬分析儀、顆粒物分析儀等)需保持環境清潔、安放安全穩固,並注意防塵、防震、防潮、防止陽光直接照射、防腐蝕和防止電爐高溫熱源的影響。

  (2)不得隨意搬動拆卸、改裝精密儀器,如確有需要必須上報主管領導同意,並應作出相關的備查記錄。

  (3)精密儀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須嚴格按說明書規定,使用完後必須清理乾淨裝置、儀器殘留樣品、試劑,並整理歸位。實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撥動儀器旋鈕,以免損壞儀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4)精密儀器技術資料應作為技術檔案妥善保管,並做好使用檢修記錄。非常用的技術資料應統一存放公司研發中心保管。

  4、玻璃儀器及化驗儀器用具的管理

  (1)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儀器須放在平穩不易摔落之處。

  (2)容量儀器的使用方法應嚴格按操作規定進行,以保證分析結果的準確度。

  (3)帶磨口塞的儀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試劑瓶等)在清洗前必須先作記號,塞口不能互混。帶磨口塞的儀器長期不用時,磨口塞應墊一張紙片,磨口塞間若有沙粒時不能用力轉動,磨口塞間不能用去汙粉擦洗,以免損傷。

  (4)所有玻璃儀器在使用過程應特別注意輕拿輕放,防止破損。使用完畢後必須洗乾淨,不要在容器內遺留油脂、酸、鹼液等腐蝕性及毒性物質,並及時歸回原位。滴定管、移液管等洗淨後要用淨濾紙包住兩端,以防沾汙。

  5、實驗裝置(設施)的管理

  (1)所有的實驗裝置均應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裝置,防範事故發生。

  (2)實驗裝置的配套電氣設施如電源控制櫃等如發生故障應通知相關專業人員修理,非本專業操作者不得擅自處理,以防意外事故。

  (3)實驗裝置中的機械傳動部位的潤滑和維護等工作,應按裝置動力科制定的潤滑控制點圖表和檢查維護部位,按時進行保養和檢查。常見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現大故障應通知裝置科安排解決。

  (4)實驗裝置使用後均要進行保養和場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實驗環境,離開實驗室前必須檢查裝置開關斷電情況,做好防火防電和防漏等安全事項。

  6、實驗儀器及裝置的報廢、更新管理

  (1)實驗儀器(包括器具)和裝置由公司各部門根據公司產品生產的需要,統一進行計劃管理,由各部門報出申購計劃,經公司稽核後統一規劃安排採購,並在研發中心做好儀器、裝置等進出情況記錄。

  (2)儀器、裝置的更新應遵循精度對口、選型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對有特殊要求的儀器在購置時,實驗室可派專人配合採購部門進行質量把關。

  (3)實驗室應本著節約的原則,對能修復使用,又不影響測試工作精度的儀器裝置不能作報廢更新上報。無法修復,失去使用價值的,也要報請上級部門組織鑑定方能作報廢和淘汰更新處理。

  7、裝置報廢及事故的處理

  (1)裝置器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由於主要零部件老化導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屬於自然廢損;由於儀器裝置本身內在質量問題,在使用時,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損壞,則為非責任性損壞,按有關手續辦理廢損處理。

  (2)如因責任心不強,違規使用或保管混亂,造成損壞,應作為責任事故,除按有關手續辦理廢損處理外,還應對責任者進行處罰。

  8、飲食規定

  (1)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2)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之冰箱或儲藏櫃。

  9、穿著規定

  (1)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機、特定化學物質或其它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實驗或研究,必須要穿戴防護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鏡而腐蝕眼睛)

  (4)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鞋子。

  (5)操作高溫之實驗,必須戴防高溫手套。

  10、環境衛生

  (1)各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並須保持整潔。

  (2)為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於工作時間外進行。

  (3)有蓋垃圾桶應常清除消毒以保證環境清潔。

  (4)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合乎衛生要求應按指定處所傾倒,不得任意傾倒堆積影響環境衛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廢物,均應特別處理,以防火災或有害人體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7)保持所有走廊、樓梯通行無阻。

  (8)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乾淨。

  (9)養成使用人員有隨時拾撿地上雜物之良好習慣,以確保實習場所清潔。

  (10)垃圾或廢物不得堆積於操作地區或辦公室內。

  (11)工業消防用水,應與飲用水分別由不同放於一定處所。

  (12)盥洗室、廁所、水溝等應經常保持清潔。

  11、其他

  (1)本規章制度適用於所有進去實驗室的人員。

  (2)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實驗室規章制度6

  (1)積極主動配合教學工作,瞭解並掌握化學學科在各年級的教學工作和教學進度,並訂出化學實驗室每一學期的管理工作計劃。

  (2)實行坐班制,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有計劃並按時開放化學實驗室。

  (3)配合學校完善化學實驗室的實驗設施器材,訂出每學期化學實驗器材的採購和更新計劃,建立各種儀器藥品裝置的帳目,建立健全入帳、借用、賠償、報廢等制度,定期清點,做到帳物相符。

  (4)實行嚴格的化學實驗設施器材的使用、保養和保管制度,經常清潔和檢查實驗器材並及時保養維修,保證實驗器材設施在化學實驗教學中的正常使用。

  (5)搞好化學實驗室、準備室的衛生。保持實驗室的整潔。

  (6)各種儀器、裝置、藥品、掛圖等均要分類編號,定點存放,有條不紊。

  (7)根據安全規則管好有毒易燃化學物品,定期檢查,注意防火、防潮、防毒、防爆、防盜,每日下班前應檢查水閥、門窗,保證實驗室的安全,對危險品及有毒藥品要專櫃存放,嚴格遵守保管和領用制度。用後及時妥善處理殘渣。

  (8)認真準備化學實驗室課的實驗器材,注意實驗器材在實驗課中的使用情況,及時更換不合格或不合用的器具。

實驗室規章制度7

  學生實驗守則

  一、實驗前必須認真預習實驗指導書及有關理論,瞭解實驗內容、目的、要求、方法和注意事項,做好有關準備。

  二、做實驗時必須嚴格遵守儀器裝置的操作規程,服從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的指導,嚴肅認真,仔細觀察和記錄試驗資料,實驗後按時送交實驗報告。

  三、愛護儀器裝置。實驗中儀器裝置若發生故障或出現異常時,應及時報告實驗指導人員處理,不準擅自擺弄,未經許可不準動用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裝置及其它物品,不準將任何物品帶出室外。

  四、實驗時必須注意安全,節約用水電、用電和器材。

  五、進入實驗室必須遵守規章制度,保持安靜,不得高聲喧譁和打鬧,不準吸菸,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紙屑和雜物。

  六、實驗完畢應將儀器裝置及其它物品整理就位。做好清潔工作,經實驗指導人員檢查許可後方可離開。

實驗室規章制度8

  為切實保證實驗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規定:

  一、進入實驗室上課的老師及同學必須先學習並遵守此實驗室規章制度。

  二、進入本實驗室的老師和學生在做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效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對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驟,實驗老師提醒同學注意,以確保人身與裝置安全。

  三、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如有執行中的儀器裝置,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使用電器裝置時,應特別細心,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切不可用溼潤的手去接觸啟電閘和電器開關。

  四、在實驗室內不得高聲喧嚷,不得隨便串走,不準搬弄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裝置。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菸、飲食。如遇火警,應根據起火的原因進行針對性滅火。除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六、在實驗過程中,儀器裝置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指導人員及時處理。

  七、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服從實驗老師的安排和指導。如違犯操作規程或不聽從指導而造成人身傷害者應自負責任,造成實驗儀器裝置損壞需按學校有關儀器裝置損壞賠償規定進行處理。

  八、儀器裝置使用完畢後,將儀器裝置各部分旋鈕恢復到原來位置,拔去電源插頭。

  九、實驗完畢後,清點數量,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並對實驗場地進行清理,個人實驗區域的衛生由學生本人負責,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由值日生負責。經實驗教師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儀器裝置是否斷電,必須將實驗室內的電、門、窗等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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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實驗室工作環境,達到“科學、規範、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據國家有關實驗室規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隸屬於公司技術中心,主要用於開展並完成公司產品的生產工藝最佳化、樣品化驗分析、新產品研發、小試及中試等試驗研究任務。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適用於進入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技術中心主任對實驗室的管理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技術中心副主任協助主任,對分管的實驗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五條技術中心各部門負責人對分管實驗室有直接管理的責任。

  第六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實驗室使用和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⑴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研發、測試任務的順利進行;⑵負責客接待、外聯活動安排;

  ⑶負責儀器裝置、試劑、耗材的申購;

  ⑷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裝置安裝、除錯、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⑸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研發人員、分析人員及時、準確地完成各項研發、分析工作;

  ⑹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稽核、監控研發、測試的資料和結果;⑺負責指導實驗報告和測試報告的編寫以及實驗室的文件管理;

  ⑻負責實驗專案分析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

  ⑼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職責劃分、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⑽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以及突發事件處理;

  ⑾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第七條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⑴負責儀器裝置的驗收和臺帳建檔工作;

  ⑵負責儀器裝置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週期檢定;⑶負責儀器裝置在檢定週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⑷負責辦理儀器裝置的送修和返回;

  ⑸負責外出作業時所需儀器裝置的除錯與準備;

  ⑹負責對儀器裝置供應商進行信用評價。

  第八條實驗室藥品、試劑及耗材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⑴負責藥品、試劑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帳目檔案;

  ⑵負責玻璃儀器及低值耗材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帳目檔案;

  ⑶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庫房管理;

  ⑷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過期報廢;

  ⑸負責對藥品、試劑及耗材的供應商信用進行評價。

  第三章實驗室基礎管理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第十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的安排,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裝置的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開放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實驗室加班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經批准,連續工作時應安排人員值守。

  第十二條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工作服,不得將無關

  人員帶入實驗室。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批准同意後,佩戴統一標識、穿著實驗工作服並在實驗室管理人員陪同下才能進入實驗室。

  第十三條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裝置。實驗室儀器裝置的租借應按程式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對於有規定需預熱時間的儀器裝置,使用該儀器裝置的人員必須提前1小時以上預約登記並按儀器裝置操作規定正確操作。

  第十五條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和使用化妝品,不能用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裝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櫃不可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第十六條由於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裝置損壞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要做好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規定的定製上牆工作。

  第四章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實驗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內咳嗽幣細裰蔥脅⒍醬僂飫慈嗽弊袷亍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實行實驗室主任負責制,全面負責所管實驗室的安全宣傳、監督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必須落實到人。

  第二十一條實驗人員在實驗前必須熟悉各類儀器的效能並進行安全檢查,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儀器裝置在執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第二十二條嚴格按操作規範使用,管理好藥品和試劑。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有毒藥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條實驗完畢後產生的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儀器裝置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電路或用電裝置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以確保有效。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菸和吃東西。

  第二十七條嚴格、規範管理實驗室的鑰匙。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製鑰匙。

  第二十八條實驗工作結束後,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的開關等,並確保關好。

  第二十九條如有盜竊事故發生,發現後應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同時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發生重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條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並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章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

  第三十一條實驗室儀器裝置及其耗材的採購應按公司有關程式辦理申購,臨時購置計劃須提前一週提出並報批。對採購回來的儀器裝置做好入庫檢驗,辦理入庫、領用等手續,並做好儀器裝置的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由各實驗室安排專人分別負責管理、執行、維護、保養和操作使用。型儀器裝置應統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實驗需要領用貴重、精密儀器裝置,須經實驗室負責人簽字批准。

  第三十三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且合格後方能操作、使用儀器裝置。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裝置應定期檢定。

  第三十五條實驗室儀器裝置,由實驗室以外人員領用、借用時,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經批准後到實驗室負責人處領用、借用。

  第三十六條實驗室儀器裝置發生事故時,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並寫出事故報告。所有儀器裝置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第三十七條對因技術落後、損壞嚴重、維護費用過高而失去修復和使用價值的儀器裝置,由操作使用人員書面提出報廢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和技術中心領導稽核後,報分管的副總經理審批,報廢貴重、精密的儀器裝置必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八條凡不按制度辦事、不遵守操作規程,造成儀器裝置損壞、遺失、浪費的人員,應根據損失小、情節輕重等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六章實驗室藥品試劑管理

  第三十九條試劑藥品管理人員嚴格執行藥品管理制度,建立藥品試劑各類帳冊,藥品試劑購進後,及時驗收、記帳,使用後及時消帳,做到試劑藥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領取。

  第四十條藥品試劑管理人員負責實驗室操作人員對試劑藥品的安全使用。實驗室操作人員準確掌握試劑藥品的使用,防止出現誤操作。

  第四十一條實驗室所採購的藥品試劑必須要質量合格,要有計劃地進購,不得使用過期、變質和失效的試劑。

  第四十二條對需要自行配製的藥品試劑,應嚴格按配製作業指導書或操作規程進行配製,應貼上標識,註明試劑名稱、濃度、配製時間、有效期及配製人。

  第四十三條藥品試劑必須根據物理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所有藥品試劑必須有明顯的標識,註明其名稱、規格、濃度。長期不用的藥品試劑,應放到藥脾藏室,統一管理。藥品試劑的使用、存放應嚴格遵照以下規定:

  ⑴一般藥品試劑放置原則:固體與液體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酸與鹼要分開放置,易燃易爆藥品試劑要噪電源、明火等。

  ⑵藥品試劑存放溫度要根據其不同情況,分為常溫、4~8℃和4℃以下存放。

  ⑶在存放藥品試劑時,要登記藥品試劑的有效期。

  ⑷危險性藥品試劑應有專人負責管理,標籤必須完整清楚,要做好領用、使用等記錄。

  ⑸酸和鹼,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藥品試劑,不應存放在一起,以防變質、失效或燃燒。

  ⑹揮發性藥品試劑應於陰涼避光處儲存,嚴禁日光直接照射。⑺強氧化劑不宜受熱或與酸類物質接觸,否則會分解放出活潑的氧,導致其它物質燃燒或。

  ⑻易性的藥品試劑應存放在有緩衝液體的容器內,以防撞擊和劇烈震動而引起。

  ⑼使用有揮發性強酸、鹼以及有毒氣體時,應在通風櫥內開啟瓶塞。如無通風櫥時,應在空氣流通處開瓶,人站在上風向,眼應側視,操作迅速,用畢立即塞緊瓶塞。

  ⑽對液體藥品試劑,應觀察試劑名稱、濃度、溶液的顏色、透明度、有無沉澱等,以確定試劑是否變質。

  ⑾取用液體藥品試劑時,應將其倒入試管中吸取,原則上不能將吸管直接插入藥品試劑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後剩餘的藥品試劑不能倒回藥品試劑瓶內。

  ⑿傾倒液體藥品試劑時,左手握住貼有瓶籤的瓶體,右手拔出瓶塞,從瓶籤的對側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蝕標籤;瓶塞開啟後將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與其它任何物品接觸,以免汙染試劑;更應注意不能使瓶塞張冠李戴。

  ⒀取用固體藥品試劑時應遵守“只出不回,量用為出”的原則,取出的藥品試劑有餘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實驗室衛生管理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發生喧譁、打鬧等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第四十五條嚴格按《技術中心科技樓衛生區域責任劃分表》落實衛生責任制。實驗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淨、地面無可見汙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檯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後應及時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蝕。

  第四十六條實驗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條實驗用過的儀器裝置應及時清洗、清潔以確保乾淨,放回指定位置;藥品試劑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滯留實驗現場。

  第四十八條實驗室內、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必要時應保證實驗室內恆溫(20~25℃)、恆溼(相對溼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第四十九條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第八章實驗室一般傷害的處理

  第五十條皮膚受強酸或其它酸性藥品試劑傷害時,先用量清水沖洗,再用5%碳酸氫鈉沖洗,最後用鹽水洗淨,並敷以碳酸氫鈉溶液紗布條。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一條皮膚受強鹼或其它鹼性藥物傷害時,先用量清水沖洗,再用5%硼酸沖洗,重者可用2%醋酸溼敷。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二條溴水傷害皮膚則以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滲入毛孔,再塗以硼痠軟膏。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三條鹼性物質濺傷眼睛後,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量乾淨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0分鐘,再用4%硼酸溶液沖洗,後用生理鹽水沖洗,並滴以抗菌素眼藥以防止感染。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四條強酸溶液濺傷眼睛,迅速用清水沖洗,然後送醫院就診。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技術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六條本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試行。在試行過程之中發現問題則另行修訂、完善。

實驗室規章制度10

  一、學生進入生物實驗室後要按老師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靜,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未經教師允許,不得隨意亂動實驗桌上的儀器、藥品。

  二、注意實驗安全,進入實驗室應先熟悉本實驗室的水、電開關。若遇事故應立即採取適當措施,並報告教師。

  三、使用顯微鏡時務必在教師統一安排指導下按規範進行,嚴禁私自隨意旋動、搬擰、拆卸,實驗結束後必須將顯微鏡載物臺上的水用小方巾擦乾。

  四、實驗室要保持清潔整齊,要經常通風及時排除有害氣體,實驗時產生的有毒有害或腐蝕性廢棄物、汙水要妥善集中處理,嚴禁隨地拋棄。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者,應給予嚴肅處理。

  五、愛護公物,注意節約使用藥品。遇有儀器損壞應立即報告,檢查原因並登記損壞情況,按規定賠償。

  六、實驗中應保持桌面、地面、水槽、儀器整潔。實驗室所用儀器、藥品不得帶出實驗室。

  七、實驗記錄要真實、準確、整齊、清楚。實驗完畢應把原始記錄交給教師審閱,要清洗好所用玻璃器皿,整理好桌面上的儀器和藥品方可離開實驗室。

  八、實驗完畢,值日生整理儀器及檯面,打掃實驗室,清倒廢物,檢查水電開關,關好門窗。

實驗室規章制度11

  1.未經實驗教師允許,不得隨便進入實驗室。

  2.進入實驗室要自覺遵守紀律,保持安靜,不大聲喧譁、嬉笑,不亂動儀器和其它設施,在指定實驗臺進行實驗,愛護儀器,節約用品。

  3.實驗開始前,要認真預習實驗內容並按照實驗要求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如有缺損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實驗過程中,按照規定的實驗內容進行實驗,遵守操作規程。

  4.保持實驗室的清潔、整齊,不隨地吐痰,實驗室中的廢紙、火柴等必須放在指定容器中。

  5.保障實驗安全,杜絕事故發生,嚴格遵守《實驗室安全規則》,小心使用化學藥品,按時完成實驗。

  6.愛護實驗室的一切公物,注意節約用水用物,若損壞了儀器、藥品,必須及時報告教師,說明原因,並按照實驗室規定酌情賠償。

  7.實驗完畢後按教師要求清洗儀器,做好各項清潔工作,將儀器、藥品擺放整齊,經老師檢查驗收後,得到批准方可離開實驗室。

  上述規則必須嚴格遵守,若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給予校紀處理。

實驗室規章制度12

  1、小學科學實驗室是小學科學教學必備的教學場所,應有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管理。

  2、按實驗教學要求配備足量的實驗教學儀器和專用教師,確保演示實驗、分組實驗等各類實驗和課外科技活動順利開展,為學校教教學改革提供有力的保證。

  3、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根據教學和任課教師的教學計劃編排個年級的實驗教學計劃,同時編制需儀器裝置計劃,報學校審批。

  4、實驗室應建立《教學儀器總賬》、《教學儀器記賬》和《低值易耗品明細賬》。做到“記賬即使、流程規範、準確無誤”,要求賬目清楚,帳物相符。

  5、按儀器、藥品的性質做到不同學科的儀器、儀器與藥品分室存放,同學科儀器分類存放。儀器裝置入櫥存放,做到分類正確、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櫥窗卡),物卡一直,帳卡相符。儀器裝置應常處於可使用狀態。

  6、儀器裝置的保管要做到防塵、防潮、防黴、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防火等。化學藥品應放入專櫃。

  7、儀器裝置借用、使用、維修。損壞報損以及危險品領用必須按有關制度執行,即使規範記錄。凡損壞而又不能維修或失去維修價值的儀器裝置,應按規定手續進行報廢處理,並儲存原始憑證,在有關賬冊上登出。

  8、加強實驗室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實驗室檔案分為實驗室技術資料。實驗室管理資料和實驗教學資料。平時注意積累各類資料,學期結束進行歸類整理。逐步創造條件實行計算機管理。

  9、實驗室要注重營造科學、文明、美化的環境和良好的實驗氛圍。做好防火。防盜和安全用電工作。定期檢查消防。給排水裝置和電氣線路,確保人、財、物的安全。

實驗室規章制度13

  第一條學校的儀器裝置是國有資產。為了加強對我校儀器裝置的管理,提高儀器裝置的使用效益。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儀器裝置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儀器裝置的論證、購臵、使用、調撥直至報廢的全過程實施管理。儀器裝置管理的目的是最佳化資源配臵,提高儀器裝置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地為教學、科研服務。

  第三條儀器裝置管理是我校教學、科研工作的可靠保證。各單位需配備具有相關專業知識、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管理工作,並重視對他們的培養和提高。

  第四條各單位在儀器裝置的使用過程中要保證所用儀器裝置的安全、完好和使用效益。認真執行本辦法,服從校、院(系)儀器裝置管理人員的管理。

  第五條我校儀器裝置實行校、院(系)、實驗室三級管理體制。在主管校長領導下,國有資產處負責全校儀器裝置的歸口管理。院(系)應在主管院長(系主任)領導下,合理配備院(系)及實驗室的專職或兼職儀器裝置管理人員。

  第六條凡屬學校儀器裝置,不論其經費來源(教學、科研、各項專款或基金、貸款或自籌資金)及進入渠道(購臵、調撥、自制、贈送等)都要建檔入帳,不得滯留帳外。

  第七條校內各單位新購臵的儀器裝置,由院(系)級管理人員配合經手人辦理固定資產入帳手續,在確認填寫內容完整,經國有資產處確認後方可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第八條院(系)及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人員,要按學校的管理

  辦法及時辦理儀器裝置的購臵、獲贈、調撥、報損、報廢等手續,定期進行帳、物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第九條國有資產處對院(系)各單位的儀器裝置管理工作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第十條離(退)休、調出、以及長期(壹年以上)出國人員,經過院(系)級儀器裝置管理人員辦理儀器裝置帳、物的移交手續之後,方可辦理離退休、調離出國手續。

  第十一條在儀器裝置管理中,禁止任何形式的閒臵浪費、公物私化、私自轉讓、丟棄等行為。

  第十二條校內院、系、實驗室之間儀器裝置的借用,經儀器裝置所在實驗室主任同意後方可辦理借用手續。

  第十三條大型貴重儀器裝置的借用,需向國有資產處申報,未經批准,不得外借。

  第十四條借出的儀器裝置如出現損壞、遺失等問題,按《內蒙古科技大學儀器裝置損壞丟失賠償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院(系)內實驗室之間的儀器裝置調撥工作,需經院(系)主管負責人批准後,由院系級儀器裝置管理人員負責調撥。

  第十六條校內各單位之間的儀器裝置調撥,由調撥雙方院(系)主管負責人批准後,到國有資產處辦理過戶手續。

  第十七條各院(系)多餘或積壓的儀器裝置,應由院(系)主管負責人批准後,可移交至國有資產處,由國有資產處組織校內外調劑。

  第十八條凡申請報損、報廢的儀器裝置,須由實驗室主任,實驗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寫出鑑定意見,經院(系)主管負責人審批後,報國有資產處稽核、批准。大型貴重儀器裝置或較大批次儀器裝置的報損報廢,由國有資產處負責人或主管校長酌情審批。

實驗室規章制度14

  1.實驗室是進行實驗教學和學生實驗操作的場所,必須保持安靜、整潔。進入實驗室後應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聲喧譁及自行擺弄儀器裝置。

  2.學生在實驗課前,應認真預習實驗內容,上課時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要求、步驟及注意事項。

  3.實驗前應對實驗所需的儀器、藥品、器材進行認真清點,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教師。各組儀器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隨意移動。公用儀器,用後立即放回原處。

  4.實驗時,必須持嚴謹的科學態度,在教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細心觀察實驗現象,如實做好實驗記錄,積極思考,認真分析實驗結果,按要求寫好實驗報告。

  5.嚴格遵循實驗安全操作規程,愛護儀器裝置,愛惜藥品和實驗材料。學生在實驗中出現意外事故或損壞儀器應及時向教師報告。凡因不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而造成儀器損壞和藥品浪費,均應照價賠償。

  6.增強環保意識,廢液、廢紙、火柴梗及玻璃片等雜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隨地亂拋,應分別倒入指定的廢液缸或垃圾箱中,保持實驗場所的清潔衛生。

  7、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裝置,清洗器皿,搞好衛生,關閉電源、水源,玻璃器皿清洗後放回原位。填寫好《學生分組實驗記錄》,並經教師檢查無誤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實驗室規章制度15

  一、化學實驗員(1人)

  1、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臺賬資料不健全,執行不力,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實驗室課時費10%。

  2、藥品庫的藥品要按要求存放,不能洩漏。因存放不當出現安全事故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實驗室課時費10%。

  3、按教學要求做好演示或學生實驗準備工作,檢查儀器裝置和藥品的可靠性,保證實驗順利進行。因工作不當師生在實驗中出現安全事故,不及時上交通知單、工作手冊、實驗室工作計劃總結等材料,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實驗室課時費50%。

  4、實驗室的儀器裝置、藥品等財產不按要求建賬,賬物不相符,保管混亂,有損壞或丟失又不及時上報。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實驗室課時費15%。

  5、實驗後不能及時清洗試管等器材,實驗室的衛生情況較差,扣發實驗室課時費15%。

  二、物理實驗員(1人)

  1、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臺賬資料不健全,執行不力,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實驗室課時費10%。

  2、實驗室的儀器裝置、藥品等財產不按要求建賬,賬物不相符,保管混亂,有損壞或丟失又不及時上報。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實驗室課時費10%。

  3、按教學要求做好演示或學生實驗準備工作,檢查儀器裝置和藥品的可靠性,保證實驗順利進行。因工作不當師生在實驗中出現安全事故(觸電、扎傷、砸傷等),不及時上交通知單、工作手冊、實驗室工作計劃總結等材料,扣發實驗室課時費50%。

  4、實驗室的儀器裝置、工具、藥品一律不外借個人使用。未經主管領導批准,不嚴格履行借還手續,造成儀器裝置、工具損壞、丟失,除要按一定比例賠償外,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實驗室課時費15%。

  5、實驗後切斷電源,搞好實驗室的衛生。因工作不到位出現觸電、火災等,扣發實驗室課時費15%。

  三、生物實驗員(1人)

  1、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臺賬資料不健全,執行不力,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實驗室課時費10%。

  2、實驗室的儀器裝置、藥品、標本等財產不按要求建賬,賬物不相符,保管混亂,有損壞或丟失又不及時上報。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實驗室課時費10%。

  3、按教學要求做好演示或學生實驗準備工作,檢查儀器裝置和藥品的可靠性,保證實驗順利進行。不及時上交通知單、工作手冊、實驗室工作計劃總結等材料,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實驗室課時費50%。

  4、不能按要求管理好標本,不能定期消毒、清掃,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實驗室課時費15%。

  5、實驗室的儀器裝置、工具、藥品一律不外借個人使用。未經主管領導批准,不嚴格履行借還手續,造成儀器裝置、工具損壞、丟失,除要按一定比例賠償外,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實驗室課時費15%。

  5、實驗室規章制度

  為了能更好地管理獸藥協會實驗室,特此制定以下規章制度;望協會實驗小組成員嚴格遵守。

  1、任何人嚴禁在實驗室內吸菸,賭博及打鬧。任何人不得將飯菜及零食帶入實驗室。

  2、實驗小組將定期考核,協會小組成員必須每天完成老師所交任務。

  3、協會所有成員不得無故私帶非協會成員進入實驗室。

  4、非獸藥協會成員在未經協會相關領導人同意下不得隨意帶進實驗室。

  5、協會所有成員在未經相關管理人員的同意下不得將實驗室的任何物氣出實驗室;若需要借出,須按規定填寫借條,並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6、實驗室一切物品在借出後如有丟失、損壞及一切人為使用不當而導致該物品無法正常使用的,一律按照該物品的原價進行賠償。

  7、安排值班的人員必須按時值班,不得無故離職,如有事、須以書面的形式向組長和會長請假。超過三次缺勤算自動退組。

  8、安排了值班的人員每天必須保持地面、牆面、桌面及窗戶的乾淨、整潔。

  9、實驗室所有物品,任何人使用後必須將其放回原處,並保持其完好、整潔。保持肅靜和公共衛生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紙屑

  10、實驗室鑰匙只由會長及當天值日干事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匙。

  11、所有人員在離開實驗室前必須關門、櫃、窗、電等。

  12、實驗室一切物品歸獸藥實驗室和獸藥協會所有,任何人不得將其佔為己有。實驗室成員,必須勤勞,不怕吃苦

  13、實驗室儀器裝置,應由專人管理維護,儀器裝置進入實驗室後,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保持儀器的使用壽命。

  14、實驗室儀器裝置的存放,必須保持裝置完好,清潔整齊,做到實驗使用方便

  15、在實驗課中,未經指導教師檢查批准,不得事先接通電源,避免接錯線路造身損傷和儀器故障的發生。

  16、在實驗課中,使用儀器裝置,必須在指導教師指導下,按操作規程操作,嚴禁隨意搬動,違章操作。

  17、實驗課結束後,做好實驗記錄,檢查裝置儀器,清理實驗環境,整理儀器。

  18、實驗室管理人員,要加強崗位責任制,經常檢查、維修儀器裝置,保證儀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實驗小組定期開會做總結,不得無意曠會。

  19、如有加入實驗組,必須有組長,會長推薦,老師稽核方能進入實驗小組。實驗室成員,必須勤勞,不怕吃苦耐勞,

  20、實驗小組人員必須做到隨叫隨到,有事請假,不得無意請假,否則算自動退組。實驗下組定期考核透過者留下,未能透過者自動退出。

  以上條例凡獸藥協會實驗組成員必須遵守沒有特權,如有違,輕則給予嚴厲批評,重則踢出實驗小組;希望家互相監督,共同將獸藥協會建立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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