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隊管理制度(15篇)

車隊管理制度(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隊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車隊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明確駕駛員崗位職責和獎懲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排程和保險費、養路費繳納規定。

  (1)、車輛保險、養路費的繳納等事務統一由排程員負責管理。車輛保險的具體險種承保公司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2)、車輛排程由排程員統一排程,排程員外出時由辦公室主任代為排程。

  2、申請用車程式和原則

  (1)、外勤出差或其他公務須用車時,用車人須將經用車部門負責人簽字的《用車申請單》報車輛排程員,由排程員根據具體用車原因指派車輛以及駕駛員。用車人須將經排程員簽發的《用車申請單》交駕駛員,駕駛員憑出車單出車,出、回車時間由門衛或用車人簽字確認。《用車申請單》由駕駛員交排程員統計登記後附於出差費用報銷單後。

  (2)、公務用車原則:

  【1】、超出浦江縣域範圍的公務用車(不含貨車),須經辦公室主任審批,原則上除副總以上領導及營銷區域經理和財務部人員外,一般不予派公務專車。技術骨幹人員經由杭州機場來回的,報銷杭州機場與義烏間的航空大巴車費及義烏與浦江間額定出租車費25元。如一次人員集中較多可安排專車接送。其它特殊情況時,經辦公室主任批准可安排車輛到義烏(或浦江)站接送。

  【2】、浦江縣域範圍內的公務用車由排程員負責審批指派,原則上除副總以上領導、財務部存取現金外其它部門人員不予派車。特殊情況確需派車的,須經辦公室主任同意。

  【3】、需要安排接待用車時,接待部門應事先與辦公室主任取得聯絡,由辦公室主任通知排程派車。

  【4】、節假日排程員應安排一名駕駛員值班。

  (1)、經公司同意外借的車輛,排程應及時辦理外借手續,明確安全行車責任人,掌握車況、外借時間等,以利於整個車輛的統籌安排,保證公司內部用車之需。

  (2)、總經理等領導親自排程用車時,駕駛員應主動到排程員處辦理相關手續或電話向排程員彙報,否則一次扣考核分5分。一般情況下領導應通知排程員安排排程,以免失控。

  3、維修管理

  (1)、修理:車輛對應的駕駛員以《車輛保養維修申請單》形式將車輛需維修情況報至排程員,然後由排程員牽頭,辦公室、督管辦、財務部配合共同確定維修單位以及維修專案與費用。報銷發票由排程員統一登記,辦公室主任和督管辦主任簽字後,報總經理批准報銷。

  (2)、維護保養:維護保養原則上由駕駛員自行完成,需購買材料零件的,由駕駛員報排程員經辦公室主任批准後組織採購。費用由排程員統一登記,經辦公室主任稽核簽字後報總經理批准報銷。

  (3)、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另件時,駕駛員應電訊徵得辦公室主任批准。報銷費用時隨車人需簽字確認。

  4、油料費用管理

  (1)、由公司辦公室會同財務部測算制訂各輛車的每公里耗油標準,按此標準對車輛耗油進行考核。

  (2)、加油實行油票制,油票由公司統一購買,駕駛員按計劃行駛公里數領取。駕駛員不得用現金加油。

  (3)、長途外出確需現金加油的,需經隨車人員簽字確認才能用於考核報銷。

  二、駕駛員出車費用預支及報銷規定

  1、預支費用程式:駕駛員填報借款單→排程員稽核登記→辦公室主任批准。

  2、駕駛員預支費用累計不得超過20xx元/人。超過部分轉為有償借款,公司按月息1分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3、出差費用報銷實行“一事一報”制度,車輛駕駛員出差回來後第二天,必須將相關票據整理貼上,經排程員簽字報財務部稽核後,再經分管副總批准報銷。《車輛使用申請單》必須附後。《車輛使用申請單》內容填寫不齊的不予報銷。

  三、駕駛員守則:

  1、駕駛員必須嚴格執行《汽車駕駛員崗位職責》。

  2、出車必須按指定線路行車,不得擅自改變線路,特殊情況由跟車人員及時彙報,否則一切費用由駕駛員自負。

  3、臨時出車返回後駕駛員應及時補開《用車申請單》,否則視為駕駛員擅自出車。

  4、每次出車返回後應及時將車鎖匙交回排程員,如遇下班或假日應將車鎖匙交門衛。

  5、車輛對應的駕駛員負責各自車輛的加油,如發現車輛油紅燈亮,每次扣考核分5分。

  6、駕駛員請假需提前一日書面申請,一日期限經車隊長批准,超過一日需經辦公室批准,超過三日需總經理批准同意。

  7、節假日駕駛員應保持手機開機待命,各部門用車應提前半日申請。

  8、停車管理:

  (1)、上班時間車輛未執行公務的,駕駛員應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亂放、亂靠、影響通行和廠容廠貌。

  (2)、下班時間原則上一律停放公司內指定地方,駕駛員在每次出車回來後將鑰匙及時交車隊長。早上於5:00前出車或晚上22:00以後回公司的,經排程員同意駕駛員可酌情將車開回家中,駕駛員應確保旅途安全,確定安全停車點(無安全停車點的,駕駛員一律不得將車輛開回家),不得私自用車。

  四、獎勵與處罰:

  1、獎勵:

  (1)、安全行車獎:安全行車每公里補貼0.06元。(貨車縣內不予補助,小車金華地區內不予補助)

  (2)、年度安全行車無事故、無違章、無投訴的年終給予20xx元獎勵。

  (3)、節油獎:具體考核辦法如下(每月各輛車行駛公里數×每公里耗油標準-實際加油數)作為考核依據。節耗部分公司與駕駛員實行5:5分成,反之超耗部分由公司與駕駛員5:5承擔。

  2、處罰:

  (1)、未經排程員許可駕駛員不得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違者罰款500元並由駕駛員承擔一切不利後果。一年內累計發生三次以上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違反交通規則,其交警罰款和扣分由駕駛員負擔(先按月從工資中代扣300元/次,以後憑處罰繳款單退還多出部分),並列入考核。一年內累計發生三次違規的公司將給予罰款500元,一年內累計發生五次以上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交通肇事處理:

  1、因公肇事責任在己者,司機承擔公司該承擔那部分的20%;

  2、因私肇事,司機承擔法律、經濟全部責任;

  (4)、駕駛員擅自出車或公務用車期間駕駛員擅自私事用車的應自行承擔一切不利後果,自理一切費用同時第一次罰款500元,第二次罰款500~1000元,第三次罰款1000~20xx元,並且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駕駛員月度考核連續兩次處於本部門(所有駕駛員)末位且考核得分低於75分的,視其不能勝任工作,降薪一檔,公司安排其停崗培訓學習一週。以後再出現月度考核處於末位且考核得分低於75分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一年內累計發生一般交通責任事故(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xx元/次)達到三次的,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

  (7)、因駕駛員失職,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0xx元或給公司造成無形損失的,視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駕駛員不服從排程的行為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經同意駕駛員將車輛開回家期間發生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自負,對駕駛員停車情況,公司組織人員進行檢查。檢查內容:

  (1)有無用作他途;

  (2)車輛是否在固定停車點;

  (3)公司認為其他需要檢查的事項。如發現一次扣考核分10分並處罰款200元。一年內累計發現三次視作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本制度與公司原有其他制度有不一致時,以本制度為準,未涉及的按有關制度執行。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車隊管理制度2

  一、目的:

  規範公司車輛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質,確保車輛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化。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公務用車。

  三、工作規定:

  1、公司實行一個司機負責一輛車輛。司機負有對車輛安全駕駛、車輛維護、車輛受檢、車輛違章處理的責任。

  2、由生產部負責統一車輛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機相關工作的安排。

  3、由採購部負責管油卡的登記,由財務部負責稽核。

  4、由生產部負責監督車輛維修、保養、行車記錄、車輛清潔及報銷等相關工作。

  5、司機人員每日行車必須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經使用者確認實際使用時間、里程、加油等情況,由生產經理稽核,於每週一上午11:30前交綜合部相關負責人。《行車記錄表》將作為油費、路橋費報銷的依據之一,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6、司機必須服從生產部門的排程服從上級的統一指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行車。

  7、在未經過公司批准的情況下,嚴禁私自用車。

  8、司機身上必須攜帶通訊工具,保持電話暢通。

  9、司機出車,應保證行車安全。若出現事故,必須第一時間饋至綜合部協調處置。

  10、車輛出現故障、損壞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饋至分管領導和綜合部,一經發現未及時饋私自處理的,駕駛員記小過。

  11、生產部與綜合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每月發放浮動工資的重要依據。

  12、司機離職前,應處理完車輛違章等相關事宜後方可結算工資。

  四、相關細則: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不得酒後駕車,不得疲勞駕車,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駛車輛。

  2、司機應經常對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3、出車時必須選擇方便,快捷路徑,不得無故繞道,應以提高工作效率,節省機油為原則。

  4、無需出車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停放時,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

  5、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輛、搖起車窗玻璃、鎖好車門,如車內丟失物品或下雨淋溼駕駛室,由該司機賠償損失並通報批評。

  6、司機每次出車必須嚴格做好行車登記,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初次不填的,予以口頭警告,兩次及以上予以箭處分並通告批評。並將行車日誌作為對“優秀駕駛員”評選的重要專案之一。

  7、司機長途出車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需向上級彙報,不報或者隱瞞者自行負責車輛問題;相關陪同者,也有連帶責任。

  8、如裝車物品因超高、超長、超寬有可能造成違交規的情況時司機應事先現向公司說明。在徵得公司同意後出行,造成因限高、限寬的違章情形,司機免責。此外,司機在出車時發生的一切違章違規責任、均由其司機承擔。

  9、報銷時,必須有《行車記錄表》和加油時開具發票或小票作為憑證,且發票上填寫公里數、車牌號,才予以報銷。

  10、車輛維護及保養

  10.1本公司所有車輛所屬司機應確實遵守車輛保養規範的執行,車輛附車輛保養手冊,應熟讀詳記,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10.2車輛維修及保養的地點應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司機不得私自更換。有特殊原因需要換點維修的,應事先徵得公司的同意。

  10.3每日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輪胎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10.4對於車輛操控若發覺異常應立即進廠檢查,申報車輛維修。

  10.5至少每週洗車一次,隨時保持車身外觀清潔乾淨。

  10.6隨時注意里程數,於規定里程更換機油、齒輪等例行車輛保養。

  10.7車內應保持清潔,不得零亂堆置雜物。隨車工具完好、齊全。

  10.8所有維修記錄應詳盡填寫,吸取經驗,防糞似事件的發生。

  五、獎懲

  公司將不定期對司機進行抽查,實行打分考核。對考核不達標的司機進行箭處理。每季度評選一次“優秀駕駛員”。被評為優秀駕駛員的司機,公司對其給予精神獎勵及物質獎勵。

  六、本規定由綜合部起草,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實行。

  2、車隊管理規章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建立車輛檔案。對每臺車輛的交付使用時間、執行公里、保養換件等情況記載存檔,車隊根據檔案記載和實際執行情況,隨時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

  2、每臺車必須明確專人保管。

  3、車輛完成任務後必須將車輛安全停放保管好。

  4、車輛如有故障,駕駛員必須在收車後或上班前將情況報告車隊領導,以便及時排除。嚴禁派車後才報告。

  5、未經領導同意,車輛不得擅自交給外單位的其他人員駕駛;如將車輛交付給他人駕駛,造成事故,後果由本車駕駛員負責,並按車隊目標管理辦法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本車隊駕駛員互用車輛必須徵得車隊領導同意方可用車。

  6、車輛調派。按照統一管理、統一調派的原則,車輛優先保證區人民政府領導公務用車、政府外事接待活動用車,凡屬公務用車,一律由車隊負責人調派,嚴禁私人私自接洽動用車輛;駕駛員要自覺服從工作安排,因公務外出城區以外及省內各地,駕駛員應向車隊告識行車動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拒不服從調派;在外執行任務,要服從用車領導的工作需要。相對固定的公務車,如領導不用車,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車輛聽從車隊的統一安排排程。

  7、本車駕駛員如有事或生病,必須在上班前請假,便於車隊領導調整排程車輛。

  8、駕駛員必須保持車輛的發動機及車身內外清潔,並保持車輛各零部件完好和發動機運轉正常,有不符合以上條件的,視其情況按目標管理辦法論處。

  9、嚴禁車隊的公用車輛參與私人婚喪嫁娶及公車上墳活動,違者將嚴肅處理。

  10、駕駛人員不服從管理和調派,私自動車,經批評教育,屢教不改的,車隊有權收回該車鑰匙。

  (二)油料管理

  1、車輛在出車前必須在本車隊指定油站加足汽油。

  2、車隊車輛嚴禁用汽油桶加油存放在車上或庫房內。

  3、車輛跑長途和在外執行任務確需加油時,先由駕駛員支付現金購油,回本車隊後經車隊領導稽核登記,報分管主任簽字報銷(但必須是油站的正式發票)。

  4、車隊自購的IC加油卡,限於專車專用,以便核算。嚴禁互相挪用IC加油卡及將轉送、轉借他人。如需內部調濟使用、須經車隊領導同意。

  5、積極開展勤儉節約活動,定期進行核對和核算,如發現問題,應及時糾正,做到油料不浪費、不流失,力爭做到每臺車輛都能節油。

  (三)車輛維修管理

  1、經常保持車輛的良好狀態,對車輛必須做到勤檢查、勤擦試。

  2、凡需維修的車輛,必須經車隊長檢驗、稽核,並經分管主任同意,方可進行維修。

  3、車輛維修和送修前必須先有檢驗、稽核,併到指定修理廠家進行維修,不得隨意亂送修理。

  4、維修經費必須控制在最低限度,維修經費在1000元至3000元以內,必須經車隊隊長檢驗、稽核,報請分管主任同意;超出3000元以上的車輛維修,必須在車隊隊長檢驗、稽核同意報請分管主任按程式報批後,方能修理。

  5、駕駛員保管的車輛,如進廠修理,駕駛員必須在場配合修理工修理車輛。如遇有換件,要及時報告分管領導進行檢驗後,交舊領新,方能換件。

  6、保養車輛所需材料,必須透過車隊領導及主修技師鑑定後,如有確實不能使用的零件,方可交舊領新更換;未經車隊領導同意,嚴禁在外擅自購買配件和更換配件。

  7、如行車途中車輛零件損壞影響行車,確需更換的,可酌情購買,回隊後經車隊領導稽核,報告主管主任簽字方可報銷。

  8、汽車輪胎的使用期,一般情況下,必須在行駛達45萬公里以上,方能更換。

  9、汽車電瓶的使用期,一般情況下,必須在34年以上年限方可更換。

  10、因公務出車在外修車和購買材料,要厲行節約、物美價廉。嚴禁利用修車和購買材料拿回扣、虛開發票報銷,如有違將從嚴處罰。

  (四)責任制考核及獎勵

  按照多勞多得、獎勤罰懶的原則,由車隊擬定綜合行車公里獎(其中包括安全獎、優質服務獎、公里數獎)三項指標考核基數內容如下:

  安全獎每月50元,全年600元;優質服務獎每月10元,全年120元。以上兩項指標與行駛公里掛鉤。每行駛壹公里包括安全獎、優質服務獎,12座以下面包車、越野吉普車及其它轎車計費每公里0.03元。車隊負責人及中巴車駕駛員,按車隊全年綜合獎的平均數領取。年終以實際公里數核算

  (五)處罰

  1、事故處罰

  (1)、500元以內的責任事故(含500元)扣除本月安全獎;

  (2)、1000元以內的責任事故(含1000元)扣除三個月安全獎;

  (3)、20xx元以內的責任事故(含20xx元)扣除六個月安全獎;

  (4)、3000元至5000元的責任事故(含5000元)扣除全年安全獎;

  (5)、5000元至8000元的`責任事故(含8000元)扣除全年安全獎和全年優質服務獎。

  (6)、8000元以上的責任事故扣除全年三項獎。

  (7)、人為的機械責任事故,除經濟損失按事故責任損失處罰外,應追究其原因;情節嚴重的,由車隊研究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辦及分管領導研究,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8)、私自動用車輛外出造成車輛及零部件被盜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個人自負,並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2、對違管理規定的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扣除當月優質服務獎10元,次數超當月者,往下類推處罰:

  (1)、有事不請假,無故曠工一天;

  (2)、不服從調派,無故誤時一次;

  (3)、違值班制度,無故不值班一次;

  (4)、違油料管理規定一次。

  3、其它處罰

  (1)、超過加油實際數額提取現款的,根據情節輕重寫出書面檢查,並根據所超出的加油數額折價,給予加油處罰。

  (2)、未經領導同意私自動用車輛,參照營運部門出租價格處以雙倍罰款;造成事故的,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並追究相關責任。

  (3)、違章扣證罰款一律由本人負責。

  (4)、車輛私自送修所產生的費用,由個人自負。

  (5)、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給他人駕駛,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本人負責。

  (6)、未經車隊領導同意,私自購買配件(行車途中,無法請示,確需購置零件的除外)的,費用一律由本人負責。

  (六)、值班制度

  1、車隊每天按排定的值班表進行值班。車隊負責人實行帶班制度。值班的主要任務是保證工作用車,負責車隊辦公室的衛生與安全,負責開水供應、電話的接收及傳遞。

  2、值班人員因公事不能值班的,按順序往下類推或由車隊另行安排;因私事不能值班的,由本人自行調劑。

  3、未經領導同意私人私事不得隨意調動值班車輛。夜間及星期天有公務出車,要作好行車記錄。

  4、值班期間,如有重要電話或重事項,要及時向車隊值班領導及辦公室領導彙報。

  5、凡無故不值班,或違值班制度的,扣除當月優質獎1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政紀處分。

車隊管理制度3

  第一部分:混凝土運輸車管理規定

  一、攪拌站對混凝土運輸車管理職責

  1、混凝土運輸車必須配備持有B2以上貨車駕駛證的司機,要求三年以上駕駛經驗,並持有貨運從業資格證(有開過翻斗車和罐車的司機優先錄用)。

  2、加強混凝土運輸車管理和使用,建立運輸車各種臺帳,即《混凝土運輸車運轉交接班記錄》、《內部維護保養記錄》。車隊按月把各種記錄稽核存檔。

  第二部分:混凝土運輸車維護保養要求

  混凝土攪拌運輸車作為運輸用汽車,在維護和修理方面必須執行“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的維護和修理制度。在日常維護方面,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除應按常規對汽車發動機、底盤等部位進行維護外,還必須做好以下維護工作。

  一、清洗混凝土貯罐

  (攪拌筒)及進出料口由於混凝土會在短時間內凝固成硬塊,且對鋼材和油漆有一定的腐蝕性,所以每次罐車使用完畢後使用混凝土貯罐後,必須清洗貯罐及進出料口上除粘結的混凝土,清洗工作每日必須認真進行具體如下:

  1、每次裝料前用水沖洗進料口,使進料口在裝料時保持溼潤;

  2、在裝料的同時向隨車自帶的清洗用水水箱中注滿水;

  3、裝料後沖洗進料口,洗淨進料口附近殘留的混凝土;

  4、卸料後,及時返回攪拌站,沖洗出料槽。如果中途暫停時間要超過半小時,可向混凝土貯罐內加清洗用水30—40 進行清洗,下次裝料前切記放掉混凝土貯罐內的汙水。司機要改變無論工作途中暫停多長時間,到下班才進行清洗的不良習慣,避免貯罐內混凝土越積越多,最後不得不採用機械清理,造成停用,影響生產。

  5、每天混凝土運輸完畢,操作人員必須徹底清洗乾淨罐內和整車外部。保證不粘有水泥及混凝土結塊。

  二、運輸車專職司機對車輛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各潤滑部位潤滑油加註到位

  1、隨時檢查緊固水泥罐體支座與汽車底盤架連線。

  2、隨時檢查液壓傳動系統是否正常。液壓系統是最重要、最精密的工作部件,對它的使用和維護尤其重要,司駕人員必須瞭解液壓傳動系統工作原理,嚴格按照說明書中的要求進行操作,按要求及時對液壓油和輔助裝置(主要是濾清器)進行更換,使用效能引數符合要求的液壓油,絕對不能使用已經使用過的液壓油。加入的液壓油要保證質量、不能參雜其他物質,使用中注意觀察液壓系統的工作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停車檢查,達到液壓系統高效的、無故障的工作。

  3、隨時檢查機械傳動部分,保證正常運轉。一是注意向託輪的軸承內加註潤滑脂,同時應注意鎖緊螺母有無鬆動,要及時緊固並隨時檢查;二是注意及時向傳動軸加註潤滑脂。避免十字軸內滾針幹摩擦,使滾針脫落造成十字軸報廢,甚至造成整根傳動軸的報廢。

  4、每週至少清理一次空氣濾清器,隨時檢查電瓶電解液是否充足,接線端子是否緊固。

  5、液壓油必須用合格的液壓油,嚴禁不同製造廠家或不同牌號的油液相混。每工作1000小時或一年更換一次液壓油(取其中時間短者)。減速機潤滑油,同樣必須用合格的規定的潤滑油,嚴禁不同製造廠家或不同牌號的油液相混。每工作1500小時或六個月(取其中時間短者)。上述兩條換油時間不包括新車使用規定。

  第三部分:獎懲措施

  一、每天工作完畢後洗淨粘附在運輸車混凝土貯罐及進出料口上的混凝土,包括其它部位粘附的混凝土,一次不清理處罰該車司機50元;由於罐車每天不及時清理或清理不乾淨造成大面積累計粘有水泥及混凝土結塊,無論時間長短髮現一次處罰該車司機100元,產生的清理人工費由該車司機承擔;由於對混凝土運輸車輛車管理不善,造成罐內罐外包括整車其它部位大面積累計粘有水泥及混凝土結塊,甚至根本不做維護保養工作,造成車輛零部件損壞,一次性處罰300元。

  二、按規定要求各潤滑部位潤滑油加註到位,沒有加油造成零部件磨損,空氣濾清器不按規定清理,發現一次處罰該車司機100元。

  三、由於司機本人平時不認真履行職責,只開車不維護保養,造成車輛零部件損壞,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按照公司裝置管理獎懲條例執行。 上述制定的管理制度只適合本公司使用。

車隊管理制度4

  一、車輛管理制度

  第九條物流用車應設定車輛使用表,由物流統計於每次加油及修養時記錄,以瞭解車輛受控狀況。

  二、司機管理規定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部負責人,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

  第十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乘車時在車內不準吸菸。

  第十二條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第十三條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

  第十六條不論什麼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傳手機。

  第十七條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二十一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無照駕駛,(2)酒後駕駛

  三、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立即通知公司物流部。

車隊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實施"以人為本"人才戰略,力求一流人才、一流管理、一流效益,為規範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協調勞動關係,充分發揮員工積極性、能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發展,根據⊥動法》、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二條公司按"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管理機構,並根據管轄物業的實際情況進行機構設定。

  第三條公司設綜合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兩個職能部門及專案管理處。

  行政管理體制:公司實行董事會授權下的總經理負責制,推行行政直線管理體制。

  1、行政直線設總經理、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職員(管理員)、臨時工4級;

  2、行政支線設總經理助理、部門副經理、經理(主任)助理;

  第四條公司組織機構可根據公司的發展、運作情況進行調整及增減。

  第三章崗位設定

  第五條公司按"精簡、高效"原則進行崗位設定,按所在崗位定級、定員定編。

  第六條公司設總經理、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職員、臨時工四級。

  (一)總經理由公司董事會聘任;

  (二)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納入公司中層幹部管理,由總經理聘任;

  (三)職員由總經理聘任;

  (四)臨時工由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聘用。

  第七條崗位編制的原則:

  (一)以實現公司生產經營目標為中心。

  (二)符合目前或近期業務的需要。

  (三)做好勞動力成本的投入產出評估。

  (四)有助於提高辦公效率和促進業務開展。

  第八條

  第四章聘用

  第九條公司本著"公開、平等、競爭、量才、擇優"的原則對員工一律實行每年聘用制。

  第十條每年末公司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定崗定員,編制下一年度用工計劃,確定次年度人員編制、工資總額,報總經理辦公會審定後由總經理簽發。

  第十一條公司中層幹部根據其能力以及上年度績效進行聘任,幹部能上能下,聘任具體事宜另文制定。

  第十二條在年度用工、人事計劃實施過程中確因工作需要擴編、增員,由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批准。

  第十三條公司綜合管理部根據各部門的《人員需求申請表》組織人員招聘。

  第十四條公司招聘人員採取試用制,試用期為一至六個月,試用期間,雙方可隨時終止試用協議。

  第五章薪酬

  第十五條公司貫徹按勞分配和效率優先,整體兼顧,考核發放的原則,實行崗位(責任)、貢獻與工資收入掛鉤,激勵、競爭、約束有機結合的薪酬分配製度和增長機制。

  第十六條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任何崗位員工最低月薪不低於成都市公佈的該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由於員工本人原因導致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除外)。

  第十七條薪酬由月薪和年功工資,月薪、年功工資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員工,不無故拖欠。

  第十八條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經批准的公費培訓期間薪酬按規定支付。

  第六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條公司職能部門實行五天工作制,每週工作四十小時。業務工種實行調休制。

  第二十條公司實行考勤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產假、喪假、搬遷假、年休假、工傷假。

  第二十一條原則上工作儘量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可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由部門主管指定員工加班。

  第二十二條被指定加班員工除因特殊原因經主管核准外,不得拒絕。

  第二十三條員工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進行補休和發給加班費外,就其加班時數予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四條人員加班儘可能採用補休進行補償。

  第七章考核

  第二十五條員工考核是透過對員工在一定時期內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以作為勞動報酬、聘用、晉升、獎勵、教育培訓的依據。考核遵循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二十六條考核分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層以上幹部還須進行年度述職。

  第二十七條考核內容包括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

  第二十八條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考核標準具體化,對各類員工實行分類指導,具體的考核制度由各職能部門按照員工崗位性質制定。

  第二十九條考核按管理許可權進行。中層員工的考核由總經理負責,其他員工考核由各職能部門(管理處)經理(主任)負責。

  第三十條考核結果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掛鉤,年度考核結果作為優秀員工評定依據,中層幹部考核與幹部聘用相結合。

  第八章獎懲

  第三十一條公司按照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原則對錶現突出、業績顯著的員工進行獎勵。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優秀員工獎、升職和晉級。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

  第三十二條對違公司規章制度,不服從指揮,損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犯有嚴重錯誤和違法違紀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以通報批評、警告、罰款、降職、免職、辭退處分,觸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對員工的獎懲須按管理許可權審批,經相應程式進行。具體事宜見《員工獎懲細則》。

  第九章教育培訓

  第三十四條為進一步開發人力資源,樹立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提高員工素質,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的幹部隊伍,不斷為各崗位培養和輸送優秀人才,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按照各崗位的要求,有計劃地對員工分別進行教育培訓。培訓成績和鑑定作為員工聘用的依據之一。

  第三十五條員工培訓主要透過員工在各自崗位的.工作中進行,對員工提出工作要求,使員工在工作中積累經驗,增長才幹。

  第三十六條員工集中培訓包括崗前培訓、任職資格培訓和綜合培訓。

  第三十七條員工培訓採取自培與送培相結合,業餘培訓與半脫產培訓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十八條崗前培訓是針對新進員工由綜合管理部統一進行的培訓。

  第三十九條任職資格培訓是根據國家有關職業技能鑑定的規定,對公司現有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的職業技能培訓,以取得上崗資格和提高員工工作技能。

  第四十條綜合培訓是對管理人員的綜合知識進行更新、補充、擴充套件和加深的培訓,以保持其知識結構的先進性及管理水平,隨企業內外部需要而成長。

  第四十一條積極鼓勵員工參加業餘自費學歷教育,提倡專業對口,學以致用,在規定的教學計劃內完成學業,每年可給兩週帶薪假學習考試。

  第四十二條公司負責對中層員工進行培訓,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組織實施。其餘員工的培訓工作由各部門負責,每年末將其培訓計劃報公司人事部備案。

  第四十三條員工由公司出資培訓、進修或由公司負擔學費參加的學習,須與公司簽訂合同,規定服務期限及違約責任。

  第十章保險和勞動保障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保險及勞動保障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四十五條

  第十一章崗位動態管理

  第四十六條為促進公司的穩定發展,充分發揮員工能力,並本著人與工作互相適應的原則,合理調配人力資源而實行崗位動態管理。

  第四十七條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包括升職、調職、降職,員工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調整,拒不服從,就地免職,直至辭退。

  第四十八條引進競爭機制,中層幹部根據績效進行聘任,依靠素質競爭上任,做到能上能下;員工根據現實表現的努力程度建立起內部晉升制度,做到能進能出。

  第四十九條各類員工的聘任、解聘、調動一律填寫《員工調配申請表》,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後進行:

  (一)中層員工的通知由總經理簽發,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通報有關部門。

  (二)其他職能部門員工的通知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綜合管理部發文;

  第五十條凡接到聘任、解聘、調動通知的員工,限一週內交接完工作。

  第五十一條員工工作調動、崗位調整,其工資關係、工資基準隨即調整,公司人事管理部門應及時向財務部送交變動通知。

  第十二章離職

  第五十二條員工離職包括員工主動辭職和公司辭退兩種。

  第五十三條員工辭職應提前通知公司。中層以上員工至少提前一個月,其餘員工應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出辭職申請,按管理許可權經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後交公司綜合管理部,經批准後方能辦理辭職手續。

  第五十四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或暫時不準辭職:

  (一)公司重要工作尚未處理完畢,須由該職員繼續處理,或該職員辭職將對工作造成較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二)由公司解決入戶指標分配到公司工作的畢業生,服務期限未滿的;

  (三)由公司解決入戶指標到公司工作的引進人才,服務期限未滿的;

  (四)由公司出資培訓、進修或由公司負擔學費參加業餘學習,服務期限未滿的;

  (五)正在接受公司審查,有經濟或其它問題的尚未作結論的;

  (六)其他原因暫不宜辭職的。

  第五十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規定予以辭退:

  (一)符合⊥動法》中有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各項規定的;

  (二)長期不安心工作,消極怠工,不認真履行職責的;

  (三)嚴重違勞動紀律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規定應當辭退的;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不按受崗位調整和培訓,或經培訓教育仍不適應本崗位的;

  (五)其他原因應當辭退的。

  第五十六條辭退員工須提前通知本人。中層員工公司提前一個月,其餘員工公司提前兩個星期通知,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按管理許可權經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後交公司綜合管理部,經批准後方能辦理辭退手續。

  第五十七條員工離職前,由所在單位安排離任述職和工作交接,中層以上員工還應接受離任審計。工作交接時應列出移交清單,由交接雙方及監交人簽字認可。

  第五十八條員工工作交接完畢後,按《員工辭職(辭退)手續登記表》由各部門簽字後到綜合管理部辦理離職手續。

  第五十九條員工離職後,不得有洩露公司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之行為,若有違,公司將依據《刑法》第219條追究法律和經濟責任。員工離職後,因為隱瞞問題,以後暴露,本公司仍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十三章人事檔案管理

  第六十條人事檔案管理是指員工進公司後建立的人事檔案管理。

  第六十一條員工人事檔案由公司綜合管理部集中統一管理。

  第六十二條員工進公司後應及時建檔。歸檔內容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上崗資格證影印件、體檢表、登記表、履歷表、考核表、獎懲情況、聘任情況、升降職情況、勞動合同等所有與員工在公司的工作經歷有關的書面資料。

  第六十三條查閱、借用人事檔案以及出具證明材料須履行申請、審批簽字手續,經公司綜合管理部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六十四條人事檔案透過每半年人事報表進行動態管理。

  第十四章附則

  第六十五條本規章有未盡事宜,視具體情況修正,公佈實施。

  第六十六條本規章解釋權歸公司綜合管理部。

車隊管理制度6

  一、車隊長職責

  車隊長是公司經理工作中的助手,在經理的領導下搞好公司的各項工作,並切實抓好具體分管工作。

  車隊長要做排程日記的記載,每天記出車日記,按出車日記力爭做到均派車,掌握車輛技術狀況,及時提出車輛維修保養計劃,掌握司機思想動態,協助經理做好駕駛員的思想工作。

  負責填好派車單,並及時為用車單位搞好預約登記等用車計劃。

  對司機進行考勤,作好節假日加班人員的安排及司機的各項出勤情況的統計上報工作。安排檢查駕駛員的夜班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對不服從排程分配,無故延誤出車時間,而又不接受批評,並無理取鬧的駕駛員,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將處理意見上報公司。

  協助經理做好公司對外聯絡工作,處理好車隊與外單位,特別是主管理部門的聯絡工作。發生問題及時上報公司。

  做好公司各項物資的採購工作,隨時瞭解掌握庫存情況,做到各種帳目清楚,採購的物資要手續齊全、及時。

  負責車隊的全面工作,抓好車隊領導班子建設,組織落實車隊承包方案,保證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建立健全車隊各項規章制度、定期或及時組織召開全體職工會議,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斷學習黨的方針政策,提高各方面素質和管理水平。

  代表車隊同公司簽定各項協議,負責車隊的各項經費的收支,力爭做到精打細算,開源節流,及時總結各項工作,及時處理、審批各項報表計劃。

  負責車隊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強車隊的隊伍建設,團結同志、關心職工生活。協調車隊對外關係,經常徵求使用者意見,不斷提高車隊整體素質,提高管理水平以適應公司不斷髮展的需要。

  二、排程職責

  1.負責車隊所有車輛的調配工作,根據領導和使用者的要求及時安排好車輛。

  2.科學合理調配車輛,認真要做到公平、公正合理,一視同仁。

  3.充分發揮提高所在車輛的利用率,及時掌握所有車輛的執行情況和車輛效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以免給工作帶來不利影響。

  4.接聽領導或使用者電話時要做到“文明禮貌”耐心周到。

  5.遇有重大接待任務時應提前組織安排好人員車輛,排除隱患,保證行車安全,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項任務。

  三、駕駛員守則

  1.駕駛車輛時必須拾攜帶駕駛證和車輛有關證件。

  2.不準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的車輛。

  3.不得將車輛擅自交給他人駕駛,嚴禁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4.出車執行任務時不準擅自離開車輛,不準擅自開車辦私事。

  5.不準駕駛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6.不準在駕駛車輛執行任務期間飲酒,閒談或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7.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保持車輛的內外衛生,搞好優質服務。

  四、勞動紀律

  1.接時上班,不遲到、早退,有事請假。

  2.上班要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離職守。

  3.服從領導分配的工作,執行排程安排。

  4.保持庫房和車輛的衛生整潔。

  5.上班時間不準飲酒,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

  6.值夜班駕駛員應堅守崗位不得出私車脫崗。

  7.由於脫崗擅離職守給工作造成影響的視情節給予處罰。

  公司車隊管理辦法

  一、車輛管理

  1、本公司的車輛由倉儲部管理,並指派專人負責對車輛排程。

  2、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需由他人駕駛時,應告知車輛效能、狀況併到車隊排程處備案。專任駕駛員應每週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3、各部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寫“用車通知單”一式二聯,經單位主管領導核准後交倉儲部車隊調派(主管領導不能核准的部門,由主管領導籤批授權委託書到車隊備案)。

  4、 “用車通知單”應詳細填寫用車時間、路徑、起止目的地。

  5、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6、車輛到達目的地後,按對方要求妥善停置車輛。

  7、車輛出門按公司的出廠管理規定執行。

  二、駕駛員管理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有規章制度,安全駕車。並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有規章制度。

  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注意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駕駛員應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的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5、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6、駕駛員出車歸來後應到車隊排程處登記當日出車路橋費,實際出車路線等其它特殊情況。車輛駛回後應停放在公司安全地方,並將車門鎖好。

  7、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8、駕駛員對車隊排程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公反映。出廠後以生產銷售為主,聽從用車部門的工作安排。

  9、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執行。發生交通事故,除取消安全獎外,交通事故由駕駛員按《車隊承包合同》的規定承擔損失。

車隊管理制度7

  一、車輛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車輛係指公司的行政辦公用車。

  第三條本公司的辦公用車由行政部管理。

  第四條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應每週實行定期車輛檢查及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五條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一由行政部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六條車輛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立即進行修理。

  第七條用車部門在用車前須填寫“派車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交行政部負責人審批調派。行政部負責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

  第八條車輛行前須進行安全檢查,車輛行車途中應安全行駛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第九條公司用車應設定車輛行駛記錄表,並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

  第十條公司用車應設定車輛使用表,由公司會計於每次加油及修養時記錄,以瞭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表一併轉行政部稽核。

  第十一條節假日或業餘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行政部負責人核准後方可調派。

  第十二條車輛日作任務結束後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並將車門鎖妥。

  二、司機管理規定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經常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部負責人,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車隊管理制度8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規範公務用車行為,確保行車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車輛使用管理

  第一條:醫院公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二條:車輛主要用於全院醫療及行政活動。

  第三條:車輛排程堅持先急後緩、先主後次的原則,統籌安排。

  第四條:院領導和科室公務用車,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統一調劑安排。

  第五條:所有用車實行外出派車單制度,一事一單,按單出車。因緊急情景未及時簽發《派車單》的,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駕駛員應於事後及時補辦有關手續,未經批准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

  第六條:申請用車、派車應遵循以下程式:

  (一)在x市、x市轄區內公務用車,使用方提出申請,由辦公室主任批准派出車輛。

  (二)車輛離開x市、x市轄區的(去往外省市),須報經院長批准。

  (三)辦公室對派出的車輛進行登記,在每月末將車輛派出情景統計表報院長。

  第七條:嚴格執行節假日封車制度。凡國家法定節假日上級有要求的,由辦公室安排好值班車輛,其餘車輛封存。雙休日期間,原則上不得動用車輛,確因工作需要,須經院長批准。

  第二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八條:駕駛員要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端正服務態度,服從工作安排,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隨意串崗、離崗,增強保密觀念,不得傳播散佈工作秘密。

  第九條: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行駛,嚴禁酒後駕車、醉酒駕車,嚴禁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

  第三章:車輛燃油、高速過路費管理

  第十條:車輛加油實行登記月報制度。每次加油時駕駛員必須在《登記本》上註明日期、當前里程數、車號、加油數量、金額及駕駛員姓名,另外分別註明本車上月5日和當月4日的行駛里程數,並將登記情景於每月5日報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上報。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追究相應職責。

  第十一條:財務科每月根據燃油購置、使用情景核算單車百公里油耗,每季度報辦公室主任一次。

  第十二條:駕駛員一律使用ETC卡交納高速過路費,卡內餘額不足時及時上報辦公室主任。

  第四章:車輛保養維修管理

  第十三條:駕駛員應愛護車輛,堅持車輛清潔,做好車輛保養維修,堅持車況良好,確保按時出車。

  第十四條:車輛維修保養實行申請審批制度。申請維修保養車輛應填寫《車輛維修保養審批單》,並附修理廠出具的維修保養明細單(包括維修保養專案名稱、零件生產廠家、價格等),經辦公室主任稽核,報院長批准後方可維修。外出車輛發生故障,或受客觀條件限制無法回本地修理,駕駛員應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報告。車輛修理完畢,駕駛員應將更

  換下來的舊件帶回交辦公室核實。

  第十五條:駕駛員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驗車,並在車輛保險到期前提前辦理相關參保手續。

  第五章:車輛事故處理

  第十六條:車輛被人為破壞、毀損、丟失及車輛行駛中出現的刮碰、損傷和發生人身傷亡的,均認定為車輛事故。

  第十七條:車輛事故發生後,駕駛員除向公安機關、保險公司報案外,應立即向辦公室主任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損害情景等,由辦公室主任向院長報告。

  第十八條:車輛事故發生後,由辦公室統一協調有關部門處理,並將調查及處理意見報院長。

  第六章:車輛職責劃分

  第十九條:駕駛員未經批准擅自動用醫院車輛的,一經發現對其提出批評;情節嚴重的,停車檢查;造成交通事故的,予以待崗處理,由其自行承擔保險公司賠償款之外的全部職責。

  第二十條:駕駛員違章駕駛、違章停車、酒後駕車、醉酒駕車的,一經發現予以停車檢查及相應處罰。被交管部門處罰或發生交通事故的,由其自行承擔相應職責。

  第二十一條:對違反管理規定造成車輛丟失、毀損、人員傷亡的,將追究當事人職責。

  第二十二條:醫院車輛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或遲報、錯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停車檢查、經濟處罰或待崗的處分。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車隊管理制度9

  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增強機關車隊駕駛人員安全行車的責任意識,確保人身和車輛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行車規定

  (一)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二)自覺服從處(隊)的統一排程和

  管理,積極參加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有關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三)自覺愛護養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後車輛檢查),確保“四良”(制動、轉向、燈光、訊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四)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閒談、吸菸、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後駕車。

  (五)駕車時繫好安全帶,自覺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文明行車,自覺按規定限速行駛,不強行超車,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開超速車,不開超載車,不開故障車,不開報廢車?ANlang=EN-U>

  (六)禁止將車輛交給外單位駕駛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未經批准,不得隨意駕駛外單位車輛。

  (七)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

  (八)加強對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效能良好,並做到器隨車走。

  (九)禁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臺賬,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車標準(“六無”)

  (一)車況完好,無磕碰掛擦和丟損;

  (二)遵紀守法,無違章紀錄和違法違紀現象;

  (三)服從排程,無誤時誤事現象;

  (四)文明服務,無用車投訴;

  (五)服從管理,無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

  (六)安全服務,無大小責任事故。

  三、安全行車獎懲

  (一)安全行車

  1、安全行車每年評比一次。

  2、本年度達到“六無”標準的獲當年安全獎。

  3、達不到“六無”標準的,取消安全獎。

  (二)安全獎標準

  1、全年安全獎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獎0.05元/公里。

  (三)安全獎獎扣

  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安全獎以經濟獎勵形式每年按駕駛員實際安全行駛里程發給,獲得安全獎的駕駛員同時具有評選優秀等次或先進個人的資格;達不到“六無”標準的,相應扣去安全獎和里程獎。

  (四)駕駛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扣獎比例:

  1、負全部責任者,扣除當年全部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

  2、負主要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3/4;

  3、負同等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2/4;

  4、負次要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1/4。

  (五)其它責任情況的扣獎及賠償責任。

  1、態度惡劣,不服從排程,發生誤時、誤事的,一次扣獎100元,年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2、發生駕駛證被扣或其它嚴重違章者,取消月度考核獎。年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駕車輛,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3、私自出車發生事故的,無論有無責任,除由駕駛員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視情扣除1—3個月的月獎,並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直至作待崗或辭退處理。

  4、因超速行車、強行超車、酒後開車、違章停車及其它違規行為而被罰款,一律由駕駛員自負,不得報銷。

  5、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酌情扣除1—12個月獎,並按責任大小賠償:

  (1)負全部責任的,扣除全部月獎,按經濟損失的4賠償;

  (2)負主要責任的,扣除9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3賠償;

  (3)負同等責任的,扣除6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2賠償;

  (4)負次要責任的,扣除3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1賠償。

  發生重大事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規定處理,並調離駕駛崗位。

  發生事故後逃逸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6、無論何故造成的責任事故,均取消駕駛員當年的先進個人或優秀等次評選資格。

車隊管理制度10

  一車隊管理是機關後勤保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司機要樹立全心全意為領導服務、為機關工作服務的思想,自覺端正服務態度,增強服務意識,做到服從領導、聽從安排、愛崗敬業、勤於奉獻,為機關工作提供優質服務和可靠保障。

  二車隊管理由辦公室負總責,車隊隊長在辦公室領導下具體負責車隊管理的日常工作。車隊隊長的主機關車隊管理制度

  一車隊管理是機關後勤保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司機要樹立全心全意為領導服務、為機關工作服務的思想,自覺端正服務態度,增強服務意識,做到服從領導、聽從安排、愛崗敬業、勤於奉獻,為機關工作提供優質服務和可靠保障。

  二車隊管理由辦公室負總責,車隊隊長在辦公室領導下具體負責車隊管理的日常工作。車隊隊長的主要工作職責是:⒈組織司機開展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⒉搞好司機考勤;⒊組織司機年審和車輛年檢;⒋及時反饋司機的意見和合理要求。

  三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學習。除按時參加機關統一組織的集體學習外,還要根據車隊工作特點,定期組織司機學習交通法規,交流工作經驗。辦公室分管主任要不定期參加司機會議,溝通思想,傾聽司機的意見和要求。

  四司機要忠於職守,自覺遵守請假制度,保證工作用車隨叫隨到。司機因病因事請假,為常委會領導服務的,先報領導同意,再報車隊隊長填寫考勤記錄。常委會領導因外出不用車的,司機要堅守工作崗位,車輛由辦公室或車隊隊長統一協調。

  五司機要遵守職業道德,嚴格保密制度,做到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嚴禁借工作之便向領導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常委會主任、委室工作用車實行“統一管理,相對固定”的用車制度。司機因公出長髮,應在事前向辦公室分管主任或車隊隊長彙報,說明去向和事由。遇有下列情況之一,委室用車應首先服從辦公室統一協調:⒈常委會召開重要工作會議、例會或開展視察、檢查等重大活動需要排程車輛的;⒉常委會領導因特殊情況需要排程車輛的;⒊上級或外地來人需要排程車輛的;⒋老幹部統一活動及特殊情況下需要排程車輛的;⒌車輛故障或司機因事因病請假需要排程車輛的;⒍其它特殊情況下需要排程車輛的。

  七嚴禁私自出車派車。未經同意私自出車,發現一次進行批評糾正,發現第二次給予適當經濟處罰。造成責任事故的,責任由出車司機承擔。耽誤公務及領導用車的,要給予嚴肅批評教育。凡不服從排程的,每次扣出發補助元。

  八要保證行車安全和良好的車況。出車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謹慎駕駛,不開病車,不開英雄車,嚴禁酒後開車。不出車的車輛,有車庫的要及時入庫,沒有車庫的一律在辦公樓前妥當停放。

  九車輛維修、燃油管理及車輛保險等具體事宜按照市裡的統一規定執行。在市裡未出臺新的政策前,司機外出途中需要修車、加油的,應報乘車領導批准,並由領導簽字後按規定報銷。過路過橋費實行每週一次結算,由辦公室分管主任或車隊隊長稽核簽字後按規定報銷。

車隊管理制度11

  公司車隊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各種機動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現有車輛。

  第二章 車輛使用範圍

  第三條 使用範圍(公司所有車輛)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開會、業務需要、出差迎送。

  2、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

  3、企業貨物運輸。

  4、其他緊急和特殊用車。

  第三章 車輛使用程式

  第四條 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任何部門用車,必須頭一天下班前,向行政部經理申報,才好按序安排派車。每次派車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填寫用車申請單,車隊長許可,行政經理審批,按申請單內容填寫派車單,然後由車隊排程員安排,並做派車備案後,方可派車,回來後應第一時間到行政部簽到並上交派車單統計。車隊辦公室要有人值班,車隊安排輪流值班,搞好衛生,做好當日出車統計,做到查有可依。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公司公務小車除副總和副總以上的領導可以配專車外,其他部門領導不配專車,但可優先使用。

  2、各部門公務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寫“出車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核准後,交於行政部統一審批並開具派車單,由車隊排程員統一調派。無論任何用車情況,其他部門及人員無權調派。長途派車可由排程員輪換安排。

  3、駕駛員必須服從車隊長的管理,聽從排程員的調派,排程員為車隊長的助手。在沒有接到派車單之前,駕駛員應在車隊辦公室待命,不能在宿舍睡覺,嚴禁駕駛員接受任何無派車單的出車任務。若有特殊情況,須有公司領導或行政部負責人的電話通知。駕駛員若無派遣通知出車,按私自出車對待,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駕駛員一人承擔。

  4、嚴格控制私人用車和外單位用車,如特殊情況私人用車,須經公司領導同意,並酌情收取油料費。

  第五條 駕駛員按照派車指令、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司機因公出車發生的過路費、停車費、油費、誤餐費等先由排程員初審,再由行政部、財務部嚴格稽核,每次報銷的單據必須填寫當次出車的時間、地點、事由、里程數等詳細內容,並附派車單。

  第六條 用車完畢,駕駛員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認真按要求填寫派車單內容,回公司應及時交回行政部作統計。

  第七條 對同一方向、時間的派車要求儘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成本。

  第四章 車輛管理

  第八條 公司所有車輛均由公司車隊統一管理調派,車輛駕駛員為車輛安全第一責任人。

  第九條 公司所有車輛均建立車輛檔案,須填寫車輛登記表。駕駛員如實填寫用車裡程和耗油量。車輛加油用公司油卡,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需電話請示領導,並保留加油票,否則不予報銷。

  第十條 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專人保養責任制。駕駛員發現無力排除的故障,應及時報告車隊長,車輛不得帶病出車。嚴禁將車交由無證人員或其它證件不符人員駕駛。

  第十一條 公司車輛由公司車隊統一計劃使用,各部門和駕駛員應顧全大局,聽從指揮、排程,必須保持手機通訊暢通。

  第十二條 所有車輛按月進行內部財務核算,列入成本效益考核範圍。 第十三條 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一般不允許在外過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損壞,駕駛員及車隊負責人共同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如公司實行派車接送制度,因臨時性或長久性改變行車時間、路線,均應由當事人事先報告車隊長,車隊長通知駕駛員和全體乘車人員。

  第十五條 公司車輛發生過戶時,需提前報車隊稽核,總經理審批,否則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 每月10日前將上月車輛產生的各種費用及車輛行駛里程,由車隊彙總後報相關部門。

  第十七條 車輛管理要求

  1、下班後車輛須按規定停放到指定地點,不得擅自公車私用。凡酒後開車或私自出車肇事的,除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個人醫療、護理等費用自理。

  2、公司車輛:週日休息的管理人員和員工,不得私自用車。特殊情況請示行政部主管或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用車。

  3、車輛出門時,駕駛員應主動配合保安檢查,裝卸貨物時要認真核查貨物類別、數量,並時常做到自檢自查。

  第五章 駕駛員管理

  第一節 目的

  第一條 為杜絕和減少企業車輛安全事故,保障企業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不斷提高員工安全運營的自覺性,發揮其積極性,防止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規範勞動紀律,以維護公司正常生產運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節 安全守則 第二條 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閒談、吸菸、吃零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後駕車。做到安全、節約、高效、快捷。

  第三條 凡屬企業車輛必須每次出車進行一次車輛安全檢查,確保制動、轉向、燈光、訊號良好。

  第四條 駕駛員對車輛要做到“三勤”即,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平時做到車容整潔,車內整潔。【車隊管理】

  第五條 駕駛員必須每週對所駕駛車輛進行一次詳細的安全自檢工作,並由該駕駛員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於每月5日前將上一月檢查記錄統一交車隊負責人。

  檢查專案:

  1、檢查水、潤滑油是否正常。

  2、轉向部分:方向盤的緊固螺絲、轉向杆聯接塊、橫直拉桿和尚頭、緊固螺帽、開口銷是否緊固。

  3、制動部分:檢查剎車油是否達到標準(剎車油只可固定用一個品牌的)、連線油管是否有漏油情況、分泵段連線軟管是否有裂紋、四輪分泵是否有滲漏、制動效能是否良好,目測底盤、發動機是否有漏油、漏水情況。

  4、傳動部分:傳動軸緊固螺絲是否鬆動、傳動軸間隙是否正常、輪胎氣壓是否標準、輪胎緊固螺絲是否緊固、四輪軸承是否鬆動、備胎是否正常。

  第六條 駕駛員確保良好的休息、足夠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體力保證安全行車,要衣著整潔、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第七條 駕駛員在工作中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內容,不該聽的不聽,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說的不說,不散播訊息,保守機密,守口如瓶。

  第八條 駕駛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將駕駛車輛借給他人使用。

  第三節 車輛報修程式

  第九條 企業車輛報修程式:

  1、車輛維修(保養)實行申報制度。首先由駕駛員提出申請和維修意見交車隊隊長鑑定並出具車輛維修單,行政部負責人稽核後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修理。事後認真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登記表,不按程式擅自辦理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車隊負責人簽署車隊意見。

  3、任何車輛維修需經主管部門審批後方能進行,併到定點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4、維修完畢後駕駛員在維修結算單上簽字驗收,並將結算單交車隊負責人處。

  5、車隊負責人及主管部門稽核結算單,並簽字認可。

  6、與廠家結賬時由財務部門人員同車隊負責人根據結算單向維修廠家進行結算。

  7、駕駛員出差在外車輛發生故障時,可先電話向車隊長及主管部門彙報,在當地修理後回公司補辦手續。

  8、在保養維修過程中新發現需維修的部分,需按車輛報修程式進行口頭申請報修,經同意後方可進行維修,並於事後三天內補辦書面申請手續。

  第四節 獎懲

  第十條 車隊負責人在進行日常排程和安全檢查時,按公司有關規定有權就車輛安全檢查結果對企業內任何駕駛員做出獎懲,重大事項須報公司領導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十一條 具體獎懲規定:

  一、 獎勵:

  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車隊管理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年度內無事故,無違章,無處罰的責任駕駛員,獎勵1000元,不滿一年的,按實際月份計算。

  2、對違反安全執行行為,敢於大膽制止並糾正的,獎勵200元。

  3、積極參加安全執行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的,獎勵100元。

  4、積極舉報員工違紀行為經查證屬實的,獎勵200元(獎勵人員名單不會公佈)。

  5、每月安全出車,無違章,無事故,無處罰者,獎勵100元。

  6、每季度無違章,無事故處罰,服從工作安排,工作積極上進,同比勤儉節約油費和車輛使用費用的,經評比最優第一名的,獎勵300元。

  二、 懲罰:

  1、由於司機原因造成送貨不及時,導致安裝隊造成損失的,罰款200元,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2、車隊隊長每月核查一次車輛違章情況,駕駛員每月底處理一次,出現有交通違章罰款由當事人負責,出現交通事故,給公司、車輛、其它第三方、駕駛員本人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負責,並扣除當月的安全獎。若責任駕駛員每月沒有對違章紀錄進行處理,車隊長進行監督核查責任人,公司將從當月的工資中進行扣除違章罰款金額。

  3、員工爭吵謾罵的罰款50元,員工間打架鬥毆的罰款200元后果自負,情節嚴重的作開除處罰。嚴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車人吃、拿、卡、要、以及撥弄是非、破壞團結、參與賭博,一經發現視情節給予處罰50—500元。

  4、偷盜公司或員工財產的罰款500元,並根據物品的實際價值進行賠償,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禁公車私用、拉私活、偷油,違者每發現一次處罰200元,並由車隊長核算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6、態度惡劣,不服從排程每次罰款100元,發生誤時誤事的,罰款500元。

  7、駕駛員如發生行車事故,無論責任大小,必須向車隊隊長和行政部彙報,嚴禁私自處理,違者罰款200元。

車隊管理制度12

  1.對運輸車隊要全面審查,嚴格把關

  1.1對運輸車隊的綜合實力進行調查,優選運輸車隊。

  1.2對運輸車隊隊長、司機的為人、社會關係等情況進行調查,確保運輸車隊聽從管理。

  2.對運輸車隊進行培訓

  2.1對運輸車隊進行技術培訓

  對運輸車隊隊長、司機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對人員素質較低、或責任心不強者進行強化業務培訓,再不合格者清退不用。

  2.2對運輸車隊進行安全培訓

  開工前,由經理部專職安全員對運輸車隊隊長、司機進行安全教育,簽訂安全合同;施工過程中,工長(拌和站站長)每日必須做崗前安全教育,確保施工安全。

  3.施工管理

  3.1與運輸車隊簽訂法律上生效的保證書,保證聽從經理部對運輸車隊的管理,保證運輸車隊按質量、工期要求施工,服從經理部統一指揮,經理部向全體職工公佈保證書,加強輿論監督。

  3.2在施工現場,運輸車隊必須聽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同時管理人員有義務對運輸車隊的管理進行必要的指導,提出建議,幫助其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熱情合作,嚴格管理。

  3.4施工過程中,運輸車隊有大箱摘板情況時,應及時通知專案部,重新進行量箱。否則,一經發現,之前所有運輸數量均按摘板後平箱數結算。

  3.5如遇車輛故障壞車中途需要卸料時,必須及時通知工區負責人,妥善處理卸料。

  3.6施工中,運輸車隊不能夠保質保量完成專案下達的任務,經經理部幫助仍沒有改進,依協議勒令司機甚至運輸車隊退場。

  3.7中途退場的運輸車隊必須及時辦理清賬手續。

  4.結算管理

  4.1運輸車隊每五日到專案部進行結算,結算逾期的,後果自負。

車隊管理制度13

  一、車輛管理

  1、本公司的車輛由倉儲部管理,並指派專人負責對車輛排程。

  2、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需由他人駕駛時,應告知車輛效能、狀況併到車隊排程處備案。專任駕駛員應每週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3、各部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寫“用車通知單”一式二聯,經單位主管領導核准後交倉儲部車隊調派(主管領導不能核准的部門,由主管領導籤批授權委託書到車隊備案)。

  4、“用車通知單”應詳細填寫用車時間、路徑、起止目的地。

  5、車輛行車途中應異常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6、車輛到達目的地後,按對方要求妥善停置車輛。

  7、車輛出門按公司的出廠管理規定執行。

  二、駕駛員管理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有規章制度,安全駕車。並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有規章制度。

  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注意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駕駛員應抽適當時間擦洗自我所開的車輛,以堅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5、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6、駕駛員出車歸來後應到車隊排程處登記當日出車路橋費,實際出車路線等其它特殊情景。車輛駛回後應停放在公司安全地方,並將車門鎖好。

  7、駕駛員對自我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必須保證證件齊全。

  8、駕駛員對車隊排程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部長反映。出廠後以生產銷售為主,聽從用車部門的工作安排。

  9、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執行。發生交通事故,除取消安全獎外,交通事故由駕駛員按《XX年車隊承包合同》的規定承擔損失。

  三、車隊服務範圍及費用分配

  1、車隊服務範圍:銷售部要求送貨上門的客戶(產品售價中包含運費)不包括主機廠相關人員的其它業務要求,製造部外加工單位(產品裝飾費中已含運費的除外),採購部(外協加工單位不含運費,外購件除外),財務部、質管部、倉儲部的零星用車。

  2、車隊各類車型費用標準按XX年標準和統計口徑執行。

  3、內部費用以“用車單”為準,按各部實際用車裡程數與標準單價計算。

  4、對於不屬車隊服務範圍的用車,用車部門填寫“用車單”一式二聯,經用車部門主管領導稽核批准後交到車隊進行費用核算,按實際用車裡程與實際市場價格收取出車運費並在“用車單”上註明價格,扣除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出車費及輔料費按實際收回運費(含抵款)利潤的50%作為獎勵及二次分配基金。

  5、公司職責的急件產品發生的運費由職責部門承擔,外單位用車的運費由用車人向外協廠收取(包括抵款收取),未收回的外單位運費則由用車人工資承擔。採購部調拔材料用車費用如含在調拔單價中則由採購部承擔運費。

  6、屬於車隊服務範圍的實際發生費用(財務核算扣除折舊)與分攤到各部門的消耗之差為車隊當月的利潤情景。費用超標按5%扣罰車隊工資,年末拉通計算。

  7、不屬於車隊服務範圍的費用,月末由車隊將用車通知單彙總後到財務科結算費用。

  8、修理費、燃油費超標按車隊承包合同考核。

車隊管理制度14

  1、嚴禁超速行駛,根據道路和天氣情況調整車速,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千米/時,違反者一次罰款100元,累計三次者予以辭退。

  2、行車途中如發現輪胎漏氣時,要立即停車並報告車隊,對於強行行駛而造成輪胎嚴重損壞或報廢的按價賠償。

  3、進入工地要仔細觀察場地的路面情況,發現有可能對車輛造成損害的情況要及時處理,如因駕駛員粗心大意導致車輛損壞的,一次罰款1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按價賠償並予以辭退。

  4、車輛要及時保養和維護,對於保養、維護不及時而造成事故的視情節輕重進行不定額罰款或辭退的處罰。

  5、行車途中嚴謹出現脫檔、跳檔現象,停車後嚴禁空檔轟油,違反者罰款100元,屢教不改者予以辭退。

  6、工作時間嚴禁駕駛員飲酒,如發現當班駕駛員喝酒立即辭退。

  7、保持車輛的整潔、衛生,發現車輛髒、亂不及時清洗者一次罰款50元。

  8、禁止盜竊行為的發生,違者追回被盜物品或按價賠償並辭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9、施工車輛嚴禁搭載與工作無關人員,違者罰款50元。

  10、進出公司駐地車輛限速5km,違規者罰款50元。

  11、禁止出現公車私用的情況,違者罰款100元。

  12、嚴禁員工做出或參與有損公司形象、聲譽的事情,違者視情節嚴重程度進行不定額罰款或辭退處理。

  13、其他事項按公司管理制度執行。

車隊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規範公司車輛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質,確保車輛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化。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公務用車。

  三、工作規定:

  1、公司實行一個司機負責一輛車輛。司機負有對車輛安全駕駛、車輛維護、車輛受檢、車輛違章處理的職責。

  2、由生產部負責統一車輛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機相關工作的安排。

  3、由採購部負責管油卡的登記,由財務部負責稽核。

  4、由生產部負責監督車輛維修、保養、行車記錄、車輛清潔及報銷等相關工作。

  5、司機人員每日行車必須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經使用者確認實際使用時間、里程、加油等情景,由生產經理稽核,於每週一上午11:30前交綜合部相關負責人。《行車記錄表》將作為油費、路橋費報銷的依據之一,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6、司機必須服從生產部門的排程服從上級的統一指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行車。

  7、在未經過公司批准的情景下,嚴禁私自用車。

  8、司機身上必須攜帶通訊工具,堅持電話暢通。

  9、司機出車,應保證行車安全。若出現事故,必須第一時間反饋至綜合部協調處置。

  10、車輛出現故障、損壞等異常情景,必須及時反饋至分管領導和綜合部,一經發現未及時反饋私自處理的,駕駛員記小過。

  11、生產部與綜合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每月發放浮動工資的重要依據。

  12、司機離職前,應處理完車輛違章等相關事宜後方可結算工資。

  四、相關細則: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不得酒後駕車,不得疲勞駕車,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駛車輛。

  2、司機應經常對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出車時必須保證證件齊全。

  3、出車時必須選擇方便,快捷路徑,不得無故繞道,應以提高工作效率,節省機油為原則。

  4、無需出車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停放時,必須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

  5、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輛、搖起車窗玻璃、鎖好車門,如車內丟失物品或下雨淋溼駕駛室,由該司機賠償損失並通報批評。

  6、司機每次出車必須嚴格做好行車登記,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初次不填的,予以口頭警告,兩次及以上予以記過處分並通告批評。並將行車日誌作為對“優秀駕駛員”評選的重要專案之一。

  7、司機長途出車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景需向上級彙報,不報或者隱瞞者自行負責車輛問題;相關陪同者,也有連帶職責。

  8、如裝車物品因超高、超長、超寬有可能造成違反交規的情景時司機應事先現向公司說明。在徵得公司同意後出行,造成因限高、限寬的違章情形,司機免責。此外,司機在出車時發生的一切違章違規職責、均由其司機承擔。

  9、報銷時,必須有《行車記錄表》和加油時開具發票或小票作為憑證,且發票上填寫公里數、車牌號,才予以報銷。

  10、車輛維護及保養

  10.1本公司所有車輛所屬司機應確實遵守車輛保養規範的執行,車輛附車輛保養手冊,應熟讀詳記,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10.2車輛維修及保養的地點應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司機不得私自更換。有特殊原因需要換點維修的,應事先徵得公司的同意。

  10.3每日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輪胎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10.4對於車輛操控若發覺異常應立即進廠檢查,申報車輛維修。

  10.5至少每週洗車一次,隨時堅持車身外觀清潔乾淨。

  10.6隨時注意里程數,於規定里程更換機油、齒輪等例行車輛保養。

  10.7車內應堅持清潔,不得零亂堆置雜物。隨車工具完好、齊全。

  10.8所有維修記錄應詳盡填寫,吸取經驗,防範類似事件的發生。

  五、獎懲

  公司將不定期對司機進行抽查,實行打分考核。對考核不達標的司機進行記過處理。每季度評選一次“優秀駕駛員”。被評為優秀駕駛員的司機,公司對其給予精神獎勵及物質獎勵。

  六、本規定由綜合部起草,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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