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現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生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
一、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由校長領導,後勤副校長主管。
二、學校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教育大會,平時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三、堅持預防為主,學校要經常檢查房舍、電路、運動器械等使用情況,及時發現隱患,消滅不安全因素。
四、加強治安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維護好校園秩序,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五、學校或部門組織大型活動,具體組織者必須對學生安全負責,搞好安全防範措施,進行安全教育。各班級組織活動,必須經主管校長批准,班主任必須在場。
六、體育教師必須確保體育課安全,嚴格執行《體育課細則》,必須做好準備活動,投擲訓練必須維護好秩序,單、雙槓活動必須有老師保護。
七、實驗課教學,學生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嚴格按規程操作,防止灼傷、觸電、中毒等事故發生。
八、嚴格要求學生做到“十不準”:
1、不準在校內私自接電、使用電器、開閉電閘。
2、不準涉足陽臺、玻璃幕區和容易發生危險的處所。
3、不準擦二樓以上的外層窗玻璃或探身窗外。
4、不準攀越學校圍牆、跳窗戶。
5、出入樓門、樓道,不準擁擠。
6、放學時,校門口30米有坡路段不準騎腳踏車。
7、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騎腳踏車帶人,或騎飛車。
8、上、下學時要結伴同行,不準單人走黑路。
9、不準野浴。
10、不準進入“三室”、“一廳”。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2
為改善住校學生生活環境,規範就寢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為完成學習任務創造條件,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宿舍開關門時間及規定:
早晨開門時間:
5:30— 7:30上午鎖門時間:
7:30—11:55中午開門時間:
11:55—12:40午休鎖門時間:
12:40— 2:15午休後開門時間:2:15— 2:45下午鎖門時間:
2:45—4:40課外活動開門時間:4:40-- 7:15晚自習鎖門時間:
7:20—10:20晚上開門時間:
10:20—10:50晚上就寢鎖門時間:10:50—5:30
1、學校規定的鎖門時間必須嚴格執行,無特殊情況,課間時間不準學生回宿舍。凡不服從管理的按違反校規處理;態度惡劣者,宿管員報政教處或班主任處理。
2、凡在鎖門期間不經宿管員同意私自進入者(或翻牆進入者)按有偷盜嫌疑處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開具批條,併到宿管處登記後方允許進入。
二、宿舍區環境衛生的幾點要求及規定:
1、宿舍區環境衛生由宿管員管理劃分,各住校生必須按時打掃。
2、凡宿管員通知打掃衛生、整理內務而不打掃者,將由宿管員加鎖鎖門,打掃不好不開門。值日生接受宿管員批評教育。如
將鎖損壞或跳窗戶的,處以3—5倍賠償處罰。
3、雜物、髒水須倒在指定地點,亂扔亂倒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宿舍內必須經常保持乾淨,牆上嚴禁張貼字畫、訂釘及私拉亂接電線、繩子。
三、住宿紀律
1、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進宿舍,違反者按違紀處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菸、酗酒、打架鬥毆,違反者按違規處罰。
3、按時就寢,不準大聲喧譁、吵鬧,不準點蠟看書,不準播放音樂,以保證大家睡眠時間。熄燈後不回宿舍或跳牆外出的學生,按嚴重違紀處理。
4、學生離開宿舍必須將門窗關好上鎖,不上鎖的將由宿管員上鎖。班主任說明情況,然後開門。
5、星期天、節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須提前登記。晚9:30前必須回宿舍,否則不予留宿。出了事責任自負。
6、宿管員抓住上網違規學生,班主任要認真處理並向宿管員反饋處理結果,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首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勞動教育,寫出保證書,三次給予30元以上經濟處罰,四次通知家長酌情給予處理。
政教處宿管處
二〇〇六年九月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了維護校園正常的活動秩序,確保學生課間活動安全,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生課間活動”是指學生在校園內(上課時間除外)進行的各種活動。包括晨讀早操、升旗儀式、課間休息、大課間活動、午間活動、課外活動等。
第三條、學校應加強課間活動的管理,利用晨會課、班隊課等時間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預防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四條、學校應明確每個班級的通行路線,參加課間集體活動、升旗儀式或到專用教室上音樂、美術、科學等課程,應由老師組織學生排隊前往,並按規定路線有序通行。
第五條、學生上下樓梯時,應該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躍,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值班教師及時關注、提醒、監管。
第六條、學生課間應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險因素的遊戲,不得在走廊樓梯裡追逐打鬧,不得撞門爬窗,不得破壞公物。
第七條、學生在校園內,不得狂奔亂跑大喊大叫,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等設施。
第八條、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老師,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第九條、不準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校。
第十條、認真組織好大課間活動,確保活動安全有序。
(一)大課間活動要制定周密的計劃,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本著“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人員統一指揮,實行全過程監控。
(二)大課間活動一般以班為單位由班主任(上課教師)帶隊,加強學生的活動安全教育,重視活動過程中的保護和預防措施,合理控制運動量,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大課間活動應定期對活動場地進行實地檢查,合理安排各年級學生活動區域,檢查活動器具安全效能。
發現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時採取措施。
(四)大課間活動應對學生體質狀況進行調查,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對不適宜參加活動的學生應予妥善安排。
第十一條、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掌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應及時制止教育。
第十二條、值班領導和值班教師加強校園內的巡視,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應及時制止,情況嚴重的應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政教部門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每一個教職工都有責任維護學校課間秩序,發現學生不安全行為應及時教育阻止。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4
一、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後要在規定地點停放腳踏車。
二、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急行、不擁擠。發現樓梯有同學跌倒,要立即停止上下樓梯並救助跌倒同學。
三、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四、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牆、門窗、圍欄、樓梯扶手、陽臺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屋面。
五、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進校。
六、若照明燈等電器發生故障,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不得開啟配電箱,觸控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七、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臺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八、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九、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十、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老師。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十一、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十二、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十三、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十四、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十五、嚴禁老師、員工打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十六、學校任何科室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十七、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專案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十八、未滿十二週歲或年滿十二週歲,且家距離學校不足1500米的學生不準騎車上學,嚴禁學生在校園內騎車。
十九、學生上學、放學路上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嚴格注意交通訊號、交通標誌,服從交通指揮。
二十、放學時,嚴禁機動車輛或接學生的家長進入校園。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5
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後按規定停放腳踏車。
2、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牆、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上面。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臺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徵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學生乘車安全管理,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我校學生乘車管理制度。
一、學校
1、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同時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操行評定。
2、嚴格落實學校門口、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在學生放學的集中時間,安排師生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並做好值班記錄,把路口值勤情況,路段巡查情況納入學校全員管理,列入對學生、班級及教師的目標考核。
3、凡用於學生接送的車輛,必須由教育和公安車管部門確認,並簽訂《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書》,方可接送我校學生。
4、認真統計乘車學生人數,科學規劃接送學生的路線,合理協調接送學生數額。
5、定期召開車主會議,組織車主學習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指導建立健全車主自律制度和獎懲辦法。
6、定期組織車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門的安全栓查。
二、車主
1、車主及駕駛人須嚴格執行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各項法律法規,服從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的監督。
2、學生接送車必須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3、嚴禁聘用不具備駕駛客運車輛資格的駕駛人,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準駕車型的安全駕齡。
4、嚴禁私自拆除或增加車輛座位,嚴禁無牌無證或報廢車輛從事接送學生的服務活動。
5、車主及駕駛人在出車前,必須保持車況良好,專車專用,不得從事營業性運輸,要做好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查、修復,配備、配齊車輛安全裝置。車主及駕駛人保證不帶病行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不無證駕駛;行車時,不違法上下客、不超載、不超速、不人貨混裝、不搭載違禁物品。
6、接送車必須配有隨車監護管理人員,要有專人到校園內帶領乘車學生乘車,確保學生出校門後乘車過程中和上下車過馬路時的安全。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座未成年學生
三、學生
1、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要乘坐經學校稽核,各項手續齊全的車輛;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摩的、三輪計程車及其他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機動車輛。
2、按指定班次和站點上車、下車,不遲到、不搶車,等車停穩後,按先低年級後高年級的秩序排隊上車、下車,上下車時,不擁擠、不推拉,自覺接受駕駛人員和隨車管理人員的排程。
3、注意乘車安全,坐穩並拉好扶手,不把頭、手伸出窗外。
4、保持車廂環境衛生,不吃零食,不亂扔垃圾。發揚互助友愛精神,主動照顧小同學和暈車同學。
5、自己保管好書包和隨身攜帶物品,做到不亂放,雨天帶傘須放在座位底下。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 “校園活動”是指學生在校園內(上課時間除外)進行的各種活動。包括升旗儀式、課間休息、大課間活動、午間活動、課外活動等。
第二條 各班主任利用班會課,按《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文明休息,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第三條 學校應明確每個班級的通行路線,參加課間集體活動、升旗儀式或到專用教室上音樂、美術、語文閱讀、資訊科技、通用技術等課程,應組織學生排隊前往,按規定路線有序通行,並請值日班幹部向授課老師彙報本班學生出席情況。
第四條 學生上下樓梯時,應該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躍,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當人流較擁擠時,應在走廊盡頭稍等。
第五條 學生課間應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險因素的遊戲,不得在走廊樓梯裡追逐打鬧,不得撞門爬窗,不觸控電器裝置,不損壞消防設施、裝置。
第六條 學生在校園內,不得狂奔亂跑大喊大叫,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牆、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等設施,不跳校園各處臺階。
第七條 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老師或相關領導,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第八條 不準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校。
第九條 認真組織好大課間活動,確保活動安全有序。
(一)大課間活動要制定周密的計劃,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本著“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人員統一指揮,實行全過程監控。
(二)大課間活動一般以班為單位由班主任帶隊,加強學生的活動安全教育,重視活動過程中的保護和預防措施,合理控制運動量,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大課間活動應定期對活動場地進行實地檢查,合理安排各年級學生活動區域,檢查活動器具安全效能。發現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時採取措施。
(四)大課間活動應對學生體質狀況進行調查,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對不適宜參加活動的學生應予妥善安排。
第十條 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掌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應及時制止、教育,並上報德育處。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配合教育。
第十一條 值日領導和教師加強校園內的巡視,注意觀察學生的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做好記載,並將情況通知班主任。
第十二條 每一個教職工都有責任維護學校課間秩序,發現學生不安全行為應及時教育。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8
1、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市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帶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透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式和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9
學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終是整個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務。各樓層宿管老師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責任者;各班生活委員和各宿舍舍長兼任安全委員,負責各種安全隱患的發現、報告與防範,監督檢查各種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一、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禁絕使用任何違規私帶電器。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應報告宿管老師,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二、消防安全
宿舍樓區,嚴禁煙火,安全第一,從我做起。不得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不許抽菸、點蠟燭、燒紙物,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宿管辦要組織宿管老師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緊急救生常識等,必須演練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檢查更新各種消防設施。
三、財物安全
不將過多的錢物帶入宿舍,貴重物品請鎖入個人箱櫃。離開宿舍必須鎖好門窗。特別是一層各宿舍(含水房、衛生間,由宿管老師負責)要及時關鎖窗戶,嚴防任何人從窗戶出入,相關舍長要嚴把此關,絕無疏漏。
四、上下樓梯安全
在緊急集合、下課出入等學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樓層宿管老師必須提前敞開大門、敞通疏散通道、開啟樓梯照明燈並常備手電筒和應急燈,按時站在相應的樓梯口指揮疏導,及時化解各種緊急突發事件。學生上下樓要按規定東、西樓梯分流,並必須靠右行。同學之間要禮讓三先,不得擁擠起鬨。
五、值班安全
每天宿舍樓區總值班老師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並做好值班記錄。上課(含自習)期間學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假條,並詳細登記後方可出入。學生不在時外來陌生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雙休日值班老師負責清點留宿生人數、開具離校單(留宿生出入校門專用)、接聽電話、安全保衛等。
六、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為善、與鄰為伴,杜絕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不許竄床竄宿,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不得在宿舍、樓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鬧、推桑起鬨。舍長要觀察宿舍動態,化解矛盾,防患於未然,教育和引導大家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安全關係。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保證學生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和人身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學生宿舍管理中的具體情況,本著“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為了一切學生”的辦學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學生宿舍管理
第一條 凡住校學生必須由生活輔導老師進行造冊登記,統一安排床位。
第二條 住宿學生應遵守宿舍作息時間,遵守宿舍紀律,服從輔導老師以及各宿舍室長的管理安排。
第三條 凡住宿學生在別人宿舍無人時不得進入他人宿舍,不得隨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條 非住宿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區,學生家長要求找學生時須由管理員傳達或陪同。
第五條 住校生必須遵守宿舍請假制度。
第六條 住宿學生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如確需調換,須經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可辦理調換手續。
第七條 上課鈴響,由管理員清查宿舍人員,確保上課期間宿舍無人,禁止學生課間回宿舍,上課時間留在宿舍的須有請假條。
第八條 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生活秩序。嚴禁在宿舍樓前內大聲喧譁,打鬧或進行劇烈的體育運動。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經發現,予以沒收。禁止在宿舍內打牌,或搞其它影響休息秩序的娛樂活動。
第九條 住宿學生應保持室內外衛生,建立衛生值日製度。
第十條 住宿學生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樓內的各種公共設施。
第十一條 節約水電,室內嚴禁亂扔,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等。
第十二條 住宿學生應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的應急處理準備,發現問題及時向管理員彙報。
第十三條 嚴禁在室內,走廊裡燃燒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現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須經人同意才能帶出宿舍,個人大件行李帶出宿舍必須經管理員稽核後方可帶出。
第二章 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條 學生宿舍防火安全須知
1、學生宿舍內、走廊的電路,不準擅自移動,更換或私拉電線,不準擅自增加學校規定外的照明。
2、不準在學生宿舍和走廊內使用電爐子、酒精爐等燒水,做飯;不準攜帶未熟食品進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準在學生宿舍使用電熱墊、電烙鐵和其他大功率電器。
4、學生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5、宿舍不準點蠟燭、抽菸、使用火柴、打火機等。
6、非火警不準擅自動用消防器材。
7、凡違紀以上規定,對當事者給予相應的校紀處分。
第三章 宿舍防盜制度
第十五條 學生宿舍應做好如下防盜措施:
1、貴重物品不用時最好鎖在抽屜、櫃子(箱子)裡或寄存它處。
2、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丟失後要立即報告學校,情節嚴重的應向公安機關報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鑰匙,不要輕易借給別人,防止鑰匙失控,每個宿舍只能由舍長或舍長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鑰匙,不得私配多餘的鑰匙。
4、最後離開宿舍的同學,要關好窗戶銷好門。養成隨手關燈、隨手關窗、隨手鎖門的習慣。
5、晚上睡覺時,要關好門窗,不將貴重物品放於靠窗前的桌上或窗臺。
6、不要留宿外來人員。
7、對形跡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觀察,如可疑人員在宿舍四處走動,窺探張望,要加以詢問,必要時撥打報警電話。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1
為加強我校學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進和諧校園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須遵循消防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學生學習消防知識,開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公寓樓的消防設施、熟悉滅火器效能和使用方法、會報警、會疏散逃生、會撲救初起火災。
三、學校每學期要開展滅火技能演練,經常對宿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巡查,交流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四、學校要對學生宿舍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和巡查,糾正違章用火、用電和私拉亂接電線。
五、宿舍管理員要經常檢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完好有效;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六、學校每年要開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對成績突出的予以獎勵,對不負責造成損失的予以處罰和追究。
七、全體學生嚴格遵守《學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準》:
1、 不準私拉亂接電線;
2、 不準吸菸;
3、 不準佔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
5、 不準攜帶汽油、煤氣瓶、煤油等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7、不準使用酒精爐等明火器具;
8、不準擅自變動電源裝置;
9、不準宿舍無人不關電源;
10、不準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班主任及科任老師必須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二、師生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三、學生不準攀爬圍牆、欄杆、陽臺、建築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打鬧,不得向窗外拋扔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五、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不準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六、在校生如有特殊病史,應向班主任報告,不得隱瞞。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告知班主任,教導處備案並書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於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七、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向老師報告並通知家長及時檢查治療,以防延誤治療時機。
八、學生如遇自傷,應及時告訴家長或班主任及學校領導,及時治療;如遇他傷,首先應通知傷害他人者家長,及時治療,再通知被傷害人家長。
九、走讀生應按時到校、離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門、逗留。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放學後自己回家者,應向班主任遞交由家長簽字同意該生放學後自己回家的條子。
十、已滿十二週歲,離校20分鐘以上路程的學生,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後,允許騎車上學,但不得騎“三無”(無車閘、無車鈴、無車鎖)腳踏車,要自我保護好車輛,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十一、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十二、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十三、在計算機房上網時,要遵守青少年網路公約,不瀏覽不良資訊。學生不得上營業性網咖,違者嚴格處分。
十四、不得站在高處或爬上窗臺擦教室、樓道的窗戶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電氣裝置。學生不得抽菸、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十六、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學生家長來校要講文明,不得大聲喧譁,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十七、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遊玩。
十八、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並報校長批准。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學校。禁止帶社會人員來校,造成不良後果,當事者要負全部責任。
十九、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當發生應急事故時不得造謠,誇大事實造成恐慌,要自覺維護公共秩序,保證校園正常秩序。
二十、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平時不得隨意撥打,否則要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十一、加強思想教育,提高管理方法,嚴禁體罰辱罵、諷刺、挖苦學生,避免出現因體罰而使學生髮生意外,否則後果由責任人自負。罰站一次罰款5元,超過30分鐘者,罰款50元。教師打學生一掌,踢一腳,擰耳朵等,一次罰款50元。
二十二、住校生的安全管理依照《住宿生管理制度》執行。
二十三、課間安全管理依照《課間監護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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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儘可能保證師生的外出實踐活動安全,特制訂潘南小學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
二、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包含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實行申報審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動,要上報區教育局,班級或年級組組織的活動要向校長申報,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進行,並做好活動的組織和抓好師生的安全。
三、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出發前各班要清點人數,
做好安全教育及活動安排,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四、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五、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車,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六、教育學生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教育學生髮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採取應急措施。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七、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並有秩序上車,班主任及跟班老師跟車回校,待學生離校後,才能離開。
八、要透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式和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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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報到安全管理制度
1、家長帶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必須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2、進校後所帶箱包,要隨手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3、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4、帶來的現金、支票,應當日交清各項費用,學生個人身上存放現金不得超過50元。
5、個人洗曬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強看管,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6、學生不提倡佩戴手飾、手機,已帶來的最好讓家長帶回去,不要放在身邊,防止丟失。
7、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8、在校內外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違章橫穿公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二)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擁擠。
2、嚴禁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3、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樹木、球架,不準上房。
4、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5、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開啟配電箱,觸控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6、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
7、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8、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徵得家長同意。
9、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0、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1、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2、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4、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5、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三)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後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專案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四)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儲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
3、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尋呼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4、宿舍裡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五)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遊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六)學生刀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刀具範圍:
1、各類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稜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鋼管等。
2、美工刀、水果刀、鉛筆刀、模擬刀、尖頭剪刀、各類尖銳的兵器模型、玩具刀、啪啪圈、鋼直尺等。
二、集中管理要求
1、班主任和生活老師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學生不帶、不玩各類刀具,正確引導安全使用刀具的方法。
2、落實刀具管理的責任制,經常排查,對發現持有、攜帶違法管制刀具的學生進行必要的法制教育。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學生在教室未經允許不得使用任何刀具;學生不得攜帶任何刀具進宿舍,生活老師應經常提醒和排查。學生在校園內公共場所嚴禁攜帶各類被管理刀具,一經發現,立即收繳。
4、各班對美工刀進行集中收集,貼上學生的班級和姓名,統一交相關美術老師管理。
5、對學生已經帶到學校的玩具刀統一由班主任老師保管,放假時交其家長或責令帶回。
三、處理辦法
以上管理條例希望各班主任和美術老師認真執行,學校將不定期進行檢查,如有違規,將與相關責任人的級部考核掛鉤,並取消當年的一切評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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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安全須知》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進一步加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證學生健康安全地成長,全面推進學校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儘快把我校辦成秩序井然,質量一流的高品位學校,特擬訂下列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出操、集會管理制度
1、集合鈴聲響後,學生應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縱隊,在教師帶領下按指定樓道上、下樓。
2、同層學生一起下樓,做到安靜、整齊,勿前推後擠。走到操揚後,按指定地點站立,由班長或體育委員整好隊。
3、全體學生做操時必須按口令,動作規範準備。做操完畢,各班應按佇列順序回教室(上樓走法同下樓)。
4、若集會,在廣播操隊形的基礎上,向前向中間靠攏。散會時,按佇列順序依次出場,不得擁擠。
5、值日、值周教師在出操、集會過程中應監督、巡查,班主任應跟隨本班學生隊伍上下樓梯,對學生加強管理和服務。
二、學生上學、放學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師必須提前30分到校,和監督崗的學生一起在校門口迎接學生的到來,並且負責檢查學生佩戴校牌,紅領巾等情況。
2、放午學鈴響,即由任課教師組織排隊,分走讀、午膳兩隊,按規定路線下樓(同上)。午膳生在前,走讀生在後。下到操場後,午膳生到食堂領飯,然後按原路返回就餐;
3、值日老師和監督崗學生要加強對就膳秩序的管理,對不按規定排隊依次取飯的學生要批評教育,認真記載;值周教師每天要準時檢查記錄排隊放學情況,並將違規情況及時反饋各班。
4、下午放學鈴響後,學生在任課教師帶領下排隊下樓(同上)並由教師送出校門。
三、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
1、抓緊做好課前一切準備,自覺維護課間秩序,不講粗話,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內外追逐,特別是拐彎處不急跑。
2、課間十分鐘全體學生(中午時間午膳生)一律不準出校門,應在指定的範圍內活動,嚴禁劇烈運動,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籃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險性遊戲,違者輕則班主任批評教育,重則全校通報批評。
3、值日教師和監督崗學生應各盡其職,經常巡查,堅決杜絕攀爬走廊護牆,沿樓梯欄杆下滑等危險性行為的發生。
四、室外活動課管理制度
1、上體育課大多是全身性運動,活動量大,還要運用很多體育器械,因此,課前老師必須檢查學生的穿戴,要求學生穿運動鞋,不帶小刀、鉤針等容易傷害學生身體的物品。
2、體育老師必須按教材內容,認真備課,準備器材,備課中考慮到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開始部分組織學生做好準備活動。活動時,根據訓練內容,採用不同的安全保護方法,如進行單、雙槓和跳高訓練,器械下面必須備好海綿墊子;進行投擲訓練時,要求學生必須按老師的口令行動,不得有絲毫的馬虎,對於難度較大的動作,必須先示範,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結束部分要做整理運動,整隊、點名,確保安全。
3、課外活動課,班主任應帶領學生到指定地點,根據學校安排有秩序地組織活動,並來回巡視,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的行為和動作。
(一)教師備課制度
1、根據《江蘇省家庭教育綱要(試行)和教學計劃要求進行認真備課以《家長學校教材》為主,參閱其他資料。
2、備課時應有針對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備課記錄。
3、備課內容詳細,具有一定的系統性,內容選擇要恰當。
4、合理安排備課時間,不能同學生教育時間衝突。
5、備課記錄具備授課時間、授課的要求、授課人、授課時間評價等專案。
6、積極編制家教宣傳材料,及時更換家長園地等宣傳欄。
(二)考核獎懲制度、
1、教師應按計劃認真教學活動,積極做好家校聯絡,如未開展一次扣0.5分。
2、教師認真按時整理好教學活動、家校聯絡活動的資料,並及時歸檔,每缺一項扣0.5分。
3、對教師工作成績優秀的,每年要加0.5―1分。
4、學員出勤率低於90%,成績低於80分,不得參加優秀學員評比。
(三)家訪制度
1、家訪工作應跟學校教育組合起來,及時溝通家校之間的聯絡,共同教育好孩子。
2、家訪工作每學期對每位學生進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況的,還需進行隨機家訪。
3、家訪要認真準備,對學生有客觀的分析。家訪應有目的性,透過家訪要解決具體問題。
4、家訪工作應有記錄,尤其是特殊學生、事件的家訪。
(四)資訊反饋制度
1、每次授課後,教師們要積極收集學員們的意見並及時整理。
2、認真做好家校聯絡欄的資訊交流工作,並有資料記錄。
3、學員們要積極配合,將自己的想法及時反映給教師們,從而促進相互的交流。
(五)優秀學員評比制度
1、認真遵守學員守則及《家長教育行為規範》,每年出勤率達90%以上,考試成績為80分以上者。
2、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配合支援學校的各項教育活動。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家長評選票數最高,可評為優秀學員。
5、每學年中,每個年級組各評一名優秀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