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5篇)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集團公司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費用開支包括維持公司日常營運的所需的開支(如:租賃費用,辦公費用,車輛使用費,業務招待費用、市內交通費用、差旅費用以及薪資獎金等相關費用),但不包括成本項下的開支(如:廣告費用,材料採購和工程費用等開支,成本開支管理制度另行規定)。

  第三條:XX集團的費用開支從小帳戶列支並實行一支筆的審批制度,各公司的費用開支在該公司總經理授權範圍內的,由該公司總經理審批,集團公司總裁授權職能部門和專案公司負責人的,由被授權人審批;在授權範圍外的,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第四條:XX集團費用開支實施預算管理,各公司必須做出年度費用開支的預算,報集團公司審批後執行;各地區公司總經理有權在整體預算不突破的情況下,靈活安排各個月和季度的費用開支計劃;各公司應於每個月的成本分析會上確定下個月的費用開支預算,並報備集團公司財務部。

  第五條:對於預算計劃內除薪資獎金外的費用開支的審批許可權與程式:

  1、費用當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見附表一、二);

  2、在填制費用報銷憑證時,要按費用類別分別列支;

  3、部門經理審查並簽字後送交財務部稽核;

  4、主管會計對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進行統一編號並稽核簽署意見後送交財務經理稽核確認,之後呈報總經理,或被授權人批准;超過授權審批金額的,須經集團總裁與財務總監聯籤批准;

  5、費用的事項與金額在授權範圍內的,由各公司被授權人審批,授權範圍外的除各公司總經理審批外還要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6、已審批過的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轉到各公司財務主管籤閱後,交由出納辦理付款手續;如公司沒有另設財務主管,則直接返回到出納處辦理付款手續;

  7、出納付款前核對各原始票據,並複核付款金額,正確無誤後將相關款項支付給經辦人,同時將已付款的原始票據加蓋付訖章,並將已編號的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存檔保管;

  第六條:薪資獎金的審批許可權與程式:

  1、薪資獎金在年度預算額度內的,每月未人力資源部專人負責核算,然後送交財務部稽核,財務部稽核無異議後,送各公司總經理審批後,發放當月薪資獎金;

  2、人力資源部門應將總經理鑑署的所有員工的薪資結構表、薪資調整表,加班表等與工資計算相關的資料原件報備財務部存檔;

  3、超過年度預算額度的薪資獎金報集團總部追加預算後方可發放;

  4、在公司總經理授權範圍外的薪資調整應報集團總部審批。

  第七條:超出年度預算的費用開支應報集團公司追加預算額度後方可按上述程式審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該款項。

  第八條:費用支出的有關規定:

  一、辦公費用

  辦公費用由辦公室統一採購、集中向財務部報銷。各部門把經審批的辦公購物申請表(見附表三)報辦公室,辦公室每月彙總的辦公費用計劃抄報財務部一份,由財務部監督執行。

  二、業務招待費

  各部門員工(包括部門經理)因業務需要招待賓客,應事先填制《禮品/業務招待申請表》(見附表四),詳細填寫招待物件、預計金額及時間,一事一單,不得與其他費用專案混合報銷。按金額範圍報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批准,並嚴格掌握不得超支,特殊情況外出聯絡業務臨時發生業務招待費的,應電話口頭申請,於次日補辦手續(遇週末和節假日順延)。

  三、市內交通

  1、公司員工外出聯絡業務、工作一般以公交車、中巴為主,特殊情況下,經部門經理同意,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出租車費用。

  2、在報銷出租車費時,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見附表五),所有的車票反面均需註明起止地點和原因,以便稽核。

  3、因工作需要,公司已經為其配備專用車輛的部門經理或員工,原則上不允許報銷市內交通費,特殊情況須由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

  四、外埠差旅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稽核簽字,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批准。

  2、出差人員可憑批准的申請單向財務部辦理暫借款手續,填寫《暫借款申請單》,預借金額由財務部根據路程遠近,時間長短核定,呈送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簽字同意後,方予借款。

  3、出差期間的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歸為外勤補貼均按出差的自然(日曆)天數計算,實行分項計算、總額包乾、調劑使用,

  節約歸己,超支自理的辦法。

  4、凡出差到異地超過半個月以上的,按本出差補貼標準的80%報銷,超過一個月以上的,按長期外派人員待遇報支。

  5、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實行包乾使用,不再憑據報銷。乘坐往返機場或火車站等的交通費用不屬包乾範圍,憑據另外報銷。

  6、出差人員如自帶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則不予報銷出差地市內交通費用。

  7、如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提供食宿的,交通費用據實報銷,其它補貼取消。

  8、員工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到財務部辦理結算手續。財務人員按公司規定標準,認真稽核報銷單,超過標準的支出,個人自理。暫借款如有剩餘,必須於結算時返還給公司,否則下月工資中扣除。

  9、因公出差發的郵資、電話費(因業務而發生的)、行李寄存費,必須在票據上註明原因一同報銷。

  10、長期外派人員或駐外機構人員,其住宿原則上應租房解決。每月補貼生活費(視具體情況定)。當地招收的員工,不享受生活補貼。

  11、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標準及補貼標準依各地公司具體情況而定。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制度之修改須經董事會討論、批准。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財務部。

  集團成本開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成本的控制,提高經濟效益,合理有序的安排資金的運用,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本開支的範疇

  本制度所指的成本開支的範疇是指除費用開支管理規定中所指的維持公司日常營運的費用以外的開支。(包括土地及拆遷費用、前期費用、建築安裝費、基礎設施費、公建配套費、以及專案所承擔的貸款利息等)。

  建立綜合開發核算體制,搞好經濟核算,降低開發建設費用。

  第三條成本開支的預算

  根據公司成本分析會的制度,各專案公司按照集團公司的年度戰略,編制年度工作計劃和工程進度,報集團公司審批後執行。各地區公司總經理有權在整體預算不突破的情況下,合理安排各個月和季度的成本開支計劃。每月各公司工程部門編制“經營預算表”確定下個月的成本開支預算,於財務部彙總在每月初的成本分析會上確定,並報備集團公司財務部。

  第四條成本開支的帳戶管理

  本制度所規定的成本開支原則上必須從大帳戶列支。如遇特殊情況,在總經理授權審批的額度以內的,可以從小帳戶臨時列支,但財務部應做相應的臺帳備查。

  第五條成本開支的審批許可權

  所有的成本開支審批實行一支筆制度,各公司的成本開支在該公司總經理授權範圍內的,由該公司總經理審批,或由總經理授權的被授權人審批;在授權範圍外的由集團公司審批。

  第六條成本開支審批的一般程式

  1.工程預付款的支付,必須有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據,付款前必須按合同取得施工承包單位履約預付款保函或保證金的手續依據,未辦理保函或保證金手續的不得支付預付款。

  2.所有成本開支的付款都應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執行,不得提前預付或超付款項;

  3.集團下屬各房地產開發公司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甲供料),要有驗收報告,並附有規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合約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a)需驗收後支付的工程款,要附有驗收報告並有規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b)支付精裝修專案工程尾款時,要有權威機構的環境衛生檢測報告

  c)支付最後一筆專案工程款時,應審查工程款發票是否包含保脩金,未含保脩金的不予支付。

  d)支付保脩金時,應附有《保修服務情況徵詢表》(見附表四)並由成本部、工程部、物業管理部門及專案總經理聯合簽名。

  4.合同項下的付款由經辦人填寫付款申請書,部門經理稽核後送交財務部;

  5.財務部門參照合同核對後,送公司總經理審批,超出授權範圍的,再送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6.出納人員憑審批後的付款申請書辦理支票,由經辦人員籤領;

  7.以上流程對於建築安裝工程款項,除按照合同條款約定外,經辦人員還必須附有經會簽過的《工程款撥付簽證程式單》(見附表一)或工程決算單;如因原設計圖紙修改等原因導致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致使工程成本發生變化的應在該合同後另附《施工圖變更籤證表》(見附表二);

  第七條特殊事項的審批

  1.對於土地相關費用、前期的交易規費以及市政配套費用等向政府部門支付不全部具有合同的款項,可依照政府規定或相關檔案辦理;

  2.對於應繳的營業稅金及附加稅及預徵的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由各公司財務部主管會計精確計算後,將當月申報稅款填列付款申請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劃轉至納稅帳戶,稅務申報後自動轉帳。

  3.銀行貸款利息支出由所貸銀行每季度末按照貸款合同利率自動扣款,財務部應在每月末預提當月的利息支出。

  第八條超出預算外的成本開支應報集團公司追加預算額度後,方可按上述程式審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該款項。

  第九條本制度之修改須經董事會討論、批准。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財務部。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1、本制度是廣東騰訊集團有限公司依據自身實際情況訂立的管理制度之一。

  2、透過確定公司和職位的關鍵績效因素,以責任結果為導向,建立員工績效管理體系,使公司實際經營管理行為與戰略目標統一,員工績效與組織績效統一,透過員工績效的持續提高帶來公司績效的不斷改進,增強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3、在績效與公司戰略、目標和價值觀之間建立清晰的聯絡,公平合理地評價員工績效,為浮動薪酬發放、年度綜合評定、薪酬分配、晉升與調配等積累資料,為人事管理與開發提供準確的員工績效資訊。

  4、建立規範的績效溝通與反饋機制,向員工反饋績效評價和對比資訊,為員工改進績效提供指導和幫助,同時激勵員工不斷學習,自我管理,創造職業生涯的輝煌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廣東騰訊集團有限公司。

  各子公司、專案公司可參照本制度,自行制(修)訂其績效制度。子公司、專案公司自行制(修)訂的績效制度,報集團人事部、人事總監稽核,總裁審批後,遵照執行。

  第三條制度內容概要

  本制度透過對季度及月度主要工作指標的分解和細化,並儘可能量化各項考核指標,使集團的績效管理規範、高效。

  二、設計指導原則

  第四條績效管理體系的構成

  1、績效管理體系包括關鍵績效指標體系KPIs、公司績效管理、員工績效管理、年度綜合評估等。

  2、績效的有效性側重於績效管理各環節流程制度的建設以及各級管理者績效管理能力的提升。

  3、績效管理必須建立制度化、規範化的雙向溝通機制。各部門負責人作為人事管理第一責任人,有幫助下屬提升能力與完成管理任務的責任。

  4、在績效管理中,突出績效考核對公司績效改進的關鍵作用。績效考核以KPI為基礎,以業績衡量標準/工作結果對員工行為結果進行考核;績效考核以目標為導向,依靠績效目標的牽引和拉動促使員工實現績效目標;績效考核強調主管和員工的共同參與,強調溝通和績效輔導。

  第五條績效管理體系的原則

  1、“三公”原則,即:“公正、公開、公平”,績效管理各環節目標公正,過程公開,評價公平。

  2、團隊傾向性原則:團隊的領導者與員工是不可分割的利益共同體,團隊中所有人員都對部門的KPI和涉及的業務流程負責。領導者要透過績效輔導幫助下屬提高績效,各個任職者有責任幫助流程相關周邊人員提高績效。

  3、客觀性原則:主管在評價下屬時以績效為主,以日常管理中的觀察、記錄為基礎,各部門要逐步規範對員工日常工作計劃與總結的管理,以此作為考核的主要依據。

  4、績效考核責任結果導向原則:突出業績,以在正確的期間達成正確績效結果為依據,同時兼顧能力或者關鍵行為以及個人態度對工作和團隊的價值貢獻。

  5、動態與發展原則:績效管理保持動態性和靈活性,績效標準、實施標準將隨著公司和管理物件的成長以及戰略的變化而變化。

  三、績效管理執行綜述

  第六條考核物件

  集團總部的考核物件為所有員工,總裁的考核方法由董事會根據經營目標與計劃完成情況另行確定;

  第七條考核週期

  集團總部的考核週期分為三類,即:

  1、月度考核:適用於集團總部所有員工,一般於次月10日前完成。

  2、季度考核:適用於集團總部所有員工,於每年1、4、7、10月的15日前完成上季考核工作。

  3、年度考核:適用於集團總部所有員工,具體方案另行公佈。

  第八條考核依據與考核形式

  1、集團總部的考核採取基於計劃管理的考核方式,不同職位層級的考核物件的考核重點有所差異:

  2、試用期員工考核見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第九條考核內容

  職位關鍵績效指標

  1、職位關鍵績效指標,源於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計劃,透過KPI體系的建立使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轉化為各部門以及公司成員的具體行動

  2、職位目標分解要體現:基於職位職責的責任與貢獻;基於職位對總目標的貢獻;基於職位對流程的貢獻。職位KPI必須符合SMART法則,即:具體的(Specific)、可衡量的(Measurable)、可以達到的(Attainable)、相關的(Relevant)、以時間為基礎的(Time-based)。

  3、績效目標的設立因職位層級而異。基層職位績效目標應根據部門職位特點來設定。

  (1)對於部門負責人關鍵以部門工作效果,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成率來設定。

  (2)對於一般工作人員可以考核工作計劃完成度來設定。

  (3)對於例行性工作人員如出納、文員等,以工作量及準確性、及時性、規範性等來設定。

  (4)設立績效目標應考慮流程協作的要求,不可僅限於職責範圍內。

  其他目標計劃

  1、區別於關鍵績效考核指標的一般行工作內容

  2、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內容。

  第十條考核關係

  1、對於不同的考核內容,集團總部考核關係分示如下:

  2、外派之人員考核:

  (1)外派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及副總監人員考核由考核委員會直接考核,並由董事長評定;

  (2)其它外派人員考核在子公司或專案公司進行

  第十一條考核責任

  1、考核委員會領導績效考核工作,承擔以下職責:

  (1)考核委員會是公司為不斷提升績效而設立的非結構化、常設的業績管理、評價機構。

  (2)考核委員會對公司績效評價、員工績效考核、獎金評定、非物質激勵等總體激勵機制的管理負責。

  (3)本績效考核制度的制定、解釋、修改的責任和許可權在考核委員會以及由考核委員會授權的人事部門。

  (4)違反本制度的處罰決定權在考核委員會。

  (5)所有考核的解釋、最終評定權在考核委員會

  (6)負責員工考核申訴的最終處理。

  2、各級管理者是直接下屬員工績效考核的直接責任人,承擔以下的職責:

  (1)在考核中要以目標為導向,對下屬進行合理、公平的評價。

  (2)各級管理者要認真履行對員工達成目標的支援和輔導責任。

  (3)各級管理者要不斷提高管理技能,有效與員工溝通。

  (4)負責相應各部門考核工作的整體組織及監督管理;

  (5)負責幫助下屬員工制定月度工作計劃和考核標準;

  3、集團人事部為績效考核具體組織和實施部門,承擔以下職責:

  (1)公司績效考核執行機構是人事部門。

  (2)負責各子公司、專案公司考核方案的稽核,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和稽核;

  (3)負責組織每個考核週期自上而下《績效考核表》的制定和檢查,並及時歸檔。

  (4)檢查各級管理者對績效目標達成過程的檢查和輔導情況,提供業績管理的技術支撐。

  (5)負責每個考核週期內的自下而上績效評估的組織工作。

  (6)負責完成每個考核彙總和分析,及時提交考核委員會稽核,及時反饋和溝通稽核結果。

  (7)根據考核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完成獎金分配和發放。

  (8)受理考核投訴,並跟蹤處理。

  (9)負責回答在制度執行過程中的問題。

  (10)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作為獎金髮放、工資調整、職務升降、崗位調動等的依據。

  第十二條考核結果應用

  集團人事部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考核結果將作為獎金髮放、評選先進、薪資調整、職務升降、崗位調整、員工福利、考核辭退等的重要依據。具體依相關制度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考核申訴程式

  1、各類考核結束後,被考核者有權瞭解自己的考核結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和說明考核結果的義務;

  2、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存有異議,有權在接到通知的10日之內,向集團人事部提出申訴(不接受口頭申訴);

  3、集團人事部透過調查和協調,在10日之內,對申訴提出處理建議,並將事實認定結果和申訴處理意見反饋給申訴雙方當事人和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高管,並監督落實;

  4、若當事人對結果仍持異議,可向考核委員會提請仲裁,考核委員會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四、績效管理執行細則

  第十四條考核目標的制定

  1、公司級績效目標以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及年度經營管理目標責任狀為基礎,包括銷售收入、淨利潤、工期、質量、安全、成本、招商指標及其他節點指標。

  2、部門級績效目標以公司級績效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員工級績效目標以部門級目標進行分解,結合本職位的職位說明書職責設定。

  3、目標在公司經營情況發生調整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

  4、上級與下級應就績效目標進行溝通並達成共識,共同探討達成績效目標的措施,根據工作的重要性和緊急程度確定工作安排的優先次序。

  5、每位員工根據上述要求,擬定本人月度目標計劃和年/季度績效目標(附件《績效考核表》),與上司溝通並經上司核准後執行。

  6、月度計劃總結:每月末,員工對比計劃根據實際完成情況,進行總結,上司作回顧溝通。

  7、季度目標評價:每季度末,上級和下級根據目標計劃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對結果進行溝通、指導、評價。填寫《績效考核表》並將考評結果彙總至人事部門,交管理層進行評估平衡以及反饋。

  第十五條考核操作流程

  1、績效計劃

  (1)各部門管理領導計劃:各部分分管領導在規定時間前(以集團總裁辦所發通知為準)將各部門月度計劃發至集團經營管理部;月度例會上討論確定各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表》,月度例會次日17:30前,經營管理部負責將各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表》發至各分管領導處及人力部人事主管處;

  (2)各部門經理/副經理計劃:程式如下(3)員工計劃。

  (3)員工計劃:月度例會後2日(最遲不得超過當月2日)17:30前,各級員工需將個人的《月度工作計劃表》發至上級主管處,各上級主管需及時與下屬進行溝通、確認後,在限期內將下屬的《月度工作計劃表》發至下屬本人及人事主管處。

  2、計劃調整

  (1)計劃增加:可經雙方確認後,在月末總結時列於總結表內;

  (2)計劃刪改:因客觀不可抗情況造成原計劃任務取消或重要指標變更,被考核人需於當月20日前填寫計劃刪改申請,報各部門分管領導處,如系分管領導關鍵任務的調整,則需上報總裁批准,否則此項以未完成計。

  3、績效總結

  (1)各部門分管領導總結:各分管領導在規定時間前(以集團總裁辦所發通知為準)將月度總結髮至集團經營管理部;

  (2)經營管理部負責準備各分管領導《月度計劃總結考核表》的影印件,供考核委員會考核人考核時使用,各考核人需將考核評分表於月度例會次日17:30前交至人事部人事主管處;

  (3)部門經理與員工總結:需在次月5日17:30前將個人的《月度計劃總結考核表》(以月初上交的計劃表為基礎)自評後發至上級主管處,上級主管需及時與下屬進行溝通、考評,並在次月7日17:30前將溝通確認的總結考核表發至下屬本人及人事主管處;

  4、績效溝通

  (1)績效溝通要對照《月度計劃表》和《崗位說明書》進行,主要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改進意見,幫助員工制定改進措施並反饋下月度的《計劃表》等;溝通方式以面談為主,如無條件,亦可視情況採取電話溝通等方式;

  (2)人事部對績效溝通的執行情況不定期進行抽樣檢查,對沒有按規定執行績效溝通的管理人員,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和考核成績降級的處理;

  (3)如下屬(被考核人)對上級主管(考核人)所定之計劃、或評價結果、或溝透過程存有異議,可在次月7日前向人事部提交書面說明並按申訴程式執行;

  (4)對考核結果含D及以下的員工,必須在績效面談時如實通知其考核結果、說明原因及處理意見,對上述內容必須保留書面記錄,並由員工本人簽字確認。

  5、績效彙總與績效工資計算

  (1)次月10日17:30前,人事部負責對績效考核資料進行彙總,編制《月度中心考核結果彙總表》併發至總裁、各分管領導處;

  (2)次月20日17:30前,人事部負責計算出各員工的績效工資總額,並製表交財務部發放。

  6、外派至各子公司的人員的績效考核

  外派人員所的考核參照集團相關級別人員考核方式操作;

  7、季度考核的操作流程參照月度考核

  第十六條考核結果計算

  考核結果與員工當月績效工資掛鉤,與年度績效工資掛鉤,與年度優秀員工等相關評比掛鉤。

  1、一般情況取值方法為

  該項指標得分=權重實際值/目標值

  2、要求控制、降低的指標(如費用等類指標):

  該項指標得分=權重(1—實際值/目標值)

  3、部門(組織)或個人得分為綜合考評得分:

  總得分=∑單項指標得分

  注:任何一項指標的最低得分為≥0。

  第十七條考核結果與參考標準

  1、考核結果包括綜合評語和考核等級(A、B、C、D、E)。考核與評價相結合。

  2、考核等級分為(A、B、C、D、E)五級,定義如下表:

  3、為避免部門間考核過鬆或過嚴造成部門間不平衡,以及考核和稀泥、等同化的誤差,對考核等級設立的參考比例與對部門績效的考評和部門領導者的考評結果掛鉤,各部門人員考評等級按以下比例執行。

  第十八條考核結果應用

  1、月度考核結果:月度考核結果與員工月度獎金掛鉤。

  月度獎金=獎金基數×個人績效考核因數

  2、季度考核結果:季度考核結果與員工季度獎金掛鉤。

  季度獎金=獎金基數×個人績效考核因數

  3、年度考核結果:年度考核結果與年終效益獎掛鉤,並作為次年工資調整和崗位調整的重要基礎。

  年終效益獎=效益獎基數×個人績效考核因數×公司績效考核因數

  4、原則上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A級的員工予以加薪,由考核委員會根據業績將員工工資上調。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A級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優秀員工的評選。

  5、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D級的員工予以降薪,由考核委員會根據業績將員工技能工資下調1級至數級。

  6、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E級的員工予以調整崗位,下降職級處理,嚴重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勞動關係處理。

  7、公司績效考核因數由公司考核委員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指標達成情況綜合評估後確定。達到績效指標則為100%,未達標則相應降低。如超額完成,則相應提高因數。

  8、月度及季度獎金基數調整參照集團薪酬福利體系

  五、附則

  第十九條本規定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條對未能按規定時間完成考核表單提交的予以20元/次扣款;對超過規定時間10日未提交考核表單的予以200元的扣款。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未盡事宜,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人事部門按國家相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領導審批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規定同時廢止,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3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明確各級幹部、員工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責任,特制定本規章。

  1.2.適用範圍

  本公司各級幹部、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安全職責均適用本規章。

  1.3.權責單位

  1)總經理室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安全生產責任

  2.1.責任追究原則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2)誰主管,誰負責。

  2.2.主管安全責任

  班組長(不含)以上之主管,對本單位之安全負有以下責任:

  1)主管應負防止意外事故之責任。

  2)以身作則遵守國家相關法規及公司安全規章。

  3)教導及監督本部門人員遵守安全規章。

  4)明確掌握與本職相關之安全守則、安全工作方法,並身體力行。

  5)熟悉與本職相關之安全防護裝置、裝置、工具及其使用方法。

  6)分派工作時,應指定專人作為負責人,統一指揮,保障安全。

  7)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指揮事故排除、處理事宜,並迅速與安全管理部門聯絡,尋求協助。

  8)應對下屬實施正確的安全工作方法教導,使之能熟練而安全地完成本職工作。

  2.3.安全員安全責任

  指定製造部各班組長為本班組之安全員,其責任如下:

  1)在安排、督導、檢查本班組生產的同時,也應安排、督導、檢查本班組的'安全事項,並有記錄體現。

  2)宣導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使每位所屬員工熟練掌握。

  3)督導本班組員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學習和訓練。

  4)檢核新員工、異支員工及交接班時之作業狀況,加強安全預防工作。

  5)熟練掌握本班組工作中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處理故障的能力。

  6)做好5S工作,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

  7)鼓勵員工參與安全自檢互檢,報告安全隱患,提出安全建議,降低安全事故率。

  8)發生安全事故後,應全力、迅速參與事故善後工作。

  9)事故發生後,應如實填報《安全事故報告書》,協助查清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以防範事故重複發生。

  2.4.作業員工安全責任

  1)認真參加各級部門安排的安全活動與教育訓練。

  2)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冒險作業。

  3)有責任勸阻他人冒險、違章作業,尤其是他人違章使用非其負責操作之裝置時,裝置操作責任人應來歷制止。

  4)發現不安全因素,有責任立即向相關主管或部門彙報,並採取應急措施。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公司發放的勞保用品、安全裝置、防護設施和操作工具。

  6)負責對所操作之裝置、工具按規定進行保養。

  7)做好本職崗位的5S工作,創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8)對違反安全規章的錯誤指令,有權向上級報告,以防事故發生。

  9)發生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參與事故之救護等善後工作。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條因工作需要,各單位可申請領用集團標配的辦公機器及辦公裝置。為了保證辦公裝置的正常運轉,提高辦公裝置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壽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辦公裝置申領流程

  一、新員工經入職培訓後,憑單位人事部門簽發的《人員錄用審批表》(見“集團人事招聘制度”),到單位辦公室申領相應的辦公裝置。

  二、單位辦公室資訊科技員負責檢查辦公裝置庫存,充足可直接發放;如不足,裝置管理員則做好登記,對外進行採購。

  三、裝置到庫後,單位辦公室的資訊科技人員應認真驗收裝置後,登記《辦公裝置初始表》(附表1)、《辦公裝置狀態變更表》(附表2)、《辦公裝置狀態表》(附表3)。

  四、裝置發放時,資訊科技員與或領用人共同檢查裝置狀態是否完好與配件是否齊全。若無異常,領用人需填寫《辦公裝置領用單》(附表4),以明確保管責任。裝置管理員需填寫《辦公裝置狀態變更表》、《辦公裝置狀態表》。

  第三條辦理裝置歸還流程

  一、離崗員工持單位人事部門簽發的《員工離崗/職通知函》到單位辦公室辦理辦公裝置歸還手續。資訊科技員核對《辦公裝置狀態表》,查詢離崗人員的全部領用情況,收回裝置。

  二、領用人和資訊科技員在共同檢查所歸還裝置,在無損壞、無缺少配件、無欠費情況下,領用人需在《辦公裝置歸還單》上簽字確認。如有損壞、缺少配件、欠費的,應按價格賠償、支付所缺的配件價格(配件價格由供應商提供)、還清欠費後,裝置管理員才可簽字確認,並經由單位辦公室負責人蓋章稽核後,方可繼續辦理離崗手續。

  三、領用人和資訊科技員當場將電子裝置做返廠設定,如返廠設定失敗,資訊科技員不得在《離崗通知函》上簽字。

  四、辦公裝置歸還人、資訊科技員需填寫《辦公裝置狀態變更表》、《辦公裝置狀態表》。

  第四條辦公裝置採購流程

  一、各單位辦公室負責裝置的採購、登記、發放與運維工作。各單位根據自身需要向集團指定供應商處進行採購。

  二、裝置發放時,資訊科技員與領用人共同檢查裝置狀態是否完好與配件是否齊全。若無異常,領用人需填寫《辦公裝置領用單》,以明確保管責任。裝置管理員需填寫《辦公裝置狀態變更表》、《辦公裝置狀態表》。

  第五條機器裝置管理流程

  一、辦公裝置臺賬與盤點

  1、《辦公裝置初始表》:當裝置購入並出庫後,管理責任即移交至使用單位,就開始登記此表。表格反映了固定資產在最初移交到資訊中心時的狀態,表格中的資料一旦生成則不允許修改。

  2、《辦公裝置狀態變更表》:記錄每一次固定資產相關狀態屬性變化情況,是記錄裝置資產變化的流水賬,從而觸發《辦公裝置狀態表》的修改。由各單位辦公室的資訊科技員填寫。

  3、《辦公裝置狀態表》:表格反映了固定資產的最新狀態,表格中的資料不得隨意修改,修改的唯一依據是《辦公裝置狀態變更表》。由各單位的資訊科技員填寫。

  4、《辦公裝置領用表》:表格記錄了各經營性單位領用辦公裝置的實際情況。由各單位資訊科技員填寫。

  5、《辦公裝置初始表》、《辦公裝置狀態變更表》、《辦公裝置狀態表》、《辦公裝置領用表》的原件各單位進行存檔。

  二、盤點

  1、根據各單位的發放及統計臺賬,各單位辦公室應當於每季度末對辦公裝置進行區域性盤點,集團行政管理中心每年年終對各單位辦公裝置進行全域性盤點。

  2、盤點內容:核對機器裝置使用情況是否正常,是否有損壞或缺配件,及所使用的裝置跟領用時是否一致,是否有丟失。

  3、在規定的使用年限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辦公裝置毀損、丟失、被盜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承擔。

  4、資訊科技員根據盤點情況,對於毀損、丟失、及配少配件情況,向上級部門彙報,經集團行政管理中心最終確認,再交由單位財務部門劃價。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5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誌,是企業權力的象徵。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見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請表》)

  (二)法人個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並經北京市局備案。

  (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人事章、生產章等),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四)未經公司董事長、總裁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記,並統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樣儲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印章保管登記表》)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管理中心下發啟用通知,並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範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人事章、生產章)、董事長(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範圍使用,不得超出範圍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檔案。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檔案。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 、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董事長(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於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檔案。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於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於公司內部工作聯絡使用,不得對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職責

  (一)公司董事長、總裁 負責行政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二)行政管理中心總監 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印章使用審批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人 負責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的審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員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3、負責印章使用的稽核工作。

  4、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財務管理中心專人負責管理。

  4、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管理中心備案。

  5、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記表》)

  6、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式,按照印章的使

  用範圍,經審批後方可用章。(見附件:表4《印章使用申請表》)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5《印章使用登記表》)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或部門總監私章由法人或總監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後方可使用。

  4、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許可權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申請表後,由分管領導及總裁/董事長籤批後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於申請事由,並對印章的使用後果承擔一切責任。(見附件:表6《攜帶印章外出申請表》)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稽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好各種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後辦理並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託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檔案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管理中心總監審批後,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註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圖樣等資訊。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儲存,印章不可私自託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並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管理中心總監報告,並備案,配合查處。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宣告作廢。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6

  1.週一至週六為公司正常上班時間,週日休息,正常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2.有事請假需履行書面手續,同時應把業務範圍的工作情況呈報部門領導,做到隨時協調,工作有序進行。

  3.辦公室衛生:公共區域輪流值班,衛生滿意程度由當天工作人員滿意為標準:私人區域各負其責,要求檔案整齊擺放,相關辦公用品有序、簡潔的歸位。

  4.愛護公司財產,珍惜使用,物品自然損壞的公司及時更換,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5.同事之間語言文明,舉止優雅,團結一致,協調發展。

  6.工作態度力求端正,心態平和,待客禮貌周到,送客步至門前。

  7.辦公之時,切勿大聲喧譁,請勿談工作之外話題,討論問題低聲細語,走路挪凳子力求安靜。

  8.養成節儉習慣,對於可利用資源,比如舊影印紙,舊報紙等,平整收藏,成量出售所得款項用於臵辦公共用品。

  9.尊重女性,切勿在辦公區域吸菸,吐痰。

  10.不得在辦公時間會客、聚談。

  11.不得使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或用公司電話聊天,包括打入電話。

  12.下班時,整理好自己的辦公桌,關閉空調、斷電、鎖門。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7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調遷、服務、給假、出差、考核、獎懲、退休、撫卹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董事長、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定各項制度。

  第二章人力資源

  第五條人事聘用管理規定

  1、本公司所有員工均實行競聘上崗。

  2、集團公司各級員工均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於職務或工作崗位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3、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總經理授權人事主管部門統籌計劃,上報總經理批准。

  4、對競聘管理崗位人員,由組織部門、人力資源部對其進行資格稽核。

  5、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心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具有5年以上的生產、經營、技術管理工作的經驗。

  6、中層管理者,必須具備大專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級以上技術職務,年齡在45週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三年以上的生產、經營、技術管理工作的經驗。(其它按中層管理都管理暫行條例執行)

  7、一般職員,其學歷、年齡、專業技術職務等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六條員工調配管理制度

  1、員工的調入,必須有董事長、總經理的籤批,方可辦理調入手續。

  2、員工的調入須按國家人事調動的有關規定辦理。

  3、員工在集團公司各獨立核算單位之間調動,必須遵循以生產工作需要為前提,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主管領導簽字,總經理許可後辦理調動手續。

  4、調出人員應向本單位、部門提出申請,請調申請報告獲准後,請調人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調移交手續會籤表。

  5、請調人必須在調出前對辦公用品、勞保用品、工具、帳款、證件、檔案資料書籍、軟盤和業務進行交接。不則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6、員工請調告未經批准,私自離開工作崗位達1個月者,公司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除名並停止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的繳納。

  第七條員工調動管理規定

  1、集團公司基於工作業務的需要,經黨政聯席會議透過,可隨時調動任何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單位,被調動員工如藉故推諉,概以不服從工作分配論處。

  2、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後,中層領導人員應於10日內,其他人員應於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3、奉調員工如在異地工作可比照差旅費報規定報旅費,其隨往的直系親屬得憑乘車證明報銷交通費用。

  4、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職務可由直屬主管領導或指定他人暫代理。

  第四條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1、人事檔案由專人負責管理,保證檔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資料歸檔要及時,完整無缺。每年對人事檔案情況進行一次系統檢查,防止遺漏。

  3、要求查閱檔案時,須經領導批准後方可查閱,查閱時未經批准不得改寫。

  4、人事檔案原則上要求就地查閱,如有極特殊情況須借出時,要嚴格辦理借閱手續,並經主管領導批准。

  5、借閱的檔案不得超過規定的時間,須提前或按時返回,檔案管理人員要逐卷、逐頁進行清點和檢查。

  6、借閱人員如因保管不善,丟失檔案或缺頁、有塗改現象,將嚴格查有關人員責任。

  7、為服務員,建立健全職工花名冊,根據員工的變動和檔案內容變動及時更改,以方便員工的查詢。

  第八條職稱評定管理規定

  1、職稱評定工作是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環節,需要按國家有關政策嚴格掌握。

  2、職稱的評定,要與企業發展的需要,嚴格評審過程,堅決杜絕“濫竽充數”現象。

  3、凡是申報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其申報的專業技術職稱要與本人所從事的崗位相符或相關的崗位和專業。

  4、指導基層單位做好對專業評聘任工作。

  5、做好職稱檔案的分類管理工作和各項服務答疑工作。

  第九條培訓管理規定

  1、為提高企業員工素質,有效地開發利用好人力資源的質量和潛能,增強員工的適應能力,公司將加對員工的培訓工作。

  2、人力資源部培訓中心將制定每年的年度培訓計劃和培訓大綱,監督指導下屬企業和製造、營銷兩個模擬公司開展培訓工作,

  使培訓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落實。

  3、所有員工都應按計劃、分期分批參加培訓,提高自己的崗位技能和相關的專業知識。

  4、各單位都應制定年季度培訓計劃上報人力資源部,並將培訓考核結果歸檔,人力資源部備案。

  5、培訓的範圍要從實際出發,做好崗前培訓、轉崗培訓、在崗培訓。脫產、半脫產培訓、業餘培訓。

  6、鼓勵員工參加與本崗位有關的業餘學習,走自學成才之路。

  7、公司將根據今後的發展需要制定專門人才需求規劃,並選送一些有培養前途的優秀員工到專業院校進行培訓。

  第十條臨時用工管理辦法

  1、各單位有臨時性工作(期間在3個月以內)需僱用臨時人員工作,應提出申請,註明工作內容、時間、崗位、要求等呈主管領導核准,總經理籤批後,送人力資源部憑此招聘人員。

  2、年未滿16週歲者不得聘用,經管財務、有價證券、倉儲、銷售管理人員、會計(除物品搬運等力工工作外)不得聘用。

  3、人力資源部招聘臨時員工,應填寫“臨時員工聘用核定表”,呈總經理核准後錄用。

  4、臨時員在公司工作期間,其待遇和其他事項按公司條款執行。

  5、臨時人員的考勤、出差比照正式員工辦理。

  6、臨時人員聘用期滿,如因工作未完成,須繼續聘用時,應由聘用單位和部門重新申請,敘明理由呈總經理核准後始得聘用,並將核准的申請書一份報總經理備查。

  7、因工作性質和需要須聘用長期臨時工的,可一年核准一次簽定一年合同,報總經理備查。

  第十一條職工內退管理規定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不能從事生產、經營、管理崗位的員工可以實行內退。

  2、對於達下到內退年齡的職工胡因身體有病,不能從事體力勞動,需拿市級以上的醫院診斷證明,申請內退。

  3、對因工緻殘的職工要經州勞動局專家小組做勞動鑑定,評出傷殘等級的最終審批或鑑定方為有效,其它任何部門、單位和企業辦理的勞動鑑定一律無效。根據傷殘等級,四級以下傷殘可以提前八年內退,提前三年辦正式退休。

  4、對弄虛作假,擅自改動年齡病例的要立即糾正,予以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二條內退待遇:

  1、內退工資執行國家規定的退休時的工資基數,以1996年12月31日截止的工資做為工資基數,加上各種補貼59元。

  2、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按70%開基本工資(內退的最高比例不超過70%),工作年限滿20—20xx年的按65%開基本工資,20xx年以下(不含20xx年)的開60%的基本工資。

  3、工傷四級以下的享受1--%的基本工資,待辦好退休後轉入社會統籌,五級傷殘的享受70%基本工資,可以提前三年辦退休,六級以上和基它享受同樣待遇。

  4、辦理內退的職工,一律按《吉林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定實施辦法》辦理社會保險統籌,繳納比列、例和在職職工享受同樣待遇。

  第十三條內退程式

  1、由本人先提出內退申請書。

  2、不到內退年齡的要有醫院的診斷或州勞動局的勞動鑑定審批表。

  3、經主管經理批准,各分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由人力資源部研究後批准。

  5、凡公司有重大改革特殊情況下,涉及到內退事宜並和上述規定相牴觸的,可按重大改革的有關規定執行。

  6、凡是工傷鑑定後,要求內退的,均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除外。

  第十四條營銷人員聘用管理規定

  1、營銷人員的聘用,原則上以聘用公司內部正式員工為主,以職工子女和外單位人員為輔。

  2、應聘人員要有固定的住所,通迅地址,應聘時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職稱證等有關證件,和原工作單位個人財務往來證明。

  3、對應聘的人員要認真稽核,嚴格把關,有下列情節者,不得錄用。

  (1)身份不明的人;

  (2)在原工作單位有欠款的人員;

  (3)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的人員;

  (4)沒有經濟實力抵押和擔保人的人員;

  (5)與他人和單位有經濟糾紛被司法機關裁決,沒有結案的人員;

  4、對被聘用的人員,根據崗位的性質試用期規定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者可以繼續留用,不合格者清理完貨款後可予以辭退。

  5、錄用期間如有違法違紀現象由此造成後果,其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6、其他事項按營銷政策執行。

  第三章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員工出入管理規定

  1、所有員工進入廠區(辦公區、生產區)一律禁止攜帶危險品和行業規定禁止的物品。

  2、員工出入廠區限在上班時間內,節假日或下班後禁止員工進出廠區和辦公區。

  3、本公司辦公樓和廠區大門每天自晚6:00點以後至次日清晨7:00點以前關閉。由保安和更夫分別守衛,除特殊情況經核准後方可出入,否則一律禁止出入。

  4、員工夜間加班或節假日加班時,須經分管領導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入內。

  5、員工陪同親友進入廠區或辦公區,須辦理入廠登記手續後方準進入。

  6、員工出入有攜帶物品者,警衛要嚴格檢查。

  第十六條來賓進入管理規定‘

  1、凡是來賓訪客(包括協作廠商,其他單位人員、員工親友等)進入廠區時,一律在警衛室辦妥來賓出入登記手續,並查明來訪事由,

  經過受訪人同意及填寫“會客登記單”後,方可進入廠區。

  2、團體來賓參觀時,須由有關單位、部門領導及主管領導陪同才準進入。

  3、員工親友來訪時,除特殊緊急情況,經由主管領導核准外,不得在上班時間會客,不得於會客室等候,在下班時會見。

  4、外協廠商出入廠區頻繁者,由有關部門申請識別證,憑識別證出入廠區,保衛人員須檢查隨身攜帶物品,嚴禁危險品進入。

  5、嚴禁外界推銷人員或小商販進入廠區。

  第十七條出差管理規定

  1、員工出差的稽核決定許可權:7日內由部門領導核准,7日以上的由主客領導核准,15日以上由總經理核准;部室長出差15日內由主管領導核准,15日以上由總經理核准;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2、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3、出差人憑核准的“現狀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差旅費,返回後填寫“出差旅費報銷單”,並結清暫支款,未於一周內報銷者,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對。

  4、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按期不能返回的,必須電話聯絡,除去批准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期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費外,並依情節輕重論處。

  5、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

  6、員工出差的各項費用標準按集團公司差旅費管理標準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請假休假管理規定

  1、本公司根據勞動法規定: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為法定休假日,全年不得超過十天;每星期六、日為例假日。

  2、法定假日若適逢星期六、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3、事假: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一週內由分管領導籤批,一週以上常務副總籤批。沒有籤批處出辦事者按曠工處理。月累計假達到半天以上(含半天)的按事假處理;未經公司同意的各類函授學習視為事假,事假期間不開工資。全年累計事假一個月(含一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的年終獎金。

  4、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持縣級醫療單位診斷可以申請病假。病假工資按日薪的60%支付,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內的按月扣除年終獎金,超出三個月的扣除全年獎金。

  5、長期病假的職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6、產假:按規定員工生育可給產假90天,大齡青年110天產假。

  7、婚假:員工結婚可給婚假三天。大齡(男27週歲,女25週歲)給予7天婚假。

  8、喪假:直系親屬喪亡可給予喪假三天。

  9、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請假時,可由同事或家屬代辦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出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十九條停薪留職管理規定

  1、要求停薪留職員工,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單位領導批准後,簽訂停薪留職協議書,集團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2、對未批准面擅自離職的職工,按自動離職處理。

  3、停薪留職一次簽訂協議書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二年,停薪留職期滿本人自願回原單位工作的,須在期滿前一個月向單位提出申請;期滿一個月以後,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又未辦理續簽手續的,按有關規定可按自動離職處理。

  4、停薪留職期間停止廠內規定的一切待遇,因病或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有關規定處理。

  5、停薪留職其協議書一經簽訂,必須一次性向財務部繳納停薪留職管理費和全額承擔社會統籌養老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

  6、停薪留職期間,在社會上觸犯法津或違規違紀勤儉責任一律由本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直至除名併除廠籍。

  第二十條員工保險管理規定

  1、本公司正式職員工必須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2、員工要按時繳納保險金,不得欠繳。

  3、辦公樓管理人員的保險金由人力資源部直接下單到財務部由財務部在工資中扣繳。

  4、車間工人的保險金由車間核算員統一核算,並交到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稽核無誤後下單到財務部在工資中扣繳。

  5、各分公司、子公司(其檔案和關係在集團公司管理人員)的保險金由人力資源部下單到財務部扣其往來帳款,公司財務部沒有其往來帳款的由人力資源部下單到其單位,由其單位的財務負責人到集團公司財務部繳納現金。

  6、公司的臨時工作人員不得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7、公司的停薪留職人員要全額繳納各項保險金。

  8、公司內退人員要繳納各項保險金額的個人部分。

  辦公樓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辦法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特制定考勤管理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辦公大樓內所有工作人員。

  第二條公司實施新的作息時間,每週五天工作日,週六週日休息。辦公樓內工作人員實行上下班打卡。

  第三條本公司辦公樓工作人員每天正常上下班打卡四次。

  第四條凡下班後還完成工作者須先打完卡再進行工作,否則按早退處理,

  第五條節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上班工作的人員不必打卡,但進辦公樓須經分管領導同意保安人員方可放行。

  第六條所有工作人員按作息時間先公司後,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外出時必須由分管領導籤批,規定大約外出時間。並在外出進將批條交給考勤員,

  無批條考勤員有權阻止外出,強行外出者做好記錄,視為脫崗,分管領導不工作崗位時可則臨時委託負責人代簽,製造公司打卡人員因工作需要,班前、班後在車間工作打卡時間不能返回的,事後可由分管領導簽字證明,考勤員按出勤統計。

  第七條公司工作時間經常外出辦事的工作人員,可按崗位辦理出門卡,時行特殊管理。

  第八條工作人員因出差需要離開公司,且當天不能返回公司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將審批單交給考勤員方可出差。出差超期由分管領導在原出差審批單上簽字,作為月考勤憑證。

  第九條在上下班時間忘記打卡者,須經分管領匯出據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公司高屋管理人員參加上下班打卡,外出辦事時可不打卡。

  第十一條本公司上下班時間由人力資源部考勤員監督打卡。

  第十二條考勤員要按日統計報表,每月進行彙總。

  第十三條考勤員要嚴格要求自身紀律,不準隱瞞事實,如有舉報一經核實,一次經予警告,二次按轉崗處理。分管領導按考勤制度嚴格把關,接受工作人員監督。對隱瞞、虛報現象經考勤人員核實,除違規人員按曠工處理外,分管領導將予以通報警告。

  第十四條每遲到一次罰款10元。曠工半天罰款25元,曠工一天罰款50元(曠工期間不開工資)。罰款從本人工資中扣除,遲到三次以上按曠工一天辦理,年內曠工超過三次按待崗處理。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發展管理部負責解釋。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8

  1 總則

  1.1 保守國家秘密是關係到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業商業秘密是關係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為增強各單位(部門)和全體員工的觀念,更好地貫徹國家法,為保障改革開放和企業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1.2 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公司成立委員會,委員會的工作機構設在黨委工作部,負責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級分為三級,即絕密、、秘密。

  1.4 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突出重點,既能保守國家和企業商業秘密又便於生產經營”的方針。

  2 管理職責

  2.1 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

  2.2 確定公司重點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規檔案及規章制度的實施和貫徹。

  2.3 對全體員工及其出國人員進行教育,防止失、洩密事件的發生。

  2.4 負責對工作的安排、指導和檢查,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總結經驗。

  2.5 負責對失、洩密事件的調查、處理,嚴重事件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3 工作的原則

  3.1 確保黨和國家的安全,為經濟工作服務。

  3.2 保護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商業秘密,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

  3.3 嚴格劃分圍,嚴格劃分密級。

  3.4 嚴格管理事項。

  4 工作的圍

  4.1 上級下達或公司形成的帶有密級字樣及指定閱讀圍的檔案、電報資料、黨刊物、科技情報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項。

  4.2 公司控資料、統計報表及檔案資料。

  4.3 屬於國際、國先進水平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重大科學技術成果及相應的資料、報告、論文等。

  4.4 黨、政重要會議的記錄,重要的印信及技術、人事、檔案、保衛、財務檔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員、參觀線路、介紹材料、會議記錄及雙方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9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佔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一)使用商業單位制,各單位(專業網站、成本中心、職能部門)經理/負責人在該單位許可的經營範圍、經營計劃和財政預算內,授權行使終審權。(經理/部門負責人對該單位之營業指標負全責)。

  (二)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許可權或部份許可權,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授權方式可分為兩類:

  1、固定授權

  1)授權書由授權者向大區總裁出具並同時抄送運營管理中心。

  2)運營管理中心在認證此檔案之有效性後,既兩個工作日之內,將已被運營中心確認的複製樣本交給財務部做相應執行。

  3)財務部在接收此檔案後應全面配合,及時針對財務之行政、內控、調碼等事宜做出探討,並在三個工作日之內,向該單位經理致函生效並明確列出相關的財務措施。如財務部發現疑問須在以上期限內向大區總裁彙報。

  4)部門經理在接獲生效函後的五個工作日之內必須向人事部提供有關人事許可權更動的詳細資料。

  2、臨時授權

  1)一般適用於經理外地出差或休假期間的委託。在此情況下,經理須最遲在授權生效二十四小時之前向大區總裁出具授權書並同時抄送運營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

  2)在授權書內說明授權方、被授權方,原因,許可權和期限。如時間緊迫,傳送電子郵件或傳真加口授亦可。(臨時授權於他人並非相應排除經理對授權期間的具體責任,由此,經理應認真避免在此期間授權、斷定非慣例性、金額龐大的交易。)

  三、審批程式

  1、計劃內報銷: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2、超計劃報銷: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和超支報告)、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大區總裁、財務

  四、計劃審批內容

  1、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運營中心收齊彙總,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並庫存,各部門登記領用,並進入各部門的費用。每月底由運營管理中心向財務部提供有關方面的明細表(經各部門簽字確認)。

  2、固定資產與辦公傢俱(包括機房與OA裝置):其購買由各部門報申請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總經理批准,公司技術部、運營管理中心統一協調核准後,對協調或購買情況寫出需求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統一購買,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入必須報大區總裁審批。

  3、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影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稽核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註明人數與明細並履行上述審批手續。凡批准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大區總裁)提交專項申請報告,註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4、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註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稽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後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須提前書面請示大區總裁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5、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財務發放。

  6、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准的計劃內業務費用由部門經理審批;計劃外業務費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0

  1、目的及適用範圍

  1.1加強管理,避免公司財產的流失、損壞等人為因素所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1.2適用於公司採購、租借、受贈、交換等方式獲得的物品的管理。

  2、管理組織

  分公司行政部負責執行。

  3、管理內容

  3.1物品入庫。

  3.1.1凡需放入行政部庫房的物資,都需辦理入庫手續。

  3.1.2需要檢測才能入庫的物品,行政部必須協同相關部門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入庫填寫《入庫單》。

  3.1.3所有采購物品需憑《實物資產申購單》、《入庫單》、購貨發票報銷。

  3.2貨物確認:屬於收寄物資,分公司行政部應填寫《貨物確認單》(附件1)。其中,印刷品的貨物確認直接電郵確認即可,其他物資必須手工填寫後由財務簽字,傳真確認;傳真確認件作為文件儲存。

  3.3物資領用。

  3.3.1物品出庫時由領用人員檢驗其完整性後填寫《出庫單》並簽字確認。行政資產管理專員在《庫房物資臺帳》(附件2)中註明。

  3.3.2涉及到公司禮品的領用,具體見《禮品管理規定》。

  3.4庫房管理。

  3.4.1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庫房管理,建立《庫房物資臺帳》,在每次有物資出入庫時,應在臺帳上填寫註明。

  3.4.2每月資產管理專員應對庫房物資進行盤點,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x月庫房物資盤點報表》(附件3),報行政經理及行政總監審閱。

  3.4.3每個季度《x月庫房物資盤點報表》隨《實物資產盤點報表》報大區及總部行政部,便於公司總體調配。

  3.4.4庫房物資應擺放整齊有序,對需要有溫度、陽光等要求的物資應按要求擺放。

  3.4.5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庫房。

  3.5物資清理。

  3.5.1在每月庫房物資盤點時,因非人為因素而損耗或損壞的或已經不能使用的無用物資應及時清理,填寫《物資清理申請表》(附件4),詳細寫明其損壞、無用原因並請行政總監籤批同意後,報財務作相關處理,並總結其原因,以便避免造成重複損耗。

  3.5.2對於盤點中出現實物與《庫房物資臺帳》不符的情況,資產管理專員必須查明原因,做出相應的處理報行政經理,經行政總監同意處理意見後,進行物資清理。

  3.5.3涉及到總部發放的庫存物資清理,必須透過總部相關管理部門同意。如,合同的清理需要總部商務管理部同意,宣傳彩頁的處理需要總部市場部同意等等。

  4、附件

  4.1《貨物確認單》;

  4.2《庫房物資臺帳》;

  4.3《x月庫房物資盤點報表》;

  4.4《物資清理申請表》。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員的薪金管理規範化、國際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有關職薪、薪金的計算、薪金的發放,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的職薪,依其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內在潛力及其擔任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等綜合因素核發。

  第四條 本公司的顧問及特約人員、臨時人員薪金,根據其實際情況另行規定或參考本制度核發。

  第二章 員工薪金類別

  第五條 本公司從業員工薪金含義如下:

  1.本薪 (基本月薪)。

  2.加給:主管的加給、職務的加給、技術的加給、特別的加給。

  3.津貼:伙食的津貼、加班 (勤)津貼和其他津貼。

  4.獎金: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和其他獎金。

  第六條 從業員工薪金分項說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額根據 《職薪等級表》的規定核發。

  2.主管加給:凡主管人員根據其職責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3.職務加給:凡擔任特殊職務人員根據其職務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4.技術加給 (特別加給):凡擔任技術部門或在其職務上有特別表現的人員,酌情支付技術加給 (特別加給)。

  5.伙食津貼:凡公司未供應伙食者,均發給伙食津貼。

  6.加班津貼 (加勤津貼):凡於規定工作時間外延長上班時間,按實際情況酌情支付加班津貼,或按時計發加班津貼。若於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補休者,按日發給加勤津貼。

  7.其他津貼:凡上述各項本薪、獎金、津貼以外的津貼,其發給均需要由單位主管會同人事單位商定支付。

  8.全勤獎金: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外,均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的人員,應給予全勤獎金。

  9.績效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均享有績效獎金支領權利,其辦法另行規定。

  10.年終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年終獎金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利潤情況及員工年度考績等級核給,其辦法另行規定。

  11.其他獎金:包括個人獎金、團體獎金或對公司有特別貢獻的獎金,均由董事會支付。

  第三章 員工薪酬管理

  第七條 從業人員的薪金計算時間為報到服務之日到退職之日,對於新任用及辭職的員工,當月薪金均以其實際工作天數乘以當月薪給日額。若是下旬 26日以後報到的新進人員,為了便於薪金作業,合併於下月份發給薪金。

  第八條 從業人員在工作中,若遇職稱調動、提升,從變更之日起,適用新職等級薪金。

  第九條 兼任下級或同級主管者,視情形支給或不支給特別加給。

  第十條 較低階的員工代理較高階之職稱時,仍按其原等級本薪支給,但支領代理職稱的職務加給。

  第十一條 有關本公司各職等人員考勤加薪規定按國際企業僱員考勤管理 制中有關條款計算。

  第四章 員工薪金髮放

  第十二條 從業人員的薪金訂為每月 5 日發給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規定外,應扣除薪金所得稅、保險費以及其他應扣款項。

  第十三條 從業人員領薪時必須本人親自簽章領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領取時,由部門主管代領。

  第十四條 領薪時,須將錢數點清,如有疑問或錯誤,應儘快呈報主管求證,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第十五條 退職人員薪金於辦妥離職及移交手續後的發薪日發給,如遇有特殊情況,經批准後在退職日當天核發。

  第十六條 員工應對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開談論,否則降級處分。

  第五章 員工晉升管理

  第十七條 從業人員晉升規定如下:

  1.效率晉升:凡平日表現優秀、情況特殊者由主管辦理臨時考績,給予效率晉升,效率晉升包括職稱、職等、職級晉升三種。

  2.定期晉升:每年 1月 1日起為上年度考績辦理期,每年 3月 1日為晉級生效日,晉級依考績等次分別加級。

  3.本公司特殊職務人員 (專員、特助)其晉升等級最高不得超過本公司主管之職等。

  4.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曾受累計記大過一次處分而未撤銷者,次年內不得晉升職等。

  第六章 附則

  十八條《職薪等級表》的金額及各項加給、津貼,可價波動及公司財務狀況作適當彈性調整。

  十九條 本制度經董事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2

  1、目的:為保障公司資金安全,規範資金收支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2、主體內容:資金日常管理、資金支出管理、資金收入管理

  3、細則規定:

  (一)資金日常管理

  1、資金定義:貨幣資金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停留於貨幣形態的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它貨幣資金。一切收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公司的有關規定。

  2、庫存現金的管理:原則上公司庫存現金餘額不得超過銀行核實庫存限額規定。現金的支出須符合現金使用範圍規定。出納人員須將公司庫存現金存放至公司保險櫃處,並妥善保管其密碼和鑰匙。每日需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並編制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財務經理應至少每月對庫存現金進行一次盤點抽查。

  3、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的管理:遵照銀行相關規定進行管理,每日需編制銀行存款日記賬,按月取回各銀行對賬章,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與銀行對賬單作為會計檔案進行裝訂存檔保管。

  (二)資金支出管理

  1、財務部是貨幣資金收支資訊集中、反饋的職能部門。其它職能部門凡涉及貨幣資金的收支資訊,必須及時反饋到財務部。對外簽署的涉及款項收付的合同或協議,應向財務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據有關合同、協議辦理手續。無合同、協議的(或無有效合同、協議),財務部有權拒絕辦理。

  2、資金支出必須依據稽核完整無誤的單據中金額進行支付,嚴禁“無票”支出,嚴禁“白條”抵賬。

  3、各項資金支出原則上需根據預算進行撥付。同時,各部門對於資金支出應提前與財務部進行申請(1萬元以內的資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請,3萬元以內的資金支付,需至少提前兩天申請,3萬元以上的資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請),以便財務部備款。

  3、各類支出相關細則管理如下:

  (1)、個人借款支出

  a、公司員工因公幹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項,()由申請人填寫借款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經理稽核後由公司副總和公司總經理進行審批。出納人員根據上述稽核完整無誤的單據,向借支人支付款項。

  b、個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則上個人借款為1000元(含)以下,透過現金方式支付;個人借款為1000元以上,透過轉賬方式支付(轉入員工工資卡內)。

  (2)、零星費用報銷支出

  a、操作流程根據公司費用報銷制度執行,出納人員根據稽核完整無誤的單據,進行款項支付。

  b、零星費用報銷方式:原則上費用報銷為1000元(含)以下,透過現金方式支付;費用報銷金額為1000元以上,透過轉賬方式支付。

  (3)、商品採購貨款和大額行政採購支出

  a、由採購人員填寫採購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副總、總經理相關節點人員稽核後,方可進行款項支付。

  b、應依據我司與供應商合同約定進行付款,原則上此類款項必須透過銀行轉賬支付。

  (4)內部轉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關聯單位轉款,必須依據董事長、總經理稽核的轉款單,進行款項轉出。

  (二)資金收入管理

  1、公司銷售收入原則上透過轉賬方式收取,各部門應提前向財務部瞭解“轉入戶”具體詳況。

  2、對於少數客戶以付現方式向我司支付貨款情況,應至少由一名業務部人員陪同行政部銷售後勤人員向其收取現金。銷售後勤人員收取現金後,應於一個工作日內交至財務部出納處,出納再向開具收款票據。對於個別客戶需先行開具票據再付現情況下,由銷售後勤人員向財務部領取已開票據,再由銷售後勤人員持該票據去完成收款後,於一個工作日內將款項交至財務部出納處。

  3、對於上述第“2”點關於收取客戶現金情況重點說明如下要點:

  a、至客戶處收現,由銷售後勤人員收取(但應至少有一名業務人員陪同),銷售後勤人員對資金的安全性負責。

  b、銷售後勤人員收現後,應於一個工作日內交至財務部出納處。

  c、對於收取的款項,任何人員不得侵佔、挪用。

  4、財務部出納人員每日向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報送資金日報表。

  5、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由各部門會籤後,正式發文之日起生效執行,修改亦同。4S店資金管理基本規定在全市國土資源專案資金管理暨招投標現場會上的發言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3

  為助力集團高質量轉型發展,維護企業安全生產經營秩序,提高員工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集團於20xx年12月21日下發了《中國平煤神馬集團考勤管理辦法(試行)》。要求自下文之日起,集團公司實行統一全員電子考勤制度。

  新的考勤制度有四個突出特點。

  一是統一性,考勤裝置管理、員工資訊採集及電子註冊、考勤資料彙總、違反考勤制度的處理等均由集團統一管理。

  二是全員性,全部員工必須參加考勤排班,無特權人員、無考勤盲區。

  三是考勤方法的科學性與先進性,在集團人力資源工資系統、人力資源員工資料庫系統一的基礎上,電子考勤將實現員工身份證資訊與電子人像拍照及虹膜拍照相比對統一。

  四是考勤制度的嚴肅性嚴格性。新的考勤制度不僅要求對員工生產班次做出合理安排,嚴格當班考核,同時要求在一年考勤期內要做到日工作時間、月工作時間、季工作時間、年工作時間符合法定要求及出勤要求。

  對於職工連續無故不參與考勤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者,按照曠工處理,解除勞動合同,不予經濟補償。集團考勤系統將按月生成員工違規行為及單位處理情況彙總表,在集團範圍內公示。

  對此,我公司高度重視,同時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廣泛宣傳、認真組織,積極參與,確保考勤制度在公司順利實施。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章宗旨

  第一條為了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加強對員工的激勵作用、增強企業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試用、正式員工,兼職、實習、退休返聘、臨時等員工不適用於本制度,其薪酬管理透過單獨的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章管理原則

  第三條“按預算調控”的原則。即在核定的工資總額預算內,公司對於工資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並進行動態調控

  第四條“以結果為導向”的原則。即薪酬管理體現“以結果為導向”的利益分配機制、強調薪資的激勵功能,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第五條“外部公平、內部公平”的原則。即先後管理要參照公司外部的行業、地區薪酬水平,在公司內部要保證員工間薪酬的公平性。

  第三章薪酬結構

  第六條公司原則上採用組合薪資制,其結構由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附加工資四部分組成。

  第七條基本工資是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所確定的工資。

  第八條崗位/技能工資是按照員工所在的崗位(職系、職級、職等)等各項勞動要素評測結果和崗位所需員工的技能而綜合確定的工資。

  第九條績效工資是依據員工個人績效考核結果、部門經營業績和企業整體經營業績情況而確定的工資,包括各類績效工資、提成、獎金、超額獎等。

  第十條附加工資、包括年資工資、各類津貼、補貼等,具體規定參觀公司相關制度。

  第四章職位薪資

  第十一條公司根據不同職位體系的不同工作性質制定不同的薪資結構。

  第十二條具體職位的薪酬結構規定參見不同職位體系的薪資、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五章薪資考核

  第十三條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標準根據員工所任崗位確定。原則上薪隨崗變,所有員工均執行“易崗易薪”。崗位變動後,一律從變崗下月起執行新的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績效工資根據員工本人的績效考核結果、部門/公司的經營目標或計劃的完成情況考核後發放。績效工資的發放可以月、季、半年、年及專案等週期支付。

  第十五條附加工資的發放是否結合考核結果根據具體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考慮到各種崗位工作性質各有不同,因此薪資的考核方式也不盡相同。具體的薪資考核管理規定參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六章薪資調整

  第十七條薪資調整包括整體調整與個別調整。

  1、公司整體的薪資調整參照每年物價上漲指數、地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工資標準等情況進行;

  2薪資調整方案,工資水平的增長應低於公司經濟效益的增長並符合公司的人力資源計劃及工資總額管理制度的要求;

  3、薪資調整除參照社會平均薪資福利水平外,還要考慮企業的實際支付能力、員工基本生活需要、員工以往的薪資福利水平等因素。

  第十八條公司每年的薪資晉級調整分兩次:第一次為每年1月,為常規晉級;第二次為每年7月,為特別情況晉級。工資調整均應按照人力資源計劃和本級別職位工資進行核定。

  1、常規晉級薪資調整。根部部門上一年度完成經營計劃的情況、員工個人年終考核結果以及新一年工作計劃等,以部門整體為單位工資總額總體調整。

  2、特別情況晉級薪資調整。根據員工半年考核結果,由員工直屬上級提出特別晉級薪資調整。享受特別情況晉級薪資調整的員工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20%

  第十九條公司及部門未完成經營計劃時,在實際支出工資時應下浮總額,以控制經營風險。

  第二十條崗位變動調整引起薪資調整。若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則員工工資等級變動為相應崗位當前職級系列的工資等級

  第二十一條在工資等級調整過程中,若目前等級已經達到相應崗位、職級系列的最高檔次,則工資等級不再改變。

  第二十二條工資調整與職位職等的調整直接掛鉤。

  第二十三條對於能力突出的員工或具備相應能力但資格尚未達到有關職級要求的員工,允許越級或者破格加薪和晉升,破格晉升比例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5%。

  第二十四條因績效考核涉及的薪資調整具體規定參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七章薪資審批

  第二十五條薪資及相關制度(包括但不限於職位管理制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報董事會審批通過後執行。

  第二十六條薪資的確定與調整,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各部門根據董事會審批透過的薪資標準及相關制度要求執行。

  第二十七條年度薪資整體調整的具體調整比例報董事會審批通過後執行。

  第八章薪資發放

  第二十八條薪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製作與發放。

  第二十九條公司計薪月週期為自然月、計薪年為自然年。

  第三十條薪資發放原則上採用銀行代發方式。

  第三十一條日常薪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指標、稽核,根據薪資確定稽核的相關規定,逐級審批後發放。

  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根據法律相關規定依法發放。

  第三十三條病假工資按工資的%執行。

  第三十四條事假無薪

  第三十五條生育工資按原工資標準執行

  第三十六條待崗工資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資標準發放,績效工資自待崗之日起停發。

  第三十七條試用期工資標準按轉正後崗位/技能工資的80%執行。

  第九章薪資扣除

  第三十八條薪資發放中的個人所得稅扣除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九條交通補貼。話費補貼等按月在稅前工資中列支

  第四十條績效工資按規定方式扣除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一條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稅後列支。

  第四十二條社會保險的繳納按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政策執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個人部門依法稅前扣除。

  第四十三條對於工資中設計的考勤扣款詳見《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章薪資保密

  第四十四條薪資保密規定要求規範員工薪資保密行為,保證薪資作業過程的保密性,確保薪資資料不洩密。

  第四十五條薪資保密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工的薪資操作過程,適用於監督全體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也適用於薪資洩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第四十六條薪資保密設計的主要人員包括參與薪資確定、調整、核算、發放、調閱的各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人員、財務人員。

  第四十七條薪資保密的整體要求:薪資操作過程保密,全體員工不得探聽別人的薪資水平,全體員工不得向別人透露自己的薪資水平,任何職工發現薪資洩密情況都須及時申訴彙報,相關部門處理應及時有效。

  第四十八條確保薪資保密的總體部署:公司制定薪資保密相關制度,向全體員工宣貫薪資保密制度:派專人用專櫃、專匙保持薪資資料,確保薪資資料保持過程不洩密:加強薪資作業人員及薪資作業過程管理,確保定薪、調薪、薪資核算、薪資發放過程不洩密。

  第四十九條為保證薪資的保密性,對薪資作業過程做出以下規定:薪資作業過程包含但不限於新進員工定薪過程、員工調薪過程、薪資資料保密過程、薪資核算過程、薪資發放過程、薪資資料查閱過程等;調薪資料(包含轉正、調薪等)經核准後,應由人力資源部統一保存於薪資資料專櫃中;各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調閱本部門人員薪資資料時,需經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核准;財務人員在薪資發放流程中應保證薪資保密。

  第五十條各部門負責人在與新進員工確定薪資時,應及時宣貫薪資保密意識;新進員工入職後,由人力資源部在職前培訓中宣貫薪資保密制度。

  第五十一條公司歡迎員工參與檢舉薪資洩密情況,並對舉報人員給予獎勵。

  第五十二條為確保公司薪資保密得以實施,凡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當事人的勞動合同關係:因薪資作業人員的行為作出薪資洩密的;員工之間詢問其他員工薪資情況的;向其他員工洩露自己薪資情況的。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了加強集團經營管理,防範經營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2、應用範圍

  適用於集團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

  3、職責

  3、1集團總部各管理部門及集團所屬各子公司負責本部門大宗採購和資金安排計劃,由主管副總裁按規定要求逐級審批。

  3、2集團總部各管理部門及集團所屬各子公司大宗採購和資金安排計劃,由集團財務部門嚴格按照審批計劃稽核報銷,對違反本規定的支出專案有權拒絕報銷。

  4、具體規定

  4、1財務印鑑保管制度

  4、1、1集團財務部是集團及所屬子公司的會計核算中心,必須嚴格執行財務印鑑二章分管並用制,即財務專用章由財務主管或總複核人負責保管,法人名章由出納人員負責保管。財務人員在印章使用前須認真複核資金支付審批是否符合集團規定的審批程式,稽核無誤後方可蓋章。

  4、1、2財務部必須建立財務印鑑使用登記簿,對除上述正常經營資金支付業務範圍以外用章,使用前須由印章保管人員認真登記,並隨同用章人員取得主管副總裁的簽字,方可加蓋財務印鑑。對於以集團或子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司法鑑定等專用章,必須取得總裁簽字。

  4、2資金審批制度

  4、2、1財務部庫存現金的儲備,必須嚴格按照《現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範圍和支付的標準執行。

  4、2、2集團及所屬子公司經營性費用支出的審批許可權規定如下:

  4、2、2、1屬於日常經營性必須支付的固定費用,如水電費、郵電通訊費、租賃費等,由主管經辦人員、子公司總經理簽字,財務總監批准即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手續。

  4、2、2、2對於日常經營性開支的費用,額度在200元以下的,由經辦人員簽字,集團職能部門經理或子公司總經理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即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不包括招待費、計程車費)。額度超過200元以上的須經主管副總裁和財務總監簽字。額度超過20xx元以上的必須總裁簽字。

  4、2、2、3招待費用必須經集團職能部門經理、子公司總經理、主管副總裁、總裁的批准方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

  4、2、2、4對於20000元以上的支出,資金使用部門必須編制出支出預算,包括工程預算,經總裁辦公會批准,由財務部在預算範圍內控制執行。

  4、3屬於日常資本性支出的審批許可權

  4、3、1固定資產的購置:集團各職能部門及所屬子公司年初必須編制購置計劃,經總裁辦公會批准,由財務部按計劃控制使用。購置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須由子公司經理、主管副總裁簽字,超過10000元以上的須由總裁簽字,方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手續。報銷時,財務部要根據部門固定資產驗收單,建立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卡片,並負責定期盤點。

  4、3、2對外投資:無論投資額度大小,必須經董事會批准,主管部門提出可行性分析報告,經專家論討確定投資額,簽定投資協議,取得合同及法律文書,經主管副總裁、總裁、董事長簽字後方可到財力部辦理付款手續。

  4、4集團所屬公司不得擅自對外拆出資金,不得擅自向外拆入資金,不得擅自對外提供擔保抵押等一切與本公司無關的經濟事務。

  4、5集團內部資金調拔,無論額度大小,必須經總裁簽字,財務部方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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