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網路安全管理制度(8篇)
校園網路安全管理制度(8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校園網路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校園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育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促進我校資訊化建設和應用,提高我校現代化水平,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1、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2、學校裝備中心及其所轄的網路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網路中心)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3、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網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4、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5、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中心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6、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網路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裝備中心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路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駭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路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使用者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控: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原則上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8、網路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防毒。
11、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12、未經網路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15、各部門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裝置的效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路中心處理。
16、各部門應認真做好本部門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資訊。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伺服器或計算機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執行的破壞行為。
3、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賬戶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賬戶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賬戶和IP地址。
4、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第四章處罰或賠償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提交紀檢司法部門處理,損壞的照價賠償。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或傳謠,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5、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使用者口令等危及網路安全執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校園網路安全管理制度2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2、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3、教技領導小組下的網路管理組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管理組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5、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管理組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管理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 網路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網路管理小組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路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制度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駭客攻擊後,網路管理組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校園網路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管理組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使用者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8、網路管理小組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管理組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校園網路安全管理制度3
一、校園網的安全執行和所有網路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路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路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三、除網路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資訊的學校部門負責人稽核並簽署意見後,交校辦公室稽核備案,由網路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資訊服務。
五、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六、為防範駭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定硬體防火牆。若遭到駭客攻擊,網路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外來軟體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九、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資訊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十、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路執行情況。
十一、學校網路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路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資訊。為了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使用者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資訊的所有使用者必須使用網路管理中心負責設立的代理伺服器、Email伺服器。
十二、伺服器必須保持日誌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低於2個月。
校園網路安全管理制度4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2、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3、使用校園網路的學校要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從事校園網路管理的人員要具有相應的法律意識和計算機網路管理水平,必須成立校園網路中心,負責校園內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校法人或校園網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5、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中心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學校法人、網路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 網路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統一管理及維護。接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路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駭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路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使用者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8、網路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消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12、未經校園網路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15、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裝置的效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路中心處理。
16、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 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洩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敏感資訊和有害資訊。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伺服器或計算機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
3、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名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使用者名稱和IP地址。
4、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
第四章 法律責任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可根據情節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交公安機關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5、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使用者口令等危及網路安全執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校園網路安全管理制度5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2、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3、網路中心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網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5、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中心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網路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電教中心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路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駭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路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使用者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8、網路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消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12、未經校園網路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15、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裝置的效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路中心處理。
16、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洩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資訊。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伺服器或計算機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執行的破壞行為。
3、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戶頭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頭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使用者頭和IP地址。
4、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
第四章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5、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使用者口令等危及網路安全執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校園網路安全管理制度6
智慧校園校園網是為教學工作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二、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三、校園網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制。網路中心負責對校園網資源進行管理,負責全校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各處室及辦公室負責對本部門資源進行管理;各部門計算機責任人負責對本部門計算機系統的管理。有關校園網上進行學校資訊釋出、新聞宣傳系統、管理資訊系統等方面的資訊服務,歸口學校辦公室負責。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網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五、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六、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中心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七、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網路安全管理
一、校園網由學校網路中心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路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二、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三、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駭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四、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路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五、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六、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七、加強對師生使用者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八、網路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九、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計算機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十、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消毒。
十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十二、未經校園網路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
十三、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十四、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十五、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裝置的效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路中心處理。
十六、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一、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資訊。
二、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伺服器或計算機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執行的破壞行為。
三、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帳號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帳號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帳號和IP地址。
四、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
第四章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一、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二、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
三、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五、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六、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者。
七、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使用者口令等危及網路安全執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校園網路安全管理制度7
一、校園網路設施系學校貴重財產和精密裝置,學校師生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二、校園網路要有完備的防火、防潮、防盜、防磁、防雷、防觸電、防病毒和防駭客侵入等裝置和措施。中心機房應安裝空調,保持室溫、溫度穩定。
三、學校應制定《網路事故安全預案》,全校師生應掌握其相關內容。當發生緊急事件時按照《網路事故安全預案》進行處理。
四、校園網路管理人員負責監控校園網路的執行狀態,隨時瞭解網路執行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各項管理正常進行。
五、校園網路管理人員應隨時檢視網路日誌,遮蔽含有有害資料的網頁。
六、全校師生不得在網路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散佈有害資訊(包括計算機病毒、反動資訊等)、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和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禁止訪問不明網站。
七、學校師生不得在網路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散佈計算機病毒、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和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
八、學校師生在發現有害資訊或資料時,應及時向校園網路管理人員報告,並保護現場及相關資料。
九、全校教職工應對所使用的資料做好定期備份,在緊急時刻應立即備份。
校園網路安全管理制度8
為了保護學校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園網路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網際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校園網路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愛護網路裝置,正確使用網路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正常執行。
3、網路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4、除資訊處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5、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資訊的學校部門負責人稽核,交校辦公室稽核備案,由資訊處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資訊服務。
6、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7、為防範駭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定硬體防火牆。若遭到駭客攻擊,網路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8、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外來軟體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9、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10、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資訊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11、對校園網站內各互動欄目實現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路執行情況。
12、學校網路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路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合理對系統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路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資訊過濾、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範病毒、木馬、駭客等網路攻擊。
13、伺服器系統及各類網路服務系統的系統日誌、網路執行日誌、使用者使用日誌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定,郵件伺服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