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彙編15篇)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彙編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

  為了把本單位辦成一個管理規範、制度健全、決策民主、事業興旺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更好地為我單位工作服務,特制定以下七項制度。

  一、民主決策制度

  (一)根據本單位章程第三章規定,本單位的最高權利機構是理事會。本單位的重大事項須經理事會決定。

  (二)本單位人事任免:校長由理事會任命,副校長、財務負責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長提名理事會透過,其他工作人員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長負責。

  (三)外出考察或參加會議:工作人員因公外出考察,凡費用由單位支付的,須經集體研究確定,報理事會同意,考察後必須寫出考察情況向理事會報告。專職工作人員外出參加與本單位工作相關的會議與考察,須報理事長同意,考察後必須寫出考察情況向理事會報告。

  (四)課題研究或事業發展專案:為了發展本單位的事業,開立課題研究或開辦事業實體專案,事先必須有可行性論證調查報告和費用預算。投資在2萬元以上的專案,須經理事會討論確定後方能進行。

  (五)修改章程:本單位章程是開展工作的依據。修改章程時,由本單位辦公室寫出報告,報請業務主管部門、社會組織登記機關批准,並將章程修改草案交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方能生效。

  (六)修改本單位七項制度:本單位七項制度是確保本單位工作正常、有序、持續、健康發展的保障。因形勢發展和實際工作需要應當修改時,由本單位有關部門寫出草案,交理事會討論批准後,方能生效。

  (七)活動組織:本校組織評選等活動,要認真組成工作班子,重大的競爭性評選活動,還需聘請公證人員公證。

  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一)凡修改章程、變更等重大事項,必須提前十天寫出報告,報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方可進行,並邀請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領導現場指導。

  (二)創辦事業、實體,事先寫出報告,經上級管理機關批准,辦齊有關證照,方可開業。

  (三)本單位的職能部門應當及時向理事會進行年度工作總結和財務報告,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經審議通過後,報告業務主管部門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

  三、接受捐贈公示制度

  (一)本單位經費來源之一,是鼓勵會員單位、企業界合作單位和其他單位進行贊助。本單位獲得贊助經費的情況,須向理事會報告,並向贊助單位致謝。

  (二)本單位組織開展專項活動,經費不足時,鼓勵社會各界贊助。凡贊助的專項經費必須用於專項活動,並邀請贊助單位及相關部門對經費開支進行監督。對贊助較多的單位,可以約定贊助單位參加的某某活動,事後將活動情況向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彙報,同時在理事會上報告情況,並向贊助單位致謝。

  (三)本單位工作人員代表本單位參加其他社會組織及國外科技組織的有關活動,接受捐贈屬本單位所有,必須交回本單位。贈給個人的財物,價值在500元以上的,應報告本單位領導研究,視情況處理。

  四、考核獎懲制度

  (一)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單位章程和七項制度,履行好權利和義務,積極參與本單位活動,支援配合本單位工作。對熱愛本單位、支援本單位工作成績突出和貢獻卓著的,本單位應予表彰獎勵。

  (二)本單位設立“先進個人”獎,每年評選一次,對獲獎的個人給予證書和一定數額的獎金。

  (三)對不關心本單位的發展,工作不積極主動的員工,應給予批評和教育;屢教不改的,撤換或解聘其在本單位的職務或工作。

  對翫忽職守,給本單位工作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視情節情節輕重給予處分,賠償損失或撤換、罷免,直至追究相關責任。

  五、財務管理制度

  (一)本單位財務工作必須嚴格遵守《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監督管理,堅持開支合理、勤儉節約的原則,切實做好、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二)做好收取費用的工作。學費按物價部門的核定標準執行。

  (三)本單位經費使用範圍:

  1、辦公費及差旅費;

  2、召開會議或者舉行活動的經費;

  3、友好往來活動經費;

  4、舉辦刊物、編印書籍所需的稿費、編輯費、印刷費等;

  5、工作人員工資及福利開支;

  6、裝置添置費;

  7、開展其他活動必要的經費。

  (四)本單位堅持民主理財。日常財務管理由校長(所長、主任…)負責,聘請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建立財務收支帳目,會計、出納必須分設。經費收支情況,每年向理事會通報,並以書面形式向理事會報告。

  5萬元以上的重大開支專案,須經理事會批准方可實行。

  (五)本單位財務,按規定接受審計。

  六、誠信自律建設制度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利益,積極參加社會各項公益性活動。

  (二)、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強化“誠實守信、回報社會”的意識。

  (三)、堅持“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的理念,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道德準則,自覺遵守職業道德規範,注重信譽,維護社會組織的良好形象。

  (四)、模範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積極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堅持合作、互助和互律,反對和抵制採取不正當手段進行行業內部競爭。

  (五)、制定完善本行業和本單位內的誠信自律建設制度或自律公約,認真執行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人事、勞動等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和保障社會組織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六)、加強社會組織規範化建設,制定完善以章程為核心的各項制度,嚴格按章程規定的宗旨、程式和業務範圍依法開展各項活動。

  (七)、按要求及時進行稅務登記,按時準確申報各項收入,依法納稅,及時足額繳納應繳稅款,不偷漏國家稅費。

  (八)、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按規定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專業會計人員,財務報告及時全面準確,資金使用合理,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審計。

  (九)、根據有關規定使用票據,不違法、違規使用票據,要依法建帳,確保會計資料真實完整,不得賬外設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禁止一切弄虛作假的行為。

  (十)、理事會按照章程規定行使各項權利,有關記錄和資料齊全、規範。

  (十一)、堅持廉潔奉公,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對社會組織的監督和批評,共同抵制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七、資訊披露制度

  (一)、本單位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資訊披露的內容和格式要求,真實、準確、及時地報送披露資訊。

  (二)、資訊披露要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將本單位對社會可能產生重大影響,而社會公眾尚未得知的重大資訊,在規定的時間內,透過新聞媒體、公開欄、網際網路上向社會公眾公佈,並送達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三)、資訊披露的內容

  1、本單位應當披露的資訊包括年度工作報告,舉行的學術交流、資訊諮詢等重大活動,財務狀況、承諾服務專案等。

  2、籌資和接受捐贈隨時將籌資目的、資金使用方向和接受捐贈、資助財物的使用情況,專案進展情況向社會公眾披露。

  3、承諾服務專案,應將服務內容、服務形式、服務責任及收費標準等向社會公眾披露。

  4、本單位章程、註冊地址、名稱發生變更的要及時予以披露。

  5、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章程規定的及其他應披露的重大資訊。

  6、資訊披露的時間和格式,應遵循和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在具體行為發生的前後的2日內進行披露。

  (四)、資訊披露前應嚴格履行下列審查程式:

  1、提供資訊的社會組織負責人要認真核對相關資訊資料;

  2、本單位理事會進行審查透過;

  3、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予以披露。

  對翫忽職守導致資訊披露違規,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或損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賠償損失或者撤換、罷免,直至追究相關責任。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2

  一、合理使用專案資金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法規和財務制;

  2、嚴格監督專案資金的使用情況,對資金來源、投資使用和資金完成三個階段,認真做好日常的會計核算。做到手續完備、內容充實、數字真實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3、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專案資金必須按規定程式由專案負責人籤批後方能使用;

  4、專案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財務制度,保證專案資金的完整與安全;

  5、嚴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認真填制會計憑證,及時編制並報送各類會計報表,做到數字真實、內容完整;

  6、認真稽核原始憑證,對違反制度規定,不真實和不符合基建開支範圍與標準的票據拒絕報賬;

  7、發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

  ①收款單位與合同簽證單位名稱不一致,或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權手續的;

  ②未按合同規定超工程進度或超工程造價付款的;

  ③工程施工或驗收中發現有較大質量問題的;

  ④無工程部“維修合格證明單”而要求支付質保金的;

  ⑤未辦理專案部工程付款會簽單,由施工單位人員直接到財務處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的。

  二、加強支票的管理

  1、凡因工作需要領取支票者,首先填制借款單,寫清日期、用途、金額,按規定的審批程式批准後出納方可簽發,簽發支票必須字跡工整清楚、不得塗改;

  2、基建工程款項開支一律按合同執行,經領導審批後支付;工程變更部分的開支嚴格按變更程式審批;

  3、支付支票後需儘快報賬,一般不超過十天,外出人員不得超過十五天,如到期不能報賬要追究經辦人員的責任,在未處理完畢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4、如發生支票遺失現象,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並同時辦理登報宣告作廢等事宜。如不報告後果由丟失者自負。

  三、規範工程款的支付程式

  1、各項工程開工前需將經簽章的合同、協議交財務部門存檔(包括臨時工程)。(無預算、)無合同、無協議、(無審計部門審計情況)的專案,財務部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和辦理工程結算;

  2、工程款審批程式

  (1)由施工單位提供工程形象進度;

  (2)根據工程形象進度,由施工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加蓋公章)及工程發票,再由監理公司、工程部經理,預算工程師及總工程師簽章;

  (3)工程款由專案部工程部負責經辦,工程預算人員負責工程款支付,填制資金支付憑證,按照審批許可權經部門主管、財務部經理、總工程師、總經理、財務總監、主管副總裁或總裁簽字批准;

  (4)財務人員根據上述審批程式稽核無誤後,方可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

  (5)加強對往來賬款的核算與管理,按單位和個人設定明細賬,經常核對、及時清理結賬,特別是竣工專案與施工單位往來賬款的清理,要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工程決算進行結賬,竣工驗收合格決算時,按合同約定預留工程結算款作為保證金。質保期滿後經使用部門認定工程無質量問題或其它問題後再支付施工單位保證金;

  (6)加強對材料、裝置款的核算與管理,建立原材料收發制度和財產清查制度,瞭解基建工程預算定額,熟悉材料預算價格,隨時掌握材料市場價格變化,協助有關部門共同把好購貨合同關及材料裝置採購關。認真稽核材料出入庫單和彙總表,材料採購要有嚴格的驗收制度,材料驗收單必須有交貨人,驗收人,材料主管和專案負責人的簽字,採購數量和單價應與採購合同一致;

  (7)徵地、報建、勘察、設計費用的款項支付工作,由工程部門根據進度按合同辦理。

  四、嚴格基建工程合同管理

  1、財務部門須參與工程合同的審訂和修改補充工作,對合同中有關財務內容的約定和規則負責審查;

  2、財務人員須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項條款;

  3、嚴格按合同辦事;

  4、簽訂施工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5、合同的簽訂必須按公司有關規定、程式進行。

  五、加強財務人員管理

  1、財務工作必須密切聯絡基建工作實際,充分發揮財務管理對基建工程質與量的有效控制;

  2、財務人員要增強服務意識和現場意識,瞭解施工現場、掌握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變更、材料替換及各種與專案財務有關的資料和實際情況,力爭做到跟蹤到位,服務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減少損失和浪費,提高投資效益。(事前、事中、事後監督,各盡職守,保證基本建設工程財務管理工作有序地進行。)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與規範分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規範企業各項經濟行為,保證資金安全與完整,防範各種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分公司指公司轄屬的分公司。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財務管理制度統一

  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實際情況,統一制定並頒發。

  各分公司必須執行總公司頒發,與各分公司有關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四條財務人員管理統一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招聘、任命、培訓及解聘,分公司不能擅自招聘、解聘財務人員,但分公司可以推薦財務人員,經總公司財務部複試後決定是否錄取。

  財務人員的績效考核由總公司財務部和分公司共同進行,其中總部財務部考核財務工作績效,佔30%考核權重;分公司考核佔70%考核權重。

  第五條會計核算方法統一

  分公司的會計核算遵循國家制定的會計準則,會計核算方法合法、操作規範、結果真實。

  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制度統一由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統一接受監督審計。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表統一

  在財務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專案、要求上統一,為總公司報表合併奠定基礎。

  第三部分財務組織管理

  第七條分公司設財務部,作為分公司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和總公司財務部對分公司財務部的管理,必須依據相關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權利。

  第九條各分公司財務部隸屬總公司財務部。

  第十條分公司財務部實行雙重管理,行政事務上接受分公司總經理管理,業務上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管理,並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的檢查。

  第十一條分公司財務部的基本編制為2人,設財務主管兼會計1名,出納1名。

  第十二條分公司財務部及財務負責人向分公司總經理及總公司財務部同時負責並彙報工作。

  第十三條公司總經理與總公司財務部對財務部的管理出現分歧時,財務部首先應絕對服從總公司財務部的管理。

  第四部分財務人員管理

  第十四條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於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透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採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於舉證,有利於企業藉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財務人員應在任何時候都維護公司的利益,忠心耿耿,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嚴守紀律,保守機密。做到不該知道的事不問,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洩露公司的會計資訊。

  各級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對弄虛作假的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對財務人員監守自盜,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散佈有損於公司的不負責任的言論,一經發現立即辭退,並追究其責任。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上級財務監交。

  第五部分資金計劃管理

  第十五條資金計劃編制辦法

  各分公司資金計劃由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根據工程進度情況、日常發生的經營費用、材料付款情況、施工隊付款情況、車間工費工資、以及其它事項等,編制月度資金收支計劃,並經總經理複核和簽字確認;

  各分公司部門負責人,需要向財務負責人提供準確或接近於準確的收支專案計劃及其相應的金額和備註事項等,以便於財務部門編制月度資金計劃;

  總公司財務部收到各分公司資金計劃表按規定進行審批後,回傳到各分公司執行。

  第十六條月度資金計劃要求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必須於每月3號前完成《月度資金計劃》電子檔傳送至總公司____________專案辦公室,並將經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月度資金計劃》及《分周資金計劃》傳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計劃工作的資料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計劃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當月的資金不予支付。

  第六部分財務報表管理

  第十七條各分公司每月需向總公司財務部報送以下報表

  分公司月度財務報表

  應收賬款專案一覽表

  專案收支平衡表

  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

  發票臺賬、外經證臺賬

  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

  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

  第十八條為了便於總公司合併財務報表,各分公司財務報表的格式必須按照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的格式編制。

  第十九條財務報表上報的要求

  每月最後一天(遇節假日順延)下班前將月度財務報表電子檔傳送至總公司財務部,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為半年度、年度次月3日前上報。

  專案收支平衡表、應收賬款專案一覽表、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及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每月5日前傳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每月_____日前傳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每月_____日-_____日總公司與分公司財務核對各類往來賬目,保證雙方往來賬相互一致。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財務報表工作的資料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報表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根據責任分別對責任當事人責令通報,並根據考核方案進行相應考核。

  第七部分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分公司的每日的現金餘額不得超過1萬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繳存銀行。

  第二十一條現金支付範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超出結算起點的現金支出,應報總經理稽核批准。

  第二十二條一切現金收支都必須有合法原始憑證,嚴禁以白條抵庫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做費用報銷憑證,私設“小金庫”、帳外帳。

  第二十三條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方可付款。

  第二十四條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財務部負責人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並在《資金盤點表》簽名確認,以保證帳實相符。

  第二十五條銀行賬戶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私章由出納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第二十六條分公司會計應根據銀行對賬單,及時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以保證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第八部分財產物資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包括生產裝置、生產工具、辦公設施、生活設施、通訊設施、辦公用品以及其他資產。

  第二十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對分公司的有形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完全責任。

  第二十九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實行“實物與帳薄分開管理”原則。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物資的管理並登記實物數量,財務負責財務物資帳薄的記錄,二者交叉控制。

  第三十條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對財產物資負有管理責任,應親自參與財務物資的驗收、監督、與抽查。

  第三十一條必須定期組織對現有財產物資進行實物盤點,有保管實物資產的部門每月進行自查,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三十二條財務抽查時,財務部作為負責部門,應在盤點計劃、盤點會議、盤點方法上嚴格、重視,確保盤點質量。

  第三十三條處臵報廢固定資產前,必須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說明固定資產購臵的時間,使用的年限,報廢的原因,經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才能辦理報廢手續。

  第九部分發票管理

  第三十四條分公司財務人員憑發票領購簿,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第三十五條各分公司由會計主管或者指定的專人進行發票的開具,發票內容應真實有效,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任何人不得轉借、轉讓,不得虛開、亂開發票,對作廢的發票需加蓋“作廢”字樣,並儲存完整。

  第三十六條已開具的發票由會計主管負責統一保管,不得損毀發票,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儲存5年。

  第三十七條各分公司要定期對發票進行檢驗,以防止偷盜、防火、潮溼及不經常使用發票時防蟲、防鼠咬、防丟失等措施,加強安全保衛。

  第三十八條各分公司要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

  第三十九條對於總部代開的發票,應按工程專案詳細登記備查賬。

  第十部分費用報銷管理

  第四十條費用的控制實行計劃管理,由需要支付費用的部門或個人先行填寫“借款單”列明:費用的性質、用途、金額,報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後,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執行。對個人借款的原則,欠款不清,後款不借,借款人應及時到財務部門辦理核銷手續。

  第四十一條費用發生的過程中,原則上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人員參與執行,並相互監督和共同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費用發生中,當事人應取得費用的相關單據,如因未取得合法的票據而遭到財務人員剔出的部分支出,原則上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公司原則上不予承擔。

  第四十三條費用發生完畢後,當事人應及時將收集到的相關票據,按照公司統一的費用報銷憑據分類貼上,並在附件欄註明票據張數。對於貼上不規範,單據不清晰的,財務有權要求對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權予以拒絕報銷。

  第四十四條當事人將貼上整齊,填寫完整的費用報銷單交由部門經理進行審批,部門經理重點對費用發生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查並簽字。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將部門經理審批簽字的報銷單交財務稽核,財務人員應重點對費用報銷單後附原始發票和單據進行合法性審查,對費用金額的計算予以符合並簽字,最後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查和審批。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憑簽字齊全的報銷單,交出納領取資金,出納應對報銷單進行稽核,重點檢視報銷單有無塗改、費用的計算是否正確,後附的發票是否合法,審批手續是否齊全,稽核無誤後方可付款。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管理辦法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實施。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4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企業財務印章管理,減小因印章使用不當給企業帶來的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涉及使用印章的所有相關人員。

  第2章印章的製作、保管、廢止

  第3條企業財務相關方面的印章由企業指定的部門統一製作,相關人員嚴禁私自制作印章。

  第4條經相關管理人員授權後由行政部負責製作財務方面的印章,印章具體分事項印章、財務專用章與人名章三類。

  第5條企業財務方面相關的事項印章由財務部指定專人進行保管,人名章由本人自己保管或本人授權他人儲存,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總監負責保管,未經授權的人員一律不得接觸、使用印章。

  第6條印章的保管人員一律不得將印章轉借他人,否則所造成的後果由印章保管人員負責。

  第7條企業總經理可以使用企業的所有印章。

  第8條印章保管人若管理不慎使印章遺失、被盜或損毀,需立即上報行政部,由行政部登記後申明作廢並製作新的印章。

  第9條財務部制訂財務方面的印章登記薄,說明印章製作時間、內容、印章發放時間、保管人等。

  第10條出納人員要將財務的有關印籤薄交予銀行,當印章變動時要及時與銀行聯絡,更新印籤薄。

  第3章印章的使用

  第11條使用印章時,使用人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說明使用印章的理由、起止時間、印章的種類、材質及申請人等。

  第12條印章使用申請單經有關領導審批後,連同需用印蓋章的檔案一同交予印章保管人蓋章。

  第13條印章保管人要仔細稽核印章使用申請單的事項和相關管理人員的批示,若認為不符合相關規定,可拒絕蓋章。

  第14條經授權的印章代理人員使用完印章後,要將蓋章依據與印章使用申請單交予印章管理人進行稽核。

  第15條企業財務方面的印章原則上不允許帶出,確需帶出企業使用,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說明事由,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帶出,由兩人共同使用。

  第16條印章使用申請單由各蓋章人員儲存,每月月底彙總後交予企業指定部門存檔。

  第17章印章保管人在使用完印章後,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薄,說明印章使用事由、使用物件、蓋章時間等並有申請人簽字確認。

  第4章印章使用的其他規定

  第18條印章保管人員離職或調動時,必須將保管的印章及相關檔案交割,否則不允許離職或調動。

  第19條企業中任何涉及財務印章的使用事項均需按本制度規定程式執行,嚴禁擅自使用印章。

  第20條未經授權擅自使用企業財務方面印章所造成的後果由使用者與印章保管人共同承擔,後果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5章附則

  第21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制定、修訂及解釋,自總經理辦公會透過之日起執行。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5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並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賬。

  4、不準私人挪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人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不得借給他人。

  7、現金出納人員要妥善保管金庫記憶體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人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賬戶和輔助賬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人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儲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託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賬。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賬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賬,出納人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進行核對。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餘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人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賬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賬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賬賬不一致,應儘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鑑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人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賬款管理

  1、應收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後,由財務部作好賬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採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於業務發生後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於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採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登記相應的賬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賬,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鑑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得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款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人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6

  一、目前我國海外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資金問題

  (一)海外企業的資金籌集往往不能及時到位。這主要由一下幾方面的原因引起,首先是由於海外分公司的財務預算不到位,對市場情況的變化,如匯率變動等估計不足。其次,海外公司上報母公司的資金計劃精確度不高,缺乏可信度,資金計劃書往往不能成為每次匯款的依據。最後,由於國際金融機構之間的匯款程式較為複雜和繁瑣,而我們對這方面的經驗又比較缺失。

  (二)資金的籌集來源較為單一。目前我國海外企業的籌資渠道除了企業內部資金或母公司撥款外,更多的依賴於國內或國外銀行借款。這種方式過於單一。實際上,從信託公司或保險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籌集資金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或者還可以像國家申請專項資金借款或國家財政撥款。

  2.投資問題

  一方面,由於受到國家金融政策和貨幣政策的限制和影響,目前我國集團在進出口銀行的貸款規模也受到了一定的制約。此外,由於目前我國在海外的開發投資專案還比較單一,在國內銀行外匯貸款的規模也比較小。另一方面,由於缺乏有經驗的海外企業財務管理人員,企業對匯率風險的防範意識不夠,不懂得用多種匯率貨幣來規避風險。

  3.稅務問題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企業對海外稅務管理的重視和關注程度遠遠不夠,企業內部缺乏有效的海外稅務籌劃體系。母公司往往要求海外辦事處和分支機構建立國內賬務系統,編制內部財務報表,而不考慮建立一套真正有效並與環境相適應的外賬體系和稅務體系,更談不上建立有效的稅務籌劃制度。

  二、海外企業財務管理體系的最佳化措施

  結合我國海外投資的實際情況,我國企業海外投資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最佳化主要需從融資管理、投資管理、運營管理、稅務管理等方面入手。海外融資管理方面和國內企業的融資方式少,融資困難不同,我國企業在海外的生產經營活動有著更為廣泛和多樣的融資方式。這有利於海外企業原始資本的積累。但與此同時,海外企業財務管理也將面臨更大的風險,因此,海外企業需嚴格衡量好融資渠道與潛在風險的關係,趨利避害,以最有利的條件為企業融資,構建最佳的資本結構。融資方式的選擇。雖然相比於國內,我國海外企業融資的渠道與方式更加多種多樣,但由於其投資專案所在國多為發展中國家,金融機構體制還不健全,金融市場發展緩慢,缺乏有效的資本市場。因此,我國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除了依靠國內總公司的資金支援外,還可以透過所在國的國際化銀行或實力較為雄厚的國際金融機構進行融資,以滿足企業發展的資本需求。此外,還可以採取混合融資的方式,由於目前我國“走出去”的海外投資企業多為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由此便可充分利用我國的財政優惠政策,向本國和投資專案所在國以及當地的金融機構申請組合信貸進行融資。融資遵循的基本原則和方法。首先,海外子公司應該根據投資專案的進展狀況制定合理的資金預算計劃,對各個階段的資金需求量做出科學、準確的預算,儘量縮小誤差。因為只有保證較為準確的預算資金需求量,才能保證企業發展過程中資金鍊的銜接安全,同時能較好的控制預定的資金成本。此外,要有高度的戰略管理眼光,要以實現企業的最大價值為基礎和根本,在此基礎上建立最優的資本結構。同時要充分考慮企業承受經營風險的能力及海外企業自身的特點和所在國的具體環境。再次,由於目前我國海外企業開展的專案仍停留在基礎建設方面,工程週期長,對資金需求量較大。因此,只有詳細規劃每個階段所需的資金,才能保證專案的順利進展。最後,在確定了各階段資金的需求量和基本的資金結構後,企業應科學合理的選擇融資渠道,處理好融資資金和自有資金的比率。我國海外子公司的融資經驗還比較欠缺,融資方面也還存在較多困難,但我國金融機構對進行海外投資的企業集團給予巨大的協議信貸支援,因此海外子公司除了依靠自身的資金積累,還可由集團總公司向國內銀行申請貸款,以滿足海外子公司發展的資金需求。

  1.海外投資管理方面

  (一)直接斥資在海外建立新的企業,相當於在海外成立獨立的子公司,與在國內成立子公司的方法和形式是一致的,就我國海外投資的基本情況來看,這是目前我國在海外投資最主要的形式。從好的方面而言,它可以使總公司對海外子公司掌有絕對的控制權,還可以利用各國之間的稅務差異,在全球範圍內進行稅收籌劃,但另一方面,由於部分國家對某些行業比較重視,禁止外資企業獨立經營,這在一定程度上會限制外資企業的發展。

  (二)與投資專案所在國企業合營。由於部分國家對某些行業禁止外資獨立經營,這就要求海外投資企業不得不選擇合營這一投資模式,當然,合資也有其一定的優勢。首先,當地企業對所在國家的法規政策,政府關係都較為熟悉,與其合作能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降低經營風險,以便於快速開啟當地市場。其次,合營可以使我國外資企業進入到投資專案所在國禁止或限制外資進入的領域,從而拓寬發展領域。此外,合資企業往往能享受到政府的財政政策的優惠。當然,合營在很大程度上會加大因文化和管理理念差異造成的管理難度。

  (三)跨國併購。近年來,跨國併購的例子並不少見,聯想收購IMB,吉利收購沃爾沃等,跨國併購主要就是利用資本優勢,直接收購所在國的現行產業。其最大的優勢在於能夠直接利用現行產業實現生產,獲取效益。但其也不得不面對管理理念差異的問題。

  2.資金管理方面

  科學合理的資金管理不僅能使資金的利用率達最大化,還能有效的防範外匯風險。企業資金管理應從固有資產和流動資金兩個方面入手,一方面,企業要保證有足夠的資金儲備以防範經營風險,另一方面要保證固有資產和流動資產之間的動態平衡,以最大化的獲取利益。在此基礎上,應加強對流動資產和企業應收賬款的管理,在投資過程中要重點關注所在國的商業信譽,以保證資金的安全。

  3.海外稅收管理方面

  隨著我國“走出去”戰略的不斷推廣,我國企業對外投資的規模越來越大,海外稅收管理也越來越成為海外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統籌企業稅收管理可以節省資金,增加利潤。許多海外國家通常會為吸引外資而採取一系列優惠政策,其中就有納稅減免這方面的內容。此外,還可以借鑑國際稅收策略和方法,如設立避稅子公司或採用轉移定價法等來減少稅務,增加公司利益。總之,海外投資企業應因地制宜,因時而異的調整、最佳化財政管理措施,以便最大化地發揮企業效用,增加企業競爭力。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7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範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稽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定會計核算科目、設定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定成本歸集程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資料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稽核支付工程、裝置、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裝置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定,健全各項統計資料。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准。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准。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並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董事長批准。

  ⑸往來款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並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稽核後,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後,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後補籤。如對已籤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准。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計程車不在報銷範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後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稽核後報懂事長簽字,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稽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式以公司規定為準。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條 為了規範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行為,有利於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特點及其管理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其他行業獨立核算的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檔案的複製件。

  企業發生遷移、合併、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檔案的複製件。

  第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範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並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裝置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資的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9

  1、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制度的不斷髮展變革,對於電力企業而言,建立完善財務內控制度是規範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同時,在現代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提高電力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是提高企業競爭力的重要舉措。但在現代電力財務管理制度建立以及完善的過程中依然存在許多的不足之處,進而導致企業在執行發展的過程中出現財務風險,甚至危及企業的正常運轉。因而以下將對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建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最佳化建議,由此更好地推動電力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

  2、企業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建立的意義

  2.1提升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透過建立完善的財務內控制度能夠使得財務管理機構工作更加規範化,管理人員能夠投入更多的精力於財務管理中,進而使得財務管理的質量以及效率得到提升。同時,規範化的財務內控制度也能強化對財務內控制度的監管,使得電力企業能夠在預算額度之內進行統籌規劃,實現電力企業的執行目標。同時透過對企業資源的有效規劃,可以更高效的調動電力企業的各種資源,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對電力企業進行財務管理實際上是全面的戰略規劃,以此更好地完成階段性目標,推動電力企業經濟平穩發展。除此之外,財務內控制度的建立還能對財務人員行為產生約束作用,由此更好地避免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現象的發生。

  2.2維護企業資產的安全與穩定

  財務內控制度使得企業在運營的過程中能夠基於實際的情況進行戰略方式上的最佳化,從而提升電力企業的經濟價值。在執行的過程中,將成本控制運用於每一個環節中,儘可能地最佳化人力資源以及生產資源配置,進而實現成本的最小化以及價值的提升。財務內控制度實際上是提高電力企業經濟運轉效率的重要保障,透過資金的預算,進而在運轉的過程中有計劃地節約成本,使得企業的價值能夠得到更大限度的提升,由此更好地維護企業的安全穩定性。另外,企業財務管理者在制度的規範下對企業資產採取保護措施,也能使得企業資產保值和升值。電力企業的資產資料數量較多,在管理上缺失必要的制度規範,將難以提升資產管理的有序性。

  3、企業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建立中存在的問題

  3.1財務內控觀念薄弱

  根據調查可知,我國有些電力企業仍然缺乏科學合理的財務管理制度以及相關經驗,其中不乏企業領導以及管理層不重視財務管理工作或者深受傳統財務管理制度思維的束縛,所以導致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一直都得不到提升,而且領導的不重視還會影響到相關工作人員對財務管理的輕視,這便嚴重影響到了企業的利益,例如企業對內部的現金管理制度不規範,就會導致資金閒置、資金赤字以及資金回籠不及時等問題。除此之外,財務管理工作對電力企業的發展壯大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如果企業領導不夠重視,就極有可能導致相關工作人員的忽視,從而導致工作紕漏的出現,進而給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企業領導應該將提升經濟效益作為工作重心之一,將財務管理工作落到實處,以此讓其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從而帶動企業經濟效益的穩健提升。

  3.2賬目管理混亂

  現如今,許多電力企業對外宣稱一直處於盈利狀態,然而這卻僅僅顯示在企業的賬目上,但實際上已經處於惡性的迴圈中。因為許多企業都會集中精力於售電業務以及專案投資上,所以疏忽了對財務的管理,而且缺乏相應的財務管理機制,從而導致賬目管理比較混亂。除此之外,有些企業在進行賬目記賬時,沒有嚴格遵守企業的相關制度,所使用的會計科目也模糊不清,所以導致賬目中存在著諸多漏洞。在企業財務的賬面上雖然還顯示有比較多閒散資金,但是在專案驗收核算之後,就會出現資金短缺甚至是入不敷出的情況,這便嚴重影響到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例如企業由於大量工業用電輸出的需要,往往會向外貸款,如果財務管理混亂,就會導致企業資金週轉出現問題,從而導致企業拖欠款項,這便需要支付額外的利息,進而極有可能導致企業自身負債累累以及影響到日後的發展。

  3.3財務人員業務素質較低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財務人員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因而就需要在進行財務事務處理時提高整體的工作效率。而現階段,許多學生看準財務專業的就業前景而不斷地進行財務專業的選擇,而實際在電力企業進行財務技能的學習時,由於缺乏一定的實踐機會,而導致財務人員的質量與數量不成正比。在工作中,許多財務人員尚未能將所學專業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進而出現基本業務知識匱乏、法律意識低下的狀況。在工作中會計人員缺乏一定的敬業精神,由此在處理事務時拖拖拉拉、敷衍了事,同時不積極地對財務法律法規的變動情況進行了解,由此在記賬中存在大量細節操作不當、賬本混亂的現象。這不僅使得財務工作的整體質量難以得到保障,同時也使得財務資訊出現失真現象,這將嚴重違背財務職業道德規範的要求。

  4、企業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建立與完善的相關舉措

  4.1加強基礎建設,提高常規審計重視程度

  在電力企業內控審計工作中,內部審計工作人員需要強化內控審計的重要作用,同時以政府財務制度作為基本綱領,實現對審計計劃的制定和完善,進而對電力企業中的每一筆經濟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和稽核,更好地明確電力企業的經濟利潤以及經費支出情況,制定完善的財務報表。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在實際的工作中需要確保財務運作過程堅持合理合法性,對電力企業的每一項財務資訊進行披露,同時將電力企業的內控審計作用發揮出來,由此實現對財務運作過程的監管和指導。對於電力企業財務實際運轉過程中出現的預算以及固定資產等經費審計,需要對其進行單獨立項,由此確保內控審計的效果能夠實現最最佳化,進而提高審計結果的精確性。

  4.2完善內部審計監管體制

  在政府財務制度背景下,內部控制體系主要是透過在內部部門之間建立一套完善的監督體系,以此將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行為規範化、標準化和制度化,同時還需要加強電力企業內部審計的質量,以此更好地提高財務報表的正確性。為了保障謹慎性原則的高效運用,就需要運用監督的力量進行規範操作。因為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財務報告進行審計後,還需要對其中涉及的財務資訊如現金流量以及經營成果進行鑑別,由此對電力企業管理層的財務決策進行合理判斷。由於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審計成果將直接對電力企業管理層的經營決策產生影響,因而就需要透過有效監督,減少其中存在的不合理行為,進而推動電力企業平穩發展。財稅審計的監督能夠使得會計人員在進行確認、計量以及報表製作工作中提高工作的嚴謹性,基於實際的運營情況進行會計資訊質量的提升。而在內部控制體系中就需要將企業運作的各個流程進行分解管理,例如可以實現組織機構控制、職務分離控制、內部審計控制等,以此更好地實現一人一崗制,降低其中利益勾結行為的存在,降低會計報表造假行為的出現,以此更好地保障企業資產資訊的真實性和安全性。

  4.3規範資金核算工作

  為進一步提高電力企業的預算管理水平,電力企業也應該增強預算核算流程的規範性以及系統性,對投資專案配備專項核算人員,以實現對新建專案成本開支情況的有效掌握,從而提升資金預算核算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電力企業應該嚴格落實預算等級制度,保證每一項預算都具有資產卡片,確保預算的財務、登記卡片以及實物資訊都處於一致的狀態。最後,還需要對應收賬款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和分析,這就要求企業要協同金融和會計服務、金融機構、定期的文件和電子表格應這幾大主體進行關於業務上的審計和領導,並且在後續管理中要每月對財務報表進行定期檢查。對於施工企業來說,應收賬款的收回意味著交付成果成本的收回和利潤的生成,金融業務必須要每一天都進行業務的查詢和審計。

  4.4加強財務人員培訓,提升財務人員管理水平

  首先,為了更好地提高施工企業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就需要在招聘時招收財務相關專業的人才進行財務管理工作,並在後期工作中給予相應的業務操作指導,以此切實提升施工企業財務人員的整體業務操作能力。其次,為了更好地調動財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施工企業還需要制定相應的激勵政策,採用財務管理工作知識及能力競賽的形式,讓財務人員在放鬆身心的同時,也能更好地吸收法律法規、檔案學等理論知識及預算實際業務內容,並透過物質獎勵的方式讓管理人員時刻對預算知識進行熟記,以備戰比賽,從而切實地提升其綜合素質能力。最後,還可以採取定期培訓的方式,邀請專業的財務管理人才來開展培訓班,以此提升施工企業財務人員學習的積極性和業務能力。除此之外,為了施工企業財務人員能夠更好地運用資訊科技進行檔案整理和登記,就需要強化其計算機操作、資訊化建設等能力,定期開展計算機操作能力的實訓,讓其將所學到的資訊科技運用到財務管理工作中,提高財務管理工作效率。

  5、結語

  綜上所述,建立完善的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實際上能夠更好地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財務人員需要提高對施工企業財務管理的意識,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同時強化對應收賬款的追蹤控制,縮短資金回籠的週期,降低資金鍊斷裂的風險,進而提升電力企業執行的平穩性。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0

  一、會計崗位職責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合規。

  2、建立健全管理中心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管理中心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合理使用資金、加強資金迴流,確保管理中心資金安全。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和控制,督促工作團隊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賬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管理中心合夥人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強其他財務人員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財務工作人員素質。

  11、完成管理中心工作程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財務負責人安排的其他任務。

  12、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保證該印章的正確使用及安全。

  二、出納崗位職責範圍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管理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及其他業務臺賬,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及時核對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

  3、每月初前五個工作日內與會計人員完成現金和銀行對賬工作,與團隊負責人核對收支業務臺賬,對賬完畢須由雙方簽字存檔;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承擔賠償責任;

  4、負責保管公章及法人章,保證該印章的正確使用及安全。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1

  崗位職責:

  1、負責所有專案的投標工作,確保投標檔案按時遞交;

  2、負責招標資訊網公佈的招標工程的投標工作,包括資格預審、技術標、商務標、成本等;

  3、與招標單位保持聯絡,關注投標開標結果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資訊;

  4、整理各工程中標結果,統計各工程標底的下浮率,以便上級做出投標估測。

  5、協助完成投標檔案的列印、影印、簽字、蓋章、封裝工作;

  6、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任務。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工程造價或裝修等相關專業;

  2、熟悉國家招投標政策、造價相關知識、各地區定額規則等;

  3、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熟悉定額瞭解工程造價、材料裝置的市場情況;

  3、能根據圖紙獨立編制及完成招標檔案、標底等有關的預、結算工作;

  4、熟悉廣東省工程定額及預算軟體;

  5、有較強的責任感和原則性以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夠承受高強度的工作壓力。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透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範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會計、出納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製度;

  (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稽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 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 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二十一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 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並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週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 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託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准。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准後提齲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稽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並按借款審批程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 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稽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稽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稽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 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稽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財務經理複核後,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 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稽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稽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 理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 務經理批准。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檔案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秘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翫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範

  (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式

  (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附則一、財務部門負責人

  工作責任制度

  一、職務

  第一條在公司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資金調配、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推行現代化管理方式,進行企業經濟核算和分析工作,並反映其成效。

  第二條嚴格執行國家財經制度、財經紀律以及財務會計制度。認真貫徹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遵守國家政策、法令。保證國家、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條根據公司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編制公司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和成本計劃,並加強管理,促進各項經濟指標實現。確保按期組織稅利上繳,完成上 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第四條組織制訂儲備、生產、成品資金定額,嚴格費用開支,加強成本管理,搞好經濟活動分析,蒐集、整理、積累歷年各項原始資料,指導車間經濟核算工 作,促進工廠經濟效益逐年提高。

  第五條負責企業資金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動,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催收和處理等工作。做到情況清楚,手續完備,資料準確,處理及時。

  第六條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蒐集整理價格資料,負責制訂公司廠內內勞務、產成品、半成品、物資等的計劃價格,並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車間對材料、半 成品、產成品正確計價和銷售。

  第七條負責財務歷史資料、檔案、憑證、報表的整理、蒐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第八條負責對全公司重要經濟合同的審查會籤。並監督經濟合同的執行,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九條負責組織起草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

  第十條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負責本部門方針目標的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工作。

  第十一條負責完成公司領導臨時佈置的各項任務。

  二、職權

  第一條對公司廠內各項資金和費用的使用有檢查、監督權。有權根據廠內生產經營情況發生的變化,對資金、費用的使用提出調整方案。

  第二條對違反國家政策、財經制度、財經紀律的收、支款項有權勸阻、制止。

  第三條對公司集中審編的有關財經方面的規定和管理制度有權提出修改意見。

  第四條有權對各倉庫和工程、生產作業專案的節約和浪費情況進行檢查並提出獎懲意見。

  第五條有權組織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並向各部門索取有關資料和報表。

  第六條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提供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成本計劃所需的各種有關資料。

  三、職責

  第一條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制度不嚴或處理財會業務不當,造成違章、罰款、浪費等現象負責。

  第二條對公司的有關成本、利潤、資金等方面的經濟效益指標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計劃負責。

  第三條對由於資金計劃不周、管理不善、監督不嚴、影響生產工作負責。

  第四條對不及時清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往來賬款、在途資金等賬戶造成損失負責。

  第五條對國家規定的財務檔案資料整理歸檔不及時,管理不嚴、出現損壞、遺失等現象負責。

  第六條對成本資金、價格控制管理不嚴,經濟活動分析不及時,影響公司經濟效益指標完成負責。

  第七條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未能及時對本部門方針目標展開、檢查、診斷、落實負責。

  附則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第一條本處理準則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收入與支出等作業。

  第二條為便於零星支付起見,可裝置用金,採用定額制,其額度由總經理核定,其備用金由出納經管。

  第三條出納辦理現金、票據的支付,登記及移轉等業務,要嚴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審批程式。

  第四條除提取備用金外,所有支出憑證應由會計嚴格稽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領款人的印鑑是否相符,如有疑問應先查詢後出納方能支付。

  第五條凡一次支付未超過1,000元者徑由公司備用金支付外,其餘一律以支票等銀行轉賬支付。

  第六條出納人員對各項貨款及費用的支付,應將本支票或現金交付受款人或廠商,本公司人員不得代領,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員代領者,需經財務經 理核准。

  第七條公司一切支付,應以處理合法、合規的發票或憑證為依據,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後補手續者均應予拒絕。

  第八條支付款項應在傳票上籤署領款人印鑑,付訖後加蓋付訖章及經手人戳記。第九條本公司支付款項的付款程式,悉依照下列步驟辦理。

  (一)原始憑證的稽核:

  1.採購款:應根據統一發票、普通憑證,以及收到貨物、裝置的驗收單並附請購單經有關部門經理簽章證明及核准,公司財務經理、總經理 批准後,送交財務部門開具支票或匯票。

  2.預付、暫付款項:應根據合同或相關協議檔案,由經辦人員填具借款單,註明合同檔案字號,呈報核准後送交財務部門開具支款。

  3.一般費用:應根據發票、收據或內部憑證,由經辦人員填具付款憑證,經有關部門主管簽章證明及公司核准,送交財務部門開具付款。

  (二)會計憑證的核準:

  1.會計應負責稽核原始憑證的各項經濟內容,對不能確定的事項報財務經理稽核。

  2.會計稽核傳票時,應先稽核原始憑證是否符合稅收法律及公司規定的手續。

  3.傳票經財務經理,及總經理核准後,送交會計轉出納辦理支付工作。

  第十條有關貨物運費及外匯結售匯款、發樣,及各項費用等支出款,應填具“借款單”或“支款憑證”,附發票、許可證影印件,送交會計部門以“預付”或 “暫付”方式制票轉出納辦理支付。前述款項可由經辦人員直接向出納簽收,但必須於支付後7日內向會計辦理衝轉

  手續。

  第十一條本公司各項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採購貨品的付款,每月25日集中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順延),但以原始憑證經核准後於付款日前5日送達財務部門者為限。

  (二)一般費用的付款:經常發生的費用,仍以前項期限辦理,內部員工費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憑證齊全並經核准者為限。

  (三)薪金工資的付款:

  1.工資:全體員工工資均於每月20日前轉賬支付。

  2.過節費和補貼:過節費在節日前一週內,補貼在月底支付。

  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經辦部門另行簽呈財務經理轉呈總經理批准後,再予以支付。

  第十二條 出納支付款項若有扣繳事項時,應將代扣款項於次月10日前填具有關機構規定的報繳書向公庫繳納,並以影本一份並附於傳票後,凡有扣繳稅款及 免扣繳應申報事項者,出納應於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有關機構規定的憑單向稽徵機關申報,並將正、副本交各納稅義務人。

  第十三條薪金工資的支付,應由行政部根據考勤表會同財務部編制“工資表”,於付款期限前一週內送交出納。

  第十四條業務部門於收到貨款後,應將其中所收貨款如數解繳出納,出納應將解繳憑證送交會計,並據以編制傳票。銷售部門收到匯款通知時,也要及時送交 出納,以便及早落實回款來源。

  第十五條為便於辦理薪資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起見,公司員工應於每年度開始一個月內,及新進人員報到時,填報“薪資所得受領人申報表”,由出納收執, 作為所得稅扣繳申報的依據,出納應就每一員工給付薪工資及扣繳情況填載於“各類收入所得扣繳資料登記表”上,作為日後扣繳申報之用。

  第十六條凡依法應扣繳的所得稅款及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若因主辦人員的疏忽發生漏扣、漏報、漏貼或短扣、短報、短貼等情事以致遭受處罰者,以及勞工 保險費的滯繳事項,其滯納金及罰金應由經辦人員及其直屬部門負責人賠償。

  附則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定

  第一條充分體現會計資訊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戶的.設定、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定,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准。

  第三條憑證統一採用記帳憑證,在實行會計電算化操作後,可採用軟體列印記帳憑證。

  第四條會計核算組織程式:採用記帳憑證彙總表核算程式,記帳憑證彙總表核算組織程式如下:

  (一)根據稽核後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彙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彙總表;

  (三)根據記帳憑證彙總登記總分類帳;

  (四)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

  (五)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六)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彙總表核算組織程式的特點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帳憑證彙總編製成科目彙總表,然後再根據科目憑證彙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彙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彙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 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彙總表

  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記帳規則:

  (一)記帳須根據稽核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核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說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 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複核、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二)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除了複寫的以外,不得使用鉛筆和圓珠筆)。

  (三)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四)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係,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彙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併編制一套分錄。

  (五)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六)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 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後,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七)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塗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登出。

  (八)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

  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製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登出,並由經辦人員加蓋 小圖章後,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後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後重 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併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衝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後應在摘要中註明原 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後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併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 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衝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後應在摘要中註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九)紅字沖帳除了用於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於下列事項:

  1.經濟業務完成後,發生退回或退出;

  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

  3.帳戶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

  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十)各帳戶在一張帳頁記滿後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餘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並在摘要欄“承前頁”

  (十一)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後應辦理結帳,為了便於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戶,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註明 “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總結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 生筆數不多的帳戶,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隨時結出餘額,並在月份、季度餘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餘額下端劃雙紅線。

  (十二)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戶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核對相符。不準先出報 表,後補記帳簿。

  (十三)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餘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戶的第一行,並在摘要欄內註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註明餘額組成內 容,在舊帳的最後一行數

  字下面註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後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餘額的帳戶,劃一條餘線登出或蓋戳登出。

  第六條結帳、對帳:

  (一)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齲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二)對帳是為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

  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 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餘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餘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 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餘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餘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餘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 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餘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餘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附則四、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式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範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式。

  第二條 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式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勸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 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後,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准,最後經總經理審批後,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 款。

  (二)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式同第二條第一款。

  (四)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籤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五)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後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 資中扣回。

  (六)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 理簽字。

  第三條 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

  (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公司標準規定執行。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並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 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二)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臥中鋪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5.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三日以外的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 定標準執行外,其餘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

  (三)出差補助

  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

  (四)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

  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五)其他雜費

  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六)車船票

  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准報銷。

  (七)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准,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八)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稽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後由部門經理籤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 方能報銷。

  (九)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衝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十)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髮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十一)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十二)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十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十五)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 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一)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准。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註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稽核,然 後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稽核加簽。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xx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准並簽字報銷。

  第五條 福利費、醫藥費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實行醫療保險制度以後,職工本人醫藥費納入社會統籌基金,工傷及重大疾病醫藥費開支公司以保險形式解決,不再另外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醫療費。

  (二)公司統一提取的工會經費和福利、獎勵基金,由財務部統一集中管理,有關開支規定另行制定。

  (三)其他福利性開支,100元以下由財務部經理批准,超過100元的開支一律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六條 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後,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稽核後,然後送總經理批 準報銷。

  (二)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准。

  第七條 加班費的規定

  1.本公司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法定節日(元旦、春節、國慶節、勞動節)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300%)×加班天數

  3.法定假日以外平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

  (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200%)×加班天數

  4.員工加班要從嚴控制,事前由部門經理報公司領導批准。加班只限於工程搶修,節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等,但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超 過48小時報總經理批准。屬工作職責要求,當日或當月沒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計加班費。

  5.員工加班後,可以補休而不領加班費,但須辦理補休的登記手續。6.員工出差期間,如遇法定節假日和超過工作時間不計加班費。

  7.加班費經行政部稽核後,由財務部發放。

  第八條 特殊津貼及補貼由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九條 如經費開支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

  第十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

  第十一條 公司差旅費開支標準

  住宿費: 元/人,餐費: 元/人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3

  一、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存在問題

  (一)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思想較為落後

  中小企業管理中的一個最重要的特點就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統一,這給企業的財務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尤其是一些個體或者私營的中小企業中,企業中存在著十分嚴重的集權現象,在企業財務管理方面不夠規範和明瞭,職責劃分不夠清晰,存在著越權的行為,對財務的監控不夠嚴格,會計資訊的準確性不高等一些問題,這些都與財務管理思想的落後有著重要的關係。

  (二)中小企業很難進行融資

  我國的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遇到的最大的一個難題就是很那找到合適的擔保,融資較為困難。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第一,中小企業在融資時存在的風險要比大型企業大,融資需要較高的成本,其負債率十分高,這對企業的信用等級產生著很大的影響;第二,目前我國的一些相關政策,對於國有大型企業照顧較多,享受的優惠也較多,這就使得中小型企業在融資過程中處於不利的地位,很難進行藉助相關的優惠政策進行融資;第三,目前的我國中小型企業中,以個體和私營企業為主,而銀行對大型國有企業較為重視,對這些小的私人企業沒有太大的興趣,在為其服務時積極性不高,影響著中小企業的融資;最後,在我國,為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服務的部門和機構相對較少,使得中小企業在融資時很難獲取有效的幫助和擔保,造成融資的困難。

  (三)中小企業的投資能力不強

  在企業中,投資是一種十分重要的理財手段,在我國的中小型企業中,其投資能力還不強,在投資時較為隨意和盲目,主要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首先中小企業在投資時資金不足,銀行的貸款利率有很高,這在無形中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增加了困難,使得其不敢輕易去投資;其次,中小企業在投資的過程中,重注較多的是短時間內的利益。我國中小企業本身的資金實力不強,主要是透過向銀行貸款來維持企業的發展,這就使得進行投資時的風險增大,更加追求投資的短期收益;最後,中小企業在投資時不夠謹慎,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很難找準市場發展的方向,對一些高風險的行業進行投資,以求獲得高收益,這給財務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風險。

  二、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進入二十一世紀,特別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後,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這就需要對現有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改變,以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以往傳統的"家長制"的財務管理方式,對企業內部制度的平衡造成了危害,使得財務管理制度不能與企業組織結構、管理經營理念等形成有效的統一,制約著企業的發展。我國中小企業在資產結構、成本管理、負債率控制和現金流向管理方面都要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要根據中小企業在發展中出現的實際問題,面臨的實際情況對其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和創新,使得其與企業活動的其它方面達到有效的統一,協調發展,使得企業能夠健康的發展,在市場競爭中佔有一席之地。

  三、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改革的具體措施

  (一)更新管理觀念和模式,提高員工素質,做好對企業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

  雖然財會工作的物件是企業的資金,工作的內容是對資金的使用、籌集、投放和分配等等,但是這些活動都受到相關人員的支配。要全面提高企業員工的整體素質,使其熟練地掌握先關知識,這樣才能確保企業能獲得較好的效益。但是在如今的我國中小型企業中,企業員工的素質普遍不高,相關財務人員的素質達不到標準,普遍採用家族式的管理,沒有對財務管理制度給予足夠的重視,使得企業的財務管理不夠清晰。要想使這個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要加強對在崗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其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同時還要加強對企業全體員工的培訓教育,提高員工的文化水平和管理素質,為企業的發展獻言獻策,這樣才能夠有效的改變企業原有的管理觀念和模式,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二)健全和完善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嚴格有效的監督管理

  1、明確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以及企業中各個部門的具體職責,進行有效的監管。在企業內部要落實和執行好職務分離制度和授權批准制度。在具體的財務活動中,以業務的實際情況為基礎,規劃授權批准的程式和範圍,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企業員工的行為進行約束,沒有經過有關部門的授權就不能開展有關的業務;在對經濟業務進行處理時,要嚴格執行職務分離制度,將業務涉及到的所有職責進行劃分,不能將其分配給同一個人,讓有關人員之間進行有效的相互監督和檢查,避免在工作中出現錯誤和違規行為;在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中,對每個人和每個部門的權利和職責進行明確的劃分,相互之間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從整體上使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內部的資金管理體制。資金是一個企業的命脈,是企業進行財務活動的基礎和前提。但是資金的多少不決定著一個企業的成敗,一個成功的企業定是能夠對企業現有資金進行科學的配置,以實現利益的最大化。為了使企業的資金使用率得到提高,要做好以下幾點:首先,對資金的有效需求量進行準確的核定,在對事前和事中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控制時可以依靠資金預算編制,從而確保資金的正常使用;其次,做好對資金使用的分析,對資金的流入和流出進行有效的控制,做好對資金的管理,明確相關責任人的具體責任,使企業的高層掌握資金使用的決策權;最後,強化對資金審批制度的管理,要根據資金的具體情況,有步驟的確定有關的審批人,保證資金的有效使用。

  (三)對本企業多出的理財環境進行深入分析,制定有效的理財策略,最大程度上的避免風險

  企業的正常發展和財務管理的有效實施受理財環境的影響很大。企業的任何財務活動都是在特定的財務環境中開展的,財務環境對企業財務活動有一定的制約作用,理財環境的改變會導致財務管理的各個方面出現變化,影響著財務活動的有效進行。目前對財務活動產生較大影響的理財環境主要有經濟、金融和法律環境等。企業在經營和投資時所用的資金大部分來自金融市場、金融機構,所以,金融環境對企業的財務活動的影響最為顯著。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以上三個環境的變化,會對企業的資金運轉、投資和籌資產生直接的影響。這就要求財務人員,要對經濟、金融、法律方面的知識有充分的瞭解,從整體上把握三者的發展趨勢。由於中小企業在融資方面存在較大的困難,這就要求財務人員更要做好對理財環境的研究,在環境變化中做好企業的財務工作,確保企業的健康發展。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一、會計崗位職責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合規。

  2、建立健全事務所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事務所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合理使用資金、加強資金迴流,確保事務所資金安全。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和控制,督促工作團隊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賬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事務所合夥人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強其他財務人員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財務工作人員素質。

  11、完成事務所工作程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財務負責人安排的其他任務。

  12、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保證該印章的正確使用及安全。

二、出納崗位職責範圍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管理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及其他業務臺賬,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及時核對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

  3、每月初前五個工作日內與會計人員完成現金和銀行對賬工作,與團隊負責人核對收支業務臺賬,對賬完畢須由雙方簽字存檔;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承擔賠償責任;

  4、負責保管公章及法人章,保證該印章的正確使用及安全。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發票及銀行有價票證,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嚴禁簽發空頭支票;

  6、日常備用金庫存餘額不超過20xx元,如備用金額度調整須與會計人員商議並達成一致意見,再報財務負責人或合夥人授予許可權人審批;

  7、完成會計人員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 日常工作管理規定

  為明確事務所資金使用流程、規範費用報銷及借款行為,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一、費用報銷

  (一)、對事務所公共費用支出原則:勤儉節約。

(二)、費用報銷範圍及標準

  額度不受限費用報銷專案 科目 1、差旅費 費用說明 提供發票要求 出差所發生的交通費、食宿1、地稅監製客運發票,賓館住宿發票、飛機票等; 費、差旅費補貼等相關費用2、差旅補貼參照公司標準執行; 支出 2、辦公費 列支購買辦公用品、郵寄物1、國稅監製商品零售發票; 件等辦公所需費用支出,不2、辦公用品單價在20xx元以下; 得列支購買固定資產 3、地稅監製其他服務業發票; 列支電話費、購充值卡等費1、地稅監製電信服務、郵政特種發票; 用支出 4、車輛使用費 列支非貨運車輛費用支出2、所提供單據有姓名,須是公司在冊人員或單位名稱 1、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發票,成品沒銷售發3、通訊費 (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票或零售發票汽車修理行業發票; 汽車修理費、保養費、保險5、會務費 費) 列支會議上的住宿、招待、1、會務費發票應是服務業發票或賓館旅業發票,禮品、場租、影印等費用支須註明會務日期; 出 2、禮品發票應是商品銷售發票,須註明商品品名、數量、單價、金額、購買日期;影印、打字費用為其他服務業發票; 3、會議所購禮品,發票請寫“會議用品”,否則屬“招待費用”無法在會議費中列支; 6、運雜費 列支運輸商品發生的費用支1、鐵路/公路/飛機運輸業發票; 出 2、其他服務業發票,如計程車、公汽市內短途送貨車票; 列支給諮詢公司的費用支出 1、諮詢業專用發票 7、諮詢費 額度嚴格受限費用報銷專案 科目 1、招待費 費用說明 列支餐飲、購買禮品等支出 提供發票要求 1、餐飲提供地稅監製的飲食娛樂業發票,禮品為國稅監製的商品銷售發票; 2、報銷額度:低於收入×5‰ 3 / 5

  2、廣告費 3、職工教育經費 列支單位宣傳廣告費支出 1、由廣告公司出具廣告服務業發票; 2、報銷額度:低於收入×15% 列支員工培訓所發生的費用1、由專業培訓機關或單位出具的服務業發票; 支出 2、報銷額度:低於員工工資總額×2.5%

(三)、有下列情形的,財務人員可拒絕進行費用報銷 1、發票虛假,未經稅務機關監製,沒有稅務監製章; 2、發票主要專案(如單位、品名、數量、開票日期)填寫不齊全,發票內容與其單位性質不一致的;

  3、填寫字跡不清楚、金額塗改、大小寫金額不符; 4、沒有加蓋出票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印章不清晰;

  5、超過使用期的發票:手填發票或具備日期的定額髮票為超過三個月才用於報銷;其他無日期定額髮票以國家宣佈作廢日期為依據。

  (四)、費用報銷流程

  1、費用報銷單的填寫:由費用報銷人完整填寫費用報銷單內容,並將原始票據整齊貼上在“票據貼上單”上。

  2、團隊負責人(即合夥人),應對所負責小組的費用報銷單進行初審,並簽署意見。

  3、會計稽核票據有效性、合規性:稽核票據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報銷費用金額是否超支。

  4、、財務負責人或合夥人授予許可權人稽核專案及金額,簽署同意或拒絕費用支出意見。

  (五)、大額資金(一次性支付金額≥5000元)支付:須提前2個工作日知會財務人員。

  二、借款

  (一)、借款原則:前不清,後不借;團隊工作人員借款由該員工負責合夥人承擔擔保責任。

  (二)、借款範圍:

  日常費用、差旅費、採購款項及其他費用支出需要預先借款的。 (三)、借款流程

  1、填寫借款單:工作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預計還款日期。

  2、責任合夥人初審:經工作組合夥人確認借款要素真實,金額合規後簽字。

  3、會計進行資金範圍稽核:稽核支出是否在團隊可用支出範圍內。

  4、財務負責人或合夥人授權人審批簽字。

  5、借款單首聯由出納留存,待借款人還清款項時還本人作為清賬依據;借款單複寫聯交會計入賬。

  注意:如果有借款到期未還或同一事項已經借款未進行沖銷但進行費用報銷的,出納人員有權進行款項拒付,並知會其小組負責人,小組負責人有責任協助財務人員督促完成借款的歸還或沖銷。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進一步規範企業財務管理行為,推動企業加強預算管理, 根據財政部頒發的《關於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和集團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 結合集團企業實際情況, 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本部及所屬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單位。

  第二章 財務預算基本內容

  第三條 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四條 企業財務預算是企業全面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全面預算的中心。企業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企業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財務預算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共同構成企業的全面預算。

  第五條 企業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 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並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條 企業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月份落實。

  第三章 預算組織分工

  第七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企業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各企業應設立財務預算委員會或指定企業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管理事宜,並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

  第八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主要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九條 財務預算編制在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彙總、上報、下達;負責預算執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報告;負責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等。

  第十條 企業內部生產、投資、物資、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 制等工作,並配合財務預算委員會做好企業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參與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工作,並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企業是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經營層的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和各項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業董事會的檢查、考核。其企業主要 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預算的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公司對公司所屬企業實施財務預算管理各企業財務預算方案必須上報公司總部稽核批准。

  第四章 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十二條 預算編制是實現全面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財務預算編制要在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編制方針指引下進行。

  第十三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許可權進行,並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 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

  (二) 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

  (三) 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第十四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後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並按照各預算執行單位所承擔經濟業務的型別及其責任許可權,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第十五條 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企業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或營業活動)的預算,一般包括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 預算、製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營業成本預算、採購預算、期間費用預算等,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並參照公司具體要求編制。

  第十六條 資本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債券投資預算。

  第十七條 籌資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需要新借人的長短期借款、經批准發行的債券以及對原有借款、債券還本付息的預算,主要依據企業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發行債券審批檔案、期初借款餘額及利率等編制。

  企業經批准發行股票、配股和增發股票,應當根據股票發行計劃、配股計劃和增發股票計劃等資料單獨編制預算。股票發行費用,也應當在籌資預算中分項作出安排。

  第十八條 財務預算主要以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企業應當按照公司制定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和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進行編制。

  第十九條 企業財務預算可以根據不同的預算專案,分別採用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機率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同時在編制時,為確保預算的可執行性,可設立一定的預備費作為預算外支出。

  第二十條 編制企業財務預算,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彙總”的程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 批准、下達執行等編制程式進行編制,並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財務預算編制結束後,於當年11月底前將財務預算方案上報集團公司,經審查、彙總、平衡後批覆各企業執行。

  第二十一條 預算的編制日程:年度預算的編制,自預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 日開始至11月25日全部編制完成, 並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實財務預算指標。各企業要依照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要求編排預算,並制訂詳細的編制日程和要求, 確保財務預算的順利編制。

  第五章 財務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差異分析

  第二十二條企業財務預算一經批覆下達,各預算執行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實施,並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單位、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控制方法原則上依金額進行管理,同時運用專案管理、數量 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當將財務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 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和季度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強化現金流量的財務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於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式執行。對於預算外的專案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範支付程式。對於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專案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嚴格執行銷售或營業、生產和成本費用預算,努力完成利潤指標。一般情況下,沒有預算的, 要堅決控制其發生。對費用預算實行不可突破法,節約獎勵,且預算專案之間原則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條 在日常控制中,企業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 標準,加強適時的監控。各預算管理職能部門都要相應建立財務預算管理簿,按預算的專案詳細記錄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 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第二十七條 在管理過程中,對納入預算範圍的專案由預算執行部門負責人進行控制,預算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監督,並逐步藉助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預算外的支出由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必須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 要求各預算執行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於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專案, 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應當責成有關預算執行部門查詢原因, 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預算差異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 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二) 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三) 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後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

  第二十九條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當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及時向預算執行部門、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企業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資訊, 促進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六章 財務預算的調整

  第三十條 下達執行的年度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執行中由於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 或者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十一條 提出預算修正的前提。當某一項或幾項因素向著劣勢方向變化,影響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時,應首先挖掘與預算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的潛力,或採取其他措施來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財務預算修正申請。

  第三十二條 確需調整的財務預算,應當由預算執行部門逐級向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闡述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 提出財務預算的調整幅度。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對預算執行單位的財務預算調整報告進行稽核分析,集中編制企業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審報公司總部確認後方可下達執行。

  第七章 財務預算的專評與激勵

  第三十三條 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向董事會或者 經理辦公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並依據財務預算完成情況和財務預算審計情況對預算執行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十四條 財務預算的考評具有兩層含義:一是對整個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系統進行考核評價,即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與評價。財務預算考評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透過預算目標的細化分解與激勵措施的付諸實施,達到 “人人肩上有指標,項項指標連收入” 。

  第三十五條 預算考評是對預算執行效果的一個認可過程。要結合企本業濟經責任制考評求要,制定考評細則。考評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 目標原則: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二) 激勵原則: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評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三) 時效原則:預算考評是動態考評,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及時進行;

  (四) 例外原則:對一些影響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如產業環境的變化、市場的變化、重大意外災害等,考評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五) 分級考評原則:企業預算考評要根據組織結構層次或預算目標的分解層次進行。

  第三十六條 為調動預算執行者的積極性,企業可以制定激勵政策,設立經營者獎、效益獎、節約獎、改善提案獎等獎項。

  第三十七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財務預算審計,糾正議批准,重大的調整應提交企業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審議批准,並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維護財務預算管理的嚴肅性。

  財務預算審計可以全面審計或者抽樣審計,在特殊情況下,也可組織不定期的專項審計。

  審計工作結束後,審計管理部門應當形成審計報告,直接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作為財務預算調整、改進內部經營管理和財務考評的一項重要參考。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 ××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九條 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第四十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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