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錦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把學生宿舍建設成為安全、禮貌、和諧、溫馨的生活、休息和學習場所,促進全校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新生入學後必須先辦理住宿手續方可住宿。

  第三條學生應按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宿舍必須經過二級學院和宿舍管理部門的批准。

  第四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住宿學生離校住宿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不在校住宿。

  第五條為保證學生住宿安全,未經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

  第六條寒、暑假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景需要留校,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留校住宿,留校期間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並交納必須的管理費。

  第七條嚴格會客制度,會客一般在管理室,特殊情景可在宿舍,但來訪者必須出示本人的證件,經工作人員同意並進行登記。未經同意,男、女生不得進入宿舍互訪。

  第八條嚴禁在宿舍區從事或協助他人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得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九條自覺維護宿舍衛生,住宿學生輪流值日,每一天8:00前,午時14:00前清除房間的垃圾並送至規定的地點。

  第十條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熄燈就寢,堅持安靜,不得喧譁打鬧、播放音響干擾他人的正常學習或休息。

  第十一條嚴格遵守宿舍門禁制度,晚上熄燈鎖門後歸宿的學生必須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嚴禁夜不歸宿。

  第十二條愛護公物,人為損壞宿舍裝置設施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三條節儉水電,用畢及時關掉水龍頭或電源開關。

  第十四條使用禮貌用語,禮貌待人,不講粗話、髒話,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不亂倒水。

  第十五條支援、配合管理人員、學生幹部及學生組織的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為創立“三和諧”宿舍,使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必須嚴格遵守規定,違者視情節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造成學校或他人財物損失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七條學生畢業或休學退學,應按規定及時辦理退宿手續,無故拖延者按學校的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入住須知

  一、學生公寓既是學生相對獨立的私人空間,也屬於學校特定的公共場所,請您自覺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努力營造環境和諧、行為和諧、人際關係和諧的公寓環境。

  二、請您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不隨意調換或佔用其他房間、床位,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必須經過所在院系和相關管理部門的批准。學生公寓衣櫃、儲物櫃、書櫃等有編號的設施為指定成員使用(編號與床號一致),椅子、可摺疊長條桌、固定寫字檯等無編號的設施為寢室所有成員共用。

  三、學生公寓每年為每生免費供給電80度,自來水40噸,熱水12噸,超額部分按照南京市居民供水供電價格及生產熱水的實際成本收費,詳見《南鐵院學生公寓水電計量管理暫行辦法》。學生公寓用電已採用智慧化管理系統,電量用完即自動斷電,經過學校一卡通圈存購電後可即時恢復供電。

  四、學生公寓空調使用遵從“自願申請,付費使用,費用分攤,共同維護”的原則。申請、計費、維護辦法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五、學生公寓網路實行認證上網,實時計費,網路開通、維護操作辦法詳見《南鐵院學生上網管理辦法》,請您遵守計算機網路的有關法律、法規,維護網路安全,抵制違法行為。

  六、學生公寓物業公司負責公寓的安全保衛、衛生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工作人員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寢室安全、衛生、禮貌等方面的檢查與評比,請您配合與理解。

  七、請您入住前仔細檢查確認公寓設施完好,有損壞情景及時到物管站登記,我們會盡快幫您解決,如因您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維修費和材料費由您及相關職責人承擔。學生公寓維修細則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公寓日常維修規範》。

  八、請您講究公共衛生,愛護公共設施,維護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禮貌行為規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九、請您自覺維護寢室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範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時勸阻、制止有損寢室安全的不良行為。

  十、請您遵守《南鐵院學生行為準則》、《南鐵院宿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注意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

  2、嚴禁吸菸、酗酒,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3、嚴禁使用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以及暖手寶、烘鞋器等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電熱電器;嚴禁違規使用電吹風。

  4、在公寓內的各項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2

  l、留校學生必須經班主任審批,行政值周員手備案,必須遵守學校制定的《假日留校學生十不準》,搞好寢室內務和衛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未經批准的留校學生不得在寢室住宿。

  2、回家學生一定要整理好自己的錢物,箱子下鎖,貴重物品帶回家,走廊上所晾衣服收好,凡由於自身原因造成丟失錢物的,學校概不負責。

  3、全校放假時,留校學生晚上必須在寢室內休息,8:30以後不能再進出宿舍大門,個別特殊情況須進行登記,熄燈後,所有寢室都必須安靜,學校進行檢查扣分。晚自習時間實行鎖鐵門,留校生只能在教室自學。

  4、鎖門期間任何人不得在寢內停留,白天全校放假時間原則上不準在寢室內停留,有事進寢室須在門衛處登記,規定辦事時間,辦完事後應進教室自學。

  5、寢室門衛和行政值班員應每晚清查未經審批而留校的學生,並登記好名單。

  6、寢室門衛從週五下午到週日晚,更應加強守班巡邏檢查力度,嚴格遵守上述規定,杜絕門衛無人失控現象,嚴防社會青年混入寢室,嚴防空寢無鎖,發現閒雜人員人寢或寢門未鎖應予制止並責成學生上鎖,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與值周員或謝續桂同志聯絡。假日寢室安全紀律狀況與門衛月薪掛鉤,屬門衛失職造成的損失應從月薪中適當賠償。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3

  為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促進宿舍的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掃,每週大掃除。

  2、學生起床後必須整理好自己的床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床單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兩週洗滌,保持清潔。

  3、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

  6、不準在宿舍裡就餐。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需要回宿舍,必須有老師批准。

  三、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燈的好習慣。室內一切裝置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假日、節日最後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必須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宿舍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宿舍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各舍長在每晚睡覺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值班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決不允許老生欺負其他同學。低年級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xxxx完小

  20xx年3月1日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搞好文明宿舍建立活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生宿舍衛生包括學生個人衛生,學生宿舍室內衛生和公共衛生三個部分。規定了學生宿舍衛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檢查、評比學生宿舍衛生的標準與依據。

  第三條

  學生個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規律,積極鍛鍊身體。

  2、經常洗澡、理髮,及時換洗衣服、床單、枕巾。

  3、個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規定擺放有序,整齊合理。

  第四條

  宿舍內衛生由該宿舍全體人員共同負責,實行輪流值日製度。

  宿舍值日生的職責是:

  1、按宿舍衛生基本要求和學生室內物品擺放標準打掃整理房間。

  2、督促本宿舍同學整理個人衛生,按規定擺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規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條

  學生宿舍衛生要求

  1、門窗:門窗潔淨,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張貼物。

  2、地面:做到“五無”即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無廢物等。

  3、牆壁:做到“四無”,嚴禁“四亂”。即做到無蜘蛛網,無汙跡,無手、腳印。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5、空氣: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

  6、宿舍儀容:宿舍面貌應文明、整潔、高雅,室內物品擺放得當、合理,無亂拉繩索、電線,亂晾掛衣物及其他破壞整體形象的物品,不用違禁物品。

  第六條

  宿舍室內物品的擺放標準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應疊成豆腐塊狀,一律放於床頭靠窗位,枕頭、枕巾放於其上,床單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隻能擺放三雙日常用鞋,且擺放整齊。床下其他物品應盛入紙箱內靠牆整齊擺放。

  3、牆壁:牆壁無張貼圖畫,無亂掛衣物。

  4、臉盆:,臉盆一律放於床架上面。

  5、衣櫃:衣櫃做到內外有序,即櫃內衣物放置有序,疊放整齊;常穿衣服放上面,櫃外用品擺放有序。

  6、窗臺:窗臺上按學校統一要求整齊擺放牙杯、飯盒,窗臺下整齊擺放熱水瓶。

  7、毛巾:毛巾四角對齊整齊晾在毛巾繩上。

  第七條

  宿舍公共衛生的要求

  1、不在樓道潑水、吐痰、堆放雜物和垃圾。

  2、不在宿舍內做飯,使用電熱器。

  3、不向窗外倒水扔東西。

  4、保持廁所、水房清潔,不在水池內倒飯菜,剩飯菜倒於泔水桶內,大小便入池,並做到便後放水沖洗。

  5、保持牆壁乾淨,不亂塗亂畫、亂張貼啟事。

  6、不準在樓道內打踢一切球類。

  第八條

  學生宿舍衛生由總務辦公室負責,每個月檢查2—4次,分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佈並記錄在案。

  第九條

  每學期的評定工作

  每學期末,總務處和學生會幹部根據每月檢查情況,評選衛生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宿舍,並將評選情況通報,作為星級文明寢室評比的一項重要指標。

  對衛生不合格寢室,累計兩次者,取消本學期星級文明寢室評比資格。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5

  學生宿舍作為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與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其安全穩定是學生實現全面發展的基礎。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本著“以育人為根本、以管理為手段、以服務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為學生的成長與成才營造良好的氛圍與和諧的環境。為了發揮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入宿

  1. 學生宿舍由學校統一管理安排,學生必須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學生如需調換宿舍,須在規定時間內,經學院稽核、由學院統一至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後方可調換。各類申請表格請至xxx下載。

  2. 學生臨時借用宿舍鑰匙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丟失鑰匙要及時上報宿舍管理中心,並憑本人有效證件交款後補配。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換門鎖的,須報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備案。費用學生自理。

  3. 學生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住宿費每新學年初繳納一次。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學籍變動而退宿時,住宿不滿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住宿費,超過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住宿費。

  4. 安裝空調的寢室,住宿學生應按照《空調租賃協議》相關內容執行。

  二、作息制度

  1. 學生宿舍的晚間熄燈時間:

  週日-週四:23:00

  考試期間:24:00

  週五、週六、節假日:通宵供電

  裝有空調的學生寢室,應按照熄燈時間自覺熄燈。

  2. 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起床,晚間熄燈之前必須回到宿舍。熄燈後,應保持安靜,以免影響其他同學的休息,不得無理要求延遲熄燈時間;在熄燈同時,由宿舍值班員關閉宿舍樓大門。

  3. 學生熄燈後歸來的,應向宿舍值班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說明原因並按規定登記。對於無特殊原因而經常熄燈後歸來的學生,宿舍值班員有責任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學院反映情況。

  三、宿舍安全

  學生入住前,統一簽訂《住宿協議書》與《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明確權利義務,承擔安全責任,認真履行諾言。

  1. 宿舍樓內嚴禁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主要包括①電熱類電器如電熱棒、電熱毯、電熱壺、電熱杯、電爐、取暖器等;②高功率電器如電吹風、電水壺、電夾板、捲髮棒等;③烹煮類電器如電飯煲、電熱鍋、電磁爐等。

  2. 嚴禁損壞學生宿舍公共財物、公共設施,嚴禁挪用、損壞消防器材和設施。

  3. 嚴禁使用明火如焚燒、蠟燭、酒精爐等,嚴禁拉閘,嚴禁私自改動電錶,嚴禁私拉電線、插座,嚴禁在床上使用交流電電器,嚴禁使用超長接線板與充電應急燈等。

  4. 嚴禁使用劣質接線板、充電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三無”產品。

  5. 嚴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寢室成員住宿。

  6.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7. 嚴禁吸菸、酗酒、賭博、搓麻將、打架鬥毆等違紀行為。

  8. 嚴禁宿舍內停放腳踏車,樓內禁止飼養寵物。

  9. 嚴禁宿舍內放置管制刀具。

  10. 嚴禁高空拋物。

  11. 提高安全意識,發現漏電和電器故障及時報修,做到人離燈滅、人走機停、人離寢室切斷電源。

  12. 嚴格執行值班室會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務人員須佩帶有效證件出入宿舍,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四、行為規範

  1. 學生應妥善使用和愛護宿舍內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傢俱、燈具、電話設施等公物。

  2. 提倡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宿舍時,關閉水電。

  3. 自覺保持宿舍環境的清潔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在宿舍內做到垃圾袋裝化,垃圾袋帶出宿舍樓並扔到指定垃圾箱內。宿舍內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潑水,不將飯菜倒在水槽裡,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不在牆面亂塗、亂畫、亂張貼。

  4. 學生應維護宿舍內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樓內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學生應積極參加宿舍樓內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動。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學生在宿舍內不得有吸毒、傳播、複製、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製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參與非法的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動;不得從事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7. 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學校老師、檢修或衛生檢查人員來到宿舍時,要主動開門,禮貌回答有關問題。同學之間要互幫互助,相互關心,形成團結友愛的良好氛圍。

  8. 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任何學生、單位及團體不得在宿舍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及收費性服務活動。

  五、用電管理

  1. 本、專科學生每人每月免費使用5度電(按月結算),超額部分由該宿舍住宿學生自行支付。學生可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至購電站購電,電費價格採用上海市居民用電價格。

  2. 每學期開學初,各寢室可根據住宿人數至購電站一次性免費領取6個月的用電額度。

  3. 電錶有購電提醒功能,當電錶剩餘電量低於20度時,電錶會自動斷電一次作為提醒。此時,學生可憑有效證件到購電站購電,以恢復供電。

  六、退宿手續

  1. 畢業生按照學校規定的日期離校,離校時憑離校手續單辦理退宿手續,並交還鑰匙等有關物品。

  2. 畢業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住宿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稽核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統一安排入住。

  3. 畢業生在辦理離校退宿過程中,須接受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對宿舍內的傢俱、門窗玻璃、門鎖、燈具、水電、電話等設施裝置的驗收,如有丟失、損壞的,按照《住宿協議書》相關條款執行,照價賠償。

  4. 提倡文明離校,畢業生在離開宿舍時,應保持宿舍內的乾淨整潔。

  5. 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原因退宿時,憑學校學籍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6. 學生辦理走讀需退宿的,應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校外住宿登記表與校外住宿承諾書,經家長簽字、學院稽核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走讀手續。

  七、三級建家

  1. 學生宿舍開展“三級建家”評比活動,每學年評選出“合格之家”、“優秀之家”與“模範之家”。

  2. 每學年初進行“三級建家”的申報工作,並對申報的寢室進行檢查評審,第一學期末進行初評,第二學期末進行總評。

  3. 凡被評上的寢室將在網上進行公示,該寢室內學生在綜合素質測評時給予加分。

  4. 校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各類獎學金獲得者所在寢室必須為“合格之家”。

  5. 學生黨員、市級各類評優所在寢室必須為“優秀之家”。

  6. 每學年衛生成績平均16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合格之家”的申報評選,17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優秀之家”的申報評選,19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模範之家”的申報評選。

  7.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檢查寢室內務,對寢室每週的衛生平均成績建立資料庫管理,並在宿舍樓內公佈。

  8. 寢室衛生檢查中,每學年中有兩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發黃牌警告,通報學院。第三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其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寢室衛生專案為零分。

  9.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定期抽查申報三級建家寢室情況,並彙總反饋相應學院,學期末與學年末在網上進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評為“優秀之家”、“模範之家”的寢室,均可獲得年度“文明寢室”的稱號。

  八、違章處理

  1. 學生在宿舍樓內的違章處理實行扣分制度,處理種類包括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取消住宿資格、校級行政處分等。每位住宿學生每年起始總分為10分,凡違反以下規定的,按相應分值扣除,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2. 內務衛生成績低於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內出租床位、私自調換宿舍、留宿非本寢室人員,從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其他破壞或阻礙學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內酗酒、賭博、鬥毆,破壞公物、高空拋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學生在宿舍樓內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的,一經查實予以沒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竊電、私自改動電錶、私拉電線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學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樓發生火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1—5分扣分處理。

  9. 凡認識態度惡劣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3分追加扣分處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開具白色警告單。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黃色警告單,並抄送學院。

  11. 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5分的,在宿舍樓內通報批評,取消“三級建家”評選資格,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將相應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10分的,取消住宿資格,在樓道內張榜公示,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告知學生家長。扣分情況每月在宿舍樓內公佈一次,以學年為單位累計。

  12. 凡取消住宿資格的,學生必須於兩天內搬離寢室。需要申請再次住宿的,一個月後,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處理。

  13. 凡給予校級行政處分的,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實,經核准後報學工部(處)。留校察看以下的違紀處分報學工部(處)部(處)務會議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處分由學工部(處)報校長辦公會議批准。各類處分結果必須由違紀學生本人簽字並向全校公佈。

  本規定適用於所有住讀學生,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6

  一、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掃一次,每週大掃除一次。

  2、學生起床後必須整理好自己的床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床單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經常洗滌,保持清潔。

  5、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熱水瓶、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廁所、盥洗室保持整潔,水槽裡不倒雜物。

  6、不準在宿舍裡就餐。(病員除外)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

  特殊情況需要回宿舍,必須有班主任批條。

  三、節約用水,水龍頭用後立即關好;

  室內一切裝置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假日、節日最後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必須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宿舍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宿舍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

  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各舍長在每晚睡覺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值班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決不允許老生欺負新生。

  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___小學

  ____年___月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7

  學生宿舍樓衛生主要包括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學生宿舍內部衛生、學生宿舍區的環境衛生、衛生用品管理使用辦法四部分:

  (一)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

  1、樓道由宿舍內成員負責,實行門前“三包”。

  2、樓梯、廁所、洗漱間等保持地面清潔,無明顯垃圾,無衛生死角,下水道暢通,廁所外邊無糞便。

  3、宿舍的公共場所,保持牆壁乾淨,無蛛網,玻璃明淨。

  4、嚴禁在樓內隨地潑水、吐痰、燃燒廢紙、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5、嚴禁在宿舍樓內樓外牆壁上張貼字畫、塗寫、刻畫。

  6、嚴禁隨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樓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內禁止隔窗倒水、扔雜物。

  (二)學生宿舍內部衛生

  1、宿舍內部衛生由本宿舍成員負責,宿舍長安排,輪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飯帶入宿舍食用。

  3、宿舍內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將其倒入學校垃圾池,不準將垃圾掃到宿舍門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學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擺放。

  5、宿舍內玻璃乾淨明亮、燈具無塵土、門、窗框無汙物,窗臺無雜物。

  6、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牆壁無塵土,無蛛網,無雜物。

  7、地面乾淨,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等。

  8、箱子上及空鋪上的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9、宿舍內無不健康張貼物,可適當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亂接,晾掛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疊放整齊,床上無其它物品;床單、枕巾乾淨,床單平整,無褶皺;個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擺放整齊。

  11、學生宿舍門外牆壁及宿舍所對應地而位置,歸屬各宿舍衛生區,保證牆壁無球印、腳印汙染,地而無垃圾物,無潑水現象。

  (三)學生宿舍區環境衛生

  宿舍區環境衛生包括宿舍樓前後所有公共場所衛生,宿舍區的環境應做到保持地面清潔,無落葉、磚塊、塑膠袋,無衛生死角。

  (四)衛生用品管理使用辦法

  1、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其中,大掃帚、小條帚、拖把、鐵撮箕實行定期定量發放,節約獎勵。

  2、學生宿舍內衛生用品由舍長負責管理,拖把、小條帚每學期每發放一次,鐵撮箕在新生入學時發放一次。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8

  一、住宿生要服從宿舍管理老師安排,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用餐、洗澡、就寢,做好值日,起床後要自覺整理好床鋪。

  二、所有住宿生應愛護公共財物(含一切生活設施),要節約用水、用電,自覺統一按規定擺放好個人的生活用品。要保持宿舍區環境的整潔,不能在牆上亂塗亂畫。如有損壞,應按價賠賞。

  三、所有住宿生不準將尖銳鐵具和火種等帶進學校,不準玩火、玩刀具,防止意外事故發生。不得私自接電燈、觸控插座,燈具破損要請值班教師維修。上下床鋪要注意安全,不準在床上嬉鬧。

  四、上課時,任何住宿生不能擅自回宿舍,晚寢時,不得隨便串門、大聲喧譁和追逐打鬧。

  五、所有住宿生均應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私自調換床位。

  六、住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習下課後,不得私自離校。

  七、住宿生不準私自外出,住宿生外出必須向值班教師寫出請假條,經批准後由家長接走,並做好出入登記記錄和值班記錄,不允許自己回家。學生第二天到校後找值班教師銷假。

  八、要妥善保護好自己的物品,不準私翻和擅拿他人物品,不準往宿舍帶各種零食。家長帶回物品時必須有___名以上同室同學在場。如果有較多的錢,要寄存班主任或管理老師處。

  九、值班教師要天天點名,發現有人未準時回寢,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及時處理。

  十、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被套、床單等要定期進行清洗,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和頭髮。飯前便後要洗手,洗手後要及時關好水龍頭。

  十一、每個寢室由宿舍管理老師排出衛生值日表,當天值日生必須認真打掃、整理,做到地面無果殼、紙屑,被子、鞋子、毛巾、衣服、熱水瓶,牙刷杯等要按規定擺放整齊,全天保持乾淨,乾燥。(被子疊成方塊狀,放在靠門一頭,枕頭放在靠窗一頭,床面要平整,床單要清潔;鞋子一律放在床鋪下方置鞋架子上;毛巾按照乾淨程度進行摺疊掛放;衣物摺疊好一律放進床下抽屜內,牙刷,熱水瓶等生活用品按秩序的擺放在桌子上。)洗手間無積水,無異味,水池內外潔淨,垃圾要及時倒掉。每天早、中、晚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清新。

  十二、每個寢室的寢室長髮現同學生病時及時向值班教師反映,立即救治。

  十三、晚上要教師值日陪住,對學生宿舍進行查夜登記,加強夜間巡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十四、住宿生的家長必須向學校提供兩個常用的電話號碼,有特殊情況時能及時聯絡到家長。要求開通校信通或優學通,能夠及時瞭解到學校的動態資訊,按時接送孩子。

  十五、住宿生上課期間禁止回宿舍。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9

  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成長的主要場所之一,其特點是學生比較集中,集體生活時間長,搞好學生宿舍紀律與安全的管理工作,對穩定學校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和財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根據我校學生住校的實際情況和紀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條例。

  一、學生進出宿舍區門的規定

  1.宿舍區開門、關門的時間

  (1)週一至週四: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21:20(開門)21:35(關門)

  (2)週五: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17:00(開門)17:30(關門)

  (3)週日返校:請於19:20xx:30期間到宿舍,同時到住宿管理老師處進行登記。

  2.學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

  3.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區,嚴禁非住宿人員留宿。

  4.上課和晚自習期間,學生不準進入宿舍區,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的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由宿舍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有病者在校醫室休息,病重者到醫院就診或回家休息。

  二、學生宿舍熄燈時間:

  週日至週四:22:00。

  三、學生住宿管理規定

  1、宿舍安全

  (1)愛護宿舍區的設施。不得破壞門、窗、樓梯間及衛生間等的電燈開關。不得玩弄或破壞消防設施。

  (2)不得將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範意識。上課、晚自習期間或離開宿舍及室內無人時,必須關燈並鎖好門窗。

  (4)學生住宿只帶必備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餘物品及各種箱子、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5)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檯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次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7)嚴禁攜帶凶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2、宿舍紀律

  (1)學期開學時,應按管理人員安排的宿舍、床位對號入住,不得擅自調換或佔用他人床位或衣櫃。

  (2)上課、晚自習期間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在宿舍區逗留,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由住宿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

  (3)按時起床,按時睡覺。熄燈鈴響後,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亂走亂竄;不得喧譁吵鬧;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燈看書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絕不允許夜不歸宿。

  (4)在宿舍紀律檢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謊報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宿舍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住宿管理老師、班主任彙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6)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師請假並由家長到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辦好將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方可離校;

  (7)住校期間,學生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箭等處分。

  3、宿舍衛生:

  (1)保持宿舍區內外的清潔衛生。不得亂扔果皮、紙屑或雜物等。

  (2)嚴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裝袋、衣物、牙膏殼、塑膠袋、剩菜剩飯、報紙等不易溶化的`東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準在走廊洗漱,不允許在走廊樓道潑水,不允許往窗外和樓下丟東西和潑水;

  (4)禁止帶飯菜進入宿舍內就餐,因病情況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內務整潔。早晨起床後,應立即整理各自內務。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掃宿舍衛生、門前走廊,並及時清倒垃圾。門窗每週要擦洗兩次,並保持乾淨。

  4、宿舍文明:

  (1)講公德、守紀律。不得有意破壞公物、汙損牆壁;不得隨地小便;不得打架、鬧事、起鬨、放鞭炮、吸菸、喝酒、;不得爬牆爬窗、鑽欄杆攀爬鐵門等進出宿舍區。

  (2)熄燈鈴響後,禁止打(玩)手機(包括髮簡訊、玩遊戲等)、開收音機(隨身聽)、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響於他人休息的活動。禁止在校園玩電子遊戲機、打撲克、玩麻將等帶有聚眾行為的活動。

  (3)禁止帶動物進入宿舍區。

  (4)熄燈鈴響後,各宿舍長必須負責關閉該宿舍房燈、走廊燈等。

  (5)嚴禁觀看黃色或書刊、資訊、圖片等。

  5、其它

  (1)違《北京師範學朝陽附屬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學生,將視情節酌情給予紀律處分。

  (2)在宿舍區內違學校其它規章制度者,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住宿生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師範學朝陽附屬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個必須和10個不準》進行量化評比,每天進行一次常規檢查,檢查專案參照《北京師範學朝陽附屬中學住宿生一日常規檢查》,共10項,每項10分,滿分100分。扣分累計達20分者給予警告,並責令其走讀一週;扣分累計達30分給予箭一次,並責令走讀兩週;扣分累計達40分給予相應紀律處分,並責令走讀一個月;扣分累計達50分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並取消住宿資格。

  (4)宿舍評比成績列入所在班級量化評比成績。

  (5)住宿生在住宿期間因各種違紀受到處分將取消校內各種參評資格。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0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使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學習,促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床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核准無誤後,登記並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傢俱、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核查宿舍傢俱財產完好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並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內務管理

  第四條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衛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並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乾淨。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後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裡。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定期進行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並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簷。做到地面、窗簷乾淨,天花板與牆壁無髒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乾淨整潔。

  第七條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小便後要衝水。

  第九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辦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後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聲喧譁、吹拉彈唱、音量開收錄機或進行活動。

  第十一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後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於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嚴禁在宿舍內起鬨、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鬥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條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廳內打籃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員批准,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條宿舍區內非指定地點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和來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必須辦理檢查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逗留外來人員。

  第十七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嚴禁躺在床上抽菸,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第十八條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於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衛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保衛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櫃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治安防範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並及時向保衛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嬉鬧等。勿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准的其他功率電器裝置)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並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網管線、傢俱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宿舍牆壁、門窗上亂寫、亂塗、亂畫、亂釘,不得向溝渠、排汙管道、便池亂扔雜物。

  第二十七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傢俱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汙管堵塞等,應由宿管員及時到後勤處報修。

  《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

  宿舍佈置規範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舒適、有序。宿舍佈置規範要求如下:

  1、整體佈置:室內傢俱和生活用具定點擺放。宿舍佈置力求美觀方,格調健康高雅。

  床鋪、書桌、臉盆、水桶、熱水瓶、傢俱、衛生潔具等物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

  2、牆面:牆面佈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要使用漿糊、膠水、圖釘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帳須統一摘下。

  起床後,須疊被並放置在面向門口方向的位置,枕頭置於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雜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須放置整齊。

  4、桌面:物品須擺放整齊,桌面不要堆放紙箱等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潔乾燥,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桶裡。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酒瓶、衣物及其它雜物。

  6、其它:

  髒衣服不要長時間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室內不得亂拉電線繩索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杆及鐵絲上。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預防疾病傳播。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1

  為加強對學生住宿管理,建立文明、健康、安全、整潔、舒適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講文明、守紀律、愛勞動的良好習慣,強化學生團結友愛、互相合作的集體主義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各學生宿舍樓設層長,由自管會男女生部幹事擔任,為更好的發揮層長對宿舍的管理與服務職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職責與許可權

  層長是宿舍樓樓層的學生負責人,負責做好本樓層學生宿舍服務、管理工作,各樓層實行層長責任制,簽訂責任書,其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強化服務意識,深入寢室,加強與宿舍成員的思想溝通,掌握思想動態,認真聽取學生對宿舍管理提出的意見要求並及時整理上報。

  2.定期開展舍長會議,每週至少一次,做好會議記錄。

  3.做好衛生檢查,督促學生搞好寢室衛生,做到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認真做好記錄,按時上報檢查結果。

  4.儘快熟知本樓層各寢室成員,發現可疑人員及時彙報。

  5.做好宿舍本樓層夜間查房的人數清點,做好記錄。突發情況的處理彙報工作。

  6.熟知自管會章程,扣分細則,明確自身責任。

  7.在工作中公正嚴明,帶頭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本考核細則。

  8.建立工作日誌,認真做好記錄,定期與其他層長進行交流。

  二、考評標準、辦法及獎懲制度

  層長考核實行績效考核,並進行亮化打分,滿分一百分,基本完成上述層長職責所規定的任務為及格分60,餘下40分為考核人根據層長在工作期間表現及成績酌情加分。

  1.出色完成學生處、系部、自管會等部門所佈置工作,為系部宿舍的榮譽或發展作出顯著貢獻的加個人分15分;

  2.主動為宿舍服務、管理建設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議並被採納的加5分;

  3.能夠妥善處理好職責範圍內各成員之間的關係,並能不計得失主動協助本樓棟的其他相關工作的加5分;

  4.所負責樓層整體良好,各宿舍氛圍融洽,衛生狀況良好,且有優秀典型宿舍出現,加個人分15分。

  5.透過自己的服務與管理,所負責樓層宿舍狀況明顯改善,加個人分15分。

  6.因個人原因造成部門扣分,自管會名譽受損,扣個人分10分;

  7. 作風散漫,未真實記錄工作日誌、如實反映樓層宿舍狀況的扣個人分10分;

  8.因自身原因被處以警告處罰的,扣15分;

  9.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影響的考核人員酌情扣分。

  三、工作考評時間及人員

  1.考評按月和按學期進行,每月評選結果在自管會例會上進行通報;每學期進行學期工作總評,具體時間為每學期的期末考試前一週完成本學期的考評工作,其餘時間列入下學期考核範圍。

  2.由男、女生部正副部長、對各層層長按照上述考核辦法對層長進行考核打分。

  四、獎懲辦法

  凡層長學期量化考核分在90分以上者為優秀,80分以上為良好,60~70分為及格,60分以下為不及格;

  1.凡被評為學期優秀者將頒發榮譽證書,加個人綜合考核分10分,並享有自管會副部以上優先錄用權;

  2.凡被評為學期良好者享有優秀學幹評優先選權,加個人綜合考核分6分;

  3.學期工作為及格者,加個人綜合考核分2分;

  4.學期工作為不及格者,予以退除。

  凡查實符合以下情況者予以警告:

  ①在一學期中無故缺席寢室長相關會議與活動累計超過2次。

  ②私自在樓棟裡開展任何形式的活動,但尚未造成後果者。

  ③在擔任相關職務工作期間翫忽職守尚未造成後果者。

  ④在工作中出現徇私包庇現象超過1次者。

  ⑤在工作中因出現意見分歧而辱罵同學者。

  凡查實符合以下情況者予以即時退除:

  ①私自篡改衛生檢查記錄或提供虛假資料,予以退除。

  ②在一學期中累計警告2次者予以退除,在一學年中累計警告3次者予以退除。

  ③凡私自在樓棟裡開展任何形式的活動,並造成後果者,予以退除。

  ④凡在樓棟中拉幫結派、散播謠言、影響正常工作的予以退除。

  ⑤在任期間受到學校任何處分或成績有不合格者予以退除。

  ⑥工作期間翫忽職守直接造成後果者予以退除。

  ⑦在一學期中無故缺席例會及相關會議或活動累計超過3次的予以退除。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2

  為改善住校學生生活環境,規範就寢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為完成學習任務創造條件,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宿舍開關門時間及規定:

  早晨開門時間:

  5:30— 7:30上午鎖門時間:

  7:30—11:55中午開門時間:

  11:55—12:40午休鎖門時間:

  12:40— 2:15午休後開門時間:2:15— 2:45下午鎖門時間:

  2:45—4:40課外活動開門時間:4:40-- 7:15晚自習鎖門時間:

  7:20—10:20晚上開門時間:

  10:20—10:50晚上就寢鎖門時間:10:50—5:30

  1、學校規定的鎖門時間必須嚴格執行,無特殊情況,課間時間不準學生回宿舍。凡不服從管理的按違反校規處理;態度惡劣者,宿管員報政教處或班主任處理。

  2、凡在鎖門期間不經宿管員同意私自進入者(或翻牆進入者)按有偷盜嫌疑處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開具批條,併到宿管處登記後方允許進入。

  二、宿舍區環境衛生的幾點要求及規定:

  1、宿舍區環境衛生由宿管員管理劃分,各住校生必須按時打掃。

  2、凡宿管員通知打掃衛生、整理內務而不打掃者,將由宿管員加鎖鎖門,打掃不好不開門。值日生接受宿管員批評教育。如

  將鎖損壞或跳窗戶的,處以3—5倍賠償處罰。

  3、雜物、髒水須倒在指定地點,亂扔亂倒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宿舍內必須經常保持乾淨,牆上嚴禁張貼字畫、訂釘及私拉亂接電線、繩子。

  三、住宿紀律

  1、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進宿舍,違反者按違紀處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菸、酗酒、打架鬥毆,違反者按違規處罰。

  3、按時就寢,不準大聲喧譁、吵鬧,不準點蠟看書,不準播放音樂,以保證大家睡眠時間。熄燈後不回宿舍或跳牆外出的學生,按嚴重違紀處理。

  4、學生離開宿舍必須將門窗關好上鎖,不上鎖的將由宿管員上鎖。班主任說明情況,然後開門。

  5、星期天、節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須提前登記。晚9:30前必須回宿舍,否則不予留宿。出了事責任自負。

  6、宿管員抓住上網違規學生,班主任要認真處理並向宿管員反饋處理結果,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首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勞動教育,寫出保證書,三次給予30元以上經濟處罰,四次通知家長酌情給予處理。

  政教處宿管處

  二〇〇六年九月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3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宿舍紀律

  1、嚴格遵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寢室長的領導。

  2、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定員定位居住,不準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3、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制訂的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和起床,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宿舍每晚23:30關門,23:00熄燈,熄滅燈後不得談笑,不得照電筒,不得聽收音機mp3,mp4等,不得發出任何聲音。

  4、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需持班主任證明,經管理員同意後方可進入;晚歸者須登記,方可進入宿舍;多次無故晚歸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5、愛護公物,寢室用的裝置和門、窗、床、門鎖不得損壞,牆壁不得貼上。損壞者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受處分。

  6、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貴重物品不帶到學校來,暫時不用的錢可交班主任保管。除家長外,不帶外人進入宿舍。寢室鑰匙不要交給外寢室的人;看到校外的人擅入宿舍、寢室,同學都有責任查問;離校必須關好門窗。

  7、保持宿舍安靜。禁止學生在宿舍裡大聲喧譁或播放大音量的音響,午休時間與晚上熄燈後,不準開放音響與吹奏樂器。不準在宿舍樓內打籃球和踢足球.

  8、未經允許不得拿走或使用別人的東西。

  9、沒有生活老師或值日老師同意,男生不進入女寢室,女生不進入男寢室。

  10、不準吸菸、喝酒、打牌、看小說,一經發現按學生管理制度給予處分。

  二、寢室衛生

  1、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打掃寢室,垃圾每次清掃必須倒,值日生要監督寢室衛生的保潔和物品的整齊擺放。

  2、被子摺好後統一放在床上靠窗的一頭,枕頭放在上面,乾淨衣服摺好放在枕下或櫃子裡,換洗衣服放人桶子裡,褥子鋪平拉直,床上儘量少放其它東西,必須保持整潔。

  3、生活用品一律統一排放整齊,詳見“物品擺放一線化要求”。

  4、不準在室內、窗外、樓下和廊上亂丟廢物、廢紙,洗用水不準在走廊上亂倒。

  5、使用自來水要節約用水,離開時必須關好自來水籠頭,早晨值日生必須關掉燈,搞好衛生工作。

  6、不準在宿舍內用餐。

  7、個人衛生應該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頭、理髮,勤洗澡及換衣,勤漱牙齒;不隨地吐痰及亂丟果殼紙屑,不留長髮,不留長指甲,不躺在床上看書。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範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禮貌、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禮貌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反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於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並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景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週後,將學生住宿情景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週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週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塗改需班主任在塗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後果由系部自行承擔。週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後於週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彙總,學生科長簽字後於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准後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週末留宿流程辦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禮貌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頭處設定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資訊,便於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資訊。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堅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塗亂畫,共同堅持宿舍禮貌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並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後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資訊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絡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資訊。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資訊由系部於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後,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實習)、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景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准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資料,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並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乾淨無汙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牆面無腳印、汙跡;門窗玻璃潔淨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淨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範;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範,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淨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淨,放置於牙缸左側。

  3、暖瓶潔淨無汙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裡、笤帚在外、笤帚垂於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櫃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並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教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汙跡、菸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範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範(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範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淨、擺放不規範,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範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傢俱(10分):門不潔淨有汙漬,扣1-3分;窗不明淨,窗簾不整潔,扣1-4分;傢俱不乾淨,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牆壁有蜘蛛網、汙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牆壁不乾淨有汙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禮貌(10分):牆壁亂寫、亂塗、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菸、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儉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櫃等傢俱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櫃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職責人按價賠償,職責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品帶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裝置,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傢俱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儉意識和禮貌生活習慣,自覺節儉資源、能源;樹立節儉光榮,浪費可恥的節儉風尚,厲行節儉反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反、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並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裝置、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大功率照明裝置,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和執勤學生幹部的管理,進取支援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菸;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大音量播放各種音訊、影片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禮貌上網,自覺抵禦淫穢、色情、低俗腐朽等網上資訊,養成科學、禮貌、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影片、軟體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幹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景,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反饋給值班教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絡、查詢。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並反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幹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回到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回到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後,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供給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景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教師聯絡,由值班教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後,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並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檢視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於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貼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大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學校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供給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絡方式、住宿期間值班教師姓名、聯絡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彙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並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教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教師負責安全管理,並和宿管員堅持聯絡。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教師堅持聯絡。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教師提出申請,申請需註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並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回到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回到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並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並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職責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職責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景並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職責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職責事故,根據職責大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職責,對職責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職責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資料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供給,謹致感激。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5

  一、住宿和退宿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由總務處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總務處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學生家庭住址在距離學校原則3公里以上,並且遵守紀律,表現好,可以向學校申請住校。

  3、學生報到註冊後到總務處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4、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外來人員。

  5、住宿生退宿(含畢業、轉學、退學等),必須持有關部門的通知到總務處辦理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住宿生退宿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後的2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採取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寢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室內有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寢室管理員、班主任報告;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學生因故需要短期回家住的,必須由家長到校向班主任和寢室管理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

  9、住校期間,學生晚上就寢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移交政教處紀律嚴肅。

  二、學生宿舍紀律管理制度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打掃衛生,按時進教室上課,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MP3,熄燈後不得使用手電筒和蠟燭,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檯燈。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譁,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不得自行合鋪,住宿生不得串樓層、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時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書面請假,將請假條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返校後主動銷假,同時交家長證明,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後補假均無效。星期天下午3:30—5:30為返校時間,學生不得提前和推遲。住宿生未經家長或班主任同意不得在任何地點留宿。

  5、在上正課和上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宿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晚自習下課鈴響後,學生應在十分鐘內關好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教室,回宿舍做好就寢前準備工作,下晚自習後不得在操場上打籃球。

  7、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範,不吸菸、不喝酒,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並向教師反映。

  8、嚴禁攜帶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製品進入宿舍,違者將嚴肅處理。

  9、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相互間不私自借錢借糧,有困難找老師。

  10、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情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高消費。

  11、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應主動向家長彙報自己在學校有關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裡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時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不得私自安裝和使用檯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電熱袋,電熱毯等電器,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不得在電線上涼衣服。有電器不能正常使用,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作主維修。

  13、住宿生和宿舍管理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4、住宿生保管好個人物品,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師和宿舍管理員,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勞動,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16、熄燈後不得使用電話。打飯和放水要排隊。不得在寢室內外用火。

  三、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登記簿,進行衛生檢查。以寢室為單位登記,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寢室衛生,並將檢查情況記入衛生登記簿,並每天公佈,每週評比。

  2、學生宿舍必須隨時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紙削、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無蜘蛛網。做到牆壁上無腳印,不向宿舍內外隨便吐痰和亂扔廢棄物。

  3、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臺、放碗桌、床上無雜物,床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摺痕整齊。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其它雜物,雜物一律放在自帶箱子裡。床下只許放桶放鞋放箱子,毛巾統一掛齊,床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4、住宿生每天在早上起床時必須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整理,上午第一節課前,打掃完室內清潔衛生,接受宿舍管理員檢查。

  5、全校大掃除時每個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不得從校外購買食品帶進學校。

  7、要保持衛生間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下水管或大小便池中,不得爬蹬位間的隔牆,不得擅自觸動沖水箱。

  8、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洗澡、洗頭、刷牙。床單、枕巾、被套等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9、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廁所內。

  10、住宿生要支援寢室長和樓長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宿舍管理員提出,合理解決。

  11、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當天公佈檢查結果。

  四、值日生和寢室長工作職責

  (一) 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每人輪流負責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打掃蜘蛛網,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掃除、物品擺放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於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寢室長的督促和檢查,支援寢室長工作。

  5、值日生負責就寢時開窗通風。

  (二)寢室長職責

  1、每學期由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錶現突出的同學任寢室長。寢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示範寢室。

  2、寢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寢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寢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寢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寢室長責任,寢室成員不服從管理將追究寢室成員責任。

  3、寢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彙報給宿舍管理員。

  4、寢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彙報。

  5、寢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範帶頭作用。全宿舍成員應支援寢室長工作。

  五、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的一切設施不得擅自拆改,不得在宿舍使用檯燈、電爐、電吹風、電熱袋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床、放碗桌、電氣裝置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週六、週日和節假日離校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損壞公物按規定賠償。

  3、要愛護室內、樓道的牆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塗寫刻畫,不得在牆上釘釘子掛物品,不得隨便貼畫等。

  4、不得向樓下潑水、吐口談、扔廢棄物。

  5、公物損壞後應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報告併到總務處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的加倍賠償。

  6、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六、學生宿舍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禁止賭博,禁止吸菸,禁止喝酒。

  3、多數錢糧不得私自保管,必須寄存在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處。

  4、放假按時離校,非學校工作時間嚴禁滯留學校。

  3、學生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

  七、住校生獎懲管理制度

  1、住校生學習成績特別優秀,表現特別好,能力突出,為學校贏得特殊榮譽,學校應給予精神上和物質上的獎勵。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表現特別好的住校生,學校應予以住校生生活費補助。

  2、住校生違反住校制度,根據《住校生違紀扣分標準》進行扣分,本期累計扣分達到10分者,被視為累教不改,嚴重違反住校制度,取消住校生生活費補助,取消住校資格,情節嚴重者並同時交德育處處理。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