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企業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

  1、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所從事工作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2、職工應自覺接受安全保護衛生教育,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3、職工對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作業有權拒絕執行,並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職工凡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公司將一次處以20元罰款,行為嚴重者,一次處以100元罰款,一年內超過3次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

  4.1不按規定穿戴和使用勞保用品及安全防護設施;

  4.2未經排程或主管批准,車輛夜間停放場外或私自開車外出;

  4.3工作時間內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罵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時間內干與公司無關的事情;

  4.5未經分管責任人批准,擅自請人代班、上班;

  4.6脫崗串崗,未經主管允許離崗到其他崗位而影響正常工作者。

  5、職工病、事、假事宜參照《員工福利制度》執行。

  6、公司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職工加班工資由公司行政部門統一統計,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斧章後統一發放。

  7、每天工作必須在當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當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時間不視為加班。如電話聊天、上網遊戲,一律不算加班。一經發現,將對其進行20元的經濟處罰。

  8、病假一個月內累計達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誤餐費及當月年終獎,事假一個月內累計達10天(含10天)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合同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9、職工請假程式:請假半天由主管和專案副經理書面批准;請假一天由專案經理書面批准;請假一天以上書面假條報公司批准。公司規定不允許請假的工作和活動以及集團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動,本人向專案經理請示,專案經理報公司批准按事假規定處理。

  10、職工無正當理由、無請假手續,遲到、早退530分鐘者,處以20元罰款,黨員、管理人員罰款50元。遲到、早退累計達到7次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一月之內遲到、早退達7次者視為嚴重違紀或一年之內遲到、早退累計達15次視為嚴重違紀,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1、職工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及班組工作安排者,當日按缺崗處理,處以50元罰款。一年累計達三次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12、被通知待崗培訓的職工需簽署書面的《待崗培訓通知書》,該通知書將作為職工日常考評記錄之一,達到2次內部培訓的非在編職工職工,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在編職工達到3次內部待崗培訓的職工,予以開除。

  13、職工無故不上班者為曠工。曠工半天處以20元罰款;曠工一天處以50元罰款;連續曠工3天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曠工累計達5天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取消一個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達10天者,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全年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累計超過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編職工)。

  14、職工因突擊任務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崗者,一次處以20元以上罰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崗;三次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15、職工工作時間內嚴禁喝酒、賭博。違者作曠工處理;一月內發現三次以上(含三次)處理後,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16、駕駛人員、機械裝置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操作規程,對於任何違規操作,一月內發現三次取消駕駛資格或上崗操作資格,作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司機械每日完工後,操作員必須停置於規定地點,嚴禁私作他用,違者處以50元罰款;嚴禁進行經營活動,違者除經營所得應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7、職工利用職權接受賂,致使集體經濟利益遭受損失者,一經發現,除全額賠償損失外,另按損失金額的10%處罰,並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情節嚴重追究其法律責任。

  18、職工盜拿公物或盜賣公司廢舊物資,給公司經濟造成損失者,一經發現,按原價值賠償並按盜拿物資價值的10%予以處罰,並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物被盜,對值班人員按盜竊物資價值10%予以處罰,並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司物資失竊,責任人按失竊物資價值的10%予以賠償。

  19、職能部門工作推諉、辦事不力,影響他人工作者,對部門責任人及當事人處以50元罰款,經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調離崗位,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20、財務管理中心職工應將重要財務資料設定加密程式並不允許上網。發現未經允許上網者,公司將對當事人及其主管處以20元罰款。

  21、公司對私自外接工程情節輕微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情節嚴重者或發生兩次以上者按照集團公司規定處理。

  22、待崗培訓公司內學習13個月,學習期間按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取消年終獎50%。待崗培訓期間上下班進行出勤簽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節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現遲到、早退、曠工累計達三次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如重新上崗者需徵得公司領導同意,並經崗位部門試用通過後方可上崗,上崗工資由部門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崗一年內仍不能適應新崗位或再次違勞動紀律,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3、年度考評不及格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三個月,培訓重新上崗後再次考評不及格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4、年終獎、過節慰問費由各部門根據員工表現情況及考核情況確定發放標準。提前解除勞動關係者不享受年終獎。

  25、由於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的10%進行賠償。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達3萬元以上(含3萬元)者,視情節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7、洩露商業機密、專案意向和招投標資訊,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28、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允許自行駕車辦公事,如私自駕車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29、如出現私人業主借車的情況:

  29.1活動範圍只限於在武漢市內,必須給其配備專職司機。

  29.2活動範圍超出武漢市並要在外過夜,必須上報公司書面批准。

  凡以上兩種情形用車,造成任何人身損害和財物損失,均由借車人自承擔賠償責任。

  30、對個人和部門重複違本制度的相同錯誤者,公司將加倍或者遞增式進行加重處罰。

  31、當職工違相關制度承擔責任時,如果處罰和賠償金額一個月不能處理完時,可以分月扣除工資和獎金(以不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為限)直至支付完畢。

  32、待崗培訓規定:

  32.1在編職工:待崗培訓後連續二個月內未被專案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工資照發;三個月以上未被專案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實行內退。(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崗培訓後連續二個月內未被專案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工資照發,取消各種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未被專案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係。(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32.3勞務派遣人員:待崗培訓後連續二個月內未被專案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公司將其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企業勞動紀律管理制度2

  1、公司員工要自覺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凡無故遲到早退者每分鐘罰款2元,超過30分鐘取消當日考勤並加罰50元。

  2、公司員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須以請假條的形式親自向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請假,批准後方可離開。未經批准或未請假不來者,按曠工對待。曠工一天罰款100元,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若有事需要離開,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否則取消本日工資,並加罰30元。

  4、無部門主管人員批准,員工不得私自換崗、頂崗、調班,發現一次取消雙方當天(班)考勤,並對每人罰款30元;若發生人身、裝置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者負全部責任。

  5、在工作中,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串崗、脫崗、睡崗,不準玩耍瘋鬧,不準高聲喧譁,不準聚眾閒談,不準把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東西帶進工作場所,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違者每次罰款50元。

  6、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在工作場地會客,如確有急事,必須向本部門領導請假後,在筏作區域進行,否則每次罰款30元。

  7、公司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違者一次罰款30元,並責令其立即更正。進入果汁車間工作的員工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從鞋靴消毒池內走過。違者每次罰款30元。

  8、公司員工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公司或生產崗位,違者對當事人及門衛人員每次罰款30元。

  9、嚴禁在公司區域內吸菸、吐痰、亂扔雜物,違者罰款20元,員工不準吃公司的蘋果和飲用產品。凡發現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罰款50元,發現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罰款100元,數量較的予以辭退。

  10、員工擅自動用不屬於自己分管使用的裝置、車輛,一次罰款20元。若發生人身、裝置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者負全部責任。

  11、工作中嚴禁打架鬥毆,凡違犯者,責任各方一律取消當天(班)考勤,並按情節輕重處50-500元罰款,如有受傷者,由肇事人負擔其一切費用,並報請機關備案,可視情況決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門(各工序)劃分的衛生區域必須每天打掃,並保持清潔,檢查時發現不合格的,每次罰款30元(責任落實的直接罰責任人,未落實的罰部門領導)並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處罰。

  1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透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員工不得進入車間。違者罰款30元。

  14、工作期間員工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完成好本職工作。否則的處以50-100元罰款,態度特別惡劣的予以辭退。

  15、員工必須經常洗澡、洗頭、理髮、剪指甲保持個人衛生。進入車間的員工須穿戴整齊潔淨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頭髮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飾等可能掉進產品、裝置、包裝容器中的物品,嚴禁染指甲和化妝。凡違者每次罰款30元。

  16、員工在進入車間之前,必須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鈉消毒液(或4%高錳酸鉀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對其靴子進行消毒。凡違者每次罰款30元。

  17、車間員工離開車間工作區必須換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嚴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廁所。違者罰款30元。

  18、員工在生產車間嚴禁吃飯、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飲料等。凡違者每次罰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員對本工序記錄必須按要求填寫清楚、記錄真實,不許在記錄表上亂寫亂畫,若達不到標準的每張罰款10元。

  20、各生產車間交接班時,必須一對一交班,若發現提前離崗、脫崗的一次罰款50元,若因交接不詳而出現嚴重後果的,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21、各生產車間在交接班時,裝置出現故障沒有排除,員工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並要積極配合維修人員,否則罰款100元。

  22、生產過程中,車間各工序員工要不定期的對執行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因此出現裝置故障的罰款50元,操作人員通知維修人員而維修工沒有及時採取措施出現問題的,罰款維修工100元。

  23、對各工序的執行裝置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如因缺少潤滑油或齒輪油而出現故障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嚴重者按裝置事故處理制度處罰。

  24、工作中員工翫忽職守、擅離職守等造成重損失,除包賠損失外,並根據情節的輕重處以100-500元的罰款,情況嚴重的,予以除名。

  25、嚴禁公司人員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不正當行為,若發現除退回贓款外,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連續三次被查獲,予以除名。

  26、對盜竊公司財物的員工,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100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除名。

  27、員工要愛護公司財物,凡無故損壞公司財物的,要照價賠償。並根據情節處以50-100元罰款。對故意損壞公司裝置、設施的,除包賠全部損失外,並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8、公司職工凡被國家機關收審的,公司立即予以辭退。

企業勞動紀律管理制度3

  (一)請銷假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辦公紀律,規範請銷假管理許可權和程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運作,特制定本規定。

  1、運銷分公司所有人員無論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須辦理請銷假手續。

  2、所有請假人員必須按規定辦理正規請銷假手續,期滿後,辦理銷假手續。請銷假的基本程式為:個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排程室備案--期滿到排程室辦理銷假手續。

  3、按照逐級負責制的執行規則,各級管理人員的請銷假實行逐級審批制。具體為:公司副經理請假,須經公司經理批准;三天以上須經呂梁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公司副科級以上人員請假,須分管經理同意,公司經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員請假,三天以內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分管經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須經理批准。

  4、請假期滿不能按時返回的,須託他人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按請假程式執行。

  5、未經批准,擅自離崗或期滿未辦理續(銷)假手續人員,一律按曠工論處。對不及時銷假和虛擬原因請假、超假不歸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通報直至行政處分,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6、建立考勤制度,專人負責,認真執行考勤登記,嚴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團公司開會、出差等)須辦理離崗手續。

  8、公司所有人員請銷假手續在公司綜合辦備案。

  (二)運銷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守則

  為轉變機關工作人員的作風,強化勞動紀律觀念,體現團結協助的團隊精神,保證銷售工作順利有序的開展,特作以下規定:

  1、工作時間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準在電腦室娛樂,否則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負責人按時參加班前會,按職責劃分書面彙報前一天工作情況,接受領導工作安排,對相關事宜提出建議,統一思想,達到共識。

  3、科長不在時,相關科室人員全部參加,就各自分管業務進行彙報,做到有事請假,凡不參加者一次罰款10元。

  4、機關所有人員每日早6:45分按時起床,7:00做好班前會準備,否則一次罰款5元。

  5、各種會議期間一律關閉手機,否則一次罰款5元。

  6、機關人員積極參加集體勞動、公益性活動,特殊情況向經理請假,否則一次罰款10元。

  7、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假3天以內,由科長簽字,副經理批准。3天以上必須經理批准,否則視同曠職,曠職一次處罰20元,按銷假時間算起,綜合科存檔。

  8、凡享受手機費補貼工作人員,不準停機、關機,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綜合科告知聯絡方式,凡出現一次聯絡不上取消手機補貼並處罰20元。

  9、司機夜間輪流出車,做到有事提前請假,否則處罰司機20元。

  10、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不得在辦公場所嬉戲、打鬧、高聲喧譁,不得串崗聊天,不得將小孩帶入辦公場所,上班時間不許打撲克、玩電腦遊戲或做其它娛樂活動。

  11、主動熱情接待來客,實行首問負責制,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應積極辦理,不得拖拉推諉。對屬於他人或其他部門職責範圍的事項,應負責帶到並介紹給有關人員;不清楚歸屬範圍的事項,應帶到辦公室或單位領導處詢問,不得推諉。

  12、對來客應用語禮貌,舉止文明,辦事認真負責,為來人提供優質服務,不得冷落、訓斥、辱罵來人。13、辦公時間不得安排私人來,對未經預約的私人來,應儘量縮短時間,同時不得影響他人工作;不得用辦公室的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需使用的,應儘量縮短談話時間,嚴禁因私事打長途電話及資訊電話。

  14、機關工作人員,人人負責監督執行,凡觸犯規定,由綜合科負責記錄,建立臺帳。月末工資中扣減,並做通報。

  (三)考勤制度和輪休辦法

  為了保證公司各部門、各環節運轉正常,各項工作能夠有條不紊按秩序開展,更好的服務於使用者,樹立良好的形象,現將加強考勤管理和實行輪休制的規定通知如下:

  1、各單位必須嚴格加強考勤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實行上午下午雙考勤,並儲存好原始考勤記錄,每月底統一交回綜合辦備案,作為計發工資、獎金依據。

  2、嚴格請銷假制度,按照“兼顧公務、工作允許”的原則,逐級審批,假條儲存在綜合辦,返回及時銷假,不準逾期。特殊情況延期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員,月工作日不得少於制度工作日22天,否則不得享受當月獎金,並按缺勤天數核減工資。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數計發加班工資和超額獎金。出勤日計算方法:月天數減去請假日,12點以前離崗按整日計算,12點以後按半日計算。每人每月允許請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因公務出差、下礦等原因離崗時,須告知其他工作人員和綜合辦,不得因離崗而影響工作。

  5、所有工作人員不分節假日,一律實行輪休制。兼顧工作需要,綜合辦排出輪休表嚴格執行。其它時間不得請假離崗,特殊情況下調整必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四)計算機及網路使用的管理辦法

  為加強工作紀律和辦公電腦使用管理,促進辦公自動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規定:

  1、各科室使用計算機應以辦公、學習、科研為主,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看影視碟片及其它與工作、學習、科研無關的活動,禁止qq聊天、影片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原已設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安全、洩露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一經發現查實,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3、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黃色遊戲和看黃色影片,嚴禁查閱、呼叫、複製、傳播網路中動、黃色的影像製品,刊物和計算機軟體,禁止瀏覽不良網站,破壞ie瀏覽器。一經發現即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並追究刑事責任。

  4、各科室要求網上辦公的業務,需上網的內容必須上網。

  5、嚴禁私自進行計算機聯網。

  6、計算機擁有者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計算機,如向他人違紀使用提供便利,計算機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擔責任。

  7、各科室加強辦公電腦的電源檢查,下班時要關閉電源,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80%。

企業勞動紀律管理制度4

  (1)凡拒絕執行公司決策及部門主管指揮、排程者,公司可以作出包括解聘在內的處罰決定。

  (2)公司外派執行任務,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到達指定地點,否則按違紀處理並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在公司工作期間,拉幫結夥,搞小團活動者,一經發現,立即予以解聘。

  (4)工作時消極怠工,擅離職守,私自外出者,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停職檢查,無悔改表現者,將予以解聘。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要承擔經濟責任。

  (5)在工作場所吵架,無論何由,一律停職檢查並一次扣除當月工資的50%,態度惡劣,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將予以解聘,損壞公物,造成經濟損失者,需照價賠償。

  (6)遲到、早退者,一次予以警告,兩次扣除月工資30%,三次則視為不可原諒過失予以辭退。

  (7)凡沒有履行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者,一律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日工資的200%,並在本部門做公開的書面檢查,曠工兩天以上者,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予以自退,一切責任自負。

  (8)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假公濟私,做私下生意,貪汙受賄,偷盜或詐騙公司財務者,均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予以辭退,凡觸犯法律,構成犯罪者,由公司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9)對於缺乏職業道德,工作不負責任者,發現後立即解聘。

  (10)除公司會議場合要求討論分析問題之外,無論是在公司內部還是外部,凡不按公司要求宣傳企業,信口開河,貶低企業形象者,一經發現,無論何人,降一級工資,罰款500元,如情節嚴重或經教育不思悔改者,將予以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1)無論任何場合,不得超越公司公開刊登的內容議論公司領導,凡造謠散佈小道訊息者,立即解聘。

  (12)妄自尊大,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影響團結的行為,一經查實,對部門負責人予以嚴重警告以上的和行政處分,罰款100-1000元,情節嚴重,給予辭退。

  (13)對公司檔案精神,要求,傳達不實者,一經查實,對部門負責人予以嚴重警告以上的行政處分,罰款100-1000元,如重要檔案精神因傳達不及時或未傳達,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將依據經濟損失情況,按30%----50%的比例,予以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並就地免職或解聘。

  (14)對意志不堅定者,發現其行為後立即解聘。

  以上處罰決定,由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報公司人事部門批准執行,被處罰員工,如有理由認為處罰不當,可以向主管部門,人事部直至總經理提出申訴,最後裁定。對敢於舉報違反紀律和自由主義錯誤行為的幹部經核查情況屬實者,將予以獎勵並加以保護。

  辦公秩序

  (1)工作場合必須保持肅靜、整潔、文明辦公。

  (2)員工上班期間必須穿正裝,要衣著大方,不準穿背心、拖鞋、不準留長鬍須、怪髮型。

  (3)每日提前至少十分鐘上崗。

  (4)處理事物要準確、及時、合理、果斷、不推諉、不妥協、不拖沓、當天的工作當天完成。

  (5)工作時間內不吃零食,不大聲喧譁,不準竄崗聊天,不準喝酒。

  (6)妥善保管辦公用品,下班前必須將所有檔案放置妥當,防止遺失。

  (7)每天打掃整理一次辦公桌面,地面,每週大掃除一次。

  會議制度

  (1)會場秩序

  a:會前要有準備,儘量節省時間,講究實效。

  b:應提前進入會場,禁止吸菸,不得喧譁,不得來回走動。

  c:會議時間不接電話,不接待客人,有要事可與會議組織者聯絡。

  (2)例會

  a:晨會:每天召開,由各部門負責人主持,上班後進行,一般不超過

  15分鐘,主要是貫徹上級部署,安排當天工作。

  b:週會: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小結一週工作情況。研究安排下週工作。

  c:部門經理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由公司經理負責通報全月銷售情況,部署下月營銷企劃方案和銷售任務等。

  d:民主會:各部門負責人主持,全體員工參加,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溝通思想,鼓勵大家發表意見,共同改進工作作風。

  業務人員遠控制度:

  1、公司各級員工每天必須記工作日誌。

  2、工作日誌內容包括當天的工作內容,工作總結,當日工作心得,存在的問題和教訓,第二天工作計劃,合理化建議。

  3、級對下級工作日誌要定期檢查、點評。

  4、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做好工作日誌。

  a)業務經理將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市場調查,如發現有欺騙公司的

  b)情況,將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停發工資,就地解聘。

  5、工資管理制度

  採用多勞多得,獎優罰劣的原則。

  6、區域主管考核制度。主要進行素質考核及業務考核。

  a)定期檢查其工作進展情況。

  b)每月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7、財務管理制度

  a)因私人問題需預支工資的,必須書面申請,由綜合部部長簽字,報總經理簽字後生效,否則無效,不予批准。

  b)因公事需資金進行口頭或書面申請,事情緊急,可直接找總經理審批。

  c)業務員所籤業務訂單,自送貨之日起,三日內回全款,按正常業務提成提取,超過七日到十五日扣除全部提成20%作為處罰,十五日到三十日內回全款,扣除提成50%作為處罰,三十日之後回款扣除提成50%,業務員此訂單剩餘提成到年終結算時一併結清。

  d)因款未及時收回而影響公司正常業務的,由公司酌情給予業務員一定處罰(包括行政處罰及經濟處罰)

  e)由業務員簽定的訂單收款由本業務員負責,出現經濟糾紛,如因公司服務及產品不到位而產生由公司負責,否則由業務員個人承擔,從業務員月工資的(包括獎金、提成、保底)50%扣除相抵,直到全部還清欠款。

  注:因不按公司制度行事造成一定的比較壞的影響的,公司有權處以50元以下不等罰款,而不需向業務員解釋。(本制度是勞動合同的配套制度)

  (注:以上制度是根據本公司性質以及管理現況而制定,僅供參考!)

企業勞動紀律管理制度5

  1目的與範圍

  為規範公司員工工作、勞動行為,加強員工團隊意識教育,提升公司整體形象,高效、有序地組織經營、管理和生產活動,根據公司管理規定和公司實際,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職責

  2.1總經理助理:歸口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工作,負責勞動紀律規範的制定、日常勞動紀律的檢查與考核。

  2.2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按照規定開展日常工作。

  2.3各部門與生產車間: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考勤、勞動紀律具體工作。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考勤詩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資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每月考勤週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天。

  3.2作息時間

  3.2.1職能管理部門或辦公室工作人員實際每週六天工作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週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節假日串休。

  3.2.2車間生產人員的日常工作時間由生產廠長按照各生產工作整體安排以及季節氣候的具體情況確定,並將確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時間上報行政人事部。

  3.1.2銷售部因工作性質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的崗位制度、勞動紀律與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工作考勤

  3.3.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和書面申報審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勤管理。公司職能部門每日打卡3次,分別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車間和生產崗位打卡由車間主任組織,按生產班次時間進行打卡,分別為上班時、下班時。

  3.3.2公司所有員工每日應自覺、親自打卡,因工作原因無法在上班時間內報道的,應提前透過電話請示本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考核並書面申報,否則一律視為未報到。

  3.3.3公司執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員必須在每月3日前(節假日順延),各部門(含車間,下同)應當將本部門考勤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上報行政人事部,每遲報一次,扣罰部門負責人和考勤人員各50元。

  3.3.4結合公司個別崗位員工上、下班時間較為特殊,不能與職能部門員工一起考勤的,該員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記錄為依據,具體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3.3.5員工須按時打卡並如實出勤,對於虛報考勤或弄虛作假,情節輕微的予以雙倍扣出勤,情節嚴重的予以箭並罰款。

  3.3.6員工確因手指受傷脫皮等實際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報部門領導後到考勤員處簽字報道,但未簽到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3.7由公司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以及各類值班統一考勤,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處罰。

  3.3.8如員工未能在規定時間上報考勤資料或考勤資料不全的、錯誤的,暫不發放工資或記錄不全的部分暫不發放。

  3.3.9考勤員因工作不當,造成虛假、漏報的.,對考勤員予以100元/次處罰。

  3.4考勤分類

企業勞動紀律管理制度6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後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後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鬥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並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____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____月工資並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佔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並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後,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企業勞動紀律管理制度7

  企業(公司)勞動紀律管理辦法

  一.各種假期的處理辦法

  (一)事假

  1.職工的父母、配偶和未參加工作的子女生病,家中確實無人照顧,需職工本人護理,只許一方請事假。夫婦一方在本市的其它單位工作,應由兩人輪流請假。

  2.職工的直系親屬在外單位工作因工傷住院,請求中心職工護理時,須對方組織出面聯絡,方可請假護理,在護理期間按事假處理,職務工資、津貼和福利由對方發給。反之,中心職工因工傷住院,需在外單位工作的親屬護理時,經主管領導同意,有組織派人聯絡,其親屬在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由中心發放。

  3.職工家在外地的直系親屬因病住院,家中確實無人照顧,需職工本人護理的,必須有當地醫院證明(當時沒有者事後補上),職工方可辦理請假手續。

  4.其他原因需請事假者。

  5.每年請事假者一般累計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探親假

  探親假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所屬路程假。

  1.凡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在一起,可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如果職工與父母一方住在一起或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親假。

  大中專畢業生在實習期間不享受探親假。凡是在上半年實習期滿的,當年可以享受探親假:下半年實習期滿,下一年度享受探親假。

  2.職工探望配偶,每年給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3.獨身職工(包括離異、配偶死亡未再婚者)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探親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4.凡職工家住農村,親屬來局探親居住滿三十天的,職工本人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可報銷往返路費。

  5.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6.到配偶所在地脫產學習三個月以上的職工不享受探親假。

  (三)公休假

  1.根據有關規定,中心職工在確保完成工作前提下,可享受公休假。休假天數按如下標準執行:

  工齡不滿十年的職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天。

  工齡滿十年以上的職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四天。

  2.公休假原則上當年享用,逾期作廢;如有特殊情況,經中心領導批准方可分期進行,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當年的公休假:

  ①已享受寒、暑的脫產學習職工;

  ②已安排療養、休假者;

  ③全年累計病假三個月以上,事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並取消次年的公休假);

  ④當年休產假三個月及其以上者;

  ⑤見習期內;

  ⑥參加業餘學習的個人要求脫產學習,其時間超過本人應享受的公休假時間者(脫產時間跨年度時,分年度計算);

  ⑦停聘期超過三個月以上者。

  (四)婚假

  1.職工在法定婚齡內結婚,在本市的給假三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2.男方年滿25週歲以上,女方年滿23週歲以上初婚為晚婚。達到晚婚年齡結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8天,婚假在6個月內有效。婚假期間視為出勤。

  (五)產假

  1.實行晚育(晚婚生育或年滿24週歲生育第一胎)的女職工合理生育一胎後,除國家規定的產假(90天)外,增加產假3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護理假必須在女職工產假期間連續使用。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2.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辦法處理(需有醫院證明)。

  3.生育過一胎的女職工放置宮內節育器,憑醫院證明(病歷記錄、處方、收據,下同)可休息2天;取出節育器的可休息1天;上環失敗懷孕流產者,憑醫院證明可休假14天;男女職工接受絕育手術的可休息15天。

  (六)喪假

  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在本市的給喪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七)病假

  1.職工去門診部看病,一般病症給假二小時,重病或難症者,可根據醫生證明給假。

  2.職工因病請假,需醫生證明,中心領導批准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若遇急病,來不及請假,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

  (八)曠工

  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①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②假期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被批准又不上班者;

  ③沒有醫院證明,又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推病不上班者;

  ④分配工作不服從,經教育不改,借病不上班者;

  ⑤以因公外出為名,而實際辦私事者;

  ⑥停聘期間不到單位上班,不參加集體學習生活者。

  注:各種假期及曠工計算方法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二.請假手續及批准許可權

  (一)職工請假要事先提出申請,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二)處級幹部請假應經主管局長批准;科級幹部請假應經中心領導批准。

  (三)科長批准許可權為一天;對於半天的假期,可累加計算。凡未經批准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對待。

  (四)請假一天以上的,需到辦公室填寫請假單,交中心領導批准,辦公室蓋章留存,請假單交本科室考勤員簽字登記方可生效。假期期滿後,持假條到辦公室銷假,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沒有假條者,各科室按曠工處理。

  (五)職工假滿,應按時回單位上班,若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回單位時,必須提前向單位續假。科長接到續假電報、電話當天,必須做出同意與不同意的決定,並用電話或電報通知本人和辦公室。若科長接到職工續假電話、電報當天內,沒有迅速做出決定或做出決定沒有及時通知職工,續假職工按同意續假處理,科長應承擔續假期職工未按時上班的責任。

  三.上班勞動紀律

  (一)全體職工應忠於職守,按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脫崗。當天遲到、早退、脫崗超過5小時,以全天曠工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二)在哺乳期(嬰兒在一週歲以下)的女職工,每天上、下午各給半小時哺乳時間。

  (三)幼兒送園期,全天給20分鐘進行接、送園。

  (四)上班時間應做好本職工作,不準在上班時間幹私活,不準上班時間下棋、打牌,不準在電腦上玩遊戲、聊天。

  四.考勤辦法

  (一)各科室嚴格按照考勤制度進行記錄,

  考勤結果作為獎懲、評聘、晉級、工資、獎金、福利發放的依據之一。凡無考勤記錄者,均不得評先、續聘、晉級和發給工資、獎金、福利。

  (二)以科室為單位,各科室確定一名考勤員負責考勤工作,考勤員要嚴格履行職責。

  (三)考勤員應在當日記錄當天出勤情況,不得隔日或數日後憑回憶補作記錄。考勤資料(各種假條等)由考勤員保管,以便備查。

  (四)中心辦公室負責對出勤情況和考勤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辦法的職工按規定做出處理。

  (五)各科室每個月的考勤表在次月的3日前,經科長簽字後由考勤員送中心辦公室,辦公室於4日前統計彙總後對違規違紀情況按相應規定提出處理意見,送中心領導處理。

  五.考勤處理

  (一)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下者,扣發一個季度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曠工累計11天至15天者,扣發全年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連續曠工16天或累計曠工30天以上者,予以待崗處理,待崗期間只發職務津貼。凡有曠工行為者,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二)當年請事假10天以上者,按實際天數扣發相應的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事假累計超過20天者,扣發一個季度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累計一個月者,扣發全年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外,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三)病假期間生活待遇按我局有關規定執行。兩年累計病假半年以上者,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四)休相應工齡段的公休假,按休假天數扣發考勤獎、防汛補貼。

  (五)上班遲到、早退、脫崗當月10次以上者,扣除半月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15次以上者扣除全月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

  (六)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經多次教育不改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六.其它

  (一)職工由單位選派參加各類脫產業務培訓學習的視為出勤。其報銷及請假辦法參照《職工教育管理暫行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

  (二)在崗人員參加各種取得職稱、學歷、學業證書的短期學習(一週以內)須經批准,可請事假或公休假。

企業勞動紀律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指員工在共同勞動中必須遵守的規則和秩序,並按照規定的時間、質量、程式和方法去完成自己應當承擔的工作任務。勞動紀律是提高勞動效率的重要保證,也是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

  第二條根據我國憲法對公民必須遵守勞動紀律的要求和《勞動法》、《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和勞務派遣工。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勞動紀律管理按公司設定的行政機構進行劃分,層層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由公司人事副總經理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各二級單位勞動紀律管理由分管人事經理和人事幹事負責;工段(班組)、專案經理部的勞動紀律管理由工長(班組長)、專案經理負責。

  第三章勞動紀律的內容

  第五條工作時間。

  一、按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工作時間規定,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部分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凡是當班員工應提前到達生產(工作)崗位,並做好班前準備工作。

  二、按計劃生育規定懷孕的女工,懷孕七個月以上的,經醫院證明,每天工作七小時,直至分娩;嬰兒未滿一週歲時,每天可餵奶兩次,每次半小時。

  第六條工作時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並做到不遲到早退,不曠工,不串崗脫崗,不幹私活,不酒後上班,不無理取鬧,不帶小孩上班,不聊天、打牌、下棋和看電視等。

  第七條員工應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聽從指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

  第八條員工應遵守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忠於職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愛護裝置和工具,做到增產節約。

  第九條考勤制度。

  一、考勤表應上牆公開,實行當班點名考勤。

  二、正確使用考勤符號,各種假條應與考勤一致,按月記錄後妥善儲存。

  三、考勤表應有考勤員和工段(班組)長、專案經理簽字認可,並作為發放工資的重要依據。

  四、考勤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做到實事求是,堅持原則。

  第十條請假制度。

  一、事假:

  (一)員工請事假不得超過七天,請假時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特殊事由不準請假。告假(指事後請假)視同曠工。請事假時應逐級批准,一天以內(含一天)由工段(班組)長或專案經理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七天以內(含七天)由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

  (二)實習生和學徒工請事假從嚴掌握,遇特殊情況需要請事假時,須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

  二、病假:

  (一)員工因病請假須持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單,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同意後才能休假。當遇公休或探親期間因病住院時,要及時向所在單位領導報告,回來後憑出院證明可以計算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二)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長休病假的,嚴格按勞部發〔1994〕479號檔案規定的醫療期執行。

  三、工傷假:

  (一)因工負傷休假,由公司安全部門或所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確認,並根據縣級或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和休假意見,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後才能休假;

  (二)因工外出受傷,需要就地治療的員工,履行報告程式後,憑診斷證明才能算傷假;

  (三)休息傷假時間,嚴格執行《鄂州市工傷員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即鄂州市勞社〔20xx〕7號。

  四、探親假:

  符合國家規定探親的物件及假期,經本人申請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後才能休假。

  五、婚喪假:

  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死亡,經本人申請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後,可請三天假,另加路途假,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六、產假、計劃生育假:

  符合國家規定休產假、計劃生育假的物件及假期,憑醫院診斷證明,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後才能休假。

  七、哺乳假:

  女工產假期滿,需要請哺乳假的,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或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後,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假期。

  八、帶薪年休假:

  帶薪年休假由所在單位統一安排,一般情況下安排在生產(工作)淡季,如因特殊情況需在忙季休假的,須經本人申請,單位或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後才能休假。

  第十一條用工制度。

  一、新招(聘)員工必須堅持先批准後使用,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

  二、新招(聘)員工必須經過入廠前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三、新招(聘)員工應具備相應的職業技能資格,特種作業崗位應具備特種作業資格。

  四、內部借用人員或者返聘內退人員必須經公司主管部門批准。

  五、使用勞務工必須從公司釋出的合格勞務供方中輸入。

  第十二條交接班制度。

  一、工作崗位調整時,要嚴格按所從事的工作內容進行完整交接,避免給公司造成不應有的損失,並形成交接記錄。

  二、輪換班時要進行前後工序交接,並形成交接記錄。

  三、操作裝置交接應講清裝置運轉的基本情況,並形成交接記錄。

  第十三條保密制度。

  生產經營工作中的業務(技術)、營銷措施、企業管理制度等商業機密不得向任何個人或單位洩露,避免給公司造成不良政治影響或經濟損失。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四條實行勞動紀律檢查制度。

  一、勞動紀律實行公司、二級單位和工段(班組)專案三級檢查制度。全公司的勞動紀律,由公司主管人事副總經理牽頭,組織人力資源、工會和安全等有關部門,對全公司範圍內的所有二級單位及相關工段(班組)專案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特殊情況可以隨時抽查;二級單位勞動紀律,由各二級單位主管人事領導牽頭,組織人事幹事、工會主席和安全員等職能人員,對所轄範圍內的工段(班組)、專案每個月檢查一次,特殊情況隨時抽查;工段(班組)專案的勞動紀律,由工段(班組)專案負責人每天檢查。

  二、不同層次的勞動紀律檢查都要做好檢查記錄,同時對違紀行為做好登記,為勞動紀律考核提供原始資料。

  第十五條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等級劃分。

  一、一般違紀:

  (一)上班遲到、早退的;

  (二)上班時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電視或收聽廣播的;

  (三)上班時打瞌睡或睡覺的;

  (四)上班時上網聊天或玩電腦遊戲的;

  (五)上班時外出辦事不向領導報告去向的;

  (六)帶小孩上班的;

  (七)上班時串崗、脫崗的;

  (八)不按規定做好交接班記錄和工序交接記錄的;

  (九)其他一般違紀行為。

  二、嚴重違紀:

  (一)操作人員酒後上班的;

  (二)上班時喝酒、打牌、下棋的;

  (三)上班時幹私活的;

  (四)年度連續曠工七天以內的(含七天);

  (五)不服從工作安排,與負責人爭吵謾罵或無理取鬧的;

  (六)其他嚴重違紀行為。

  三、特別嚴重違紀:

  (一)請假在外從事其它工作的;

  (二)上班時打架鬥毆負主要責任的;

  (三)年度連續曠工十五天以上的(含十五天);

  (四)洩露公司商業機密,給公司帶來嚴重損失的;

  (五)其他特別嚴重違紀行為。

  第十六條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處理辦法。

  一、員工一般違紀的,扣款50~100元;屢教不改的,可以同時給予通報批評,或者報公司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二、員工嚴重違紀的,扣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可以同時報公司給予行政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三、員工特別嚴重違紀的,扣款300~500元,可以同時報公司給予行政記大過或者撤職處分直至辭退。

  四、對員工個人違紀的扣款,屬公司有關部門檢查考核的,由公司財務收繳,屬二級單位檢查考核的,由各二級單位財務收繳,分別列入公司和二級單位獎勵基金。

企業勞動紀律管理制度9

  為加強企業管理,嚴肅企業勞動紀律,規範職工自律習慣,保障企業正常工作環境,樹立企業內外形象,建立企業理念文化,根據企業未來發展的思路建設要求,特制定企業勞動紀律,行為指導規定的管理大綱,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管理層次,為今後的內部管理打下有利的良性基礎。

  說明:本企業實行夏時、冬時兩種作息時間

  夏時制:7:30-11:3013:30-17:30

  冬時制:8:00-12:0013:00-17:00

  1、嚴格遵守企業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服從企業管理,作息時間、嚴格職工遵紀守法,維護企業個人合法利益,嚴格倡導職工講文明、愛企業、重自律。

  2、企業內各辦公室是生產行政管理的重要場地,非管理者,無論是誰,無事者,嚴禁入內,職工反映,解決問題,要逐級上報,任何越級上報者,其被訪部門有權拒絕,以保證辦公室正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環境,確保職責功能的權力責任。

  3、工作期間嚴禁從事非工作範圍外的各種事情,各本職崗位,應盡職盡責,嚴禁脫崗、串崗、睡崗,無理由離崗10分鐘以上者,均按曠工處理。

  4、員工因病、事假不能正常上班,必須按“病、事假管理規定”,提前申請報告,並履行病、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嚴禁喝酒上崗(工作接待除外)如發現必須勸其離崗,並按曠工處理,酗酒鬧事給企業和他人造成經濟損失者,除肇事人賠償外,還要給予不定額的經濟處罰。

  6、維護企業、個人的形象,行為禮貌、語言文明、工作場地嚴禁大聲喧譁、吵鬧、爭執、有事說理、協助協商,以企業為大局,提高個人行為素質,加強個人文化修養。

  7、企業員工應相互尊重、友善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聚眾鬥毆、偷雞摸狗、目無法紀,凡上述不服管理者,無論何人,堅決除名。

  8、保持、維護廠區、工作場地的環境衛生,各生產區域必須按公司統一部署規定,按其分工,進行必要的修正和整頓,各車間班前、班後必須按要求進行現場打掃和清理,並且沒有任何理由保質、保量的予以完成,由總經辦檢查、考核和處罰。

  9、愛惜公司財產,維護企業內的一切設施,物品的執行安全,各生產車間班組內的機械、裝置、電器、工具、生產輔助器械、模具、容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有專人負責,責任到人、分工明確、發現損壞、故障及時上報,如有人故意破壞,嚴懲不怠。

  10、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線,各車間主管、班組長均是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有不可推卸的職責義務,任何達不到質量、技術、尺寸、效能的產品,各製作工序責任者,必須照價賠償,能再生利用的可按比例賠償,屬違規操作引起質量事故,責任人必須全額賠償一切損失,質量第一責任人也要接受相關經濟處罰。

  11、工作時間內嚴禁會客(工作需要除外)如迫不得已,必須經本部主管同意,會客時間,應按事假時間來計算,並及時上報辦公室,履行事假手續。

  12、安全生產、安全操作、安全使用機械裝置是職工人身安全、裝置安全的基本保障,任何違規違章操作造成人身、裝置、產品的傷害,責任自負,造成裝置、產品、物料損害的,原則上企業還要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賠償。

  13、員工有義務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呈報合理化建議,有責任對企業工作和業務發展提出個人的看法、見解,有權對企業生產管理、行政管理提出建設性的思路,更有權力和義務來維護企業的聲譽和利益。

  14、必須嚴格遵守企業的技術、工藝、圖紙、產權的保密制度,如個人原因造成公司的利益損害,將受到嚴厲的處罰。(公司的保密制度另行文執行)

  15、搞好企業的“防火、防盜”工作,是企業各部門、員工必須常備不懈的預防大事,任何有損企業裡通外聯、串通勾結的破壞行為,並給企業造成損害者,按其責任大小,追究法律、經濟責任。

  16、以上勞動紀律管理規定,望全體員工認真學習,並從下達之日起予以執行,對本文沒明確處罰的章節,本公司有權規定處罰的額度。

  17、本文的解釋權在厂部。

企業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0

  (一)用水用電管理

  1、不得使用電爐、熱的快等自備電器取暖、燒水、煮飯。

  2、上班時將宿舍燈具、電視機關掉,下班時將辦公室燈具、電腦關掉,嚴禁長時間無效開機。

  3、當日值班人員負責門口照明燈以及院內室外公共場所燈具的晚上開啟和天亮時關掉事項。

  4、及時關閉自來水閥門,不出現長流水。

  5、發現線路、管道出現斷裂、滲漏現象或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6、不得私拉亂接,隨意改動原供電線路。

  7、裝有空調、電視、電腦的房間做到人走機關,嚴禁長時間開機,嚴禁無人狀態下開機,不得將空調溫度設定過低。

  8、綜合辦公室對公司院用水用電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上述規定者一次處罰10-100元,並予以通報批評。

  (二)差旅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專項費用的管理辦法,以逐步適應現代企業管理要求。根據集團公司和呂梁煤電公司有關規定,並結合運銷分公司實際。特制定差旅費管理辦法,望遵照執行。

  1、因公出差必須填制差旅費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後方可外出。

  2、差旅費報銷要註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路線、出差人數等事項,由單位負責人及經理審批後,到公司財務科報銷。

  3、嚴格按出差時間及路線報銷,超出審批範圍的費用自行處理。帶車外出,只報銷住宿費及補助。按集團公司規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須在集團公司辦事處,否則不予報銷。

  4、對於因公出差報銷車、路卡等票據,當事人要詳細註明事由、時間、起止路線等,經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及經理審批後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要按規定嚴格審查,凡不符合財務規定的財務處一律不予報銷。

  5、各科室人員外出辦事、到上級部門報送資料不準坐計程車,凡計程車票,費用不律不予報銷。

  (三)通訊費用管理

  1、通訊費用按核定標準使用,固定電話超支由工資支付。

  2、所有人員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回集團公司本部換號需事先通知綜合辦,不在服務區時,必須向綜合辦告知就近固定電話,不得因聯絡中斷影響工作,否則停發手機通訊費用補貼。

  3、各單位必須控制固定電話費用支出,禁止外單位人員撥打無關電話。

  4、手機通訊費用公司綜合辦統一按標準和在崗人數做表,經理稽核發放。

  (四)業務招待費管理

  1、凡公司內部一般辦公人員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標準在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到食堂就餐,不準上煙、上酒、上飲料,超標準招待的必須經經理或書記審批。

  2、綜合科要嚴格完善審批手續和制度,建立支出臺帳,詳細說明每次招待的時間、事由、人數、金額等。

  3、因工作關係需要安排客飯時,分管經理要提前與綜合科聯絡,有關單位到辦公室具體辦理客飯手續。

  4、各單位發生客飯時,首先到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按開具的客飯金額經分管經理簽字後,交由經理審批方可進行就餐,如遇特殊情況可先就餐,事後補辦就餐手續。

  5、上級部門業務檢查、型會議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統一安排。

  (五)磁卡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有效控制電話費的超標,杜絕非辦公性濫用電話,運銷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從20xx年元月份起用磁卡電話,有關規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執行。

  1、話費分配:科級幹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員每月30元。

  2、使用者卡實行一人一卡的辦法,每人保護好自己的個人卡,防止丟失、損壞。丟失、損壞者自費申請補辦磁卡。

  3、因特殊情況費用不夠時,經運銷公司經理批准可向綜合辦申請補費;

  4、工作人員不準隨意變更磁卡電話設定,因此造成話機不能使用,責任自負;

  5、每月25日交回使用者卡由綜合辦統一充費,剩餘話費可用於次月使用;

  6、不得在電話線上串接其它普電話機,否則沒收普通電話機,取消使用公司電話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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