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公司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加強保安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在值勤和執行任務時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崗位職責明細:

  2.1.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堅守崗位,収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

  2.3.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4.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須憑公司職能部門書面通知方可放行。

  2.5.及時做好報紙、郵件的收収工作。

  2.6.保持接待大廳環境衛生,物品保管整齊有序。

  2.7.上班是提前20分鐘到崗,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勱,及時収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對於正在収生的刑事案件戒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節嚴重的可直接撥打110並上報公司領導。

  2.8.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戒公安機關報告。支援、協劣相關安全人員履行工作職責。

  2.9.外來人員訪談時闈為8:00-21:00,未到時闈戒赸過規定時闈無特殊情況丌放行。

  2.10.會所內禁止飼養寵物,禁止客戶帶寵物出入會所。

  2.11.凡已不我公司解除勞勱關係、勞務關係者,視同外來人員。

  2.12.執勤期闈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關閉時大門丌留缺口;杜絕閏散人員進入,晚上9點準時關閉內部門禁系統,無關人員丌得進入會所。

  2.13.晚上8點以後關閉大廳空調及大廳大燈,留小燈,10點關閉招牌燈。

  2.14.規避丌明身份、衣冠丌整、神色有異者進入會所。

  2.15.如遇態度惡劣,強行闖入者應立即報告相關領導。

  2.16.保安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収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敁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丌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式處置。

  2.17.規定好巡查路線,每天19:40-20:00檢查一次,23點檢查一次,凌晨8點檢查一次各樓層的安全狀況。

  2.18.判斷巡查過程中収生的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採叏行勱,並報告人事行政部,判斷事敀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2.19.日闈災害急報有關人事行政部,夜闈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戒救護單位120。2.20.

  3.意外處理

  3.1.員工急病,即刻通知辦公室,及時派人送往醫院治療戒撥打120,及時報備公司領導。

  3.2.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檢視,若収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且通知相關領導至現場,保安仍然堅守崗位,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叏公司財務。火勢熄滅後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並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3.3.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収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3.3.1.會所収生打鬥,應迅速予以制止,及時彙報公司領導。

  3.3.2.打鬥現場若有其他員工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譟起鬨戒使現場複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戒驅散圍觀人員。

  3.3.3.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丌可偏袒打鬥當事人任何一方戒加入戓局,喪失理智。

  3.3.4.若為下班時闈,應即刻電話通知公司相關領導;有安全之慮時,即刻撥打110尋求協劣。

  3.3.5.認清來著容貌、特徵、人數、有無攜帶槍、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3.3.6.將狀況報告公司領導並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後應立即通知派出所並電話聯絡相關領導。

  3.4.發現竊盜時,應立即報警,聯絡公安部門,保持失竊現場原樣,便於叏證。

  4.行為準則

  4.1.上班時闈為下午20:00、下班時闈為早上8:00,収現遲到早退一律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時給予開除處理。

  4.2.值班時應著制服,服從管理、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4.3.収現酒後上崗戒擅離崗位,開除處理。

  4.4.収現未按崗位職責明細工作造成損失的,按獎罰管理制度執行。

  4.5.對工作具有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4.6..對自身的責任心:鑽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4.7.同事之闈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8.對本職工作負責:丌拖沓、丌積壓、丌抱怨、丌挑揀。

  4.9.對待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丌卑丌亢。

  4.10.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丌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4.11.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4.12.辦公桌上丌放不工作無關的用品。

  4.13.未經同意丌得翻看他人檔案、資料戒他人個人物品。

  5.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5.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戒者侮辱、毆打他人。

  5.2.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5.3.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5.4.參不追索債務、採用暴力戒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5.刪改戒者擴散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5.6.侵犯個人隱私戒者洩露公司商業秘密。

  5.7.儀容丌整,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5.8.值班時闈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說報紙、看電視錄影,打瞌睡等。

  5.9.對群眾、來賓敀意刁難戒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戒送貨人員索叏好處及貪小便宜。

  5.10.脫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員睡覺。

  5.11.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並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本制度自20××年7月18日起施行。

公司管理制度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後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現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效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現裝置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後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幼兒園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裝置,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裝置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裝置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裝置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公司管理制度3

  一、設計部經理職責

  負責對本公司所有設計人員工作的安排和計劃,對所有的設計方案、工程預算、施工圖紙的稽核。如因稽核不到位造成損失的,一次給予200―20xx元罰款,同時協助設計師談單及跟蹤有效客戶。對於所有的飛單,設計部經理必須找出原因,如因跟單不到位造成飛單者,一次罰款200―500元。

  二、設計部成員職責

  1、設計師應當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2、在接到設計任務書後,必須在限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任務不得有誤。

  3、在設計過程中應當多與設計主管或總監、工程部或材料部溝通完善設計。

  4、設計完成後,圖紙按照統一的規定裝訂成冊。

  5、設計圖紙實行分級稽核制度,設計師自審,設計部主管稽核,工程部稽核。

  6、設計任務完成後,設計師應當配合施工方做好開工前的技術交底工作,並做好施工中的技術跟蹤服務。

  7、在專案完工時,設計師或繪圖員應當親自到施工現場測量,並在短時間內繪製好專案竣工圖。

  8、竣工圖在經各級稽核無誤後,設計師和繪圖員必須簽字,然後交各級部門稽核簽字,加蓋竣工章後交於甲方。

  9、設計師必須瞭解施工工藝、材料及材料的價格,並及時掌握新的材料資訊及動向,不斷提高業務技能。

  10、設計師應當和預算部配合完成工程量提取工作。

  11、做好和工程部、預算部的協調配合工作。

  12、設計師應當配合資料員在工程的前後期做好資料的建檔入庫。

  三、設計師工作流程

  1、設計師在接到設計任務後,應首先了解收集有關資料,如設計任務書或相關的圖文資料,並與甲方代表或公司業務人員溝通,深入瞭解設計內容、設計方向、設計風格等。

  2、設計師在與甲方深入溝通達成基本共識的情況下,簽訂設計合同。

  3、初步方案設計。

  4、繪製基本的設計方案圖。包括:a、原始平面圖;b、牆體改動圖;c、平面佈置圖;d、地面鋪設圖;e、天花吊頂圖;f、主體立面圖;g、重點突出部分的透檢視。並可附手繪及設計說明。

  5、在與甲方進行初步方案交流後進入方案深化階段。包括以下圖紙:a、電腦效果圖;b、三維模擬畫;c、第一階段的修改、補充。

  6、方案確認階段。包括以下圖紙:a、完整的施工圖紙繪製;b、水、電走向圖;c、平面、立面、剖面圖;d、節點、大樣圖;e、所有應有尺寸、材質、工藝、色彩。

  7、專案實施階段(客戶對全套設計簽字確認後)。設計師配合施工方做好技術交底。

  四、設計圖紙內容及裝訂的規定

  1、設計圖紙應包括如下的全部內容,出圖幅面均為a4圖紙。設計師可根據實際需要合併,若客戶不要求設計的部分才可省略。

  1)、封面;

  2)圖紙編號詳細說明圖;

  3)、設計及施工說明;

  4)、原始房型平面測量圖(含所有牆體內部尺寸、門窗尺寸、上水、煤氣、暖氣、下水、地漏、管、空調洞、排風、配電箱位置標註);

  5)、設計平面佈置圖;

  6)、電源、電話、電視、多媒體插座分佈圖;

  7)、開關控制線路示意圖;

  8)、冷熱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圖;

  9)、廚、衛牆面和地面設施佈置圖;

  10)、各立面圖詳圖;

  11)、區域性透檢視;

  12)、節點及放大詳圖;

  l3)、封底;

  2、封面、封底均按公司統一的模板出圖。

  3、設計與施工說明由設計師根據公司統一模板就具體設計作增減。

  4、設計圖紙採用公司統一的圖框模板;圖紙名稱按圖樣圖紙內容命名;圖紙編號按順序編號,圖樣分類按方案圖及施工圖分類;圖紙比例按實際比例填寫;設計號按照專案編號填寫。

  5、設計圖紙應表達清晰、準確、無誤,明確設計內容和非設計內容,標明材料的品牌等。

公司管理制度4

  一、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為了規範員工行為,激發員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績效,促進本公司的經營發展,特制定本手冊。

  二、適用範圍

  本手冊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3.1總經理室/總經辦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內部的控制機制,確保本手冊產生、修改、取消和管理的基本要求能夠有效地執行。

  3.2行政中心

  負責稽核本手冊,對全公司員工負有教育和監督管理責任,確保本手冊的各項要求和規定在全公司能夠有效地執行。

  3.3人力資源部

  1)負責制定、解釋、修訂此手冊,協助行政中心對員工進行教育和監督管理。

  2)負責所有獎懲的資料備案管理。

  3.4各部門主管

  1)熟悉和執行本手冊,確保本部門員工執行本手冊;

  2)對本部門的員工負有教育和監督管理責任,對發生在本部門的異常事件應立即上報,並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勸阻和制止,不得翫忽職守,放任不管。

  3.5全體員工

  瞭解、熟悉本手冊,講究職業道德,在工作中遵循和執行本手冊的各項要求和規定。

  四、管理內容

  4.1日常考勤

  4.1.1工作時間

  1)各中心/事業部/子公司可根據客戶或業務的情況做適當調整。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時,應提前做好準備,員工也應積極配合。

  4.1.2打卡

  1)員工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必須親自到指定地點打卡,要求每天打四次。不得代同事打卡或委託同事打卡。

  2)員工如因私因公未能打卡的,經分管領導批示後向人力資源部報備。

  4.2行為準則

  4.2.1儀表儀容

  管理人員原則上要求穿職業裝(深色無條紋西服或CI職業裝),車間人員按崗位要求著工作服和勞保服,著裝總體原則為莊重、整潔、乾淨、文雅、大方,保持清雅之儀容和安全性。

  1)男性員工不得著無袖、無領汗衫,不得著短褲。紐扣須扣整齊,髮型應齊整、幹練,不留長髮和鬍鬚,不剃光頭。

  2)女性員工須清雅淡妝,禁止穿短裙、超短迷你裙、無袖衣裙,衣著及飾物不得誇張。

  3)所有員工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涼拖(孕婦及特殊崗位要求例外),不得赤腳。

  4)參加集團和公司重大活動和會議要求著職業裝。

  5)本公司員工辦公期間必須佩帶胸卡或工作牌。

  4.2.2工作紀律

  1)保持辦公區安靜、禁止喧譁。

  2)辦公區域、生產區域及禁菸區域嚴禁吸菸。

  3)節約公司能源,確保安全,員工下班離開前,要關閉個人電腦、並對辦公桌進行清理,保持整潔;並做到人離機關(用電裝置:如計算機、印表機、空調等)、人離燈關、人離窗關、人離門鎖。

  4)保持個人檯面的整潔,辦公設施擺放整齊,辦公檯面不宜擺放、張貼與辦公內容無關的字畫或裝飾物,保持辦公室清潔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

  5)工作時間內,員工不得接待私人探訪,如確有必要須報部門負責人同意後到指定地點接待。接待公務來訪也應在指定的洽談區進行。

  6)禁止攜帶小孩進入廠區、車間,嚴禁擅自帶外人進入生產廠區參觀、拍照。

  7)嚴禁利用公司電話辦私事,特別是撥打國內及國際長途電話。

  8)工作時間內因公因私外出須向部門負責人報備並辦理出門手續,如部門負責人不在可在部門考勤處留言。

  9)工作時間禁止串崗、睡覺、幹私活、看書報雜誌(非專業書籍)、玩電腦遊戲、上網聊天、吃零食等行為。

  10)員工應愛護公司設施,裝置,工具,如有破壞或挪用者視其情節輕重,損壞大小賠償並罰款,情節嚴重的除受到紀律處分外還有可能會受到民事或刑事檢控。

  11)員工不得利用職權營私舞弊,假公濟私,打擊報復。

  12)員工不得在公司工作時間內買賣私人物品。

  13)員工不得擅自標貼及塗改公司各類通告。

  14)員工不得在任何時間內在公司範圍內從事非法活動。

  15)員工不得有損害公司財產,商譽,或貪汙受賄等行為,知情員工應立即上報,維護隱瞞或知情不報者,將受到嚴重的紀律處分。

  16)員工不得煽動其他員工偷工怠懈,干擾日常工作。

  17)員工不得擅自偽造塗改公司紀錄或檔案,提供虛假商業情報。

  18)員工不得違反公司保密規定,未經上司許可或授權,嚴禁對外評論公司各項政策及經營狀況或將公司情報洩露給任何宣傳媒介或給商業競爭者以任何形式之協助。

  19)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內擅自進入其他員工工作區域逗留,窺視,翻看。

  20)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隨意複製,刪除,篡改公司電腦資料,或將公司電腦軟體帶回家,更不得洩露公司電腦資料資訊。

  21)員工不得將公司檔案遺留或存放在不恰當的地方,下班之前必須將所有檔案資料歸檔。

  22)辦公室內不得存放貴重物品,如有遺失公司概不負責。

  23)員工應嚴格按公司制定的加班,調班,請假等規定,如有違反將按公司獎懲條例處理。

  24)員工須處處維護公司形象,將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得做有損於公司形象的事,未經上司授權不得向公司內、外人員描述、評論公司的各項政策及經營手段。公司的各類檔案、資料均屬公司的商業秘密,員工應妥善保管及嚴守秘密。

  25)除使用公司的名義辦理公務外,任何員工不得使用公司的名義作任何用途,濫用公司名義者將被視為欺詐行為,有關員工除受到紀律處分外,還有可能會受到民事或刑事檢控。

  26)工作時間內,員工應該絕對服從上司的工作分配,不得作出不服從上級合理的工作指示或不尊敬上司的行為,員工應按時完成上司下達的任務,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27)員工在確認上級指令違法違紀時,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向更高層上級報備。

  28)員工之間應互相配合,共同努力,發揚團隊精神,員工應積極參加由公司或員工自行組織的各項活動,以增進員工之間的友愛及信任並提高公司員工的整體團隊精神。

  29)不得因失職造成商品丟失或損毀,如有發生除將按照損失進行賠償之外還要進行必要的降職或罰款。

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關係,加強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支援、指導和管理,促進各子公司按現代企業制度規範運作,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保障股東的權益,提高投資回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適用範圍: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實際控制權的子公司。

  第三條企管資訊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務的專業職能部門,負責子公司資訊歸口管理和協助母公司行使控股股東的權利。

  第四條母公司企管資訊部和其他職能部門、子公司相關人員應當自覺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子公司遵守執行本制度的情況將作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員的績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權管理

  第六條子公司應當依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和運作制度。建立起相應的經營計劃、風險管理程式。

  第七條子公司應當加強自律性管理,並自覺接受母公司工作檢查與監督,對母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提出的質詢,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和說明原因。2

  第八條子公司對改制改組、收購兼併、投資融資、資產處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項,需按《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關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進行,並須事先報告母公司企管資訊部和董事會秘書。

  第九條子公司應當及時、完整、準確地向母公司提供有關公司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和經營前景等資訊,以便母公司董事會進行科學決策和監督協調。

  第三章股東會

  第十條子公司股東會議分為年度股東會和臨時股東會。年度股東會議應於會計年度完結之後的四個月內舉行。子公司每年應當至少召開兩次股東會會議和兩次董事會會議、一次監事會會議,股東會會議、董事會會議和監事會會議應當有會議記錄和會議決議,且須由到會股東、董事或監事簽字。子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的決議應在作出2日內報母公司企管資訊部和董事會秘書。

  第十一條子公司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並結合自身情況,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單獨制定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四章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十二條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外,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提出董事會會議提案;

  2、提請召開董事會會議和股東會會議;

  3、盡職參與董事會會議,履行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權利和職責;

  4、關注、質詢子公司經營管理情況;

  5、及時審閱子公司報送檔案和生產經營資訊;

  6、配合董事長撰寫董事會工作報告;

  7、參與撰寫派出高階管理人員評價報告、制訂派出高階管理人員的獎懲方案;

  8、分析子公司經營運作狀況,提出增資、減資或清算建議;

  9、分析、參與制訂子公司戰略規劃及投資規劃,研究改制、融資等可能性;

  10、根據子公司戰略規劃,與子公司經理層、其他董事討論確定子公司年度生產經營計劃;

  11、與合作方股東、董事進行溝通和協調。

  第二節董事會

  第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每年至少召開二次。其中一次應在每年年底之前3召開,主要審議下一年度經營目標和預算計劃;另一次會議(年度會議)應在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三個月內召開。

  第十四條董事應將董事會會議內容提前10日通知企管資訊部和董事會秘書,以便企管資訊部作相應的資料和會議準備。

  第十五條子公司應根據《公司法》並結合自身情況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單獨制定董事會議事規則。

  第五章監事會

  第一節監事

  第十六條子公司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外,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提請召開董事會會議和股東會會議,列席股東會會議;

  2、檢查子公司財務和內部控制制度;

  3、監督子公司董事和經理的經營行為;

  4、提交監事會或監事工作報告;

  5、盡職履行子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和職責;

  6、參與撰寫母公司派出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評價報告、制訂派出高階管理人員的獎懲方案;

  7、透過子公司經理層和監事會、董事會將母公司的建議、評價和要求落實;

  8、與合作方股東、董事、監事進行溝通和協調。

  第二節監事會

  第十七條有三名以上監事的子公司每年至少應召開一次監事會議,並向股東會提交監事會或監事工作報告。

  第六章高階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母公司派出高階管理人員(下稱“派出人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派出人員必須向企管資訊部提交定期書面經營述職報告,至少每半年一次;

  2、派出人員必須根據母公司預算編制及調整流程,及時做好本公司預算編制和調整工作;

  3、及時向我方董事、監事和企管資訊部、董事會秘書彙報子公司發生的重大事項如鉅額虧損、資產損失、嚴重違法經營、行政法律處罰、主要人事突然變動等,發現上述情況應在五天內報告企管資訊部。

  4、除母公司派出到子公司財務人員之外,其他人員原則上隸屬於子公司自行管理。

  第七章績效考核

  第十九條應推進子公司董事會進行績效考核,並體現以下關鍵績效指標:

  1、董事會經營目標完成情況;

  2、財務方面: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淨資產收益率、主營業務收入、經營性現金流量等;

  3、市場開拓方面:市場佔有率、主營產品在行業中的地位等;

  4、內部管理方面:制度是否健全、實際執行情況等;

  5、研發方面:新產品數量、自主開發含量、自主開發產品佔銷售收入的比重;

  6、服務方面:使用者滿意度、投訴和訴訟情況等;

  7、執行《子公司管理制度》情況,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內部審計情況;

  8、企管資訊部認為應作為績效考核的其他指標。(根據子公司具體情況,可以選取全部或部分關鍵績效指標)

  第二十條對關鍵績效指標的權重分配,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相對重要原則。八大類指標一般按子公司董事會經營目標完成情況、財務、市場開拓、研發、內部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服務相對重要程度遞減排序分配;

  2、個案原則。鑑於不同子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同,權重按個案原則確定;

  3、子公司董事會經營目標完成方面的指標權重一般不少於50%。

  第二十一條子公司績效考核執行程式如下:

  1、考核組織。企管資訊部協助組織子公司董事、監事、母公司主管領導等分別對子公司年度經營績效作出獨立評估,在此基礎上採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權方法得到統一的評估值。此評估值提交子公司董事會,作為評價子公司管理層經營業績的依據之一。

  2、確定、調整考核指標和權重。每年年度子公司董事會召開之前,子公司董事、監事、母公司主管領導與子公司管理層充分溝通,就考核指標、權重的調整取得一致,並報董事會和母公司總經理稽核。

  3、母公司董事會確定考核目標值。

  4、下次年度子公司董事會召開之時,母公司董事會根據目標值和實際完成業績情況評價子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的經營績效。

  5、母公司董事會根據子公司經營績效評價結果,確定對管理層整體獎懲方案。

  第二十二條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考核模型和指標,原則上參考母公司考核體系。

  第二十三條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執行程式如下:

  1、考核組織。企管資訊部協助組織子公司董事、監事、主管領導、母公司相關部門、子公司相關部門等分別對子公司高管人員個人上年度業績作出獨立評價,在此基礎上採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權方法得到統一的評分值。此評分值作為子公司董事會評價子公司管理層個人經營業績的主要依據。

  2、確定、調整考核指標和權重。企管資訊部協助組織子公司董事、監事、主管領導、母公司相關部門、子公司相關部門等根據各子公司實際情況,審議確定考核指標和權重,報子公司董事會和母公司總經理稽核。

  3、子公司董事會根據個人目標值和實際完成業績情況,評價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上一會計年度的個人業績。

  4、子公司董事會根據對管理層獎懲方案,結合高階管理人員個人的績效考核結果,制定具體獎懲方案。其中總經理和財務總監的獎懲方案由子公司董事長提議,母公司董事會透過;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的獎懲方案由子公司總經理提議,子公司董事會透過。

  第八章子公司財務管理

  第二十四條子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政策,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和完整;合理籌集和使用資金,有效控制經營風險,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項資產,加強成本控制管理,保證公司資產保值增值和持續經營。

  第二十五條子公司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開展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第二十六條子公司應遵守母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內部審計制度及其他財務制度,執行統一的會計制度。子公司下述會計事項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一)母公司按照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遵循謹慎、有效防範和化解風險的原則,制訂並經母公司董事會批准實施的關於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準備的內部控制制度,子公司應按規定執行,並在會計報表中予以如實反映。

  (二)子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母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

  (三)子公司應當按照母公司編制合併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資訊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提供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接受母公司委託的註冊會計師的審計。

  第二十七條子公司應定期向母公司提供季度(月度)報告,包括營運報告、產銷量報表、資產負債報表、損益報表、現金流量報表、向他人提供資金及提供擔保報表等材料。子公司應當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母公司企管資訊部和財務部提交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

  第二十八條子公司財務部接受母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監督,母公司審計部有權不定期對子公司實施內部審計。內部審計結果作為對子公司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二十九條為有利於資金排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母公司有權對各子公司的閒置資金實行統一調劑管理。

  第三十條未經母公司或子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對外擔保、對外借款、資產抵押、債券發行、資產處置、變賣、清理等。子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向外融資、投資、資產處置,需在其董事會批准的額度和許可權內,並抄送企管資訊部和母公司財務部。

  第三十一條子公司要嚴格資金管理,各類款項的支付、劃轉均需由子公司負責人籤批後執行;要嚴格生產成本、費用管理,建立健全生產成本、費用管理制度。

  第九章內部審計監督

  第三十二條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對子公司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三條內部審計內容主要包括:經濟效益審計,工程專案審計,重大經濟合同審計,制度審計及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等,子公司董事長辭職要進行離崗審計。

  第三十四條子公司在接到審計通知後,應當做好接受審計的準備,並在審計過程中應當給予主動配合。

  第三十五條經母公司董事會批准的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子公司後,該子公司必須認真執行。

  第三十六條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適用子公司內部審計。

  第十章投資管理

  第三十七條子公司在報批投資專案前,應當對專案進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論證,向母公司企管資訊部提交的投資方案,必須是可供選擇的可行性方案。

  第三十八條子公司發展計劃必須服從和服務母公司的總體規劃,在母公司發展規劃框架下,細化和完善自身規劃。

  第三十九條子公司在具體實施專案投資時,必須按批准的投資額進行控制,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預期投資效果,及時完成專案決算。

  第四十條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實施中的對外投資專案,應當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定期向母公司企管資訊部報告實施進度。專案投運後,應當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統計達產達效情況,在會計期間結束後的十天內書面向母公司企管資訊部提交情況報告。

  第十一章資訊制度

  第四十一條子公司應當履行以下資訊提供的基本義務:

  (一)及時提供所有對母公司形象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資訊;

  (二)確保所提供資訊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三)子公司董事、經理及有關涉及內幕資訊的人員不得擅自洩露重要內幕資訊;

  (四)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重要資訊,必須在第一時間報送母公司企管資訊部和董事會秘書;

  (五)子公司所提供資訊必須以書面形式,由子公司領導簽字,加蓋公章。

  第四十二條《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適用於子公司。

  第四十三條子公司與企管資訊部共同確定專人(稱為“資訊責任人”,一般應為辦公室主任或財務負責人)負責與企管資訊部的資訊介面工作。

  第四十四條母公司透過企管資訊部傳送的資訊,送達子公司資訊責任人即視為送達子公司。子公司送達企管資訊部即視為送達母公司。

  第四十五條企管資訊部是各子公司資訊彙總部門。企管資訊部、母公司各職能部門與子公司之間涉及子公司的資訊、檔案傳送程式須遵循以下原則:

  1、母公司各職能部門需要子公司提供的資訊和檔案資料,及下達檔案、通知等資訊予子公司,其中涉及到工商登記資料、重大合同、公司重大決議等的,同時應報企管資訊部備案,或透過企管資訊部來轉達。

  2、母公司管理支援、技術研發、市場銷售、生產製造等部門若需要母公司下屬子公司的合作、幫助或提供資訊,企管資訊部應協助和子公司相關負責人聯絡接洽。

  3、子公司向母公司其他部門提出要求合作、支援、資訊提供等,企管資訊8部應協助協調和溝通。

  4、子公司重要資訊涉及母公司資訊披露管理制度內容的,須同時向母公司董事會秘書備案。

  第四十六條子公司與子公司派出董事、監事及母公司其他主管領導的檔案、彙報制度如下:

  1、子公司向派出董事、監事報送檔案(包括董事會會議檔案)、資訊,應統一報一份到企管資訊部備案,企管資訊部並協助轉送;

  2、派出董事、監事返回的有關檔案、資訊也應報一份到企管資訊部備案,企管資訊部並協助傳達;

  3、企管資訊部應就子公司報送、請求審閱或表決檔案中某些議題,向董事、監事作出解釋和說明,必要時提請董事會秘書組織召開我方董事、監事預備會議。

  第四十七條子公司應當向母公司財務部定期報送以下檔案:

  1、月度財務報表;

  2、月度經營情況說明;

  3、季度經營情況報告;

  4、季度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

  5、中期和年度財務分析報告;

  第四十八條子公司應當就發生的以下重大事項向母公司企管資訊部和董事會秘書提交臨時報告:

  1、收購和出售資產行為;

  2、對外投資行為;

  3、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4、重要合同(借貸、委託經營、委託理財、贈與、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5、大額銀行退票;

  6、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7、遭受重大損失;

  8、重大行政處罰;

  9、《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子公司定期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至少每季一次,討論、分析、確定子公司重大經營事項,製作會議紀要,並及時報送企管資訊部。子公司認為是重要事項的,應邀請企管資訊部派員列席。

  第五十條企管資訊部定期對子公司進行實地調研,子公司應當予以積極配9合。如對生產經營情況有疑問,企管資訊部應書面提出,子公司應予明確書面解釋。

  第十二章母子公司之間的相互關係

  第五十一條子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計劃、組織和管理,對外投資專案的確定等經濟活動,除在滿足市場經濟條件的前提下,還應滿足《上市規則》的規定和母公司經營總目標,長期規劃和發展的要求;各子公司的經營目標及發展規劃必須與母公司的總目標及長期發展規劃保持相互協調和總體平衡,以確保母公司總目標的實現及穩定、高效的發展。

  第五十二條子公司的經營活動、內部管理、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應接受母公司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五十三條母公司與各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業務,應按照《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子公司在日常的經營活動中和對外投資過程中,對涉及重大對外投資、重大損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經營活動,應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及時收集資料,履行報告制度,以確保母公司對外資訊披露的及時、準確、真實、完整。

  第五十五條子公司制訂的戰略規劃、預算需經過母公司董事會審批透過,子公司自行制訂的管理制度、業務管理辦法需先經母公司企管資訊部預審、預審通過後經子公司董事會透過。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各職能體系:市場、採購、財務、人事、質量、研發等系統要根據此管理制度分別制訂子公司業務管理規定報企管資訊部備案。

  第五十七條本制度適用於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

  第五十八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九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母公司董事會。

  第六十條本制度自母公司董事會審議透過之日起生效。

公司管理制度6

  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生產貫穿於整個施工過程,做到全員、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標的實施、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規定製定。

  二、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工程專案及作業班組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標考核實行分級考核制度,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工程專案經理、專案部考核,工程專案經理負責對各施工作業班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採用日常考核與定期安全檢查考核相結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專案每月、班組每週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五、考核結果分為:

  1.傷亡指標:低於指標,超過指標二個等級。

  2.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考核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六、公司每季、工程專案每月公佈安全管理目標考核結果,工程專案部要利用黑板報或圖表在工地登記。

  七、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中傷亡控制指標,低於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達到合格(或優良、雙優)工程專案,作業班組、專案經理、班組長均可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的評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專案及作業班組,要限期整改並達到目標要求,如限期內仍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工程專案,作業班組除要通報批評外,還要進行扣發獎金或罰款等處罰。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專案經理,作業班組長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增倍罰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內或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辦法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結合執行,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7

  一、考勤管理

  1、公司辦公室人員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不請假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出現曠工現象(包括開會、業餘時間學習、公司安排其他活動等)及擅自離崗。每遲到、早退一次按C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A、B、C、D類扣罰標準見本守則第十七條,下同),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無法及時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

  2、凡上班時間需要中途離崗、離廠,必須向所屬單位負責人請假,否則,半小時內按早退處理,超過半小時按曠工處理。因離崗、離廠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

  3、公司員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上下班的應請假,未經批准而不按時上下班的作曠工處理。

  二、辦公室管理

  1、員工上班時間,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批准,不得接待私人探訪,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視具體情況按A類—C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

  2、工作時間辦公室內不準吃食物,違者按D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

  3、不準使用公司辦公電話打私人電話,也不可以用自己與親友長時間電話聊天,違者視情節輕重按B類—C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

  4、工作時間不得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買賣保險以及干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按C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

  5、不得在上班時間利用電腦上網玩遊戲,上網做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情。凡發現每次按A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不得在上班時間上網從事非工作範圍活動,一經發現按B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

  6、不得利用網路做自己個人的其它生意。不得向朋友透露公司商業機密。凡發現每次按A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不得在上班時間上網從事非工作範圍活動,一經發現按B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

  7、上班要自覺樹立企業形象,時常保持辦公環境整潔,辦公檯面檔案擺放整齊。不準躺或坐在辦公檯上,違反者按C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

  8、辦公桌上私人物品不得超過三件(茶具、手機、其它)

  9、辦公室內一律禁止吸菸,否則一經發現按A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

  10、員工不得在辦公室進行午餐,午餐必須到飯堂就餐。

  11、各辦公室、會議室沒有人工作時,應自覺做到人離熄燈,並關上空調(或風扇)等電源開關;關閉電腦電源、印表機、影印機等辦公設施在一小時內不使用時要關閉電源;

  12、使用完衛生間後,要關閉水籠頭等水源設施。凡違反者將視其浪費程度按A類—C類扣罰標準進行扣罰處理;附則

公司管理制度8

  辦公室是公司對外聯絡的中心樞紐,是展現公司形象的一個重要視窗,全體員工均須遵守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 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條 辦公室內須保持肅靜,辦公時要端正坐姿,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在樓梯處停留會話,辦公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三條 嚴禁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牌、下棋、賭博,未經他人允許,不準隨意翻閱他人辦公資料,更換臺、凳、電話等,違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第四條 文明接聽電話,不得借辦公電話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做好電話記錄,及時做好請示彙報,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資訊臺等,一經查實,個人除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外,並加罰20元/次;

  第五條 嚴禁串崗或群聚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第六條 注意保持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保持辦公室牆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辦公用品、檔案資料、器具等須擺放整齊,衣物、箱架、雨衣(傘)、頭盔等私人物品必須放到更衣室,下班後應整理好桌面物品,嚴禁亂擺亂放;

  第七條 辦公室內嚴禁吸菸,嚴禁將菸頭扔進紙簍,違者罰款10元/次;

  第八條 辦公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水龍頭、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及時通知維修人員維修,凡擅自拆裝或者人為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第九條 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等外來人員,言行大方,注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十條 下班後要關好門窗,關閉空調、燈管、電腦等電源,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檢查電源關閉情況等;

  第十一條 嚴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調換,應提前一天向分管副總、總經理申請,同意後,方可調換,不得無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條 會議室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公司會議室包括大會議室、小會議室。

  第二條 各部門根據工作的需要確定相應的會議,提前一天到辦公室申請使用會議室,並登記。

  第三條 會議室內的裝置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如麥克風、音響、空調等,辦公室負責裝置除錯。

  第四條 會議期間損壞裝置,須由相關部門或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第五條 會議必須要有紀錄,重要會議必須會籤確認。

  第六條 做好會議的貫徹執行工作,做到有佈置、有落實、有檢查。

  第七條 公司重要會議、年度總結大會等,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分管副總、總經理請假。

  第八條 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將手機設定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九條 開會人員應注意保持會議室衛生清潔,會後打掃衛生,關好門窗、空調,整理好會場後,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天向分管領導申請,由部門主管審批,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給假。

  第二條 員工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領導請假。

  第三條 員工請假應說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項,同時出示相關證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條 提前結束假期回公司須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需要延長假期的須出示延期證明,再次稽核、批准。

  第五條 請假或延長假期未經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三天以上曠工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七條 請假期間,扣除請假期間的工資。

  第八條 假期規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本人婚嫁給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給予2天;產假(女)90日;流產假(女)7天;喪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給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給假3天;

  第十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11

  服務投訴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維護公司形象,提高客戶滿意度,完善企業管理機制,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客戶對本公司服務人員所提供相關服務的服務態度、服務效率、服務專業素質產生不滿,並透過各種方式提出投訴的,均依本制度的規定辦理:

  三、投訴途徑:

  1、客戶服務投訴電話;

  2、微信公眾號;

  四、接受客戶投訴:

  1.公司營運專員透過客戶投訴途徑接受客戶投訴,詳細地記錄客戶投訴的主要內容、客戶要求、客戶地址、客戶聯絡方式,詳實填寫《客戶投訴記錄表》;

  2.瞭解客戶主要的投訴內容後,判斷客戶投訴的理由是否充分,投訴要求是否合理。如投訴不能成立,用婉轉的方式答覆客戶,取得客戶諒解,並消除誤會;

  3.及時將客戶投訴資訊傳遞至被投訴部門負責人,並填寫傳送《工作聯絡函》(一式兩份,簽收後存檔一份)。

  五、被投訴部門調查處理與回訪:

  1.被投訴部門負責人調查客戶投訴的具體事件及造成客戶投訴的具體負責人;

  2.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客戶的合理處理要求,被投訴部門主管擬定解決投訴的具體方案;

  3.被投訴部門負責人30分鐘內(特殊情況的最遲不能超過4小時)主動、積極與客戶取得聯絡,提出投訴解決方案,取得客戶諒解和達成共識,被投訴部門負責人指定投訴處理責任人負責推進投訴解決方案;

  4.投訴處理責任人填寫《投訴處置表》,並在限定時間(投訴涉及安全、影響客戶起居等緊急情況的須10分鐘內人員到位跟進解決;非緊急的一般情況應在兩天內解決。)完成推進投訴解決方案;

  5.投訴處理責任人在完成推進投訴解決方案的當天內對投訴客戶進行回訪,確認投訴處理結果及收集客戶的反饋意見;

  六、資訊反饋與資料存檔:

  1.投訴解決方案完成,投訴客戶得到滿意處理結果,被投訴部門負責人當天內將投訴處理結果反饋至營運專員處。

  2.營運專員在《客戶投訴記錄表》上詳實記錄投訴事件的最終處理結果,對於投訴處理過程進行綜合評價。

  3.在投訴過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檔案資料均需做好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七、投訴處理原則:

  1.耐心:耐心傾聽客戶的投訴,不要輕易打斷客戶的抱怨和牢騷,鼓勵客戶提出意見;

  2.態度真誠:態度誠懇,禮貌熱情會降低客戶的不良情緒;

  3.反應迅速:表示出解決問題的誠意,使客戶得到尊重,把矛盾縮小化;

  4.語言得體:儘量使用婉轉的語言與客戶溝通,不能和客戶針鋒相對;

  5.重視程度高:根據投訴級別,由相應的主管人員親自解決投訴,化解客戶的怨氣;

  6.堅持回訪:所有投訴處理全部回訪,對客戶持續關注,讓客戶重新感受周到的服務。

  八、服務投訴原則與技巧:

  1.處理原則

  1)在接受投訴的過程中,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為準則,以尊重客戶、理解客戶為前提,用積極誠懇、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每一個客戶投訴案件;

  2)在處理投訴時,必須控制自己的情緒,保持冷靜、平和。必須掌握'先處理心情、後處理事情'的原則,改變客戶投訴時的暴躁心態,然後再處理投訴內容,幫助客戶解決問題;

  3)應將客戶的投訴進行實事求是的判斷,不得加入個人情緒和喜好;

  4)對沒有把握的情況不隨意向客戶承諾。

  2.處理技巧

  1)注意傾聽

  a.如客戶上門投訴,為避免影響其他客人,最好將客戶引領至專門的接待區。待客戶落座後,及時為客戶送上水,以轉移和減少客戶的抱怨;

  b.電話必須在響鈴三聲內接聽:'您好,任我住。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到您';結束通話必須等對方先結束通話電話再輕輕放聽筒:'感謝您的來電,再見!';

  c.接聽投訴電話時須預備紙與筆,以便隨時記錄下投訴相關資訊與要點;

  d.客戶在陳述投訴理由時,不得隨意打斷客戶的說話,讓客戶把話講完,以避免影響客戶的情緒;

  e.要認真傾聽,準確記錄,儘量做到不讓客戶重述,以避免客戶的怒氣升級;

  f.如客戶說話太快,可以示意客戶:'對不起,請您慢慢講,我會盡力幫助您的。如確實沒有聽清楚,可以對客戶說:'對不起,我沒有聽明白,請您再說一遍好嗎';

  g.適時給予回應,點頭並同時發出'嗯'等語氣詞或說:'嗯,是這樣'''等口語,用以緩和氣氛;

  h.傾聽時,嚴肅並流露出非常關注的語氣,以向客戶表示你對這件事的關注程度。

  2)詢問

  a.當客戶陳述完投訴內容後,要對全過程進行詳細詢問及修正記錄;

  b.詢問時,語速保持適中,並作詳細的投訴記錄;

  c.詢問過程中,語氣要有親和力、真誠,以鼓勵客戶給予最好的配合。

  3)安撫

  a.如客戶表現出非常的氣憤、焦急、傷心、激動等異常的情緒,首先要自我暗示,讓自己保持冷靜,再去安撫客戶,安撫時要學會轉移客戶注意力;

  b.安撫客戶時,首先要從客戶的角度出發,同情和理解客戶。

  c.一般安撫語:'發生這樣的事,真是夠麻煩的,不過,我們應該積極面對解決'。'請您息怒,我非常理解您的心情,我們一定會竭盡全力為您解決。'

  4)解釋

  a.無論是否我方的原因,不得先強調我方的理由,要從客戶的角度出發,做合理的解釋或澄清。如是我方的原因,必須誠懇道歉,注意保持恰當的語氣。如是客戶的原因,也應委婉地向客戶解釋,不得表露出對客戶的輕視、冷漠或不耐煩;

  b.在沒有完全瞭解清楚客戶投訴的問題時,不得馬上將問題轉交其他同事或相關部門。如需要其他同事幫忙,接轉過程中不要讓客戶等待太久;

  c.在解釋過程中,如客戶提出異議,不得與客戶爭辯或一味地尋找藉口,更不得試圖推卸責任;

  d.在解釋過程中,應盡力維護公司形象,不得在客戶面前評論公司、其他部門或同事的不是。

  5)確認

  a.當了解整個事件全部過程後,將客戶投訴的內容向客戶作簡要重敘;

  b.必須向客戶核准你的記錄,以便保證客戶陳述的準確性;可以採用的確認話語:'剛剛您所講的是這樣嗎'或其他類似的話;

  c.如果客戶的投訴確實是錯誤

  的,要耐心解釋和對客戶進行勸導,禁止批評客戶。

  九、客戶投訴處罰與處分:

  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扣除月度績效考評5-15分,或同時給予記大過處分,並通報全公司:

  1.接待客戶服務態度冷淡,服務效率低下;

  2.對業務工作不熟悉,無法提供專業服務;

  3.不尊重客戶,譏笑、議論客戶,在客戶面前指手畫腳、交頭接耳;

  4.利用職務之便,故意刁難客戶者;

  5.不尊重客戶,與客戶發生爭執者;

  6.對投訴事實拒不承認者;

  7.主管管理不力,不能有效監督服務工作及解決投訴者。

  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扣除月度績效考評15-30分,或同時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或開除,並通報全公司:

  1.不配合解決客戶投訴,延誤處理時機,使投訴進一步惡化者;

  2.接到投訴或預見可能發生的投訴,隱瞞不報者;

  3.辱罵,毆打客戶者;

  4.對投訴客戶進行打擊報復者;

  5.因未能妥善處理客戶投訴,對公司聲譽造成重大損失者;

  6.對客戶給予不實之承諾,導致公司聲譽受損失者。

公司管理制度12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按罰款守則執行,注意食堂的清潔衛生,按公司標準就餐,做好就餐人員的記錄,不許超標,否則扣2分。

  2.非就餐時間不許外人進入食堂,外出要鎖好門窗,否則扣1分。

  3.非本公司或不應在公司就餐的人員,一律禁止在公司就餐,如有特殊情況在食堂就餐的,應收取就餐費,否則扣2分。

  4.加強公司的菜基地管理,與植物園積極配合,做到適時耕種施肥,否則扣10分。

  5.食堂所需材料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方可購進,否則扣10分。

  6.投料標準、數量應記在公示板上,否則扣5-10分。

  7.按就餐時間開閉食堂,沒有主管領導批准,任何人不準在工作時間就餐,否則扣1分。

  8.不準非食堂人員自行在食堂開小灶,否則扣罰食堂管理員10-20分,扣罰當事人10-20分。

  9.食堂的泔水雜物不準隨意傾倒,應倒在遠離食堂的指定地點,否則扣2分。

  10.食堂的碗筷、刀、勺、案板等必須整潔,否則扣1分。

  11.食堂工作人員要注意安全,每次炊具使用後必須關好氣閥、電源,否則扣2分。

  12.食堂工作人員一定要杜絕浪費,嚴禁非正常用氣、用電燒水、取暖等,否則扣2分。

  注:各部門負責人違反規定按職工扣罰標準的150%進行扣罰。

公司管理制度13

  一、事假:

  職工請事假,一天以內由各科室、部門負責人批准,超過一天由分管領導批准,超過三天由總經理批准,並報辦公室備案。各科室、部門負責人請事假,一天以內由分管領導批准,超過一天由總經理批准,並報辦公室備案。一年以內請事假不得超過12天者,違反此規定者,每超過一天扣發一天的工資,並扣除當月的獎金和出差費。

  二、病假:

  以醫院證明為依據,由總經理批准,按允許天數休息。如需住院治療的人員,須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衛生防疫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總經理批准。到專科、省立醫院或跨省就醫者,需經中心領導班子批准,並報市局領導同意。就醫期間藥費按醫療保險規定執行,其它各項費用自理工傷除外。

  三、休假:

  按照辦公室安排的時間填寫休假申請表,交總經理審批後,按規定天數休假。

  四、婚、喪假:

  按規定天數寫出請假條,交總經理審批,超過規定時間以事假論。

  五、銷假:

  上述各項請假期滿上班後應及時向中心領導彙報,到辦公室銷假,超假部分領導同意後按事假論。無中心領導和各科室、部門負責人批准的事、病、休、婚、喪假,均視為無故曠工,曠工一天扣發當天工資、當月獎金,曠工3天以上及3天扣全日工資、全年獎金,超過3天按違反管理制度建議市局予以停薪離崗處理。附:

  1、年休假待遇表

  2、探親假待遇表

  3、婚喪假待遇表年休假待遇表專案內容檔案依據適用範圍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在確保完成工作任務,不另增加人員編制和定員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工作人員含合同制工人的年休假。中共中央、國務院發電[1991]2號省委、省政府魯發電[1991]42號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享受寒暑假待遇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仍按原法定的寒暑假待遇執行,不享受本通知規定的休假待遇。休假期限工作年限滿5年不滿15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滿1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休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的節假日和國家規定的探親假、產假等。休假期間待遇工作人員在規定的休假期內休假,工資保險福利待遇不變。未經批准超過規定休假時間的,按曠工對待。休假方式工作人員休假時間要注意合理安排,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為主,一律不準搞公費旅遊,不得以不休假為由向工作人員發放或變相發放錢物。其他事項工作人員當前在其他單位已享受寒假、暑假和休假待遇的,本年度內均不得再享受休假待遇。各地各部門可恢復離休幹部健康休養制度,休養時間和經費開支標準等,仍按原勞動人事部勞人字198317號檔案規定執行。企業單位工作人員休假,由企業根據具體條件和實際情況,參照上述精神,自行確定。注: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假的,經領導指導,同休假可合併使用。探親假待遇表專案內容檔案依據適用範圍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和合同制工人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國發[1981]36號勞總檢字[81]12號國發[1986]77號職工與父母親不包括岳父母、公婆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職工與父或母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期間不能享受探望規定的待遇。休假期間待遇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一次,假期30天。國發[1981]36號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當年不給假,或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探親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探親假待遇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後,職工在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其工資按下列各項之和計發:①實行職級工資制的人員,為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與工齡工資;②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③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④事業單位職工,為本人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人薪發[1994]11號工資制度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未納入工資的物價福利性補貼部分在探親期間照發;未納入的獎金部分是否發放,由各單位自行決定。根據有關規定特殊行業及部分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提高的津貼部分不作為探親假的計算基數。婚喪假待遇表範圍和條件假期假期待遇檔案依據婚喪假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職工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80]勞總薪字29號魯政發[1998]112號其中男女雙方按晚婚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要求結婚的,增加婚假兩週,增加的假期,視為出勤。增加兩週路程假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

公司管理制度14

  一、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核算體系,以《企業會計制度》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為基礎,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公司和各部門的財務作了具體規定,希望各財務人員結合自己的具體工作照此執行,並提出建議性意見,不斷改進和完善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加強企業的會計工作,維護集體和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二、本辦法以《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原則》以及國家有關法規為依據,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以保證本公司的財務工作有序進行。

  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

  一、公司所擁有和控制的使用年限為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房屋、建築物、通訊裝置、辦公裝置以及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裝置等均列入固定資產,入帳管理。

  二、公司一切固定資產數公司所有,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應按公司要求定期檢查和維護,以提高使用效率。

  三、應設專人對固定資產加強管理,並設定固定資產總帳和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三章貨幣資金及往來核算的管理

  一、現金的管理

  (一)現金的開支範圍:

  1、支付職工工資、津貼、獎金、支付各種個人勞動報酬。

  2、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同意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

  3、出差人員必然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及確需支付的其他支出。

  (二)嚴格執行現金收支兩條線的規定,收入的現金應於當日存銀行,不得坐支。

  二、銀行存款的管理

  (一)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得出租、出借帳戶,及時掌握存款情況,不得簽發空頭支票或遠期支票。

  (二)銀行支票必須專人管理,若未按規定填寫而被塗改、冒領的都由簽發人負責。

  (三)領用支票限期收回,嚴格領用手續,建立領用登記、登出制度。

  第四章財務報銷制度

  一、差旅費開支

  嚴格控制出差,凡需出差人員須將事由及行程報公司領導批准,同時,途中不得隨意變更行程,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二、因出差、購物、辦理公務向財務部借款,須遵守下列規定:

  1、借款人據實填寫《借款單》;

  2、借款須經過批准:

  a、根據用款情況須經領導批准;

  b、各種借款應在使用結束後及時憑有效單據到財務部報銷。

  三、職工個人因各種原因被有關部門處罰的罰款,一律不得向公司報銷。

  四、各種有效憑證的報銷時間,一律不得超過憑證制單後兩個月,逾期不再報銷。

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建設專案施工現場管理,提高專案建設過程中的現場管理水平,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程現場管理包括開工準備、施工過程管理、工程驗收及移交等四個階段的工作。工程現場管理由工程部負責,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專案的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在專案施工過程中負責協調相關政府部門、設計單位、造價管理部等部門的工作關係並對專案監理的工作進行監管。

  第二章工地會議

  第三條工地會議包括施工進場預備會、工程部例會、監理例會、施工技術方案審查會、驗收會(中間驗收、預驗收、竣工驗收會)和工程專題協調會。其中施工進場預備會、專案組例會、竣工驗收會由工程部專案組組織,監理例會、施工技術方案審查會和預驗收會由專案監理組織。

  第四條施工進度協調會根據具體內容可由工程部或專案監理組織。

  施工進場預備會由工程總監組織,專案監理、施工單位等參加,在預備會上由工程部總監介紹甲方專案組成員及職責、許可權,甲方委託的監理單位總監及對監理單位的授權,由工程總監宣佈專案管理制度及專案總監介紹專案監理組成員分工職責及專案監理工作制度,然後由施工單位介紹施工專案部機構成員及分工。

  第五條專案組例會

  工程部例會定期召開,由工程總監主持,專案組全體人員參加。專案組各專業工程師應對專案的質量、進度、投資和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彙報,提出下階段工作計劃,並由工程總監和工地代表的對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和意見。

  第六條工程專題協調會

  針對技術、設計、驗收、工期、質安、糾紛等進行協調討論並形成決議,由工程部不定期組織召開,並做好會議記錄。

  第七條工程部人員應參加由專案監理組織召開的工程監理例會、施工技術方案審查會、中間驗收和預驗收會、工程專題會議,並協調處理會議中提出的問題。

  第三章施工專案管理

  第八條工程部負責制定工程部人員工作職責和主持編制工程建設專案管理規劃、管理制度,經工程總監審批後生效。

  第九條工程部負責辦理與現場施工有關的外部審批手續,做好與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聯絡工作。

  第十條確定施工單位後工程部應按工程專案總體進度要求及時安排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工作。

  第十一條開工前工程總監代表建設單位簽署開工報告。

  第十二條參加對施工組織設計檔案和重要分部、分項工程的詳細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的審查,凡是會增加工程成本的方案、技術措施應經工程部批准並填報工程成本增加審批表經公司領導分級審批後方能實施。

  第十三條參加對重要結構的隱蔽驗收,組織監理、設計部門對重要裝飾工程及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施工的專案樣板確認,並跟蹤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對照樣板的執行情況,在竣工時應按樣板的標準進行驗收。

  第十四條工程部工程師在施工過程中應跟蹤檢查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施工質量,督促監理組對材料、器具的選樣、進場、檢測和隱蔽工程按規定和規範進行驗收,掌握工程現狀並向工地代表報告。重大問題和緊急情況工地代表應向工程總監報告。

  第十五條現場發生設計或技術問題時,工程部工程師負責通知設計人員到場處理,並跟蹤辦理現場技術聯絡單和設計變更的確認手續。

  第十六條工程部負責審查監理組提交的監理規劃、監理簡報及對外報送的專題報告,並督促檢查監理組規範化地開展監理工作,做好“質量、進度、投資”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七條工程部定期對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規範監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的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要求整改,重大問題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

  第十八條工地代表代表建設單位負責審查和簽署增加工程現場簽證單,並按照公司的增加工程簽證管理程式辦理簽證的審批手續。

  第十九條工程部負責協調現場總、分包單位的關係,確保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第二十條工程部成員參加分部工程驗收和竣工預驗收,工程部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第二十一條工程竣工後,由工地代表負責組織監理、施工單位、物業接收方辦理專案移交手續。

  第二十二條在移交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時,工程部應責令施工單位限時整改,整改完畢後再次組織移交。

  第四章質量和安全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發生質量和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啟動緊急預案措施,同時報告監理及工程部,工程部應及時進行處理和向工程總監及公司領導報告。

  第二十四條一般事故由專案監理總監、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工地代表及有關方面人員共同分析原因,責成事故責任方寫出事故報告並提出處理方案,經設計單位和安檢部門、監理單位認可後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發生重大事故時專案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工程總監和公司領導報告。

  第二十六條事故處理後,責任方應出具處理結果的書面檔案,監理公司負責檢查驗收並將結果報送專案組。

  第五章工程現場資料管理

  第二十七條工程部應注意收集現場的第一手資料,並根據檔案檔案資料性質分類管理,重要資料原件交公司行政部歸檔。

  第二十八條工程部應對往來檔案資料進行收文、發文簽收。

  第二十九條工程部應建立專案管理日誌,重大專案應每月定期向工程總監和公司領導提交專案管理簡報。

  第三十條工程資料應安排專人保管並遵守保密規定。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條工程部成員應保證到現場時間不少於工作時間的一半,並在節假日根據工程的需要安排相關專業工程師到現場值班,專案工程師離開現場須經工地代表同意。

  第三十二條零星工程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七章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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