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管理制度(精選15篇)

藥店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藥店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藥店管理制度1

  崗位職責

  目錄

  1、企業負責人職責

  2、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3、採購員崗位職責

  4、收貨員崗位職責

  5、驗收員崗位職責

  6、營業員崗位職責

  7、處方稽核人員崗位職責

  8、處方調配人員崗位職責

  9、養護員崗位職責

  制度1:

  企業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確保企業依法經營,保證消費者用藥的安全、有效、及時、方便。

  2、堅持“質量第一”的觀念,組織本企業員工學習法律法規,執行藥店的質量管理制度,加強質量管理工作,對藥店的質量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

  3、組織、監促相關人員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簽發質量管理制度。

  4、督促質量管理工作的落實,保證質量管理人員有效行使職權。

  5、主持質量管理制度的檢查與考核工作,督促、檢查各崗位履行質量職責,監督質量管理制度的落實、執行。

  6、對藥店的藥品質量全面負責,嚴格把好藥品質量關,保證藥店銷售質量合格的藥品,絕不銷售假冒偽劣藥品及質量不合格藥品,有效行使質量否決權。

  7、執行藥店規範化管理,抓好藥店的服務質量管理,負責處理顧客的服務投訴。

  8、負責藥店的環境衛生管理,為顧客提供優美舒適、清潔衛生的購物環境。

  9、對藥店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對因人為引起藥品質量損失按藥店有關規定處理。

  制度2: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1、組織本單位所有員工認真學習和執行有關《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在“質量第一”的思想指導下,進行經營管理;

  2、組織有關崗位人員建立規章制度和完善質量體系,定期召開質量管理工作會議,研究、解決質量工作方面的問題;

  3、負責對供貨單位和購貨單位的合法性、購進藥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貨單位銷售人員、購貨單位採購人員的合法資格進行稽核,並根據稽核內容的變化進行動態管理;

  4、負責藥品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員工嚴格按gsp 來規範藥品經營行為;

  5、負責質量資訊的收集和管理,並建立藥品質量檔案;

  6、定期和不定期進行藥品質量檢查,做到經營藥品帳物相符,嚴禁黴變、過期失效等不合格藥品出售的現象發生,及時發現並制止質量管理方面的違規行為;

  7、負責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8、負責藥品質量投訴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9、負責假劣藥品的報告;

  10、負責藥品質量查詢;

  11、負責指導設定計算機系統質量控制功能;

  12、負責計算機系統操作許可權的稽核和質量管理基礎資料的建立及更新;

  13、組織驗證、校準相關設施裝置;

  14、負責藥品召回的管理;

  15、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

  16、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內審和風險評估;

  17、組織對藥品供貨單位及購貨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和服務質量的考察和評價;

  18、組織對被委託運輸的承運方運輸條件和質量保障能力的審查;

  19、開展質量管理教育和培訓。

  制度3:

  採購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範藥品採購行為;

  2、認真審查供貨單位的合法性,索取供貨單位的證照等;

  3、瞭解供貨單位質量保證能力,必要時與質量管理管理人員一同到供貨單位實地考察其質量保證能力;

  4、所採購藥品必須合法,索取藥品的生產批文、藥品質量標準、說明書、藥品檢驗報告書、包裝樣品等;

  5、簽訂購貨合同,除有關經濟指標外,還應該增加質量條款;

  6、不斷收集同類產品的質量情況,執行“按需進貨,擇優選購”;

  7、協助質量管理管理人員處理不合格藥品和質量有疑問的藥品;

  8、建立供貨單位檔案。

  制度4:

  收貨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藥品收貨管理制度及收貨程式,負責藥品的收貨工作。

  2、收貨員根據供貨單位的隨貨同行單(票)和公司採購記錄逐批核對藥品,做到票、帳、貨相符。

  3、負責核實藥品運輸工具、在途時限、運輸方式、運輸溫度。

  4、負責檢查藥品實物與隨貨同行單是否相符。

  5、負責把藥品按品種特性要求放於相應待驗區域。

  6、負責與驗收員辦理交接手續。

  7、負責銷後退回藥品的收貨工作。

  8、負責所有收貨原始單據的簽收、傳遞,做好收貨記錄。

  制度5:

  驗收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2、嚴格按照藥品質量驗收制度開展工作,審查書面憑證,如合同、訂單、發票、產品合格證等,進行外觀目檢,如品名、批號、生產廠家、批准文號、商標、包裝、破損、汙染等情況,有些產品要藉助儀器裝置進行,如大輸液、小水針產品的可見異物必須在可見異物檢測儀下進行觀察;

  3、要按照有關規定填寫驗收記錄,把驗收情況如實記錄下來,並填寫驗收後的結論;

  4、對驗收中發現的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及時報告質量管理人員,經質量管理人員複驗後憑複驗結果確定是否合格。

  制度6:

  營業員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的規定,按藥品效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

  2、正確介紹藥品的效能、用途、用法、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誇大宣傳,嚴禁經銷偽劣藥品,積極推銷質量合格的近期產品和陳列較長的產品,確保售出藥品的質量;

  3、問病售藥,防止事故發生,處方藥必須憑處方銷售;

  4、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要求銷售;

  5、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效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使用者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銷售,並立即報告質量管理人員複驗;

  6、拆零銷售藥品,出售時必須使用藥匙將其裝入衛生藥袋,並寫明品名、規格、用法、用量等內容;

  7、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並做好養護記錄;

  8、定期或不定期諮詢客戶對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提高服務工作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制度7:

  處方稽核人員崗位職責

  1、處方稽核員指執業藥師或具有藥師(含藥師和中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2、對藥品銷售的正確、合理、安全、有效承擔主責任。

  3、負責處方內容的審查及所調配藥品的稽核並簽字。

  4、負責執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嚴格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5、對有配無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

  6、指導營業員正確、合理擺放及陳列藥品,防止出現錯藥、混藥及其他問題。

  7、負責中藥飲片的裝鬥複核工作,並做好記錄。

  8、指導、監督營業員做好藥品拆零銷售的工作。

  9、營業時間必須在崗,並佩戴標明姓名、執業藥師或其他技術職稱等內容的胸卡,不得擅離職守。

  10、為顧客提供用藥諮詢服務,指導用藥安全。

  11、對銷售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質量管理部。

  12、對顧客反映的藥品質量問題,應認真對待、詳細記錄、及時處理。

  制度8:

  處方調配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處方稽核、配方、核對、發藥以及用藥指導等調配工作;

  2、按藥品效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醫療器械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效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使用者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向患者提供,並立即報藥劑科主任複驗;

  3、負責憑醫師處方調配藥品,無醫師處方不得調配藥品;

  4、稽核處方,逐項檢查處方前記、正文和後記書寫是否清晰、完整。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正確書寫藥袋或貼上標籤,註明患者姓名和藥品名稱、用法、用量,包裝;向患者發藥時,按照藥品說明書或者處方用法,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5、對處方用藥適宜性進行稽核,稽核內容包括: (1)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品,處方醫師是否註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 (2)處方用藥與臨床診斷的相符性; (3)劑量、用法的正確性;

  (4)選用劑型與給藥途徑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複給藥現象;

  (6)是否有潛在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用藥禁忌;

  (7)其它用藥不適宜情況;

  6、調配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7、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要求向患者提供;

  8、對調配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藥劑科主任處理。

  9、完成處方調配後,應當在處方上簽名或者加蓋專用簽章;

  10、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並做好養護記錄;

  11、對患者反映的藥品質量問題,應認真對待,詳細記錄,及時報藥劑科主任處理。

  12、定期或不定期諮詢患者對藥品質量及服務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制度9:

  養護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2、認真執行藥品養護制度,對陳列藥品的養護工作負具體責任;

  3、做好店堂溫溼度記錄,保證店堂的溫溼度達到藥品陳列的要求;

  4、對陳列藥品的質量進行迴圈檢查,對物理外觀有變化及陳列已久的品種應抽樣送藥檢部門檢測,並做好藥品養護記錄;

  5、負責各種養護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

  6、負責建立藥品養護檔案,內容包括:養護記錄臺帳、檢驗報告書、查詢函件、質量報表等資料,資料歸檔儲存,統一管理。

藥店管理制度2

  衛生和人員健康狀況的管理制度

  1、為保證藥品經營行為的規範、有序,確保藥品經營性質和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應保持營業場所的環境整潔、衛生、有序、無汙染物及汙染源。

  3、負責人對硬體場所的衛生負全面責任,並明確崗位的衛生管理責任。

  4、營業場所定期進行衛生清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潔,做到“四無”,即無積水、無垃圾、無煙頭、無痰跡,保持環境衛生清潔。

  5、貨架及陳列的藥品應保持無灰塵、無汙損,櫃檯潔淨明亮,藥品陳列規範有序。

  6、保持店堂內外清潔衛生,嚴禁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貨架,個人生活用品應統一集中存放於專門位置,不得放在藥品貨架或櫃檯中。

  7、工作人員上班時,統一著裝,穿戴整潔、大方,工作服夏天每週至少洗滌3次,冬天每週洗滌2次,員工應保持個人衛生,著裝整齊,頭髮、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8、每年定期對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進行一次健康檢查,藥品驗收和養護人員應增加“視力”、“色盲”檢查專案,並建立健康檔案。

  9、對患有傳染病、皮膚病及精神病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工作崗位。

  藥品銷售管理制度

  1、為保證藥品經營行為的合法性,確保藥品銷售質量,安全合理地為消費者提供放心藥品和優質服務,根據《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應按照依法批准的經營方式和經營範圍經營藥品。

  3、應在營業店堂的顯著位置懸掛《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以及執業人員要求相符的證明。

  4、從事藥品零售工作的營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同時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5、認真執行藥品價格政策,做到藥品標籤放置準確,字跡清晰,填寫準確、規範。

  6、營業員根據顧客所購藥品的名稱、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後,將藥品交予顧客。

  7、拆零藥品出售時應在藥袋上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

  8、對缺貨要認真登記,及時向業務部門傳遞訊息,組織貨源,補充上櫃,並通知顧客購買。

  9、做好各項臺帳記錄,字跡端正、準確,記錄及時。

  10、做好當日報表,做到帳款、帳物、帳貨相符,發現總是及時報告藥店經理。

  11、藥品銷售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購藥品或禮品等銷售方式。

  12、在店內提供諮詢服務,為消費者提供用藥諮詢和指導。

  藥店營業員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有關藥品法規,依法經營,安全合理銷售藥品。

  2、營業員上崗前必須經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同時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3、營業時應統一著裝,佩載胸卡,主動熱情,文明用語,站立服務。

  4、正確銷售藥品,對使用者正確介紹藥品的效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項,根據顧客所購買藥品的效能、用途、規格、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後,將藥品交與顧客。

  5、認真執行處方藥分類管理規定,按規定程式和要求做好處方藥審方、發藥工作。

  6、做好相關記錄,字跡端正、準確,記錄及時,做到帳款、帳物、帳貨相符,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報告質量管理員。

  7、負責對陳列的藥品按其藥品性質的名稱、數量、有效期等逐一登記並及時上報組長。

  8、對缺貨藥品要認真登記,及時向業務部及配送中心傳遞藥品資訊,並通知客戶購買。

  9、負責對營業場所環境衛生的清潔與保持,每日班前、班後應對營業場所進行衛生清潔。

  10、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銷售方式。

  11、應提供諮詢服務,為消費者提供用藥諮詢和指導,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

  負責人崗位職責

  1、組織貫徹各項方針目標,對本店內的經營管理及質量工作全面負責。

  2、積極實施並完成經營質量目標及各項任務,認真執行各制度和規定。

  3、督促各崗位履行質量職責,確保藥品經營質量。

  4、負責進貨計劃的報送,調整好進貨與庫存的合理結構。

  5、組織質量管理工作的檢查、考核,做好月稽核查工作進度表,確保各項考核指標完成。

  6、負責督促藥品質量的處理和近效期藥品的促銷落實工作。

  7、每月定期召開質量分析總結會議,提出措施,以防為主,不斷改進。

  8、負責對消費者提出意見及建議進行分析,不斷改進服務質量,提高管理水平。

  9、負責定期上報藥品質量資訊,及藥品不良反應報告。

  10、以身作則,團結員工,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尊重員工的創造性,增強凝聚力。

  11、認真抓好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外部公共關係。

藥店管理制度3

  一、為保證連鎖門店質量管理體系正常執行,保證各項質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貫徹執行,公司與連鎖門店共同定期對門店藥品質量管理體系工作進行考核。

  二、連鎖門店應認真學習掌握公司制定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質量管理程式規範操作要求,強化質量管理各項日常記錄。確保藥品質量安全。

  三、公司與門店每半年全面開展一次質量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考核工作。

  檢查考核主要內容即:

  1、門店硬體建設狀況;

  2、以公司制度為標準,檢查考核門店執行各項制度的記錄資料簿。

  四、在質量管理工作檢查考核中,公司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進措施,門店應認真落實,改進落實情況應做好記錄。

藥店管理制度4

  一、計算機系統指定專人管理,任何人不得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統管理人員,並由其依據崗位的質量工作職責,授予相關人員的系統操作許可權並設定密碼,任何人不得越權、越崗操作。

  三、業務相應人員把擬購藥品的廠商、藥品資質交質管部稽核,經稽核符合規定由質管部相關人員系統錄入供貨商、藥品基礎資訊;

  四、業務人員應當依據系統資料庫生成採購訂單,拒絕出現超出經營方式或經營範圍訂單生成,採購訂單確認後,系統自動生成採購計劃。

  五、藥品到貨時,驗收人員依據系統生成的採購計劃,對照實物確認相關資訊後,方可進行收貨,系統錄入批號、數量等相關資訊後系統列印“驗收入庫單”。

  六、驗收人員按規定進行藥品質量驗收,對照藥品實物在系統採購記錄的基礎上再系統核對藥品的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到貨數量等內容並系統確認後,生成藥品驗收記錄。

  七、系統按照藥品的管理類別及儲存特性,並依據質量管理基礎資料和養護制度,對在架藥品按期自動生成養護工作計劃,養護人員依據養護計劃對藥品進行有序、合理的養護。

  八、系統根據對庫存藥品有效期的設定自動進行跟蹤和控制,由養護員依據系統的提示製作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九、銷售藥品時,系統依據質量管理基礎資料及庫存記錄列印銷售小

  票,生成銷售記錄,系統拒絕無質量管理基礎資料或無有效庫存資料支援的任何銷售。

  十、系統不支援對原始銷售資料的任何更改。

  十一、採購退回藥品,由業務人員填寫《採購退回通知單》,經質量

  部門負責人、財務部稽核同意,簽字。系統確認採購退回通知單。 十二、系統對經營過程中發現的質量有疑問的藥品進行控制。 十三、各崗位發現質量有疑問藥品,應當及時通知質量管理人員, 質量管理人員及時鎖定藥品,進行質量查詢,經查詢如不屬於質量問

  題的解除鎖定,屬於不合格藥品的系統生成不合格記錄;

  十四、系統對質量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處理結果進行記錄,並跟

  蹤處理結果。

藥店管理制度5

  一、質量負責人應熟悉和了解與藥品經營有關的法律法規,熟悉和掌握GSP條款和公司制定的質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範。在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做好本店的質量管理工作。

  二、對配送到本店的藥品從驗收、分類、陳列、養護檢查、銷售到售後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狀況進行監督和管理,對藥品質量行使否決權。

  三、對門店各崗位和各個環節凡涉及到質量管理的各項工作應給予切實、有效地督促和指導。

  四、質量負責人與其他駐店藥師共同做好處方藥銷售的審方和複核工作,按規定在處方或處方銷售記錄上作稽核簽字。

  五、在店堂內提供諮詢服務,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

  六、在公司質管部門指導下,每半年一次檢查本店GSP及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並做好《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記錄》。對涉及質量管理方面的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做到資料專案完整,內容真實準確。各項資料要妥善儲存備查。

  七、凡涉及藥品質量的投訴,質量負責人應與門店負責人一道做好接待工作。必要時,應用藥學專業知識對顧客進行解釋,取得顧客的信任和理解,以維護企業信譽和形象。

藥店管理制度6

  1、保證其職責的順利進行。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制訂本制度。

  3、內容:

  3.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的規定,按藥品效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人用藥與獸用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

  3.2正確介紹藥品的效能、用途、用法、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誇大宣傳,嚴禁又紅又專銷偽劣藥品,積極推銷質量合格的近期產品和儲存期較長的產品,確保售出藥品的質量。

  3.3問病售藥,防止事故發生。

  3.4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方法銷售。

  3.5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效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使用者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銷售,並立即報告質量管理部門複驗。

  3.6拆零銷售藥品,出售時必須使用藥匙將其裝入衛生藥袋,規格、用法、用量等內容。

  3.7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並做好養護記錄。

  3.8定期或不定期諮詢客戶對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提高服務工作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藥店管理制度7

  1、為加強定點零售藥店的管理,規範定點零售藥店的服務,保障參保人員用藥安全,根據國家、省、市政府及社會勞動保障部門頒佈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各項配套政策規定和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2、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並在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認真遵守各項規定,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開展醫保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水平,努力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3、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範工作行為,熟練掌握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堅持資料備份工作,保證網路安全通暢。

  5、準確做好醫保資料對帳彙總工作,月終按照上傳總額結回費用。

  7、認真做好目錄維護工作,及時上傳增、減專案,確保目錄維護工作準確無誤。

  8、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銷售管理規定:

  (1)在為參保人員提供配藥服務時,應核驗其醫療保險證曆本和社會保障卡,做到證、卡、人一致。

  (2)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在提供外配處方藥購買服務時,接收的應是由定點醫療機構執業醫師或助理執業醫師開具並簽名的外配處方,處方經在崗藥師稽核並在處方上簽字後,依據處方正確調配、銷售;外配處方不準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處方不準調配、銷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外配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後,方可調配、銷售;外配處方應儲存2年以上備查。

  (3)非處方藥可以由參保人員直接在定點零售藥店根據病情進行選購調配。 ①非處方藥調配應當遵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有關規定,嚴格掌握配藥量,;對有

  限制使用範圍的非處方藥,應按基本醫療保險限制使用範圍的有關規定調配、銷售;②參保人員選購非處方藥時,藥師應提供用藥指導或提出尋求醫師治療的建議。在調配非處方藥前,應在參保人員就醫證曆本上作詳細配藥記錄,記錄內容有購藥日期、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及金額,並加蓋包括藥店名稱、藥師姓名的專用章,同時還應提醒參保人員使用非處方藥的注意事項,仔細閱讀藥品使用說明書後按說明書使用。

  (4)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外配處方一般不能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超過3日用量;患有惡性腫瘤;系統性紅斑狼瘡;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精神分裂症;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療;列入診療專案的器官移植後的抗排異治療和高血壓病伴有心、腦、腎、眼併發症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腎、眼及神經系統併發症之一者;腦血管意外恢復期(出院後一年內);冠心病;肺結核;慢性肝炎等需長期服藥的慢性病、老年病,處方量可放寬至一個月。但醫師必須註明理由。抗菌藥物處方用量應遵守衛生部和我省有關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管理規定。

藥店管理制度8

  (1)為保證藥品質量,創造一個有利藥品管理的、優良的工作環境,同時塑造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依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營業時間內所有營業員要統一著裝,掛牌上崗,站立服務。

  (3)營業員上崗時不濃裝打扮,舉止端莊,精力集中,接待顧客熱情,解答問題耐心。

  (4)營業員上崗時講普通話,使用“請、謝謝、您好、對不起、再見”等文明禮貌用語,不準同顧客吵架,頂嘴,不準談笑嘲弄顧客。

  (5)店堂內設顧客諮詢臺、顧客意見薄、缺藥登記簿,公佈監督電話,接待顧客投訴,並認真處理。

  (6)備好顧客用藥開水,清潔衛生水杯。

  (7)做到小病當醫生,大病當參謀。正確介紹藥品的效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項,不得虛假誇大和誤導使用者。

  (8)出售藥品時,注意觀察顧客神情,如有疑意,應詳細問病賣藥,以免發生意外。

  (9)銷售藥品時,不親疏有別,衣貌取人,假公濟私。

  (10)如有違上述規定,將在季度考核予以處罰。

藥店管理制度9

  一、為加強藥品銷售環節的質量管理,嚴禁銷售假藥劣藥和質量不合格藥品,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凡從事藥品零售工作營業員,上崗前必須經過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同時取得健康證明後方能上崗工作。

  三、認真執行國家的價格政策,做到藥品標價籤,標示齊全,填寫準確、規範。

  四、藥品陳列應清潔美觀,擺放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藥品要按用途或劑型陳列。

  五、營業員根據顧客所購藥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後,將藥品交與顧客。必要時,能為消費者提供藥諮詢和指導

  六、銷售藥品必須以藥品的使用說明書為依據,正確介紹藥品的適應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及注意事項等,指導顧客合理用藥,不得虛假誇大藥品的療效和治療範圍,誤導顧客;

  七、處方藥必須由藥師依據醫生開具的處方調配、銷售,不得采用開架自選的方式銷售;在營業時間內,應有藥師在崗,並佩戴標明姓名、藥師等內容的胸卡。非處方藥可不憑處方出售,但如顧客要求,藥師應負責對藥品的購買和使用進行指導;

  八、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銷售等方式銷售藥品;

  九、嚴格執行對處方的稽核、調配、複核和儲存的管理規定,確保銷售的正確性和準確性;

藥店管理制度10

  一、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從事經營活動的每一位員工每年必須在區以上醫院體檢一次,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工作。

  3、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癒要求上崗,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後才可重新上崗。

  4、企業發現有患傳染病的職工後,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確認未受傳染的,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5、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部門領導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本制度中不允許有的疾病發生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汙染。

  6、在崗員工應著裝整潔,佩戴工號牌,勤洗澡、勤理髮,注意個人衛生。

  7、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儲存二年。

  二、經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企業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乾淨、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檯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業統一規定的區域內。

  7、注意個人衛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衛生管理員,衛生管理員應立即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藥店管理制度11

  一、為加強藥品處方的管理,確保企業處方銷售的合法性和準確性,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銷售處方藥時,應由從業藥師對處方進行稽核並簽字或蓋章後,方可依據處方調配、銷售,銷售及複核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籤全名或蓋章。

  三、處方必須有從業藥師簽名,方可調配;

  四、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需經原處方醫生更正後或重簽字方可調配和銷售。

  五、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六、處方藥銷售後要做好記錄,處方儲存兩年備查。顧客必須取回處方時,應做好處方登記。

  七、處方所寫內容模糊不清或已被塗改時,不得銷售。

藥店管理制度12

  一、為確保所陳列藥品質量穩定,避免藥品發生質量問題,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陳列的藥品必須是合法企業生產或經營的合格藥品。

  三、陳列的藥品必須是經過本藥店驗收合格,其質量和包裝符合規定的藥品。

  四、藥品應按品名、規格、劑型或用途以及儲存條件要求分類整齊陳列,類別標籤應放置準確,物價標籤必須與陳列藥品一一對應,字跡清晰;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易串味藥與一般藥,中藥飲片與其他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分櫃擺放。

  五、拆零藥品必須存放於拆零專櫃,做好記錄並保留原包裝標籤至該藥品銷售完為止。

  六、需要低溫儲存的藥品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櫃中,不得在常溫下陳列,需陳列時只陳列包裝。

  七、中藥飲片應一味一斗,不得錯鬥、串鬥、混鬥;裝鬥前應進行質量複核,飲片鬥前必須寫正名正字。

  八、對陳列的藥品應每月進行檢查並予以記錄,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質量管理人員處理。

  九、用於陳列藥品的貨櫃、貨架等應保持清潔衛生,防止人為汙染藥品。

藥店管理制度13

  為加強藥店管理,樹立藥店良好形象提高員工素質,加強員工管理,營造良好的營業氛圍,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認真遵照執行。

  一、藥店實行兩種工作制

  夏天 全天:上午8:00至下午6點 ;

  半天班:早上7點30至中午1點,下午1點至晚上9點 。 冬天 全天:上午8:00至下午5點 半;

  半天班:早上7點30至中午1點,下午1點至晚上7點半。 不遲到早退,不無辜缺班,不擅自脫離崗位,有事提前向大堂經理請假,僅限1天,2天以上向副總經理請假。

  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扣發一日基本工資,未經批准缺勤、離崗或上下班時間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二、樹立“質量第一,顧客至上”的 營業觀念,嚴格遵守執行道德行為規範,為顧客提供熱情優質的服務。

  三、員工上班時應統一著裝,穿戴整齊大方、不濃妝豔抹、不留長指甲、不披頭散髮;工作服要乾淨整潔。

  四、店內應每天早晚各做一次衛生,並要做到隨髒隨打掃,陳列藥品的櫃架要保持整潔明亮,應按分類將藥品擺放整齊,所陳列商品應無積塵,嚴禁在營業場所亂放雜物,亂吃零食,不得擅離崗位,閒聊天、喧譁嬉鬧、打瞌睡、看小說、帶耳機聽音樂等有損店員形象且與工作無關的舉動,發現一次,罰款10元。

  五、有顧客時,無論手頭做任何工作應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顧客。

  銷售藥品時要態度認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務、面帶微笑、語氣平和,並要正確介紹藥品效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項。合理搭配銷售,不得錯配銷售藥品,要做到百問不厭,百拿不煩,出示藥品應動作輕緩,藥品接觸櫃面不得有滑動不能拋扔,閒時要直接遞到顧客手中,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與顧客爭吵。

  六、員工每天做好半小時的交接班工作,對當天本班的進貨入庫情況一定要與對班交代清楚,如果發現問題應該及時反映及時解決。

  七、收銀時要站立微笑服務,做到唱收唱付,不出差錯,下賬時要認真細緻,做到及時準確無誤,顧客離開時要有送聲!比如:慢走、您走好等禮貌用語;當班當天的現金、刷卡核對無誤後方可交班交賬。找錢時要把硬幣放在紙幣上或放在顧客手中,不能放在櫃檯上。

  八、按時參加開會,學習培訓,並要及時做好學習筆記,針劑組每天上班時應做好早晚兩次溫溼度記錄,各組做好處方藥銷售記錄,近效期藥品(半年內)應及時催銷,不能過期,否則過期的藥品要按進價的80%從提成中扣除。

  九、員工必須每天檢查自己管理貨架上的藥品存放情況,做到隨時整理貨架,隨時補充貨源,對已銷售完的商品及時填寫缺貨申請並上報大堂經理,如果發現當班員工有貨不及時補充或顧客需要的藥品明明有庫存卻說沒有的情況,視情節予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藥品上櫃一定要做到先進先出,如發現遠期批號先售出而櫃上還擺放近期批號或者兩種批號都有者,追究櫃檯實物負責人的經濟損失。

  十、員工有責任做好缺貨登記,收款時要唱收唱找,錢貨兩清,日清日結,並與銷貨記錄核對。

  十一、貨架上的標籤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須透過藥店經理核實批准後,才可撤銷或更改。

  十二、對於效期藥品(3-6個月內的藥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數,有計劃,有步驟的促銷,儘可能避免和減少損失,如可推銷的效期藥品不及時進行促銷,造成損失由營業員承擔 。

  十三、如發現員工與顧客發生口角,無論什麼原因,吵架的一律罰款500元;員工在店堂內吵架,現場各罰款100元,如不服從管理者予以開除。

  十四、如遇到顧客退換貨,要認真對待,核實情況後交經理簽字及時解決(無論哪個班銷售的,小票核實認可後必須及時解決),不得相互推脫,否則每人罰款20元;

  十五、營業刷卡用電腦除正常收款刷卡,任何人不得亂動並做他用,不得修改、新增刪除任何檔案,更不許外人動電腦插光碟、隨身碟聽歌、看電影、玩遊戲等,電腦出現故障或停電應立即關閉電源停用,做好手工記錄,並告知負責人,不得擅自處理。

  十六、員工之間要搞好團結,積極配合。所有員工應互敬互愛,互相幫助,互相勉勵,共同進步,和諧相處,不損人利己,不譏諷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外論長道短。

  十七、保守店內機密,不得向外人透漏炫耀當天或當月銷售額,不得向外人透漏商品進貨價以及檔案資料電腦資料等其他資訊,上班

  時間不得會見親友,確有事時間不得過長。

  十八、做好積分,贈品的發放及上、下帳登記,做到記錄賬物相符,做到電腦售價與藥品盒售價相符,不符的及時做好調整。做好會員資料資訊齊全錄入等工作,做好缺貨登記。

  十九、加強員工自身素質修養,不斷學習新知識,努力提高業務水平能力;新員工應拜老員工為師,盡最大努力快速熟練、掌握業務。應對藥店所有品種及新品、高毛利品種做到心中有數;儘量做到進店顧客不空手出店;努力提高營業額及自己的經濟收入。

  二十、禁止銷售店內以外的產品、店裡員工私自上藥,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二十一、對於表現優秀的員工我們在月評後按考核情況給予50-100元的獎勵。

  以上規章制度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對屢教不改者或嚴重違反制度者予以辭退處理。

  人力資源部

  20xx年11月20

藥店管理制度14

  一、採購制度

  1、根據"按需購進,擇優選購"的原則,依據市場動態,庫存結構及質量部門反饋的資訊編制購貨計劃,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要建立供銷平衡,保證供應,避免脫銷或品種重複積壓以致過期失效造成損失。

  2、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保健食品購程序序,確保從合法的企業購進合法和質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認真審查供貨單位的法定資格,經營範圍和質量信譽,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時會同質量管理部門對其進行現場考察,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書,協議書應註明購銷雙方的質量責任,並明確有效期。

  4、加強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檔案。簽訂的購貨合同必須註明相應的質量條款。

  5、質量管理部門要做好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稽核工作。向供貨單位索取加蓋企業印章的,有效的《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和《產品檢驗合格證》,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籤,說明書和樣品實樣,執行《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稽核制度》。

  6、購進保健食品應有合法票據,按規定做好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購進記錄儲存至超過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於3年。

  7、嚴禁採購以下保健食品:

  (1)無《衛生許可證》生產單位生產的保健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變質,被汙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

  (4)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健食品。

  二、索證索票制度

  為了確保本企業經營行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購進質量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業務部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保健食品購程序序,確保從合法的企業購進合法和質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業務部負責企業和品種的資料索取工作,建立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初審工作;並加強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檔案,簽訂的購貨合同必須註明相應的質量條款。

  3、審批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必備材料:

  3.1、首營企業的稽核要求必須提供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有效的、《衛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影印件,以及企業質量認證情況的有關證明;銷售人員需提供加蓋企業原印章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字的委託授權書,並標明委託授權範圍及有效期限,銷售人員身份證影印件,並對銷售人員及其身份證原件進行稽核;還應提供供貨單位發票、銷售清單式樣和加蓋的印章式樣(影印件)。

  3.2、首營品種必須有《保健食品註冊批件》(《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產品檢驗報告書》,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籤、說明書,以及該產品所對應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證》和《保健食品GMP證書》。

  3.3、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還同時必須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官方網站上進行核查。因網上資訊更新不及時核查不清時應電話查詢。查詢後應在首營審批表上作好查詢記錄。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業務部門填報的表格及資料進行稽核後,報安全管理負責人審批。

  5、首營企業及首營品種的稽核以資料的。稽核為主,對首營企業的審批如依據所報送的資料無法做出準確判斷時,業務部應會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首營企業進行實地考察。並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根據考察情況形成書面考察報告。再上報審批。

  6、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必須經稽核批准後,方可開展業務往來併購進保健品;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批要在2天內完成。

  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將稽核批准的“首營企業審批表”、“首次經營其他類審批表”及報批資料等存檔備查,並將審批後的企業名稱輸入微機。建立合格供貨方檔案。資料不全或未經審批,一律不準錄入。

  8、購進保健食品應有合法票據,按規定做好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購進記錄儲存期不得少於二年。

  三、衛生管理制度

  (一)營業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 、企業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乾淨、整潔。

  2 、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 、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 、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檯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 、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

  7 、注意個人衛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 、滅蚊蠅燈、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二)倉庫衛生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應專區存放,所有入庫產品應分割槽、分類擺放在規定的區間,出入庫帳目應與貨位卡相符。

  2、調控好保健食品專區的溫溼度,保證保健食品的質量。

  3、合理使用保健食品專區,堆碼整齊、牢固,無倒臵現象。庫存保健食品先進先出,不同批號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4、保健食品專區內應保持乾燥、整潔、通風,地面清潔,無積水,門窗玻璃潔淨完好,牆壁天花板無黴斑、無脫落,防蟲、防鼠、防塵、防潮、防黴、防火設施配臵齊全有效。

  5、保健食品專區應定期做好清潔衛生消毒工作,每日進行防蠅、防鼠、防蟲等檢查和打掃衛生。

  6、非倉庫員工不得進入倉庫。

  7、倉庫內不得吸菸、進食,保健食品專區不得存放與保健食品無關的私人雜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藥店管理制度15

  (1)為保證藥品質量,確保消費者用藥的安全有效,創造一個優良、清潔的工作環境,同時塑造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依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衛生管理責任到人,營業場所應明亮、整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潔,庫區要定期打掃,做到“四無”,即無積水、無垃圾、無煙頭、無痰跡,保持環境衛生清潔。無環境汙染物,各類藥品分類擺放,規範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庫房內外清潔衛生,各類藥品、用品安置到位,嚴禁工作人員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帶入庫房,放入貨架。

  (4)倉庫環境整潔、地面平整,門窗嚴密牢固,物流暢通有序。並有防蟲、防鼠設施,無粉塵、汙染物。

  (5)在崗員工應統一著裝、佩帶工號牌,衛生整潔,精神飽滿,工作服夏天每週至少洗滌3次,冬天每週洗滌2次。頭髮,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6)衛生管理情況要列入企業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體檢每年組織―次。企業所有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8)嚴格按照規定的體檢專案進行檢查,不得有漏檢行為或找人替檢行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9)如發現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化膿性皮膚病或其它可能汙染藥品的患者,應立即調離原崗位或辦理病休手續後靜養,待身體恢復健康並體檢合格後,方可工作。病情嚴重者,應辦理病退或其他離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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