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4篇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4篇

  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篇1

  (一)工程質量檢查驗收的基本要求:

  ①參加工程施工的各施工隊負責人、班組長、技術員、質檢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掌握並嚴格執行“施工驗收規範”、“標準”和相關規範標準。

  ②主要工序操作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管道、電氣、起重工、電焊工等必須持證上崗,並且有相應的資格。

  ③各施工隊必須配備責任心強、熟悉本專業技術的質檢員。質檢員工作上對口專案質檢員,在施工過程中接受專案質檢員的指導和監督。

  (二)工程質量的分級驗收制度: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按照分項工程的重要程度、部位,分為班組自檢、施工隊複檢和專案驗收,以及業主(或其委託的監理公司)驗收評定共四級。在新版“驗標”中對關鍵的分項工程還增加了業主質檢站監督即第五級。

  (1)工程質量的分級驗收方法:

  ①班組自檢:施工人員應對施工質量負責,所有分項工程完工後均要進行自檢,發現不符合圖紙和標準要求的問題,立即處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時做好自檢記錄,根據該分項的驗收等級,進行相應等級的驗收。

  ②施工隊複檢:經施工隊複檢的是二級驗收專案,施工隊質檢

  員根據自檢記錄對該分項進行復檢,確認無誤後,整理正式的記錄儲存。

  ③專案部質檢員驗收:經專案質檢員驗收的是三級驗收專案,分項工程完成後,在班組自檢、施工隊複檢的基礎上,施工隊質檢員提交複檢記錄交專案質檢員,專案質檢員對該分項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整理正式的評定記錄,並辦理簽證後儲存。 ④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驗收: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驗收的專案分為四級驗收專案,施工隊質檢員在複檢後,提交記錄給專案質檢員,專案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後,整理正式評定記錄,並辦理簽證後儲存。

  ⑤經質檢站(技術監督局)驗收的分項分部工程,專案質檢員在接到驗收通知後,應同時通知其他各級驗收人員共同到現場驗收、監督,並共同評定質量等級。

  ⑥隱蔽工程的驗收: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後,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檢的工序或部位。特別應引起注意和重視的是,所有的隱蔽工程全部要經過四級驗收檢查。須隱蔽的工程,經施工隊檢查合格後,應提前將記錄報專案質檢員,專案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後整理正式記錄並辦理簽證;未經驗收的隱蔽工程不得隱蔽,不得進入下道工序。

  ①多工種接續施工的分項工程應進行工序交接檢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三)技術複核:

  在施工過程中,對重要的和影響全面的技術工作,必須在分部分項工程正式施工前進行復核,以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程質量和使用。當複核發現差錯應及時糾正,方可施工。主要內容:

  ①建築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軸線樁的座標位置,測量定位的標準軸線樁位置及其間距,水準點、軸線、標高等。

  ②地基與基礎工程裝置基礎:基坑(槽)底的土質;基礎中心線的位置;基礎底標高、基礎各部尺寸。

  ③砼及鋼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標高及各分部尺寸、預埋件、預留孔的位置、標高、型號和牢固程度;現澆混凝土的配合比、組成材料的質量狀況、鋼筋搭接長度;預埋構件安裝位置及標高、接頭情況、構件強度等。

  ④技術複核記錄由所辦複核工程內容的技術員負責填寫,技術複核記錄應有所辦技術員的自復記錄,並經質檢人員和專案技術負責人簽署複查意見和簽字。

  ⑤技術複核記錄必須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辦理。

  (四)隱蔽工程專案及檢查內容:

  ①地基與基礎工程:地質、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墳、井、坑、塘的處理。基礎斷面尺寸,樁的位置、數量、記樁打樁記錄、人工地基的試驗記錄、座標記錄。

  ②鋼筋混凝土工程: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除鏽情況,預埋件的數量及位置。

  ③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物的防水找平層的質量情況、乾燥程度、防水層數,防水處理措施的質量。

  ④水暖衛暗管道工程:位置、標高、坡度、試壓、通水試驗、焊接、防鏽、防腐、保溫及預埋件等。

  ⑤電氣線路工程:導管、位置、規格、標高、彎度、防腐、接頭等,電纜耐壓絕緣試驗、地線、地板、避雷針的接地電阻。

  ⑥完工後無法進行檢查、重要結構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隱蔽工程。

  (五)原材料進廠的質量驗收:

  ①物質供應部門採購的用於工程建設的各種材料,如鋼材及其他材料的質量必須是合格的,並附有材料出廠合格證和質保書原件,嚴禁不合格材料用於工程。

  ②原材料進場後必須按有關檢驗要求和抽檢比例進行抽查複檢,並出具複檢報告,複檢不合格的材料必須退貨,嚴禁用於工程。合格材料與待檢材料應掛標識牌進行區別。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篇2

  實行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1)、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實行全過程、全方位管理,一切管理都要以搞好工程質量為中心。堅持自檢、專職檢、交接檢,並做好記錄,定期進行評定、評比。

  (2)、實行定人定崗,質量掛牌管理制度,質量責任落實到人,掛牌上崗,嚴格執行獎優罰劣。

  (3)、對於施工中遇到的質量疑難問題,設定專題,成立有技術人員參加的qc小組,進行攻關研究,使質量難題消除在施工過程中。

  (4)、認真貫徹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的落實,做到工程質量分級管理,把好質量關,在竣工驗收時達到一次交驗。配備專職質量檢查員,加強施工現場質量檢查。

  (5)、加強原材料和裝置的質量檢查工作,做好記錄,不論任何人進的裝置、材料,堅持不合格品不施工的原則。

  (6)、有施工方案的專案,必須按方案進行施工,所有工程都必須達到有關規範要求及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7)、水、暖、等安裝工程的隱蔽和試水、試執行、必須經質量技術環境部專職質檢員檢查籤認。

  (8)、公司質量技術環境部重點檢查專案部'質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制、掛牌制的落實,督促檢查樣板間制的執行;檢查專案部質安員的工作質量及檢查專案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

  (9)、質量技術環境部協助並督促專案部,對公司質量技術環境部發出的《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認真進行整改,並將整改的核查意見上報質量技術環境部。

  (10)、專案經理對本專案的工程質量全面負責,應經常親臨操作面檢查工程質量,督促和檢查專案部管理人員質量責任的落實,保證各項質量檢查管理辦法特別是'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製得以貫徹。

  (11)、技術負責人負責進場材料和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檢查施工方案和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負責並參與技術複核和結構工程的隱蔽檢查工作。

  (12)、施工員應堅守在操作面上,加強對班組操作質量的過程控制,督促班組進行質量自檢。分項工程完成後,會同班組長、質量員及時進行檢驗,負責'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格的填籤。

  (13)、由施工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隱蔽工程驗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的簽證手續,組織樣板間工程實施並會同有關人員進行檢驗。

  (14)、質量員應督促和幫助班組做好自檢,在班組自檢合格基礎上,進行專職檢和交接檢,協助施工員做好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的籤填工作,按質量標準評定分項工程質量。

  (15)、內業資料員負責收集和填寫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技術資料和紀錄,做到真實、及時,參加工程技術複核工作並做好記錄。

  (16)、材料員要嚴把原材料和成品的質量驗收,提供材料合格證及質量保證書,及時進行材質複試檢驗,做好物資、材料的標識。

  (17)、班組操作者嚴格按施工員交底的質量技術環境要求或質量樣板操作和自控,對已完成的工作進行自我檢查,達不到質量標準的立即糾正。

  (18)、班組兼職質檢員和班組長對本班組完成的工作進行檢查,起到班組自檢、自控和監督作用,確保班組完成的分項工程達到質量標準。

  (19)、在班組自檢合格基礎上,班組長提請施工員、專職質安員驗收,並在'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上簽字。

  (20)、要嚴格按圖紙施工,特別是對一些不常見的裝置,要詳細閱讀說明書和有關資料,要掌握裝置的有關規範和有關技術要求,各項安裝工程要做出施工方案或施工技術措施才能進行施工。

  (21)、對各管道實行統一作法,要首先作好'樣板間' '樣板層',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再統一進行安裝施工。管道在安裝前應先刷漆防腐,不準在鋼模板上開洞。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篇3

  一、為加強我公司安全技術防範工程的質量管理,特制定此制度,由20xx年9月9日起實行。

  二、本公司的安全技術防範工程之質量管理工作由總經理直接領導,具體負責部門為工程技術部,其他部門進行配合。

  三、本公司安防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幾方面:

  1.設計方案的質量管理;

  2.器材與材料的質量管理;

  3.工程實施的質量管理;

  4.系統維護及維修保養的質量管理。

  四、設計方案的質量管理

  1.設計方案的質量管理工作,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實施,其他相關部門配合。

  2.設計質量保證體系:

  3.設計前業務人員應該提交儘可能詳盡的設計委託書,使得設計人員清楚明白使用者的需求、現場條件以及設計目標。有可能的情況下,還應與設計人員一起實地考察現場,與使用者深入溝通,確保設計的工程方案可以達到使用者的要求。

  4.設計人員必須遵循國家相關標準和法規,制定出科學合理的系統方案,必須符合建設單位的使用要求,可以達到國定相關規定的檢驗要求。

  5.設計的方案中,選用的專業器材必須是透過公安部門檢測的持有生產許可證的合格產品。

  五、器材與材料的質量管理

  1.建立供應商檔案,包括:所代物資的資質證明、合格證、檢驗試驗報告、價格、功能、質量等有關資料並進行綜合分析,分類建立供應商資訊檔案。選擇合格的供應商。

  2.採購部必須確保採購的器材與材料符合工程需要,達到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技防工程專用的專業器材必須選用透過公安部門檢測的合格產品。

  3.工程技術部必須對採購回來的器材和裝置進行質量把關,對主機等關鍵裝置必須要檢查合格後才能送往工地現場除錯。

  4.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按質、按時、按期採購材料裝置,保障按質、按量、按時供應到施工現場。做到材料、裝置質量證明檔案的收集,並保證真實、齊全、完整與工程施工同步。

  六、工程實施的質量管理

  1.工程技術部在工程開工前,設計人員必須將技術交底卡提前交給施工班組的負責人,明確相關工程質量與技術要求。

  2.施工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程

  gb50348-安全防範工程技術規範

  ga308—安全防範系統驗收規則

  ga/t74—安全防範系統通用圖形符號

  ga/t75—1994安全防範工程程式與要求

  ga/t70—安全防範工程費用預算編制辦法

  ga/t367—影片安防監控系統技術要求

  ga/t368—入侵報警系統技術要求

  ga/t394—出入口控制系統技術要求

  ga/t269—黑白可視對講系統

  ga/t72—1994樓寓對講電控防盜門通用技術條件

  ga38—XX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

  gb/t16676—1996銀行營業場所安全防範工程設計規範

  3.施工質量管理體系

  4.工程實施過程中,必須狠抓工程質量,落實設計方案中的各項質量要求,以確保沒有工程質量隱患。

  5.所有線材及材料必須經過現場檢測後才能入管佈線,不能達到使用要求的、有故障隱患的材料絕對不可以勉強使用。

  6.佈線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檢測後才可以通電試機。不能透過檢測的必須找出原因,排除後才能通電試機。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篇4

  1.工程材料檢驗制度

  砼結構用的鋼筋,其種類、鋼號、直徑等均應符合設計檔案的規定。熱軋鋼筋的效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13013-91的要求。

  鋼筋應有出廠證明書或試驗報告單。使用前仍應作拉力、冷彎試驗。以同一批號,同一截面尺寸的鋼筋為一批,重量不大於60t。每批鋼筋進場首先檢查外觀質量(如裂縫、結疤、麻坑、氣泡、砸痕及鏽蝕程度等)並測量代表直徑。在每批鋼筋中選取一個拉力試件和一個冷彎試件,按試驗規程GB228-76金屬拉力試驗法和GB232-85金屬冷、熱彎曲試驗法的規定進行試驗,其中拉力試驗專案應包括屈服點、抗拉強度和伸長率三個指標。

  依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規範,砼建築物應選用矽酸鹽水泥,其標號也應為425#;運至現場的水泥應有廠家品質試驗報告,進場後尚須複驗。袋裝水泥儲運時間超過三個月時,在使用前尚須重新檢驗,其品質質量按複驗結果為準和使用。

  透過水泥試樣檢驗其標號、凝結時間和安定性,必要時尚須增加細度、稠度和水化熱等檢驗專案。在這些品質檢驗指標中,安定性檢驗專案用沸煮法必須合格,若不合格時該水泥定為廢品;凝結時間檢驗時:初凝時間不得早於45min,此項檢驗不合格,該水泥為廢品,而終凝時間不得遲於12h,否則為不合格品;細度專案用0.08mm方孔篩,篩作不得超過12%,超過者為不合格; 另外,燒失量、不溶物以及水泥標號代於商品標號或者水泥包裝標誌不全者,任一項不合格都為不合格品。只有按現行國家標準進行檢驗各項指標均合格的為合格品。

  混凝土用砂應符合SDJ207-82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第4.1.13條款。砂料應質地堅硬、清潔、級配良好;砂的細度模數宜在2.4、2.8範圍內;粒徑小於0.08mm的細屑、淤泥和粘土的總量要小於砂重的3%。

  砼用石應按批檢驗其顆粒級配、含泥量、針片狀顆粒含量;若工程具有抗凍要求D150的砼,其石料堅固性指標應小於5%;其力學效能的檢驗可按JGJ53-92,《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的規定進行。當粗骨料中含有活性骨料、黃鏽等必須進行專門的.試驗論證。

  土工布與土工膜除滿足一般物理力學效能外,見設計 施工說明 尚應滿足水利專業特殊要求的指標,驗收時並應具有法律效力的檢測報告,達到合格品後方可購入使用,在此應強調土工布的有效孔徑檢測指標對反濾作用至關重要,一般工程無紡布是無此技術指標要求的,而且多數廠家產品達不到此項水利要求,承建管理購貨時切切注意!

  鑑於當前市場上橡膠止水質量下滑狀況,特別強調對購貨前應測試其效能指標;比重應為1.2~1.5、含新膠量應為≥60%、極限強度應為13~15MPa、肖氏硬度應為50~60、延伸率應達400%~500%、彈性模量和在-40℃溫度下工作不發生凍裂或硬化以及壓縮應力等效能指標均達到規範標準,並以省檢測中心站的檢測報告為驗收依據。對橡膠止水材料的採購建設施工單位購買時徵得建設單位的認可。

  施工單位應對提供使用的工程建築材料負全部的責任。一旦發現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單位必須按發包單位監理工程師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換並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也不能以此為由要求增加工程支付。

  砼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對工程建築材料進行自檢,並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監理站確認,並存檔作為驗收依據。

  2.隱蔽工程驗收制度

  隱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過程中上一工序的工作結束將被下一工序所掩蓋,而無法進行復查的部分。如基礎工程、混凝土工程及止水工程等。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在承建單位自檢合格及在隱蔽和中間驗收12h通知建設單位,通知包括承建單位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由建設單位牽頭會同監理工程師、設計代表及質量監督組共同參與隱蔽工程的驗收。

  基礎工程的驗收內容包括土質、標高、斷面及位置等,砼工程的驗收包括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預埋件數量及位置等。

  檢查驗收認為符合設計要求及施工規範規定,可簽署隱蔽工程記錄手續,若認為不符合有關規定,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建單位令其處理,待處理符合要求後再進行驗收與簽證。

  隱蔽工程通常都攝影以備考。

  3.鋼筋代換認證制度

  當施工現場因鋼號或規格不全與設計檔案規定的不符合時,將以另一種鋼號或直徑的鋼筋代替設計檔案規定的鋼筋時,經建設單位與監理工程師會籤後,交施工單位施工。

  依據規範要求,鋼筋代換應遵守以下規定:

  以另一種鋼號或種類的鋼筋代替設計檔案規定的鋼號或種類的鋼筋時應將兩者的計算強度進行換算,並對鋼筋截面面積作相應的改變。即:

  S設×Q設=S代×Q代

  式中:S設,Q設---設計鋼筋的截面面積與強度;S代,Q代---代用鋼筋的截面面積與強度。

  某種直徑的鋼筋,用同鋼號的另一直徑鋼筋代替時,其直徑變更範圍最好不超過4mm,變更後的鋼筋總截面面積不得小於2%或超過3%設計檔案規定的截面面積。

  鋼筋等級的變換不能超過一級。用高一級鋼筋代替低一級的鋼筋時,宜採用改變鋼筋直徑的方法而不宜採用改變鋼筋根數的方法來減少鋼筋截面面積。部分構件應校核裂縫和變形。

  以較粗的鋼筋代替較細的鋼筋時,部分構件應校核握裹力。

  4.分部工程制度

  工程建設實施階段分部工程驗收應及時進行,驗收合格,才能進行下一工序施工。不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作,不能列入完工專案和進行結算。

  4.1分部工程驗收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分部工程已按設計要求完工,並經檢查符合施工質量標準;

  (2)施工中出現的缺陷和事故已處理完畢;

  (3)設計中預埋件已安裝完成,並符合要求。

  4.2 分部工程驗收應準備的檔案資料

  (1)已完工程的設計、施工、安裝的檔案和資料;

  (2)有關工程材料的試驗資料和檢測報告;

  (3)關於隱蔽工程的驗收資料;

  (4)關於工程施工,預埋件安裝質量檢查記錄以及工程施工的缺陷、事故處理等資料;

  (5)施工觀測記錄,控制網與控制點位置圖;

  (6)已完工程數量,各種材料規格型號等統計資料以及施工用工數、實際投資數額等。

  4.3分部工程驗收依據的資料

  (1)已批准的設計檔案和施工圖;

  (2)設計變更通知單和施工要求;

  (3)施工原始記錄;

  (4)工程質量檢查、試驗、檢測、測量、觀測等記錄或資料;

  (5)地質資料;

  (6)有關技術會議紀要和有關問題的處理說明,包括質量事故與缺陷處理記錄。

  分部工程驗收,由發包單位牽頭,會同監理、監督、設計、施工與管理單位共同組成驗收小組進行。

  4.分部工程驗收的任務

  (1)檢查已完工程的數量和質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按國家或部頒規定要求,評定工程質量等級;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由甲方代表、監理單位代表、乙方代表共同評定。

  (3)對驗收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修正,改善或返工的處理意見,重要部位返工後應補充驗收;嚴防工程留下隱患;

  (4)根據檢查驗收的評定結果,寫出分部工程驗收簽證。

  階段驗收將以分部工程簽證為基礎,對已簽證部分,除有特殊要求抽樣外,一般不再複驗。

  驗收小組對所發現的問題以協商方式解決。建設單位對有爭議的問題有裁決權。如驗收小組中有過半數不同意裁決意見,可以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決定。

  分部工程驗收的圖紙、資料和成果將是竣工驗收的組成部分,必須按竣工驗收標準制備。其要求為:

  (1)凡按設計圖施工沒有變動的圖紙,可由施工單位在原圖紙上加蓋 竣工圖 標誌後,即為竣工圖。

  (2)凡在施工中,雖有一般性設計變更,但能將原設計圖加以修改補充作為竣工圖的,可不重新繪製,由施工單位負責在原設計圖上註明修改的部分,並附圖以設計變更通知單和施工說明,加蓋 竣工圖 標誌後作為竣工圖。

  (3)凡結構形式、工藝、平面佈置改變以及其它重大改變,應按變更後的情況重新繪製竣工圖。施工單位負責在新圖上加蓋 竣工圖 標誌並附以有關記錄和說明,作為竣工圖。

  (4)竣工圖是記錄工程情況的重要技術檔案,一定要與實際情況相符,要保證圖紙質量,做到規格統一,圖面整潔,字跡清楚。竣工圖要逐級稽核並由承擔施工的技術負責人簽字。

  以上四項制度是水利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的,實踐證明,只有按照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管理,才能保證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篇5

  一、材料:

  透過執行進場檢驗製做到:

  1.杜絕小廠水泥、立窯水泥、無準用證水泥進場。

  2.進口鋼筋必須進行化學分析。

  3.砌塊、瓷磚、塗料、防水材料等必須有合格證。

  二、施工:

  在抓質量分解目標落實中,重點抓好以下幾點:

  1.隱檢制:根據進度安排預檢、隱檢計劃,進行預檢、隱檢程式。辦理預檢、隱檢手續,並及時履行簽字歸案。

  2.三檢制:按工序,分部、分項落實三級檢查控制,重點抓住工序跟蹤檢查,把優質優價、獎優罰劣及時落實到班組,落實到人頭。

  3.樣板制:以樣板指路,用樣板交底,按樣板驗收,執行好樣板工序、樣板段、樣板區的施工管理細則。

  4.崗位責任制:按質量目標分解,將質量責任層層掛牌,層層落實到人頭,形成優質精品競賽氣氛,質量管理工程師行使質量否決權和質量獎罰權。

  三、協調措施

  執行現場例會制度,明確專業的施工順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關係及質量責任,加強各專業工種之間的協調、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時解決前後工種間的矛盾和問題,避免扯皮、返工現象,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在現場成立一個車輛、機械排程室,確保車輛、機械及時到位作業,加強維修保養,確保同時參與作業的車輛、機械數量滿足施工需要。加強現場車輛的指揮排程,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場地內道路暢通無阻。

  四、外監

  主動虛心接受地盤監理、業主、質檢總站及設計院等各方面的指導和意見,從嚴自我要求,實施超前預控,堅決及時整改。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篇6

  為全面落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體現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的公開、公正和透明原則,進一步明確目標,強化責任,充分履職,嚴格追責,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範》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站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監督人員共同實施。監督的基本工作單元為監督小組,監督的工作內容包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的全部過程。監督小組在監督科科長的直接負責下開展工作。

  第二條 以下監督工作,應由相同或相近專業不少於兩名監督員參加:

  ①監督交底;

  ②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驗收監督;

  ④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

  ⑤每月的工地現場巡查;

  ⑥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第三條 監督文書及監督報告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監督文書中若涉及實體質量及技術問題,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

  第四條 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處理,應由監督小組成員集體討論、做出初步決定意見,由站分管領導審批後才能下達處理決定書,站分管領導認為需提交站務會研究的,由站務會議研究後再下達處理決定書。

  本條款中重大問題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對責任單位記不良行為記錄或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②對中心城市重點專案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③對工業園區專案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

  第五條 督查指導科在站長的領導下組成抽查巡查小組,對各科室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進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條 質量安全監督一線人員,對正常管理專案必須每月至少2次到專案進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對實行差別化管理的專案,每月至少3次到專案進行質量安全督查檢查,對非正常監督專案(重點專案)每月至少4次進行質量安全跟蹤記錄和查處,並將所有專案監督管理情況及時登入站質量安全監督資訊網和省建築工程監管資訊平臺。對非正常監督專案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嚴重質量問題,要形成專題調查報告,報站務會研究,並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條 嚴把建設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關。

  1、監督科在接到專案開工安全條件審查申請後,分管領導要委派安全監督員,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xx省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制度》對施工現場進行實地安全生產條件核查,符合要求的簽署審查意見;對不具備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的專案,要一次性告知下發整改意見,整改複查合格後簽署審查意見;

  2、對建設、勘察、設計單位的專案負責人和施工、監理單位的關鍵崗位人員實行面籤並加蓋手印存檔,對不能到崗履職的單位人員下發整改通知,開工條件審查不允許透過;

  3、對現場存在深基坑或專案施工可能損害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的,開工前專案建設單位必須委託第三方鑑定機構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房屋結構安全鑑定,形成鑑定資料和影像檔案;開工後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委託第三方觀測機構對基坑邊坡和建築物、構築物進行定期觀測,並定期公示觀測資料;。

  4、專案在申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前必須完成專案施工圍擋、車輛沖洗平臺和進出場道路的硬化,圍擋外必需貼上創衛、創交模及創文明城市宣傳標語,九牌二圖和《xx建築市場質量安全十項管理規定》。圍擋和車輛沖洗平臺,具體施工標準按照《xx市房屋建設工程和閒置土地創衛標準》實施。

  本條九牌二圖是:①工程專案概況牌;②責任主體單位關鍵崗位人員名單及電話牌;③安全生產製度牌;④消防保衛制度牌;⑤文明施工牌;⑥建築節能公示牌;⑦重大危險源識別牌;⑧規劃審批牌;⑨五方責任主體牌;⑩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和安全達標圖;○11施工平面佈置圖。

  第八條 對建築工程以下重要環節的監督必須實行安全監督交底制度。監督科要形成安全監督交底報告,登入資訊平臺彙總,並作為日常安全抽查檢查的依據。

  1、建設工程專案及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責任交底制度;

  2、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方案編制、審批交底制度;

  3、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監督交底制度;

  4、基坑(深基坑)支護及土方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6、高處作業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7、人工挖孔樁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8、腳手架(懸挑腳手架、附著升降腳手架、門式腳手架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9、建築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塔吊物料提升機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0、臨時用電及小型機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1、電梯井、施工電梯等臨邊洞口防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第九條 建築工程實體質量實行監督抽測制度

  1、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頻率:面積小於1萬平方米的多層建築或10層以下的建築抽測不少於1層且不少於10套;10層及其以上的不少於2層且不少於20套;30層或100米以上建築不少於3層且不少於30套;每層每個抽測專案不少於2個構件;並採取實體檢測方式。

  2、質量安全一線監督員,必須對質量常見問題進行重點督查,形成履職記錄並登入省、市質量監管資訊平臺;經抽測對工程質量確有懷疑的,由質量監督員簽發《工程質量整改通知單》,責令施工單位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結果不符合規範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工程,應提出經設計單位同意的處理方案,經監督小組會同意後進行處理,處理後由質量監督員對有關資料複查、備案並錄入建築資訊平臺;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主要專案:

  ①現場使用商品混凝土情況。對混凝土企業資質進行核查,對商品混凝土進場驗收及現場塌落度檢測記錄進行抽查,加大對原材料的抽檢力度和加強對專項實驗室的延伸監督,對現場混凝土試塊留置和標養、同條件養護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並形成督查記錄。發現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代做、代養混凝土試件行為或施工單位使用無資質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立即下發《工程停整通知》,責令施工單位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已建成的主體結構逐層進行結構實體檢測,檢測一般構件數量原則上每層不不少於30%,所有影響結構安全的構件必須全數檢測。

  ②承重結構混凝土強度及混凝土結構構件軸線、幾何尺寸情況;

  ③主要受力鋼筋數量、位置及鋼筋保護層厚度情況;

  ④現澆樓板結構厚度及窗臺、陽臺混凝土壓頂情況;

  ⑤砌體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組砌方法及豎向和水平灰縫施工情況;

  ⑥廁所、廚房混凝土翻邊情況。翻邊在未完成主體驗收前嚴禁粉刷;如翻邊為二次澆搗應對預留鋼筋、翻邊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觸面是否採用人工鑿毛進行重點監督。

  ⑦必須對屋面外牆的淋水試驗進行重點督查。

  第十條 監督專案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情況。

  1、在專案辦理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時,應核查四方監管協議,以及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情況。

  2、按照創國衛、創交模、創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現場圍擋、沖洗平臺、揚塵控制、道路硬化、衛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情況。

  3、根據專案施工進度,分階段對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進行評價。對建設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撥付不及時、施工專案部不按規定使用或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不達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並按規定上報相關單位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一條 監督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控制管理情況。

  1、對施工專案部和現場監理部共同識別確認後報送的專案重大危險源名錄進行核驗、建立管理臺帳。重大危險源應將人的“三違”不安全行為、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防護、洞口及臨邊防護作為重點管理。

  2、對抽檢專案的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施工方案、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核查施工專案部和現場監理部日常對專案重大危險源適時過程監控措施的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同時抽查施工企業根據季節特點、氣候的變化和安全生產形勢適時組織專案重大危險源控制的專項檢查等落實企業安全責任的情況。

  3、對施工專案部制定的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滿足專案實際防控要求或施工專案部、現場監理部日常監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業安全責任不落實,造成專案重大危險源處於非受控狀態的,及時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立即責令停工整改,並按規定上報相關企業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並對處於非受檢狀態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跟蹤督辦直至消號。

  第十二條 監督專案分部(子分部)驗收情況;

  1、驗收監督組參加監督驗收過程中,必須落實專案五方責任主體負責人參加基礎及主體結構工程驗收活動,否則,即可認定驗收人員資格不符,不具備基礎及主體結構驗收監督條件,由監督組長宣佈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監督人員應認真審查參建各方人員資格及證書(原件或有效影印件)。

  2、驗收監督組可採取分組的方式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強條”的實施;重點抽查樑柱節點、懸挑構件、板厚、樓梯板、施工縫、後澆帶、板面平整、砌築方法、拉結筋安裝、軸線位移、空間幾何尺寸、柱和牆面垂直、窗框安裝、鋼結構節點構造、焊縫外觀質量、螺栓副安裝質量、外牆滲水、廚衛漏水、建築節能等。

  3、驗收監督不透過的專案,責令整改。需對存在的各類較嚴重的質量問題徹底整改後,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驗收監督不透過的工程,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違反,監督科應責令整改並視具體情況對主要責任方下發“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和停工通知單並履行行政處罰程式。

  第十三條 建築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要求

  1、依據x建建〔20xx〕x號《xx省建築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辦法》和湘建建[20xx]44號《xx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的規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別在基礎、主體、裝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階段的動態評定工作不得少於1次,市政道路、橋樑按完成各階段工程進度量,其施工進度應完成不少於該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個月以上的工程專案,開工前應做分部工程階段性動態評定。

  2、各階段性質量安全標準化驗收,重點對以下內容進行檢查。

  ①建築工地建築圍擋外必須整潔、美觀,所粘掛的宣傳標語應無破損和汙染;施工現場進出大門和車輛沖洗平臺必須配備專職人員;主次幹道必須通順,施工場地必須設定防止泥漿、汙水、廢水外流設施;

  ②生活區、辦公區、建築材料堆場、攪拌場(砂漿),鋼筋加工棚等作業區必須硬化;建築材料、構件、料具必須按總平面圖堆放,堆放整齊並按名稱、品種、規格掛標牌;

  ③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齊,宿舍周圍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必須及時清理,並按要求配備生活垃圾桶和滅火器材;食堂必須符合建築工地創衛要求,辦理相關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辦理健康證;

  ④外架鋼管必須刷黃色油漆,剪刀撐、臨邊防護欄杆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懸挑架首層必須封閉,並在外設定分層帶,分層帶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

  ⑤施工現場首層必須封閉施工,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從安全施工通道進出施工現場。工地樓層和外架無建築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外運,必須集中碼堆或裝袋處理

  3、對達標驗收組複查情況加強日常監督巡查,對階段性動態評定不合格的工程專案應實施差別化管理,並分別對施工、監理下達督辦函,對單位責任人進行約談,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重新申報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定,評定合格,方可以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專案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價結果和分項評分會及時錄入《xx省建設工程專案監管資訊平臺》,以確保資訊真實、準確、同步。

  第十四條 責任追究

  1、按照《xx市質量安全監督站責任追究辦法》的相關要求對市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相關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督查,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違紀人員進行嚴格追責。

  2、質量安全監督人員所監督的工地,在省檢、市檢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專案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進行全站通報批評,並由站領導對監督人進行質詢談話;連續兩次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對監督人員實施差別化考核,考核其監督全部專案,並在年終扣發該監督人員全年績效工資;連續三次或已實施差別化考核的監督人員在下次考核時仍達不到合格要求的採取離崗學習措施;離崗學習後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監督人員監督資格,並調離監督工作崗位。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篇7

  1總則

  1.1為確保工程質量,規範集團公司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質量水平,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和信譽,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行業等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本辦法。

  1.2建設工程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各施工單位要牢固樹立“質量就是生命,質量就是信譽,質量就是效益”的觀念,正確處理好質量與進度、質量與效益的關係。

  1.3施工單位要鼓勵專案經理和技術人員採用“四新技術”(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針對施工難點開展qc小組活動,爭創優質工程和精品工程。

  1.4工程質量管理應貫徹“政府監督、社會監理、企業自控、使用者評價”的模式,認真實施iso9001標準,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使建設工程質量處於有序可控狀態。

  1.5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是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對承建的工程質量負主要責任;主管生產副職對工程質量負直接領導責任;總工程師對工程質量負技術責任;各管理部門負責人對工程質量負相關的管理責任,專案經理部行政領導和技術負責人對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並按各自的職責對其承建的工程專案質量負終身責任。

  1.6各子(分)公司、專案經理部(指揮部)必須設立專門的安全質量監督管理機構或專職人員,施工生產作業班組或車間應配備兼職人員,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和監控網路。專(兼)職質檢人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堅持原則、具有一定技術水平和施工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各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和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併機構或調換人員。集團公司提倡各單位實行安質人員派駐制。

  1.7制定完善工程質量責任制,實行工程質量逐級負責制,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

  2十二項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2.1工程質量責任制。專案工程質量的行政領導人、專案法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按各自的職責對其經手的工程質量負終身責任。

  2.2開工報告制是國家規定的基礎設施專案建設程式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由施工單位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填寫開工報告,報建設單位審批後方可開工。同時報告寫捏2在申請開工報告之前必須按有關規定完成施工準備工作。

  2.3設計檔案分級稽核制。施工單位收到設計檔案後,應按規定分級審查核對,並建立專門的設計檔案稽核記錄或臺賬,註明稽核人員、日期及稽核結果等。

  2.4變更設計報批制。變更設計由施工技術部門負責,根據工程專案實際,提出變更設計報告及相應發生的工程增減數量報設計單位(或監理)審批同意後方可生效。同時應建立變更設計臺賬或記錄。在未得到設計單位書面批准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設計。

  2.5測量雙檢制。施工測量和放線放樣必須堅持雙檢制,即兩個測量組分別測量或一個測量組分別用不同方法測量,核對結果。

  2.6技術交底制。技術交底分為建設單位或主管上級主持,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的設計技術交底和施工單位逐級向下進行的書面技術交底。技術交底書格式應標準,字跡、圖表應清楚規範,有複核簽字,交接雙方簽字。具體工作由施工技術部門負責。

  2.7工程試驗制及檢驗儀器的檢測制。各級試驗機構必須獲得資質等級和計量認證,試驗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試驗裝置儀器按國家規定進行強制檢定和校驗。

  2.8隱蔽工程檢查簽證制。

  2.9工程質量檢查制。工程質量檢查一般分為日常檢查和定期大檢查。日常檢查指基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在現場進行日常檢查。定期大檢查指專案經理部按月,子(分)公司(集團公司指揮部)按季,集團公司按半年由領導帶隊、有關部門參加的定期質量大檢查。檢查時填寫《質量檢查確認單》(附表)。

  2.10質量驗收評定製(詳見本辦法第4章: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2.11質量事故報告處理制(詳見本辦法第6章:事故統計報告和處理)。

  2.12工程質量獎懲制(詳見本辦法第7章:質量保證金及質量獎罰)。

  3工程質量監督檢查

  3.1質量檢查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質量檢查要以預防為主,以減少事故的發生和損失。開工前監督檢查內容及要求:

  3.1.1施工合同、開工報告已辦理。

  3.1.2設計檔案、施工圖紙滿足開工需求。

  3.1.3施工調查,複測工作已完成。

  3.1.4圖紙會審,技術諮詢工作按規定執行,並有記錄。

  3.1.5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已編制、審批。

  3.1.6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前已進行相關培訓。

  3.1.7質量保證體系已按照iso9001標準建立。

  3.1.8工地試驗室滿足工程需要,符合相關行業的要求,並取得相應的資質等級。

  3.1.9復工工程亦應按照上述要求進行檢查。

  3.2施工過程中的檢查內容及要求

  3.2.1測量放線正確,精度符合要求。

  3.2.2按照設計檔案、技術標準、施工規範工藝要求組織施工,操作方法正確,質量符合設計、合同及《驗標》要求。

  3.2.3變更設計履行審批程式。

  3.2.4工程日誌等施工記錄填寫及時、真實、準確、完美、籤認齊全、符合要求。

  3.2.5有關保證工程質量的措施,已制定和落實。

  3.2.6建築材料、成品、半成品、裝置等按規定檢查,試驗報告、出廠合格證齊全,並經相關人員籤認。

  3.2.7嚴格執行班組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記錄齊全。

  3.2.8混凝土、砂漿試件,填築土方密實度等按規定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強度和密實度符合要求。

  3.3隱蔽工程檢查簽證

  3.3.1工程在隱蔽前,先由技術人員自檢合格後,質檢工程師預檢,再按規定的時間要求報監理工程師檢查簽證後方可隱蔽施工。

  3.3.2隱蔽工程檢查證應按相關規定或業主要求由技術負責人填寫、籤認齊全,作為竣工檔案儲存。

  3.3.3隱蔽工程檢查手續應及時辦理,不得後補。

  3.3.4隱蔽工程檢查合格後,如長期停工,在復工前應重新按規定進行檢查簽證。

  4工程檢驗質量評定

  4.1工程質量評定結果是考核企業或單位完成質量指標的依據和進行驗工計價的憑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按照有關行業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合同規定條款實施。一般按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進行檢驗評定,當工程由若干個單位施工時,總包單位應對質量檢驗評定負總責。

  4.2經檢驗評定不合格的專案,應及時評審並填寫嚴重(一般)不合格品的臺帳和記錄,採取整改或返工措施,經專職質檢人員驗證,消除發現的不合格品。

  4.3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由施工單位總工程師或主管生產的副職主持,技術人員、質檢人員參加,評定結果要有監理簽字認可。

  4.4內部驗工計價簽證制度

  由集團公司或子(分)公司籌集資金的建設工程專案,驗工計價前必須經質量檢查工程師對工程質量查審簽證後方予計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驗工計價:

  4.4.1工程質量不合格或構成質量事故尚未處理者;

  4.4.2由於施工錯誤或處理事故而增加的工作量;

  4.4.3缺少隱蔽工程檢查證或未經監理檢查簽證而隱蔽者;

  4.4.4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等缺少試驗報告、出廠合格證,原材料未經試驗確認合格者;

  4.4.5未按變更設計程式辦理變更設計或手續不全者。

  5工程創優

  5.1工程創優是提高企業信譽的重要手段,各單位應加強全員創優意識教育,提高全員創優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5.2優質工程的申報及評審工作由各單位的安全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每年元月底前向集團公司安質部提出創國優、省部優、總公司級及集團公司級優質工程規劃(5月底前規劃可以個別調整),每年必須保證創一個省部級或以上優質工程(不具備申報條件的推至下一年度);施工合同或投標承諾中有明確創省部級優質工程要求的必須在規劃中申報,並確保規劃的工地創優工作落實,規劃兌現率達80%以上。

  5.3申報總公司及以上級別優質工程的專案必須首先評定為集團公司級優質工程。

  5.4工程專案應加強與工程所在地建設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的聯絡,取得他們的支援和幫助,爭創國優和省、部級優質工程,提高企業社會信譽和知名度。

  5.5工程專案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創優規劃。在施工過程中應認真落實質量保證措施,採用現代管理方法和科技手段開展科技攻關,以確保創優目標的實現。不提倡提高標準搞創優。

  5.6堅持建設、設計、施工、監理互相配合,“四位一體”共同創優的原則。

  5.7根據實際情況,集團公司適時召開工程質量現場工作會,交流經驗、觀摩學習、取長補短,共同提高工程質量。

  6事故統計報告和處理

  6.1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因設計錯誤、測量錯誤、不按設計和規範要求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責任過失而造成工程質量低劣、強度不夠、結構尺寸或位置偏差等不符合設計檔案要求或達不到本工程所採用的質量標準,均構成工程質量事故。

  6.2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執行建設部19x第3號令《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和鐵建設[20xx]48號《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

  6.3建立工程質量事故快報制度。重大質量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報告至集團公司及建設單位、當地行政主管部門,並通知設計、監理等有關單位駐現場人員;事故單位應在3天內出具事故快報,填寫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表逐級報告上述有關單位和部門。

  6.4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後,應採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並做好取證工作。

  6.5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重大質量事故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主持,安質部會同有關部門和人員組織調查;一般質量事故由企業主管領導主持,各單位安質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人員組織調查,集團公司安質部視情況派員協助調查,凡未設專職質量監察機構的單位由集團公司直接組織調查處理。

  6.6因工程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時,除按上述規定辦理外,還應按國家和相關行業有關安全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6.7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一般質量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在30天內處理結案,並將結案處理情況報集團公司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在60天內向集團公司報送事故調查報告,由集團公司批覆結案。

  6.8分包工程或外協施工隊發生的工程質量事故,由總承包方負責事故的上報,並納入該企業的事故統計。

  7質量保證金及質量獎罰

  7.1各施工單位每年按集團公司下達年度生產計劃的1‰繳納質量保證金,由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收繳。

  7.2質量保證金的使用每年清算一次。年度工程質量考核指標達標的單位按交納數額全額返還(各項罰款除外)。

  7.2.1年度工程質量考核指標:竣工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無重大質量事故;各施工單位每年必須保證創一項省、部級或以上優質工程(不具備申報條件的推至下一年度);規劃創集團公司級優質工程兌現率80%以上。實現上述目標,質量保證金返還(各項罰款除外)。

  7.2.2實現創優規劃內的優質工程專案,集團公司對施工單位予以獎勵。獎勵主要用於專案經理和在創優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各級優質工程獎勵額如下:

  7.2.2.1魯班獎或國優金質獎專案:按與集團公司簽定的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兌現,並獎勵創優單位30萬元作為有關個人獎勵(其中專案經理20%)。另對創優申報的有關機構、單位和人員一次性獎勵10萬元(創優實現後由負責申報部門提出獎勵意見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7.2.2.2國優銀質獎專案:按與集團公司簽定的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兌現,並獎勵創優單位20萬元作為有關個人獎勵(其中專案經理20%)。另對創優申報的有關機構、單位和人員一次性獎勵8萬元(創優實現後由負責申報部門提出獎勵意見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7.2.2.3省優、部優一等獎專案:按與集團公司簽定的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兌現,並獎勵創優單位10萬元作為有關個人獎勵(其中專案經理20%)。另對創優申報的有關機構、單位和人員一次性獎勵5萬元(創優實現後由負責申報部門提出獎勵意見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7.2.2.4省優、部優二等獎專案:按與集團公司簽定的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兌現,並獎勵創優單位6萬元作為有關個人獎勵(其中專案經理20%)。另對創優申報的有關機構、單位和人員一次性獎勵3萬元(創優實現後由負責申報部門提出獎勵意見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7.2.2.5市級或工程總公司級優質工程獎勵創優單位5萬元作為有關個人獎勵(其中專案經理1萬元)。

  7.2.2.6集團公司級優質工程獎勵創優單位1萬元作為有關個人獎勵(其中專案經理20xx元)。

  7.2.2.7在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中明確創優獎勵的按約定執行。

  7.2.2.8各級優質工程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複獎勵。

  7.2.3獎金來源:各級優質工程的獎勵在集團公司安全質量獎勵基金中列支。

  7.2.4年度工程質量考核指標不達標的單位,按以下規定處罰:

  7.2.4.1竣工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未達100%或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單位,質量保證金全額罰沒;

  7.2.4.2在已具備條件的情況下,未能實現一項省部級或以上優質工程的單位,質量保證金罰沒50%;

  7.2.4.3創集團公司級優質工程規劃兌現率未達80%(含80%)的單位質量保證金罰沒30%。

  7.2.5未實現創優目標的專案,按以下數額予以處罰:

  7.2.5.1在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中明確處罰條件的按約定執行。

  7.2.5.2在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中未明確處罰條件,但未實現工程合同約定目標的罰款如下:魯班獎或國優金質獎專案罰沒30萬元;國優銀質獎專案罰沒20萬元;省優、部優一等獎專案罰沒10萬元;省優、部優二等獎專案罰沒6萬元。

  7.3對質量大事故、一般事故的處罰:發生工程質量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在追究處理有關責任人的同時,按其直接經濟損失費用的30%,對事故單位進行處罰。

  7.4發生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或人為縮小事故等級的,經核實後對事故單位處按相應事故罰款的2倍予以處罰,並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7.5嚴重質量不良行為罰款

  7.5.1因質量不良行為被業主、監理和行政主管部門予以通報的專案,罰款5萬元/次。

  7.5.2工地管理混亂,存在嚴重質量不良行為的罰款3萬元/項。

  7.6專職質量人員無證上崗或無質量專職人員罰款10萬元/人。

  7.7質量保證金和各項罰款必須專款專用。各項罰款由集團公司安質部出具罰款單,先在各單位質量保證金中抵扣,不足抵扣部分由財務部向有關單位追收。

  7.8質量保證金罰沒部分和各項罰款的使用:主要用於對質量先進單位和個人的獎勵、質量教育和宣傳、質量檢測裝置和器材的購置、更新及維修、驗收各級優質工程的差旅費及其有關費用、以及其它與質量工作相關的費用。該費用的使用由安質部提出計劃報告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報銷列支。

  8附則

  8.1本辦法由集團公司安質部負責解釋。

  8.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中鐵一安(20xx)130號《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篇8

  為進一步規範質量標準化、工程質量考核行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好《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使驗收考核工作組更加制度化、規範化,促進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正常開展,規範現場施工行為,結合礦井現場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標辦負責對全礦井下巷道質量標準化工作及單項工程進行動態監督檢查、考核和驗收的歸口管理。

  二、考核及驗收依據:《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集團公司《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實施細則》、作業規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關規定。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在開工前將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單項工程單或臨時派工單及時報送監理方及礦相關部門,嚴禁無規程措施施工,補充規程(措施)必須在改變原施工設計工程沒有開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關部室查出問題以後編寫補充規程措施或修改設計,否則按無規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規程措施驗收,作業規程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標準、規範的要求,並在規程中明確註明。

  四、各單位施工的工程必須始終保持動態達標,每月組織自檢,自檢認為大豆標準後,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職能科室提出驗收申請、聯絡驗收。否則,不予驗收(視為拒驗),後果自負。

  五、質標辦組織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或工程質量驗收,應通知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參加,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必須按時派人參加,參加右手人員應樹枝驗收標準,驗收完畢後,必須在驗收表(單)上簽字,並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無故不參加者將按公司有關獎懲辦法處理。

  六、各種工程驗收時,必須嚴格按規定拉線(掛線)或使用鐳射定向儀,施工現場各種檢測工具(錨杆錨索拉力計、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儀、單體支柱測壓儀等)必須齊全有效、準確、完好正常使用,否則,改檢測項視為不合格。

  七、在工程質量考核驗收中,充分利用各種檢測手段和檢測工具,用資料說話,對達不到工程質量要求和文明生產標準的,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下達整改通知單(整改通知單必須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不按期整改的除對單位按規定處罰外,一併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呢,拒不簽字責任者,按有關獎懲辦法進行處罰。

  八、煤巷掘進道遇斷層,煤體鬆軟,煤體節理髮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寬大於標準規定,必須有特殊施工措施,並註明支護方式,按施工措施,作業規程的規定考核驗收。

  九、各單位施工的工程驗收時,工程主要負責人、驗收員必須參加,並積極配合驗收,並在考核驗收表(單)上簽字,確認驗收結果,提出意見,針對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簽字,確認驗收結果的,按實際考核驗收為準,不予更改驗收結果。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為加強對燃氣工程施工質量管理,不斷提高施工管理人員和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意識,防止各類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等規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場站、民用、工商業專案的工程質量管理。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一節施工單位的管理職責

  第三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發包意見書約定的範圍、施工技術標準、國家行業規範及經批准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按工程管理規定進行各項工序報驗,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不得超範圍施工。

  第四條施工單位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實行質量終身責任制,工程質保

  期為2年。

  第五條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工程質量負責。

  第六條施工單位對施工中由於施工工藝不當等原因出現質量問題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應當無條件的負責返工;需整改的工程專案,整改結果必須及時書面回覆簽發單位。

  第七條工程施工單位應設立質量檢驗員並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做好本單位承接的燃氣工程的質量檢驗工作。

  2、負責本單位在建工程質量的巡檢抽查工作。

  3、負責本單位工程開梯相接施工方案的報批手續。

  4、配合公司工程管理部門、監理和其它有關部門進行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撥交工作。

  第八條施工單位應做好工程竣工撥交前的工程自檢工作,自檢合格後上報工程管理部申請工程驗收,申請驗收需提交表單(附表一、附表二)及進場裝置複核單。

  第二節監理單位的管理職責

  第九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過程及質量實施監督,參與工程驗收,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條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出具的監理聯絡單,對違反工程質量的,總監理工程師有權向公司工程管理部門提出對施工單位的處罰建議。

  第十一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範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查等形式對工程實行監理。

  第三節工程管理部的管理職責

  第十二條工程管理部門負責本公司工程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制訂和完善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工程質量管理網路。

  第十三條工程管理部門負責對工程的質量驗收工作,對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的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工程施工中有質量問題,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進行整改。

  第十四條工程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單位、相關執行管理部門等單位進行工程綜合驗收及竣工撥交工作。(自施工單位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完成綜合驗收和撥交工作)

  第十五條會同有關部門和監理單位參與施工中重大質量問題的評定和處理工作。

  第三章燃氣工程施工規範及驗收標準

  第十六條燃氣工程(室外)施工規範及驗收標準執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批准的行業標準《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編號為CJJ 33—20xx。

  註解:該規範中的第1、0、3、1、0、4、2、2、1、5、4、10、7、2、2、9、1、2(2)、12、1、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第十七條燃氣工程(室內)施工規範及驗收標準執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批准的行業標準《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編號為CJJ 94—20xx

  第十八條燃氣工程(長輸管道)施工規範及驗收標準執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批准的行業標準《油氣長輸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編號為GB50369—20xx

  第十九條房屋土建、裝修裝飾工程依據國家建築行業相關規範及驗收標準參照執行。

  第二十條執行其它行業標準及設計檔案的規定。

  《城鎮燃氣設計規範》(GB50028—20xx)

  《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35—97)

  《埋地鋼質管道聚乙烯防腐層技術標準》(SY/T4013—20xx)

  《埋地鋼質管道犧牲陽極陰極保護設計規範》(SY/T0019—97)

  《聚乙烯燃氣管道工程技術規程》(CJJ63—20xx)

  《現場裝置、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36—98)

  第四章燃氣工程施工質量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條工程施工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所有施工單位的工程施工質量必須接受工程管理部和監理單位監督管理。各施工單位對其施工的工程專案的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各施工單位的專案負責人是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熟悉並遵守我公司工程建設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樹立良好的質量意識,必須督促各工程專案負責人每天做好本工程的施工筆記並妥善保管,隨時接受公司管理部門的抽查。

  第二十四條嚴格把好進場裝置材料、配件質量關。材料員、兼職質檢員要把好材料、配件質量關,做到不合格材料、配件嚴禁使用。

  第二十五條對新進焊工,在施工焊接前必須將焊工證件送監理審驗並影印留存。進行試焊後,透過拍片檢查合格,報工程管理部備案後才能進行焊接工作。

  第二十六條嚴格對容易造成質量隱患點的管理和確保工程質量措施的落實:

  一、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應仔細做好管材的外觀檢查,做到管材無破損、無變形;

  二、焊接鋼管焊縫探傷數量及位置需報監理工程師批准,除鏽、防腐質量合格,防腐後的鋼管下溝前必須進行電火花試驗。

  三、各類管道及管件的焊口必須過關,管道的基礎、埋深必須合格,PE管的警示帶敷設合理,隱蔽工程的驗收,強度、嚴密性試驗等必須嚴格把關;

  四、小區彎管式鋼塑轉換登高處,要求打支架固定。

  五、鋼管施工中要求做好除鏽、防腐刷漆,刷漆做到“兩底兩面”,室內鋼管安裝前需完成防腐刷漆工作,焊縫拍片時要求儘量拍固定焊口。

  六、外立管、架空管、過橋管等必須做到橫平豎直,支架的材質、製作及安裝位置符合設計要求,固定牢固,美觀大方,質量優良;

  七、橋管、閥門等連線補償器與管道保持同軸,安裝時不得用補償器的變形(軸向、徑向、扭轉等)來調整管位的安裝誤差。

  八、調壓櫃(箱)基礎砌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合格,不得吊裝調壓櫃(箱),防護欄安裝、便道符合設計要求。

  九、民使用者登高管處球閥在送氣後必須將手柄拆除。

  十、室外登高管與進戶管使用金屬軟管碰接(絲扣連線)時必須使用專用接頭(甲供)。

  十一、不同材質(PE80或PE100)、相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相接必須使用電熔連線;不同材質(PE80或PE100)、不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嚴禁相接。

  十二、PE管熱熔焊縫刨邊檢查,穿越管道100%刨邊,其他50%(華潤燃氣集團要求)進行檢查。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篇10

  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檔案管理辦法

  工程檔案包括施工合同;施工圖紙;甲方、乙方、監理公司、設計方來往檔案;工程使用材料質量證明;施工過程中的各種質量、安全檢驗記錄;施工中執行的相關的國家規範、標準、技術規程;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和指令;公司質量體系檔案等,這些檔案是工程施工重要依據和質量情況的真實反映。

  專案部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職工程檔案管理員(資料員、安全員),及時收集、記錄、歸類、登記發放、歸檔。

  一、資料員對專案部使用的相關的國家規範、標準、技術規程,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指令和公司質量體系檔案進行統一管理和保管,執行使(借)用審批程式。

  二、圖紙:在施工前應把所的修改變更在圖紙上進行標明或更換新改的施工圖,圖紙使用人員在施工圖紙出現因使用、保管不當造成模糊的,必須及時向資料員申請更新。

  三、施工前的各種技術、安全交底,經各班組簽字確認後,由資料收集歸檔。

  四、甲方、乙方、監理公司、設計公司來往檔案,資料員經確認後,及時轉送到相關的管理人員手中,並做好檔案發放登記。

  五、採購資料:每批材料進場,資料員必須向廠家索取該產品的質量證明書。向監理公司申報,辦理准許使用手續。質檢員對進行材料進行取樣送檢,檢驗結果交由資料員保管。

  六、施工過程中的各種檢查記錄,質檢員嚴格按gbj301―98《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如實對質量情況進行記錄,並交監理公司確認後,由資料員歸檔。

  七、施工過程中安全監督部門、公司及專案部的各種安全檢查記錄,應歸時歸檔,並對存在問題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處理進行歸檔。安全員嚴格按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定期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情況進行評定,並記錄歸檔。

  八、工程滿足竣工要求時,由專案經理組織公司、專案部有關人員按gb50300―20xx《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對工程進行最終評定,資料員對需歸檔的質量、安全檔案進行整理,整理後送業主、質監站、監理公司核查。保證驗收前所有工程歸檔資料符合歸案要求,配合竣工驗收工作。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篇11

  一、監督人員工作紀律

  1、監督人員經市質監部門授權由業主單位委派行使監督,受質監部門與業主雙重領導,直接對業主負責。

  2、監督人員必須堅持"公正、誠信、科學、求實"的宗旨。主動積極、勤奮刻苦、虛心謹慎地全心全意為工程建設服務。

  3、監督人員應加強自身思想建設,廉潔奉公,不謀私利。嚴禁以任何方式收受第三方任何形式的饋贈,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確保自身公正地位。

  4、監督人員不得向第三方推薦分包隊伍和推銷裝置材料,更不準兼任第三方的實職或虛職(顧問)。

  5、監督人員應明確職責,擺正位置,顧全大局,實事求是。正確處理好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等各方的關係。

  6、監督人員應加強業務學習,熟讀圖紙規範及合同。常駐現場,堅守崗位,認真做好施工過程當中的各項監督工作,確保監督工程優質、高效、安全及造價合理。凡因監督人員失職、失誤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責任。

  7、監督人員必須堅持科學的工作態度,嚴格按國家規範、標準實施監督,以檢查、試驗、測量的資料為監督的主要依據。

  8、監督人員應加強組織紀律性,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內外有別,保守公司及建設單位的秘密。

  9、監督人員應接受質監部門的指導,按照業主單位的要求,虛心聽取受監督單位的意見,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監督水平。

  10、監督人員有責任將本守則以文字方式傳達各受監方,並請業主和各受監方配合監督。

  二、監督人員工作細則

  1、監督進場各施工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施工機械、試驗和檢測儀器裝置是否與標書承諾一致。

  2、稽核各施工單位編織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合理性。

  3、施工過程當中要嚴格按規範要求控制施工,對施工過程當中施行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現場監控,對不合格工程要堅決做返工處理。

  4、底基層施工

  4.1底基層施工前對路基進行處理並壓實,要求表面平整、堅實、無彈簧,無大的坑槽、高的土坎,底基層是一個結構層也是一個整平層,保證此層灰土最小厚度不小於15CM,整平後路拱基本達到路面設計要求,底基層石灰穩定土壓實度要符合規範要求不小於93%。

  4.2底基層施工控制有高程、寬度、松鋪厚度、含灰量、含水量、平整度、壓實度,每一控制都需要測量或試驗。

  4.2.1高程由松鋪厚度來推算,寬度要用尺丈量,不小於設計寬度底基層寬8米,基層寬7。5米,下封層寬7米。

  4.2.2含灰量要依試驗室檢測資料為準,石灰劑量不足要及時加灰;含水量要求在碾壓時不能太大或太小,試驗室要經常檢測含水量,碾壓時的含水量應為最佳含水量略大於1%左右。

  4.2.3底基層的平整度要符合規範要求,對平整度達不到要求的不準終壓,要在初壓時觀測平整度;壓實度必須達到規範要求,碾壓要一次碾壓到位,不能壓壓停停,對壓實度不符合要求的,要一直碾壓到合格為止,對實在達不到規範要求的要查明原因,採取措施,使壓實度滿足規範要求。

  4.2.4土塊要經粉碎,石灰要經過充分消解才能使用,未消解石灰必須剔除,配和比要按設計要求控制準確,路拌深度要達到底層,不準有夾層現象。

  5.基層施工

  5.1基層施工與底基層施工相同,要特別注意平整度、路拱和基層的養生工作,養生期一般為七天,養生期間表面要保持溼潤,水量又不能太大,儘量禁止車輛通行。

  5.2其餘各項要求與底基層相同。

  6.下封層施工

  6.1基層養生期滿後,應儘快鋪灑下封層,施工時先對基層表面進行清掃,灑少量水,避免表面起揚塵。

  6.2下封層施工必須在氣溫不低於15℃,且穩定上升,風速不大時進行噴灑,有霧或下雨不能施工,施工過程當中注意油溫,控制在130-1700C灑布在均勻,用油量相對較準確,灑布過程當中發現有空白、缺邊時,應立即補灑,有積聚時應予刮除,灑布後及時用碎石覆蓋,碾壓。

  7.施工時的進度控制

  7.1根據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每月(旬)計劃完成量與實際完成量與以比較,對計劃沒有完成的,要找明原因,寫出處理意見,如何在以後的時間內給補上來。

  7.2對施工不利的環節,要想辦法解決,解決不了的要及時上報組長。

  8.資金控制

  8.1施工過程當中,如有變更發生,現場監督人員要平等、公正的配合進行變更設計,即不讓施工單位吃虧,又不讓公路建設的資金用在不該用的地方。

  8.2認真進行對待計量工作,要真實反映工程實際發生的工程量及工程的進展情況。不準以任何不正當理由給施工單位少計量,計量要真實準確,如發現工程中有少計量要說明理由,如發現多計量或重複計量立即做嚴肅處理。

  9.合同管理

  施工過程當中要嚴格按合同辦事,對不按合同要求辦事的,一律不與計量支付。

  10.安全生產

  10.1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把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體系和安全保障的責任制落到實處,避免只有文字沒有行動的形式主義。

  10.2監督人員要定期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進行抽查,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11.實驗檢測

  11.1加強試驗工作,認真填寫實驗資料,要求施工單位的試驗要真實、準確,滿足規範要求的頻率;

  11.2作為監督人員要以實驗資料為依據,不能只憑直觀、直覺,要親自動手去做,檢查頻率要符合監督檢查的要求。

  11.3對完成的結構層要認真檢測,檢查是否滿足設計標準要求,如不合格,責令返工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12.內業

  12.1現場監督人員,要經常檢查施工單位的內業資料,雙方的內業資料要同步、齊全、準確、規範。

  12.2不合格工程的返工,內業上也要反映出來。合格的內業資料才是計量的依據。

  12.3現場監督人員要隨時接受建設單位或市質監部門檢查或抽查。

  13.環境保護

  要加強境保護,做到文明施工,廢棄的材料不準亂丟亂放,施工過程當中注意灑水,避免出現揚塵。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篇12

  1、為統一工程建設專案施工質量檢驗評定範圍、內容、標準和檢測方法,促進和加強工程建設專案質量管理與控制,確保工程質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專案部施工部負責專案施工質量驗收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各分包方按照相關規程規範要求做好質量驗收工作。

  3、質量驗評範圍由總承包方的總工程師組織施工部及分承包商以“驗標”為基礎,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編制所承建工程的質量驗評範圍,報監理核定後抄報業主。

  4、工程專案進行的質量檢驗、評定,應在該專案施工完成後進行。分項工程(分段工程)的質量,按“質量驗評範圍”規定,依次進行質量檢驗及評定。

  5、屬四級檢驗的分項(檢驗批)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一次或分數次),由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填寫相關表格交總承包方,由總承包方的施工部檢驗後提交監理方,並對現場進行實地檢查、核籤。

  6、分部工程的質量評定,在所含分項工程全部完工並簽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的基礎上由分承包方負責填寫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由總承包方的施工部審查後交監理部核籤。

  7、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並簽證了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後,由總承包方提交監理部核籤。

  8、總承包方的施工部參加四級驗收,一、二、三 級由分承包方自檢,總承包方抽查。

  9、質量檢驗等級評定按照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為物件依次進行,質量等級標準按照國家和部頒各專業“驗標”規定執行。

  10、分項工程質量經檢驗評定不符合標準規定的“合格”要求時,應立即進行處理,處理後按“驗標”中的規定確定質量等級。

  11、建設工程專案要實行中間驗收,土建交安裝要辦理中間驗收簽證手續。

  12、主體結構工程質量驗收,對重要部位,如:汽輪發電機基座、鍋爐基礎等的直埋螺栓或錨板,予埋件、孔洞等,在澆灌前總承包方工程處須組織各相關單位聯合檢查。

  13、專案部施工部專業工程師負責組織實施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驗收管理工作,並按照專案部要求將驗收情況在每週進度報告中反映。

  14、專案部施工部負責對施工質量驗收工作的監控,並負責階段性質量檢查驗收工作的組織實施,對施工質量驗收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處理。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篇13

  1、樹立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走質量求生存,質量求發展的道路。

  2、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單位、市質檢站——公司質監站——分公司質檢站——專案經理部(質檢員、各專業工長、材料員)——班組長——操作工人。

  3、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實行企業管理,全過程管理問題和全員管理。

  4、要高標準,嚴要求,勤檢查勤督促,對工程質量問題做到獎罰分明。

  5、要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機具和新材料,以提高工程質量。

  6、認真學習施工圖紙、做到真正瞭解設計意圖,能按圖施工,以期達到設計要求的工程質量同時做好圖紙的審查工作,避免設計存在的差錯,給施工帶來工程質量的影響。

  7、施工前應認真研究每一施工過程的施工方案,針對我司在技師上的薄弱環節和質量在關鍵總是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和措施,並認真貫徹執行。

  8、建立材料和予制構件,半成品等的檢驗制度,從原材料進場和材料的加工就開始嚴格把好質量關。

  9、施工機械裝置應經常進行檢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況,不致因機械發生故障而影響工程質量。

  10、對班組做好保證質量的技術交底,使各工種人員都重視質量明確各自在不同的崗位上如何保證工程質量。

  11、加強施工工藝管理,嚴格按設計圖紙和施工驗收規範和施工操作規程施工。

  12、加強施工質量的各種檢查,驗收建立質量三檢制。

  13、透過對質量的檢查,開展質量統計分析,找出產生質量缺陷的原因,採取預防措施把質量陷患儘可能消除在出現之前。

  14、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管理,使現場的施工和秩序井有條,實現文明施工。

  15、做好工程質量的各項技術內業,技術複核隱蔽驗收等。

  16、設專職質量檢員對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質量評分,實行質量獎罰。

  17、做好各工序的交接班自檢=互檢並做好記錄。

  18、貫徹'誰負責生產,誰負責質量'的原則強化現場各專業工種質量任制。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築的健康發展,保障裝配式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築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條本工作指引所稱裝配式建築工程,指採用工廠預製生產的構件在施工現場裝配而成的建築,“預製構件”包括混凝土構件和鋼結構構件。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裝配式建築工程專案的新建、改建、擴建等有關活動及監督管理。

  第四條裝配式建築工程採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尚無國家、省、市有關規範、標準、規定的相關依據,對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由建設單位組織行業專家進行專項技術論證;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經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開展技術論證,並制定相應團體標準。相關單位應當在設計檔案、施工方案等技術檔案編制時充分考慮論證結果的意見,審圖、方案審批時應嚴格審查論證意見的採納情況。

  第五條建設單位對裝配式建築工程的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裝配式建築原則上採用設計—採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單位或epc總承包單位根據裝配式建築工程的特點,負責全面協調工作。在工程建設的全過程中,應承擔裝配式建築設計、預製構件生產、施工等各方之間的綜合管理協調責任,促進各方之間的緊密協作。

  第六條裝配式建築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主體,以及施工圖審查、預製構件及建築部品生產等與工程質量安全相關的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依法對工程質量安全負責。

  第七條裝配式建築中現澆混凝土施工管理應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範、標準、規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第二章質量安全責任

  第八條建設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將裝配式建築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監理、施工單位,並根據裝配式建築的特點和要求,對相應單位的資質、能力、經驗進行審查。

  (二)採用epc工程總承包模式的專案,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工程總承包專案全過程管理,督促epc工程總承包企業履行合同義務。建設單位根據自身資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對工程總承包專案進行管理,也可以委託專案管理單位,依照合同對工程總承包專案進行管理。

  (三)建設單位應嚴格遵守圖紙審查制度,保證裝配式建築專案設計和施工符合技術規範、標準,並滿足《深圳市裝配式建築認定規則》(下簡稱《規則》)和專案裝配式建築實施方案(下簡稱“實施方案”)。

  1.工程設計階段,應按照《規則》編制裝配式建築“實施方案”並進行認定。

  2.施工圖審查時,應當將裝配式建築施工圖設計檔案、抗震超限審查檔案、裝配式建築認定意見、實施方案等作為審查內容;施工圖設計檔案應滿足《規則》要求。

  3、施工圖設計檔案有涉及裝配式建築認定、結構安全、使用效能的重要變更時,必須送審圖機構重新審查確認。

  (四)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築施工特點,在工程造價中按規定確保足夠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裝配式建築採用的新技術、新工藝缺乏定額等計價依據時,建設單位在招投標、合同清單中應根據實際情況確保合理的費用。

  (五)當工程實體結構質量監督抽檢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檢測單位須立即通知建設單位,並上報質監機構。建設單位須組織相關單位按《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第5.0.6條的規定處理。

  (六)建設單位督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建立預製構件驗收制度並參與首次驗收。

  1.對每種型別的樣板預製構件,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後續生產。

  首批預製構件驗收內容包括:

  (1)預製構件外觀、尺寸符合規範要求;

  (2)預留鋼筋定位、規格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規範要求;

  (4)各種預埋件、預埋套管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5)預埋管線、線盒符合設計要求;

  (6)預埋窗框或鋼附框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7)預製構件、預埋窗框成品保護措施完善;

  2.建設單位應協調監理、施工單位建立預製構件出廠檢驗和進場驗收制度。

  預製構件出廠、進場驗收,應按相關規範和合同要求執行,監理和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職責。

  (七)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模板驗收制度

  鋁模板等裝配式模板在工廠生產完成後,須進行整層試拼裝,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後才能運到現場安裝。

  (八)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建築工程驗收制度。

  1.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對下部結構的預留、預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標準層結構施工。

  2.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澆築混凝土之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重點檢查預製構件安裝和連線節點、工具式模板安裝等。

  3.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拆模後,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結構驗收,對工程設計、施工進行階段性總結和改進,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4.裝配式結構、裝配式內牆板、機電安裝、裝飾裝修等分部分項工程,建設單位應協調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建立樣板先行制度。

  5.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築施工特點,在首層結構驗收、樣板先行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制度,及時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

  6.裝配式建築單位工程完工後,由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第九條設計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設計單位在裝配式建築設計時應遵循“結構安全、設計合理、生產施工可行”的原則,完善本單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根據裝配式建築的特點進行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設計檔案中應明確裝配式建築的結構型別、預製率和裝配率、預製構件種類、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等關鍵內容,並編制裝配式建築設計說明專篇,對構件圖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提出專項設計要求,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應安全可靠並滿足建築相關效能要求,前期設計應充分考慮構件生產、運輸、安裝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設計單位應加強協調建築、結構、電氣、裝置、裝飾裝修等各專業之間的溝通協作,裝配式建築設計應考慮預製構件的模具製作、生產、運輸、吊裝以及安裝施工等相關要求。

  (三)設計單位應就裝配式建築設計內容向監理、施工、預製構件生產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參與裝配式建築專項施工方案的討論,並對方案提供專業意見,確保設計原則準確落實。

  設計單位應核實預製構件深化圖與施工圖設計檔案的符合性,確保滿足結構安全和建築效能的要求,未經核實透過嚴禁進行預製構件生產加工。

  (四)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預製構件、裝配式結構、施工樣板質量驗收,對構件生產和裝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進行檢查。

  設計單位需特別關注首批預製構件驗收、首層裝配式構件安裝、裝配式模板驗收等關鍵節點的質量驗收工作。

  (五)設計單位應提出對裝配式建築施工過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節點如起重吊運、安裝就位等過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條施工圖審查機構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圖審查機構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範、標準、規定的要求對裝配式建築施工圖設計檔案進行審查。

  (二)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對預製構件佈置、節點連線設計、保溫隔熱設計、防水設計、防雷設計、構件深化要求、預製率、裝配率等裝配式建築涉及結構安全和建築功能的關鍵環節進行重點審查,並出具明確的審查意見。後期設計修改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預製率、裝配率等重要變更的內容必須重新進行稽核,並出具審查意見。

  (三)預製構件深化圖應送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後,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監理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監理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築施工圖設計檔案和相關規範標準,編制裝配式建築監理實施工作指引,經總監理工程師批准後實施。在實施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理實施工作指引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經審批後實施。

  裝配式建築監理實施工作指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裝配式建築工程特點、裝配式建築監理工作流程、裝配式建築監理工作要點、裝配式建築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監理單位應對施工、預製構件生產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進行稽核,對預製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製構件製作方案及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裝配式建築施工方案進行審批。

  (三)監理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對預製構件的生產製作全過程進行監理:

  1.實施預製構件生產製作全過程的駐廠監理,預製構件生產前,對預製構件原材料進行質量檢查、見證送檢,對預製構件生產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質量驗收,對需要進行結構效能檢驗的預製構件見證送檢。

  2.當採用鋼筋套筒灌漿連線工藝時,監理單位應根據灌漿套筒廠家提供的型式檢驗報告審查所使用的灌漿料與套筒的匹配性,並在預製構件製作前和現場灌漿操作前,監督操作人員進行接頭強度工藝性檢驗。

  3.預製構件進場時應檢查質量證明檔案,質量證明檔案包括產品合格證明書、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原材料檢驗報告及其他重要檢驗報告等。

  (四)監理單位應對預製構件的施工安裝過程進行監理:

  1.組織施工單位、預製構件生產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製構件進行質量驗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員及安裝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3.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旁站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安排監理人員進行旁站,並應及時記錄旁站情況;安排監理人員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巡查,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單位是否按工程設計檔案、工程建設標準和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裝置是否合格。

  (3)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特別是施工質量管理人員是否到位。

  (4)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4.對預製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檢驗批和分項工程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應給予籤認;對驗收不合格的應拒絕籤認,同時應要求施工單位在指定的時間內整改並重新報驗。

  (五)監理單位必須逐層核查施工單位是否按裝配式建築施工圖設計檔案、裝配式建築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未按要求進行施工時,監理單位應簽發監理通知書,責令其限時整改,拒不整改則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六)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監理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築施工的特點,建立健全本單位和各專案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合理設定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二)施工單位應充分配合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深化設計,及時提供塔吊和施工機械佈置方案、腳手架佈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預製構件安裝方案、機電施工方案、裝配式內牆板施工方案、裝修深化圖等,以保證裝配式建築設計與施工協調一致。

  (三)對於採用裝配式模板的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單位應進行裝配式模板深化設計,提前完成模擬安裝,並編制裝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批後實施。

  施工單位應加強模板工程質量安全控制,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承載力、剛度和穩定性計算,並在現場設工具式模板拼裝樣板。

  (四)施工單位應對預製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製構件生產、運輸方案進行稽核確認,並配合監理單位實施預製構件生產過程的駐廠監理。

  施工單位在預製構件生產過程中應加強巡視檢查,對構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隨機抽檢。

  (五)施工單位應對預製構件的場內運輸、存放、安裝,以及外圍護接縫處密封防水、機電管線安裝、裝配式內牆板安裝、整合式衛生間安裝、裝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關鍵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報請監理審批,並嚴格按照施工圖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裝配式專項施工方案應制定有針對性的質量安全控制措施。質量控制措施應包括構件進場檢查、吊裝、定位校準、節點連線、防水、混凝土現澆、機具裝置配置、首件樣板驗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應包括預製構件堆放、吊裝、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作業輔助設施的搭設、構件安裝的臨時支撐體系的搭設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單位應對預製構件的質量負主要監督責任,建立健全預製構件施工安裝過程質量檢驗制度:

  1.會同預製構件生產單位、監理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製構件質量進行驗收,驗收內容應包含生產全過程質量控制資料、成品質量合格證明檔案、外觀質量等,未經進場驗收或進場驗收不合格的預製構件,嚴禁使用。

  施工單位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每批預製構件全數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構件外觀質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預埋件、插筋和預留孔洞等的預留預埋,同時還須複核預製構件產品質量保證檔案,包括預製構件出廠合格證、出廠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檢驗報告、灌漿套筒型式檢驗報告、連線接頭抗拉強度檢驗報告、預製構件效能檢驗報告、吊點的隱蔽驗收記錄等相關內容。

  2.對預製構件鋼筋連線灌漿作業進行全過程質量管控,保證灌漿質量,並形成可追溯的文件記錄資料及影像記錄資料。

  施工單位應安排質檢員對灌漿作業全過程進行旁站監管,確保按施工方案實施,並在記錄資料上簽字確認。

  3.對預製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自檢、評定,合格後通知監理單位進行驗收,隱蔽工程和檢驗批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裝配式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及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頒佈的規範、標準、規定,司機、指揮、司索均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預製構件安裝、灌漿、預埋等作業人員須經施工單位培訓上崗。

  施工單位應對構件吊裝進行施工驗算,每次吊裝前安全員均應檢查吊裝鋼絲繩、吊具、吊裝預埋件,發現問題立即更換。非吊裝作業人員應撤離吊裝區域,並配備足夠的吊裝作業指揮人員,在專案經理簽發吊裝令後方可吊裝。正式吊裝作業前,應先試吊,確認可靠後,方可進行正式吊裝作業。

  (八)裝配式建築工程實施前,應編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方案及與其配套的專項施工方案等技術檔案,並按有關規定報送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對於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組織技術論證,符合要求後方可實施。

  第十三條預製構件生產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預製構件生產單位應與施工、監理單位一起配合設計單位完成施工圖深化設計,保證預製構件生產和安裝質量。

  (二)預製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製構件生產方案,明確技術質量保障措施,包括生產計劃、材料要求、生產工藝、質量安全保障措施、運輸方案及成品保護措施等內容,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審批後實施,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後實施。並配合施工單位完成預製構件吊裝施工方案。

  (三)預製構件生產單位應保證預製構件生產、堆放過程中的質量安全,並根據現行有關規範、標準、規定進行檢驗。

  (四)預製構件生產單位應對檢查合格的預製構件進行標識,標識不全的預製構件不得出廠,出廠的預製構件應提供相應的、完整的質量證明檔案。

  (五)預製構件生產單位應配合駐廠監理和施工監理的各項工作。

  (六)預製構件生產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交材料檢驗報告、生產過程驗收資料、預製構件合格證明等相關質量保證資料。

  (七)預製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製構件生產過程中的專項安全保證措施。生產吊運裝置應經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合格並定期複檢,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傾覆措施。同時,預製構件存放和吊運應採取防傾覆措施,並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後實施。

  第三章工程驗收

  第十四條裝配式建築主體結構驗收可根據裝配式建築施工特點分段分層進行,分段分層內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後,可進行機電裝置安裝和裝飾裝修。

  採用鋼筋套筒灌漿連線施工前,需對灌漿料的強度、微膨脹性、流動度等指標進行檢測。鋼筋連線套筒灌漿實施過程中,同一規格每1000個鋼筋套筒灌漿連線接頭,且不超過3個自然層,應採用預製構件廠提供的灌漿端未進行連線的3個套筒,按照現場所採用的灌漿工藝流程,在施工現場製作3個鋼筋對中連線接頭平行試件,進行抗拉強度檢驗,檢驗結果應符合《鋼筋套筒灌漿連線應用技術規程》(jgj355)第3.2.2條的相關規定。施工中檢查套筒中連線鋼筋的位置和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並應加強全過程質量監控,灌漿施工過程應留存影像資料。

  預製構件尺寸偏差檢驗數量:同一型別的構件,不超過100個為一批,每批應抽查構件數量的5%,且不應少於3個。

  裝配式結構施工後,預製構件位置、尺寸偏差檢測數量:按樓層、結構縫或施工段劃分檢驗批。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應少於3件;對牆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層抽查10%,且不應少於3間;對大空間結構,牆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應少於3面。

  第十五條裝配式建築工程驗收按照《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4)、《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5)、《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鋼筋套筒灌漿連線應用技術規程》(jgj355)、《裝配式混凝土建築結構技術規程》(dbj 15—107)等現行國家、行業、地方相關規範標準進行驗收。

  第十六條裝配式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基礎上,按照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進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項工程劃分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當預製構件生產單位與裝配式建築工程專案在不同地區時,預製構件生產單位可就近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材料送檢和預製構件效能試驗。

  第十八條裝配式內牆板工程驗收按《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 50210)執行。

  第十九條整體衛浴按工程產品進行驗收,由生產廠家出具產品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對產品質量和防水負責。整體衛浴必須採用整體防水底盤和配套的給排水系統,衛生間地面、牆面可不進行附加防水層設計和施工。整合式衛生間安裝完成後必須進行閉水試驗,確保無滲漏。

  第二十條當裝配式結構分項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現行相關規範、標準、規定處理。

  第四章執法監督

  第二十一條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監督機構應根據裝配式建築的特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並依據監督檢查結果,對各方責任主體及有關單位的質量安全行為實施執法監督,將專案實施裝配式建築的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有關監督檢查情況應當形成書面監督記錄,並在專案驗收階段對專案實施裝配式建築情況出具意見。

  第二十二條對於裝配式建築工程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和構件實體質量應進行監督抽檢,抽檢重點是涉及工程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實體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以及實體結構檢驗。

  對於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漿料、套筒、外牆密封膠、連線件等,每個專案監督抽檢應不少於一次;對於裝配式構件實體結構質量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鋼結構焊縫等,專案建設單位應委託有相應資質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質監機構應對檢測報告進行核查。

  第二十三條對於裝配式建築所使用的影響施工安全的建築材料及構配件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停止裝配式安裝施工,將相關建築材料配件進行補缺或更換,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後續安裝施工。

  對於工程實體質量檢測和施工安全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分析原因,必要時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進一步擴大檢查檢測範圍;對於經確認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監理及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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