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晉升管理制度(15篇)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晉升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1

  酒店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一、目的

  為使酒店人才管理到達人盡其才、各盡其能的目的,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用心性和主動性,並在酒店內部構成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 規範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程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範圍

  適用於酒店所有員工。

  三、基本原則

  (一) 德能和業績並重的原則。晉升需全面思考員工的個人素質、潛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二) 逐級晉升與越級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晉升,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幹者,能夠越級晉升。

  (三) 縱向晉升與橫向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能夠沿一條通道晉升,也能夠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晉升通道。

  (四) 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五) 先內後外的原則。職位空缺時,首先思考內部人員,在沒有適宜人選時,思考外部招聘。

  (六) 部門與行政部雙重考核的原則。

  四、 晉升需具備的條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 在職工作表現優良

  (三) 具備較高職位的素質、技能或有相關的工作經驗和資歷

  (四) 具有較好的溝通和適應潛力

  (五) 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

  (六) 完成職位所需的有關訓練課程

  五、 晉升核定許可權:

  (一) 高層(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長提議,經集團董事會核定;

  (二) 部門總監由分管副總經理初審、提議,經總經理辦公會核定;

  (三) 中層(包括:部門正副經理)由主管副總初審、提議,總經理辦公會核定;

  (四) 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初審、提議,主管副總核定;

  (五) 基層(領班)由部門主管提議,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共同按規定程式考核,行政總監批准核定;

  六、管理職責劃分

  高層的晉升工作由集團行政部負責組織。部門總監(含)以下的員工晉升工作由酒店行政部組織、並負職責職資格條件的審查、任職公佈等業務運作。各用人部門負責向行政部推薦貼合晉升條件的員工,並配合行政部進行晉級員工的具體考核工作。

  第二章 員工的晉升通道

  一、 縱向發展

  部門普通員工→部門領班或文員→部門主管→部門經理或副經理→部門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

  二、 橫向發展

  有時員工選取或酒店安排的第一份工作不必須是最適宜的,如果發現其另有所長,能夠在公司內重新選取安排,如客房到前廳,再晉升為某一管理職位;

  第三章 員工晉升管理

  一、 晉升時機:

  (一) 根據酒店及部門經營管理的需要,對貼合某管理崗位的員工或部門申請晉升的員工由行政部組織,由相關領導對該員工的晉升進行考核。

  (二) 某管理崗位職務出現空缺時,若已有具備晉升條件的適當人選,可依本辦法按程式辦理晉升。

  二、晉升程式

  (一) 主管以上人員的晉升由行政部組織,高層或董事會審定

  1、確定擬提升職位

  2、推薦適宜人選

  3、 晉升考核

  由擬提升崗位的主管上級負責對當事人進行晉升考核,考核資料主要包括:

  (1) 現工作崗位的表現、業績;

  (2) 是否貼合擬任職崗位的條件;

  (3) 管理方面的潛質;

  (4) 職業規劃是否與酒店發展吻合;

  (5) 職業素養是否到達新崗位的要求;

  4、 決定人選

  經相關領導考核,批准後決定是否晉級;並由對應的領導簽發任命通知,由行政部下發各部門。

  5、 任職培訓及試用

  經批准晉升後,員工需理解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任何晉升新職務的員工,都將理解兩個月的試用考核,所有薪酬按本崗位試用期的標準執行。試用滿兩月經實際工作考核能勝任者將轉正,並享受正式職務的薪酬待遇;不能勝任者,退回原崗位或由酒店按需要按排到其它適合的崗位。

  6、 重籤聘用合同

  考核合格同意轉正,重新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二) 基層員工的晉升程式

  1、 確定擬提升職位(部門)

  2、 推薦適宜人選(部門)

  3、 晉升考核

  酒店行政部根據職位要求,對所有人選的任職資格進行審查,對於審查貼合條件的,組織用人部門及其他相關人員對其按照擬任職崗位要求進行考核。 填寫《員工晉升綜合素質與潛力考核表》

  4、 決定人選

  行政部彙總考核結果,經與用人部門經理討論後決定最後人選,由行政部總監簽發任命通知。

  5、 任職培訓試用

  經批准晉升後,員工需理解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任何晉升新職務的員工,都將理解兩個月的試用考核,所有薪酬按本崗位試用期的標準執行。試用滿兩月經實際工作考核能勝任者將轉正,並享受正式職務的薪酬待遇;不能勝任者,退回原崗位或由酒店按需要按排到其它適合的崗位。

  6、 重籤聘用合同

  考核合格同意轉正,重新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晉商國際大酒店行政部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2

  行業所面臨的一個比較困難的問題就是招工難,留人更難,要想真正留住員工,除了工資待遇方面之外,還需要企業內部提供較好的晉升空間,這樣對員工才有吸引力。為了更加合理地管理餐飲部的員工,讓合適的人做合適的事,下面跟大家分享一下有關的晉升和管理制度。

  1、企業根據工作需要或個人表現,可對員工進行調崗或將其提升到高一級職位或降一級職位工作。

  2、所有員工均有被提升的均等機會。升職主要根據該員工本人的工作表現、業務掌握的熟練程度以及職位是否空缺。升職後前三個月屬試用期;試用期滿後,工作表現符合職能要求,則正式委任該職位。

  3、員工被提升後,若因工作不能勝任或犯有過失,部門可視情節輕重做出降職或免職決定。

  4、因工作需要,由餐飲部總監/行政總廚、決定員工轉調工作崗位或部門,員工必須服從;如由人事部決定員工轉調工作崗位或部門,則應事先徵求員工本人及大廚的意見。

  注意:以上調動都必須提交餐飲企業負責人審批,同意後方可完成調動。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了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晉升管理辦法。

  第二條

  晉升較高職位依據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與操行;

  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備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第三條

  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從內部人員中選拔;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

  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據考核評分辦法和公司運營狀況,統一實施晉升計劃;

  2.不定期:員工在年度進行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可以即時提升;

  3.試用期員工成績卓越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轉正晉升。

  第五條

  晉升操作程式

  1.人力資源部門依據公司規定於每年規定的期間內,依據考核資料協調各部門主管提出的晉升建議名單,呈請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規定;

  2.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人力資源部門透過行政部以通報形式釋出,晉升員工則以書面形式個別通知。

  第六條

  晉升核定許可權

  1.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特別助理與由總經理核定;

  2.各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提議並呈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部門主管提議,呈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核定;

  第七條

  各級職員接到調職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並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門。

  第八條

  凡因晉升變動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

  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晉升職位。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4

  員工晉升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一、目的

  為到達人盡其才、各盡其能的目的,達成優良的工作績效,促使本公司職務升遷管道暢通,滿足公司和員工個人發展需要,提高公司和員工個人的核心競爭力,進而提升經營績效,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三、基本原則

  (1) 德能、技術和業績並重的原則。晉升需全面思考員工的個人素質、潛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2)逐級晉升與越級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晉升,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幹者,能夠越級晉升。

  (3)縱向晉升與橫向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能夠沿一條通道晉升,也能夠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晉升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5)職位空缺時,首先思考內部人員,在沒有適宜人選時,思考外部招聘。

  四、 晉升需具備的條件:

  (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及職業道德;

  (4)完成職位所需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有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五、 晉升核定許可權:

  (1)高層由董事長提議,經董事會核定;

  (2)副經理以上由董事長核定;

  (3)各部門主管或助理,由公司總經理核定;

  (4)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級公司主管提議,呈總經理核定。

  六、管理職責劃分

  人事部負責員工晉升工作的組織、任職資格條件的審查、任職公佈等業務運作,是員工晉升的具體執行部門。各用人部門負責向公司推薦貼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由員工主動提出晉升時,任職部門負責對其任職條件進行初步核查。

  第二章 員工職業發展通道

  一、 縱向發展

  部門普通員工-部門主管或助理-部門經理或副經理—公司經理或副經理—高層—董事會—股東

  二、 橫向發展

  有時員工選取的工作不必須是自我最適宜的,如果發現其另有所長,能夠在公司內重新選取如工程到預算,再晉升為某一系列崗位管理職位;或者是集團內各子公司之間各崗位的調整。(集團—開發公司—環境公司—酒業公司—貿易公司—物業公司)

  第三章 員工職業發展管理

  根據公司的實際狀況,對於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主管級以上人員的職業發展實行規劃管理。

  職業發展管理模式:

  一、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員工職業發展檔案,並負責保管與及時更新。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員工職業發展輔導人,如果員工轉換部門或工作崗位,則新部門經理為輔導人。

  二、 實行新員工與部門經理談話制度。新員工入公司後三個月內,由所在部門經理負責與新員工談話,主題是幫忙新員工根據自我的狀況如職業興趣、資質、技能、個人背景分析思考個人發展方向,大致明確職業發展意向。由人力資源部跟蹤督促新員工談話制度執行狀況。

  三、 進行個人特長及技能評估。人力資源部和職業發展輔導人指導員工填寫《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附件一),

  包括員工知識、技能、資格證書及職業興趣狀況等資料,以備日後對照檢查,不斷完善,一般每兩年填寫一次,新員工轉正後一個月內填寫。

  四、 人力資源部每年組織一次員工培訓需求調查,員工需根據目前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要求和個人職業發展規劃,結合自身實際狀況填寫。人力資源部制訂年度培訓計劃及科目時,思考從需求出發,參考員工培訓需求確定培訓資料。

  五、 人力資源部每年對照《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檢查一次,瞭解公司在一年中有沒有為員工帶給學習培訓、晉升機會,員工個人一年中考核狀況及晉升狀況,並提出員工下階段發展推薦。

  六、 各部門經理在每年底考核結果確定後,與本部門員工就個人工作表現與未來發展談話,確定下一步目標與方向。

  七、 員工根據個人發展的不一樣階段及崗位變更狀況選定不一樣的發展策略,調整潛力需求,以適應崗位工作及未來發展的需要。

  八、 職業發展檔案包括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員工培訓需求、每次的考核、培訓記錄等,作為對職業生涯規劃調整的依據。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5

  1、組織晉升考核評估工作

  1.1.晉升考核評估工作原則

  1.1.1.充分尊重原則

  人力資源部將充分尊重各部門用人需求,支援和配合完成晉升員工全面素質考核工作。

  1.1.2.充分負責原則

  本著對公司、部門、員工本人充分負責的工作原則,對晉升員工進行全方位(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1.1.3.充分建議原則

  針對極個別不符合條件,有重大素質隱患,不適合公司、部門發展的人員,人力資源部將向相應部門或執行委員會建議暫緩晉升。

  1.2.晉升考核評估工作流程

  1.2.1.人力資源部針對各部門上報的稽核材料中員工基本資料部分與人事庫進行核實,對不符的情況與晉升員工本人進行核對。

  1.2.2.對晉升員工進行全面(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1.2.3.評估採用面談、問卷調查及公示證集意見評定等方式進行。

  1.2.4.人力資源部績效評估組最終根據以上記錄及評定出具考核評估意見報告,報送執行委員會或部門管理會議稽核。

  1.2.5.部門主管以上級別員工的晉升,由執行委會員收到人力資源部提交的該員工考核材料的五個工作日內給出稽核結果,公司總經理簽署審批意見。

  1.2.6.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晉升,由本部門依據人力資源部稽核材料於五個工作日內給出稽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意見,總經理籤批。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6

  員工晉升的基本原則及條件

  1、符合公司及部門發展的實際需求。

  2、晉升員工自身素質達到公司及部門考核要求。

  3、晉升方向與個人職業生涯規劃方向一致。

  4、晉升員工透過人事行政部的晉升考核。

  5、部門主管層以上級別的員工晉升由執行委員會稽核,總經理任命。

  6、部門主管層以下級別的員工晉升由部門管理人員稽核,人力資源部任命,總經理籤批。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7

  第一條 公司為了吸引所需的優秀人才,並且激發員工的進取心,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能力和素質,特制定此晉升管理制度。

  第二條 晉升較高職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較高職位所需技能;

  2. 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 在職工作表現良好;

  4. 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課程訓練;

  5. 具備較好的適應能力和潛力。

  第三條 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人員,在沒有合適人選的情況下,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 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1. 定期。每年 3 月根據考核評分制度 (另行規定)組織運營狀況,統一實施晉升計劃。

  2. 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隨時予以提升。

  3. 試用人員成績卓越者,由試用單位推薦晉升。

  第五條 晉升操作程式。

  1. 人力資源部門依據企業政策在每年規定的期間內,依據考核資料協調各部門主管提出的晉升建議名單,呈請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規定。

  2. 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人力資源部門以人事通報形式公佈,晉升者,則以書面形式個別通知。

  第六條 晉升核定許可權。

  1. 副董事長、總經理特別助理由董事長核定。

  2. 各部門主管由總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提議並呈董事長核定。

  3. 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分別由各一級單位主管提議,呈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核定,報董事長複核。

  4. 普通員工由各級單位主管核定,呈總經理以上人員複核,並通知財務部門與人事部門。

  第七條 各級職員接到調職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第八條 員工因晉升變動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 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晉升職位。

  第十條 本制度於制訂之日正式生效。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提升員工個人素質和能力,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並在公司內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規範公司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權責

  1.企業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公司員工的晉升制度。

  2.相關部門經理負責晉升員工的申報、考核工作。

  3.副總經理、總經理負責員工晉升的最終考核。

  第四條升降的.依據

  1.職位所要求的知識、技能、

  2.相關資歷和經驗。

  3.工作表現和品行。

  4.適應性和潛力。

  5.公司要求的其他必備條件。

  第二章員工晉升的型別與時間

  第五條員工晉升型別

  4.職位晉升、薪資晉升。

  5.職位晉升、薪資不變。

  6.職位不變、薪資晉升。

  第六條員工晉升時間

  7.定期:凡在年終(年中)被評為“A”且具備晉級資格的員工,可給予晉級。

  8.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隨時予以晉升。

  9.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者,由試用部門推薦,可提前晉升。

  第三章員工晉升申報管理

  第七條由員工所在部門管理者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並根據本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資源不提交《員工晉升審批表》。

  第八條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任命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佈有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並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釋出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後對應當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的水平不變。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考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並與15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反饋給相應部門。

  第十條反部門呈報晉級者,部門需準備下列資料送交人力資源部。

  10.《員工晉級申報表》。

  11.員工自我評述報告。

  12.員工人事考核表。

  13.主管鑑定或推薦書。

  14.具有說服力的事例。

  15.其他相關材料。

  第四章其他規定

  第十一條凡在一年內,受過記過處分的員工不得參與評選。

  第十二條員工晉升後若因不勝任該職位或犯有過失,公司可視情節輕重做出降職或免職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9

  為了更好地體現員工晉升管理的公正性、嚴肅性,特制定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公司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員工的崗位或職位進行必要的調整,在公司職位空缺的情況下,員工也可以根據本人的意願申請公司部門之間的調動。

  1、 員工晉升可分為員工部門內晉升和員工部門之間的晉升:

  (1)員工部門內晉升

  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部門實際情況,經考核後,具體安排,並報綜合部存檔。

  (2)公司員工部門之間的晉升

  指職員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後擬調入部門須填寫《員工晉升(轉正)表》,由所涉及部門的主管批准並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准後,交由綜合部存檔。

  2、員工晉升分為三種類型

  (1)職位晉升、薪資晉升

  (2)職位晉升、薪資不變

  (3)職位不變、薪資晉升

  3、員工晉升的形式分為定期或不定期

  (1)定期:公司每年根據公司的營業情況,有年底進行統一晉升員工。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隨時予以晉升。

  (3)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進行晉升。

  員工晉升依據

  (1)公司普通員工,在原工作崗位上工作半年時間(不含試用期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評定工作表現優秀。

  (2)公司部門經理級員工,在原崗位上工作時間一年(不含試用期工作時間)經總經理評定工作優秀。

  (3)因公司需要,經總經理特批的其他情形的晉升。

  員工晉升許可權

  (1)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由董事長核定。

  (2)部門經理或主管,由總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提議並呈董事長核定。

  (3)普通員工的晉升分別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提議,呈總經理核定,並通知行政部。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10

  第1條員工晉升的基本原則及條件

  1.符合公司及部門發展的實際需求。

  2.晉升員工自身素質達到公司及部門考核要求。

  3.晉升方向與個人職業生涯規劃方向一致。

  4.晉升員工透過公司的績效考核。

  第2條人事審批許可權

  1.部門主管層以上級別員工晉升由總經理稽核任命。

  2.部門主管層以下級別員工晉升由部門管理人員稽核,總經理任命第3條晉升管理流程1.員工晉升流程

  (1)由員工所在部門管理者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並根據本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事部提交“員工晉升申請表”。

  (2)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任命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佈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並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事部未正式釋出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後對應的工資金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水平不變。

  (3)人事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考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並於15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反饋給相關部門。

  2.組織晉升考核評估工作

  (1)晉升考核評估工作原則

  ①充分尊重原則。人事部將充分尊重各部門用人需求,支援和配合完成晉升員工全面素質考核工作。

  ②充分負責原則。本著對公司、部門、員工本人充分負責的工作原則,對晉升員工進行全方位(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③充分建議原則。針對極個別不符合條件,有重大素質隱患,不適合公司、部門發展的人員,人事部可建議暫緩晉升。

  (2)晉升考核評估工作流程

  ①人事部針對各部門上報的材料中員工基本資料部分與人事庫進行核實,對不符的情況與晉升員工本人進行核對。

  ②對晉升員工進行全面(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③評估採用面談、問卷調查及公示徵集意見評定等方式進行。

  ④人事部最終根據以上記錄及準晉升人員的過往績效考核情況評定出具考核評估意見報告,報送總經理稽核。

  ⑤部門主管經上級別員工的晉升,由管理委員人收到人事部提交的該員工考核材料的五個工作日內給出稽核結果,公司總經理簽署審批意見。

  ⑥部門主管經下級別員工的晉升,由本部門依據人力資源部稽核材料於五個工作日內給出稽核結果,由總經理簽署審批意見。

  3.員工晉升任命

  (1)人事部根據所有審批意見編制人事任命通告

  (2)任命通告將採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①部門內部公告欄通告書,部門員工大會公佈;

  ②公司內部公告欄公告,公司員工大會公佈。

  第4條注意事項各部門統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員的晉升和晉級工作。

  2.特例須由人事部上報,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執行。

  3.所有晉升/晉級人員必須透過人力資源部晉級評估後方可任命

  4.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主管負責,人事部有監督、考核的權利和義務。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使酒店人才管理達到人盡其才、各盡其能的目的,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並在酒店內部形成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規範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程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範圍

  適用於酒店所有員工。

  三、基本原則

  (一)德能和業績並重的原則。晉升需全面考慮員工的個人素質、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二)逐級晉升與越級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晉升,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幹者,可以越級晉升。

  (三)縱向晉升與橫向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可以沿一條通道晉升,也可以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晉升通道。

  (四)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五)先內後外的原則。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人員,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六)部門與行政部雙重考核的原則。

  四、晉升需具備的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在職工作表現優良

  (三)具備較高職位的素質、技能或有相關的工作經驗和資歷

  (四)具有較好的溝通和適應能力

  (五)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

  (六)完成職位所需的有關訓練課程

  五、晉升核定許可權:

  (一)高層(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長提議,經集團董事會核定;

  (二)部門總監由分管副總經理初審、提議,經總經理辦公會核定;

  (三)中層(包括:部門正副經理)由主管副總初審、提議,總經理辦公會核定;

  (四)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初審、提議,主管副總核定;

  (五)基層(領班)由部門主管提議,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共同按規定程式考核,行政總監批准核定;

  六、管理職責劃分

  高層的晉升工作由集團行政部負責組織。部門總監(含)以下的員工晉升工作由酒店行政部組織、並負責任職資格條件的審查、任職公佈等業務運作。各用人部門負責向行政部推薦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並配合行政部進行晉級員工的具體考核工作。

  第二章員工的晉升通道

  一、縱向發展

  部門普通員工→部門領班或文員→部門主管→部門經理或副經理→部門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

  二、橫向發展

  有時員工選擇或酒店安排的第一份工作不一定是最合適的,如果發現其另有所長,可以在公司內重新選擇安排,如客房到前廳,再晉升為某一管理職位;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一、晉升時機:

  (一)根據酒店及部門經營管理的需要,對符合某管理崗位的員工或部門申請晉升的員工由行政部組織,由相關領導對該員工的晉升進行考核。

  (二)某管理崗位職務出現空缺時,若已有具備晉升條件的適當人選,可依本辦法按程式辦理晉升。

  二、晉升程式

  (一)主管以上人員的晉升由行政部組織,高層或董事會審定

  1.確定擬提升職位

  2.推薦合適人選

  3.晉升考核

  由擬提升崗位的主管上級負責對當事人進行晉升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

  (1)現工作崗位的表現、業績;

  (2)是否符合擬任職崗位的條件;

  (3)管理方面的潛質;

  (4)職業規劃是否與酒店發展吻合;

  (5)職業素養是否達到新崗位的要求;

  4.決定人選

  經相關領導考核,批准後決定是否晉級;並由對應的領導簽發任命通知,由行政部下發各部門。

  5.任職培訓及試用

  經批准晉升後,員工需接受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任何晉升新職務的員工,都將接受兩個月的試用考核,所有薪酬按本崗位試用期的標準執行。試用滿兩月經實際工作考核能勝任者將轉正,並享受正式職務的薪酬待遇;不能勝任者,退回原崗位或由酒店按需要按排到其它適合的崗位。

  6.重籤聘用合同

  考核合格同意轉正,重新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二)基層員工的晉升程式

  1.確定擬提升職位(部門)

  2.推薦合適人選(部門)

  3.晉升考核

  酒店行政部根據職位要求,對所有人選的任職資格進行審查,對於審查符合條件的,組織用人部門及其他相關人員對其按照擬任職崗位要求進行考核。填寫《員工晉升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表》

  4.決定人選

  行政部彙總考核結果,經與用人部門經理討論後決定最後人選,由行政部總監簽發任命通知。

  5.任職培訓試用

  經批准晉升後,員工需接受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任何晉升新職務的員工,都將接受兩個月的試用考核,所有薪酬按本崗位試用期的標準執行。試用滿兩月經實際工作考核能勝任者將轉正,並享受正式職務的薪酬待遇;不能勝任者,退回原崗位或由酒店按需要按排到其它適合的崗位。

  6.重籤聘用合同

  考核合格同意轉正,重新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晉商國際大酒店行政部

  附件一:

  管理職務晉升推薦表

  (主管及以上人員適用)

  姓名


  性別


  年齡


  戶口所在地


  籍貫


  最高學歷


  所學專業


  政治面貌


  畢業學校


  個人愛好及特長


  計算機水平


  參加工作時間


  工作年限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


  現任職

  部門


  職務


  聘任日期:年月日

  累計聘任年限

  年個月

  擬晉升職位

  推薦:

  □晉升

  擬晉升部門(公司)


  □後備領導者

  擬晉升職務


  推薦理由及晉升原因


  員工自評(優劣勢)


  部門負責人意見


  主管副總意見


  行政部任職資格審查

  職缺狀況

  ○是○否

  ○後備人才○其它

  考核成績

  歷年考核成績達規定的標準

  ○是

  ○否

  稽核意見

  ○具備推薦職務基本資格條件,同意晉升:

  ○尚有不足,建議先代理職務或延期辦理;

  ○同意推薦為儲備領導者:____

  ○建議其他部門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簽名:

  日期:

  總經理意見:

  簽名:

  日期:

  說明:“推薦理由及晉升原因”欄,員工自薦時,由員工本人填寫並簽名;公司(部門)推薦時,由公司(部門)負責人填寫並簽名。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12

  一、晉升管理制度制定目標

  為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及獎勵先進、選拔賢能,特制定本制度。

  本質度所指的晉升,是指公司對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給予工資的晉級或職務的升遷。公司員工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者,均可成為被晉升的物件。對員工的晉升應當嚴格要求,公平對待。

  二、晉升類別

  依據員工工作表現,晉升形式有薪資晉升(調薪)、職位晉升兩種。

  薪資晉升:

  1、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予以晉升:

  2、符合《薪酬管理制度》中上調薪資的員工;

  3、積極做好本職工作,連續2年成績突出,受到公司表彰或者獲得優秀稱號的員工;

  4、一年內連續四次被評為最具價值員稱號的員工;

  5、業務有突出專長,個人年創利50萬元以上者;

  6、非本人責任而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者;

  職務晉升

  1、忠於公司,在公司效力3年以上且表現良好者;

  2、工作業績突出,經部門或同事舉薦的優秀員工;

  3、年內透過培訓、學習、進修獲得相關職位管理經驗者;

  4、連續3次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採納,併產生重大經濟效益者;

  5、領導有方,所領導的部門連續2年創利200萬元以上或成績顯著者;

  6、透過相應的管理辦法扭虧為盈,為公司創造利潤者;

  7、有其他突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認為可以晉級嘉獎者。

  8、對成績特別突出或貢獻特別重大者,可給予晉升二級;

  三、晉升程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上級主管提名,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依據《崗位職責》內容由部門內員工、上級主管、部門負責人、專案經理、人力資源部、高階經理及總經理進行考評;

  3、被晉升員工需要三個月的在職實習試用期,特殊可延長至6個月;

  4、試用期結束前10天,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人、專案經理、人力資源部、高階經理及總經理匯評;

  5、實習試用期內員工享受晉升薪資,試用期合格,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晉升,試用期不合格者則繼續留任原來的工作職位,薪資還原為原來薪資;

  四、晉升評估時間

  公司每半年組織一次晉升評估,分別為1月和7月兩次。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13

  為了更好地體現員工晉升管理的公正性、嚴肅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晉升的基本原則及條件

  1、符合公司及部門發展的實際需求。

  2、晉升員工自身素質達到公司及部門考核要求。

  3、晉升方向與個人職業生涯規劃方向一致。

  4、晉升員工透過人事行政部的晉升考核。

  第二條人事審批許可權

  1、部門主管層以上級別的員工晉升由執行員會稽核,總經理任命。

  2、部門主管層以下級別的員工晉升由部門管理人員稽核,人力資源部任命,總經理籤批。

  第三條晉升管理流程

  1、員工晉升申報

  1.1.由員工所在部門管理者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並根據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員工晉升申請表”。

  1.2.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任命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佈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並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釋出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後對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水平不變。

  1.3.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和稽核,稽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並於15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饋給相關部門。

  2、組織晉升考核評估工作

  2.1.晉升考核評估工作原則

  2.1.1.充分尊重原則

  人力資源部將充分尊重各部門用人需求,支援和配合完成晉升員工全面素質考核工作。

  2.1.2.充分負責原則

  本著對公司、部門、員工本人充分負責的工作原則,對晉升員工進行全方位(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1.3。充分建議原則

  針對極個別不符合條件,有重素質隱患,不適合公司、部門發展的人員,人力資源部將向相應部門或執行員會建議暫緩晉升。

  2.2.晉升考核評估工作流程

  2.2.1.人力資源部針對各部門上報的稽核材料中員工基本資料部分與人事庫進行核實,對不符的情況與晉升員工本人進行核對。

  2.2.2.對晉升員工進行全面(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2.3.評估採用面談、問卷調查及公示證集意見評定等方式進行。

  2.2.4.人力資源部績效評估組最終根據以上記錄及評定出具考核評估意見報告,報送執行

  員會或部門管理會議稽核。

  2.2.5.部門主管以上級別員工的晉升,由執行會員收到人力資源部提交的該員工考核材料的五個工作日內給出稽核結果,公司總經理簽署審批意見。

  2.2.6.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晉升,由本部門依據人力資源部稽核材料於五個工作日內給出稽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意見,總經理籤批。

  3、員工晉升任命

  3.1.人力資源部根據所有審批意見編制人事任命公告。

  3.2.任命公告將採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3.2.1.部門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部門員工會公佈。

  3.2.2.公司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公司員工會公佈。

  第四條注意事項

  1、各部門統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員的晉升和晉升工作。

  2、特例需由人力資源部上報執行員會,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執行。

  3、所以晉升/晉級人員必須透過人力資源部晉級評估後方可任命。

  4、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經理負責,人力資源部有監督、考核的權利和義務。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解釋。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為了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晉升管理辦法,

  第二條 晉升較高職位依據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與操行;

  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備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第三條 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從內部人員中選拔;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 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據考核評分辦法和公司運營狀況,統一實施晉升計劃;

  2.不定期:員工在年度進行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可以即時提升;

  3.試用期員工成績卓越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轉正晉升。

  第五條 晉升操作程式

  1.人力資源部門依據公司規定於每年規定的期間內,依據考核資料協調各部門主管提出的晉升建議名單,呈請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規定;

  2.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人力資源部門透過行政部以通報形式釋出,晉升員工則以書面形式個別通知。

  第六條 晉升核定許可權

  1.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特別助理與由總經理核定;

  2.各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提議並呈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部門主管提議,呈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核定;

  第七條 各級職員接到調職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並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門。

  第八條 凡因晉升變動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 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晉升職位。

  公司人員調動與降職管理規定

  (一) 目的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人員的調動與降職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二)人員調動管理

  第二條 調動的定義

  調動是公司內部平行的員工調整,既沒有提高職位、擴大調動員工的權力和責任,也不增加薪金,除地區差異外。

  第三條 人員調動的原則

  1.符合公司的經營方針;

  2.符合相關的人事政策;

  3.提高員工任職能力,做到適才適用。

  第四條 人員調動的實施

  依據以上原則,凡屬下列情況的,公司應對員工實施職位調動;

  1.配合公司的經營任務;

  2.調整公司結構,促成公司員工隊伍的合理化;

  3.適合員工本人的能力;

  4.緩和人員衝突,維持組織正常秩序。

  (三)人員降職管理

  第五條 降職的定義

  降職即從原有職位降到較低的職位,降職的同時意味著削減或降低被降職人員的職位、權利、和工資待遇。所以,降職實際上是一種帶有懲處性質的管理行為。

  第六條 降職的原因

  大多數情況下,下列情形可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1.因為工作能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2.應員工要求,如身體健康狀況不好不能擔任目前工作等;

  3.依照公司規定的考核與獎懲辦法,對沒有達到標準的員工進行降職。

  第七條 降職的程式

  降職程式一般是由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政策,對各部門主管提出的降職申請事宜予以調整,凡已經核定的降職員工,人力資源部應透過行政部發布通告,並以書面形式通知降職者本人。公司內各級員工收到降職通知後,應於指定日期內辦理好移交手續,履任新職,不得藉故推諉或拒絕交接。

  第八條 降職的稽核許可權

  依據公司人事管理規則,稽核許可權一般按以下核定:

  1.高層管理人員的降職由總經理裁決;

  2.各部門主管人員的降職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一般管理層降職由用人部門或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報部門經理稽核;

  第九條 降職的工資待遇處理

  降職時,其工資待遇由降職之日起重新核定。凡因兼代職務而加發的職務津貼,在免除兼代職務後,其工資待遇按新的職務標準發放。

  第十條 附則

  如果被降職的人員對降職處理不滿,可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未經核准前不得出現離開現職或怠工現象。

  員工職級晉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公司員工職級晉升管理,引導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的途徑和方向,確立員工職業生涯與公司發展相統一的晉升體系,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崗位職級管理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為人員招聘、薪酬管理、人才培養、績效管理、員工發展等提供重要依據,公司建立以績效考核為主,崗位職級與薪酬相結合的崗位薪酬體系。

  第三條 公司實行浮動的職級制度,每個崗位都有一個浮動的職級級別範圍,職務與職級相對掛鉤,不絕對掛鉤。即不同單位同等職務的崗位,職級可不一樣,同一單位同個崗位不同擔任者的職級也可不一樣。

  第四條 員工的職級是薪資福利、職權劃分的重要或直接依據,跟所在崗位的工作難度、工作要求,以及個人的學歷、工作熟練程度、工作能力、在公司的服務年限相關。

  第五條 本制度為員工職級晉升制定標準和依據,確保員工職級晉升的公平、公正和公開,進而鼓勵員工辛勤勞動、努力學習知識技能,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

  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董事長以下所有員工。

  第七條 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員工職業發展和晉升管理制度;相關部門負責人(部門經理、店長、主任)、副總經理負責對員工晉升的稽核;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晉升的考核和培訓;總經理負責根據總經理辦公會議的決議對員工晉升進行審批。

  第二章 崗位職級和職業發展管理

  第一節 崗位職級設臵

  第八條 根據公司實際,將公司所有崗位分成管理序列、營銷序列和通用序列,共設臵三大序列十五級(對照關係見附表一);並實行三大序列並行、可相互轉換的員工職級序列管理體系。

  管理序列指承擔經營、管理職責的各級崗位,主要是區域經理、部門副經理(副主任)、部門經理(主任)、副總監、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等崗位,也包括門店中承擔管理職責的店長助理、副店長、店長。管理序列崗位設見習期,見習期長短根據擬任職人員具體情況和工作績效確定,一般不低於三個月,見習期內,給予適當崗位補貼,工資暫不予調整。

  門店營銷序列指在門店從事管理、營銷、健康諮詢、商品銷售工作的店長助理、副店長、店長、健康顧問、營業員等崗位。

  通用序列指財務、辦公室、營運、質管、品管、配送中心、企劃、人力資源、網路資訊等部門的專員、文員崗位,具體可分為三類:財務類包括財務、審計;行政人事類包括人力資源部、辦公室;業務支援類包括品管、質管、運營、資訊、銷售、配送中心、企劃等部門。

  第九條 各序列崗位分別設臵不同級別等級,員工可以透過工作績效和工作表現在本崗位進行級別升降。

  第十條 各序列不同崗位都有一個級別浮動範圍,該崗位任何級別的浮動都必須在該範圍內,其中,管理崗位副職的級別必須低於該崗位的最高階,原則上應至少低1-2個級。

  第二節 職業發展管理

  第十一條 員工職業發展路徑包括縱向的職級晉升和橫向的跨序列拓展。透過縱、橫向的發展,豐富員工職業發展通道,使員工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

  (一)、縱向發展主要指傳統的職位晉升道路,即行政管理職務級別晉升的公司內部職級晉升路徑。在管理類崗位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工作勤奮、表現出色、能力出眾的員工將獲得優先晉升和發展機會,公司執行競爭上崗、擇優錄用的制度。

  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並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在上級職位出現空缺或員工個人能力獲得較大提升時,公司考慮員工的發展意願,結合員工本人能力特點和公司對人才的需求狀況,幫助員工規劃個人職業發展方向。管理人員沿管理序列的提升,意味著員工享有更多的參與制定決策的權力,同時也需承擔更多的責任;營銷和通用序列的提升,意味著員工具有更強的獨立性,更高的能力,同時擁有更多從事專業活動的資源。

  營銷序列崗位員工縱向發展通道為:試用期員工—營業員—店長助理—店長—區域經理—部門副經理—部門經理—副總監—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

  通用序列崗位員工縱向發展通道為:試用期員工—專員—部門副經理—部門經理—副總監—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

  (二)、橫向發展指員工除了在本崗位序列內按照崗位層級的要求晉升外,考慮到員工的不同發展意願,公司也提供不同序列之間跨序列拓展的平臺和機會,主要以內部調配和招聘方式體現。績效符合公司要求,並積極要求上進的員工,給予崗位調整。

  第十二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員工職業發展檔案,並負責保管與及時更新;職業發展檔案包括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員工培訓需求、每次的考核、培訓記錄等,作為對員工職業生涯規劃調整的依據。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員工職業發展輔導人,如果員工轉換部門或工作崗位,則新部門經理為輔導人。

  第十三條 實行新員工與部門經理談話制度。新員工入公司後三個月內,由所在部門(門店)負責人與新員工談話,主題是幫助新員工根據自己的情況,如職業興趣、資質、技能、個人背景分析考慮個人發展方向,大致明確職業發展意向。由人力資源部跟蹤督促新員工談話制度執行情況。

  第十四條 員工根據個人發展的不同階段及崗位變更情況選定不同的發展策略,調整能力需求,以適應崗位工作及未來發展的需要。

  第三章 職級晉升管理

  第一節 晉升管理

  第十五條 員工職級晉升是指公司內部職務的任免、升遷(降級)和崗位級別的升高、降低。

  第十六條 職級晉升原則:

  1) 符合公司發展戰略和人力資源發展規劃;

  2) 德能和業績並重的原則。晉升需全面考慮員工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個人素質、能力以及對公司的忠誠度;

  3) 逐級晉升與越級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晉升,為公司做出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幹者,可以越級晉升;

  4) 縱向晉升與橫向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可以沿一條通道晉升,也可以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晉升通道;

  5) 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務和級別可升可降;

  6) 內部優先原則。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人員,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7) 考試考核原則。員工的晉升需要透過必要的考試,並必須經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晉升。

  第十七條 員工職級晉升分為晉職、晉級、降職、降級。

  晉職和降職指傳統的職務晉升和降低,即行政管理職務的晉升和降低。 晉級和降級指在同一工作崗位內級別的升高和降低。員工晉職由公司根據職位空缺情況決定,無職位空缺,不得予以晉職;員工晉級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每兩年評定一次,有特殊貢獻、表現特別優異的,根據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決定。

  第十八條 員工職級晉升的形式分為定期或不定期。

  定期指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結合員工考核結果,每2年對符合晉級條件的員工按制度在本崗位晉升級別。不定期指在年度工作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根據具體情況予以晉職、晉級。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者,由試用部門推薦,可以提前進行晉升。

  第十九條 職級晉升實行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員工崗位等級的晉升和降級主要根據員工年度績效考評結果確定,能力和工作業績突出的員工將優先獲得晉職晉級的機會;不稱職或出現重大責任事故、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員工將被降職使用或降低級別。

  員工在本序列本崗位上晉升或降低級別,對應的薪酬也會做出調整,同崗位職級的調整主要取決於員工的績效水平以及個人能力的提高。

  第二十條 年度績效考核連續兩年達到稱職以上的員工、可在本人所在職業發展序列中晉升一級;年度績效考核連續三年達到優秀的員工,可在本人所在職業發展序列中晉升兩級;年度績效考核連續兩年為基本稱職或其中一年為優秀,另一年為基本稱職的員工,不予晉級;對於年度績效考核為不稱職的員工,在本人所在職業發展序列中降一個等級。

  第二十一條 年度績效考核連續三年為基本稱職或連續兩年為不稱職的員工,建議培訓和轉崗,或者在原崗位留用,但職級等級降低二級,並相應調整工資等級;經培訓仍不符合上崗條件的,待崗學習,待崗學習期間不予發工資。

  第二十二條 員工透過國家相應的資格或評級考試獲取證書後,可以酌情予以晉級的鼓勵。

  第二十三條 員工崗位級別晉升到該崗位最高級別時,宜透過轉崗到更高職務崗位,不能轉崗到更高職務崗位的,按其所在崗位中的最大級差工資給予一級浮動崗位工資激勵(期限2年),期滿後,根據連續兩個考核年度的考核結果,參照本規定執行;員工崗位級別降低到該崗位最低級別時,宜透過轉崗到下級職務崗位試用,試用期滿,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級別,不能轉崗到更低職務崗位的,按其所在崗位中的最低級別對應的最低工資標準,再按該崗位最大工資級差予以降低一級工資標準,或待崗學習後,參照新進人員試用,試用期滿,根據崗位和表現重新確定級別。

  第二十四條 根據工作需要,透過考察、考核和公司領導研究,晉升職務的員工,按規定予以職級晉升;連續三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果為優秀等級,且業績特別突出、群眾公認的員工,及對公司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所在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並報公司領導審批,可提前晉級。

  對擬提前晉級員工的資格認定,由人力資源部提請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定。 第二十五條 原則上員工的晉職晉級最多一年一次,因職務晉升或提前晉級等原因已獲得崗位等級晉升的,自晉升之日起,重新計算考核年限。

  降級降職員工自批准之日起,重新計算考核年限,須在本崗位連續工作滿十二個月以上,方能提出晉升申請。

  第二十六條 員工因違紀或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的,應予降職降級處理。對情節嚴重的,按免職或辭退處,構成違法的,提請有關機關依法處理。

  經濟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程度的認定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定,降職降級處理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決定。

  第二十七條 員工崗位等級的晉升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每年一次,在員工年度績效考評工作結束後一個月內組織實施到位;員工的晉職晉級由人力資源部按相關制度辦理。

  第二十八條 員工職級晉升執行時間以最終批准時間為準。

  第二節 晉升條件

  第二十九條 員工職級晉升主要考慮員工的工作績效、能力,並綜合考慮員工學歷、職稱以及工作經驗。員工職級晉升的基本條件:

  1) 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積極主動的工作態度和較高職位的技能;

  2) 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達到擬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閱歷要求,個人工作能力優秀;

  3) 入職滿12個月以上,表現及操行良好,工作績效顯著,連續兩年考核為稱職以上;

  4) 完成職位所需的有關訓練課程,取得相關資格證和學歷,對有關職務工作內容充分了解,具備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能力;

  5) 具有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第三十條 員工晉升需滿足以下條件:

  1) 考評期當年度連續請假(含各種型別、下同)不超過20天,當年累計請假不超過30天;

  2) 考評期內無違規和較嚴重的失誤行為(以公司通報為準);

  3) 考評期內必須有8個月(含)以上完成銷售或經營管理指標。

  第三十一條 員工晉升時,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具備職務晉升資格:

  1) 在部門內擔任低一級職務滿一年,或在公司內不同部門擔任低一級職務滿兩年;

  2) 近三年內的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沒受過處分;

  3) 具備擬任崗位任職條件:自身基本條件符合崗位說明書列明的任職資格條件;

  4) 具備擬任崗位所需能力:經考核,符合擬任崗位所需要的綜合素質與能力要求。

  第三十二條 員工晉升考察,還應綜合考慮員工的道德素質,適應性以及培養潛力。

  第三十三條 管理序列員工晉升標準擬晉升的'管理序列員工,必須具有團隊精神和服從意識,工作責任心強,有積極的工作態度,有親和力和較強的管理、溝通、協調能力,敢於承擔責任,能承受較大工作壓力,為公司做出傑出貢獻,業績完成卓越。管理序列員工具體晉升標準(附表二)。

  第三十四條 門店營銷序列員工晉升標準(附表三)。

  第三十五條 通用序列員工晉升標準(附表四:通用序列財務部員工晉升標準,附表五:通用序列營運部員工晉升標準,附表六:通用序列質管部員工晉升標準,附表七:通用序列品管部員工晉升標準,附表八:通用序列銷售部員工晉升標準,附表九:通用序列配送中心員工晉升標準,附表十:通用序列辦公室員工晉升標準,附表十一:通用序列人力資源部員工晉升標準,附表十二:通用序列資訊部員工晉升標準,附表十三:通用序列企劃部員工晉升標準)。

  第三節 特別規定

  第三十六條 公司建立榮譽獎勵體系,突出“用人,激勵”機制,完善員工非職務晉升的職業生涯發展。

  1) 長期服務獎,對司齡七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員工,司齡每增加一年,公司給予獎牌、獎品和獎金等獎勵,以鼓勵員工長期為公司服務。

  2) 年度卓越獎,對年度考核等級為優秀的單位和優秀員工給予獎牌、獎品和獎金等獎勵。

  3) 年度功勳獎,對本年度為公司做出特、重大貢獻的員工個人給予獎勵表彰。公司於每個年度末舉辦榮譽表彰會,對獲獎員工和單位給予獎勵和表彰。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的,可晉升一個級別:

  1) 全年五次及以上被評為優秀員工或受公司獎勵;

  2) 經常及時舉報或制止危害公司的事件,避免較大損失;

  3) 帶頭節約公司各項資源,並卓有成效;

  4) 善於及時發現隱患,並予以妥善處理,避免公司遭受損;

  5) 能夠認真自覺執行制度和操作規範,經常對經營、管理工作提出改進建議,有顯著貢獻;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晉升:

  1) 一年內,違反公司制度3次以上或有3個月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務;

  2) 工作消極、失職、散佈消極言論或負面資訊,能積極改正,未造成損失;

  3) 不積極參加並完成公司安排的臨時活動和交辦工作;

  4) 一年內,遲到、早退次數超過總次數5%或以上;

  5) 近六個月內有曠工行為;

  6) 一年內,病、事假天數累計超過30天(含)以上者,工傷除外;

  7) 違反《員工手冊》及其它規章制度,被處以書面警告及以上處罰在案;

  8) 有其他應不予晉升的情形。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降低一個級別:

  1) 被顧客直接有效投訴;

  2) 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單次不夠直接降級,一年內被通報二次及以上;

  3) 未嚴格執行相關制度和操作規範,造成事故,尚未造成損失;

  4) 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一年內累計滿5次及以上;

  5) 連續3個月未完成工作目標任務或業績持續下降;

  6) 工作消極不力或失職,被有關部門通報,給公司造成損失或聲譽損害;

  7) 有其他應予以降級的情形。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的,降低2個級別:

  1) 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聲譽損害;

  2) 打架鬥毆、參與有其他違法行為,被有關國家機關處理;

  3) 連續曠工5日或累計曠工7日及以上;

  4) 工作不力或失職,被有關部門處罰或通報,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5) 在公司或庫房內酗酒滋事,妨害秩序;

  6) 向外洩漏公司業務機密者;

  7) 對上級不滿,不透過正當渠道陳述事實、說明真相、提出建議,而任意謾罵;

  8) 有其他應予以降級的情形。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予以降職、免職或開除:

  1) 未經許可,擅自在外兼職或參與同公司業務有關的經營活動;

  2) 脅迫上級或同事,蓄意違抗合理排程,或打罵侮辱上級或同事;

  3)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謠撞騙者;

  4) 利用職權循私舞弊者;

  5) 未嚴格執行相關制度和操作規範,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6) 偷竊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

  7) 觸犯刑律,經判有期徒刑確定者;

  8) 在公司內打人或互相打罵者;

  9) 散播有損公司名譽的謠言,而妨害工作秩序;

  10) 因故意或過失的行為而引起災害或造成損失;

  11) 有煽動怠工或罷工具體事實者;

  12) 有其他應予以降職、免職或開除的情形。

  第四節 晉升程式

  第四十二條 員工的定期晉級由本人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稽核,有關部門調查評審(上級、同級和下級三級評審),最後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 員工的晉職和不定期晉級一律由部門管理層提出申請,並附有詳實的突出事蹟材料(證明所滿足的晉級條件),不接受員工個人申請。

  第四十四條 符合晉升條件的各職類序列員工按以下程式進行晉升:

  1) 員工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人力資源部和本單位負責人提出晉升申請;

  2) 員工所在部門(門店)複核後,根據員工的實際情況向人力資源部推薦;

  3) 人力資源部在每年績效考核後對本年內提出申請的員工進行復查,確認其是否符合晉升條件;

  4) 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對提出申請以及未提出申請的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進行綜合評價、排序,確定本年度擬進行晉升的人員名單;

  5) 人力資源部將擬晉升人員名單提交相關單位負責人、相應範圍內公示,徵集各方面意見,並對名單進行調整和修訂;

  6) 人力資源部將調整修訂後的人員名單以及處理意見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7) 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後,由人力資源部制定並下發檔案公佈最終結果,同時調整相關員工的崗位級別和薪酬。

  第四章 定級

  第四十五條 所有員工被公司錄用後,均將根據工作崗位、個人工作經歷、技能、學歷、職稱、原單位職務與職級、相關崗位和相關行業經驗等因素,確定其初始職級。

  相關崗位指具有本崗位工作經歷,比較熟練地掌握本崗位工作流程、職責、規範與達成任務標準;相關行業指具有醫藥行業工作經歷,熟悉行業經營特點,瞭解本崗位工作的基本特點、操作流程。

  第四十六條 管理序列員工在見習期滿後,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提出定級初審意見,報董事長審批;門店營銷、通用序列員工試用期滿,符合轉正條件的,入職為正式員工,原則上滿週年後給予定級,但是否給予定級,取決於員工表現。員工轉正後,未定級的,為初級員工。對於工作滿週年後仍未能定級的員工,由員工所在部門(門店)負責人組織員工面談,並對員工做好解釋工作。

  第四十七條 新員工定級根據其資歷、經驗確定其崗位職級:

  1) 應屆畢業生:應屆本科生根據工作表現和能力初始定級在1--2級,應屆專科生根據工作表現和能力初始定級為1級。有相應工作經驗的應屆生,根據實際情況可以上浮一級。

  2) 經驗型人才:可根據學歷、工作經驗、原單位職級等方面情況確定崗位職級和工資。

  3) 特需人才:特需人才指公司急需或特別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特需人才的定級實行特別審批程式,由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申報公司領導稽核,報董事長批准。

  第四十八條 本制度釋出之日起,已入職的正式員工按現崗位、工作年限、能力、業績和工作表現參照各序列員工晉升標準定級。

  第五章 人才儲備管理

  第四十九條 為加強人才儲備和培養,公司建立人才儲備管理機制,儲備人才的培養和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儲備人才是指具備相應的業務能力、管理能力、工作經驗等,有潛力晉升為管理人員或執業藥(醫)師等專業技術人才的員工,按照現有副店長(含)以上管理人員數量的40—50%培養和管理。

  第五十條 儲備人才的資格條件:

  1) 大學專科(含)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

  2) 良好的個人素養和職業操守,為人正直、誠實,作風嚴謹;

  3) 較強的業務能力和一定的管理能力;

  4) 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進取心,善於學習,工作積極;

  5) 年齡在40歲以下;

  6) 工作業績突出或年度考核成績在優秀以上。

  第五十一條 儲備人才由各部門(門店)民主推薦(含負責人推薦),經人力資源部考察,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確定。對儲備人才主要從“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考察,重點考察階段工作實績。

  第五十二條 儲備人才的培養

  1) 透過外部人才招聘和內部推薦,積累並逐步建立公司人才資訊庫,為公司人力資源開發提供基礎保障。

  2) 公司鼓勵員工透過學習、培訓及參加國家資格認證考試,擴大儲備人才隊伍,加強人才培養。

  3) 透過績效考核工作,發現潛質較好的人才,進行崗位輪換,適當開展在崗鍛鍊和在崗考察。

  4) 公司對關鍵崗位和管理職務實行AB制(替補制),加強人才梯隊建設,保證管理隊伍的穩定和健全。

  第五十三條 建立儲備人才檔案,主要包括:後備幹部推薦材料、考核材料、培養意向及培訓情況、獎懲情況等。儲備人才檔案由人力資源部門保管和管理,作為儲備人才的員工在公司內工作調動的,檔案隨同移交。

  第六章 領導者最佳化

  第五十四條 用科學的方法進行分析,發現需要提升的管理者,是幫助管理人員提升素質、能力和水平的必要手段,是對管理隊伍進行最佳化、提高管理水平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五條 收集資料,並進行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需要最佳化幫助的管理者:

  1) 年度績效考核成績為“不可接受”的;

  2) 連續兩次季度績效考核為“不可接受”,同時,年度績效考核為“需要改進”的;

  3) 連續兩年年度績效考核為“基本達到要求”的。

  第五十六條 由人力資源部準備資料,組織對需要最佳化幫助的管理者進行座談、討論與分析,報總經辦。

  第五十七條 管理者表現不佳的原因有很多,透過事前資料蒐集、座談、分析,以及會議中充分的討論後,擬定相應的處理方法報董事長批准。

  1) 降級使用:對於能力不夠的管理者予以降級;

  2) 輪換:對於能力不適合現職的給予職位輪換;

  3) 留職察看(轉入觀察期):由於客觀或者主觀原因,無法完成公司績效考核,並且具有潛力的領導者轉入觀察期,確定在短期內(3-6 個月)必須達到的具體或量化目標,有明顯改進的,鼓勵並告知他們,無明顯改進的,採取適當措施處理;

  4) 解僱:解僱無改進可能的管理者。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八條 本制度未盡事項,參照公司有關制度執行,其他制度與本制度不相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五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職級晉升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地體現員工晉升管理的公正性、嚴肅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 員工晉升的基本原則及條件

  1、 符合公司及部門發展的實際需求。

  2、 晉升員工自身素質達到公司及部門考核要求。

  3、 晉升方向與個人職業生涯規劃方向一致。

  4、 晉升員工透過人事行政部的晉升考核。

  第二條 人事審批許可權

  1、 部門主管層以上級別的員工晉升由執行委員會稽核,總經理任命。

  2、 部門主管層以下級別的員工晉升由部門管理人員稽核,人力資源部任命,總經理籤批。

  第三條 晉升管理流程

  1、 員工晉升申報

  1.1. 由員工所在部門管理者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並根據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員工晉升申請表”。

  1.2. 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任命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佈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並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釋出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後對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水平不變。

  1.3. 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和稽核,稽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並於15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反饋給相關部門。

  2、 組織晉升考核評估工作

  2.1.晉升考核評估工作原則

  2.1.1.充分尊重原則

  人力資源部將充分尊重各部門用人需求,支援和配合完成晉升員工全面素質考核工作。

  2.1.2.充分負責原則

  本著對公司、部門、員工本人充分負責的工作原則,對晉升員工進行全方位(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1.3.充分建議原則

  針對極個別不符合條件,有重大素質隱患,不適合公司、部門發展的人員,人力資源部將向相應部門或執行委員會建議暫緩晉升。

  2.2.晉升考核評估工作流程

  2.2.1.人力資源部針對各部門上報的稽核材料中員工基本資料部分與人事庫進行核實,對不符的情況與晉升員工本人進行核對。

  2.2.2.對晉升員工進行全面(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2.3.評估採用面談、問卷調查及公示證集意見評定等方式進行。

  2.2.4.人力資源部績效評估組最終根據以上記錄及評定出具考核評估意見報告,報送執行委

  員會或部門管理會議稽核。

  2.2.5.部門主管以上級別員工的晉升,由執行委會員收到人力資源部提交的該員工考核材料的五個工作日內給出稽核結果,公司總經理簽署審批意見。

  2.2.6.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晉升,由本部門依據人力資源部稽核材料於五個工作日內給出稽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意見,總經理籤批。

  3、 員工晉升任命

  3.1.人力資源部根據所有審批意見編制人事任命公告。

  3.2.任命公告將採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3.2.1.部門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部門員工大會公佈。

  3.2.2.公司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公司員工大會公佈。

  第四條 注意事項

  1、 各部門統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員的晉升和晉升工作。

  2、 特例需由人力資源部上報執行委員會,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執行。

  3、 所以晉升/晉級人員必須透過人力資源部晉級評估後方可任命。

  4、 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經理負責,人力資源部有監督、考核的權利和義務。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目的

  株洲百強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員工轉正、晉升、降級、調薪工作辦理程式,確保上述人事管理工作的公平與合理。 第二條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的晉升、降級、調薪工作。 第三條 職責

  1、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員工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資料的提交;

  2、人事部負責員工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資料的核實與審查工作。

  3、人事分管總助負責員工轉正、晉升、調薪資料的複核工作。

  4、總經理負責審批公司基層員工人員的轉正、晉升、降級手續。

  5、董事長負責審批公司隊長(含)以上人員的轉正、晉升、降級手續。 第四條 轉正:

  1、正常轉正的條件為員工試用期滿,經公司績效考評合格。

  2、提前轉正的條件為員工試用期表現特佳,有顯著工作業績。

  第五條 晉升/調薪

  1、晉升/調薪的條件,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方可: ⑵

  工作表現優秀,本崗位成績突出;

  ⑵ 年度綜合績效考核被評為良好以上者; ⑶

  工作有突出貢獻或重大立功表者; ⑷

  有突出才能,為公司急需者; ⑸

  ⑸ 為同行業競相爭取者;

  2、晉升/調薪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需遵守以下規定: ⑵

  員工晉升原則上每年一次,時間定為每年的12月份。 ⑵ 升職、調薪間隔原則上不少於12個月。

  ⑶ 原則上不允許跳級晉升及調薪(經董事長特批的除外)。

  3、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晉職、晉級: ⑴

  近三個月內有遲到、早退行為; ⑵

  本年度內有曠工行為者; ⑶

  本年度內工作有重大失職行為者; ⑷

  本年度內有其他嚴重違反規定者。 第六條 降級:

  1、管理不善者;

  2、崗位工作不達標者;

  3、三次(不含)以上重複違反公司標準作業規程,但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4、年度綜合績效考核被評為不合格者;

  5、其他須給予降職、降薪的處分者。。 第七條 轉正、晉升、降級、調薪的程式與審批

  1、提出申請:

  ⑴ 轉正的申請由本人在試用期結束前1周內,向部門/管理處提出申請(提前轉正由部門向綜合辦提出)。

  ⑵ 晉升/調薪申請由部門/管理處依據年度績效考評結果於每年的12月份向綜合辦公室提出(特殊情況除外),並附書面資料。

  ⑶降級申請由部門/管理處依據年度績效考評結果於每年的12月份向綜合辦公室提出,並附書面資料。

  2、稽核

  ⑴ 部門組織員工填寫《晉升/降級/調薪表》,員工填寫內容包括:所在部門、姓名、性別、職位、入職日期、自我總結(工作範圍、自我評價)等。

  ⑵ 部門/管理處經理給出評定意見並簽名。

  ⑶ 綜合辦公室複核:綜合辦公室根據員工績效考評結果及書面資料並結合部門意見給出複核意見,並將員工調整前工資記錄在《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表》內,報審批。

  3、審批

  ⑴審批許可權:(表格)

  ⑵ 總經理根據第

  四、

  五、六條款規定可直接對員工進行轉正/晉升/降級的審批。

  ⑶ 涉及薪資調整的,需上報至集團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 第八條 轉正、晉升、降級、調薪日期計算方法

  1、轉正日期計算方法:依據入職日期計算,如3月4日入職,試用期2個月,轉正日期為5月4日。

  2、晉升日期的計算方法:同轉正日期計算方法,經董事長特殊批准的按批准日期計算。

  3、調薪/降級日期的計算方法:一般情況下,從提出申請的次月11日起計算,經總理特殊批准的按批准日期計算。

  4、轉正、晉升、降級、調薪工資的計發:綜合辦公室依據《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表》的審批意見於每月15日前將調整後的工資報財務部計發,並報集團財務副總經理備案。

  第九條 資料記錄

  1、行政辦將當月轉正、晉升、降級、調薪員工的工資調整情況彙總,報集團綜合辦公室備案。

  2、資料的存檔:綜合辦公室將該員工《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表》於次月10日前存入員工本人檔案。 第十條 附則

  本制度有綜合辦負責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轉正、晉升、降級、調薪管理制度

  轉正、晉升、降級、調薪管理制度

  轉正、晉升、降級、調薪管理制度

  轉正、晉升、降級調薪標準作業規程

  新員工試用、轉正及內部晉升、調薪管理制度

  員工轉正、晉升管理制度

  關於轉正、晉升降級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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