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網路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涉密網路保密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制度1

  1.涉密計算機一律不許上網際網路。如有特殊需求,必須事先提出申請,並報保密委批准後方可實施,上網涉密計算機必須安裝物理隔離卡。

  2.要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上網必須經過單位領導嚴格審查,並經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報保密委同意後再發布資訊。

  4.在與國際網際網路相連的資訊裝置上不得儲存、處理和傳輸任何涉密資訊。

  5.上網人員要提高保密意識,增強防範意識,自覺執行保密規定。

  6.涉密人員在其它場所上國際網際網路時,要提高保密意,不得在聊天室、電子公告系統、網路新聞上釋出、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資訊。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制度2

  為加強我局計算機保密管理,根據有關檔案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一、計算機及網路管理保密規定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守則》和相關保密規定以及財政系統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2.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國家秘密載體有關規定管理涉密檔案資料。

  3.對網路資源和使用者賬戶情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洩露。

  4.加強對電子郵件和重要部件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保 護技術措施,保障網路的執行安全和資訊保安。

  5.定期檢查上網計算機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發生洩密事件要及時查明、上報和處理。

  6.遵守機房紀律,不得在機房接待外來人員。

  二、膝上型電腦保密管理規定

  1.涉密計算機的管理按國家《計算機系統保密管理暫 行規定》執行。

  2.膝上型電腦保密管理要嚴格執行保密部門保密制度,堅持“預防為主、積極防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並遵守如下規定:

  3.各股室要加強膝上型電腦管理,並落實責任人,制定 相應保密制度,採取的保密措施要與所處理資訊密級的要相一致,其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保密要求,涉密電腦使用前要經上級部門進行安全檢測。

  4.使用人要認真遵守保密規章制度,列印、處理、儲存涉密資訊要按規定進行密級標識,並按相同密級管理。

  5.膝上型電腦原則上不準上網,確需上網的要辦理審 批手續(同外網聯網保密審批手續相同)。

  6.膝上型電腦硬碟內不準儲存國家秘密事項,同時,日常存放要嚴格執行貴重物品和密品管理制度,以防 被盜而發生失洩密問題。

  7.膝上型電腦硬碟禁止列印、處理、儲存涉密資訊。 確因工作需要暫存涉密資訊的膝上型電腦須加密儲存,用後 及時刪除。

  三、國際網際網路上釋出資訊保密管理規定

  1.涉密計算機一律不許上網際網路。如有特殊需求,必須事先提出申請,並報保密委批准後方可實施,上網涉密計算機必需安裝物理隔離卡。

  2.要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息上網必須經過單位領導嚴格審查,並經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報保密委同意後再發布資訊。

  3.涉密計算機系統必須與國際網際網路實行物理隔離。

  4.在與國際網際網路相連的資訊裝置上不得儲存、處理和傳輸任何涉密資訊。

  5.上網人員要提高保密意識,增強防範意識,自覺執行保密規定。

  6.涉密人員在其它場所上國際網際網路時,要提高保密意 識,不得在聊天室、電子公告系統、網路新聞上釋出、談論 和傳播國家秘密資訊。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資訊交流,應 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傳遞、轉發或抄送 國家秘密資訊。

  四、 涉密移動儲存介質保密管理規定

  1.涉密儲存介質是指儲存了涉密資訊的硬碟、光碟、軟 盤、行動硬碟及隨身碟等。

  2.有涉密儲存介質的股室必須單獨保管並標明“秘密”標籤。

  3.因工作需要向儲存介質上複製涉密資訊時,須經主要領導同意保密委批准,同時在介質上按資訊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

  4.存有涉密資訊的儲存介質不得接入或安裝在非涉密計 算機或低密級的計算機上,不得轉借他人,不得帶出單位, 下班後存放在固定地方。

  5.因工作需要必須攜帶出單位的,經主管領導同意報保密委批准,報辦公室備案。返回後要經保密委審查登出。

  6.複製涉密儲存介質,須經保密委批准。

  7.需歸檔的涉密儲存介質,在歸檔時必須單獨歸檔。

  8.各股室負責管理其使用的各類涉密儲存介質,應當根 據有關規定確定密級及保密期限,並視同紙製檔案,按相應 密級的檔案進行分密級管理,嚴格借閱、使用、保管及銷燬制度。借閱、複製、傳遞和清退等必須嚴格履行手續。

  9.不再使用的涉密儲存介質應由使用者提出報告,由單 位領導批准後,交保密委同意後負責銷燬。

  五、 涉密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的保密管理規定

  1.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儲存的涉 密資訊不被洩露,對涉密資訊應採取涉密資訊轉存、刪除、 異地轉移儲存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無法採取上述措施時, 安全保密人員和該涉密單位計算機系統維護人員必須在維 修現場,對維修人員、維修物件、維修內容、維修前後狀況

  進行監督並做詳細記錄。

  2.各涉密股室應將本股室裝置的`故障現象、故障原因、 擴充情況記錄在裝置的維修檔案記錄本上。

  3.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裝置,必須經保密小組和主管領 導批准,並將涉密資訊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後方可實 施。

  4.嚴禁使用者私自安裝計算機軟體和擅自拆卸計算機裝置,計算機軟體的安裝和裝置的維護維修工作由局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

  5.涉密計算機的報廢由保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定點銷燬。

  六、數字影印機、多功能一體機的保密管理規定

  1.用於專門處理涉密資訊的數字影印機、多功能一體機 按所接入裝置的最高定密等級定密。

  2.嚴禁將用於處理國家秘密資訊的具有列印、影印、傳 真等多功能的一體機與普通電話線連線。

  3.嚴禁維修人員擅自讀取和複製數字影印機、多功能一 體機等涉密裝置儲存的國家秘密資訊。

  4.涉密電子裝置出現故障送外維修前,必須將涉密儲存部件拆除並妥善保管。涉密儲存部件出現故障,如不能保證安全保密,必須按照涉密載體銷燬要求予以銷燬;如需恢復其儲存資訊,必須由國家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具有資料恢復資質的單位進行。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制度3

  第一條、、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第二條、、接入網際網路的計算機不得處理涉密資料,存有涉密檔案的計算機要有專人管理,專人負責。

  第三條、凡涉密資料的傳輸和存貯均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檔案的移動儲存裝置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第四條、嚴禁私自將存有涉密檔案的移動儲存裝置帶出機關,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機關的要經領導批准,並有專人保管。

  第五條、各部門凡接入網際網路的計算機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防毒。並指定專人定期對其部門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以加強防護措施。

  第六條、存有涉密檔案的計算機如需送到機關外維修時,要將涉密檔案複製後,對硬碟上的有關內容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外請人員到機關維修存有涉密檔案的計算機,要事先徵求有關領導批准,並做相應的技術處理,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洩密。

  第七條、涉密網路計算機由專人使用,並設定密碼,禁止訪問網際網路及及其他外部網路系統。

  第八條、對資料庫等重要資料要定期備份,防止因儲存介質損壞造成資料丟失,備份介質可用光碟硬碟等方式,要妥善儲存。

  第九條、計算機操作人員調離時要將有關資料、檔案、軟體移交有關人員,調離後對應該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

  為加強網際網路釋出資訊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 《計算機資訊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 、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網際網路釋出資訊保密管理堅持“誰釋出誰負責”的原則,除新聞媒體已公開發表的資訊外,各單位提供的上網資訊應確保不涉及國家秘密。

  第二條、單位內部工作秘密、內部資料未經分管領導批准不得擅自發布。

  第三條、不得在網際網路上釋出涉及國家安全、社會政治和經濟穩定等敏感資訊。

  第四條、發現國家秘密網上釋出的,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對網上釋出資訊保密審查把關不嚴,導致嚴重後果或安全隱患的,按照規定嚴肅查處。

  為進一步加強我局涉密計算機的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儲存的涉密資訊不被洩露,對涉密資訊應採取涉密資訊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儲存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無法採取上述措施時,安全保密人員和該涉密單位計算機系統維護人員必須在維修現場,對維修人員、維修物件、維修內容、維修前後狀況進行監督並做詳細記錄。

  第二條、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裝置,必須經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和分管局領導批准,並將涉密資訊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後方可實施。

  第三條、由資訊股負責對辦公計算機軟體的安裝和裝置的維護維修工作,嚴禁使用者私自安裝計算機軟體和擅自拆卸計算機裝置。

  第四條、涉密計算機的報廢由局保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定點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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