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公司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5、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獎勵。

  6、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檔案收發規定

  (1)公司的檔案由辦公室擬稿。檔案形成後,由總經理簽發。

  (2)業務檔案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稽核、簽發。

  (3)屬於秘密的檔案,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秘密檔案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4)已簽發的檔案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5)公司的檔案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檔案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6)經簽發的檔案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7)外來的檔案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 並於接件當日填寫閱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檔案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8)檔案閱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檔案,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2、文印管理規定

  (1)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洩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2)列印正式檔案,必須按檔案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辦公室列印。各部門草擬的檔案、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各統一列印。列印檔案、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影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4)檔案、傳真等應及時傳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嚴禁擅自為私人列印、影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3、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經理稽核並總經理批准後辦理

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範對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是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外資建築業企業、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以及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

  第三條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並從事建築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在國家工商

  行政管理

  總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並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四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規章。

  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合法經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法規、規章的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授權範圍內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

  第六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其設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的中方投資者為中央管理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的程式:

  (一)申請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立申請。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同意後,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

  (三)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材料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徵求意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徵求意見函之日起30日內提出意見。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意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書面決定。予以批准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不予批准的,書面說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的,應當在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註冊。

  (五)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程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第七條以及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應當在批准之日起3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增加主項以外資質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應當向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申請書;

  (二)投資方編制或者認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合同和章程(其中,設立外資建築業企業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五)投資方法人登記註冊證明、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

  (六)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檔案及證明檔案;

  (七)經註冊會計師或者會計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第十一條申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五)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營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檔案及證明檔案;

  (六)經註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七)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要求提交的資料。

  第十二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中方合營者的出資總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第十三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和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重新核定資質等級。

  第十四條本規定中要求申請者提交的資料應當使用中文,證明檔案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範圍

  第十五條外資建築業企業只允許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國投資、外國贈款、外國投資及贈款建設的工程;

  (二)由國際金融機構資助並透過根據貸款條款進行的國際招標授予的建設專案;

  (三)外資等於或者超過50%的中外聯合建設專案;及外資少於50%,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築企業獨立實施,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中外聯合建設專案;

  (四)由中國投資,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築企業獨立實施的建設專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築企業聯合承攬。

  第十六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包工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資質等級標準執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第十八條承攬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與其他建築業企業聯合承包,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企業的業務許可範圍承包工程。

  第二十條外資建築業企業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超越資質許可的業務範圍承包工程的,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一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從事建築活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取得《外國企業承包工程資質證》的外國企業投資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可以根據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工程業績等申請相應等級的建築業企業資質。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外國企業,設立新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核定。

  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投資設立建築業企業,從事建築活動的,參照本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設部頒佈的《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第32號)廢止。

  第二十七條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設部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頒佈的《關於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若干規定》(建建[1995]533號)廢止。

建設部網站

  20xx年11月1日

公司管理制度3

  一、目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地管理駐地監理小組的工程資料。

  二、收文處理程式:

  來文→簽收→登記→傳閱→承辦→收集→歸檔

  1、需籤核返回的檔案:

  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批閱簽字→專案總監(總監代表)稽核簽字、蓋執業註冊章→返回發文單位

  2、需轉發的檔案:

  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傳閱→專案總監(總監代表)批准→轉發有關單位

  3、需籤核、蓋章返回的檔案:

  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批閱簽字→專案總監(總監代表)稽核簽字、蓋執業註冊章→公司蓋章→返回發文單位

  4、只需籤核、籤閱和歸檔的檔案:

  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批閱簽字→歸檔

  5、凡需要承辦或批示的檔案必須立即辦理,若不能及時辦理需要研究處理的檔案,應以書面形式給予對方回覆。

  三、發文處理程式:

  擬稿→編號→審稿→簽發→歸檔

  1、會議紀要由專案總監(總監代表)指定擬稿人;

  2、監理髮文由提出人擬稿,並按本制度規定編號;

  3、所發文件經總監蓋章簽字後,方可發出;

  4、所發文件嚴禁塗改;

  5、檔案簽發後,由資料員作好傳送登記,並歸檔。

  四、收、發文登記:

  1、收文和發文分開登記。

  2、按資料分類,屬於同類編號的登記在一起。

  3、經濟簽證獨立登記。

  4、工程變更獨立登記(總監登記)。

  5、多個單位工程的專案、多個分段的市政工程,專案總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收、發文登記和歸檔方案。

  五、資料編號:

  1、城建檔案和公司統一規定資料編號為:A承建商類、B監理類、C監理內部使用類、D勘察設計類、E業主類;

  2、各工程專案發文統一編號如下:

  發文編號採用MMi-Ni-XX形式;

  MM:表示工程專案名稱漢語拼音的字頭。如“HW”表示“華為”,“i”表示棟號或區段號;

  Ni:表示政府和公司統一管理的資料分類號。如“B4”表示“開工令”,“C2 ”表示“工程進度跟蹤表”;

  XX:表示流水號。如1,2,3,……N。

  3、若專案有多個單位工程或區段,將資料按驗收棟號或區段分開後再編號。

  六、資料歸檔:

  1、按A、B、C、D、E分五大類分別歸檔;

  2、每大類採用公司統一製作的樣板資料夾按分類編號分開;

  3、上交檔案館的資料由公司資料員協助監理組資料員按照檔案館的要求整理、歸檔。

  七、向公司移交資料:

  分類→裝訂→上交

  1、資料分兩部分:一部分按月移交;另一部分在工程完工驗收前後移交。

  2、按照城建檔案和公司的規定(詳見資料分類目錄)分別裝訂成冊,上交資料宜為原件,特殊情況可為影印件;

  3、裝訂順序為:封面、資料目錄表、內容;

  4、總監必須對上交公司資料的數量進行確認,並在“資料目錄表”簽字,蓋執業註冊章;

  5、移交檔案館的資料,按檔案館要求的資料目錄,將專案發生的資料原件按月上交公司獨立保管;

  6、每月底最後三天內須將本月資料整理好移交公司;

  7、現場資料員向公司移交資料時,應填好“資料目錄表”,並由接交人簽字。

  八、監理機構內資料臨時移交:

  1、監理機構人員異動時,必須將所管理的資料移交給資料員,辦理好書面移交手續,專案總監確認;

  2、若資料員休假或公差外出時,總監應及時安排人員接任資料管理工作,並辦理書面交接手續。

  九、向檔案館移交資料:

  收集→整理→核查→裝訂→上交

  1、資料員按檔案館的要求收集、整理資料;

  2、檔案館要求掃描、錄製光碟的資料必須掃描、錄製光碟。(附檔案館檔案材料目錄)

  3、總工辦對照檔案館的要求進行檢查;

  4、按檔案館的要求進行目錄分冊、排序、編頁碼;

  5、資料員裝訂好上交檔案館;

  6、掃描、錄製光碟的資料須上交公司一套。

  十、城建檔案管理規定:

  1、《統一用表》必須採用碳素黑色墨水填寫或黑色碳素印墨列印,採用複寫的應使用單面碳素複寫紙,填寫或列印的首份用於上交城建檔案館;

  2、填寫《統一用表》應使用規範的語言、法定計量單位、公曆年月日;

  3、簽署人簽名應採用慣常筆跡親筆手籤。專案總監或總監代表和監理工程師蓋執業註冊章,單位簽署欄應採用單位註冊全稱並加蓋公章;

  4、《統一用表》表頭“編號”欄按本制度的規定編號。

  十一、資料借閱:

  專案監理機構成員查閱資料必須徵得資料員同意後方可查閱;

  2、外單位查閱資料必須經專案總監(總監代表)的書面批准方可查閱;

  3、借閱資料只限於在辦公室查閱,要求及時歸還;

  4、監理工作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帶離辦公室的,須經專案總監(總監代表)的書面批准,且借閱時間不得超過三天;

  5、借閱人不得拆卸、調換、汙損所藉資料,未經許可不得複製;

  6、不許在資料上圈點、劃線、塗改等做任何標記。

  十二、資料資訊化管理:

  1、能夠用計算機處理的資料均透過計算機完成;

  2、透過計算機完成的資料都必須複製存檔,月底與資料一起上交公司;

  3、資料統一按照A、B、C、D、E分類要求存檔,每一分類均設子目錄,子目錄名即為資料編號,並且軟盤上應貼好標籤及防寫口,標明工程名稱及上交月份;

  4、要求掃描處理、錄製光碟的資料,還必須掃描處理、錄製光碟;在施工中有關重要工序需要拍照和數碼攝像的,都必須拍照和數碼攝像並錄製光碟。

  十三、資料保管:

  1.資料員負責好資料的保密、防盜、防腐、防丟、防潮工作;

  2、保持資料的乾淨、整潔;

  3、監理小組常用的資料,應自留影印件或複製儲存,以備查閱;

  十四、失效資料處理:

  1、工程竣工後項目總監(總監代表)負責將剩餘的資料上交公司;

  2、專案總監(總監代表)和資料員鑑定資料是否留存;

  3、對不留存的資料經總工辦批准後銷燬。

  十五、總監、資料員的責任:

  總監對資料負監督和管理責任;

  資料員對資料的管理負直接責任。

  十六、執行制度的考核:

  十七、相關制度:

  監理組行文管理制度。

  十八、涉及的表格:

  1、收/發文登記;

  2、資料移交登記表;

  3、資料目錄表;

  4、監理機構發函數量統計表;

  5、監理人員發函明細表;

  6、資料借閱登記表。

公司管理制度4

  一、工作場所內不得嬉戲打鬧、閒聊、玩手機、網路遊戲、網路聊天、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吃食物、聽音樂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

  三、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不得怠慢工作;

  四、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須面帶微笑並主動問好;

  五、上班要統一著工裝,佩帶工作卡,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風貌;

  六、當日的工作必須在下班前結束,不得拖到第二個工作日;

  七、上下班前按《衛生輪流值日表》打掃辦公區域內衛生,保持整潔、乾淨的工作環境;

  八、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及裝置電源,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值班人員做好監督檢查;

  九、熱愛本職工作,積極學習業務知識。

  十、同事間要團結互助、相互協作,相互支援。

公司管理制度5

  1、負責區域內取件、派件工作,確保客戶及時無誤地收件、發件,並保證貨款的及時返回;

  2、嚴格執行業務操作流程,準時送達物品,指導客戶填寫相關資料,並及時取回;

  3、整理並呈遞相關業務單據和資料;

  4、維護客戶關係,及時有效地處理並反饋客戶的諮詢和意見;

  5、擴大本區域取件、派件業務量,開拓新市場,發展新客戶;

  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司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加強保安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在值勤和執行任務時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崗位職責明細:

  2.1.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堅守崗位,収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

  2.3.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4.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須憑公司職能部門書面通知方可放行。

  2.5.及時做好報紙、郵件的收収工作。

  2.6.保持接待大廳環境衛生,物品保管整齊有序。

  2.7.上班是提前20分鐘到崗,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勱,及時収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對於正在収生的刑事案件戒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節嚴重的可直接撥打110並上報公司領導。

  2.8.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戒公安機關報告。支援、協劣相關安全人員履行工作職責。

  2.9.外來人員訪談時闈為8:00-21:00,未到時闈戒赸過規定時闈無特殊情況丌放行。

  2.10.會所內禁止飼養寵物,禁止客戶帶寵物出入會所。

  2.11.凡已不我公司解除勞勱關係、勞務關係者,視同外來人員。

  2.12.執勤期闈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關閉時大門丌留缺口;杜絕閏散人員進入,晚上9點準時關閉內部門禁系統,無關人員丌得進入會所。

  2.13.晚上8點以後關閉大廳空調及大廳大燈,留小燈,10點關閉招牌燈。

  2.14.規避丌明身份、衣冠丌整、神色有異者進入會所。

  2.15.如遇態度惡劣,強行闖入者應立即報告相關領導。

  2.16.保安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収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敁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丌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式處置。

  2.17.規定好巡查路線,每天19:40-20:00檢查一次,23點檢查一次,凌晨8點檢查一次各樓層的安全狀況。

  2.18.判斷巡查過程中収生的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採叏行勱,並報告人事行政部,判斷事敀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2.19.日闈災害急報有關人事行政部,夜闈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戒救護單位120。2.20.

  3.意外處理

  3.1.員工急病,即刻通知辦公室,及時派人送往醫院治療戒撥打120,及時報備公司領導。

  3.2.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檢視,若収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且通知相關領導至現場,保安仍然堅守崗位,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叏公司財務。火勢熄滅後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並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3.3.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収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3.3.1.會所収生打鬥,應迅速予以制止,及時彙報公司領導。

  3.3.2.打鬥現場若有其他員工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譟起鬨戒使現場複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戒驅散圍觀人員。

  3.3.3.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丌可偏袒打鬥當事人任何一方戒加入戓局,喪失理智。

  3.3.4.若為下班時闈,應即刻電話通知公司相關領導;有安全之慮時,即刻撥打110尋求協劣。

  3.3.5.認清來著容貌、特徵、人數、有無攜帶槍、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3.3.6.將狀況報告公司領導並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後應立即通知派出所並電話聯絡相關領導。

  3.4.發現竊盜時,應立即報警,聯絡公安部門,保持失竊現場原樣,便於叏證。

  4.行為準則

  4.1.上班時闈為下午20:00、下班時闈為早上8:00,収現遲到早退一律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時給予開除處理。

  4.2.值班時應著制服,服從管理、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4.3.収現酒後上崗戒擅離崗位,開除處理。

  4.4.収現未按崗位職責明細工作造成損失的,按獎罰管理制度執行。

  4.5.對工作具有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4.6..對自身的責任心:鑽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4.7.同事之闈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8.對本職工作負責:丌拖沓、丌積壓、丌抱怨、丌挑揀。

  4.9.對待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丌卑丌亢。

  4.10.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丌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4.11.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4.12.辦公桌上丌放不工作無關的用品。

  4.13.未經同意丌得翻看他人檔案、資料戒他人個人物品。

  5.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5.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戒者侮辱、毆打他人。

  5.2.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5.3.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5.4.參不追索債務、採用暴力戒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5.刪改戒者擴散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5.6.侵犯個人隱私戒者洩露公司商業秘密。

  5.7.儀容丌整,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5.8.值班時闈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說報紙、看電視錄影,打瞌睡等。

  5.9.對群眾、來賓敀意刁難戒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戒送貨人員索叏好處及貪小便宜。

  5.10.脫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員睡覺。

  5.11.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並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本制度自20××年7月18日起施行。

公司管理制度7

  為規範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培養和鍛鍊一支符合現代企業管理的隊伍,提倡敬業愛崗,發揚團隊精神,零奢侈、不浪費,創造出一流的產品,提供高品質的服務,特制定《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一、公司實行雙休制。週一至週五為正常工作日,週六、週日為休息日。

  作息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下午2:00-6:00(5月1日-9月30日)

  二、辦公室指定考勤員負責公司人員的考勤工作。

  三、員工考勤實行簽到制。員工上、下班均須到指定地點簽到,上班時間以簽到為準,下班未簽到或有特殊情況而事先未向領導及辦公室說明的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工資50元,遲到半天以上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工資100元,一月內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四、員工因私請假,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後,將審批後的請假條交辦公室,辦公室每月統計,滿事假一天,按月工資/21.5天扣發工資。

  五、請假批准許可權:各部門經理有一天批假權,超過一天由總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准。臨時離崗須通報辦公室去向,以便工作聯絡。

  六、請假人員逾期不歸,又未辦理手續者,按曠工處理。如遇不可抗拒情況,有證明者除外。

  七、員工病假需有醫務部門的病假證明,病假按月工資/21.5天×天數扣發工資,病假超過15天,全月無工資。職工因違反紀律,打架鬥毆造成病、傷者,休息治療期間不得按病假處理。

  八、婚假。員工本人結婚,由公司領導批准,給予五天的婚假,男女雙方按法定婚齡各推遲三週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另給予十天晚婚假。員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單位可根據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九、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或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時,需要其料理後事時,由公司領導批准,給予五天的喪假,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十、產假。對符合《四川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休產假的女職工,其產假按下列情況分別確定:

  1.正常分娩者,給予產期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七十五天。

  2.提前分娩者,給予產假九十天,超期分娩者,保證產後休息七十五天。

  3.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4.員工在產期內,發基本工資,可根據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十一、員工在批准的婚喪假、產假和路程期間,基本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等費用全部自理。

  十二、員工在休假期間,必須保證通訊工具的暢通,以便隨時同公司保持聯絡。

  十三、凡中午不回家的員工,公司統一準備午餐。準備了又未吃的員工,公司將午餐費在其工資中扣出。

  本制度從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8

  1、苗圃是園林公司培植苗木、花卉、製作盆景的綠化基地,貫徹以綠養綠方針。

  2、苗圃必須為本公司園林工程服務,同時也要為社會綠化活動服務。

  3、苗圃應充分利用自身條件,開展新品種選育和引進。

  4、苗圃的所有名貴花木必須建立賬冊,詳細記明品種、規格、數量、價格、出入苗圃時間、去向等情況。

  5、苗圃不準存放私人花卉。

  6、苗圃工作人員嚴禁私自將各類苗木、花卉、盆景等帶出苗圃,違者處以原價五至十倍罰款。

  7、苗圃負責園林公司綠化工程所需各種優質、珍貴和美觀的`頂級苗木及花卉的選購、定植、展示、養護和營銷。

公司管理制度9

  1目的

  對生產產品的工作現場進行管理,保持生產設施處於清潔、整齊、有序的狀態,並持續不斷地改進工作環境的條件,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為確保產品質量創造條件。

  2範圍

  適用於與公司產品質量有關的辦公場所、生產現場、車間、倉儲和廠房區域等工作環境的控制管理。

  3職責

  各單位、部門負責本單位相關生產現場、辦公場地、廠房區域等的工作環境執行、維持和管理。

  4工作程式

  4.1為確保公司的工作環境對人員的能動性、滿意程度和績效/業績產生積極的影響,以提高公司生產、經營的業績,各單位、部門應對產品生產現場的工作環境和員工生活的工作環境進行策劃和規劃。

  4.2各單位、部門應識別和確定對產品質量及其實現過程有影響的工作環境,並按照工藝要求,對工作環境進行策劃和規劃。

  4.3各單位、部門負責組織相關人員確定並管理為實現產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環境中人和物的因素,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確定並提供必須的作業場所,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應包括:

  4.3.1創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參與機會,以發揮公司內人員的潛力;

  4.3.2裝置設施的管理,併力求提高裝置的效率和安全性;

  4.3.3 提供適宜的勞保和防護用品;

  4.3.4工作場所的位置;

  4.3.5與社會的相互影響;

  4.3.6熱度、溼度、光線、空氣流動;

  4.3.7衛生、清潔度、噪聲、振動、防靜電和汙染。

  4.4工作環境區域劃分:

  各單位、部門根據各單位內部實際的工作區域使用情況劃分內部各部門的工作環境責任區域,明確各部門工作環境責任區域的負責人員,並賦予其職責和許可權。

  4.5工作環境的維護

  各區域負責人負責對工作環境進行保持維護以達到生產經營的需要,可透過使用看板管理、目視管理、定置管理和7S管理等各種方法實現。

  4.6工作環境的監督檢查

  各單位、部門根據各單位內部實際情況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對照前期策劃的工作環境要求對其內部工作環境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不符合事項按相關程式檔案要求由缺失責任單位進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糾正/預防措施,並對其執行的糾正/預防措施的效果進行確認、驗證,直至其符合規定要求。

  4.7工作區域環境要求

  工作區域環境要求應符合《機械製造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範》(AQ/T 7009-20xx)要求,主要包括:

  4.7.1通道的環境要求:

  a)通道寬度要求:

  1)人行安全通道寬度宜大於0.8,分割線應清晰、準確;

  2)車行道寬度應大於3.5m;

  3)專供叉車通行的單行道應大於2m。

  b)通道規劃的顏色要求:

  1)通道線顏色:黃色;

  2)通道線表示法:用黃色膠帶貼上或黃色油漆塗刷。

  c)通道的其它要求:

  1)儘量避免彎角,考搬運物品的方式採取最短距離;

  2)通道的交叉處儘量使其直角;

  3)左右視線不佳的道路交叉處儘量予以避免;

  4)在通道上不可停留和存放任何物品;

  5)要時常保持通道地面乾淨,有油汙時應立即清除;

  6)安全出口必須暢通,不可堵塞,並且要有“安全出口”標示。

  4.7.2工作場所的環境要求:

  a)使用清掃工具定時清掃工作場所的地面、塑膠板、工作臺、機器裝置、測量裝置等;

  b)工作場所內不可放置3日內不使用的物料;

  c)易損零件、產品或材料應將其置於容器或存放設施內,不可直接將其置於地面上,並且對其要有一定的標識;

  d)零件、外購/外協件、在製品(半成品)、成品不可掉於地上;

  e)經常清理地面,使其清潔、乾淨,不可有油漬(油汙)或水漬;

  f)消防栓、配電櫃與公告欄前均不可有障礙物;

  g)工作場所內不可有“沒有必要”的架子或障屏影響現場的視野;

  h)車間現場車行道、人行道及安全通道要暢通,地面應平整無破損;

  i)地面、牆壁、工具箱內外,工作臺上下,機床內外均需保持整潔,無散落套圈,機床周圍不準放置與本機臺無關的物品;

  j)檢測儀器、器具、標準件應放置有序,位置適當,便於使用和操作,防止變形和工序磕碰傷;

  k)工位器具(工具箱、工作臺、在製品塑膠/筐板等)均需按規定位置擺放,不能超出規定的標準線;

  l)工序間產品要擺放整齊,在加工擺放過程中要輕拿輕放,防止磕碰受損,並及時交檢;

  m)生產現場嚴禁吃零食,吃飯,看書刊雜誌,不準將雨具帶入生產車間;

  n)廠區內嚴禁吸菸,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o)生產現場不準穿拖鞋,不準穿高跟鞋,穿好工作服,不可放置私人物品(可在某區域集中放置);

  p)對暫時不用的物品,全部清理出生產現場。

  4.7.3工作區域的標示要求:

  a)區域線的顏色規定:

  1)合格區:綠色油漆或綠色膠帶,5cm寬;

  2)不合格區,可疑品區或安全警戒線:紅色油漆或紅色膠帶,5cm寬;

  3)待檢驗區域、定位線或通道線等:黃色油漆或黃色膠帶,5cm寬;

  4)辦公區、工作區、作業區域,待作業品區域等:白色油漆或白色膠帶,5cm寬。

  b)區域定義:

  1)合格區:指專用來存放本製程檢驗員判定為符合檢驗標準及規定要求之物品的區域,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2)不合格區:指專用來存放本製程檢驗員判定為不符合檢驗標準及規定要求之物品存放的區域,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3)可疑品區:指專用來存放因無標識或標識不完整而無法辨別產品名稱種類或無法明確產品狀態(合格或不合格)之產品的區域,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4)待檢驗區:指專用來存放等待本製程檢驗員檢驗的物品的區域,其區域大小可視場需要所而定;

  5)暫存放區:指因需流入下一流程或等待電梯或等待出貨等物品暫時存放的區域,暫放時間限為一週內,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6)×作業區:指某一流程正在或即將作業的區域,如進貨檢驗區等,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7)×放置區:指用來定位某些非質量體系類物品的區域,為了現場的整體美觀,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如清潔用具放置區、檔案櫃放置區、報廢產品放置區等。

  4.7.4倉庫、儲存室的環境要求:

  a)倉庫、儲存室須有管理責任者的標示,倉庫、儲存室管理員對所保管的物品應按“先進先出”原則進行領發作業,並確保其“帳、物、卡一致”;

  b)光線的照明亮度應適適宜,且倉庫、儲存的區域應通風、不積水、不潮溼、乾淨、整齊;

  c)必要時,倉庫、儲存室需有貯存平面佈置圖示示,其內儲存、存放的物料、材料等應以標籤、標識牌等作明確的標識;

  d)倉庫、儲存室存放的物品、材料如以紙箱儲存,須有疊放高度的限制;

  e)對倉庫、儲存室所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險物品、化學藥品等儲存須以明顯的標識牌進行標示,並對其予以隔離、防潮及採取各種安全防護措施;

  f)貯存區或其料架上不允許有好幾種材料、零件、配件等混淆放在一起;

  g)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定期對倉庫、儲存室等內材料進行盤點和檢查,清理呆料和已經生鏽變質過期的材料;

  h)貯存區料架上不準存放呆料、廢料或其他非材料的物品;

  i)已生鏽或變質的材料或零件、配件不準放置於貯存區內或其料架上。

  4.7.5圖紙、合同資料及檔案/資料等管理的環境要求:

  a)圖紙、合同資料及檔案/資料等須有管理規定:如編號、目錄、存放處定位;

  b)圖紙、合同資料及檔案/資料等須有專用的檔案櫃,並有管理責任者之標示;

  c)檔案檔案實行目視管理,讓人能隨時使用;

  d)圖紙、合同資料及檔案/資料等保管須有目錄、有次序、且整齊,讓人很快能使用;

  e)個人資料(卷宗)不可放在共用檔案櫃內。

  4.7.6機器裝置(包括測量裝置)的環境管理要求:

  a)生產現場各單位的機器裝置擺放必須整齊、乾淨;

  b)建立機器、裝置的責任保養制度(包括:機器、裝置的一級保養、二級保養制度),並定期檢查機器、裝置潤滑系統、油壓系統、空壓系統、電氣系統等;每一臺裝置都要有保養記錄,裝置使用者及管理者均需作明確標示;

  c)建立機器、裝置的操作指導書,要求所有人員按規定對機器、裝置進行操作,並掃除一切異常現象;

  d)不可有短期內(二週內)不使用之裝置存放於生產現場,如有則需以“停用”等標牌進行標識。

  4.7.7實驗室工作環境管理要求

  a)實驗室必須按防火、防災害事故的要求,建立健全實驗室負責人為責任人的管理機制;

  b)實驗室內的電氣裝置使用,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規定,動力電源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c)定期檢查儀器裝置,保持儀器裝置效能良好,貴重儀器裝置應設專人負責妥善管理;

  d)實驗室內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注重防火防爆;

  e)實驗室門鎖鑰匙要落實專人管理,嚴防丟失、配製。嚴禁挪用、損壞實驗室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f)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工作結束後,關閉所有用電裝置、設施,注意關好門窗,方可離人。

  4.7.8用電安全管理

  a)配電房管理

  1)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房;

  2)高壓電房只准合格電工操作,並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經常監視變電房和低壓室執行情況,並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理;

  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

  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執行。

  b)生產過程用電管理

  1)每臺生產裝置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裝置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2)裝置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3)有接地要求的裝置,使用前一定要接地,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線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4)電氣裝置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不得私自處理;

  5)屏櫃除錯過程中應按照要求將屏櫃接地。

  4.7.9飲食管理要求

  a)地面、檯面、用具及就餐環境管理要求

  1)每天工作結束應及時打掃地面、地溝、檯面,不留死角;

  2)定期對食堂各個功能間進行徹底清潔大掃除,包括:牆面、地面、餐飲具、公用具、案檯面、冰箱(櫃)內外壁等,保持乾淨整潔,特別是放假結束後的食堂清潔衛生;

  3)餐桌應當餐前擦淨,餐後除油清洗乾淨,桌面、桌腿及各部位無灰塵、無油膩感。應當有專用於擦餐桌的抹布,抹布應當保持乾淨,定期更換;

  4)餐廳地面、牆壁、門窗、燈具、暖氣、空調機清潔整齊;

  5)餐廳安裝滅蠅燈、紫外線燈、門簾、風幕及其他防菌、防蠅、防鼠、防塵等措施;

  6)使用的各種工具、容器或機械用後要及時清洗消毒,擺放整齊,放於原位;

  7)配餐過程快餐公司職工服裝要求整潔,掛胸牌,戴帽子、口罩、手套;

  8)運餐車輛要求清潔,盛裝飯、菜、湯的器具必須加蓋或用保鮮薄膜包裹,嚴禁人貨混載;

  9)全體員工就餐時應保持就餐環境的清潔衛生;

  10)各加工產生的廢料、廢棄物及泔水等應存放在加蓋的垃圾桶內,並及時清理運走,清理後的垃圾桶應裡外清潔不遺留食物殘渣;

  11)飯菜留樣48小時,每份重量不低於150克;

  12)伙食管理委員會成員參與日常食品衛生安全檢查與監督。

  b)食品採購和儲存管理

  1)應當嚴把食品、原材料採購關。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原材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並記錄。要相對固定食品、原材料採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和便於監督;

  2)嚴禁採購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3)設立專職倉庫保管員,要嚴格食品入庫登記制度。食品入庫驗收時要檢查食品質量、衛生狀況、數量、索取有效證件(票記要與食品批號相符);

  4)貯存食品、原材料的場所、裝置應當保持清潔,無黴斑、鼠跡、蒼蠅、蟑螂等;貯存食品、原材料的場所應當通風良好;

  5)儲藏的食品應隔牆離地,按入庫的先後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列整齊。庫內不得存放變質、有臭味、汙穢不潔或超過儲存期的食品;

  6)儲藏場地,要通風良好,溫溼度低,門窗、地面、貨架清潔整齊;

  7)食品儲存過程中應採取保質措施,堅持先進先用的原則,切實做好質量檢查與質量預報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徵兆的食品。

  c)飲用水安全管理

  1)運營保障中心負責對公司內茶水間的開水器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清洗,並做好記錄;

  2)運營保障中心負責對公司生活水箱內的水一年換水兩次,並儲存相關記錄;

  3)運營保障中心負責對公司生活水箱內的水質每年做好水質化驗,並儲存化驗記錄。

  4.8工作環境管理的實施

  4.8.1各單位上班工作前及下班生產結束後,須對其工作區域地面、工作(辦公)桌內外、機器裝置(包括測量裝置)、物料存放區、廢料箱及周邊環境進行清掃,並在工作過程中隨時保持工作區域環境整潔有序。

  4.8.2必要時,各單位工作區域的環境可以設專人每天進行清掃。

  4.8.4外購/外協件、在製品(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不合格品及其他生產廢料等必須整齊放置於指定區域,並對其進行標識,嚴禁將其凌亂堆放,其具體按公司相關檔案規定執行。

  4.8.4生產所需要的推車、電瓶車、叉車等各類轉運工具必須分類停放到存放區,不得隨意亂停、亂放。

  4.8.5各單位建立工作環境監督檢查機制,定期進行檢查,對出現的問題進行跟蹤整改。

公司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嚴禁公司員工私人或代客理財,其與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

  九、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x。

  十一、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

  十二、銀行帳戶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十三、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或收據,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十四、檔案、傳真等應及時傳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嚴禁擅自為私人列印、影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十五、辦公用品購置後,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未經審批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公司管理制度11

  一、公司組織架構

  二,工作職責及崗位說明書

  (一)總經理的主要職責與工作任務:

  1、領導執行、實施董事的各項決議;對各項決議的實施過程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決議的貫徹執行。

  2、根據董事長會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組織制定、修改、實施。

  3、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定期向董事會彙報經營戰略和計劃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及其他重大事宜;

  4、主持公司日常經營工作:負責公司員工隊伍建設,選拔中高層管理人員;主持召開總經理辦公會,對重大事項進行決策、代表公司參加重大業務、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動;負責簽署日常行政、業務檔案、負責處理公司重大突發事件,並及時向董事會彙報、負責辦理由董事會授權的其它重要事項。

  5、領導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等分管部門開展工作:領導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制定財務政策,審批重大財務支出;領導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組織制定人力資源政策,審批重大人事決策。

  權力和責任:

  權力:

  對公司經營方針和重大事項的決策權

  對董事經營目標的建議權

  對副總經理、財務的人事任免建議權及其它員工的人事任免權

  對公司各項工作的監控權

  對下級之間工作爭議的裁決權

  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水平、業務水平和業績的考核評價權

  董事會預算內的財務審批權

  責任:

  對公司年度經營計劃、費用預算及計劃和預算的實施結果負全面責任

  對因經營管理失誤造成的重大損失負領導責任

  對公司經營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負責

  對提交的報告、報表、決定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對所簽署的合同、協議負責

  公司違法經營所應承擔的相應責任

  考核指標:

  營業額、利潤、市場佔有率、應收賬款、重要任務完成情況、預算控制、關鍵人員流失率、計劃與執行能力。

  (二)業務主管的主要職責與工作任務:

  1、根據市場發展和公司戰略規劃,協助上級進行市場分析、制定銷售預測和業務開展計劃;

  2、協助上級制定部門銷售任務指標、計劃與策略、確保部門業務的有效拓展;

  3、全面負責公司產品的銷售,制定該業務的階段性目標和總體控制計劃,確保業務目標實現;

  4、協助上級做好客戶的開發與維護,保證與客戶保持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

  5、制定定期銷售分析報告,保證公司對主營業務所需採購的資訊來源;

  6、公司及競爭對手促銷活動的調查、分析、銷售預測及銷售資訊的反饋;

  7、共同協調、相關企業及主管部門各種關係;

  8、公司各類銷售資料分析、基礎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9、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開發潛在客戶;

  考核指標:

  銷售額,業務計劃達成率,客戶投訴滿意率,客戶滿意度,實際回款率,新客戶實現率。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大全

  1、裝置進場前實行檢驗制度:每臺裝置進場均需提供本臺裝置出廠合格證(在有效期內)或檢測、檢驗證明,各工區必須組織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進場裝置進行檢查並認真填寫“進場機械裝置驗收記錄”,對不滿足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裝置堅決給予清退出場。

  2、實行裝置登記制度:對每臺進場裝置均登記並做好臺賬。調配裝置做好折舊記錄,租賃裝置做好租金支付記錄。

  3、實行操作人員崗前培訓制度:裝置進場對其操作人員進行裝置安全施工的培訓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機械保養、故障識別、施工現場的互相協調、統一指揮、高壓線路周邊的機械操作等,培訓後頒發培訓合格上崗證,不合格的操作人員堅決給予清退。

  4、特種裝置管理制度:如起重裝置、鍋爐等,須經過常州、無錫兩地特種裝置檢驗研究院安檢合格後方可使用。

  5、制定裝置操作規程,完全按操作規程使用裝置。每臺裝置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裝置的操作規程,挖機、剷車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於司機學習掌握。並定期對操作人員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培訓。

  6、實行執證上崗制度:所有大型裝置的操作人員均執證上崗,上崗證必須是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證件,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

  7、實行維修保養制度:每一臺裝置的操作人員詳細填寫《裝置維修保養記錄》和《司機交接班記錄》將裝置的管理責任到人,增強裝置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於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實行機械裝置施工前安全檢查制度:根據機械裝置隱含或表現出的異常磨損、裂痕、變形、斷裂等情況,聯絡機械裝置的結構、工作原理判斷出裝置的安全隱患,及時給予正確、有效的處理,使其更趨合理有效並可安全施工。

  9、既有線施工裝置實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採用¢16鋼絲繩做為纜風繩,纜風繩一端加固在裝置頂距離地面2/3處,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錨上。地錨埋入地下1。5米深,地錨混凝土塊或方木等按標準尺寸加工,保證地錨可靠性。

  10、既有線施工裝置移位實施方式:當裝置移動時鬆開固定在地錨上的纜風繩,鬆開纜風繩一米後固定,裝置可移動一米,如此類推(此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可無纜風繩固定而移動裝置)。裝置移動到指定位置後在重新進行加固纜風繩。裝置移位應有工區副職以上領導在場,並做好記錄。

  11、每臺大型機械裝置工區必須和操作人員簽訂“裝置包保責任狀”。對裝置維修保養、安全使用等落實到個人。

  12、每臺大型機械裝置均噴塗字樣及標識,並做好裝置編號,便於管理。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裝置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苟。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瞭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並對裝置進行檢查,認真查閱執行日誌,詢問當班人員裝置的執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裝置執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願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後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並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於檢查範圍內的裝置。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願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裝置進行維護,執行日誌、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後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裝置履歷書、機械裝置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定期檢查制度

  1、工區日常檢查:工區現場旁站員、專職安全員、物資裝置部、工區總工程師、工區長根據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分工,對本專案施工過程中裝置實施日常檢查考核。

  2、根據工區自身情況,組織定期檢查和重點抽查,並進行考核。幫助整改裝置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升工區裝置管理能力。

  3、工區日常檢查:

  (1)工區施工現場旁站人員每天跟班作業,對現場施工裝置實施24小時不間斷檢查,檢查及整改結果記入當班旁站員記錄。

  (2)工區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本工區施工現場機械裝置進行不定時隨機檢查,檢查及整改情況記入安全質量檢查整改記錄本。

  (3)物資裝置部每週至少全面檢查一次,檢查情況記入裝置檢查記錄。

  (4)工區長每半月必須組織本工區各作業班裝置安全管理進行一次檢查考核評比,按檢查考核結果實施工區獎罰規定。

  4、安全檢查整改的要求

  (1)每次機械裝置檢查考核後要召開總結會議,會議上公佈檢查總結和檢查發現問題,參加人員要簽到。

  (2)在機械裝置檢查中發現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時給予表揚獎勵,總結推廣,以點帶面。

  (3)對查出的事故苗頭或隱患,要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填發《裝置安全監察通知書》或《安全監察指令書》,做到邊查邊改,做好跟蹤驗證。

  (4)如果各級安全監察人員在檢查中該說未說,該改未改,工作不細緻、不全面,今後凡發生事故,均要追究到個人。

  5、專案部每週不少於三次,對施工現場裝置進行抽查,對抽查發現的問題,以檔案形式發到郵箱,並督促工區整改,並根據整改情況複檢。

  6、專案部每晚夜間巡查,對裝置的安全效能進行抽查。

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深圳七十二健康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的組織行為,保護總公司和各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各分公司規範、有序、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和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所屬分公司。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分公司包括由總公司與其他投資人共同投資、且由總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雖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夠實際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間接控股)。

  第四條:總公司作為分公司的股東,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資本額享有對分公司的資產收益權、重大事項的決策權、高階管理人員的選取權和財務審計監督權等。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下屬機構,總公司對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權。

  第五條:總公司分公司實行集權和分權相結合的管理原則。對高階管理人員的任免、重大投資決策(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重大專案投資等)、年度經營預算及考核等將充分行使管理和表決權利,同時將對各分公司經營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進行授權,確保各分公司有序、規範、健康發展。

  第六條:加強總公司對分公司資本投入、運營和收益的監管,監控財務風險,提高總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資本運營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經營,在總公司的統一調控、協調下,按市場需求自主組織生產和經營活動,努力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和經濟效益,提高員工的勞動效率。

  第二章:經營管理

  第七條:總公司將根據發展需要,對各分公司的經營、籌資、投資、費用開支等實行年度預算管理,由總公司根據市場及企業自身狀況核定並下發各分公司的年度經營、投資、籌資及財務預算,並將年度預算按月、季分解下達實施。各分公司應確保各項預算指標的實施和完成。

  第八條:各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股權處置權、資產處置權、對外籌資權、管理制度權和各種形式的對外投資權。分公司處置資產須事先向總公司作出詳細的書面報告,經總公司批准後按有關規定處理。

  如為經營活動需要,確需增加籌資、對外投資和自身經營專案開發投資及重大固定資產投資的,務必在事先完成投資可行性分析論證後,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查後提請總公司董事會批准方可實施。

  需增加籌資,實施時事先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並明確說明所需資金數量、用途、投向、用款進度,經總公司董事長批准後由財務部協調解決。

  第九條:各分公司務必依法經營,規範日常經營行為,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總公司規定從事經營工作。

  第十條:各分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企業內部各管理和經營部門的職責,根據總公司的相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統而全面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並上報總公司審查備案。

  第十一條:總公司建立資訊管理系統,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統都應納入本系統管理,務必按照真實、準確、及時、全面的原則反饋經營、財務、人事、資產、投(融)資等資訊,為總公司的經營決策帶給科學的依據。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條:各分公司應依法設立董事會,總公司安排人員協助管理。

  第十三條:子公司的經理(包括經理、副經理)由總公司提名並提請分公司的董事會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經理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經理務必對任職公司高度負責,務必具備充分行使職責和正確行使權力的潛力,確保分公司經營管理工作規範有序進行。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門經理應與子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門經理應與總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應明確聘用期限、職責、權利、義務及應享受的待遇和違約的處理等條款。

  第十四條: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總公司委派制,並由總公司財務部對其直接負責。

  第十五條:在總公司定員範圍內,各分公司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需報總公司審查備案,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人員、及設立新崗位等。

  第十六條:各分公司錄用員工一律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應制定員工的招聘錄用、辭退及人事管理辦法並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七條:建立各分公司經理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的定期報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經理務必每季度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進行一次全面詳實的經營狀況報告,每年向總公司董事會進行一次述職報告。

  第十八條:分公司應制訂薪酬管理和獎懲制度,報總公司批准。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的薪酬由總公司確定。分公司副經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擬定報總公司審查確認。分公司部門員工的薪酬由分公司總經理確定。分公司全體員工的薪酬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發放確定併發放。

  第四章:財務管理

  第十九條:分公司應根據國家法律和法規及總公司規定製定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報經總公司審查確認之後執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式執行。

  分公司經理在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活動中理解總公司的監督和業務指導,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預、決算方案;

  2、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採購、銷售計劃;

  3、組織制定所在公司的財務管理、採購、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報總公司審批、並由總公司統一購買分配;

  4、支援並保障所在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第二十條:各分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1、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2、固定資產購買、建造、重大改造及裝修和資產處置管理制度;

  3、預算管理制度;

  4、費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未經總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業和個人借支資金以及帶給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

  第二十二條:各分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務必依法、真實、準確、及時、規範,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虛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虛攤、不攤或少攤成本、費用。分公司企業所得稅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申報繳納。分公司除企業所得稅外的其他各項稅費、分公司的所有稅費均由各單位財務自行申報繳納。

  分公司下述會計事項按照總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1、分公司、子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總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各項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所構成的損失計入資產減值損失。

  2、分公司應當按照總公司編制合併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資訊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帶給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理解總公司委託的註冊會計師的審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計。

  第二十三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月編報會計報表並在次月5日前上報、按季編報完整的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報表說明)並在季末次月10日前報送總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向總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務必經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查確認後上報。分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要對本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分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審議程式,及時向總公司分管負責人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等重要檔案,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資訊,並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審議或股東大會審議;分公司對以下重大事項應當在發生後一小時內報告總公司董事會:

  1、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2、重要合同(借貸、委託經營、受託經營、委託理財、贈予、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3、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4、遭受重大損失(包括產品質量,生產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處罰;

  第二十五條:分公司、子公司的負責人是所在公司的資訊報告第一職責人,同時各分公司、子公司應當指定專人作為指定聯絡人,負責向總公司報告資訊。

  第二十六條:內幕知情人員對總公司及分公司未公開資訊負有保密職責,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洩露尚未公開披露的資訊。

  第六章:審計監督

  第二十七條:總公司設立審計部,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各分公司應理解總公司的審計監督,用心配合總公司審計部門完成總公司指令的各項審計工作,任何單位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總公司審計人員依法執行審計任務,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

  第二十八條:總公司審計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分公司、子公司進行審計。以便於總公司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經營者的工作業績做出全面評估,並及時瞭解分、分公司的重大事項。

  第二十九條: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離任,務必由總公司對離任的經理或財務負責人在任職期間的工作狀況進行全面審計。

  第三十條:各分公司、子公司對外簽訂的重大經濟合同務必報備總公司審計後實施,未經審計確認的重大經濟合同不得實施。重大經濟合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1、固定資產購買、建造和裝修改造合同及預算和決算書;

  2、對外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合同;

  3、與其他投資人合作專案開發合同;

  4、任何形式的對外承諾、擔保、財產抵押和質押合同;

  5、重大資產處置合同,包括股權轉讓、重大財產轉讓、租賃等合同。

  第七章:個性審批事項

  第三十一條:分公司發生下列事項,應事先徵得總公司批准:

  1、購買或出售資產;

  2、對外投資(含委託理財、委託貸款等);

  3、帶給財務資助;

  4、租入或租出資產;

  5、重大經濟合同;

  6、債券或債務重組;

  7、研究和開發專案的轉移;

  8、總公司認定的其它事項。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本制度規定認真履行有關事項的申請和報告職能,切實完善經營管理工作,並理解總公司的監督檢查。總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規定,分公司應當遵照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相牴觸時,以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董事會制訂並修改;由總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公司管理制度13

各科室:

  為了進一步加強管理,規範工作,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現將經單位幹部職工討論透過的十項規章制度予以下發,本制度從4月1日起實行,請全體幹部職工自覺履行,相互監督。

  雲和縣殘疾人聯合會

  二〇XX年三月三十一日

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維護公司安全,規範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特訂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廠門時,應遵守本規定,由門衛負責管理。

  第二章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出入廠門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上下班應穿著制服,出入廠門必須打卡。

  (二)部門經理或副經理以上人員,及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廠人員經批准,可以隨時出入廠(門衛處放置人名清單)。

  (三)普通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持外出通知單(或出門證)出門。

  (四)員工於上班時間請假出廠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後打卡出廠。

  (五)廠內住宿人員,在勤務時間外,憑住宿證進出工廠。

  第四條其他企業人員出入廠門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洽公人員須於門衛處出示相關身份證明,辦理入廠登記手續,發給來客出入公司登記單,並聯絡有關單位接待。非經廠單位人員接待,不得任其進入廠區。公事完畢,公司接待人員須在來客出入公司登記單上簽字,由來賓交還門衛處。具體流程詳見行政系統流程管理中的出入公司管理流程。

  (二)協作廠商長期派駐工廠人員,憑公司發給之識別證進出工廠。

  (三)政府機關、客戶、人民團體或本廠區人員親友如有必要入廠參觀時,由經辦人或申請人填具參觀申請登記單,經核准後通知各有關部門並派員引導參觀。入廠時門衛應在參觀申請登記單簽註入廠時間,參觀完畢出廠時簽註出廠時間。

  (四)本公司部門經理或副經理以上人員陪同賓客參觀,事前可免辦申請手續,但應於當日內補填參觀申請登記單,由門衛簽註入出廠時間。

  (五)參觀時間以日常上班時間為限,若遇到休假日,須事先來函核准或經當日值班負責人核准。

  第五條公司員工親屬或朋友來訪,門衛應要求其出示相關身份證件,並負責聯絡該員工進行接待。

  第三章車輛出入管理

  第六條外部廠商車輛出入廠門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交貨車輛應填寫車輛出入證,並註明車號、隨車人數、裝運品名、事由、入廠範圍等事項,經門衛查對簽註時間後入廠。卸貨後空車出廠,車輛出入證須經洽辦人簽章,並於出廠時交還門衛。

  (二)提運本公司各種貨品車輛,入廠時須填寫車輛出入證,經門衛查對簽註時間後入廠。裝貨出廠時,須交還經洽辦人簽章的車輛出入證並出示送貨單或物品出門證等證明,經門衛審查後出廠。

  (三)非運貨車輛入廠必須在門衛處領取停車證,憑此證在廠區內指定區域行車、泊車,車輛出廠時必須返還停車證,否則,不允許出廠。

  第七條本公司車輛出入廠門時憑車輛出入證不需進行登記,但裝運各種貨品出廠時,也應出示送貨單或物品出門證等證明,並經門衛審查後出廠。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的腳踏車不得進入廠門,全部停放在公司門外的車庫中。公司內部使用的腳踏車一般情況下不得出廠門,僅限公司廠區內使用。對於在廠區內住宿的外地員工,經部門相應主管批准後可以將公司腳踏車騎出廠外,但必須進行登記,腳踏車如果在廠區外發生故障,由該員工負責修理費用。

  第九條公司內部使用的腳踏車不可騎入車間,只能在規定區域存放,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條一般情況下,物品出廠均應憑核准的送貨單、出門證等證明經門衛核對無誤後放行。放行物品的分類(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資產、廢料、機械裝置等)及授權核准人員由公司相關部門制訂列表送門衛執行。

  第十一條各協作廠商交貨時所隨帶他家廠商物品的運出,在進廠時先由保安人員查驗登記,於離廠時再經保安人員依原登記查對符合後才可放行。其他有關物品出入的管理參見保安人員執勤準則。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出入廠管理如有異常情形,門衛應即填報異常情況報告單(見附件),報告相關主管領導。

  第十三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以命令補充或修正。

  第十四條本準則由安保部制訂並負責解釋,經分管副總稽核,總經理批准後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十五條本辦法實施之日起,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

  值班門衛意見:xxxxx簽名:xxx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安保部負責人意見:xxxxx簽名:xxx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分管領導意見(必要時):xxxx簽名:xxx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管理制度15

  (一)、檔案管理制度:

  1、收文管理。收到來文由綜合辦公室文書負責登記簽收,將檔案基本資訊包括收文日期、來文機關、編號、名稱登記入“外來檔案登記冊”。

  2、收到來文在來文上加蓋收文章,註明收文日期及收文編號,貼上檔案傳閱單,經綜合辦公室負責人閱籤後送至公司主管領導批閱。

  3、文書將主管領導批閱後的檔案,及時將檔案送達公司其他領導或有關部門輪閱,並做好檔案傳閱記錄。

  4、檔案送傳後各部門應及時辦理相關事宜,處理完畢應在檔案傳閱單上籤署意見,由文書負責督促和催辦。

  5、檔案處理完畢應及時交回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應完整無誤地按收文編號儲存,並於下年度初將檔案整理成冊,移交檔案室歸檔。

  6、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派員參加各類會議時收到的檔案應移交綜合辦公室。各部門收到所屬範圍內的各類檔案時應在第一時間內移交綜合辦公室。

  7發文管理。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檔案、通告、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記錄,均屬發文範圍。

  8、發文先由主辦部門用黑色水筆擬稿,移交綜合辦公室核稿。填制檔案簽發單,按公司統一編號、登記後提交公司主管領導簽發。需要時經其他領導和部門會籤。

  9、綜合辦公室建立公司發文登記冊,登記檔案基本資訊如檔名稱、檔案編號、發文日期及主送、抄送、抄報單位。

  10、檔案簽發完畢後交文印室列印,檔案稿首頁需用統一的公司紅標頭檔案紙。

  11、檔案列印清樣由擬稿人核對無誤後,影印並加蓋公司公章。

  12、已簽發檔案原稿、檔案簽發單、檔案原件由綜合辦公室文書按檔案編號順序完整儲存並定期整理移交檔案室歸檔。

  印章證書及證明檔案使用暫行規定

  1、本規定所稱印章,指公司公章、部門章、財務專用章、技術專用章、預決算專用章、資料專用章等;證書指企業營業執照(含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含副本)等;證明檔案指介紹信、法人授權委託書等。

  2、印章證書及證明檔案均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發放,各部門、各子公司、按實際需要由負責人向綜合辦公室辦理領用手續後領取。

  3、印章證書及證明檔案,各部門、各子公司負責人應該確實做到按規定使用,指定專人妥加保管,各部門、各子公司負責人直接對其的保管使用負領導和督促責任。

  4、禁止部門、各子公司利用領取的印章、證書擅自為他人提供各類擔保;禁止利用證書賣標、串標或將證書出借給他人使用;禁止超越專業用途使用各類專用章;禁止將印章、證書及證明檔案用於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聯絡的任何活動。

  5、不得超越許可權使用印章,不得用分公司章對外簽訂工程合同,外地偏遠地區分公司因特殊原因確需使用的,應事先徵得公司合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財務用印章,應嚴格按財務制度執行,實行相關印章分別專人保管制度。

  7、各部門、各子公司負責人職務變更調動,或機構設定變更、撤銷原領用人應將原領取的一切印章、證書及證明檔案全部及時交還公司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另行辦理手續發

  放,不得遲延不交。

  8、領用人如違反上述規定者,按公司“員工獎懲制度”實施處罰;給企業造成經濟名譽損失的,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公司對此保留永久追溯的權利。由此觸犯刑律的,依法律規定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及附帶民事責任。

  9、為承接業務,向社會各界及有關建設單位宣傳、推介本公司工程業績,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印製榮譽集錦,各部門因業務承接之需,可向綜合辦公室領取,公司収回成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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