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管理制度

物品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物品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品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物品採購的管理,防止庫存積壓、造成滯銷、超期變質等損失,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採購人員須認真學習《合同法》及有關法律和酒店規定,不得因合同條款訂立不當而給酒店帶來損失。合同在簽訂前須由經辦人填寫合同簽訂申請書,報酒店總經理批准,方可簽署。

  2、採銷合同由專人統一編寫、登記、編制、傳送和儲存。所有合同必須保留正本兩份,一份交財務部做付款憑證,另一份交由相關部門合同管理人員留檔備查。

  3、物品的採購:

  3.1物品的採購,按每月使用計劃及合理庫存的需要,經營業部門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不得因提前或拖延採購而影響營業,也應避免因超計劃採購帶來積壓或損失。

  3.2採購人員採購物品時,應根據請購單的數量、規格、質量要求、用途,稽核同意後報總經理審批,方可採購。管理用物品的採購,如固定資產、儀器、工具、辦公用品等,各部門應填寫請購單,經所購物品的部門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後統一購買。

  3.3辦理購物付款時,應附付款申請單、購銷合同、請購單,已經總經理審批的付款計劃或購貨合同執行情況表,報財務部稽核後,方可付款。

  3.4財務部門在辦理付款時應核實付款手續是否齊全,否則財務有權拒付,並要求補齊相關手續。

  3.5採購人員報銷時,應辦理入庫單,入庫單內容必須填寫清楚齊全,如需要質檢的物品,應附質檢部門的審籤手續。根據財務要求,發票應在開出一個月內報銷,逾期未報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採購經辦人承擔,該部門經理負同等責任。

  3.6採購、庫管人員按季度對庫房存貨情況進行分析,對庫存物品的積壓、變質、沉澱要列表清查、處理,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負直接責任。

  4、成本部每月2日前將截止到上月末的庫存物品(包括各分庫)盤點情況彙總表報財務部,並對庫存物品現狀如短缺、毀損等列示清楚,及時處理,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如是人為因素給酒店造成損失,當事人要承擔責任。

  5、採購人員不得營私舞弊,吃回扣貪汙,假公濟私,如發現有上述行為,將嚴厲追究當事人經濟或刑事責任。

  6、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物品管理制度2

  一、物品採購程式

  1、學校採購工作在學校黨委、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負責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各類日常辦公用品及其它物品採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大宗物品採購,由總務處提供相關資料,經校長同意後,報送區政府招標辦,按程式招標採購。

  3、應急物品採購需提前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送交總務處彙總,具體流程為:處室填寫“物品購置申請單”→處室主任審批→總務主任審批→分管副校長審批→常務副校長審批→校長審批(不能在區教育局裝備中心記帳購買的,1000元以下由常務副校長審批,1000元以上由校長審批)。

  4、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品採購。

  二、物品採購制度

  1、各類物品原則上由總務處統一組織採購,需入庫登記後方可領發。

  2、專業性較強的食品裝置及材料,一般情況下由總務處協同相關處室專業人員進行採購;特殊情況下,還應請求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人員監督指導採購。

  3、財務室、固定資產管理室嚴格按照程式辦理採購報帳及資產登記手續,做到帳、物、卡相符。

  三、物品採購要求

  1、採購前應對多家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採取校內招標方式,選擇供應商。

  2、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負責採購人員必須廉潔自律,敬畏有關財經制度和紀律的規定要求,確保所購物品貨比三家,物美價廉,嚴禁收受賣家饋贈或宴請。

  4、建立採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四、物品採購票據要求,所有發票必須是正規票據

  1、採購物品在1000元以下,可以現金支付。

  2、採購物品在1000元以上,實行轉賬支付。

  五、說明:不符合上述制度的採購行為,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後果由經辦者個人負責;情節嚴重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物品管理制度3

  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經濟效益,嚴格規範廢舊物資處理行為,依據集團公司廢舊物資處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XXX廢舊物資處理辦法》,具體辦法如下:

  一、成立XXX廢舊物資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XXX XX XXX XX XXX XXX XX

  成 員:供應科、機電科、生產科、綜檢車間、財務科、武保科、行政辦企管等相關人員。

  二、各部門職責

  1、供應科負責全礦廢舊物資處理工作,各種廢舊物資要單獨建帳、立卡、單獨存放,收支手續要完備、齊全,帳目要清楚,其它科室、車間均不得以任何藉口和形式對外出售。

  2、機電科、生產科、綜檢車間負責廢舊物資的技術鑑定工作。

  3、行政辦企管、紀委負責監督、檢查整個廢舊物資的處理程序是否規範,是否符合上級部門的規定要求。

  4、財務科負責辦理出售廢舊物資的貨款收繳手續。

  5、武保科負責核對出礦廢舊物資與出門證是否相符。

  三、處理範圍

  1、按照規定程式報廢的材料、配件及裝置。

  2、回收後不能複用的材料、配件。

  3、其它原因形式的帳外報廢物資。

  四、審批程式

  處理價值不超過三千元,由供應科召集廢舊物資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對廢舊物資進行鑑定,確認無使用價值的物資,填寫《廢舊物資聯合鑑定單》,報分管領導審批後,上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備案後處理;處理價值在三千元以上,填寫《廢舊物資聯合鑑定單》,上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經審批後方可處理。

  五、其它規定

  1、本礦職工由於特殊原因購買板皮,由職工本人提出購買申請,所在單位行政正職核實簽字,經礦長或總會計師審批後,到供應科坑木場辦理購買手續。

  2、本礦職工家庭燒煤戶購買劈材,由職工本人提出購買申請,所在單位行政正職核實簽字,經供應科科長審批後,到供應科坑木場辦理購買手續。

  3、購買鋸末子的人員,到供應科坑木場直接辦理購買手續,坑木場負責人根據本礦實際需用情況,在保證礦使用有餘量的情況下進行出售。

  4、坑木場以外地點裝板皮、劈材,一律不予辦理出售手續。

  5、以件數為計量單位的廢舊物資處理要全部點數,以重量為單位的廢舊物資處理一律檢斤。

  6、廢舊物資的技術鑑定在每週三進行,由供應科牽頭通知,相關部門接到通知後,要及時安排技術人員到現場去進行鑑定,並在《廢舊物資聯合鑑定單》上簽字。

  7、板皮、劈材僅每週三出售,武保科要派一人到現場進行監督。

  8、廢舊物資的出售價格參照集團公司物資經銷中心下發的《關於廢舊物資出售價格的通知》執行;板皮出售價格為每公斤0.2元,劈材出售價格為每公斤0.10元,鋸末子出售價格為每袋0.6元(袋子的規格為950X550).

  9、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XXX,如本辦法與上級檔案想牴觸,以上級檔案為準。

  二00五年十月二十日

物品管理制度4

  第一條物品類別辦公用品:

  包括紙、筆、筆記本、計算器、名片簿、名片夾等公司出資購買的辦公用品。公用物品:包括訂書機、膠水、回形針、透明膠、雙面膠、尺、美工刀等物品。電腦耗材:包括各類彩墨、碳粉、硒鼓、專用彩噴紙、照片紙、硫酸紙,其它特種紙及各類電腦、印表機耗材。

  第二條領用原則

  1.辦公用品:

  實行個人領取,自行保管,遺失自負,浪費懲罰的原則。本人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同意,到行政部庫管處領取。

  2.公用物品:

  每個部門(分部)領取一套作為公用。由部門(分部)經理統一領取,並負責保管。部門經理督促本部門員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費,不得帶回家或從事私人業務。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抽查盤點,違反者將予以重處。

  3.電腦耗材:

  實行個人領取,自行保管,遺失自負,浪費重處的原則。各分部根據當月情況,預測下月工作量,於每月26日――30日向行政部提交下月採購申請。行政部庫管經盤庫後,擬出下月採購清單,交行政部經理簽字審批。行政部經理簽字審批後,將採購清單交採購員進行採購。每月初第一週,各部門(主要為設計部)員工到行政部領取當月所需電腦耗材,並按領料程式簽字。部門經理督促本部門員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費,不得從事私人業務。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抽查盤點,違反者將予以重處。

  第三條領用程式

  員工領用物品時,填寫《領料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後,向行政部庫管員領取。部門經理領用材料時,填寫《領料單》,經行政部經理同意後,向行政部庫管員領取。

  行政部庫管員接到《領料單》,在《材料領用登記表》填寫領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專案名稱、用途,領料人簽字後,方可發放物品。應急需領用物品,

  其《領料單》由行政部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並用單據註明,方可領用。物品屬自然磨損者,則以舊換新;凡屬遺失或被盜者,及時報行政部備補,並按原價賠償。

  第四條本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起執行,解釋權歸行政部。

物品管理制度5

  廢舊物資管理辦法及處理流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廢舊物資管理,規範廢舊物資處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基地和職能部門

  第三條 本辦法中的廢舊物資包括:

  1、報廢的裝置等固定資產;

  2、報廢的庫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庫存物資;

  3、生產、維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過程中拆除更換的材料等;

  4、生產(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廢料、包裝物等。

  5、其他廢舊物資。

  第四條 採購部負責公司廢舊物資處理工作。

  第二章 廢舊物資管理

  第五條 各基地(職能部門)對廢舊物資要及時上報,集中分類堆放,並做臺帳進行登記,處置後做銷帳處理;對廢舊物資做簡單的防護,以防止日曬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三章 處理程式及工作流程

  第六條 廢舊物資應區分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1、報廢的裝置等固定資產

  對固定資產的報廢標準的界定同集團公司關於固定資產的報廢標準,由資產的使用部門打內部公文單,後附填寫《固定資產處理單》,對該裝置的名稱、規格及型號、購置時間、預計使用時間、購入原值、已提折舊、帳面淨額、報廢原因等一一填寫完畢,裝置部簽字確認報廢情況屬實,同意變現意見,財務部確認該固定資產的賬面金額,轉總經理處,總經理簽署處置意見,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審批許可權在單位資產原值3萬元以內,超過3萬元的上報審批程式同集團公司下發的財務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第九條審批許可權)後公文單轉到採購部經理處,由採購部經理安排廢舊物資處理和招(議)標工作,處置所得上繳公司帳戶。

  2、各基地(職能部門)對需要處理的報廢的庫存材料、低值易

  耗品等庫存物資打內部公文單,後附《材料、低耗品處理單》,以書面形式報裝置部門簽署意見後,傳到財務部門確認物資的原始價值、經理簽字確認;公文報總經理審批後公文單轉到採購部經理處,由採購部經理安排廢舊物資處理和招(議)標工作,處置所得上繳公司帳戶。

  3、各基地(職能部門)對生產、維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過程中拆除更換的材料、生產(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廢料、包裝物、其他廢舊物資的處置如果屬於:

  (1)價值較高的(如所有的廢鋼鐵等),應將需要處理的廢舊物資打公文單,後附《廢舊物資處理單》,以書面形式上報裝置部,由裝置部確認確實無利用價值需要處理的,簽字報轉總經理審批,經總經理審批後公文單轉到採購部,由採購部經理安排廢舊物資處理和招(議)標工作。

  (2)除廢鋼鐵外的其他邊角廢料,各部門經理(場長)不必再打公文單上報,可以直接處理,款項及時繳存公司帳戶。

  第七條 廢舊物資由保管統一管理並登記管理臺帳,會計稽核,每月10日上報一次,處理後做銷帳處理,款項及時上存銀行。

  第四章 違規處分

  第八條 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此辦法執行,不得私下處置,如有違反,則按私下處置資產的市值對該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罰(罰金從當月工資及績效中扣除,如當月不夠就從下月續扣)並通報批評。

物品管理制度6

  為加強對物資採購的管理,進一步規範公司辦公用品採購工作,提高採購工作的效益,切實推進公司的黨風廉政建設,根據我公司實際,現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辦公物品購買原則

  為了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辦公室統一負責。辦公室要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以及消耗水平,確定訂購數量。

  第二條辦公物品訂購方式

  小型或零星辦公物品的採購要由兩人以上到指定專門商店採購,要選購價格合適、質量合格的物品。

  大型物品採購可採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和單一來源採購等方式進行。

  1、購單件或批次在5萬元以上的物品(低值易耗品除外),應採取招標採購。凡進行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應成立專項採購工作小組,依法組織實施招投標。

  2、凡採用競爭談判或詢價方式的,要組成有申購單位負責人參加的談判小組或詢價小組,在進行市場調研、多方比較的基礎上,經集體討論提出意見,並根據許可權由相應的組織或負責人予以確定。

  3、凡採用單一來源採購方式(包括定點採購)的,應遵循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按照許可權由主管部門與申購單位共同確定供應商。

  第三條辦公物品採購過程

  在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者有關部門提出特殊需求的情況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則進行訂購。

  一、驗貨

  所採購的辦公用品到貨後,由倉庫管理員按送貨單進行驗收,經核對(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質量等)無誤後,在送貨單上(一式二聯)簽字驗收,然後將送貨聯留存歸類,另一送貨回單聯交送貨人帶回送貨單位做結算憑據。

  二、付款

  採購員收到供貨單位發票後,須查驗訂貨單位合同,核對所記載的發票內容並在發票背面簽字認可後,攜驗收入庫單結算發票以及開列的支付傳票,交主管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後,做好登記,做到帳、卡、物一致,最後交財務處負責支付或結算。記賬聯由記賬員做記賬憑證並歸檔。

  三、分發

  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公司統一採購、分發給各個部門。用品分發後作好登記,寫明分發日期、品名與數量等。如有特殊情況,允許各部門在提出“辦公用品購買申請書”的前提下進行採購。

  四、保管

  辦公用品進倉入庫後,倉庫管理員按物品種類、規格、等級、存放次序、分割槽堆碼,不得混亂堆放,並由記賬員按送貨單序號和貨單內容在辦公用品收發存帳冊上進行登入。倉庫管理員必須清楚地掌握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與清掃,必要時要實行防蟲等保全措施。

  第四條辦公物品採購紀律

  一、參與物品採購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不準參加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任何活動;不準收取供貨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費”、“好處費”;不準在供貨方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準損害公司利益,舞弊,為對方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物品採購過程中發生的“折扣”、“讓利”等款項,應首先用於降低採購價格;確屬難以用於降低採購價格的,一律進入公司財務帳內,不得由部門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給經辦人員。

  三、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紀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賠償,並按公司規定懲處。

  第五條本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物品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危險化學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和人民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危險化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各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危險化學物品,係指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錶》(gb12268-20xx)中以燃燒爆炸為主要特性的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腐蝕品中的部分化學物品。

  第四條危險化學物品分為:

  a類包括易燃、易爆、可燃物質和遇水燃燒及在常溫下能自燃的物質。

  可燃物質包括爆炸物品、強氧化劑、可燃氣體、液化烴及甲、乙類可燃液體。

  b類包括帶有燃燒性質的劇毒、有嚴重腐蝕和放射性物質。

  第二章儲存管理

  第五條危險化學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櫃)內,並設專人管理。危險化學物品的生產使用、銷售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週轉性的化學物品倉庫,其儲存限量由消防主觀部門與公安部門規定。

  第六條嚴禁將a、b兩類物質混存在一個倉庫。

  第七條穿易產生靜電的衣服、穿帶釘子的鞋嚴禁進入a類物資倉庫和油氣罐區,嚴禁在a類物質倉庫、油氣罐區內使用黑色金屬或能產生火星的工具。

  第八條a類物資儲存倉庫內嚴禁使用易燃液體刷洗零件、工具和其它物質。

  第九條a類物質儲存倉庫內的溫度不得高於28℃,夏季應採取降溫措施。

  第十條倉庫區內嚴禁吸菸,嚴禁將明火、火種帶入危險化學物品儲存場所,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a類物資儲存倉庫周圍50米內不準動用明火。倉庫內應設有防火防靜電設施。

  第十二條機動車輛不得隨意進入a類物資倉庫,對進入倉庫內的機動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第十三條a類物品倉庫內的照明必須按照防爆級別分別採用防爆裝置,並嚴禁用石灰防潮。

  第十四條b類物品儲存倉庫內各種毒物在空氣中含量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濃度。

  第十五條b類物品儲存倉庫內應配備足夠的防毒面具和防毒設施。

  第十六條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87)關於防火間距的'規定,危險品倉庫70米以內不準建設職工宿舍和公共場所的建築物。

  第十七條b類物資倉庫內的相對溼度應不高於75%,室溫應保持在10~25℃,並不得用明火取暖。

  第十八條危險化學物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溼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第十九條危險化學物品按國家的標準規定分類存放。

  第二十條儲存的危險化學物品應有明顯標誌。同一區域儲存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級別的危險品時,應設最高等級危險品的效能標誌。

  第二十一條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物品應儲存在一級建築中,其包裝應採取避光措施。

  第二十二條爆炸物品不準和其他類物品同儲,必須單獨隔離限量儲存。

  第二十三條壓縮氣體和液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儲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儲。氧氣不得與油脂混合儲存,盛放液化氣體的容器屬壓力容器,必須有壓力錶、安全閥、緊急截斷裝置,並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第二十四條易燃液體、遇溼易燃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儲存。具有還原性的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第二十五條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洩漏,嚴禁與液化氣體和其它物品共存。

  第二十六條儲存放射性物質應有足夠的防護裝置,使其射線強度不超過國家規定標準。

  第二十七條危險化學物品倉庫的管理人員和保管員必須熟悉倉庫記憶體放物品的效能和搬運、儲存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八條危險化學物品進庫和出庫必須有兩人同時計量填寫進出庫卡片和登記帳目。

  第二十九條危險化學物品倉庫管理人員或保管員必須對倉庫進行每週不少於一次的全面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第三十條入庫儲存前,倉庫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驗收,根據進貨憑證資料詳細核對,防止互相牴觸的危險品混雜或有火險隱患的危險物品混入倉庫。驗收時,包裝有破損、洩漏、受潮、沾染以及變質、分解等情況嚴禁入庫。

  第三十一條危險化學物品的儲存,必須做好以下幾項日常管理工作:

  1、定期核對盤點,保持物、帳相符。

  2、貨垛不得過高過密,保持整齊穩定牢固,嚴禁將各類危險物品橫放倒置。

  3、保持儲存場地的整潔,及時清除撒漏的危險物品和清洗汙染的地坪。

  4、定期對庫存的危險化學物品進行物資的安全檢查。

  第三十二條危險化學物品倉庫管理人員在發貨時,必須檢查提貨單位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無證的不得發貨。

  第三章裝運管理

  第三十三條運輸危險化學物品的車輛必須辦理《危險化學物品準運證》,無證車輛不得從事危險化學物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十四條凡從事危險化學物品裝運人員必須熟悉該類物品的危險性質和預防事故的知識,掌握安全操作方法。

  第三十五條所有危險化學物品的裝運必須按照包裝皮上示出的注意事項進行裝卸,不得倒置和堆積過高,嚴防撞擊和摔打。

  第三十六條開啟包裝皮時,嚴禁使用碰擊產生火花的工具,並不得在庫內開封。

  第三十七條裝、運、卸過程中,嚴禁烈日爆曬和雨淋。

  第三十八條裝卸現場和運輸車輛必須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並設立醒目的嚴禁煙火'、'嚴禁吸菸'標誌牌。

  第三十九條運輸易燃易爆液體的罐車(大桶)都必須有接地設施,車輛要有'防火'標誌和消防器材,並不得高速行使。

  第四十條罐(槽、桶)充裝易燃易爆物品時,不得超過總容積的85%,桶裝量要留有50-100mm高度的空間。密度小於1的液體產品、液化氣體產品,裝車完畢後,計量員要複查裝車液位高度,凡超過規定高度的一律不準封車或出公司

  第四十一條。罐(槽、桶)蓋與罐口之間要有橡膠或其他軟墊,防止撞擊產生火花。

  第四十二條凡帶有1kg/cm2以上壓力的危險物品罐(槽、桶)都必須按照國家'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辦理,定期檢測,持有容器合格證方可使用。

  第四十三條運輸單位和個人必須對裝運物品嚴格檢查,對包裝不牢、破損、品名標籤、標誌不明顯的危險化學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體、沒有瓶帽的氣體鋼瓶不得裝運。

  第四十四條危險化學物品外包裝字跡模糊難以辨認,或者發現外包裝品名與內包裝物品不一致時,不可貿然裝卸、運輸,應與生產單位或發貨單位聯絡或者退還。

  第四十五條危險化學物品在裝卸過程中要做到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傾倒,嚴禁野蠻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裝卸工具。

  第四十六條運輸危險化學物品的車輛須徹底清掃沖洗乾淨後,才能繼續裝運其它危險物品。

  第四十七條化學性質、安全防護、滅火方法互相牴觸的化學物品不得混合裝運。

  第四十八條沸點低、遇熱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者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按夏季限運物品安排,宜在夜間運輸,必要時應採取隔熱降溫措施。

  第四十九條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者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不宜在陰雨天運輸。若必須運輸時,除具有良好的裝卸條件外,還應有防潮遮遮雨措施。

  第五十條如遇大霧天,除管道運輸外,嚴禁化學危險物品運輸。

  第五十一條運輸危險化學物品的車輛中途臨時停靠、過夜時,應安排人員看管。運輸危險貨物,車上人員嚴禁吸菸。

  第五十二條運輸危險化學物品的車輛應保證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運輸危險化學物品時,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消防等法規。

  第五十三條鶴管裝車和卸車出口管線都必須設有良好有效的防靜電設施。

  第五十四條無關的機動車輛嚴禁進入裝卸區。運輸車輛進入防火區必須加有防火罩。當可燃物洩漏地面,揮發蒸氣較大時,在場的機動車輛必須熄火,並禁止發動。

  第五十五條危險化學物品裝卸區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出';安全防火須知'並張貼在出入口和裝卸區醒目的地方,裝卸區的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裝卸區的安全、防火規定,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第五十六條外單位裝卸工作人員進入裝卸區必須遵守'防火安全須知',並由發貨單位對外來人員進行宣傳和監督,如有違犯勸阻不聽者,可拒絕發貨。

  第五十七條運輸危險化學物品的車輛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13392-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

  第五十八條運輸壓縮、液體氣體和易燃液體的槽、罐車的顏色,必須符合國家色標要求,並安裝靜電接地裝置和阻火裝置。

  第五十九條嚴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險化學物品。

  第六十條無關人員不得搭乘裝有危險化學物品的運輸工具。

  第四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本規定由生產科負責解釋。

物品管理制度8

  為了使幼兒園環境優美,整齊,乾淨,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習慣,規範幼兒園物品擺放規律,加強幼兒園衛生,物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使老師能參照以下內容更好的。管理做好本班物品。

  1、每班有班櫃一組,由各班老師根據本班教學要求和幼兒身高,數量,年齡等特點,按照拿取方便,安排合理、擺放整齊、美觀、方便、易拿、易認原則擺放物品。

  2、幼兒水杯、毛巾按本班幼兒數量領取或歸還,放置在水杯、毛巾的固定位置,做上標記專人專用。

  3、幼兒書包由各班老師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貼上標籤做標記。老師在幼兒書包上寫上幼兒姓名,讓幼兒和家長便於認領。(讓家長寫上幼兒姓名也可以)

  4、幼兒衣物由各班老師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貼上標籤做標記。擺放時要求整齊,易拿取。幼兒拿取時要徵得老師同意,若家長或幼兒將衣物弄亂老師要將其擺放好,讓家長和幼兒覺得幼兒園乾淨整齊,愛惜老師勞動成果。幼兒衣物相同的老師可幫其在衣物隱蔽處寫上幼兒姓名,以便於區別認領。(讓家長寫上幼兒姓名也可以)

  5、幼兒書本等學習用品由各班老師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貼上標籤做標記。並寫上幼兒姓名不要互相混淆。(讓家長寫上幼兒姓名也可以)

  6、幼兒入園帶來的貴重物品、玩具、圖書、零食等物品,老師一律收繳,放在固定位置,保管好,待其回家時歸還,並交代家長和幼兒以後不能帶以上物品入園。

  7、幼兒園玩具,教具,學習用品,幼兒日常生活用品等物品由各班老師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貼上標籤做好標記,以便於拿取和保管。

  8、每天下班前對教室及班櫃進行收拾、整理及衛生清潔,教室其它位置不放置其它任何物品。

  9、迎接每週五辦公室進行的衛生檢查評分工作。

  10、老師如有需要教學用品和幼兒園日常生活用品請向幼兒園辦公室書面(寫紙條)提出。

  11、非消耗品在離園時需要登記歸還,遺失或損壞的物品按購買原價金額賠償。請愛惜幼兒園物品。

  12、消耗品必須以舊品替換新品,但純消耗品(如直線紙、備課紙)不在此限。

  13、領取時須填寫領用登記表,不可未經允許拿用幼兒園物品,零時借用,須及時歸還。

  14、老師領用的物品根據需要放置保管好,本著節約的原則領取、使用。

物品管理制度9

  一、凡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部門,應根據使用過程中的火災危險程度,劃定禁火區,並設立明顯的禁止標誌,嚴格管理火種。

  二、化學危險品必須儲存地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櫃)內,並設專人管理。儲存室的面積一般不得超過20m2,儲存櫃的總量不得超過200kg;各類化學物品必須分類儲存。化學性質不同、滅火方法不同、性質相互牴觸的危險物品,切忌混放在同一庫房,同一儲存室內以免發生事故。

  三、凡化學危險物品,入庫前要驗收登記,入庫後要定期檢查,領發要有嚴格的手續。

  四、採購化學危險物品,要申請採購證,憑有關部門發給的採購證購買。購買劇毒物品,除嚴格執行憑證供應外,還應由本單位出具證明,詳細寫明品種、數量和用途,經單位主管領導簽名蓋章後方可購買。

  五、託運化學危險物品,必須附有有關證明,向指定的運輸部門辦理。自運化學危險物品的,應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和經過培訓,熟悉業務、有上崗證的人員裝運。

  六、安全部門應積極配合公司有關部門,加強對危險物品運輸、貯存、使用、保管的安全監督,透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查與普查以及聯合檢查等多種形式進行安全檢查和指揮。

  七、安全部門必須切實做好對直接管理或接觸危險物品人員的審查、考核和培訓工作,業務上堅持上崗培訓制度和經常考核。

物品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爆炸事故發生後。現場管理人員應組織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場、維持現場秩序,上報事故情況,啟動應急預案。

  第二條安全技術股:負責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負責核對傷亡人數、傷亡人員身份;參與事故調查處理。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洩漏,事故得到控制後負責現場清理工作。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並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現場遺留危害物質對環境產生汙染的消除;負責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平時應做好調查與研究,當好領導參謀。

  第三條車輛運輸股: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調配應急所需的車輛及駕駛員,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的安全運送工作。

  第四條綜合股:負責聯絡醫院,醫護人員,急救車輛,準備急救器材;負責事故現傷員培護,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負責應急救援資金的準備、排程和落實工作。對撤離人員進行安置;配合做好善後處理工作。負責應急救援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進行宣傳報道和對外發布資訊;

  第五條工程機械股:負責組織、參與事故救援工作,調配救援所需的機械裝置和操作人員,確定裝置的工作方案及安全注意事項,負責電路、通訊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開展。按規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物品管理制度11

  一、易燃、易爆、劇毒、放射、強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由學校總務後勤統一管理,並選配責任心強,工作認真並具有業務能力的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

  二、必須規範安全儲存,儲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盜、防洩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員須經過消防安全及有關專業知識培訓。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記憶體放,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制度。

  三、學校一般不得購買劇毒藥品,因實驗所需必須購買的須經學校校長嚴格審批,並嚴格執行危險品採購審批制度,危險物品的購買必須由校長審批,領用必須由教導主任審批,限量發放,出入庫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四、對其領、用、剩、廢、耗的數量必須詳細記錄,用剩數量及時退庫。嚴禁任何人私自將危險物品帶出保管室或實驗室。並按規定程式嚴格管理。

  五、使用危險品時要按規範操作使用,學生必須在指導老師指導下進行實驗實習,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六、任何個人不準私自購買、收藏、儲存劇毒、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此發生的事故則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物品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物品管理,加強物品採購價格監督管理,降低物品採購成本,降低庫存,增加企業效益,特指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部門購買原材料、輔料、零部件、保潔用品、辦公用品、勞保用品以及其他物品等採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督、領用監督、財務核算等行為。

  第三條物品採購要樹立採購經濟批次觀念,物品驗收要堅持獨立原則,物品的領用要樹立需用原則。

  第二章物品採購的管理

  第四條各部門每月應根據部門需要,編制部門'採購計劃明細表'(一式兩份,部門一份,倉庫保管員一份,見表一),經各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報綜合管理部(以下簡稱綜合部)。綜合部每月(25日前)應根據各部門提交的部門採購計劃明細表及現物品庫存狀況編制'採購計劃彙總表'(一式兩份,綜合管理部一份,倉庫保管員一份,見表二),採購計劃彙總表後附各部門所需物品明細。'採購計劃彙總表'必須經倉庫保管員、物業公司經理確認後,審批方可生效。對採購計劃外的物質需求,必須填寫'用品特批單'(見表三),經上述人員確認同意,財務審批後方可採購。

  第五條綜合管理部每月應編制採購計劃,並建立採購明細臺帳(儲存期限為二年),接受主管領導檢查,定期和財務進行核對。採購計劃應以合理的庫存和經濟批次為前提,堅持'先利庫,後採購'的工作程式,誰提供採購依據,誰承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綜合管理部每半年需對重要、主要物品供應商進行一次綜合評定,並建立供應商檔案,對於評審不合格的供應商予以淘汰,補充新的合格供應商。

  第七條綜合管理部負責處理公司庫倉的冷、背、殘、次物品。

  第三章物品驗收的管理

  第八條所採購的貨品到達公司前,採購人員應事先通知庫倉人員做好驗收準備。

  第九條採購的物品到達公司後,必須由採購人員、負責檢驗人員(使用部門、工程部技術人員)和倉庫人員一起根據供貨方發貨單(或發票)上所列物品進行逐一驗收。

  第十條採購物品的入庫驗收包括數量(直觀上物品的完好度)、質量(規格、型號、產地等)、價格三個方面。數量和價格驗收由倉管人員負責,質量驗收由使用部門(或公司專業技術人員)或倉管人員負責。

  第十一條公司所採購的物品到達後,應在當日辦理完驗收入庫手續和財務入庫手續。

  第十二條公司購進物品,經驗收合格後,倉管人員必須及時填制有編號的入庫單,一式三聯。對驗收不合格的物品,倉管員不得辦理入庫手續,由採購員辦理換貨或退貨;對入庫後發現不合格的,倉管人員應及時通知採購人員辦理換貨或退貨,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倉管人員填寫入庫單,應以獨立保管的實體作為入庫單位。

  第十三條物品入庫後,應當按照種類分割槽擺放整齊,按種類設定貨物標識,嚴禁將不同種類的貨物混放。

  第十四條付款時必須持合同、入庫單、發票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後,方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手續,手續不全財務有權拒絕付款。

  第四章物資領用管理

  第十五條確需領用物品的人員、部門,必須填寫公司統一印製的領料單'及'採購計劃明細表'並經部門負責人簽字,領用人持'領料單''採購計劃明細表'到倉庫領料,領料單的有效期限為3天。保潔用品,辦公用品等日常使用頻繁的物品,由各部門憑'領料單'、'採購計劃明細表'按月一次領出。

  第十六條倉管人員根據完備、有效、準確的領料單填寫一式四聯出庫單,按照出庫單上的專案逐一發放,並在各部門'採購計劃明細表'上蓋'已領用'章,定期將出庫單傳遞給財務部門。

  第十七條保潔班月領料計劃應由保潔部主管按掌握的日常消耗所需量嚴格編制,並經主管簽字後,報專案經理審批。由月領料計劃分解產生的旬計劃、日計劃由其主管審批後連同物業經理審批過的月領料計劃應於計劃月上月末送至倉庫管理員,倉管人員嚴格按第二十條和二十一條的要求發料。

  第十八條每月末,由倉庫管理員對保潔部領用物料彙總,與月領料計劃進行核對,若有差異報其物業經理並責成其說明原因。

  第十九條工程部主管根據歷史資料、經驗,編制維修用料月計劃,對於經常使用的替換配件、物品、維修材料等,由工程部主管提出申請,經財務部稽核並經物業經理稽核批准後,可實行定額備用量,一般保證7天的庫存量。根據批准後的申請填寫'領料單'(見表四),一次領出備用。並指定專人負責,建立明細臺帳,月末工程部應將庫存量結出,報倉管人員核對,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領用、庫存情況。

  第二十條對於不經常使用的物料,憑完備、有效的手續領用。

  第二十一條需要維修的客戶或公司部門,工程部必須根據客服中心填制的報修單'(一式三聯,財務、工程、客服各一聯,見表五)進行維修,所需更換的物料或所需工費必須經客戶或報修部門有關人員簽字確認,月末客服中心應將報修單彙總後交倉管部門、財務部進行核對、核算。對於虛假的報修,一經發現予以嚴肅處理,工程部主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實行'以舊換新'領用物料的部門或人員,必須持舊物料和完備、有效的領料單',到倉庫更換。倉管人員應在領料單備註欄中註明'以舊換新'字樣,對回收廢舊物料有變賣價值的,倉管人員應歸類存放,無使用價值的,也應獨立存放,定期按程式由綜合管理部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採購必須按上述規定的程式辦理,指定專人負責採購、驗收和保管,公司將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全面檢查(包括價格、合同、程式等),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領導;同時將此作為部門及個人的考核指標之一。

  第二十四條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試行,原與此辦法有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物品管理制度13

  一、為了加強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規定,制度如下規定:

  二、生產、儲存、經營和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三、未獲得相關部門批准,不得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四、從事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人員必須經消防、安全部門進行培訓,經考試取得合格證,方準上崗。

  五、生產、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建築物和場所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和有關專業防火規範;必須按照有關法規裝防雷保護設施;所使用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電氣防爆標準。

  六、對易燃易爆、劇毒危險物品的儲存、保管和使用,必須建立健全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七、大量銷燬、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時,應當徵得所在地安全管理部門的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

  八、危險物品必須雙人保管,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保管人員必須按國家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和消防部門的規定進行管理。不瞭解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效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員,不得從事保管和操作工作。

  九、各單位領導取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要指定專人負責領導取和保管,賬目要清楚,手續要完備,使用和保管要安全。劇毒物品要專櫃(保險櫃)專人保管,領導時需經批准,準確登記用量,使用時應妥善保管,嚴格處理廢液,防止中毒事故。

  十、進購和領用化學危險物品、劇毒物品要及時辦妥手續,庫存

物品管理制度14

  為了強化工程專案管理,統一辦公用品規格,節約經費開支,提高經濟效益,現制訂專案部辦公物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專案部辦公物品的申請專案部根據辦公物品需要情況以及消耗水平,填寫辦公物品採購預算表,由專案經理、xx總經理簽字後交辦公室。如果辦公物品需要指定某種特定規格,或者未來某種辦公用品的需要量將發生較大變化,也一併向辦公室提出。凡指定辦公物品規格、數量、購買單位或超出統一配發標準的,須由專案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報xx總經理審批。

  二、專案部辦公物品的採購專案部物品由辦公室按照統一標準和數量進行採購。凡指定辦公物品規格、數量、購買單位的,持總經理簽字後的申請書和採購預算表,由辦公室按照成本最小原則採購。

  三、專案部辦公物品的領取專案部辦公用品採購後,由專案部指定專人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進行檢查驗收,經核對無誤後分別在《固定資產領用登記表》或者《在用低值易耗品清查明細表》上簽字領取。

  四、專案部辦公物品的費用支出專案部辦公物品費用由xx統一預支,納入工程建設成本,專案竣工時予以結算。

  五、專案部辦公物品的保管專案部辦公物品由專案部按照xx固定資產或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要求進行日常管理和使用。

  六、專案部辦公物品的盤存專案部辦公物品應由專案經理負責定期清點,清點要求做到賬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須查清原因,然後以書面形式向xx總經理和分管副總經理進行彙報,同時通報辦公室,重新調整在用物品清單,使帳物保持一致。工程竣工後項目部解散時,由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登記、檢查、檢收和管理。

  七、專案部辦公物品的持有量調查辦公室必須對專案部所擁有的辦公用品尤其是低值易耗品進行調查,調查內容為專案部所報統計資料是否與專案部領用記錄相一致、辦公用品採購預算表是否與實際數量一致,並定期對每月領用量、使用量以及餘量(未用量)做出統計,向xx總經理及專案分管副總經理報告。

  八、專案部辦公物品的報廢處理對決定報廢的辦公用品,要填寫《辦公物品報廢申請書》,註明辦公用品名稱、價格、數量及報廢處理的其他有關事項,由xx總經理簽字後,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物品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監督,建立和完善採購與付款的會計控制程式,規範階段性請購、審批、合同訂立、採購、付款等環節的會計控制程式,堵塞採購環節的漏洞,減少採購風險,厲行節約,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申購程式

  各校園凡需要購進各類辦公裝置、教學儀器及大宗物資(學生簿籍、配套教材、大宗印刷品、印刷用紙、辦公用品等),需向龍潯中心小學填制《修建、購置專案審批表》,同時報送龍潯中心小學領導審批,若所申購的物品屬於政府集中採購範圍的,應及時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並報送政府集中採購。若屬於學校自行採購範圍的,由各校園採購小組集中採購。

  二、校園採購小組的範圍和職責

  1、採購小組根據具體申購的物品名稱、規格及數量進行資訊收集,採購組長根據所收集的專案進行彙總並向供貨方(三家以上)列出物品報價清單,供貨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商品報價,在確保物品質量的前提下,採購小組根據供貨方報出單價最低者確定為供貨單位。

  2、所採購物品經驗收合格者,需採用銀行轉賬,託收承付的由報帳單位辦理報支手續,交龍潯中心小學總務處稽核無誤後轉銀行承付。

  3、學校若急需採購小量物品時,應有采購小組三人以上共同採購,不得由一人辦理採購全過程。

  4、採購小組應在學校的領導下組織實施,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的名義隨意採購物品。

  5、採購人員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忠於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要有主人翁的思想,不得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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