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管理制度14篇

診所管理制度14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診所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診所管理制度1

  人員

  1、必須認真學習、嚴格執行《醫療機構口腔診療器械技術操作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上海市醫療廢物衛生管理規範》、《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並定期做好質量考核監控工作。

  2、工作人員衣帽整潔,不戴手飾,不留長指甲。牙科世界報告之醫療服

  3、醫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及無菌技術操作規程,操作時必須穿工作衣、戴帽子、口罩、手套,可能出現病人血液、體液噴濺時應當戴防護鏡。

  4、每次操作前、後應該嚴格按“六步法”認真洗手,戴手套操作時,做到治療一個病人更換一副手套,防止交叉感染。

  5、不能把私人物品放於診療場所。

  6、診所專職負責人應定期監控質量及制度的落實,定期召開工作人員會議,反饋督查情況,提出整改意見並做好記錄。

  物品

  1、物品清潔、消毒、滅菌、保管有一定製度,要為病人負責,定期消毒,定期檢查,嚴格區分清潔區、消毒區和無菌區,包裝的滅菌物品保持清潔、完好,應按日期順序分類存放於固定清潔專櫃內,要有明顯標籤,寫明滅菌日期及有效期,各種治療包、檢查包、敷料包應備用齊全、質量合格,以確保醫療安全。

  2、凡進入病人口腔內的所有診療器械必須達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滅菌”的要求。

  3、凡接觸病人傷口、血液、破損粘膜或者進入人體無菌組織的各類口腔診療器械,包括牙科手機、車針、根管治療器械、拔牙器械、手術治療器械、牙周治療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須達到滅菌。

  4、凡接觸病人完整粘膜、皮膚的口腔診療器械,包括口鏡、探針、牙科鑷子等口腔檢查器械,各類用於輔助治療的物理測量儀器、印模、托盤、口杯等,使用前必須達到消毒。

  5、凡接觸病人體液、血液的修復或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須消毒。

  6、牙科綜合治療臺及其配套設施應每日清潔、消毒,遇汙染應及時清潔、消毒。

  7、對口腔診療器械進行清洗、消毒或者滅菌的工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當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8、無菌用品、滅菌藥液啟用應註明日期、時間,啟封抽吸的各種溶液、棉球、紗布貯槽不得超過24小時,現用現抽,提倡小包裝。

  9、裸露滅菌後存放於無菌容器中備用的器械一經啟用有效期為4小時,過後重新滅菌。如有汙染隨時更換,開啟者簽名並註明開啟時間。

  10、凡不耐熱的器械應浸泡於2%戊二醛中10小時以上,使用前用無菌生理鹽水沖洗。

  11、口腔專用藥液應置於避光瓶內,防止汙染,用後蓋好瓶蓋,用完後加藥液前應消毒容器。

  12、技工蠟塊、在膏模型及各種修復體用紫外線消毒。

  13、診療過程中產生的各種醫療廢棄物按《上海醫療廢物衛生管理規範》要求處置。

  14、門診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員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要求過行隔離、消毒,上報疫情。(對傳染病、疑似傳染病患者或病原攜帶者使用過的醫療器械應及時嚴格處理)。

  15、牙科綜合治療臺及其配套設施應每日清潔、消毒,遇汙染應及時清潔、消毒。

  16、認真、正確做好每天常規清潔消毒工作,以及每週各環節總消毒工作,並記錄。

  17、定期做好口腔診療器械消毒滅菌的監測與保養工作並做好記錄。

  環境

  1、佈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設有口腔候診、診室、技工室、X光室、清潔區、消毒區、無菌區等,各區域整潔,物品分類放置有序。

  2、保持室內環境清潔,每天定時用紫外線燈管照射消毒2次並做好記錄(紫外線燈每週用75%酒精清潔一次)。

  3、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擦拭工作面、治療椅、操作檯、門把,用消毒液拖地。

  4、保持流水痰盂清潔,每治療一個患者後均應沖洗乾淨。

  5、在診療結束後對治療椅水路、管路徹底清潔、消毒。

  6、手衛生裝置齊全。不用手擰開關、不共用擦手毛巾、不用固體肥皂。

  7、環境汙染時,隨時消毒、處理。

診所管理制度2

  1、發熱門診應設定顯著標志,防止他人誤入。出入口應設手衛生設施。每天應開啟門窗對流通風2~3次,每次30分鐘。

  2、病人由預檢分診護士提供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後,引領至診室。發熱門診實行一室一患者接診制,嚴禁候診人員多人同時進入診室。

  3、發熱門診醫生接診時,應按防護級別要求戴帽子、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穿工作鞋、工作服、隔離衣等,在接觸每個病人前、後或接觸同一病人的不同部位前、後必須徹底洗手,或手消毒。當出現疫情時,根據需要穿隔離衣、戴手套、護目鏡、鞋套等。

  4、空氣每天用紫外線照射消毒一小時或用動態空氣消毒機消毒,做好記錄。每週用75%酒精棉球擦拭燈管1~2次,每月清洗動態空氣消毒機濾網或按說明書要求執行。

  5、拖布、抹布應分割槽域、分室使用,標記明確,用後先清洗後置於500mg/L的含氯消毒劑中浸泡30分鐘消毒,清水衝淨,懸掛晾乾。

  6、體溫計用後先清洗再以500mg/L含氯消毒劑浸泡30分鐘以上,流動水衝淨擦乾備用。聽診器、血壓計、袖帶等用後以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或75%酒精)擦拭消毒,清水擦拭乾燥備用。

  7、保持診療臺、室內環境及物體表面、地面清潔乾燥。對患者及家屬經常接觸的門把手、床欄杆、樓梯把手、餐桌等物體表面,採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劑擦軾消毒作用時間30分鐘。

  8、保持診查床清潔、乾燥,若被患者分泌物、體液汙染時,及時清除並採用2000mg/L含氯消毒劑擦拭消毒。生活垃圾及醫療垃圾均按照傳染病醫療廢物處理要求,使用帶有警示標誌的雙層醫療廢物包裝物進行包裝;銳利器物棄置於利器盒內,達到3/4滿時,由專人負責收集,紮緊袋口或密封盒蓋,專車密閉運送,集中處理。

  9、接診患者的急救車應保持通風,車內須備有快速手消毒劑、醫療廢物容器、包裝袋。醫護人員防護用口罩、帽子、手套、護目鏡、防護服等,保持急救車內清潔、乾燥、無汙染。被患者分泌物、體液汙染時,及時清除並用含有效氯2000~5000mg/L消毒劑擦拭消毒30分鐘後,清水擦拭揩乾。接診後的急救車內物體表面、地面須做好終末消毒,採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劑擦拭消毒30分鐘後,再用清水擦拭。

  10、發熱門診汙染物的處理:醫務人員用過的布類隔離衣、護目鏡等放入含有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液內浸泡30分鐘,由專人進行分類處理;護目鏡沖洗擦乾備用,隔離衣送洗衣房洗淨乾燥後,滅菌備用。

  11、發熱門診的醫務人員下班時,把用後的物品分類,放入指定的容器內浸泡後,再洗手(沐浴)、更衣。

  12、醫務人員若出現發熱、伴有呼吸道症狀體徵者,應急時隔離,進行醫學觀察。

  附:

  (1)穿戴防護用品應遵循的程式(摘自《醫院隔離技術規範》)

  ①清潔區進入潛在汙染區:洗手→戴帽子→戴醫用防護口罩→穿工作衣褲一換工作鞋後→進入潛在汙染區。手部皮膚破損的戴乳膠手套。

  ②潛在汙染區進入汙染區:穿隔離衣或防護服→戴護目鏡/防護面罩→戴手套→穿鞋套→進入汙染區。

  ③為患者進行吸痰、氣管切開、氣管插管等操作,可能被患者的分泌物及體內物質噴濺的診療護理工作前,應戴防護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護器。

  (2)脫防護用品應遵循的程式

  ①醫務人員離開汙染區進入浴在汙染區前:摘手套、消毒雙手→摘護日鏡/防護面屏→脫隔離衣或防護服→脫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進入潛在汙染區,洗手或手消毒。用後物品分別放置於專用汙物容器內

  ②從潛在汙染區進入清潔區前:洗手和/或手消毒→脫工作服→摘醫用防護口罩→摘帽子→洗手和/或手消毒,進入清潔區。

  ③離開清潔區:淋浴、更衣→離開清潔區。

診所管理制度3

  1、嚴格遵守基本技術操作規程,操作時應衣帽整潔,戴口罩,各種注射做到一人一針一管,杜絕醫源性疾病傳播,防止交叉感染。

  2、各種消毒液配製方法科學,定期更換消毒液,註明藥液名稱、濃度。5-10月份每週更換兩次,其餘月份每週更換一次,並有更換記錄。

  3、敷料、壓舌板、牙科器械均須高壓滅菌,做到一人一用。器械使用後應清洗乾淨再進行消毒滅菌。

  4、治療室、輸液室每日紫外線燈照射消毒,時間不少於半小時並記錄。

  5、體溫表須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完全浸泡消毒,一人一用。

  6、每天打掃室內衛生,保持環境整潔,地面用來蘇爾噴灑消毒。

  7、按規定暫存、集中處理醫療廢物,做好交接。

診所管理制度4

  1、口腔診療器械消毒滅菌與監測工作必須由專人負責。

  2、醫療機構應當對口腔診療器械消毒與滅菌的效果進行監測,確保消毒、滅菌合格。

  3、滅菌效果監測採用工藝監測、化學監測和生物監測。

  4、工藝監測包括滅菌物品、洗滌、包裝質量合格;滅菌物品放置滅菌器的方法合格;滅菌器的執行程式正常。壓力蒸汽滅菌監測合格後在常規使用條件下做到每鍋工藝監測。

  5、新滅菌裝置和維修後的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應當確定裝置滅菌操作程式、滅菌物品包裝形式和滅菌物品重量,進行生物監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在裝置滅菌操作程式、滅菌物品包裝形式和滅菌物品重量發生改變時,應當進行滅菌效果確認性生物監測。滅菌裝置常規使用條件下,無菌物品每包化學監測,每月進行一次生物監測並做好記錄。

  6、用包裝方式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環氧乙烷滅菌的,應當進行工藝監測、化學監測和生物監測。

  7、使用中的化學消毒劑應進行濃度監測和微生物汙染監測。

  濃度監測:對於含氯消毒劑、過氧乙酸等易揮發的消毒劑應當每日監測濃度,對較穩定的消毒劑如2%戊二醛應當每週監測濃度,使用頻繁應縮短監測時間並記錄。

  微生物汙染監測:使用中的化學消毒劑每季度監測一次,使用中的滅菌劑每月監測一次。

診所管理制度5

  一、堅持救死扶傷,實行人道主義精神,樹立全心全意為傷病員服務的宗旨。

  二、對待病員要有“愛心、耐心、細心、責任心”,認真負責地為病員診治,解答病員提出的問題,保護病員的隱私權。

  三、遇到重、危、疑難病人,要及時轉診。病情危急不宜轉診採取緊急搶救措施,同時儘快通知“120”或請上級醫院派員現場急救。

  四、執業醫師必須持證上崗,按登記許可的執業地點、範圍依法從事診療活動。

  五、診療場所經常保護清潔衛生,藥房保持整潔,藥品存放排列有序。標籤清晰,不得進購和使用過期、失效或偽劣藥品。

  六、各種醫療收費標準和藥品價格公佈上牆,收費要向病人出具收費憑據。

  七、建立門診登記制度,門診登記薄上規定專案按要求填寫完整,處方、門診登記薄等醫療文書儲存五年以上。

  八、接診較重患者要求書寫門診病歷,主訴、現病史、既往史、查體、輔助檢查、初步診斷依據充分,治療原則正切。門診病歷儲存不得少於15年。

  九、發現傳染病要按《傳染病防治法》要求及時報告病情,並按規定進行處理。

  十、未經批准不得開展性病診治業務。

診所管理制度6

  一、診所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積極主動配合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並根據消防部門的意見建議進行整改。

  三、工作人員應瞭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效能,並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隨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隨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裝置。批准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並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或它用。

診所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加強個體診所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督治理,保證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用藥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轄區內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個體診所。

  第三條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轄區內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縣(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本規範適用於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的購進、驗收、儲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人員與培訓

  第五條 個體診所的負責人及其有關人員應認識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把握藥品基本知識。

  第六條個體診所從事藥品管理、處方稽核、分配的人員必須是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由已獲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及透過勞動部門技能鑑定、符合規定的藥學人員擔任。

  第七條 個體診所負責人應負責涉藥人員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專業技術知識的繼承教育培訓,並建立相應的檔案。

  第八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精神病、傳染病或其他可能汙染藥品的疾病患者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第三章 進貨與驗收

  第九條個體診所必須從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採購藥品,禁止從其他渠道採購藥品。對首營企業應稽核其合法資格,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合法證照影印件。

  第十條購進藥品應逐批進行檢查驗收,並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必須註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准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購進進口藥品還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和《進口藥品測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影印件。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應至少保留兩年備查。

  購進醫療器械還應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醫療器械註冊證》影印件,並建立購進驗收記錄。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產品註冊證號、型號規格、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供貨單位等。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至少儲存兩年備查。

  第十一條經檢查驗收不合格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不得購進使用。發現假劣藥品或質量可疑藥品,必須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第十二條個體診所應配備與經批准的診療、服務範圍相一致的藥品,制訂基本用藥目錄。常用藥品和急救藥品的範圍和品種按照**省衛生廳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省個人設定的門診部、診所常用及急救藥品目錄》執行。

  第十三條 個體診所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配製製劑。

  第十四條 對特別管理藥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儲存與保管

  第十五條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存條件應與診療活動相適應。儲存場所四周應平整光潔,屋頂、牆壁應無脫落物,不滲漏。並採取防潮、防凍、防蟲、防鼠及通風、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條個體診所必須配備與使用藥品相適應的藥櫃、藥架、底墊、冷藏櫃、溫溼度計等設施。藥品按不同儲存要求分別在常溫、陰涼及冷藏條件下儲存,相對溼度控制在45%-75%,並每日做好溫溼度記錄。

  第十七條 個體診所儲存藥品的藥櫃、冷藏櫃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條 藥品儲存放置必須分類定位,做到藥品和非藥品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

  第十九條個體診所應定期對儲存的藥品進行檢查養護,並予以記錄。對近效期藥品、醫療器械(指有效期6個月內)應加強管理,防止藥品、醫療器械過期失效。

  第二十條 個體診所的藥品儲存場所應與生活、辦公、診療場所明確分隔,不得臨街設定藥櫃。

  第五章 藥品使用與分配

  第二十一條個體診所應當憑本診所醫師處方使用藥品,不得無處方分配藥品。分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的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分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改或者重新簽字,方可分配。

  處方調劑和藥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衛生,發藥時應在藥袋、投藥瓶上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 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複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燬並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個體診所必須常常觀察本單位使用的藥品質量、療效和反應。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必須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第六章 制度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個體診所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範,結合實際制定和落實藥品質量管理制度,並定期檢查和考核,做好相關記錄。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應包括:

  (一)藥品和醫療器械購進、驗收管理制度;

  (二)藥品儲存、保管和養護管理制度;

  (三)處方分配和藥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藥品管理和質量事故報告制度;

  (五)特別藥品管理制度

  (六)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七)直接接觸藥品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八)從藥人員業務學習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銷燬處理制度;

  相關記錄應包括:

  (一)藥品購進驗收記錄;

  (二)藥品養護記錄;

  (三)藥品存放場所的溫溼度記錄;

  (四)不合格藥品處理記錄;

  (五)廢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的銷燬記錄;

  (六)從藥人員業務學習記錄。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個體診所必須按本規範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管理,如違背本規定,予以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如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 本規範中個體診所是指個人設定的門診部、診所等醫療機構。

  第二十七條 本規範所指的首營企業是指購進藥品時與本診所首次發生供需關係的藥品生產或藥品批發企業。

診所管理制度8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衛生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衛生法律法規,服從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管理,依法持證執業。

  2、將本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懸掛於醒目處。每年按時申請校驗一次。如機構地點、診療科目發生變化,應提前申請變更。

  3、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處處為病人著想,熱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認真診治每一個病人。

  4、認真、規範、準確地書寫門診病歷,填寫門診登記、處方。

  5、嚴格遵守醫療護理各項技術操作規程,防止醫療事故發生。

  6、嚴格遵守《傳染病防治法》,發現傳染病及時向疾病控制中心報告,不截留傳染病人。

  7、依據國家有關價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項業務收費標準並公示,收款後正規合法的票據。

  8、開展健康教育,大力宣傳衛生防病知識。

診所管理制度9

  為規範收支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促進診所持續發展,根據《會計法》及《醫院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實行收入預算管理

  根據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結合當年的業務計劃及醫療收費標準調整情況來確定收入總額。

  為了促進收入預算順利實現,診所應開展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評價收入預算的執行情況,分析完成好壞的原因,發現薄弱環節和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意見,保證全年總收入預算的順利完成,併為編制和執行下年度預算提供依據。

  (二)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和加強收費票據的管理

  診所各項收費要認真執行國家的物價政策,做到“應收則收,應收不漏”,不得發生巧立名目、重複收費等亂收費行為。診所應根據實際情況配設專職(或兼職)物價員,及時檢查和收集收費情況,保證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三)加強收入的控制

  診所應加強對收費的收入憑證和存根稽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藥品收入應注意是否與處方合計數一致。

  (四)

  凡固定資產、辦公用品、藥品、衛生材料等財產物資的購買,必須做好入庫記錄。

  (五)

  本規定未盡事宜,按有關制度規定執行。

診所管理制度10

  1、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規,為醫療保健提供有效、安全的藥品。

  2、藥品(一次性醫療用品)一律從合法的藥品經銷企業採購。對購進藥品(一次性醫療用品)應逐一檢查驗收登記。定期進行藥品質量檢查,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變質,杜絕採購使用假冒偽劣藥品(一次性醫療用品)。

  3、藥品不著地存放,旋轉應定點定位、分類有序。妥善保管須特殊存放的藥品。配備必要的急救藥品。沒有診療科目範圍之外的藥品。

  4、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使用後必須剪斷、、毀形、浸泡消毒、統一銷燬並有記錄備查。

  5、憑醫師處方發藥,發藥時要執行查對、複核雙簽字制度。如處方有錯誤,應由醫師更改後配發。

  6、堅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藥。處方書寫規範、內容齊全。

  7、做好藥品進、銷、存明細賬,做到帳物相符。

診所管理制度11

  一、配備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裝置,不得露天存放,暫時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

  二、使用專用運送工具,防滲漏、防遺撒,將廢物收集送至貯存地點。

  三、根據就近集中處置的原則,及時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

  四、產生的汙水、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的排洩物按國家規定用濃度400pmm優氯淨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後,方可排入汙水處理系統。

  五、醫用垃圾、輸液器、注射器需毀形處理後,用濃度400pmm優氯淨浸泡。

  六、醫用垃圾能焚燒的,應當及時焚燒,不能焚燒的,消毒後集中填埋。

  七、做好門診日誌消毒登記制度。

  八、做好醫療廢物處理登記管理制度。

診所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個體診所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保證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用藥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本規範適用於轄區內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個體診所。

  第三條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轄區內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縣(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規範適用於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的購進、驗收、儲存、調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員與培訓

  第五條個體診所的負責人及其有關人員應熟悉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掌握藥品基本知識。

  第六條個體診所從事藥品管理、處方稽核、調配的人員必須是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由已獲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及透過勞動部門技能鑑定、符合規定的藥學人員擔任。

  第七條個體診所負責人應負責涉藥人員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專業技術知識的繼續教育培訓,並建立相應的檔案。

  第八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精神病、傳染病或其他可能汙染藥品的疾病患者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第三章進貨與驗收

  第九條個體診所必須從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採購藥品,禁止從其他渠道採購藥品。對首營企業應稽核其合法資格,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合法證照影印件。

  第十條購進藥品應逐批進行檢查驗收,並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必須註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准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購進進口藥品還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影印件。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應至少保留兩年備查。

  購進醫療器械還應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醫療器械註冊證》影印件,並建立購進驗收記錄。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產品註冊證號、型號規格、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供貨單位等。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至少儲存兩年備查。

  第十一條經檢查驗收不合格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不得購進使用。發現假劣藥品或質量可疑藥品,必須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第十二條個體診所應配備與經批准的診療、服務範圍相一致的藥品,制訂基本用藥目錄。常用藥品和急救藥品的範圍和品種按照省衛生廳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省個人設定的門診部、診所常用及急救藥品目錄》執行。

  第十三條個體診所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配製製劑。

  第十四條對特殊管理藥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儲存與保管

  第十五條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存條件應與診療活動相適應。儲存場所四周應平整光潔,屋頂、牆壁應無脫落物,不滲漏。並採取防潮、防凍、防蟲、防鼠及通風、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條個體診所必須配備與使用藥品相適應的藥櫃、藥架、底墊、冷藏櫃、溫溼度計等設施。藥品按不同儲存要求分別在常溫、陰涼及冷藏條件下儲存,相對溼度控制在45%-75%,並每日做好溫溼度記錄。

  第十七條個體診所儲存藥品的藥櫃、冷藏櫃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條藥品儲存放置必須分類定位,做到藥品和非藥品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

  第十九條個體診所應定期對儲存的藥品進行檢查養護,並予以記錄。對近效期藥品、醫療器械(指有效期6個月內)應加強管理,防止藥品、醫療器械過期失效。

  第二十條個體診所的藥品儲存場所應與生活、辦公、診療場所明確分隔,不得臨街設定藥櫃。

  第五章藥品使用與調配

  第二十一條個體診所應當憑本診所醫師處方使用藥品,不得無處方調配藥品。調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的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改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處方調劑和藥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衛生,發藥時應在藥袋、投藥瓶上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複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燬並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個體診所必須經常觀察本單位使用的藥品質量、療效和反應。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必須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第六章制度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個體診所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範,結合實際制定和落實藥品質量管理制度,並定期檢查和考核,做好相關記錄。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應包括:

  (一)藥品和醫療器械購進、驗收管理制度;

  (二)藥品儲存、保管和養護管理制度;

  (三)處方調配和藥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藥品管理和質量事故報告制度;

  (五)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六)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七)直接接觸藥品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八)從藥人員業務學習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銷燬處理制度;

  相關記錄應包括:

  (一)藥品購進驗收記錄;

  (二)藥品養護記錄;

  (三)藥品存放場所的溫溼度記錄;

  (四)不合格藥品處理記錄;

  (五)廢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的`銷燬記錄;

  (六)從藥人員業務學習記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個體診所必須按本規範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管理,如違反本規定,予以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如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規範中個體診所是指個人設定的門診部、診所等醫療機構。

  第二十七條本規範所指的首營企業是指購進藥品時與本診所首次發生供需關係的藥品生產或藥品批發企業。

  第二十八條本規範自年6月1日起施行。

診所管理制度13

  一、診所開業應在所地、鄉、鎮衛生院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及其授權單位的監督管理。

  二、承擔本(地段)的醫療、傳染病報告等工作。

  三、關心、體貼病人,診療認真負責,不能診治的病人及時轉診,必要時親自護送到上級醫院。

  四、處方用藥必須安全有效,不得使用過期、失效和偽劣藥品,科學合理用藥,合理收費,儘可能地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

  五、發生醫療事故要在12小時內報告所在地防保機構及衛生行政部門,並做好現場的保護工作。

  六、做好門診工作日記、處方、傳染病報告的登記、統計工作。

  七、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操作時要戴口罩、帽子、著工作衣,器械要定期消毒,消毒液要定期更換,保證有效濃度,注射要做到一人一針一管。

  八、積極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1.診所由所長負責領導各項工作。各醫護人員應不遲到、不早退,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及醫療操作規範,做好本職工作。

  2.參加門診工作的醫務人員,在值班醫師統一領導下進行工作。人員調換或請假時必須經所長批准。

  3.開展診療工作必須做到:看病有登記,開藥有處方,收費有票據,出具疾病診斷證明有存根。

  4.對疑難重病員不能確診,病員兩次複診仍不能確診者,應及時請上級醫師診視。

  5.對高燒病員、重病員、60歲以上老人及來自遠地的病員,應提前安排門診。

  6.對病員要進行認真檢查,簡明扼要準確地記載病歷。主治醫師應定期檢查門診醫療質量。

  7.門診檢驗、放射等各種檢查結果,必須做到準確及時。門診手術應根據條件規定一定範圍。醫師要加強對換藥室、治療室的檢查指導,必要時,要親自操作。

  8.門診各科與住院處及病房應加強聯絡,以便根據病床使用及病員情況,有計劃地收容病員住院治療。

  9.加強檢診做好分診工作,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兒科、內科應建立傳染病診室。做好疫情報告。

  10.門診工作人員要做到關心體貼病員,態度和藹,有禮貌,耐心地解答問題。儘量簡化手續,有計劃地安排病員就診。

  11.門診應經常保持清潔整齊,改善候診環境,加強候診教育,宣傳衛生防病、計劃生育和優生學知識。

  12.門診醫師要採用保證療效,經濟便宜的治療方法,科學用藥、合理用藥,儘可能減輕病員的負擔。

  2.預檢分診制度

  1、醫療機構應當設立感染性疾病科或傳染病分診點,具備消毒隔離條件和必要的防護用品,嚴格按照規範進行消毒和處理醫療廢物。

  2、從事預檢、分診的醫務人員應當嚴格遵守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認真執行臨床技術操作規範、常規以及有關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醫師在接診過程中,應當按要求對病人進行傳染病的預檢。預檢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將病人分診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診點就診,同時對接診處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據傳染病的流行季節、週期、流行趨勢和上級部門的要求,做好特定傳染病的預檢、分診工作。初步排除特定傳染病後,再到相應的普通科室就診。

  5、對呼吸道等特殊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應當依法採取隔離或者控制傳播措施,並按照規定對病人的陪同人員和其他密切接觸人員採取醫學觀察及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6、不具備傳染病救治能力的,應當及時將病人轉診到具備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診療,並將病歷資料影印件轉至相應的醫療機構。

  3.查對制度

  (一)臨床科室

  1.開醫囑、處方或進行治療時,應查對病員姓名、性別、床號、住院號(門診號)。

  2.執行醫囑時要進行“三查七對”:擺藥後查;服藥、注射、處置前查;服藥、注射處置後查。對床號、姓名和服用藥的藥名、劑量、濃度、時間、用法。

  3.清點藥品時和使用藥品前,要檢查質量、標籤、失效期和批號,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給藥前,注意詢問有無過敏史;使用毒、麻、限劇藥時要經過反覆核對;靜脈給藥要注意有無變質,瓶口有無鬆動、裂縫;給多種藥物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5.輸血前,需經兩人查對,無誤後,方可輸入;輸血時須注意觀察,保證安全。

  (二)藥房

  1.配方時,查對處方的內容、藥物劑量、配伍禁忌。

  2.發藥時,查對藥名、規格、劑量、用法與處方內容是否相符;查對標籤(藥袋)與處方內容是否相符;查對藥品有無變質,是否超過有效期;查對姓名、年齡,並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項。

  4.處方制度

  1.醫師、醫士處方權,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長批准,登記備案,並將本人之簽字或印模留樣於藥劑科。

  2.藥劑科不得擅自修改處方,如處方有錯誤應通知醫師更改後配發。凡處方不合規定者藥劑科有權拒絕調配。

  3.有關毒、麻、限劇藥處方,遵照“毒、限劇藥管理制度”的規定及國家有關管理藥品的規定辦理。

  4.處方一般不得超過七日用量,急診處方以三日量為限,對於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況可酌情適當延長。西藥、中成藥、中藥飲片要分別開具處方。西藥和中成藥處方每一種藥品須另起一行。每張處方不得超過五種藥品。處方當日有效,超過期限須經醫師更改日期,重新簽字方可調配。醫師不得為本人及其家屬開處方。

  5.處方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項:醫院全稱,門診或住院號,處方編號,年、月、日,科別,病員姓名,性別,年齡,藥品名稱、劑型、規格及數量,用藥方法,醫師簽字,配方人簽字,檢查發藥人簽字,藥價。

  6.處方一般用鋼筆或毛筆書寫,字跡要清楚,不得塗改。如有塗改醫師必須在塗改處簽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書寫。急診處方應在左上角蓋“急”字圖章。

  7.藥品及製劑名稱,使用劑量,應以中國藥典及衛生部(省、市、區衛生廳局)頒發的藥品標準為準。如醫療需要,必須超過劑量時,醫師在劑量旁重加簽字方可調配。未有規定之藥品可採用通用名。

  8.處方上藥品數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碼書寫。藥品用量單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國際單位(in)計算;片劑、丸劑、膠囊劑以片、丸、粒為單位,注射劑以支、瓶為單位,並註明含量。

  9.一般處方儲存一年,毒性、藥品處方儲存二年,藥品處方儲存三年,到期登記後,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主管領導批准備案後方可銷燬。

  10.對違反規定,亂開處方,濫用藥品的情況,藥劑科有權拒絕調配,情節嚴重應報告院長、業務副院長或主管部門檢查處理。

  11.藥劑師(藥劑士)有權監督醫生科學用藥,合理用藥。

  5.傳染病報告制度

  1、每個醫務工作者是傳染病法定報告人。

  2、醫務工作者在診治醫療過程中如發現甲類、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非典型肺炎,應在2小時內,或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疾控中心報告,並正確填寫傳染病報告卡。

  3、醫務工作者在診療過程中,如發現乙類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人時,應在6小時內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4、醫務工作者在診療過程中如發現丙類傳染病,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5、醫院防保人員應根據《傳染病疫情監測資訊報告管理辦法》對甲、乙、丙類傳染病疫情按要求時限網上直報。

  6、填寫專卡和傳卡,要專案齊全、字跡清楚,住址寫到行政自然村。

  7、醫務工作者在醫療過程中,對疑似或確診甲、乙、丙類傳染病不按要求瞞報、緩報、謊報,一經查實將給予教育、經濟處罰,並及時補報,情節嚴重者按《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追究行政、法律責任

診所管理制度14

  1、用人所長

  員工績效不好,經理常常從員工身上找原因,其實,還應該反省一下自己在人員的使用上是不是存在問題,有沒有用其所長,發揮員工的特長。如果用人不善,很難取得好的績效。要取得好績效,用人所長是第一。不要安排一條狗去爬樹,然後又去責怪它爬得不好,因為狗並不擅長爬樹,即便是一條優秀的狗,也很難把樹爬得很好,而應該檢討我們自己是否應該安排一隻普通的貓去爬樹。

  2、加強培訓

  透過培訓可以改善員工的績效,進而改善部門和整個組織的績效。這裡需要指出的是,並不是當公司出現問題的時候才安排培訓,也不是隻對那些公司認為有問題的員工實施培訓。或者象有些公司那樣只對優秀的員工才培訓。其實,公司的培訓應該是依據企業需求長期的、持續的、有計劃的進行。

  3、明確目標

  我們有沒有清楚地告訴員工,他們的工作應該是銷量第一?還是服務第一?還是利潤優先?或者是三者兼顧。如果員工沒有明確的工作目標,那麼通常會比較迷惑、彷徨,沒有方向感,當然工作效率會受到影響,同時,由於員工沒有得到明確的目標指引,員工的努力方向同公司所希望達到的結果難免有所不同。

  4、建立績效標準

  清晰的績效標準可以讓高績效的員工有成就感,知道自己已經達到或者超出了公司的要求,這種成就激勵的效果對層次較高的管理人員或者專業人士非常明顯。清晰的績效標準可以使沒達到標準的員工有一個努力的目標,知道自己同其他人的差距,從而激發工作幹勁,努力完成工作指標。注意:清晰的績效標準,必須成為公司薪酬發放的依據,才能保證激勵的有效。

  5、及時監控績效考評

  考評週期可以是一個月、一個季度或者一年。但是,監控應該是隨時隨地進行的。監控不及時,當然不能獲得全面、客觀的第一手資料。很容易導致考評之前爭表現的現象發生,使“聰明人”鑽空子,考評不公平。

  6、及時反饋考評結果

  在績效考評剛剛出結果的時候,正是員工對績效問題最關心的時候,也是思考最多的時候。這個時候反饋效率高,員工比較投入,效果好,並且利於對一些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改進。如果過了這個時期,考評者和被考評者都已經把考評的事放在一邊了,效率一定降低;同時,員工會對公司的考評產生不良印象,會認為公司也不重視考評。由於其他工作已經展開,考評反饋也會佔用工作時間,對其他工作難免會帶來不良影響。

  7、幫助下屬找到改進績效的方法

  當發現您的下屬的績效不好時,僅僅告訴他/她“你的績效不夠理想”是不夠的,重要的是您還應該要指出他/她績效不好的原因是什麼?改進的方法有哪些?

  業績不好的下屬一般自己也很著急,但是,苦於找不到原因,也不知道如何改進。問自己的同事擔心別人認為自己無知、沒面子。請教經理又害怕由於業績不好挨批評。

  這時候,做經理的應該主動找到他/她們,同他/她們分析業績不佳的原因,並且幫助他/她們找到改善的方法,同時,如果有可能得話,最好提供相應改善的機會和一定資源支援。經理人能夠成功,重要的一點是他/她能指導下屬,能夠想到、看到、做到下屬做不到的。如果管理者本人不能超越員工,員工怎麼服她呢?這種情況下,員工多半不會非常努力,業績自然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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