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員管理制度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人員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銷售管理,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將銷售人員之業務活動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規章。

  第二條適用範圍

  第三條凡本公司銷售人員之管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範的體制管理之。

  第四條權責單位

  1、總經辦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工作。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五條出勤管理

  銷售人員應依照本公司【員工手冊】之規定,辦理各項出勤考核。但基於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規定辦理:

  第六條原則上,銷售人員每日需按時上班後,由公司出發從事銷售工作,公事結束後返回公司處理當日洽談業務,但長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七條工作職責

  銷售人員除遵守本公司各項管理規定外,應善盡下列之工作職責:

  1、銷售主管人員

  1)負責推動完成所轄區域之銷售目標;

  2)執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種事項;

  3)督導、指揮銷售人員執行任務;

  4)控制銷售單位之經費預算。

  5)隨時稽核各銷售人員之報表。

  2、銷售人員

  1)基本事項

  A.應以謙恭和氣的態度和客戶接觸,並注意服裝儀容之整潔;

  B.對於本公司各項銷售計劃、行銷策略、產品開發等應嚴守商業秘密,不得洩漏予他人;

  C.不得無故接受客戶之招待;

  D.不得有挪用所收貨款之行為。

  2)銷售事項

  A.客戶資料的整理,檔案的建立;

  B.公司生產及產品效能、規格、價格之說明。

  C.客戶抱怨之處理;

  D.定期拜訪客戶並彙集下列資料:

  a、產品品質之反應。

  b、價格之反應。

  c、消費者使用量及市場之需求。

  d、競爭品之反應、評價及銷售狀況。

  e、有關同業動態及信用。

  f、新產品之調查。

  3、貨款處理

  公司收款方式主要以匯款方式處理,遇特殊狀況需收取現金或票據,銷售人員應當做到以下幾點:

  a、收到客戶貨款應當日繳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貨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繳收回之現金;

  d、不得以不同客戶的支票抵繳貨款。

  e、貨品變質可以交換,但不得退貨或以退貨來抵繳貨款。

  第三章工作計劃

  第八條銷售計劃

  銷售人員每年應依據公司的【年度銷售計劃表】,制訂個人之【年度銷售計劃】,並編制【月銷售計劃表】,呈總經理核准後,按照計劃表執行;

  第九條執行計劃

  1、銷售人員應依據【月銷售計劃表】,填寫【客戶拜訪計劃表】,交銷售主管審查,經審查通過後,銷售人員應按照計劃實施;

  第十條拜訪作業

  1、拜訪計劃

  銷售人員每月底前提出次月【客戶拜訪計劃表】,呈部門主管稽核;

  2、客戶拜訪前準備

  (1)拜訪前應事先與拜訪單位取得聯絡;

  (2)確定拜訪物件;

  (3)拜訪時應攜帶物品的申請及準備。

  3、拜訪後續作業

  (1)每日應將當日拜訪的工作內容,詳細填入【客戶拜訪報告】,呈部門主管;

  (2)拜訪過程中答應的事項或後續處理的工作應即時進行跟蹤;

  (3)將新開發的客戶資料輸入客戶檔案資料中;

  第四章薪資與提成

  第十一條薪資構成及待遇

  1、業務員的薪資由底薪、提成組成。

  2、發放月薪=底薪+其它補貼+業務提成

  第十二條薪資設定

  底薪1800元/月

  公司實行任務制月薪,業績任務額度為10000元/月,月薪1800元/月;

  第十三條月薪發放

  月薪發放日期為每月10號,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提前或推遲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第十四條基本指標任務

  1、銷售人員從受聘之日起至試用期結束期間,每月需完成10000元基本定量任務,銷售人員完成月指標任務(以款到帳為準),公司發給底薪工資,如無法完成月指標任務的,則以底薪的80%發放;

  2、銷售人員如連續三個月完不成公司設定的指標任務,公司有權解除協議。

  第十五條業務提成設定

  1、業務提成分為兩階段:

  1)、第一階段:為業務員發展的加盟代理商首次所下訂單,提成按進貨金額第一階段比例計算(詳如第一階段業務提成比例表);

  2)第二階段:為業務員發展的加盟代理商從第二次開始所下的訂單,提成按進貨金額的第二階段比例計算(詳如第二階段業務提成比例表)

  2、第一階段業務提成比例表:(單位:萬元)

  月進貨金額(萬元)

  提成率(%)

  1萬以上--2萬

  1.5%

  2萬以上-5萬

  3%

  5萬以上-10萬

  4%

  2、第二階段業務提成比例表

  月進貨金額(萬元)

  提成率(%)

  50萬以內

  1.5%

  50萬以上

  2.5%

  第五章實施與修正

  本管理辦法經公司最高主管總經理核准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

  2.範圍

  適用於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所有外來人員。

  3.責任者

  安全部、保衛科、工程部、各施工單位。

  4.程式

  4.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4.2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並按規定進行登記。

  4.3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於甲方、乙方關係,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4.5外包單位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經安全保衛部門同意。

  4.6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4.7外包單位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4.8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誌,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杆、機電裝置和建築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4.9外包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裝置,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4.10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裝置,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4.11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單位的露天機電裝置,使用後必須及時切斷電源,並有封管措施。

  4.13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4.14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4.15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4.16外包單位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容器裝置的八個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範工作,報經安全部批准後,方可入內工作。

  4.17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安全部門審批,經批准後方可進行作業。

  4.18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裝置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檯板等,未經本公司安全部門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後,方可進行。

  4.20外來人員在作業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採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生事故。

  4.21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後,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4.22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菸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4.23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嚴格遵照“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4.24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裝置、車輛、設施等。

  4.25因外包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後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單位負責。

  4.26本公司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督管理。

  4.27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援。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3

  企業零售業務採用兩種收款方式:一種是商店設收款臺方式;另一種是無收款臺(一手錢一手貨)方式。

  1、設收款臺(專人收款,錢貨分開)

  (l)售貨員在顧客挑選好商品後,開具“交款憑證”(一式三聯),第1、第2聯交給顧客到收款臺交款,第3聯售貨員暫時留存。

  (2)顧客持1、2聯“交款憑證”到收款臺交款。

  (3)收款員收款完畢。在交款憑證上蓋章並加貼計算機結算單,第2聯收款員留存,第1聯交顧客到櫃檯交票取貨(大件貴重物品顧客需要發票,由售貨員代理)。

  (4)售貨員收到顧客蓋有收款章和計算機結算單的第1聯“交款憑證”後與留存的第3聯“交款憑證”核對無誤後,將商品隨同第3聯“交款憑證”交給顧客,第1聯交款憑證售貨員留存。

  (5)每日售貨員憑“交款憑證”第1聯彙總個人當日銷售額,並做登計,組長簽字。

  (6)收款員根據“交款憑證”第2聯彙總銷售額,與當日收款額核對無誤後,按櫃組填制“交款憑證彙總表”1——4聯,1聯轉櫃組,與第1聯交款憑證彙總金額核對,2聯轉會計,3聯連同“交款憑證”第2聯轉商品賬,4聯轉統計員。

  (7)收款員清點貨款後,填制“()組交款單”(一式四聯)簽字後雙人交會計室。

  (8)商店會計室收到交來的貨款,經雙人清點無誤後在“交款單”上加蓋“款已收訖”章,及收款人名章,第1聯退收款臺,第2聯會計記賬,第3聯商品賬記賬,第4聯封籤。

  (9)商品賬憑收款臺轉來第1聯“交款憑證”填制“營業部門日清日結銷售彙總表”一式三聯,憑第1聯記“經(代)銷庫存商品明細賬”銷售數量。2聯轉統計,3聯轉櫃檯。

  (10)商品賬憑“交款憑證”和“交款憑證彙總表”填制“營業部門進、銷、存日報表”(一式三聯),憑第1聯記經銷庫存商品金額分類賬減少,第2、3聯分別轉交商店會計員和統計員。

  (11)商店會計、統計員接到商品賬轉來的“營業部門進銷存日報表”和“日清日結銷售彙總表”對其進行審查核實,並與當日“交款單”核對,無誤後做相應的賬務處理。

  (12)商店會計室庫存商品金額分類賬控制商品賬、庫存商品金額分類賬。

  (13)顧客要求退款由售貨員開具“交款憑證”紅字,經雙人簽字。

  2、無收款臺(一手錢一手貨)

  (l)顧客挑好商品,由售貨員直接收款,將商品交給顧客。

  (2)售貨員每售一筆商品都要登記在“營業員銷售卡”上面,不要漏登、重登。

  (3)每日營業終結前,售貨員將營業員銷售卡進行彙總計算個人的銷售額,並與當日收到的現金核對無誤後會計室,營業卡轉商品賬。

  (4)會計室點款、核票無誤後,經雙人簽字,蓋章留存第2聯,將交款單第l聯退收款員(櫃檯),第3聯轉商品賬,第4聯封籤。

  (5)商品賬根據“營業員銷售卡”填制“營業部門日清日結銷售彙總表1—3聯”。

  (6)商品賬根據“營業部門日清日結銷售彙總表第1聯”,記經銷商品庫存商品明細賬中的櫃檯減少。

  (7)無法進行日清日結的商品,營業部門可以不必做“日清日結銷售彙總表”,可不逐筆登記“經(代)銷庫存商品明細賬”。月末按照公司主管經理審批簽名的盤點表(實物盤點)統計公司內每一種商品的月銷售數量。

  (8)商品賬根據“舊清日結銷售彙總表”填制“營業部門進、銷、存日報表”。無法進行日清日結的商品,根據“交款單”填制“營業部門進、銷、日報表”,憑第1聯登記“經銷庫存商品”金額分類賬減少,第2、3聯分別轉會計員、統計員。“舊清日結銷售彙總表”2聯轉統計,3聯轉櫃檯。

  (9)顧客要求退款由售貨員登記銷售卡紅字,經組長簽字,票據流轉程式視同銷售。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4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

  對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規程辦理外,悉依本規定條款進行管理。

  第二條

  原則上,銷售人員每日按時上班後,由公司出發從事銷售工作,公事結束後回到公司,處理當日業務,但長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條

  銷售人員凡因工作關係誤餐時,依照公司有關規定發給誤餐費x元。

  第四條

  部門主管按月視實際業務量核定銷售人員的業務費用,其金額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經理xx元,副經理xx元,一般人員xx元。

  第五條

  銷售人員業務所必需的費用,以實報實銷為原則,但事先須提交費用預算,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六條

  銷售人員對特殊客戶實行優惠銷售時,須填寫“優惠銷售申請表”,並呈報主管批准。

  第二章銷售人員職責

  第七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注意儀態儀表,態度謙恭,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二)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商業秘密;

  (三)不得理解客戶禮品和招待;

  (四)執行公務過程中,不能飲酒;

  (五)不能誘勸客戶透支或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

  (六)工作時光不得辦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條

  除一般銷售工作外,銷售人員的工作範圍包括:

  (一)向客戶講明產品使用用途、設計使用注意事項;

  (二)向客戶說明產品效能、規格的特徵;

  (三)處理有關產品質量問題;

  (四)會同經銷商蒐集下列資訊,經整理後呈報上級主管:

  1、客戶對產品質量的反映;

  2、客戶對價格的反映;

  3、使用者用量及市場需求量;

  4、對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銷量;

  5、同行競爭對手的動態信用;

  6、新產品調查。

  (五)定期調查經銷商的庫存、貨款回收及其他經營狀況;

  (六)督促客戶訂貨的進展;

  (七)提出改善質量、營銷方法和價格等方面的推薦;

  (八)退貨處理;

  (九)整理經銷商和客戶的銷售資料。

  第三章工作計劃

  第九條

  公司營銷或企劃部門應備有“客戶管理卡”和“新老客戶狀況調查表”,供銷售人員做客戶管理之用。

  第十條

  銷售人員應將必須時期內(每週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計劃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時還需提交“一週銷售計劃表”“銷售計劃表”和“月銷售計劃表”,呈報上級主管。

  第十一條

  銷售人員應將固定客戶的狀況填入“客戶管理卡”和“客戶名冊”,以便更全面地瞭解客戶。

  第十二條

  對於有期望有客戶,應填寫“期望客戶訪問卡”,以作為開拓新客戶的依據。

  第十三條

  銷售人員對所擁有的客戶,應按每月銷售狀況自行劃分為若干等級,或依營業部統一標準設定客戶的銷售等級。

  第十四條

  銷售人員應填具“客戶目錄表”、“客戶等級分類表”、“客戶路序分類表”和“客戶路序狀況明細卡”,以保障推銷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

  各營業部門應填報“年度客戶統計分析表”,以供銷售人員參考。

  第四章客戶訪問

  第十六條

  銷售人員原則上每週至少訪問客戶一次,其訪問次數的多少,根據客戶等級確定。

  第十七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當日預定訪問的客戶卡,以免遺漏差錯。

  第十八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樣品、產品說明書、名片、產品名錄等。

  第十九條

  銷售人員在巡迴訪問經銷商時,應檢查其庫存狀況,若庫存不足,應查明原因,及時予以補救處理。

  第二十條

  銷售人員對指定經銷商,應予以援助指導,幫忙其解決困難。

  第二十一條

  銷售人員有職責協助解決各經銷商之間的摩擦和糾紛,以促使經銷商精誠合作。如銷售人員無法解決,應請公司主管出面解決。

  第二十二條

  若遇客戶退貨,銷售人員須將有關票收回,否則須填具“銷售退貨證明單”。

  第五章收款

  第二十三條

  財會部門應將銷售人員每日所售貨物記入分戶賬目,並填制“應收賬款日記表”送各分部,填報“應收賬款催收單”,送各分部主管及相關負責人,以加強貨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條

  財會部門向銷售人員交付催款單時,應附收款單據,為避免混淆,還應填制“各類連號傳票收發記錄備忘表”,轉送營業部門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條

  各分部接到應收賬款單據後,即按賬戶分發給經辦銷售人員,但須填制“傳票簽收簿”。

  第二十六條

  外勤營銷售員收到“應收款催收單”及有關單據後,應裝入專用“收款袋”中,以免丟失。

  第二十七條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收款狀況,填入“收款日報表”和“日差日報表”,並呈報財會部門。

  第二十八條

  銷售人員應定期(周和旬)填報“未收款項報告表”,交財會部門核對。

  第六章業務報告

  第二十九條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業務填入“工作日報表”,逐日呈報單位主管。日報資料須簡明扼要。

  第三十條

  對於新開拓客戶,應填制“新開拓客戶報表”,以呈報主管部門設立客戶管理卡。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

  銷售人員外出執行公務時,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辦申請,但須填具有關申請和使用保證書。

  第三十二條

  銷售人員用車耗油費用憑發票報銷,同時應填報“行車記錄表”。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

  2、範圍

  適用於進入公司各生產區的所有人員(包括各各科室人員和公司領導)。

  3、程式

  1、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並按規定到公司安全科辦理相關手續和通行證,方可進入。

  2、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於甲方、乙方關係。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3、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各生產區域各項有關規定,並接受我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

  4、外包單位在廠區施工,運輸車輛時速不超過每小時10公里。

  5、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先向本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分廠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6、外來單位進行八大作業時,按公司規定到所作業的分廠辦理相關票證。杜絕無證作業。

  7、外來人員須進入密閉容器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密閉容器,做好各項安全防範工作,經分廠安全科批准,方可進行作業。

  8、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消防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後,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按規定給予500元的罰款。

  9、外來人員應遵守分廠禁菸制度,違反者按分廠考核制度處理。

  10、公司各科室人員進入分廠需到安全科辦理通行證。分廠安全科按照通行證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

  11、外來參觀和檢查人員進入分廠生產區,由接待人負責到安全科辦理通行證,否則不可進入。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6

  一、制定目的:

  為了加強本公司的銷售管理,擴大產品銷售,提高銷售人員的用心性,完成銷售目標,提高經營績效,更好的收回賬款,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凡屬本公司銷售、及其他部門人員均照本辦法所規範的制度執行。

  三、銷售人員工作職責:

  銷售人員除應遵守本公司各項行政及財務管理外,應盡力完成下列各項工作職責:

  1)負責完成公司所制定的年度銷售目標。

  2)對外務必樹立公司形象,維護公司利益,代表公司與客戶進行商務洽談,並完善公司與各客戶間的銷售合同,銷售合同務必經公司領導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3)對於本公司的銷售計劃、策略、客戶關係等應嚴守商業秘密,不得洩露;如有發生第一次給予警告,再次發生,直接辭退。

  4)嚴禁以不正當手段獲得銷售業務,嚴禁哄抬物價、擾亂市場,嚴禁以任何形式毀壞公司形象,如發現以上狀況屬實,一律辭退。

  5)貨款處理:

  ①收到貨款應當日交到公司財務。

  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貨款,如有直接辭退並交出所挪用貨款。

  6)務必全面瞭解本公司的產品特性及生產狀況,並隨時與財務部門核對各客戶的應收款,持續賬面正確、清晰,便於及時催收尾款。

  7)定期拜訪客戶,瞭解客戶新的動態及發展方向,並建立往來客戶良好的人際關係。收集市場需求量的變化、同行業價格變化的資料,客戶對我公司的評價,包括產品質量、服務等的資料。用心發展新客戶。

  8)及時瞭解客戶專案的進度,每日生產、銷售量及時上報至統計人員。

  9)執行公司所交付的相關事宜。

  四、統計人員職責:

  1)及時、準確的統計過磅員上報的每日過磅單據。

  2)設立單獨的合同臺賬,包括:

  a、合同名稱

  b、瀝青混合料型號、單價

  c、付款方式

  d、合同簽訂人資訊。

  3)對每個合同所用瀝青混合料型號、數量、做好臺賬。

  4)針對每個合同的付款方式和工程進度,及時通知該合同的負責人進行賬款的催要。

  5)次月5日前上交單月工地各統計報表。

  銷售人員考核辦法及獎勵辦法

  一、制定目的:為激勵銷售人員的工作用心性,鼓勵先進,從而提高公司的整體績效,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凡屬本公司銷售、及其他部門人員均照本辦法所規範的制度執行。

  三、銷售人員的考核、獎勵及處罰:

  1、考核方法及獎勵方法:

  ①獎勵金額為單個專案瀝青混合料銷售數量(噸)x元;

  ②專案按照合同進行付款,每一次付款到期後不超過一個月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給付獎勵金額為節點銷售瀝青混合料數量(噸)x元x50%。

  ③最後一次付款到期後不超過三個月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給付獎勵金額為銷售瀝青混合料總量x元x50%。

  ④最後一次付款到期後不超六個月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給付獎勵金額為銷售瀝青混合料總量x元x30%。

  ⑤最後一次付款到期後超過六個月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不再給付剩餘20%的獎勵金額。

  ⑥最後一次付款到期後超過六個月沒有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酌情處罰。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7

  為保證公司生產秩序,保證人身安全,預防發生安全事故,進入廠區,嚴格遵守如下安全須知:

  1、凡外來人員進入廠區必須有接待人員帶領。有關接待部門應向其講解有關廠紀、廠規及安全注意事項,發給相應的安全勞保用品並全程陪同。出入廠區需配合門衛人員檢查;

  2、進入廠區,著裝應符合公司管理規定;進入車間,必須佩帶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嚴禁赤膊、穿短褲、穿拖鞋、高跟鞋等不安全行為;

  3、外來人員進入廠區後必須走規定路線,在規定的作業範圍和活動區域內開展工作,嚴禁隨意進入其他辦公場所和生產車間;

  4、未經允許禁止在廠區內拍照或錄影;

  5、嚴禁酒後進入生產區域;

  6、未經允許,禁止觸控廠區內任何裝置、設施。嚴禁私自搭接電線;

  7、廠區內易燃、可燃物品較多,嚴禁私自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廠區;

  8、外來參觀、學習過程中,服從陪同人員引導管理,發生異常情況,要服從陪同人員的指揮,緊急疏散到安全地帶;

  9、凡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一律不準進入廠區,違者罰款200元;廠區內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km/h;

  10、嚴格遵守各警示牌、告示牌之注意事項;

  11、外來人員因不聽勸阻或指揮導致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對於外來送貨及產品出庫人員,不得私自用天車卸貨,須由我公司相關單位專職天車操作工卸貨或裝貨。

  13、進入車間內部外來作業人員,須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培訓,在車間安排區域內進行相關作業,不得進入施工作業專案區域外的場所,或進行其它工作。施工作業須有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外來施工人員及我公司車間職工安全。車間有義務配合施工單位做好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8

  為確保公司安全,加強對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出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員工之外的所有進出公司的外來人員及車輛;(細則中第四條為公司員工制定)。

  二、職責:

  安保科是公司門衛的管理部門,直接對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出公司進行管理。

  三、細則:

  1、對於進入公司的外來人員及車輛,必須持有效證件到門衛處登記。(上級領導、其它兄弟單位領導、客戶、口頭問詢即可)。

  2、嚴格執行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進出公司大門,均應進行檢查,特殊物資應在門衛登記,未經登記的物資,門衛人員不予放行;凡進出公司的車輛及貨物必須持有安保科長簽發的有效證明(如放行條),經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否則不予放行。安保科長因事不在公司,則需致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同意後方可放行,同時做好登記。

  3、門衛負責管理進入公司內的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停放秩序。任何人及車輛不準攜帶危險品進入公司,絕不允許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入生產區域,特殊工作需要的,需報請領導同意後,由接待人員陪同方可。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9

  第一條自我介紹與打招呼

  與客戶會面時,應主動與客戶問好打招呼,然後作自我介紹。

  1、問好時,態度要真誠,面帶微笑,動作要規範,聲音要適中,努力給對方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2、對其他人也要點頭致意。

  3、作自我介紹時應雙手遞上名片。

  4、隨身攜帶物品,在徵求對方後,再放置。

  5、打招呼時,不妨問寒問暖。

  6、若對方負責人不在,應與其上級或下級洽談,千萬不能隨便離去。

  7、若對方很忙,要等對方忙完後再洽談。若自己能幫上忙,應盡力趨前

  幫忙,邊幹邊談,與對方儘快親近,是開啟局面的良策。

  8、注意察言觀色,相機行事,千萬不能妨礙對方工作。

  9、準確地稱呼對方職務,過高過低都會引起對方不快。

  第二條話題由閒聊開始

  1、閒聊的話題是多種多樣的,但原則有一個:使對方感興趣,如天氣、人文地理、趣聞軼事、體育、社會時尚、企業界動態等。

  2、注意不要老生常談,人云亦云,儘量少談政治、宗教問題,以免因觀點不同引起分歧,破壞談話氣氛。

  3、注意不能自己一個人滔滔不絕。耐心地聽對方高談闊論,更能取得好感。

  4、見好就收,一旦發現對方對某一話題不感興趣,應立刻打住,再找其他話題。

  5、切勿忘掉與客戶閒談的本意是為了切入正題,因而應將話題向企業經營、市場競爭、消費時尚等方面引導。

  6、在閒聊中注意瞭解對方的故鄉、母校、家庭、個人經歷、價值觀念、興趣愛好、業務專長等。

  7、在交談過程中,注意瞭解客戶經營情況、未來發展計劃、已取得的成就和麵臨的困難。

  8、在交談過程中,善於徵求對方對市場走勢、暢銷產品、經營對策、產品價格、需求動向的意見。不論對方意見如何,都要虛心聽取,不能反駁。

  9、在交談過程中,要注意自始至終給予對方優越感。

  10、在交談過程中,應不斷地向對方提供與其業務相關的實用資訊。

  第三條業務洽談的技巧

  1、洽談過程中,不能強硬推銷,首先講明本企業產品的優勢、企業的信譽和良好的交易條件。

  2、洽談過程中,不要首先讓對方確定訂貨數量,依對方的決定行事,尊重對方。

  3、向客戶確定出少量訂貨試銷、中批次訂貨、大批次訂貨幾種方案,供對方選擇。

  4、列舉出具體數字,說明客戶在不同批次訂貨情況下的經濟效益指標,如營業收入、純收益、資金週轉率等。

  5、首先推銷重點產品,由重點產品連帶出其他產品,不要四面出擊。

  6、適時地拿出樣品,輔助推銷。

  7、不能因小失大,以哀求的口吻要求對方訂貨。

  8、注意戰略戰術,進退適宜,攻防結合,勿追窮寇。

  9、在洽談商品價格時,一方面申明本企業無利可圖(舉成本、利潤等數字),一方面列舉其他企業產品價格高不可攀。

  10、在涉及其他企業及產品時,注意不能使用攻擊性語言,不能出口傷人。

  11、在推銷新產品時,要明示或暗示本企業屬獨此一家,別無分店。

  12、更多地列舉例項,說明某商品因經營本企業產品取得了多大的經濟效益。

  13、提醒對方要保證銷售,必須有充足的存貨。若能列舉出對方存貨情況更佳。

  第四條推銷受阻應急技巧

  1、當對方拒絕訂貨時,首先應問清原因,以對症下藥。

  2、若對方提出資金週轉困難時,應強調經銷本企業產品風險小,週轉快,利益回報大(列舉具體數字說明)。

  3、若對方回答負責人不在,應問明負責人什麼時間回來,是否可以等候,或什麼時間可再來聯絡。也可請對方提出大致意向。

  4、若對方提出現在很忙,無暇洽談時,要判斷這是對方有意推辭,還是確實沒有時間。不論為何,都要對在百忙之中打擾對方,提出歉意。並提出與對方僅談×分鐘(可視情況遞減)。注意洽談一定要按約定時間結束。

  5、若對方嫌價格太高時,應首先申明本企業奉行低價優質政策,然後舉例項,與同類產品比較。強調本企業向客戶低價提供商品,強調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強調本企業有優質的售後服務系統。

  6、若對方提出由其他廠家進貨時,首先要問清原因。然後以數字進行比較。說明從本企業進貨的優越性。

  7、若對方提出已有存貨時,應轉問是否需要其他商品,或者告知由於本產品暢銷,應有充足的存貨。

  8、若對方提出退貨,應首先問明退貨的理由。若理由成立,應勸導對方改購其他商品。

  9、若對方偏好其他企業產品,則應用具體數字說明本企業產品絕不遜於其他產品,且有其他產品不可替代的特性。

  10、若對方對本企業抱有成見,或以往發生過不愉快的事,或對推銷員本人抱有偏見時,首先要向對方賠禮道歉,然後問明原由,做出解釋。最後,誠懇地希望對方對本企業和本人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並利用這一時機,進一步與客戶洽談業務。

  11、若對方提出本企業供貨不及時,推銷員應首先表示歉意,然後講明事出有因。最後保證改進工作,決不再發生類似問題。

  12、若對方提出採用易貨交易方式時,首先向對方建議表示贊同,然後提出易貨交易的種種弊端,促使對方放棄原來的建議。

  13、若對方默不作聲,有問無答時,應直接明瞭地提出自己的看法:這樣不利於雙方交流,如對本人有什麼看法,請明示。然後可採取以下對策:

  ①反覆講明來意。

  ②尋找新話題。

  ③詢問對方最關心的問題。

  ④提供資訊。

  ⑤稱讚對方穩健。

  ⑥採用激將法,迫使對方開口。

  第五條不但善始還要善終

  1、向對方在繁忙中予以接待表示謝意。

  2、表明以後雙方加強合作的意向。

  3、詢問對方下一次洽談的具體時間。自己可以提出幾個時間,讓對方選擇。

  4、詢問對方是否有個人私事,需要自己幫忙。

  5、向對方及其他在場人員致謝、辭行。

  (二)銷售訪問客戶的要點

  第六條銷售經理對客戶進行訪問,不同於推銷員上門推銷,但在意義與後者同樣重要。透過對客戶的訪問,可以:

  1、瞭解市場動態,聽取客戶反映,收集市場資訊。

  2、開拓新市場,爭取到更多的新客戶。

  3、把握客戶的信用狀況。

  4、為調整促銷重點、促銷方法、交易方法提供依據。

  第七條客戶訪問的主要目的是

  1、與客戶打招呼、問候、聯絡感情。

  2、實地考察客戶是否進一步擴大訂貨的餘地。

  3、直接向客戶說明本企業產品的特性、優點及價格偏高的原因(如:①使用優質材料。②高質量。③與其他企業產品的效能價格比等)。

  4、向客戶提出擴大訂貨量的要求。

  5、希望客戶與本企業建立長期穩固的合作聯絡。

  6、在時機成熟時,向客戶提出按期支付貨款要求。

  7、從多個側面瞭解客戶信用狀況。

  8、與客戶交流經營管理經驗,互為參考。

  9、把客戶訪問作為開拓新市場的一種手段。

  第八條訪問客戶時,應正確確定拜訪的人及拜訪順序。

  1、客戶若是小公司,拜訪人員級別與順序是:

  (1)店長(或經理,或主任)。

  (2)採購負責人。

  (3)銷售負責人。

  2、客戶是大公司,拜訪人員級別與順序是:

  (1)採購部長(重點訪問物件)。

  (2)總經理(禮節性拜訪)。

  (3)銷售部長。

  第九條會面時禮節性問候

  與被訪者會面時,不論是否已經相識,都要致以禮貌性問候。言詞應懇切、熱情。主要話題包括:

  1、祝賀高升。

  2、問候身體情況。

  3、祝賀事業發達。

  4、貿然打擾之歉意。

  第十條進入正題時話題要點

  1、向對方給予本企業在業務上的厚愛和照顧表示謝意,向對方給予本企業推銷員的照顧表示感謝。

  2、向對方請教本企業產品在哪些客戶或地區暢銷,在哪些客戶或地區中滯銷,原因何在。

  3、請對方介紹其經營情況。

  4、與對方的交談過程中,有意識地進行市場調查。

  5、請對方介紹其經營方針、管理方法、銷售制度等,並提出自己的見解或建議。

  6、聽取對方陳述面臨的問題或對本企業意見或建議,共商解決辦法。

  7、聽取對方對雙方進一步合作時的希望,對本企業銷售制度、銷售方法、結算方法等的忠告。

  8、在適宜場合,介紹本企業的新產品。

  訪問結束時,銷售部長應逐一與被訪者辭行、致謝。辭行順序是先高後低(即職務或級別高低。)

  (三)外銷員業務技巧要點

  第十一條外銷員的素質要求

  特殊的工作性質,要求外銷員不斷提高自身素質,陶冶情操,加強修養。

  1、注意個人身體,有健康的體魄。以勝任繁重的工作。

  2、工作要有計劃性,條理性,適應性。

  3、要有堅韌不拔的毅力,克服困難的決心,不達目的決不罷休的信念。

  4、在業務上要有進取心,虛心好學,不恥下問,不僅有寬闊的知識面,而且對本專業還要做到精通。

  5、有高超的語言技巧、公關能力和靈敏的反應能力。

  6、面對客戶,不管出於怎樣的目的,都應以誠待人,以信為本,以義行事。取得客戶的信賴,保持責任感,保持良好的人格與節操。

  7、具有較強的統計分析能力,時刻注意蒐集資訊,判斷資訊,抓住機會,迎接挑戰。

  第十二條勤務要求規範

  1、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休息時間不得擅自外出。

  2、外出聯絡業務時,要按規定手續提出申請,講明外出單位、外出目的,外出時間及聯絡方法。

  3、外出時沒有他人監督,必須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

  4、外出時,不能公私兼顧,公款私用。

  5、外出使用本企業的商品或物品時,必須說明使用目的和使用理由,並辦理借用或使用手續。

  6、本企業與客戶達成的意向或協議,外銷員無權擅自更改,特殊情況下,必須徵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7、在處理契約合同、收付款時,必須恪守法律和業務上的各項規定,避免出現失誤。

  8、外出時,應節約交通、通訊和住宿費用。外銷員外出時,應及時向上級彙報業務進展情況,聽取上級指示,遇到特殊情況時,不能自作主張。外出歸來後,要將業務情況詳細向上級報告,並請上級對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

  第十三條非外出時間的工作

  1、日常業務

  外銷員因沒有外出業務而在公司坐班時,主要負責訂貨單據的整理、送貨的準備、貨款的核算、與客戶及相關業務單位的聯絡等工作。另外還包括下次出差的準備、退貨的處理等業務。

  2、市況報告

  外銷員將出差時所見所聞,包括市場供求狀況、客戶需求趨勢與要求、競爭對手的營銷動態、價格變動動態、新產品開發情況等及時地向相關負責人反映。

  3、工作安排

  出差前應對下一段工作做出計劃,包括:

  (1)對上段工作的總結與回顧。

  (2)上級對下階段工作的指示。

  (3)下一階段具體的業務物件、工作重點與對策。

  出差前的準備應包括如下內容:

  (1)外銷資料、樣品的準備。

  (2)制定出差業務日程表。

  (3)各種票據、印章、介紹信的準備。

  (4)車、船、飛機票的預定。

  (5)差旅費準備。

  (6)個人日常生活用品的準備。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兼職人員的薪金支付,均按本制度的內容辦理。

  基準內薪金——基本工資

  超時工作津貼

  基準外基金

  交通津貼

  其他薪金

  獎金

  第二條

  兼職人員的薪金計算期間規定如下:

  1、兼職人員的薪金計算期間,從每月1日起至當月月底止,並於每月15日支付薪金。若當日薪金支付日中恰逢休假日,則提前一日發放。

  2、兼職人員的薪金計算期間,也可依照聘用合同書所規定的日期支付。

  3、退職或被解聘者的薪金,應於當日在辦理完解職手續後,立即支付其應得的薪金。

  第三條

  公司與兼職人員所簽訂的協議中,如果有寫明應有下列規定的扣除金額,或法令所規定的扣除事項,則應由公司從薪金中扣除,扣除之後的其他部分以現金形式直接支付給兼職員工本人。

  1、個人所得稅。

  2、社會保險費(個人應負擔部分)。

  3、團體意外保險費。

  4、違反公司規定的罰款(罰款金額全部轉入員工福利金)。

  5、公司與工會代表協議經半數以上同意的代扣事項。

  第四條

  兼職人員的工作時數的計算規定如下:

  1、薪金計算期間的加班、假日出勤、深夜執行公務以及遲到、早退、私自外出的缺勤時間,均須按照實際的加班時數、缺勤時數計算。

  2、時數若有不滿1小時的尾數產生時,則依下列方式計算:

  (1)30分鐘以上,以1小時計算。

  (2)15分鐘以上但未滿30分鐘時,以半小時計。

  (3)未滿15分鐘時,則不予以計算。

  第五條

  薪金支付型別共有下列三種:

  1、日薪制。採用此種計算方式的薪金,應以每天的固定薪金額乘以實際工作日數,於每月薪金支付日發放。但如果在聘用合同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缺勤時,則須從薪金中扣除實際缺勤時數的薪金。

  2、小時薪金制。依每小時的固定薪金額乘以實際工作時數,即得兼職人員應得獎金額。

  3、計件制。依每一單位產品的固定薪金乘以個人於每一薪金計算期間的總產量,即為員工應得薪金額。

  薪金支付型別應在聘用合同中明確作出規定。

  二、基準內薪金

  第六條

  兼職人員的基本工資規定如下:

  1、基本工資決定的標準,應在簽訂聘用合同書時,經雙方協議後製訂。

  2、基本工資的支付標準,不得低於勞動部門所制定的最低支付標準。

  3、在決定基本工資標準時,須對同行業間的基本工資支付水平一併加以考慮。

  三、基準外基金

  第七條

  兼職人員若因業務上需要,必須在規定工作時間外繼續執行工作,導致其實際工作時數超過原聘用合同書所規定的工作時數時,則須依照加班津貼標準額的規定辦理。

  第八條

  交通津貼的支付物件,是因上班執行公務而須負擔額外交通費用的兼職人員,原則上,公司根據其實際發生的必要交通,採用全額髮給的辦法。

  四、其他薪金

  第九條

  於休假日返回公司繼續工作時,應按第八條的規定,辦理休假日工作津貼的支付。

  第十條

  依據人事管理規章的規定,向公司申請特別休假時,其薪金按下列方式處理:

  1、婚假、喪假等特別休假,不支付薪金。

  2、因公負傷、疾病而缺勤時,若有代辦保險的醫療的醫療補助及團體意外險的災害賠償等事宜,薪金則不予以支付。

  五、獎金

  第十一條

  公司根據年度經營增長比例,且考慮到兼職人員的工作績效及貢獻,根據其不同表現程度,分別制訂獎金金額。

  第十二條

  獎金的支付日期原則上根據聘用合同書的內容來決定。

  六、薪金調升

  第十三條

  公司為激勵兼職人員計程車氣,在提高工作績效的前提下,應視個人在工作上的表現及考績(含出勤率),制訂薪金調升標準,並定每年的12月31日為薪金調升日。

  七、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11

  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經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透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董事、監事與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有效調動公司董事、監事與高階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本制度的董事、監事是指本制度執行期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全部在職成員。

  (一) 在公司任職的董事是指與公司之間簽訂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公司員工或公司管理人員兼任的董事;

  (二) 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是指與公司之間簽訂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公司員工或公司管理人員兼任的監事(包括職工監事);

  (三)獨立董事,指公司按照《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的指導意見》的規定聘請的,與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係的董事;

  (四) 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的非獨立董事;

  (五) 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指不在公司擔任除監事外的其他職務的監事。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高階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 技術總監、 公司董事會聘任或確認的其他高階管理人員。

  第四條 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則:

  (一) 堅持按勞分配與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

  (二)實際收入水平與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標掛鉤的原則;

  (三)體現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規模和業績的原則;

  (四)薪酬與公司長遠發展和利益相結合;

  (五)薪酬與市場價值規律相符;

  (六)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

  第二章 董事薪酬管理

  第五條 公司股東大會負責審議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獨立董事應對公司董事薪酬發表獨立意見。

  第六條 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在董事會授權下,負責制定、管理與考核公司董事 (除獨立董事) 薪酬制度;負責對公司董事薪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 根據董事工作性質及所承擔的責任、風險、壓力等確定不同的薪酬標準。

  (一) 在公司任職的董事。

  以聘任合同的規定為基礎,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同時兼任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發放標準依照第四章“高階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規定的高階管理人員薪酬標準執行;在公司任職的董事不兼任高階管理人員的,根據其在公司擔任的具體職務,由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其進行考核後領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其另行發放董事津貼。

  (二) 獨立董事

  公司獨立董事年度津貼為 7.2 萬元人民幣(含稅)。 獨立董事參加規定的培訓、出席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差旅費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所需的合理費用,可在公司據實報銷。

  (三)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

  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年度津貼為 4 萬元人民幣(含稅)。

  第八條 公司董事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 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餘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九條 獨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並予以發放; 自願放棄享受或領取津貼的, 公司有權 自次月起停止向其發放相關津貼。

  第十條 公司董事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或津貼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董事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透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資料,收集同行業的薪酬資料,並進行彙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十二條 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並經董事會備案後,公司可以臨時的對專門事項設立專項獎勵或懲罰,作為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的薪酬補充。

  第三章 監事薪酬管理

  第十三條 公司股東大會負責審議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進行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第十四條 根據監事工作性質及所承擔的責任、風險、壓力等確定不同的薪酬標準。

  (一)在公司任職的監事

  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根據其在公司擔任的具體職務,由公司管理層對其進行考核後領取薪酬,薪酬標準原則上不低於公司中層管理人員標準。

  (二)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

  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年度津貼為 3 萬元人民幣(含稅)。

  第十五條 公司監事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餘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監事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並予以發放。

  第十七條 公司監事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或津貼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監事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透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資料,收集同行業的薪酬資料,並進行彙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四章 高階管理人員薪酬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高階管理人員 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績效薪酬組成。 基本薪酬 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確定,績效薪酬提交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稽核並提出意見,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一)基本薪酬:根據高管所任職位的價值、責任、能力、市場薪資行情等因素確定,為年度的基本報酬,按月發放;

  (二)績效薪酬:根據公司年度目標績效獎金為基礎,與公司年度經營績效相掛鉤,年終根據當年考核結果統算兌付,按年發放。

  第二十條 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餘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二十一條 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並予以發放。

  第二十二條 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規定,導致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與質量責任事故、重大違法違紀事件、嚴重社會不穩定問題,給企業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造成資產重大損失的,視情節相應扣減責任人績效薪酬和獎勵薪酬。 第二十四條 薪酬核定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考核指標及各類重大事項情況,各單位應如實及時上報。對虛報、瞞報財務狀況及弄虛作假多提多領薪酬等違規行為的,予以雙倍處罰。違反公司制度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五條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企業資產重組或整體改制,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公司董事會視具體情況相應調整公司高階管理人員薪酬管理相關事項。

  第二十六條 責任人在任職期間出現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所述情形的,應予以警告,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職、免職等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七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高階管理人員 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透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資料,收集同行業的薪酬資料,並進行彙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二十八條 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並經董事會備案後,公司可以臨時的對專門事項設立專項獎勵或懲罰,作為對在公司高階管理人員 的薪酬補充。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自股東大會審議透過之日起生效, 修改時亦同 。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外來人員管理,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保證內部員工及外來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進入公司的所有外來人員(包括外來參觀人員)。

  3、職責

  3.1生產技術部負責制定此規章制度並對此規章制度的實施進行考核。

  3.2各部門負責此制度的實施,對外來參觀人員進入廠區進行安全教育和進入廠區後的安全監護。

  4、定義

  4.1外來參觀人員:到企業參觀考察,不安排到生產崗位的外來人員。

  4.2外來培訓人員:到企業培訓學習,安排到具體的生產崗位跟班學習的外來人員。

  4.3外來施工人員:到本企業從事施工作業的外來人員。

  5、內容

  5.1外來參觀人員的管理規定

  (1)凡外來參觀人員進入公司時,首先到門衛處聯絡接待部門。在獲得同意進入公司的通知後,憑有效證件在門衛進行登記,登記後,門衛值班人員按來賓人數發放通行證。

  (2)進入廠區前,接待部門要對外來參觀人員進行安全須知專題教育,要求嚴格遵守,對不服從管理的外來參觀人員,要求其退出生產區,終止參觀接待。

  (3)進入公司的外來參觀人員只能在公司接待廳等待,未經允許嚴禁進入生產區域、倉庫區域。若因工作需要需進入上述區域,必須得到生產技術處負責人批准,進入倉庫區域必須得到財務勞資處負責人批准才可進入。

  (4)相關部門必須做好外來人員的安全監督,做到“誰接待誰負責”;進入現場須有本公司人員陪同,告知遵守現場安全制度,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嚴禁外來參觀人員自行在生產區內活動。

  (5)外來參觀人員必須佩帶公司統一製作的通行證,離開公司後將通行證如數歸還。損壞或丟失,每張賠20元。

  (6)在參觀過程中

  ①外來參觀人員不得動用崗位上的工具、開關、閥門等。

  ②外來參觀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在安全敏感區域內照相、攝像。

  ③外來參觀人員要愛護崗位用品用具。

  ④生產現場嚴禁吸菸,違者按照公司要求處罰。

  ⑤進入公司的外部人員要講究衛生,有隨地吐痰、踩草皮、亂丟紙屑或垃圾等不文明行為者,按照公司規定處罰;

  (7)參觀人員只能從公司大門進出公司,若發現翻圍牆等其它手段進入公司,一律按偷竊行為論處。

  5.2外來培訓人員的管理規定

  (1)凡外來培訓人員進入公司流程同5.1。接待部門對外來培訓人員進行入廠前培訓,上崗前培訓教育。相關內容有:企業基本情況、

  本廠安全生產特點、禁火禁菸管理、勞動保護與個體防護基本要求、勞動紀律管理等。

  (3)培訓學習過程中,接待部門負責在崗位期間的安全監護和業務培訓。

  (4)外來培訓人員在崗位上未經允許不得動用崗位上的工具、開關、閥門等。遵守企業勞動紀律相關要求,不得串崗、睡崗以及做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5)培訓結束根據相關要求進行培訓考核。

  5.3外來施工人員管理規定

  (1)進入公司施工的單位人員入廠流程及要求同5.1。接待部門負責人必須對其進行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告知外來施工人員本企業安全生產的基本特點、作業的注意事項、需要辦理的安全票據、辦理程式和基本要求。

  (2)公司相關單位必須對外委施工單位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

  ①驗證營業執照及經營範圍是否符合要求。

  ②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需要。

  ③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簽訂的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在簽訂合同時要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

  (4)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遵守本企業的規章制度,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票證,並服從本企業的安全監管,具體內容如下:

  ①焊工、電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

  ②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公司外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現場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③沒有安全防護裝置的作業裝置,不得在生產區使用,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按相關要求佩帶防護用品。

  ④進行動火、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有限空間、裝置檢修、盲板抽堵、斷路作業,臨時用電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作業票,經批准後方可進行作業,公司相關部門要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⑤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裝置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檯板等,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⑥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後,必須及時清理現場。

  ⑦遵守本公司禁菸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⑧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裝置、車輛、設施等。

  ⑨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本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援。

  ⑩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我公司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對違章作業人員或妨礙公司安全生產的作業,有權令其糾正、處罰或停止作業。

  6、處罰

  外來人員違反本公司相關安全規定的將按照規定處罰,相關部門監督不到位,也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7、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員工招聘錄用工作,確保員工綜合素質,以適應企業發展需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行政人事部對公司員工招聘錄用工作進行統一管理,負責稽核部門員工招聘計劃,辦理員工招聘、錄用、訂立勞動合同及組織崗前培訓等工作。

  第三條部門用人單位根據經營業務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計劃。負責應聘人員試用期考察及應聘上崗後的培訓、管理工作。

  第二章員工招聘

  第四條員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備、人崗適用”和“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不僅注重應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應聘者的實際工作能力,特別注重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和忠實程度。

  第五條員工招聘分為一般員工招聘、管理人員招聘、特殊專業技術人才招聘和臨時工招聘四種。

  第六條需要招聘一般員工的部門,在公司編制範圍內出現崗位空缺時,填寫《員工招聘申請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稽核後報公司經理批准。

  第七條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員時,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寫《員工招聘申請表》,製作崗位職務說明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需要招聘特殊專業技術人員時,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公司經理總經理簽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相關招聘事宜。

  第九條需要聘用臨時工的部門,填報《員工招聘申請表》,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轉公司領導批准。

  第十條公司行政人事部區別不同型別人員,按照公司總經理批准的招聘崗位員工任職條件和任職要求,選擇合適的招聘方式,實施具體招聘工作。

  第十一條未經公司領導特批,任何部門不得招用從公司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辭退、開除的人員。

  第十二條招聘員工的渠道可以採取:內部招聘、外部招聘、媒體廣告招聘、人才市場招聘、網路招聘及委託職業中介機構招聘等方法進行。但無論何種方式,都必須事前辦理申報批准手續。未經報批手續自行招聘人員的,所招聘人員作辭退處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第三章一般員工招聘程式

  第十三條門店營業員、營銷員、倉庫管理員、物流配送員、批發開單員、售後服務接待員、辦公室文員、後勤服務員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裝維修工,屬於一般員工。按下列程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擬定和釋出招聘廣告,公示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任職條件和任職要求,以及相對應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報名起止時間等事項。並負責處理應聘報名相關事項;

  2.應聘者填寫《招用員工登記表》,提交《身份證》、《戶口冊》和學歷證明覆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彙總整理所有應聘人員資料,聯絡用人部門,確定初選名單,通知初選人參加面試;

  4.透過面試的應聘人員,在徵得應聘人員同意的情況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門,給予5至10天的適應選擇期;

  5.選擇期滿,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組織崗前培訓(培訓的內容:一是職業道德,二是崗位職責);

  6.崗前培訓結束後,組織筆試,筆試合格者,雙方協商簽訂《勞動合同》,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適應選擇期內任何一方認為不具備建立正式勞動關係的,可以說明原因,友好辭謝。適應選擇期滿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國家最低工資標準,依據應聘者在適應選擇期的實際上班天數發給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適應選擇期滿,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的,適應選擇期計算為應聘人員試用期,享受試用期工資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員、特殊專業技術人員招聘程式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包括:公司直屬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市內門店負責人、涉外門店負責人及會計、出納等財務管理人員。特殊專業技術人員是指:根據公司經營業務需要必須配備的各種具有專業技術知識或技術職稱的人員。譬如專案設計師、專案經理、專案技術員、安裝維修技工等。

  第十七條管理人員及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招聘按下列程式辦理:

  1.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約談和麵試。

  2.應聘人員與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就勞動報酬及相關工作職責、職權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3.應聘人員填寫《招用員工登記表》及相關應聘資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書》。

  5.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履行《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涉及公司機密崗位的人員,在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書》的同時,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履行保密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章臨時工招聘程式

  第十九條聘用期限在一個月以內的,報經批准後,由部門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過一個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章試有期

  第二十條員工的試用期,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確定。

  第二十一條應聘人員在試用期內,如果不願在公司繼續工作,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或口頭申請,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後,解除勞動關係。

  第二十二條公司在員工試用期間,發現聘用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1.發現不符合應聘條件者;

  2.不能勝任工作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害者;

  4.違反國家法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5.與其他單位建立有勞動關係或者在外兼職影響正常工作者;

  6.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條試用期滿後,員工本人提交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稽核定級手續,從批准定級的下月起調整工資待遇。

  第二十四條管理人員和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試用期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約定執行。

  第七章新員工工資待遇

  第二十五條一般員工試用期的工資待遇,按公司《員工薪酬管理規定》的標準執行。不低於國家規定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間,不享受提成工資待遇。

  第二十六條管理人員和特殊專業技術人員試用期的工資待遇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約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員工被正式錄用後,按其所在崗位或所任職務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據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公司的實際需要,調整和變動員工的工作。調整變動工作後的工資福利待遇也隨之相應變動。

  第二十八條為穩定員工隊伍,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實際年限,發給工齡工資;對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員工發給年度特殊貢獻獎;對在一個月內無遲到、早退現象和病、事假的員工發給全勤獎。

  第二十九條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公司履職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公司按《勞動法》的規定,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手續。個人原因不願意參加社會保險的,由本人寫出申請,公司按規定發給社會保險補貼。

  第八章工作時間和勞動紀律

  第三十條公司依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結合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不同工種的實際情況,分別實行三種不同的上班工作時間制度:

  (1)定時工作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三十一條每個員工執行那種工作時間制,根據其所任職崗位的不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第三十二條所有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公司制定的《勞動出勤與勞動紀律管理規定》,有事有病請假批准,上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中途擅離工作崗位。

  第三十三條員工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按規定接受處罰,情節嚴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勞動關係。

  第三十四條各部門員工出勤登記表,每月5日前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個季度公佈一次員工考勤情況。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在執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

  2.範圍

  適用於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所有外來人員。

  3.責任者

  企業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生產技術部、財物部、運輸部、外來各施工部門。

  4.程式

  4.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4.2外包部門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外包部門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並按規定進行登記。

  4.3我公司與外包部門屬於甲方、乙方關係,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4.5外包部門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經企業安全委員會同意,主管部門負責人現場監督。

  4.6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4.7外包部門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4.8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部門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誌,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杆、機電裝置和建築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4.9外包部門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裝置,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4.10外包部門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裝置,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4.11外包部門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部門的露天機電裝置,使用後必須及時切斷電源,並有封管措施。

  4.13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4.14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4.15外包部門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4.16外包部門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範工作,報經企業安全委員會批准後,方可入內工作。

  4.17外包部門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企業安全委員會門審批,經批准後方可進行作業。

  4.18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裝置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檯板等,未經本公司企業安全委員會門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後,方可進行。

  4.20外包部門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後,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菸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4.21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嚴格遵照“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4.24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裝置、車輛、設施等。

  4.25因外包部門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後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部門負責。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15

  建築公司人員培訓及資格評定管理

  1.培訓

  為了提高公司職工的整體素質,提升公司施工隊伍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訓、考核、使用、待遇'一體化的培訓管理原則,使職工確立上崗要培訓,崗位靠競爭的觀念,進行管理、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的培訓。

  1.1培訓工作的領導與組織

  1.1.1公司副經理主管公司培訓工作。

  1.1.2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培訓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專案部、分公司經理負責各部門的培訓工作,並由各部門人資員處理本部門的日常培訓工作。

  1.2人力資源部培訓職責

  1.2.1制定和完善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培訓制度、考核管理辦法;

  1.2.2根據公司的發展需要,及公司的施工情況和各單位的培訓需求,每年年底編制公司下年度職工培訓計劃;

  1.2.3組織在職人員學習新規程、新制度和新標準。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有序地進行各類培訓;

  1.2.4對技術工人進行技術考核,並組織崗位練兵、技術比武;

  1.2.5安排有關人員參加上級部門安排的學習和培訓;

  1.2.6組織公司各專業在職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和鑑定;

  1.2.7定期召開公司培訓工作會議,組織經驗交流,收集意見,提高培訓工作的水平。

  1.2.8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國內外先進技術和先進安裝工藝。

  1.3培訓分類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專生的入廠、實習培訓;

  1.3.2資格准入培訓、持證上崗培訓;

  1.3.3管理幹部、專業幹部、技術工人的專業和業務培訓;

  1.3.4繼續教育;

  1.3.5企業文化教育及資訊講座。

  2.培訓考核

  凡經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或委託舉辦的各類業務、技術講課、資格培訓、上崗培訓等學習的人員須參加培訓結業考試。考試合格者准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培訓檔案。考試不合格人員不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職工培訓檔案。

  3.崗前培訓

  3.1專案部管理人員:在中標一週後開始組織開工前培訓。內容包括:質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p3管理、e*p管理等。

  3.2施工人員:根據施工進度對各分公司施工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質量、安全及崗位應知應會培訓。

  3.3施工期間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

  4.資格評定

  4.1需取得資質的專業人員參加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社會組織的取證培訓,培訓合格後由培訓組織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2特殊作業人員參加由主管部門組織的資格培訓,培訓合格後由主管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3技術工人參加相應的技能鑑定後,取得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

  4.4以上人員在取得相應證件後還需同其它人員一起參加由公司組織的專案施工上崗培訓,培訓結束後由人力資源部發給合格人員上崗證書。

  5.上崗

  新工人包括新入廠的大、中專學生必須經過廠前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

  專業技術工人和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後准予上崗操作。幹部、技術人員、工人都要定期進行技術業務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參與競聘和上崗。

  公司所有參加昔陽工程施工的人員需參加上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後發給上崗證書。無上崗證的人員不得參加本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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