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管理制度 (15篇)

司機管理制度 (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司機管理制度 ,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司機管理制度 1

  本公司從事的是食品銷售單位,對上下班時間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上班時間為早上七點半。下班時間根據送貨要求而定。早送完貨早下班。

  一、司機行車前必須做好檢查,做到機油、剎車、汽油、水、輪胎氣壓、燈光等處於安全良好狀態,車內外每週打掃、清洗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二、司機停車下貨時,把車停放在安全地方,拉手剎防止車輛滑動。未經允許,司機不得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不得公車私用,發生後果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三、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如人為違章等引起的處罰由司機自行承擔;如造成交通事故,以責任認定為主,如司機責任,則保險公司承擔之外的費用由司機承擔。如因送貨造成的違章停車,應立即打電話通知負責人處理。

  四,司機交接車輛前應自行檢查車輛有無擦掛,是誰的責任當既報由會計登記,誰的責任誰負責維修費用。若交接前不與檢查,發現問題,由司機們共同承擔維修費用。

  五、每月31日前(或司機離職時),司機必須查清自己負責的車輛有無違章記錄並及時處理解決。如果車輛發生擦掛違章等任何交通事故,責任不分大小(完全無責除外,送貨停車違章除外),都會扣除當月安全獎勵。

  六、司機必須提高服務意識,保障服務態度。市場上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每次罰款10元;民院內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直接開除並扣留每月的押金。如有漏單(客戶要發的貨,已經開好單配好貨,司機卻忘記帶車發走而引起的損失,如果是縣城送貨因漏單需要重送,由司機本人出油錢配送。如果是城裡因漏單需要重送,罰款10元。)司機負責烤腸機器維修,報修當天解決,按十元一臺修理費現修現付給司機。如因客觀原因未能解決,應及時通知公司,否則按漏單處理。

  七、司機在工作時間範圍內必須保證電話能聯絡上,如果特殊原因必須報給公司一個聯絡方式,如果工作時間聯絡不上,打不通電話或打通電話不接,十分鐘內無回覆,一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兩次當月無電話費補助。

  八、司機在店面出貨,應由庫管配好貨放門口,由會計開單,先由庫管點貨驗貨簽字,再由司機點貨驗貨後方簽字送貨。會計收到的票據上必須有庫管和司機兩人的簽字後才可放行,否則扣會計失察之錯十元一次。店面手續完成之後如發現供貨價格或數量有差異,必須及時向公司出單處彙報,並修改,嚴禁擅自做主。

  九、司機在倉庫出貨,有提貨單憑單由庫管按單配貨,配好的貨放在門口處,司機和庫管同時對單點貨驗貨後,再由庫管開出庫單方可出貨。出貨單上必須有司機和庫管兩個人的簽字放可放行。倉庫發貨手續完成後如果發現實際出貨與出貨單不符,應及時與庫管核對修改。如已裝車上貨後,司機再發現少貨差貨掉貨,由司機自己負責照進價賠償。若有多發貨或錯發貨時,把此貨放置車內帶回公司並追查責任人。如果將貨物帶回家或變賣,一經查實將對責任人按貨物總價值的十倍予以處罰並辭退。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司機上貨下貨,都要輕拿輕放,堆放整齊。如應亂砸亂扔造成的貨物破損或丟失,誰的責任誰承擔並照價賠償。

  十一、司機如果帶樣品貨物推銷,需要在現場開具單據,必須按規定填寫,並把底單帶回店核心對。否則造成後果由司機承擔責任。司機送貨區域有折扣的客戶必須有客戶的簽字和電話。否者負責人不予簽收。司機發貨給外地客戶,必有把銷售單放箱內,聯絡好物流並談好運費後發貨。收取發貨單據時,一要檢查代收款是否屬實,二要檢查電話號碼是否正確。若不檢查延誤客戶收貨造成的貨物損壞,或代收貨款不對造成的損失,由司機自行負責。

  十二司機送貨到客戶處,應由客戶把貨按單子點清簽字驗收後,再按客戶要求把貨放到指定位置。耐心回答客戶的疑問。熱心推薦客戶不曾進過的新品。儘量不與客戶發生爭執和衝突。

  十三對於有退貨要求的客戶,應打電話申請負責人。對所退貨物做好品名,規格,價格,數量(袋數還是斤數)的登記,及時用電腦退貨單調換當時的草單。所退貨物一定要有庫管簽字驗收方可入庫。

  十四司機享受銷售提成,所以司機對市場有維護的責任。及時與客戶交流,及時反饋客戶反映的問題,如價格,質量,品種等。並與公司領導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嚴防客戶流失。

  十五、司機送貨所結貨款和票據必須當日交清,嚴禁私自帶回家,嚴禁公款私用。如實在有特殊情況不能當日上交,必須打電話說明情況。無情況說明又不上交者,50元/次。

  十六、司機用加油卡加油,打加油發票上必須註明車牌號和行程公里數。

  十七司機到縣城送貨,均補助十五元。

司機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完善司機人員行車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質,確保車輛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降低維修成,延長汽車使用壽命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車輛。

  三、司機工作規定

  1、車輛由市場部全面負責管理,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

  2、司機上下班須打卡兩次,不出差需按正常打卡四次。

  3、上班時間,如不出車時,司機須在所屬科室待命但不影響他人工作,車輛應停放在廠區指定位置。

  4、司機人員接送來賓,應具備基本禮貌禮儀,以將客人送到目的地大門口為原則,不得將車輛未駛進目的地即讓客人下車步行。

  5、外出行車時司機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難用車人員。

  6、嚴禁在廠區亂鳴喇叭,影響正常生產。

  7、行車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由行車司機本人自理,並給予相應處罰。

  8、司機保證手機常開,公司電話要馬上接聽(7:00~22:00),不能隨意更改號碼。

  9、司機應利用空閒時間保養車輛,確實需進廠維修,需提前一天寫申請。

  10、司機證件年審自行辦理(辦證時間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過時間以無證件為由拒絕出車者以假處理。),節假日司機輪流值班,需出車時應以加班論,給予加班工資及出差補助。

  11、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及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餘均由市場部相關負責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該車轉移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並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12、車輛各司機人員應於規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車管所受檢,如年審、季審,逾期未辦理受處罰,其費用由司機人員自行負擔。並處以負責人小過以上處分一次。

  四、司機行車規定

  1、申請用車部門,需提前一天填寫派車申請單(臨時、緊急情況除外),經部門經理核准後,交市場部批准方有效。

  2、市場部派車原則以派車單送達先後順序及辦理事務的輕得緩急程度安排車輛。

  3、車輛返回後或出車前半小時,司機人員需認真檢查車輛安全狀況(油、水、電),以確保車輛正常執行隨車人員不得隨意支配司機變更路線,延長工作時間,增加運營成本。司機對超出派車單範圍內用車有權提出自己的建議。

  4、司機對自己所駕駛車輛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確保出車時證件齊全。

  5、司機行車外出,憑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准的車輛放行單交廠區保安確認登記後放行未經核准,不得私自開車外出,否則按有關規定罰款

  6、車輛鑰匙及各種行車證件由行政部保安組統一管制,派車時應分發到人。

  7、外出行車時,車輛如在核籤的時間內不能及時返回,行車司機需及時通知科室文員,以於文員安排次日的工作。

  8、為確保夜間車輛安全,車輛返回後應停在廠區指定位置並在保安室登記。

  9、司機人員每日行車須認真填寫派車單回饋情況欄,於次日9:00前交各科科長稽核作為油費、路橋費報銷的依據,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10、夜間廠區或宿舍出現工傷或緊急病人或其他突發事件需用車時,值班保安報告市場部負責人,登記後可排程車輛,行車司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出車或故意延誤用車時間,並且需在第二天補籤車輛放行單。

  11、保安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門禁有關規定車輛進出管理規定驗單放行。

  五、車輛保養規定

  1、本公司所有司機應嚴格執行車輛保養規範,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2、司機全面監督車輛維修、保養、季審、年審工作。

  3、對於車輛操控若發覺異常應立即檢查,並以書面形式知會車輛負責人進行處理。

  4、隨時防範車輛配件失竊或損壞。

  5、車輛每週至少洗車二次,並隨時確保車身外觀清潔乾淨。

  6、車輛每月按實際需求保養一次,司機需將車開至公司指定的維修點維護保養,若需更換汽車配件,需經車輛技術人員現場確認ok後方可更換,並將更換的舊零件帶回公司。

  7、車內應保持整潔,不得零亂堆置雜物。

  8、所有維修記錄應詳盡填寫,積累經驗,防範類似事件的發生。

  六、派車作業規定

  1、凡需派車部門,須提前填寫車輛放行單,經部門經理稽核後,交車輛負責人調派。

  2、派車申請:

  (1)、凡當天上午需用車部門,須於前一天下午17:00前將車輛放行單送交車輛負責人員。

  3、派車原則(車輛排程應遵循的原則):

  (1)、優先安排生產需用車部門。

  (2)、一車多辦事的原則,合理調配。

  (3)、用車人員應按時返回,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派車人員。

  4、派車人員安排派車後,應交部門經理核准。

  5、經核准後,由派車人員通知司機出車。

  七、車輛肇事管理

  1、肇事定義:

  (1)、汽車相撞或為他種車輛相撞,導致雙方或一方有損害傷亡者。

  (2)、汽車撞及人畜,路旁建築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損害傷亡者。

  (3)、汽車行駛失慎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礙物於路中撞及或傾翻,致人或車輛有傷亡或損害者。

  (4)、汽車行駛遭受意外的事變,如公路、橋樑、涵洞、隧道突然崩塌,損壞致人或車有傷亡或損害者。

  (5)、這裡所稱的傷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輕微損失及請求保險理賠。

  2、肇事的處理:

  (1)、肇事發生後應迅速以電話形式通知直接負責之管理人員並妥善處理好現場。

  (2)、司機直接領導人員接通知後,應及時瞭解事態發展,並酌情向部門經理報告,一般情況下應報警按正常程式處理。

  (3)、儘量尋覓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證,並記清姓名地址。

  (4)、在一天內以書面請求理賠及填寫汽車肇事報告呈報直接負責人。

  3、肇事過失的處分

  (1)、肇事駕駛員除負責刑事民事責任,違章部分外的處分依本規定辦理。

  (2)、經本公司簽訂其應負肇事責任者按其肇事理賠次數,依下列規定以過失處分。

  一次理賠總數肇事處分備註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500-1000元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1年內

  1000~XX元記過記大過除名1年內

  XX~3000元記大過除名1年內

  (3)、肇事後畏罪潛逃者,除請司法機關緝辦外,並即予解僱。

  4、肇事賠償:行車肇事責任判明後,如當事雙方願過成和解,得當場查明損害賠償依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1)、肇事責任屬於公司駕駛員的過失,其賠償款項由保險公司承擔,但若肇事金額超過保險金額時,其超過金額由肇事司機負擔。

  (2)、肇事責任屬於公司駕駛員與對方駕駛員或第三者共同過失的,按各方應負責任之比率分擔,其損害賠償按照(1)、辦理。

  (3)肇事後對方車輛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對方車號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責任無從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損害賠償,由肇事駕駛員負責按照7.4.1條款辦理。

  八、崗位職責

  1、憑派車單出車,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公車私用或停車辦私事而影響貨物運輸。

  2、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但請假人須指定職務代理人並由代理人簽名確認。

  3、出車前檢查:

  (1)行車前要堅持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水、輪胎氣壓、自動轉向、喇叭、燈光等好,確保車輛處於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2)出車前搞好車容衛生,車外要擦洗乾淨,車內要勤打掃,不得有垃圾、雜物、保持車內整潔、美觀,否則一經發現立即處罰。

  (3)行車前可先啟動引擎試執行,詳細察看有無異常情況,一經發現立即報告。

  4、司機不得借車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否則,造成一切後果及損失由當事司機負責。

  5、駕駛人員應嚴守交通規則,違反交通規章者按交通規則辦理,責任自負。

  6、原則上司機為主送貨人,隨車人員協同工作,但遇到所送貨品個人無法搬運的,可申請配備一名送貨員。

  7、司機於送貨後當日或次日必須將客戶簽字確認的送貨回單交給所屬科室文員,如遇單據遺失等後果由司機負完全責任。且要如實填寫回饋情況寫明原因以便科室文員安排。

  8、車輛回廠後,必須及時清理車內的雜物、貨品,辦理相關交接手續並及時報告相關部門,車輛上不得留有貨物過夜,一經發現,立即處罰。

  9、回廠車輛停放在保安人員指定位置,登記好相關資料並鎖好方向盤、車門等,確保車輛安全。

  10、認真執行車輛回廠制度,任何人員不得將車輛開回家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廠,須經公司領導批准,並確認車輛在外停放安全,否則後果處負。

  11、出車前嚴禁飲酒,行駛中注意力高度集中,嚴禁在行車時與隨行人員談笑風生。

  12、司機須接受無條件接受調派命令,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諉,如有意見應在執行任務後向相關負責人或上級領導反映。

  13、為了隨時保持良好的溝通與聯絡,司機的手機從7:00~22:00必須處於開機狀態,並保證有充足的話費及電量。

  14、司機個人素質:

  (1)、司機需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個人的言行,禮貌待人、微笑服務,絕不充許在客戶面前影響公司形象,否則重罰。

  (3)、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情切,這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遵守客戶方廠規廠紀。

  九、費用報銷:

  1、車輛加油必須統一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並於當天晚上加滿油,以備第二天及時用車。

  2、出差車輛的路橋費及加油費實行實報實銷。

  3、除指定車輛、路段外,原則上不得走高速,不得在指定加油站外加油,特殊情況需市場部隨行人員簽署證明,否則不予報銷。

  4、出車費用申請負擔,如屬共同用車,科室派車文員有權視情況協調平衡,共同負擔。

  十、獎勵:

  1、符合公司規章制度範圍內的事蹟,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獎勵。

  2、每月車輛保養佳、無投訴、無違章、無事故予以50元獎勵。

  3、年度無違章、無事故、無投訴可當選為“年度明星司機”獎勵1000元。

  十一、懲罰

  1、在公司規章制度範圍內的按公司規章制度處罰。

  2、每月30日以前,司機應查詢自己負責的車輛有無違章並及時處理,司機直接負責人負責監督。

  3、如司機提出維修申請後,因相關負責人未認真對待而造成損失或違章事故的,每次對負責人罰款100元。

  4、車容不整潔、沒有對車輛及時清理罰每次罰款10元,車上存有貨物過夜的每次罰款50元。

  5、司機沒有履行應盡的職責造成客戶投訴的每次罰款50元。

  6、司機未做好出車前檢查(如:缺水、油,電路故障等)處以每次罰款50元。

  7、因管理及監控不力造成貨物單據遺失、車輛損壞、丟失的,除追究主要責任人外,相關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對不執行市場部工作安排而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責任人負責並每次罰款50元。

  十三、保安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車輛管理規定驗單放行,違者必追究責任並每次罰款50元。

司機管理制度 3

  1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明確叉車司機的薪酬管理體系。

  2、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3職責

  3.1生產部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負責裝卸用叉車的排程和管理的工作安排。包括叉車的使用和保養,以及駕駛人員的排程、管理。

  4程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厂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後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後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4.3.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並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痺大意。

  4.3.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後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並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後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5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6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7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8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4不要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裝置、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方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後將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聯絡生產保障部處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聯系相關人員安排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週清洗叉車一次,並將空氣濾清器芯吹乾淨。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6、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並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5、相關記錄

  5.1叉車檢查記錄

  5.2製作維修單

  6、薪酬管理制

  (一)、薪資構成體系:

  1.基本工資+提成工資

  2、基本工資+績效考核(保底工資)

  1.基本工資+提成

  1-1.基本工資:20xx元/月

  1-2、提成工資:0.8元/噸,車皮裝運提成工資:1元/噸

  說明:1.底薪作為工作人員平常的考勤工資,按照公司的相關考勤制度執行;

  2、提成工資分成兩部分,其中的40%固定不變,60%作為績效考核工資,績效考核由部門負責人進行每月的績效考核評分。詳情請見《考核評分表》

  2、基本工資+績效考核(保底工資)

  2-1.基本工資:20xx元/月

  2-2、績效工資:800元/月

  說明:

  1.基本工資作為工作人員平常的考勤工資,按照公司的相關考勤制度執行;

  2、績效工資由部門負責人進行每月的績效考核評分。

司機管理制度 4

  1、司機要愛護車輛,做到少用車,勤保養、節油低耗;

  2、車輛由總經理統一排程,禁止其他任何人擅自調車或司機擅自出車。違者罰款200每次;

  3、車輛排程原則:同路線或同地點不重複派車;

  4、用車人憑出車通知單到財務室按標準領取油票(任何人都要做到不私自領取油票和未派車領取油票);

  5、嚴格執行出車制度。駕駛員只憑辦公室通知單出車,特殊情況辦公室或主管領導通知,並及時補辦手續,否則視為私自出車。如有安全事故,單位概不負責。

  6、車隊長保管鑰匙,每次出車後車隊長必須收回鑰匙;

  7、車輛用油標準為每百公里不超過10公升;

  8、每月洗車費為60元,超出部分不報銷;

  9、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則,保證車輛安全正常執行。不準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如擅自借車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由駕駛員負擔。不愛護車輛或人為事故的,扣發駕駛員當月工資。違規罰款各負其責,按登記出車時間追究駕駛員責任;

  10、小車的維修,先申報維修更換配件,主管領導到場,否則不予報銷;

  11、全職駕駛員必須在綜合辦待命,隨時準備出車辦事。(如遇到下班情況需及時出車的到總經理處直接開出車單)。

司機管理制度 5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班車司機的管理,確保車輛安全有序的執行,根據公司要求並結合中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職工班車由經考核聘用的專職駕駛員駕駛和維護,實行定人定崗。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確保班車的安全正常執行。

  班車司機職責

  第三條熱愛本職工作,履行崗位職責,文明服務,確保行車安全。

  第四條保持健康的精神狀況和身體狀況,確保車輛始終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發現故障要及時彙報並排除。

  第五條未經領導批准,班車司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站點。

  第六條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時,要服從安排。

  第七條司機必須按規定時間行車,因故遲到誤時,造成班車誤點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班車司機負責支付。

  第八條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違章後果自負。

  第九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十條司機應每天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十一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量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十二條公司車輛的加油、維修應到公司指定地點施行,否則發生的一切費用公司不予報銷;車輛在長途途中發生的加油或維修,需持相關票據經辦公室審批通過後方給予報銷。

  第十三條司機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

  第十四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十五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車內不準吸菸;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菸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

  第十六條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話。

  第十七條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在辦公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到其他地方,有要事確需離開時,要告知辦公室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回公司後,應立即到辦公室處報到。

  第十八條司機對辦公室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設法及時通知辦公室,並說明原因。

  第十九條不論什麼時間,司機身上必須攜帶通訊工具,對公司領導或辦公室的電話,應立即回應,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回應的,事後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二十條下班後,司機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私自用車一經發現,由辦公室進行教育處理,多次教育無效者將予以解聘;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車輛維護責任

  第二十一條司機應謹慎駕駛,愛護車輛。注意及時發現車輛的安全隱患,對車輛出現的故障及時排除,不得帶病行駛。

  第二十二條要科學行車,節約燃油。如實填寫每週車輛行駛記錄表。(行駛里程、燃油消耗量等)

司機管理制度 6

  第一條公務車僅限用於公司公務接待,各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費用納入用車人(部門)核定的車輛費用,所有人員需嚴格遵守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第二條派車單制。公務車輛派出執行派車單制,用車人用車前需嚴格填寫統一印製的《某某公司派車單》(見附表一,以下簡稱派車單),司機見派車單出車,若無派車單嚴禁出車,否則由司機個人承擔一切費用及後果;車輛返回後由用車人簽字並由司機在一個工作日內持派車單由車輛管理人簽字確認。

  第三條派車流程。用車人到辦公室填寫派車單完畢後交由本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批籤,後交由車輛管理人稽核,由行政主管籤批,最後由董事長確認後方可派車。事情緊急時經董事長同意後,可由行政主管電話通知司機出車,回來後由用車人於半個工作日內補齊派車單及相關程式,否則由用車人個人負責本次出車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公司公務車必須配備專職司機,嚴禁非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公務車,否則由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共同承擔一切費用及後果,並對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各處以1萬元/次經濟處罰。

  第五條用車費用。公務車按其排量核定燃油費(見附表二),行車裡程按實際發生數計算;司機報銷時需附派車單,一次一報,財務部門按派車單進行稽核報支,並計入用車人部門車輛費用,沒有派車單或派車單沒有嚴格履行籤批程式的一律不予稽核報支,否則由財務部門負擔費用。

  第六條其他費用。公務車發生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憑票實銷。

  第七條差旅費。司機差旅費按普通員工出差標準憑票報銷,若一天多次往返濟南等就近地區且當天返回的,補助40元伙食補助,報支時必須由車輛管理人稽核籤批,實際發生費用超出此標準者須由分管領導籤批、經車輛管理人、行政主管和財務部核查後報支。

  第八條車輛維護與維修。司機要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與維修,以確保車輛的正常執行;車輛付費維護、維修前由司機填寫《某某公司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簡稱:《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見附表三)經車輛管理人簽字同意並經行政主管審批,董事長審批後方可到公司指定的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並憑《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報銷維護、維修費用。

  維修、維護費用低於1000元(包括1000元)時由行政主管籤批;超過1000元時由董事長籤批。無《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或未到指定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的不予報銷;如因司機未能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維修而致車輛不能正常執行者,對司機給予1000元/次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5萬元以下經濟處罰,並同時給予停職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第九條外租車輛。當公司公務車輛不在或不足時,須報經行政主管及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由用車部門自行向外租用車輛,返回後由用車人持單由行政主管簽字確認,否則不予報支;外租車輛按1.35元/公里報支費用,過路過橋費用實報實銷。租車所有費用全部在用車部門費用內列支。

  第十條嚴禁將公司公務車輛非派出時間開離單位,特殊情況時需經行政主管批准,否則一經發現給予司機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後果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車輛管理人。

  (一)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車輛管理。

  (二)車輛管理人須嚴格審批派車單,保證派車單所填專案真實。

  (三)嚴格審查用車費用。

  (四)定期檢查車況,監督司機對車輛的修護和保養。

  (五)負責對司機的安排與管理。

  第十二條用車人管理。

  (一)用車人須公務需要才可申請派車,嚴禁公車私用。

  (二)如實填寫派車單,寫明目的地等專案。

  (三)外出途中,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司機繞行或中途停留等。

  (四)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須電話向行政主管請示並獲得批准後方可實施。否則一經發現給予用車人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後果由用車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司機管理(對所有司機適用)。

  (一)因工作需要時,司機必須無條件執行派出任務。

  (二)司機務必保證全天手機暢通,否則依據公司手機管理制度執行。

  (三)司機非出車時間必須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請假外出手續,否則按公司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四)司機出車返回後務必按第二條規定到辦公室報到,否則依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遲到、曠工執行。

  (五)因工作原因佔用司機休息時間可由司機向行政主管申請於非出車時間補足。

  (六)司機必須熟練掌握公司企業簡介、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公共禮儀、青島市簡介,此項內容作為司機上崗資格的基本考核內容。

  (七)司機須嚴格按照派車單所載目的地出車。出車後,及時返回,不得隨意繞行或無故拖延時間。

  (八)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用車人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司機經核實後須無條件配合。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釋出之日起開始執行。

司機管理制度 7

  為了使公司的叉車司機作業管理規範化,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確保生產,以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叉車司機作業範圍

  一、物資的裝卸車。

  二、倉庫物資整理、移位。

  三、倉庫與倉庫之間的物資調拔及材料移庫。

  四、送車間領用材料及在倉庫降材料。

  五、機器裝置及配件的裝卸。

  六、值日:叉車的保管、維護與衛生。

  第二章、叉車司機職責

  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規定,保質保量地完成日常各項工作任務。

  二、服從倉庫負責人的安排和排程。在倉庫服從倉管員指揮,保證叉車的工作需求和工作質量。

  三、維護車輛的清潔和完整,經常對其安全附件和效能檢查,並按規定進維修和保養。

  四、配合倉管做好儲位規劃和管理,以及原輔材料、配件的排列堆放。確保物資堆放安全,經常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五、在裝卸作業中做到輕裝輕卸,力求貨物不破損以保證公司材料質量。

  六、廉潔自律、自覺維護公司利益和形象,按程式、按規定公平地對待每一位客戶。

  七、為提高工作效率,司機人員通訊保持通暢,做到隨呼隨到。

  八、以保證裝卸、送料作業時的安全,嚴禁酒後駕車。車輛維修必須按規定的程式申報維修。

  第三章、叉車使用管理

  一、車輛嚴禁超載、超速、載人,杜絕駕駛員以外的人隨意動用車輛。

  二、車輛在作業過程中嚴禁急停、急剎車、急轉彎。

  三、車輛開始作業前需前瞻後顧,鳴笛、提速要慢、停放位置要在一個固定合適的位置。

  四、車輛在出入倉庫門、人流混雜,視線不清,拐彎抹角等處一定要先按喇叭,並且做到相互提醒或警示。

  五、注意路況,及時調整車速和叉臂,抱夾離地面距離。

  六、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上級領導。

  第四章、處罰細則

  一、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叉壞物資按公司材料原價賠償損失。

  二、在作業過程中,不服從倉管員指揮,故意刁難客戶及倉管員,投機取巧,經核實第一次罰款50元並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司機人員野蠻操作,經核實第一次罰款100元並通告;第二次給予開除。

  三、上班時間或特殊情況接上級緊急(來自:小龍文件網:叉車司機管理制度)通知,司機人員通訊工具,不允許停機、關機或者拒接電話。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給予100元罰款。

  四、為確保安全,在作業過程中,嚴禁穿拖鞋、接打電話、收聽耳機。經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給予罰款50元。

  五、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撞壞、撞凹叉車、建築物及公共財產,視其情節罰款或按財產原價賠償。

  六、上班時間,司機人員不脫崗、不睡覺。

  七、下班後,作業未完畢,必須繼續作業完畢後才能收工。擅自提前離崗或托拉、延長卸貨時間,經核實,第一次給予罰款100元;第二次給予罰款200元。

  八、當日作業完畢後,要檢查車輛的用油情況,導致油量無法滿足第二天工作需求,經核實,給予罰款100元並警告。

司機管理制度 8

  機械料具使用,全部執行公司內部調撥制度,凡是工程專案需要機械料具時,一律由公司機具負責人統一調配。

  1、在公司沒有貨源的情況下,如果專案部急需機料具,要徵得負責人同意後才能去社會上租賃,如果擅自去社會上租賃機械料具,按租賃費的10%罰責任人。

  2、專案上需要大中型裝置,必須提前一星期通知機具負責人。如裝置閒置在工地上或無計劃要裝置,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3、裝置調出時,專案部必須清理乾淨維修好,保證調進專案部及時正常的使用,如果裝置不能正常運轉,對調出專案部的使用工長罰款200元。

  4、凡是調出裝置,一律辦理調撥單,重要裝置由調出單位派專人押車,損失的由調出單位按原價賠償。汽車到達調出或調進專案後不及時卸車,每小時罰專案負責人50元。

  5、因生產需要總部要求專案調出裝置時,專案部必須無條件服從,如影響生產,大中型裝置每拖延一天罰專案負責人500元。

  6、凡是在使用中發生故障的裝置,原則上都由各專案部機修工自行修理,不能修理的需要外協單位修理的機修工應向施工員交代原因,並由工地材料員,施工員,機修工,協助單位的修理人員談好價格,明確修理後的保證使用期。

  7、使用塔吊等大型機械,必須嚴格按機械操作規範,嚴禁違章操作,如果專案部不按要求超負荷吊裝,每次罰責任人500元。

  8、三大料具調撥要求專案部提前十天報送機具負責人,調撥時由需方專案派人到調出專案驗收,並在調撥單上簽字,手續完備後雙方不得扯皮。

  9、所有貨物調出專案必須配合裝車,如汽車到工地後,遲遲不能安排人員,每推遲一小時,專案負責人罰50元。

  10、鋼管調出時必須清理調直,彎曲鋼管每根扣5元,鋼管上帶有扣件的不記帳,亂割鋼管的每根扣10元。

  11、鋼模調出時必須調直修理上油,未整理的鋼模按每平方米扣10元;發現小鋼模上打洞扣10元;在大鋼模上打洞的,每個洞扣30元;大模變形每平方米罰100元。罰款由專案分攤,其中木工工長與組長承擔70%,30%由其他管理人員承擔。

  12、快拆頂託調出必須清理調直,配件齊全。未清理的,每根按2元扣除;情節嚴重的罰調出負責人200元。

  13、扣件調出必須靈活,螺絲齊全上油。調出後發現如需修理的壞扣件每隻扣2元;不靈活的扣件,每隻扣0.5元。情節嚴重的罰調出負責人200元。

  14、工地上遺失料具的,按總額30%賠償。根據全體管理人員的折率、時間,由專案經理負責分攤。

  15、凡是新開工的專案,需要機械料具的,一律由機具負責人報總經理批准,擅自購買的,不予報支發票,由專案管理人員分攤。

司機管理制度 9

  1.公司機房及機房內伺服器硬體裝置、網路裝置由公司網路管理員負責管理維護,機房內伺服器進機櫃的,要保證機櫃上鎖。

  2.公司機房要按規定安裝空調,機房內要保持整潔、乾淨。要保證伺服器、網路裝置上無積塵。

  3.機房內要安裝溫溼度計、溫度要根據機房溫度變化進行適當調整,保持機房適宜機器裝置正常執行的溫度。機房內要安裝滅火器、煙霧感應器、報警器等安全裝置,保證機房處於安全狀態。

  4.機房門窗要保持封閉狀態,防止外部灰塵進入機房。

  5.非機房管理人員進出機房要申請主管領導批准,並填寫進出機房登記表方可進出。

  6.進入機房要注意保持機房內衛生,禁止在機房內抽菸、吃東西、亂扔紙屑等雜物。

  7.離開機房時要仔細檢查,確保窗戶關閉、房門上鎖,人走燈滅。

司機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機電運輸管理工作,積極推進機電運輸技術進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機電運輸系統安全、科學、合理、經濟執行,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機電運輸管理的原則是:堅持科技進步,加強科學管理,積極推廣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不斷提升機電裝備水平。

  第三條機電運輸管理的範圍是:機電技術管理、機電裝置管理、供用電管理、礦井運輸管理、機電配件管理、機電運輸標準化管理、機電應急管理等。

  第四條本制度制定的依據為:《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生產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煤礦機電裝置完好標準》、《煤礦礦井機電裝置檢修標準》、《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上級有關檔案、規定等。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生產礦井、在建礦井(其它單位參照執行)。

  第六條公司所屬單位要按照本制度,制定出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機電運輸管理分為公司、礦(廠)、部(科)室、區隊(車間)、班組五級管理,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實行業務歸口,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分級制定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第八條公司機電動力部是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電管理的政策、法規,制訂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公司機電技術、機電裝置、供用電、礦井運輸、機電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方面的工作。並對公司所屬各單位的機電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3、負責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4、負責組織修訂和審批各單位機電運輸專業重要措施及應急預案。

  5、負責機電運輸專業報表的彙總及上報工作。

  6、參與全公司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裝置的更新改造,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工作;參與機電運輸專項工程的設計審批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7、參與重大機電運輸事故的搶險和事故追查工作。

  8、參與全公司機電運輸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9、定期對各單位的機電運輸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召開公司機電運輸工作會議。

  10、監督機電配件的採購、使用、定額消耗指標的控制等工作。

  第九條各單位應設機電礦長(經理),全面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指令。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

  2、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機電運輸裝置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機電運輸裝置的安全運轉情況及事故隱患,督促有關單位採取措施,保證裝置安全運轉。

  3、參與審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組織審定機電運輸專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單位機電裝置的購置、改造、大修中長期計劃和長遠規劃,並監督、檢查、實施。稽核各種機電運輸專業報表。

  4、組織機電運輸工程設計、大型安裝工程施工、機電運輸安全措施的審批或審查上報工作。

  5、及時調查、分析,發現機電運輸方面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落實解決方案。組織召開機電專題會議。

  6、指導分管部門、區隊編制實施機電運輸專業工人培訓計劃,不斷提高員工的技術、技能水平。

  7、負責機電運輸安全方面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應用,不斷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

  8、參與各類機電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

  9、對機電運輸範圍內的節能工作負責,並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其節能管理責任。

  第十條各單位應設機電副總工程師,協助機電礦長(經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在機電礦長(經理)和總工程師領導下,協助其管理機電運輸工作,重點抓好機電運輸技術管理和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

  2、落實上級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的規章制度。全面掌握機電運輸裝置的技術狀態,處理生產過程中的機電技術問題。對機電運輸技術資料及圖紙的準確性負責,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稽核並簽字。

  3、定期組織召開機電運輸專業技術專題會議,總結、研究、佈置機電運輸方面的技術工作。

  4、組織審查、修訂月度及年度機電運輸工作計劃、技術措施、統計報表和有關技術資料。

  5、負責機電運輸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協助機電礦長(經理)開展技術革新,以及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

  6、協助機電礦長(經理)搞好業務範圍內的節能工作,並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其節能管理責任。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設機電部(科),各單位機電部(科)是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機電運輸綜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檔案,制訂機電運輸管理制度、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督促實施。

  2、負責機電技術、機電裝置、供用電、礦井運輸、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工作的落實。

  3、參與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裝置的更新改造,負責機電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機電專項工程的設計及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4、負責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5、參與機電運輸事故的搶險和調查工作,定期對機電、運輸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考核。

  6、負責裝置、配件計劃的編制與稽核、到貨驗收、簽單入庫、發放審批、現場使用及回收工作。

  7、負責制定電力消耗定額和配件消耗定額指標。

  8、負責編制供電、裝置、配件的月、季、年度報表,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9、負責機電運輸圖紙資料的填繪,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10、建立健全機電管理檔案。

  第十二條各單位機電部(科)應設部(科)長一人,副部長(主任工程師)及專業技術人員若干人,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實行業務分工管理。

  第十三條各礦井必須設電氣、電纜、裝置、油脂、膠帶、小型電器及防爆檢查專業化管理小組。

  1、電氣管理組

  ①電氣管理組由1—3名專職或兼職機電技術人員組成,組長由部(科)負責供用電管理的技術人員擔任。

  ②電氣管理組負責繪製井上下供電系統圖及各種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檢查,負荷審批工作。

  ③各種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和檢查,必須有整定計算資料、測試檢查資料和記錄。

  ④負荷增減、系統改變前應向電氣管理組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的容量、接線方式和地點接用,並及時對相關圖表進行修改。

  2、電纜管理組

  ①對礦用電纜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並負責收、發、修補、試驗等工作。

  ②電纜管理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條條電纜有編號,電纜帳、卡、物、板四統一。

  ③及時瞭解全礦電纜使用情況及負荷變化情況,確保備用纜線數量充足。

  ④對修補後的電纜必須進行檢測,檢測資料必須符合標準要求,並做好記錄。

  ⑤電纜修補用材料必須與原電纜材料性質相同。

  3、裝置管理組

  ①負責裝置選型、計劃編制、調配、驗收、報廢、租賃及大修理管理。

  ②裝置帳、卡、物、牌板管理做到“四對口”,逐步實現微機化管理。

  ③建立健全裝置管理檔案。

  ④按時編制並上報裝置報表。

  4、小型電器管理組

  ①小型電器管理組負責井下小型電器裝置及特殊機電器材管理,為管、修合一的專業化小組。

  ②小型電器管理組負責小型電器的統一領取、發放、回收、修理、安全檢查和資訊資料等管理。

  ③小型電器裝置實行編號管理,必須做到賬、卡、物、板四對照。出庫、修理、發放手續齊全。對修好的小型電器必須確保完好和防爆效能,嚴格驗收,並填寫檢修合格證和入井許可證。

  ④隨時掌握裝置狀態和使用地點,作到日清月結。每季度進行一次帳、卡、物、板校對,每年組織一次裝置大清查。

  5、防爆檢查組

  ①防爆檢查組由3-5人組成,防爆檢查員必須由責任心強,熟悉技術業務,從事煤礦電氣工作時間不少於二年,並具有高中或相當於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人員擔任。防爆檢查組由機電部(科)管理,組長由機電礦長指定。

  ②負責對防爆電氣裝置(包括小型電器)的防爆效能進行檢查、驗收,簽發電氣裝置入井合格證。

  ③防爆檢查組應不定期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裝置進行抽查,每月必須進行一次防爆效能檢查,健全檢查記錄,杜絕電氣裝置失爆。

  ④防爆檢查員檢查實行區域裝置包機制,檢查後必須如實填寫記錄。發現隱患時使用隱患整改通知單形式責令有關單位立即處理。

  ⑤各區(隊)應配備一名專職(兼職)防爆檢查員,配合防爆檢查組工作。

  ⑥每月由機電部(科)組織召開一次防爆例會,通報檢查情況及存在問題,並及時督促整改。

  第十四條各礦井根據業務劃歸情況,由對口單位制定配件、油脂、膠帶專業化管理小組,明確職責,強化管理。

  第十五條各(區)隊應設分管機電的區(隊)長和機電班(組)長,負責抓好本區隊、班(組)的機電運輸現場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各礦井必須建立健全各種機電運輸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和落實。應建立的主要規章制度、圖紙和技術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規章制度

  (1)裝置定期檢測、檢驗制度

  (2)小型電器管理制度

  (3)鋼絲繩安全檢查制度

  (4)四小纜線管理制度

  (5)修舊利廢制度

  (6)裝置定期檢修制度

  (7)裝置執行、維修、保養制度

  (8)裝置包機制度

  (9)礦用機電產品入庫驗收制度

  (10)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11)領導幹部上崗查崗制度

  (12)機房、硐室交接班制度

  (13)人車執行管理制度

  (14)防爆裝置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5)特種裝置管理制度

  (16)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強制推行制度

  (17)裝置准入制度

  (18)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9)雜散電流管理制度

  (20)機電裝置管理辦法

  (21)供用電管理辦法

  (22)機電配件管理辦法

  (23)供排水系統管理辦法

  (24)週轉材料及低值易耗管理辦法

  (25)壓風自救系統管理辦法

  (26)通訊系統管理辦法

  (27)機電運輸專業隱患排查與整改辦法

  (28)井下訊號聯絡使用規定

  (29)運輸管理規定

  (30)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

  (31)特種裝置事故應急預案

  (32)主要機電運輸裝置強制檢修強制報廢標準

  (33)礦井機電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4)礦井運輸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5)礦井主要機房(硐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6)機電工種崗位責任制

  (37)機電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圖紙

  (1)排水、壓風、供熱等管路系統圖

  (2)井上、下通訊系統圖;井下運輸系統圖

  (3)井上、下配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裝置佈置圖

  3、技術資料

  ⑴裝置使用說明書

  ⑵除錯安裝驗收單

  ⑶試驗記錄

  ⑷裝置歷次事故記錄

  ⑸裝置歷次效能測試和關鍵部件探傷記錄、分析報告處理及改進意見

  ⑹裝置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

  ⑺裝置履歷簿和技術特徵卡片

  ⑻大型裝置安裝圖紙;易損配件圖冊

  ⑼各種機電裝置臺帳、檢查、維修記錄

  ⑽檢修專案與計劃、檢修任務書和各種記錄、資料、圖紙和檢修總結

  ⑾安全活動記錄及事故分析報告

  ⑿質量標準化檢查、考核、評級資料

  ⒀職工考核、獎懲、技術比武、勞動競賽活動資料

  ⒁職工培訓計劃及培訓總結

  ⒂上級檔案貫徹執行情況備忘錄

  ⒃各項機電工程設計、施工資料

  4、試驗報告

  ⑴人車試驗報告

  ⑵主通風機效能測定報告

  ⑶提升機效能測定報告

  ⑷主壓風機效能測定報告

  ⑸主排水泵效能測定報告

  ⑹固定裝置主要部件探傷報告

  ⑺電機車年審報告

  ⑻各種電氣試驗報告

  ⑼防雷接地測試報告

  ⑽鋼絲繩及連線裝置檢驗報告

  ⑾特種裝置及其相關附件試驗、年檢報告

  ⑿跑車防護裝置試驗報

司機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完善司機人員行車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質,確保廠車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使車輛保持

  良好狀況;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公務用車

  三.內容:

  3.1司機行車及管理規定:

  3.1.1公司所有司機由總務課負責管理;

  3.1.2司機為其負責車輛之保管人,負責所分配車輛之一切安全,保管,維修,證照與使用記錄之責任;

  3.1.3司機人員上班時一律穿著廠服,皮鞋,並保持儀容儀表清潔,每日點名時檢查服裝;

  3.1.4司機每日作息時間7:30-12:00;13:00-17:00.值班時間為:18:00-21:00;

  3.1.5就餐時間(中午:11:20-12:00,下午16:20-17:00)飯堂開飯時可以先就餐,就餐時間每次20分鐘,就餐完畢後繼續在指定地點待命,到下班時間方可下班;

  3.1.6上班時間內若不出車時,司機須在指定的地點(警衛室)等待,車輛應停在廠區指定的位置待命,在廠區待命時必須服從總務臨時安排的勤務工作;

  3.1.7司機在接送來賓及客人時,應具備基本禮儀禮貌;在接送來賓和客人時不得將車輛未駛入目的地而讓客人步行,違者小過處分;

  3.1.8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否則不準插話,且不得談論公司內之狀況,違者記過處分;

  3.1.9司機接送客人不能按時到達時,須主動與客人聯絡,並及時向公司上級報備,違者記過處分;

  3.1.10司機不得在車內吸菸,違者記大過處分;

  3.1.11司機在廠內接到用車通知時,即行備車,備車時可根據車內溫度開啟空調,但司機必須下車在警衛室等候,違者記大過處分;

  3.1.12司機在停車待命時不得開空調,違者記大過處分;

  3.1.13嚴禁在本廠或客戶處廠內亂嗚喇叭,違者記過處分;

  3.1.14司機不論在什麼時間都必須佩帶手機,並何持暢通與堪用,要及時應對公司領導和管理人的聯絡,若一個月內出現1次不能連絡現象者扣補助話費1/2,2次以上扣除當月話費補助並記過處分;

  3.1.15司機每日17:00下班後,18:00-21:00和節假日須輪流值班(參照司機值班安排表),未按規定執行按曠工論處;

  3.1.16車輛出廠前和返回後,司機應檢查車輛安全狀況(油.水電),以確保車輛正常進行;

  3.1.17外出行車時,車輛若在籤核時間內無法返回,行車司機需通知主管人員,以利排程;

  3.1.18車輛鎖匙統一放置門衛室,出車時領取;

  3.1.19所保管的工具物品若不慎丟失,須照價賠償;

  3.1.20公司如指派司機並指定時間接送人員時,如司機無法準時到達,須於約定時間前10分鐘主動打電話給等待接送的人員或通知總務課,如違反者記大過一次處分,並扣除當月話費補助.

  3.2車輛保養,審驗,費用的辦法:

  3.2.1車輛保養:

  3.2.1.1對於車輛操控若出異常應立即檢查;

  3.2.1.2隨時注意行車裡數,於固定里程補充機油和例行車輛保養;

  3.2.1.3隨時防備車輛備件遺失或損壞,違者照價賠償;

  3.2.1.4車內應保持整潔,不得堆置零亂雜物;

  3.2.1.5每日清洗車輛,應隨時保持清潔;

  3.2.1.6所有車輛隨附的保養手冊應熟讀詳記;

  3.2.1.7本公司所有車輛所屬司機應確實遵守車輛保養規範;

  (1)日保養:

  a.每日檢查胎壓是否正常(含備胎);

  b.每日檢查冷卻水,剎車油,機油是否正常;

  c.每日檢查剎車,空調是否工作正常;

  d.每日檢查雨刷,大燈,方向燈是否正常;

  e.每日檢查油表,里程錶,汽油存量是否正常;

  f.每日清洗車輛,檢查隨車證件是否齊全;

  g.檢查輪胎固定螺絲是否鬆動;

  (2)周保養(週六)

  a.除日保養專案外,檢查隨車工具;

  b.開啟前車蓋,檢查是否有螺絲鬆動;

  c.檢查電瓶水存量;

  3.2.1.8違反以上規定一律記過一次處分;

  3.2.2車輛維修:

  司機需利用平時在廠內的空閒時間維護保養車輛,若需要外維護和保養,必須提前3天向上級報告,經管理部主管批准後方可進行維修與保養;

  3.2.3車輛審驗.年檢費用:

  車輛各司機應於規定年檢期內提前一週向主管人員申請前往車管所年審和辦法養路費,如逾期未報告受罰款,其費用司機本人負擔;

  3.3違章和肇事處理:

  3.3.1行車不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由司機本人自理;

  3.3.2嚴重違反交通規則,被扣證一個月以上者,開除處理;

  3.3.3肇事發生後要迅速知會保險公司和總務,若車輛有重大損失或人員嚴重受傷時,由總協助處理;

  3.3.4肇事責任經判定其全部或部分屬公司司機責任,司機需負擔超過保險理賠餘額部分,並視情節輕重處分;

  3.3.5肇事責任經判定非公司司機之責任時,相關後繼事項由總務課辦理;

  3.3.6肇事後對方車輛逃逸能制止而制止,或對方車號能注意而末注意者,至使肇責任事故無法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損害賠償,由司機負責負擔超過保險公司理賠金額之部分;

司機管理制度 12

  為進一步規範辦公車輛管理,確保辦公車輛合理調配使用,以及辦公車輛安全行駛和及時保養,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工作用車由公司綜合部統一調派,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排程用車。

  2、車輛調派要本著先急後緩的原則,合理排程安排。未經綜合部批准,司機不得擅自出車,違者按出私車論處。

  3、夜間、週末和節假日期間,車輛鑰匙必須交綜合部保管,未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動用車輛。節假日值班車輛必須服從帶班領導的安排。

  4、嚴禁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嚴禁公車私用,違者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5、縣域以外出車實行派車單登記制度。

  6、建立車輛安全防範措施,夜間要將車輛停放於車庫內。

  7、車輛燃油、維修和保養等由綜合部統一管理,實行衝卡加油、定點維修保養。

  8、車輛維修時,駕駛員要事先向綜合部提出申請,由綜合部部長同意,並報經總經理批准後,由綜合部人員與駕駛員到指定汽修廠維修。

  9、車輛維修合格後,應根據車輛維修情況逐項稽核,稽核無誤後方可在《維修明細表》上簽字。

  10、車輛需加油時,駕駛員必須填寫申請,經綜合部部長批准後領取加油卡,綜合部人員與司機共同到指定加油地點加油,綜合部嚴格控制車輛百公里耗油量。

  11、因特殊原因,在外加油或修車發生的費用,須經乘車人員在票據上簽字,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按財務報銷程式辦理報賬手續。

  二、司機管理

  1、司機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駕駛安全意識,精通業務,熱愛本職工作。

  2、司機要服從公司綜合部的統一排程指揮。

  3、司機要愛護自己駕駛的車輛,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和良好的車況。對因養護和駕駛不當出現事故或車輛損壞的,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停止工作、賠償損失等處罰。

  4、司機若出現下列行為之一者,罰其當月出發補助的10%-100%。

  (1)工作日中午或出發期間飲酒。

  (2)未經綜合部批准私自出車。

  (3)出車期間發生違章且負全部責任的。

  (4)私自把車開回家存放。

  5、各車的隨車用品(水桶、拖把、鹿皮等)一律以舊換新。

司機管理制度 13

  1、為加強車輛、司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制定本員工管理制度。

  2、分配到各部門的車輛和司機,由部門進行管理,駕駛為領導服務車輛的司機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3、司機要經常打掃車內外衛生,保持車輛清潔狀態。

  4、司機平時要注意對車輛的保養,發現故障及時上報,及時維修,車輛進廠修理期間,司機要認真看守,隨時檢查修理情況。不準帶故障強行出車。

  5、車輛出市或非工作時間出車要經本部門車輛管理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6、嚴禁私自將車輛借給其它單位或個人使用。

  7、嚴格按工作程式要求,出車要由部門分管領導派出,回來後要報告。

  8、嚴格執行車輛管理辦法中關於車輛維修、加油、車庫租用和事故處理等規定。

  9、不準向用車單位和個人吃、拿、卡、要,耍態度。

  10、接送通勤要準時正點,不準隨意改變通勤路線,不準讓非本單位人搭乘通勤車。

  11、公務出車要熱情服務,動作迅速;不準借工作之便出私車、出順風車;不準無故拒絕出車,已租用車庫的不準車輛夜不歸庫,未租用車庫的要將車輛妥善保管。

  12、出車等候時不準離開車輛很遠,要讓辦事人員出來後能夠及時找到。在本單位待命時要在所在辦公區域內等候,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13、不準酒後駕車;不準開蠻車、賭氣車。

  14、要遵章駕駛,作文明司機。司機因違章受到的`罰款,由個人承擔。

  15、司機在公休日、節假日期間要保持通訊工具暢通,服從有關領導工作上的調配。

  16、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司機管理制度 14

  為了使分公司機關食堂合法、合規、安全、、有序執行,保證員工就餐需要,併為本公司會議、培訓班和外來客人提供良好的餐飲接待服務,特制定本。

  一、安全衛生、保證質量、有序執行

  1、炊管人員身體要符合餐飲業標準,並按要求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同時達標。要講究個人衛生,穿著整潔,勤剪指甲。上班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新聘用人員必須有健康證。

  2、炊管人員應服從管理,盡職盡責,要愛護財物,遵守紀律,在工作期間不準隨意脫崗,不準將無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

  3、炊管人員要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妥善保管食堂餐廳鑰匙,正確使用所配的電器裝置和爐灶炊具設施。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各類裝置,切斷電源,關閉水、氣閥門,鎖好門窗,確保安全。

  4、炊管人員除做好食堂日常環境衛生及用品、用具的清理外,每星期五大掃除一次,確保食堂經常性的整潔、亮麗;並要定期消毒,嚴防食物中毒。

  5、食堂主管要按照調劑花樣、適合口味、滿足需求的原則,根據每天(每頓)就餐人數和供應標準,與主廚商議列出《飯菜供應單》(樣式附後)。依據飯菜供應單,採購員視庫存餘缺和實際需要進行採購;主廚負責組織炊事員加工烹飪。每餐供應完畢後,由食堂主管和主廚在飯菜供應單上簽字,同時由接待陪同責任人簽字,以確認實際供應情況(員工早餐、午餐的《飯菜供應單》“接待人”欄不需簽字)。

  6、在食堂主管的安排下,食堂操作間的日常工作由主廚負責組織開展。膳食供應要清潔衛生、適時調節飲食種類、花樣,不斷提高飯菜質量;要及時、主動、熱情、周到為員工和客人服務,努力提高員工和客人的滿意度。

  7、餐廳服務人員要隨時保持餐廳的整潔,供餐前,桌、椅、餐具要按實際需要和規定擺放。上餐過程中,要及時給管理人員、主廚通報餐廳需求等方面的情況,確保按照飯菜供應專案和用餐實際提供優質服務。

  二、加強管理、合法合規、勤儉節約

  1、員工就餐管理:

  員工早餐實行按月結算制,即凡在當月內,早餐就餐次數不論多少,均需按一個月的標準交費。早餐就餐員工必須在每月10日前,按照規定的標準交早餐費。早餐費的收繳實行填表登記制。《早餐費收繳表》樣式附後。

  員工中午就餐實行登記、憑票、打飯制,就餐當日上午9點前,按照食堂公佈的飯菜品種,自行選定所需的品種、數量並登記。午飯時憑登記的品種、數量和飯票打飯。凡是登記而不前去打飯者,必須自覺按登記的品種和數量補交飯票,以免造成浪費;對不自覺補交飯票者,食堂有權對其給予停止當月飯菜供應的處罰。凡沒有按規定進行飯菜登記者,原則上不允許打飯。自下班開始供餐時間為40分鐘,逾期視為放棄打飯。

  2、飯票由負責管理,下發時必須加蓋印章。出納憑領條在會計處領取飯票並負責向就餐範圍內的員工出售。向員工出售飯票時必須在《飯票銷售登記表》(樣式附後)上登記。

  食堂收回的飯票由食堂炊管人員整理清點後,憑會計的收條交會計保管或下發。

  3、公司員工就餐要按個人需要索取,不得造成浪費;要愛護公共設施,維護良好的就餐秩序和環境衛生;不得發生酗酒和刁難、漫罵工作人員等不文明行為。如對食堂飯菜供應、接待服務有意見,可直接向食堂主管提出,或者透過其他正當渠道反映。

  4、會議、培訓班和來客用餐會議、培訓班和來客人員需要就餐的,由承辦或接待人員依據會議、培訓班的時間、人數在給基層下發通知時,一併通知辦公室做好就餐的準備工作;就餐前一天,承辦或接待人員必須與食堂主管對用餐的人數、標準、陪同人員(正常情況下,陪員不超過2人)和組織管理等事項予以商定,以便食堂妥善安排準備。如果會議、培訓班和來客人員的就餐人數、就餐時間等事項中途發生變化或需要調整供應品種或標準,必須在就餐四小時前通知食堂變更,否則,食堂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授權經營、宏觀管理、接受監督

  1、分公司對機關食堂以授權經營責任書的形式,授權分公司辦公室經營管理。分公司工會負責按照總經理室的安排,從宏觀上以總的收支賬務管理的方式和加強本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對食堂進行管理。分公司辦公室按授權經營責任書和本制度落實食堂日常的收支、執行、賬務、經營管理等事宜;每年年底對食堂物品進行一次盤點登記,同時對賬務手續按年度接轉。

  2、食堂收入及其相關手續的辦理

  食堂的收入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一是員工就餐所交的伙食費;二是會議、培訓班和來客接待用餐,由公司行政按預算撥付的伙食費;三是客房收入;四是公司行政撥付的用於零星客人就餐的伙食費、員工就餐的伙食補貼、炊管人員工資等。

  (1)員工伙食費由出納以早餐費收繳表、飯票出售登記表的方式收取後,在三日內將所收早餐費和銷售飯票的現金交銀行入賬;然後開具收款收據,將收款收據、進賬單連同早餐費收繳表、飯票銷售登記表交會計入賬。

  (2)會議、培訓班和來客的伙食費,由承辦會議、培訓班的人員或接待人員,在接到會議、培訓班和接待任務時,應及時與食堂管理人員協商,並以書面形式做出預算報告,報總經理審批。待總經理審批後,將預算審批資料交出納到財務會計部辦理撥款手續,出納到銀行轉賬後,將相關手續交會計入賬。正常情況下,預算審批手續應在會議、培訓班和接待客人開始前辦理完畢。特殊情況下,最遲必須在會議、培訓班和接待客人結束後五日內辦理完畢。否則,將由食堂主管對承辦人員以完成工作不及時提請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對其進行處罰。

  (3)客房收入,由客房服務員依據客人實際住宿天數和收費標準,以出具收據的方式收費,客人離開後,要在次日內將所收現金與記賬聯收據一併交出納。出納要及時存入銀行,然後將進賬單、記賬聯收據交會計入賬。省分公司客人住宿的,由辦公室負責出具住宿結算單。

  (4)零星客人就餐的伙食費、員工就餐的伙食補貼、炊管人員工資等,由食堂主管依據實際情況,以書面形式做出申請撥款報告,報總經理審批後,將審批資料交出納到財務會計部辦理撥款手續,然後由出納到銀行轉賬,再將相關手續交會計入賬。

  3、食堂支出及其相關手續的辦理

  分公司工會對食堂日常費用支付實行備用金管理,即在備用金數額內,由採購員憑報銷憑證到出納處辦理報銷手續,然後由出納將報銷憑證轉會計並進行結算。備用金每年年底需結清。

  食堂日常支付票據應在次日內報銷,特殊情況下最多不得超過三天。食堂支出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一是食堂購買物品支出;二是客房用品支出;三是炊管人員的工資、補貼支出;四是其他方面支出。

  (1)食堂物品的採購及支出:食堂所需物品由採購員按照《飯菜供應單》和實際供應需要進行採購,不得積壓浪費。凡是公司統一批次購買的物品,按有關規定領取;需要購買的,要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做到物美價廉。能夠開具正式發票的,必須開具正式發票。所購物品必需先由採購員在發票或《食堂物品購買單》(樣式附後)上簽字;然後由主廚(物品使用人)對照發票(購買單)逐項過秤、清點驗收,驗收無誤後簽字;發票(購買單)上的採購員、驗收(主廚、物品使用人)不得為同一人。憑採購員和驗收簽字的發票(購物單)和作為附件的當日《飯菜供應單》,由食堂主管籤批後報銷。

  (2)客房用品支出:接待客人所需的水果、飲品、香菸、洗滌用品等,凡是公司統一批次購買的,按有關規定領取;凡需購買的,由採購員購買並在發票(購買單)上簽字,交服務員提供客人使用,由服務員在發票或購買單上簽字確認後,再由食堂主管籤批報銷。

  (3)炊管人員的工資、補貼支出,由辦公室按公司的制度規定、標準和崗位職責考核情況,按時製作工資、補貼發放表,經食堂主管籤批後,由出納負責發放。

  (4)其他方面的支出。在公司食堂之外就餐等其他方面的支出,須請示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實施,並由總經理負責籤批後方可報銷。

  4、監督管理

  (1)由分管辦公室和工會的分公司領導、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財務會計部經理、辦公室主任、食堂主管、出納和會計組成食堂管理委員會,每季度聽取一次食堂收支執行管理情況的,分析研究食堂相關工作事項,解決存在的問題。每季度向員工張貼公佈一次食堂收支管理執行情況(彙報、公佈的內容主要有:收入情況,分別列出收入的專案、金額和合計等;支出情況,含就餐人數/餐數,並分別以正餐、早餐列出員工、客人、會議和培訓班人數/餐數;其他收支情況,同時分本期、累計情況),彙報、公佈由食堂管理人員每季度以書面形式做出,與會計核對無誤並分別簽字認可後進行。彙報或公佈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在每季度次月15日前完成,特殊情況下最遲不得超過每季度次月月底。

  (2)由分公司工會經費審查委員主任負責,除平時不定期對食堂的賬務設定、票據合規、收支籤批等管理情況進行審查監督外,每年至少以書面形式將審查監督有關情況向分公司工會委員會彙報一次。

  (3)由分公司分管審計的領導安排審計特派員,每年對食堂進行一次合法、合規性審計,同時以書面形式將有關情況向總經理室彙報,並依據總經理室的意見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

  四、考核辦法

  凡是不按本制度實施管理,有下列行為者,由分管領導、部門按下列金額對其予以處罰。

  1、不按規定體檢或使用沒有健康證人員者,每人次處罰50元;2、炊管人員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每次處罰10元;

  3、環境、設施衛生不符合要求,每次處罰20元;

  4、發生失火、失盜、食物中毒等事故,損失在1000元以內並無人員傷病者,每次罰款100元;損失在1000元以上併發生人員傷病者,視其情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5、不按規定辦理收支、採購、供應、報銷、賬務處理等手續,每次處罰20元。發生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行為,每次處罰100元;情節嚴重者,按員工違規違紀辦法處理。

  6、發生不按時供應飯菜、提供劣質食品或服務質量差等問題,每次處罰50元。

  7、不落實炊管人員崗位職責和考核辦法的制定、檢查、考核,不按規定彙報、公佈食堂收支執行管理情況,不及時落實對食堂的審查、審計工作,每次處罰50元。

  8、員工發生浪費糧食、酗酒、不按規定就餐或不採取正當途徑提出意見建議等違規行為,每次罰款100元。

  五、制度落實的保證措施

  為確保本制度的順利有效實施,分公司辦公室要依據本制度,負責制定食堂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和考核辦法,並做好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崗位職責落實的檢查、考核等工作。

  六、制度適用範圍

  酒泉分公司所屬各縣(市)支公司、營銷部、營業部,可參照本制度基本內容,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各自的食堂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本辦法由分公司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

司機管理制度 15

  一、目的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我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三、職責

  1、負責倉庫短絨、蛋白、棉殼的裝卸作業,叉車的使用和保養。

  2、負責公司叉車的修理和維護,有特殊情況的要向上級主管彙報。

  四、要求

  (一)資格:

  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公司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開車外出,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違者罰款,因此導致嚴重後果的由叉車司機承擔80%以上的責任。

  (二)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反光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完全、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洩漏,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照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後方可使用。

  (三)駕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鑰匙,嚴禁使用其他鑰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再間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後再啟動。如上述操作冬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車間門口應減速慢行並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痺大意。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他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後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並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後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方可行駛。

  5、叉車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並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擋滑行。

  6、行駛時貨叉應距離地面20—30c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7、在廠區內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行車安全。

  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並掛空擋才能離開叉車。

  9、叉車出入門或裝卸貨物時應注意構築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0、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旁,更不能用來運人。嚴禁超載行駛。

  (四)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作業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貨物運輸前要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的物件,如高度大的裝置、易滑動的鋼管等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方可提升。

  5、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私立離開叉車。

  6、無論有無貨物,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7、卸下的貨物要井然有序的存放在無礙通行的地方,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8、所有違反操作規定導致貨物或車輛、人員損害的由叉車司機承擔60%以上的責任。故意違反規定的將依情加大處罰力度。

  (五)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2、停放後將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六)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他故障要及時通知維修部門處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維修部門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3、每週清洗叉車一次,並將空氣濾清器芯吹乾淨。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每輛叉車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5、駕駛員和叉車維修、保養人員應按照上述規定認真執行,確保生產過程中叉車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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