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工作在民辦學校同教學質量一樣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為了把我校小學部的安全工作做得更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防患於未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請全體小學部師生共同遵守,保證安全。

  1. 按時到校,嚴禁搭乘非客運車輛、非客運船隻。

  2. 上下樓梯不得擁擠、推拉打鬧,有序上下,靠右前行。

  3. 學生來到學校進教室,不得在校園內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

  4. 不準在教室和走廊追逐打鬧,不得亂扔東西,不準從樓上往下扔棄東西,不準亂拋石頭、雜物,不準在樓梯扶手、斜坡上溜滑,桌凳壞了及時告訴老師。

  5. 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按課堂紀律要求上課,不得做危險性動作,正確使用實驗儀器和體育器械。

  6. 搞勞動衛生時,注意方式方法,正確使用勞動工具,必須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7. 學校舉行集會、升旗時必須有序排隊進場,按指定地點坐好或站好。

  8. 不準攀爬圍牆、窗戶、護欄、高坎等高物建築。經常要注意校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消除安全隱患。

  9. 不準在宿舍裡打鬧,嚴禁在床上跳來跳去,床位壞了及時報告老師。

  10. 嚴禁玩火、玩電,嚴禁亂動各種電器裝置設施,不準到危險地方玩耍,不準進入建築工地,不準圍觀施工、維修。

  11. 不準逞強,嚴禁打架傷人、結夥鬥毆,嚴禁彈弓、鞭炮、刀棍等兇器、危險物品上學。

  12. 上學、回家要注意交通安全。排隊上下車,遵守乘車紀律,遵守交通規則和交通法規;不準在路上追打玩鬧,橫過馬路要左右看看來往車輛,不滿十二週歲的學生嚴禁騎單車,不滿十八歲嚴禁騎摩托車。

  13. 遇到惡劣天氣提高自身保護意識,暴雨或河水暴漲不得到江河邊玩耍,嚴禁到水庫、山塘、河川邊玩耍或游泳。

  14. 學生有事、有病要向老師請假。

  15. 注意飲食衛生,禁止吃零食,嚴禁吃黴爛、變質食品。如有食物中毒現象在校及時上報老師,在家及時告訴家長。

  16. 保護好財產。較多現金,存放到老師處,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來。

  17. 學生要記住家長與班主任老師電話;學生的看護人(監護人)電話號碼必須告訴班主任以便及時聯絡。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2

  在每天緊張的學習過程中,課間活動能夠起到放鬆、調節和適當休息的作用。為了把課間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下課鈴聲響後,同學們首先收拾好本節課用過的學習用品,並準備好下節課需要的課本用品,對齊桌凳。

  二、下課後要輕步走出教室,參加課間輕鬆愉快的健體益智活動,活動的強度要適當,不要做劇烈的活動,以保證繼續上課時不疲勞、精力集中、精神飽滿。

  三、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人多時等會再走。

  四、不得在走廊、走道、樓梯內打鬧。禁止互相追逐、狂奔亂跑,防止互撞,不得怪聲喊叫。

  五、課間活動時不準隨意推打同學或突然使拌,不準搞惡作劇傷害同學。

  六、 未經許可,不得進辦公室,不在辦公室周圍喧譁,不隨意串班。

  七、嚴格禁止學生攀爬教室窗臺和教室內桌椅,不得攀爬欄杆等危險物。任何人不得從窗戶往外扔任何東西。

  八、嚴禁學生到升旗臺、花壇內、食堂區域玩耍。學校健身器材處,學生活動須在老師帶領下進行,沒有老師帶領,學生不得到此區域活動。

  九、嚴禁學生觸控電器裝置,不損壞消防設施、裝置。

  十、不得將有危險的刀具等帶入學校。不向他人投擲危險物品,不在校園內拿棍棒等物品追逐同學,不準用筆、刀、棒、雨傘頭等危險物刺、打同學,不玩火。

  十一、課間不允許出校門,不許私自翻越圍牆出校園。生病出校門須由父親或母親持有班主任老師的出門證明,傳達室才能開門放人。

  十二、同學之間應互相愛護、互相幫助,不許打架罵人,做文明學生。相互之間要謙讓、有禮貌。

  十三、發現有校外野狗等小動物進入校園,切不可追打、玩耍,要遠離小動物,防止被咬。

  十四、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十五、值日校長、值日組長及值日教師課間巡視校園學生活動情況時,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作好記載,將情況通知班主任,並按有關規定,給予通報和扣分處理。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3

  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後按規定停放腳踏車。

  2、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牆、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上面。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臺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徵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4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學校有義務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為此特制定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二、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三、嚴格注意交通訊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四、未滿十二歲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車和三輪車必須戴安全頭盔.

  五、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在校園內騎車。

  2、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走。

  3、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4、不準穿越、人行道、車道和道口的護欄。

  5、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成年人的佇列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透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透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透過。

  六、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2、不要在行車道上招撥出租車。

  3、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計程車和長途汽車等。

  4、在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5

  為了給學校住校生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衛生、文明的休息環境,確保學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條例:

  一、遵守寢室紀律,不大聲喧譁、不吵鬧,按時作息,養成科學、文明的生活習慣。

  二、寢室內嚴禁違章用火用電,不得隨意亂接電線,亂接電燈,禁用“熱得快”、“取暖器”等。嚴禁在寢室點蠟燭看書,不得焚燒廢紙。點蚊香時應注意蚊香擺放位置,確保安全。

  三、寢室內要注意防火、防盜,人走時門要及時上鎖,貴重物品錢物要妥善保管,現金儘可能存放在銀行。

  四、嚴禁私自留宿外人,不準在走廊上玩籃球和足球。

  五、不準在寢室內摸高、跳臺階,不準在床上蹦跳,不準在寢室內打鬧。

  六、不準在寢室內賭博、抽菸、喝酒猜拳,不準玩撲克。禁止傳閱淫穢書刊以及其它淫穢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動。

  七、嚴禁夜不歸宿,請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凡未經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歸宿處理。

  八、不得向窗外亂扔雜物,吐痰,不得在牆上亂塗、亂寫、亂張貼。

  九、愛護寢室設施,不得損壞燈具、開關、水龍頭、玻璃等物品。寢室內的學校財產如有自然破損,應及時向總務處申請報修。

  十、每天搞好寢室衛生和內務整理,積極配合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衛生檢查。

  十、雙休日留校住宿,必須由班主任批准,週六下午4:00鍾報寢室管理員處。留宿者必須在晚上7:00鍾回寢室,服從管理員的管理。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和規範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主要場所,是人員密集的地方,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全體學生必須自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自覺維護集體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

  二、學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要杜絕違法違規行為,要依靠全體職工和學生做好火災的預防和自救工作。

  三、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齊抓共管,分工負責,責任追究。具體分工如下:

  (一)安保處對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負責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宣傳,制定相關制度,掌握學生宿舍防火情況。

  (二)政教處負責對學生宿舍日常消防設施及工作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整改火災隱患。定期向分管領導彙報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三)學校要經常性開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宣傳防火知識和違反消防規定學生的教育工作。

  (四)總務處負責保障學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電及日常生活協調工作。

  (五)學生宿舍舍長負責督促落實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爐、電熨斗、電吹風、電開水壺(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電器裝置。

  (二)嚴禁在學生宿舍內私拉亂接電源線和損壞供電設施。

  (三)嚴禁在學生宿舍內將交流電器(如檯燈、電取暖爐、充電器、接線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質上使用。

  (四)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如: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罐)及各種燃氣爐具,硫酸、鹽酸等危險物品;嚴禁在學生宿舍記憶體放及燃放煙花爆竹。

  (五)嚴禁在學生宿舍內違章使用明火,如:點蠟燭和使用明火燃燒一切物品。

  (六)嚴禁躺在床上吸菸,亂丟菸頭。

  (七)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及電器裝置上拴掛蚊帳。

  (八)嚴禁損壞或非火災時擅用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

  (九)違反以上規定,將沒收其違章物品,並按照校規校紀嚴肅處理。一旦引發火災,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及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各住宿學生要學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生著火事故,立即採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並報警。

  火警電話:119,報警時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案人姓名並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 “校園活動”是指學生在校園內(上課時間除外)進行的各種活動。包括升旗儀式、課間休息、大課間活動、午間活動、課外活動等。

  第二條 各班主任利用班會課,按《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文明休息,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第三條 學校應明確每個班級的通行路線,參加課間集體活動、升旗儀式或到專用教室上音樂、美術、語文閱讀、資訊科技、通用技術等課程,應組織學生排隊前往,按規定路線有序通行,並請值日班幹部向授課老師彙報本班學生出席情況。

  第四條 學生上下樓梯時,應該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躍,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當人流較擁擠時,應在走廊盡頭稍等。

  第五條 學生課間應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險因素的遊戲,不得在走廊樓梯裡追逐打鬧,不得撞門爬窗,不觸控電器裝置,不損壞消防設施、裝置。

  第六條 學生在校園內,不得狂奔亂跑大喊大叫,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牆、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等設施,不跳校園各處臺階。

  第七條 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老師或相關領導,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第八條 不準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校。

  第九條 認真組織好大課間活動,確保活動安全有序。

  (一)大課間活動要制定周密的計劃,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本著“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人員統一指揮,實行全過程監控。

  (二)大課間活動一般以班為單位由班主任帶隊,加強學生的活動安全教育,重視活動過程中的保護和預防措施,合理控制運動量,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大課間活動應定期對活動場地進行實地檢查,合理安排各年級學生活動區域,檢查活動器具安全效能。發現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時採取措施。

  (四)大課間活動應對學生體質狀況進行調查,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對不適宜參加活動的學生應予妥善安排。

  第十條 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掌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應及時制止、教育,並上報德育處。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配合教育。

  第十一條 值日領導和教師加強校園內的巡視,注意觀察學生的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做好記載,並將情況通知班主任。

  第十二條 每一個教職工都有責任維護學校課間秩序,發現學生不安全行為應及時教育。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8

  為加強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系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並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裡。

  6、學生公寓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公寓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公寓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損壞嚴加處理。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9

  一、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由校長領導,後勤副校長主管。

  二、學校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教育大會,平時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三、堅持預防為主,學校要經常檢查房舍、電路、運動器械等使用情況,及時發現隱患,消滅不安全因素。

  四、加強治安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維護好校園秩序,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五、學校或部門組織大型活動,具體組織者必須對學生安全負責,搞好安全防範措施,進行安全教育。各班級組織活動,必須經主管校長批准,班主任必須在場。

  六、體育教師必須確保體育課安全,嚴格執行《體育課細則》,必須做好準備活動,投擲訓練必須維護好秩序,單、雙槓活動必須有老師保護。

  七、實驗課教學,學生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嚴格按規程操作,防止灼傷、觸電、中毒等事故發生。

  八、嚴格要求學生做到“十不準”:

  1、不準在校內私自接電、使用電器、開閉電閘。

  2、不準涉足陽臺、玻璃幕區和容易發生危險的處所。

  3、不準擦二樓以上的外層窗玻璃或探身窗外。

  4、不準攀越學校圍牆、跳窗戶。

  5、出入樓門、樓道,不準擁擠。

  6、放學時,校門口30米有坡路段不準騎腳踏車。

  7、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騎腳踏車帶人,或騎飛車。

  8、上、下學時要結伴同行,不準單人走黑路。

  9、不準野浴。

  10、不準進入“三室”、“一廳”。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0

  根據我校“學校教育要為學生一生髮展奠基”的辦學思想,為引導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勞動、學會生活、學會學習、學會健身,培養學生自治、自理、自立、自律的能力,增強勞動觀念,培養勞動技能,保證學生在勞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學生勞動制度。

  1、勞動是教育大綱規定的,學生必修的課程之一,參加學校的勞動,完成老師交予的勞動任務是每個學生的職責和義務。每個學生必須明確勞動的意義,加強對勞動課程必要性的認識。

  2、學生參加勞動完成勞動任務時,必須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和學校的規章進行,不重用溼布揩電器和電源插座,不得用身體任何部位接觸電源,及可能帶電的電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欄杆、窗臺上搞衛生,不得站在課桌上搞衛生,確有特殊需要,要徵得老師同意,同時要在有切實安全的防護措施下才可進行,便亦要小心從事。

  3、在勞動過程中,需要勞動工具的,則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工具的可靠性,並按規定,安全使用勞動工具,對勞動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勞動任務時,不得影響它人的衛生與休息等,不得對他人造成損害。

  5、在勞動過程中,出現不清楚的問題,必須及時詢間有關教師。

  6、對勞動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學生要及時向教師說明,對已出現的安全問題,學生要及時向教師報告。

  7、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不能完成的勞動任務,學生有權向教師說明。教師在考慮學生的實際能力後,酌情減少其勞動量或減免其任務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1

  1、 活動時班主任是本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負連帶責任。

  2、 外出活動班級外出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使用的各種車船要有國家交通部門透過的驗收合格的證,並與其簽訂合同。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透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式和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7、嚴禁班級或個人私自組織學生集體外出,違者嚴懲。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學生必須接受學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二、不準帶水果刀等得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三、不準攀爬圍牆、欄杆、陽臺、建築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嬉鬧,不得向窗外拋扔任何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五、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手臂不能靠著扶手。

  六、新徵稿 學後,均應接受學校統一安排的體驗,建立健康檔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陷瞞。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告知班主任,教導處備案並局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於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七、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防止延誤治療時機。

  八、學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煩惱,而自身又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向班主任、學校心理諮詢室諮詢,調整好心態,防止意外發生。

  九、按時到校、離校,不在路上玩耍、逗留。

  十、騎車上學注意安全,不得騎“三無(無車閘、無車鈴、無車鎖)腳踏車,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十一、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十二、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十三、在計算機房上網時,要遵守表少年網路公約,不濟鑑不良資訊。

  十四、不得站在高處或爬窗臺擦教室、樓道的窗戶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交流電氣裝置,學生不得抽菸、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十六、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

  十七、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遊玩。

  十八、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由班主任簽發出門證;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學校。

  十九、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

  二十、乘車學生還須做到:在乘車點吵鬧,有序上下車;在車上不把頭、手伸到窗外,不在車內玩遊戲和與他人吵鬧。

  二十一、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3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安全須知》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進一步加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證學生健康安全地成長,全面推進學校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儘快把我校辦成秩序井然,質量一流的高品位學校,特擬訂下列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出操、集會管理制度

  1、集合鈴聲響後,學生應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縱隊,在教師帶領下按指定樓道上、下樓。

  2、同層學生一起下樓,做到安靜、整齊,勿前推後擠。走到操揚後,按指定地點站立,由班長或體育委員整好隊。

  3、全體學生做操時必須按口令,動作規範準備。做操完畢,各班應按佇列順序回教室(上樓走法同下樓)。

  4、若集會,在廣播操隊形的基礎上,向前向中間靠攏。散會時,按佇列順序依次出場,不得擁擠。

  5、值日、值周教師在出操、集會過程中應監督、巡查,班主任應跟隨本班學生隊伍上下樓梯,對學生加強管理和服務。

  二、學生上學、放學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師必須提前30分到校,和監督崗的學生一起在校門口迎接學生的到來,並且負責檢查學生佩戴校牌,紅領巾等情況。

  2、放午學鈴響,即由任課教師組織排隊,分走讀、午膳兩隊,按規定路線下樓(同上)。午膳生在前,走讀生在後。下到操場後,午膳生到食堂領飯,然後按原路返回就餐;

  3、值日老師和監督崗學生要加強對就膳秩序的管理,對不按規定排隊依次取飯的學生要批評教育,認真記載;值周教師每天要準時檢查記錄排隊放學情況,並將違規情況及時反饋各班。

  4、下午放學鈴響後,學生在任課教師帶領下排隊下樓(同上)並由教師送出校門。

  三、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

  1、抓緊做好課前一切準備,自覺維護課間秩序,不講粗話,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內外追逐,特別是拐彎處不急跑。

  2、課間十分鐘全體學生(中午時間午膳生)一律不準出校門,應在指定的範圍內活動,嚴禁劇烈運動,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籃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險性遊戲,違者輕則班主任批評教育,重則全校通報批評。

  3、值日教師和監督崗學生應各盡其職,經常巡查,堅決杜絕攀爬走廊護牆,沿樓梯欄杆下滑等危險性行為的發生。

  四、室外活動課管理制度

  1、上體育課大多是全身性運動,活動量大,還要運用很多體育器械,因此,課前老師必須檢查學生的穿戴,要求學生穿運動鞋,不帶小刀、鉤針等容易傷害學生身體的物品。

  2、體育老師必須按教材內容,認真備課,準備器材,備課中考慮到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開始部分組織學生做好準備活動。活動時,根據訓練內容,採用不同的安全保護方法,如進行單、雙槓和跳高訓練,器械下面必須備好海綿墊子;進行投擲訓練時,要求學生必須按老師的口令行動,不得有絲毫的馬虎,對於難度較大的動作,必須先示範,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結束部分要做整理運動,整隊、點名,確保安全。

  3、課外活動課,班主任應帶領學生到指定地點,根據學校安排有秩序地組織活動,並來回巡視,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的行為和動作。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4

  為保護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儘可能保證師生的外出實踐活動安全,特制訂潘南小學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

  二、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包含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實行申報審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動,要上報區教育局,班級或年級組組織的活動要向校長申報,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進行,並做好活動的組織和抓好師生的安全。

  三、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出發前各班要清點人數,

  做好安全教育及活動安排,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四、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五、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車,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六、教育學生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教育學生髮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採取應急措施。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七、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並有秩序上車,班主任及跟班老師跟車回校,待學生離校後,才能離開。

  八、要透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式和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生活指導老師和各班班主任是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對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負好則。應對所管理的住宿生進行住宿守則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導教育。

  二、生活指導老師、各班班主任每天應到住宿生宿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嚴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內抽菸、點蠟燭、用電爐等用電器。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嚴肅教育處理,並向值周行政彙報。

  三、值周行政、老師,生活指導老師、班主任在熄燈後,應對男、女生宿舍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報。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師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認真開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識教育,讓住宿生儘快適應在校集體生活,認真貫徹落實學校制定的《寢室公約》。

  五、注重發揮班隊幹部、寢室長的作用,管理好學生在宿舍就寢情況,維持就寢紀律,確保就寢安全。發現問題要及時給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彙報,以便在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宿舍內的照明開關要有專人負責,並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開關好室內的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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