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出現任何事故。

  2、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3、經常開展安全活動,開好班前會,不定期進行認真整改、清除隱患。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裝置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並樹立醒目標誌。

  7、消防器材要確保靈敏可靠,定期檢查更換(器材、藥品),有效期限標誌明顯。

  工廠生產紀律管理

  1、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規格要求生產。

  2、廠區及生產車間內嚴禁吸菸。

  3、愛惜生產裝置、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杜絕浪費。

  4、員工必須服從合理的安排,盡職盡責做好本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難、疏忽或拒絕組長或上級主管命令,對不服從者按公司管理制度執行處罰。

  5、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上班必須穿工作服。

  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後要將地面清掃乾淨。

  8、當產品出現不良狀況時應立即停工並上報,查詢原因後方可繼續生產。

  工廠安全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裝置,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指導書或是使用說明書)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裝置。

  2、嚴格按照裝置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若因搶時間造成原材料浪費的按原價賠償。

  3、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裝置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4、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如有違規操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5、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後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裝置各部位緊韌體是否脫落或鬆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裝置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程式:

  (1) 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為:

  1) 傷亡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

  2) 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

  3) 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死亡事故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重大死亡事故報至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勞動部門。

  4) 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業應當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2) 依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的規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報告制度為:

  1) 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以最快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檢察、勞動(如有人身傷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單位屬於國務院部委的,應同時向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2) 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報告。

  3) 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1)所列程式和部門逐級上報。

  4) 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專案、企業名稱;

  ②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③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⑤ 事故報告單位。

  (3) 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的規定,對於建設工程特別重大事故的報告要求如下:

  1) 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做到:

  ① 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並報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

  ② 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本條①項所列部門。

  2) 涉及軍民兩個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當地警備司令部或最高軍事機關,並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單位。

  3)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接到特大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4) 特大事故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同“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為實現公司各項指標完成、為確保鑄造生產順行,為保證職工生命財產安全,鑄造車間制定以下生產管理制度:

  一、進入生產現場必須勞保穿戴齊全,行走需走安全通道、安全橋,不走危險區域、不走不熟悉的環境,不亂摸與自己無關的裝置和開啟按鈕。

  二、嚴格執行公司人力資源部下達的請假、休假制度,事假提前請假,病假必須出具市級醫院病例證明,無故不上班一律按照礦工處理。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時間內睡崗、玩手機,和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情,如果發現,每人次按50元考核,遲到、早退每次按10員考核。

  三、機長作為本班組第一責任人,對於生產組織,人員安排,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人員勞動積極性,事故處理等全盤指揮協調,有事故必須落實責任人和處理意見,提出整改措施。

  四、生產前準備工作必須做到位,並仔細落實,如因準備不到位造成生產事故,對機長嚴加考核,每次不少於100元,由機長落實給責任人。

  五、每月車間按照各班組的產量、收得率、事故率、裝置執行情況、廢坯量、現場文明生產等指標評定優良差等,作為本月評定標準發放獎金,再由機長按照本班組人員出勤情況和勞動積極性、事故多少分配獎金,不能平均分配。

  六、車間安排的臨時任務必須認真完成,如有扯皮推諉,嚴加考核。每次50元。

  七、對於本崗位所使用裝置,試行崗檢合一,認真檢查和維護,如因檢查不到位造成生產事故或裝置損壞,除分廠考核以外,車間也有考核。

  八、認真做好節能降耗工作,對連鑄區域內所有備品備件、物料、不損壞不浪費,發現一次按損壞或浪費程度嚴加考核。

  九、交接班必須是對口交接,對於生產狀況、裝置執行情況、現場文明生產都仔細檢查和對接,一旦交接清楚,所有責任有下班承擔。

  十、定尺制度必須嚴格執行,接班對上班定尺認真校正,保證定尺在規定範圍內,如下班發現上班定尺不在標準範圍,技術部追查考核由上班承擔,車間也追加考核每次100元。

  十一、車間所有衛生區,包括2#、3#大門口及路面衛生,每班必須打掃,保持乾淨,並拉入交接班,發現不乾淨,每次考核當班100元。

  十二、二冷室維護、檢查,按照甲乙丙班,各自負責一二三流,確保二冷室水條校正、噴杆、噴嘴、輥子完全達到使用要求,二冷室無廢坯、雜物。每個班保證二冷室門前衛生乾淨,物料擺放整齊,燈具齊備按指定位置掛放。如有違反此規定,考核責任班組100元一次。

  十三、臺下,火切工割鋼坯必須避開輥子,不能人為損壞輥子,停機後對輥子和機架上的粘鋼、粘渣及時清理乾淨,確保裝置無負荷執行,認真做好裝置潤滑監督,如果發現裝置缺油,及時報告機長,有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十四、保證鑄坯斷面平整,不能有切斜、噴號工必須將爐號、支數對應清楚,不能混號、噴錯號,如有違反,按每支20元考核。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為減少生產事故,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規範廠區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範事故的能力,保證員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

  二、職責

  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三、工作內容及要求

  1、人員管理

  (1)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強防火、防盜、防自然災害的安全意識。

  (2)工作時間,職工要按規定穿戴整齊保持端正整潔。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穿拖鞋進入廠區。

  (3)進入廠區,外來人員會客(來訪)需進行證件登記。

  (4)工作時間,禁止在車間門口及廠區主幹道兩旁聚集逗留。

  (5)酔酒後禁止上崗。

  (6)外來人員進入廠區時參照執行。

  2車輛管理

  (1)非生產

  車輛禁止進入生產區域。

  (2)所有車輛(包括業務單位的貨運車輛)要按指定區域停放,禁止堵塞廠區交通;禁止停放在廠區車間門口及標識的禁停區域。

  (3)廠大門外兩側50米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必須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辦公會議的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據上級有關安全的規定、要求對廠區安全生產形勢進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領導在彙報工作的同時,必須認真彙報各管轄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會議由廠長負責召集,彙報分管工作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針對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研究部署下階段的工作任務。

  (3)各分管領導要根據分工系統內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不定期召開本分管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確定安全工作重點,明確安全生產目標。

  (4)生產部門作為企業具體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機構,要根據本企業安全工作重點、上級部門的統一部署,不定期的召開車間的安全生產會議,做到及時上傳下達,不延誤時間。

  4、安全培訓制度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對新入廠員工,在進廠時進行安全教育,使新員工瞭解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注意事項,樹立遵章守紀安全第一

  的觀念。

  (2)每年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學習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安全防火、安全用電、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預防事故的發生。

  (3)結合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標語、板報、會議、事故總結等不同形式,讓員工明白事故發生的原因和預防事故的措施,從中認真吸取教訓,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4)不定期的學習外地經驗和重大事故通報。

  二、新工藝、新技術的培訓

  在新工藝、新技朮、新裝置、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培訓合格後,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三、安全生產評價管理制度

  (1)廠主管部門及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不定期的對各基本生產車間、重點生產崗位進行安全生產檢查。透過檢查發現事故隱患,責令其及時整改。並定期對車間、班組進行安全生產評價,總結經驗教訓,杜絕事故發生。

  (2)廠生產主管部門對車間、班組及重點崗位的安全生產評價要與職工的經濟利益掛鉤,以鼓勵職工積極參加全面、全員、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努力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

  四、禁止煙火

  (1)所有人員廠內生產區域禁止吸菸,不亂攜帶和使用火種。

  (2)對於廠區內爆品,倉庫應在醒目位置標明“嚴禁煙火”警示標識;如有必要可派專人看守。

  (3)廠區內明火作業需向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申明動火原因、地點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監督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及稽核,確認有必要動火且安全防護措施合格的,允許同意後,方可動火。

  (4)廠區內禁止焚燒樹葉、垃圾,冬季禁止使用電火爐或者其它限制級裝置取暖。

  (5)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地點要經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原則上不影響生產現場的正常操作,便於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並防止於特製箱內,有明顯標識。消防設施執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6)貫徹“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方針,積極採用先進的防火,滅火技術,建立健全保衛義務消防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加強防火檢查和滅火器材管理。

  五、應急體系

  (1)全體員工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指導方針。

  (2)各職能部門要把預防事故發生、控制事態發展和減少事故損失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環節和重要任務。

  (3)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由公司生產廠長和副廠長擔任組長,其它職能部門和相關人員組成。發生

  意外時“應急小組”必須優先開展搶救生命,最大限度避免意外擴大並於第一時間報告總經理。

  (4)為體現預防為主的原則,“應急小組”負責日常安全生產排查、監督,負責聯絡各相關職能部門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管理和廠區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1、目的

  規範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裝置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2、編制依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範》。

  3、職責

  3.1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

  3.2各部門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稽核。

  3.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3.4變更的稽核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4、工作程式

  4.1變更分類

  4.1.1工藝技術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原料介質變更;

  2)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3)工藝裝置的改進和變更;

  4)操作規程的變更;

  5)工藝引數的變更;

  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4.1.2裝置設施變更包括以內容:

  1)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裝置不同的裝置或配件;

  4)裝置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裝置變更等;

  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體的變更。

  4.1.3管理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 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化;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4.2變更申請人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並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領導簽字認可。

  4.3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管理部,管理部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稽核。

  4.4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總經理,進行變更審批。

  4.5變更審批後,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4.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後實施變更。

  4.7變更稽核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5、相關制度《風險評價程式》。

  6、相關記錄

  6.1變更申請表。

  6.2變更驗收表。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後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裝置各部位緊韌體是否脫落或鬆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裝置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四、班組每週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於安全經營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二、對於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並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後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範圍:

  1、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安全裝置、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溫、防火、滅火等設施裝置;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裝置正常執行保障資金: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於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1、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專案、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並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採取強制性防護措施,並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儘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後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藉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裝置採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採購。

  4、整改後必須經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廠長、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並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複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複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公司內所有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1.目的:為加強對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產設施執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確保設施安全、穩定、長期滿負荷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內的生產設施。

  3.職責:生產部為本制度的具體落實部門,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為日常監督部門。

  4.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內容: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設施執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4.1生產設施選購

  4.1.1必須堅持“安全高於一切”的生產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生產設施執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4.1.2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蒐集資訊(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生產設施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後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4.1.3安裝、除錯、驗收、建立檔案等。

  4.2生產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開停車方案、裝置停修吹掃方案。

  4.2.2生產部門制定生產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裝置定期檢查和考核記錄。

  4.2.3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2.4生產部工務負責員工培訓。內容包括生產設施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4.2.5特種裝置的操作人員應持有有效的操作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

  4.3生產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嚴格執行本制度,由生產部工務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4.3.2生產設施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3.3為了便於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確定生產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3.4預檢預修,是確保生產設施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根據生產設施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生產設施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生產設施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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