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機電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機電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機電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

一、機械裝置安全管理 1、各種機械裝置規定定期檢修、保養,提高裝置作業率和完好率,保證裝置安全運轉。

  2、裝置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理。

  3、裝置防護裝置要完善:

  ⑴機械裝置中的轉動齒輪,傳動皮帶,傳動鏈條,砂輪及接近地面的聯節軸、轉軸,皮帶輪、滑輪等,必須裝有牢固的防護罩;經常開啟的防護罩應與機械裝置起動的電器開關構成聯鎖,即開啟防護罩時,裝置不能開動。

  ⑵機械裝置的制動器、離合器、限位器及互鎖裝置等,應靈敏可靠。

  ⑶每臺機床應有單獨的電氣開關,以便隨時切斷電源。

  ⑷機床工作燈和鉗工臺照明燈的電壓不得高於36伏。

  ⑸幹磨和削鑄等產生粉塵的工作應有吸塵裝置;用油冷卻和電火花機床應有吸霧裝置。

  4、有裂紋,裂痕或強度不夠的砂輪,禁止使用,安裝或更換砂輪時,不能用錘敲,以免砂輪發生裂紋,安裝時砂輪夾緊法蘭盤不能小於直徑的1/2或大於1/2,法蘭盤與砂輪間要墊一毫米的厚紙皮。

  5、起重裝置:

  ⑴起重裝置必須建立齊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⑵作業前和作業時,必須做到“四檢查”和“二不準”。

  “四檢查”即:

  ⑴檢查行車、葫蘆剎車的可靠性。

  ⑵檢查行車各部件或三腳架是否牢靠。

  ⑶檢查鋼絲繩有否損壞,鋼繩卡具是否緊固。

  ⑷檢查起重物件綁掛是否牢靠。

  作業“二不準”即:

  ⑴起重物不準跨越人和裝置上空。

  ⑵起重物不準超過葫蘆和行車的裝置噸位。

  二、電機裝置安全管理 1、各種電機裝置必須裝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設施,並靈敏可靠。

  2、電氣的防爆效能,繼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調整。

  3、各種電機裝置不得超負荷執行,並要按期檢修、保養。

機電裝置安全管理制度2

  當前正值高溫季節,為確保大型主機裝置安全良性執行,特作如下規定:

  1、3#水泥磨機所有裝置的中控顯示引數(溫度、壓力、電流、喂料量反饋等)數值必須確保顯示準確,其誤差必須在額定範圍內(實測值的正負2%),現場顯示溫度必須與中控顯示溫度相一致,如出現儀表損壞後未及時發現更換或與實測值超出範圍的現象,罰當班車間負責人100元每點次,當班值班電工50元每點次,當班班長50元每點次。

  2、3#水泥磨必須嚴格控制出磨水泥溫度,不得超過120℃,超過120℃時,中控操作員通知相關人員,如出現超過130℃的`現象(含130℃)。出現大於130℃的現象,罰當班車間負責人50元每點次,當班班長20元每點次。

  3、執行中的磨機前後瓦溫不能大於65℃,3#磨機在執行中出現瓦溫大於65℃而小於67℃時,中控操作員必須通知相關人員採取降溫措施,68℃以上(含68℃),達到70℃時,必須立即採取必要保護措施並停機處理。出現大於70℃的現象,罰當班車間負責人50元每點次,當班班長30元每點次。

  4、主機裝置必須確保良好的通風降溫及潤滑,執行中的主電機軸瓦(或軸承)溫度不得大於65℃,主電機繞組溫度不得大於100℃,如出現超溫現象,罰當班車間負責人50元每點次,當班班長30元每點次.

  5、必須確保磨機電器連鎖裝置完好靈活可靠,不得任意私自拆除聯鎖保護裝置,否則對車間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各罰款200元,當班值班電工罰款100元。

  6、現場操作人員必須積極配合中控操作員的相關指令,如出現應付或拒絕執行的現象,中控操作員白天必須立即彙報給化驗室、機電科,夜間通知廠值班幹部,按以上規定處理並落實相關人員的責任。

  7、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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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機電裝置安全管理制度3

  機電裝置由機動部門統一管理,由經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的運轉工操作。

  一、機械裝置安全管理

  1、各種機械裝置規定定期檢修、保養,提高裝置作業率和完好率,保證裝置安全運轉。

  2、裝置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理。

  3、裝置防護裝置要完善:

  ⑴機械裝置中的轉動齒輪,傳動皮帶,傳動鏈條,砂輪及接近地面的聯節軸、轉軸,皮帶輪、滑輪等,必須裝有牢固的防護罩;經常開啟的防護罩應與機械裝置起動的電器開關構成聯鎖,即開啟防護罩時,裝置不能開動。

  ⑵機械裝置的制動器、離合器、限位器及互鎖裝置等,應靈敏可靠。

  ⑶每臺機床應有單獨的電氣開關,以便隨時切斷電源。

  ⑷機床工作燈和鉗工臺照明燈的電壓不得高於36伏。

  ⑸幹磨和削鑄等產生粉塵的工作應有吸塵裝置;用油冷卻和電火花機床應有吸霧裝置。

  4、有裂紋,裂痕或強度不夠的砂輪,禁止使用,安裝或更換砂輪時,不能用錘敲,以免砂輪發生裂紋,安裝時砂輪夾緊法蘭盤不能小於直徑的1/2或大於1/2,法蘭盤與砂輪間要墊一毫米的厚紙皮。

  5、起重裝置:

  ⑴起重裝置必須建立齊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⑵作業前和作業時,必須做到“四檢查”和“二不準”。

  “四檢查”即:

  ⑴檢查行車、葫蘆剎車的可靠性。

  ⑵檢查行車各部件或三腳架是否牢靠。

  ⑶檢查鋼絲繩有否損壞,鋼繩卡具是否緊固。

  ⑷檢查起重物件綁掛是否牢靠。

  作業“二不準”即:

  ⑴起重物不準跨越人和裝置上空。

  ⑵起重物不準超過葫蘆和行車的裝置噸位。

  二、電機裝置安全管理

  1、各種電機裝置必須裝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設施,並靈敏可靠。

  2、電氣的防爆效能,繼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調整。

  3、各種電機裝置不得超負荷執行,並要按期檢修、保養。

機電裝置安全管理制度4

  1、每天巡視各機房一次,檢視運轉日誌,檢查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動作情況,查鋼絲繩與吊掛裝置的檢查情況記錄,查裝置運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安排處理,查司機持證上崗與堅守工作崗位情況。

  2、區、隊二十四小時有人值班,查交接班情況,各個崗位上的人員是否到齊,查夜班是否有人離崗或睡覺。

  3、查裝置日常維修與安排一般檢修執行情況與完成情況。

機電裝置安全管理制度5

  為正確使用裝置,使機電裝置安全執行,結合石窯店煤礦實際情況,制定石窯店煤礦機電裝置安全執行管理制度。

  1. 對裝置操作者要求

  (1) 裝置的操作者必須經過技術培訓並取得操作合格證,持證上崗。

  (2) 裝置操作者應熟知“三知四會”(知道裝置結構、知道裝置效能、知道裝置安全保護原理,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3) 裝置操作者應掌握一些潤滑基本常識,所操作的設備註油部位、潤滑油脂牌號、潤滑油注油量、注油週期等知識,切實做好裝置潤滑工作。

  (4) 裝置操作者應責任心強,做到“五嚴格”(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

  (5) 裝置操作者在操作和執行中應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發現異常問題立即停機檢查。裝置日常執行情況應及時向維修工和隊部通報。

  2. 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1) 裝置使用單位應根據現場工作條件,搞好環境衛生和裝置衛生,創造整潔、通暢的裝置執行環境。

  (2) 根據裝置使用和維護的要求,配備裝置安全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並按照石窯店煤礦機電裝置安全保護裝置管理辦法要求進行試驗。

  (3) 對大型固定裝置配置必要的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和提供必要的檢修場所,並對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定期校驗,確保準確可靠。

  3. 建立健全必要的裝置執行管理制度

  (1) 建立裝置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裝置使用單位應根據裝置結構、效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應包括的內容:

  a. 裝置的主要效能和最大允許負荷;

  b. 正確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驟(啟動、停車順序、操作注意事項);

  c. 裝置執行過程應注意事項;

  d. 裝置的記錄填寫要求;

  e. 裝置的清掃、潤滑、維護保養、檢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f. 操作者和維修者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g. 操作者和維修者應遵守的規章制度和相關規定;

  h. 裝置與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項。

  (2) 建立交接班制度

  對重要的執行裝置必須實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裝置操作人員執行,在交接班時,應與日常裝置檢查結合起來進行交接班裝置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a. 交班人對接班人能否勝任工作要求進行檢查;

  b. 接班人對交班人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c.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裝置衛生、環境衛生進行交接檢查;

  d.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現場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滅火設施等進行檢查交接;

  e.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裝置各運轉部位溫度、各儀表指示資料、各潤滑部位油位、油量進行察看交接;

  f.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裝置各部位振動情況、聲響情況、緊固程度進行檢查;

  g. 交接班人員共同試驗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 建立裝置包機制度

  裝置使用單位必須建立裝置包機制度,每臺裝置、每個小型電器均包機到人,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包機者必須按規程規定操作使用裝置。並定期對裝置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裝置完好執行,包裝置和工作環境衛生,確保乾淨整潔。

  4. 建立裝置經濟執行制度

  (1) 對大型固定裝置,應根據裝置的額定負荷確定其執行負荷,不得使裝置在長期超載情況下執行。

  (2) 對大型固定裝置應儘可能在使它們的工況點在高效區執行,透過測試發現裝置本身和系統工況點不在高效區執行時,應及時安排檢查、檢修。確保大型固定裝置安全經濟執行。

  (3) 對採掘裝置應在規定的額定值下執行,完善電機綜合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防止裝置損壞事故發生。

  (4) 根據負荷情況及時調整裝置執行方式,減少空載損耗。

機電裝置安全管理制度6

  1.負責與專業相關的技術工作,協助隊長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2.現場處理施工生產中遇到的技術難題,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3.負責編制與專業相關的施工措施,並上報處有關部門審批,負責措施的傳達、貫徹。

  4.協助隊長搞好裝置管理。

  5.定期組織檢查、除錯機電裝置的安全保護裝置,確保靈敏可靠,做好安全運轉。

  6.組織機電職工搞好業務技術知識學習,按月提出裝置主要備品,配件計劃。

機電裝置安全管理制度7

  一、在礦機電科及工區領導下,負責全區機電裝置的檢查維護,使分管機電裝置正常運轉,安全無事故。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機電裝置完好質量標準,刻苦鑽研業務技術,積極參加機電業務學習和機電裝置檢查管理會議,努力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三、加強工作責任心,每班必須對全區機電裝置進行巡迴檢查及維護保養,出現問題及時彙報,認真處理。

  四、必須持證上崗,堅守工作崗位,堅持井下交接班制度。

  五、採掘供電必須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堅持”,確保安全生產。

  六、機電裝置完好率必須達到90%以上,裝置杜絕失爆。

  七、堅持機電裝置管理制度,加強對五小裝置的管理使用,必須達到完好標準。

  八、嚴禁“三違”、遵章作業,不得帶電搬遷裝置,不得帶電作業。

  九、掌握區域內裝置結構、效能、工作原理等,正確使用各種裝置,掌握操作技術要領,確保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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