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懲管理制度

獎懲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獎懲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獎懲管理制度1

  為加強管理,維護公司和智慧溫室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和智慧溫室各項工作的高效運營,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總則

  本制度適用於東昇智慧溫室種植與町春產品裝配物流服務工作員工。其制定的原則是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究,有功必獎,獎懲嚴明,公平公正。員工獎懲以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由公司經理與主管具體實施。

  第二條 獎勵條款

  1、半年、全年年終獎

  要求:年度工作中失誤少、無違規行為,工作成績較好。

  評選範圍:東昇科技園員工。

  獎勵方式:由公司根據年度發展狀況,獎金300-1000元。

  2、監督檢舉獎勵

  要求:對工作生活中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拍照或實證檢舉(據實舉報,惡意舉報嚴懲)

  參與範圍:全體職工

  獎勵辦法:提供圖片、實證經證實:

  違反處罰條款1、2條,獎勵5--50元;

  違反處罰條例3、4條,獎勵20―200元;

  違反處罰條例5、6、7條,獎勵50―300元;

  有效避免及挽回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3、建議及創意獎勵

  要求:促進企業發展或工作進展的意見及措施

  參與範圍:全體員工

  獎勵方法:凡提出建議或工作創意,一經取納獎勵50―1000元;突出貢獻根據情況另行獎勵。

  第三條 處罰條款

  1、考勤處罰

  1)考勤制度弄虛作假者每次罰款100元。

  2)嚴禁上班脫崗、不上班或辦理私事,一經發現以曠工論處。

  3)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20元,30分鐘以上扣罰50元。

  4)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1天;扣發2天工資;

  5)員工出現無故連續曠工3日者,視為自動離職,不支付任何工資、獎金。

  6)脫崗10分鐘以內扣罰20元,30分鐘以上扣罰50元。

  2、其他處罰一: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罰款50-100元。

  1)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2)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宜者;

  3)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15分鐘以上者;

  4)影響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情結輕微者;

  6)損壞公物者(損失100元內);

  7)違反安全、衛生規章,不穿著規定工裝、配備指定器具上崗未造成損害者;

  3、其他處罰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罰款100-500元。

  1)無故未能如期完成上級安排的工作,致影響公司權益者(罰款加賠償損失);

  2)對同事排擠、暗示及言語攻擊或誣害、偽證,挑撥事端未造成損害者;

  3)工作疏忽造成物資無故丟失和損壞者(損失金額500元以內),需根據實際價格賠償並予以處罰;

  4)疏忽造成安全隱患、經營環境不整潔者;

  5)對可能發生的隱患、舞弊行為沒有及時揭發、制止,導致不良事件發生者。

  4、其他處罰三: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賠償損失並罰款200-1000元。

  1)擅離職守造成事故,使公司業務遭受損害者。

  2)遺失重要檔案、證件、物件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業務遭受較大損失者(損失金額1000元內)。

  4)不服從主管人員管理監督,未影響他人及溫室內秩序者。

  5)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使公司遭受損失者。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製造事端者;

  7)尋釁滋事、打架鬥毆者,未造成損失者。違規者將同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8)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價值在人民幣100元以上者,違規者將同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個人原因致工作失誤造成1000元(含)以下損失者;

  5、其他處罰四: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者,賠償損失及罰款20xx---10000元,並予以辭退。

  1)因觸犯法律而被司法機關處罰,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盜竊溫室財物、徇私舞弊,責任人同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者。

  4)因個人原因致工作失誤造成1000元以上損失者。

  5)毆打他人或聚眾鬧事,不服從管理或怠工。

  6)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的,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

  7)造溫室設施裝置、物資無故丟失、損壞,除接受罰款外,還要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者。

  8)煽動怠工或罷工、造謠惑眾詆譭公司和甲方(溫室)形象,行為不端損害公司名譽;

  9)未經許可兼任其它公司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10)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

  6、其他處罰五: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員工在職(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的;

  2)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3)員工失職、營私舞弊,對本公司利益造成損失;

  4)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公司勞動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的。

  第四條 附則

  1、對於本制度所未規定的事項,由辦公室依照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執行,必要時可及時編制新的補充規定。

  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員工對本管理制度產生疑義時,由辦公室做出說明。

  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獎懲管理制度2

  1

  總則

  1.1

  為維護國家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保障公司員工在生產過程中人身安全,推動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1.2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以法制手段與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與經濟制裁相結合,實行憑功受獎、論過受罰、賞罰嚴明的原則。

  1.3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由安技部門歸口管理,各分廠(分公司)、部門均應把安全生產獎懲列入員工考核內容。

  2

  獎懲條件

  2.1

  對於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群體和員工,由安技部門或由其提請公司主管領導批給子一次性獎勵。

  2.1.1

  在勞動保護方面有創造發明,積極推廣新技術,對防止職業危害及人身傷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2.1.2

  對勞動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2.1.3

  發現事故預兆及時採取果斷措施排除險情,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發生的;

  2.1.4

  在事故搶救中不畏危險,奮不顧身使國家和人民的財產生命免受損害或減輕損害的;

  2.1.5

  敢於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因而避免發生事故的;

  2.1.6

  忠於職守,積極負責,發現重大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有關領導部門的。

  2.2

  對以上群體和員工的獎勵分為:表彰、記功、晉級、授予榮譽稱號和發給的一次性獎金。

  2.3

  獎勵經費從公司獎勵基金或稅後留利中專項列支。

  3

  處罰條件

  3.1

  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群體和員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予以嚴肅處理:

  3.1.1

  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不力,分廠(分公司)、部門管理混亂,員工無章可循,造成重大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

  3.1.2

  安全教育與檢查督促不力,事故隱患未及時採取預防措施進行整改而造成各類重大事故的;

  3.1.3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

  3.1.4

  由於違反規章制度,翫忽職守,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

  3.1.5

  由於擅自動用他人裝置,損壞或拆除安全設施等原因而造成各類重大事故者;

  3.1.6

  新建、改建、擴建及革新、挖潛專案未執行“三同時”評審的;

  3.1.7

  違反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責任者;

  3.1.8

  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及女員工進入作業場所不戴安全帽者;

  3.1.9

  危險作業不辦理審批手續者;

  3.1.10

  無操作證而單獨操作者;

  3.1.11

  帶小孩進入作業場所者;

  3.1.12

  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進入生產作業區域者;

  3.1.13

  交通運輸車輛人物混裝者或者未戴安全防護排氣罩進入油化庫的車輛駕駛人員。

  3.2

  凡屬觸犯上列各條之一的責任部門和個人應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有關責任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政紀處分或經濟處罰(可並處),特別嚴重的還要追究法律責任。

  3.3

  行政紀律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

獎懲管理制度3

  生產製造企業員工獎懲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公司各級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規範員工的工作紀律,表彰獎勵先進,懲罰違章行為,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生活秩序,結合公司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部門

  公司總經理、副總、鋼化玻璃廠廠長、副廠長、工藝玻璃廠廠長、助理、生技部、行政部:負責對員工獎懲進行調查、決定、公佈和執行。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據:獎懲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成文的各項規章制度。

  2、獎懲及時:及時表彰和獎勵員工對公司的成績和貢獻,及時糾正和處罰員工的違紀違規行為。

  3、獎懲公平、公正、公開: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獎懲結果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4、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在精神鼓勵的同時,視其情形給予物質獎勵,或在一定期限內提高其工資報酬。

獎懲管理制度4

  一、目的:為了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積極性,制定本制度。

  二、獎勵方式:財年總結大會頒發獎勵證書及獎金,獲獎事蹟在企業內部網釋出。

  三、評選時間:每財年結束後評選。

  四、評選辦法:財年結束後,各部門按評選標準向公司經營委員會推薦參評部門或個人名單,並附事蹟材料。由公司經營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定,評選出財年先進部門和個人。

  五、獎勵種類:

  1.優秀團隊獎

  2.優秀員工獎

  3.敬業精神獎

  4.最佳新人獎

  5.優秀管理者獎

  六、獎勵涉及物件:

  1.參加優秀團隊評選的部門必須成立一年以上。

  2.參加優秀員工和敬業精神獎評選的員工必須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3.參加最佳新人獎評選的員工須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新員工。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受過公司處分的員工,不能參與個人獎項的評選。

  5.公司經營委員會成員不參與評選。

  6.獎項可空缺。

  七、評選標準:

  1.優秀團隊評選標準:

  1)團隊有較高的凝聚力和集體榮譽感,離職率低;

  2)為團隊目標共同努力,使得部門全年業績突出;

  3)保持良好的狀態和工作效率,即使在最艱苦的時期,也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4)有效的溝通和適當的授權意識,與各部門介面流暢,獲得使用者和公司其他部門的認可及好評;

  5)讓團隊中的每一個成員都能獲得快樂和成就感;

  6)以公司發展為重,對公司業績負責;

  7)整個團隊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

  2.優秀員工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於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熟練掌握本崗位所需各項技能,求知慾強;

  4)在完成本職工作中,勇於挑重擔,“打硬仗”,關鍵時刻敢於獨擋一面,績效突出;

  5)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和團隊精神,團結同事,積極配合其他部門同事完成目標任務;

  6)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吃苦耐勞,追求完美,經常受到同事或客戶的好評。

  3.敬業精神獎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於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具有良好的工作態度,在工作中吃苦耐勞,任勞任怨,銳意進取;

  4)具有較強的求知慾,積極主動學習新的知識技能以適應工作的需要,進步速度快;

  5)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團結同事,橫向配合好;

  6)具有感染力,在工作中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4.最佳新人獎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於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以較快的速度學習掌握本崗位所需知識技能,較快適應崗位需要;

  4)具有較好精神面貌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勤奮、好學;

  5)具有團隊精神,能團結同事,共同完成即定目標。

  5.優秀管理者評選辦法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於公司;

  2)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努力、認真、實事求是,遇事不推諉,具有責任感。

  3)具備足以應付工作所需的知識和能力,能迅速有效的解決問題,工作業績突出。

  4)具有較強的領導力,注重組織業績和團隊目標的實現,注重團隊建設和人才的培養。為人公正公平,獲得下屬充分尊敬和肯定。

  5)具有較強的執行力,能根據所掌握的資源迅速準確的作出判斷和決策,並統籌安排一切資源來實現工作目標。

  八、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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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教育、引導員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鼓勵先進弘揚正氣,懲罰違紀抑制錯誤,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營造良好的組織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員工獎罰制度。

  第二條公司堅持獎罰分明、有功必獎、有過必罰原則,獎勵上物質與精神結合,懲處上先教育後處罰,旨在透過員工行為的正確引導和榜樣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建立一支德才兼備的員工隊伍,增強公司防範風險和對外競爭的實力。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節獎勵

  第四條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採納實施,並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

  (7)忠於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蹟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出色完成各項任務。

  第六條對以上事項,由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與表揚或現金獎勵。

  第三節懲罰

  第七條懲罰包括批評、罰款或降職、辭退。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准離崗或竄崗;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著裝;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8)團隊意識差,各自為政,未能很好配合其他人員或其他部門工作的;

  第九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降級或辭退處理:

  (1)上班遲到提出警告,當月累計達三次及以上,每次罰款20元。

  (2)曠工1天,除扣發當日基本薪資再罰款50元,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3)下班後不關電燈以及電腦、印表機等辦公裝置,提出警告並處以罰款20元/次。

  (4)未按企業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視情節輕重處以100元罰款,並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者予以降級、降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5)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另視情節處罰金50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輕重加罰100~500元,並警告一次。

  (6)績效考核不合格者(100分為合格),扣發當月薪金的30%。對所在崗位不稱職者,首先調離該工作崗位,調離後在新崗位仍不能勝任者予以辭退。

  (7)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處以罰款並解除其勞動合同,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8)員工違反公司制度後,給予警告處分,對徇私舞弊、收受賄賂等嚴重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為直接給予開除處分,由此給公司造成的相關損失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9)其他違反企業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

  (10)銷售部門獎罰措施按銷售部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節附則

  第十條各部門可本著因地制宜、有效激勵原則,根據本制度彙編制定本部門的相關獎懲辦法,報公司綜合辦公室備案後經總經理簽字後執行。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由總經理簽字後公佈執行,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門監督。

獎懲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保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提高廣大員工遵守各項安全制度的自覺性和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各部門、員工及外協、施工單位。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3條獎勵內容

  1、對避免重大傷亡及裝置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獎勵10000元。

  2、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者獎勵100元。

  3、發生事故後,在搶險救災、保護公司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有功者,獎勵500~20xx元。

  4、對敢於管理、擅於管理、能夠長期保持本單位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生產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300元,生產管理部門、輔助生產單位按季度人均獎勵200元,行政後勤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100元。

  5、其它需要單獨表彰獎勵者,由所在單位向安全生產部提出書面報告,報請公司領導批准。

  第4條考核範圍

  1、安全基礎管理考核範圍:

  (1)不按期召開安全會議或會議無記錄,考核負責人100元。

  (2)不按期組織安全檢查或檢查無記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網路不健全,考核責任人200元

  (4)無故缺席安全會議者考核100元、遲到者考核50元。

  (5)班組長班前(班後)會上不講安全內容的,考核100元;記錄本

  上不體現安全內容的考核50元。

  (6)對安全生產部門催報的資料、資訊不能按時上報的,考核100元。

  (7)各部門對公司佈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臨時性工作)不落實、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類安全臺帳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9)各單位領導未及時傳達、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和有關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範圍

  (1)未按規定對新工人及轉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考核100元;未參加專業培訓和考試的,考核200元。

  (3)三級安全臺帳沒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不瞭解本崗位《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技術操作規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傷事故按《工傷事故管理規定》考核標準執行。

  (2)對事故瞞報、誤報者,按相關事故管理規定的內容雙倍考核。

  4、電器及電氣焊安全管理考核範圍:

  (1)電器裝置無接地、接零保護的,考核100元。

  (2)移動電器未使用漏電保護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燈不符合安全電壓的,考核100元。

  (4)機電檢修不執行相關行停、送電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臨時電源線不規範、無管理的',考核100元。

  (6)電器開關損壞或有裸露線頭的,考核100元。

  (7)電氣線路老化嚴重,不予以及時更換的,考核100元。

  (8)電焊機不斷電,安、拆二次線的,考核100元。

  (9)電焊機機殼不採用接地、接零保護的,一、二次線不符合規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的,考核200元。

  (11)電氣焊作業不按標準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氣、乙炔氣使用及運輸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考核100元。

  5、天車安全管理考核範圍

  (1)天車安全裝置構件失靈、失效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天車司機室電源線頭裸露或刀閘無蓋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天車作業違反“十不弔”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天車安全警示及保護裝置不齊全者,考核責任人200元。

  (5)天車車體上有雜物者,考核責任人100元。

  (6)天車司機下車後不拉閘斷電者,考核100元。

  (7)天車司機吊重物時離開天車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裝置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獎懲管理制度7

  一、原始分為0分,實行加減分制度兼單週總結獎勵與懲罰制度。

  二、加分制度

  1、參加校運會、歌詠比賽、朗誦比賽、演講比賽、書法比賽、英語競賽等校級比賽中獲獎的同學,一等獎加9分,二等獎加6分,三等獎加3分,第一名加9分,第二名加8分……以此類推,第九名加1分。若該賽事沒有評出具體的名次,則成績優異者,酌情給分。

  2、參加縣級、市級、省級舉辦的比賽,獲得獎項的同學,獲得分數分別為校級的兩倍、四倍、六倍。

  3、每次月考,成績總分在年段前300名內,且成績退步不多於30個名次的同學各加5分;成績總分在年段排名中進步最大的5名同學各加5分;班級中,單科成績進步最大的2名同學各加2分。

  4、班級在板報評比中,獲得一等獎,參與出板報的同學各加5分;獲得二等獎,參與出板報的同學各加3分;獲得三等獎,參與出板報的同學各加1分。(擦洗後黑板的同學加1分)

  5、在校文明班級的評比中,為班級加分的同學,(如為野草葉文學社投稿並被錄用,每篇加8分),酌情給分。

  6、做有益於班級,有助於提升班級形象的事(比如拾金不昧、義務勞動等),酌情給分。

  7、為班級發展建言獻策,富有建設性且付諸實施的同學,酌情給分。

  三、扣分制度

  1、有遲到行為的扣一分,有早退行為的扣2分,有曠課行為的扣3分。

  2、損壞學校或班級公物,視其情況,扣1—3分。

  3、沒有按時完成作業,缺交作業,每人每次扣1分。

  4、有辱罵、毆打同學等使班級出現不和諧現象的行為,視其情節扣2—5分。

  5、在課堂上、晚自修中起鬨、睡覺、講話等違反課堂紀律的行為,扣2分。

  6、亂扔果皮紙屑,破壞班級衛生整潔,扣1分。

  7、值日生在值日當天,衛生評比被評為“中”,值日生扣3分,被評為“差”,值日生扣5分。

  8、根據本班衛生安排表,當天值日的同學沒有按時打掃教室和衛生區衛生,垃圾沒有及時傾倒處理,扣1分。

  9、有損壞班級形象行為的(比如課間操或升旗儀式因秩序混亂被點名批評),視其嚴重性,扣3—6分。

  10、攜帶手機進入班級被發現,每次扣兩分並沒收。

  11、教室值日生在上課鈴聲響起前沒擦黑板,每次扣1分。

  12、上課或自修時私自調整座位,每次扣1分。

  13、在校文明班級評比中,使班級被扣分的同學,視其嚴重性,酌情扣分。

  四、獎懲制度

  1、每週違反紀律(包括遲到、講話、曠課等違反課堂紀律的行為)一次的同學將受到教室值日1天的處罰;違反紀律兩次的同學講受到教室值日2天的處罰;依此類推,違反3次3天,違反4次4天……

  2、每週將會對全班同學的操行分進行統計,該周扣分最多的一名同學,將被處以一篇作文的處罰(要求不少於800字,每週五統一選定主題,字跡工整),並於班會課上朗讀。

  3、學期末,班主任根據班幹部履職情況,評“優”加15分,評“良”加10分,評“合格”加5分,評“不合格”的不加分。

  4、學期末將對全班同學的操行分進行統計,得分最高的6名同學將從班費中拿出適當資金,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得分最高的30名同學,將會得到“優”的綜合評價。新學期開始時,所有同學的操行分一律清零。

獎懲管理制度8

  1﹑目的:

  建立獎勵、懲罰方法

  2﹑範圍:

  全體員工

  3﹑責任者:

  安全部

  4﹑程式:

  4.1獎勵

  4.1.1對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佈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4.1.1.1.對安全生產有所發明創造、合理化建議被採用有明顯的效果者。

  4.1.1.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4.1.1.3.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4.1.1.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4.1.1.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4.1.1.6.被評為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4.1.1.7.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4.2獎勵程式

  4.2.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車間(部門)彙總材料上報部長稽核後報安全部,經稽核後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透過。

  4.2.2先進車間、部門、科室由安全部門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稽核透過。

  4.2.3對4.1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有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部門審查,抱公司領導批准。

  4.3懲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懲罰:

  4.3.1事故責任者。

  4.3.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者。

  4.3.3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4.3.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4.3.5事故發生後,不採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複事故發生者。

  4.3.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4.3.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後果者。

  4.3.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4.4懲罰型別

  4.4.1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20-5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沒收押金。

  4.4.2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檢視、辭退、開除。

  4.4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4.5處罰程式

  4.5.1經濟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4.5.2行政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按公司有關規定參照任命程式,報有關領導批准後執行。

獎懲管理制度9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經營管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範員工的行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國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獎懲制度與嚴格管理相結合的方式,以嚴密的考核為依據。在獎勵上要針對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大小,而採用不同的形式獎勵;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員工,要給予嚴肅處罰。

  第二節獎勵

  第一條、 獎勵範圍:

  如有下列情況,公司將予以獎勵:

  a) 對技術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進,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議並取得成效時;

  b) 預防災害或救災有功時;

  c) 為國家、社會立功,為公司的社會形象做出重大貢獻者;

  d) 獲得社會、政府或行業專業獎項,為公司爭得重大榮譽者;

  e) 對公司業務推進有重大貢獻者;

  f) 個人業務、經營業績完成情況優異者;

  g) 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或完成重要突擊任務者;

  h) 遺留問題解決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為公司取得顯著效益者;

  j) 為公司節約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k) 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戶投訴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採納有實際成效者;

  m) 一貫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具有高度奉獻和敬業精神者;

  n) 顧全大局,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團隊協作精神者;

  o) 培養和舉薦人才方面成績顯著者;

  p) 滿足公司設立的其它獎勵條件者。

  第二條、 獎勵專案:

  公司設立的主要獎勵專案包括:

  a) 年度專業成就獎:以公司內各個系統的工作環節為基礎,每年由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在每個業務系統內評選,具體評選標準和體系由公司各職能部門制定,獎項設為公司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創新獎、優秀團隊獎等等;

  b) 公司根據企業經營狀況每年組織評選相應獎項;

  c) 即時獎勵:根據實際情況和員工的表現及時給予的獎勵。

  第三條、 獎勵方式:

  公司為員工提供豐富靈活的獎勵方式:

  a) 通報表揚:由公司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簽發,通報範圍視具體獎勵行為而定;

  b) 即時獎金;

  c) 獎勵性假期:除員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還可以得到額外的獎勵性假期;

  d) 獎勵性旅遊;

  e) 參加外部培訓;

  f) 出國考察。

  第四條、獲獎程式:

  員工受獎應由部門主管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提供意見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獎勵級別與方式,人力資源部發布獎勵通知並將獲獎情況記入員工檔案。

  公司內統一設立的獎勵,將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向總經理同意推薦,經總經理核實,在公司內公佈獎項。

  第三節懲罰

  對於違反公司制度的各種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後果大小、認識態度程度等進行懲罰。

  第一條、懲罰種類

  分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經濟處罰包括罰款、取消獎金。

  行政處罰包括:批評、警告、記過、降職和辭退。

  根據員工違紀行為的嚴重性,公司將採取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條、處罰細則

  1、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批評的行政處罰,同時處以經濟處罰。

  1) 遲到、早退、外出不登記,不著工裝,不戴工牌者。

獎懲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了提升產品質量水平,滿足客戶的品質要求,健全品質管理體系,強化品質管理及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減少工作失誤,充分發揮獎懲管理的激勵與約束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二、範圍:

  生產製造全部過程中涉及到影響質量因素的各部門、車間和個人,以及在生產組織上難以劃分的其它部門。 品質部:由質檢部和技術部組成

  出現產品質量事故,由公司品質部小組進行質量事故責任認定後,由質檢部按本辦法相關處罰條例出具書面處罰或獎勵報告,經總經理同意後送交公司人事部門以及處罰人或受獎勵人。

  三、質量管理的範疇

  適用於公司相關職能管理部門、及相關責任人。

  產品在合同簽訂、生產技術準備、原材料採購與入庫、生產製造、產品檢驗、交付使用等環節中因管理原因造成產品不合格、損傷、丟失、損壞等事件均屬質量管理問題,具體條款如下:(罰款上限不高於工資的12%)

  1、生產技術準備

  (1)圖紙檔案:相關技術工藝為加工/檢驗的唯一參照依據,圖紙/工藝的設計人/稽核人必須對檔案的正確性負責,如因圖紙不完整,工藝制定/稽核而導致產品品質事故(客戶原因/樣品除外),被其它部門及時發現,造成經濟損失 1000元以下的處罰設計人員月薪2%,稽核人員1%,

  20xx元以上到10000元以下,責任設計人員月薪8%,稽核人員承擔6%, 10000元以上,責任設計人員月薪12%,稽核人員承擔8%,

  (2)對客戶要求和本廠技術資料,圖紙的更改,必須有技術部重新下發圖紙,技術部門應與使用部門進行新舊檔案的交換,如有因交換不及時或不徹底而造成產出不符合新要求的產品,對相關責任人月薪4%的處罰,造成重大損失10000以上的對相關責任人月薪12%的處罰。

  (3)對生產檢驗過程中發現的圖紙、工藝問題,設計人員最遲在一個工作日內解決給予明確答覆,超過時限未予回覆的,對技術部相關設計人員月薪1%的處罰

  3、原材料供應

  (1)物資採購未按作業計劃、技術檔案要求造成損失的,採購人員處罰50元一次。

  (2)外購件(含委外表面處理)進廠,未通知相關質檢員進行質量驗收致使外委外購件流入生產環節造成質量事故的處罰50元。

  (3)物資管理防護不當鏽蝕嚴重造成損失的按損失成本價值的20%處罰。 4、生產製造

  (1)多次報檢不合格(連續2次,每次2個輕微不合格點以上者),操作者組長應負有不自檢或自檢不到位責任,處罰操作者月薪的1%。組長月薪的2%

  (2)批次品質異常,處罰按質檢員月薪12%,組長月薪的5%

  (3)未接到生產計劃通知擅自加工生產的,或者不嚴格按照生產計劃單及圖紙要求生產的,罰款50元;造成批次不良由加工者負責80%責任,班組長負20%責任,每批次按損失成本價值的30%處罰。

  (4)產成品管理防護不當鏽蝕嚴重造成損失的,產品標識、銘牌不清、不齊的,外觀質量不佳、包裝不合理的按損失成本價值的20%處罰。

  (5)品質人員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確判定,如不被及時執行,或遭到辱罵、毆打等人身攻擊的,視情況給予肇事者罰款50-100元不等,情況特別嚴重的經品質部報總經理審批給予肇事者開除處分,並賠償受害人醫療費用及其他損失。

  (6)對故意將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為者,一次性處罰100元,情節嚴重的辭退處理。

  (7)在各工序加工的過程中操作者損壞或報廢品超出規定的標準(摺合材料價格100元以上),由車間主管摺合計算並提交報千,按所有己產生的成本價格50%賠償。私自藏匿、銷燬報廢品,一經查實,除按所有己產生的成本價格賠償外,另處罰50元。

  (8)裝配完成報報告檢驗,QC判定批次不合格時,對作業員不自檢行為處罰10元/批次。班組長處以20元/批次。

  (9)生產部無權對任何產品特別放行,特急產品需有特採評審小組確認放行,小組至少有技術/品質部門人員參加,否則對擅自決定特採放行責任人處罰100元。

  (10)生產部未按技術部設計,工藝加工,造成品質事故,由生產部相關責任人負責,並處罰金100元。 5、質量檢驗

  (1)因來料檢驗失識(無法檢驗的專案除外)造成批次材料不合格而生產出不合格品,品管處罰50元。

  (2)首件判定失誤,造成產品不合格時,品管處罰30元。

  (3)產品品質引起客戶市場局面投訴,但未退貨及返修的每單品管處罰50元。

  (4)產品品質引起客戶重大投訴或退貨,每單品管處罰100元。

  (5)質檢員檢驗合格後被其他人發現、舉報並證實不合格的,品管處罰30元。

  6、其它部門責任

  (1)公司其它部門人員造成的品質問題,對應上述部門條款進行處理,如未能對應,則按總損失成本的20%處罰進行處理,批次性問題按總成本30%處罰。

  (2)無法計算損失或無相應條款,由品質部調查原因,書面報告給總經理,公司酌情處理。

  四、產品質量事故的分類:

  按造成經濟損失嚴重程度劃分為4個檔次。

  1)輕微質量事故:發生在產品次要部位,稍加整改即能使用,造成的經濟損失在200—1000元的。

  2)一般質量事故:發生在產品重要部位,對產品質量有一定的影響,經返工或返修可達到圖紙要求和標準規定的,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000元—5000元的。

  3)嚴重質量事故:發生在產品重要部位,對產品質量有較嚴重的影響或給企業信譽造成一定影響的,返修後基本能夠正常使用,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0元—20000元的。

獎懲管理制度11

  (一)獎勵

  每年幼兒園在教職工中,對履行職責、勤奮上進、完成任務好、受到家長、幼兒和教職工好評的可按比例評選先進工作者(年終考核成績)

  (1)基本獎:

  1、履行職責,有較強的事業心,熱愛幼兒,無體罰和變相體罰。

  2、遵守幼兒園各種規章制度。

  3、本月工作中出現事故違章每次職責事故和違章都與基本獎掛鉤,每兩次違章降基本獎一等。

  4、凡是請病事假,一律累計時間超過一天(包括一天不參加一等評比,三天以上不參加二等評比,五天以上不參加評比。

  5、服從領導,聽從分配,團結協作,認真負責,完成任務較好的。

  (3)設考勤獎:

  遲到、早退一次扣考勤獎的25%,遲到2次(早退)考勤獎全部扣除,並不參加一等獎的評比。請假(病、事)考勤獎全部扣除。

  (2)質量獎:

  遇有重大事故,如食物中毒、藥物巾毒、幼兒骨折、縫合、幼兒走失,本班消毒及衛生工作失誤較大,質量獎全部扣除。

  (5)單項獎:

  除以上獎勵外,每學期根據實際狀況設早項獎,如:公開課、承擔實驗專案、論文交流發表、省、市區先進工作者、文藝匯演獲獎者,具體辦法根據實際狀況另定。

  、

  6)效益獎:

  工作量大,如:驗收評估、六一大型活動、人少任務重、請假人員多等,及兒童出勤率決定當月效益獎的設立。

  (二)懲罰

  (1)打架鬥毆、罵人,破壞團結者。

  (2)遲到、早退、病事假未經批准,隨意休息者(曠工)。

  (3)體罰及變相體罰者。

  (4)當班時發生職責,非職責事故者。

  (5)本職工作不能按時完成者。

  (6)丟失、損壞公物(包括浪費水、電者)。

  (7)家長有意見經調查狀況屬實者。

  注:凡是違反園內規定的各種規章制度都是違章現象。

  幼兒園獎懲制度方案

  一、全園職工一學期無曠工、無遲到、無早退、無不安全事故的,園內授予出勤安全獎50元;因請假不上班扣10元崗位職責獎。

  二、考勤部分:

  1、早晨非接車教師7:30到校,7:40以前做完所有私人事情,準備接待學生,下午等學生全接完教師離園;接車教師隨車接送,但早晨不能遲於8:30進園,下午不得早離園。

  2、每一天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則,按曠工論處。

  3、遲到一次(15分鐘以內),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礦工1小時(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曠工)扣10元。

  4、因事請假一天扣當天的工資,因病請假一天扣當天的工資。因曠工或未辦理請假的人員扣發三日工資。

  二、用心參加教研活動,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每一位教師每一月務必講一次公開課;用心撰寫教育論文,凡被選用登載的,縣級獎50元,市級獎80元,省級獎100元,國家級獎150元。

  三、教師上課,務必結合班級實際狀況先備課,教師備課一月一檢查,沒有備課或沒有到達進度的,一次扣20元。周計劃務必在每週星期一早晨8:00以前上牆,未按規定上交或上牆,一次扣5元。

  四、上班期間工作不負職責,發生不安全事故者,相關人員要承擔事故職責,並在全園通報批評。發生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於在班發生不安全事故的,藥費,保險公司拒賠部分,老師承擔80%,開飯期間發生不安全事故(如燙傷),老師承擔80%,食品衛生髮生中毒者,根據情節輕重相應追究主管幼兒灶、炊事員相關人員的職責,並參照上述辦法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五幼兒安全、護理部分:

  1、因教師看護不力,導致幼兒被抓傷、咬傷摔傷的,視其嚴重程度,一次扣5――20元。

  2、幼兒上廁所因沒有教師指導而摔傷的,不給學生以適當照顧,家長反映狀況屬實的,一次扣10元。

  3、因教師照顧力度不夠,導致幼兒出勤率嚴重下降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5――20元的處罰。

  4、因教師看護不力,導致幼兒經常尿溼褲子的(一月內尿溼褲子到達3次的),每月扣10元。因教師疏忽,幼兒尿溼褲子後沒有及時更換的,發現一次扣5元,家長投訴狀況屬實的,一次扣10元。

  六、班級衛生不乾淨,留死角,一次一處扣班級教師每人5元。幼兒飲水杯個人專用,每一天清洗並消毒一次。為消毒一次一處扣班級教師每人5元

  七、教師帶班時,私自換班、串班聊天、接打電話、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資10元

  八、不服從領導安排者,一次扣工資50元。不參加教研活動聽課等活動的,一次扣工資10元。

  九、放學後,各班務必要把教室和清潔區打掃乾淨,桌椅要擺放整齊,掃帚、垃圾簍、撮箕要擺放好,門窗要關好,文具櫃要收拾整潔,每一天放學後檢查,發現教室或清潔區不乾淨,不整潔的,門窗沒有關好的,一次扣5元。

  十、班務工作、財產管理部分:

  1、各班每學期初到園長或保教員處領取保教必需品,由園長或保教員登記造冊,一學期結束後清點財產,遺失、損壞的照價賠償;非人為破損的,到園長或保教員處報損後,由園長或保教員備註後更換。

  幼兒園獎懲制度範本

  ( 一 ) 獎勵

  每年幼兒園在教職工中,對履行職責、勤奮上進、完成任務好、受到家長、幼兒和教職工好評的可按比例評選先進工作者 ( 年終考核成績 )

  ( 1 )設考勤獎:

  凡是請病、事假,一律累計時間超過一天的照小學績效考核計算。(試行後再確定)

  ( 2 )安全獎:

  遇有重大事故,如食物中毒、藥物中毒、幼兒骨折、縫合、幼兒走失,本班消毒及衛生工作失誤較大,安全獎扣除。

  ( 3 )基本獎:

  ①履行職責,有較強的事業心,熱愛幼兒,無體罰和變相體罰。

  ②服從領導,聽從分配,團結協作,認真負責,完成任務較好的。

  ③遵守幼兒園各種規章制度,履行好各崗位職責。

  ④凡是請病、事假,一律累計時間超過七天的不參加任何的集體評比。

  ⑤本月工作中出現事故、違章、投訴都與基本獎掛鉤。

  ( 5 )單項獎:

  除以上獎勵外,每學期根據實際情況設早項獎,如:公開課、承擔課題專案、論文交流發表、省、市區先進工作者、文藝匯演獲獎者,具體辦法根據實際情況另定。

  注:特殊原因視情況而定。

  ( 二 ) 懲罰

  ( 1 ) 遲到、早退、病事假未經批准,隨意休息者 ( 曠工 ) 。

  ( 2 ) 打架鬥毆、罵人,破壞團結者。

  ( 3 ) 體罰及變相體罰者。

  ( 4 ) 當班時發生責任,非責任事故者。

  ( 5 )本職工作不能按時完成者。

  ( 6 )家長有意見經調查情況屬實者。

  ( 7 ) 丟失、損壞公物 ( 包括浪費水、電者 ) 。

  注:凡是違反園內規定的各種規章制度都是違章現象。

  獎懲制度相關

獎懲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了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規範員工行為,建立安全生產獎懲機制,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的良性迴圈,保障員工生命安全與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管理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並負責安全生產獎勵資金的落實。

  2、公司安委辦負責安全生產獎懲細則的制訂和獎懲檔案的建立並監督實施 。

  3、財務資產部負責建立安全獎懲資金臺帳。

  4、各單位負責具體實施。

  四、工作程式

  (一)處罰

  1、處罰範圍

  1.1 工傷事故: 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依據傷害程度和性質,對事故責任者、事故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1.2 裝置、火災事故:依據財產損失和事故性質,對事故責任者、事故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1.3 違反“三違”制度導致事故發生者。

  1.4 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1.5 單位發生工傷事故未在1小時之內履行報告程式;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1.6 事故發生後,不採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複事故發生者。

  1.7 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1.8 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1.9 未按公司要求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

  1.10 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後果者。

  2、處罰型別

  2.1 根據違章情節的輕重程度,及時採以批評教育、書面檢查、通報全廠、停工學習、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等辦法予以處罰。

  2.2 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10-50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等。

  2.3 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辭退、開除等。

  2.4 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3、懲罰程式

  3.1 經濟處罰由相關職能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3.2 行政處罰由相關職能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按公司有關行政處罰程式規定,報公司辦公會批准後執行。

  五、獎勵

  (一)獎勵的範圍

  1、在推廣安全“四新”技術、職業衛生健康方面,提出重要建議被採用有明顯的效果者,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2、認真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章制度,在預防事故、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3、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4、遵章守紀、模範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標準化動作的操作者。

  5、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6、在安全管理崗位上盡職盡責,有創新做出貢獻者。

  7、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並採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8、積極參加公司、車間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安全生產競賽,成績優異者;

  9、被評為上級各級部門的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的;

  10、按照公司要求,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全年未發生事故的單位。

  (二)獎勵型別

  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給一次性獎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1、獎勵程式

  1.1 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各單位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核表》上報公司安委辦,經稽核後報公司安委會審批。

  1.2 先進單位由安委辦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核表》,報公司安委會審批。

  1.3 對獎勵範圍中涉及的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由各單位提出,經安委辦審查,報公司安委會審批。

  (三)其他

  安全生產獎勵從公司安全生產提取費用中列支,由公司財務資產部建立臺帳。

獎懲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

  企業所有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3條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第4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採納實施,並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企業取得重大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足為員工表率。

  (7)忠於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第5條企業設有“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傑出員工”、“先進員工”、“優秀管理者”等獎項,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後,人力資源部組織評選活動,對工作中表現優異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6條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嘉獎並通報,頒發獎金____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

  (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

  (3)其他對企業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

  (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條針對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企業設有金額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級獎勵,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8條優秀員工每名獎金為____元。

  第9條對傑出員工獎項,企業金額為____~____元不等的三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10條對“優秀管理者”獎項,企業設有金額為____~____元不等的兩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三章懲罰

  第11條懲罰包括批評、記過、罰款、降級或降職、辭退。

  第1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准離崗或竄崗、閒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著裝。

  (5)在非吸菸區吸菸、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第13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記過、降級或辭退處理

  (1)遲到或早退每次罰款____元;當月累計達三次及以上,罰款____元並警告一次。

  (2)曠工一日,除扣發當日基本薪資的____%外,另罰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罰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並另罰款____元。

  (4)委託他人打卡或塗改、故意損壞考勤卡除按曠工處理外,另每次罰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並加罰____元。

  (5)未按企業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視情節輕重處以____~____元罰款,並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者予以降級、降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另處罰金____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輕重加罰____~____元,並警告一次。

  (7)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8)其他違反企業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14條員工獎懲的核實及手續辦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編制日期稽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標記修改處數修改日期

獎懲管理制度14

  1、參加校本培訓是每個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全體教師必須按規定完成相應的培訓內容。

  2、成立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組織實施校本培訓方案和年度培訓計劃。計劃要有針對性、系統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

  3、校本培訓組織者和實施者必須按照校本培訓方案規定的內容組織培訓活動,並記好筆記,每次有出勤統計,有過程記載。每學年對教師參加校本培訓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無故不參加校本集中培訓三次以上視作不合格。

  4、校本培訓的考核情況將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評優,職務聘任、晉升的必備條件。

  5、教師培訓的方式要靈活多樣,切實可行,不搞形式,不走過場。對不同層次教師提出不同的培訓要求,但都應在原有基礎上提高。使教師由逐步實現由初任向勝任轉化,由勝任向骨幹轉化,由骨幹向知名轉化,由知名向專家轉化的奮鬥目標。

  6、做好校本培訓的考核與總結工作。考核要堅持嚴格、全面的原則;總結中要肯定成績,發現問題,對培訓工作進行全面分析,總結經驗,提出改進措施,保證培訓工作沿著正確的軌道健康發展。

  7、經費保障。學校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投入,為順利開展校本培訓提供必要的物質基礎。

  8、後勤支援。後勤為培訓服務,主動、及時提供物質保障。

  9、繼續教育成績領先者,在評選優、晉職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

  10、對不完成繼續教育任務或校本培訓任務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更不得晉升高一級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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