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管理制度
裝置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裝置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裝置管理制度1
配電間安全制度
一、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精通本職業務,熟悉掌握配電間供電系統及繼電保護迴路。
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定期對奕壓器、開關櫃進行維護清掃、防止因塵汙造成短路。
三、堅持晝夜值班制度,值班期間認真負責,一絲不苟認真監護電壓、負荷變化情況,填寫執行記錄,嚴禁值班期間脫崗、擅離職守。
四、非本室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入內。
五、機房電話保證暢通,不得外借和私人佔用。
六、停電清掃檢修電氣、線路裝置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並嚴格執行電器裝置防火安全制度,不準違章操作。
七、發現電氣故障應立即排除,並逐級彙報;嚴禁誤操作導致故障和停電面積擴大。
八、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對本班次的裝置隱患必須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後方離開。
安全防火制度
一、員工必須加強治安防範意識,執行公司制定的治安管理制度,協同防損部門認真做好門店動力系統的治安保衛工作。
二、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若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上報並負責保持好現場。
三、未經裝置部領導批准,外來人員(包括參觀學習、探親訪友、施工等)禁止進入配電房、電梯機房、空調機房、液化氣站,經批准的人員必須辦好登記手續。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以上機房重地。
五、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裝置安全執行外,必須對所屬機房範圍進行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範
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整改。
六、各機房鑰匙不得隨意配置、各機房、班組工作場地無人時,門窗必須鎖關好。
七、各班組工具、材料要有專人管理,攜帶工具,材料出外,必須經領導同意按規定辦手續。
八、在指定地點吸菸,菸灰、菸頭要丟入菸灰缸。
裝置巡迴檢查制度
1、必須定期安排人員巡視各裝置現場。
2、制度巡查路線,巡視時間,巡視人員應按此規定的路線和時間進行巡查。
3、巡查時應按照表格填寫應記錄的資料和狀況,這些資料的狀況的獲得應按實際情況如實填報表。
4、管理層對下屬的巡查要抽檢。
5、巡查完後應迅速返回,不得在其他部門逗留。
6、因故不能巡查者向課長或領班申報。
配件耗材和用品及工具領用制度
1、領用材料及工具均應填寫領料單,經主管批准後方可領取,並由個人負責保管,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2、未經部門主管批准不得將領用的材料和工具帶出本門店以外。
3、凡外出的材料和所帶工具均應有部門主管簽署的出門證及防損檢驗後方可帶出。
4、較大型的專業工具應隨用隨借,當日歸還。
5、專業工具未經培訓不得隨意使用。
6、多餘材料必須及時退庫,已使用的材料必須要裝置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並出此報銷。
7、有回收價值的備件和易流失備件應以舊換新。
8、公用工具,如電錘、萬用表、電鑽等由領班或課長負責保管。
9、每月核對配件耗材的帳目與實物,採購、領用、庫存三者數量必須相符。
10、裝置維護員異動離崗時,必須將所領用的全部工具交回。
裝置管理制度2
1.主站端裝置管理
1.1、系統主站端裝置配置為分散式雙前置機、雙後臺機、雙排程工作站。由於裝置失電或網路中斷導致雙前置機(雙後臺機)均退出執行的,應為一類缺陷,立即組織檢查處理,連續停機1小時的為異常,超過2小時為障礙。
1.2、由於裝置故障等原因導致排程模擬盤不能正確顯示實時資訊,應儘快進行檢查處理,從接到排程員通知起連續12小時不能恢復的為異常,超過24小時的為障礙。
1.3、正常情況下,不允許將排程工作站退出系統。當遠動人員確實需要在工作站上工作時,須徵得排程班長或當班排程正值的同意,而且要始終保證一臺工作站的正常工作。由於裝置故障或未經領導批准,人為原因導致兩臺工作站同時退出系統執行的,應作為一類缺陷,立即檢查處理,並至少恢復一臺工作站正常執行。雙工作站退出系統連續時間超過2小時為異常,超過4小時的為障礙。
1.4、電源故障,導致計算機系統無備用電源保障,應儘快組織處理,超過48小時沒有恢復的為異常,超過96小時的為障礙。
2.場站端裝置管理
2.1、在一、二次裝置定期檢修、校驗時,檢修人員應通知遠動班,配合完成遙信、遙控等聯調工作。遙測系統資料更改應及時反饋到遠動班,確保現場資訊準確地傳送到排程端。當遠動除錯、通道均正常時,只是由於一次裝置缺陷或二次裝置不正確,導致遙信遙控誤動拒動,應由排程室聯絡檢修工區儘快處理。
2.2、在一、二次裝置通道均正常的情況下,發現遙信,遙控誤動、拒動現象,遠動人員應及時查詢原因,立即處理。超過8小時沒有排除的為異常,超過12小時的為障礙。
2.3、遠動人員應嚴格執行變送器定期校驗制度,遙測的總準確度不低於1.5級。在測量回路正常情況下,由於變送器故障原因,沒有及時校驗、更換,導致遙測量不正確影響正常排程的,超過8小時為異常,超過12小時為障礙。
3.通道裝置管理
3.1、要保證實時資訊的可靠傳輸,遠動人員應定期測試通道的資料傳輸特性,發現問題及時通知通訊人員檢查、處理。
3.2、通訊人員在檢查、測試運動通道部分裝置時,應及時通知遠動班。在遠動裝置均為正常的情況下,只是由於通道異常導致主站與廠站端裝置的聯絡中斷,應由通訊人員及時修復,並參照有關通訊專業裝置缺陷管理辦法進行考核。
4、建立排程自動系統缺陷管理記錄薄,發現缺陷應進行登記,缺陷處理完畢應進行登出,並有負責人簽字。
5、考核要求:
本標準的考核作為遠動維護人員月度考核的一項內容,納入月度考核。
裝置管理制度3
檢測裝置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1、生產技術科負責對公司檢測裝置的登記,建立裝置一覽表,歸檔管理。2、生產技術科負責定期按計劃要求將公司的檢測裝置與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絡送檢或校檢。3、中心室負責人加強對國家強制檢驗。
1、生產技術科負責對公司檢測裝置的登記,建立裝置一覽表,歸檔管理。
2、生產技術科負責定期按計劃要求將公司的檢測裝置與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絡送檢或校檢。
3、中心室負責人加強對國家強制檢驗裝置的監督工作,確保使用的檢測裝置在合格的有效期內。
4、操作人員對檢測裝置應愛護使用,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好記錄並報告公司主管部門。
5、操作人員負責檢查使用的檢測裝置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內、是否標有合格標識,反之則報告公司主管部門處理
6、操作人員未經授權人同意不得折裝重要檢測裝置。
7、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對各分廠的計量、檢測裝置的使用、管理情況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檢測裝置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由於人為原因造成檢測裝置故障或損壞,責任人應按損失及維修費用20—50%進行賠償。
裝置管理制度4
1.檢測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按事故處理:
(1)樣品丟失,零部件丟失,樣品損壞。
(2)樣品生產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丟失或失密,檢測報告丟失,原始記錄丟失或失密。
(3)由於檢測人員、檢測儀器裝置、檢測條件不符合檢測工作的要求,試驗方法有誤,資料差錯,而造成的檢測結論錯誤。
(4)檢測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
(5)檢測過程中發生儀器裝置損壞。
2.凡違反上述各項規定所造成的事故均為責任事故,可按經濟損失的大小、人身傷亡情況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重大或大事故發生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搶救傷亡人員,並保護現場,通知有關人員處理事故。
4.事故發生後三天內,由發生事故部門填寫事故報告單,報告辦公室。
事故發生五天內,由試驗室主任主持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作出處理,對事故作善後處理並制定相應的辦法,以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重大或大事故發生一週後,試驗室應向上級主管部門補交事故處理專題報告。
裝置管理制度5
1、交接班人員要提前做好交接準備,提前10分鐘上崗將交接內容和存在的問題認真記入執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中;
2、交接班內容:
(1)領導的指令或上級來檢查的情況;
(2)裝置執行情況及主要引數;
(3)當班的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4)需要提醒下班注意安全生產的重點事宜;
(5)本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大小事故及不安全隱患;
(6)安全保護設施是否有異常情況;
(7)工具、消防器材及室內衛生情況;
3、交接班應堅持做到:資料資料記錄不全不準交接;特殊工種崗位不交給無證上崗者及勞動保護用品穿戴不全者;正在處理的事故或故障是不交接;
4、交接班時要認真,對交接班人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在交接班前發現的問題由交班方負責,接班者驗收合格後交班方才可離去。
5、交班完畢後,對發現的大小問題,一律歸接班人員負責,交班人不負任何責任;
6、交接班後,雙方未簽字或問題未處理完不能離崗;
7、交接班完畢後,雙方在記錄本上簽字確認。
設備管理制度6
各種機械車輛(包括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處(部門)規定)劃分的場所停放,生產和專項工程,要根據生產任務的要求,對放野外的各種機械車輛要派專人看護,採取安全措施,確保安全。不準亂停亂放,違者造成失竊和事故除按有關處罰外還要負經濟賠償的責任。
本車(機)駕駛員必須做好零部件(油料)的安全管理工作,人不離車和入場後要關鎖好門、窗箱蓋,機械車輛進車間檢查前應做好交接和領用的材料五金零配件的保管,由於亂丟亂放,造成丟失責任要負賠償的責任。
動用各種車輛裝置包括私人借用,要經領導和管理部門權益審批辦理手續方可使用,凡擅自動用各種機械車輛裝置進行非法運輸、私做工程等活動,除追回臺班費和沒收非法所得外予以處罰,造成損壞和事故按有關規定處理。
嚴禁機動車輛和瀝青油罐車停放在“嚴禁明火作業”區域內使用汽、柴油擦洗沾有瀝青車輛和用噴火機噴化車輛上的瀝青結巴。確需清理車輛要經保衛部門同意並指定地點採取嚴防措施,保證安全。違者按安全防火規定處罰。
嚴禁車輛包括非機動車輛利用職便或私人用車在外過夜,造成損失、丟失和事故、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裝置管理制度7
一、總則
(一)為了加強我司計算機資訊網路系統的安全管理,保證我司移動裝置辦公安全,結合我司膝上型電腦使用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二)凡配備或使用公用膝上型電腦及移動儲存裝置的人員,務必遵守此管理辦法。
二、移動裝置安全使用規定
(一)移動裝置範疇:筆記本、行動硬碟、u盤等儲存裝置。
(二)膝上型電腦必須設定開機密碼,公用筆記本開機密碼統一設定為123借用人不得隨意修改。
(三)膝上型電腦必須設定硬碟加密,防止丟失帶來損失,目前只支援win 7旗艦版,總部公用膝上型電腦硬碟密碼統一設定為1232022。
(四)公用膝上型電腦資料請不要放在桌面及c盤,可放置d、e等盤,公用筆記本重啟後將進行還原,桌面資料及安裝軟體將進行清除,以保證電腦為最新狀態。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長期使用,可向系統管理員申請取消還原功能,使用完成後自行解除安裝安裝軟體並刪除檔案。
(五)膝上型電腦上網使用者必須安裝防毒軟體並且注意更新病毒,定期清查計算機病毒,防止膝上型電腦中的病毒到處傳播。
(六)凡是存放有我司資料的移動儲存裝置均需要進行加密,防止丟失帶來不可預計的損失。
三、移動裝置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一)筆記本需注意使用環境,特別要注意遠離飲料和食品。
(二)在開關機時不要急於移動筆記本,應注意防震,否則硬碟容易損壞。
(三)膝上型電腦,不要放在軟墊上使用(如毛巾、布料、棉被等),否則易堵塞散熱口,散熱不好,造成機器故障。
(四)光碟機容易損壞,請注意保養,減少不必要的損耗,不宜使用質量差的光碟和軟盤。
(五)液晶板不宜用手觸控,不能與硬物接觸。清潔時要特別注意用眼鏡布輕輕擦拭。
(六)插拔外接部件時,要特別小心,一旦插口出現問題,可能要換主機板,損失較大。
(七)膝上型電腦隨機軟體只有作業系統(windows),並安裝常用辦公軟體,請不要隨意安裝其它軟體。
(八)膝上型電腦和附件重量輕、體積小,在出租車、辦公室等公共場所容易丟失和被盜。
(九)行動硬碟及u盤應輕拿輕放,容易摔壞。
(十)注意行動硬碟和u盤存放位置,請勿放置桌面及顯眼的位置防止丟失。
(十一)凡是人為造成筆記本及行動硬碟等裝置損壞,將自行承擔維修費用;未按照移動裝置安全保密規定執行的造成丟失資料外洩,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行,請相關使用人員認真遵守執行。本辦法解釋權歸運營管理部,根據具體需求進行調整。
裝置管理制度8
為了規範我廠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的採購、使用管理,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執行,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特種裝置工作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企業安全發展,根據國家新修訂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在我廠管轄範圍內使用特種裝置的各生產車間以及為我廠提供服務的單位,特種裝置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二、特種裝置及其附件的計劃與採購
1、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的採購計劃必須註明規格型號、主要安全技術指標等引數。
2、所採購的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其生產單位必須具備國家頒發的特種裝置資格證書,必須符合安全效能要求和能效指標,不得采購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種裝置。
3、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的到貨驗收必須提供以下安全技術資料:
(1)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生產許可證明;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
(3)由特種裝置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安全技術檢驗證書和檢驗報告;
(4)特種裝置的新產品、新部件、新材料,必須提供型式試驗和能效測試報告。
三、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
1、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報我廠裝備處稽核,主管領導批准,並告知所在地的市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方可施工。
2、特種裝置的現場製作、安裝、改造、維修,必須提供特種裝置生產製作、維修單位的資質證明和操作人員資質證明,經主管部門確認後,方可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
(1)有與特種裝置製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2)有與特種裝置製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3)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和安全保證措施;
(4)從事鍋爐清洗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鍋爐清洗,並接受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的鍋爐清洗過程監督檢驗。
3、特種裝置的製作設計和安全附件的安裝設計必須符合安全效能要求和能效指標要求,不得設計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種裝置。設計單位和人員必須具備國家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資質(公眾號:泵管家),設計技術資料齊全。
4、特種裝置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必須做好特種裝置製造、安裝、改造和維修監督管理。
5、特種裝置的現場製作、安裝、改造、維修完工後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做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在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和驗收資料移交使用單位。
四、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的使用
1、使用車間必須做好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的接受工作,認真核對到貨驗收單和安全技術資料,並將資料原件移交檔案室,使用單位留有資料影印件備查。
2、凡使用特種裝置的單位必須按《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到當地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登記證和使用許可證。
3、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節能管理責任制度,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特種裝置的安全節能全面負責,並做好落實工作。
4、建立特種裝置臺帳和安全技術資料
(1)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2)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6)高耗能特種裝置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5、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和維護檢修規程,按照公司裝置管理制度,做好裝置點巡檢和定期維護保養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種裝置管理人員、操作人員要經過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各使用單位持證上崗人員要做好崗中的培訓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7、做好特種裝置及其附件的定期檢(校)驗工作,特種裝置本體、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其有關儀器儀表必須定期校驗,保持校驗合格的連續性。
8、按照公司能源管理制度做好特種裝置的能耗統計分析工作,特種裝置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9、各使用單位要制定特種裝置的事故應急預案,有效的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按照公司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程式和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10、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
11、各單位使用外租的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等要與提供單位簽定使用合同,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必須具備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具備從事充裝活動資質和條件,供給使用的壓力容器、氣瓶及其安全附件必須在檢驗合格的有效期內,並做好記錄;到公司現場進行充裝的(如滅火器)的人員必須具備操作資質,裝置必須完好,並做好緊急處理措施。
五、檢查與考核
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裝置管理制度進行檢查與考核。
六、其它
本制度未盡事項按照《特種裝置安全監察管理條例》執行。
裝置管理制度9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裝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裝置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維修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應申請報損、報廢之前,應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報廢、報損舊裝置由管理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負責人。
第十七條值班人員及有關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工程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工程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裝置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專案及時間。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主管簽字維修。
第二十九條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主管人員驗收簽字。
第三十一條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裝置管理制度10
一、裝置檔案資料管理總則
裝置檔案資料是裝置製造、使用、管理、維修的重要依據,為保證裝置維修工作質量、使裝置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提高使用、維修水平,充分發揮裝置檔案資料為日常裝置管、修、用服務的職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有關裝置檔案資料的說明
1、有關裝置資料是指從裝置選型(設計)、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等全過程中形成並經整理應當歸檔儲存的圖紙、圖表文字說明、計算資料、照片、錄影、錄音帶等科技檔案資料,裝置管理部門負責全公司生產裝置的資料整理,移交公司檔案室管理。
2、裝置檔案資料的內容
⑴、廠家的技術檢驗檔案、合格證、技術說明書、裝箱單。
⑵、裝置安裝、記錄、除錯記錄驗收移交書。
⑶、裝置附件及工具清單。
⑷、裝置大、小修理記錄,竣工驗收單,修理檢查記錄。
⑸、精度校驗及檢查記錄。
⑹、裝置改裝、更新技術。
⑺、裝置缺陷記錄及事故報告書(原因分析處理結果)。
⑻、裝置技術狀況鑑定表。
⑼、安裝基礎圖及土建圖。
⑽、裝置結構及易損件、主要配件圖紙。
⑾、裝置操作規程(包括:崗位職責、主要技術條件、操作程式、維護保養專案等)。
⑿、其他資料。
三、裝置檔案的管理
由公司檔案資料室負責統一集中管理,保證裝置檔案資料。
四、裝置檔案的收集整理
1、新裝置進公司,供應公司人員及有關部門管理人員負責收集整理。
2、裝置檢修與維修期間,由裝置管理部門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及有關人員對裝置的易損件、傳動件等進行測繪,經校對後將測繪圖紙彙總成冊存檔保管。
3、裝置管理部門負責收集審查各種資料,並負責將審查合格完整的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管理員,由檔案室管理人員建檔並在移交單上共同簽字。
4、原圖原件或無備件的技術檔案資料一律不得外借或帶出資料室,只能在資料室查閱。
五、裝置檔案資料管理的具體要求
1、技術檔案力求齊全、完整、準確。
2、檢驗(檢測)、檢修、驗收記錄等資料由裝置管理部分管人員作分類整理後交資料室作統一管理。
3、所有圖紙要有統一的編號。
4、圖紙上的技術要求要求標註齊全、圖紙清晰。
5、型號相同的裝置、因製造廠和出廠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應與實物核對,並在圖紙索引中加以註明。
6、裝置經改裝或改造後,圖紙應及時修改。
7、圖紙的修改應表示在底圖上,並在修改索引中註明。
8、凡原製造廠的圖紙,一律沿用原製造廠的編號。
9、外協加工和自己製造的非標裝置的各種資料管理與外購標準裝置相同。
10、嚴禁將圖冊中的圖紙裝置圖紙資料作為加工和外協等用。
六、圖紙資料的借閱審批手續
1、資料管理員認真按《圖紙資料借閱登記表》填寫名稱、圖號、張數、借閱時間、期限等項,借閱人在簽字欄內簽字。
2、絕密檔案資料借閱,需經總工簽字批准後方可借閱,其它資料可由裝置主管領導簽字後方可借閱。
3、借閱超期未還者,應辦理延期手續,丟失、損壞者作價賠償。
4、非為我公司服務的外單位人員不得借閱公司的'裝置檔案資料,為我公司服務的人員經裝置主管批准,可在資料室查閱有關的檔案資料,但不得將檔案資料帶出,外來服務人員需將資料帶出,應經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5、原圖原件或無備件的技術檔案資料一律不得外借,只能在資料室查閱。
6、本單位人員調出或離退休前,有借閱資料未還者,須辦理歸還手續,否則,黨政部不予辦理調、離、退手續。
七、本制度由黨政工作部負責檢查、考核,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負責監督。
裝置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了加強裝置管理,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和裝置正常執行,根據我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裝置的管理是為了保證裝置的健康,加強維護與計劃性檢修,依靠技術進步,進行裝置更新與改造,堅持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裝置管理有主管生產副廠長負責,生技部是裝置管理的主要部門,並配置專職裝置管理員(工程師),其主要任務是對裝置進行綜合管理,保持裝置完好。對車間或班組的裝置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工作。生產技術部裝置管理工程師還必備我廠主要裝置資料。內容應包括:製造廠家原始圖紙、合格證書、安裝使用說明書等完整資料
第四條裝置管理的主要經濟性、安全性、技術監督完成等考核指標,列入廠長任期責任目標。
第五條生技部必須做好裝置更新與改造的規劃、選型、購置及安裝除錯等管理工作,購置重要生產裝置應當進行技術、經濟論證,並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購置裝置,應當由裝置專責人員提出有關裝置的可靠性和有利於維修的要求。
第六條選購進口裝置時,應當備有維修技術資料和必要的維修配件。
第七條生產裝置應當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維護規程。
第八條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裝置的操作和維修規程。
第九條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動力、起重、運輸、儀表、儀器、壓力容器等裝置的維護,檢查檢測和預防性試驗。
第十條裝置的檢修工作應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執行檢修技術標準,以保證檢修質量,縮短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
第十一條根據裝置的實際技術狀況,結合生產安排,編制裝置檢修計劃,檢安公司必須嚴格執行檢修計劃。
第十二條物質部門應按照備品配件儲備定額要求,合理儲備備品、配件。
第十三條檢修公司各班組應當在保證裝置檢修質量的前提下,做好裝置的修復利用,節約檢修成本。
第十四條裝置的主管部門應當編制裝置改造和更新的中長期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裝置,應當報廢更新。
1、經過預測,繼續大修後,均不能恢復裝置健康,不能保證安全經濟執行的。
2、裝置老化,技術性能落後,無備品備件來源的。
3、屬於國家淘汰產品停止生產的。
第十六條裝置改造驗收後新增的價值,應當辦理固定資產增值手續。
第十七條裝置報廢,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辦理報廢手續。報廢裝置所取得收益,必須用於裝置的改造與更新
第十八條生產技術部應建立健全的裝置驗收交接、裝置檔案管理和考核制度。組織制定裝置檢修工時、資金、材料消耗及儲備定額。
第十九條裝置發生事故必須如實上報,發生裝置事故,必須查明原因,並按照事故性質進行嚴肅出理。
第二十條檢修每臺裝置時,應指定管理負責人,管理負責人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水平,並由具有一定的實際工作經驗者擔任。
第二十一條根據裝置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開展各種不同型別的競賽活動,對作出顯著成績的裝置專責人和集體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二十二條對由於裝置管理不善,裝置發生嚴重事故而影響安全生產的,根據情節對分管負責的有關人員追究責任。對翫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裝置操作、使用、維護、檢修規程,造成事故和直接經濟損失的職工,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追究經濟和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裝置管理制度12
1.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各使用單位必須按照《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的有關條款到當地勞動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2.準備啟用的壓力容器要具備相關資料並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驗收內容:
d.壓力容器的設計、製造和安裝。
b.試車執行、稽核資料。
c.使用登記手續的辦理情況。
3.壓力容器的報廢由使用單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上報公司。
4.壓力容器檢修
4.1.壓力容器檢修由使用單位編寫壓力容器的檢修計劃,並報廠生產技術部審批,辦理密閉容器檢修工作票。
4.2.壓力容器的檢驗、檢修單位由公司統一指定有檢驗、檢修資質的單位進行。
4.3.壓力容器使用單位負責壓力容器檢修的具體實施工作,工作內容包括前期氣體置換和後期投產。
4.4.壓力容器的外部檢驗由使用單位聘請有壓力容器檢驗資格的單位進行,各生產技術部負責資料的儲存。
4.5.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的檢修由各使用單位根據《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的有關條款執行。
5.壓力容器的操作、執行、使用管理
5.1.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建立壓力容器裝置臺帳。
5.2.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必須對每臺壓力容器進行編號,編號按《固定資產分類規定與要求》執行,壓力容器的號碼須用油漆標於壓力容器的明顯部位,建檔銘牌必須固定在壓力容器指定位置。
5.3.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專業培訓與安全教育。
5.4.壓力容器發生下列異常現象之一時,操作人員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並按規定的報告程式,及時上報。
1、壓力容器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規定值,採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壓力容器的主要受壓元件發生裂縫、鼓包、變形、洩漏等危及安全的現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接管、緊韌體損壞,難以保證安全執行。
5、發生火災等直接威脅到壓力容器安全執行。
6、過量充裝;壓力容器液位超過規定,採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7、壓力容器與管道發生嚴重振動,危及安全執行。
5.5.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在工藝操作規程中和崗位操作中對壓力容器安全操作的要求不得隨意改變工藝條件,嚴禁超裝、超壓和超溫執行。
5.6.操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巡迴檢查。應保持安全附件齊全,靈活可靠,做好檢查記錄。
裝置管理制度13
建築業的機械裝置是固定資產的組成部分,是實現機械化施工的重要物質保證,為了適應不斷髮展的形勢需要,加速建築工業化的程序,實現建築業的高速度、高效益,因此,必須加強對機械裝置的管理。
機械裝置的管理,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改革管理體制,健全管理機構,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種規章制度,堅持為生產服務,為科研服務,為基層服務的方向。建立一支專業管理和兼職管理相結合的裝置管理隊伍,實行管、用、修相結合,專業修理並舉的方針,不斷改善公司的裝置管理工作,為促進公司的生產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和競爭能力,提供良好的裝備條件。根據上述原則和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一、機構裝置
公司設立機械裝置科,負責全公司的機構裝置的管理工作,並指定一名領導負責所屬單位機械管理的日常工作,機管員實行業務上接受基層和機械裝置科的雙重領導。
二、裝置管理
1、公司對裝置實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則,大型吊裝機械、土石方機械、樁基工機械集中委託機械裝置科管理,由機械裝置科統一排程。
2、企業所有裝置,統一由機械裝置科進行編號,機械裝置科和基層同時立帳,主要裝置要建立裝置檔案,裝置調動時隨機調動,報廢時,檔案同時送批。裝置的備件圖冊和裝置歷次修理記錄,事故報告由機械裝置科歸檔,說明書安裝圖冊由基層裝置員保管。
3、基層機管員必須做到申報各種材料零配件,計劃填報各種有關的統計報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裝置購置,大修計劃送機械裝置科審批,計劃在執行過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請,經機械裝置科批准後方可實施。
4、報廢裝置申請,必須在當年三季度報出,由公司組成鑑定小組進行鑑定,報經主管領導審定後報廢。經批准報廢后的裝置殘值按財務有關規定處理。
5、各種裝置所提取的二項費用必須用於裝置的更新改造。大修理開支,不得移給他用。
6、技改費、裝置折舊費,公司和基層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資金用於購置大型裝置,技術引進。
7、對裝置進行改裝、革新,必須堅持先進科學、實用經濟的原則,一般的改裝技術革新由機械裝置科審批,重大的專案由主管經理批准,改裝和技術革新專案,必須連續執行六個月經鑑定確認可行後才以驗收。否則,其費用在生產成本中支付。
8、開展群眾性的機械管理活動,每年進行兩次裝置檢查評比工作,交流經驗,年終進行一次紅旗裝置、操作能手評優活動。
9、對新購置的小型裝置一個月內必須投入使用,中型裝置二個月內投入使用。
10、裝置閒置六個月以上的,可申請報停,但裝置報停以前必須完好,啟用時必須履行啟用報告,停用期間不得提取二項費用(折舊費、大修理費)。
11、機械裝置的租賃必須徵得公司同意後,方可對外租用,並參照機電裝置臺班費收取標準及公司有關規定收取費用,裝置在同意租用後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賃期中造成損壞由租賃者負責修理和賠償。
三、機械裝置的使用
1、貫徹“人機固定”的原則,建立定人、定機、定崗位的責任制,大中型機械實行機長負責制,小型機械實行機組(班)負責制。
2、所有機操人員必須持證操作,熟練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3、新裝置或經過大修,改裝的裝置,必須進行試運轉並進行走合,走合期內按規定減載限速,並掛“走合期”標誌以示區別。
4、機械裝置不得超負荷執行,特殊情況需經機管員同意並取得可靠資料後作業,大型裝置必須徵得機械裝置科的認可。
5、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因操作不當造成非正常損壞或效能降低及停產均為裝置事故,事故大小的劃分:
一般事故:損失價值20-200元內,停產三天以上;
大事故:損失價值200-20xx元以內停產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損失價值20xx元以上,停產一個月以上。凡是發生事故必須填寫裝置事故報告單報機械裝置科備案。事故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未經過處理或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對於事故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及損失大小應分別進行教育、處分、經濟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對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員應予表揚和獎勵。
四、裝置的保修保養修理
1、裝置的保養、修理,實行專業修理與操作人員日常維修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日常保養維修,推行“十字作業法”做到定期保養及時修理。
2、裝置的日常保養由操作人員進行、小修由操作人員和機修工人共同完成。
3、裝置大中修由機修廠完成,修理計劃由基層和機械裝置科共同編制,公司下達生產計劃執行。
4、裝置的修理應本著質量第一的原則,各道工序應有專職檢驗員檢驗,總體驗收必須有主修技術人員會同送修單位代表經試車合格後,共同簽署意見方能出廠,中大型裝置機械裝置科參加試車驗收。
5、凡由機修廠承擔修理的裝置實行“三包”(包修、包費用、包保用期),經大中修出廠的裝置應有六個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內損壞或出現嚴重故障時按如下辦法辦法。
(1)修方責任造成,由機修廠無償限期修復。
(2)由於操作不慎,保養不好,而造成的損壞送修單位負責。
(3)裝置修理出廠後,修理單位填寫裝置修理記錄表,交送修單位或機械裝置科存檔。
裝置管理制度14
本文涉及的電腦裝置,包括電腦室電腦裝置及由電腦室負責安裝在其它部門或單位的電腦裝置。
(一)病毒防護
1.要求
(1)裝有軟碟機的微機一律不得入網;
(2)對於聯網的計算機,任何人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不得向計算機網路拷入軟體或文件;
(3)對於尚未聯網計算機,其軟體的安裝由電腦室負責;
(4)任何微機需安裝軟體時,由相關專業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經理同意後,由電腦室負責安裝;
(5)所有微機不得安裝遊戲軟體;
(6)資料的備份由相關專業負責人管理,備份用的軟盤由專業負責人提供;
(7)軟盤在使用前,必須確保無病毒;
(8)使用人在離開前應退出系統並關機;
(9)任何人未經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電腦。
2.監管措施
1.由電腦室指定專人負責電腦部管轄範圍內所有微機的病毒檢測和清理工作;
2.由電腦室起草防病毒作業計劃(含檢測週期、時間、方式、工具及責任人),報電腦經理批准後實施;
3.由各專業負責人和電腦室的專人,根據上述作業計劃按時(每週最少一次)進行檢測工作,並填寫檢測記錄;
4.由電腦經理負責對防病毒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二)硬體保護及保養
1.要求
(1)除電腦室負責硬體維護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機或相關的電腦裝置;
(2)硬體維護人員在拆卸微機時,必須採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3)硬體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後或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裝置復原;
(4)要求各專業負責人認真落實所轄微機及配套裝置的使用和保養責任;
(5)要求各專業負責人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所用的微機及外設始終處於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6)所有帶鎖的微機,在使用完畢或離去前必須上鎖;
(7)對於關鍵的電腦裝置應配備必要的斷電繼電保護電源。
2.監管措施
(1)各單位所轄微機的使用、清洗和保養工作,由相應專業負責人負責;
(2)各專業負責人必須經常檢查所轄微機及外設的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三)獎懲辦法
由於電腦裝置已逐步成為我們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電腦部決定將電腦的管理納入對各專業負責人的考核範圍,並將嚴格實行。
從本文公佈之日起
1.凡是發現:
(1)電腦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的軟體(含遊戲);
(3)微機具有密碼功能卻未使用;
(4)離開微機卻未退出系統或關機;
(5)擅自使用他人微機或外設造成不良影響;
(6)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相關外設。
電腦部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責任。
2.凡發現由於:
(1)違章作業;
(2)保管不當;
(3)擅自安裝、使用硬體和電氣裝置。
造成硬體的損壞或丟失的,其損失由當事人如數賠償。
3.電腦部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季度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專業負責人和系統維護人員進行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公佈)。
裝置管理制度15
1.裝置技術狀態的考核單位,按考核的裝置目錄劃分。主要生產裝置屬B類裝置,其它裝置為C類裝置。建立裝置臺帳和卡片。企業擁有的機電裝置,由機械動力部負責統一分類編號,按裝置的型別,以廠(部、室)為單位逐臺建立臺帳和卡片。
2.帳卡一式三份,設機械動力部、資產財務部、各基層單位各執一份,每半年核對一次帳卡物,每季末基層單位向機械動力部報送裝置內部變動、增減表、均列為管理的考核內
3.製成的代號和編號,逐臺製成金屬號牌,固定在工作機構本體的醒目處。
4.建立完整的裝置技術檔案。
4.1建立裝置技術檔案,其內容應有機電裝置主、輔機效能引數,檢修技術規範,裝置維護狀況,主要備件目錄,消耗及儲備定額,執行記錄,檢修記錄,技術改造記錄,潤滑狀況,裝置事故記錄,裝用軸承,調撥記錄,封存報廢記錄,圖紙目錄及其他有關技術資料
4.2裝置技術檔案要有專人負責記錄、管理、儲存,機械動力部平時不定期抽查,每半年定期檢查,管理的成效列入評選考核內容。廠內裝置調撥時將裝置技術檔案一併辦理移
5.裝置的移裝、外借和調撥
5.1裝置的移裝。基層單位因生產需要對某些裝置作內部移裝,必需提出申請和移裝方案,經生產技術部門鑑定認可後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後由機械動力部組織實施。
5.2裝置外借,必需經領導批准。借方必需承擔借用期內的固資折舊費和維修費,並要保質保量按期歸還。外借裝置原則上是企業閒置的裝置。
5.3本企業內部調撥,統一由機械動力部按規定辦理。調入、調出單位統一憑機械動力部辦理本單位裝置固定資產臺帳的增減,資產財務部憑調撥單辦理使用單位及折舊費用的轉移。
5.4裝置外調須經領導批准,按上級規定的財務手續辦理,該機的備品配件隨機按價調撥。
5.5裝置的讓售、出賣、拆套轉移和拆除等項工作,統一由公司機械動力部按規定辦
6.備用封存和閒置裝置的管理
6.1備用、封存和閒置裝置的所在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妥善維護保管,建立檔案並做好防潮、防鏽防變質、防腐蝕的維護保養工作,嚴禁擅自拆套拆配件使用。
6.2審定封存閒置裝置,首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生產部門簽署意見,報公司機械動力部辦理封存閒置裝置的有關手續,通知財務部門停止折舊提成、然後原則上就地封存。
6.3封存閒置裝置啟用,首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生產部門簽署意見,報公司機械動力部辦理啟用手續,並通知財務部門恢復折舊提成,啟用投入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