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採購管理制度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醫院採購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1
醫療裝置報廢制度
一、凡使用期滿並喪失效能、效能嚴重落後不能滿足當時需求、由於各種原因造成損壞且無法修理或無修理價值的醫療裝置可申請辦理報廢手續。
二、醫療裝置報廢,必須先由使用科室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報廢原因、數量、經醫療裝置科鑑定稽核批准。單價一萬元以上貴重裝置必須經院領導審批後,方能辦理報廢。
三、經批准報廢的醫療裝置,由醫療裝置科會計辦理銷帳手續,建立殘值帳目,檔案員辦理相關檔案手續。
四、凡經批准報廢的醫療裝置必須送交醫療裝置科,進價萬元以上的裝置須由裝置科報國有資產管理局處理。
醫療裝置購置及引進制度
一、醫院各科需用的各類低值易耗器材,由各科每月擬定計劃,交裝置科審批,由採購員聯絡採購。採購人員在採購過程中必須嚴格自律,採購質優價廉的物品。倉管人員負責對各種低值易耗器材驗收工作,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器材堅決退換。
二、單價在5萬元或以上的裝置購進,必須先由計劃使用科室提出可行性報告,填寫《醫療裝置購臵申請表》,並由科室核心組全體成員簽名,交裝置科加具意見,後提至醫院辦公會議討論研究決定是否購買。
三、洽談購買單價5萬元以上裝置時,由院領導、裝置科領導、裝置使用科室領導(或裝置使用人員)參與洽談。有關人員不允許單獨與經銷商接觸洽談有關買賣業務。對擬購的裝置選擇應具備多向性,有比較擇優購買,洽談成功必須簽定正式供貨合同,明確雙方責任,參加洽談人員不允許接受經銷商的各種贈品及旅遊邀請。在購買裝置中獲得的折扣全部歸公,絕對禁止收受回扣。
四、裝置到位的驗收工作一般由本院裝置科技術人員,使用科室負責人及檔案室管理人員一同驗收,並收集所有的檔案資料。部分高精尖新裝置如本院不具備驗收能力的,將邀請省市有關部門參與驗收。參與驗收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在驗收表中籤字確認,裝置使用科室人員必須認真填寫《精密、貴重儀器裝置檔案》內容欄目
五、各類精密貴重儀器裝置購買發票必須有使用科室領導、裝置科領導、及相關院領導簽名才能付款。
醫療裝置科工作制度
一、在主管院長領導下,負責醫院醫療、預防、教學、科研所需醫療器械的計劃、論證、招標、採購、調配、供應、保養、維修、更新及應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嚴格稽核各使用科室上報的醫療器械計劃,做好年度、月計劃報請主管院長、院長審批,並做好相關論證工作。
三、嚴格執行衛生部門相關檔案,做好醫療器械論證、招標、採購、公示工作。
四、凡購入得醫療器械要嚴格辦理出入庫手續,每月定期清庫,列印月報表,儘量做到零庫存管理。
五、建立健全醫療器械檔案管理,做到賬、卡、物相符。
六、做好每月的醫療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賬表、賬賬、賬物、賬證相符,憑證裝訂整齊,儲存完好。
七、組織本科人員學習業務,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八、做好下送、下修和報廢回收工作,保證醫療、教學和科研任務的順利完成。
九、積極開展技術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裝置更新和應用分析,充分發揮醫療裝置的作用。
十、採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建立有關計量管理制度,積極協助技術監督部門定期做好醫療裝置計量檢測工作。
十一、嚴格執行國家關於一次性醫療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條例,嚴把質量關。
十二、做好醫療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報工作,建立醫療器械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
十三、負責對甲類、乙類大型裝置的逐級上報審批工作,負責辦理醫療裝置配置許可證,並存檔大型醫療裝置上崗人員的上崗證影印件。
十四、努力協調醫院與相關各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臨床一線工作順利進行。
十五、遵守國家、醫院的各項法律、法規,廉潔奉公,不得以權謀私。
醫療器械管理制度
醫療器械包括醫療裝置、醫用耗材(低值易耗品、衛生材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醫用試劑、消殺用品、醫療裝置配件及軟體。
1、醫療器械的計劃管理
(1)凡醫院由國家無償調撥、撥款購置、租賃、獎勵、院資金購置及接受捐贈的醫療裝置均屬於此管理範圍。
(2)醫院所有醫療裝置一律由醫療裝置科有計劃地統一購入。各使用科室應本著先急後緩、勤儉節約的原則,結合臨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預算的前提下,向醫療裝置科做出每月計劃和年度計劃,由醫療裝置科統一彙總,經有關部門及醫院領導批准後方能實施。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訂購任何醫療器械。
(3)醫療器械使用科室有責任推薦欲訂購物資的品名、產地、規格、型號、效能、數量等,供購置時參考。
(4)醫療裝置的購置計劃須經使用科室論證小組成員簽字,報裝置科統一制定計劃,經醫院院務會議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
(5)為保證計劃的嚴肅性,經批准後的購置計劃一般不得隨意改動。如系特殊情況需調整時,也應書面呈報裝置科並由醫院領導同意後方可改動。
2、醫療器械的採購管理
(1)醫療裝置科所購醫療器械嚴格執行衛生部門的相關規定,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應商查驗索取必要的證件,審查招標醫療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記錄(如有,一票否決,兩年內不允許參加醫院任何形式的招標)、是否為進口二手大型醫療裝置、是否為國家已公佈的淘汰機型,並備檔。
(2)一般醫療裝置的購置,使用科室要填寫“醫療裝置購置申請表”,科室主任簽字後報醫療裝置科長稽核後再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准後由裝置科組織採購。大型醫療裝置除填寫“醫療裝置購置申請表”外,還需要填寫“大型醫療裝置購置論證報告”。50萬元以下5萬元以上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准後報政府採購辦批准購買。50萬元以上裝置經過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准後報政府採購辦批准後委託招標公司招標購入。
(3)新進的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必須嚴格執行貴州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照中標(成交)產品採購手冊進行採購。
(4)所有購置的醫療器械必須與供貨商簽訂購置合同。
3、醫療器械的出入庫管理
(1)所購醫療裝置到貨後必須填寫《醫療裝置驗收登記卡片》,包括裝置名稱、生產企業的名稱、經銷單位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購置時間、生產編號、驗收人等內容;所購低值易耗品、衛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試劑、消殺用品、醫療裝置配件到貨後需登記產品名稱、供貨單位、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生產批號、有效期、滅菌期、送貨人、驗貨人、發票號、報關單、檢測報告、追蹤號;檢查醫療器械無誤後方可辦理出入庫手續,並由專人下送使用科室。
(2)嚴禁包裝破損、失效及有明顯問題的物品進入庫房。
(3)醫療器械需存放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貨架上,不得將包裝破損、失效、黴變的產品發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質量可疑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院內感染科、裝置科及當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不得自行處理。
(4)對於所購醫療器械,招標文書、檔案、出入庫登記必須統一由專人管理,做到每件醫療器械可追溯。
4、醫療器械的檔案管理
(1)凡購入的5萬元以上醫療裝置必須建立檔案,整理後交院檔案室儲存。
(2)凡購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殺用品、裝置、配件的出入庫記錄及登記記錄必須存檔,並由裝置科專人管理,以上物資使用後其檔案需儲存10年。
(3)凡醫療器械招標資料由裝置科專人整理,建檔並保管留存,儲存期限為醫療器械使用壽命週期結束後10年。
5、醫療裝置的執行管理
(1)醫療裝置領回到使用科室後,應及時由醫療裝置科工程技術人員協同廠家及使用人員安裝、除錯,操作人員使用正常後,填寫驗收報告單,並由使用科室主任級驗收人員在驗收報告上簽字。
(2)醫療裝置投入正常使用後,操作人員應保證其有足夠的工作時數,以便一些質量問題能夠及早發現,儘可能在保修期內得到妥善處理。
(3)對大型醫療裝置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製成卡片掛在醫療裝置上或醒目地貼在操作者便於看到的位置,使用時嚴格按操作程式進行。
(4)大型醫療裝置須由專人管理,並有使用記錄和交接手續。使用人員需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核取得大型醫療裝置上崗證後方可上機操作,進修,實習人員和其他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5)萬元以上醫療裝置要建立檔案,內容包括科室申請、論證報告、招標文書、合同、裝箱單、合格證、驗收報告、使用說明書、線路圖、維修記錄等,由裝置科專人建檔後交醫院檔案室統一儲存。
(6)各使用科室於醫療裝置科每年清點醫療裝置財產一次,如遇賬目不符,及時查詢,並報告裝置科長及醫院領導,研究處理。
(7)使用科室的醫療裝置發生故障,要及時填寫維修申請表,寫明故障所在,通知醫療裝置科負責維修。如遇外修時,需由裝置科專人聯絡,如使用科室擅自請外單位人員維修,裝置科有權拒絕辦理付款及有關手續並追究使用科室責任。
(8)大型甲類、乙類醫療裝置必須有大型醫療裝置配置許可證,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大型醫療裝置上崗證方可上機操作。
6、醫療裝置的維護、計量、維修安全管理
(1)各使用科室應重視醫療裝置的維護,每天開機前、關機後均應周密檢查,並進行清潔、校驗、整理、復原等工作,使裝置每天處於良好狀態。
(2)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醫療裝置,要根據其技術管理要求,分別採取恆溫、防磁、防震、穩壓、避光、潤滑等維護措施。
(3)醫療裝置須進行兩級保養。一級保養係指前述第
1、2條,二級保養是指裝置科技術人員對各醫療裝置進行定期預防性檢修,確保良好的機器效能。
(4)醫療裝置科技術人員應每季度對10萬元以上大型醫療裝置效能指標、安全防護等進行檢查。
(5)對於強檢醫療裝置需根據質量技術監督局規定時間定期計量、檢測,並做好相關記錄。
(6)醫療裝置需要維修時,使用科室應仔細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註明醫療裝置的型號、故障原因、現象等,然後交裝置科維修組,裝置科維修技術人員在收到維修申請單後,應儘快對故障進行檢查、維修,使其恢復正常運轉。要確保常規搶救裝置完好率100%。
(7)醫療裝置需要外修時,使用科室應填寫“醫療裝置外修維修申請表”,科主任簽字後報醫療裝置科長審批,主管院長審批後由醫療裝置科專人聯絡外修,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外修,否則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使用科室自付並追究其責任。
(8)重視維修人員素質培養,定期選派技術人員外出培訓。
(9)各科室醫療裝置不得私自外借,否則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自負。
7、醫療器械的應用分析、效益評估、更新報廢 (1)醫療裝置科應定期於財務科、經管會、病案室等職能科室聯合到醫療裝置使用科室瞭解裝置效能、工作效率等使用情況,並根據使用科室實際作出大型醫療裝置應用分析、效益評估、更新計劃報院領導參考。
(2)凡因使用磨損、老化等損壞的醫療裝置,經裝置科技術人員鑑定確認無法維修的或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鑑定不符合國家計量標準的,由使用科室填寫“醫療裝置報廢(調撥)審批表”,使用科室主任簽字,經裝置科核實,裝置科長批准、院領導批准和財務科長批准後,方可報上級部門報廢登出或降級使用。
(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醫療裝置應調整使用:①無正當理由閒置半年以上者;②引進新醫療裝置後原裝置降級使用者。
(4)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醫療裝置應登出報廢:①達不到國家計量標準,嚴重影響使用安全造成危害而無法修復改造者;②超過使用年限,機構陳舊,效能明顯落後,嚴重喪失精度,主要配件損壞無法修復者。
(5)醫療裝置的報廢與調整統一由裝置科辦理,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處理。
(6)低值易耗品的報廢由使用科室填寫“低值易耗品的報廢申請表”,使用科室主任簽字後報裝置科長和主管院長審批簽字後方可報廢,報廢物品由裝置科按規定統一處理。
8、醫療器械的損壞賠償
(1)凡使用醫療醫療裝置的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職、保管不妥、交接不清、違反操作規程或使用不當,造成醫療裝置損壞的,可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者酌情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2)醫療裝置丟失,要書面說明丟失情況並附檢查,經裝置科組織相關人員調查確認事實後,拿出處理意見,報院領導及相關部門審批,及時銷賬。
(3)由於人為因素造成醫療器械遺失、黴爛、蟲蛀時,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給予相應處理。
大型醫療器械購置論證制度
1、凡購置單價在10萬元以上醫療裝置使用科室須經過科室論證小組論證後填寫“醫療裝置購置申請表”和“大型醫療裝置購置論證報告”。
2、裝置科負責彙總稽核,院領導審批後由裝置科組織相關人員透過座談會論證其可行性。
3、裝置科在職工座談會後將論證結果進行彙總,報醫院領導審批後,方可組織招標採購。
4、甲、乙類大型醫療裝置的購置需報衛生局審批後,由政府採購辦組織招標。
5、購置50萬元以上的醫療裝置由醫院委託的招標公司招標,需報衛生廳備案。
醫療裝置科招標採購制度
根據貴州省衛生部門相關檔案,完善醫療器械採購制度,規範採購行為,凡醫療裝置科購置的醫療器械必須經國家,省市或醫院內部進行招標後方可採購。
1、50萬元以上醫療裝置採購需由招標機構公開招標後方可採購,招標結果需報衛生廳備案。凡是經過國家、省、市招標過的醫療裝置、一次性用品、高值及低值耗材,醫院必須按其價格採購,醫院內不再另行招標,對於國家、省、市均沒有招標過的50萬元以下醫療裝置,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低值耗材、衛生材料、醫用試劑、消毒用品,醫院均採用院內招標的方式採購,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2、醫院招標採購必須由主管院長、院辦、紀檢辦、審計處、財務處、醫務處、院內感染科、裝置科招標小組成員及臨床科室有關專家組成的評標委員會評標。
3、醫院內招標流程須首先由臨床使用科室提出申請,報醫療裝置科稽核,醫療裝置科報主管院長、院長審批同意後方實施招標。
4、醫療裝置科招標組成員有義務前期稽核廠商資質,無異議後進行會議安排,報醫院領導批准後方可進行招標。
5、10萬元以下的醫療裝置、耗材等的中標結果採取與會的各位專家評委表決透過,評委在中標目錄上簽字後生效;10-50萬元醫療裝置的招標由與會的各位專家評委採用實名制填寫評標成員意見表,並根據評標意見產生評標結果。
6、中標結果由醫療裝置科公示,無異議後通知各參標廠商,並簽訂由醫院法律顧問稽核過的合同,合同生效後方可實施採購。
7、嚴禁購置進口二手大型醫療裝置,嚴禁使用國家已公佈的淘汰機型。
醫療器械檔案管理工作制度
1、醫療器械檔案由醫療裝置科專人負責整理、分類管理。
2、醫療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由專人整理核實資料,裝訂後交醫院檔案室統一管理。
3、醫療耗材資料由專人整理後 ,在裝置科保管,所有資料在耗材用完後儲存10年,植入人體的一次性耗材資料由院檔案室統一管理。
4、醫療器械檔案應集中統一管理,任何科室、個人不得存放有關檔案,以確保醫療器械檔案的系統化、完整化,充分發揮資訊管理的作用。
5、建立醫療器械檔案目錄,單位和個人需借閱有關醫療裝置檔案或其他資料時,醫療器械檔案管理人員應負責辦理借閱手續,並妥善保管,損壞者按有關規定賠償損失。
6、醫療器械檔案管理員應負責所管檔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嚴防洩密。
7、醫療器械檔案資料要按規定的專案內容認真填寫,做到字跡端正、清晰,並分類編號登記;資料收集應真實、完整;案卷目錄應與案卷內容一致。
醫用計量器具管理辦法
1、醫用計量器具的購進,須先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經裝置科長,主管院長審批後方可招標購買,與醫療器械的採購相同。
2、庫房保管員將各種計量器具的合格證書、廠家名稱、出廠時間、產品型號及資料交計量人員建卡、存檔。計量後,才可發放到臨床科室。
3、各科室必須按有關規定和程式操作計量器具,不得隨意改動計量器具的引數和基準,出現問題要及時向裝置科申報,不得擅自拆除。
4、凡屬醫院強檢計量器具,必須建立統一的計量強檢制度,定期由質量監督局檢定,確保強檢率100%。嚴禁使用無檢定合格證書或合格證書過期的醫用計量器具。
5、醫療裝置科定期對醫院職工開展計量知識的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對計量工作的定期管理考核,做好計量器具檔案管理工作。
6、各科室要有專人負責,維護保養醫用計量器具,對隨意損壞和改動計量器具引數基準的科室和個人要追究責任。
7、醫療裝置科負責報請有關醫用計量器具使用造成不良事件的工作。
計量器具週期檢定製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規定,凡屬醫院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有必須實行週期檢定,由省、市質量監督局行使檢定權,根據醫院情況實行送檢、來檢兩種方法
1、凡有強檢計量器具的科室、個人,必須按規定週期進行檢定,不得以任何藉口推遲檢定或故意漏檢。
2、對於漏檢、檢定不合格和超出週期的計量器具,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26條、27條規定一律不準使用,否則責令賠償損失、沒收計量器具並處罰,對不合格的計量器具申報上級領導後進行維修、降級和報廢處理。
3、經過維修後屬強檢醫用計量器具應經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鑑定後方方可投入臨床使用。
4、對於新購進或登出的計量器具要經主管院長、裝置科長審批,報專職計量員建賬、建卡、建檔、銷賬、銷卡,任何人無權處理。
5、專職計量人員要定期詢訪各科室,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處理。
醫療器械技術組工作制度
1、醫療器械維修人員應每月定期對所管科室醫療裝置進行維護、保養、並作記錄存檔。
2、醫療器械維修人員應在接到臨床科室保修申請後15分鐘內趕到現場,如無法修復應及時上報科長及臨床科室主任,組織相關維修人員會診、修復或申請外修。
3、醫療器械維修人員應在維修後及時填寫維修記錄,存入檔案。
4、醫療器械技術組確保醫院常規搶救醫療裝置的100%完好率。
5、醫療器械維修人員應確保購買保修及配件質量與價格合理。
6、醫療器械技術組應定期召開業務碰頭會,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業務學習,研究,分析維修中的疑難問題,交流維修心得。積極開展技術革新,搞好科研和教學工作。
醫療器械應用分析制度
1、醫療裝置科應定期到臨床科室對10萬元以上醫療裝置進行巡檢,並做好記錄。
2、對50萬元以上大型裝置,裝置科除定期到臨床科室瞭解其裝置效能及使用情況外,臨床科室應填寫:“大型醫療裝置醫用分析表”。
3、醫療裝置科對臨床科室填寫的“大型醫療裝置應用分析表”進行彙總,做出相應的分析、總結,並報醫院領導參考。
4、根據分析結果,裝置科結合臨床實際需求做出大型醫療裝置年度更新計劃。
一次性植入人體醫療器械管理制度
1、一次性植入人體的醫療器械是指植入人體,用於支援、維持生命、對人體具有潛在危險,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須嚴格控制的醫療器械。現在醫院開展的醫用鋼板、心臟瓣膜、人工關節、血管支架、心臟起搏器、人工晶片、各種補片、生物膠、球囊等。
2、凡醫院購入的植入人體的醫療器械,須嚴格按照衛生部門相關檔案要求採購,並與供貨商簽訂合同。
3、使用科室應根據臨床的實際需要,提前送交申請計劃,必須寫清產品的生產廠家、供應商、規格、型號、價格、病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住院號、診斷病情、手術醫師姓名、手術日期,並由科室主任簽字。
4、庫房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對高值耗材的管理要求,逐一進行核實,登記生產廠家、供應商、產品名稱、詳細清單、產品的檢驗報告或報關單、價格、生產日期及失效期和企業確認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標識,如條碼或統一編號,並對唯一性標識的內容、位置、標識方法以及可追溯的程度作出記錄,做到沒件高值耗材可追溯。相關資料由裝置科整理並存檔。
5、使用時由手術室派專人負責領取,將其送往手術室進行消毒,以備手術時使用。手術室有責任對所送植入材料數量等手續進行核實,再次驗貨,以防在材料消毒前的貨物調換。使用後的植入人體醫療器械的相關標識載入病歷。
6、一旦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發生,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照有關程式及時上報相關部門。
醫療器械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裝置放射防護條例》有關規定,實行許可登記制度,醫院內有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科室必須向醫院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許可證。甲、乙類大型醫用裝置必須辦理大型醫療裝置配置許可證。
1、醫院所有醫療裝置必須由廠家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安裝、除錯或計量,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醫療裝置的操作人員應由廠家進行專業培訓後方可上機操作,大型醫療裝置的操作人員須持上崗證,並嚴格按照每臺醫療裝置操作規程執行。
3、醫療裝置維修人員應定期到臨床科室維護、檢修醫療裝置。
4、醫療裝置科專職計量人員及維修技術人員應每季度對大型醫療裝置效能指標、計量、安全防護、接地等進行檢查和監測。
5、對於壓力容器、高壓氧、X線機、CT、B超等特殊醫療裝置應由醫療裝置科專職人員聯絡治療技術監督管理局專職人員定期鑑定,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6、對於使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同位素藥品的科室必須嚴格計劃、審批、購入、出入庫管理,並可追溯。特別是放射性物質在使用時需要報屬地公安部門,完善相關手續,謹防丟失洩露。
7、凡由於購入的醫療裝置、放射性物質、劇毒性物質、劇毒試劑引起的相關醫療事故,使用科室應及時上報醫療裝置科及主管院長,並上報當地藥監局和相關部門。
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1、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是指獲准上市的、合格的醫療器械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發生的,導致或可能導致人體傷害的任何與醫療器械預期使用效果無關的有害事件。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是指對事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報告。
2、醫院組成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委員會,並有專人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管工作。
3、使用科室對發現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應由專人進行詳細記錄,按規定報告。
4、凡由醫療器械引起的不良事件,使用科室一經發現,應立即停止使用,經科主任簽字後與48小時內上報裝置科,嚴重傷害應於發現後24小時內上報裝置科,死亡事件應在12小時之內上報裝置科;裝置科接到書面報告後,由專人及時報告醫務處,同時上報省、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必要時可越級報告。
醫療器械上崗培訓考核制度
1、一般醫療裝置的驗收合格後,須由廠家工程師對醫院至少兩名以上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或異地培訓。
2、對國家有特殊要求的醫療裝置,使用科室至少派兩名以上操作人員參加國家制定部門組織的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可進行上機操作。
3、操作人員合格證有效期滿後須及時進行再次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可進行上機操作。
4、操作人員要嚴格按照醫療裝置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違反操作規程引發的醫療事故責任自負。
5、維修人員須定期對可能發生危險的醫療裝置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有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2
為了規範採購行為,保證採購質量,控制採購價格,提高採購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領導
1、成立醫院採購委員會,由院長、分管院長、採購管理中心,藥劑科、器械科、總務科、財務科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物資採購領導小組是醫院物資採購的領導機構,負責對物資採購的程式、採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進行監督。
2、成立物資採購小組,由總務科科長、專職採購員、和需要採購的部門1名人員組成。物資採購小組是醫院物資採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科。
二、物資管理部門職責
採購涉及主管部門、財務部門、採購部門和倉儲部門。
1、主管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物資採購的申請稽核、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質量、固定資產的調配和庫存物資出庫的審批。辦公用品、其他材料的主管部門是總務科;固定資產、醫療裝置的主管部門是採購管理中心;醫療器械、醫療耗材、衛生材料的主管部門是器械科;藥品的主管部門是藥劑科。
2、財務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採購的申請稽核、庫存物資的出入庫的彙總稽核、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總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報銷稽核,庫存物資的監督和定期監盤。
3、採購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採購,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驗收時的質量保證,審查醫療裝置、醫療器械、藥品和衛生材料的“三證”,各主管部門負責“三證”資料的保管。
4、倉儲部門負責庫存物資的入庫登記,日常庫房管理,按照審批的出庫單進行出庫發放,月末彙總上報入庫和出庫彙總表。辦公傢俱、辦公用品、衛生被服的倉儲部門是行政總務科;醫療裝置、醫療器械、醫用耗材、衛生材料的倉儲部門是器械科—耗材庫;藥品的倉儲部門是藥劑科—藥庫。
三、採購原則與方式
1、採購物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采購;必需堅持秉公辦事,維護醫院利益的原則,本著處處節約的原則,並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及售後服務等方面,擇優選購。
2、採購小組在接到經過審批的採購計劃後應迅速組織相關人員(一般不少於3人)限期將所需物資採購到位,不得拖延,影響工作。
3、採購小組在採購物資時要憑院長審批的採購計劃可外出採購。在採購物資時,要堅持勤跑多問,堅持集體談價,真正採購物美價廉、質量可靠、經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採購量較大,市場上質價差異較大且涉及範圍較廣的物資採購(一批物資採購金額超1萬元或單件物資超20xx元的)可採取公開招標的形式進行採購。
5、採購人員應認真檢查物資質量,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如因失職而採購偽劣產品,採購人員應負一定經濟責任。
四、採購方法:
1、藥品耗材類、印刷品等一律實行招標定價,由醫院採購委員會組織實施。
2、總務後勤類物資要據市場行情詢價議方式採購,常用的量大的後勤物資採取招標方式或者詢價議價進行採購。由醫院採購部組織實施,按審批許可權予以審批。
3、20xx元以上的裝置必須招標採購,由醫院採購委員會組織實施,由院長審批。
4、20xx元以下的裝置可採取招標或詢價方式進行採購,由醫院採購部組織實施,由院長審批。
五、採購程式
1、計劃和立項:
(1)醫院常用後勤類、辦公類物資由總務庫管人員或者使用部門主任、護士長擬定採購計劃單,按分級審批許可權的規定報批後,交採購部按計劃採購。
(2)藥品耗材類由藥劑科根據各臨床科室用藥情況(包括各種及數量),結合醫院基本用藥目錄擬定採購計劃單報藥劑科主任簽署意見,報經分管院長、院長分級審批同意後,由採購部門組織實施。 (3)突發事件的緊急採購或臨時急需採購,由使用科室提出,經過分管院長征求院長同意後,及時交採購部門採購。
(4)醫療器械、醫療耗材、衛生材料由使用部門主任或護士長擬定採購計劃單,按分級審批許可權的規定報批後,交採購部門按計劃採購。
2、調研、論證、詢價。
物資採購計劃立項後,採購委員會負責組織採購部門、使用科室、業務科室進行市場調研、考察和詢價、考察結束要寫出書面考察報告,並如實向招標採購委員會彙報考察情況,必要時出示樣品,提供討論決策的依據。
3、招標、議標
醫院大宗物資及裝置透過調研和論證後,由採購委員會組織採購部門進行招標,議標。招、議標結果應由所有參加招、議標人員簽字方可生效。
六、驗收和入庫
1、嚴格執行出入庫驗收制度,常用後勤類、辦公類物資由總務庫管人員、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採購部門下發的通知單共同負責驗收。
2、耗材類由庫房管理員、護理部、使用單位負責人共同負責驗收(包括品名、規格、型號、有效期、生產廠家、批准文號、註冊商標、進口批文、檢驗報告、外觀質量、數量、單價等),合格後方可入庫。
3、一次性衛生材料每次購置必須進行質量驗收,務必檢查合格證、消毒日期、出場日期、有效日期,並有相關部門進行抽驗、檢驗合格後入庫。
4、藥品由藥庫管理員、藥劑科主任、藥品會計共同驗收,注意藥品數量、質量、價格、生產廠家、批號、生產日期、有限期等。
5、儀器裝置由器械科、使用科室、依據採購合同共同驗收5萬元以上裝置原則上由分管院長組織驗收(進口裝置邀請商檢局)。
6、所有物資的驗收,均應詳細記錄驗收結果並有全體驗收人員簽名。
七、物資的報銷
物資採購發票應由採購人員、證明人、驗收人、採購部門主任簽字,報分管院長稽核,最後又院長審批報銷。缺一手續財務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標採購合同付款比例,依據發票審批手續進行分批付款。
八、常規物資採購時限
各物資庫管人員應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報送採購需求計劃表,採購部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採購交倉庫驗收入庫。
九、採購監督
醫院採購領導小組是醫院的監督監事機構,負責對採購計劃、價格、物資入庫、物資使用的審查和稽核,同事負責市場詢價義務。對正在採購中出現明顯違反採購制度、價格虛高或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有提出糾正和處罰的權利。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內部工程,裝置物質招標採購的管理,提高醫院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確保工程、裝置、物質招標採購質量,保證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國有財產安全,特制定醫院內部招標採購管理制度。
第一條
凡院內自己招標專案(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醫院均可採取醫院內部邀請招標和議標或詢價採購管理規定。
第二條
邀請招標,議標或詢價採購,可以以信譽好,履約能力強,有抗風險能力,無不良業績等企業、公司、自然人中選擇,但參與招標原則上不少於三家。
第三條
對參與招投標公司或自然人有不良業績者(二年內)一律取消招投標資格,招標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四條
醫院內部招標採用最低合理價及綜合評估法,並結合工程、裝置、物質特點以及合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選定合理的評分辦法。
第五條
擇優選定的中標人必須照招標人所提出有關條款為依據簽訂經濟責任合同,並按合同條款認真履行義務。
第六條
中標人如有不良業績,為一票否決制,擇優選定的中標人報醫院備案或有關會議透過方可執行,對投標人的'業績好壞可納入評定信譽等級和評標依據。
第七條
根據招標人的招標性質和內容,為保證招標專案中合同的全面履約,凡中標人應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或質量保證金%。
1、從做過的工程或成交的專案中結算收入中餘額作為保證金提取。
2、從每月工程或專案款中扣除。
3、一次性繳納。
合同履約金(包括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工資、工期及業主所制定的範圍及施方其它款項)違反規定者招標人可在此範圍內處理並轉入中標人。
第八條
凡醫院內部專案,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包括論證報告、資金審查並向院領導或學械物採購委員會報告),經形成決定後對外招標。
第九條
因其他原因,凡在中標開標前,招標人要託其它人前期施工的準備工作或臨時施工等費用,由招標雙方協定辦理或簽訂附加條件說明進入合同。
第十條
中標人工程、專案、裝置安裝竣工或完工後按有關標準應自已進行一次實施性情況綜合評定,並報送業主。
第十一條
所簽訂的合同必須報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並同時報復印件給財務科備案,並按此依據作為結算憑據。
第十二條
合同履約金對工程竣工驗收後,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不良情況或質量問題歸還給中標人。
第十三條
工程竣工後或大型裝置的驗收應進行內部審計、審計部門應提供審計報告,審計結束後,方可結算。
第十四條
在工程合同簽訂中應儘量明確,工程量清單和補充原則和方法,工程量調整原則及計算合法,綜合單價調整原則和方法等多種因素應儘量考慮進去形成約定。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4
1、根據本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和藥品使用情況及庫存量,由藥庫保管員提出藥品採購計劃,經藥劑科主任稽核及分管院長批准後,由採購員執行,採購計劃應儲存至藥品有效期後一年,但不得少於三年。
2、藥品採購員負責全院中成藥、中藥飲片、化學藥品、生物製品等的採購工作。
3、藥品採購員根據採購計劃,按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相關規定進行採購。
4、藥品採購員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嚴禁向證照不全的企業購進藥品;嚴禁採購假藥、劣藥;嚴禁從個人手中採購藥品。採購人員不得擅自購入新品種,急救藥品、急用藥品例外,但事後應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補辦臨時用藥申請手續
5、醫院藥品由藥劑科統一採購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購、自制、自銷。
6、藥品採購員應認真執行藥品價格政策和藥政管理的各種法規。嚴格執行藥品的進貨程式:由藥品採購員向供貨企業索取加蓋供貨企業原印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影印件、GSP或GMP證書影印件、藥品質量保證協議書,加蓋供貨企業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名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委託書應註明授權範圍及有效期限),加蓋企業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企業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索取相應的變更材料。認真審查供貨單位及銷售人員的合法資格,稽核供貨單位生產(經營)方式和範圍及其質量信譽(證照齊全、供貨品種質量好,價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譽,售前售後服務好)。
7、購進首營藥品時,藥品採購員應及時索取相關資料。
8、採購特殊藥品、新藥和危險品,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進口藥品必須保留《進口藥品註冊證》影印件和首次進口的《藥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
9、新藥採購按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有關制度和程式採購。
10、集中招標品種按有關規定採購。
11、特殊用藥、搶救用藥、獨家經營品種,本院現有供貨渠道無經銷者,經藥劑科主任批准後可另闢渠道臨時採購,並備案登記,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納入常規供應商名單。
12、對不合格藥品、數量短缺或破損品種,應及時與供應商或生產商聯絡退貨或協商處理解決。
13、藥品採購員必須隨時掌握市場價格和供貨資訊,熟悉瞭解臨床用藥情況,把市場供應與臨床用藥有機結合起來。
14、藥品採購員應注意改進採購工作流程和標準,定期向藥劑科主任提交採購報告。對首營藥品或缺貨藥品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和相關臨床科室,並不定期向藥劑科主任上報《首營藥品登記表》和《擬淘汰藥品彙總表》。
15、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醫院制定的有關規定,不允許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賄賂,嚴禁違法違紀行為。
16、藥品採購員應接受院長、紀檢人員、審計人員對藥品採購活動的監督。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的醫療裝置採購管理,規範採購行為,進一步完善採購制度,按照公開透明、客觀公正、公平競爭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下稱招標、投標法)、《醫療衛生機構醫學裝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的要求,經院長辦公會研究,特制定本辦法:
一、採購計劃
醫院應根據各科室臨床醫療需要,結合醫院發展規劃和年度預算,本著經濟實用、功能適宜、技術適宜、節能環保的原則制定購置計劃,杜絕盲目配置和閒置浪費。
(一)、科室根據學科發展需要,於每年年底前提交下年度購置計劃,填寫購置申請表。單價在1萬元以上的要提交《購置萬元以上儀器裝置論證表》(其中因原有裝置報廢需重新添置或更新換代的除外),經主管院長稽核後在規定時間內報藥械科。
(二)、藥械科對各科室裝置購置的申請進行彙總,提交醫院醫療裝置管理委員會,審議論證,根據論證情況及醫院本年度經費預算,編制出裝置、器材的購置計劃,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後成為正式的年度醫用裝置、器材採購計劃。
(三)、未列入年度採購計劃的專案,科室需要臨時增購的醫用儀器裝置,單價在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由使用科室向藥械科提出申請,藥械科定期彙總後,報醫療裝置管理辦公室,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後執行;對於單價在萬元以上的儀器裝置,由使用科室填寫《萬元以上儀器裝置論證表》並報送藥械科,藥械科定期彙總後提交醫院醫療裝置管理委員會進行論證,根據論證情況,擬定“臨時增購醫用儀器裝置”審批報告,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後增列入當年採購計劃。需主管部門審批的,應當獲得批准後執行。需要考察裝置者由醫療裝置管理委員指派人員進行專案考察,其考察報告書面上報院長辦公會,並由藥械科備案。
(四)單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醫療裝置購置,應當進行可行性論證。論證內容包括配置必要性、社會和經濟效益、預期使用情況、人員資質等。
(五)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應急情況需要緊急採購的,按照應急採購預案執行。需採購進口裝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履行進口裝置採購審批程式。
二、採購
(一)單機(件)在3萬元以下的購置,必須由藥械科制定招標申請書,原則上應有3個以上供應商參加。應有3人以上人員參加談判後透過招標籤定合同(參加人員:主管藥械科副院長、使用或申請科室主管副院長、紀檢書記、藥械科科長、使用科室主任)。採購3萬元以下的醫療器械必須先到市衛生局醫藥招標管理辦公室備案,經批准後方可自行採購。
(二)單機(件)在3萬元以上的裝置,經院長辦公會批准購置後由藥械科負責,會同主管院長和使用科室制定裝置招標書、技術引數,經裝置主管院長和使用科室認可,報院長簽字後,報許昌市醫療裝置招標辦公室,進入招標程式。憑中標通知書,供貨商與醫院簽定正式合同,並按合同要求進行驗收、入庫、出庫。
三、裝置的購進驗收及管理
(一)必須從具有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醫療器械。
(二)在與供貨商協商供貨合同前,應向供貨單位索取、審查並儲存以下加有供貨單位公章的證照影印件。
(1)營業執照;
(2) 《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3) 《醫療器械註冊證》;
(4)合格證明;
(5)企業法定代表的委託授權書原件,委託授權書應明確授權範圍;
(6)銷售人員身份證明。
(三)醫療器械到貨、安裝、除錯後,醫院主管領導、有關科室人員和供貨方依據合同約定及時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完成後應當填寫驗收報告,並由各方簽字確認以示負責。驗收工作應在合同約定的索賠期限內完成。經驗收不合格的,應當及時辦理索賠。
(四)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進驗收記錄,以確保每批產品的可追溯性。購進驗收記錄應當註明醫療器械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批號或機身編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號、醫療器械註冊證號、有效期、購貨日期、產品外觀情況、是否有中文印刷包裝或中文使用說明書、合格證等。購進記錄由藥械科負責建檔儲存。
(五)購進醫療器械應有合法票據,醫療裝置證件,裝箱單、說明書、產品合格證、保修卡等交藥劑科建立醫療裝置檔案,並妥善儲存。因進貨手續不全,無合格證或無合法依據的來貨不得驗收。在驗收中發現質量可疑,結論為不合格的產品應拒絕入庫。
(六)醫療裝置驗收合格後,由財務科、藥械科、使用科室各保留一份合同(其中財務科為原始合同),對納入科室固定資產的裝置由藥械科提出裝置折舊方案,院長簽字後,通知經改辦,從使用後下一個月扣裝置折舊。
(七)使用科室和裝置庫房對儲備的醫療器械應當定期檢查,做好記錄。對在用的要建立醫療裝置檔案,及時養護、校驗在用裝置,並做好養護、校驗記錄。
四、裝置的維修
藥械科要定期下科室瞭解裝置的工作執行情況(每週一次),並做好記錄。發生裝置故障,使用科室及時通知藥械科,藥械科負責全程跟蹤,並據實填寫維修登記卡。維修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要簽定維修協議,維修費用在1萬元以上的要上報院長批准。
五、該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6
為了規範採購行為,保證採購質量,控制採購價格,提高採購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領導
1、成立醫院採購委員會,由院長、分管院長、總務科、監察室、財務科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物資採購領導小組是醫院物資採購的領導機構,負責對物資採購的程式、採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進行監督。
2、成立物資採購小組,由總務科科長、專職採購員、監察室和需要採購的部門1名人員組成。物資採購小組是醫院物資採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科。
二、物資管理部門職責
採購涉及主管部門、財務部門、採購部門和倉儲部門。
1、主管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物資採購的申請稽核、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質量(有權確定採購物資的生產廠家,但不能指定供應商)、固定資產的調配和庫存物資出庫的審批。固定資產、辦公用品、衛生被服的主管部門是行政部; 醫療裝置的主管部門是裝置科;醫療器械、醫用耗材、衛生材料的主管部門是護理部;藥品的主管部門是藥劑科。
2、財務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採購的申請稽核、庫存物資的出入庫的彙總稽核、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總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報銷稽核,庫存物資的監督和定期監盤。
3、採購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採購,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驗收時的質量保證,審查醫療裝置、醫療器械、藥品和衛生材料的“三證”,各主管部門負責“三證”資料的保管。
4、倉儲部門負責庫存物資的入庫登記,日常庫房管理,按照審批的出庫單進行出庫發放,月末彙總上報入庫和出庫彙總表。辦公傢俱、裝置、運輸車輛、辦公用品、衛生被服的倉儲部門是行政總務科;醫療器械、醫用耗材、衛生材料的倉儲部門是護理部-耗材庫;藥品的倉儲部門是藥劑科-藥庫。
三、採購原則與方式
1、採購物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采購;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醫院利益的原則,本著處處節約的原則,並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及售後服務等方面,擇優選購。
2、採購小組在接到經過審批的採購計劃後應迅速組織相關人員(一般不少於3
人)限期將所需物資採購到位,不得拖延,影響工作。
3、採購小組在採購物資時要憑院長審批的購物計劃方可外出採購。在採購物資時,要堅持勤跑多問,堅持集體談價,真正採購價廉物美、質量可靠、經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採購量較大,市場上質價差異較大且涉及範圍較廣的物資採購可採取公開招標的形式進行採購。
5、採購人員應認真檢查物資質量,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如因失職而採購
偽劣產品,採購人員應負一定經濟責任。
四、採購方法:
1、藥品耗材類、印刷品等一律實行招標定價,由醫院採購委員會組織實施。
2、總務後勤類物資根據市場行情詢價議價方式採購,常用的量大的後勤物資採取招標方式或者詢價議價進行採購。由醫院採購部組織實施,按審批許可權予以審批。
3、20萬元以上的裝置必須招標採購,由醫院採購委員會組織實施。股東會審批 4、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裝置可採取招標或詢價方式進行採購,由醫院採購部組織實施,由董事會審批。
5、2萬元以下的裝置及物資採取詢價方式採購,由醫院採購部組織實施,由院長審批。
五、採購程式
1、計劃和立項:
(1)醫院常用後勤類、辦公類物資由總務庫管人員或者使用部門主任、護士長擬定採購計劃單,按分級審批許可權的規定報批後,交採購部按計劃採購。原則上每月採購二次。
(2)藥品耗材類由藥劑科庫房管理員根據各臨床科室用藥情況(包括品種及數量),結合醫院基本用藥目錄擬定採購計劃單報藥劑科主任簽署意見,報經分管院長、院長分級審批同意後,交由採購部組織實施。
(3)突發事件的緊急採購或臨時急需採購,由使用科室提出,經過分管院長征求院長同意後,及時交採購中心採購。
(5)特殊物資(體內植入物)的採購,由使用體內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種、規格、並認真填寫植入物申請表。採購部在充分尊重臨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據詢價比價結果確定植入物的品種,使用科室應按裝置科、院感科的規定對植入物進行嚴格驗收、登記、交接等工作,以確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調研、論證、詢價。
物資採購計劃立項後,採購委員會負責組織採購部、使用科室、業務科室、審計人員進行市場調研、考察和詢價,考察結束要寫出書面考察報告,並如實向招標採購委員會彙報考察情況,必要時出示樣品,提供討論決策的依據。
3、招標、議標
醫院大宗物資及裝置透過調研和論證後,由採購委員會組織採購部進行招標、議標。招、議標結果應由所有參加招、議標人員簽字方可生效。
六、驗收和入庫
1、嚴格執行出入庫驗收制度,常用後勤類、辦公類物資由總務庫管人員、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依據採購部下發的通知單共同負責驗收。
2、耗材類由庫房管理員、護理部、使用單位負責人共同負責驗收(包括品名、規格、型號、有效期、生產廠家、批准文號、註冊商標、進口批文、檢驗報告、外觀質量、數量、單價、總價等),合格後方可入庫。
3、一次性衛生材料每次購置必須進行質量驗收,務必檢查合格證、消毒日期、出廠日期、有效日期,並有院感辦進行抽樣檢驗合格後入庫。
4、藥品由藥庫管理員、藥劑科主任、藥品會計共同驗收。注意藥品數量、質量、價格、生產廠家、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
5、儀器裝置由裝置科、使用科室、財務科依據採購合同要求共同驗收,5萬元以上裝置原則上由分管院長組織驗收(進口裝置邀請商檢局)。
6、所有物資的驗收,均應詳細記錄驗收結果並有全體驗收人員簽名。
七、物資的報銷
物資採購發票應先由採購人員、證明人、驗收人、採購部主任簽字,報分管院長
稽核,最後由院長審批報銷。缺一手續財務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標採購合同付款比例,依據發票審批手續進行分批付款。
八、常規物資採購時限
各物資庫管人員應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報送採購需求計劃表,採購部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採購交倉庫驗收入庫。
九、採購監督
醫院監事會是醫院的監督監視機構,負責對採購計劃、價格、物資入庫、物資使用的審查和稽核,同時負責市場詢價義務。對在採購中出現明顯違反採購制度、價格虛高或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有提出糾正和處罰的權利。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7
一、裝置管理部門應根據各專業科室業務的性質和醫療、教學、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計劃專案內容進行採購。
二、購置醫療裝置前,必須查驗供應商提供的《醫療器械註冊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等證件,影印件必須加蓋經銷單位公章,並核實證件的真實性與有效性,不得購置無證和偽劣產品,嚴格把好質量關。
三、醫療裝置採購以政府採購辦批准的方式進行。屬於政府採購目錄或集中採購招標範圍的醫療裝置應按規定委託招標採購。對於自行招標的,應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四、對於急需和因特殊情況不合適招標採購的裝置,可採用詢價或定向單一來源採購,但應報單位領導批准。屬政府採購範圍的應報當地政府採購部門批准。
五、採購部門應及時掌握採購計劃的進度,對臨床急需的裝置應先採購,以保障臨床需要。
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採購或以先試用後付款的方式採購醫療裝置。
七、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後果,將追查有關人員的責任。
醫院採購管理制度8
1、為保證醫院各項物資、材料供應及時,確保醫療工作順利開展,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凡醫院工作所需勞保用品、採暖五金、電器裝置、醫療器材、維修材料等物料採購,均適用此制度。
3、後勤用品採購管理
3.1後勤採購包括勞保用品、採暖五金、電器裝置等非醫療用品的採購,含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的採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與《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3.2依據各部門申報的採購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院領導審批)與後勤庫管核對庫存後集中進行採購。
3.3採購員必須充分掌握市場資訊,收集市場物資情況,預測市場供應變化,為醫院物資採購提出合理化建議。
3.4採購工作必須做到堅持原則,掌握標準,執行制度,嚴格財經紀律,不允許有損公肥私的現象存在,做到無計劃不採購,質量規格不明不採購,價格不合理不採購。
3.5採購物資做到及時、準確、適用,嚴把質量關;避免盲目採購造成積壓浪費。
3.6對外加工訂貨,要對生產廠家及物資的效能、規格、型號等進行考察,將結果與使用單位協商,擇優訂貨。
3.7簽訂定購合同,必須註明供貨品種、規格、質量、價格、交貨時間、貨款交付方式、供貨方式、違約經濟責任等。
3.8凡購進一切公用物資,必須經庫房辦理驗收手續,庫房驗收時,應對數量、質量、規格等認真核查,做到發票與實物相符,並依據採購員採購發票辦理入庫手續,否則不予入庫。
4、醫療器材採購管理
4.1普通器械:根據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藥械科供應人員與科室協商制定品種、規格及數量基數。正常損耗交舊換新,由於任務變更等原因可增減基數。
4.2裝備性儀器裝置:由各科室年終提出下年度新購進、更新計劃並填寫可行性報批表(包括品名、規格、數量、價格、產地、申報理由等),交藥械科彙總。萬元以上儀器裝備應附有技術論證報告(即從技術上說明購買該臺儀器及選定該廠產品的較詳細理由),報院醫療器械管理委員會(或藥械科)研究,提出傾向性意見,呈醫院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數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規律定期提出計劃交藥械科供應部門採購供應。
4.4裝備性儀器裝置一般為合同訂貨,統一由藥械科對外訂購。合同應明確以下事項:
4.4.1關健性指標,如質量、效能技術要求;
4.4.2到貨不合要求應立即提出退換或索賠;
4.4.3交貨期限,規定到期不交貨的賠償條件;
4.4.4保修期限及培訓計劃;
4.4.5付款方式等。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儀器裝置需自行購買的,要經科室主任審查、簽字同意,向藥械科聲明後,並經醫院總經理同意,方可自行購買,購買後攜儀器實物到藥械科補辦驗收、出入庫等手續。
4.6所有醫療器械和儀器裝置都由藥械科倉庫發放,各科室指派專人憑領物單領取。
4.7醫師個人使用的聽診器、叩診錘、音叉、檢眼鏡等,醫院正式醫師由科室主任或醫務部門批准,由藥械科供應部門一次性配備登記,易損部分以舊換新,調離本院或離開醫師崗位時應交回撤賬;實習生、進修生、研究生個人使用的器械,發給負責“三生”管理的人員保管,並保持適當基數,輪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