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和生活的重要場所,為給廣大同學創造一個整潔、舒適、文明、健康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如下內務衛生管理規定:

  1、學生宿舍以宿舍為單位實行衛生輪值制度,宿舍舍長負責安排衛生輪值,各宿舍必須堅持輪值制度。

  值日生每天須將宿舍打掃整理,做到每天打掃兩次,並及時用垃圾袋將垃圾裝好放到指定地點。宿舍全體成員每週進行一次室內清潔大掃除。

  2、內務衛生的基本要求:

  ①“五統一”:被褥疊放統一;洗漱用具擺放統一;桌上、書架上物品擺放統一;鞋子、行李擺放統一;

  ②“四不準”:不準亂拉電線繩子鐵絲;不準亂張貼;不準隨地吐痰、亂丟垃圾及向窗外、陽臺外吐痰、倒水、拋棄廢物;不準把雜物、菜渣、剩飯等倒入廁所和沖涼房、走廊等地的管道;

  ③門窗玻璃潔淨,牆壁無灰塵、無蜘蛛網,地面清潔無痰跡,桌面無灰塵、無汙垢;

  ④保持宿舍內務統一、整齊、清潔、美觀。

  3、內務衛生檢查說明

  ①每單週(雙週)宿舍組織專人對學生宿舍內務衛生進行定期檢查一次,每天由宿舍管理老師對內務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並及時公佈檢查結果。

  ②每次衛生檢查均進行打分,每次分數均作為評選“文明宿舍”、“星級宿舍”和“宿舍管理先進系”等評比的依據。

  ③對衛生檢查不合格的宿舍,將按照學院有關宿舍管理及衛生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4、學生宿舍佈置規範

  宿舍佈置規範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有序。根據各宿舍樓的住宿條件,制定相應的宿舍佈置規範,要求如下:

  ⑴整體佈置:室內傢俱和生活用具按要求定點擺放。宿舍佈置力求美觀大方,格調健康高雅。

  ①書桌、行李架等傢俱,熱水瓶及臉盆、桶、衛生潔具等須根據實際情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主要針對普通宿舍)。

  ②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

  ⑵牆面:牆面佈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得使用漿糊和膠水、圖釘。

  ⑶床面:

  ①夏秋天,床上蚊帳及帳杆須齊高,起床後應將帳簾等掛起。冬春天,須將蚊帳統一摘下;

  ②起床後須按要求疊好被子,枕頭置於被子上面,衣物等要疊好,可放在被子內側;

  ③床面不堆放雜物;

  ④鞋子、行李箱等放置整齊;

  ⑷桌面:除學習時間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裝飾用品、計算機和少量常用書籍,且應整齊擺放;人離寢室須將凳子(椅子)置於桌下,桌面不能堆放紙箱等物品。

  ⑸地面:保持地面清潔,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簍裡,不得隨手亂扔。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桶及其它雜物。

  ⑹書架:書架內書本、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⑺行李架(僅在普通宿舍配置):個人物品裝箱入包,在行李架或空閒床鋪上整齊擺放;行李架上不亂堆雜物。⑻其它:

  ①臉盆內平時只放置洗漱用具,髒衣服不得長時間堆放。

  ②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③室內不得拉繩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杆及鐵絲上,更不得在宿舍亂拉電線。

  ④請勿將待洗衣物長時間堆放在盥洗室內。

  ⑤地拖、掃把等清潔用具要擺放整齊;花盆擺放安全、美觀。

  一.學生必須在所分配的寢室、床位住宿,不準擅自調換或佔用其它房間或床位,不準以任何藉口拒絕物業管理部門的調整。床鋪、桌椅等按統一規定擺放,不得任意搬動。

  二.宿舍內按規定配備的傢俱(床、桌、橙),由個人保管、使用,不得多佔。因故損壞或丟失者照價賠償。畢業生離校前,應將所用傢俱還清,並經物業管理中心驗收。

  三.嚴格遵守學校《關於加強水、電管理的六項規定》,節加盟用電,不得私自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和其他電熱器具?

  四.嚴禁在宿舍區燃放鞭炮、起鬨、打架、鬥毆、酗酒滋事、賭博。嚴禁從樓上往下甩酒瓶、潑水和丟廢紙雜物。

  五.嚴禁在宿舍區進行任何買賣活動。

  六.遵守作息時間。自習時間不準打撲克、下象棋、放音響或進行其他娛樂活動;晚上熄燈後,必須停止一切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七.自覺維護宿舍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雜物,剩飯菜倒入潲水桶內。

  八.室內用具按規定擺放,保持清潔。每間寢室要建立寢室長負責制、衛生輪流值班制,堅持每天一次清掃,每週一次大掃除。每天上午8點、下午2:30以前,將宿舍內垃圾清掃在門口的走廊上,把內務整理好,內務衛生達到《湖南中醫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學生宿舍內務衛生要求》的規定。

  九.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門,有事可在值班室會客。住校學生平時不得外宿,雙休日外出活動,應在星期天晚上自習前返校。非走讀生不準在外租房住宿,不準私留客人住宿。

  十.防火防盜,注意安全。寢室鎖匙不準交給非本寢室的任何人。外來人員必須在值班室登記後,在值班室會面,不得進入宿舍房間。宿舍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離開宿舍時,必須經值班人員登記後方可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

  1、留校學生必須經班主任審批,行政值周員手備案,必須遵守學校制定的《假日留校學生十不準》,搞好寢室內務和衛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未經批准的留校學生不得在寢室住宿。

  2、回家學生一定要整理好自己的錢物,箱子下鎖,貴重物品帶回家,走廊上所晾衣服收好,凡由於自身原因造成丟失錢物的,學校概不負責。

  3、全校放假時,留校學生晚上必須在寢室內休息,8:30以後不能再進出宿舍大門,個別特殊情況須進行登記,熄燈後,所有寢室都必須安靜,學校進行檢查扣分。晚自習時間實行鎖鐵門,留校生只能在教室自學。

  4、鎖門期間任何人不得在寢內停留,白天全校放假時間原則上不準在寢室內停留,有事進寢室須在門衛處登記,規定辦事時間,辦完事後應進教室自學。

  5、寢室門衛和行政值班員應每晚清查未經審批而留校的學生,並登記好名單。

  6、寢室門衛從週五下午到週日晚,更應加強守班巡邏檢查力度,嚴格遵守上述規定,杜絕門衛無人失控現象,嚴防社會青年混入寢室,嚴防空寢無鎖,發現閒雜人員人寢或寢門未鎖應予制止並責成學生上鎖,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與值周員或謝續桂同志聯絡。假日寢室安全紀律狀況與門衛月薪掛鉤,屬門衛失職造成的損失應從月薪中適當賠償。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3

  一、高空墜物:

  1、定期檢查樓層、陽臺、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墜落隱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壓曬衣物。

  3、禁止在樓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拋物(拋球、拋書本等)。

  5、禁止學生在陽臺護欄上,坐、站、躺。

  二、用電安全:

  1、禁止在宿舍亂拉接電線、網線、電話線。

  2、禁止使用違章電器(電熱絲、電熱杯、電飯煲、電水壺、電磁爐等)。

  3、提醒同學離開宿舍時切開電源。

  4、提醒同學正確使用其它高危電器(如手機充電器、電腦、飲水機等)。

  5、禁止私接電線、私裝插座。

  6、管理員每週檢查宿舍用電情況並收繳違章電器。

  7、小區管理員每天檢查電房電錶執行情況,瞭解宿舍用電動態。

  8、電工負責宿舍保險絲的更換,分析用電情況。

  9、管理員定期檢查滅火器材、制定火災應急方案。

  三、預防火災管理規定

  1、管理員定期清理學生宿舍亂拉亂接電線,清理違章用電工具,清理學生宿舍雜物。

  2、管理員定期檢查樓道滅火裝置及繪製滅火裝置有效位置圖。

  3、管理員繪製緊急安全通道標誌圖,在各小區顯眼位置公佈。

  4、管理員定期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師生齊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員調動各院系學生幹部隊伍,定期檢查宿舍消防安全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防患於未然。

  6、組織宿管中心全體員工、學生聯防隊員學習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區消防設施管理

  1、中心定期報告保衛處,要求對消防器材檢查、維修。

  2、中心保證重點區域(一樓值班室,一樓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區加強檢查,制止學生破壞消防器材。

  4、不定期舉行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在專人指導下進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練。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機動車在宿舍區內高速行駛。

  2、禁止在宿舍區地面集會、活動。

  3、禁止攜帶刀具、水管、槍枝等武器進入宿舍區。

  4、禁止在宿舍進行傳銷(推銷)等違紀違法行為。

  為加強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訂如下規定:

  1、嚴格執行樓棟值班紀律規定,堅守值班崗位;

  2、認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並按要求填寫《每日防火巡查紀錄本》,及時發現和處理火災隱患;

  3、認真做好樓棟公共消防安全設定的管理和維護,嚴禁挪做他用,發現缺損應查明原因並及時上報;

  4、認真做好學生樓棟配電房的檢查和管理,嚴禁違規操作;

  5、嚴禁在安全門、樓梯和走道堆放雜物,保證學生樓棟安全通道的暢通;

  6、嚴禁攜帶酒精、煤氣、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學生樓棟;

  7、學生宿舍內禁止使用熱得快、電飯煲、電炒鍋、電熱杯、電爐等大功率電器設施,對違規人員,應當場責令整改,不聽勸阻的,可予以沒收處理;

  8、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明火;

  9、嚴格執行學校其他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維護學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4

  一、指導思想

  學生宿舍資訊員是在會計系團總支直接領導下,為系部宿舍管理服務工作提供資訊參考的大學生群體。主要從事宿舍一線管理、服務、資訊的收集及反饋工作,為系部宿舍管理工作提供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以便協調管理與服務,加強宿舍管理,提高服務質量。

  二、資訊員聘任條件

  1、思想品德優良,學習態度端正,成績優秀,善於思考,有較強的觀察、綜合、分析能力和資訊處理能力以及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

  2、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參與宿舍管理服務的積極性,秉公辦事,敢於反映宿舍實際情況。

  3、有較強的溝通協作能力,善於聯絡老師和同學,能夠客觀公正地反映問題。

  三、資訊員職責與許可權

  1、宿舍思想政治教育陣地的維護人:宿舍資訊員應積極響應學院、系部有關宿舍管理工作政策,帶領本班級宿舍開展各項活動,及時準確反映本班級宿舍存在的各種問題,及時溝通,及時上報,對系部負責,對同學負責,搭建好系部與學生之間的橋樑。

  2、宿舍安全責任人:宿舍資訊員是本班級宿舍安全責任人,關心所負責宿舍的安全問題,包括財產、人生等安全,及時向老師反映情況,並與系部簽訂宿舍安全責任狀。

  3、宿舍衛生環境建設責任人:宿舍資訊員是本班級宿舍衛生環境責任人,主動與班主任、班委、舍長、自管會成員溝通,營造良好的宿舍衛生環境。

  4、宿舍管理工作監督人:宿舍資訊員代表本班級宿舍監督系部宿舍管理工作,收集、彙總學生對宿舍服務工作中的意見和建議,利用大學生宿舍論壇等渠道及時反映問題。

  四、資訊員的管理

  1、學生宿舍資訊員管理工作由會計系團總支直接負責,由會計系大學生自律管理委員主席團具體負責。

  2、學生宿舍資訊員聘任工作一般每年10月進行一次,由班級推薦、自主報名兩種方式選聘,學生畢業時自動解聘。並填寫《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會計系學生宿舍資訊員情況登記表》,發放聘書,報系部備案,畢業時進入個人檔案。

  3、學生宿舍資訊員按班級、宿舍產生,每班2人(1女1男)。設年級宿舍資訊員組長2名,負責本年級宿舍資訊的收集、整理、上報及宿舍資訊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4、系部根據工作需要,每月組織召開 1—2 次學生宿舍資訊員會議,以大學生宿舍論壇活動為主要形式,提出工作要求,總結與交流工作情況,集中反饋學生意見與建議的處理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召開宿舍資訊員會議,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將工作落到實處。

  5、學生宿舍資訊員納入學生幹部隊伍考核,每學期進行總結表彰,根據現實表現,給予適當加分。對違反學院、系部相關規定的,不能有效履行職責的宿舍資訊員,將給予全系通報批評,並解聘。對錶現出色、成績突出的學生資訊員授予“優秀學生宿舍資訊員”稱號,頒發榮譽證書並給予適當的獎勵。“優秀學生宿舍資訊員”每學期評選一次。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5

  宿舍是學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場所之一,搞好學生宿舍的內務、衛生,對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給同學們創設一個整潔、有序、安全的宿舍環境,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潔。

  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後,應整理各自內務(要求:蚊帳靠牆垂掛收起,被子疊成方塊,左右床兩面相對。桌面和櫃頂要保持乾淨,物品要擺放整齊,鞋子排列於床底下巧行,其它生活用品擺放要整齊)。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掃室內、後陽臺及門前走道衛生兩次。

  並及時清倒垃圾於室外衛生桶內。宿舍門窗每週至少要擦洗兩次,保持明亮乾淨。衛生間每週至少用潔廁精洗擦兩次。

  三、檢查評分標準:

  每個宿舍一週內的衛生分滿分分。

  四、獎勵

  四周內衛生分達到“星級宿舍”標準的,將在宿舍門上掛星,以示榮譽。並於期末按有關標準給該班加分。綜合宿舍被評為“星級宿舍”,該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應班級期末總分。

  五、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檢查評分標準:

  床上不潔,每人次扣分;

  地板、後陽臺不拖洗扣分;地板、後陽臺、門前走廊有紙屑、果皮或雜物各扣分;

  天花板上有蜘蛛網的扣分;

  門窗不淨或亂寫、亂畫、亂貼,各扣分;

  衣服、毛巾、襪子亂掛於室內,每件扣分;

  鞋、桶等生活用品亂放,每人次扣分;

  室內、陽臺上有菸頭扣分;

  室內垃圾不及時倒掉或桌椅亂擺各扣分;

  宿舍不按時關燈的,每次扣分,並記次違紀;

  內外牆壁上亂寫、亂貼、亂畫各扣分;

  水桶、潔廁精、廁所刷、掃把、拖把、垃圾鏟(筐)等,每缺一件扣分。

  綜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數平均扣除相應班的衛生分。

  六、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6

  為改善住校學生生活環境,規範就寢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為完成學習任務創造條件,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宿舍開關門時間及規定:

  早晨開門時間:5:30— 7:30

  上午鎖門時間:7:30—11:55

  中午開門時間:11:55—12:40

  午休鎖門時間:12:40— 2:15

  午休後開門時間:2:15— 2:45

  下午鎖門時間:2:45—4:40

  課外活動開門時間:4:40-- 7:15

  晚自習鎖門時間:7:20—10:20

  晚上開門時間:10:20—10:50

  晚上就寢鎖門時間:10:50—5:30

  1、學校規定的鎖門時間必須嚴格執行,無特殊情況,課間時間不準學生回宿舍。凡不服從管理的按違反校規處理;態度惡劣者,宿管員報政教處或班主任處理。

  2、凡在鎖門期間不經宿管員同意私自進入者(或翻牆進入者)按有偷盜嫌疑處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開具批條,併到宿管處登記後方允許進入。

  二、宿舍區環境衛生的幾點要求及規定:

  1、宿舍區環境衛生由宿管員管理劃分,各住校生必須按時打掃。

  2、凡宿管員通知打掃衛生、整理內務而不打掃者,將由宿管員加鎖鎖門,打掃不好不開門。值日生接受宿管員批評教育。如

  將鎖損壞或跳窗戶的,處以3—5倍賠償處罰。

  3、雜物、髒水須倒在指定地點,亂扔亂倒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宿舍內必須經常保持乾淨,牆上嚴禁張貼字畫、訂釘及私拉亂接電線、繩子。

  三、住宿紀律

  1、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進宿舍,違反者按違紀處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菸、酗酒、打架鬥毆,違反者按違規處罰。

  3、按時就寢,不準大聲喧譁、吵鬧,不準點蠟看書,不準播放音樂,以保證大家睡眠時間。熄燈後不回宿舍或跳牆外出的學生,按嚴重違紀處理。

  4、學生離開宿舍必須將門窗關好上鎖,不上鎖的將由宿管員上鎖。班主任說明情況,然後開門。

  5、星期天、節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須提前登記。晚9:30前必須回宿舍,否則不予留宿。出了事責任自負。

  6、宿管員抓住上網違規學生,班主任要認真處理並向宿管員反饋處理結果,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首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勞動教育,寫出保證書,三次給予30元以上經濟處罰,四次通知家長酌情給予處理。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 學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場所,屬於重點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關係到學校的穩定和學生的生命財產的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為了確保學生宿舍的安全,根據教育部、公安部有關檔案精神,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學生宿舍的主管部門對學生宿舍的安全負責,必須指定一名領導具體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具體的安全措施,明確安全管理責任,組織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和經常性的安全巡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和事故隱患,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和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學生宿舍安全。

  第三條 防火是學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點。必須保證學生宿舍內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經常處於良好狀態,宿舍工作人員和住宿的學生都有保護、愛護的責任,並會使用滅火器、會使用室內消防栓。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損壞應及時報修,過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時更換。發現起火時要立即報警,並立即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將火撲滅在初起階段。學生宿舍要按照學校規定建立以宿舍管理人員為骨幹、學生為主體的義務消防隊,擔負學生宿舍火災初發時的撲救工作。

  第四條 在學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員,均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和安全用火規定。在學生宿舍中佈設電源線路,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並有專業電工施工,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違章使用電器。禁止在學生宿舍內生明火、焚燒物品、點蠟燭、使用液化氣等,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經保衛部門批准。

  第五條 學生宿舍要建立門衛值班制度,落實值班人員,嚴格值班紀律。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進入,確需進入的要進行登記。持物出宿舍時應查驗身份證件,並對所持物件進行登記,特別是對計算機出樓要嚴加盤問。學生宿舍不準留宿其他人員,特殊情況需要在學生宿舍臨時住宿的,必須經學生所在院、系領導批准並出據文字證明,宿舍管理部門才能安排住宿,否則要令其離開,不聽勸阻交保衛部門處理。

  第六條 禁止在學生宿舍內進行經商性活動,凡發現工作人員或者學生有經商行為的,宿舍值班人員要及時制止,制止不聽的,報告保衛部門處理。禁止外來人員到學生宿舍推銷產品或買賣物品,一經發現,保衛部門要扣留產品或物品,嚴格查對其證件,對無證或證件不齊的人員沒收其物品,並進行處罰。

  第七條 學生宿舍是人員聚集的公共場所,必須經常保持樓梯和通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梯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或者停放腳踏車,嚴防在出現突發事件時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事故。學生宿舍建築設計的緊急疏散通道要能隨時開啟,禁止將疏散通道隔斷作其他用。

  第八條 學生宿舍要設定安全可靠的曬衣架,凡有陽臺的宿舍曬衣服只能在陽臺內進行。沒有陽臺的宿舍在窗戶外或走道內設定曬衣架,必須使用曬衣叉收曬衣服,禁止學生站在窗臺上、站在曬衣架上、站在活動物體上去收、曬衣服,以免造成危險。

  第九條 學生的現金、有價證(卡)、貴重物品等,要加強保管,不得亂丟亂扔,現金必須存入銀行並加密碼。發現被盜時,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保衛部門處理。發現有人現場作案時,應迅速向周圍同學發出求助資訊,將作案人員擒獲,扭送保衛部門處理,或報告保衛部門來人現場處理。

  第十條 學生在宿舍內放置的計算機要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關於加強計算機及網際網路管理的規定、制度使用計算機,禁止使用計算機收集、製作、傳播危害國家安全、黃色、影響學校穩定等資訊。

  第十一條 禁止任何人攜帶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兇器進入學生宿舍,學生個人攜帶的管制刀具要按規定主動上交保衛部門,否則將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其他人員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學生宿舍時,應及時勸阻並迅速報告保衛部門,保衛部門要立即派人收繳,並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第十二條 禁止在學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酒瓶、故意起鬨等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為;禁止在學生宿舍區張貼各類宣傳廣告和商業廣告。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8

  一、總則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住宿生常規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床位就寢,起床後迅速整理內務工作,由值日生打掃衛生,離開前關好門窗。下晚自習後,立即回宿舍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準備就寢,舍長查清人數後報宿管人員,值班人員查床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髒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2、熄燈後,不能在宿舍內說話、吵鬧,影響其他人休息;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後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床、熄燈就寢;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及時關燈,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況,經允許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菸、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安全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能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准,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門前或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14、不能把手機、隨身聽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門、牆壁等處亂貼亂畫;

  16、遇到突發事件或病、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三、檢查、評比標準:

  (一)宿舍紀律:

  1、晚寢熄燈鈴響後不就寢,說話、打鬧等每人次扣2分;玩手機、遊戲機等每人次扣5分;外出玩耍(上網等)夜不歸宿者或留宿他人者,每人次扣10分;打架者扣10分。

  2、私自更換床位房間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3、值班人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4、私自移動宿舍內設施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查不到具體人,扣宿舍集體分。

  5、課間無故進入宿舍而無批條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6、宿舍紀律較差,扣5分,若是混合宿舍,不明確責任人則分別扣宿舍內班級5分。

  7、沒有班主任批准而私自回家、在親戚、同學家過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並給與相應處分。

  8、吸菸、私自把有關火種帶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0分;

  9、破壞室內外設施,除索賠外,每人次扣5分。

  (二)、宿舍衛生、內務整理:

  1、衛生(5分):要求打掃乾淨,垃圾清除,無汙水,床底等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宿舍經常開窗透氣,保持空氣新鮮,不能有異味;暖壺、洗刷用具等相關物品擺放整齊、有序,不得亂放。值日生未打掃者扣班級5分,垃圾未清除、打掃不徹底、垃圾傾倒於門口處、物品擺放雜亂等酌情扣1——3分。

  2、床上:要求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一端;床面伸展、乾淨,無飯渣、雜物等;不疊被每人扣2分,卷苫、席者每人次扣2分。

  3、鞋、盆:每人的鞋、臉盆必須整齊擺放在床下;否則每次扣所在班級1分/每人次。

  4、牆壁: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鉤亂掛物品,否則每次扣1分/每人次。

  5、門前大小便者每人次扣10分。

  (三)、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紀律、衛生、內務等管理事務;

  2、值日生負責好本寢室本天的衛生、物品排放等情況;舍長要做好督促、指導;

  3、宿舍紀律、衛生、內務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值班教幹、班主任、學生會檢查,成績記入班級量化管理積分。

  4、宿舍內有違紀現象,而不能明確具體學生的扣本宿舍學生所在班級積分;

  5、對於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協同管理。宿舍整體扣分、衛生得分為各班共有;

  6、住宿生腳踏車擺放與走讀生腳踏車擺放一同抽查記分;

  7、根據檢查積分等情況,每月評選“文明宿舍”,學期末根據宿舍紀律、衛生、內務整理等情況評選優秀舍長,並給所在班級加5分。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9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生活秩序的管理,使學生在宿舍有章可循,管理工作有條不紊,特此定此制度。

  一、養成熱愛勞動、自覺整理內務的良好習慣。

  二、按照排定的值日表,堅持每日早、中、晚 三次小掃,每週五一大掃。保持地面、櫃面、床面、門窗面“四淨”。

  三、碗櫃要整齊排放,洗刷就餐用具擺放整齊,櫃內無雜物。學習用具統一放置在自己床頭。

  四、床鋪整潔無雜物,被褥疊放統一,毛巾必須對摺後整齊搭放在鐵絲上。

  五、暖水瓶一律放置在碗櫃內。不得私自亂放。

  六、窗臺上無雜物,暫時不使用的物品放置在箱內,不得亂放亂扔。

  七、室內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燈,牆壁不得亂釘、亂掛、亂貼物品。

  八、所帶箱子,鞋一律放在床鋪下面,以不出床面為準,鞋放在箱子後,臉盆對準自己 床鋪放置在箱子前。

  九、起床後,不得在宿舍內洗臉、刷牙、亂倒髒水。

  十、就餐時不得將飯菜帶入宿舍,碗筷必須洗淨後再放入櫃內。

  十一、熄燈後不得在宿舍大聲喧譁、閒談,晚上上廁所時關門要輕,不得摔門。

  十二、自習後必須按時回宿舍,就餐後離開宿舍。宿舍內嚴禁非住校生、非本宿舍的人留宿,如有事必須經生活教師同意方可入內。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0

  為加強對學生住宿管理,建立文明、健康、安全、整潔、舒適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講文明、守紀律、愛勞動的良好習慣,強化學生團結友愛、互相合作的集體主義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各學生宿舍樓設層長,由自管會男女生部幹事擔任,為更好的發揮層長對宿舍的管理與服務職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職責與許可權

  層長是宿舍樓樓層的學生負責人,負責做好本樓層學生宿舍服務、管理工作,各樓層實行層長責任制,簽訂責任書,其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強化服務意識,深入寢室,加強與宿舍成員的思想溝通,掌握思想動態,認真聽取學生對宿舍管理提出的意見要求並及時整理上報。

  2.定期開展舍長會議,每週至少一次,做好會議記錄。

  3.做好衛生檢查,督促學生搞好寢室衛生,做到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認真做好記錄,按時上報檢查結果。

  4.儘快熟知本樓層各寢室成員,發現可疑人員及時彙報。

  5.做好宿舍本樓層夜間查房的人數清點,做好記錄。突發情況的處理彙報工作。

  6.熟知自管會章程,扣分細則,明確自身責任。

  7.在工作中公正嚴明,帶頭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本考核細則。

  8.建立工作日誌,認真做好記錄,定期與其他層長進行交流。

  二、考評標準、辦法及獎懲制度

  層長考核實行績效考核,並進行亮化打分,滿分一百分,基本完成上述層長職責所規定的任務為及格分60,餘下40分為考核人根據層長在工作期間表現及成績酌情加分。

  1.出色完成學生處、系部、自管會等部門所佈置工作,為系部宿舍的榮譽或發展作出顯著貢獻的加個人分15分;

  2.主動為宿舍服務、管理建設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議並被採納的加5分;

  3.能夠妥善處理好職責範圍內各成員之間的關係,並能不計得失主動協助本樓棟的其他相關工作的加5分;

  4.所負責樓層整體良好,各宿舍氛圍融洽,衛生狀況良好,且有優秀典型宿舍出現,加個人分15分。

  5.透過自己的服務與管理,所負責樓層宿舍狀況明顯改善,加個人分15分。

  6.因個人原因造成部門扣分,自管會名譽受損,扣個人分10分;

  7. 作風散漫,未真實記錄工作日誌、如實反映樓層宿舍狀況的扣個人分10分;

  8.因自身原因被處以警告處罰的,扣15分;

  9.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影響的考核人員酌情扣分。

  三、工作考評時間及人員

  1.考評按月和按學期進行,每月評選結果在自管會例會上進行通報;每學期進行學期工作總評,具體時間為每學期的期末考試前一週完成本學期的考評工作,其餘時間列入下學期考核範圍。

  2.由男、女生部正副部長、對各層層長按照上述考核辦法對層長進行考核打分。

  四、獎懲辦法

  凡層長學期量化考核分在90分以上者為優秀,80分以上為良好,60~70分為及格,60分以下為不及格;

  1.凡被評為學期優秀者將頒發榮譽證書,加個人綜合考核分10分,並享有自管會副部以上優先錄用權;

  2.凡被評為學期良好者享有優秀學幹評優先選權,加個人綜合考核分6分;

  3.學期工作為及格者,加個人綜合考核分2分;

  4.學期工作為不及格者,予以退除。

  凡查實符合以下情況者予以警告:

  ①在一學期中無故缺席寢室長相關會議與活動累計超過2次。

  ②私自在樓棟裡開展任何形式的活動,但尚未造成後果者。

  ③在擔任相關職務工作期間翫忽職守尚未造成後果者。

  ④在工作中出現徇私包庇現象超過1次者。

  ⑤在工作中因出現意見分歧而辱罵同學者。

  凡查實符合以下情況者予以即時退除:

  ①私自篡改衛生檢查記錄或提供虛假資料,予以退除。

  ②在一學期中累計警告2次者予以退除,在一學年中累計警告3次者予以退除。

  ③凡私自在樓棟裡開展任何形式的活動,並造成後果者,予以退除。

  ④凡在樓棟中拉幫結派、散播謠言、影響正常工作的予以退除。

  ⑤在任期間受到學校任何處分或成績有不合格者予以退除。

  ⑥工作期間翫忽職守直接造成後果者予以退除。

  ⑦在一學期中無故缺席例會及相關會議或活動累計超過3次的予以退除。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1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擺放,這個由舍長親自指揮。

  二、鞋擺放在床底下,整齊地擺好,如有同學亂脫的,由舍長安排任務。

  三、衣服不準亂掛在床位,如有違者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衛生清潔要搞好,當天的同學當天倒完垃圾,否則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幹,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時間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記員回報,不登記的宿舍由舍長掃地一天,倒垃圾一週)

  五、當天值日同學要掃淨宿舍衛生,陽臺、走廊、床底要掃乾淨,如有扣分、掃地一週並扣學生本人兩分。(注:文明宿舍評比要搞好宿舍的內務)

  六、在宿舍不在亂扔剩飯剩菜或倒在廁所,如有違反者掃地一週並扣兩分。

  七、宿舍鈴響後,要保持安靜,回到自己的床位,不準開水龍頭、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員檢查人數後,關好門以防別人竄進來。本舍的同學不準在午晚休時間竄進別人的宿舍,如有違反者扣五分並抄書,如有舉報者加兩分以作表揚。(注:如果舍長虛報假人數的由領導或老師處罰)

  八、午晚休講話者扣五分並掃地一週,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處理。

  九、在午晚休期間不能沖涼、看小說,如有違者扣兩分,並抄書。

  十、舍長每天要催促同學按時起床,不準睡懶覺,如果不催促別人,扣舍長兩分。

  十一、同學起床後應摺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學扣本人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並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時間,沒響鈴不能走出宿舍門口,如有違反者扣兩分/次,並掃宿舍一週。

  十三、如有發現宿舍本人偷盜別人的'東西扣十五分/次,並抄書。吸菸、飲酒扣二十分/次,有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時間,不能打撲克,如有違反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長打扣二十分/次,並抄(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兩次,寫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檢討,由班主任監督。

  十五、亂扔垃圾者扣兩分/次並掃地一天,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時間內不能吃零食,若違反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十七、如損壞宿舍門、窗、床板扣舍長五分/次,扣宿舍同學十分/次,並賠償。

  十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以免火災發生,如有違反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大聲喧譁,如有違反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2

  一、五不準: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汙水倒到學校規定地點)

  3、不準在宿舍內亂拉繩子、鐵絲和隨意攀掛;

  4、不準在牆壁門窗上張貼字畫,嚴禁在牆上塗寫踢腳;

  5、不準在宿舍內打撲克、下棋、瘋鬧及其他劇烈體育活動。

  二、四做到: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腳、勤理髮、勤換衣服、勤曬被褥;

  2、學生宿舍及宿舍外區域和樹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掃(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品存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齊統一。

  4、做到地面、牆壁、門窗整潔乾淨,保證無灰塵、痰跡、蛛網等。

  三、值日製:

  學生宿舍衛生由各宿舍舍長全面負責,輪流值日;

  四、檢查制:

  1、平時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隨時檢查“五不準”執行情況,凡違反者,一經發現立即令其改正,情節嚴重者要嚴肅處理。

  2、學生宿舍由學校政教處、團委學生會負責檢查,檢查結果要記入學校,作為評比學生宿舍的標準和依據。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3

  學生宿舍樓衛生主要包括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學生宿舍內部衛生、學生宿舍區的環境衛生、衛生用品管理使用辦法四部分:

  (一)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

  1、樓道由宿舍內成員負責,實行門前“三包”。

  2、樓梯、廁所、洗漱間等保持地面清潔,無明顯垃圾,無衛生死角,下水道暢通,廁所外邊無糞便。

  3、宿舍的公共場所,保持牆壁乾淨,無蛛網,玻璃明淨。

  4、嚴禁在樓內隨地潑水、吐痰、燃燒廢紙、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5、嚴禁在宿舍樓內樓外牆壁上張貼字畫、塗寫、刻畫。

  6、嚴禁隨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樓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內禁止隔窗倒水、扔雜物。

  (二)學生宿舍內部衛生

  1、宿舍內部衛生由本宿舍成員負責,宿舍長安排,輪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飯帶入宿舍食用。

  3、宿舍內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將其倒入學校垃圾池,不準將垃圾掃到宿舍門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學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擺放。

  5、宿舍內玻璃乾淨明亮、燈具無塵土、門、窗框無汙物,窗臺無雜物。

  6、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牆壁無塵土,無蛛網,無雜物。

  7、地面乾淨,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等。

  8、箱子上及空鋪上的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9、宿舍內無不健康張貼物,可適當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亂接,晾掛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疊放整齊,床上無其它物品;床單、枕巾乾淨,床單平整,無褶皺;個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擺放整齊。

  11、學生宿舍門外牆壁及宿舍所對應地而位置,歸屬各宿舍衛生區,保證牆壁無球印、腳印汙染,地而無垃圾物,無潑水現象。

  (三)學生宿舍區環境衛生

  宿舍區環境衛生包括宿舍樓前後所有公共場所衛生,宿舍區的環境應做到保持地面清潔,無落葉、磚塊、塑膠袋,無衛生死角。

  (四)衛生用品管理使用辦法

  1、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其中,大掃帚、小條帚、拖把、鐵撮箕實行定期定量發放,節約獎勵。

  2、學生宿舍內衛生用品由舍長負責管理,拖把、小條帚每學期每發放一次,鐵撮箕在新生入學時發放一次。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4

  為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促進宿舍的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掃,每週大掃除。

  2、學生起床後必須整理好自己的床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床單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兩週洗滌,保持清潔。

  3、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

  6、不準在宿舍裡就餐。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需要回宿舍,必須有老師批准。

  三、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燈的好習慣。室內一切裝置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假日、節日最後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必須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宿舍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宿舍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各舍長在每晚睡覺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值班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決不允許老生欺負其他同學。低年級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5

  一、住宿和退宿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由總務處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總務處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學生家庭住址在距離學校原則3公里以上,並且遵守紀律,表現好,可以向學校申請住校。

  3、學生報到註冊後到總務處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4、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外來人員。

  5、住宿生退宿(含畢業、轉學、退學等),必須持有關部門的通知到總務處辦理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住宿生退宿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後的2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採取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寢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室內有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寢室管理員、班主任報告;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學生因故需要短期回家住的,必須由家長到校向班主任和寢室管理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

  9、住校期間,學生晚上就寢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移交政教處紀律嚴肅。

  二、學生宿舍紀律管理制度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打掃衛生,按時進教室上課,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MP3,熄燈後不得使用手電筒和蠟燭,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檯燈。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譁,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不得自行合鋪,住宿生不得串樓層、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時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書面請假,將請假條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返校後主動銷假,同時交家長證明,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後補假均無效。星期天下午3:30—5:30為返校時間,學生不得提前和推遲。住宿生未經家長或班主任同意不得在任何地點留宿。

  5、在上正課和上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宿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晚自習下課鈴響後,學生應在十分鐘內關好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教室,回宿舍做好就寢前準備工作,下晚自習後不得在操場上打籃球。

  7、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範,不吸菸、不喝酒,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並向教師反映。

  8、嚴禁攜帶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製品進入宿舍,違者將嚴肅處理。

  9、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相互間不私自借錢借糧,有困難找老師。

  10、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情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高消費。

  11、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應主動向家長彙報自己在學校有關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裡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時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不得私自安裝和使用檯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電熱袋,電熱毯等電器,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不得在電線上涼衣服。有電器不能正常使用,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作主維修。

  13、住宿生和宿舍管理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4、住宿生保管好個人物品,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師和宿舍管理員,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勞動,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16、熄燈後不得使用電話。打飯和放水要排隊。不得在寢室內外用火。

  三、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登記簿,進行衛生檢查。以寢室為單位登記,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寢室衛生,並將檢查情況記入衛生登記簿,並每天公佈,每週評比。

  2、學生宿舍必須隨時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紙削、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無蜘蛛網。做到牆壁上無腳印,不向宿舍內外隨便吐痰和亂扔廢棄物。

  3、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臺、放碗桌、床上無雜物,床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摺痕整齊。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其它雜物,雜物一律放在自帶箱子裡。床下只許放桶放鞋放箱子,毛巾統一掛齊,床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4、住宿生每天在早上起床時必須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整理,上午第一節課前,打掃完室內清潔衛生,接受宿舍管理員檢查。

  5、全校大掃除時每個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不得從校外購買食品帶進學校。

  7、要保持衛生間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下水管或大小便池中,不得爬蹬位間的隔牆,不得擅自觸動沖水箱。

  8、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洗澡、洗頭、刷牙。床單、枕巾、被套等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9、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廁所內。

  10、住宿生要支援寢室長和樓長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宿舍管理員提出,合理解決。

  11、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當天公佈檢查結果。

  四、值日生和寢室長工作職責

  (一) 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每人輪流負責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打掃蜘蛛網,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掃除、物品擺放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於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寢室長的督促和檢查,支援寢室長工作。

  5、值日生負責就寢時開窗通風。

  (二)寢室長職責

  1、每學期由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錶現突出的同學任寢室長。寢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示範寢室。

  2、寢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寢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寢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寢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寢室長責任,寢室成員不服從管理將追究寢室成員責任。

  3、寢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彙報給宿舍管理員。

  4、寢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彙報。

  5、寢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範帶頭作用。全宿舍成員應支援寢室長工作。

  五、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的一切設施不得擅自拆改,不得在宿舍使用檯燈、電爐、電吹風、電熱袋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床、放碗桌、電氣裝置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週六、週日和節假日離校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損壞公物按規定賠償。

  3、要愛護室內、樓道的牆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塗寫刻畫,不得在牆上釘釘子掛物品,不得隨便貼畫等。

  4、不得向樓下潑水、吐口談、扔廢棄物。

  5、公物損壞後應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報告併到總務處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的加倍賠償。

  6、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六、學生宿舍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禁止賭博,禁止吸菸,禁止喝酒。

  3、多數錢糧不得私自保管,必須寄存在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處。

  4、放假按時離校,非學校工作時間嚴禁滯留學校。

  3、學生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

  七、住校生獎懲管理制度

  1、住校生學習成績特別優秀,表現特別好,能力突出,為學校贏得特殊榮譽,學校應給予精神上和物質上的獎勵。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表現特別好的住校生,學校應予以住校生生活費補助。

  2、住校生違反住校制度,根據《住校生違紀扣分標準》進行扣分,本期累計扣分達到10分者,被視為累教不改,嚴重違反住校制度,取消住校生生活費補助,取消住校資格,情節嚴重者並同時交德育處處理。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6

  為使學生公寓(以下簡稱公寓)有一個安全、寧靜、整潔、有序的住宿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住宿制度

  第一條入宿

  1、學生憑學生證、錄取通知書或身份證辦理入住手續:

  (1)繳費(住宿費);

  (2)領取公寓安排通知單;

  (3)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

  第二條退宿

  1、學習期滿(畢業、轉學、退學)按學院規定時間憑《離校審批表》到學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辦理退宿手續。

  2、退宿手續辦理:

  (1)到所在公寓樓退床位,由公寓管理人員對學院配給個人的公物進行驗收、簽字;

  (2)到管理中心、財務科等部門結清相關費用;

  (3)到管理中心簽證蓋章;

  (4)離宿。

  3、未結清住宿費、水電費、公物賠償費等費用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第三條日常管理

  1、繳納住宿費是每個學生應盡的義務,應按時按規定繳納。

  2、每個宿舍設舍長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內務(如安排衛生值日等)。

  3、在學院需對宿舍佈局作調整的情況下,學生應服從管理中心的調整。

  4、入宿學生須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經公寓管理中心准許不得自行調換、私佔、轉讓、出借床位等。凡以上違規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5、愛護公物。凡宿舍樓內配備的傢俱和房屋裝置須倍加愛護,不得私處搬動調換。凡有丟失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6、鑰匙管理。寢室鑰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統一供配,學生不得私自配鑰匙或另加掛鎖,不得將本室內鑰匙借給非本室人員,否則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由當事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7、文明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公寓紀律,舍區內禁止吸菸、酗酒、猜碼、賭博、搓麻將、起鬨、打架、打球、經商、張貼廣告、燒煮東西;嚴禁存放酒瓶、刀、槍、棍等危險物品;嚴禁各種邢教、封建迷信活動和傳播、觀看淫穢和不健康的音像製品、畫報書刊;不準晚歸、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習、休息時間大聲喧譁或從事各種娛樂活動。嚴格遵守會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

  8、無特殊情況和充分理由,學生不得在外租房。

  第二章作息制度

  第四條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週一至週四、週日按時熄燈;週五、週六不熄燈。法定假日不限熄燈時間(不含法定假日結束當晚)。

  第五條公寓大門開關時間:6:00開門、23:30關門。

  第六條在休息時間內,不得大聲喧譁、起鬨、放音響;違者若不聽勸阻,將予以嚴肅處理。

  第七條晚歸的學生必須憑證件登記後方可入樓。

  第三章衛生管理制度

  第八條宿舍應保持整齊、清潔,學生宿舍內由學生負責打掃。走廊、樓梯等公共場所由專職人員打掃。

  第九條學生宿舍公共場所及學生寢室衛生要求:

  1、地面(含床下)乾淨、無積灰、無痰跡、無紙悄果皮、無煙蒂。

  2、牆面無汙損、無塗寫刻畫、無蛛網灰塵、無球印和腳印。

  3、門窗玻璃明亮、無積灰、無張貼。

  4、廁所、盥洗室、沐浴室無垃圾、無積垢、無臭味,無蛛網、灰塵,無亂張貼、亂刻畫。

  5、衣櫃、桌凳、床上用品、熱水瓶、水杯、書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被子疊放在靠窗一側、枕頭放在被子上),做到乾淨有序。

  第十條學生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拋果皮紙屑、不亂倒汙水、不在門窗和牆面上張貼、刻畫。講究飲食和環境衛生。禁止在宿舍飼養動物。禁止從宿舍內向外、向下扔東西或潑水。

  第十一條學生患傳染病,要遵照醫生診斷,按指定的地點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四章違紀處理制度

  第十二條學生在宿舍樓內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員,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學生公寓實行查房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學生應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礙、阻撓執行公務。

  第十三條凡違反學生公寓管理制度者,除按上述相關條款予以處理外,還按學校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理:

  1、違反學生公寓管理制度,未造成不良後果的,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警告,第三次給予記過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2、違反學生公寓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給國家、學院、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男女同學不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互串宿舍、留宿異性或在異性宿舍留宿,違者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五章其它

  第十四條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公寓設立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2、管理中心設立治安辦公室,各學生宿舍樓設立治安保衛組,由管理組長兼任保衛組長,值班員、管理員及清潔工兼任組員,負責學生公寓安全保衛工作。值班員必須履行崗位職責,值勤時必須在學生宿舍樓門口值班,密切注意進出人員狀況,對可疑人員進行證件檢查等。

  3、學生公寓樓治安保衛組備有治安登記簿,記錄來訪人員和學生宿舍發生的治安問題。

  4、學生宿舍區內備有消防龍頭,滅火器材,並定期檢查和調換。

  5、學生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蝕性物品。

  6、保持門廳、走廊及樓梯暢通,不能停放腳踏車和亂堆物品。

  7、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對學生宿舍進行安全檢查。

  8、值班室內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9、宿舍內不準私接電線、插座。

  第十五條學生公寓傢俱管理制度

  1、總務處對學生宿舍傢俱實行嚴格管理,負責學生宿舍傢俱的調配及維修工作。

  2、愛護傢俱、珍惜使用傢俱、維護傢俱完好百每位學生應盡的責任。

  3、學生宿舍配置的傢俱,不得隨意搬遷、移作他用,不得多佔傢俱。

  4、宿舍傢俱屬於自然損壞應及時報修;人為損壞傢俱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六條日常檢查評分制度

  為了使宿舍管理規章制度能更好地貫徹執行,建立每日檢查評比制度以糾正少數學生不文明和違章行為。

  由學生會組織成立考核管理員隊伍,由考核管理員每星期根據各項制度規定,認真檢查,嚴格執法,給各宿舍評分。檢查結果及扣分原因要以書面形式公佈。

  第十七條無特殊原因和充分理由,學生不得在外租住。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7

  為了給同學們營造一個安全、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同時使學生們養成良好的社會道德,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學生住宿由學生公寓管理中心統一安排,學生不得私自調整宿舍。如因特殊情景確實需要調宿舍者,必須向學生公寓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心根據情景予以調整,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宿舍。

  2、學院實行集中住宿與管理,作息時間為早6:00開樓門,週日—週四晚22:30鎖樓門,晚23點熄燈休息,週五--週六(節假日)晚23點鎖樓門,23:30熄燈休息。學生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自覺熄燈。

  3、嚴禁未經批准的晚歸、夜不歸宿等行為。22:30後進公寓區的學生即視為晚歸,23:00後未進入公寓的視為夜不歸宿。晚歸學生必須出示學生證、身份證並在本樓宿舍管理人員的《晚歸記錄簿》上登記,學院鋼鐵連、大學生自律委成員、各系行檢委於每晚22:30後對學生宿舍進行抽查,並按照《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4、為保證公寓安全不準在學生宿舍會客或留宿外來人員。

  5、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由學生自行負責,要本著乾淨、文雅、舒適、優美的原則進行佈置。

  6、學生宿舍是學生團體生活的地方,必須講究禮貌住宿,堅持居住區的安靜,任何人不得在樓道、宿舍打架、鬥毆、聚眾賭博;不準在樓內踢球、拍球、大聲喧譁。

  7、學生在宿舍使用計算機網路應貼合國家的有關規定,應養成良好的、禮貌的上網習慣,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學生必須愛護公寓樓內和室內配備的各種傢俱、設施,不準隨意挪動、拆卸、改變其原貌,宿舍內的公共傢俱、設施出現被故意損壞的情景,由該宿舍長查明原因,分清職責。主要職責人按傢俱、設施的現價或維修價格賠償;如原因不清、職責不明時,則按該宿舍成員均攤賠償處理;如故意損壞情節嚴重者,賠償後還要給予主要職責人相應的紀律處分。、學生入住後,應由宿舍長代表本宿舍成員與學生公寓管理中心簽署《學生公寓安全與財產管理職責書》,一式三份,由各宿舍長及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分別保管,宿舍長組織本宿舍成員對《學生公寓安全與財產管理職責書》進行貫徹學習。

  2、不準在牆壁、門窗、傢俱、床鋪上亂釘釘子,亂貼亂畫,床上不準掛床簾。

  三、衛生管理

  1、每宿舍選舉舍長一人,每一天派值日生一人,輪流值日負責內務衛生,每週全體宿舍人員進行一次大掃除。

  2、學生宿舍實行定時整理內務衛生制度,每一天早8:00前將宿舍內務衛生清理完畢,將垃圾務必集中倒入樓下的垃圾桶內,不準在樓道內或從視窗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丟紙屑、潑汙水;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核。

  3、不準在牆壁、門窗、頂棚上亂塗亂畫,甩墨水、抹汙垢;嚴禁在樓道內停放腳踏車及燃燒廢紙等雜物,嚴禁在任何地方張貼廣告。

  四、安全規定

  1、任何人不準將外來閒雜人員領入學生宿舍樓,嚴禁留宿校外人員、留宿異性,一經發現,按照《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2、不準私自撬門鎖、暴力破門。門鎖損壞、鑰匙丟失,要及時向學生公寓中心申請維修、更換。

  3、室內無人時要隨手鎖門,以防被盜。

  4、嚴禁在宿舍內、宿舍間私拉電線、網線,嚴禁宿舍內使用或存放以下違禁物品。包括:火柴、火機、酒、蠟燭、吹風機、熱得快、電飯鍋、電水壺、電磁爐、飲水機、大功率檯燈、酒精爐、酒精燈、變壓插座、不合格插座、刀具、鞭炮、彈弓、易燃易爆物品等,對於查處到違反安全用電的情景,要落實到學生本人,並依據《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和《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對學生進行相應的紀律處分。

  5、嚴禁在宿舍內餵養狗、貓等寵物。

  6、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從事經商、代銷代售等盈利性或經營性的收費服務活動。嚴禁私自在公寓區從事商業經營、宣傳活動。

  7、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區內為無煙校區,嚴禁學生在學校內吸菸、喝酒,對由於吸菸引起火災等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喝酒引起事端者,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據《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8

  清掃員主要負責宿舍內公共部位的衛生清掃和維護。做到:地面、潔具、窗臺、樓梯等全天清潔;牆面、棚面、無灰塵、無塗抹、無劃痕;窗戶明亮,空氣新鮮無異味,潔具、窗戶等設施裝置無損傷;關好窗戶、關好水門。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沖洗廁所,擦拭潔具、窗戶窗臺、洗漱臺、樓梯扶手等,拖掃地面,開窗通風,保持樓內空氣新鮮;

  二、維護樓外和院內衛生,保持衛生清潔,沒有紙屑、雜物等,積雪時注意及時清理出過道,特別是臺階的清理,保證學生出入的安全。

  三、經常巡視和維護各部位衛生,保持全天潔淨,檢查走廊窗戶、電燈、衛生間水門等無人時是否關好。

  四、負責公共區域內的設施裝置的維護,教育學生正確使用,自覺愛護。

  五、教育學生按要求用塑膠袋盛裝垃圾,並按指定時間和位置存放。

  六、發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時,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向舍務教師報告。

  七、做好工作記錄,經常向舍務教師彙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範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禮貌、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禮貌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反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於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並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景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週後,將學生住宿情景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週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週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塗改需班主任在塗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後果由系部自行承擔。週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後於週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彙總,學生科長簽字後於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准後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週末留宿流程辦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禮貌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頭處設定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資訊,便於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資訊。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堅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塗亂畫,共同堅持宿舍禮貌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並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後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資訊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絡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資訊。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資訊由系部於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後,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實習)、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景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准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資料,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並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乾淨無汙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牆面無腳印、汙跡;門窗玻璃潔淨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淨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範;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範,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淨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淨,放置於牙缸左側。

  3、暖瓶潔淨無汙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裡、笤帚在外、笤帚垂於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櫃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並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教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汙跡、菸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範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範(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範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淨、擺放不規範,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範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傢俱(10分):門不潔淨有汙漬,扣1-3分;窗不明淨,窗簾不整潔,扣1-4分;傢俱不乾淨,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牆壁有蜘蛛網、汙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牆壁不乾淨有汙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禮貌(10分):牆壁亂寫、亂塗、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菸、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儉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櫃等傢俱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櫃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職責人按價賠償,職責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品帶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裝置,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傢俱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儉意識和禮貌生活習慣,自覺節儉資源、能源;樹立節儉光榮,浪費可恥的節儉風尚,厲行節儉反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反、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並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裝置、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大功率照明裝置,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和執勤學生幹部的管理,進取支援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菸;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大音量播放各種音訊、影片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禮貌上網,自覺抵禦淫穢、色情、低俗腐朽等網上資訊,養成科學、禮貌、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影片、軟體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幹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景,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反饋給值班教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絡、查詢。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並反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幹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回到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回到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後,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供給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景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教師聯絡,由值班教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後,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並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檢視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於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貼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大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學校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供給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絡方式、住宿期間值班教師姓名、聯絡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彙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並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教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教師負責安全管理,並和宿管員堅持聯絡。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教師堅持聯絡。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教師提出申請,申請需註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並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回到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回到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並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並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職責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職責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景並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職責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職責事故,根據職責大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職責,對職責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職責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資料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供給,謹致感激。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0

  1、學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裝置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同學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佔用或挪用,並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裝置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裝置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裝置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裝置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譁,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裡進行遊戲,追逐等活動,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後,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床後及時摺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 。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髒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後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人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保安人員彙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准才可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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