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1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範“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癒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淨、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不得吸菸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儲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

  四、不合格食品下櫃銷燬制度。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情況,並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資訊公示制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欄”,及時公佈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資訊,必要時透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佈,並建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牆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定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定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裝置、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製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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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2

  名稱:

  一、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透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檔案。

  (二)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檔案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於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貼上、電子文件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儲存期限不少於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儲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壞、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並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

  三、食品衛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並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三)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展示櫃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並保持個人衛生。

  (六)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制度的監督落實工作。

  (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裝置,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境衛生。

  (八)發現問題,由衛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九)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一)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檔案。

  (五)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過期限使用健康證明。

  (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申請人簽名(蓋章):

  日期: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3

  單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單位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向相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採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式和操作規範。

  4.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週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4

  一、目的

  定期對公司的食品生產安全狀況進行自我檢查評價,及時發現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況並立即採取整改措施,保證食品的質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內對質量安全有關的管理層及各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食品生產安全自查範圍包括現場檢查、管理制度和質量記錄。

  三、職責

  1 質量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協調、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報告。負責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檔案的編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層報告食品安全自查結果。

  2 自查組長:提出自查小組名單,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實施活動,食品安全自查稽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負責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組,每年度對公司的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檢查評價一次,並向經理提交自查報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實施自查,起草自查報告。對不合格專案的整改、實施效果進行確認。

  3自查小組成員: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及時實施自查,提交自查報告。

  4受檢部門:在職責範圍內,協助自查,負責本部門不合格專案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四、實施程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劃

  1.1 自查頻次:每年不少於1次且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質量負責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個年度內所進行的安全自查,並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

  1.2當有下列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發生了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外界有重大投訴;

  b)組織的內部機構、生產工藝、質量方針和目標等有重大改變。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準則、範圍、頻次和方法由質管部提出,質量負責人批准實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準備

  2.1由自查組長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質量負責人批准,經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表中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即被指定為該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

  2.3自查小組成員不檢查自己的工作。

  2.4質管部負責向自查小組成員提供自查時所需的質量手冊和程式檔案,受檢部門負責提供其他支援性檔案和相關標準。

  2.5自查小組成員按所檢查的範圍和受檢部門的特點,編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檢查時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實施

  3.1召開一次簡短的首次會議,組長介紹自查的目的、範圍、準則、方式、計劃和自查人員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計劃中不明確的問題,確定末次會議的時間、地點。

  3.2在受檢部門人員陪同下,由自查組長主持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員採用現場觀察、查閱資料、提問等方法進行抽樣調查。

  3.3尋找客觀證據,在自查表中記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的事實。若發現不符合要求時,將不符合事實與受檢部門交換意見。

  3.4自查結束,自查小組成員互相交流分析,確定不符合事實。在編寫“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時,須事實描述清楚,證據確鑿。

  3.5幫助受檢核部門制定並評價糾正措施。

  3.6對自查結果進行彙總分析,確定不合格項,取得受檢部門簽字認可。

  3.7召開末次會議,由自查組長報告自查情況和自查結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檢查結論,並對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議。

  3.8提交自查報告。

  4糾正措施

  1根據稽核員填寫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受檢部門除進行確認外,還要分析不符合產生的原因,由問題的責任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糾正措施,並規定完成糾正措施的期限。

  2糾正措施須在規定的'日期內實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責任部門必須向質量負責人說明情況,請求延期。

  3受檢部門在預定期限內完成糾正措施的實施後,通知質保部確認完成情況,並報質量負責人認可。

  4對期限較長的糾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時由自查小組確認。

  5食品安全自查結果提交管理評審。

  6食品安全自查的記錄由辦公室負責儲存。

  五、食品生產安全自查檢查規程要求

  (一)現場檢查規程

  1、原輔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採購進貨查驗落實情況,檢查專案:原輔料存放;專庫管理;標籤標識;索證索票;制度具備情況;現場記錄。

  1.1原輔料存放

  1.1.1原輔料存放是否離地10cm以上,離牆20cm以上。外包裝是否完整,並應有防止蟲害侵入的裝置。

  1.1.2倉庫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1.1.3原輔料倉庫內是否有過期原輔料,過期原輔料清理及記錄是否符合要求。

  1.1.4生產過程中用到的危險化學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1.5原輔料倉庫內是否有毒有害物質和非生產用其他物品,專庫專用,防止交叉汙染。

  1.2專庫管理

  1.2.1食品新增劑是否專庫或專櫃儲存,並有專人管理。

  1.2.2內包裝材料是否有專庫或專門區域存放。

  1.3標籤標識

  1.3.1原輔料(除農副產品)標籤是否有食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和規格、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絡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及其他需要標示的內容。

  1.3.2原輔料標籤與索證索票一致,重點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檔案。

  1.4索證索票

  1.4.1企業直接採購國外內生產的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索取原輔料生產商有效的許可證影印件(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得許可的)和與購進批次產品相適應的合格證或批檢報告。

  1.4.2企業直接從流通經營單位採購原輔料的, 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經營單位資訊的每筆購物的憑證。

  1.4.3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檔案的食品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企業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自行檢驗或委託檢驗,並儲存檢驗記錄。

  1.5制度具備情況:企業是否具備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生產過程控制管理制度、出廠檢驗記錄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並認真執行。

  1.6現場記錄

  1.6.1企業是否有倉庫溫溼度記錄(對於有貯存條件要求的原輔料)、原輔料進貨查驗記錄、原輔料進出庫記錄。

  1.6.2進貨查驗記錄中是否包含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產品許可證證號或票據號及其他合格證明檔案編號等內容,是否保留相關證件、票據及檔案。

  1.6.3企業生產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輔料的品種是否與進貨查驗記錄內容一致。

  1.6.4.食品新增劑使用是否有記錄。

  (二)生產過程控制

  1、廠區環境清潔衛生狀況

  1.1廠區內垃圾是否密閉存放,是否散發出異味, 是否有各種雜物堆放。

  1.2廠區設定的防蠅、防鼠設施是否正常執行。

  1.3企業的生活區和生產區是否分離。

  1.4檢視是否有清潔記錄,是否按衛生制度執行。

  2、更衣室

  2.1更衣室進口和出口設定是否變化,內部是否設儲衣櫃或衣架、鞋箱(架),個人衣、鞋與工作服、靴是否分開放置。

  2.2更衣室內空氣是否進行殺菌消毒。

  2.3更衣室內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動式洗手設施、幹手器,並配備了洗手液和消毒液。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記錄,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換要按照使用說明和制度要求。

  3、生產加工場所清潔衛生狀況

  3.1車間及倉庫設定的防蠅、防鼠設施是否正常執行。

  3.2物料是否離地離牆堆放。

  3.3生產車間內垃圾是否密閉存放。

  3.4各車間牆面及地面有無汙垢、黴變、積水,是否記錄清潔衛生情況。

  4、生產加工設施、裝置清潔衛生狀況

  4.1生產加工設施、裝置表面是否清潔,無積垢。

  4.2企業是否記錄生產加工設施、裝置的清潔衛生情況。

  5、企業必備生產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和清洗消毒

  5.1查閱設施、裝置維護保養記錄。

  5.2查閱清洗消毒記錄。

  6、產品投料記錄

  6.1企業是否能提供產品投料記錄,投料項是否有違法新增。食品新增劑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6.2投料記錄是否包含投料數量、品名、生產日期或批號、用於生產產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批號等內容。

  7、生產加工過程中關鍵控制點的控制記錄,是否與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記錄。

  8、生產中人流、物流交叉汙染情況。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汙染情況

  9.1原料是否經脫包或採用其他清潔外包處理後進入生產車間

  9.2半成品存貯是否有防護措施,標識資訊是否清晰

  9.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於專門區域,是否存在交叉汙染。

  9.4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裝置是否保持清潔,並符合食品衛生要求。

  10、裝置、設施執行情況

  10.1溫溼度控制裝置是否正常開啟。

  10.2清洗消毒設施是否正常開啟。

  10.3空氣淨化裝置是否正常開啟,壓力是否符合規定。

  10.4其他生產必備設施是否發生變化,查閱許可資料,進行現場比對,檢查生產必備裝置、設施有無增減。

  11、現場人員衛生防護情況

  11.1檢視至少2人現場清洗消毒動作是否按規定執行。從事食品生產的人員,進入生產場所前應當洗淨雙手;工作服應定期清洗消毒。採用掛鉤放置工作服的應在更衣室恰當位置安裝紫外線燈進行消毒。

  11.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頭髮不得露於帽外。

  11.3是否佩戴首飾。

  11.4現場人員持健康證、培訓等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三)出廠檢驗現場檢查

  1、檢驗室設施、裝置、化學試劑情況

  1.1檢驗室場地等基本設施是否保持潔淨。

  1.2檢驗室中的必備化學試劑是否在有效期內……

  1.3天平等計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1.4檢驗室中的出廠檢驗必備化驗裝置、試劑要配備齊全、有效;計量器材應經過檢定(壓力錶為半年一次,其他裝置一般一年一次)。

  1.5檢驗室中的出廠檢驗裝置、輔助裝置是否正常使用

  2、應具備相應能力的檢驗員並獲得相應的食品檢驗職業資格證書。

  3、出廠銷售成品是否進行出廠檢驗

  3.1出廠檢驗專案與食品安全標準及產品許可審查細則規定的專案是否保持一致,出廠檢驗專案是否齊全。

  3.2出廠銷售的產品是否具有檢驗報告、原始資料記錄。

  3.3出廠檢驗報告是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檢驗合格證號等資訊。

  3.4出廠檢驗記錄是否儲存至少2年

  4、自行出廠檢驗企業實驗室是否具有測量比對

  4.1出廠檢驗應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能力比對檢驗。

  4.2是否建立並儲存比對記錄。

  5、委託出廠檢驗情況

  5.1企業是否和有資質的檢驗機構簽訂委託檢驗合同。合同書中應載明:檢驗專案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5.2委託出廠檢驗報告是否與企業生產產品批次一致。

  6、產品留樣情況

  6.1產品留樣樣品是否有記錄。

  6.2是否具有留樣樣品存放區域。

  7、成品庫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7.1成品存放是否離地10cm以上,離牆20cm以上;倉庫內要將合格品、待檢品、不合格品分別堆放,有標識。

  7.2倉庫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7.3有貯存條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規定貯存條件儲存,並配備溫溼度計等設施,冷庫溫度是否達到要求。

  7.4成品倉庫內是否有過期成品,過期成品清理及記錄是否符合要求。

  (四) 食品標識標註規定:名稱、配料表、淨含量和規格、生產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絡方式、貯存條件、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所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營養成分表,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五)食品銷售臺賬是否包括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檢驗合格證號、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銷售日期、出貨日期、地點。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況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儲存在專門區域。

  2.企業出現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記錄。

  3. 企業出現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銷燬記錄

  六、相關表單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安全情況自查表》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食品生產經營行為,認真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食品消費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自查範圍

  對本廠食品生產全過程實行全面檢查、層層監管,由食品安全負責人牽頭,各部門、崗位負責人配合。

  三、自查內容

  (一)企業資質變化情況:營業執照與食品生產許可證實際生產方式和範圍是否一致,是否發生變化,變化後是否報告。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及培訓落實情況。相關從業人員健康證是否齊全,是否建立人員健康檔案,是否不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培訓並做好記錄。

  (三)原料進貨查驗落實情況:採購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索證、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從具有合法資格的企業採購,購進時是否索取了企業相關資質證明和合格證明檔案。是否有詳細的採購驗證記錄;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食品新增劑,是否嚴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並做了詳細的相應記錄;食品新增劑使用管理是否實施“五專”管理,有單獨的進貨臺賬。

  (四)生產過程控制情況:廠區環境、生產加工場所、裝置設施衛生狀況是否良好,生產工藝過程是否符合要求並做好相關記錄,是否定期維護保養裝置設施,確保裝置執行正常;是否存在人流、物流及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汙染情況。

  (五)食品出廠檢驗落實情況:是否配備了必備的檢驗儀器、裝置,計量檢驗儀器、裝置是否檢定並在檢定有效期內;檢驗輔助裝置和化學試劑是否齊備;檢驗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具有檢驗資格和能力;是否按照國家標準,對生產的每批產品進行檢驗,是否將檢驗的原始記錄和產品出廠檢驗報告留存備查,是否對出廠的每批產品留樣,並進行登記。

  (六)不合格品的管理情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記錄情況:是否有采購不合格食品原輔料和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情況,對不合格品是否按要求進行處理,對不安全食品是否按相關規定進行召回,並有記錄。

  (七)食品標識標註情況:生產的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印有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產品標準代號,以及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生產許可證編號以及使用的食品新增劑的名稱和產品的貯藏方式和保質期等相關資訊。

  (八)食品銷售臺賬記錄情況:是否建立了食品的銷售臺賬,記錄了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銷售日期、檢驗合格證號、生產批號以及購貨者的相關資訊,包括購貨者的名字,地址、銷貨場所等。

  (九)產品標準執行情況:企業是否積極並嚴格執行各個產品的國家標準和企業標準。執行的標準是否有效。

  四、工作要求

  應當定期(每年至少一次)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並做好自查情況記錄,真實反映情況,不得隱瞞,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組織整改,並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驗證。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設立食品衛生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商場進行商品衛生檢查和環境衛生檢查:

  2、把好食品採購、進貨關,特別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採購黴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3、規範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割槽、肉菜分開、生疏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牆,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範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透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彙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定期對公司的食品生產安全狀況進行自我檢查評價,及時發現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況並立即採取整改措施,保證食品的質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內對質量安全有關的管理層及各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食品生產安全自查範圍包括現場檢查、管理制度和質量記錄。

  三、職責

  1、質量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協調、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報告。負責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檔案的編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層報告食品安全自查結果。

  2、自查組長:提出自查小組名單,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實施活動,食品安全自查稽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負責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組,每年度對公司的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檢查評價一次,並向經理提交自查報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實施自查,起草自查報告。對不合格專案的整改、實施效果進行確認。

  3、自查小組成員: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及時實施自查,提交自查報告。

  4、受檢部門:在職責範圍內,協助自查,負責本部門不合格專案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四、實施程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劃

  1.1自查頻次:每年不少於1次且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質量負責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個年度內所進行的安全自查,並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

  1.2當有下列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發生了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外界有重大投訴;

  b)組織的內部機構、生產工藝、質量方針和目標等有重大改變。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準則、範圍、頻次和方法由質管部提出,質量負責人批准實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準備

  2.1由自查組長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質量負責人批准,經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表中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即被指定為該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

  2.3自查小組成員不檢查自己的工作。

  2.4質管部負責向自查小組成員提供自查時所需的質量手冊和程式檔案,受檢部門負責提供其他支援性檔案和相關標準。

  2.5自查小組成員按所檢查的範圍和受檢部門的特點,編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檢查時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實施

  3.1召開一次簡短的首次會議,組長介紹自查的目的、範圍、準則、方式、計劃和自查人員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計劃中不明確的問題,確定末次會議的時間、地點。

  3.2在受檢部門人員陪同下,由自查組長主持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員採用現場觀察、查閱資料、提問等方法進行抽樣調查。

  3.3尋找客觀證據,在自查表中記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的事實。若發現不符合要求時,將不符合事實與受檢部門交換意見。

  3.4自查結束,自查小組成員互相交流分析,確定不符合事實。在編寫“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時,須事實描述清楚,證據確鑿。

  3.5幫助受檢核部門制定並評價糾正措施。

  3.6對自查結果進行彙總分析,確定不合格項,取得受檢部門簽字認可。

  3.7召開末次會議,由自查組長報告自查情況和自查結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檢查結論,並對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議。

  3.8提交自查報告。

  4、糾正措施

  4.1根據稽核員填寫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受檢部門除進行確認外,還要分析不符合產生的原因,由問題的責任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糾正措施,並規定完成糾正措施的期限。

  4.2糾正措施須在規定的日期內實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責任部門必須向質量負責人說明情況,請求延期。

  4.3受檢部門在預定期限內完成糾正措施的實施後,通知質保部確認完成情況,並報質量負責人認可。

  4.4對期限較長的糾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時由自查小組確認。

  5、食品安全自查結果提交管理評審。

  6、食品安全自查的記錄由辦公室負責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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