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維修管理制度

計算機維修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計算機維修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計算機維修管理制度1

  為加強計算機及裝置的管理,提高計算機及裝置的使用效益,保證辦公用機和業務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一、計算機及裝置的管理職責

  1.資訊中心負責計算機及裝置的使用、維護、維修和報廢歸口管理工作,並檢查、督促計算機各使用科室嚴格按計算機操作規程使用。

  2.計算機及裝置各使用科室應要求使用者嚴格按計算機操作規程使用,並做好計算機的維護、保養工作。

  3.資訊中心為機關計算機及裝置的維護維修責任人,各科室資訊員為本所計算機及裝置的維護維修責任人。

  二、計算機及裝置的使用規定

  1.系統內各科室的計算機由使用科室負責定人定機管理,並報資訊中心備案。

  2.計算機操作者必須加強學習,熟悉所使用計算機及裝置的操作規程和維護知識。

  3.計算機開機時,應遵循電源插座、顯示器、主機的順序;每次的開、關機操作至少間隔一分鐘,嚴禁連續進行多次的關機操作;電腦關機時,應遵循主機、顯示器、電源插座的順序;下班前,務必要關閉電源插座,節假日時,更應將電源插頭從插座上拔下,徹底切斷電源,以杜絕安全隱患。

  4.列印裝置在使用時要注意電源線和列印線是否連線有效,當出現故障時注意檢查有無卡紙,鐳射印表機注意硒鼓有無碳粉,噴墨印表機有無墨水,針式印表機是否有斷針、是否有色帶。當印表機工作時,不要人工強行阻止,否則很容易損壞印表機。

  三、計算機及裝置的維護保養

  1.計算機及裝置要儘量放在乾燥、通風的地方,計算機使用者應對計算機及裝置進行日常清潔、保養,切實做好防火、防塵、防潮、防曬工作。

  2.計算機使用者在操作的過程中,須熟悉所使用計算機及裝置的操作規程,掌握其工作狀況,經常保持裝置的整潔。

  3.計算機使用者使用計算機時,應當按照規定安裝正版防毒軟體,及時升級系統補丁,進行系統最佳化處理,並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4.計算機使用者應經常檢查計算機是否有病毒,並採取措施進行防毒,慎用外來的光碟、隨身碟,以防止病毒的入侵。

  5.計算機使用者不得有意破壞計算機及裝置,要節約裝置的墨盒、列印紙等材料,防止浪費。

  四、計算機及裝置的維修管理

  1.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開計算機及附屬裝置、更換配置、隨意搬離辦公地點。檢修人員拆裝硬體裝置時,須按順序進行,不可野蠻操作。

  2.計算機及裝置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本單位的維護維修責任人,維護維修責任人在接到通知後,應儘快到現場檢查故障原因,並做出故障鑑定。

  3.“三包”期內的`計算機及裝置出現故障,應當按照“三包”要求報修,不得違反“三包”規定私自拆機維修。

  4.一般零部件硬體損壞,由各科室購買,並及時更換;重大、關鍵零部件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各科室提出申請,並提出故障鑑定報告和維修方案建議,經領導批准後,由資訊中心聯絡專業維修點維修。

  5.計算機及裝置外出修理,應遵循先檢查處理、後考慮外出修理的原則,避免不必要的修理費用開支。送修電腦應當取得維修單回執,並註明固定裝置主要關鍵部件。

  6.外來技術人員進行維護工作時,須有管理人員陪同或認可。

  7.涉密計算機及裝置不得外出送修,出現故障應當聯絡保密管理部門處理。計算機及裝置外出修理及外來技術人員進行維護工作時應做好資料備份,防止重要資料丟失,並嚴格遵守國家保密有關規定。

  8.計算機及裝置修理完畢後,維護維修責任人需填寫維修檔案,記載維修裝置名稱、故障內容、維修點名稱、維修情況、更換裝置、維修時間、維修費用等。

  五、計算機及裝置的報廢管理

  1.計算機及裝置的報廢,由使用科室提出,資訊中心根據計算機及裝置的使用、升級情況,組織鑑定,同意報廢處理的,報領導批准後按固定資產管理規定辦理。

  2.報廢的計算機及裝置殘件由資訊中心負責收回處理。

  3.計算機報廢的條件:

  ①主要部件嚴重損壞,無升級和維修價值;

  ②修理或改裝費用超過或接近同等效能價值的裝置。

計算機維修管理制度2

  第一條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儲存的涉密資訊不被洩露,對涉密資訊應採取涉密資訊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儲存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無法採取上述措施時,安全保密人員和該涉密單位計算機系統維護人員必須在維修現場,對維修人員、維修物件、維修內容、維修前後狀況進行監督並做詳細記錄。

  第二條各涉密單位(科室)應將本單位本科室裝置的故障現象、故障原因、擴充情況記錄在裝置的維修檔案記錄本上。

  第三條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裝置,必須經單位分管領導批准,並將涉密資訊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後方可實施。

  第四條各單位資訊中心負責辦公計算機軟體的安裝和裝置的維護維修工作。嚴禁使用者私自安裝計算機軟體和擅自拆卸計算機裝置。

  第五條涉密計算機報廢在保密委指定的機構進行定點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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