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協議書模板合集6篇

公司股東協議書模板合集6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股東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1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______

  註冊資本:

  經營範圍: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公司性質: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各以認繳出資比例對公司承擔責任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丙 方: 身份證號:

  茲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成立上海XX公司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擬總投資額為100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擬出資額3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3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擬出資額4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40%;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擬出資額3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30%;

  4、股東實際資金注入以補充協議為準。

  二、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兩年。

  2、甲方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營運,具體職責包括:

  辦理公司成立登記手續;

  公司行政、人事、財務等事項管理;

  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 負責產品的銷售,具體職責包括:

  產品市場推廣和營銷;

  業務拓展的及時資料反饋;

  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4、甲、乙、丙三方有互相監督和協助對方相關工作的權利和義務。

  5、公司不設股東會,如有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三方意見無法協調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則按以下順序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界定的各項條款;

  主張方股東共同持有的實際出資比例;

  公司法人;

  提至對公司註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6、甲、乙、丙三方每週進行一次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三、財務管理

  1、資金由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

  2、公司賬目應做到每月清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3、資金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單筆次超過3000元的,應由三方共同核批。

  4、其中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提交股東例行會議決議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5、甲、乙、丙三方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收受商業賄賂或私自侵佔公司公共財產:

  對於三方認可且金額不高於300元的商業贈與,收受方有權保留或交由公司處理;

  對於收受方當月未呈報公司,並私自收受的任何形式價值超過300元的商業贈與或商業賄賂;或利用任何手段私自侵佔公司財產利益的,收受方應賠償公司及守約方全部損失並處以收受方10倍罰金賠償給守約方;

  受賄、侵佔金額巨大達到立案標準的,應交由公安機關處理,由收受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並賠償公司及守約方全部損失。

  四、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認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度虧損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

  分紅時間為每個季度的第一個月第一個工作日;

  分紅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百分之五十;

  分紅比例為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

  五、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轉讓方XX將股份轉讓予其他方的,應徵得未轉讓方書面同意;

  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導致公司損失的,轉讓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

  2、退股:

  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和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全部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

  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退股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退股行為導致公司損失的,退股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增資:

  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其他方入股的,擬入股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六、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若清算後有剩餘,各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按認繳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認繳出資比例分擔。

  七、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資金注入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支付守約方共10萬元違約金。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賠償守約方所有損失。

  八、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對公司註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2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乙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丙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丁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甲、乙、丙、丁XX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婚慶禮儀工作室,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期限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2、乙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3、丙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4、丁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________萬元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五條 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並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XX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六條 盈餘分配

  企業的盈餘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七條 利潤分配的比例和分配時間:

  1、比例:每年盈餘的50%作為利潤分配(淨利潤分配不得超過80%),未分配利潤用於擴大經營;

  2、每年的財務結算應該在下一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完成;

  3、分配時間:每半年尾月15日前分配半年利潤。

  第八條 關於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應在上一年度結算後的三個月內進行。超過此期限,按照下一年度的追加投資計算;

  3、追加投資額最少不可少於 ________萬元,少於 ________萬元按臨時借款處理;

  4、追加投資後,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九條 關於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條 有限合夥人

  參與管理, 不參與管理,但 在本公司有工作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十一條 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 方共同同意由 方作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 方應充分聽取 方的意見,在 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十二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三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自願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六條 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後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稽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八條 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夥人違反本合夥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九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二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二條 宣告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合夥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三條 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________年。

  第二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XX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XX共同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XX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4

  甲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書由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就成立“_________有限公司”達成一致,並特訂立本股東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 ,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第二條 經營範圍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具體經營範圍為 。公司住所地擬設在: 。以上內容如與工商行政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不一致的,以企業營業執照為準。

  第三條 公司股東基本情況

  公司股東共 ____個,其中自然人 ____個,企業法人 ____個,社會團體____ 個,事業法人 ____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____個。各股東的基本情況分別為:

  1、自然人股東 __________,住所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

  2、企業法人股東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為 ,法定代表人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

  3、社會團體法人股東 _________(學會、協會、聯誼會等),團體法人編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4、事業單位法人股東 _____________,住所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註冊資本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______萬元。各股東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_____________萬元,甲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___% 。

  乙方出資 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________萬元,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__% 。

  丙方出資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___________萬元,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 。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 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實物、工業產權 、 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在公司預先核准登記後 天內,依照法律法規完成對實物 、 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作價評估以及財產權的轉移。

  第六條 轉讓出資和變更註冊資本的規定

  股東向另一股東轉讓出資時應通知其他股東,向股東外的組織、個人等轉讓出資應得到公司過半數的股東的同意, 股東不同意的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資額內變更註冊資本。

  第七條 組織管理體制

  公司成立後,不設董事會,由________擔任執行董事,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公司成立後,由 擔任總經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成立後,不設監事會,由________擔任監事,期限為 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

  第八條 公司的財務管理

  公司成立後,由________擔任財務負責人,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的財務工作負管理、領導責任,對公司股東會負責,接受執行董事、總經理領導,接受監事監督。

  第九條 股東權利與義務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東依據其出資比例行使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依據其出資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紅以及虧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股東未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責令其及時補足,未能補足或不與補足的,依據其實際出資重新確定出資比例,同時應要求其賠償因為其違約導致其他股東的損失,並且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 十一條 授權委託

  全體股東同意指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檔案,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關於公司成立費用的分擔

  申請設立公司過程中各種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在公司成立後予以報銷,列為成本支出。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各股東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股東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東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協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協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5

  甲方(姓名或名稱):

  乙方(姓名或名稱):

  丙方(姓名或名稱):

  本協議書由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於×××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就成立“×××有限公司”達成一致,並特訂立本股東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 ,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第二條 經營範圍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具體經營範圍為 。公司住所地擬設在: 。以上內容如與工商行政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不一致的,以企業營業執照為準。

  第三條 公司股東基本情況

  公司股東共 個,其中自然人 個,企業法人 個,社會團體 個,事業法人 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個。各股東的基本情況分別為:

  自然人股東 ,住所地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

  企業法人股東 公司,住所地為 ,法定代表人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 ,聯絡電話: 。

  社會團體法人股東 (學會、協會、聯誼會等),團體法人編號為 ,住所地為 ,聯絡電話: 。

  事業單位法人股東 ,住所地為 ,法定代表人為: ,聯絡電話: 。

  第四條 註冊資本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各股東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甲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乙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丙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 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實物、工業產權 、 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在公司預先核准登記後 天內,依照法律法規完成對實物 、 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作價評估以及財產權的轉移。

  第六條 轉讓出資和變更註冊資本的規定

  股東向另一股東轉讓出資時應通知其他股東,向股東外的組織、個人等轉讓出資應得到公司過半數的股東的同意, 股東不同意的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資額內變更註冊資本。

  第 七條 組織管理體制

  公司成立後,不設董事會,由 擔任執行董事,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後,由 擔任總經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後,不設監事會,由 擔任監事,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

  第八條 公司的財務管理

  公司成立後,由 擔任財務負責人,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的財務工作負管理、領導責任,對公司股東會負責,接受執行董事、總經理領導,接受監事監督。

  第九條 股東權利與義務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東依據其出資比例行使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依據其出資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紅以及虧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股東未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責令其及時補足,未能補足或不與補足的,依據其實際出資重新確定出資比例,同時應要求其賠償因為其違約導致其他股東的損失,並且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支付違約金 元。

  第 十一條 授權委託

  全體股東同意指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檔案,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關於公司成立費用的分擔

  申請設立公司過程中各種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在公司成立後予以報銷,列為成本支出。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各股東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股東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 份,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東簽名、蓋章:

  簽訂協議地點:

  簽訂協議時間: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6

  釋出日期: 作者:

  股東協議

  甲 方: 乙方:

  住 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丙 方: 丁方:

  住 址: 住 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四方因共同投資設立(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萬元.

  5.經營範圍:電子商務,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丙、丁四方

  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

  公司由甲、乙、丙、丁四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510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

  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萬元。

  (1)甲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

  (2)乙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

  (3)丙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

  (4)丙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

  (5)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

  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6)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7) 甲、乙、丙、丁四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3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

  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 萬元。

  (1)甲方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2)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3)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4)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20xx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如遇突發緊急事件,甲方無法及時聯絡乙方、丙方、丁方,甲方在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下可先行決策,乙方、丙方、丁方不得有異議;

  (5)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公司所有在職人員工資按考勤制度發放工資,具體工資增長核定甲乙丙丁四方根據公司發展情況協商決定。公司員工為處理公司事務所產生的差旅費用按月結算,實報實銷,相關報銷需提供發票或者其他憑證,由甲方簽字確認後方可報銷)

  5.重大事項處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或者甲、乙、丙、丁四方其中兩方同意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為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丁四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由甲方行使最終決策權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四方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四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字認可後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 甲、乙、丙、丁四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上一年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年分紅一次,即每年的1月1日分取上個年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年度稅後剩餘利潤的,四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叄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肆年起,經半數以上股東同意,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20000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股東退股時,公司尚有未收回的賬款、呆賬、壞賬等,甲、乙、丙、丁四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未收回的賬款、呆賬、壞賬等均不計入利潤,待今後收回後按實際出資比例再行分配。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30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20000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四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 甲、乙、丙、丁四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叄份, 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丁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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