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協議書集錦9篇
公司股東協議書集錦9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股東協議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
借款合同
甲方(出資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丙方(保證人): 法人: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就甲乙方借貸關係及丙方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擔保事宜達成本合同,信守合同。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 元整,期限年月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佔有的天數計算。
第三條: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從出借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四條:甲方按貸款金額的日萬分之____向乙方收取手續費及服務費。
第五條:乙方借款用途為 ,乙方應合法使用此款項,不得作違法活動。
第六條:甲方應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
第七條:乙方付息方式為: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之日起每月計算一次利息並即時結清。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檔案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⑶、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捲入,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的,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⑷、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或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⑸、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事件的;
⑹、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或本金的;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聯絡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應付息日後五天內付清當月利息,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約定的借款期限,借款在應付息日後的第五天自動到期,甲方可向乙方收回借款。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應自逾期之日起除支付利息外,並對借款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借款合同簽定後,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交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丙方同意合同中的全部條款,丙方保證乙方按期履行合同中的全部義務。丙方對在擔保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合同中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和費用,丙方保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自願接受有關管轄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合同之日起生效。
出資人(甲方簽字):
借款人(乙方簽字):
保證人(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2
釋出日期: 作者:
股東協議
甲 方: 乙方:
住 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丙 方: 丁方:
住 址: 住 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四方因共同投資設立(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萬元.
5.經營範圍:電子商務,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丙、丁四方
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
公司由甲、乙、丙、丁四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510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
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萬元。
(1)甲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
(2)乙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
(3)丙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
(4)丙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
(5)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
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6)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7) 甲、乙、丙、丁四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3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
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 萬元。
(1)甲方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2)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3)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4)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20xx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如遇突發緊急事件,甲方無法及時聯絡乙方、丙方、丁方,甲方在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下可先行決策,乙方、丙方、丁方不得有異議;
(5)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公司所有在職人員工資按考勤制度發放工資,具體工資增長核定甲乙丙丁四方根據公司發展情況協商決定。公司員工為處理公司事務所產生的差旅費用按月結算,實報實銷,相關報銷需提供發票或者其他憑證,由甲方簽字確認後方可報銷)
5.重大事項處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或者甲、乙、丙、丁四方其中兩方同意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為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丁四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由甲方行使最終決策權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四方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四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字認可後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 甲、乙、丙、丁四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上一年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年分紅一次,即每年的1月1日分取上個年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年度稅後剩餘利潤的,四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叄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肆年起,經半數以上股東同意,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20000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股東退股時,公司尚有未收回的賬款、呆賬、壞賬等,甲、乙、丙、丁四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未收回的賬款、呆賬、壞賬等均不計入利潤,待今後收回後按實際出資比例再行分配。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30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20000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四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 甲、乙、丙、丁四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叄份, 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丁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3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_____區共同簽署:
甲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上述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研究和共同協商,一致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共同經營公司,現就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公司概況
1、名稱:___________公司;
2、註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
3、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
4、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質: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本協議各方作為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7、該公司已經註冊並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
第二條出資數額和股權配比
1、根據全體股東的意願,甲、乙分別認繳的股權數額為50萬元、50萬元,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分別為50%、50%,並按照該比例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註冊資本出資將分期繳納,第一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已經繳納);xx年xx月xx日前第二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
第三條利潤分配
公司經營產生的利潤每當達到______萬時,甲、乙雙方同意分紅,並按照5:5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條公司的治理機構
1、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人作為執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設監事會,僅設1名監事,任期三年。
3、公司設經理1名,由___方任命。
4、公司設2名財務人員:1名會計,由___方任命;1名出納,由乙方任命。
5、公司實際運營過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實際控制和經營公司);乙方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條股份轉讓及追加投資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內,各方不得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利。
2、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以全體股東同意為準。
3、公司遇到增資擴股、風險資金引入情況時,各位股東不得與收購者進行私下股權轉讓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對於吸收新股東事項,需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第六條退出機制
因為公司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如果乙方無法瞭解公司的具體經營情況,有權提出退出。當乙方提出退出時,需要進行清算,以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出資比例為準。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八條共同承諾所有股東共同承諾:
1、在公司經營運作期間不參與同業競爭公司的策劃、籌建、經營等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商業行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股東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營與本公司同類性質的公司或業務。
2、公司對外以章程規定內容為準,但在本協議各股東之間如果本協議與章程約定不一致,則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公司存續期間。
3、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xxx
乙方(簽章):xxx
丙方(簽章):xxx
簽訂時間:xxx年xx月xx日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乙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丙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丁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甲、乙、丙、丁XX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婚慶禮儀工作室,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期限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2、乙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3、丙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4、丁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________萬元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五條 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並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XX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六條 盈餘分配
企業的盈餘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七條 利潤分配的比例和分配時間:
1、比例:每年盈餘的50%作為利潤分配(淨利潤分配不得超過80%),未分配利潤用於擴大經營;
2、每年的財務結算應該在下一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完成;
3、分配時間:每半年尾月15日前分配半年利潤。
第八條 關於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應在上一年度結算後的三個月內進行。超過此期限,按照下一年度的追加投資計算;
3、追加投資額最少不可少於 ________萬元,少於 ________萬元按臨時借款處理;
4、追加投資後,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九條 關於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條 有限合夥人
參與管理, 不參與管理,但 在本公司有工作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十一條 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 方共同同意由 方作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 方應充分聽取 方的意見,在 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十二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三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自願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六條 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後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稽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八條 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夥人違反本合夥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九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二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二條 宣告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合夥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三條 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________年。
第二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XX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XX共同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XX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5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其它合夥人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蓋章)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資人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設立營口市浙商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二章公司設立
第二條 各方一致決定在xx市設立公司。
第三條 公司的註冊地址:xxxxxx
第四條 公司的名稱為:xxxx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各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章 公司宗旨和經營範圍
第六條 公司的宗旨: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適應市場經濟的需求,拓展業務,推進創新,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營效率,為各方創造經濟效益,為國家經濟發展做貢獻。
第七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從事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專案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諮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
第四章 出資各方
第八條 出資方為:
(一) ××××××××
(二) ××××××××;
(三)××××××××
第五章 註冊資本、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
第九條 公司註冊資金為人民幣5000萬元人民幣。
第十條 出資人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比例:
出資人出資額所佔比例
×××××××××××萬×%
×××××××××××萬×%
×××××××××××萬×%
第十一條協議簽訂後各方辦理出資手續。
第六章 股權的轉讓
第十二條投資擔保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轉讓,但主發起人所持股份自投資擔保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他股東所持股份兩年內不得轉讓。投資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所持有的股份,在任期內不得轉讓。
第七章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各方的權利:
(一)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出資額行使表決權;
(二)依據法律及公司章程規定轉讓股權;
(三)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瞭解公司經營情況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五)監督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質詢意見;
(六)公司依法終止後,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餘財產分配權;
(七)參與制定公司章程;
(八)公司法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各方的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繳納各自所認定繳的出資額;若未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應向已足額繳納的出資的出資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四)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五)有義務參加出席股東會;
(六)有義務為公司的各種經營提供必要的方便;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章 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
第一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本協議的各方為公司的股東。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做出決議;
(八)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議;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濟法》及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過共同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名稱及性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範圍工程裝修,開業慶典,戶內外廣告設計製作,招牌燈箱,D廣告製作設計釋出,寫真,噴繪,平面設計,宣傳單等。
三、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專案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甲乙雙方各自以現金方式出資合作,出資比例各佔______%,(如有實物入股,也作價以現金方式計入),盈利分紅及虧損甲乙雙方各佔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及責任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甲方為股東會負責人,出任企業法人代表,行使企業法人相關一切事宜。在企業日常運營中擔任副總經理,具體主管財務工作,協調和開發公司主營業務專案,負責企業在社會中的宣傳,深化和專案洽談工作。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乙方作為企業股東,出任企業總經理職務,在企業日常運營中全面主管企業生產,經營專案和企業內部事務,具體監管運營專案的設計,規劃和製作安裝工作。
六、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規定的,結合自身職務實施公司各項工作,不得越權,違規操作,如有違反,獨自承擔相應後果,並對無錯方進行相應工作理應合法所得加以針對性的雙倍賠償。
2、在約定合夥期限未滿時,甲乙雙方不得中途撤資,撤股及轉讓股資,如違此約,過錯方將按原始股及相應紅利總價的______%對方進行賠償。
3、甲乙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幹活得私利,如有發生,違約方須無條件退出,所有股份作為賠償轉入對方名下。
八、其他
1、未盡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準,雙方經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工商局存檔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本協議生效。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8
甲方(姓名或名稱):
乙方(姓名或名稱):
丙方(姓名或名稱):
本協議書由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於×××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就成立“×××有限公司”達成一致,並特訂立本股東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 ,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第二條 經營範圍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具體經營範圍為 。公司住所地擬設在: 。以上內容如與工商行政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不一致的,以企業營業執照為準。
第三條 公司股東基本情況
公司股東共 個,其中自然人 個,企業法人 個,社會團體 個,事業法人 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個。各股東的基本情況分別為:
自然人股東 ,住所地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
企業法人股東 公司,住所地為 ,法定代表人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 ,聯絡電話: 。
社會團體法人股東 (學會、協會、聯誼會等),團體法人編號為 ,住所地為 ,聯絡電話: 。
事業單位法人股東 ,住所地為 ,法定代表人為: ,聯絡電話: 。
第四條 註冊資本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各股東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甲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乙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丙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 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實物、工業產權 、 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在公司預先核准登記後 天內,依照法律法規完成對實物 、 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作價評估以及財產權的轉移。
第六條 轉讓出資和變更註冊資本的規定
股東向另一股東轉讓出資時應通知其他股東,向股東外的組織、個人等轉讓出資應得到公司過半數的股東的同意, 股東不同意的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資額內變更註冊資本。
第 七條 組織管理體制
公司成立後,不設董事會,由 擔任執行董事,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後,由 擔任總經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後,不設監事會,由 擔任監事,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
第八條 公司的財務管理
公司成立後,由 擔任財務負責人,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的財務工作負管理、領導責任,對公司股東會負責,接受執行董事、總經理領導,接受監事監督。
第九條 股東權利與義務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東依據其出資比例行使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依據其出資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紅以及虧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股東未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責令其及時補足,未能補足或不與補足的,依據其實際出資重新確定出資比例,同時應要求其賠償因為其違約導致其他股東的損失,並且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支付違約金 元。
第 十一條 授權委託
全體股東同意指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檔案,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關於公司成立費用的分擔
申請設立公司過程中各種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在公司成立後予以報銷,列為成本支出。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各股東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股東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 份,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東簽名、蓋章:
簽訂協議地點:
簽訂協議時間: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資人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設立營口市浙商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二章 公司設立
第二條 各方一致決定在xx市設立公司。
第三條 公司的註冊地址:xxxxxx
第四條 公司的名稱為:xxxx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各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章 公司宗旨和經營範圍
第六條 公司的宗旨: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適應市場經濟的需求,拓展業務,推進創新,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營效率,為各方創造經濟效益,為國家經濟發展做貢獻。
第七章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各方的權利:
(一)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出資額行使表決權;
(二)依據法律及公司章程規定轉讓股權;
(三)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瞭解公司經營情況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五)監督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質詢意見;
(六)公司依法終止後,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餘財產分配權;
(七)參與制定公司章程;
(八)公司法規定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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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各方的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繳納各自所認定繳的出資額;若未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應向已足額繳納的出資的出資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四)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五)有義務參加出席股東會;
(六)有義務為公司的各種經營提供必要的方便;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章 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
第一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本協議的各方為公司的股東。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做出決議;
(八)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議;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的召集和主持
(一)股東會首次會議由出資額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行使職權。
(二)首次會議以後的股東會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
(一)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的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二)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