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公司股東協議書三篇

精選公司股東協議書三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股東協議書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1

  甲 方:______ 住 址:______ 身份證號:

  乙 方:______ 住 址:______ 身份證號:

  丙方:______ 住 址:______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2,註冊地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______200萬 元

  5,經營範圍:______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各方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共同投資設立,甲乙丙作為股東顯名於工商註冊資料。

  1、公司前期開支。

  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辦理公司註冊費用及其他公司成立前開展正常經營所需之必要開支。

  本協議所列各股東都將參與公司的經營,公司成立前所有股東組成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會根據需要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原則上所有股東都應參加,經代表三分之二股份的表決權同意,可決議透過公司前期開支的使用方案。

  各股東根據籌備委員會決議透過的關於公司前期開支的使用方案,各司其職,先行墊付相關費用,待公司成立後,根據公司的正常的財務制度進行實報實銷。

  2、註冊資金(本) 200萬 元。

  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註冊資金到位情況約定: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等各出資股東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後,按照上述約定將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各股東出資及佔股情況。

  本協議所列股東均為實際出資股東, 各股東實際出資額(包括啟動資金及註冊資金)及所佔股份百分比如下:

  1)甲實際出資110萬元,佔股55%;

  2)乙實際出資80萬元,佔股40%;

  3)丙實際出資10萬元,佔股5%;

  4、各股東表決權的規定。

  特別的,關於股東的投票表決權的約定:

  甲方總享有60%表決權;

  乙方享有30%表決權;

  丙方享有10%表決權;

  5、本協議所列股東未按照約定及時履行出資義務,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一)、公司股東會

  1、公司設立股東會,由本協議所列全體實際出資股東組成。股東會為公司的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日常事務。各股東一致同意,每________月 進行一次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遇特殊情況,任一股東會成員都可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股東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住持,如遇執行董事不能或不願履行職務,則由各股東推選的股東召集和住持。

  2、股東會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以下事項需經股東會決議:

  1)、須經所有本協議所列股東達成一致同意決議後方可進行事項:

  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須經本協議所列股東持有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透過事項。

  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本協議所列所有股東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3)、需經本協議所列股東持有股份多數表決權透過事項。

  《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執行董事及監事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乙為公司的監事負責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的監督及協助工作。

  (三)、規範管理制度

  公司實行規範化管理,各股東在公司任職,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的,也應簽訂勞務合同,以明確公司與管理者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1、人員招聘等人事制度。

  公司制訂人事規章制度,規範員工的招聘、薪酬、培訓、升職、勞動紀律等用工事項,公司建立相應的審批流程,對開展以上事項必須嚴格按照流程進行審批,任何管理者都無權私下決定以上事項。

  2、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規範嚴謹的財務制度,一切資金往來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公司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可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供各股東查閱。

  建立規範的請款和報銷流程。公司任何款項的支出和報銷,都應經過相關管理人員的層層審批,任何股東都不能私下向公司支出和報銷相關費用。

  3、經營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規範的經營管理制度。對業務合同進行專業的商業和法律審批,以減少商業風險和法律風險;對公章的保管及使用、重要檔案的查閱等事項建立規範的審批流程制度,以儘可能減少風險。

  (四)、其他管理制度。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根據需要應及時規範各項管理制度,儘可能採用高效安全的操作流程。

  四、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各方按照實際所佔的股份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各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分紅的時間:每一會計年度的第一天分取上年度利潤;

  分紅的數額為:上年度剩餘利潤的60%,各實際出股股東按本協議確定的股份比例分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三 年內,各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四 年起,經其他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同意,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如轉讓給善意第三人,轉讓協議有效的,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全體股東按轉讓價格20%支付違約金。

  2、退股:

  1) 原則上,公司成立前3年,股東不得退出。

  2) 在公司成立前3年,原則上股東如因個人原因退出,須賠償公司不低於2倍於初始投入資金的違約金。

  3) 公司成立前3年,股東因個人原因退出的,按照投入資金的80%折價回購。

  ___) 所退股權由剩餘股東按照持股比例獲得。

  4) 公司成立3年後,股東退出,按照如下條款辦理:

  退股條件。

  退股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股東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退股標準。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在此情況下,退股方只能要求取得公司總資產80%的分配金額,不得再要求其他分配。

  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並分為三次支付,每次支付間隔不得低於三個月。

  5) 特別的,丙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全職於公司工作的,予以退出股權,股價按照上述條款支付。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本協議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本協議各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本協議各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十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並額外按照應出資額的3倍向守約方支付補償金。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十萬 元,同時公司予以強制退股,退股價格按照本協議 條規定執行。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各方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五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見證方 留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2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其它合夥人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蓋章)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3

  甲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書由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就成立“_________有限公司”達成一致,並特訂立本股東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 ,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第二條 經營範圍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具體經營範圍為 。公司住所地擬設在: 。以上內容如與工商行政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不一致的,以企業營業執照為準。

  第三條 公司股東基本情況

  公司股東共 ____個,其中自然人 ____個,企業法人 ____個,社會團體____ 個,事業法人 ____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____個。各股東的基本情況分別為:

  1、自然人股東 __________,住所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

  2、企業法人股東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為 ,法定代表人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

  3、社會團體法人股東 _________(學會、協會、聯誼會等),團體法人編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4、事業單位法人股東 _____________,住所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註冊資本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______萬元。各股東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_____________萬元,甲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___% 。

  乙方出資 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________萬元,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__% 。

  丙方出資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___________萬元,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 。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 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實物、工業產權 、 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在公司預先核准登記後 天內,依照法律法規完成對實物 、 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作價評估以及財產權的轉移。

  第六條 轉讓出資和變更註冊資本的規定

  股東向另一股東轉讓出資時應通知其他股東,向股東外的組織、個人等轉讓出資應得到公司過半數的股東的同意, 股東不同意的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資額內變更註冊資本。

  第七條 組織管理體制

  公司成立後,不設董事會,由________擔任執行董事,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公司成立後,由 擔任總經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成立後,不設監事會,由________擔任監事,期限為 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

  第八條 公司的財務管理

  公司成立後,由________擔任財務負責人,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的財務工作負管理、領導責任,對公司股東會負責,接受執行董事、總經理領導,接受監事監督。

  第九條 股東權利與義務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東依據其出資比例行使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依據其出資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紅以及虧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股東未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責令其及時補足,未能補足或不與補足的,依據其實際出資重新確定出資比例,同時應要求其賠償因為其違約導致其他股東的損失,並且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 十一條 授權委託

  全體股東同意指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檔案,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關於公司成立費用的分擔

  申請設立公司過程中各種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在公司成立後予以報銷,列為成本支出。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各股東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股東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東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協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協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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