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風險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
1.目的
持續對公司範圍所有危險源進行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為消除事故隱患,依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指南》制定本制度。
2.術語與定義
2.1危險有害因數:簡稱危害因素。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這種“根源或狀態”來自作業環境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有害的作業環境和管理上的缺陷。
2.2危害因素辨識:識別組織整個範圍內所有存在的危害因素並確定每個危害因素特性的過程。
2.3風險: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後果的組合。風險有兩個主要特性,即可能性和嚴重性。可能性,是指危險情況發生的機率。嚴重性,是指危險情況一旦發生後,將造成的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大小和程度。
2.4工作危害分析法:是指透過對工作過程的逐步分析,找出其有危險的工作步驟,進行控制和預防。適合於對作業活動中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
2.5安全檢查表分析法(SCL):依據相關的標準、規範、對工程、系統中已知的危險類別、設計缺陷以及與一般工藝裝置、操作、管理有關的潛在危險性和有害性進行判別檢查。適合於對裝置設施存在的風
險進行分析。
2.6風險評估:評估風險大小以及確定風險是否可容許的全過程。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本公司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工作。
3.2安全辦是本公司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3.3各部門負責其管轄範圍內的危險源辨識工作,參加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
4.工作程式
4.1危險源辨識和分析按評價過程
確定生產作業過程→識別危險源→安全風險評價→登記安全風險。
4.2危險源的辨識
4.2.1各部首先摸底排查部門的崗位和各崗位作業活動內容,工段填寫《作業崗位清單》和《崗位作業內容清單》。根據清單所涉及內容進行危險源辨識,危險源的辨識應考慮以下方面:
4.2.1.1所有活動中存在的危險源。包括公司管理和作業過程中所有人員的活動、外來人員的活動;常規活動(如正常的工作活動等)、異常情況下的活動和緊急狀況下的活動(如開停車、搶修等)。
4.2.1.2公司所有采購、使用、儲存、報廢的物資(包括公司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險源,如燃料、裝置設施等。
4.2.1.3公司所有工作場所的裝置設施中存在危險源,如建築物、車
輛等。
4..2.1.4各種工作環境因素帶來的影響,如高溫、噪聲、粉塵、有毒有害物、低溫、照明等。
4.2.1.5識別危險源時要考慮五中典型危害、三種時態和四種狀態
⑴五種典型危害
a有毒有害化學品危害:化學品的揮發、洩漏所造成的人員傷害、火災等;
b物理危害:造成人體輻射損傷、凍傷、燒傷、中毒等;
c機械危害:造成人體砸傷、壓傷、倒塌壓埋傷、割傷、刺傷、擦傷、扭傷、衝擊傷、切斷傷等;
d電氣危害:裝置設施安全裝置缺乏和損壞造成的火災、人員觸電、裝置損害等;
e管理不良危害:不適宜的作業方式、作息時間、作業環境等引起的人體過度疲勞危害。
⑵三種時態
a過去:作業活動或裝置等過去的安全控制狀態及發生過的人體傷害事故;
b現在:作業活動發生變化、系統或裝置等在發生改進、報廢后將會產生的危險因素。
⑶四種狀態
a日常操作:工藝操作、裝置設施操作、現場巡檢。
b異常情況處理:停水、停電、停氣(汽)、停風、停止進料的處理,
裝置故障處理。
c開停車:開車、停車及交付前的安全條件確認。
d作業活動:動火、受限空間、高處、臨時用電、動土、斷路、吊裝、盲板抽堵等特殊作業;取樣分析、巡檢、測溫、裝置檢修、裝卸車、包裝、庫房叉車運轉、輸送皮帶檢查等危險作業;場地清理及綠化保潔、裝置管線外保溫防腐、機泵機組維修、儀器儀表維修、裝置管線開啟等其他作業。
4.2.2識別的方法
⑴收集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法規、標準,將其作為重要依據和線索。《河北省輕工行業風險辨識分級管控指南》。
⑵收集本單位和其它同類單位過去已發生的事件和事故資訊。
⑶透過收集其他要求(如:客戶的要求等)和專家諮詢獲得的資訊。
⑷透過現場觀察、座談和預先危害分析進行辨識:
現場觀察:對作業活動、裝置運轉進行現場觀測,分析人員、過程、裝置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
座談:召開安全管理人員、專業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討論分析作業活動、裝置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對現場觀察分析得出的危害進行補充和確認;
預先危害分析:新裝置或新過程採用前,預先對存在的危害類別、危害產生的條件、事故後果等概略的進行模擬分析和評價。
4.3風險評價方法
4.3.1矩陣法
作業風險分析方法―風險矩陣,就是識別出每個作業活動可能存在的危害,並判定這種危害可能產生的後果即產生這種後果的可能性,二者相乘,得出所確定危害的風險。然後進行風險分級,根據不同級別的風險,採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的數學表示式為:R=L×S。
其中:
R---代表風險值;
L---代表發生傷害的可能性;
S---代表發生傷害後果的嚴重程度。
L和S取值參照《秦皇島中輕啤酒原料有限公司風險辨識分級管控體系建設方案》確定。
4.4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實施
4.4.1各部門按照上述規定,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填寫《危險安源辨識統計表》中的“序號”、“場所/裝置設施/活動”、“危險源”、“可能的損害”、“現有控制措施/制度”等內容。
4.4.2各部門根據“矩陣法”,對已識別危險源進行評價,填寫《危險源辨識評價表》“風險評估”和“風險級別”的內容。根據評價結果,將重大安全風險彙總填寫《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4.4.3各部將《風險評價資訊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上交安全辦。安全辦對各部的《風險評價資訊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進行稽核和確認,彙總編制公司的《危險源辨識結果統計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以及《風險等級分佈資訊》。
4.5風險控制
4.5.1風險控制應首先考慮消除或減少危險源,其次考慮採取措施降低風險,最後考慮個體保護。
4.5.2重大安全風險控制
⑴在一段時期內需要採取專門措施控制時,應建立詳盡的實施計劃(即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⑵緊急情況下的重大安全風險,應制定應急預案。
⑶建立和完善制度,編制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
⑷監控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實。
⑸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⑹加強有關裝置、設施的檢查和維護。
4.5.3一般風險控制
對一般風險源,對職工進行安全風險教育,車間及相關部門完善現有制度和措施,加強執行監控。
4.6危險源的更新
各部門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隨時進行危險源的更新工作,對新增危險源進行風險評價,確定新增重大安全風險,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⑴相關法律法規變化時。
⑵在工作程式將發生變化時。
⑶開展新的活動前(如新建公司等);
⑷採用新裝置、設施前或裝置技術改造後投入使用前;
⑸採用新的物質。
⑹發現新的危險源時。
各部門根據補充辨識和評價的結果,填寫新增《風險評價資訊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報安全辦備案。
4.7管理體系培訓考核
4.7.1安全辦負責公司管控體系培訓考核工作,對各部門的安全風險負責人培訓,各部門負責人對其內部人員培訓講解。
4.7.2安全風險辨識工作的獎懲按照公司《安全獎證制度》執行,安全辦對各部的風險辨識工作完成及辨識管控記錄進行檢查考核。
5.記錄
5.1《作業崗位清單》
5.2《崗位作業內容清單》
5.3《公司風險源辨識標準》
5.4《公司危險源辨識結果統計表》
5.5《風險評價資訊表》
5.6《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5.7《風險等級分佈資訊》。
********公司
xx年xx月xx日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健全部門的“安全風險,安全制約,安全激勵”機制,實施責任到人的目標管理。同時,激勵部門及專案相關人員積極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努力爭創安全先進,全面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使公司在安全方面取得優異的成績,特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範圍
總經理、生產副總、行政副總、行政部經理、生產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副經理、車間主任、副主任、組長、車間員工。
三、實施依據
1、公司對部門的安全檢查、考核情況;部門對各班組的安全檢查、考核情況。
2、各車間、班組安全檔案、制度的傳達落實及報表完成情況。
3、各車間安全管理目標實現情況。
四、安全風險金實施及標準
1、安全風險金
1.1公司建立單獨安全風險金賬戶,由公司統籌支付,不足部分由公司補貼。
1.2財務部在發放上月工資時按本制度獎罰本月安全風險金。
2、安全風險金標準(見附表一)
3、安全風險金獎罰
3.1員工的安全風險金獎罰均以車間為單位,每月作為安全風險金獎罰的一個週期。
3.2安全風險金獎勵時,行政部(安全管理員)提交被獎勵人員名單及標準,交行政副總和生產副總稽核,報總經理批准後,由財務部實施。
3.3各崗位對應的所轄範圍內,每月全面實現安全管理目標,不出一起工傷事故,安全考核成績符合獎勵標準的,依據安全風險金標準予以0.5倍獎勵。
3.4各崗位對應的所轄範圍內,沒有完成安全管理目標或發生安全事故,安全風險金將按比例從工資中扣除。所轄範圍內在一個月內出現兩次或以上的安全事故,安全風險金按累計比例扣除,安全風險金扣除100%封頂。死亡事故在安全風險金扣除比例之外另行計算,不納入累計範疇。(見附表二)
3.5一般性事故、輕傷、重傷事故按照以下標準劃分:治療費用:重傷≥15000元,20xx元≤輕傷<15000元,0元<一般性事故<20xx元。
3.6公司設立年度安全風險金:
3.6.1安全管控費:
(1)一年內公司0死亡事故,給予發放安全管控費:總經理5000元、副總20xx元、經理1000元、副經理800元,安全管理員800元。
(2)一年內公司重傷事故累計低於2起(含2起),給予發放安全管控費:總經理3000元、副總1000元、經理800元、副經理600元,安全管理員600元。
(3)一年內公司輕傷事故、一般性事故累計低於6起(含6起),給予發放安全管控費:總經理20xx元、副總級500元、經理級400元、副經理級300元,安全管理員300元。
(4)一年內公司出現1例死亡事故,取消以上三項安全管控費;一年內公司重傷事故超過3起(含3起),取消以上三項安全管控費;一年內公司輕傷事故超過7起(含7起),取消以上三項安全管控費。
3.6.2年終安全獎:
(1)車間主任(含)以下的員工給予發放年終安全獎:給予車間主任、組長等管理人員安全風險金標準的3倍年終安全獎,給予員工安全風險金繳納標準的5倍年終安全獎。
(2)若在該年度任何一個安全風險金獎罰週期內,受到安全風險金處罰人員不再享受該年度安全獎勵。
五、本辦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實施,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3
1 目的
確保不符合產品要求的產品得到識別和控制,以防止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原料、輔料(含包裝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出廠產品所發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程式
3.1 在超出關鍵限值條件下生產的產品由關鍵控制點監視人員直接識別潛在不安全產品,對其進行標識和隔離。
3.2 不符合操作前提方案條件下生產的產品,現場生產人員先行將其標識和隔離。通知質檢人員評價不符合的原因和對由此對食品安全造成的後果,滿足如下情況的取消標識和隔離,否則應更改標識為潛在不安全產品。
a)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規定的可接受水平;
b)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在產品進入食品鏈前將降至確定的可接受水平;
c)儘管不符合,但產品仍能滿足相關食品安全危害規定的可接受水平。
3.3 對潛在不安全產品由質檢員從如下方面獲得證據可作為安全產品放行,否則應作為不合格產品處理:
a)除監視系統外的其他證據證實控制措施有效;
b)證據顯示,特定產品的控制措施的整體作用達到預期效果(即達到確定的可接受水平);
c)充分抽樣、分析和(或)充分的驗證結果證實受影響的批次產品符合被懷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確定的可接受水平。
3.4當認定為不安全產品時
a)出現的批次不合格品或異常不合格產品,由質檢員填寫《不合格品評審記錄》,上報總經理,處置方案經總經理批准後,由生產部實施;處置方案有報廢、移作他用、返工、讓步放行等;返工產品應重新進行檢驗;讓步放行產品應詳細記錄,並應單獨存放和標識;
b)當發現個別不合格品,由生產部確認後作出處置,處置方案有:報廢、移作他用、返工,並應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作詳細記錄;返工產品應重新進行檢驗。
c)報廢產品需放置到報廢區,按規定作好標識,由生產部負責具體實施。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4
1目的
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是企業安全管理的核心,風險分級管控過程中確定的典型控制措施是隱患排查的重要內容。風險分級管控體系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標準化相關要求的深化。
本制度用於規範和指導本公司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透過識別所有常規和非常規的生產活動、裝置設施和作業環境存在的風險,強化源頭管理,制定出合理的、科學的、經濟有效的技術措施、組織措施、管理措施,避免人身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以達到降低風險,杜絕或減少各種隱患,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的目的。
2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的目的、安全生產分級管控責任部門、職責、工作內容等相關事宜。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成員。
3責任部門和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具體人員組成以公司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組織領導機構成立檔案為準。
相關責任部門及職責如下:
3.1總經理職責
(1)全面組織、監督、指導、考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的開展及各項措施的落實;
(2)傳達學習和貫徹關於兩個體系有關政府檔案、精神和要求;
(3)組織編制符合要求、滿足公司實際執行狀況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體系實施方案》;
(4)組織全面展開工作,明確各單位進度和質量要求,適時指導和排程,並組織制定考核辦法;
(5)保證兩個體系建設及執行期間資源、經費投入的有效實施;
(6)組織評審風險分級管控清單,並審定釋出;
(7)定期參加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體系工作專題會,固化成果、健全檔案,持續降低事故風險。
3.2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組織擬定滿足公司實際執行狀況的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等體系檔案、編制雙重預防體系教育培訓計劃,風險評價準則,隱患排查治理計劃等制度檔案;
(2)組織開展公司雙重預防體系教育培訓,對全體員工分層次、分階段進行教育培訓,記錄、評估培訓情況並對受訓人員進行考核,彙總考核結果並按獎懲辦法提交獎懲結果給財務人員;
(3)組織各部門按計劃開展風險點排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等工作,確定重大風險,彙總各部門風險分析結果並組織風險分級管控評審會議;
(4)組織風險告知培訓,組織各部門對存在風險和職業病危害風險的工作場所區域設定風險警示標誌、風險告知卡。
(5)建立常態機制、加強動態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對風險點清單進行調整,遇有法規變動、重大人事調整、工藝變更、更改擴專案、原料、裝置、產品變動等及時進行風險評估,確保風險點處於有效管控中。
3.3各部門負責人職責
(1)按計劃推進落實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等體系檔案的相關要求;
(2)組織本部門員工配合公司雙重預防體系教育培訓,組織實施考核並按獎懲辦法提交獎懲結果給安全管理人員;
(3)組織開展本部門風險點排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等工作,彙總風險分析結果提交給安全管理人員;
(4)組織本部門員工配合公司開展風險告知培訓,落實存在風險和職業病危害風險的工作場所區域按規定設定風險警示標誌、風險告知卡;
(5)總經理和安全管理人員交辦的其他工作。
3.4財務科職責
(1)制定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安全經費使用計劃,協助各部門做好經費的提留和使用,保證專款專用並監督其合理使用;
(2)建立相應安全經費的使用臺賬,做好建設經費使用臺賬記錄;
(3)輔助雙重預防體系領導小組建立符合公司執行情況的責任考核制度;
(4)落實各部門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建設責任考核,依照考核辦法對相應人員進行獎懲,做好獎懲記錄。
3.5員工職責
(1)熟悉掌握本崗位工藝安全資訊,參與公司雙重預防體系安全培訓;
(2)參與本崗位危險因素辨識,提交辨識結果;
(3)知悉本崗位操作過程中存在的事故風險和安全控制措施;
(4)執行公司關於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其他相關工作。
4術語和定義
(1)風險
生產安全事故或健康損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性的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發生的機率。嚴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發生後,將造成的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嚴重程度。
風險=可能性×嚴重性。
(2)可接受風險
根據企業法律義務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已被企業降至可容許程度的風險。
(3)重大風險
發生事故可能性與事故後果二者結合後風險值被認定為重大的風險型別。
(4)危險源
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和(或)財產損失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它們的組合。
在分析生產過程中對人造成傷亡、影響人的身體健康甚至導致疾病的因素時,危險源可稱為危險有害因素,分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類。
(5)風險點
風險伴隨的設施、部位、場所和區域,以及在設施、部位、場所和區域實施的伴隨風險的作業活動,或以上兩者的組合。
(6)危險源辨識
識別危險源的存在並確定其分佈和特性的過程。
(7)風險評價
對危險源導致的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分級,對現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慮,以及對風險是否可接受予以確定的過程。
(8)風險分級
透過採用科學、合理方法對危險源所伴隨的風險進行定性或定量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劃分等級。
(9)風險分級管控
按照風險不同級別、所需管控資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複雜及難易程度等因素而確定不同管控層級的風險管控方式。
(10)風險控制措施
企業為將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針對該風險而採取的相應控制方法和手段。
(11)風險資訊
風險點名稱、危險源名稱、型別、所在位置、當前狀態以及伴隨風險大小、等級、所需管控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等一系列資訊的綜合。
(12)風險分級管控清單
企業各類風險資訊的集合。
5風險評價的範圍
風險評價中危險源辨識的範圍應覆蓋本公司所有的作業活動和裝置設施,包括:
(1)規劃、設計、建設、投產、執行等階段;
(2)常規和非常規作業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裝置、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工藝、裝置、管理、人員等變更;
(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9)氣候、地質及環境影響等。
6工作程式和內容
6.1風險判定準則結合公司可接受風險實際,制定事故(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嚴重性和風險度取值標準,明確風險判定準則,以便準確判定風險等級。風險等級判定應按從嚴從高原則。
6.2風險點確定
6.2.1風險點劃分原則
設施、部位、場所、區域:應遵循大小適中、便於分類、功能獨立、易於管理、範圍清晰的原則。可按照生產裝置、儲存罐區、裝卸站臺、作業場所等功能分割槽進行。
操作及作業活動:應當涵蓋生產經營全過程所有常規和非常規狀態的作業活動。對於系統或大型機組開、停車,檢維修,動火、受限空間等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後果的作業活動應進行重點考慮。
6.2.2風險點排查
風險點排查的內容:組織對生產經營全過程進行風險點排查,形成包括風險點名稱、區域位置、可能導致事故型別等內容的基本資訊,並建立《風險點登記臺賬》,為下一步進行風險分析做好準備。
風險點排查的方法:按生產(工作)流程的階段、場所、裝置、設施、作業活動或上述幾種方法的結合等進行。
6.3危險源辨識
6.3.1危險源辨識的內容
採用適用的辨識方法,對風險點記憶體在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辨識應覆蓋風險點內全部的裝置設施和作業活動,並充分考慮不同狀態和不同環境帶來的影響。
6.3.2危險源辨識的方法
裝置設施危險源辨識宜採用安全檢查表分析法(SCL)進行辨識,作業活動危險源辨識宜採用作業危害分析法(JHA)進行辨識,複雜的化工工藝,應採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法(簡稱HAZOP)等方法進行辨識。
7 評價方法
本公司採用JHA+LS分析作業活動風險等級,SCL+LS分析裝置設施風險等級,依據企業可接受的範圍制定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
JHA分析法即工作危害分析(Job Hazard Analysis)是一種安全風險分析方法,適合於對作業活動中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制定控制和改進措施,以達到控制風險、減少和杜絕事故的目標。
SCL分析法即安全檢查表法(Safety Check List)是將一系列專案列出檢查表進行分析,以確定系統、場所的狀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透過檢查發現系統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改進措施的一種方法。檢查專案可以包括場地、周邊環境、設施、裝置、操作、管理等各方面。
LS分析法即風險矩陣法(Likelihood Severity)該法是依據公司生產過程對某項工作或作業過程中風險出現的可能性、嚴重性、風險度三種判斷風險要素演變狀況的具體分析做出定量、定性的評價,包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和事件後果的嚴重性S,以及與其對應的風險度R。風險度R=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事件後果的嚴重性S。
8重大風險確定原則
以下情形為重大風險:
(1)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
(2)發生過死亡、重傷、重大財產損失的事故,且現在發生事故的條件依然存在的;
(3)根據GB 18218評估為重大危險源的儲存場所;
(4)執行裝置界區內涉及搶修作業等作業現場10人及以上的;
(5)經風險評價確定為最高級別風險的。
9控制措施
9.1控制措施內容
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及生產執行情況等,確定優先控制的順序,採取措施削減風險,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預防事故的發生。
9.1.1制定控制措施應考慮:
(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
(2)控制措施的先進性;
(3)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
(4)企業的經營執行情況;
(5)可靠的技術保證和服務。
9.1.2風險控制措施類別包括:
(1)工程技術措施;
(2)管理措施;
(3)培訓教育措施;
(4)個體防護措施;
(5)應急處置措施。
控制措施的制定應優先考慮消除危害,再考慮抑制危害,修訂或制定操作規程,最後採用減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風險。
9.2評審
風險控制措施應在實施前針對以下內容進行評審:
(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是否使風險降低至可接受風險;
(3)是否產生新的危險源或危險有害因素;
(4)是否已選定最佳的解決方案。
9.3重大危險源
本公司現階段不存在重大危險源。
若將來公司因生產環境或法律法規改變而出現重大危險源,則應根據重大危險源要求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實施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檔案。確定科學合理的控制措施並落實責任人。定期進行檢測、評估、監控,並將報告存入檔案。應將重大危險源的有關資訊告知從業人員,應有事故應急措施和應急預案,並適時改進和演練,演練應有計劃和記錄。
9.4重大風險控制措施
依據已確定的評價方法、評價準則,定期進行風險評價。進行風險評價時,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1)衝擊和撞擊;
(2)火災和爆炸;
(3)中毒、窒息和觸電;
(4)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洩露;
(5)其他化學、物理性危害因素;
(6)人機工程因素;
(7)裝置的腐蝕、缺陷;
(8)對環境的可能影響等。
需透過工程技術措施和(或)技術改造才能控制的風險,應制定控制該類風險的目標,併為實現目標制定方案。
屬於經常性或週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接受風險,不需要透過工程技術措施,但需要制定新的檔案(程式或作業檔案)或修訂原來的檔案,檔案中應明確規定對該種風險的有效控制措施,並在實踐中落實這些措施。
對於某些重大風險,可同時採取上述規定的措施。
在確定重大風險時,應考慮:
(1)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2)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後果的嚴重性;
(3)企業的.聲譽和社會關注程度等。
透過風險評價結果,即風險度R值的大小,將風險進行等級劃分,確定重大風險,按優先順序控制治理,填寫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並上報。
9.5風險分級管控
9.5.1風險分級
選擇風險矩陣(LS)法進行風險評價分級後,確定相應原則,將同一級別或不同級別風險按照從高到低的原則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實施分級管控。
9.5.2風險分級管控的要求
風險分級管控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對於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後果的作業活動應重點進行管控。上一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管控,並逐級落實具體措施。根據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結合機構設定情況,本公司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分為公司級、車間(部門)級及崗位級三級進行管控。
9.5.3編制風險分級管控清單
在每一輪風險辨識和評價後,編制包括全部風險點各類風險資訊的風險分級管控清單,並按規定及時更新。
10檔案管理
完整儲存體現風險管控過程的記錄資料,並分類建檔管理,包括風險管控制度、風險點臺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以及風險分級管控清單等內容的檔案化成果;
涉及重大風險時,其辨識、評價過程記錄,風險控制措施及其實施和改進記錄等,應單獨建檔管理。
11分級管控的效果
透過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進:
(1)每一輪風險辨識和評價後,應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進,或者透過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
(2)重大風險場所、部位的警示標識得到保持和改善;
(3)涉及重大風險部位的作業、屬於重大風險的作業建立了專人監護制度;
(4)員工對所從事崗位的風險有更充分的認識,安全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提高;
(5)保證風險控制措施持續有效的制度得到改進和完善,風險管控能力得到加強;
(6)根據改進的風險控制措施,完善隱患排查專案清單,使隱患排查工作更有針對性。
12目標責任考核
(1)本公司每一個崗位都有風險分級管控的責任。
(2)鼓勵本單位廣大員工人員對存在的未排查到位的風險點進行報告。安全生產科負責風險點報告的登記、彙總工作。
(3)對接受的風險點報告,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核實後補充到風險點相關臺賬中。
(4)給予在風險管控工作作出貢獻的個人和部門的獎勵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屬3級及以上風險點的;
②在本單位組織風險點排查辨識中未發現的;
③報告人留有真實姓名和聯絡方式。
(5)獎勵方式為直接發給一定數額獎金或在對從業人員月度、年度考核中予以獎勵。
(6)風險分級管控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應按規定的頻次和要求進行風險管控,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並按要求上報,每項不符合,扣部門或相關人員50元。
13持續改進
13.1評審
每年至少對風險分級管控體系進行一次系統性評審或更新。根據非常規作業活動、新增功能性區域、裝置或設施等適時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
13.2更新
主動根據以下情況變化對風險管控的影響,及時針對變化範圍開展風險分析,及時更新風險資訊:
(1)法規、標準等增減、修訂變化所引起風險程度的改變;
(2)發生事故後,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資訊的新認識,對相關危險源的再評價;
(3)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調整;
(4)補充新辨識出的危險源評價;
(5)風險程度變化後,需要對風險控制措施的調整。
13.3溝通
建立不同職能和層級間的內部溝通和用於與相關方的外部風險管控溝通機制,及時有效傳遞風險資訊,樹立內外部風險管控信心,提高風險管控效果和效率。重大風險資訊更新後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完善和規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機制,明確各級管控職責,增強事故防控能力,降低安全風險,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風險管控的職責、風險辨識和評估及考核等要求,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車間、班組和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大連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範。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遵循“統一領導、科學評估、分類分級、分級管控”的原則,實行差異化、動態化管控。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組織機構由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各分管副總經理、各部門和車間及班組負責人組成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和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
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組織協調製定和修訂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相關工作內容、責任部門、責任人員、管控措施及績效考核等工作要求,提供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資金和物資及人力等資源保障,督查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落實情況及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5.2.2.1負責組織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組織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機構,釋出授權命令。
5.2.2.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範要求,負責組織制定或修訂、審批、釋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5.2.2.3負責組織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負責公司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或發生過死亡、重傷、職業病、重大財產損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輕傷、一般財產損失事故,且現在發生事故的條件依然存在的,或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或具有中毒和窒息、爆炸、火災等危險的場所,作業人員在9人(不含9人)以上的,或經風險評價確定為最高級別風險的等重大風險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重大風險控制措施。
5.2.2.4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2.2.5負責組織制定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審查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審批對外發布的風險公告。
5.2.3.1協助組長組織、協調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
5.2.3.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範要求,負責組織、協調製定或修訂、稽核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5.2.3.3負責組織、協調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分管職責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組長進行重大風險的管控,負責較大風險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較大風險控制措施。
5.2.3.4協助組長組織、協調製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職責範圍的下級部門或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下級部門或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2.3.5協助組長組織、協調製定風險報告、公告制度,稽核、研判車間、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的內容,組織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並報組長審批對外發布。
5.2.3.6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稽核和上報。
(1)負責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具體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
(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範要求,負責編制或修編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3)負責定期進行公司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編制安全風險辨識程式和方法,製作企業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協助公司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制定風險控制措施並逐級上報。
(4)負責編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與部門內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部門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負責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製作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負責收集、彙總、研判車間(工段)、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並報副組長稽核上報。
(6)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風險評估報告,製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和公告欄,繪製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佈圖。
(7)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分級管控的教育培訓。
(8)負責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總結及材料上報、歸檔工作。
(9)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彙總和上報,並對本部門的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
(1)協助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部門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廠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車間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班組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班組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車間進行一般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班組的低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班組及各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車間簽訂本班組安全生產責任狀,與班組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組織召開班組班前安全生產例會,佈置生產任務,告知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職業危害,督促和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及佩戴情況,檢查崗位風險告知卡的佩戴和掌握情況,講解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及應急措施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負責組織稽核、研判、上報本班組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車間和班組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崗位的風險辨識和評估活動,協助班組進行一般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崗位的低風險管控,負責落實本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4)參加班組組織的班前安全生產例會,接受生產任務,瞭解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職業危害及注意事項,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設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相關應急措施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負責檢查本崗位的作業環境、裝置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供輔設施、原材料等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填寫、上報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6.1.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每年進行一次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及評審工作,建立完善的責任制度和責任制、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風險報告和公告制度,並組織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當法律法規規範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組織機構、人員或職責等發生變化時,及時組織修訂相關制度並及時釋出實施。
6.1.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根據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負責進行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及評審工作,當法律法規規範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組織機構、人員或職責等發生變化時,及時進行修訂相關制度,並做好相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6.1.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每年進行一次公司的風險評估工作,當法律法規規範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或公司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危險源發生變化時應及時組織進行風險評估,組織制定和稽核、審批較大以上風險控制措施。
6.1.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根據領導小組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要求,具體負責公司的風險辨識工作,獲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編制安全風險辨識程式和方法,確定風險級別,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製作和填寫企業安全風險清單,協助公司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審批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6.3.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負責編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部門和各崗位的風險管控職責,並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並制定、稽核、審批風險控制措施。
6.3.1.1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和實施重大風險(紅色)的管控,審批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重大風險、較大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2 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組織和實施較大風險(橙色)的管控,稽核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較大風險的控制措施,組織督促檢查較大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和實施一般風險(黃色)的管控,稽核較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4採購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5財務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6質量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廠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7技術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廠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8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9設能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0制芯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1鑄一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2鑄二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3清理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4維修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5設計製作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6模具加工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7物資庫房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2班組負責組織和實施本班組低風險(藍色)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實施本班組及各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班組低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3崗位負責本崗位的風險辨識和低風險管控,落實本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分級管控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對於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後果的作業活動應重點進行管控。上一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管控,並逐級落實具體措施。風險管控層級可進行增加或合併,根據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機構設定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
6.5.1 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
6.5.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製作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明確各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研判的內容及風險報告的流程和方式方法,收集、彙總、研判車間(工段)、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報副組長稽核上報,由組長審批公告。
6.5.3公司在各部門(工段)門口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製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後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風險評估報告,製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和公告欄,繪製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佈圖。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分級管控的教育培訓。每年對公司全員進行安全風險知識為主的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每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的基本特徵及防範、應急措施。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及時將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總結及材料上報、歸檔工作。
各級、各部門結合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風險分級管控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參照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彙總和上報,並對本部門的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
各級、各崗位風險分級管控應做好記錄,記錄至少儲存3年。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6
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風險機制和激勵機制,局決定從年月日開始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一、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適用範圍及考核期
1、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適用於全域性在崗職工。
2、考核期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人身安全聯責管理的形式和實施辦法
1、局領導對全域性人身安全負管理責任。生技科、用電科、分別對配網、用電、系統的人身安全負管理責任(見附表)。
2、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要按安全責任規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層,督促生產。
3、生產班所要貫徹落實局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為中心,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預防發生人身事故。
三、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標準:
1、局長: 1200元
2、其他局領導: 1000元
3、科室負責人、安監員: 800元
4、班站所長、科室其他人員700元
5、班站所安全員: 600元
6、其它生產人員: 500元
四、人身安全風險獎懲標準
1、當年全域性不發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金額髮放人身安全獎。
2、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域性不發人身安全獎,並按如下標準扣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1)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事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人100%
(2)事故次要負責人80%
(3)事故部門的其它人員40%
(4)對應管理職責部門人員50%
(5)其它部門人員20%
(6)局領導 40%
3、發生人身重傷事故,事故部門全體人員不發人身安全獎,其餘部門及人員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60%發人身安全獎。
(1)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事故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50%
(2)事故次要責任人40%
(3)對應管理職責部門人員25%
(4)其人部門人員10%
(5)局領導20%
4、發生人身輕傷事故,事故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人不豐安全獎。事故部門負責人、安全員、次要責任人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60%發人身安全獎。與事故對應的管理、聯責部門人員、其他部門人員局領導按各人所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90%發人身安全獎。對有關人員按如下標準扣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1)事故部門的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每次30%,事故的次要責任人每次20%.
(2)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每長15%.
(3)事故部門的其他人員、對應管理、聯責部門人員每次10%.
(4)其它部門人員、局領導每次50%.
(5)發生人身事故按上述條款執行外,還要按局有關規定考核。
(6)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扣完為止,不再倒扣。
(7)管理部門、聯責部門發生人身事故,比照本辦法對應條款執行。
(8)上述各條所列人身事故均指電力生產人身事故,若發生非電力生產人身事故,經調查分析後酌情處罰。
五、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管理
1、局屬各部門自行收齊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交局財務科。
2、財務科全部收齊後,造冊登記,列專帳管理,並同時抄辦公室、生技科花名單各一份。
六、人身安全風險抵押獎懲兌現
1、當年的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於下年初兌現。生技科根據人身安全情況造花名單報局辦公,由辦公室算清各有關人員受獎金額,造冊後經主管局長批准,財務科進行獎懲兌現。多經部門獎懲兌現,獎金自理。
2、因人身事故被扣除了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人員,在每年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兌現時應按標準補齊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3、當年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轉作下年的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利息和扣除累計的人身安全擔抵;押金,由局財務科列專帳作為安全獎勵基金。
七、其他事項說明
1、職工離崗退還所繳抵押金外,若當年在崗時超過半年且未發生人身事故貺額髮人身安全獎。若委超過半年發給半獎,若發生人身事故減半獎懲。
2、新上崗職工(包括未轉正定級之前),應按相應金額繳納的風限抵押金,兌現時減發並獎。
3、脫產學習在一年及以上者,不繳納風險抵押金,也不進行獎懲,脫產學習超過六個月者,但不足一年的,應按規定足額繳納風險抵押金,兌現時減半發獎。
4、調換工作崗位者,當年抵押金獎懲兌現仍按原所在崗位執行。下年初辦理變更手續,按變更後的崗位兌現獎懲。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切實抓好專案公路橋樑、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工作,在施工階段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開展定向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風險估測,增強施工安全風險意識,改進施工措施,規範預案預警預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安全風險,嚴防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公路橋樑、隧道施工建設安全。
2、編制依據
依據《公路橋樑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20xx年4月),結合專案工程實際,特製度本制度.
3、術語定義
風險:某一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的組合。
施工安全風險評估:針對工程施工過程中各項作業活動、作業環境、施工裝置、危險物品等所潛在風險進行風險源辨識、風險源分析、風險估測的系列工作。
4、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目公路橋樑、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管理。
5、職責
5.1各施工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結論,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對專案施工過程實施預警控制。專項風險等級在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的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的風險控制,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5.1.1重大風險源的監控與防治措施、應急預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專案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後,由建設單位組織論證和複評估。
5.1.2施工單位應建立重大風險源的監測和驗收、日常巡查、定期報告等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5.1.3施工專案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在工程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與交底;施工現場應設立相應的危險告知牌。
5.1.4適時組織對典型重大風險源的應急救援演練。
5.1.5當專項風險等級為ⅳ級(極高風險)且無法降低時,必須提高現場防護標準,落實應急處置措施,視情況開展第三方施工監測;未採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5.2監理單位在審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檔案、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急預案時,應同時審查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無風險評估報告,不得簽發開工令。
5.2.1工程開工後,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並以記錄。對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隱患應及時指出並督促整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及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5.3風險評估報告經監理單位稽核後應向建設單位報備。建設單位應對極高風險(ⅳ級)的施工作業,組織專家或安全評估機構進行論證和複評估,提出降低風險的措施建議;當風險無法降低時,應及時調正設計、施工方案,並向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5.4公路橋樑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應遵循動態管理的原則,當工程設計方案、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施工隊伍等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5.5公路橋樑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應遵循動態管理的原則,當工程設計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施工隊伍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6、評估範圍
公路橋樑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範圍,由各施工單位根據自身工程建設條件、技術複雜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工程建設經驗,並參考以下標準確定。
6.1橋樑工程
6.1.1多跨或跨徑大於40m石拱橋,跨徑大於或等於150m的鋼筋混凝土拱橋,跨徑大於或等於350m的鋼箱拱橋,鋼桁架、鋼管混凝土拱橋;
6.1.2跨徑大於或等於140m的鋼式橋,跨徑大於400m的斜拉橋,跨徑大於1000m的懸索橋;
6.1.3墩高或淨空大於100m的橋樑工程;
6.1.4採用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新技術的特大橋、大橋工程;
6.1.5特殊橋型或特殊結構橋樑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6.1.6施工環境複雜、施工工藝複雜的其他橋樑工程。
6.2隧道工程
6.2.1穿越高地應力區、岩溶發育區、區域地質構造、煤系地層、採空區等工程地質或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隧道,黃土地區、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6.2.2淺埋、偏壓、大跨度、變化斷面等結構受力複雜的隧道工程;
6.2.3長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ⅵ、ⅴ級圍巖連續長度超過50m或合計長度佔隧道長度全長度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6.2.4連拱隧道和小淨距隧道工程;
6.2.5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裝置、新工藝的隧道工程;
6.2.6隧道改擴建工程;
6.2.7施工環境複雜、施工工藝複雜的其他隧道工程。
7、評估方法
7.1公路橋樑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分為總體風險評估和專項風險評估。
7.1.1總體風險評估。橋樑或隧道工程開工前,根據橋樑或隧道工程的地質環境條件、建設規模、結構特點等孕險環境與致險因子,估測橋樑或隧道工作施工期間的整體安全風險大小,確定其靜態條件下的安全風險等級。
7.1.2專項風險評估。當橋樑或隧道工程總體風險評估等級達到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時,將其中高風險的施工作業活動(或施工區段)作為評估物件,根據其作業風險特點以及類似工程事故情況,進行風險源普查,並針對其中的重大風險源進行量化估測,提出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7.2評估方法應根據被評估專案的工程特點,選擇相應的定性或定量的風險評估方法。具體評估方法的選擇,可參照《公路橋樑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試行)。
8、評估步驟
公路橋樑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制定評估計劃、選擇評估方法、開展風險分析、進行風險估測、確定風險等級、提出措施建議、編制評估報告等方面。評估步驟一般為:
8.1開展總體風險評估。根據設計階段風險評估結果(若有),以及類似結構工程安全事故情況,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專案孕險環境與致險因子,估測施工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確定專案總體風險等級。
8.2確定專項風險評估範圍。總體風險評估等級達到ⅲ(高度風險)及以上橋樑或隧道工程,應進行專項風險評估。其他風險等級的橋樑或隧道工程可視情況開展專項風險評估。
8.3開展專項風險評估。透過對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中的風險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基礎上,確定重大風險源和一般風險源。宜採用指標體系法等定量評估方法,對重大風險源發生事故的機率及損失進行分析,評估其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與嚴重程度,對照相關風險等級標準,確定專項風險等級。
8.4確定風險控制措施。根據風險接受準則的相關規定,對專項風險等級在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的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應明確重大風險源的監測、控制、預警措施以及應急預案。其他風險等級的橋樑、隧道工程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按照成本效益原則確定相應的風險源控制措施。
9、評估組織與評估報告
9.1公路橋樑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原則上由專案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當被評估專案含多個合同段時,總體風險評估應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專項風險評估工作仍由合同施工單位具體實施。
9.1.1當施工單位的經驗或能力不足時,可委託行業內安全評估機構承擔相關風險評估工作。
9.2評估工作負責人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經驗,並有參與類似工程施工的經歷。
9.3風險評估工作應形成書面報告。評估報告應反應風險評估過程的主要工作。報告內容應包括評估依據、工程概況、評估方法、評估步驟、評估內容、評估結論及對策建議等。評估結論應當明確風險等級、可能發生事故的關鍵部位、區域或節點、事故可能性等級、規避或者降低風險的建議措施等內容。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8
1、目的
識別企業在乳膠基質和現場混裝生產活動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害,確認風險等級,以便於確定防治對策,作為制定安全標準化目標的基礎與依據,並進行有效控制。
2、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評價組織及職責
(1)本企業成立風險評價小組
組長為本企業安全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安全生產部長,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安全。
(2)職責
組長:直接負責風險評價工作。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程式;審批《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風險評價工作。負責風險評價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進行風險評價定期評審;
成員:對各單位上報的《lec評價法》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確定企業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風險並編制《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和重大隱患專案治理方案;負責相關方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3.2風險管理
(1)危害識別
1)在進行危害識別時,應充分考慮:
①火災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時間或事故的活動或行為
②衝擊與撞擊;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
③中毒、窒息、觸電及輻射(電磁輻射);
④暴露於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環境;
⑤人機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環境條件或位置的舒適度、重複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裝置的腐蝕、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洩漏;
⑧可能造成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包括水、氣、聲、渣、廢物等汙染物排放或處置以及能源、資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時還應考慮:
①人員、原材料、機械裝置與作業環境;
②直接與間接危險;
③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及緊急狀態;
④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及將來。
(2)人的不安全行為:
違反安全規則或安全常識,使事故有可能發生的行類別: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裝置。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清掃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11)不使用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裝束。
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處理錯誤等。
(3)物的不安全狀態:
使事故可能發生的不安全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防護、保險、訊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裝置、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產場地環境不良。)
1)物質:火災、爆炸性物質;毒性物質;
2)物體:防護、保險、訊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裝置、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4)有害作業環境:
1)作業場所缺陷:間距不足;訊號、標誌沒有或不當;物體堆放不當。
2)作業環境因素缺陷:採光不良或有害;通風不良或缺氧;溫度過高或過低;溼度不當;外部噪聲;風、雷電、洪水、野獸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設計、監測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糾正措施不當;
2)人員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訓不足;僱用不當或缺乏檢查;超負荷;禁忌作業等;
3)工藝過程、作業程式缺陷;
4)相關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識別的範圍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執行等階段;
(2)常規和異常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裝置、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10)後期服務活動。
3.4危害識別的方法
lec評價法:採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即lec法,定量計算每一種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公式為d=lec(其中d-生產作業條件的危險性,即風險值;l-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e-人體暴露於危險環境中的頻率;c-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結果)。
3.5危害識別的步驟
(1)安全辦負責設計危害識別所用的《lec評價法分析記錄表》表格,發至各部門;
(2)各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從本部門班組的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識別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寫《lec評價法分析記錄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後,報送安全生產部;
(3)安全部對各部門識別出來的危害進行整理、彙總、分類,分類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類;
(4)安全辦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經風險評價小組討論後製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3.6風險評價
(1)風險評價範圍
1)生產經營活動;
2)生產裝置;
3)儲存設施;
4)檢維修作業;
5)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專案工程;
6)拆遷工程;
7)後期服務活動。
(2)評價準則的依據
1)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要求;
2)行業的設計規範、技術標準;
3)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合同規定;
5)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3)評價準則
採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即lec法,定量計算每一種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公式為d=lec(其中d-生產作業條件的危險性,即風險值;l-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e-人體暴露於危險環境中的頻率;c-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結果)
分值取值見表1。
序號
分值
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l)
1
10
完全會被預料到
6
相當可能
3
不經常,但可能
1
完全意外,極少可能
0.5
可以設想,但高度不可能
0.2
極不可能
0.1
實際上不可能
2
分值
人體暴露於危險環境中的頻率(e)
10
連續暴露於潛在危險環境
6
逐日在工作時間內暴露
3
每週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幾次暴露在潛在危險環境
0.5
非常罕見地暴露
3
分值
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結果(c)
100
大災難,許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40
災難,數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財產損失
15
非常嚴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財產損失
7
嚴重,嚴重傷害,或造成較小的財產損失
3
重大,致殘,或造成很小的財產損失
1
引人注目,需要救護,不利於基本的安全生產要求
根據公式計算風險值d,確定危險源風險級別的界限值和危險程度,風險評價結果分為ⅰ~ⅴ(或1~5)從高至底五級,為風險控制策劃提供依據。
風險值見表2。
危險源風險等級
風險值(d)
危險程度
ⅰ(或1)
>320
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
ⅱ(或2)
160~320
高度危險,需要立即整改
ⅲ(或3)
70~160
顯著危險,需要整改
ⅳ(或4)
20~70
可能危險,需要注意
ⅴ(或5)
<20
稍有危險,可以接受
(4)定性評價
根據執行經歷及現有的控制能力對作業活動區域內的裝置設施、人員、生產工藝、材料、能源、作業環境、管理情況及相關方等進行定性判斷某種危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以及一旦危險事件發生後所帶來的後果,並確定該危險源的風險級別,對下述情況可直接定為較高級別的風險:
——不符合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易發生較大事故的,評為ⅰ(1)級;
——符合gb18218《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危險源,評為ⅰ(1)級;
——曾經發生過事故而至今未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評為ⅰ(1)級;
——上級或本單位最高管理層特別關注的風險或事故;評為ⅰ(1)級;
——緊急狀態下的風險或事件,評為ⅰ(1)級或ⅱ(2)級;
——相關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評為ⅱ(2)級;
——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危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評為ⅱ(2)級。
(5)風險控制
a)風險控制策劃原則
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對於可接受風險(ⅴ級風險),應維持管理,透過有效措施保障其處於有效控制狀態;對於不可接受風險(ⅳ級及其以上級別風險),應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即安全對策措施),消除或降低風險,最終使其變為可接受風險。制定的風險控制措施應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經濟合理性,物件是事故隱患,重點是安全設施,不能以安全管理措施替代安全設施
b)風險控制措施制定的基本要求
各單位制定風險控制措施應從兩方面制定,一是安全技術對策措施;二是安全管理對策措施。
安全技術對策措施按下列等級順序優先選擇:直接安全技術措施、間接安全技術措施、指示性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管理和個體防護。具體應遵循先後順序:消除、預防、減弱、隔離、連鎖、警告。
制定風險控制措施應包括的主要內容:一是單元的技術、佈局、工藝、方式和設施、裝置、裝置方面;二是單元配套和輔助工程方面;三是應急救援措施方面;四是職業健康方面;五是安全管理方面。
4、風險資訊更新
本企業應不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應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
4.1識別、評價的時機
1)對於常規的活動每隔一年應組織一次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
2)對於非常規性(如拆除、新改擴建設專案、檢維修專案、開停車、較重要的隱患治理專案和較重要的工藝變更、裝置變更專案等)的危險性較大的活動,在活動開始之前進行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在此基礎上編制安全生產方案,並經有關領導嚴格審批。如果有發生嚴重事故可能的作業活動,還應制定應急措施、編寫應急預案,並且要在正式生產之前進行演練。
3)當下列情況發生時,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2)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3)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專案;
4)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資訊的新認識;
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4.2危害(風險)的更新按以下原則進行:
1)各部門將更新的《lec評價法記錄表》交所在部門領導稽核後,交安全生產部。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人員(或評價小組)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判定,修改後發放至各相關部門。
2)安全生產部儲存危害更新所產生的記錄。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9
為全面辨識生產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後果,並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生。
一、危險源辨識、評估、監測
1、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系統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對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
2、發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現重大不符合項時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3、對危險源進行監測,以確定其是否處於受控狀態。
二、風險預警、控制
1、採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並採取措施加以控制;
2、建立程式以確保風險管理標準、風險管理措施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貫徹與執行,以實現對風險的控制。
三、風險保障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組織機構;
2、建立健全與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
四、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
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識別和梳理,制訂員崗位規範和控制措施,以實現人員准入、培訓、監督全過程的流程管理。
五、生產系統安全要素管理
建立生產系統安全要素管理程式,對生產全過程安全要素進行有效管理。
六、檢查
對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進行檢查,以確保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目的)為規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主要內容)本規定適用於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及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構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原則、範圍、程式和結果處理等工作。
第三條(職責職能)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組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下達風險評估任務,並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時依法採取相應的監測、檢測、通報和監督措施。
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要求提供有關資訊和資料。
第四條(原則)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以監測資訊和科學資料以及其他有關資訊為基礎,遵循科學、透明和個案處理的原則。
第五條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依據本規定和章程進行風險評估,可以委託有關技術機構具體承擔相關科學資料、技術資訊、檢驗結果的收集、處理、分析等任務。
風險評估經費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
第六條(獨立性)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以及承擔風險評估任務的機構應獨立開展風險評估,保證風險評估結果的科學、客觀和公正。
第七條(評估範圍)以下情形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稽核同意後下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
(一)為制定或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提供科學依據的;
(二)透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在組織進行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
(三)國務院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並提供有關資訊和資料的;
(四)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為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國務院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以下方面的需要,可以提出風險評估的建議,並同時提供相關資訊和資料:
(一)發現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隱患的;
(二)因科學技術發展,需要對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進行重新評估的;
(三)為確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重點領域、重點品種的需要的。
第九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風險評估建議應提供《風險評估專案建議書》,並儘可能提供相關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資訊、科學資料以及其他有關資訊。
第十條(與食用農產品風險評估關係)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已有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的結果等相關資料,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通報。
第十一條(不予評估的情形)對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提出意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可以作出不予評估的決定:
(一)食品生產經營過程存在違法行為,透過依法採取控制措施可以解決的;
(二)對於食品安全風險較低或者可以透過簡單的風險管理措施解決的而缺乏評估必要性的;
(三)國際已有風險評估結論且適於我國膳食暴露模式的;
上述情形在發現有新的科學資料和有關資訊證明仍有必要開展風險評估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重新做出風險評估的決定。
第十二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確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計劃和優先評估專案。
第十三條(任務說明)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下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時,應向提出風險評估建議的部門收集以下資訊:
(一)危害的性質、涉及的食品種類、食品數量和分佈範圍;
(二)危害進入食品的途徑和含量;
(三)危害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
(四)危害涉及的人群和數量;
(五)國內外現有的監督管理措施;
(六)其它與風險評估相關的資訊。
第十四條(任務下達)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以《風險評估任務書》的形式向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下達風險評估任務。《風險評估任務書》應包括風險評估的目的、需要解決的問題和結果產出形式等內容。
第十五條(制定評估方案)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根據評估任務提出風險評估實施方案,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對於需要進一步補充資訊的,可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資料和資訊採集方案的建議。
第十六條(實施評估)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按照評估方案,遵循危害識別、危害特徵描述、暴露評估和風險特徵描述的結構化程式開展風險評估。
第十七條(風險交流)風險評估過程中,受委託承擔風險評估具體任務的風險評估機構應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需要,及時提交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對於風險評估過程中需要進一步補充資料才能進行的,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做出報告和工作建議。
第十八條(評估結果)風險評估機構應當在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要求的時限內提交風險評估結果,經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上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和有關風險評估機構應對風險評估結果和報告負責。
第十九條(應急評估)發生下列情形,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可以要求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立即研究分析,對需要開展風險評估的事項,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當立即成立臨時工作組,制定應急評估方案。
(一)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
(二)公眾高度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需要儘快解答的;
(三)國務院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工作需要並提出應急評估建議的;
(四)處理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國際貿易爭端需要的;
(五)其它需要透過風險評估解決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十條(進行評估)臨時工作組按照應急評估程式和應急評估方案進行風險評估,及時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風險評估結果報告。
第二十一條(公佈結果)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向社會公佈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
風險評估結果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用語定義如下: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指對食品、食品新增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所進行的科學評估,包括危害識別、危害特徵描述、暴露評估、風險特徵描述等。
危害:指食品中所含有的對健康有潛在不良影響的生物、化學或物理因素或食品存在狀況。
危害識別:指對食品中可能產生不良健康影響的某種危害的定性描述。
危害特徵描述:指定性或定量分析危害的量效反應關係或危害作用機理。
暴露評估:不同人群攝入某種危害的定性或定量分析。
風險特徵描述:根據危害識別、危害特徵描述和暴露評估的結果,綜合分析該危害產生不良健康影響的嚴重性和可能性。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1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專案部)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落實崗位生產責任制,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將安全工作業績於經濟掛鉤,增強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根據專案部與公司簽訂的《安全質量責任書》精神,結合專案部的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南站站專案部在冊合同制員工。
3、職責
3.1專案經理負責審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2專案安質部負責員工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3財務部負責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工作程式
4.1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金額
4.1.1專案經理、書記按12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2專案副經理、總工程師按10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3專案副總、五部一室部長、主任、施工員按8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4五部一室中測量、試驗、材料、人事負責人和安全員按6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5五部一室其他人員按4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2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2.1年內新開/完工的專案,風險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繳納。即:安全風險抵押金=k×崗位安全風險抵押金/4,k為係數:一季度專案開工取4)(完工取1),二季度專案開工k取3(完工取2),三季度專案開工k取2(完工取3),四季度專案開工k取1(完工取4).
4.2.2安全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管理,財務部要監理“安全風險抵押金”專用賬戶。
4.2.3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質部彙總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表冊,參加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員工將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至財務部。財務部將收到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後,在“2241-10其他應付款-安全風險抵押金”科目進行核算,並建立安全風險抵押金清單,抄送安質部備案。
4.3安全生產考核目標
4.3.1年度責任因工重傷事故率低於0.3‰,年度因工事故率負傷率低於10‰。
4.3.2杜絕多人負傷事故,杜絕因工死亡事故。
4.3.3杜絕同等責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險公司理賠後的直接經濟損失計算)。
4.3.4杜絕火災、爆炸事故。
4.3.5杜絕重大及以上機械事故。
4.3.6杜絕既有線行車一般及以上事故。
4.3.7杜絕管線破環事故(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
4.3.8杜絕環境汙染事故。
4.4安全生產考核兌現
4.4.1專案部實現4.3中的安全生產目標,專案部申報100元/人的安全獎勵。
4.4.2專案部發生4.3中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除公司依據《安全生產考核辦法》給予相關責任人處罰外,還將依據專案部的《安全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4.4.3專案部按照季度以專案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為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4.4.4專案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實現4.3中安全生產目標,專案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個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2倍的獎勵。
4.4.5實現4.3中1、2、4、5、6、7條安全生產目標,專案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安全風險抵押金1倍的獎勵。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班組)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完善我專案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提高專案部各班組安全責任意識和工作的積極性,規範專案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專案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根據《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罰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一、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在我專案部承攬施工任務的任何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等。
二、標準
按照各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的當月結算收入的10%進行扣繳,基數不得低於5000元。
三、管理
(一)納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範圍的施工隊伍和班組,於進入施工現場當日將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一次性繳納到專案部財務部門,基數不得低於5000元。次月根據上個月實際結算收入的10%進行補交。
(二)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由專案部財務室負責管理,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返還和扣除由專案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
四、考核組織機構及考核程式
(一)考核組織
專案部成立安全考核小組。考核小組人員由專案部班子成員、勞資、安監、技術等組成,負責具體考核工作。考核結果由專案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
安全考核小組:
…………………………..
……………………….
(二)考核程式和內容
1.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的返還、扣除、處罰按當月考核情況執行;獎勵辦法根據《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罰辦法》具體規定執行,不予重複獎勵。
2.考核內容包括現場安全生產、臨時用電、施工機具、高處作業、動火管理、起重吊裝、文明施工、勞保用品的佩戴以及班組安全活動開展等情況。
3.考核小組按照考核內容,對被考核班組按照公司《班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考核表》進行逐項考核,依據考核結果提出獎罰意見,報專案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
4.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按照月結算收入的10%比例滾動留存,當月安全考核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考核合格),上月保證金如數支付,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考核不合格)由專案部及時組織生產達標,所發生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據實扣除,把安全管理與工程結算緊密結合起來,做到獎懲分明。
5、當月考核成績與專案部每週安全生產大檢查、安監員日常巡檢情況相結合,促進現場安全生產的動態達標。
6.勞資、財務、工會和安監根據在專案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的意見,落實獎罰兌現。
五、獎罰標準
(一)考核成績評定
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獎罰跟日常安全管理掛鉤。專案部根據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的各項要求進行持表考核,考核實行100分制。具體評分標準見《班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考核表》。
考核分三個等級:
①優良,得分率在90分以上(含90分);
②合格,得分率在70~89分(含70分);
③不合格,得分率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
(二)獎懲標準
a.被考評單位當月無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無重大機電事故、無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1.被考評單位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返還全額保證金,並獎勵保證金金額的20%。
2.被考評單位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90分以下返還保證金的100%,不予加獎。
3.被考評單位考核平均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得返還保證金,針對扣分項的整改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據實扣除後予以返還或補交。如果連續兩個月考核不合格,被考核單位不僅完全承擔整改費用,且被處以保證金的50%的罰款。
b.被考評單位當月出現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電事故、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2.考核期內發生一起輕傷1人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扣罰抵押金的50%,發生二起輕傷1人事故或一次輕傷2人的以上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扣罰保證金的100%。
3.考核期內發生一起重傷、重大機械、火災事故(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扣罰保證金的100%。
4.考核期內施工機具、裝置、設施等因維修保養和管理不到位發生事故,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扣罰保證金的50%。
5.考核期內發生一起死亡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扣罰保證金的200%。
六、其他規定
1、專案部結合本專案實際制定本辦法,報公司備案。
2、經公司及以上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確認的非責任傷亡事故,不作為事故進行考核。
3、對未按規定交納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的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考核時仍在考核範圍之內,除足額交納外尚對其處以當月應交保證金金額的50%罰款。
4、對事故隱瞞不報的,每發現一起,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扣罰抵押金的50%。
5、所有罰款,由安監組下達罰款通知書,接到罰款通知書10個工作日內交到專案部財務室。
6、以上扣分處罰的同時不免除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經濟獎懲辦法》中規定條款的處罰。
7、專案部保留對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2
1、總則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電網建設工程的安全、高效,提高電網建設安全施工水平,加強和規範施工風險的評估管理,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結合廣東電網公司電網建設的具體情況,制訂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於廣東電網公司新建、擴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110千伏及以下輸變電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參照此辦法進行。具體規定由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2、依據和參照檔案
2.1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南方電網計[20xx]27號
2.2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三欣”標準評價體系》
2.3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規範》(gb/t28001-20xx)。
2.4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檔案。
3、定義
3.1輸變電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擴建和改造的輸電線路工程和變電站工程。
3.2執行管理部門――指承擔諸如電力、公路、鐵路、航道、通訊等各種裝置、設施、物業管理等的有關部門。
3.3建設單位――指受廣東電網公司(業主)委託的承擔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建設的相關部門。
3.4涉及電網執行安全的施工――指在電力生產裝置附近或在帶電區域內施工、與執行裝置有關聯或因施工改變執行方式的施工。
3.5施工方案――指為指導工程專案或施工專案、作業活動按預定目標實施的書面檔案,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業指導書等。
4、職責
4.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各類施工專案的施工方案,評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等級,提出處理措施。
4.2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4.3各建設單位負責對已經監理單位審查的涉及電網執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或批准,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或者由建設單位通知有關部門,監理單位組織方案審查會,經各方透過的方案,由監理批准實施。)
對不涉及電網執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經監理單位審查後,報建設單位備案。
4.4建設單位對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穩定執行或安全風險等級評為5級的施工方案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和協調,並報省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5省公司執行管理部門、其他相關部門參與工程管理部門組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為最終批准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資源提供支援和配合。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在輸變電工程建設施工中,所有施工活動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凡重大施工專案和重要施工專案、危險及特殊作業專案、惡劣氣候及惡劣條件下的施工作業專案,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執行的其他施工專案(見《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附錄a和附錄b),必須編制含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施工方案,並對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進行評估。
5.2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是評價當施工方案失敗或不能按預期目標實施的可能性和其後果的嚴重性。施工方案安全風險等級根據預計的事故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來劃分,見表一、表二。
表一事故嚴重程度評估表
事故嚴重等級
事故後果
參考標準
輕微
人員輕傷事故
施工機械一般損壞
電力生產裝置故障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
10萬元以上
一般
人員重傷事故
勞動部(60)中勞護久字第56號文《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
施工機械嚴重損壞
電力生產裝置故障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損失一般
50萬元以上
嚴重
人員死亡事故
施工機械重大損壞
電力生產裝置事故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損失重大
100萬元以上
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穩定執行
1、區域電網解列
2、負荷損失10萬千瓦時以上。
表二風險等級評估表
事故的可能性
事故的嚴重程度
極不可能
不可能
可能
輕微
1級
2級
3級
一般
2級
3級
4級
嚴重
3級
4級
5級
注:1級-可忽略風險2級-可容許風險3級-中度風險4級-重大風險5級-不可接受風險
5.3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對事故的可能性,必須考慮施工時的氣候條件、作業環境條件(如夜間施工等),對人為失誤、不可抗力、其他意外及緊急等情況應考慮在內。
5.4施工單位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
5.4.1施工方案編制前必須識別現場風險源(危險點)、施工專案涉及的相關方對施工專案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現場風險源的識別:包括過去、現在和將來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5.4.2施工方案選擇應綜合考慮現有的施工技術水平、資源能力水平和相關方對安全施工的需求和工程建設目標要求。
5.4.3施工方案編制必須識別所採取的技術措施可能對電網裝置、系統安全穩定執行增加的新的風險,並提出相應控制措施或應急措施。
5.4.4在審批施工方案時,應把滿足電網安全穩定執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為優先方案。
5.4.5施工方案的風險等級水平評定為4級(重大風險)及以上時,應重新選擇和評估新的施工方案,如確沒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查後,分別報請相關的執行管理部門和工程管理部門協調解決。
5.5監理單位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查
5.5.1監理單位應對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觀性。
5.5.2監理單位應對重要專案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從“人(施工單位資質、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施工人員熟練技能、精神狀態等)、機(機械裝置、電源裝置等完好率、可靠度等)、料(供貨商資質、原材料出廠合格證、進場複測報告等)、法(施工方案、工藝、作業指導書、規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環(地質、氣候、雨季、颱風、夜間施工、周圍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個方面評估。
5.5.3經監理單位審查後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凡涉及執行安全的,施工單位必須報送建設單位備案,需有關部門協調的還要進行協調,其中安全風險等級評定為4級(重大風險)或5級(不可接受風險)的,施工單位還必須報請建設單位和有關單位審查和批准方可施工;對不涉及執行安全的,經監理審批後報送建設單位備案。
5.6各級工程建設管理部門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批
5.6.1工程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理、執行等有關部門對涉及人身安全、裝置安全和電網執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或由監理組織,建設單位召集,協調意見後監理批准。)
5.6.2根據工程特點(工程專案的物點、效能、工程進行的條件、內外環境等),對安全風險專案進行定性分析確定,找出施工實施中有可能對人身及電網安全影響最大的風險專案,對其發生的後果進行定性分析。
5.6.3以確保人身、電網安全為前提,進行風險成本及風險處理成本評價,確立是否可以接受風險,進行權衡。
5.6.4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等級評定為5級(不可接受風險)的,建設單位還必須報請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和批准。
5.6.5規避安全風險,一般採用以下方法:
5.6.5.1對嚴重危害人身及電網安全的方案,予以否決,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另行編制新的方案,重新報審。
5.6.5.2要求執行等相關部門提供充分條件,制訂相應的預案,降低安全風險等級至3級及以下後再批准方案實施。
6、附錄
6.1附錄一:《評估流程圖》
6.2附錄二:《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批流轉單》(表1、表2、表3)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做到事前預防,達到消除減少危害、控制預防的目的。識別生產中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裝置設施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採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加強管理和個體防護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財產的傷害和工作環境破壞。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安全生產風險辨識額評價評價管理工作。
3、危險源辨識
(1)危險源辨識的方法可分為直觀經驗法和系統安全分析方法兩大類.
(2)常見危險、危害因素為易燃易爆物質、腐蝕和腐蝕性物質、生產性毒物、生產性粉塵、噪聲、振動、輻射、高低溫、採光與照明等.
(3)危險、危害因素的識別要全面、有序地進行,禁止漏項,按規定以廠址、總平面佈置、道路及運輸、建築物、生產工藝過程、生產裝置裝置、作業環境、安全管理措施等順序和方面進行.
(4)重大危險源辨識申報登記工作須按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一20xx)進行.
4、評價方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
工作危害分析法:從作業活動清單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後透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該方法是針對作業活動而進行的評價。
(2)安全檢查表分析法
安全檢查表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分析的物件列出一些專案,識別與一般工藝裝置和操作有關已知型別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後確定檢查專案。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專案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製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安全檢查表分析可用於對物質、裝置、工藝、作業場所或操作規程的分析。
5、評價時機
常規活動每年一次,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
6、評價準則
採用風險度r=可能性l×後果嚴重性s的評價法,具體評價準則規定為: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判斷準則
等級
標準
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範、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發生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操作程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類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並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範控制措施,並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範、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後果嚴重性s判別準則
等級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人員
財產損失
/萬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違反法律、法規和標準
死亡
>50
部分裝置(>2套)或裝置停工
重大國際國內影響
4
潛在違反法規和標準
喪失勞動能力
>25
2套裝置停工、或裝置停工
行業內、省內影響
3
不符合上級公司或行業的安全方針、制度、規定等
截肢、骨折、聽力喪失、慢性病
>10
1套裝置停工或裝置
地區影響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式、規定
輕微受傷、間歇不服
<10
受影響不大,幾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邊範圍
1
完全符合
無傷亡
無損失
沒有停工
形象沒有受損
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r
風險度
等級
應採取的行動/控制措施
實施期限
20-25
巨大風險
在採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立刻
15-16
重大風險
採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執行控制程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慮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溝通
2年內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但需定期檢查
有條件、有經費
時治理
< 4
輕微或可忽略的風險
無需採用控制措施,但需儲存記錄
7、評價組織
評價活動是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進行評價
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工作,崗位員工要積極輔助風險評價和參與風險控制工作。
8、其它要求
根據評價結果,確定重大風險,並制定落實風險控制措施。
評價出的重大隱患專案,應建立檔案和整改計劃。
風險評價的結果由各部門組織從業人員學習,掌握崗位和作業中存在的風險和控制措施。
按照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風險評價的內容。
9、附則
8.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4
1、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增強公司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感,特制訂本辦法。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本辦法決策機構,決定安全風險抵押金的考核、扣除和返還。質量安全環保部是管理和執行部門。
3、安全風險抵押金交納範圍及數額
機組長20xx元
hse管理員1500元
技術員、質檢員1000元
正式工800元
合同工600元
4、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
(1)每個專案開工前,按照“機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額度”的規定,每人交納規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由公司財務部專賬保管。
(2)安全風險抵押金每年收繳一次。應繳抵押金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繳納。
5、年度內如發生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人員應負責的事故並按規定罰款時,先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剩餘部分待年末安全生產考核後返還本人;不足部分由責任人另行補繳。
6、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1)作業機組整個專案施工期,實現“零事故、零傷害、零環境汙染事件”目標,將按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200%返還。
(2)發生一起工業生產較大及其以上事故、發生一起較大及其以上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發生一起交通重大事故負同等及其以上責任,扣除機組全員的全部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對機組長撤職處理。
(3)發生工業生產一般事故一起、發生交通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含次要責任)一起,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70%。
(4)發生交通一般事故一起或在施工生產中造成環境汙染,被當地環保部門罰款,扣罰機組全員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50% 。
(5)凡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故意降低事故等級,故意拖延上報時間,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30%。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5
透過對醫療器械的安全控制和風險分析,採取相應措施從而降低風險發生的機率。
適用範圍:
透過正常招採程式進入我院的醫療裝置(含科研、教學)、配件。
醫療器械使用安全風險管理是對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環節可能發生的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價、控制和檢測工作的管理方針、程式及其實踐發系統運用。
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0號,自20xx年6月1日實施;
2、《國務院關於修改〈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0號,自20xx年5月4日實施;
3、《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8號,自20xx年2月1日實施;
1、《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xx版),第六章醫院管理6、9、4、1“有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相關工作制度與流程”。
2、《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xx版),第六章醫院管理6、9、4、1“有生命支援類、急救類、植入類、輻射類、滅菌類和大型醫用裝置等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監測與報告制度”。
1、病人和操作人員不能覺察的危險因素,如放射線、電離輻射、磁場。
2、昏迷、麻醉狀態或臥床病人,尤其老人、兒童、殘疾人,對危害無法採取正常反應。
3、作為生命支援和功能替代的醫療器械,其安全性、可靠效能直接影響人體生命安全。
4、使用中的醫療器械絕緣程度下降,保護接地措施不當等因素造成的電氣安全隱患。
5、多種醫療器械連線使用,可能產生更大的安全隱患。
6、不同醫療器械之間相互干擾,如電磁干擾產生的安全隱患。
7、有源醫療器械透過皮膚或直接插入體內時,電氣安全效能造成的危害。
8、特定環境如溼度、溫度、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易爆物質,使醫療器械在應用中可能造成安全性、可靠性下降。
10、年久失修或大修理後未按常規進行裝置有關資料檢測,使電氣、機械等部件安全效能下降未被發現。
11、使用人員操作失誤或無關人員在無意或無知情況下變動醫療器械的工作狀態和預設定,造成的安全風險。
12、未重視生產廠家提示的適應證、禁忌證及風險因素或可能產生的副作用。
1、為防止醫療器械在使用中對病人和工作人員造成傷害,必須設定警示標誌。
(1)危險標示:對放射線、電離輻射、高磁場等區域的通道與入口處,應設定明顯的警告標誌。
(2)狀態標示:對X線機房、CT機房、直線加速器和SPECT等機房,當裝置處於工作狀態時,通常設定紅燈以示警告。
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標準IEC60601-1-1988〔《醫用電氣裝置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第一版〕及其第一號修訂標準0991-10制定了醫用電氣裝置安全的國家標準GB9706、1-1995《醫用電氣裝置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該標準是醫療裝置在整個使用壽命週期中必須達到的安全基本要求。
醫療器械必須採用保護接地,配電方式為三相五線制、保護接地母線接地電阻應小於4Ω。大型醫療裝置如CT機、MRI、DSA、直線加速器、SPECT等,應按裝置安裝說明書中接地電阻要求,設定專用接地保護。對有特殊要求的供電系統如心胸外科手術室,應採用1:1隔離變壓器與專用接地線,隔離變壓器的二次迴路不接地。
國家對放射診斷、治療裝置,包括X線機、CT、DSA、核醫學裝置如SPECT、PET、PET-CT、γ計數儀,醫用直線加速器、鑽機,模擬定位機、x-刀和γ刀等,國家己有成熟的防護標準和安全規範,主要的防護規範有兩項,《GBW-3-80醫用遠距離γ射線治療衛生防護規定》和《GBW-2-80醫用治療X線衛生防護規定》。
在採購醫療裝置時,應選擇透過電磁相容性安全認證的醫療裝置。在裝置的安裝佈局中,應考慮醫療裝置之間的相互干擾與影響、在使用前應分析各種醫療裝置的電磁相容性問題,制定操作規程時應充分強調電磁輻射的防護措施。
裝置使用前對醫護人員、操作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可採取現場培訓和工廠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大型醫療裝置培訓可分多次完成。
(2)瞭解使用說明書、維修手冊及與該裝置有關的國際、國家標準。
(3)科室所購置裝置應具備說明書,並隨機器放置。醫學裝備部按使用說明書,協助臨床科室制定裝置操作規程,內容如下:
①有關醫療裝置適用的物件、裝置保管人員、應用範圍、開機前檢查、注意事項及標準程式。
④操作中的注意事項、安全風險、禁忌、操作人員要求等。
(5)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裝置操作人員必須具備操作人員上崗證。
(2)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裝置應指定專人操作與專人負責管理。
(4)使用人員應與工程技術人員合作,共同開發醫療裝置的全部功能,做到物盡其用。
(5)為確保醫療裝置始終處於最佳的效能狀態,並及時發現裝置效能的變化,對大型醫療裝置日常的質量控制,由使用科室醫技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對裝置作穩定性檢測,並進行評價。
(6)操作使用人員應按裝置使用說明書及操作規程要求對裝置定期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
(7)根據《醫療裝置三級質量控制具體要求規範》及裝置技術要求,醫學裝備部制定裝置維保週期及內容,並定期對維護報告進行分析。
(8)醫學裝備部按照《急救生命支援類裝置管理制度》,《大型醫療裝置管理制度》等對全院醫學裝備進行定期巡檢及預防性維護,並對巡檢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並做好記錄。
(9)裝置維修人員在維修醫學裝備後應進行相關的效能檢測和電氣安全檢查,並對檢測內容進行登記,經檢修仍不能達到使用安全標準的醫療器械,不得繼續使用。
(1)科室應將裝置日常維護及使用情況定期報告醫學裝備部。
(2)醫療裝置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該醫療裝置,懸掛裝置停用標識,並立即通知醫學裝備部,可撥打63910296(外線)、2296(內線)或與裝置責任人直接聯絡。
對培訓記錄、預防性維修、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計量管理及維修資料進行分析評估,評估資料作為下週期管理依據。針對資料分析原因,持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