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物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物業管理制度1

  一、形象責任目標

  1、如果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部門負責人承擔連帶責任。

  2、文明、和諧、優質服務到位,零投訴。

  二、經濟責任目標

  1、全面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年計劃利潤***萬元;月考核指標:*** 萬元;直管隊員年底達到****人;保潔人員***名。

  2、負責人基本月資****元,浮動工資***元;年度結算時,按績效完成情況實行一次性獎罰。

  3、公司臨時交辦任務列入績效考核之中統一獎罰。

  三、措施保障目標

  1、自主制定績效目標責任考核辦法並認真實施;

  2、按時上報工作進度情況及各種報資料等。

  (注:其他部門略)

物業管理制度2

  日常物業管理是一項涉及面廣、長期連續的管理工作。按階段可以分為介入期、入住期以及正常居住期。按專業又可以分為物業維修、交通管理、安全管理、社群文化建設等諸多專案。其中部分專案我們已在其他章節予以闡述,此處不再重複。本部分著重對前期介入、業主入住、二次裝修管理、業主投訴及處理、安全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環境保護與管理等八個專題進行敘述。

  第一章前期介入

  前期介入是現代物業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其核心是把物業管理的思想注入到物業的規劃、設計、施工過程中,使物業最大限度地滿足業主的需求。我們將著眼於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協助做好銷售工作,力爭物業管理成為樓盤銷售的賣點

  盛世家園管理處將在前期介入期配合e盛世家園售樓部做好銷售工作。管理處將與售樓中心簽定物業管理服務的補充協議,並嚴格按照協議規定密切配合,提供物業管理的優質服務。為此,從樓盤銷售開始,管理處人員將做好以下工作:

  1。協調配合e盛世家園售樓中心工作人員做好售樓諮詢服務工作:

  2。做好售樓中心、樣板房、車場和花園廣場的保潔及花花圃綠化的管理服務工作:

  3。做好售樓中心、樣板房和花園廣場的安全護衛工作,做好前來看樓買房客戶汽車的指揮疏導工作:

  4。做好銷售中心、樣板房和花園廣場的維護管理工作。

  二、開展業主服務需求凋查

  在銷簋部門的幫助下,協調小組在入住前將進一步開展業主需求調查以瞭解居住區內業主的年齡結構、文化層漢、興趣愛好及各類服務需求,並臧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使令後的物業管理工作更力□貼進業主。同時,與e地產集團共同舉辦準業主聯誼活動,集中瞭解業主反饋的資訊。

  三、進行物業交付前的實操性工作

  在較深入瞭解物業及業主需求的墨礎上,與e地產篥團攜手,做好以下

  各項前期準備工作:

  (—)協助e地產集團銷售工作,在銷售現場提供物業管理諮詢,解釋業主提出的相關問題;

  (二)提供相關專業建議,協助制訂園林佈置及環境設計方案;

  (三)協助制訂居住區內交通管制方案及保安崗事設定方篥:

  (四)收集工程圖紙資料,現場參與裝置的安裝除錯:

  (五)對裝置設施及各類管線的隱蔽工程進行跟蹤管理,確保施工質量;

  (六)建立與社會專業機構的聯絡,開展玫□通郵、通電、通水、通氣、電話申請、有線電視、地名申報等準備工作:

  (七)針對末來需要完醬的物業管理問題建立專項檔案。

  四、按規範實施接管驗收

  充分利用前期介入取得的各種資料和資料,以及對物業的瞭解,本著'對業主負責,對e地產集團負責'的宗旨,對盛世家園居住區進行嚴格、細緻、全面的接管驗收(詳見4e iso9001體系檔案)。

  五、承擔前期介入所需費用

  按物業管理行業接管物業的慣例,物業管理前期介入所需費用應由房地產開發商承擔,但是,考慮到e地產(集團)公司對e物業的一貫支援,我司願意承擔e盛世家園物業管理前期介入費用,金額為人民幣19。02萬元(詳見《e盛世家園前期介入費用測算表》)。

  e盛世泉目前期介入費用測笫表項災專案名稱計算式支出金額(元)

  員工工資專案經理1人5000元/人。月×1人×12月150000

  3人1000元/人。用×3人×12月

  護衛員3人1500元/人,月×3人×12用

  人員辦證費6人×400元/人2400

  辦公費用(//b公消耗品、通訊、交通等)20xx元/用×12用24000

  四員工培訓7人×250元/人1750

  五材料齎保潔材料費500元/用×12月6000

  維修材料費500元/月×12月6000

  臺計:19015元

物業管理制度3

  一、向廈門市物業管理協會提出申請物業管理企業經營資質轉為正式三級的報告;

  二、填報《廈門市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申報表》;

  三、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的臨時三級資質批覆;

  四、附下列檔案:

  1、企業經營負責人姓名及其學歷、職稱證書;

  2、公司章程(加蓋公章);

  3、工商營業執照有效影印件;

  4、驗資證明(註冊資金50萬元以上);

  5、上一年度的審計報告;

  6、經營辦公場所證明;

  7、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8、具有專業職稱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書(含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崗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具體要求(專職專業管理人員不少於5人):

  (1)企業負責人取得建設部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

  (2)企業專職專業管理人員全部取得從業人員崗位證書;

  (3)企業要具有工程、經濟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5人;

  (4)中級職稱人員必須要有原單位出具證明、身份證影印件,並要簽定勞動合同;

  (5)企業經理必須有大專學歷,二年以上物業管理經驗;

  (6)送驗時必須提供證書原件,並附影印件(加蓋公章)

  申報材料要真實,企業從業人員、中級職稱人員必須是本公司的在編人員,

  不得借用各種證書,一經查明將不予辦理企業資質;

物業管理制度4

  1.0目的

  對所轄物業裝修實施管理,確保建築物結構安全和裝修格調統一,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範圍

  適用於物業集團所屬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轄區內的裝修管理。

  3.0職責

  3.1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負責業戶裝修專案的審批。

  3.2客戶服務部辦證員負責受理業戶物業裝修申報手續的辦理,並負責稽核相關的裝修內容以及各種證照。

  3.3客戶服務部收費員負責裝修管理費用的收取工作。

  3.4工程維護部負責土建、配電、給排水及消防等相關圖紙的稽核,現場管理並參與驗收。

  3.5保安部負責裝修現場的查證、裝修人員的進出、材料和垃圾的清運、貨梯的使用、消防管理等工作。

  3.6物業部負責對裝修現場進行管理,組織裝修驗收及辦理驗收手續。

  4.0工作內容

  4.1裝修申請

  4.1.1客戶服務部前臺人員負責接待前來申請裝修的業戶,並要求業戶填寫《裝修申請表》、《裝修委託書》、《承諾書》,同時向業戶說明《裝修管理規定》及相關費用的收取事宜。

  4.1.2各單位客戶服務部前臺人員核實業戶提供的資料。

  4.2裝修審批

  4.2.1各單位物業部稽核完業戶申請裝修專案資料後,轉交工程維護部稽核圖紙,工程維護部負責填寫簽署《裝修圖紙稽核意見》。

  4.2.2客戶服務部收費員核算相關費用後,報本單位負責人審批。

  4.2.3裝修專案手續齊全的,三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4.2.4要求裝修業戶按照相關法規在裝修現場配備滅火器。

  4.3費用的收取和證照的發放

  4.3.1裝修專案手續齊全後由客戶服務部收費員向業戶收取相關費用。

  4.3.2業戶繳清各項裝修相關費用後::,由各單位客戶服務部前臺人員負責向業戶發放《裝修施工許可證》和《裝修圖紙稽核意見》並辦理施工人員《裝修人員出入證》。

  4.4裝修監督

  4.4.1由各單位按《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工程實施監督。

  4.4.2物業助理應告知巡邏隊,巡邏隊應配合物業助理對裝修戶的消防安全、垃圾清運及施工人員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4.5裝修驗收

  4.5.1物業助理根據業戶裝修驗收申請,組織相關人員對物業裝修專案進行驗收。

  4.5.2驗收合格後相關人員在《裝修竣工驗收表》上簽字認可,管理員及時收回《裝修施工許可證》、《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等相關證件,三個月後收費員負責辦理業戶返還裝修費用手續。達不到合格要求的,填寫《裝修整改通知書》由施工單位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合格為止。

  4.6裝修資料管理

  客戶服務部資料管理員負責對裝修資料分類建檔並儲存。

  5.0相關檔案

  5.1《裝修管理規定》 (wi-7.5.1-06-01)

  5.2《裝修監管工作規範》 (wi-7.5.1-06-02)

  6.0記錄表格

  無

物業管理制度5

  1.目的

  確保綠化植物的正常生長,為植物綠化養護工作提供指引,保持優美、舒適的生活環境。

  2.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管理處的綠化養護管理工作。

  3.定義:

  無

  4.職責:

  部門/崗位工作職責頻次/時間

  品質管理部負責制定綠化養護作業流程及檢查標準,監督指導各管理

  處綠化養護工作。每季度至少巡視檢查一次。

  管理處經理負責管理區域內綠化養護計劃方案的實施,並可根據自身

  特點制定相應的養護方案,並巡視監督養護情況。每半月至少巡視檢查一次。

  環境負責人負責稽核落實養護計劃,並指導、監督、抽查各綠化崗位

  工作情況。每週至少巡視檢查兩次。

  綠化負責人負責制訂綠化養護工作計劃,現場日常綠化養護工作監督

  管理,巡視各崗位工作情況。每天至少巡視檢查一次。

  5.方法及過程控制:

  5.1綠化植物分類

  5.1.1喬木:指有明顯主幹,生長高度能超過2米以上的樹木。

  5.1.2灌木:植物明顯主幹,生長高度在2米以下的樹木。

  5.1.3地被植物:貼地或匍匐生長的植物,包括草坪,藤本等其它草本植物。

  5.2綠化植物的移植、種植

  5.2.1綠化植物的種植宜在雨水充足,植物生長旺盛的季節進行(3--8月份)。

  5.2.2種植樹木時,需綜合考慮樹冠、樹幹等大小,留置適當的土球,保證有足夠的根系。

  5.2.3綠化植物移植時,應切斷主根,儘量保持足夠的鬚根,以使其能迅速恢復生長。

  5.2.4為了減少蒸發,保持植物體內有足夠的水分,在移栽樹木時,一般要去掉三分之二的枝葉。對鬚根少或難成活的樹木,要剪掉所有樹葉,只保留樹幹。

  5.2.5移植草皮時,在每塊之間須保持適當的空隙。

  5.3澆水

  5.3.1園林植物的澆水,應遵循'不幹不澆、澆則澆透'的原則進行。

  5.3.2室內盆栽植物,應每週噴淋葉面,並用溼毛巾擦拭,每次澆水後,及時清洗墊盆。

  5.3.3室外植物的澆水時間,應根據天氣狀況和季節而定。4至11月份,在9:00之前,15:00以後澆水;11月至次年3月份,在9:00以後,17:00以前澆水。

  5.3.4剛修剪過的植物,易被病菌感染,一般在修剪3天,待傷口癒合後再澆水。天氣乾旱,必須澆水時,應避免把水澆在傷口上。

  5.3.5視情況對室外植物澆淋葉面,除去表面灰塵。

  5.4日照

  5.4.1室內盆栽植物,每週移至室外無直射陽光處,接受一週左右光照。

  5.4.2草坪是喜光性植物,應保持足夠的陽光。草坪生長過密時,要經常修剪。對於牆角陰暗角落,可種植廕生藤本花木。

  5.5修剪

  5.5.1喬灌木應保持美觀的形狀,枝條無雜亂現象。

  5.5.2綠籬花球必須形態明顯,無突出長枝。

  5.5.3草坪高度應保持在8cm左右。立春前進行較低修剪,一般保留草莖10--15mm為宜,剪完後要用鐵耙除去枯葉死草;立秋前修剪的高度為草長的一半為宜;立冬前修剪高度為草長三分之一,以鞏固草根的生長。每次修剪後,對用剪草機不能剪到的樹邊、牆角等部位,應用割灌機割邊。

  5.5.4現場綠化養護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園林機械的具體操作方法,按《園林機械操作養護作業指導書》執行。

  5.6鬆土施肥

  5.6.1天津土壤多為鹽鹼土、、貧瘠、乾旱、易板結。在新植樹木時,儘可能加入有機肥,改良土壤。

  5.6.2花壇應每月鬆土,並結合施肥(以複合肥為主)一次。

  5.6.3施肥應以複合肥為主,並避免灑落在葉面上,灼傷葉面。

  5.6.4每週施肥後應立即澆足夠的水,使肥料迅速溶解,滲入地下。

  5.6.5對盆栽植物,可先將肥料(尿素、鉀肥)溶解,再噴霧到葉面上,濃度控制在0.1-1‰之間,也可直接噴灑罐裝葉面肥。

  5.7病蟲害防治

  5.3.7.1應遵循'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原則,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預防性消殺。各管理處可根據具體情況安排,但至少兩個月需進行一次。

  5.3.7.2對嚴重的病蟲害,應連續多次消殺,直至植物恢復正常生長。

  5.3.7.3管理處在對各種植物進行消殺作業時,具體操作辦法按《消殺作業控制程式》執行,每次綠化消殺作業後填寫《消殺(毒)工作記錄表》,並負責對每次綠化服務供方的現場消殺效果進行總結評估並編寫《工作評估報告》。

  5.8綠化接管

  5.8.1管理處綠化負責人(外包的須會同供方現場負責人)檢查工程養護質量。

  5.8.2 接管前綠化施工單位須準備的資料:與地產合同影印件、地產驗收合格書(必須有相關人員簽字)、驗收移交表、綠化竣工圖和苗木清單。

  5.8.3管理處負責人簽字、蓋章。現場養護質量不達標的,記錄並限期整改,並知會地產客戶中心或返修組。

  5.8.4 管理處正式接管自行養護,或視情況分包給綠化服務供方。

  5.9綠化養護的各種具體作業方法執行相關作業指導書及質量記錄

  5.9.1管理處綠化負責人在綠化養護管理工作中,具體操作辦法參考《綠化作業指導書》執行。

  5.9.2管理處綠化負責人在對日常養護工作進行檢查時,具體標準參考《綠化工作檢查標準》。

  5.9.3管理處綠化負責人在對日常綠化養護工作進行檢查時,須每日填寫《綠化效果每日檢查記錄表》,並每月編寫《工作評估報告》。

  5.9.4管理處經理、環境負責人在日常檢查綠化養護工作時,須填寫《管理人員巡視記錄表》。

  5.9.5管理處綠化負責人日常組織養護人員對植物進行消殺作業時,須填寫《消殺(毒)工作記錄表》,並編寫《 工作評估報告》。

  6.支援性檔案

  tjzzwy7.5.1-h02-01《綠化作業指導書》

  tjzzwy7.5.1-h02-01附件1 《綠化工作檢查標準》

  tjzzwy

  7.5.1-h02-02《園林機械操作養護作業指導書》

  tjzzwy7.5.1-h03《消殺作業控制程式》

  7.質量記錄和表格

  tjzzwy7.5.1-h02-01-f1《綠化效果每日檢查記錄表》

  tjzzwy8.2.3-z01-f1 《管理人員巡視記錄表》

  tjzzwy7.5.1-h03-f1《 消殺工作記錄表》

物業管理制度6

  1.部門經理的職責

  (1)秩序管理部經理應對整個物業範圍內的安全負有組織領導的具體責任;

  (2)根據國家秩序管理的有關規定及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管理細則制定秩序管理部門的工作計劃和目標,並督導下級管理人員的工作;

  (3)主持部門例會,傳達貫徹總經理及有關部門的指示,並與廣大秩序管理人員一道分析研究住宅小區的秩序管理管理問題;

  (4)熟悉和掌握住宅小區內各種秩序管理設施的操作和效能,熟悉住宅小區內秩序管理狀況,做到心中有數;

  (5)對重大事件、事故親自組織調查、處理;

  (6)負責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事項。

  2.秩序管理班長的職責

  (1)對部門經理負責,做好所管轄區內安全秩序管理工作;

  (2)帶領秩序管理班全體人員,根據制定的崗位責任制,認真嚴肅、一絲不苟地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3)根據崗位責任制所規定的專案和要求,嚴格進行檢查,督促全體秩序管理人員落實崗位責任制;

  (4)要有法律知識和法律觀念,熟悉秩序管理業務,瞭解物業管理公司所制定的規章制度,掌握管區內秩序管理保衛工作的規律、特點,嚴格管好、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5)做好部門領導和基層秩序管理人員的協調工作,及時將秩序管理人員反映的各種資訊向上級彙報,為上級領導部門提供建設性的工作建議,同時及時傳達、落實上級的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

  (6)認真做好本班秩序管理人員的考勤工作,詳細如實地記載工作中遇到及處理的各種情況,每天應向部門經理彙報一次;

  (7)以身作則,做好本職工作。

  3.秩序管理員的職責

  (1)秩序管理員上崗必須身穿制服,配戴裝備,嚴整儀容。糾正違章時先敬禮,必須做到以禮待人。

  (2)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堅守崗位,提高警惕,發現違法犯罪分子要堅決設法抓獲。

  (3)值班秩序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搶劫工作,認真檢查裝置設施,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況,排除險情,並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及領導,確保管區的安全。

  (4)執勤過程中要勤巡查,要有敏銳的目光,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預防案件、事故的發生,力爭做到萬無一失。

  (5)愛護設施裝置、公共財物。對崗位內一切設施、財物不得隨便亂用。

  (6)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及值班紀律,對崗位發生的各種情況要認真處理,並且做好詳細的書面記錄。

  (7)遇到緊急、突發性重大事情,要及時向主管部門經理請示報告。

  (8)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按時、按規定交接班。

  (9)對住宅小區內的住戶做好公司的規章制度及秩序管理保衛的宣傳工作。

  (10)應有禮貌地查詢進入住宅小區的訪客,並儘可能登記身份證,如有懷疑,應通知有關住戶及有關部門。

  (11)詳細記錄各有關部門領導打來的電話,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12)若發生案件,應採取下列步驟以協助破案:

  ①立即報案並留在現場直至公安人員到達;

  ②切勿移動或容許他人移動、觸控現場物品,保留現場證據,方便取證工作;

  ③禁止任何人在現場走動,並禮貌地勸阻閒人進入現場,以方便公安人員現場調查;

  ④向公安人員提供有關案件詳情。

物業管理制度7

  物業程式檔案

  --住宅物業裝修管理控制程式

  1.0目的

  透過對裝修各過程的管理和控制,確保裝修按規範的順利進行。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服務中心所轄住宅類物業的裝修管理。

  3.0職責

  3.1物業服務中心總監、經理負責裝修申請的最終審批。

  3.2物業服務中心客服部、工程部、禮賓部負責裝修申請的稽核。

  3.3物業服務中心客戶部負責受理裝修申報及裝修資料的收集、整理、跟蹤、歸檔。

  3.4物業服務中心工程部負責對相關工程進行技術監督、檢查、驗收。

  3.5物業服務中心禮賓部負責對裝修單位的消防、安全、裝修人員出入等的監管。

  4.0工作程式

  4.1裝修管理的依據:建設部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業主規約》《服務手冊》。

  4.2裝修管理的控制包括:裝修申報、審批、裝修過程監理(含違章處理)、裝修驗收、退還證件(押金)及裝修檔案歸檔管理等。

  4.2.1裝修申報

  4.2.1.1裝修申報及辦理流程按《裝修辦理流程圖》進行。

  4.2.1.2根據《裝修辦理流程圖》,客服助理對業主/裝修負責人的裝修申報並查驗其申報材料是否齊全,資料包括:

  a、圖紙包括:平面佈置圖、拆牆示意圖、管道改變圖、電氣分佈圖及配電系統圖、複式改建圖(單元房或不改動的不必提供)、天花布置圖、防水施工方案(改動洗手間需提供);每張圖紙均需簽名確認。

  b、裝修單位證件包括: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影印件並加蓋紅章。

  4.2.1.3查驗資料無誤後,請業主/裝修負責人詳細填寫《裝修申請表》,並簽署《裝修施工承諾書》。

  4.2.1.4提交資料完畢後,由客戶助理負責知會業主/裝修負責人,在資料符合情況下,裝修審批全過程不超過三個工作日;如資料不符合需重新補辦手續,具體情況,請業主/裝修負責人回去等候通知。

  4.2.2裝修審批

  4.2.2.1客戶助理將收集的裝修資料整理並登記在《裝修辦理跟蹤表》,並於當日提交到客戶部經理處進行稽核並加署意見,於次日交工程部經理/禮賓部經理處稽核並加署意見,次日下午交物業服務中心總監、經理處進行最終審批。

  4.2.2.2資料不符合:在各環節稽核、審批過程中,如有問題,則退回客戶組,由專人負責與業主聯絡,並請業主/裝修負責人進行修改後,重新走流程。

  4.2.2.3資料符合:由專人跟蹤,並在三個工作日內控制審批流程,並負責通知業主前來辦理裝修手續。

  4.2.2.4客戶助理負責填寫《裝修許可證》,並填寫裝修申報內容及期限,上報並蓋章。

  4.2.3裝修過程監理

  4.2.3.1裝修繳費、辦證

  a、業主/裝修負責人在客服部前臺辦理交費手續,按《業主收樓費用一覽表》執行;

  b、提供裝修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彩色一寸照片一張,並登記在《裝修工人出入證申請表》,辦理《裝修工人出入證》及《裝修許可證》,並要求裝修單位在進場時將《裝修許可證》張貼在大門外;

  c、影印《裝修許可證》留底,並各影印一份交工程部、禮賓部巡查備案。

  4.2.3.2裝修施工技術規範要求:按國家建築裝修行業技術標準及本小區《服務手冊》要求施工。

  4.2.3.3裝修施工消防、臨供水電及施工改造管理

  a、施工過程消防的管理按《消防管理控制程式》執行。

  b、業主裝修需臨時供水電、業主或施工單位須在客服組前臺辦理申請手續,.報工程部經理審批並安排抄表,裝修完成抄表結算。

  c、裝修過程中,業主提出裝修工程改造,須在客服部前臺填寫《裝修許可證》,流程如上。

  4.2.3.4施工監管

  a、施工單位進場施工時,客服助理通知工程組開通該單元的水電。

  b、裝修施工過程中,客服助理每日巡檢不少於一次,嚴格監督按審批圖紙進行施工;並認真填寫《裝修巡查表》。

  c、工程部在業主裝修過程中,應定期巡查,特別對隱蔽工程、防水工程全程嚴格監管,對裝修中如電氣安裝,給排水安裝等向業主提供專業意見。

  d、工程部對業主在裝修過程發現的需要保修的問題,負責與相關單位協調解決,結果報客服前臺存檔。

  e、物業服務中心總監/經理每半月組織相關人員對裝修單元進行抽檢,按區域(如a、b、c等)抽檢戶數不能低於5戶(沒有裝修單元區域除外)。並填寫《裝修巡查表》。

  f、禮賓部認真做好出入證管理工作,嚴格控制專證專人專用,人、證、房號相對,不得進入出入證規定之外的樓宇、房間。

  g、禮賓部對裝修單位每日巡檢至少一次,認真填寫《裝修巡查表》,對裝修垃圾的堆放,消防器材、電梯前廳、衛生裝置等嚴格檢查,對搬運物品進行監督,發現有損壞園區、樓宇設施的,立即彙報客服前臺處理,並配合客服部,對搬運過程中使用電梯的情況進行監督。

  h、廣告牌、招牌、霓虹燈飾、空調的安裝及管理,按本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標準執行,需提前知會業主裝修須注意事項及相關標準尺寸及安裝位置,並進行現場預約工程組諮詢。

  4.2.3.5裝修違章處理

  a、由客戶部按建設部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房屋裝修工程、防水工程質量、防火安全承諾書》《裝修施工承諾書》之規定違章處理。

  b、違章裝修處理流程,按《裝修違規處理流程圖》執行。客戶助理接到客戶違章資訊後,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屬重大違規事件及時上報物業服務中心總監、經理處理;

  --屬一般違規事件的報客服部經理處理,由客服部經理親自或指定客戶助理到現場予以勸導、教育。

  --物業服務中心總監、經理接到重大違章事件資訊後,根據情況及客戶違章給小區造成的經濟損失大小,決定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理意見,並將處理決定填入《整改通知書》中。

  --對於客戶漠視物業服務中心給予的處理意見,不配合小區正常管理工作的,應予以停工,並扣除其相應押金。

  --客戶部及時向業主/裝修負責人發出《整改通知單》,並簽收,要求業主/裝修負責人限期整改,整改後結果應予以現場確認,並記錄在《整改通知單》中。

  4.2.4裝修驗收

  4.2.4.1業主裝修完畢後,由業主/裝修負責人在客服組前臺填寫《裝修驗收申請表》,並預約驗收時間,根據預約時間,客

  服部、工程部、禮賓部(必要時)派專人前往現場進行驗收,並將驗收結果填寫在《裝修驗收申請表》,雙方進行確認,驗收不合格,由裝修負責人負責整改,並重新申請進行驗收手續辦理。

  4.2.5退還證件、退還押金

  4.2.5.1驗收合格天后,由業主/裝修負責人到客服部前臺辦理退還《裝修工人出入證》,並預約退押金時間,在裝修驗收合格後工作日內退還押金;

  4.2.5.2如遺失《裝修工人出入證》,該證押金不予退還。

  4.2.6裝修檔案管理

  4.2.6.1裝修完工,並透過驗收,將資料統計移交給客服部統一歸檔。

  4.2.6.2裝修資料歸入客戶資料檔案內,並附有目錄。

  5.0支援性檔案

  5.1《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5.2《業主規約》

  5.3《服務手冊》

  5.4《裝修辦理流程圖》

  5.5《消防管理控制程式》

  5.6《裝修違規處理流程圖》

  6.0質量記錄

  6.1《裝修辦理跟蹤表》

  6.2《裝修申請表》

  6.3《房屋裝修工程、防水工程質量、防火安全承諾書》

  6.4《裝修施工承諾書》

  6.5《裝修許可證》

  6.6《裝修工人出入證申請表》

  6.7《裝修巡查表》

  6.8《整改通知單》

  6.9《裝修驗收申請表》

物業管理制度8

  第一部分崗位職責

  公司總經理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方針、政策。

  2、帶領全體員工對物業轄區實行全方位管理,保證物業完好狀態,提高使用效益。

  3、注意經濟效益,精心理財,開源節流,滿足業主需求。

  4、抓好精神文明建設,維護業主合法權益,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5、制訂和完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6、制訂年度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督促所屬部門履行崗位職責,堅持年終考核。

  7、重視人才,合理使用幹部,按照德、勤、能、績定期進行考核。

  8、調動各方積極因素,共同管好物業。定期向總公司彙報工作及經營收支情況,以各種方式聽取業主和使用人的建議、意見和要求,並及時答覆,認真解決。

  9、關心員工生活,努力提高員工工資福利,改善工作條件。

  10經常與上級公司和政府相關部門溝通,理順關係,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公司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1、在總經理領導下,協助經理抓好全面工作。

  2、主要抓好裝置設施維修、保養計劃的制訂和落實工作。帶領全體員工對物業轄區實行全方位管理,保證物業完好狀態,提高使用效益。

  3、制訂和完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4、制訂年度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督促所屬部門履行崗位職責,堅持年終考核。

  5、調動各方積極因素、共同管好物業。定期向總經理彙報分管理工作情況,以各種方式聽取業主和使用的建議、意見和要求,並及時答覆、認真解決。

  6、關心員工生活,努力提高員工工資福利,改善工作條件。

  7、經濟與上級公司和政府相關部門順關係,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職能部門經理崗位職責

  1、在公司總經理室的領導下,全面實施本部門的各項工作。

  2、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組織各項工作的開展。

  3、負責配合辦公室進行本部門員工的招聘。

  4、負責制定本部門員工的業務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員工培訓。

  5、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本部門各項工作,定期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核。

  管理處主任崗位職責

  在總經理直接領導下,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方針、政策,全面負責負責管理處的日常事務和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檢查督促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不斷提高服務質量,落實獎懲制度;

  2、安排和調整本部門人員工作,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並組織編寫管理報告和各種通知、公函;

  3、負責傳達公司檔案、通知及會議精神;

  4、檢查監督本轄區工程維修、保安清衛人員以及管理員工作情況並進行考核,按《員工手冊》的要求抓好管理;

  5、熟悉國家有關法規和物業管理規定,掌握各業主情況,檢查督促各責任區管理的實際操作;

  6、隨時掌握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交納情況,及時做好物業管理費催交的組織工作,並組織解決好有關投訴,不斷改進服務質量;

  7、抓好本部門的組織工作和思想工作,主持日常和定期工作會議,研究擬定下一步工作計劃;

  8、加強各班的團結合作,樹立整體思想,密切與其他部門的聯絡,互相溝通、協調;

  9、認真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任務。

  內勤員崗位職責

  內勤員在管理處主任統一安排下,負責文件資料的儲存和管理,做好各項基礎性工作。

  1、按照物業服務的需要,編制採購計劃,並實施採購;

  2、對倉庫物資和其他物資進行管理,建立物資臺帳;

  3、協助主任組織開展社群文化服務;

  4、做好本部門員工的考勤、考核管理;

  5、負責管理轄區內業主檔案和物業檔案,做好保密工作,防止遺失、損壞;

  6、負責本部門各類通知、公函、報告的收發;

  7、負責接聽服務電話,屬於業主投訴及報修的要做好記錄,並及時轉交處理,對於緊急突發事件及時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彙報;

  8、熟悉各種收費程式,負責接待上門的交費的業主,並做好收費記錄;

  9、熱情接待來訪的業主及其他人士,對他們的諮詢事項給予熱情、周到的答覆和解釋;

  10、完成本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員崗位職責

  在管理處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1、熟悉掌握物業轄區業主和物業的基本情況;

  2、建立收費臺帳,掌握收費動態,及時收取、催交各項應收費用;

  3、負責辦理業主入住、遷出手續,監督管理裝修事務;

  4、負責巡視物業使用情況,以及保安、清潔、維修人員的工作情況;

  5、負責對外包服務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6、負責與業主溝通、回訪,有效處理業主的投訴。

  文員崗位職責

  1、負責部門的檔案撰寫、整理工作;

  2、負責員工考勤、收發傳達檔案等日常工作,妥善保管管理處的各類來文;

  3、負責辦理各類外來人員的出入證件;

  4、協助主任組織由管理處發起的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

  5、接待來訪的業主,對其提出的問題及意見,予以解釋解答,並將詳細內容記錄在案;

  6、負責做好檔案、記錄、卡的管理工作,並保證檔案完整、齊全、保密;

  7、向各業主發出書面繳交各項費用的通知書;

  8、透過各種媒介做好宣傳工作;

  9、負責組織業主意見徵詢活動和社群文化活動;

  出納崗位職責

  1、清點彙總部門交來的款項;

  2、稽核原始憑證是否完整;

  3、發放工資、獎金,支付符合手續的費用;

  4、處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

  5、填制記帳憑證,交會計記帳;

  6、正確使用發票,保證現金和銀行支票使用安全。

  保安人員崗位職責

  (一)、總則

  1、貫徹執行公安機關和上級部門制訂的各項法規和制度,努力維護好物業轄區內的治安安全;

  2、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服從領導,完成公司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3、負責做好對轄區內的巡邏、值班工作,做好大宗物品出物業轄區的登記工作;

  4、負責做好機動車輛的管理和收費工作;

  5、負責做好綜合管理費收取工作;

  6、熟悉樓宇情況、以動態、巡查等方式預防、發現、制止各類事故如:打架鬥毆、盜竊等事件,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7、按規定著裝,文明值勤,嚴格交接班手續,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8、講究文明、禮貌待人,耐心說服、教育住戶遵守物業轄區各項管理規定。

  (二)、保安隊隊長崗位職責

  保安隊長在管理處主任的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保安隊的各項管理工作。

  1、瞭解和掌握保安隊的情況,根據管理處領導的要求和意圖,結合實際,建立和健全各項工作細則的獎懲條例,抓好實施組織和監督工作,對物業轄區的治安、消防、車輛交通工作全面實施管理;

  2、主持保安業務工作會議,督促檢查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重點是《員工手冊》及保安相關規定的落實情況,組織隊員學習業務知識和形體儀表訓練,認真做好培養和業務訓練,提高全體隊員的整體素質。;

  3、經常定期不定期檢查保安隊員的工作情況,做好監督、檢查和考評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獎懲條例;

  4、掌握隊員的思想動態,認真做好思想工作,抓好保安隊伍的思想建設,關心隊員的生活狀況和業務水平,做好全體隊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精神教育,幫助下屬正確處理好工作中的各種問題,為下屬解決實際問題;

  5、教育培養所屬班長,不斷培養他們的組織指揮能力和管理水平;

  6、處理有關保安方面的事務,重大治安問題和事故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採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7、完成公司交辦的收費等其它工作任務。

  (三)、保安班長崗位職責

  保安班長在保安隊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保安隊日常事務的實施工作。

  1、負責組織當班的保安工作,監督和指導認真做好執勤工作,及時糾正和登記違紀違章現象;

  2、檢查本班人員的著裝儀容、內務衛生,保管好配備的通訊器材、保安設施、自衛武器等物品;

  3、負責填寫《值班記錄》,登記本班獎罰情況,檢查各巡邏點情況;

  4、按照保安部(隊)制定的培訓計劃搞好組織實施工作,定期召開班務會,經常對隊員進行具體的業務指導和崗位培訓,提高本人和全班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能及時解決當班時間內的各種突發事件。

  5、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和請示彙報工作,與轄區業主搞好關係;

  6、熟悉在緊急情況下本班的組織指揮,處理好一般性的治安事件和業主的投訴,落實安全措施,預防各種事故,工作中有處理不當的事應及時向上級請示彙報;

  7、團結本班人員,堅持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和掌握隊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

  8、完成公司下達的其他任務。

  (四)保安員崗位職責

  1、門崗

  ①熟悉物業轄區的概況、平面佈局及樓幢分佈情況;

  ②保持威嚴可敬的儀表儀容,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

  ③負責做好大宗物品出物業轄區的管理工作,對住戶裝修人員及裝修物品的出入進行管理,制止閒雜人員隨意進入物業轄區;

  ④負責做好對機動車輛的出入管理和收費工作。

  ⑤熟悉保安設施裝置的操作規程及報警設施的使用方法;

  ⑥做好本崗位的清潔衛生和交接班工作。

  ⑦負責回答解決住戶及來訪人員提出屬於本崗職責內的問題;

  ⑧對任何有損物業轄區物業管理的行為,及時進行規勸和制止。

  2、巡邏崗

  ①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實行24巡視巡邏制度,嚴格執行佇列行走標準,樹立公司良好形象和個人道德風範;

  ②樹立強烈的責任感,全面做好物業轄區的治安、消防、車輛、收費、以及住戶求援、報警等工作,確保物業轄區治安安全,秩序井然;

  ③熟知本人責任區域內住戶情況,瞭解物業轄區內其它區域房屋的地形以及各條通道的佈局,做到勤巡邏、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④熟悉物業轄區消防設施的配置,並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掌握防火自救知識;

  ⑤巡查公共裝置設施使用和公共衛生保潔情況,發現設施受損及時上報,對任何有損物業轄區物業管理的行為,及時進行規勸和制止;

  ⑥加強對物業轄區的機動車輛管理,維持車輛停放秩序;

  ⑦積極參加職業道德和業務、消防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消防員(保安員兼)崗位職責

  1、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認真學習有關消防知識,掌握各種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2、積極做好防火宣傳和教育,建立消防值班和消防設施臺帳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一旦發現火警即可投入使用;

  3、物業轄區一旦發生火警,全體員工必須全力投入搶險工作,履行義務消防員的職責,不得臨陣藉故逃避;

  4、發生火警事故時,迅速報告有關領導,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警,組織人員搶救險情,組織住戶撤離危險地帶,並做好妥善安排,做好現場安全保衛工作,嚴防趁火打劫撈取不義之財,協助有關部門查清起火原因;

  5、加強轄區內動用明火的控制和管理。

  監控值班員崗位職責

  1、嚴密監視保安物件的各種情況,發現可疑或不安全跡象,及時通知值班保安處理,並及時透過對講機或電話向隊長報告,且隨時彙報變動情況直到問題處理完畢。

  2、熟悉所管理裝置的效能、操作程式,能獨立進行操作,並能進行簡單的維修;

  3、出現異常情況時,堅持、確認、彙報,並做好情況記錄;

  4、負責裝置的日常巡視、情況記錄;

  5、保持機房乾淨、整潔;做好交接班工作。

  維修人員崗位職責

  1、執行公司決定,服從管理、遵守紀律,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2、熟悉物業轄區內樓宇的樓幢號、單元、戶數和房屋結構、水施、電施等管線走向;

  3、嚴格遵守服務內容與服務標準,及時受理業主提出的各種報修;

  4、積極為業主提供多項便民服務,並做到服務周到、熱情、規範,無投訴;

  5、工作時間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以確保安全,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6、工作完畢及時清理施工現場雜物,服務過程須請業主簽字認可;

  7、愛護工具,杜絕浪費,按規定領用工具和維修材料。

  8、負責對共用部位設施的巡視和保養。

  9、按月做好報修、維修記錄的彙總和材料採購的計劃編制。

  清衛工崗位職責

  1、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

  2、尊重領導,服從分配,及時完成工作任務;

  3、上崗佩戴好工作證,穿戴好服裝,並保持整潔;

  4、文明服務,作風廉潔,拾金不昧;

  5、按照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對物業轄區進行清潔衛生打掃,維護物業轄區的良好的衛生環境秩序;

  6、及時清洗公共部位的亂塗、亂畫、亂張貼的廣告、標語等;

  7、對保潔範圍內物業的異常情況及時行保安員或管理員彙報;

  8、對亂扔廢棄物的現象應予以制止,並及時清除;

  9、妥善使用並保管好清掃、保潔的工具,做到勤儉節約、以舊換新,對無故損壞的酌情賠償。

  綠化工崗位職責

  1、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

  2、服從公司領導和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工作時佩戴好上崗證;

  3、綠化養護操作場地及道路兩旁整潔有序,無危及車輛、行人的現象;

  4、對住戶說話和勸阻有損綠化的行為要溫和有禮;

  5、正確並熟練操作使用園林器械,妥善保管好綠化工具設施、農藥、化肥及其他用品,嚴格使用化肥和農藥;

  6、花草樹木及時澆水,防止過旱和過澇;

  7、對花草樹木定期培土、施肥、除雜草和除病蟲害,對新栽的花草樹木要及時修剪、補苗、澆水,保證成活率達90%以上;

  8、熟悉物業轄區內的綠化概況,充分利用綠地面積,合理佈局、種植花草、樹木;

  9、對工作過程中發現的物業轄區的異常情況及時向保安或管理員彙報。

  第二部分公共制度

  全體員工均為公司物業轄區的'管理人員,無論其工作崗位、分工,需共同遵循以下制度。

  接待來信來訪來電投訴制度

  為了實現“管理無盲點,服務無挑剔,業主無怨言”的管理目標,不斷完善管理體系,提高員工素質,不斷改進服務質量,嚴格認真對待業主(住戶)反饋的每一資訊,特制定本制度:

  1、實行“首問責任制”,公司每一位員工,無論其部門分工,均有義務接受業主的任何來訪來電、投訴,屬於自己職權範圍內或能夠給予解決的,應當場予以解決;不屬於自己職權範圍內或不能予以解決的,不得任何理由推託、迴避,應將業主(住戶)反應的問題當場予以接待,而後轉告相應部門。

  2、每一位員工都有責任收集來自業主(住戶)關於小區管理的看法、建議、意見等。

  3、公司員工接聽所有來電時,第一句必須為:“您好,某某物業”。

  4、受理投訴時,必須熱情接待,主動詢問,面帶微笑,不得推諉、無理拒絕,並做到一視同仁。

  5、當被投訴者受理投訴時,受理者必須如實記錄,不得提出迴避。

  6、對投訴內容要認真記錄,及時派人處理或向主管彙報並在24小時內予以解決或答覆,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迴音。

  7、凡由市政設施如水、電、氣、道路、郵電、通訊等所引起的住戶投訴,應努力做好解釋工作,積極同市政有關部門辦理交涉,儘早為業主排憂解難,決不允許推託了事。

  8、員工應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積極為業主提供滿意管理服務,減小投訴,把矛盾消滅在投訴之前。

  9、對業主的投訴應及時進行分析總結,對反覆出現的問題,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深入探討並找出解決辦法,防止重複發生。

  10、對投訴要記錄,投訴資料要存檔。

  管理人員文明服務標準

  1、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管理技術,提高管理水平,樹立“業主至上,服務第一”理念。

  2、上班時間統一著裝,佩戴工作牌,保持儀表端莊,精神飽滿,不得有不雅觀的舉止。

  3、主動向來訪客人問好,待人彬彬有禮,端莊大方,解答提問掌握適度。

  4、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嚴守法紀,不以權去謀私。

  5、遵守制度,精簡辦事程式,團結協作,互相配合,互相監督,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6、對業主應熱情,遇個別業主無理言行時,做到耐心說服,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不以惡言相待,不得與業主發生打罵行為。

  7、真熱情處理業主來信、來訪,積極為他們排憂解難。對業主的投訴、批評、建議,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或向上級彙報。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迴音。不推諉、扯皮、更不允許有打擊報復的現象發生。

  員工文明服務要求

  1、熱愛本職工作:

  ①要樹立幹好服務工作的職業志向,熱愛本職工作。

  ②刻苦學習,不斷完善和提高管理和專業技術水平。

  ③待業主如親人,熱情服務,盡職盡責做好工作。

  2、文明管理:

  ①儀態端莊:衣著打扮端莊、整潔,給業主有一個美的感覺,使人感到親切、和藹。

  ②語言謙遜:在接待業主過程中,語言要力求文雅、謙恭準確,務必做到“四個不講”即:“不講低階庸俗的口頭語、不講髒話、不講諷刺挖苦話、不講與管理無關的閒話”。不能取笑人、不能訓斥人、不報復人。

  ③主動熱情:在服務過程中要做到:“三個一樣”即:“對待生人與熟人一個樣,大人與小孩一個樣,忙時閒時一個樣”。

  ④優質服務:對業主負責就是對公司負責,處處應多為業主著想,為業主提供各種便民服務。

  ⑤講誠信:誠信無欺是公司每一位員工應有的工作作風,也是我們經營管理中職業道德的一個重要內容,為此在工作中要實事求是,做到言而有信,嚴守信用。

  員工廉潔工作制度

  1、在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2、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嚴守法紀。

  3、不以權去謀私,不利用工作之便佔公司和業主的便宜。

  4、不在上班時間幹私活,不用公司通訊裝置進行私人活動和聊天等。

  5、業餘時間,不利用公司機具、材料向業主承攬私活。

  6、不亂收費或收費不開收據。

  7、不利用工作的特殊性質,對流動、外來人員進行敲詐勒索。

  8、不以次充好,弄虛作假,欺騙業主,賺取物價差額。

  9、維護公司利益,遵守公司機密。

  10、不利用公款拉私人關係請、吃、喝。

  11、不挪用、拖欠和侵吞公款。

  12、不索取或收受和賄賂、好處,要潔身自好。

  13、節約用水、用電,不浪費公司用品,堅持勤儉節約。

  1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要求享受商業網點提供優惠服務和物價。

  15、不在報銷憑據中作假、謊報、多報。

  16、不利用工作之便和業主對公司的信任,私下向業主推銷產品,賺取外快。

  對外服務工作管理制度

  1、思想面貌:細心、周到,要體現本公司高尚的精神面貌。

  2、上班紀律:上班時間根據公司工作安排,每天必須先到公司報到,然後外出工作;工作結束後,必須及時到公司簽到;上班時必須佩戴工作證,以便接受業主、住戶監督。

  3、服務質量:根據客戶的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完成,以保證業主、住戶滿意。在工作中嚴禁向住戶索取財物、吃、拿等不良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作辭退處理,情節嚴重者還將追究法律責任。

  4、工作檢查:公司將不定期的進行工作檢查,聽取業主、住戶反映,如業主、住戶反映該工作人員不能勝任時,公司透過核實後,將作辭退處理。

  5、工作人員如損壞住戶財產,視損壞程度,扣獎金或照價賠償。

  6、凡業主、住戶付給服務費一律交公司,並開具發票,若私自收取小費者,一經發現,扣工資或獎金,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鼓勵員工和業主參與管理制度

  1、為了改進服務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鼓勵各級員工和業主、住戶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建議採納後視施行效果對建議人進行物資獎勵。

  2、員工和業主、住戶的建議範圍包括物業管理方法和手段,改進服務質量的措施,各種裝置的使用與養護方法,節約能源與原材料的方式和如何增加經濟收益等方面,所有建議均可直接遞交公司經理或上級主管領導。

  3、公司適時召集有關人員開會講座各項建議,如有合理化建議即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定出試行方案,並交公司領導審批後執行。

  4、合理化建議試行期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定為15天和30天,期滿後由公司領導會同各部門負責人共同考證該項建議的實際運用效果,並核定獎勵等級,確定獎金數額。如合理化建議有明顯的建設性和實際效果,可不經試行期直接獎勵建議人。

  5、獎勵等級分300元、200元、100元、50元、30元五個等級,考證結束後立即發放,並記入員工檔案。

  6、員工的合理化建議記錄為員工晉級、年終評比和獎勵的重要依據,多次提出優質合理化建議的員工將被晉升提拔或給予特別獎勵。

  第三部分管理處類制度

  管理員工作責任監督區日巡視制度

  1、各管理處必須為每個管理崗位員工劃分一定範圍的工作責任監督區。

  2、每個工作日必須到各自的監督區域巡視兩遍,並做好巡視記錄,無紀錄視作未巡視。

  3、巡視監督要求:

  ①檢查小區保安員、衛生員在崗位工作情況(著裝、佩證及有無其他違反有關規章制度的行為);

  ②檢查小區是否有違章行為(有無亂搭建、違章裝修、牆面有無亂塗、亂畫、張貼廣告,小區內有無亂設攤及跨門營業);

  ③小區是否有不安全隱患(窨井蓋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室外輸電線路是否完好,小區內有無可疑人員活動);

  ④小區內環境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樹木花草有無損壞,公共場所、綠化帶、樓梯道衛生情況,垃圾亭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道路上是否有亂停車輛,亂曬衣物等、小區內是否有影響正常休息的噪聲源);

  ⑤基礎設施是否完整(路面有無破損,室外上下管道是否滲漏,路口*欄杆是否完好);

  ⑥留意傾聽業主對物業管理的意見反映。

  4、在巡視過程中,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能處理的應及時處理,對重大問題和不能處理的事項應向主管彙報。

  管理處走(回)訪制度

  為加強物業管理處與廣大業主(住戶)的聯絡,使管理處各項工作置身於業主(住戶)監督之中,從而集思廣益,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管理工作,提高服務質量,特制定對住戶走(回)訪制度。

  1、走(回)訪要求

  ①物業管理處正、副主任把對業主(住戶)的走(回)訪列入職責範圍,並落實到每年的工作計劃和總結評比中;

  ②走(回)訪時,虛心聽取意見,誠懇接受批評,採納合理化建議,作好走(回)訪記錄;

  ③走(回)訪中,對業主(住戶)的詢問、意見,如不能當即答覆,應告知預約時間回覆;

  ④走(回)訪後反饋的意見、要求、建議、投訴,及時逐條整理綜合、研究、妥善解決,重大問題向上級領導請示解決,業主(住戶)反映的問題,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走(回)訪處理率達100%,投訴率力爭控制在1%以下。

  2、走(回)訪時間及形式

  ①管理處主任、管理員每月登門走(回)訪4次;

  ②每季度參加一次居委會召開的牆門組長會議,廣泛徵求意見;

  ③有針對性地對業主(住戶)作專題調查,聽取意見;

  ④物業管理處設立投訴信箱,投訴電話;

  ⑤隨時熱情接待來訪,作好登記。

  第四部分安全、消防、車輛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管理制度

  保安人員守則

  一、著裝儀表

  1、工作或執勤時,必須身著制服,穿皮鞋,佩證上崗,制服不準混穿;

  2、制服要保持整潔、平整,上崗前皮鞋要擦拭乾淨,打好領帶,戴好帽子,不得敞胸露懷、捲袖子、挽褲腿。

  二、行為規範

  1、上班時間必須精神振作、精力集中,不得袖手、插手、背手;

  2、站崗時姿態嚴整,保持立正姿勢,不得東搖西晃。不得坐臥、倚靠、打盹、吸菸、與人閒聊、吃東西、看書報、亂打電話和聽收、錄音機等;

  3、值班室內時不得躺臥、打盹、看書報、吃零食、下棋、玩弄手機,不得聽收、錄音機,不得兩、三人聊天;

  4、巡邏中無情況處理時不得進入住戶樓內,不得邊走邊玩手機,不得聽收、錄音機,不得與無關人員閒聊;

  5、上班人員必須提前十五分鐘達到各執勤點,做好交接班手續;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6、值班人員就餐必須在值班室內就餐,不得離開崗位到快餐店就餐;

  7、不得脫離崗位,按照規定時間、指定地點站崗;

  8、不得睡覺;

  9、對住戶要有禮有節,熱情受理住戶各種問題,特別是夜間值班,對住戶提出的問題要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作好登記,

  三、日常管理

  1、不得遲到早退,嚴格按照規定時間站崗或巡邏;

  2、認真做好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和實物出入登記;

  2、嚴格執行對講機管理規定和警棍使用規定;

  4、做好本班崗亭的清潔衛生,不得隨意張貼、懸掛與堆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5、門崗值班室不得會客。

  四、罰則

  1、違反本規定第一條、第二條(第八點除外)、第三條的記行政批評一次,累計記批評五次以上者作辭退處理;

  2、違反第二條第八點的,第一次記行政批評一次,第二次記行政警告一次,第三次辭退;

  3、本守則不盡之處,按《公司管理規定》相關條款執行。

  值班管理規定

  1、保安人員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分3個班,3個班分為早、中、晚三班,早班為:7:30—16:00,中班為:16:00—0:00,晚班:0:00—7:30。

  3、各班保安員必須按照編排的值班表上崗工作,並嚴格履行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堅守崗位,巡邏人員要按時巡查,提高警惕,及時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4、當值班人員發現情況時,應做好控制工作,並及時報告當班班長、隊長或部門負責人。

  ①報告時簡要說明事發地點、性質、人數和特徵等;

  ②及時勸阻和處理在物業區域違法管理規定的人員和事件;

  ③遇緊急事件及重大事故應報告相關領導;

  ④在當班期間發生的問題及處理經過,在《值班記錄》做好記錄。

  保安人員值班制度

  1、三星級小區保安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室值班制度,定時或不定時進行巡邏。

  2、二星級小區站崗時間分為三個時段,分別為:

  早間段:6:00(夏季為05:00)—8:00;

  午間段:11:00—13:00

  晚間段:16:00—19:00(夏季為20:00)

  5:00—22:00期間,不站崗時,保安人員採取在門口遊動方式進行值班,不得進入值班室,違者按脫崗處理。

  3、一星級小區站崗時間為:06:00(夏季為05:00)—21:00(夏季為22:00)

  05:00—23:00期間,不站崗時,保安人員採取在門口遊動方式進行值班,不得進入值班室,違者按脫崗處理。

  4、本規定以上所指的夏季為每年的5月1日—10月31日。

  5、各管理處必須為巡邏人員劃分責任片區,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邏。

  交接班制度

  為認真做好崗位的工作交接和保安器材交接,減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誤及保安器材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轉換崗位時,須認真做好崗位交接。

  2、接班人須提前15分鐘簽到上班,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離崗,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交班人負責。

  3、接班班長在正點時組織全班人員集合,講明注意事項,然後各保安員到各自崗位換班;

  2、本班與下班交接時,要將本班工作情況詳細交待給下一班,以便下一班開展工作;

  3、保安人員交接班時,必須認真填寫《寧波某某物業有限公司保安交接班登記表》,並簽名確認,發現問題,交接雙方必須當面說明,如果交班人離開後,接班人才發現屬於上一班的問題,應立即報告領班或部門負責人處理;

  4、交接班須正點、守時,非特殊情況,不得超時接班;

  保安員培訓制度

  1、崗前培訓

  上崗前向每位新入職的保安員介紹物業轄區情況、工作紀律、操作要求和崗位職責。

  ①上崗前必須掌握保安、通訊及消防裝置器材的使用和操作;

  ②新入職的保安員須進行3—5天時間進行培訓實習,掌握本職工作和基本技能,然後開始正式上崗;

  2、崗位培訓

  ①保安培訓:根據每年制定的保安部制定的培訓計劃,擬訂保安培訓方案,透過授課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分月、季定期進行培訓,從而提高保安員的警惕性、“四防”意識、應變能力和身體素質,使其掌握基本技能;

  ②消防培訓:根據每年制定的保安部內部制定的培訓計劃,擬訂消防培訓方案、年度消防演習計劃安排及滅火等培訓內容,透過授課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分月、季定期進行培訓,從而達到提高保安員的防火意識、掌握滅火搶救能力的目的;

  ③每位保安員必須根據培訓計劃參加公司和部門組織課程,培訓前進行書面通知,並要求每位參加培訓的人員在員工培訓簽到表上籤到。

  3、培訓課程設定

  ①培訓目的:透過培訓,提高保安員的綜合素質和服務水平,培養一支訓練有素、紀律嚴明、文明執勤的保安隊伍;

  ②培訓專案:

  A、應知、應會部分

  公司制度與規定

  部門制度與規定

  保安常識

  服務意識教育

  禮節、禮貌及員工的行為規範、個人修養

  轄區設施、裝置介紹

  消防常識

  B、崗位工作規範

  崗位禮貌用語、工作方法與技巧

  崗位工作職責與細則

  轄區突發事件的處理

  C、消防培訓

  D、法律常識

  ③培訓要求

  A、培訓期間,不得遲到、早退、曠課,違者按上班同等情況處理;

  B、理論培訓時,自帶筆和筆記本,認真做好記錄;

  C、佇列訓練時,按正規化軍事要求操作;

  D、拳術訓練時,不得隨便開玩笑,防止訓練事故。

  ④考評方式

  A、理論培訓在結束後採取筆試閉卷方式進行,85分以上為優,75—84為良,60—74分為中,60分以下為差;

  B、軍事培訓由教員在一個訓練階段結束後進行考核,成績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具體評分標準由培訓教員擬定;

  C、根據考評等級給予相應的獎勵和處罰。

  警棍使用制度

  為嚴格規範警棍使用,特制定如下規定:

  1、警棍是保安人員執行公務時佩戴的自衛防暴器械,保安員應嚴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將警棍轉借給他人。

  2、當班保安員應將警棍掛在腰帶後右側。

  3、不得在崗位上隨便玩耍或揮舞警棍。

  4、處理一般問題時,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著住戶或來人講話。

  5、非緊急情況或人身安全未受到威脅的情況下,保安員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擊他人。

  6、當班保安員要妥善保管所佩戴的警棍,如有意識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7、交接班時要檢查清除後再交接,接受人發現警棍被損壞而不報告,應負責賠償。

  對講機使用制度

  對講機是保安人員必備的重要通訊工具,全體人員必須執行對講機使用規定,熟悉對講機的使用功能,愛護並熟練使用對講機。

  1、使用規定

  ①使用對講機要本著“愛護裝置、小心輕放,妥善保管、正確操作”的原則,不得磕、碰、扔、摔以及玩弄對講機,保持對講機清潔,定期進行擦拭、維護;

  ②持機人負責保管和使用對講機,禁止轉借他人或拆卸機器,各治安人員的對講機一律掛在腰帶右後側,站崗、巡邏時不得拿在手中;

  ③發現對講機有損壞或通訊失靈,持機人應立即向直屬上級報告,由部門主管檢查後進行處理,嚴禁自行拆修;

  ④嚴格按規定頻率使用,嚴禁亂按或亂調其他頻率(平常使用1頻道,停電時使用2頻道);

  ⑤嚴格按照對講機充電程式充電,不得待機充電,電池使用完畢後方可進行充電,以保障電池的效能、壽命和使用效果;

  ⑥交接班時,交機人要講明對講機當班使用狀況,接機者當場檢查,發現損壞或通訊失靈,立即報告當班班長。

  2、對話要求

  ①呼叫對方,先報自己崗位,再呼對方,為:“我是,呼叫,收到請回話”;

  ②收接方回話後,呼方要簡明扼要地情況講清除,收接方收到情況或訊號後,應回答“清楚”或“明白”;

  ③對講機僅限於進行公事聯絡,用對講機講話應使用規範禮貌用語,嚴禁用對講機講粗言穢語、開玩笑或談工作無關的事情;

  凡違反以上規定者將嚴肅處理。對講機丟失、損壞的,視情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賠償損失,並處以相應的經濟處罰。

  監控系統操作制度

  1、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能,熟練掌握監控系統的操作。

  2、值班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監控錄影,愛護裝置,不得擅自修改系統各種設定、刪除資料和進行非法操作,嚴禁私自在電腦上安裝各種軟體,不得進行玩遊戲、打字等其他操作,確保其正常運作,違者從嚴處理,並承擔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3、未經上級部門主管批准,不得隨意播放監控錄影的錄影內容;

  4、未經上級部門主管批准,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

  5、保持監控裝置的清潔,定期進行擦拭、維護;

  6、確保監控室的衛生和秩序,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背景音樂播放制度

  1、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能,熟練掌握背景音樂系統的操作;

  2、值班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背景音樂系統,不得私自拆卸或更改設定,確保其正常運作;

  3、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內容播放音樂;

  4、非公司制定的操作人員不得擅自動用裝置,一經發現,將追究當班人員相關責任;

  4、保持背景音樂裝置的清潔,定期進行擦拭、維護,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物品出入登記制度

  1、為維護物業管理區域業主的財產安全,確保轄區的公共秩序,轄區內的業主或住用人攜帶物品出入轄區時必須進行登記;

  2、值班人員對攜帶進入物業轄區的可疑物品應進行盤查、詢問,屬於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性物品嚴禁進入轄區;

  3、值班人員對攜帶大件物品出物業轄區的:

  ①屬業主的,值班人員確屬熟悉、認識的登記其情況,並承擔由此可能引發的後果後放行;

  ②對自稱是業主,值班人員不熟悉、認識的,必須核對其業主資料或登記其身份證件後方可放行;

  ③屬外來人員的必須登記其身份證件號碼等相關內容,進行相關的聯絡,認證其攜帶物品合法後方可放行;

  4、值班人員應嚴格檢查所攜帶物品的性質,可以進行適當的盤問,對未能執行物品出入登記,將給予相應的處罰,造成後果的視情節追究相關責任。

  重大事件報告制度

  一、重大事件報告制度

  為及時妥善處理重大事件或突發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發生,特制定重大事件處理報告制度。

  1、重大或突發事件包括:火災、電梯困人、爆炸、突發停電、水浸、盜竊、械鬥等破壞性行為;刑事案件:使用者集體投訴(5戶以上);關於中央空調主機、發電機、高低壓電櫃、通訊裝置等大廈主要裝置施捨故障;房屋主體結構遭受破壞等;

  2、發生重大或突發事件,參與事件處理的部門或當值主管立即到現場處理,同時儘快口頭向公司領導報告,並根據事發情節決定是否報告公安、消防等機構協助處理;

  3、參與事件處理的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在事件處理後立即填寫重大事件報告表,於1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遞交公司領導,詳細記錄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以及事件發生的初步原因和處理經過;

  4、重大事件報告表由部門經理簽名後上報,入部門經理不在而事情緊急時,可由當值主管簽名上報;

  5、參與事件處理的部門應在事件處理完畢後24小時填寫重大事件總結表上報公司領導,如實彙報事件的詳細處理過程及結果,找出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的預防措施。

  二、緊急事件處理程式

  1、突發事件處理程式

  ①凡遇突發事件(指兇殺、搶劫、盜竊、勒索、打架、鬧事、傷亡或重大糾紛等),必須保持冷靜,立即採取措施,並報告管理處負責人、保安部;

  ②簡要說明事發的地點、性質、人數、特徵及損失價值;

  ③驅散無關人員,保護好現場,留意現場周圍的情況;

  ④檢視本轄區各類記錄、出入登記和監控錄影,檢查有無可疑情況和人員;

  ⑤對勒索、打架事件,監控中心應密切注意事發現場的情況變化;

  ⑥對糾紛事件應及時瞭解具體原因,積極協調,勸阻爭吵,平息事態;

  ⑦對傷亡事件應做好現場保護和通知搶救工作,對明確死亡的,應報告派出所處理;

  ⑧對涉及刑事及重大責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導致的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管理處負責人、保安部,並由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⑨相關責任人在接到突發事件後應立即趕到現場,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態擴大;

  ⑩保安部組織人員除維護現場外,還需負責指揮調派人員做好布控堵截,根據事態的大小程度報公安機關、有關部門及公司總經理。

  2、鬥毆等暴力事件的處理程式

  ①處理鬥毆等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剋制的態度,除正當防衛,一般情況下應儘量避免與人發生武力衝突或爭吵;

  ②巡查發現或接報有鬥毆等暴力事件,應馬上用對講機、電話或其他方式報告保安部,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鬥毆程度、有無使用武器等),入能處理的,及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保安部指令;

  ③保安部接報後視情況派適當數量的保安員立即到現場制止,將肇事者帶往保安部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儘快報告公安機關;

  ④鬥毆事件中物業轄區的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保護好現場,並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

  ⑤如涉及刑事案件,應交公安機關處理;

  ⑥事件中如有人員受傷要及時組織搶救,並儘快送醫院搶救;

  ⑦如嫌疑人逃跑,應跟蹤截擊追捕,隨時報告罪犯犯動向

  3、盜竊等破壞事件的處理程式

  ①巡查發現或接報物業轄區有人盜竊,應馬上抓獲現場嫌疑人,如人力不夠,用對講機、電話或其他方式儘快向其他值班人員求助,簡要說明情況,並監視現場等待保安部的指令;

  ②保安部接報後,應迅速排適當數量保安人員到現場制止,設法抓獲肇事者,帶往保安部接受調查;

  ③事件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不要觸動現場一切物品,特別是罪犯留下來的指印、腳印、菸頭等物品;做好詳細記錄,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④如涉及刑事責任,應交公安機關處理。

  4、電梯困人的處理程式

  ①值班人員接到電梯應急電話或巡查發現電梯,立即報告主管,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協助控制和解救被困人員,同時將被困電梯的具體方位、停留樓層通知過程維修部;

  ②監控中心透過電視監控觀察電梯內人員情況,使用電梯應急電話與被困者聯絡,做好解釋安慰工作;

  ③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員有嚴重不適時,應立即報消防部門或求助有關部門解決;

  ④部門經理填寫重大事件報告表,詳細記錄故障及處理經過。

  5、停電停水的處理程式

  ①接通知物業轄區在短時間停電停水,應在停電前通知轄區內的業主;

  ②未預知的情況下物業轄區內突然發生停電停水,立即聯絡工程維修部,啟動應急水源,儘快採取措施恢復供電供水,並對業主做好解釋工作;

  ③保安部派出適當的保安人員維護秩序,以防有人趁機制造事端。

  6、發現有人觸電的處理

  ①立即趕赴現場,切斷電源;

  ②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人體接觸電源,以防自己也觸電,要用絕緣的東西把人拉開;

  ③立即進行人工急救,並送醫院急救。

  第二章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為規範物業轄區的消防工作,檢查和防止消防隱患,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月末及節日前,結合綜合管理考評對物業轄區公共區域、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2、檢查工作由公司組織,工程、保安、管理處主任參與;

  3、檢查專案:

  ①各部門(管理處)配備的消防器材、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②房間所使用的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③設有消防報警系統的物業轄區指示燈、煙感及報警系統是否正常。

  3、檢查中發現物業轄區內各種設施裝置有變異,或違反消防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不能立即解決的,由公司出具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消防培訓制度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對在職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每年不少於一次;

  2、公司對新入職的員工的消防培訓,培訓率要達到100%;

  3、培訓內容包括:

  ①學習消防理論知識

  ②熟悉使用常用滅火器材

  ③開展消防綜合演練

  4、公司每年至少對業主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包括:

  ①物業轄區防火的各種規定

  ②消防應急通道的位置及緊急情況的疏散方法

  滅火器管理規定

  1、滅火器是物業轄區內消防器材之一,在緊急情況及消防狀態下使用;

  2、保安部負責滅火器的管理工作;

  3、員工不得亂動、辦理或非緊急情況下使用存放的滅火器;

  4、滅火器購回後,保安部應滅火器上貼明購入時間或充氣日期;

  5、在每次的消防檢查中,要滅火器進行檢查,及時更換失效或損壞的滅火器,並在瓶身標籤上註明失效日期。

  火災處理制度

  1、發現初期火警,在場人員應該:

  ①及時報告物業轄區當值主管,報告內容包括火警具體地點、燃燒物性質、火勢蔓延方向;

  ②立即利用附近的滅火器器械撲救,儘量控制火勢發展;

  2、物業轄區當值主管接到現場報告後:

  ①帶領消防人員,攜帶消防人員以最快速度到達火警現場;

  ②立即指揮在場人員進行滅火撲救;

  ③指揮火警現場及可能受影響範圍的人員疏散;

  3、當撲救無效,當值主管及時決定:

  ①將滅火人員撤離至安全距離內;

  ②立即向上級彙報;

  ③情況如本部門或本公司無法處理,火情失去控制,應立即報告消防部門。

  第三章車輛管理制度

  停車管理制度

  1、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性物品的車輛,以及2噸位以上的貨車,嚴禁進入小區。

  2、非小區住戶的車輛進入小區時,門衛應嚴格檢查其證件,問清進入原因,符合條件的方可放行,並作好登記。出小區時,應對其進行檢查,並按規定收取停車費。

  3、管理人員對在小區內超速行駛、鳴號、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車輛要及時糾正。

  4、提高責任意識,加強責任心。對出入本小區的可疑車輛要進行盤查,防止車輛的丟失、損壞。對損壞小區路面和公共設施的車輛要令其賠償損失,並視情節處以罰款。對沖闖大門的要記下車牌號碼,記清去向,及時報告上級。

  5、管理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停放規定和收費標準,不得徇私和舞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與車主亂拉關係,收受和賄賂,放鬆管理,違者從嚴處理。

  小區車輛停放、出入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出入、停放本小區車輛的管理,維護小區正常生活秩序,確保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對出入、停放本小區的車輛作如下規定:

  1、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性物品的車輛,嚴禁駛入小區。2噸以上的卡車一律不得進入小區,特殊情況除外。

  2、本小區有車輛的住戶,應向本公司申請辦理通行IC卡,憑IC卡通行大門,及在小區停放,按規定收取IC卡工本費、停車費。

  3、本小區住戶車輛進入小區後,有車庫的住戶必須將車停放在車庫內,無車庫住戶必須將車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置,嚴禁亂停亂放。

  4、非本小區住戶的車輛,進入大門時應主動向門衛出示證件,講明進入原因,符合進入條件的領取臨時通行IC卡,並做好登記,方可進入小區,嚴禁衝闖大門。出小區時收回IC卡,並按停車時間收取停車費。遺失、損壞IC卡,照價賠償(每卡30元)。

  5、進入本小區的貨車,卸完貨物後應及時離開小區,因故不能離開的,應將車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置。

  6、進出、停放車輛必須服從小區管理人員的管理。駛入小區的車輛應減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不得鳴號。如車輛損壞路面或公用設施,應照價賠償損失,並視情節處以罰款。

  7、管理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停放管理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與車主拉關係,收受和賄賂,放鬆管理,違者從嚴處理。

  8、違反以上規定者,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處罰外,並按小區有關規定辦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車輛停放收費標準

  根據鄞價(20xx)93號檔案,對停放車輛的收費標準作如下規定:

  1、本小區有車庫的住戶的車輛,每輛收取IC卡工本費、管理費80元/年,每年辦理一次,不收取停車費。

  2、本小區無車庫的住戶的車輛,包年:1200元/年,包月:120元/月,包半月:70元/半月,包星期:40元/星期,並收取IC卡押金30元。

  3、臨時出入本小區的車輛,自進入小區起,1小時內不收費;1小時以上至4小時內,每輛(次)2元;四小時以上,每四小時加收2元。每天(連續時間24小時)收費超過每輛10元的,按10元收取。

  收費人員管理制度

  1、舉止文明,姿態端正;熱情服務,禮貌待人,耐心解釋使用者提出的各種問題,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2、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能,熟練掌握收費系統的操作。

  3、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做好車輛出入登記,尤其對臨時出入本小區的車輛要嚴格進行對比檢查,收回IC卡後方可放行。若IC卡丟失,值班人員要照價賠償;如遇車輛丟失,根據電腦資料要追究當班值班人員的責任。

  4、堅持原則,嚴格執行收費標準,按照票額開具發票,不得徇私和舞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與車主亂拉關係,收受和賄賂,放鬆管理,嚴格控制出口人工抬閘,違者從嚴處理。

  5、愛護裝置,不得擅自修改系統各種設定、刪除資料和進行非法操作,嚴禁私自在電腦上安裝各種軟體,不得進行玩遊戲、打字等其他操作,違者從嚴處理,並承擔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6、如遇停電或裝置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上級,維持好車輛出入秩序,認真做好登記,防止IC卡丟失。對此期間所收回的未付款IC卡應分類保管,交收費管理員處理。

  7、認真交接班,如實做好各項登記。

  8、維持收費崗亭良好秩序,保持收費崗亭及出入車道的衛生整潔。

物業管理制度9

  一、管理制度的缺陷

  儘管物業管理這一行業由來已久,但是在我國範圍內還屬於新興行業,相關制度還不完善,這就難免在運作過程中出現各種問題。

  1.物業管理法規不完善

  物業管理在我國還處於起步階段,還沒有形成實際的管理工作經驗,在這種情況下,很難針對居民的具體生活問題進行關注以及管理,這在某種程度上是因為有關主管部門沒有制定出明確的規定,對很多方面的內容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進行約束,最終在時間的推移之下,管理工作日漸鬆散,致使小區環境出現汙染和破壞。

  2.缺乏完善的業主自治制度

  由於國情不同,我國在物業領域中還沒有形成完善的主管機構,相關工作的效率也很低,業主也不能夠透過法律進行權益上的自我維護。

  二、改善現狀的對策

  總體來講,物業管理工作在我國還需要進行進一步完善,很多矛盾性問題難以透過正規手段進行根治,很多時候出現特殊情況,沒有相關法律或者規定進行約束,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對先進的管理經驗進行借鑑,對整個行業進行科學規劃,促進行業的整體規範,這樣一來,整個物業行業才能夠走向正軌與規範。

  1.平衡物業市場的供給雙方

  就目前來講,我國在物業管理方面所應用的模式屬於自建自管型,在這種情況下,管理水平較大程度上需要依賴物業公司。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透過開發商進行規範和約束,同時發動政府進行相關規定,出臺相關政策,不直接對物業管理進行行政化干預,而是透過有效監督,促使管理公司進行規範化管理。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建立一個平等的平臺,使物業管理的供需雙方,無論是在權力還是義務上,都能夠處於平衡狀態,處於平等的位置。同時,還需要對物業管理的相關事宜進行精細化規範,明確工作流程中的每一個細節,使得管理能夠擁有一個量化的標準進行評價。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使物業管理上的糾紛事件有效避免,使物業公司的工作能夠有所進步。

  2.強化業主的主體性地位

  首先要對相關規定進行明確瞭解,使得業主能夠明確自身權益,同時還應發揮政府的力量,明確物業管理在政府管理系統中的具體位置,一旦出現物業糾紛,政府能夠及時出面,對事件發展的導向進行合理控制。同時還能夠使業主認識到物業管理對於城市建設的重要作用,緩解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針鋒相對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物業管理的狀況將能夠得到極大改善。[3]確立反饋機制,使得業主能夠擁有對於物業管理進行評價的權力,在這種機制下,能夠實現物業管理的良性運轉。其次,物業公司應強化市場意識,推行商品式的服務理念,促進業主對於合理服務需求的意識,使得管理結構更加趨於合理,兼顧供需雙方的實際狀況及意願。

  三、結語

  在我國的住宅區管理中,物業公司始終處於絕對強勢的地位,在這種情況下,業主的空間被無限壓縮,物業公司情緒執法,業主狀告無門。面對這種現狀,就應該從制度上進行思考,並作出有針對性的改革,使得整個物業管理市場能夠逐漸向著國際化標準靠攏。這樣一來,整個物業行業才能夠逐漸步向正規,整個市場才能夠處於平衡的狀態。

物業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辦公樓是指揮部履行公務的活動場所。為保障辦公樓的正常執行,樹立指揮部良好的公眾形象,體現指揮部工作人員優秀的素質與精神風貌,維護辦公與生活區域的正常秩序,實現優質、高效、規範和安全的工作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辦公樓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具體履行對辦公樓的管理職能和對指揮部的服務職能。

  第三條 辦公樓內所有部門員工和進入本大樓內的個人均應嚴格遵守制度,努力建立文明辦公樓。

  文 明 辦 公

  第四條 進入辦公樓人員應保持儀表整潔,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等衣冠不整的服飾上班,不準在辦公大樓內大聲喧譁,不得在辦公樓進行與公務無關的活動。

  第五條 樓內辦公人員應舉止端莊、語言文明,態度熱情和藹,禮貌待人,公正處事。

  第六條 不準在公共通道、樓梯間、走廊、牆面、柱子等地方隨意張貼通知、海報、廣告等標識物。不準在牆面、柱子等地方亂畫、亂刻。

  人員與物品進出

  第七條 外單位人員進入大樓聯絡公務,須向門衛出示有效證件,並填寫來客登記單,經確認後,方可入內。進入大樓人員,應接受門衛對攜帶物品的檢查。

  第八條 認真執行24小時門衛值班規定,咳嗽蔽淳旃胰菪恚旃ツ誆壞昧羲蕖=詡偃掌詡涿盼樂蛋噯嗽庇Ψ又富硬恐蛋喙ぷ魅嗽鋇墓芾恚⑾忠斐G榭黽笆畢蛑富硬苛斕薊惚ā?/p>

  安 全 管 理

  第九條 辦公大樓的安全保衛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指揮部各部室應積極協助配合。

  第十條 指揮部各部門要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採取有效措施,內外結合,全方位設防,確保大樓內部安全。

  第十一條 辦公室具體負責門衛聘用並與之簽訂協議,所聘門衛必須做好辦公樓安全保衛工作。

  第十二條 辦公樓實行封閉式管理,非工作時間如有公務活動的,活動承辦部門(或承辦人)應事先向辦公室報告,由辦公室通知門衛,承辦部門(或承辦人)在活動期間負責配合門衛搞好辦公樓的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 辦公物品應擺放有序;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室,應隨手鎖門;下班前各辦公室要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鎖好門窗,辦公室門鎖應處在保險位置。

  第十四條 加強現金和物資管理。財務室要認真執行現金和物資管理制度,備用金按規定數額存放;各部室使用的貴重物品、精密儀器要有專人負責,並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第十五條 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圖紙、檔案、合同、資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洩密事件發生。

  第十六條 認真執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指揮部要經常結合內部的安全需求,開展防火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辦公樓內不得存放汽油、火藥、液化石油氣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人員要人人愛護消防裝置,使消防器材處於戰備良好狀態。

  水 電 管 理

  第十七條 全體職工要樹立安全用電意識,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確因工作需要安裝、使用大功率(300W以上)電器的,事先必須向辦公室申報,辦公室根據負荷承受情況確定是否可以安裝使用;未經同意擅自安裝的,一經發現要立即拆除。在此期內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安裝及使用部室的領導負責。

  第十八條 加強對用電裝置的檢修。各部室要經常對本部門用電裝置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修。

  第十九條 辦公室要根據辦公樓用電實際情況,每月請電工進行一次維護和檢修,以便及時排除用電故障。

  第二十條 全體職工要堅持節約用電、用水的原則,外出時要養成隨手關燈、關水、關閉電腦等一切用電裝置的良好習慣,嚴禁出現長流水、長明燈現象,保證辦公樓的正常辦公用電;夏季室內溫度不超過28C不得使用空調,必要時,辦公室將根據用電負荷採取調控措施,停止部分大功率電器的使用。

  大 樓 衛 生

  第二十一條 全體職工要牢固樹立建立文明潔淨辦公樓的意識,講究衛生,美化環境,愛護公物;不準隨地吐痰,亂丟雜物。因值(加)班等特殊需要在辦公室用餐的職工,要自覺維護辦公室衛生。

  第二十二條 各辦公室要堅持每天打掃衛生,做到窗明几淨,辦公桌、檔案櫃等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垃圾要做到袋裝化,定點堆放,及時清理;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內亂堆亂放物品,否則將作為廢品收集處理;禁止向窗外拋扔雜物,而影響樓內外環境衛生。

  第二十三條 辦公室要定期開展衛生檢查和評比活動,並通報結果,對衛生先進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

  第二十四條 不準在樓道、會議室、樓道及標明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吸菸。

  第二十五條 保持衛生間的清潔。不準在衛生間內亂扔亂倒雜物,衛生間使用後應及時沖洗。

  第二十六條 全體人員應自覺愛護辦公及生活區域的一草一木,不得采折和毀壞綠化樹木。

  保養與修繕

  第二十七條 辦公樓內各種公用設施,如消防與報警裝置,電源插座等,不準私自拆裝或挪用,如確實需要,必須報請辦公室安排統一辦理。

  第二十八條 辦公室的所有裝飾和裝置,各使用部門應保持原樣,非經指揮部領導批准,不準自行新增、移動或拆

  除;不準在牆壁和樓板上鑿洞或剔槽,更不得自行改造和裝潢。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物業管理制度11

  為了保障公司辦公樓的正常有序使用,明確相關部門的責任義務,營造一個好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與消防管理

  (一)辦公室安全管理

  1.辦公樓的安全工作由辦公室負責,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對保安的管理,確保保安人員履行好安保職責,嚴格落實各項安保措施,確保辦公樓安全。

  2.嚴格來訪登記制度。凡是來訪的辦事人員先由門衛告知相關部門,並在來訪登記表上登記,註明事由,再由相關部門進行接待。杜絕外來人員在辦公區域內部亂串亂闖現象發生。

  3.各部門要認真做好部門自身的安全保衛工作。在下班前要檢查門窗、用電使用情況,離開辦公室必須關好窗,鎖好門;關閉燈、電腦等用電設施,確保部門自身安全。

  4.有重要裝置、儀器儀表的部門要設專人負責,嚴格管理,避免發生財物丟失等責任事故。

  6.財務室、檔案室、配電室、裝置機房、食堂、倉庫等重點區域,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各項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做到人防和技防相結合,加強管理,杜絕隱患。

  7.各部門(人員)發現重大問題和帶有苗頭性的隱患要及時彙報,及時排除。

  8.保安部門要認真檢查維護電視監控系統,確保24小時開通,運轉良好。非相關人員禁止進入電視監控室,如需要調看監控錄影,必須徵得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同意。

  9.節假日期間,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做好交接班記錄。對需要加班人員須在值班處登記。對突發事件和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二)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

  1.財務室、配電室、裝置機房、檔案庫、廚房餐廳、實驗室、倉庫等重點防火部位,要按公安消防部門的規定配備消防器材,設立禁止煙火標記。禁止在辦公樓內亂扔菸蒂,禁止在辦公樓非吸菸區(電梯)內吸菸。

  2.各部門員工要遵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擅自移動或破壞辦公樓內消防設施,嚴禁擅自佔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

  3.各部門員工要積極參加組織的消防培訓,熟悉樓內安全通道,掌握消防器材的基本使用方法,自覺遵守辦公樓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4.妥善保管紙張等可燃性物品。嚴禁在辦公室和公共區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嚴禁私接、更改電器線路和裝置。

  5.嚴禁在樓道、辦公室、衛生間及辦公樓周圍焚燒廢紙、樹葉等物品。

  6.嚴禁在消防通道停放機動車與非機動車。

  7.安全負責人要組織相關人員經常巡視辦公樓防火情況,對重點部位加強檢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進行整改,杜絕隱患。

  二、綠化管理

  1.綠化建設和管理是企業文化(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

  2.管理、愛護花草、樹木是公司全體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3.不準隨意砍伐、挖掘、搬移公司綠化樹木。如因確實需要者,需報辦公室批准。

  4.禁止攀折花木或在樹上釘釘子、拉繩子、晾曬衣物等。

  5.不得損壞花木的保護設施。

  6.不準私自摘拿花果。

  7.不準行人和各種車輛跨越、踐踏綠化帶。

  8.不準往綠化帶上傾倒汙水或拋扔雜物。

  9.不準在綠化地上堆放任何物品。

  10.未經許可,不準在樹木上及綠化帶內設定廣告牌。

  11.凡人為造成綠化、花木及設施損壞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2.辦公樓的綠化管理由辦公室負責,辦公樓的綠化養護由專業養護人員負責。

  三、設施裝置使用維修管理

  (一)、物業、裝置設施的使用、維護和報修

  1.全體員工要愛護公共設施,正確使用,規範操作,延長物業、設施裝置的使用壽命,節省資源,杜絕浪費。

  2.物業、公用設施裝置維修保養部門,要嚴格安照工作程式、技術要求,制訂物業、公用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維護計劃,做好維修維護保養工作。裝置執行期間,值班人員要按時巡查,檢查各項執行引數、狀態是否正常,遇到問題及時排除,並做好記錄,確保各項裝置執行正常。

  3、物業及大型公用設施裝置的維修,由裝置工程管理部門提出維修方案報領導審批。做到科學計劃,周密安排,嚴格審計,確保質量,厲行節約。

  4、物業及公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由部門報辦公室,再由辦公室統一派人負責維修。

  四、公共環境衛生清潔保潔

  1、環境衛生設專人管理和清掃;

  2、單元門外公共區域每日清掃一次;

  3、合理分割槽設定垃圾桶,垃圾做到日產日清;

  4、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消毒和滅蟲除害。

  五、公共治安防範、門衛服務管理

  1、由辦公室負責區域內的治安防範、消防安全工作,發現有安全、消防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做書面彙報;

  2、門衛24小時值班,實行來客及物品出入登記制度;

  3、負責區域內的車輛管理,保證小區內道路暢通;

  4、發現安全、消防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業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透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第三條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

  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

  市和區縣(自治縣)價格、規劃、土地、建設、市政、公安、工商、民政部門及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條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指導本轄區內業主大會成立及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工作,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調解物業管理糾紛,協調物業管理與社群建設的關係。

  居(村)民委員會協助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做好物業管理相關工作。

  第五條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加入物業服務行業協會,交流物業管理經驗。物業服務行業協會作為物業服務行業自律組織,應當制定行業行為規範,調解物業服務企業糾紛,推動物業管理健康發展。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行業協會的指導和監督。

  第六條實行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

  物業管理聯席會議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召集,由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居(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組成。

  物業管理聯席會議主要協調解決下列事項:

  (一)業主委員會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問題;

  (二)業主委員會換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三)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四)提前終止物業服務合同的問題;

  (五)物業服務企業在退出和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六)需要協調解決的其他物業管理問題。

  第二章物業管理區域

  第七條物業管理區域根據物業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的紅線圖範圍,結合物業的共有或共用設施裝置、建築物規模、社群建設等因素劃定。物業的配套設施裝置共有、共用的,應當劃定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但其設施裝置能夠分割、獨立使用的,可以劃定為不同的物業管理區域。

  第八條新建物業在出售前,建設單位應當根據本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劃定物業管理區域,並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認為建設單位劃定的物業管理區域不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應當自收到備案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重新劃定。

  建設單位在銷售物業時,應當將經備案確認的物業管理區域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示。

  第九條已經建成並交付使用但未劃分物業管理區域的,需要實施物業管理時,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參照本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在徵求相關業主意見後,劃定物業管理區域,並報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對物業管理區域劃定有異議的,物業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在徵求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相關業主、居(村)民委員會的意見後確定。

  第三章業主、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

  第十一條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並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只能設立一個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業主大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

  (二)選舉、補選或罷免業主委員會成員;

  (三)決定業主委員會的必要經費及來源以及經費管理辦法;

  (四)撤銷或者變更業主委員會超越許可權的決定;

  (五)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確定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

  (六)決定提出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申請;

  (七)法律、法規或者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二條不設立業主大會的,由全體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未依法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區,可以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徵求該住宅區業主意見並取得過半數業主書面同意後,指定物業所在地社群居(村)民委員會代行本條例規定的業主委員會職責。

  第十三條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出售並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該區域建築物總面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業主可以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並於會前告知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第十四條佔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總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業主書面要求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

  第十五條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告知或者申請後三十日內通知建設單位報送物業建築面積、物業出售時間、業主清冊等材料,並負責核實材料和指導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

  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通知後十日內報送材料,並協助成立籌備組。

  籌備組成員由業主代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建設單位派員共同組成。

  第十六條籌備組應當做好下列籌備工作:

  (一)確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形式和內容;

  (二)參照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示範本,擬訂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草案;

  (三)確認業主身份,確定業主人數和業主所有的物業專有部分建築面積;

  (四)擬訂業主委員會委員產生辦法,確定候選人名單;

  (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其他準備工作。

  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籌備組推薦,三十名以上業主也可以聯名推薦委員候選人一名。籌備組應當審查委員候選人資格並確定候選人名單。

  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的內容應當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業主對業主身份、業主人數或者專有部分建築面積提出異議的,籌備組應當予以複核並告知提出異議者複核結果。

  第十七條業主擁有物業的專有部分建築面積按所持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建築面積計算;對已出售但未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的物業,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確定的建築面積計算。

  業主人數按房地產權證數計算,一個權證計為一個業主人數。對已出售但未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的物業,業主人數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數計算,一個合同計為一個業主人數;對未出售的物業,建設單位計為一個業主人數。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會議可以採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採用書面徵求意見的形式。

  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有兩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單元、樓層等為單位,推選若干名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業主代表應當提前就業主大會會議擬討論的事項徵求其所代表的業主的意見。凡需投票表決的,業主贊同、反對或者棄權的意見應當經本人簽字後,由業主代表在業主大會會議投票時如實反映。

  第十九條業主大會會議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業主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業主大會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六)項規定的事項作出決定的,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業主大會對其他事項作出決定的,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第二十條業主大會會議由業主委員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定期會議應當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召開,並邀請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員會參加。

  佔總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業主以書面形式要求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時,業主委員會應當在三十日內組織召開。業主委員會不組織召開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業主委員會限期組織召開。業主委員會逾期不組織召開的,佔總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業主要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召開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申請後三十日內組織召開。

  第二十一條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成員人數由業主大會決定,但不得少於五人,應當為單數。每屆任期不超過五年,可以連選連任。

  業主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三名,業主委員會主任是業主委員會的代表人。主任、副主任由業主委員會在業主委員會成員中推選產生,並由業主委員會罷免。

  第二十二條業主委員會實行候補委員制。候補委員的名額和產生程式由業主委員會委員產生辦法確定。

  候補委員可以列席業主委員會會議,但不具有表決權。

  第二十三條業主委員會成員應當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自然人業主或者單位業主授權的自然人代表,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備一定組織能力;

  (三)按期履行交納物業服務費、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業主義務;

  (四)本人、配偶以及直系親屬未在為本物業管理區域提供物業服務的企業工作;

  (五)具備履行職務的健康條件和文化水平。

  第二十四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自產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檔案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並同時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物業管理制度13

  提供便利、高效、經濟的特色服務是衡量物業管理水平的重要標準,亦是提高xx農貿市場服務質量和管理效率的重要措施和保障。我們將根據xx農貿市場的特點、地理位置和周邊的配套設施情況、業戶需求調研結果,結合我司開展特色服務的成功經驗,充分考慮業戶需求的每一細節,透過提供豐富的特色服務專案,切實提高xx農貿市場的物業管理水平。也就是說物業管理將圍繞xx農貿市場各業戶的需求,秉承“以業戶服務為中心”的理念,開展全方位的業戶服務。

  (一)日常期間特色物業服務(初步設想)

  1.提供即時維修服務

  提供維修安裝服務(大件裝置等辦公裝置等安裝,辦公傢俱等維修);提供各種即時維修安裝服務。

  2.設立“紅十字”便民藥箱

  管理處常備日常應急“紅十字”醫藥用品箱免費供有需要的業戶使用。

  3.提供資訊諮詢服務

  (1)市內各種培訓資訊

  (2)餐飲單位資訊

  (3)搬家公司資訊

  (4)禮儀公司及禮儀服務資訊

  (5)交通訊息

  (6)其它資訊諮詢服務

  4、業戶搬遷服務措施

  (1)設立業主搬遷接待(服務)小組,合理安排相關程式,協助業戶

  在搬入xx農貿市場時更方便、更快捷。具體包括提供車輛或搬家公司聯絡。

  (2)如有特殊要求,採用電話預約和上門提供服務等形式,即時提供各種便捷服務。

  (3)管理處將在搬入期臨時劃出部分割槽域作為落貨區,派專人看護並提供協助;組建以管理處員工為主的義務搬運隊,為業戶提供搬遷服務。

  (1)如有必要,在搬遷期間可由管理處聯絡品質好、信譽佳的辦公用品、辦公傢俱供應商,展示供應商的聯絡方式、服務內容以及貨樣的款式、規格、功能、價格等相關資料,使業戶節約時間、集中訂購,由供應商及時按需送貨上門安裝。

  5、清潔服務措施

  業戶在入遷初期時,將對新的居住環境進行必要的清潔。管理處可聯絡專業清潔公司為業戶提供規範、細緻的清潔工作。

  日常期間視業戶需要可另行約定分時段預約上門提供清潔服務。

  6、業主服務熱線措施

  為了方便業戶,管理處配備業主服務熱線,24小時專人接聽加洲地帶三期內各員工服務需求資訊,為有需求的業主提供各種服務及幫助。

  (二)業主服務專案一覽表

  1、無償服務

  編號專案內容備註

  代寄、代領郵件

  代訂報刊、雜誌

  臨時代為保管小件物品

  電話留言服務

  代搬重物

  其他可選擇的無償服務

  2、有償服務

  編號專案內容收費

  修理窗簾、拉窗等(不含材料)按成本價收費

  疏通下水管道(主管)按成本價收費

  疏通下水管道(支管)按成本價收費

  修門、配鎖按成本價收費

  查線、換線(電路)按成本價收費

  維修、更換門鎖按成本價收費

  更換、檢修開關、插座按成本價收費

  家政服務按成本價收費

  清洗空調過濾網按成本價收費

  綠化養護按成本價收費

  傳真按成本價收費

  打字按成本價收費

  影印按成本價收費

  其它特色服務按成本價收費

物業管理制度14

  1.目的

  透過對前期物業管理的控制,確保房屋保持正常的使用功能,為住戶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滿足住戶的需要。

  2.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公司開發工程專案的前期物業管理工作。

  3.職責

  3.1策劃與營銷中心負責組織開展前期物業管理工作。

  3.2工程部負責聯絡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工作。

  4.控制程式

  4.1 策劃與營銷中心參與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工作,掌握工程的基本情況和質量狀況,根據物業的規模、設施、環境等具體情況,組織物業管理機構。

  4.2 接管驗收

  4.2.1 由策劃與營銷中心根據物業管理移交的安排,組織前期物業管理機構、專案部和有關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物業的接管驗收。

  4.2.2 物業接管驗收各方共同清點房屋、裝修、裝置和定、附著物,核實其質量狀況和使用功能及有關的檔案資料,對檢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由專案部組織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整改。物業管理機構負責對檢查整改情況在'物業管理接管驗收記錄表'中進行記錄。

  4.2.3 接管驗收合格後,由參加驗收各方在'物業管理接管驗收記錄表'中籤署驗收合格意見,辦理工程專案的有關檔案資料的移交工作,移交檔案資料主要包括:

  a)工程專案的整套技術資料;

  b)工程質量保修書和工程使用說明書。

  4.3 由物業管理機構負責組織物業管理隊伍,制定有關的管理制度:

  4.3.1 根據物業的規模、等級合理確定組織機構和崗位設定,滿足前期物業管理的要求。

  4.3.2 組建清潔、保安、綠化、維修等管理隊伍,對招聘人員簽定用工合同,作好崗前技能培訓。

  4.3.3 制定各項管理標準、崗位工作標準及其它的有關規章制度,並作好培訓工作。

  4.4 聯絡、溝通社會有關部門,包括:街道、公安、交通、環衛、衛生、市政、園林、教育、公用事業和文化娛樂等部門,建立代辦服務專案的管理網路。

  4.5 辦理前期物業管理的入夥手續

  4.5.1 及時向住戶傳送有關的入住函件,包括:'入夥通知書'、'入夥手續書'和'收費通知書'。

  4.5.2 做好住戶入住的服務工作:

  a)向住戶介紹物業區域的情況,接收住戶的諮詢;

  b)住戶簽定'管理公約';

  c)組織住戶驗收房屋,驗收合格後進行房屋的移交;

  d)根據房屋的設計結構情況以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裝修的法律法規要求,制訂'裝修管理規定',做好對住戶裝修的有關服務工作。

  4.6 由策劃與營銷中心組織物業管理機構開展物業管理的日常工作:

  4.6.1 保潔綠化工作,執行q/tzh-wi-038《環境衛生與綠化管理辦法》。

  4.6.2 治安保衛工作執行q/tzh-wi-037《前期物業安全管理辦法》。

  4.6.3 工程質量保修執行q/tzh-wi-029《工程質量保修管理制度》。

  4.6.4 物業管理機構根據'管理公約'規定的收費標準和方法,收繳物業管理費。

  4.7依據q/tzh-wi-041《顧客滿意度調查及投訴處理規定》,做好顧客意見投訴的處理工作。

  5.質量記錄

  5.1 qr23-01物業管理接管驗收登記表

  5.2 qr23-02入夥通知書

  5.3 qr23-03入夥手續書

  6.支援性檔案

  6.1 q/tzh-wi-037《前期物業安全管理辦法》。

  6.2 q/tzh-wi-038《環境衛生與綠化管理辦法》

  6.3 q/tzh-wi-029《工程質量保修管理制度》

  6.4 q/tzh-wi-041《顧客滿意度調

物業管理制度15

  1、公共設施

  (1)公共設施的保養

  每年初,維修班按公司規定製定填寫《公共設施保養計劃》,並按計劃對公共設施進行保養,填寫《公共設施保養記錄》。

  (2)、公共設施損壞的發現

  護衛員在每日巡查時應注意所巡查範圍內公共設施的狀態。如發現設施損壞,須當填寫《發現故障通知單》交與維修值班員。若遞交《發現故障通知單》三日後,該問題仍未整改,則再次填寫《發現故障通知單》,直接遞交給管理處主管主任或質量管理部。

  (3)、公共設施損壞的處理

  a、維修班接到通知單後,及時派人修復處理,不得超過三天,並在《派工單》上做好記錄,如不能及時修復處理的應報告維修中心主管,並說明原因,由維修中心主管按實際情況進行處理或向有關單位報告;

  b、維修中心主管應對發現的問題處理情況進行跟蹤驗證。

  (4)、公共設施的新建或改建

  公共設施的新建或改建由管理處負責與開發商或業主委員會確定方案,由工程維修中心負責實施。

  2、房屋維修

  (1)房屋維修管理規定

  為了認真解決使用者入夥後房屋維修問題,本著'實事求是,劃清責任,合理收費,服務使用者'的精神,

  特制訂本規定。

  a、使用者在入夥時同管理處人員共同驗收房屋發現的質量問題,要在交驗單上分項註明整改專案並簽字,由管理處負責聯絡開發商組織專人維修。維修後管理處實行消項驗收,維修所發生的人、工、材料等費用由開發商負責。

  b、使用者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管理處在接到使用者投訴和反映情況後,如果情況緊急,工程較小,涉及金額不大,則管理處維修班自行維修。如發生重大的質量問題或涉及金額較大,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聯絡開發商,由開發商找施工隊保修,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在施工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c、屬於使用者在使用和改建或裝修中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d、如使用者需要進行一般性的維修,可直接向管理處工程維修中心提出維修申請,由管理處維修中心進行維修,維修後由業主簽名驗收,維修中心按成本價格合理收費。

  e、如使用者提出大的維修申請,管理處工程維修中心應上報管理處,管理處派專職人員核實情況,制訂維修計劃,組織人員維修,維修後由使用者驗收並在派工單上簽字。

  (2)維修工作流程

  a、按規定/約定時間帶齊工具、材料用品到達現場,進門前,必須先摁門鈴/敲門(每次輕敲不超過三下)。

  b、待使用者開門後,用規範語言說明來意。徵得使用者同意後,方可進門。

  c、先向使用者詢問情況及要求,然後仔細檢查維修的部位,判斷維修難易程度,估計工時及所需材料後,按公司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用戶說明應收多少費用,待使用者確認後方可進行維修。

  d、維修過程中,如無必要,不得主動與使用者交談,不得隨意到維修現場以外的房間參觀。

  e、維修完工並清潔現場後,禮貌地提請使用者驗收,待其確認後,再請其支付商定的費用,並請使用者在派工單上籤署意見和姓名。

  f、維修中和離開時,均不得食用使用者的飲料、食品、香菸等,不得收受使用者的禮物、小費。

  g、使用者支付維修費用和簽署派工單後,必須向用戶致謝。

  h、離開使用者房屋時,須使用規範語言與住戶告別,返回維修班或按上述規定進行下一個維修專案。

  (3)房屋維修回訪

  a、管理處指定專人負責組織每月定期的維修回訪工作。

  b、對房屋大的缺陷(如屋面漏水、外牆開裂等)維修後,應隨時觀察效果,專人定期仔細檢查,並作專項記錄。

  c、對業主室內的一般維修,每月按維修班提供的業主維修派工單隨機抽樣回訪並作記錄,派工單在20張以下的,均按固定值5張回訪;派工單在20—50張之間的,抽取派工單總量的30%進行回訪;派工單在50—100張之間的,抽取派工單總量的15%進行回訪;派工單在100張以上的,均按固定值20張回訪。回訪至少一半是上門回訪,其餘可以是電話回訪。

  d、對公共部位的維修保養狀況,除維修班長需每週巡視外,管理處維修主管仍應對公共設施的維修保養情況進行回查。公共部位維修派工單在30張以下的,均按固定值6張回查;派工單在30—50張之間的,抽取派工單總量的20%回查;派工單在50—100張之間的,抽取派工單總量的15%進行回查;派工單在100張以上的,均按固定值15%張回查。回查時仍填寫回訪記錄表,表中業主簽名欄由管理處主任簽名確認。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