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保養管理制度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裝置保養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保證裝置正常高效的運轉,減少停臺時間,加強裝置操作中的安全性。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合本公司範圍內所以裝置操作人員。

  3.裝置保養

  裝置操作人員應掌握 關於裝置的“三好”、“四會”, “三好”、“四會”指的是:管好、用好、修好,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一般性故障。“潤滑五定”指的是定人、定期、定質、定量、定點。

  裝置使用結束後,應對裝置進行保養,做到機床內部無加工碎屑,工作臺清潔、靈活,保持外觀、清潔,裝置處於初始狀態,並填寫完《裝置保養記錄表》。

  裝置關機前應先結束當前執行的加工程式,將裝置各運動部件回到原點,然後下按急停按鈕,然後關閉電源(嚴禁直接拉閘)。

  裝置維護保養時,應在停機後進行,嚴禁用水、冷卻液沖洗或直接清擦電氣元件、電櫃,更不允許用壓縮空氣直接吹電氣元件或電櫃。

  裝置正常工作時,不允許有電櫃或按鈕箱或分線盒敞開(除非因裝置散熱需要)。

  裝置在加工過程中,操作者嚴禁擅自離開崗位。因檢查工件等原因確需離開,必須將機床停止加工,必須暫停裝置執行。

  裝置維修時,操作者應積極配合,維修結束後,操作者必須立即進行空執行並檢查裝置各部分安裝是否正確,然後進行首檢,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或不進行空執行而直接進行生產,裝置維修完畢由維修人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並由操作人員和該部門主管簽字確認。

  操作者不得擅自更改機床引數、加工程式、設定密碼,裝置在自動加工過程中,操作者嚴禁擅自調節主軸倍率或進給倍率,嚴禁按下復位按鈕。當發生意外情況時(如斷刀),一般應先按進給保持按鈕,而不應直接按下急停按鈕。

  當裝置發生較大的故障,操作者不能自行自理時,應立即向維修人員反映,儘量提供準確故障資訊,如哪一臺裝置、什麼動作未執行、故障報警內容、故障現象描述等,並保護現場,以便合理安排維修人員和進行故障原因分析。

  3.10 目前,車間每一臺裝置的操作者均不只一個人,那麼當班的操作者則定為該裝置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在《裝置保養記錄表》上簽名,裝置部門將根據車間上交的定人定機名單進行檢查。第一責任人嚴禁擅自將裝置交給他人操作。

  3.11 操作者不得將私人物品放置於裝置上,嚴禁將電櫃作為儲藏室,擺放擦布、工具、手套等一類雜物。

  3.12 操作者必須保持機床外觀的整潔,並要求每月用專用清洗劑對操作鍵盤、按鈕、顯示器進行清洗一次。注意:以上操作必須在關機並切斷電源的狀態下進行。

  3.13 開機前應對機床進行全面檢查:油位和冷卻液是否正常、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是否有配件鬆動。

  3.14 機床在加工過程中,嚴禁觸及運動部件(工作臺、刀具、主軸、工件等)。

  3.15 操作機床時,不能頻繁開關機床電源,關機與開機時間間隔應大於三分鐘。

  3.16 小心操作裝置,保證人身和裝置的安全,為自己和公司的發展共同努力。

  4. 保養標準:

  4.1 保養優秀:

  裝置各部位乾淨整潔,無油汙雜物,各組成部分運動部件運轉正常、可靠,裝置周圍生產環境(如溫度、溼度等)滿足產品生產的工藝要求。裝置各部分包括操作面板上的各按鈕完好無損,功能正常,各潤滑部位按規定主動及時加油,能及時補足冷卻液,並按規定認真維護保養並記錄。

  4.2 保養合格:

  裝置各主要部位無油汙雜物,裝置表面無積塵。裝置各部分包括操作面板上的各按鈕完好無損,功能正常,按規定加油、按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並做好記錄。

  4.3 保養不合格:

  裝置表面有油漬積塵,未按規定對裝置進行加油、清潔,維護保養記錄不完整或未記錄。裝置各部分有缺損,對生產和操作造成一定的影響。

  5考核

  裝置的保養情況將視具體情況,由裝置管理部門進行。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為落實和加強裝置操作人員、維護保運人員及裝置管理人員的裝置巡迴檢查工作,切實做好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裝置完好狀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的工藝裝置、管道、動力裝置、通用裝置、起重運輸裝置、消防裝置、儀器儀表以及其他各種機械裝置的裝置巡迴檢查工作。

  第三條 在認真執行各生產系統的巡迴檢查制的基礎上,各單位、保運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實施操作人員,機、電、儀保運人員和裝置管理人員的裝置巡迴檢查制,以保證生產裝置安全、穩定、長週期執行。

  第四條 各級裝置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對操作人員,機、電、儀保運人員和裝置管理人員裝置巡迴檢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制訂完善的裝置巡檢管理細則,明確職責和實施方法,確定裝置巡檢的區域、路線、週期、重點檢查部位和內容要求。

  第五條 操作人員,機、電、儀保運人員和裝置管理人員要按裝置巡檢管理細則的要求認真進行裝置巡迴檢查,瞭解裝置執行狀況,在巡檢中發現裝置異常,要及時消除缺陷、作好記錄,對不能立即消除缺陷的裝置,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六條 巡檢人員要及時、準確、清晰、認真地填寫裝置巡檢記錄。

  第七條 各級主管裝置的領導要定期對裝置巡檢工作進行檢查,及時解決裝置巡檢中出現的問題。裝置管理部門機、電、儀各專業技術人員要對本專業裝置巡檢人員的巡檢方法和儀器的使用予以指導,並講授相應的基礎理論知識,以逐步提高裝置巡檢人員判斷、處理裝置故障的能力,保證裝置巡檢工作的質量。

  第八條 機泵裝置實行點檢制,執行《機泵管理制度》的有關要求,對關鍵機組要嚴格執行《大型機組管理制度》中有關特級維護的要求。

  第九條 各單位要不斷總結經驗,提高裝置的巡檢工作水平。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加強裝置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的發揮裝置的功效,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以保證裝置的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職工、臨時工、外來人員、實習人員等。

  三、職責

  (一)操作人員

  1、培訓後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置的執行。

  2、裝置執行“定人定機”的專機負責制,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3、認真做好裝置潤滑、維護保養工作。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裝置整潔,及時消除裝置的跑冒滴漏等現象。

  (二)維修人員

  1、定時定點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

  2、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3、認真做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

  (三)車間領導、裝置管理人員

  1、對裝置維護保養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 總結操作和維修工人的維護保養經驗,改進裝置管理工作。

  四、主要內容

  (一)裝置的使用

  為了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和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裝置的非正常損壞,提高生產效率,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和培訓上崗的規定。

  (1)嚴格實行定人定機原則,由車間提出裝置操作人員名單,經生產部同意執行。

  (2)裝置操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專人專機負責,並嚴格執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詳見《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3)裝置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後,才可上崗工作。

  (4)裝置的使用同時也要遵守《裝置管理制度》。

  (二)裝置的三級維護保養管理

  1、三級維護保養的內容:

  (1)日常維護保養:班前班後由操作工人認真檢查裝置,擦拭各個部位和加註潤滑油,使裝置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安全生產詳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時消除各種洩漏現象,班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並認真做好交班記錄。

  (2)一級維護保養: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對裝置進行區域性拆卸和檢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換磨損的零件,調整裝置各部位的配合間隙,緊固裝置各個部件。

  (3)二級維護保養:列入裝置的檢修計劃。以維修工人為主,操作工人配合對裝置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磨零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氣部分,使裝置技術狀況達到裝置完好的要求。

  2、實行“三級維護保養制”、必須使操作工人對裝置做到“三好”、“四會”、“四項要求”,並遵守“五項紀律”。

  (1)三好:管好、用好、修好;

  (2)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3)四項要求:整齊、清潔、潤滑、安全;

  (4)五項紀律:培訓上崗,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經常保持裝置清潔,並按規定加油潤滑;遵守裝置交接班規定;管理好工具、附件;發現異常,立即停車,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檢查處理。

  裝置維修人員必須每天定期進行裝置巡檢,發現問題立即解決,不得無故拖延檢修時間。對違規操作裝置人員,維修人員有權制止。

  (三)裝置的交接班規定

  1、凡多班制生產的裝置,必須執行交接班規定。生產班組應設立交接班記錄簿,並認真填寫雙方簽字。

  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應將裝置和工作場地擦拭打掃乾淨,並向接班工人詳細介紹裝置執行情況,以及裝置故障的檢修,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簿。如無接班人,應告知班組長。

  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崗,發現交接記錄薄內容和實際情況有差異,應提出意見,必要時可拒絕接班。並及時向班組長彙報處理。如裝置在接班後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4、班組長在接到彙報後,應及時採取措施解決問題,重大事項應向生產部報告。

  5、維修人員也應該執行上述交接班規定。

  6、生產部應定期抽檢裝置交接班規定執行情況。

  (四)制度的執行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了使裝置有效地為生產服務,做到預防為主、維護和檢修並重,

  定時維護保養,按計劃組織檢修,以恢復裝置的技術性能和效率。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單位的裝置設施的檢修、維護和保養工作。

  第三條實行科學檢修,認真執行檢修技術規程。生產部門必須嚴格控制大修理資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檢修定額,提高檢修技術水平,延長裝置使用週期。

  第四條裝置檢修分大修、系統(裝置)停機大檢修、計劃性檢修和故障臨時性維修。大修理費用(系統(裝置)停機大檢修)由大修理資金支付,其他檢修費用一般由生產費用支付。

  第五條根據檢修間隔期及裝置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編制出裝置大修、計劃性檢修計劃,裝置檢修計劃與生產計劃同時制定,同時下達,同時檢查考核。大修理專案要辦理檢修任務書。

  第六條裝置檢修計劃由車間編制,生產部組織平衡,報主管領導批准後下達。檢修計劃提出時,應同時提出備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計劃。年度計劃在年檢前2個月提出;季度計劃在季前1個月提出;月計劃在月前15天提出。

  (一)由分管裝置的副總經理主持大檢修計劃及落實工作。

  (二)在大檢修前要成立專門小組,指定詳細的檢修進度,搞好檢修專案的落實,物資準備,施工準備,人員準備和開、停車置換方案的擬訂等工作。

  (三)大檢修中必須嚴格質量檢查並做好檢修竣工驗收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檢修任務。檢修完後,應進行總結。

  第八條嚴格認真執行裝置檢修計劃,若確實需要調整,必須辦理批准手續。裝置計劃性檢修計劃調整由生產部批准;大修計劃的調整,每年六月份由生產部組織進行,並報公司批准。

  第九條結合裝置大檢修、計劃性檢修實現技術革新的(如改變結構、使用新材料配件),應由車間向生產部提出報告並附圖紙說明,批准後方可執行。重大革新由生產部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第十條裝置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具體方案由檢修實施單位提出,生產部核准。複雜工程,需要繪製網路圖。大修方案包括:檢查內容、質量要求、工程進度、勞動力、備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試車驗收規程、安全措施等。裝置的大修方案確定後,有關部門要做好材料、備品配件的供應和勞動力的準備工作。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在檢修前按規定辦理簽證檢修任務書及動火證等手續。在施工中必須嚴守檢修安全技術規程,生產車間負責對停車的裝置進行處理,合格後交施工單位,並派專人幫助施工人員聯絡處理有關安全事宜。施工現場應設安全防護欄杆或標記,以確保安全檢修。凡外來施工單位承擔的檢修,在檢修結束後必須嚴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二條裝置檢修要嚴格執行檢修方案和檢修規程。若檢修專案進度、內容需要變更,質量要求遇到問題,必須向車間或生產部報告,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第十三條在裝置檢修過程中要採取自檢、互檢和專業檢查相結合的辦法,把好質量關。主要承壓承載部件要有鑑定合格證。A類裝置大修竣工驗收由生產部組織;B、C類裝置的大修及所有裝置的中修竣工驗收由車間組織;施工單位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第十四條壓力容器的檢修,除按檢修規程或方案驗收外,還必須執行壓力容器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裝置大修要有完整的檢修記錄及完整的交工資料,並記入裝置檔案。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要節約使用材料、配件,開展修舊利廢,檢修後的餘料、餘配件必須按專案退庫,不得轉作它用,節約檢修費用。

  第十七條生產部每半年統計裝置檢修執行情況並彙總報有關部門。

  第十八條公司各單位在裝置的使用與維護中,既要貫徹執行操作規程和維護規程,又要學習、研究、採用、推廣新的現代化管理方法和制度。

  第十九條裝置的操作維護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裝置,重要崗位的操作工不得隨意變動工種。

  第二十條裝置的操作使用必須嚴格執行經公司生產部認可並下發的裝置操作規程。

  新投入執行的新機種、新機型的裝置操作規程,由公司生產部負責組織編制,正式頒發為有效。

  第二十一條除單班作業外,各裝置操作崗位都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並嚴格執行,認真做好記錄。

  交接班必須堅持現場當面交接。接班人員未到崗,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崗位。有關問題未交接清楚或交接班記錄未填寫清楚,接班人員不得上崗,交班人員不得離崗。

  第二十二條各裝置操作崗位都要建立明確的崗位責任制,並嚴格執行。固定崗位的責任制要“上牆”並懸掛於醒目的地方。移動崗位的責任制要印發到操作工手中。操作工要按要求認真做好崗位記錄。

  第二十三條操作工應按要求完成點檢制中規定應由自己負責的點檢內容,並認真作好記錄。

  第二十四條各裝置維護崗位按裝置實際需要配備維護人員,加強維護人員技術培訓,滿足裝置維修工作要求。

  第二十五條裝置的維護保養由操作工和維修工共同負責,並在責任制中劃清各自範圍和職責。

  第二十六條裝置維護實行包機制和區域分工負責制。移動式裝置宜實行包機制,固定式裝置宜實行區域分工負責制。兩種維護制度都必須制定嚴格的崗位責任制,並認真執行。

  第二十七條裝置維護實行點檢制,維修工要認真完成點檢制中規定由其負責的點檢內容,並做好記錄。

  1.為了裝置管理方便,便於統計,對裝置按臺數劃分,並以臺(套)作為管理單位。

  ①一般裝置有動力、傳動和工作機構三部分組成(簡稱“三要素”),並能獨立完成既定的生產工作任務,即可劃為一臺(套)裝置。

  ②由一臺或幾臺裝置及其足夠的附件,組成系統才能完成既定任務的,如液壓站、小型除塵機等裝置,按系列單獨劃為一臺裝置。

  ③對於大型裝置,由主機與輔機聯合工作,才能同時完成既定的任務,如鍋爐由鍋爐本體與風機、水泵等組和在一起才能完成工作,可劃為一臺(套)裝置。

  裝置級別劃分為A、B、C三類,根據公司現行的生產流程,以對生產主流程(主流程為從採掘、運輸到公司石的碎,磨,選,濃縮,脫水整個工藝流程)的影響大小為依據,同時兼顧裝置價值,修復的難易及備用裝置情況,劃分為A、B、C三類,具體為:

  A類裝置:主流程上,對生產有直接影響或影響很大的裝置。

  B類裝置:非主流程上,但對生產影響較大的裝置,如能源,氣體供應裝置;或雖在主流程上,但不構成很大影響的裝置等等。

  C類裝置:非主流程上,對生產影響不大,故障後可以等待修復的裝置。

  按裝置的級別,明確各級裝置管理部門(車間)的管理職責,具體為:

  (1)負責公司A、B、C類裝置臺賬及技術檔案的管理;監督,檢查公司各裝置使用部門(車間)A類裝置的使用情況,指導A類裝置的執行管理。

  (2)負責制定A類裝置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指導裝置使用部門(車間)制定B、C類裝置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3)依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對A類裝置的巡檢工作,及時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並認真做好記錄,為A類裝置的檢修提供依據。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問題及時通知並會同裝置使用部門(車間)制定處理方案。

  (4)協調裝置現場的掛牌管理工作,並監督、檢查裝置的現場掛牌情況;建立公司A類裝置管理臺帳,做好裝置管理的各項記錄工作。

  (5)根據裝置使用部門(車間)的檢修計劃,或生產中突發的A類裝置故障,組織維修和搶修工作,並組織相關部門對檢修的結果進行檢查驗收。

  (1)負責本部門(車間)的A、B、C類裝置的生產、執行、檢修、維修管理。對保證本部門A、B、C類裝置的正常安全執行負有主要責任。

  (2)負責制定本部門(車間)B、C類裝置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協助裝置管理部門制定本部門(車間)A類裝置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3)依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對A、B、C類裝置的巡檢工作,及時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並認真做好記錄,為A、B、C類裝置的檢修提供依據。

  (4)負責本部門(車間)裝置現場的掛牌管理工作;建立各類裝置管理臺帳,做好裝置管理的各項記錄工作。

  (5)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問題及時處理,重大裝置問題及時通知並會同公司裝置主管部門制定處理方案,組織實施具體的搶修和修復工作。

  (6)參加公司裝置主管部門組織的A類裝置事故分析,組織本部門(車間)B、C類裝置事故分析,並上報公司裝置主管部門。

  裝置操作人員應根據裝置維護規程的要求,按一定頻率來完成裝置的檢查、裝置潤滑、裝置清掃等維護內容,並填寫到裝置執行記錄和裝置潤滑記錄中。

  ①凡在用裝置,必須做到每一型號裝置都有裝置使用、維護規程。

  ②新裝置投產前,由生產部組織制定裝置使用規程和維護規程,列印下發至使用部門。

  ①準備採取新工藝、新技術時,要在改變工藝前十天,通知生產部根據裝置使用、維護要求,對原有規程進行修訂。

  ②崗位在執行規程中,發現規程內容不完善時要及時反映,生產部應現場核實情況後,對規程內容修改。

  1.生產部將新制定或修訂的裝置使用、維護規程及時下發到車間,並登記規程發放臺帳。

  2.車間要組織對新崗位人員的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學習和考試。裝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規定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均合格後方能上崗。

  3.各級裝置管理人員和有關領導都要重視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執行、檢查、落實,積極開展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檢查工作,並做好檢查記錄。

  4.各單位(車間)每月組織對裝置使用維護規程執行情況的檢查,對崗位人員熟知規程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解決,並做好檢查的相關記錄。

  第三十三條裝置的維護狀況,是指裝置的使用、維修、保養水平,裝置最佳化維護率等。裝置維護除了《裝置使用維護規程》中規定的日常維護內容外,還應針對裝置的狀況做出維護維修計劃,及時修理,以保證裝置的完好狀況。

  第三十四條公司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實際做出裝置設施的維護計劃,並做好裝置維護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裝置設施:建(構)築物、採掘裝置、運輸裝置、提升裝置、通風裝置、電氣裝置、排水裝置、供氣裝置、儀器儀表、照明設施、備用裝置等。

  ①各種標識牌做到經常清洗,字跡清晰、醒目,如因腐蝕等原因造成的標誌牌損壞、字跡模糊等要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定做新牌。

  ②裝置操作人員應根據裝置維護規程的要求,完成裝置的檢查、裝置潤滑、裝置清掃等維護內容,並填寫到裝置執行記錄和裝置潤滑記錄中。

  ④保持裝置零部件及裝置(如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連線件牢靠(做到及時緊固)、調整良好(做到及時調整)。

  ⑥裝置潤滑裝置保持齊全完好,油具、油料保持清潔,做到按點、按質、按時、按量加油,並有完整記錄。

  ⑦各種裝置的易損件要有充足的備件,以滿足維修需要,保證裝置正常運轉。

  ⑧裝置都必須進行接地和接零,並定期進行檢驗和維護,保證裝置保護接地與接零的有效性。

  ⑨操作者對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熟知,並能認真貫徹執行。對裝置各項記錄,按時填寫,做到齊全、準確。

  ①裝置基礎穩固,無裂痕、塌陷、傾斜、變形;無腐蝕或者浸油粉化;連線牢固,無鬆動,斷裂,脫落現象。

  ②結構完整,零部件及附件齊全,外表清潔,整齊;腐蝕、磨損和變形程度在技術允許範圍內,經小修可以處理。

  ③裝置效能良好,能滿足工藝要求,可隨時開動;能達到安全運轉,無震動、無異音、並能達到能力要求(設計能力、銘牌規定能力)。

  ④裝置潤滑良好,無漏油現象,其他水、風、汽(氣)等無明顯跑冒滴漏現象。

  ⑤各種儀器儀表、控制裝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⑥裝置執行引數(溫度、壓力、速度、電流、電壓等)符合技術要求。

  ①長時間未清掃,裝置及周圍大量積塵,積垢或積料,裝置見不到本色。

  ②潤滑部位明顯缺油,甚至造成有關部件發生不應有的磨損。

  ③裝置部件,連線件不齊全或有鬆動,未及時緊固或更換以致引起裝置震動或有關部位造成損壞(未形成事故)。

  ⑤裝置交接不認真,記錄不齊全,保管不好,有亂寫亂畫、丟頁、損壞現象。

  潤滑是透過加入某種介質材料,使物體相互運動的磨擦面之間,產生一層隔離膜而避免直接接觸,降低磨擦係數,減少磨損的技術措施。搞好裝置潤滑,是防止裝置事故,提高裝置作業率,降低備件消耗的關鍵。

  第三十六條凡開式齒輪傳動,閉式齒輪傳動、蝸輪、凸輪傳動,各磨擦件,滾動軸承,滑動軸承中均需新增潤滑劑。潤滑劑的選用,需符合其裝置使用說明中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潤滑工作,要認真執行“五定”,即定人,明確負責對裝置實施潤滑的人員;定點,全部潤滑點清楚準確;定時,各潤滑點按時加油;定質,按潤滑點所需油質分別注不同潤滑劑;定量,按消耗定額及潤滑點狀況按量加油。裝置操作人員,在使用維修裝置時須嚴格執行“五定”要求。

  第三十八條裝置潤滑實行三級管理。即生產部、車間和裝置操作者三級。

  生產部裝置管理人員,負責管理和指導裝置潤滑,解決裝置潤滑中的技術問題。各車間裝置技術人員,負責執行裝置潤滑措施,檢查裝置潤滑狀況,確保裝置具有良好的潤滑條件。裝置操作者負責按“五定”要求潤滑裝置,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對三級管理中的失職者,按情節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三十九條潤滑劑的代用,必須經生產部正式批准,並記錄歸檔。

  第四十條裝置大、中修時,必須對潤滑系統進行相應級別的修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潤滑管理人員,應積極進行新潤滑材料、新工具、新潤滑裝置的實驗、推廣工作。

  第四十二條對不按規程潤滑引起的裝置事故(或故障),按“裝置事故管理制度”對操作者進行處理。

  第四十三條裝置操作人員,應熟練的操作裝置,掌握維護保養方法。凡潤滑不合格裝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如發現違章指揮,強行開車,操作人員有權越級上報,造成裝置事故者按“裝置事故管理制度”從重處理。對違章作業者,要進行分析並處理。

  特種裝置的檢驗、測試和試驗由國家規定的有資質單位或機構進行測試,測試合格後發檢驗合格證書和合格證。生產部設專業人員負責聯絡相關部門對公司特種裝置進行檢驗,並儲存檢驗合格證書和合格證。

  1.新安裝裝置在安裝、除錯、試車階段都應以設計圖紙為依據進行檢驗、測試和試驗,符合設計要求時才可交付使用。

  2.裝置在使用中,如出現運轉不穩定、運轉異常等情況應依據設計和安裝除錯結果為參考進行檢驗和測試,為修理提供依據。

  3.裝置在更換一些需測量、測試的部件時,必須按技術規程進行相應的檢測,符合設計要求,才可交付使用,並記錄入檔。

  4.公司用安全標誌裝置的定期檢查由相關單位的專業人員負責,對檢查結果記錄入檔,確保有效性。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目的

  為使本公司生產裝置的預防保養、日常維護、故障請修備品零件管理、維修績效作業有章可循,以維持生產裝置正常運轉,降低故障率/提高生產率,特訂立本辦法。

  第二條 範圍

  凡有關生產機械、電所氣儀表 、公用裝置等的保養維護、均依本辦法規定辦理,其範圍包括:

  1經辦單位權責劃分及職責。

  2裝置基準資料的建立。

  3保養潤滑計劃的訂立。

  4保養潤滑計劃的實施與檢核。

  5故障請修。

  6備品零件請購與管理。

  7電焊、氣焊作業管理。

  8保養維護績效的檢討。

  第三條 組織名稱與機能

  一、本辦法所述及的部門名稱及相關人員,均依現行的組織機構編訂。

  二、若遇有組織機構重新調整時,由總經理室召集有關人同檢討修討。

  第四條 經辦單位權現劃分和職責

  一、經辦單位

  (一)管理部門:財會部為本公司裝置的管理部門。

  (二)保養維護部門。

  1.生產部維修單位(因工作需要區分為機械組及電機組),負責與生產業務有關的建築裝置、機械裝置、儲存裝置、電氣儀表裝置及雜項裝置等維修。

  2.行政部總務單位:負責非生產部工務單位的其他裝置維修。

  3.使用部門:負責使用裝置的保養及維修,使用部門難以劃分者以管理部門為使用部門。

  二、有關部門的職責

  (一)管理部門:

  1.裝置帳冊的建立並予以分類作業規範。

  2.協同保養維護部門訂立各項裝置的保養作業規範。

  3.督促各使用部門依規範執行保養維護工作。

  4.定期合同使用部門盤點使用裝置,其作業方式依本公司”裝置盤點管理作業”辦理。

  5.隨時查核裝置登記卡所載的名稱、規格、和數量是否與實際相符。

  6.製作標籤於裝置上利保管員和盤點。

  (二)保養維護部門

  1.協助新購置裝置的安裝、試車和驗收。

  2.故障修護的執行。

  3.定期檢修計劃的擬定和執行。

  4.裝置使用異常反應和故障原因分析。

  5.委託外部修理的申請、督導與驗收。

  6.能源節約計劃的執行與跟催。

  7.對使用部門的潤滑保養、潤滑實施情形的檢核。

  8.各項裝置檔案建立與。

  9.閒置裝置的整修或報廢建議。

  10.工作改善、裝置改善方案的實施情形追蹤。

  11.備品使用控制與稽核。

  12.其他上級交辦的事項。

  (二)裝置使用部門

  1.協助新添置裝置裝機、試車、驗收等作業。

  2.裝置清潔、整理及周圍環境整潔的維護。

  3.依保養潤滑基準執行裝置維修作業。

  4.協助裝置定期保養、故障維修作業。

  5.裝置改善提案的提報。

  6.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第五條 裝置基本資料的建立

  一、裝置基本資料的建立

  (一) 新添置裝置安裝、試車完後、維修單位主客應主管應依照裝置說明書等資料建立裝置原始登記表(附表一),並將有關說明書、圖紙等資料歸入裝置保養維護檔案管理。

  (二) 裝置如發生改善、更換等異動情形時,工務單位主管應依實際異動情形修正資料。

  (三) 裝置保養維護檔案內容應包括:

  1.裝置重要諸元。

  2.安裝及試車狀況。

  3.備品明細。

  4.檢查基準。

  5.潤滑基準。

  6.檢修記錄。

  7.潤滑記錄。

  8.裝置故障原因分析及對策方案。

  二、裝置檢查基準的訂立

  1.裝置於安裝試車完成後,工力單位主管應依據裝置圖紙特性,維護保養說明、操作狀況等資料,編制含裝置的檢查專案、檢查方法、判定標準、處理方法、檢查週期、檢查人員等專案的”裝置檢查基準表”(附表二)

  2.“裝置檢查基準表”訂立完成後,經生產部經理召集使用單位主翻倒等 及檢討後,呈總經理核准公佈實施。

  三、裝置潤滑基準的訂立

  1.工務單位主管應對現有裝置,依據裝置資料、潤滑說明、操作狀況等訂立各裝置的潤滑部位、使用油脂、檢視週期、換油基準、負責人員等資料的”裝置潤滑基準表”(附表三)。

  2.“裝置檢查基準表”訂立完成後,經生產部經理召集使用單位主翻倒等 及檢討後,呈總經理核准公佈實施。

  第六條 檢查保養潤滑計劃

  一、年度檢查保養潤滑計劃

  維修單位主管應於每年12月份,依”檢查潤滑基準”及裝置運轉狀況,配合產銷目標的設定,擬定下年度”年定期檢修計劃表”(附表四)一式四份,呈總經理核准後,一份自存,一份生產部辦公室,一份使用單位,一份送總經理室備查。

  二、月份檢查保養潤滑計劃

  維修單位主管於每月25日前,依據”年定期檢修計劃表”並參照當月份裝置實際維修狀況,產銷目標、備品零件情況擬定翌日份的”月份檢查保養計劃表”(附表五)及月份潤滑計劃表”(附表六)各一式四份,呈總經理核准後,一份自存,一份生存部辦公室,一份使用單位,一份送總經理室備查。

  第七條 檢查保養、潤滑作業實施

  一、日常檢查保養潤滑

  維修單位和裝置使用單位應依據”檢修基準”、”潤滑基準”的規定內容執行日常保養、潤滑作業。

  (一)日常檢查保養潤滑人員指派

  1.裝置操作人員為日常檢查保養潤滑人員。

  2.裝置使用單位主管可依工作情況指派有關人員協助。

  3.工務單位的日常檢查保養人員由工務單位主管指派專人執行。

  (二)日常檢查保養潤滑的執行

  1.每班檢修潤滑者,應納入各級裝置自主檢查專案中,逐項檢視。

  2.每日檢修潤滑者,由當日早班負責人員於上班時逐項檢查。

  3.每週每日檢修潤滑者,由使用單位主管指派專人於完成後逐項檢查。

  4.前述檢查人員應填報並彙整”裝置保養檢查表”(附表七)由單位主管稽核、呈生產部經理指示後,填寫二份,一份自存,一份生產部辦公室存檔管理。

  二、定期停機檢修

  維修單位除擬”朋份檢查保養計劃表”及”朋份潤滑計劃表”外,並參考”請修單”(附表八),於定期停機檢修前,召集裝置使用部門主管檢討停機檢修的作法及人員配合。

  第八條 故障請修

  一、異常反應

  1.裝置發生汙損、異聲、漏油(電)造成作業不良時裝置操作人員應立即處理,並反映單位主管,倘無法處理者,並會同裝置使用單位主管,做有關修護準備,裝置使用單位應開立”請修單”作為工務單位的修理憑證。

  二、廠內維修

  1.維修單位主管應於每日上班時,依據昨日以前請修未修專案。定期保養計劃及每日檢核作業的工作負荷,分派所屬人員的檢修工作和安排維修工作。

  2.工務單位主管接獲”請修單”時,應視故障的嚴重性和人員工作狀況,儘速派員進行搶修以爭取時效。

  3.“請修單”一式三聯,維修單位完工後記錄修護經過,判定故障原因,由請修單位主管驗收,經生產部經理核示後,一聯維修單位歸入該機械檔案中,一聯維修自存,一聯轉送請修單位 。

  三、委託外部修護

  1.裝置的修護,因廠內技術能力,時效或修護機具不足,需委託外部修護時,由維修單位主管負責修理安排及費用預估,並尋適當廠商詢議價格,擬定委託廠商名稱及地點後,填報”請購單” ”出廠證明單”呈生產部經理核准後,委託採購部辦理手託外部修造。

  2.委託外部修造進行時,維修單位應掌握執行情形,並提供資料、修護驗收等事項。

  3.委託外部維護完成後,維修單位應於”請修單”上註明修護廠商及承辦經過呈生產部經理核示後結案(流程同第八條,第二款、第三項)

  第九條 庫存零件管理

  一、名稱定義

  1.管制庫存零件

  凡生產裝置需要的備品零件,其單位或組合單價超過500元,或需自國外進口或需特殊製造,交貨日超過三日以上,需要準備適當數量的庫存,並設定存量基準予以管制的重要零件。

  2.一般庫存零件

  凡生產裝置需要的備品零件,其單位或組合單價低於500元屬通用零件,隨時要於鄰近市場上購得,需經常使用的零件。

  二、管理單位

  1.”管制庫存零件”的管制單位為生產部辦公室,領用單位為維修單位。

  2.”一般庫存零件”的管制單位為維修單位。

  三、基量基準設定

  (一)專案及設定方法

  1.現有庫存量:考慮目前最適當的庫存數量而定。

  2.最低庫存量:考慮請購至入廠期間所需的使用量而定。

  3.最高庫存量:考慮供應地點、交通時效、零件性質、金額大小等因素來設定。

  4.設定月用量:依過去領用記錄及年生產變動因素來設定。

  5.購買期間:考慮採購作業期間加上入廠驗收天數。

  (二)”管制庫存零件”管制方法

  1.生產部辦公室應建立”管制庫存零件存量基準表”

  2.生產部辦公室在現有庫存量低於最低庫存量時,應開立”管制庫存零件補充通知單”(附表十)通知維修單位,並據以開立”請購單”請購。

  3.生產部辦公室當全年實際用量超過年用量時,應開立”管制零件差異反映單”向維修單位反映,說明原因或建議擬修訂用量經生產部經理核准後,一聯籤回生產部辦公室,以修正”管制庫存零件存量基準設定表”。

  4.“管制庫存零件”領用時應填寫”領用單”(附表十一)向生產部辦公室領用。

  (三)一般庫存零件的管制方法

  1.維修單位應建立”一般庫存零件存量表”

  2.維修單位應將全月份庫存狀況與消耗狀況,開列”一般零件月耗用統計表”,呈生產部經理核可後,並據以開立請購單請購。

  四、定期檢討

  (一)”管制庫存零件”

  1.會計部每季終了作比較圖表,向公司管理會議提出報告,以瞭解執行績效,若有差異由總經理室作追蹤報告。

  2.生產部應於每季終了召集有關單位檢討庫存零件的作業,針對(1)所定基準是否合理;(2)是否達到適質、適量、適時零件供應,以合理降低庫存金額。

  (二)”一般庫存零件”

  生產部經理每月就”一般零件月消耗用統計表”的耗用情形,瞭解是否有浪費虛擲,不正常使用等情形,以降低消耗用金額。

  第十條 電焊、氣焊作業管理

  一、施工前準備

  使用單位或維修單位應對下列事項確實檢查後,才能准予以施工。

  (一) 消防措施:施工場地應準備適當的滅火器和水,並使作業人員瞭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二) 安全措施:防護面具、手套。高處工作應戴安全帽,系安全腰帶。

  (三) 場地安全措施:使用的機械是否已停止,管路或貯槽的壓力、液體是否已全部排除,鋼瓶壓力閥、管線接頭是否漏電漏氣等。

  二、 施工中注意事項

  電焊、氣焊作業至少有一位維修單位人員在場監工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廠區內或易燃易爆地點附近工作時,應嚴禁煙火。

  (二)嚴禁電焊、氣焊棒尚為火紅狀態下放置。

  (三)應防止電焊、氣焊所產生的火花四處飛濺。

  (四)鋼瓶是否安置穩當、壓力閥是否正常。

  (五)應移開可燃性和可爆性物品,鋼瓶出口閥不得沾有油物。

  (六)作業現場應將粉塵清除。

  (七)使用機械應予以確認停止。

  (八)不得擅自接用電源,應由監工向電機組申請配接。

  (九)電器裝置的使用、修理等工作應有電工在場監視。

  三、施工後應做好下列各點方可離去:

  (一)清理現場殘留物、火星、鐵及焊棒等。

  (二)使用的工具及器材應搬離現場。

  (三)焊接及地割現場,其上下地板應留人員看守,確認安全後方可離去。

  第十一條 保養績效檢討

  一、定期保養潤滑進度檢討:

  (一)每月5日前,維修單位主管應立即依據上月裝置保養維護管理辦法,實際保養潤滑檢修工作情形,填報”月份定期保養計劃月報表”、”月份潤滑計劃實施表”的實際進度,呈生產部經理批示後,一份存檔、一份呈總經理室。

  (二)若有未依計劃進度實施專案,應予說明原因,並擬定補施日期,經生產部經理核准後,安排在下月份計劃表內實施。

  (三)各使用單位檢查保養(稱一級保養)的稽查責任,由維修單位擔任。

  二、保養績效統計:

  每月5日前,維修單位主管應依據”請修單”、”工務組工作日誌”、”月份定期保養(潤滑)計劃表”等資料牆報”保養績效統計表”,一式三聯,呈生產部經理核示後,一聯自存,一聯生產部辦公室,一聯總經理室備查。

  第十二條 實施與修改

  本辦法經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間。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6

  為加強裝置的維護與保養、貫徹“預防為主”和“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的原則,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狀態,以保證裝置的長

  週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1.企業應大力開展“完好裝置”及“無洩漏”等活動,實行專機專責制或包機制,做到臺臺裝置、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2.操作人員必須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正確使用和維護好裝置。

  3.操作人員透過崗位練兵和培訓,對所使用的裝置,做到“四懂”、“三會”,經過考試合格,發給證書才能持證單獨操作裝置。

  4.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置的啟動執行與停車。

  (2)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3)認真做好裝置潤滑工作。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裝置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

  5.操作人員發現裝置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採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並上報和通知值班長及有關崗位,不弄清

  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須記於執行記錄上,並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維修工人(機、電、儀)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乾的裝置,負有維修好的責任,並做到:

  (1)定時定點檢查,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

  (2)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予以消除。

  (3)按質按量完成維修任務。

  7.所有備用裝置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對於傳動裝置還應定期進行盤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8.車間裝置管理人員應對裝置維護保養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認真總結操作和維修工人的維護保養經驗,改進裝置管理工作。

  9.未經裝置動力科批准,不得將配套裝置拆件使用。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裝置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地發揮裝置效能,做到正確使用裝置,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以保證裝置的長週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相關職責。

  1.生產部裝置管理科負責對生產裝置進行臺賬登記、維修保養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車間負責各自部門的生產裝置的使用和維護。

  3.總經理負責新裝置的購買。

  4.技術部參與對新裝置的改造和驗收。

  第二章 生產裝置的使用規定

  第三條 生產裝置驗收合格後,由使用部門辦理生產裝置領用手續。

  第四條 生產部根據需要編寫《生產裝置操作規程》,發放給使用部門。對於精密、大型裝置或關鍵、特殊工序所用的裝置以及檢驗和試驗的儀器裝置均要編制相應的操作規程,同時要求相關操作人員應接受適當培訓,操作人員透過現場考核,確認合格後方可讓其操作。

  第五條 兩班或三班連續運轉的裝置,崗位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對裝置執行狀況進行交接,交接內容包括裝置運轉的異常情況、原有缺陷變化、執行引數的變化、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第六條 操作人員發現裝置有嚴重故障,並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第七條 使用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裝置的日常使用工作,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使用辦法。對不遵守規定,造成裝置丟失、損壞者,應進行處罰。

  第八條 對貴重裝置(價值在××元以上),應建立專門的裝置管理檔案。

  第九條 機械裝置在停車機械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誌。

  第十條 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操作本機。

  第十一條 裝置管理科對裝置使用狀態負有監督職責,對無正當理由長期閒置不用、使用不合理或利用率低下的裝置有權重新調配使用。

  第三章 裝置維護保養規定

  第十二條 現場使用的生產裝置應有統一的編號,以便於維護保養。

  第十三條 生產部根據裝置的效能、使用頻率等要求制訂《生產裝置年度維修保養計劃》,並按計劃嚴格執行。

  第十四條 生產部要求裝置操作人員做好裝置的日常維護和保養。日常生產中出現機器故障,應及時修理,自行無法修理的,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協助解決。修理結束後應填寫《生產裝置檢修記錄單》,檢修好的裝置使用者應在《檢修單》上簽字確認。生產部應將重大檢修情況記錄在相應《裝置管理卡》上。

  第十五條 班前班後由操作工人認真檢查裝置,擦拭各個部位和加註潤滑油,使裝置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及時消除各種洩漏現象,班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並認真做好交班記錄。

  第十六條 按計劃對裝置進行區域性拆卸和檢查,清洗零件,疏通油、氣管路,更換磨損的零件,調整裝置各部位的配合間隙,緊固裝置各個部件。

  第十七條 操作工人配合對裝置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磨零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氣部分,使裝置技術狀況達到完好的要求。

  第十八條 裝置發生損壞、丟失或其他事故,要迅速報告裝置管理部門,查清原因,填寫損壞、丟失報表,辦理清賬手續。

  第十九條 一般來說,所有裝置一律不準私自拆改,如確需拆改,需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裝置管理科批准。

  第二十條 對無法檢修或無修理價值的裝置,使用部門應提出報廢申請,經過技術鑑定填寫《設施報廢單》,經生產部經理稽核,報總經理批准後報廢,並在《裝置管理卡》上及《生產裝置臺賬》上.

  後記:裝置的問題也是一個關係到品質的問題,某一部件出了問題會直接影響到產品的品質;裝置出了問題,必須要停機維修維護,也是關係到一個效率的問題;裝置沒有按照要求進行操作、維護和保養,會提前減少裝置的使用壽命,提前更換配件,也是關係到一個成本的問題。所以,裝置的問題不是一個小問題,往往一個企業在裝置的問題上能解決好了,其它的問題也會影響減小。

  制度是要為生產服務的,有的制度只是為了吸取其中的某一部分,我們在參考制度的同時要琢磨一下看到底哪一部分對我們有用,能為我們所用的就是好的。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8

  一、氣錘操作人員應明瞭氣錘的結構和效能,作到合理使用,防止事故。

  二、注意氣錘的工作期限,並作定期的.檢修,零件如有損壞,應及時拆換,不可讓更多的零件破壞。

  三、在工作過程中,如發雜音,立即停車檢查修理。

  四、經常注意油杯存油情況,並注意潤滑油是否合乎規格,如燃點渣滓及濃度。

  五、經常注意各部分的潤滑問題。

  六、砧體砧面與錘體導承之距離,及下砧面與地面之距離應切實保持規定的距離,並隨時檢查其距離是否有新改變,以免將機器打壞。

  七、緩衝機構內球形敗凡耳是否完整,應作定期檢查,以免錘體將工作缸上蓋碰損。

  八、冬季應將油杯加以包裹,以免冷凍,使潤滑受阻。

  九、開車前應檢查操縱槓桿在操縱上的靈活性。

  十、各補氣通路應在定期檢修中加以疏通,應使氣錘能發揮其正常的效力。

  十一、電動機應經常保持清潔,一年拆開擦洗一次,但擦洗時注意線上圈上不要用煤油或氣油,以免絕緣層脫落。

  十二、不允許鍛打冷的或不夠熱的金屬。

  十三、錘在上方時間,不可超過一分鐘,以免錘體發熱,浪費能力,影響機器正常運轉及壽命長度。

  十四、鍛工應具有豐富經驗,方可操縱氣錘,特別在作單下打擊時,在操作技術上更需熟練。

  十五、在停止使用時,應切斷電源。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9

  裝置維護保養管理制度(中石化)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第一條為搞好公司裝置維護保養工作,提高裝置維護保養水平,保證裝置安全、穩定、長週期執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部裝置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的工藝裝置、管道、...

  第一條為搞好公司裝置維護保養工作,提高裝置維護保養水平,保證裝置安全、穩定、長週期執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部裝置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的工藝裝置、管道、動力裝置、通用裝置、起重運輸裝置、消防裝置、儀器儀表以及其他各種機械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條各單位裝置管理部門及所屬車間要高度重視並認真搞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制定本單位及生產崗位“裝置維護保養制度”,建立健全“裝置操作規程”及“維護檢修規程”。

  第四條各單位要大力推動TPM管理,牢固樹立“我的裝置、我操作、我維護”的觀念,裝置的操作人員是裝置維護的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裝置維護保養實行專機專責制或包機制,做到臺臺裝置、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均有人負責。

  第六條對裝置維護保養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嚴格執行總公司《石油化工企業裝置完好標準》。

  第七條各單位裝置管理部門要組織對操作人員進行正確使用裝置的培訓,使操作人員達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效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並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按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裝置,嚴格控制操作指標,嚴禁裝置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及介質超標執行。對於超指標執行的裝置,要及時通報裝置管理部門,共同分析評估。

  (二)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對關鍵機組實行特級維護管理,並嚴格執行《大型機組特級維護管理制度》。

  (三)嚴格執行《裝置潤滑管理制度》。堅持“五定”、“三過濾”,做好潤滑記錄及廢油回收工作。

  (四)嚴格按《機泵管理制度》,做好裝置的定期切換和備臺的定時盤車工作,對閒置裝置應制訂相應管理辦法以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五)清楚本管轄區內動(靜)密封點分佈、洩漏標準及裝置完好標準,主動消除跑、冒、滴、漏,並搞好裝置防凍、防凝、防腐、保溫、保冷等工作。

  第八條檢維修及保運人員(機、電、儀)職責:

  (一)堅持分工明確,相互配合搞好裝置的檢維修工作。

  (二)按時上崗,執行巡迴檢查制度及《大型機組特級維護管理制度》,認真巡檢,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及時報告,並做好詳細記錄。

  (三)積極應用狀態監測技術,逐步採用先進的儀器,檢查裝置,指導檢修。

  (四)嚴格按總公司《裝置維護檢修規程》及有關標準檢修裝置,保證檢修質量。

  (五)加強技術培訓和學習,不斷提高檢修工作水平。

  (六)保運單位應嚴格執行保運協議,作好相關裝置巡檢、維護和保養工作。

  第九條各單位要加強裝置維護保養工作,不斷裝置現場管理水平,裝置現場不見髒、漏、缺、鏽、亂。裝置區域劃分清楚,責任落實到班組。做到“一平、二淨、三見、四無、五不缺”,即地面平整,門窗玻璃淨、四周牆壁經,溝見底、軸見光、裝置見本色,無垃圾、無雜物、無廢件、無閒散器材,保溫油漆不缺、螺栓手輪不缺、門窗玻璃不缺、燈泡燈罩不缺、地面蓋板不缺。裝置及管線保溫規整,油漆美觀。裝置現場應有明顯的物料名稱、流向標誌及位號等標識。

  第十條各單位裝置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裝置維護保養工作的檢查與考核。要依據公司有關規定和合同協議,制定檢查考核辦法,對保運維修單位所負責的裝置巡檢、維護和保養工作進行檢查,並進行嚴格考核。

  第十一條裝置維護保養管理作為裝置管理專業檢查的主要內容之一,公司裝置管理部要結合各項檢查及TPM活動的開展,加強對裝置維護保養管理工作的檢查,並進行考核。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加強裝置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的發揮裝置的功效,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以保證裝置的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職工、臨時工、外來人員、實習人員等。

  3、職責

  3.1操作人員

  (1)培訓後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置的執行。(2)裝置執行“定人定機”的專機負責制,認真填寫執行記錄。(3)認真做好裝置潤滑、維護保養工作。(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5)保持裝置整潔,及時消除裝置的跑冒滴漏等現象。

  3.2維修人員

  (1)定時定點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2)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計劃予以消除。(3)認真做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

  3.3車間領導、裝置管理人員

  (1)對裝置維護保養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總結操作和維修工人的維護保養經驗,改進裝置管理工作。

  4、主要內容

  4.1裝置的使用

  4.1.1為了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和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裝置的非正常損壞,提高生產效率,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和培訓上崗的規定。a.嚴格實行定人定機原則,由車間提出裝置操作人員名單,經生產部同意執行。b.裝置操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專人專機負責,並嚴格執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詳見《裝置安全操作規程》。c.裝置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後,才可上崗工作。d.裝置的使用同時也要遵守《裝置管理制度》. 4.2裝置的三級維護保養管理

  4.2.1三級維護保養的內容:

  a.日常維護保養:班前班後由操作工人認真檢查裝置,擦拭各個部位和加註潤滑油,使裝置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安全生產詳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時消除各種洩漏現象,班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並認真做好交班記錄。

  b.一級維護保養: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對裝置進行區域性拆卸和檢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換磨損的零件,調整裝置各部位的配合間隙,緊固裝置各個部件。

  c.二級維護保養:列入裝置的檢修計劃。以維修工人為主,操作工人配合對裝置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磨零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氣部分,使裝置技術狀況達到裝置完好的要求。

  4.2.2實行“三級維護保養制”、必須使操作工人對裝置做到“三好”、“四會”、“四項要求”,並遵守“五項紀律”。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四項要求:整齊、清潔、潤滑、安全;五項紀律:培訓上崗,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經常保持裝置清潔,並按規定加油潤滑;遵守裝置交接班規定;管理好工具、附件;發現異常,立即停車,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檢查處理。

  4.2.3裝置維修人員必須每天定期進行裝置巡檢,發現問題立即解決,不得無故拖延檢修時間。對違規操作裝置人員,維修人員有權制止。

  4.3裝置的交接班規定

  4.3.1凡多班制生產的裝置,必須執行交接班規定。生產班組應設立交接班記錄簿,並認真填寫雙方簽字。

  4.3.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應將裝置和工作場地擦拭打掃乾淨,並向接班工人詳細介紹裝置執行情況,以及裝置故障的檢修,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簿。如無接班人,應告知班組長。

  4.3.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崗,發現交接記錄薄內容和實際情況有差異,應提出意見,必要時可拒絕接班。並及時向班組長彙報處理。如裝置在接班後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4.3.4班組長在接到彙報後,應及時採取措施解決問題,重大事項應向生產部報告。

  4.3.5維修人員也應該執行上述交接班規定。

  4.3.6生產部應定期抽檢裝置交接班規定執行情況。

  5、制度的執行

  本制度從20xx年3月26日起開始執行。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11

  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由裝置所在崗位負責實施,把崗位裝置進行定機、定人、定職責,分配到崗位操作員實行。做到臺臺裝置有人管,有人維護,有人負責。

  1、要按操作正確使用裝置,確保裝置的正常運轉,不準無關人員隨意亂支用機械裝置。

  2、經常巡迴檢查裝置運轉情況,發現鬆動、異常呼聲、振動、洩漏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處理,不能處理應立即彙報跟班維修工進行處理,或彙報有關領導。

  3、發現裝置有特殊情況,危及生產安全或其它財產安全,應採取緊急停機措施,然後彙報有關領導。

  4、經常擦拭清掃裝置,保證在用或待用裝置表面清潔,觀察裝置的不正常腐蝕、磨損情況做好崗位記錄,掌握腐化情況,彙報有關領導。

  5、保持裝置運轉場地的清潔乾淨,保證裝置不受不應有的酸氣、廢液的汙染和腐蝕。

  6、按裝置的潤滑規定給裝置按時、按質、按量加油換油,保證裝置潤滑正常。

  7、一般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每班進行一次,重要裝置(鍋爐、迴轉爐、煤氣爐、30KW以上風機及30KW以上水泵)每班進行二次或以上,並少量多次。由班組長督促進行。

  8、作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記錄並交接班。

  9、因維護保養管理不好、造成裝置管道積汙積灰,要對維護保養工處以考評,因維護保養管理不好、造成裝置管道損壞,對有關人員應以處罰。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12

  1.班前

  (1)檢查各操縱手柄及開關,要求位置正確,可靠;

  (2)檢查安全裝置及地線,要求完整,可靠;

  (3)按潤滑圖表規定加註潤滑油,要求油路暢通

  2.班中

  (1)執行裝置操作規程,要求嚴格遵守;

  (2)操作中發現異常,立即停車檢查,要求處理及時,不帶故障運轉;

  3.班後

  (1)清除切屑,擦試外表及滑動面,要求清潔;

  (2)操縱手柄放置空位,各移動部件放置在合理位置,切斷電源;

  (3)各滑動面塗油。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13

  1.總則

  1.1為了加強施工與檢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與檢修人員的,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並解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維修作業管理。

  2.施工組織

  2.1由企業組織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按稽核批准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批准。

  1.凡在廠區及已建工程區域內動土施工,必須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弄清擬建區內的地下管網、電纜和水文地質情況。

  2.所有建築安裝工程專案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內容。大型吊裝、水下及深坑作業、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施工技術方案,經批准後方可施工。

  2.2每項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門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等,在逐級佈置生產任務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經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專案不得施工,工人有權拒絕施工。

  2.3有兩個以上部門聯合施工時,應由建設部門和總承包部門統一組織管理現場安全工作,分包部門必須服從建設部門和總承包部門的指揮,對分包的工程專案、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確安全責任和要求。對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施工部門,不得對其發包工程。

  2.4參加施工的人員以及外來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本系統、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項的安全教育培訓,施工部門必須同時遵守生產建設部門的有關安全制度並接受監督。

  2.5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關危險作業分別按危險作業有關規定執行。第八條 對承包、外包給有資質的建設施工部門進行的施工專案,企業應與建設施工方簽訂安全生產合同,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同時遵守本制度,若建設施工部門的作業對企業構成影響、危及企業安全,應及時制止。

  3.施工現場管理

  3.1施工現場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平面佈置,並應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臨時建設的設施及機具、材料和水、電、氣(汽)管網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業衛生的要求。

  3.2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懸崖、高壓電氣裝置、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定圍欄、蓋板、危險標誌,夜間要設訊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防護措施、安全標誌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移動或拆除。

  3.3施工現場的道路、溝渠必須保持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必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誌。

  3.4施工現場必須做好季節性防護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溫,雨季來臨之前應對排水系統、臨時設施、電氣裝置和大型施工機械進行檢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搶險準備,雨季過後要採取防滑措施。

  3.5陰暗場所和夜間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臨時電氣線路架設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規程要求。

  3.6施工工地材料、機具、裝置的堆放,必須整齊穩固。拆除的材料、腳手架、工具等要及時清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3.7施工現場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存放,必須設專庫專人管理,並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執行。

  3.8施工現場要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並按《消防管理制度》中有關履行動火、用火手續。

  4.施工機械與電氣裝置

  4.1各種機械必須專人管理,按該機械安全規程操作,定期維護檢修,保持機械裝置完好。

  4.2各種施工機械以及電機的轉動和危險部位,都要裝設防護裝置。

  4.3起重機械、木工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4.4施工現場的電氣裝置、工具、線路必須配有專職電工維護管理。

  4.4.1所有電氣裝置必須保證接線正確,保護接零或接地良好。

  4.4.2架設的高、低壓線路和臨時線路必須符合有關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

  4.4.3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電器用具,必須絕緣良好,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4.4.4塔吊、龍門吊、汽車吊及鉚焊平臺等必須保持接地良好。

  5.拆除工程

  5.1施工部門在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全部待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要有安全措施,並經技安、裝置等部門審查確認,主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施工。

  5.2拆除工程經批准後,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並組織落實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5.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監督下進行。

  5.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天然氣管道、水管網線、供熱管道等幹線通往建築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

  5.5施工人員從事拆除工作時,應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其它穩固的結構部位上操作。

  5.6拆除區周圍應設圍欄,掛警告牌,並設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逗留。

  5.7拆除工程,對危險部位應先消除危險後再拆除。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後內的順序進行,嚴禁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應保持穩固。

  5.8拆除的物體不準由上向下拋擲,要採用吊運或順槽溜放的方法,並及時清理場地。

  5.9在拆除石棉瓦及輕型結構屋面工程時,必須佩戴安全帶(其長度不得超過3米),鋪設跳板(或使用移動板梯),腳踏瓦釘處進行拆除。

  5.10拆除過程中,現場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築物中的配電線路,應設定另外的配電線路。

  5.11拆除建築物的欄杆、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築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樑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和荷載拆掉後,方可以拆除。

  5.12拆除建築物時,樓板上不準有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樓蓋結構超載發生倒塌。

  6.土石方工程

  6.1凡在地面上開挖建築、構築物基礎、裝置基礎以及其它基礎和在地面上建造圍牆及橫穿公路、開挖各種管溝、電纜溝等作業都屬於動土作業。

  6.2動土作業必須按規定由施工部門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經批准後方能施工。

  6.3動土作業施工時應按《危險作業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執行。

  7.檢修準備

  7.1重大檢修專案應在檢修前必須事先制定安全檢修計劃,明確檢修專案負責人,並報有關部門批准。

  7.2檢修專案負責人必須按檢修計劃要求,親自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7.3檢修專案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排程,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7.4根據檢修計劃的要求,生產部門要為檢修部門創造安全檢修條件,沒有辦完交接手續的檢修部門,不得任意拆卸裝置、管道。

  7.5對檢修使用的工具、裝置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7.6檢修轉動裝置、傳動裝置上的電氣裝置必須切斷電源(拔掉電源熔斷器),並經兩次啟動複查證明無誤後,在電源的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標誌牌或上安全鎖卡。

  7.7檢修部門的專案負責人要檢查動火證、裝置內作業證、高處作業證和電氣工作票的審批內容與落實情況。

  7.8檢修部門的專案負責人應檢查檢修中需用防護器具、消防器材準備情況。

  8.檢修安全規定

  8.1檢修前,檢修專案負責人應詳細檢查並確認工藝處理合格、盲板加堵準確等情況,每項作業前,按要求對現場進行檢查,經檢修分管負責人簽字後,方可作業。

  8.2檢修中的危險作業(動火作業、高處作業、進入裝置作業、吊裝作業、抽堵盲板作業、動土作業等)應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8.3一切檢修應嚴格執行檢修安全技術規程,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進入檢修現場的所有人員(含臨時工),必須佩戴安全帽。

  8.4檢修的裝置、管道與生活區域內的設施、管道及執行中的裝置、管道有連通時,中間必須隔絕。

  8.5在生產現場檢修時,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裝置,要使用防爆器械或採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產生火花。

  8.6在生產危險化學品場所檢修時,要經常與操作工聯絡溝通。當生產發生故障,出現突然排放危險物或緊急停車等情況,等停止作業,迅速撤離現場。

  8.7各部門使用的臨時工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在生產車間現場用工時須接受車間的安全教育後,方可在可以使用臨時工的崗位作業(作業內容主要是基建、搭架、保溫或其它特殊作業)。

  8.8臨時工作業時,專案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同步監護,監護人必須是責任心強,有經驗的人員擔任。

  8.9監護人必須堅守現場,並檢查、落實好相應的措施,當生產現場發生異常情況時,須及時通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並作好自我保護。

  8.10檢修完工後,必須做到一切安全設施恢復到正常狀態。清理現場,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8.11檢修後的裝置,必須按規程進行試執行,合格後生產、檢修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9.維護、保養

  9.1定期對裝置設施、安全附件、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10.附則

  10.1本制度由裝置管理部負責解釋。

  10.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保證生產裝置的正常使用,及時消除裝置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機械裝置的維修保養。

  3.管理職責

  3.1維修技術人員要高度重視並認真做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

  3.2安全主任負責監督檢查裝置/設施維修保養的落實情況。

  3.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本制度的執行。

  4.工作內容

  4.1裝置的採購

  4.1.1裝置應到具有相應資質的生產單位進行採購,並要求其提供該單位的資質證明覆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購部門負責所購裝置的驗收工作,除檢查供應商的相應資質處,還必須檢查所購裝置的“三證一書”,即質量合格證,安全鑑定證,生產許可證和使用說明書。

  4.2裝置的使用管理

  4.2.1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管理部裝置科備案。

  4.2.2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裝置的型別建立臺帳,做好公司生產裝置編號。

  4.2.3所有裝置的相關資料統一由裝置管理部保管(使用說明書,裝置圖紙及技術檔案等)。

  4.2.4新裝置投產使用前,必須經過安全專業人員的風險評估,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4.2.5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所有新購裝置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並張貼於裝置的醒目位置。

  4.2.6裝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崗前培訓與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2.7各部門應全力協助管理部裝置科對裝置進行管理,監督、指導本部門裝置操作人員的正確使用與維護。

  4.2.8操作人員每天上崗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啟動和緊急停止開關的有效情況。

  4.3裝置的維修

  4.3.1維修人員必須具備從事本工作的專業技能,在維修作業前應首先應切斷電源、電源開關上鎖、掛上“停機檢修牌”等,在確定安全後方可進行檢修作業。

  4.3.2如生產過程中裝置出現故障,必須遵從“先維修、後使用”的原則,應立即停機並上報班組長,嚴禁私自維修或裝置帶病執行。

  4.3.3裝置發生故障後,使用部門應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交維修負責人,由維修負責人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及時維修或聘請外修(公司無力維修的情況下)。

  4.3.4接到《裝置維修申請單》後,維修人員應當及時趕往故障裝置現場,核實故障後懸掛故障維修標誌。

  4.3.5維修裝置時必須先關閉電源後上鎖,並掛上“有人維修,請勿合閘”安全警示標誌,鑰匙只能有一把,由維修人員本人保管,防止他人誤動電源開關,導致意外事故的發生。

  4.3.6如裝置故障比較複雜,管理部裝置科無力維修,需通知裝置代理商送廠外維修時,填寫《裝置外修申請表》,並負責跟蹤維修情況。

  4.3.7如當天不能維修完畢的機器,應做好相應的現場保護措施,並做好交接手續。

  4.3.8裝置維修如需進行電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維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動火作業管理規定》的內容與要求來執行。

裝置保養管理制度15

  一、所有固定裝置、移動裝置都必須執行巡迴檢查保養制度,裝置巡迴檢查主要由裝置操作司機負責,大型固定裝置、主要運輸絞車、皮帶機、溜子、各種機車以及翻車機、噴漿機、扒裝機等,其跟班維護員至少每班巡迴檢查一次。

  二、裝置巡迴檢查的內容和次數必須由分管的技術員繪製巡迴檢查圖表。機房、硐室、車間的裝置巡迴檢查表必須張掛起來,沒有條件張掛的場所要將巡迴檢查圖表儲存在巡迴檢查記錄薄內。

  三、裝置操作司機必須嚴格按照裝置巡迴檢查圖表中規定的時間、內容和要求進行。不得缺損、不得漏檢、不得馬虎了事。

  四、裝置操作司機及專職裝置維護工應分別設定裝置巡迴檢查記錄薄,裝置巡迴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彙報和處理外,還應詳細的記入記錄薄內,以便備查。

  五、司機或維護員在巡查中發現的異常現象或故障點要及時處理並彙報排程室,嚴禁裝置帶病執行。

  六、裝置巡迴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各工區機電副區長或負責人每旬至少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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