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5篇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攜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並於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1。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汙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1。4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牆面牆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衛生間無汙物、汙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2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1、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2、專案經理部批定一名管理員分管職工宿舍,各施工隊應明確一名領導分管此項工作,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凡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或調離。

  4、住宿民工必須服從專案分管人員的管理、派遣與監督。

  5、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個人棉被、墊被、床單起床後必須摺疊規範平整;毛巾應按規定掛成一條線;鞋子必須放置在床下,擺放整齊;牙、食具要放置在指定的地點形成統一。

  7、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物必須收進箱、包內;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菸灰、菸蒂和其它雜物不得丟棄地上,保持地面清潔衛生,門窗明淨,空氣新鮮,無異味,感覺好。

  9、不準在室內大聲喧譁、吵鬧、釀酒鬧事、打架鬥毆、賭博、打麻將或其它不良、不當行為;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的行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要愛護室內公用設施,不得隨意改變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換鋪位,亂調房間;不得在牆壁、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3、各房間要設專人清潔整理,汙穢、廢物、垃圾等,並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4、不得於床上抽菸,不得於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物品。舉止文明,尊重他人,自覺維護公共走道衛生,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5、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裝置(如床鋪、包裹架、玻璃、門窗等)本專案以完好狀態交與各隊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隊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入住

  入住公司宿舍時,均應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入住登記手續和相關物品使用手續。

  三、日常管理

  1.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入住外人。

  2.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員工離開住所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或大門。

  3.宿舍內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加裝電器,禁止使用電爐、私接電路。

  4.入住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大的噪聲。

  5.入住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

  6.入住人員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牲畜,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7.集體宿舍建立值日製度,值班者負責責任區公共衛生、水、電裝置狀況。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8.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或停止入住。

  9.入住人員應根據公司規定繳納水、電等費用。

  四、退房

  1.入住人員在勞動合同期滿後離開公司、辭職、解聘時,須交回其住房,不得無理佔用。

  2.入住人員退房時須辦理移接手續,清點財物。凡居住期間,財物有損壞的,須作價賠償。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4

  (一)保護建築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裝置和各種傢俱。

  (二) 節約使用水、電及公司配備其它資源。

  (三) 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30時為原則,23:30時熄燈後,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為。如有學習、看書者可保持一盞私用檯燈。

  (四) 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或有傷風化等不正當行為。

  (五) 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及寵物,以確保環境清潔衛生。

  (六) 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七) 宿舍內一律禁止炊事,並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八) 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九) 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譁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為。

  (十) 凡外出員工必須在23:30前回宿舍,0:00—6:00保安應拒絕任何人進入宿舍,因加班而遲歸的除外。

  以上規定敬請遵守,違反者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工廠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職責包括:員工宿舍人員出入手續情況登記、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當日內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保衛人員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如房間鑰匙等)移交手續,並於當日內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員監督下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公司為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員工必須嚴格服從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或多佔床位,若有更改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對於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除外)的員工,公司將收回床位,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另行安排人員入住。

  第八條 宿舍評出宿舍長,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員必須服從舍長的有關安排,不服從者將依規定處罰。

  第九條 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傷風化之行為。

  第十條 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戶;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十二條 注意安全,放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三條 員工宿舍的公用水電設施若有損壞,宿舍長必須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室員負責。室員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後果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 按時作息,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十時為原則;休息後不得有干擾他人寧靜之行為。上、下夜班員工應保持安靜。

  第十五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六條 除有關人員查房、檢修外,任何男士不得進入女宿舍,女員工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在男宿舍逗留;員工親友來訪,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逗留;若確需長時間逗留,須報經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7、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7、2 每個宿舍由宿舍長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汙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17、3 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7、4 宿舍及宿舍區內一律禁止飼養家禽、家畜。

  17、5 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第十八條 行政人事部每週對宿舍衛生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每月綜合評比一次,確定相關的獎懲制度並據以實施。

  第十九條 員工必須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和睦相處。

  第二十條 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記過、開除及10元-100元罰款等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5

  為加強醫院員工宿舍安全,規範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訂本制度。

  一、住宿人員要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互相幫助,互相理解,求同存異,和睦相處,禮貌待人。

  二、宿舍內的清潔工作由寢室長安排輪流打掃,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經常保持房間的整潔。

  三、住宿人員每晚11點必須回寢室休息(醫院正常值班除外),因故當晚不能回寢室的,必須向科室負責人請假,並向寢室長報告去向(寢室長不在時向宿舍管理員報告)。

  四、住宿人員不得私自容留外人住宿,確有特殊原因的,報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可入住。

  五、宿舍內不得參與涉及黃、賭、毒等活動,不得有酗酒、吵架等不正當行為;宿舍內禁止飼養寵物。

  六、注意防火及用電安全: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內禁止做飯,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插線板要遠離棉織物等易燃品,人離開時要拔掉電器插頭;使用燃氣熱水器時要保特室內通風。

  七、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厲行節約,愛護公物,出門時關好門窗(房內無人時要將門反鎖)。

  八、宿舍涉及原有裝置設施的正常維修經寢室長報告宿舍管理員後,由總務處負責維修,非正常維修費用由住宿人員負責。

  九、自覺交納應分攤的水電氣等項費用,積極支援寢室長的工作。

  十、員工離職時,應於離職3日內向院辦申報退宿,結清應分攤的費用並交還鑰匙後方可遷離,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醫院強制遷出。

  十一、醫院保衛科將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違紀行為者,視情節輕重,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罰款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7

  為加強公司宿舍區的文明建設,使職工有一個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特制訂職工宿舍文明守則如下:

  熄燈時間:每天凌晨12:00之前。舍長:

  1、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菸頭等。

  2、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養三鳥和其它寵物,不允許養狗。

  3、講文明禮貌,不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和倒水,不準弄髒和劃花牆壁。

  4、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垃圾、雜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內。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預防火災,嚴禁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7、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安靜,在中等、晚上休息時間不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吵鬧,不進行有噪聲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8、美化環境,愛護花草樹木和一切公共設施。

  9、各住戶生活區的衛生要經常打掃,保持整潔。

  10、遵紀守法,嚴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秩序。

  11、尊老愛幼,尊敬他人就息習慣,學會互相幫助、互相體諒,共創和諧就息空間。

  12、遇到他人行為看不慣或他人影響自己休息的,聽從舍長安排,調配工作,不能發生過激行為,否則肇事方的,按開除出廠處理,造成他人傷害的,工廠追究肇事方的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

  13、得不到被訪方、全休宿舍員工的同意,來訪方一律不允許進入被訪方宿舍區域,非本廠員工一律不能進入和留宿,否則視事態的性質對當事人按“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等廠規處理。

  14、其它未述,請自覺執行,有需要幫助的,請與廠長或技術員、前臺聯絡。

  以上規定希望廣大職工自覺遵守,違者按公司住房管理規定的條款給予處理。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8

  為了統一規範宿舍分配管理,完善公司福利待遇,促使公司管理工作順暢進行,特制定以下宿舍分配管理制度。

  1、原則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正式(含試用期內或公司臨時聘用的)員工,非XX籍、距離工作地XX公里以外的員工。由本人申請並經辦公室主任稽核,總經理批准後予以安排宿舍。

  2、宿舍分配標準

  2.1公司高階管理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高層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宿舍作為宿舍,配備空調、電視、洗衣機、冰箱、配套廚衛、網路、桌椅、衣櫃、雙人床,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路寬頻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2 部門經理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經理級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精裝一居室(或一間房)作為宿舍,配備空調、電視、洗衣機、冰箱、配套廚衛、網路、桌椅、衣櫃、雙人床,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路寬頻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3 部門主管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主管級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或三居室宿舍進行合租(每人一間房),配備相關家電(視租賃情況而定),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路寬頻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4 員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員工,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或三居室宿舍進行合租(每人一個床位),配備相關家電(視租賃情況而定),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路寬頻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5倒班員工

  考慮倒班員工深夜下班回家的安全問題,公司提供暫時住宿。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路寬頻費、有線電視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3、住宿申請流程

  本人填寫《員工住宿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稽核其真實性,副總經理審擬,總經理審批,由行政專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住宿。

  4、宿舍管理

  4.1 入住時,所有住宿人員必須交納房屋保障金。退宿時,宿舍及宿舍的配套設施完好無損的情況下,公司全額退還保障金。

  4.2宿舍配套設施不得隨意搬遷、拆改和變賣,不得損壞和丟缺。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責任由所住宿舍的員工承擔。宿舍配套設施損壞由所住宿舍人員自行修理,宿舍配套設施丟失由所住宿舍人員自行賠償。

  4.3個人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住宿人員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如有糾紛,自行處理。視情節輕重可上報辦公室或交由公安機關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取消住宿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4.4安全用電、節援、合理利用資源、愛護房屋、保持原狀、注意防火防盜。所有住宿人員必須注意用電安全、用水安全、人身安全,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宿舍及宿舍配套設施的損壞、損毀,人身傷害、傷亡,由員工本人承擔。與公司無關,如不能接受此條款,可以放棄公司安排的住宿。

  4.5 所有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小區物業管理規定,保護環境,愛護公共設施。

  4.6 公司宿舍必須是公司員工本人入住,不得租借給他人。各宿舍入住人員一經確定,不得私自更換。對於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及出差除外)的員工,公司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

  4.7針對員工宿舍的水電氣費用,由員工先行墊付。每個宿舍指定專人與辦公室對接,於每月20日提交符合報銷要求的發票,實報實銷,每套房子不能超出100元/月的標準,超出金額由員工自行承擔。

  4.8對於合租的宿舍,房間的分配及房屋配套設施的使用,由員工自行協商解決。

  4.9所有住宿人員保持衛生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無雜物。

  4.10宿舍內一律禁止飼養寵物及家禽,不得隨意張貼字畫及釘物品,一經發現,取消住宿資格。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9

  為增強員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識,保障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約能源,正確使用電器裝置,防止發生種類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體入住人員遵照執行。

  一、行為規範

  1、所有寢室的電源、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準使用超過1千瓦以上的電器,嚴禁使用沒有保護功能的電器裝置。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熱的快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要有人在場,用不燃燒物支墊,並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7、禁止攜入或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品;

  8、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於床上,如在手機充電器在床上充電等。充電器不允許未充電,長期插在電源插座上;

  9、使用電開水器時必須有人守候;

  10、人員離室必須鎖門、抽取電牌,務必檢查並關閉窗戶及電燈、空調、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裝置的電源。

  二、其他

  1、發生事故時,全體人員有義務積極配合調查;

  2、不得偷到,不得打架,要按時作息。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0

  員工宿舍是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的,公司視需要安排員工統一入住,為保證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詳和、舒適、寧靜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我處的實際狀況及宿舍所處的特殊周邊環境,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及入住員工務必遵守。

  一、員工入住相關規定

  宿舍的調配由管理處統一負責,員工入住需先到辦公室辦理物品領用及入住手續。入住具體規定如下:

  1.宿舍內床位位置不可隨意搬動。

  2.每間房每月的水、電費、煤氣費由員工自付,房租、管理費由管理處負責。

  3.實行宿舍長負責制,由宿舍長安排房間內衛生的清理,房間設施的檢查,日常維修的申報,入職人員床位安排,離職人員物品清點等。原則上,宿舍長由安保領班兼任。

  4.宿舍長有變動時,部門需與管理處辦理交接及繼任宿舍長的確認手續。

  5.公司配備的設施,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後由管理處進行清點後與宿舍長進行確認,並一式兩份,管理處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6.公司配備的設施裝置,屬於公司財產,未經管理處主任批准,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以偷竊論處。

  7.宿舍內的所有設施裝置,故意破壞的按照《獎懲規定》處理,非故意損壞的職責人照價賠償,自然損壞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二、宿舍規定及要求

  為樹立公司形象,規範全體員工之行為,全體員工須互相尊重、互相愛護、遵守社會公德,嚴禁檢點自己的行為,樹立主人翁精神,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環境。對全體員工在宿舍內的行為作出以下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2.嚴禁在宿舍公共場合坦胸露懷、穿短褲衩等有損公司形象之不雅行為。

  3.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和從事一切違法行為。

  4.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鬧事和其他影響團結的行為。

  5.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更換床位、房間。

  6.嚴禁未經請示,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三、宿舍值班制度

  一、宿舍長負責制

  管理處指定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衛生值日,監督值日員的日常工作,按規定分類擺放物品,自覺打掃宿舍衛生,做好室內保潔,並得以持續。各班領班具體實施本班宿舍管理事宜。宿舍長具體工作如下:

  1.將每週值日的工作狀況及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向主管彙報。

  2.將本宿舍成員的合理化推薦及需報修的資料彙報主管(宿舍內報修所需費用,由宿舍成員支付或確定當事人承擔)。

  3.及時將留宿人員和離職人員上報。

  4.檢查安全隱患,防患於未然,做好預防工作。

  5.負責各宿舍有關維修、協調處理事項的登記、上報;

  6.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範,保障宿舍的清潔衛生。

  7.負責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時地對宿舍進行檢查,及時發現不假外出、超時不歸等狀況,採取及時有效的措施。

  8.定期組織舍員進行衛生大掃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蒼蠅、老鼠、蟑螂)工作。

  二、宿舍值班員制度

  宿舍值班員由管理處、部門安排當日休息人員擔任,一般由各班領班、副領班輪流擔任,各班在休息日明確宿舍值班員,值班員當日值班時間為清晨6:30-次日06:30,值班員不能夠請假外出,如確需外出需安排好接替人,交接好相關工作。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1.負責確認宿舍外出人員是否履行請假手續,憑經批准的《請假條》放行,宿舍值班員須在請假條上簽名,無請假條不予放行,外出人員銷假確認;

  2.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範,保障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

  3.負責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時地對各房間進行檢查,檢查有無異常氣味及聲響、門鎖是否有損,有無未經批准之留宿人員,及時發現狀況,及時向上級彙報,根據上級指示,採取有效的措施。

  4.如須緊急集合,由安保主管以上人員發出指令,宿舍值班員負責實施。

  5.如發現宿舍內的不假外出、衛生較差、未辦理留宿手續留宿等違機違規狀況將追究當日宿舍值班員職責。

  三、衛生值日員

  全體隊員輪流值日,當日休息的領班負責安排,衛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按宿舍內統一標準擺放物品,及時清理,打掃室內衛生,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床鋪、物品,力求到達整齊劃一。

  四、宿舍物品的管理

  一、公司配發物品的管理

  公司配發的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如有丟失、損壞,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物品的,根據情節的輕重,視其認識態度,給予相應處理。

  二、個人物品的管理

  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不許亂掛、亂放,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職責自負。

  關於物品的管理,關鍵要做到定人、定位、定物、分類管理體制,確保公私財物無損壞、無丟失。

  三、離職人員物品管理

  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全體人員務必在場,確認均繫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彙報主管,將狀況反饋辦公室,予以結算工資。

  五、人員的管理

  公司內部員工須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及要求執行,其他人員管理如下:

  一、來訪人員

  員工的親朋好友來訪,需注意場合,把握好時間,不要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二、外來人員留宿

  宿舍內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員工直系親屬來訪或其他特殊狀況下,需提前書面申請,呈報主管,待批示後方可按要求時限留宿,此期間該宿舍的安全由該員工全權負責。

  三、請銷假規定

  員工外出務必請假,不假外出、超時不歸將視狀況按照制度做相關處理,請假人數每班控制在40%以內,病假需出具正規醫院病歷及收費發票、醫生推薦休息單等憑證。

  四、離職人員的管理

  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後,一日之內務必離開宿舍(辭職或解聘人員宣佈後,應張貼於告示欄,知會全體員工)。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1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證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此制度。

  1、凡在企業員工宿舍居住的員工必須是本企業內部員工,入住前須辦理入住登記手續,由企業統一安排床位。

  2、入住員工宿舍的員工必須辦理好暫住證,並妥善保管,以便治安檢查需要。

  3、住宿員工不得擅自留非企業員工住宿,員工家屬來訪,需過夜者,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門申請並出示相關證件,由企業統一安排,但不超過1一個月的期限。

  4、企業為員工提供被褥、枕頭、毛毯,員工需繳納100元押金並保留好收據,員工退還宿舍時,企業憑收據退還押金。

  5、為方便員工,企業把每一宿舍樓101房間設為管理區,並安排兩名管理員。管理員負責檢查各個宿舍的安全狀況和衛生狀況。

  6、宿舍鑰匙由室長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置鑰匙。如有遺失情況,應報告管理員重新配置,配置費用個人承擔。

  7、宿舍內個人貴重物品,應各自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別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別人的物品。

  8、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改裝電路,嚴禁使用功率大的電器。

  9、企業每月免費配給各宿舍一定量的電,超過規定度數的電費由宿舍內成員負擔。

  10、室長根據宿舍的具體情況安排好值日,員工應積極的保持好宿舍衛生,不亂扔亂放。

  11、宿舍內嚴禁賭博、酗酒行為,嚴禁非法不軌行為的發生;嚴禁往窗外拋物、倒水、吐痰、扔菸蒂。

  12、宿舍內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的喧譁、打鬧或亂竄寢室,影響他人休息。

  13、員工離職、退休、免職、開除、解僱的,應與離職之日起,3天內,搬遷宿舍,不得藉故拖延。

  14、凡員工存在以下行為者,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管理員管理的,在宿舍酗酒、賭博、鬥毆的,蓄意破壞公共設施的,擅自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經常在宿舍喧鬧,影響他人休息的,無正當理由經常夜不歸宿的及其他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

  15、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發現一次,根據情節嚴重,罰款20~200元,對屢教不改者,可另行給予紀律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開燈時間:

  夏季晚19:30-23:30分冬季早05:30-08:00分晚18:00-23:30分

  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分/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於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床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將每日就寢情況彙報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影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衛生檢查規定:

  1、每週一14:00各部門派一名主管級(含)以上人員到行政辦公室報到,由後勤部主管統一安排衛生檢查相關事宜;

  2、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3、參加衛生檢查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否則處以30元/次的罰款,如遇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參加者,應及時彙報部門負責人,由其部門負責人安排他人參加;

  4、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原則進行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5、根據每月評分總和之平均值評選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兩名,被評為最佳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獎勵並予以通報表揚,如被評為最差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扣罰並予以通報批評,以上獎罰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3

  直接上級:員工宿舍主管

  直接下級:員工宿舍、理髮室、更衣室服務員

  崗位職責:在員工宿舍主管的直接領導下,對宿舍、更衣室的財產、人員、接待工作進行日常管理。

  工作內容:

  1、具體落實員工宿舍、理髮室、更衣室的年度工作計劃。

  2、負責各種裝置、設施的日常管理,填寫派工單,並督促完成。

  3、負責工作人員的考勤、排班工作。

  4、檢查各班次、各崗位工作完成情況,並提出改進意見。

  5、負責各類清潔用品、日常用品的申領、發放及保管。

  6、負責各類費用的申請、計賬及處理。

  7、完成員工宿舍主管佈置的其它任務。

  素質要求: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有高度責任感,全心全意為一線員工服務。

  3、有很強的安全意識。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4

  為使員工寢室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秩序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自覺保持寢室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不得在床上抽菸,不得在宿舍內聚餐、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及偷竊等行為。不得影響其他員工正常休息,如有違反罰50元。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並送相關部門查處。

  2.保護好寢室設施、器具裝置及門窗棚壁的完好,包括電視機、洗衣機、熱水器等公共財物,損壞者按價賠償,故意損壞者加倍罰款,若責任不清或知情不舉,住寢員工集體賠償。貴重物品自行帶好,注意防盜賊。寢室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寢室長及時報部門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3.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不是本公司員工)留在寢室過夜,探訪人員必須在20:00前離開,由寢室長勸其離開。如經發現,私自留宿者罰50-100元。

  4.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寢室良好的衛生環境。

  5.寢室衛生須輪流負責打掃,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廢紙、果皮和髒物,不準在寢室牆壁亂寫亂花,不準用腳在牆壁上亂踢亂踩,不準向共同通道或樓梯亂扔垃圾,保持寢室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6.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7.寢室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寢室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寢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預處理。

  8.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寢資格直至辭退。

  9.每天由寢室長檢查各位員工生活用品是否擺放整齊,未做好者,先給予口頭警告,2次以上罰款10-20元。

  10.住寢員工每天看電視及娛樂時間不得超過晚上22;30分,所有人在23:00必須關燈就寢,任何人不得影響其他人作息時間。

  11.夜間最遲應於23:00前返回寢室,在外發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自行負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1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節約用水,用電,最後離開房間的人要檢查關掉所有水、電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意外。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罰10-20元。

  13.員工離職應於離職日當天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不得誤拿公司或別人財物。

  注: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寢室相關制度,並簽字執行,服從寢室長的安排。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5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一)住宿條件

  1、在市區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的員工可申請住宿;

  2、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傳染病者;

  (2)有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帶家屬住宿;

  4、保證遵守本制度。

  (二)員工離職,包括:

  自動辭職、被免職、解職等,應於離職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和搬家費。

  (三)宿舍設立管理員,其工作任務如下:

  1、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護整潔,維護秩序,水、電、氣及門戶管理;

  2、保管住宿員工的緊急聯絡方式,以備急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主管或經理(店長):

  1、違反宿舍管理規定,情節重大;

  2、留宿親友;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致重病,應及時送醫院並通知其親友。

  (五)對所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六)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七)公司主管和店長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八)宿舍所有器具裝置,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擔負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員管理、派遣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起床後棉被疊放整齊;

  5、室內嚴禁吸菸;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暫不穿的衣服、鞋帽必須放入櫃內;

  7、洗後的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曬;

  8、使用電視機、收音機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與員工關係及出入時間;

  11、最遲應於24時前返回宿舍,否則應向管理員報告;

  12、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違反規定帶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13、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4、廢物、垃圾等集中傾倒於指定場所;

  15、宿舍衛生,住宿員工輪流負責清掃;

  16、節約用水,用電,人去燈滅;

  17、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牌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十)住宿員工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立即採取措施。

  (十一)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應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呈報店長處理;

  1、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酗酒;

  3、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4、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或留宿外人;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6、嚴重違反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

  8、有盜竊行為。

  (十二)住宿員工遷出應將床位、物品、抽屜、衣櫃等清理乾淨,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檢查。

  (十三)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向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為住宿員工辦理暫住證,費用由員工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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