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核管理制度

員工考核管理制度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考核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考核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為加強中心工作效能建設,實現勞動貢獻與薪酬回報相掛鉤,進一步調動行政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中心行政各部門和行政全體在職人員(含借調和借用到行政部門工作三個月以上的工作人員)正常上班期間(除公休、節假日)的績效考核管理工作。但下列人員不予兌現當月績效工資。

  1、當月請病、事假累計10天及以上的職工(含婚、喪、產假及函授學習)

  2、當月曠工累計3天及以上的職工;

  3、停薪留職、內退、長期請假、脫崗或不上班的職工;

  4、借調到外單位工作的職工;

  5、脫產學習的職工。

  三、績效工資基數及資金來源

  按照每人月工資津貼部分為標準,作為職工績效考核基數。

  四、考核時限

  績效工資實行月考核兌現制,每月月底由各部門完成對本部門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工作。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分值

  績效考核實行百分量化和定性相結合的考核制度。百分量化分值由兩部分組成:工作紀律佔50分,工作成績佔50分。

  (一)工作紀律。即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態度表現情況,包括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遵守中心管理制度、日常工作態度及出勤等,該項佔50%。

  (二)工作成績。即所承擔或分工負責的具體工作和職責範圍的基礎工作完成情況,包括完成工作所具備的工作能力、工作完成的效率、結果、成績等,該項佔50%。

  (三)考核等次劃分。考核等次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項,考核成績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為合格等次,70分以下為不合格等次。

  六、績效考核步驟及績效工資計算

  (一)績效考核步驟

  1、各行政部門負責人負責本科室工作人員的考勤工作,督促本部門工作人員逐日簽到,工作人員請假、曠工、公差外出及公休節假日必須在考勤簽到表(附表二)上標註清楚。

  2、各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由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按辦法進行逐項考核,形成本部門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表(附表一),連同本部門工作人員考勤簽到表(附表二)一併上報分管領導進行稽核。

  3、各行政部門在規定考核時限內,將經分管領導簽字的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表、工作人員考勤簽到表於次月1日前交人事處彙總。

  4、中心人事處將中心行政所有工作人員月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彙總,由勞資科根據此辦法計算績效工資,並由財務處按月負責兌現落實。

  5、中心行政工作人員月績效考核資料由人事處稽核後交勞資科負責儲存。

  (二)績效工資計算

  對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的人員兌現當月績效工資。並按照請假每1天扣20元,曠工每1天扣100元的標準計算績效工資。

  七、附則

  (一)各行政部門負責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嚴禁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現象發生,一經發現,將取消本部門相關人員績效工資兌現資格。

  (二)在考核中,當被考核人調入、調出(含退休)時,當月在崗時間不足半月者,按半月兌現績效工資;超出半月,按照全月兌現績效工資。

  (三)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具體事項由中心人事處負責解釋。

員工考核管理制度2

  1.目的

  透過加強培訓考核管理工作,增強員工的學習意識,提高培訓效果。

  2.適用範圍

  均豪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總部及專案部助理級別以上人員範疇內各類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3.2各專案部負責對專案部內部助理級別以下人員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4.術語

  5.程式

  5.1培訓要求分類

  5.1.1組織培訓的主管部門在制定培訓計劃時,根據培訓課程的要求,須在培訓計劃"要求" 一欄中予以註明。

  5.1.2按培訓層次的需要,可分為三種:瞭解、熟悉、掌握。

  5.1.2.1瞭解:知曉即可,在工作中允許查閱或藉助相關資料的課程。

  5.1.2.2熟悉:應做到熟練清楚,在實際工作或操作中不允許查閱資料即能靈活運用的課程。

  5.1.2.3掌握:應能充分支配或運用的理論、原則和技術的課程。

  5.1.2.4 "瞭解"的培訓內容不需要進行考核;"熟悉"、"掌握"內容必須進行考核。

  5.2考核方式

  5.2.1可採取筆試、口試、實際操作三種形式。

  5.2.2試題制定要本著與培訓內容相符的原則,由授課教師確定試題。

  5.2.3題型類別分為填空題、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實際操作六種,可根據需要進行選擇。

  5.3 考試實施

  5.3.1筆試

  5.3.1.1培訓考試應在培訓課後五日內完成,逾期視為崗位培訓合格率不達標。

  5.3.1.2考試由培訓組織部門實施,筆試試卷應由授課教師出具,並指定監考人。

  5.3.1.3考試前,由監考人清點考試人數,並講明注意事項、考試紀律、考試時間。

  5.3.1.4考試結束後,監考人收回試卷並清點無誤後,送交閱卷人。

  5.3.1.5閱卷由授課老師擔任。閱卷人須本著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進行閱卷工作。

  5.3.1.6試卷用紅色標註錯誤分值。卷面總分登記在試卷右上角的分數欄內。

  5.3.1.7閱卷人將閱過的試卷送交本級培訓主管人員。

  5.3.2口試及實操

  5.3.2.1由授課教師按口試試題、實際操作題直接進行考試。

  5.3.2.2考核結果填寫在《考核成績單》上,並註明考核方式。

  5.3.2.3主考人將《考核成績單》送交本級培訓主管人員。

  5.4成績登記

  5.4.1各級培訓主管人員負責根據試卷成績填寫筆試《考核成績單》,依據筆試、口試、實操的《考核成績單》進行登記註冊。

  5.4.3登記註冊按《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管理制度》執行。

  5.5資料存檔

  5.5.1行政人事部、專案部要按照公司《培訓檔案管理規定》做好試題、《考核成績單》的歸檔工作。

  5.6注意事項

  5.6.1口試及實操的考核成績只應用於員工日常培訓的考核,在《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的日常培訓登記欄註冊。

  5.6.2《執業資格培訓證書》中的崗位資格培訓登記欄內,登記的必須為筆試考核成績,口試及實操的考核成績不用於崗位資格培訓。

  5.6.員工參加新入職員工培訓的筆試考核成績記入日常培訓登記欄內。

  6.監督執行

  公司行政總監

  7.相關/支援性檔案

  《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管理規定》

  《檔案管理規定》

  8.質量記錄及表格

  《考試成績單》

  《職業資格培訓證書》

員工考核管理制度3

  一、目的

  1、加強物業企業內部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服務水平,確保落實公司經營目標;

  2、調動員工進取性,強化員工的職責意識和目標導向,促使員工不斷地改善和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二、適用範圍

  1、公司所有部門;

  2、公司除領導班子成員、試用期員工以外的所有在職員工。

  三、考核週期

  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具體週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為一個月考核週期,年度考核取該年12個月考核結果的平均值。

  四、考核原則

  1、指標量化考核原則。考核實行量化指標優先原則,難以量化的指標必須具體。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2、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3、可行性原則。工作任務和工作標準是能夠到達的。

  4、績效改善與提升原則。經過與員工進行績效溝通,幫忙員工全面客觀地瞭解自身不足和優勢,促進其績效得到改善、提升。

  5、監督和控制原則。對績效考核過程和績效工資二次分配進行監督和控制。

  五、考核結果的應用

  1、部門績效考核結果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掛鉤,作為年底評選優秀單位的主要參考依據;

  2、員工績效考核結果與月度績效獎金髮放、薪資增減、職級升降、評選先進的依據。

  六、考核的組織與職責

  1、公司設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組成,總經理任組長。職責:一是負責對考核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二是負責對爭議、申訴問題的裁定。

  2、績效考核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評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組成,人力資源部經理任組長。職責主要是負責組織每月對職能部門、專案部、專業公司計劃重點工作完成情景的稽核以及日常工作、臨時工作的抽查、評分;負責月度考核結果的公示、報批。

  七、考核物件

  分為部門考核和個人考核兩部分。

  八、部門考核

  (一)考核依據

  1、公司年度、月度計劃工作;

  2、與公司簽訂的目標管理職責書;

  3、公司確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4、質量管理體系檔案和相關工作制度、標準以及重要的會議決議;

  5、部門工作職責。

  (二)考核資料

  1、對專案部的考核資料。專案部綜合收費(含水、電費)指標考核按照《專案部提成工資計提分配辦法》執行,部門管理業績按照以下資料進行考核。

  (1)月度計劃重點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對公司核定的專案部月度計劃重點工作完成情景進行考核。

  (2)服務指標(3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按照公司確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對專案部進行抽查、評分。

  (3)管理指標(2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從公司財務指標、客戶指標、基礎管理指標、學習改善指標四方面進行考核。

  (4)月度計劃及時性與編制質量(10分)

  按照《公司計劃管理辦法》要求,對月度計劃編制的時效性進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每月負責供給。

  以上對專案部考核資料詳見《專案部月度績效考核表》(附件1)

  2、對職能部門專業公司考核資料

  (1)月度計劃重點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對職能部門專業公司月度計劃重點工作完成情景進行考核。

  (2)日常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將職能部門專業公司日常各項工作列成各項量化指標,每月對其進行抽查、評分。

  (3)臨時工作(10分)

  當月公司領導或公司突發事件臨時安排給部門的重要工作,如當月部門無臨時工作,分值列入日常工作範圍。

  (4)月度計劃及時性與編制質量(10分)

  按照《公司計劃管理辦法》要求,對月度計劃編制的時效性進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每月負責供給。

  以上對職能部門專業公司考核資料詳見《職能部門專業公司月度績效考核表》(附件2)

  (三)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總額計算

  1、考核結果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兌現的計算係數

  績效成績區間 對應績效工資係數

  分數>97 11

  93≤分數≤97 1

  90≤分數<93 0.95

  87≤分數<90 0.9

  84≤分數<87 0.85

  81≤分數<84 0.8

  78≤分數<81 0.75

  75≤分數<78 0.7

  72≤分數<75 0.65

  69≤分數<72

員工考核管理制度4

  一、考核目的

  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績效和本公司績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本公司之獎懲有所依循,並使廣大員工能全面遵守廠規,秉公平、公開、公正原則、賞罰分明,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而制定此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則

  績效考核針對員工的在廠表現為基本依據。

  三、考核物件

  1、考核物件為公司全體工作人員。

  2、進公司不足一個月的員工及兼職、特約人員不參加考核。

  四、考核方法

  評級考核辦法:分為中高層管理人員和一般從業人員兩種考核。

  〈一〉部門主管依據該主管部門績效衡量其:

  1、工作專業能力;

  2、對工作的計劃推動能力;

  3、對工作的組織能力;

  4、對工作上團隊運用之協調能力;

  5、對工作問題上的改善能力;

  6、對平日工作主動積極,負責盡職的責任感;

  7、自我開發能力。

  〈二〉一般從業人員考核其:

  1、作業效率;

  2、作業品質;

  3、作業配合性;

  4、服從管理度;

  5、出勤狀態;

  6、行為狀態。

  〈三〉考核等級通常分優秀、良好、一般、基本合格、不合格五個等級,原則上依比率分配。

  〈四〉考核結果再併入出勤狀況,作最後核定考核等級。

  〈五〉考勤扣分:

  1、有下列情形,不得為優秀等級:

  a、曠工記錄。

  b、除公假外有其他請假記錄者c、警告三次以上者(含)

  2、有下列情形,不得為優秀、良好等級:

  a、請假兩日(含)以上的或遲到、早退兩次(含)以上

  b、記小過一次(含)

  3、有下列情形,不得為優秀、良好、一般等級:

  a、曠工一天以上三天內的

  b、記小過三次者。

  底分為50分

  〈六〉獎勵種類區分如下:

  1、評分專案及分數如下:

  專案:嘉獎、小功、大功、工資上調、晉級

  加10分20分30分

  2、在以下情況中,可以加10分:

  a、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且沒有差錯;

  b、良品率指標穩步達標以上;

  c、拾金不昧呈轉交公司;

  d、積極參與公司各項活動,表現突出的;

  e、愛護公司財物,並有具體事蹟者;

  f、積極主動維護公司制度並有具體事蹟者;

  g、主動參與各項援助工作,精神可嘉者。

  3、在以下情況中,可以加20分:

  a、對於主辦業務有重大進展或改革績效者;

  b、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完成,表現優秀者;

  c、檢舉重大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權益事項者;

  d、參與緊急救援工作,主動承擔,並處置得宜者。

  4、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加30分:

  a、對主辦業務有重革新,提出方案,經採用後成績卓越者;

  b、對於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事情,能事先舉報或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者;

  c、遇意外事件或急變,能隨機應變,措施得當,不顧自身安危,勇敢救護而保全人身及公物而減少損害者;

  d、研究改善製作辦法,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有顯著功效者;

  e、對於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採用後的確具有成效者。

  〈七〉懲罰的種類

  1、懲罰專案及懲處罰分如下:

  專案:警告、小過、大過、降級、違紀、辭退

  扣10分20分30分

  2、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應當給予警告並扣10分:

  a、在工作場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b、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工作以外之工作者;

  c、在車間吃東西者;

  d、破環車間,廠區,住宿區域的環境衛生者,亂丟紙屑、隨地吐痰等;

  e、各人工作機臺及工作環境欠整潔,經指正後而不知整理者;

  f、因疏忽造成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g、不按規定填寫報表或工作記錄者;

  h、上班時間私自接聽私人電話者;

  i、檢查或督導人員不認真執行任務者;

  j、下班後在廠內大聲喧譁者;

  k、浪費材料或不愛護公物,屬情節尚輕者;

  l、上班時坐姿或站姿不端正者;

  m、不按規定報不良或廢料者;

  n、塗寫牆壁、機器裝置或任意張貼檔案影響觀瞻者;

  o、違反其它規定,情節尚屬輕微者。

  3、對於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職工,應當給予記小過並扣20分:

  a、對上級交待的任務,執行不力或處理不當者;

  b、辦事拖拉、積壓檔案、影響工作處理不當者;

  c、在工作場所喧譁,妨害他人工作情節嚴重者;

  d、未經許可擅自帶人入廠者;

  e、對同事惡意攻擊、誣陷、作偽造,製造事端者;

  f、在工作時間偷懶,睡覺,閱讀書報或做其它私人事情;

  g、違反上級指示,情節尚屬輕微者;

  h、在非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工作場所者;

  i、言行失檢、態度傲慢、經勸導仍不服從者;

  j、被指派加班,加點,藉故推脫不辦理請假手續者;

  k、非機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產量標準者;

  l、攜帶物品出入工廠拒絕警備人員查詢檢查者;

  m、放長流水,開長明燈,並與管理幹部頂撞者;

  n、擅自利用公司電打私人電話者;

  o、故意拖延或藉口搪塞上級指派的工作者;

  p、屬警告事項,但拒絕認錯者;

  q、遇到意外重大問題而隱瞞真相,不向上級報告者;

  r、下班鈴及休息鈴未響前擅自停工者

  4、對於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職工,應當給予記大過並扣30分:

  a、在上班時間喝酒者;

  b、上班時間擅離崗位,影響本職工作者;

  c、報告不實,矇蔽上級者;

  d、違反工作方法,嚴重影響生產或產品質量者;

  e、捏造不實記錄,報表或口供矇蔽上級者;

  f、投機取巧,牟取非份利益者;

  g、接受與職務有關的饋贈者;

  h、造謠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i、利用公司裝置製作私人或委託他人制造;

  j、拒絕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督導或無理取鬧者;

  k、破壞裝置,工具或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者;

  l、違反技術操作規程,或未完成衛生規定,使公司蒙受經濟損失者;

  m、作精神散漫又是故意不按規定時間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者;

  n、故意撕毀工廠的公告,檔案者;

  o、在禁菸區內吸菸者;

  p、未經許可者,擅自進入管制區域者;

  q、有小過行為之一,經記過處分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錯誤者;

  r、有本條款行為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後知道悔改的可減為記過處分;

  s、故意怠工作者;

  5、職工在同一年度累計有二個大過(含)以上者,可給予降級,降職處分。

  6、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應當給予開除:

  a、對上級領導及其家屬或其它職工施加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者;

  b、被法院判有徒刑以上的或確定被判勞動教養者;

  c、廠內聚眾鬧事酗酒,同事間爭吵打架或以煽動怠工罷工,影響生產或工作秩序者;

  d、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名譽或經濟損害者;

  e、侵佔公款公物者;

  f、故意洩露公司技術上的秘密或未經許可擅自翻閱、抄錄、影印資料者;

  g、故意破壞裝置、工具原材料、產品或其它公物者;

  h、在廠內聚賭或重大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i、偽造或盜用公司賬單,偽造公司檔案者;

  j、在同年度內記大過三次者;

  k、偷竊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l、在外從事第二職業或其它也非法經營活動者;

  m、偽造工作證或借用他人的工作證或將工作證借給他人矇混入廠者;

  n、無正當理由拒絕領導的工作分配調動者;

  o、違反技術操作規範或安全衛生分配調動者;

  p、有記大過各款行為之一,經記大過處分後,仍不知悔改並重犯錯誤;

  q、有本條各條款行為之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後尚知悔改的商議處分。

  〈八〉獎懲案件的公告提報

  1、受獎勵或被懲罰的職工,應當按上列標準調整發當月份的工資;

  2、對於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職工,應當按照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3、對於濫用職權,利用處分職工進行打擊,報復或對應處分的職工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處置。

  五、本辦法未涵蓋的方面,由管理部根據情節之輕重適當處理。

  六、所有獎懲處理按相關層級核准,並經管理部正式公告。

  七、獎懲案件者須由綜合部登記錄入個人檔案。

  八、本辦法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規為準。

  九、職工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或其它法律法規的,送當地執法部門處理。

  十、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與其它辦法合併執行(出勤狀態等)。

員工考核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員工個人才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負有監督、協調和仲裁職能。人事部門為具體的執行部門。

  第四條考核採用100分制。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對應考核得分如下:優秀91-100分;良好81-90分;稱職71-80分;基本稱職60-70分;不稱職59分(含59分)。

  第五條員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佔80%,例外工作佔20%。直接主管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分配,將各崗位的日常工作構成崗位職責,崗位職責是績效考核的主要參考依據。部門主管根據各崗位職責,對所述工作確定權重分值。根據公司特點,除崗位職責的日常工作外,員工還有例外工作,董事長和總經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門主管對下屬員工安排的工作),視為職責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績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績效考核最多不超過四項。

  第六條對於部門正副經理級別員工在考核時除日常工作外,還包括其計劃、協作、督導和培訓指導四個方面的潛力進行考核。

  第七條每週的部門周工作總結計劃應細化,各部門需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的執行人,工作完成的結果和及時性作為其考核的主要依據。各部門的周工作總結計劃表需在每週一報送行政部,未按時報送的每次扣部門負責人當月績效考核分2分/次。

  第八條在月未考核時,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該項工作分值的80%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50%扣分,未及時完成按20%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3分/項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2分/項扣分,未及時完成按1分/項扣分。

  第九條根據公司制度的規定,每違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項,扣0.5分/次。個性地,對於上班時間玩遊戲、大聲喧譁、隨地吐痰、亂扔菸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網站者,每違反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第十條考核流程:

  (1)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人事部將各職位的《員工月度考核表》發放到各部門經理處,部門經理分發給員工。

  (2)員工對照自己的工作完成狀況進行自評,並填寫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善措施、工作體會及對公司部門的要求與推薦。員工應在每月2前將《員工月度考核表》報送直接部門主管處。

  (3)直接主管依據員工崗位職現,並結合員工實際工作狀況,根據《員工月度考核表》進行考核,於5日前交人事部。

  (4)人事部負責稽核、彙總各部門員工的業績考核狀況,將考核狀況於每月8日前彙總報總經理核批。

  (5)人事部將經總經理核批的考核結果於10日前反饋到各部門負責人處,各部門負責人應透過面談的形式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員工,並與員工共同針對不足進行分析,指明今後努力方向,為員工實施績效改善計劃帶給幫忙,並跟蹤改善效果。

  (6)每月的考核結果在最近的一次公司例會上予以通報。

  第十一條員工只有在較好地完成本職工作和臨時安排的例外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評為良好,只有在具有突出表現時方可評為優秀,評為優秀時考評人員應列出具體事例。對績效考核中被評為不稱職的員工,考核人務必進行說明,並經該部門的經理稽核同意。

  第十二條公司績效工資結合崗位工資發放,計算辦法為:

  崗位績效工資=[(最終績效評分-80)/80+1]+崗位工資

  第十三條如員工表現個性優秀,為公司作出重大貢獻的,除評為“優秀”外,公司還將另行獎勵。如員工犯嚴重錯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除扣除全部工資外,將視損失大小追究其賠償職責。

  第十四條員工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重大疑義,能夠向部門經理或人事部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如考核結果調整,本月仍將按原考核結果發放工資,在下月發放工資時再予以調整。

  第十六條員工自評和部門經理在對下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時,應對照其工作計劃的完成狀況,認真客觀地評分,不得敷衍應付。如敷衍應付的,扣除其當月績效考核分3分/人次。

  第十七條人事部於每年1月份綜合全體員工上一年度各月績效考核結果,協同考核小組對員工上年度之工作績效進行年終綜合考評。

  第十八條人事部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考核結果將作為獎金髮放、評選先進、薪資調整、職務調整等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對貼合以下條件者,給予“考核辭退”處理:

  1、一個考核年度內有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的;

  2、一個考核年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和年度績效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的,又無適合的空缺崗位可調配或不服從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崗位的;

  3、每個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後,對全體員工進行考核成績排序,除上述2項產生“考核辭退”的條件外,對排序處於尾端的人員實行績效考核的“尾端辭退”;年度的考核辭退率(包括尾端辭退)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

  公司同時與被考核辭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本辦法解釋權歸人事部。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

員工考核管理制度6

  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績效和本公司績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公司獎懲有所依循,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並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彙總考勤結果,並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 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彙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彙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於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准,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緻殘,持醫院診斷證明並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鑑定後,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週歲、女24週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後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週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週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係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後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後,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准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准並報人事部稽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准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准。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鬥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核管理制度7

  第一條 餐廳員工培訓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對新招員工進行崗位前的培訓:二是對老員工進行在職培訓。

  崗前培訓主要內容是學習本餐廳規章制度,基本的崗位知識,實際地操作技能。基本的專業知識,以便較快地適應工作。

  員工在職培訓主要是根據崗位的實際要求,學習相應業務,從實際出發,更新業務知識,學習新的業務技術。

  第二條 員工培訓按計劃,分批分階段,按不同工種及崗位需要進行培訓:結合實際,注重實用性,逐步提高員工隊伍素質。

  第三條 培訓內容

  1 員工培訓主要根據其所從事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崗位培訓和專業培訓為主:前廳服務員按公司制定的培訓教材培訓。

  2 管理人員應學習和掌握現代管理理論和技巧,提高指揮。協調。督導和策劃能力。

  3 廚師等專業術人員,應接受各自的專業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第四條 方法與形式

  1由工司人事部門 派人或由各部門指定培訓負責人組織培訓。

  2培訓採用授課,講課,討論會,實踐學習等多種形式進行,以加強培訓的效果。

  3培訓的內容和時間安排應有計劃,有目的地進行。

  4根據餐廳需要,適當組織員工進行脫產培訓。

  第五條 培訓檔案的管理

  1餐廳應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及時將員工的培訓內容,培訓的方式考核成績記錄在案。

  2根據員工培訓檔案所反映情況找出員工薄弱的業務專案,及時修改培訓內容,進行再培訓。

  二新員工入職培訓

  第一條 每位新員工均須參加餐廳舉辦的新員工入職培訓,從而對餐廳運作有整體的瞭解。適應餐廳企業文化及價直觀,統一思想,規範行為,讓新員工儘快適應工作環境,達到上崗要求:培訓內容及時間由主管理處統一按排。

  第二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是員工所屬部門經理及管理處的共同責任,最遲不應超過報到後一個月內執行。

  第三條 每位新員工參加培訓後均應透過考核。若未透過。允許有一次補考機會,若補考仍不合格者,建意部門不予錄用。

  第四條 培訓過程中如有請假缺課的將不予考核,待下期培訓時補完相應課程後再進行考核。

  第五條 培訓結束後,管理處將對每位員工的培訓情況進行評估,並將結果反饋給部門總監,經理,同時記錄歸檔。

  第六條 未經過新員工入職培訓班的員工,不得參加進一步的其它培訓。

  第七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由管理處負責組織實施,課時不得少於14課時。

  三 在崗培訓

  第一條 凡在本餐廳試用期滿且正式錄用的員工,為提升工作技能和綜合素質,必須接受在崗培訓,使每位員工都最大和度地掌握應有的專業知識,也使餐廳的每個崗位上都有最適合該工作的員工,做到人盡其才。

  第二條 在崗培訓主要包括管理處每個月舉辦和各項專題培訓和各部門組織的崗位技能培訓。

  第三條 在崗培訓由管理處或各部門擬定培訓計劃,並按計劃由管理處或各部門組織的崗位相關講師執行。以達到最佳效果。

  第四條 具體培訓內容根據培訓需求而定。

  四,餐廳服務員培訓制度

  第一章 儀容儀表

  第一條 儀容儀表的概念

  儀容:指容貌,是員工的本身素質的體現,反映了企業的管理水平,能滿面足客人的需要。也反映了我們員工的自尊自愛。釋出時間:20xx-03-06

  儀表:指人的外表,包括人的`服飾和資態方面,是個人精神面貌的外觀體現。

  第二條 儀容儀表的標準

  1, 整齊清潔,自然,大方得體,精神奕奕,充滿活力。

  2, 頭髮;頭髮整齊,清潔,不可染色,不得披頭散髮。短髮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後不及衣領。長髮劉海不過眉。過肩要紮起(使用公司統一發夾,用髮網網住,夾於腦後),整齊扎於頭巾內,不得使用誇張耀眼的髮夾。

  3, 耳飾;只可戴小耳環(無墜)。顏色清淡。

  4, 面貌;精神飽滿,表情自然,不帶個人情緒,面著淡妝,不用有濃烈氣味的化裝品,不可用顏色誇張的口紅,眼影,唇線;口紅脫落,要及時補妝。

  5, 手;不留長指甲,指甲長度以不超過手指頭為標準;不準塗指甲油,經常保待清潔;除手錶外,不允許佩戴任何餓我物。

  6, 衣服;合身,燙平,清潔,無油汙,員工牌配戴於左胸,長衣袖,褲管不能捲起,夏裝襯衣下襬須扎進裙內,佩帶項鍊,飾物不得露出制服以外。

  7, 圍兜;清潔無油汙,無破損,燙直,繫於腰間。

  8, 鞋;穿著公司統一配發的布鞋,保持清潔,無破損,不得趿著鞋走路。

  9, 襪子;襪子無勾絲,無破損,只可穿無花,淨色的絲襪。

  10, 身體;勤洗澡,無體味,不得使用濃烈的香水。

  第二章 禮貌,禮節

  第三條 待客熱情友好,說話親切和藹,舉止穩重大方,處事禮貌謹慎,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老實,富有職業自豪感和奉獻精神。

  第四條 常用禮貌用語

  1遇到客人進來時,早晚茶時;“歡迎光臨,早(晚)上好”,正餐時;“歡迎光光臨,請到吧檯點單”。說話時要求面帶微笑,身體稍用向前傾,並配以手勢,手勢必須有力,給客人非常明確的指示。

  2客人離開時;“謝謝光臨,歡迎下次光臨”,面帶微笑,目送客人離開。

  3在餐廳內任何地方碰到客人都必須面帶微笑,說;“您好”。

  4在餐廳內不許和客人搶道,如確實需要客人讓道時,說;“對不起,請您讓一下”,讓道後,對客人說;“謝謝”。

  5在得到客人的幫助時必須說“謝謝”。

  6給客人帶來不便時,如服務員掃地,拖地或給客人挪位時應說;“對不起,麻煩您。。。。。。”

  7看到客人直接坐到位置上,但沒有點單時,應上前說;“先生(小姐)請問您點單了沒有?麻煩您到吧檯點單”。

  8當客人叫服務員或打手勢時,應該立即上前,面帶微笑地詢問客人;“先生(小姐),請問有什麼吩咐?”或“請問您需要什麼?”

  9任何時時候員工不得和顧客搶佔衛生間和洗手間,遇到客人等候時,應說;“請您先用”。

  10遇到公司領導,必須主動,熱情地招呼。

  注意;

  ① 不講失禮的話,如“討厭”,“煩躁”。等等。

  ② 不講諷刺,挖苦的話。

  ③ 誇大,失實的話不講。

  ④ 催促,埋怨的話不講。

  ⑤ 不得和客人發生爭執,爭吵。

  ⑥ 對等客人要一視同仁,不分貴賤,老少,美醜等。

  第三章 站立和行走要求

  第五條 站臺要求

  1面帶微笑,挺胸收腹,肩平。

  2兩腿立正或稍稍分開,兩手自然下垂,放在前面或背後。釋出時間:20xx-03-06

  3兩眼隨時注意觀察餐廳內客人就餐的情況,以便迅速作出反應。

  4不準靠牆,桌椅或邊櫃,不準交頭接耳或走神發呆。

  5不準吃東西,伸懶腰,剔牙,挖鼻孔,搔頭髮,咬指頭等。第六條 行走要求

  1面帶微笑,精神抖擻,動作敏捷,利落。

  2空手時,要求服務員在餐廳內以小跑步行,忌走路慢騰騰,無精打采,有氣無力。

  3手上拿東西時,要求服務員快步行走,托盤裡的東西要分類碼放,擺放整齊,並且要注意安全,不要撞到客人或防止打爛餐具。

  五,主管技能培訓制度

  第一條 每位主管級人員必須接受導師培訓和各項和主管技能培訓。

  第二條 每年度至少舉辦三期的導師培訓和兩期的主管技能培訓。其中導師培訓為期連續三天,主管技能共九個專題(角色認知,溝通技巧,團隊管理,時間管理,授權管理,情緒管理,面試技巧,自我更新,領導能力)每週一個專題,共延續兩個半月。

  第三條 每位受訓人員均必須參加相應的考核,考核末透過可以有一次補考機會,經過一次補考仍末能透過者,管理處將建議部門給予降級或調職處理。

  第四條 考核合格者將獲得相應的資歷格證書,證書在餐廳內有效,獲得導師資格證書的員工在獲得證書後,如在一年內沒有做出任何由管理處評估為合格的培訓課程者,將被取消導師資格。

  第五條 主管技能培訓由管理處負責組織及實施。

  六 員工健康和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第一條 從業人員必須參咖健康檢查,一年一次,衛生知識培訓兩次。

  第二條 衛生知識培訓,每次培訓要進行測驗,考核,並作為考核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加強餐飲業從業和服務人員的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工作,並有專業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四條 應積極協助衛生監督部門搞好本單位員工的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

  第五條 為確保顧客的健康,對拒絕參加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的人,予以辭退。

  第六條 對能夠積極參加衛生知識培訓且成績優異者,予以表揚和獎勵。

  七 餐廳員工考核制度

  第一條 為了不斷提高餐廳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確保向賓客提供,高效,優質,禮貌,熱情,周到和規範化的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核內容;考核內容結合服務質量標準分為業

  務知識,領導能力,協作精神,工作態度,儀表儀容,禮貌禮節,工作規範,勞動紀律,清潔衛生等。

  第三條 考核方法;設計考核表格,建立考核標準。分

  別對餐廳經理,大堂經理,主管,領班,服務員等進行每月工作計劃考核;採用逐級考核,逐級打分的方法。

  第四條 考核結果與員工當期經濟效益直接掛鉤,對錶現考核表格分為;餐廳經理日考核表,大堂經理考核表,主管考核表,領班考核表,服務員日考核表。

  第五條 較差的員工必須根據考核情況進行培訓,培訓合格後再上崗,對各方面表現優良的員工進行適當獎勵。

  第六條 建主完善的考核制度,不斷完善考核制度和考核內容,培訓考核人員,確保考核工作公正嚴明。

  第七條 將員工考核情況納入前廳規範質量分析內容中去,每月在進行服務質量分析的同時,分析評估考核情況,使考核工作制度化。

  第八條 考核評估表由人事部門專門進和行統計分析,每月一次做出考核情況分析報告,報總經理審閱;部門經理的考核情況分析報表,上報總經理審閱。釋出時間:20xx-03-06

  第九條 評估實施細節

  評估以月度,季度,年度為週期,分日常評估和階段性評估;日常評估佔60%階段性評估佔40%,日常評估實行每日逐級考核,月末彙總,階段性評估每月末由各級管理人員組織直接下屬以不記名方式進行,由同事評估,下屬評估兩部分組成,同事評估佔據25% 下屬評估佔有15%;基層員工由同事評估構成階段性評估結果。

  1各崗位日常評估內容見員工日考核表,每週一份,由直接上級在每日營業終結根據員工當日表現逐項打分,並由被評估者簽字認可後,交由直接上級保管。

  2階段性評估內容見月度評估表,由各級管理人員月末組織屬下進行,評估結果由上級稽核簽字後,報人事部門。

  3人事部每月將員工日常評估和階段性評估結果彙總反饋到各部門負責人,人事部留底。

員工考核管理制度8

  為檢查各類員工工作績效,挖掘各類人員的潛能,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公平決定員工的職位和待遇,提高和維持公司管理水平和客戶服務質量,促進企業人才的開發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考核範圍:

  在公司服務滿一個月以上的人員。

  二、考核機構:

  1、管理及技術類人員由部門經理負責考核。

  2、普通員工由班長及主管考核,並報經理審批。

  三、業績考核方法:

  1、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的考核

  1)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的業績考核

  每季度考核一次,安排在次季度首月第一週進行。考核時使用《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季度考核表》,原件交部門留存備案,個人保留影印件。考核時需安排半小時以上時間面談。連續兩次季度業績考核不合格者,將由公司安排待崗培訓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2)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的即時考核

  為增強考核的時效性,作為對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季度考核的補充,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同時實行即時獎懲考核,依據《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即時獎懲評分標準》,由相關人員填寫《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即時獎懲通知書》,考核結果報人事管理員備案。

  3)部門經理業績考核應與部門經營管理目標完成情況相結合,具體由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確定考核辦法和程式。

  4)經理以下員工業績考核結果直接與半年獎、全年獎掛鉤。

  2、普通員工業績考核

  1)普通員工業績考核,每月一次。

  2)主要考核內容為工作態度、職責履行等,考核成績直接與每月浮動工資(考核加減分)掛勾,並作為晉升和參加等級考核的重要依據。

  3)員工考核使用《普通員工考核評分標準(月)》,由相關人員填寫《普通員工考核評分彙總表(月)》。

  4)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需及時反饋給被考核人,並在部門內宣佈、張貼考核結果。

  5)安全管理員每季度進行一次軍事技能相關專案的考核,連續兩次考核未達標者,公司將做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四、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即時獎懲評分標準

  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即時獎懲評分標準

  序號專案序號專案

  懲罰(扣分標準:5-10分)獎勵(加分標準:5-10分)

  A1上班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D1某項工作完成出色;

  A2違反請銷假制度、服裝管理規定及服務禮儀規範等;D2培訓認真刻苦、成績突出,能夠學以致用;

  A3工作不負責任,出現差錯,未造成較大影響;D3服從上級工作安排,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A4無正當理由未按時(期)完成工作;D4工作中善於發現問題,並及時反映;

  A5工作期間坐崗,未造成較大影響;D5勤儉節約,為部門節省開支;

  A6無故不服從領導安排及管理;D6尊老愛幼,團結同事,樂於助人;

  A7違反內務管理規定,未造成損失者;D7主動幫助他人完成額外工作;

  A8其他。D8反映問題及時,起到防微杜漸作用;

  懲罰(扣分標準:11-20分)D9做好傳、幫、帶工作;

  B1未使用文明語言,與顧客爭辯;D10其他。

  B2工作不負責任,經常出差錯,未造成損失;獎勵(加分標準:11-20分)

  B3服務態度及方式欠佳被投訴;D1警惕性高,發現隱患;

  B4上班看書報、擅離工作崗位、竄崗未造成損失;D2工作積極主動,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

  B5發現問題故意迴避、不處理、不報告、不記錄;D3能夠解決問題,處理問題靈活;

  B6利用工作之便,洩私憤、損壞公物、浪費材料;D4提供優質服務,受到顧客表揚;

  B7公報私仇,以權壓人,以老欺新或處理問題不公平;D5拾金不昧;

  B8無正當理由,不向同事提供工作協助等;D6出色完成上級交給的特殊任務;

  B9團隊工作協助性差;D7其他。

  B10其他。

  懲罰(扣分標準:21-30分)獎勵(加分標準:21--30分)

  C1當值時間睡覺;E1對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

  C2工作出現較大錯誤;E2工作成績優異,得到一致好評;

  C3翫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E3積極培養下屬、建設團隊,成績顯著;

  C4蓄意破壞、偷竊公物或顧客之物品;E4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有顯著成效;

  C5進行公司不允許的活動或變相賭博;E5保護公共財產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搶險救災成績顯著;

  C6未經允許向外界洩露公司保密資料、檔案內容;E6揭發損害顧客利益或違規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C7私藏小費或拾到員工、顧客物品不上交;E7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能源、費用,有顯著成效;

  C8顧客有難不相助;E8協助公安機關破獲重大案件、抓獲重大案犯;

  C9態度野蠻、刁難顧客造成較大影響;E9其他。

  C10其他。備註:每分相當於人民幣10元。

  五、普通員工考核評分標準(月)

  序號專案序號專案

  懲罰(扣分標準:5-10分)獎勵(加分標準:5-10分)

  A1上班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者;D1工作積極主動、任勞任怨者;

  A2上班抽菸、看報、寫信、聊天、吃零食、打私人電話、坐崗者;D2培訓、軍訓認真刻苦、成績突出,能夠學以致用者;

  A3未經允許上班會客、不參加培訓、軍訓、換班、替班者;D3服從上級工作安排,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A4上班精神狀況不佳,不堅守工作崗位,影響形象,下班後無正當理由滯留在小區者;D4內務始終保持良好,經常幫助後進者;

  A5無正當理由不接受上級合理工作安排或接受任務拖沓,出工不出力者;D5工作中善於發現問題,並及時反映者;

  A6違反員工服務禮儀規範者;不按時進行巡查簽到者;D6勤儉節約,為部門節省開支者;

  A7違反請銷假制度者,違反服裝管理規定和不戴工牌者;D7尊老愛幼,團結同事,樂於助人者;

  A8背後議論他人,不利團結者;D8班餘時間常協助管理工作者;

  A9在宿舍會客、留外人住宿、不按時就寢者D9反映問題及時,起到防微杜漸作用者;

  A10其他。D10做好傳、幫、帶工作者;

  懲罰(扣分標準:11--20分)D11其他。

  B1未使用文明語言,與顧客爭辯者;獎勵(加分標準:11-20分)

  B2工作不認真,出差錯或服務欠佳被投訴者;D1警惕性高,抓獲小偷或亂髮廣告者;

  B3上班喝酒、瞌睡、擅離工作崗位竄崗未造成損失者;D2工作中經常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者;

  B4發現問題故意迴避、不處理、不報告、不記錄者;D3能夠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處理問題靈活者;

  B5利用工作之便,洩私憤、損壞公物、浪費材料者;D4提供優質服務,屢受顧客表揚者;

  B6公報私仇,以權壓人,以老欺新或處理問題不公平者;D5拾金不昧者;

  B7非工作需要,私用工作器具者;D6出色完成上級交給的特殊任務者;

  B8其他。D7其他。

  懲罰(扣分標準:21-25分)獎勵(加分標準:21-25分)

  C1當值時間睡覺;E1對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C2翫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或損失者;E2在服務中創造優異成績,屢受各界表揚者;

  C3蓄意破壞、偷竊公物或顧客之物品者;E3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C4進行公司不允許的活動或變相賭博者;E4保護公共財產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搶險救災成績顯著者;

  C5未經允許向外界洩露公司相關資料、檔案內容者;E5揭發損害顧客利益或違規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C6收車費不撕停車票據或以權謀私者;E6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能源、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C7私藏小費或拾到員工、顧客物品不上交者;E7協助公安機關破獲重大案件、抓獲重大案犯者;

  C8顧客有難不相助者;E8其他。

  C9態度野蠻、刁難顧客造成較大影響者;

  C10服務態度差,受到顧客合理投訴、影響公司聲譽者;

  C11其他。

員工考核管理制度9

  科技公司員工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透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係,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式、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考核目的、考核物件、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第七條各類考核目的:

  1.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2.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核。

  第八條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和業績為主。

  第九條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十條公司考核員工的內容見公司員工考評表,

  第十一條各類考核辦法有:

  1.查詢記錄法: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檔案、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2.書面報告法: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十二條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物件、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第十三條考核物件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

  第十四條各考評人的意見、評語彙總到綜合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或不與考評物件見面。

  第十五條人事部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統計出考評物件的總分。

  第十六條人事部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物件見面,徵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並需其簽寫書寫意見,然後請其主管過目簽字。

  第十七條考核之後,還需徵求考核物件的意見:

  1.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崗位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4.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第十八條試用考核。

  1.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2.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3.該項考核主辦為試用員工部門經理,並會同綜合部考核定案。

  第十九條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2.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鉤;

  3.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4.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綜合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後頒佈生效。

員工考核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績效和本公司績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工的工作積極性,使本公司之獎懲有所依循,並使廣大員工能全面遵守廠規,秉公平、公開、公正原則、賞罰分明,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而制定此考核制度。

  績效考核針對員的在廠表現。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幹部職工包括試用期內的員工和臨時工。

  考核方法

  公告:獎懲之公佈於每月一次

  評級考核辦法

  〈一〉分為主管幹部和一般人員兩種考核,主管幹部依據該主管部門績效衡量其

  1.部門工作專業能力。

  2.對工作的計劃推動能力。

  3.對工作的組織能力。

  4.對工作上團隊運用之協調能力。

  5.對工作問題上的改善能力。

  6.對平日工作主動積極,負責盡職的責任感

  7.自我開發能力

  〈二〉一般從業人員考核其

  1.作業效率。

  2.作業品質。

  3.作業配合性。

  4.服從管理度。

  5.出勤狀態

  6.行為狀態

  〈三〉考核等級通常分a.b.c.d.四等,原則上依比率分配

  〈四〉考核結果再併入出勤狀況,作最後核定考核等級。

  〈五〉考勤扣分:

  1.有下列情形。不得為a等

  a.曠工記錄。b.除公假外有其他請假記錄者c.警告三次以上者(含)

  2.有下列情形。不得為a.b等

  a.請假兩日(含)以上的或遲到.早退兩次(含)以上,b.記小過一次(含)

  3.有下列情形。不得為a.b.c等

  a.曠工一天以上三天內的,b.記小過三次者。

  底分為50分

  獎勵種類區分如下:

  評分專案及分數如下:

  專案嘉獎小功大功工資上調晉級

  10分20分30分.

  在以下情況中,可以加10分:

  a.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且沒有差錯

  b.良品率指標穩步達標以上

  c.拾金不昧呈轉交公司

  d.積極參與公司各項活動,表現突出的

  e.愛護公司財物,並有具體事蹟者。

  f.積極主動維護公司制度並有具體事蹟者

  g.主動參與各項援助工作,精神可嘉者,

  在以下情況中,可以加20分:

  a.對於主辦業務有重大進展或改革績效者

  b.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完成,表現優秀者

  c.檢舉重大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權益事項者

  d.參與緊急救援工作,主動承擔,並處置得宜者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加30分:

  a.對主辦業務有重革新,提出方案,經採用後成績卓越者

  b.對於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事情,能事先舉報或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者

  c.遇意外事件或急變,能隨機應變,措施得當,不顧自身安危,勇敢救護而保全人身及公物而減少損害者。

  d.研究改善工程制辦法,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有顯著功效者

  e.對於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採用後的確具有成效者

  懲罰的種類

  懲罰專案及懲處罰分如下:

  專案警告小過大過降級違紀辭退

  扣10分20分.30分.

  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給予警告並扣10分

  a.上班忘記帶識別證或工作時間不按規定佩掛識別證,發現一次即以警告處分(識別證一律掛在左胸前)

  b.在工作場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c.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工作以外之工作者。

  d.在車間吃東西者

  e.破環車間,廠區,住宿區域的環境衛生者,亂丟紙屑、隨地吐痰等。

  f.各人工作機臺及工作環境欠整潔,經指正後而不知整理者

  g.因疏忽造成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h.不按規定填寫報表或工作記錄者

  i.上班時間私自接聽私人電話者

  j.檢查或督導人員不認真執行任務者

  k.下班後在廠內大聲喧譁者

  l.浪費材料或不愛護公物,屬情節尚輕者

  m.不按規定亂粘膠帶者

  n.上班時坐姿或站姿不端正者

  o.不按規定報不良或廢料者

  p.塗寫牆壁、機器裝置或任意張貼檔案影響觀瞻者

  q.違反其它規定,情節尚屬輕微者

  對於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職工,應當給予記小過並扣20分:

  a.對上級交待的任務,執行不力或處理不當者

  b.辦事拖拉、積壓檔案、影響工作處理不當者

  c.在工作場所喧譁,妨害他人工作情節嚴重者

  d.未經許可擅自帶人入廠者

  e.對同事惡意攻擊、誣陷、作偽造,製造事端者

  f在工作時間偷懶,睡覺,閱讀書報或做其它私人事情

  g.違反上級指示,情節尚屬輕微者

  h.在非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工作場所者

  i.言行失檢、態度傲慢、經勸導仍不服從者

  j.被指派加班,加點,藉故推脫不辦理請假手續者

  k.非機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產量標準者

  l.攜帶物品出入工廠拒絕警備人員查詢檢查者

  m.放長流水,開長明燈,並與管理幹部頂撞者

  n.擅自利用公司電打私人電話者

  o.故意拖延或藉口搪塞上級指派的工作者

  p.屬警告事項,但拒絕認錯者

  q.遇到意外重大問題而隱瞞真相,不向上級報告者

  r.下班鈴及休息鈴未響前擅自停工者

  對於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職工,應當給予記大過並扣30分:

  a.在上班時間喝酒者

  b.上班時間擅離崗位,影響本職工作者

  c.報告不實,矇蔽上級者

  d.違反工作方法,嚴重影響生產或產品質量者

  e.捏造不實記錄,報表或口供矇蔽上級者

  f.投機取巧,牟取非份利益者

  g.接受與職務有關的饋贈者

  h.造謠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i.利用公司裝置製作私人或委託他人制造

  j.拒絕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督導或無理取鬧者

  k.破壞裝置,工具或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者

  l.違反技術操作規程,或未完成衛生規定,使公司蒙受經濟損失者

  m.作精神散漫又是故意不按規定時間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者

  n.故意撕毀工廠的公告,檔案者

  o.在禁菸區內吸菸者

  p.未經許可者,擅自進入管制區域者

  q.有小過行為之一,經記過處分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錯誤者

  r.有本條款行為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後知道悔改的可減為記過處分

  s.故意怠工作者

  職工在同一年度累計有二個大過(含)以上者,可給予降級,降職處分

  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應當給予開除

  a.對上級領導及其家屬或其它職工施加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者

  b.被法院判有徒刑以上的或確定被判勞動教養者

  c.廠內聚眾鬧事酗酒,同事間爭吵打架或以煽動怠工罷工,影響生產或工作秩序者

  d.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名譽或經濟損害者

  e.侵佔公款公物者

  f.故意洩露公司技術上的秘密或未經許可擅自翻閱、抄錄、影印資料者

  g.故意破壞裝置、工具原材料、產品或其它公物者

  h.在廠內聚賭或重大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i.偽造或盜用公司賬單,偽造公司檔案者

  j.在同年度內記大過三次者

  k.偷竊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l.在外從事第二職業或其它也非經營活動者

  m.偽造工作證或借用他人的工作證或將工作證借給他人矇混入廠者

  n.無正當理由拒絕領導的工作分配調動者

  o.違反技術操作規範或安全衛生分配調動者

  p.有記大過各款行為之一,經記大過處分後,仍不知悔改並重犯錯誤

  q.有本條各條款行為之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後尚知悔改的商議處分

  獎懲案件的公告提報

  a.受獎勵或被懲罰的職工,應當按上列標準調整發當月份的工資

  b.對於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職工,應當按照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c.對於職權濫用,利用處分職工進行打擊,報復或對應處分的職工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處置

  本辦法與其它辦法合併執行(出勤狀態等)

  本辦法未涵蓋的方面,由管理部根據情節之輕重適當處理

  所有獎懲處理按相關層級核准,並經管理部正式公告

  獎懲案件者須由人事登記錄入個人檔案

  本辦法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規為準

  職工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或其它法律法規的,送當地執法部門處理

  考核分等

  等級得分分配比例獎金係數備註

  a90以上10%須於考核表內註明理由

  b75-9060%

  c60-7525%

  d60以下5%須於考核表內註明理由

  *c級不變.d級辭退

  注:更多資源,敬請關注

員工考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考核範圍

  第二條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考核原則

  第三條透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係,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式,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考核目的,考核物件,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條各類考核目的:

  1、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2、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時間

  第八條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為主。

  第九條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六章考核內容

  第十條公司考核員工的內容見公司員工考評表,共有4大類18個指標組成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考評表給出了各類指標的權重體系。該權重為參考性的,對不同考核物件,目標應有調整(各公司依據自身企業特點,生成各類權重表)。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辦法

  第十二條各類考核形式有:

  1、上級評議;

  2、同級同事評議;

  3、 自我鑑定;

  4、下級評議;

  5、外部客戶評議。

  各種考核形式各有優缺點,在考核中宜分別選擇或綜合運用。

  第十三條考核形式簡化為三類:即普通員工,部門經理,公司領導的評議。

  第十四條各類考核辦法有:

  1、查詢記錄法: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檔案,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2、書面報告法: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考核程式

  第十五條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物件,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第十六條考核物件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

  第十七條各考評人的意見,評語彙總到人事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或不與考評物件見面。

  第十八條人事部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統計出考評物件的總分。

  第十九條該總分在1~100分之間,依此可劃分優,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評語。

  第二十條人事部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物件見面,徵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並需其簽寫書寫意見,然後請其主管過目簽字。

  第二十一條考核結果分存入人事部,員工檔案,考核物件部門。

  第二十二條考核之後,還需徵求考核物件的意見:

  1、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崗位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4、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第九章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條試用考核。

  1、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2、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3、該項考核主辦為試用員工部門經理,並會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條後進員工考核。

  1、對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2、對留職察看期的後進員工表現,作出考核決定;

  3、該項考核主辦為後進員工主管,並會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條個案考核。

  1、對員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時提出考核意見,決定獎勵或處罰;

  2、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主管和人事部;

  3、該項考核可使用專案報告形式。

  第二十六條調配考核。

  1、人事部門考慮調配人員候選資格時,該部門可提出考評意見;

  2、人事部門確認調配事項後,該部門提出當事人在本部門工作評語供新主管參考;

  3、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部門之經理。

  第二十七條離職考核。

  1、員工離職時,須對其在本公司工作情況作出書面考核;

  2、該項考核須在員工離職前完成;

  3、公司可為離職員工出具工作履歷證明和工作績效意見;

  4、該項考核由人事部主辦,並需部門主管協辦。

  第十章考核結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條考核結果一般情況要向本人公開,並留存於員工檔案。

  第二十九條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2、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鉤;

  3、與福利(住房,培訓,休假)等待遇相關;

  4、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5、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後頒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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