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管理制度
差旅費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差旅費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差旅費管理制度1
為加強差旅費用管理,在保證出差人員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著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原則,結合VN專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交通費等級標準和住宿費及出差補助標準
出差人員交通費實行按乘座標準憑據報銷;住宿費實行限額內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乾的辦法,按出差的自然(日曆)天數計發;通訊費憑據按實報銷。
二、交通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必須嚴格按附表1相關規定執行,實行憑據按實報銷的辦法。因超過乘座標準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2、乘坐火車,連續乘車時間超過4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3、員工出差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審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飛機。
4、員工長途出差,原則上不得乘坐計程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計程車時,需經審批人批准後,方可報銷。長途汽車票儘量用電腦列印的汽車票,少用定額汽車票。
5、出差人員自行降低乘座標準的,其差價不獎勵給個人。
6、交通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說明超標金額及原因,並經審批人簽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三、市內交通費包乾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人每天發10元包乾使用,不再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
2、外地出差期間,若遇特殊緊急情況,並經審批人批准後可乘坐計程車。凡發生計程車費用時不再實行市內交通費包乾辦法,憑據報銷。
3、出差到本市各縣區鎮鄉的交通費不實行包乾,憑據報銷;原則上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4、自帶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報銷市內交通費,也不實行包乾辦法。
四、住宿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按附表1所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不予報銷。出差期間無住宿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2、同一次出差期間同類地區(住宿費標準相同的地區)可以平均計算日住宿費。
3、出差到公司設有辦事處的目的地不再報銷住宿費用(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外出開會,由會議主辦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據報銷住宿費。
5、隨住宿發票收取的取暖費、空調費、治安費、城市建設費、教育附加費、人身保險費等住宿費以外的費用,與住宿費一併計算。
6、員工出差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7、住宿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說明超標金額及原因,並經審批人籤批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五、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
1、按表1所規定的定額標準,以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計發員工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不再報銷相關的費用。
2、員工出差過程中由公司負責吃住的,不再報銷伙食補助費。
3、在出差期間,若有參與宴請客戶的,則根據實際情況不再給予或減半給予伙食補助。
六、專案建設期間的生活補助費
在VN專案建設期間,公司可租用民房作為臨時生活辦公用房,在此期間,可給予相關專案管理人員一定額度的生活補助費,具體額度結合當地生活水平並參照出差人員伙食補助標準確定,並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七、出差審批和差旅費報銷審批流程
1、員工出差由總經理審批,相關差旅費報銷的籤批手續按《VN專案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中的審批流程和核銷流程條款執行。
2、因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規定程式批准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3、員工出差返回後,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誌”,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無“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誌”的財務不予報銷。
八、差旅費管理
(一)加強對備用金和預借款項的管理和監督。
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辦理借款申請單。會計根據內容填寫齊全,完整的經審批人籤批的借款申請單,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收款人必須在付款憑證上簽字。原則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後款不借。借款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部門核銷。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沒還款的備用金,若超期時間在三個月內的收取資金佔用費日息的萬分之二;三個月以上一年之內的收取資金佔用費日息萬分之三。在次月工資中扣回本息。
(二)加強差旅費核銷管理。
1、員工出差返回後於5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可從借款人的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2、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符合開支標準的支出以及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不予報銷,並有權對原始單據涉及的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進行直接查詢,如發現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處罰。
(三)加強原始憑證的稽核。
1、原始憑證應具備的內容:(1)、憑證名稱;(2)、填制憑證的日期;(3)、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4)、經辦人的簽名或蓋單;(5)、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6)、經濟業務的內容;(7)、數量、單價和金額;(8)、各種的發票、收據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單;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款
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2、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
(2)、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後,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並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籤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並在憑證上籤章。
(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並有付款的依據。
(4)、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款項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借據。
(5)、凡憑證內容不全、字跡模糊不清、與經濟業務本身內容不符者,應予退回或重新補正。
九、差旅費的核算
差旅費在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的三級科目差旅費中列支。
十、報告與監督檢查
差旅費的報告與監督制度按《VN專案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其他
1、本辦法經總經理批准,上報董事會備案後,於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2、本辦法解釋權屬VN專案籌建部。
差旅費管理制度2
職責分工:
集團財務中心、各財務部負責差旅費備用金、差旅費用的稽核、報銷和賬務處理等工作。所有費用報銷必須經過財務部門稽核,董事局主席特批除外。
差旅費借支和報銷標準:
1、如需要辦理差旅費借支,出差人員憑審批後的《員工出差單》到財務部辦理借支手續,借支差旅費標準如下:
1.1交通費:往返行程之路費
1.2住宿費:預計行程天數x住宿標準
1.3伙食費:預計行程天數x伙食標準
2、公司因公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報銷標準分為住宿費、交通費和伙食補助三部分,出差完畢,由財務人員按不同的情況、不同的標準給予核銷,參見差旅費報銷標準。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1、員工因公出差發生的差旅費按職務根據差旅費報銷標準據實報銷,超過其待遇標準的,超過部分自理。
2、因公出差人員須按職務等級標準乘坐車、船、飛機,職務以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發文任命為準。特殊須跨級乘坐車、船、飛機的,報副總裁以上領導另行批准。外地公司報各公司一把手批准。
3、報銷時,出差人員必須提供出差期間真實的、有效的發票,不含出租計程車票。如因特殊情況需報出租車票,則必須在每張出租車票的背面說明原因並由董事局領導審批。
4、員工因公出差報銷伙食費,必須憑票在標準內據實報銷,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伙食補助按規定每人每天50元。如在出差期間經公司領導批准報銷業務招待費,則不能報銷當期的出差伙食補助。
5、差旅費報銷時,天數以實際住勤天數為準。
6、員工借出差之便就近探親的,須經集團公司副總裁以上領導批准,繞道費用全額自理。
7、境外出差的費用報銷如果超出標準,由集團董事局主席或其授權的領導審批。
8、省內出差如果當天來回,原則上只報銷來回路費。如果出差時間超過一天的,則報銷標準參照一般地區執行。
9、為統一管理,各地的誤餐補助每天不得超出15元,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如有員工飯堂的直接補助到飯堂。
10、因公出差人員須於出差回來十五日內到財務報銷。若有借款且逾期不報銷者,扣發其當月工資。
差旅費管理制度3
1.根據財經制度規定,負責差旅費稽核計算,掌握出差及進修人員歸院情況,督促及時報賬。
2.及時或按期辦理託收工作,按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基礎進行結算,及時催收勞保病人欠費和旅行住院合同。
3.負責門診收費收據的收發保管、領用登記,辦理有關手續,保持完整。
4.管理會計檔案。
5.對各個崗位的記賬憑證提出規範化要求,進一步整理裝訂,每月終了,要整理各個崗位的會計資料,集中保管,年終辦理決算後,應將全年的會計資料收集齊全整理清楚,分類排列,以便查閱,需要歸檔的會計資料應按有關規定及時歸檔。
6.負責醫院門診收費收據的收發保管、領用登記,辦理有關手續,保持完整。
7.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差旅費管理制度4
差旅費管理制度(一)
結合本公司時間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抱著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出差旅費分交通費,住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是指:汽車、火車、飛機。
2、膳宿費是指:膳食及住宿。
3、特別費是指:因公支付郵電費或招待費。
二、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稽核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至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後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外理程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稽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2、出差人憑批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後七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註明時間出差日期、起始底單、工作內容、報支專案、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是對沖銷預支數。
三、差旅費按業務需要分成如下幾個包乾:
1、業務洽談,宿費上限 元/月
2、主要負責人在施工所在地宿費 元/月
3、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宿費 元/月
4、主要負責人的生活費標準 元/月
5、公司人員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是,須報總經理核准,依票據據實報銷。
差旅費管理制度(二)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財務負責人稽核,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後,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並向分管領導彙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稽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乾標準規定,經稽核後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並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差旅費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規範差旅費管理,完善公務活動接待制度,參照中央、省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
第三條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四條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乾。
第五條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時間。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廉政建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下級單位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第二章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交通工具
級別火車輪船
(不包括旅遊船)飛機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正副廳級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高等學校教授,科研單位研究員,醫療衛生單位主任醫師,文化藝術單位藝術一級人員;職務工資在五級(含五級)以上的高階工程師,高階經濟師,高階會計師,副教授,副研究員,副主任醫師,藝術二級人員,以及相當以上技術職務人員;縣處級。軟席
(軟座、軟臥)二等艙普通艙
(經濟艙)憑據報銷
其餘人員硬席
(硬座、硬臥)
三等艙普通艙
(經濟艙)
憑據報銷
(二)出差人員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單位領導批准可乘坐飛機。
(三)正副廳級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或輪船二等艙。
第七條乘坐火車,連續乘車6小時以上(含6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符合乘坐火車臥席條件的人員改乘座席的,按照硬座票價的80%計發補助費。軟臥改乘硬臥,不再給予補助。
第八條為降低單位派車出差成本、節約開支,鼓勵更多機關工作人員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車)出差,對符合派車出差的人員,改乘公共交通工具到省內其他市州(含成都)和本市各縣區出差的,按所乘公共交通工具票面價格的80%給予補助。
第九條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1份),憑據報銷。出差人員前往專線客車車站的交通費用,在公雜費定額包乾範圍之內。
第三章住宿費
第十條市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出差人員必須到定點飯店住宿,住宿費按照定點飯店的收費標準憑據報銷。
無住宿費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住宿標準:副廳級及以上人員住單間,縣處級及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縣處級及以下出差人員為單數,或異性人員出差的,可以單人住宿一個標準間,單位財務部門應根據出差的人數和性別的實際情況,予以報銷。
第十一條因特殊情況未到定點飯店住宿的,或出差到沒有定點飯店的地方,住宿費在限額內憑據報銷。廳級每人每天400元,縣處級每人每天300元,縣處級以下人員每人每天200元。
第十二條市級各單位及出差人員可登入http//www.hotel.gov.cn網址查詢全國各地定點飯店名單及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市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暫不實行定點住宿。其住宿及住宿標準比照第十、十一條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實行定額包乾,本市範圍以外地區每人每天50元,在本市各縣區內每人每天30元。
第十五條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乾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在包乾標準以內憑據報銷。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於抵頂接待費開支。
第五章公雜費
第十六條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實行定額包乾,用於出差地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本市範圍以外地區每人每天40元(其中:交通費20元,通訊費20元),在本市內各縣區(不含市城區)每人每天20元(其中:交通費10元,通訊費10元)。
第十七條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不補助交通費。
第六章參加會議等的差旅費
第十八條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主持召開會議單位按會議費開支規定統一開支,不再報銷差旅費。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小型調查研究會等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均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第十九條到基層單位實習、工作鍛鍊(含下派任職)、支援工作以及參加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只發給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補助10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到省級部門上掛工作,在途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上掛單位工作期間發給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20元,公雜費減半,不報銷住宿費。
經單位領導批准,到市外參加各種業務培訓、集中學習(不包括取得文憑或職稱的學習),連續學習20天(含20天)以上的,在途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學習期間發給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20元,公雜費減半,住宿費憑據報銷。連續學習20天以內的,按照差旅費管理開支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到本市城區內(具體範圍指東至大石、西至袁家壩、南至界牌、北至工農)的其他單位聯絡工作,不論時間長短,一律不發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七章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二十條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差旅費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調動工作的行李、傢俱等託運費,按每人每公里1元憑據報銷,超過部份自理。
以上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一條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週歲的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傢俱託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按被調動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週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按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後遷移時的差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准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差旅費,均回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二條職工搬遷家屬路費,按照有關規定,並經組織批准,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報銷差旅費。
第二十三條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幹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後勤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發給,到達調入單位後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單位的差旅費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份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的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遊覽。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準和伙食補助費包乾標準適當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六條長途連續乘坐火車的,必須全程不買臥鋪票,才能按全程硬座票價的80%發給補助費。
在職因公傷殘人員出差乘坐火車,符合乘坐臥鋪條件,而未買臥鋪票,按規定已享受火車票價格優待的,仍按硬座整票票價的80%計發補助費。
第二十七條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並報市財政局備案。
第二十八條市級各黨派、各人民團體單位的出差人員,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執行當地的差旅費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廣元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廣元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的通知》(廣財行〔1996〕231號)以及其他相關補助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廣元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差旅費管理制度6
為了更好地調動業務人員的極積性.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在外工作與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根據目前執行中存在的實際情況.特作部份適當調整,修定本辦法.從頻布之日起生效.原規定同時廢止
一、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
1、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差旅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開支範圍:包括出差地點的市內交通費、住宿費用、伙食費用、電話費用及其他零星費用開支.實行包乾制
3、執行標準:
(1)十堰市內及城區以及周邊五縣一市銷售出差補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透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2)十堰市區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透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3)上海、廣東、北京地區銷售補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透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4)公司報銷異地往返火車票、長途客車票,並以車票時間計算實際出差補助天數。
(5)招待客戶招待費用5個人以上不能超過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過300元。特殊客戶需報董事長事前批准方可超標.不能先斬後奏
二、辦理程式及報銷辦法
1、省內(不含十堰城區)、省外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差旅費(備用金)借款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預計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主管稽核簽字,及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差旅費借款。
2、財務稽核人員根據簽有領導審批意見的差旅費報銷單,附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乾標準規定,經稽核後報銷差旅費。
3、凡與原出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4、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每超過一天考核一天補助,一星期以上,不予報銷,後果自負。
5、出差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的責任。
6、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後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准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遊覽,其繞行期間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規定
1、十堰市內經營、或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業務招待費,應事先經部長同意,並由公司領導簽署核准金額意見,方可執行。財務部依據報銷程式(原始單據註明:單位名稱及準確的日期、金額)稽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票、住宿、招待費等費用票據作為核銷費用的依據。
3、隨公司領導一同出差人員費用由公司領導統一到財務核銷。
4、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實行包乾辦法。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標準予以補助。
5、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最高限額20xx元/次。
6、售後服務出差補助比照上述標準同級執行(發生的運費及安裝除錯費用應計入銷售計價當中)。
四、本辦法自董事會透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湖北京漢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4月6日
差旅費管理制度7
為有效控制和壓縮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使企業各項管理形成規範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程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財務負責人稽核,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後,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並向分管領導彙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稽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乾標準規定,經稽核後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並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報銷流程
整理原始憑證
(如發票、車票)
↓
填寫報銷單
(院自制)→報銷單有:
差旅費報銷單、領款單、借款單等
↓
審批簽字
實物: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經辦人、驗收人三人簽字、構成固定資產的要經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登記、簽字。
圖書資料: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資料員、經辦人三人簽字
差旅: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經辦人兩人簽字
其他: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經辦人兩人簽字
↓
財務處長稽核
↓
分管財務院長審批
↓
出納報銷
三、辦理報銷手續
任何經費的報銷必須由兩人以上簽字即經辦人、審批人(由分管院長審批)等,涉及到實物(如辦公用品、材料、元器件、配件、低值易耗品、耐用品、資料、裝置等)需三人簽字,即經辦人、驗收人和審批人。經辦人、驗收人需簽在發票後面,若發票較多,審批人可只在報銷單(彙總)上簽字。圖書資料費由圖書館負責人驗收登記。符合固定資產條件的實物報銷時需填制一式三聯的固定資產卡片,一聯交保管人,一聯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一聯交財務處。支出應嚴格控制,新增的臨時工工資要經院長會議研究決定。
四、原始憑證(如發票)的有關要求
1、《會計法》規定: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2、《會計法》規定: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塗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錯誤的,應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3、發票應當具有稅務監製章,出票單位公章,發票上的內容要真實、完整、填寫清楚。例如開票日期、購物名稱、單價、數量等,購貨單位及個人欄內,除出差住宿發票填寫個人姓名外,其餘報銷發票均應寫“台州科技職業學院”。購物名稱不要籠統填寫(“禮品”、“辦公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字樣);購物品較多,發票無法一一寫明,可附電腦小票或購物清單,清單應加蓋出票單位公章。
4、發票上的任何一欄內容均不能任意塗改,若有錯誤,應要求開票部門重開或在發票上更正;更正過的發票應在更正處加蓋開票單位印章,發票大小寫金額應一致;金額有差錯,不得更改,必須重新開具發票。
五、差旅費報銷規定
1、出差要經批准。出差要事先填寫出差單,出差回來後憑出差單報銷差旅費。若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出差手續,事後及時補辦。凡省內因公出差三天以內由處室負責人同意後報分管院長審批即可,處室負責人出差由分管院長審批,院級領導由院長審批。三天以上的除了辦理上述手續後尚需院長審批;凡到省外因公出差經分管院長同意後由院長審批。任何人員因公出國需由黨委會研究同意。
2、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嚴格按照規定報銷,住宿費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台州市三區內出差,院級領導有特殊情況可乘坐計程車,其他教職工一般情況乘坐公共汽車,確因工作需要,非得乘坐計程車的,要事先徵求分管院長同意後方可乘坐。台州市三區內一般不報銷住宿費,如確需住宿的,限報/夜。若未留宿的人員,其往返車費按實報銷。
差旅費管理制度8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係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係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係指因公支付郵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稽核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後,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2、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後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專案、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方案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准,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差旅費管理制度9
一、差旅原則
1.全體職工員工必須服從上級及本單位外差工作安排,單位同意後方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差旅費用報銷。
3.凡因公務、學習、培訓、會務等出差必須填寫派差審批單,報分管院長、院長批准後方可離院。
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限額憑票據報銷,住宿費限額憑票據報銷。
5.因公出差,學習,培訓等公務活動必須完成相關工作,否則不予報銷。
二、差旅報銷標準
1.所有差旅報銷必須使用規範票據,否則不予報銷。
2.交通費一律據實限額報銷(到省外出差需乘坐火車的,根據檔案要求予以報銷)。
3、中途伙食補助:鄉級到村級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10元/每天;到縣級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30元/每天;到市級及以上地區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100元/每天(對提供食宿的只補助會議兩頭兩天的伙食補助)。
4、市內交通費:縣內出差(往返)20元/每人每天,省內交通費40元20元/每人每天;省外交通費80/每人每天。
5.職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不按人頭重複計算。
6.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一切由個人自理。
7.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走親訪友而開支的,一切由個人自理。
8.所有外出學習憑上級檔案通知,並報院長審批後方可外出。只報銷檔案通知的金額,一切自費專案不予報銷。
9.到平涼市以外參加長期會議或被學校委派長期學習培訓的人員與會或培訓期間按教體局有關檔案執行。
10.因職務評聘、學歷培訓、個人考證等為目的的各類學習培訓外出,原則上不報銷任何費用。
11.出差回後一週內報銷,出差時需攜帶公務員卡,每次填一張差旅單,經院長簽字後報銷。
12.自帶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交通費,沒有經過院長同意的,安全自己負責。
13.因特殊情況租用交通工具的參照租用車輛規定執行。
14.職工乘坐單位租用車輛的,不再單獨報銷個人任何交通費。
三、住宿費報銷標準
1、縣級(四類地區、三類地區)出差、學習、培訓、會務一天內能來回的不報銷住宿費,因連續多天確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額每天28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2.市級(二類地區)按最高限額每天31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3.省級(一類地區)按最高限額每天33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四、報銷程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報銷單,貼上好票據及檔案通知,由分管領導簽字後,再由校長審批簽字後到財務處報銷。
五、說明:
1、制定本制度是為以後有制度可依,公正、公開、公平。
2、本院差旅費報銷只為本院教職工服務。
3、此制度從20xx年1月1日執行。
差旅費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根據有關財經、稅收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類員工出差的費用開支管理
第三條差旅費由長途交通費、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和出差補助四部分組成。
(一)長途交通費:指出差人員乘坐飛機、火車、輪船、長途汽車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車、船、機票費和相關手續費。
(二)市內交通費:指出差人員到達目的地後,或在中轉地搭乘市內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車船費用。
(三)住宿費:指出差人員因工作事由及路途限制,不能於當日返回公司所發生的住宿費用。
(四)出差補助:指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按規定標準發放的住勤補助和公雜費補助。
第四條公司員工出差需在公司OA系統屢行審批手續,中層及中層以下人員審批流程為:出差人員-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審批流程為:出差人員-主管副總-總經理。
出差必須執行批准的路線,繞道費用及非因工作需要的參觀、旅遊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第五條出差人員發生的長途交通費、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在標準限額內憑正規發票報銷,超額部分由個人自理,出差補助根據出差時間和標準核發。董事長及總經理以上領導幹部因公出差的差旅費在合理、節約的原則下可據實報銷,不再發放出差補助。
第六條出差人員長途乘坐交通工具的準乘標準:
(一)董事長及總經理以上領導幹部因公出差可乘坐火車軟臥、高鐵、動車及輪船一等(廂、座)倉;總經理可乘坐飛機經濟艙,董事長可乘坐頭等艙(商務艙),其他人員乘坐飛機須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
(二)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及總經理助理因公出差可乘坐火車軟臥,高鐵、動車及輪船二等(廂、座)倉;中層以下人員出差可乘坐火車硬臥、動車及輪船二等(廂、座)倉;
(三)所有人員乘坐火車連續乘坐八個小時以上的或從晚上八時起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連續乘坐六個小時以上的方可購買同席臥鋪車票。
第七條出差人員到達目的城市後的市內交通必須乘坐公交或地鐵,不允許乘坐計程車或黑車。
第八條出差人員到各地區的住宿標準及出差補助標準如下:
表:
(一)公司員工出差實際發生的住宿費低於上述標準的,節約部分的差額補給個人,沒有住宿發票的不補,超過住宿標準的個人自理。出差同時到兩個級別市以上的住宿費按表列標準分別計算。副總及以上人員出差若有陪同人員的,准許一人住宿標準按所陪同人員執行。
(二)工作人員出差參加會議或培訓學習統一安排食宿的,按會務費或培訓費發票據實報銷,公司一律不再報銷期間的住宿費用及出差補助;若費用發票中不含食宿費用的,公司可按出差所在地標準予以補助。
(三)市場服務部各現場人員發放現場補助,每人每天補助8元,負責除錯及工程負責人每天補助15元(現場正常後取消)
第九條各部門若需帶車出差的必須填寫出差用車審批單並報總經理批准,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出差歸來結算車輛費用必須由辦公室稽核簽字確認。
第十條各單位要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一般業務儘量用電話或電子商務等形式聯絡,確需出差的人員,事先確定出差地點、任務、路線及時間,返回後主管領導要認真把關。出差期間,非因工作需要參觀學習、旅遊的費用,一律由個人自理。差旅費預算定額按公司檔案執行,原則上不得突破,若定額確實不足時,須逐級報總經理批准調整。
本制度自20xx年3月13日起開始執行,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落實,並接受審計,解釋權歸財務部。
差旅費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圓滿完成工作,並貫徹高效、勤儉節約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在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車(機)票、交通費、住宿費、途中應酬費和伙食補助等相關費用。
三、管理原則
差旅費一律納入各部門預算管理,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工作計劃分別就本部門的差旅費編制標準預算。
四、審批許可權及支出標準
1、審批許可權:出差借款與報銷審批許可權按公司制度規定的借款/報銷審批許可權執行(見《審批許可權表》)。
2、乘車標準:
行政級別交通工具
飛機火車輪船長途汽車
副總裁以上級別(含)商務艙/經濟艙軟臥頭等艙據實報銷
部門總監經濟艙軟硬臥、硬座二等艙據實報銷
其它人員特批硬臥、硬座三等艙據實報銷
備註:表中所述'特批'係指由其主管上級(即直接審批領導)批准。
3、住宿標準:
a、員工出差地區有公司簽約酒店的,應透過行政部在簽約酒店預定住房,如無簽約酒店的地區,需經行政部協調辦理酒店住宿。
b、部門總監以下級員工原則上需選擇連鎖商務型酒店入住,如:如家快捷酒店。
c、同性兩人或兩人以上出差前往同一地點辦事的,應安排一同住宿,兩人住宿費按一人標準報銷。
4、交通費標準:(另行通知)
5、伙食補助標準:(另行通知)
五、具體規定
1、出差期間的招待費規定
a、出差期間的招待費包括工作用餐、招待客戶支出、為客戶購買禮品或招待客戶娛樂。
b、若出差人員外出用餐、招待客戶用餐或招待客戶娛樂應扣減當日補助。
c、出差期間為客戶購買禮品超過300元應附購買禮品的小票。
2、帶車出差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規定
a、自帶車出差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一律不得報銷市內交通費。
b、自帶車包括外租車輛、私人車輛、公司公用車輛。
c、外租車輛出差的需提供租車合同方能報銷;因業務需要架私人車輛出差的由直接領導審批可據實報銷;帶公司公用車輛出差的需附行政部的派車單影印件據實報銷。
3、員工到外地培訓、到公司所屬分公司出差的規定
a、員工到外地參加公司規定的培訓,若公司與培訓單位簽訂食宿協議,由公司或培訓單位負責食宿支出的,員工不享受伙食補助;若員工自理伙食費支出,則按公司標準發給伙食補助。
b、員工到公司所屬公司出差,當地提供用餐條件的,免除伙食補助。
六、報銷規定
1、報銷人員應在出差回來的當月持整理好的單據就此次出差發生的相關費用到財務部進行報銷,同時衝減出差發生的借款,報銷時間同員工日常費用報銷時間,如在規定的報銷期間內沒有報銷應提出說明,否則財務部有權對此次出差發生的借款在該員工當月的工資中扣回。
2、申請伙食補助的規定
出差人員申請伙食補助,應是一個完整出差行程,如出差行程為旅程:北京--上海--廣州,返程:廣州--北京,如報銷人員不能提供一個完整行程的原始單據,空缺行程所對應的伙食補貼應經部門主管副總裁或總經理特批方可發放,否則不予發放。
3、報銷憑證的要求
a、原始憑證的要求:報銷人員應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往返的車票(機票)應與出差期間相對應。出差期間的其他票據都應在出差時間段之內。例如從北京到上海出差,出差時間從20xx年12月3日到20xx年12月10日結束,這次出差所報銷的票據不能超出開始和結束時間。否則財務部有權拒收。
b、憑證提交的要求:各項費用的原始單據應按照類別的不同分別進行貼上,貼上時請按照從左到右的順序貼上。例如從北京到上海出差,分別發生機票、交通費、住宿費、業務招待費等,應按照機票和交通費為一類、住宿為一類、業務招待費為一類,分別貼上在不同的a4紙上。
c、對於出差期間給予的差旅費補助,需要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方可進行報銷(提供發票不限出差當地的發票,可以提供本地的發票)。
七、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原公司有關差旅費的管理規定廢止。
差旅費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1、為了規範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崗位職務
出差工資
住宿費
交通費
生活補助
電話補助
出差補貼
1
總經理
出勤工資
據實
據實
據實
——
100元/天
2
辦公人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3
施工領隊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4
施工隊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5
25元/天
說明: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戶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計程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客戶單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8、行政、採購、辦公人員出差:
按領隊標準報銷差旅費。
9、總經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費實報實銷,出差按100元/天補助。
三、差旅費報銷程式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3、施工及售後完成後,必須徵得客戶單位同意,由客戶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與客戶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還完畢後方可離開,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後,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登出出差。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並與客戶核實情況屬實後,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後,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
7、整體報賬程式:施工單位簽收《工程服務驗收表》→辦公室登記簽字銷差、倉庫驗收入庫→財務室報賬
四、差旅費票據要求
1、報銷原始憑證以正式發票為準,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業務單位公章和聯絡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
2、有往返車票以外的交通票據時,應列出行程詳單,填寫《票據清單》,對每一張交通票據做出說明。
3、發生零星採購,需取得正式發票,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供應單位公章和聯絡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採購需要一人採購,一人驗收,在票據上同時簽名,並註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時,由報銷人負責帶回公司倉庫驗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務領隊人員出差,要求保持電話暢通,出差前應自己交足電話費,確保電話無故障。有電話停機、關機及其他不暢通情況,取消當日電話費補助,並按次罰款10元/次。
2、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如有發現,取消報銷資格,並處以虛假報銷額兩倍罰款,直至辭退。
3、現場施工、售後、技術指導等現場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著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當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視同出勤,鄭州及其下轄縣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補助。
5、員工近地出差,應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況下,應當日往返,不得無故逗留,一
經發現,取消其所有津貼。
6、出差的行程路線須符合近路與經濟原則,合理安排路線,不得繞行。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並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7、出差期間,若發生招待費,須事先徵得總經理允許。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生費用原因,被招待物件及其聯絡電話和就餐金額。
8、出差途中,徵得允許中途請假回家的員工,請假回家路費本人承擔,請假期間無差旅費。其他費用按正常出差報銷;未經允許中途回家的員工,當次出差往返路費全部由該員工本人承擔。
9、所有票據,由經手的員工本人報銷,他人不得代報。
10、出差期間,若需向客戶單位借領工具物品,必須填寫《物品支領單》,註明用途及結算方式,完工離開時,交接清理完畢方能離開。
11、出差途中,不得離開施工單位做私事探訪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徵得總經理同意後請假方可離開,請假時間不計入差旅費計算日期。未經允許做私事,按曠工處理。
12、施工及售後服務出差人員,除客戶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經總經理允許,不得接受客戶單位請吃請喝,不得接受客戶單位禮物紅包、小費等一切饋贈。有違反者,給予收受物5倍罰款。
13、出差員工出差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時,結算工資時分時段計算。
14、員工出差期間,違反本單位或客戶單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戶單位投訴,查核屬實,罰款200元/次,直至辭退。
15、與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務驗收表》、《物品支領單》、《票據清單》。
差旅費管理制度13
(1)由出差人填寫《借款單》,寫清出差事由、目的地、人數、預計天數等內容,經部門主管稽核,報總經理簽字認可後,方可到財務部領款。
(2)出差交通方式包括:一般出差人員為長途汽車、火車硬臥費用實報實銷;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或火車軟臥的,需提前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並徵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3)藉口額度一般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xx元之間,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借款金額在20xx—3000元這間。
(4)差旅費用標準,出差地點區分為一類區、二類區、三類區三種。
一類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廈門等。每人每天出差補助23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費)。
二類城市:除A類城市以外的各省市及自治區省會以及天津、重慶等其他直轄市等。每人每天出差補助18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等)。
三類城市:A、B類地區以外的其他城市每人每天出差補助13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費)。
因參加會議出差者,按通知書上規定包括食宿的公司不再報銷出差補助,只負擔交通費實報實銷。業務人員出差的交際應酬費用由業務員自己解決,公司不再負擔。出差費用超出標準的需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並徵得同意,否則超標部分(以總額計)不予報銷,由報銷人自理。出差歸來報銷時,應提供費用清單否則不予報銷。
(5)出差住宿由對方安排解決的,公司不予再報銷及補貼。
(6)統計補助日期,出發時間在0:00—12:00的,當日以一天計;出
發時間在12:00—24:00的,當日以半天計;返回到達時間在0:00—12:00的,當日以半天計;返回到達時間在12:00—24:00的,當日以一天計。
(7)出差人員在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並同時告知住宿賓館電話和房間號;出差期間,應每日向部門經理電話彙報一次。
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加班費。下屬與上級領導一起出差的,下屬要扣除出差補助。
(8)出差歸來後5個工作日內應向部門經理提交出差相應的任務工作報告和檔案,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將出差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仔細填列清楚,由財務稽核、總經理審批後,再到財務部報銷,衝減以前借款,多退少補。
差旅費管理制度14
一、報銷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因工作需要出差報銷的人員。
二、出差審批辦法:
1、出差申請程式:因工作需要出差,無論是否借款,出差前均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稽核簽字。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製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留存,並作為部門費用考核依據。
如要借款,應填寫"領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領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廠長稽核批准方可執行。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2、差旅費報銷程式:經批准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並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後交廠長稽核簽字,再交財務部稽核簽字,按《差旅費費用報銷程式》予以報銷,按規定可報出租車費的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如要乘座計程車,應事前向廠長請示同意,報帳時由廠長簽字認可。
三、差旅費報銷原則
(1)市區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給出差補助費。由於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發給誤餐補助費,超出市區範圍的,發出差補助費六十元每天。
(2)住宿費報銷條件:按出差的實際天數憑正式發票計算報銷,沒有正式發票的均不給報銷。
(3)車費報銷條件:超出市區範圍的憑正式發票給予報銷,沒有正式發票均不給報銷。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後15天內報帳,需延期報銷的應有書面申請並有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
(5)差人出員隨車(包括因工作需要隨貨車)乘坐到目的地,未發生車船票;只按規定報銷出差各項補貼。
(6)出差人員一般不得乘坐飛機,經批准才能乘坐飛機,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憑票報銷,不在市內交通費包乾的範圍。
四、差旅費報銷有關注意事項
1、報帳人須在報銷單上填寫清楚出差人數、姓名和職稱、出差事由、起訖時間及地點。
2、差旅報銷按財事字[1997]第011號檔案規定辦理,出差人員不準超標準住宿和坐飛機,因公確需乘坐飛機、軟席臥鋪或高標準住宿的,須持有經廠長在機票、軟席臥鋪及住宿發票背面籤審後方可報銷。否則一律按火車票價或住宿基本標準執行。
3、計程車票按規定一般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確需乘坐計程車的需寫出情況說明並由廠長在情況說明書上簽字後方可報銷。
4、出差參加會議的須將會議通知附於報銷單後,電話通知的須在出差事由中註明。
5、一事一單,不得將數次出差合併一單報銷。
6、出差期間購買的物品、資料等,需加填費用報銷單報銷,不得合併在差旅費中報銷。
7、訂票手續費不得超過車船等票價的15%,退票費不予報銷。
8、車票遺失的須書面說明情況(註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點、時間、票價等)並由審批廠長簽字證實,由會計人員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核定金額。
五、本規定從20xx年7月1日起執行。本廠應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廠差旅費管理辦法,並報廠長批准後執行。
差旅費管理制度15
公司級領導
1、汽車不限;
2、火車軟座、硬臥;
3、飛機經濟艙;
4、輪船二等艙;(隨行人同上標準)
5、原則上不得住宿三星級(合三星級)以上豪華房間,憑據報銷。
6、特殊情況超標準時應及時請示,事後補辦批准手續。
7、隨行人同上標準。
8、外埠出差每人每天按照50元補助
中層領導(含科級)
火車硬座、硬臥、輪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其他交通工具
1、兩人一個標準間,原則上每人每天按80元(2人合計不超過150元)住宿標準控制,超過自理。
2、單人出差或男女出差為單數的,可住獨立單間。
3、外埠出差每人每天補貼40元。
其他人員
火車硬座、硬臥、輪船四等艙飛機經濟艙其他交通工具
1、兩人一個標準間,原則上每人每天按60元(2人合計不超過120元)住宿標準控制,超過自理。
2、單人出差或男女出差為單數的,可住獨立單間。
3、外埠出差每人每天補貼30元。
備註
1、航空保險費每人次一份;
2、一次乘車8小時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以上可購硬臥票;
3、租賃車輛需經批准;
4、乘計程車需事先請示。
5、住宿親友家或無住宿發票的,按照允許報銷標準額50%補助(報銷時提供其他有效票據)。
6、實行差旅費包乾的不在此列。
7、補貼天數以交通、住宿票據為依據,誤幾餐補幾餐。
8、實行出差伙食補助費包乾的不在此列。
一、出差期間,因特殊原因住宿費超標的,必須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方可報銷,否則超出限額標準的部分自理;參加會議的人員報銷旅費必須附上會議通知,按會議統一安排的標準報銷。
二、出差人員全天誤餐補貼按2︰4︰4分配補貼。
三、按以上標準報銷出差伙食補助後,一律不得報銷招待費。
四、因業務需要須招待客戶(或與公司有關聯的友好人士)時,須事先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五、凡有接待單位(或會議安排)免費提供住宿、用餐的,不予報銷住宿費和誤餐補貼。
六、工作人員被外單位抽調、或短期工作等,有外單位按照有關標準給予補貼,如外單位不予補貼時,有本公司按照相關標準給予補貼。
七、員工由公司安排的參加短期進修、學習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每天8元補助。專業培訓班包伙食的不再補助。除特殊情況外,一般只報銷往返車費。
八、確因任務緊急且路途遙遠需要乘坐飛機的出差人員,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否則不得報銷機票。
九、實行費用包乾的銷售人員,報銷辦法按費用包乾規定進行。
十、報銷注意事項:
1、員工報銷時按財務部門規定填寫報銷單據,附原始票據(包括出差申請、車船票、住宿發票、會議通知、訂票費、過路費、過橋費)等,無本人姓名的原始發票須在背面簽名。
2、出差補助天數=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發日期,半天不補。
3、報銷時按規定取得並填寫真實合法的憑證。對專案填寫不完整或字跡模糊不潔的不予報銷;對塗改、偽造的票據、虛報出差天數的,不予報銷。
4、原始票據丟失、毀損的,當事人需做出詳細的書面說明,列出需報銷單據的明細專案、金額,經主管籤批後,報公司分管財務副總籤批報銷。
十一、美於差旅費借支的規定:
1、差旅費借款採取前賬不潔、後賬不借的原則,由主管會計根據員工已批准的出差申請進行稽核;
2、借支額度一般為500~1000元,最高不超過20xx元/人次,400公里以內的短途短期出差不借支差旅費,有個人先墊支後報;
3、差旅費借款須在出差返回後5個工作日內報銷衝賬,1個月之內未歸還借款的,由財務部從其當月薪資中扣還。
十二、市內公務補貼
1、因公去市內辦事,超過5小時,中餐無法回公司或回家吃飯的,補助誤餐費5元,可於第二天透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進行。
2、受公司派遣,較長時間在主機廠家辦事的市場營銷人員或技術、品管、售後人員中餐無法回公司或回家吃飯的,可在客戶單位辦理就餐券(卡),公司按中餐基本標準給予報銷;如果沒有此類手段就餐的,按5元/天。人給予補貼,可於第二天透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進行,市場部可與月底列表集中申報。
3、各部門應對申報補貼的真實性負責。
十三、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解釋、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