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稅務管理制度

公司稅務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稅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為加強公司稅收管理工作,確保公司合法運營、誠信納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稅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稅務證件的取得。企業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登出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稅務登記。

  第二條稅務登記證件的管理。指定專人保管(辦理)稅務登記證件,不得出租、出借、損毀、遺失。

  1、稅務登記證正本、副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存放公司財務部。

  2、有關部門在辦理公司有關事項中,需要財務部提供稅務登記證書等影印件時,需填寫申請,並經財務部領導簽字後,方可取得影印件。

  第三條稅務年檢的'管理。每年年檢開始時,企業將指定專人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稅務年檢申請稽核表》,按申請表中各欄目逐項填寫完畢,並提供相關資料及時到稅務機關辦理年檢手續。

  第四條適用稅種、稅率。目前企業適用的稅種稅率:增值稅17%、營業稅5%、企業所得稅25%、個人所得稅(九級超額累進稅率)、土地使用稅10元/平方米、城市維護建設稅7%、房產稅1.2%、車船使用稅、印花稅。

  第五條納稅申報。企業必須在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申報期限內,按照申報內容如實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遞交納稅申報表。

  第六條稅款繳納。企業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足額計提並繳納各項稅款。因特殊困難,在規定期限不能繳納稅款的,需報省、市、地方稅務局批准後,辦理延期繳納手續。

  第七條稅款減免。企業將依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及時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相關減免稅款手續。

  第八條稅收籌劃。企業將組織財務人員認真學習國家稅收法規及相關制度、政策,深刻領會稅收法規的實質內涵,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前提下,透過合理籌劃,實現稅負最低。

  第九條防偽稅控系統的管理。此係統由財務部指定銷售崗位財務人員進行防偽稅控系統的操作。

  1、憑IC卡領購專用發票,並把發票透過IC卡讀入到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專用發票應嚴格按增值稅有關規定中開具時限的要求開具。如果印表機或者開具的發票有誤,應在系統提供的功能"發票管理/當前發票作廢"下,處理發票作廢,不得跨月作廢。並儲存好作廢作廢備查。

  2、向購貨方開具的紅字發票,必須在符合《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中有關銷售退回及索取折讓和證明等開具紅字發票規定的前提下,開具負數發票。換票要取得了原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抵扣聯後,按同樣數量、同樣金額開具負數發票。

  3、每月1日,將申報期所屬月份取得的運輸專用發票抵扣聯透過系統提供"發票管理/進項發票"功能逐筆錄入,並與國稅局CTS系統下載的原材料進項稅額一併與財務相關明細帳進行核對,列印進項稅額報表。

  4、每月1日抄稅,列印銷項稅額報表,備份資料,並將稅控IC卡及增值稅發票領用存月報表,增值稅發票存根到稅務機關報稅並驗證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十條發票領購管理。發票統一由辦稅人員(銷售崗位財務人員)持《發票購買簿》,到國、地稅務機關辦理髮票領購手續。領購發票人員如有工作變動等特殊情況,應及時辦理更換經辦人員手續。

  第十一條發票使用管理。業務部門根據所訂立的產品加工製作合同約定的經濟業務內容,在產品發出後(並收到提貨款),填報“開據發票申請表”,經由部門領導審批,報送財務部門稽核後,將由專人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如實開具,並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發票不得外借,不得為他人代開,應按各類發票規定範圍使用,不得拆本使用,不得跳號使用,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原則。

  第十二條發票保管。所有發票統一由專人保管,作廢發票全份儲存,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按稅務局要求儲存,期滿後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查驗後銷燬。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自經理辦公會議審定通過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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