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的管理制度

會議的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會議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會議的管理制度1

  為了正確、規範的使用會議場所,提高會議舉辦的效率及質量,發揮會議室作用,給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使會議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規範化、合理化,以確保公司各類會議的正常召開,現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對會議室的管理作如下規定。

  第一章管理部門及管理職責

  第一條公司會議室由公司行政部管理,各專案會議室由各專案行政部管理。

  第二條公司行政部職責:

  (一)負責公司例會的通知;

  (二)會議室的安排與協調;

  (三)負責公司例會會前物資的準備;

  (四)負責公司例會的會議記錄;

  (五)保證室內整潔衛生、設施完好。

  第三條在例會結束後,及時起草會議紀要,並向會議召集人落實上次例會跟蹤事項報告,一併發至各部門經理和高管的郵箱。

  第二章會議室使用規定

  第四條為了避免會議室使用時發生衝突,各部門如需使用會議室,需提前一天由向公司行政部提出申請,填寫會議室使用登記表,以便統一安排。

  第五條臨時召開的緊急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時,要及時通知公司行政部並在會後完善登記。

  第六條如遇公司緊急及重要的會議,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部門或個人,在不能調換的情況下,公司會議優先於部門會議,部門會議之間由部門之間本著重要、緊急優先的原則協商解決。

  第七條各部門申請使用會議室時,需明確使用裝置、使用時間、參加人數、以及與會後與行政部門檢查交接會議室的人員等。

  第八條除公司會議特別要求提供糕點、水果、茶水等會議物資,其餘會議一律不予提供;部門會議中需要準備糕點、水果、茶水等由會議組織部門自行準備,公司行政部在緊急情況下可協助準備,但費用由各部門自行協調。

  第九條會議室使用期間,請愛惜會議室的裝置設施,使用部門需保持會議室的整潔,不允許有亂丟垃圾、亂扔紙屑等;請不要在桌椅上寫畫、敲擊和刻畫,請不要改變會議室裝置、傢俱的位置,愛護會場設施(包括:麥克風、桌、椅、投影儀、螢幕、空調設施等),使用完畢後,務必將所有移動過的桌子、椅子、白板、設施裝置等還原,離開時關閉電源、空調,並通知行政部行政文員共同檢查交接。

  第十條使用完畢後,使用部門負責清潔會場,並與公司行政文員、裝置管理員共同檢查交接後共同填寫完畢使用登記表後交行政部留檔備案。

  第十一條由於部門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使用部門承擔。

  第三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一條如有發現不符合以上要求,處罰辦法按6月釋出的《新路標公司員工日常行為規範》處罰條例執行。

  第二十二條未盡事宜由公司行政部解釋。

會議的管理制度2

  1.開會準備:

  1〉擬定會議內容、目的、歸納會議事項與要點;

  2〉決定會議的方式,如出席人員、會場、時間等;

  3〉會場準備。如會議橫幅、擴音裝置、桌椅等。

  2.主持會議須知。

  3.參加會議人員需知。

  4.列席參加公司的例會或行政領導辦公會時應做好會議的記錄,需形成會議紀要的做好有關覆行手續。

會議的管理制度3

  1、目的:落實安全會議資料、形式和會議職責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範圍:班組以上部門。

  3、職責者:班組長以上人員。

  4、程式:

  4.1為了及時瞭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用心明白、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務必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資料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瞭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佈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4.2.2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檔案精神。

  4.2.3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蹟。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職責人

  4.3.1班前、班後會由班長或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在每一天空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部、車間(部門)級安全會議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並在部、車間(部門)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由付總經理決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負責記錄。

  4.3.4各專業性安全會議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

  4.3.5緊急會議視狀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

  4.5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資料、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狀況,並得到允許。

  4.7會議上決定的狀況各部門和職責人,務必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8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會議的管理制度4

  編號

  執行部門監督部門考證部門

  第一章目的

  第1條為規範企業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會議類別

  第2條總經理辦公會

  (1)總經理辦公會是由總經理本人或委託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參加人員為總經理、財務經理、專案經理及相關的部門負責人。

  (3)時間原則上定為每週________。

  (4)例會由行政管理部轉發通知,並做好會議的相關準備工作。

  (5)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整理,並於次週週____呈總經理審閱後發放至各有關部門。

  第3條部門例會

  (1)部門例會是由各部門負責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例會時間由各部門根據部門工作特點合理安排,以不影響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原則。

  第4條部門聯席會議

  (1)部門聯席會議是由總經理或各職能部門經理發起召開的跨部門協調、協作專題會議。

  (2)會議由行政管理部轉發通知,並安排時間、地點。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總經理審閱後發放至各有關部門。

  第5條其他會議管理

  (1)行政管理部每週____應將企業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編制《會議計劃》並印發給企業領導和各部門及有關服務人員。

  (2)凡行政管理部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____天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

  (3)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行政管理部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三章會議的準備

  第6條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座位、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第7條會議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召開,組織會議的部門會前應準備好會議議程及有關內容,並負責維護會議紀律。

  第8條參會人員準時參加會議並簽到,準備好與會議有關的資料,做好會議記錄,對要求傳達的會議內容要及時進行傳達。

  第9條會議涉及機密事件,所有與會者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外傳洩密,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10條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由牽頭部門及時書面通知有關執行部門,並負責監督落實情況。

  第四章會議記錄

  第11條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第12條集團總經理主持的企業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秘書負責會議的記錄工作,集團總經理另有規定的,依據集團總經理指定的辦法實行。

  第13條會議記錄員應遵守的規定

  (1)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的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稽核簽名。

  第五章會議室管理

  第14條會議室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如因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須事先向行政管理部申請,由行政管理部統籌安排。

  第15條會議室衛生由行政管理部安排人員負責進行,在每次會議召開前後均要進行衛生打掃,並做好日常保潔。

  第16條會議室電子裝置的管理、使用和維護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操作,否則造成裝置損壞應按價予以賠償。

  第六章附則

  第17條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18條本制度由集團總經理批准後生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編制日期稽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標記修改處數修改日期

會議的管理制度5

  第一條 責任範圍:適用於本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第二條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

  第三條 崗位職責

  (一)保安隊長的工作職責:

  負責保安隊伍的建設、園區安全消防工作,負責監督執行園區得紀律和規定及保安隊內部各項規定,及時把每天所發生異常事件呈報給上級主管,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命令。 具體如下:

  1. 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絡聯防工作。履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2. 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處理當班突發事件,如火災、偷盜等立即報警,並迅速與消防隊、治安辦部門聯絡。

  3. 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重點保衛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4. 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5. 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保安隊長對保安崗哨堅持不定時的查崗及查夜,及時指出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範的行為。 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內容:

  5. 1 保安儀容儀表;

  5.2 當班保安值班日誌及巡邏記錄; 物件簽收事宜;

  5.3 人員、車輛、物品出入記錄;

  6. 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裝置、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7. 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並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8. 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9. 接待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10. 負責對保安人員的管理、督導訓練與考核。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11. 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12. 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檔案、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13. 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事項。

  (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及注意事項

  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執行公司的安全、門禁的相關制度並填寫相關報表、異常事件的彙報。

  1. 保安人員必須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翫忽職守。上崗前按規定著裝,儀容儀表要端莊、整潔,自我檢查是否作好上崗準備,遵守甲方單位有關規定在嚴禁在非抽菸區抽菸,嚴禁飲酒上班及睡崗。

  2. 維持園區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 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4. 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對夜間送貨到園區的客戶或司機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負責通知相關企業人員驗收貨物。

  5. 根據各單位情況,要求立崗的,必須服從保安隊長安排。

  6.工作時間:白班時間為上午 7︰00-下午19:00 晚班時間為下午19:00-上午7:00每月正常休息4天,節假日無補貼,嚴格執行勞動紀律,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準私自離崗。有私事或生病不能上班須事先請假,經領導同意後方可離開。

  7.站崗要端正,不得缺崗、誤崗(遲到和早退)站崗的執勤保安不得下崗、蹲崗,隨意走動,不能東倒西歪、說話打鬧,也不得有其他的小動作,非遇緊急情況不得走下崗臺。

  8. 維持門崗的交通秩序,指揮好進出的車輛,文明值勤,禮貌詢問,對 出入區域的車輛、人員及其攜帶的物品應按規定進行檢查並作好登記。

  9.保安人員站崗和執勤時,須穿公司規定的制服,佩戴員工識別證。

  10. 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11. 加強防火活動,及近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應熟記園區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12. 保安應該負責門衛室日常清潔衛生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13. 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保安每天下班前須將各類出庫單據收齊,送交相關部門備查。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

  14. 保安必須提前十五分鐘到崗,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15. 保安人員必須按照保安隊長制定的計劃訓練時間進行訓練,非特殊情況,不得缺席。

會議的管理制度6

  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的安全,加強本公司的保安勤務管理,特制定本辦法,加強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上級處理,對因工作失誤者,追究其保安責任。

  1.目的: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的安全,加強本公司的保安勤務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範圍:本公司及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保安人員。

  3.保安部管理制度

  3.1.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2.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廉潔奉公,敢於同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

  3.3.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

  3.4.儀容整潔,講究文明禮貌。

  3.5.值班時禁止喝酒、吸菸、吃零食;不準嬉笑、打鬧,不準會客、打電話、看書報;不準做其他與值班執勤職責無關的事。

  3.6.不準包庇壞人,不準準貪汙受賄,不準徇私舞弊。

  3.7.不準擅自帶人進入單位宿舍, 不準留宿客人。

  3.8.愛護各種警械器具裝備,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4.保安部員工上班管理制度

  4.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4.2.著裝整齊、儀表端莊、精神飽滿、文明禮貌,不準便裝、制服混裝上崗。

  4.3.按時上、下班,嚴禁遲到或早退。

  4.4.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

  4.5.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崗必須請示當值領班。

  4.6.不準利用工作之便無故刁難顧客、業主和賓客。

  4.7.不準利用工作之便動用公司財物。

  4.8.嚴禁睡覺、喝酒、監守自盜。

  4 .9.加強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上級處理,對因工作失誤者,追究其保安責任。

  5.保安部日常管理制度

  5.1.保安部依據公司的《員工守則》對保安員進行管理,同時根據“嚴格培訓、嚴格管理”的要求,在實施具體管理時更應強調保安工作的重要性。

  5.2.保安員應“律人先律已”,如保安員違反公司紀律,一律從嚴處理。

  5.3.對保安員的日常管理和培訓工作由保安部經理負責,並向分管保安副總經理負責。

  5.4.保安部例會每週一次,傳達上級指導,小結工作及進行思想教育。

  6.值班查勤規定

  6.1.領班對保安崗哨及人員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範行為。

  6.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領班自行安排,但白天不得少於二次,晚上不少於一次。

  6.3.查勤形式可作全面檢查也可抽查。

  6.4.在檢視時發現有違紀行為者,應及時記錄並作為考核的內容。

  6.5.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於查勤月報告上,次月交公司領導審查。

  6.6.查勤內容:

  6.6.1.保安儀容、儀表。

  6.6.2.當班保安日記。

  6.6.3.防盜報警監控等系統是否正常。

  6.6.4.物件簽收事宜。

  6 .6.5.人、車、物出入等稽核。

  6.6.6.異常事件的.處理。

  6.6.7.保安員的巡邏事項。

  7.值班交接規定

  7.1.按時交接班,詳細瞭解上班值班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7.2.檢視保安值班日記,檢查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7.3.檢查公司重要地點的出入人員。

  7.4.查看了解上級規定指示的事項。

  7.5.送貨或寄存物品的轉交,轉交的時間、地點、人數要詳細寫清楚,並落實好。

  7.6.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7.7.接班後,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與無關人員玩耍。

  7.8.接班時,移交物品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7.9.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並詳細記錄於保安日記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8.突發事件處理

  8.1.遇火災、水災、颱風等自然災害時應勇於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彙報,如颱風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著,加強對重點位置的保護。

  8.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小區、酒店、富麗達花園等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領班及其他保安聯絡,並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處理完事件後,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記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等待公安處理。

  8.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不軌行為,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並制止事態的發展,本公司員工與外來人員發生爭吵、鬥歐等行為,應協助調解,並及時報告保安領班或當值領導。

  8.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應立即通知當值領導以便公司安排車輛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會議的管理制度7

  為了給廣大黨員提供一個良好的會議場所,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會議室主要供黨委會、支委會、支部會使用。

  二、召集會議的領導應事先通知分管人員,以便做好必要的準備。

  三、會議室由辦公室負責管理。每次開會前十分鐘做好所有準備工作,會議結束後及時清理打掃,保持明亮整潔,電路暢通,以備下次會議使用。

  四、會議室所配備的用品任何人不得隨意挪用、外借,如損壞、丟失照價賠償。

  五、借用會議室,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使用,使用後要及時打掃乾淨。

  六、與會人員要養成講衛生、愛清潔的良好習慣,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等雜物,保持會議室乾淨衛生。

會議的管理制度8

  一、學校要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向校長報告工作,就學校各項重大決策進行討論。

  二、對學校幹部和部門工作進行評議。

  三、對涉及全體教職員工切身利益的各種制度、方案提出意見,甚至作出決定。

  四、閉會期間,由教工會經常徵求群眾的意見,維護教職員工的正當合法權益,參與學校決策。

  五、校長應該自覺地徵求和聽取教職員工的意見,定期向教代會報告自己和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情況,並主動接受教職員工的監督。

  六、討論並向校長交送教職員工代表提出的應由行政處理的各種提案,並檢查實施情況。

  七、提出有關各項工作的質詢,聽取校長、各行政部門負責人報告工作,並進行審議。

  八、根據校長的提議,對有關教職員工生活福利或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項的草案,進行審議、表決或組織民意測驗,參與學校的決策。

  九、對校長和其他行政幹部進行監督評議,可向校長提出任免學校各部門幹部的建議,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任免校長的建議。

  十、教代會代表透過“組室推薦—民主選舉—校務會審議—公示確認”程式產生,原則上與工會委員會、工會經審委員會一起,每三年進行一次改選。

會議的管理制度9

  為明確會議內容,規範會議管理,提高會議效率,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各部門要建立會議考勤制度。部門級的會議,由各個部門負責考勤。

  (二)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出席會議者,每遲到或早退三次視為曠會一次。

  (三)全校性或各級部召開的學生會,由教導處和各級部負責考勤和紀律檢查,並公佈結果。其他部門召開的學生會(或學生幹部會)由召集部門負責考勤。

  二、會議組織

  (一)校級會議由辦公室負責通知,部門級的會議由各部門自行通知。

  (二)各類會議的召開應事先在校長辦公會上通報,儘量避免召開臨時性的會議,如確有必要需經分管校長批准,並將召開會議的時間、地點、基本內容等提前通知辦公室。

  (三)校級會議會場安排由辦公室負責,部門級會議會場佈置由各部門負責,必要時可由辦公室協調安排。

  (四)各類會議的召開均須做充分準備,重要的會議由有關部門作會議記錄,建立會議檔案。

  (五)需照像、攝像、擴音等裝置的各類會議,有關責任部門負責人須在會議前一天與辦公室聯絡,統一安排。

  (六)會議結束後,各有關部門應立即將會場衛生清理乾淨。

  三、會風管理

  (一)各類會議均應求真務實,以少講空話,多辦實事為原則,會前做好準備,會後抓好落實。

  (二)會議召開應緊湊有序,主題明確,會議負責人要事先準備講話稿或講話提綱,切忌閒侃式的講話或發言,重要會議發言稿須經學校有關領導審定。

  (三)與會人員須遵守會場紀律,保持會場安靜,切忌談笑、看書報、雜誌、做與會議內容無關的事情。

會議的管理制度10

  為加強會議室管理,確保會議室的文明、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室是學院專門用於召開會議、組織學習和接待客人的場所,未經允許,不得挪作他用。

  二、所有會議室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負責使用調配和裝置維護。

  三、嚴格審批手續。其他部門使用學院會議室,至少提前一天到辦公室填寫會議室使用申請表,申請表上需寫明:使用事由、參會人數以及所使用的會議室,並且必須經過學院院長批准。沒有辦理報批手續的,一律不得使用會議室。經過批准後,學院將派工作人員於會議召開前十分鐘開門,但是由於人手不足,無法提供會議服務。會議所需用水、手提電腦請各部門自行準備。

  四、愛護會議室的設施,保持會議室清潔。開會期間,要愛惜會議室的裝置及物品,特別是投影儀等貴重物品。與會人員要自覺維護環境衛生,做到不在會議室抽菸,更不能亂扔菸頭、紙屑和雜物,不隨地吐痰。

  五、會議結束後,會議室的使用部門應切斷會議室電燈、空調等電器裝置的電源,關好門窗,並配合工作人員檢查設施是否完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衛生不合格的,使用部門要對會議室進行清掃和整理。

  六、未經辦公室允許,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將會議室的投影儀、桌椅等裝置設施拿出會議室。

  七、上述要求,請自覺遵守,學院將作為是否繼續借用的必要條件。

  八、此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會議的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第一條、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二)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二條、公司會議。歸納為四類:

  1.公司級會議:主要包括公司董事(擴大)會、公司副總經理會、全公司幹部會、全公司班組長會、全公司職工大會、全公司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批准後,由各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排程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車間召開的工作會(如部門辦公會、車間員工會等),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4.班組會議:由各分部、中心或班組負責人決定並主持召開。

  第三條、上級或外單位在本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聯營洽談會,使用者座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部門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三)會議安排

  第四條、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全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研究、部署生產、營銷、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公司的重大問題。

  (2)副總經理辦公會:總結評價當月生產、行政工作情況,安排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幹部大會(或全公司職工大會):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委(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彙報、分析公司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彙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彙報、總結前季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彙報、總結當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佈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排程會:排程、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部門、車間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部門、車間辦公會: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0)分部、中心、班組會: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1)班組班前會:對前一天工作進行講評,佈置當日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2.各類代表大會:

  (1)職工代表大會;

  (2)工會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公司董事會;

  (2)公司管理委員會;

  (3)經理聯席會;

  (4)生產管理委員會;

  (5)生活福利委員會。

  4.科技成果釋出會:

  (1)QC成果釋出會;

  (2)科技成果釋出會;

  (3)資訊釋出會。

  第五條、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車間負責人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於會議召開前由召集單位經部門或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後,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彙總,並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六條、總經理辦公室每週五應將全公司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並印發到副總經理和各部門、車間及有關服務人員。

  第七條、凡總經理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理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八條、對於準備不充分或重複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第九條、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十條、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廠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衝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區域性服從整體的原則。

  (四)會議的準備與記錄

  第十一條、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通知與會人等)。

  第十二條、會議召集人員應做好會議記錄,並及時歸檔。

  第十三條、本公司所有與會人員必須自備工作記錄本,做好會議記錄,回到個部門、車間後落實會議內容,必要時將落實情況記錄在案,並及時上報。

  (五)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實施。

會議的管理制度12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規範品質會議管理,健全品質溝通管道,特制定本規章。

  1.2適用範圍

  本公司品質管理的各項會議,除遵照公司有關會議規定外,悉依本規章處理。

  1.3權責單位

  (1)品管部負責本規章規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品管會議規定

  2.1會議類別

  品管會議可分為例行性會議與臨時性會議兩大類別。

  2.1.1例行性會公司品管例行性會議有:

  (1)年度評審會議

  進行品質管理體系評審,確認是否持續有效得到執行;討論確定公司年度品質目標、策略。

  (2)內部稽核會議

  組織品質稽核小組對品管體系執行狀況作定期之稽核,分為起始會議與結束會議。起始會議作稽核前說明,結束會議作稽核報告。

  (3)月度品管會議

  對上月品質狀況作檢討,就重大品質事項達成決議,制定次月品質管理的各項工作計劃,是本公司最重要之工作會議之一。

  (4)改善提案委員會會長

  對改善提案及其成果進行評估,評選優秀提案,並制定次年度改善提案工作推行目標、計劃。

  (5)QCC推行委員會會議。

  對QCC活動進行總結,並制定次年度QCC活動推行目標與計劃。

  (6)QCC成果發表會

  由各QCC發表推行成果,QCC推行委員會進行評審,表彰優秀的品管圈。

  (7)周品質檢討會

  對上週品質狀況作檢討,及時解決品質問題,落實月度品管會議與計劃,確保達成品質目標。

  2.1.2例行會議一覽表

  序號會議名稱週期時間會議主席主持人參加人員

  1年度評審會議年1月總經理管理者代表各部門主管

  2內部稽核會議半年2、8月管理者代表稽核組長各部門主管

  3月度品管會議月5日總經理管理者代表各部門主管

  4改善提案委員會會長年1日主任委員推行幹事評審委員

  5QCC推行委員會會議年1日主任委員總幹事推行委員、輔導員

  6QCC成果發表會半年6、12月主任委員總幹事推行委員、輔導員、各圈代表

  7周品質檢討會週週一管理者代表品管主管各部門主要幹部

  2.1.3臨時性會議

  臨時性會議由總經理、管理者代表或品管主管依需要建議召開,一般召開時機有:

  (1)發生重大客戶抱怨或退貨時。

  (2)製程重大品質問題發生時。

  (3)供應廠商發生嚴重品質事故時。

  (4)發生嚴重違反公司品管體系的重大事件時。

  (5)重大品質貢獻,突破或其他需大力表彰或宣導事件發生時。

  (6)其他必要時機。

  2.2會議管理規定

  除遵照公司有關會議管理的規定之外,應遵照下列規定處理。

  2.2.1一般原則

  (1)例行性會議如已規定具體會議時間,則不另行通知;如未規定具體會議時間,應提前兩天以上通知各參加人員。

  (2)例行性會議如有變更,原則上應提前半個工作日通知各參加人員。

  (3)臨時性會議原則上應至少提前一小時通知參加人員。

  (4)會議參加者必須準時出席並簽到,因故無法到會者,事先須向主持人或會議主席請假,並取得許可,原則上還須派代理人出席。

  (5)會議應事先明確主題,與會人員應依據本職工作做好各種準備(包括資料、資料、樣品等),並做好工作安排。

  (6)主持人應控制會議時程,儘量在規定時間內結束會議。

  (7)會議決議的落實實施情況,由會議主席指定人員追蹤,並作為下次會議追蹤議題之一。

  (8)會議應有會議記錄,並依規定分發相關人員。

  2.2.2會議記錄

  (1)由會議主席指定參加人員中的一個人擔任會議記錄工作,必要時,也可安排一名非指定之參會人員作記錄工作(如助理或文書)。

  (2)重要會議的會議記錄,經會議主席籤認後,影印分發或傳閱參會人員或相關人員。

  (3)對會議決議涉及的具體工作安排,須確認追蹤結果,由會議記錄者填寫《決議事項追蹤表》,並作追蹤工作。

  3.月度品管會議實施辦法

  [注]其他例行性會議可參照制定實施辦法。

  3.1會議目的

  (1)總結檢討上個月的品質狀況。

  (2)就重大品質事項達成決議。

  (3)制定次月品質管理的各項工作計劃。

  3.2參會人員

  (1)會議主席

  總經理擔任會議主席,總經理無法出席時,由其職務代理人擔任會議主席。

  (2)主持人

  管理者代表擔任會議主持人,其無法出席時,由品管主管擔任主持人。

  (3)參加人員

  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各部門主管、品管部主要幹部。

  3.3會議時機

  (1)月度品管會議每月5日14:00-17:00召開,遇節假日順延一天。

  (2)會議時間如有變更,經總經理核准後,由品管部負責通知。

  3.4會前準備

  (1)品管部負責於每月4日將各部門品質狀況月報表彙總、填妥,並轉發各與會人員。

  (2)上次會議決議事項的各責任人員須在決議規定完成期限之前,完成所承擔的工作事項。

  (3)管理才代表在4日前應再度對各決議事項完成情況作追蹤確認(可授權他人進行)。

  (4)各與會人員依本部門品質狀況準備必要之資料、報表或樣品,以便在會議上報告或討論。

  (5)各與會人員應於會議開始前5分鐘到達會場。

  3.5會議議程

  (1)會議開始

  由主持人宣佈會議開始。

  (2)追蹤上月會議決定議事項完成情況

  由主持人追蹤人上月決議事項,各擔當責任人員簡要回

  答完成狀況,其他人員可提出異議或補充。

  (3)各部門品質狀況報告

  由品管部主管或各品管單位幹部報告各部門上月品質狀況,簡要報告主要資料,並就重大品質事項提出分析或報告。

  (4)溝通協調事項

  各與會人員提出需與其他部門協調之事項、由相關人員討論處理。

  (5)會議主席工作指示

  會議主席就相關問題向責任人員提出質詢、攢揚、指示或要求,並就公司的品質經營方針或下月行動計劃作出指示。

  (6)形成會議決議

  記錄人將會中達成的重要決議事項作整理,交由主持人作陳述,各與會人員可提出異議,若無異議則確認為決議事項。

  (7)會議結束

  由主持人宣佈會議結束。

  3.6會後工作

  (1)由會議記錄人員將會議狀況整理成《會議記錄》及必要之《決議事項追蹤表》,呈管理者代表、總經理審閱。

  (2)《會議記錄》應分發各與會人員人手一份。

  (3)《決議事項追蹤表》應分發至相關責任人員。

  (4)各決議事項之擔當者應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要求之工作事項。

  (5)各與會人員應將會議精神傳達本部門相關人員,並貫徹至日常工作中。

  (6)管理者代表(或授權品管部)對會議事項作確認追蹤。

會議的管理制度13

  1、全校性集會事先要按照《大型活動報批制度》向校長請示,經簽字同意後方可召開。

  2、在學校會議室召開的會議,會前要做好《疏散預案》。集會正式開始前要向與會人員提示疏散通道位置。

  3、會議室財產期初由學校總務處統一配備清點,制定財產統計表統計後由會議室負責人核實簽字認可,並在期末複查盤點,列入工作考評。

  4、會議室財產由負責人統一負責保管,使用老師應協助負責人做好使用保管工作。

  5、負責人平時應做好會議室內各類物品、設施的規範擺放、衛生管理、電器和用電線路管理及安全管理等。疏散通道標誌完整。

  6、負責人必須清楚和定期清點會議室內的物資種類、數量,瞭解損傷情況,情況嚴重的則立即報損,人為造成損壞的則上報總務處及按價賠償。

  7、會議室內各類物品均為教學服務,不得擅自外借,經領導同意後的外借物,要辦理外借登記手續並及時歸還原室。

  8、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安全隱患,盡力減少會議室財產損壞。

  9、會議室內不準吸菸,要辦成無煙會議室。

  10、每次會議前後,負責人要及時清理、打掃會議室,並及時關燈、關好門窗,確保會議室安全。會議室的鑰匙專人負責,不準借與任何人。

會議的管理制度14

  為充分發揮會議室功能,進一步規範會議室的使用和管理,確保各類會議正常召開,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會議室(包括局十樓會議室、數字中心會議室、二樓會議室)由市局統一管理,局辦公室負責具體排程。會議室涉及使用的裝置設施由專人負責保管、管理與除錯。其中局十樓會議室由局辦公室負責,數字中心會議室由數字中心負責,二樓會議室由市容支隊和規劃支隊共同負責。

  第二條為了避免會議時間發生衝突,提高會議室使用效率,各部門的工作例會安排,應當抄告局辦公室統一備案。如召開工作排程會、推進會等,需用會議室,在會議確定時,應當在第一時間將會議事項、參會人員等情況,及時報送局辦備案,以便統一安排。

  第三條會議室使用遵循領導優先,先登記先使用、先緊急後一般、先全域性後部門的原則;本著重要、緊急優先的原則協商解決。

  第四條如需使用會議室裝置,應提前說明,以備提前準備,確保會議順利進行。部門牽頭召開的會議,席卡、會務用品(如:茶葉、投影裝置、音響等)及會務服務,由部門具體負責;市領匯出席的會議、或全域性性會議,會務服務等由局辦公室具體承辦,相關部門和單位予以配合協助。

  第五條會議期間參會人員要愛護公共設施,自覺維護會議室的環境衛生。

  第六條會後使用部門及時關閉投影儀、空調,桌椅及時歸位,確保各種電器斷電、門窗關閉,室內乾淨整潔。如發現裝置故障和公物損壞應及時告知辦公室,以便及時修理。

  第七條未備案使用會議室,出現會議衝突的,由其自行協調處理。

  第八條本制度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會議的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1.目的:為規範會議流程,提高會議管理效率,保證會議質量,更好地提升公司經營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組織的所有會議

  二、會議型別

  1.週期會議:發起一次會議後,系統自動週期迴圈發起新的會議,並按設定時間提前鎖定會議室,解決安排日會、週會、月會的使用場景,減少人工重複發起會議的工作負擔,該型別適用於公司例會、管理層例會和部門例會。

  2.普通會議:每次開會需提前新建會議,適用於不定期召開或者臨時召開的會議。

  三、會議流程

  1.會前準備

  ①會議室預約:所有會議(除臨時緊急會議)召開前都必須上會議助手預約會議室,沒有提前預約會議室,不允許召開會議。

  ②通知與會人員:會議召開前需提前通知參會人員併發送正式的會議通知。

  2.會議通知

  根據會前準備擬定會議通知,包括會議標題,會議內容,開始時間,結束時間,會議地點,參會人。

  3.會議發起人

  ①會議發起人要注意時間的把控,控制好會議時長。

  ②會議發起人要主導好會議的氣氛,讓參會人員踴躍發言。

  4.會議紀要

  ①所有會議需有會議記錄,會議記錄人由會議發起人決定。

  ②由會議記錄人整理會議記錄,會議結束後會議記錄人員點選會議紀要右側的「編輯」按鈕,即可開始編輯該次會議的紀要內容,當天會議紀要當天整理記錄。

  ③會議紀要整理好釋出後,會議發起人跟與會人員均可檢視會議紀要。

  四、會議紀律

  1.參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缺席。收到會議通知後,已閱就代表參加,有事不能參加會議者,應提交請假申請待會議發起人審批。

  2.與會人員出席需簽到,可採用掃碼跟搖一搖的方式簽到。

  3.會議期間,參會人員應積極配合會議發起人,以保證會議順利進行。

  五、會議時長設定

  為提高會議的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時間浪費,每一次會議設定在3小時以內,任何會議的召開都不能超過該時長,如超過該時長,需重新提交會議申請。

  六、附則

  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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