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

  為加強電氣和用電裝置的安全檢查,達到生產系統經濟執行。杜絕或減少因電氣裝置事故造成企業員工和生產的危害,特制定本規則。

  一、落實規章制度和規程

  1、認真貫徹落實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電氣系統安全可靠、合理執行。

  2、建立和完善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維修保養制、安全操作制、電氣執行管理制、臨時用電制等制度。

  3、建立和完善電氣執行規程,電氣安全技術規程,電氣裝置維護檢修規程,電氣試驗規程,繼電保護維護規程。

  4、建立健全電氣裝置技術檔案,完善用電統計臺帳,繼電保護整定值計算資料,裝置的避雷裝置,接地電阻的測試等記錄。

  二、電氣裝置的一般安全規定

  1、凡所用電氣裝置及器材,均應符合國家或部頒的現行技術標準,並具有合格證件。

  2、防爆電氣裝置的外殼應無裂紋,損傷,接線盒蓋應緊固,且固定螺栓及防檢裝置齊全。

  3、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防腐蝕、防潮、防雨雪、防日曬等環境的要求。

  4、需防靜電的電氣裝置其接地線,應單獨與接地體或接地幹線連線,不得相互串聯接地。

  5、電氣裝置電氣線路均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6、裝有電氣裝置的箱、盒等,應用金屬製品。電氣開關及正常執行產生火源的電器裝置,應遠離可燃物質的存放地點。其最小距離不應少於3米。

  三、電氣安全檢查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中專業性安全檢查第三項內容。

  四、安全用電管轄理

  1、各部門電工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全格,進行安全教育後持證上崗。

  2、各用電部門杜絕超負荷用電,嚴禁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3、各配電室和配電櫃,要防塵、防漏。定期進行清掃,每季度要認真維護一次,並做到記錄清楚,有部門領導簽字。

  4、安裝和修理工電氣裝置,必須由電工人員進行,電氣照明裝置均應符合安全要求,要經常檢查維修,要有安全措施和專人負責。

  5、在生產區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對線皮剝落,老化的電線要及時更換。

  6、臨時用電必須申請,其用電裝置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條件,經供電部門檢查合格後方可接線送電。用後應立即拆除。

  7、電氣焊凡在廠區進行操作,一定要有安全員,清掃現場可燃物,產配有足夠的滅火器材,如在庫房內或車間內動用電氣焊,要經過防火負責人簽字批准,方可動工。

  8、庫房高度內的電線要穿保護管,電閘箱要用鐵皮包好,周圍要清潔,不能堆放易燃物。

  9、各分廠、車間應設安全員,交接班時要對用電裝置和電源進行詳細檢查,確保安全用電,若不用電時要斷開電源。

  五、配電室電工安全操作規則

  1、工作中必須穿戴安全防護用品。

  2、工作時應詳細檢查絕緣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具,儀器、儀表的效能是否良好,要熟知送電前檢查專案和內容。

  3、高壓裝置的停送電和倒閘操作,必須有電工人操作。操作中認真執行監護,每操作完一項做一記錄,全部操作完成後做仔細複查。

  4、高壓裝置的操作,嚴禁在分的情況下,拉合隔離開關和戶外跌落保險。

  5、尋變壓器裝置停電進行工作時必須完成下列的安全技術措施。

  a、將裝置斷開電源,要有明顯的開關位置。

  b、懸掛有人工作業臺的“禁止合閘”標示牌。

  c、將攜帶型接地線的一端先接到接地網的介面上,然後用驗電合格的驗電器,檢驗施工裝置有無電壓。

  d、驗明確無電壓後,立即將電線另一端;連線在施工裝置的導體上,並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6、不允許在帶負荷的情況下,用“慢合隔離開關”。

  7、嚴禁在無斷電保護下,投用高壓隔離開關。

  8、檢查執行中的裝置,必須有熟練電工進行,禁止取下警告牌及進行柵欄觸及帶電導體,當電器裝置停電時應視其隨時來電可能。在未拉開關時或未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裝置。

  9、當高壓裝置導電部分發生接地故障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4—5米,室外裝置不得接近故障點8—10米,務必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進行處理。用絕緣棒拉合刀閘或經傳動機拉合隔離開關時應帶絕緣手套。操作戶外跌落開關應穿橡膠絕緣鞋站在絕緣檯上如遇雷雨天氣,禁止在室外用絕緣棒進行操作。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2

  工程專案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上級各項用火、用電安全操作規程及防火安全規定、制度。

  2.電氣焊工、電工、防水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3.電氣焊工須持有效證件到保衛部門登記備案認可。嚴禁非焊工從事電氣焊操作。

  4.電氣焊工進行明火作業時,按規定開具動火證,並指定專人看火,清理周圍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對於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電氣焊等明火作業不準與噴漆、防水、木工裝修作業點等同時間交叉作業,盛裝過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的容器和裝置,在未清洗乾淨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6.防水施工作業前,須制定專項的防火方案、措施,並報公司消防保衛部門審批備案,方可施工。

  7.施工現場、生活區、料場等,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熱水器、電褥子等電熱器具,特殊情況須經上級消防保衛部門審批後方可使用。

  8.生活區宿舍內的照明燈具,不得超過60瓦,嚴禁使用碘鎢燈取暖、照明,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

  9.冬季使用爐火應由有關部門統一安裝,經保衛等部門檢查符合防火、防煤氣中毒要求後,方可使用。爐火及煙筒周圍不得掛烤衣物、鞋帽等易燃可燃物品,爐灰要待熄滅後倒在指定地點。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以下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所有用電活動。

  三、工作制度

  1、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房。

  2、高壓電房只准合格電工操作,並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經常監視變電房和低壓室執行情況,並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理。

  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兩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如無則省略之)。

  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以下操作程式:

  a、送電時,先合上閘刀開關;

  b、停電時,先停空氣開關,後停閘刀開關;

  c、裝置執行時,嚴禁帶負荷拉閘刀開關;

  d、記錄每天的用電情況。

  5、每臺生產裝置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裝置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6、裝置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a、每天下班前,車間崗位的班組長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

  b、遇上加班時,加班後由組長或帶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

  7、按安全消防規定,有防靜電接地夾的裝置,使用前一定要夾上接地夾才能開機,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夾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8、公佈電力故障、搶修、搶救緊急聯絡電話。

  9、在高壓線路附近或周圍設定警示標誌。

  四、內部用電管理。

  1、車間電氣裝置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不得私自處理,當班電工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機電車間解決。

  2、嚴禁任何崗位將溶劑灑在電纜橋架或電纜溝內,如發生此類事件,必須及時通知當班電工處理,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3、出入變電房或配電房,大門必須隨手關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動物溜入電房,造成線路被咬損或短路等故障。

  4、高壓裝置檢修停送電由崗位工和中控操作員填寫《停電申請單》及《送電申請單》由生產科批准後送交值班電工,值班電工接票要認真核對票及現場後才能執行,值班電工執行後懸掛標示牌及並在回單上加蓋“已執行”章,現場人員見到蓋章票後才能進行裝置檢修。

  5、高壓開關操作一律執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長填寫,主任批准後執行。

  6、現場低壓裝置檢修必須嚴格執行停電掛牌制度,崗位檢修停送電需書面通知值班電工,由值班電工斷電掛牌並記錄,同一任務的停送電必須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電時見有牌均不得送電應檢視記錄聯絡停電電工。

  7、各崗位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裝置需由工段長申請生產科批准交由機電車間執行,新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裝置的電工安裝完畢後要填寫施工記錄及材料用量交回車間。

  8、辦公大樓、食堂、浴室、員工宿舍樓等的用電、節電規範由行政部單獨制定管理辦法。

  9、安全用電納入新進員工職前培訓科目中,並有培訓考核記錄。

  10、規定未盡事宜,由公司行政部牽頭動力部門制定臨時規定並及時補充完善本管理辦法。

  附件:

  《停電申請單》

  《送電申請單》

  配合管理辦法建議:

  1、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2、飲水機使用管理辦法

  3、電腦等oa裝置使用管理辦法

  4、照明燈使用管理辦法

  (以上可以寫在一個管理辦法中,也可以分別制定,亦可以加入“用電管理辦法中的節電章節中)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4

  1、安裝和維修電氣裝置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範,進行,嚴禁非電工人員亂拉亂接。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施工隊、倉庫等消防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裝置或線路不得超負荷執行。

  5、架空電力線不準透過建築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電器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並對裝置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7、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8、易燃、易爆施工隊、倉庫的電氣裝置、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9、電氣裝置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

  消防器材管理維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乾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對消防器材,應加強維修和保養,要保持整齊、乾淨、防鏽蝕,不得曝曬、雨淋。對怕凍的器材,在冬季應採取防凍措施,使其處於完整好用狀態。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乾粉滅火器、1211滅火器如果重量減少l/10,應補充藥劑和充氣。

  4、消防器材的管理、維修,由安保部負責監管,各二級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的施工作業處、倉庫部位的消防器材應定點、定人落實責任,負責管理。

  5、消防器材無警不動,對挪用或損壞者應給予適當處理,情節嚴重的'交機關,按消防條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予以處罰。

  學生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管理,更好的節約能源,特制定《學校用電管理制度》如下:

  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任何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徵得總務主任及管電人員的同意。

  2、辦公室空調原則上在攝氏三十度以上開始啟用,人員離開時電扇要關閉。

  3、校內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電暖器等電器。

  4、禁止在校內使用電夾板、電熱水器,禁止私拉電線,注意用電安全。

  6、晴天教室上課儘量利用自然光,少開燈;晚間關閉室內用燈。

  7、教室、辦公室人員離開後要及時關閉用電器(燈、電扇、媒體、飲水機、電腦、印表機、音箱等),做到“人離燈滅”。

  8、全校師生要愛護用電裝置,不準隨便扳動、毀壞電器開關。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範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並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裝置和燈具的安全效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乾粉滅火器一部,並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立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5

  一、為搞好單位用電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電管理由分廠安全科負責,單位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安全科統一辦理。未經安全科審批的用電專案,必須經安全科重新審查、驗收後,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三、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專業技術人員直接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氣線路屬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門統一組織施工。擴建專案在1kw以上的必須經安全科同意後,委託有電工證的電工施工。無電工證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四、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視電路有足夠的餘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於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採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五、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並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他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專案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六、各部門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裝置,必須經安全科批准,擅

  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七、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八、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斷”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裝置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裝置,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九、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電部門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誌,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點選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定,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十、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異響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十一、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安全科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車間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二、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於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三、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裝置、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6

  1.工程專案明確施工用電管理人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和各分包單位的電氣負責人。

  2.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含5臺)以上或裝置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須編制臨時用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3.現場臨時用電裝置在安裝後,必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4.對現場臨時用電工程至少每週一次大檢查,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定人、定措施、定時間進行解決和整改。

  5.電工作業應由二人以上配合進行,並按規定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使用絕緣工具。

  6.電工維修工作記錄和電工值班記錄,工程拆除後統一歸檔。

  7。現場用電必須三項五線制,使用五芯電纜。

  8。固定裝置應有專用開關箱,必須一機一閘一保一箱一鎖。

  9。各配電箱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7

  1、學校必須加強對水、電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後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裝置,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節約用水。不在有水池在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

  4、學校要重視供水設施裝置的管理,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為他們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源。要保證每天學生提供足量的飲用水,禁止學生喝不衛生水,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生。

  5、後勤人員要經常對學校電器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暴風雨後,要對全校用電線路和用電器要進行及時和安全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

  7、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用電器,不亂摸電源的線路、開關,發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要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8、教育學生不得用溼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8

  一、為了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學校建築物內食堂實施裝飾裝修、安裝或拆除裝置、改擴建工程等需用火、用電,應向學校校長和總務處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三、用電管理:

  1.電蒸飯車和電熱水箱等大功率電熱器不能同時使用。

  2.使用電蒸飯車蒸飯和消毒時必須先切斷電源,然後再用手背試一下蒸飯車拉手確實無電,方可開蒸飯車的門。堅決杜絕帶電操作。

  3、和麵機、剎菜車執行使用時不準伸手操作或往外拽(拉)麵糰(蔬菜)等,按動和麵機開關要保持手無水,避免因潮溼而觸電。

  4.食堂用電出現故障需向總務處報告,接到報告後,應及時派技工前往檢修。

  四、用火管理:

  1.學校食堂必須管好火源,用火應符合消防要求。

  2.在維修食堂爐器具是嚴禁吸菸,嚴禁明火操作。

  五、定期對食堂的電器、液化等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學校給予單位、食堂消防責任人和責任人行政處理。造成火災事故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9

  1、施工用電應按已批覆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並符合當地供電部門的`有關規定,應經當地供電部門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用電設施的安裝、執行、維護、檢修、管理應由取得合格證的電工擔任。

  3、配電房、變壓器的設定應符合規程要求,並懸掛警示牌。

  4、一切施工用電裝置均應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外殼應有良好的接地(多股軟銅線、螺栓固定)電源控制點與用電裝置距離不得大於5m。

  5、施工用電線路應實行三相五線制,工作零線應重複接地,刀閘開關和熔斷器的容量應滿足被保護裝置的要求。

  6、電源線不得直接綁紮在金屬物件上。

  7、在對地電壓500v以下的低電氣網路上帶電作業時,應設專人監護,並採取可靠的絕緣措施。

  8、應定期對用電線路及用電裝置進行巡檢,不再使用的電源控制點及線路應及時拆除,暫不使用的電源控制點及線路應有保護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應包好絕緣。

  9、多回路配電箱應標明迴路名稱,臨時電源箱應上鎖。電氣裝置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

  10、施工用電設施應嚴格實行掛責任牌和操作使用規則。

  11、電氣裝置附近應配備適於撲滅電氣火災的消防設施。

  12、非電工不得亂接、亂搭電源線。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明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採購電氣、電熱裝置,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裝置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四、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裝置;

  五、電器裝置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電氣線路、裝置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執行;

  七、營業場所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1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的權利和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宿舍等場所私接電線及用電器。

  3、學生宿舍使用燈泡不能大於40瓦。

  4、曬衣服的鐵絲、線繩要和電線保持足夠的距離(不少於3米),不準在電線上曬衣物。

  5、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6、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並及時找電工處理。

  7、不準用手觸控燈頭、插座及其他家用電器金屬外殼,有損壞、老化、漏電的現象要及時找電工修理或更換。

  8、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9、學生勞動需開挖地面時,必須先找電工聯絡,經批准後方可動工。

  10、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電源,以防發生事故。

  11、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私自進入配電室。

  12.用電單位及用電人必須掌握用電專業常識。

  13.用電單位及用電人必須掌握用電安全常識。

  14.用電單位及用電人在用電時如發現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或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15.用電單位及用電人在用電時如發生用電事故必須及時處理或及時上報主管領導,用電單位及用電人視事故情節負有相關責任。

  16.學校用電重要部位必須有專人負責,專人承包。

  17.學校用電重要部位的用電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允許用電單位或用電人使用。

  18、本制度之公佈之日起執行。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2

  1、加強安全用電教育,規範用電行為,成立學校安全用電領導小組,完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並責任落實到人,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2、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崗位規章制度和用電裝置的效能、操作方法,正確使用電工用具。電工要隨時關注學校用電裝置,週週有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及時維修開關、插座、電燈等,排除用電故障。維修用電器時程式要規範,嚴禁在未停電的情況下搬動用電裝置。

  3、學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的用電裝置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負責,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

  4、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確保用電安全。嚴禁在校園內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電器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裝置。嚴禁私拉亂接、自行改線或鋪線,以免發生短路及漏電現象。

  5、嚴禁各辦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電器,增加用電裝置時要向總務處申請或電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寢室嚴禁使用電褥子、電暖器等取暖裝置,以免電路短路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6、使用各種電器裝置時若發現異常現象,如發現電器、電線冒煙起火或有刺鼻氣味時,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並上報部門領導或總務處,通知專人維修。

  7、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儘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佈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教室內多媒體裝置使用專人負責,不得將多媒體裝置用於玩遊戲或私自拆裝多媒體裝置。

  8、增強安全用電意識,學習安全用電常識。注意保持用電裝置及周圍的環境衛生,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觸電急救方法,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必須立即呼救,斷開電源,招呼周圍人員前來協助搶救,並拔打120急救電話。

  10、值班領導、教師必須每天巡查一遍校園電路,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班主任是班級用電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天天檢查教室電路,保證教室用電安全;宿舍管理員要每天都檢查宿舍電路,保證學生宿舍用電安全。

  11、校內的所有裝置用電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學校統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線接電,禁止私拉電線,私自安裝用電裝置設施。

  12、在變壓器、配電房周圍設立防護欄,並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學生危險,禁止靠近、攀爬。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安全用電的管理。

  第二條:為了保證電氣系統的安全執行,減少或避免各類電氣事故發生,確保人身和裝置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本公司安全用電的管理統一由工務單位監督管理。機修等單位負責各自在負責範圍內的安全用電管理。安全主任監督。

  第二章:電氣作業人員的從業條件

  第四條:電氣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十八週歲以上,身體健康,無妨礙電氣作業的病症和生理缺陷,並經指定醫院鑑定。

  (2)熱愛本職工作,作風嚴謹,工作不敷衍塞責,不草率從事,對不安全因素時刻堅持警惕。

  (3)取得**安全管理部門簽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並按規定定期複審。

  (4)熟悉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掌握觸電急救及電氣滅火知識。

  (5)熟悉本公司的電氣裝置和線路的執行方式,掌握電氣維修方法和日常檢查要點。

  第三章:電氣作業人員的職責

  第五條:認真作好本崗位的工作,對所管轄區域內電氣裝置、線路、電器件的安全執行負責。

  第六條:嚴格遵守安全法規、條例及制度,不得違章操作。

  第七條:宣傳電氣安全知識,拒絕違章指揮,制止違章行為。

  第八條:認真作好管轄區域內的巡視、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並認真填寫工作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第九條:一旦發生觸電或電氣火災事故,必須快速、正確地實施救護或滅火,並配合事故調查組的工作。

  第十條:發現非電氣作業人員維修電氣裝置或亂接亂拉電氣線路,應及時制止,有權停止其工作。

  第十一條: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情景,提出危及安全的隱患及整改技術措施,同時將現場安全情景向上級彙報。

  第十二條:對假冒偽劣或經檢測不符國家、行業標準的電器產品,有權拒絕安裝,對已安裝的及時更換。

  第十三條:所持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必須按規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辦公室統一到發證機構進行復審,未經複審或複審不合格的,應自動下崗。

  第四章:安全教育

  第十四條:必須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五條:在教育培訓中,應強調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使新員工充分認識安全用電的重要性,熟悉有關電的基本知識,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條:經過教育培訓,對使用用電裝置的一般人員,還應懂得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工作的電氣作業人員,還應懂得電氣裝置在安裝、使用、維護、檢修過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電器裝置的滅火方法,掌握觸電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在電氣裝置及線路的安裝、執行、維修和保護裝置的配備等各個環節,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範和工藝要求。

  第十八條:對高壓裝置及線路的檢修和改造,必須向供電部門提出申請,未經許可,不得進行作業。

  第十九條:電氣裝置不得帶故障執行!任何電氣裝置在未驗明無電之前,一律視為有電,不得盲目觸及。對掛有“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止步、高壓危險”等標示牌,非有關人員不得移動。

  第二十條:在架空線路下及周圍作業時,必須作好防護措施,嚴禁在架空線路附近豎立高金屬桿及其他設施。

  第二十一條:加強電纜線路的巡視檢查,按規定的週期進行檢測,禁止在電纜溝附近挖土、打樁。

  第二十二條:非電氣作業人員不得隨意亂動和修理電氣裝置及線路。

  第二十三條:配電和用電裝置必須採取接地或接零措施,並經常對其進行檢查,保證連線牢固可靠。同一變壓器的電路內只能採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第二十四條:Ⅰ、Ⅱ類手持電動工具,使用時必須加裝漏電保護,保證一機一閘一漏電,否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絕緣鞋。

  對手持電動工具應定期做外觀檢查和絕緣測試。

  第二十五條:在潮溼、水中、強腐蝕性等環境惡劣的用電裝置,其控制線路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第二十六條:對觸電危險的場所或容易產生誤確定、誤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場設定安全標示。安全標示應堅固耐用,並安裝在光線充分且明顯之處。

  第二十七條:需要移動非固定安裝的用電裝置(如:電焊機、砂輪切割機、空壓機等),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移動中要防止導線被拉斷、拉脫。

  第二十八條:工人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閘刀開關、按鈕開關、限位開關插座、插頭以及導線等,必須堅持完好,不得有破損。配電箱內不允許放置任何物件。

  第二十九條:工作臺上、機床上使用的區域性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36V。

  第三十條:在安裝電器時,應對元器件進行檢查和檢測,凡是不貼合國家標準的或假冒偽劣產品,一律拒絕安裝。

  第三十一條:維修裝置時,必須首先通知操作人員,停機後切斷電源,在電源箱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誌牌,在裝置上掛“裝置維修,禁止使用”標誌牌,完成上述工作後方可進行維修工作。維修完畢應及時通知操作人員。

  第三十二條:正確使用各種安全用具,並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安全工具應定期效驗。

  第三十三條:在雷雨季節前,做好防雷設施的檢修、測試工作,確保裝置的絕緣和接地裝置良好。

  第三十四條: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壓電杆、鐵塔、避雷針,遠離至少20M以外。當遇到高壓線斷落時,周圍20M禁止人員入內。

  第三十五條:在搬運、安裝、執行、維修中,避免電氣裝置的絕緣結構受機械損傷,避免受油汙侵蝕。

  第三十六條:臨時敷設的配電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其線路的總配電箱除了設總隔離開關外,還應裝設具有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的漏電保護開關。

  第三十七條:搞好環境衛生,經常地清掃電氣裝置,防止髒汙或灰塵的堆積。

  第六章:電氣火災的預防

  第三十八條:應合理裝設斷路器、熔斷器、熱繼電器等,不得隨意調整整定值。加強對電流及溫升的監視,堅持電壓、電流和溫升不超過允許值。

  第三十九條:加強對電器元件及線路絕緣的測試,及時更換陳舊及絕緣老化的電器元件和導線。

  第四十條:及時調整線路負荷,堅持三相負荷平衡,防止過負荷執行,對連續使用時間過長的裝置或線路加強監視。

  第四十一條:防止導線受到機械損傷,其易受重壓或碰撞的部位,必須加套金屬保護管。

  第四十二條:白熾燈、碘鎢燈、高壓汞燈等發熱燈具使用時,應遠離易燃物。在存放易燃物的倉庫,不得使用大功率燈泡。

  第四十三條:配電箱(盤)和臨時線路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或其他物品。

  第四十四條:變配電室應設定足夠的消防設施,並定期檢測、更換。室內外堅持清潔,無雜物、無積塵,不準堆放油桶或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十五條:導線壓接處,必須堅持足夠的接觸面,壓接牢固,並經常檢查。

  第四十六條:插座的額定電流、電壓應與實際電路相貼合,不得盲目增加負荷,插座應安裝在清潔、乾燥無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第四十七條:使用大功率的電熱器具,必須有單獨的電源開關,不得使用電氣插座;器具周圍必須有隔熱裝置;不得裝置在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汽或可燃粉塵場所,使用時必須有人看管,不得中途離開;停止使用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四十八條:電氣裝置及線路在設計、安裝過程中必須合理選型,其安裝位置必須堅持必要的防火間距,堅持良好的通風。

  第四十九條:當發生電氣火災時,應按照公司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滅火。

  第七章:特殊環境的安全用電

  第五十條:對油漆庫(房)、噴漆車間(房)、液化氣瓶組站、多粉塵車間等易燃、易爆環境,所有的電氣設施均採用防爆型,且電氣線路必須穿管密封敷設。

  第五十一條:對易產生靜電的環境,必須採用適宜的消除靜電的方法,如接地、增溼、中和等方法。

  第五十二條:對熱處理及有酸、鹼、鹽、腐蝕性氣體的環境,必須採用防腐型或防汙型電氣裝置及元件,電氣管路必須有良好的防腐措施。

  第五十三條:對溼度較大或用水及汽較多的車間(場所),必須採用密封或防水防潮型的電氣設施。

  第五十四條:高溫環境,必須採用隔熱、防濺等措施。

  第五十五條:高頻電磁裝置必須採用遮蔽、接地等措施。

  第八章:電氣安全檢查

  第五十六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電氣安全專項檢查。

  第五十七條:檢查各崗位的作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是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發現的不安全行為及時糾正。

  第五十八條:對預防觸電事故的各項措施,檢查落實情景,對落實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部門及個人提出批評,問題嚴重的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追究職責。

  第五十九條:對新建或技術改善專案中的電氣工程進行監督檢查,異常是電氣裝置及元件本身可靠性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消除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十條:對發現電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時報安委會,安委會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制度進行修訂或補充。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4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範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誌,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範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範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範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彙報後,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範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錶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後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範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週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准後,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錶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錶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5

  學校為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對學校各部門安全用電的工作指示和精神,我校決定進一步規範學校的安全用電和管理措施,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校園安全用電的專項責任,請各辦公室和教室內做到安全用電管理到人和責任到人原則,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的環境,特制定安全用電的管理規定。

  一、配電室制度

  配電室由陳永江同志負責,負責全校安全用電的管理,規範用電行為,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1)為了加強用電的管理,保證供電系統及電氣安全執行,嚴禁其它人員和非工作人員入內。

  (2)電工職業道德,忠於職業責任,忠於職守,盡職盡責,遵守職業紀律,禮貌待人,在電器安裝與檢修等業務時禮貌待人。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3)使用好電工用其所具,做好用具絕緣性高壓試電筆,絕緣靴,絕緣手套。分別使用,做好絕緣用具應定期進行試驗。

  (4)配電室防火安全責任,非本室人員嚴禁入內,室內不準吸菸,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經常檢查變壓器負荷電流,防止產生移動電火花,認真做好裝置執行情況,保持裝置處於良好狀況,保證學校的安全用電,使用好滅火器具。

  二、實行用電管理工作責任制

  學校用電由主管校長和總務主任負責,由學校電工具體負責管理,根據國家的電力法的要求對有危險的用電部位設立危險標誌,防觸電事故發生,電工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進行檢查,檢修,規範學校的電路,經常檢查校內的電氣裝置和檢修,保障校內的正常用電,要和各處室簽訂用電安全責任書。

  三、學校用電裝置的維護與維修管理

  (1)學校電工在維護與維修電器設施必須實行規範操作,不得亂接亂拉,要符合國家規範與要求。

  (2)要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性更換,確保用電安全。

  (3)嚴禁各辦公室、教研組、各班使用大功率的電氣和照明燈具,不得隨意增加用電裝置,增加時要向總務處申請或電工批准,禁止學生和教師隨意改變線路,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4)要注意節約用電,教室內白天光線充足時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長明燈現象要扣宿舍的分。教室 、辦公室、宿舍及其它房間內嚴禁使用是爐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除因工作需要,經學校批准的不得使用,違者沒收電器。

  (5)做好用電安全,負責向全校師生介紹用電常識和用電安全防護,觸電搶救措施的教育。

  (6)配合上級供電部門對校內配電室內維護,不留漏洞,禁止越級跳閘,保證上級的正常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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