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超市管理制度(3篇)

小型超市管理制度(3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型超市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型超市管理制度1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參考

  第一條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超市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管理法規制度和超市的章程有關規定,結合超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超市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及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超市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買、保管和使用,配合倉管物流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超市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超市財務部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責任、實施、檢查的責任,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秘密。

  二、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超市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超市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和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賬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開機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稽核工作,經辦財務人員應認真稽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管理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十二條

  加強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賬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詢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超市董事長批准處理。

  第十三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四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主管及總經理一起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與完整。超市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十五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賬戶及其他賬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

  第十六條

  應收賬款的管理:對應收賬款,每月末做一次核算和分析,並與學校食堂領會的金額相對比。如果不一致及時查詢原因。

  第十七條

  其他應收款得管理:應按戶分頁記賬,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稽核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2.不屬於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賬、有卡,賬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倉儲物流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的購入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賬,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

  3.電子裝置,為3年。

  一、出納現金的管理。

  公司出納員要嚴格稽核各種現金收付原始憑證。各種原始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準確,審批手續必須齊全,不符合要求的憑證,出納員拒絕受理。出納員必須設定現金日記帳,對每筆收付款必須序時登記,逐日結出餘額,每日下班前,必須核對現金帳面餘額及庫存餘額。嚴禁白條抵庫,白條抵庫視同挪用公款。出納員的庫存現金及現金日記帳必須接受財務部不定期檢查。

  二、現金營業款的管理。

  各部門的收銀員必須在當班營業終了,根據實際所收款填制解款單後,將營業款交給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納)。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終了,打出清帳單,在未收款項之前,不得將清帳結果告訴收銀員,否則每次罰款_________元,收妥營業款之後,將長短情況作好記錄並通知收銀員。收銀員如果出現長短款超過_________元的,每出現一次,作過失一次,罰款_________元。門店出納每日營業款數額為上日下午班營業款+當日上午班營業款,必須當日下午存入銀行,無不可抗拒原因遲存或少存者,算過失一次,並按每天_________%的比例收取罰款。營業款不得擅自用於費用及貨款的支付,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批准。

  三、現金進貨管理。

  確需現金進貨的業務,由採購部根據採購計劃及訂單,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在財務部借支現金進貨。借支時必須在借據上註明進貨品種金額和結帳時間。剩餘現金必須當天歸還財務部。貨物到達時,馬上辦理入庫手續,並在入庫後一個星期內到財務部結帳。每超過一天罰款_________元。

  四、大宗業務銷貨現金管理。

  公司的批發業務銷售原則是貨出去、錢進來,錢貨兩清。如特殊情況發生賒銷行為,須經總經理批准,並簽訂好合同,本著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貨送出未收回貨款時,應從收貨方取得欠條。貨款收回後,應於當日上交財務部,未及時上交的,則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滯納金,如將貨款收回後挪作他用的,處以一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並追究法律責任。逾期未收回的貨款由經辦人負責全額賠償。

  五、現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嚴格控制借支現金。

  1、差旅費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據工作需要,經總經理批准後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務之後一星期內到財務部結帳,逾期按每天_____%比例收取滯納金。

  2、備用金借支。備用金是公司特許特定人員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長期持有的一定限額現金。備用金須單獨存放,專款專用,備用金按出納現金管理原則進行管理,財務部不定期檢查備用金使用保管情況。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員工原則上不得私人借支現金,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准後,從財務部借款的,必須制定還款計劃,嚴格按還款計劃還款,逾期還款的從每月工資獎金中扣款,並按銀行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六、其他款項的管理。

  各部門的零星款項,如紙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項,由出納員收取,收款必須開具蓋有公司財務章的收據。收款不開收據的視同貪汙行為,處以_________%的罰款。收款額未滿_________元的於次月_________日上交財務部入帳,滿_________元的隨即上交財務部入帳,否則,每天罰款_________元。

小型超市管理制度2

  第一章崗位職責

  一、店長崗位職責

  1、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門店的日常經營和管理,對門店經營狀況負直接責任;

  2、根據店員人數和經營品種,劃分銷售考核小組,每日並做好各小組銷售額統計;

  3、負責組織對店員進行崗位培訓,學習店內各項工作流程和規範,並監督執行,按相應的規定進行獎罰;

  4、負責店內人員考勤、新員工面試、排班安排、稽核各項報表;

  5、根據店內商品銷售情況和庫存,負責向公司採購員下達蔬果採購訂單,其他商品直接聯絡供應商配貨;

  6、負責組織店員進行到貨驗收,檢查蔬果新鮮度、預包裝食品保質期等質量情況,不合格商品拒絕進店,並及時反饋給採購員和供應商;

  7、負責商品陳列、商品價籤、商品護養的檢查和管理;

  8、做好店內預包裝食品庫存清點,負責及時聯絡供應商辦理退貨;

  9、及時做好蔬果及其他新鮮食品存貨的促銷,降低商品損耗;

  10、落實店內各種裝置、用具的責任人,並監督檢查;

  11、劃分店內衛生責任區,並跟蹤檢查,保持門店有良好的購物環境;

  12、配合財務進行月度商品盤點,並對盤點結果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改善措施;

  13、積極組織店員做好充值卡業務的推廣和銷售;

  14、、及時處理店內異常情況、顧客糾紛和突發事件,防止事態擴大,重大突發事件要立即彙報總經理;

  15、督促收銀員及時按公司規定上交營業款,保障資金安全;

  16、掌握消防知識,熟悉店內消防裝置的使用,及時消除各種隱患;

  17、代表超市與政府相關部門、周邊商家建立良好的溝通關係;

  18、負責召開班前會議,總結和佈置具體工作;

  19、保持與店員良好溝通交流,關心員工生活,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20、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店員崗位職責

  三、收銀員崗位職責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試用期管理

  1、新員工試用期為一個月,到期後,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經人事主管稽核,報總經理批准後轉為正式員工。

  2、新員工試用期間,公司若發現其品行不良,工作無成績或有其它不符合崗位要求的行為,有權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辭退。

  3、在試用期內請假,試用期結束時間將會被順延;請假時間不得超過3天,如超假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4、新員工在試用期內,只發基本工資(第一個月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工資),不享受其它薪酬待遇和福利,被公司辭退的,按實際工作日支付工資。自行離職的,不支付工資。

  二、工作時間

  員工每月休息2天,由店長安排調休。具體規定如下:

  1、店長負責按月制定排班表,店員調休按排班表執行,店長調休,需報總經理備案。店長休假時應指定好崗位代理人,將工作提前要求交接清楚,並在排班表上面明確崗位代理人。

  2、員工如在非調休日申請調休,則按請假規定辦理,不視為調休,作事假計算。員工間不得私自調班,特殊情況,需調換班的,需經所在店長批准,未經同意,私自調班,雙方均按事假處理。

  三、考勤管理

  四、休假管理

  (一)請假規定

  (二)請假扣款

  五、辭職、辭退和離職管理

  (一)辭職:員工如需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報告》(試用期需提前3天),經核准後,方可離職。未經核准而自行離職者,視為自願放棄上月薪資及其它待遇。

  (二)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予以辭退:

  1、不服從工作安排,經總經理教育後仍不改正;

  2、在工作場所先動手打人;

  3、收受供應商或其它第三方回扣或禮品,金額在20xx元以上;

  4、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2萬元;

  5、辱罵顧客;

  6、未經公司同意,在店內私自銷售他人商品;

  7、遲到、早退月累計達7次;

  8、偷竊公司財物或將顧客丟失物品據為己有。

  9、挪用營業款、做假帳。

  (三)離職手續辦理員工無論是辭職,還是被公司辭退、開除、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在離開公司前均應辦妥所有移交手續,具體如下:

  1.個人保管或使用的辦公裝置、工用具等公司物品;

  2.公司有關的印章和鑰匙;

  3.個人保管的客戶資源資訊等其它公司資料;

  4.個人的工作進展、保管的賬目、注意事項等工作內容;

  5.歸還公司借款;

  6.如果與公司簽訂有其他合同(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按其約定辦理;

  離職人員按上述事項辦理移交後,填寫《員工離職移交清單》,經所屬店長、人事主管和財務部稽核簽字後,報總經理批准。移交工作應在3日內完成,辦妥移交手續後方可離開原職。如未經批准離開公司或在規定的時間內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公司一律作擅自離職處理,視為自動放棄在公司的所有權益,同時保留對其追討賠償的權利。

  第三章店長的工作內容和流程

  一、營業前準備

  1.店長鬚提前進入店鋪(具體提前時間根據門店位置另行通知)。

  2.自我檢查儀容儀表,整齊著裝,檢查店員到崗情況。

  3.生鮮水產進貨驗收或檢視清點。

  4.召開晨會,明確當日工作重點,會議時間在5分鐘之內。

  5.安排店員打掃衛生,整理貨架。

  6.分配完工作後,檢查店內冰櫃等裝置是否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7.檢查收銀區的掃描槍是否正常、資料表等營業中所需的所有備用品是否齊全。

  8.檢查店員的衛生完成情況和貨架整理情況。

  二、營業中工作

  三、營業結束工作

  1.檢查各員工責任區衛生打掃情況。

  2.督促收銀員清點當日收銀現金,交公司財務。

  3.將當日銷售額和進貨單錄入電腦。

  4.做好當日銷售報表。

  5.如遇月盤點日,應組織好店員的`盤點工作,在盤點無誤後方可下班。

  6.關閉店鋪內所有電器(除保鮮庫、冰櫃),鎖門確認安全後方可下班。

  第四章門店員工工作規範和處罰制度

  一、員工行為規範

  1、服從店長工作安排,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或要求,應在事後陳述,但必須先執行;

  2、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保持整潔。女性可化淡妝,不可噴濃烈香水,長頭髮應扎整齊;

  3、上班時間不允許在工作區抽菸、吃零食、玩手機;

  4、在營業區域內不允許擺放私人物品,個人飲用水杯統一放在指定地點;

  5、不允許在店內營業區域就餐

  6、顧客購物或諮詢時,不允許當著客戶面接聽私人電話;

  7、不得在店內營業區域聚堆閒聊,嬉鬧,不隨便與客戶開玩笑;

  8、在店內拾到任何財物,必須上交店長並登記處理;

  9、不私留、私分店內贈品;

  10、嚴禁與客戶發生爭吵;

  11、不得在營業區域內吐痰、梳理頭髮,化妝;

  12、保守商業機密,不得向非公司人員透露店內日營業額;

  13、不得賒銷店內商品。

  二、門店衛生規範

  三、營業員作業規範

  1、理貨時要將不同大類的商品歸回原位保持陳列美觀;

  2、補貨作業時要做到先進先出原則,發現臨近保質期的商品要立即告知店長,發現過期變質破損的商品要立即下架,並報店長作相應處理;

  3、理貨時要檢查標價牌與實物是否一一對應;

  4、對責任範圍內的貨架商品要做好防竊、防損;

  5、對顧客要做到熱情服務,見到顧客要點頭,微笑打招呼;

  6、推薦商品時,要尊重顧客意願,不能誤導顧客更不能死纏爛打;

  7、凡顧客諮詢與門店經營有關問題時,必須熱情回答,如無法回答客戶諮詢的問題時,應向其他人員或店長諮詢,得到正確答覆後,第一時間回覆客戶,不得以“不知道”或“讓客戶聯絡其他人”敷衍客戶。

  四、商品管理規範

  (一)商品收貨:

  1、新鮮水產品收貨:由店長負責稱重驗收,並開具收貨單,在當日內交公司財務會計。

  2、預包裝食品收貨:由店長負責收貨,並開具收貨單,在當日內交公司財務會計。

  (1)點清商品數量規格是否與貨單一致;

  (2)商品包裝外觀是否完整(標籤、日期、廠家);

  (3)保質期限是否合符公司上架要求;

  (4)不得接受變質破損商品和“三無”商品(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商標)。

  (5)收貨人簽收時要標註收貨日期,收貨單不得塗改。

  (二)商品陳列:

  1、利用有效貨架空間,商品整齊有序。

  2、擺放醒目,讓顧客愉悅,有吸引力。

  3、乾淨無積塵,外包裝或外形完整。

  4、易放易拿,標籤對應,陳列完整。

  5、特價牌有顯特價提示。

  (三)預包裝食品臨期下架規定:

  保質期2-3年的產品提前6個月下架;保質期12個月的產品提前2個月下架;保質期18個月的產品提前3個月下架;保質期6-10個月的產品提前40天下架。其他保質期產品提前三分之一時間下架。

  (四)貨架商品盤點:由店長組織各責任區店員負責清點。具體要求如下:

  1、清點數量務必準確,不可漏盤、錯盤、多盤,在通常情況下由兩人同時進行。

  2、盤點完後相互抽查,如有三處以上的數字錯誤,必須返工重盤。

  3、盤點表由盤點人簽字後交店長。

  (五)商品報損

  門店當日報損商品必須填寫報損單,並詳細說明報損原因,次日上午報送總經理。

  五、安全管理規範

  1、全體店員必須掌握店內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消防常識;

  2、店內消防通道不準堆放任何物品;

  3、貨架頂部不可放置較重的商品或物品。

  4、嚴禁私自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有害化學品進入超市。

  六、處罰措施:

  門店員工應認真學習以上各項工作規範,並嚴格執行,如有違反,按下列方法進行處罰:

小型超市管理制度3

  第一條目的

  為使本公司業績蒸蒸日上,從而造就機會給每一位員工有所發展,嚴格的紀律和有效的規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冊將公司的員工規範、獎懲規定集一冊,希望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以為我們共同的事業取得成功的保證。

  第二條公司信念

  2.1 熱情一以熱情的態度對待本職工作、對待客戶及同事。

  2.2 勤勉一對於本職工作應勤懇、努力、負責、恪盡職守。

  2.3 誠實一作風誠實,反對文過飾非、反對虛假和浮誇作風。

  2.4 服從一員工應服從上級主管人員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2.5 整潔一員工應時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職業形象,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與美觀。

  第三條生效與解釋

  3.1 本員工手冊自公佈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3.2 公司的管理部門有權對本員工手冊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和補充應透過佈告欄內張貼通知的方式進行公佈。

  3.3 本員工手冊印製成冊,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並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章錄用

  第三條錄用原則

  3.1 員工的招聘將根據公司的需要進行。

  3.2 本公司採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招聘優秀、適用之人才,無種族、宗教、性別、年齡及殘疾等區別。

  3.3 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試方式為主。

  第四條錄用條件

  4.1 新聘員工一般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4.2 試用期滿考核

  4.2.1新聘人員試用期滿前,由各部門主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內如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4.2.2 試用人員試用合格,其工齡自試用起始之日起計算。

  4.3 以下情況均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1)曾經被本公司開除或未經批准擅自離職者;

  (2)判處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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