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議管理制度

企業會議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會議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會議管理制度1

  一,公司會議由行政部門提前通知。與會者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的或有事要遲到或早退的,會前經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批准並通知行政部。

  二,會前要認真準備,會中要長話短說,有的放矢,提高會議效率。

  三,主持人會前宣佈會議紀律。會議期間要關機或將手機開致震動,需接聽電話 的向主持人示意後,到會議室外接聽。會議期間禁止交頭接耳,或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四,會議一律用普通話。

  五,會議期間要認真聽講並做好會議記錄。

  六,會議決議事項由公司指定領導負責監督落實,並在下次會議上予以反饋。若不能完成的,需提前向公司領導作出書面說明。否則,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七,公司會議,公司辦公室要做好會議記錄。重要會議要形成會議紀要,併發至各有關單位。會議記錄或紀要,要妥善保管並歸檔。

  八,嚴格保密制度。公司會議內容,未經許可,不的外傳,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企業會議管理制度2

  一、例會規定

  1.季度(月)培訓及學習例會:

  ①培訓學習例會每季未或月末(28日――31日之間)召開,具體會議時間由公司總經辦提前一天通知各部門主管,部門主管通知各部門管理人員。

  ②培訓學習例會每季未由董事長主持,綜合部負責。會議內容主要是學習公司管理規定,相關崗位職責、技能等。

  ③綜合部在例會前需根據需要,準備培訓資料,並向各部門告知培訓學習內容; ④培訓及學習例會除崗位技能培訓學習會之外,原則上要求公司各部門全體管理人員參加,如因工作原因需要缺席的,除提前以書面形式請假外,還需於會後一週之內到公司綜合部學習培訓內容,報交書面學習心得。

  2.周例會:

  ①周工作例會由總經理或董事長主持,參會人員為各部門主管(其它人員如需參加,臨時通知,銷售部主管根據實際需要參加),總經辦負責會議簽到及會議記錄。

  ②周工作例會時間固定為:

  每週六上午8:30正式開始,例會結束後,召開資金例會。

  ③如因工作原因需要缺席的,必須直接向總經理請假,總經辦在會議簽到表上記錄請假原因。

  ④周例會內容:彙報上一週重點工作或需解決事宜的完成情況;報告本週的工作中需解決的問題及需其它部門配合完成的工作;總經理根據彙報情況進行工作安排、確定配合部門(人員)。

  ⑤實行PPT彙報制度。為保證開會的效果和節約時間,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準備PPT檔案,將會議中要提出的問題及建議用PPT檔案整理好,凡提出問題者,要提供2種以上的解決方案或建議。

  所有會議用PPT檔案,在會議開始前,複製到會議記錄者的電腦上,供播放和修改。 ⑥綜合部負責會議記錄和整理,並在會後形成電子文件的會議紀錄和會議決議,傳遞給各部門,並做為下次會議檢查各項工作落實情況的依據。

  3.生產及安全例會

  ①生產例會每週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週一下午3:00-5:00;

  (可根據生產情況調整,但不得拖延到週三以後)

  ②參會人員:總經理、生產部全體管理人員、車間班組長;

  ③生產例會內容:彙報上週生產車間完成情況、上週生產車間安全及質量管理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本週的生產任務安排、本週生產過程中需注意的安全質量管理重點。

  ④會議須形成會議紀要和會議決議的電子文件,報公司綜合部,並轉呈董事長、總經理審閱。

  4.車間班前例會:

  ①車間班前例會在各接班前五鍾進行,由當班生產主管或各班班組長召開。

  ②班前例會一般主要就當班的生產任務、工作安排以及需注意的事項向本班組當班工人交底,並進行工作任務分配及安排。

  ③班前例會要求簡短、清楚,例會時間以不超過五分鐘為最佳,如當班需要交待或需要注意的問題過多,例會時間也必須嚴格控制在十分鐘以內。

  ④生產部經理與車間主任每週各參加班前會不少於2次。

  5.資金例會:

  ①資金例會每週召開一次,會議召開時間:接周工作例會後召開。

  ②資金例會參會人員:銷售主管、貨款(工程款)回款率未達到公司要求的銷售業務員、工程專案負責人、財務人員、綜合部。

  ③資金例會內容:通報各專案(客戶)工程款(貨款)回收率,彙報各專案工程進展情況及付款截點,彙報上週工程款(貨款)收取(到賬)情況及收取中所遇到的問題,安排下週工程款(貨款)回收任務,討論貨款回收中遇到問題的解決辦法。

  ④資金例會前,財務部須準備好各專案應收賬款統計表,各銷售人員及工程專案負責人須就上次會議中所安排的資金回收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彙報說明。

  6.銷售例會

  ①銷售例會分正式會議及影片(語音)會議兩種,輪流召開,兩週召開一次。正式會議時間為週六下午兩點開始,影片(語音)會議為另一週的週六下午四點開始。

  ②銷售例會參會人員為董事長(總經理)、銷售業務員、總經辦銷售支援人員。

  ③銷售例會內容:各團隊各銷售人員報告兩週以來客戶拜訪、新客戶開發、在動或即將動工的專案等情況;客戶拜訪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與近段時間的收穫;團隊主管和董事長

  就以上問題給予建議和指導;銷售支援人員通報一下各業務人員的日報和週報的情況。

  二、其它會議

  1.員工大會

  ①員工大會參會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除年度表彰會固定在每年1月外,其它員工大會根據需要召開。

  ②員工大會召開前,綜合部提前將會議主題、會議議程、會議內容、發言人等,以通知檔案的形式向各部門傳達。

  2.生產安全及職業衛生防護培訓大會

  ①生產安全及職業防護培訓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參會人員為生產部管理人員、綜合部經理、總經辦內業管理人員、生產車間全體員工。

  ②原則上生產安全及職業危害培訓大會召開時間安排在每季未,具體時間根據生產安排由生產部提前通知。

  ③培訓內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職業衛生注意事項、各崗位職業危害防護內容、公司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地點及原因、公司及行業安全事故分析、經驗教訓吸取。

  ④生產安全及職業防護培訓大會全體生產員工必須嚴格簽到,會議簽到表將作為當月出勤的考核依據,未簽到或請人代簽者,一律作曠工處理,不記發當月工資。

  ⑤生產安全及職業防護培訓大會的簽到表及培訓內容會後由綜合部根據當月工資表核對後存檔,作為生產員工已接受安全及職業防護培訓的依據。

  3.專題討論會

  ①專題會議不定期召開,由專題會議發起人通知或提前一至三天報公司綜合部通知相關人員參加。

  ②專題討論會由發起人擬定會議議題,準備會議內容,確定參會人員。

  ③專題討論會的性質由發起人提議,報董事長或總經理批准,根據會議性質確定參會人員名單及會議發言人。

  ④專題討論會必須形成正式的會議紀要或會議決議,並根據會議性質確定會議紀要或會議決議須傳達的部門及崗位人員。

  三、會議制度

  1.公司會議,要求參會人員一律簽到,會議簽到表由總經辦負責管理,遲到、早退、缺席均將作為績效工資、獎金的'考核依據之一。

  2.公司會議如因工作原因確實無法出席,必須提前向上級領導請假(周例會須報總經理批准、資金例會須報董事長批准),但請假的次數,仍將作為績效與獎金的考核依據。

  3.參會人員必須攜帶筆和會議記錄本,對會議的重點內容和工作安排進行記錄。

  4.所有參會人員,進入會議室後要求手機一律調為震動(靜音)狀態或者關機。

  5.要求所有參會人必須認真聽取會議內容,在主持人或其他發言人講話期間,任何人不得交頭接耳、打電話或做其他影響發言人講話或影響會場秩序的事情。

  6.會議討論時間,允許參會人員就工作中的問題進行爭論和辯解,但必須就事論事,不得借題發揮,故意刁難、挖苦、嘲笑爭論對方。

  7.所有參會人必須保持會場清潔衛生,不要在會議室內亂扔菸頭、紙屑等。

  8.會議進行中,如有重要電話需要接聽或回撥,需用手勢向發言人或主持人示意並走到會議室外方可接打電話。會議進行中,接打電話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9.培訓及學習例會、專題會議,由公司總經辦安排專人作會議記錄,會後將會議內容以檔案的形式傳送給相關部門。

  四、處罰制度

  1.凡開會遲到者,每人每次現場交納罰款金10元,遲到時間超過五鍾者,按10元/分鐘現場交納罰款金。

  2.未經請假或未徵得批准缺會者,第一次罰款200元,以後依次翻倍。罰款單由綜合部出據,總經理簽字批准,從工資中扣除。

  3.未經請假或未徵得同意早退者,由綜合部出罰款單,每次罰款100元。

  4.會議進行中,未按規定關手機或未將手機調為靜音(震動)者,每手機鈴聲響一次,現場交納罰款金20元。

  五、附則

  1.本《會議管理規定》為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本《會議管理規定》於20xx年月日起正式頒佈執行,試執行六個月,試執行期間的未盡事宜,公司將以檔案的形式進行修改、完善。

企業會議管理制度3

  編號

  執行部門監督部門考證部門

  第一章目的

  第1條為規範企業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會議類別

  第2條總經理辦公會

  (1)總經理辦公會是由總經理本人或委託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參加人員為總經理、財務經理、專案經理及相關的部門負責人。

  (3)時間原則上定為每週________。

  (4)例會由行政管理部轉發通知,並做好會議的相關準備工作。

  (5)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整理,並於次週週____呈總經理審閱後發放至各有關部門。

  第3條部門例會

  (1)部門例會是由各部門負責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例會時間由各部門根據部門工作特點合理安排,以不影響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原則。

  第4條部門聯席會議

  (1)部門聯席會議是由總經理或各職能部門經理發起召開的跨部門協調、協作專題會議。

  (2)會議由行政管理部轉發通知,並安排時間、地點。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總經理審閱後發放至各有關部門。

  第5條其他會議管理

  (1)行政管理部每週____應將企業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編制《會議計劃》並印發給企業領導和各部門及有關服務人員。

  (2)凡行政管理部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____天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

  (3)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行政管理部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三章會議的準備

  第6條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座位、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第7條會議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召開,組織會議的部門會前應準備好會議議程及有關內容,並負責維護會議紀律。

  第8條參會人員準時參加會議並簽到,準備好與會議有關的資料,做好會議記錄,對要求傳達的會議內容要及時進行傳達。

  第9條會議涉及機密事件,所有與會者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外傳洩密,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10條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由牽頭部門及時書面通知有關執行部門,並負責監督落實情況。

  第四章會議記錄

  第11條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第12條集團總經理主持的企業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秘書負責會議的記錄工作,集團總經理另有規定的,依據集團總經理指定的辦法實行。

  第13條會議記錄員應遵守的規定

  (1)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的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稽核簽名。

  第五章會議室管理

  第14條會議室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如因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須事先向行政管理部申請,由行政管理部統籌安排。

  第15條會議室衛生由行政管理部安排人員負責進行,在每次會議召開前後均要進行衛生打掃,並做好日常保潔。

  第16條會議室電子裝置的管理、使用和維護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操作,否則造成裝置損壞應按價予以賠償。

  第六章附則

  第17條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18條本制度由集團總經理批准後生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編制日期稽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標記修改處數修改日期

企業會議管理制度4

  (一)總則

  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二)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一條 全廠會議歸納為四類:

  1、廠級會議:主要包括黨政領導(擴大)會,全廠幹部會、全廠班組長會、全廠黨員大會、全廠團員大會、全廠職工大會,全廠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黨委或厂部批准後,由黨、政、工、團等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廠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排程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廠領導批准,主管業務科室負責組織。

  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車間、科室、支部召開的工作會(如車間辦工會、科務會、支部會、車間(科室)職工大會等)由各車間科室、支部領導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4、班組(小組)會:由各黨、工、團小組長或行政班組長決定並主持召開。

  第二條 上級或外單位在我廠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廠際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使用者座談會等)一律由廠辦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科室協作作好會務工作。

  (三)會議安排

  第三條 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全廠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 廠長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廠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廠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生產行政工作情況,安排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幹部大會(或全廠職工大會):

  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彙報、分析工廠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矛盾,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工廠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

  彙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

  彙報總結前季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

  彙報、總結當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佈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排程會:

  排程、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車間科室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科務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0)車間辦公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1)班組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2)班組(科室)班前會:

  對先天工作進行講評,佈置當日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2、各類代表大會

  (1)職工代表大會:

  (2)車間(部門)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小組會):

  (3)黨員代表大會:

  (4)團員代表大會:

  (5)科協會員代表大會:

  (6)企協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工廠管理委員會:

  (2)廠長、黨委書記、工會主席聯席會:

  (3)生產管理委員會:

  (4)生活福利委員會:

  4、論文、成果釋出會。

  (1)科協年會:

  (2)企協年會:

  (3)政治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年會:

  (4)廠qc成果釋出會:

  (5)科技成果釋出會:

  (6)資訊釋出會:

  (7)企管成果釋出會:

  第四條 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車間(科室)負責人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於會議召開前××經部門或分管廠領導批准後,分別報兩辦彙總,並由廠辦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五條 廠辦每週六應將全廠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並訂印發到廠領導和各車間、科室及有關服務人員。

  第六條 pnb0凡廠辦已列入會計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廠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廠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七條 pnb0對於準備不充分、或重複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廠辦有權拒絕安排。

  第八條 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廠辦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九條 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廠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廠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衝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區域性服從整體的原則。

  (四)會議的準備

  第十條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作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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