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驗室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化驗室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化驗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化驗室管理制度1

  化學試劑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計量理化室、塗裝化驗室的化學藥品進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儲存、使用、廢棄等過程中對環境保護、人員安全造成不良影響。、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計量理化室、塗裝化驗室對化學品的管理。

  3、引用標準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1995

  《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4、定義

  4.1化學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種化學元素、由元素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4.2一般化學品:指除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易製毒化學品以外的所有化學品。

  4.3危險化學品:爆炸性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然物品、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等幾大類。

  5、職責

  5.1質量保證部

  5.1.1計量理化室負責化學品的管理,並監督制度的執行。

  5.1.2計量理化室負責計量理化室的化學品購買計劃的申報及化學品出、入庫的登記臺賬。、5.2塗裝車間

  5.2.1塗裝車間化驗室負責塗裝化驗室的化學品購買計劃的申報及化學品出、入庫的登記臺賬。、5.3行政部

  5.3.1行政部安全環保科安全員負責對化學品保管人員和使用人員進行化學品的安全知識培訓工作。、5.4採購部

  5.4.1採購部負責對化學品的購買。

  6、管理規定

  6.1化學品計劃的申報

  6.1.1一般化學品的申報根據使用實際情況及安全庫存量(滿足使用1月的量),於每月的1號、15號填報購貨計劃單,註明化學品的名稱、規格、數量。

  6.1.2危險化學品的申報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之規定,計劃要報送當地公安部門批准並備案,計量理化室、塗裝化驗室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每年分兩次報半年計劃,註明化學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等資訊。、6.2化學品的儲存

  6.2.1化學品購回經驗收合格後由計量理化室、塗裝化驗室他別管理各自的化學品,並做好相應記錄。

  6.2.2化學藥品存放要陰涼、通風、乾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菸和使用明火。

  6.2.3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酸、鹼、鹽及危險化學品要分開放,並採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溶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鹼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6.2.4對危險化學品要嚴加管理

  a)危險品按《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根據其化學性質嚴格按照規定分割槽、分類儲存,並且不得超量貯存。

  b)禁忌類危險品必須隔開貯存:如氧化劑、還原劑、有機物等理化性質相忌的物質禁同區儲存。

  c)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得在同庫儲存。、d)對有易碎、易洩漏的危險化學品不能二層堆放。

  e)對爆炸、劇毒、易製毒、放射等化學品須設定專櫃儲存。

  6.3化學品的出、入庫

  6.3.1保管人員每月對化學品進行點檢,並將結果記錄在“化學品物料盤點表”上,對化學品的發放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並做好詳細記錄。

  6.3.2員在使用化學品時,先登記,註明用途、使用數量後,由統計人員開庫門拿出所用物品並做好庫存臺帳記錄。、6.4化學品的使用

  6.4.1人員在使用時應先詳細閱讀物質的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掌握應急處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後按照防護要求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6.4.2使用時,距離明火10m以上,各氣瓶的減壓器上應有安全閥,嚴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曬、倒置。

  6.4化學品的作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禁止吸菸、進食、喝水和喝飲料。工作結束後沐浴更衣。

化驗室管理制度2

  化驗室管理制度

  1.化驗室環境清潔,衛生,物品擺放整齊,井然有序。

  2.嚴禁個人物品存在,嚴禁室內飲食、吸菸,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化驗室。

  3.對易燃易爆藥品分類拜訪,妥善保管,遠離熱源、人源。

  4.進入化驗室必須著工作服,無菌室配備專用的工作服、帽、口罩、拖鞋,離開無菌室、化驗室需更衣。

  5.從事化驗的人員須經過一定的教育,具有一定經驗資格。

  6.定期對化驗員進行技能、能力的培訓,並進行考試,合格後方可繼續從事化驗工作。

  7.利用外部送檢的方法,對化驗員的個人檢測行動進行校準。

  8.化驗員工作應科學、嚴謹、客觀、公正,嚴格遵守操作標準及要求。

  9.使用的介質、配好的試劑、試劑和化學試劑均應在保質期內使用。

  10.截至、配好的試劑、試劑和化學試劑在開封或配置時應註明日期。

  11.分裝容器或配置的試劑,應在每個分裝容器上標識廢棄日期,所有的介質,配置的試劑、試劑和化學試劑容器都應有標籤。

  12.實驗室法定的計量器具,定期由國家計量所進行鑑定校準,其他非法定計量器具依照公司的相關規定,由化驗員校準,嚴禁使用非鑑定校準的計量器具,檢測裝置須經經常檢查、清潔、維護和校準。

  13.對原始記錄和化驗單,要求填寫及時,內容真實,完整正確,字跡清晰,能準確識別,簽名齊全,不得隨意更改、塗改,如發現數據填寫錯誤,要用劃線的方法進行更正,更改處應簽名或簽章。

  14.化驗室使用後的廢棄物,做到無害化處理後方可廢棄。

  15.化驗室應有可以馬上找到的檢驗操作標準規程。

  16.下班後,檢查電源、火源、水源,做到無隱患方可下班。

化驗室管理制度3

  一、化驗室安全操作制度

  1、化驗室需裝備各種必備的安全設施(通風櫥、防塵罩、試劑櫃、防毒面具、消防滅火器材等)。

  2、對消防滅火器材定期檢查,不能任意挪用,保證隨時可取用。經常對化驗室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證化驗室人員都能正確使用所備的各種消防滅火器材。

  3、化驗室內各種儀器裝置都應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處所,不得任意移動。各種標籤要保證清晰完整,避免拿錯用錯造成事故。

  4、使用任何一種儀器裝置必須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規則和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5、用電、用氣、用火時,必須按有關規定操作以保證安全。

  6、化驗室發生意外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切斷電源或氣源,立即採取措施即使處理,並上報廠領導。

  7、下班時,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電、氣、報警器等,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損失。

  8、化驗室內不準吸菸、吃食物、存放與化驗無關的物品。

  二、化驗室儀器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1、精密儀器及貴重器皿需有專人保管,並做好相關記錄。

  2、精密儀器的安裝、除錯和保養維修,均應嚴格遵照儀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上機人員上崗前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機操作。

  3、使用儀器前,要先檢查儀器是否正常。儀器發生故障時,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使用。決不允許儀器帶病執行。

  4、儀器用完後,要擺放到所要求的位置,做好清潔工作,蓋好防塵罩。

  5、計量儀器要定期校驗、標定,以保證測量值的準確度。

  6、對化驗室內的儀器裝置要妥善保管,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養,使之隨時處於完好狀態。

  三、化驗室內化學試劑使用管理制度

  1、化驗室內使用的化學試劑應有專人保管,分類存放,並定期檢查使用及保管情況。

  2、加強對劇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貴重物品的管理將其放在遠離實驗室的陰涼通風處。凡屬危險品必須專人保管。劇毒藥品或試劑應儲存於保險櫃中。要嚴格領用手續,隨用隨領,嚴格控制領用量,並做好使用記錄,不準在化驗室內任意存放。

  3、取用化學試劑的器皿應洗滌乾淨,分開使用。倒出的化學試劑不準倒回,以免沾汙。

  4、使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試劑要先了解其物理性質,再遵守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5、配製各種試液和標準溶液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配完後立即貼上標籤,以免拿錯用錯,不得使用過期試劑。

  6、揮發性強的試劑必須在通風櫥內取用。使用揮發性強的有機溶劑時要注意避免與明火接觸。

  7、純度不符合要求的試劑,必須經提純後再用。

  四、化驗室樣品管理制度

  1、化驗室應有專人負責驗收樣品,並進行登記。樣品驗收過程中,如發現編號錯亂,標籤缺損、字跡不清、檢測專案不明、規格不符、數量不足,以及取樣不合要求者可拒收,並建議補取樣品。

  2、樣品驗收登記完畢後,應按規定方法妥善儲存,並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分析測試。

  3、樣品測試完畢後,除有特殊要求需繼續儲存外,要及時將不需要儲存的樣品處理掉,並徹底清洗處置取樣瓶,供下次取樣使用。

  五、化驗室衛生管理管理制度

  1、化驗室內應保持清潔、整齊、明亮。

  2、各組成員每天清除本組各個崗位的工作臺、實驗臺、儀器裝置及器皿上的灰塵,保持清潔。室內窗戶、牆壁自覺擦拭,保持清潔。

  3、分析檢測人員在分析結束後將儀器、器皿等排列整齊,清洗乾淨,一切廢物要到入紙簍或廢物箱內,並及時處理。

  4、化驗室衛生劃分衛生分擔區,實行責任承包到人。對於分擔區的衛生要每天清掃,不得留死角。遇大檢查時衛生由當日值日人員負責。

  5、化驗室工作人員上檢測崗時,要穿戴好工作服、帽等。

  6、將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檢查不合格的,應馬上清掃。

  六、化驗室蒸汽滅菌鍋安全使用制度

  1、注意用電安全,鍋內水位要在標準水位以上方可通電使用。

  2、鍋內帶滅菌物品不得超過滅菌鍋容積的2/3。

  3、滅菌過程中工作人員不得離開,如果因工作需要室內有班組其他工作人員,要予以提醒,並做好看護,以防燙傷。

  4、滅菌完畢後要緩慢放氣,必須在壓力錶的指標回到“以後,放氣閥完全開啟,待鍋內蒸氣放盡後,方可開蓋。

  5、滅菌鍋的壓力錶按時送檢。

  七、化驗室廢液、固體廢物管理規定

  1、化驗室的廢液、固體廢物不得隨意傾倒,必須按規定處理或收集後統一處理。

  2、化驗室廢液或固體廢物處理時,需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生化學火災。

  3、廢液儲存容器場所應能夠保證廢物不受自然力和人為破壞。

  4、儲存容器必須維持密封狀態,不洩漏且與廢物相容。

  5、廢液應分類存放,不相容廢液不得混合儲存,且廢物容器上須有明顯之標識。

  6、特殊廢物如高溫易燃爆或易腐敗之廢物應在低溫下儲存。

  7、對於某些廢酸廢鹼要經過中和後在進行排放處理。對汞液的處理要撒上硫粉,形成硫化汞再進行處理掉。

  8、對於廢棄培養基要高溫滅活處理後方可按生活垃圾處理。

  9、化驗室內設有廢液槽、廢液必須排入廢水池進行轉化處理或收集後由有關部門處理,不得任意排放。

  八、化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1、化驗室危險化學採取分類保管。

  2、需要採購危險化學品時,化驗室負責人根據檢測工作需要,每年度提出採購申請,緊急情況時可追加計劃,統一報分公司經領導同意批准後(其中劇毒品須經公司經保大隊、市公安局審批同意),統一由器材站按採購程式購買。

  3、化驗室負責人、技術員、材料員、保管員負責對危險化學物品的驗收。

  4、化驗室存放的危險化學品,不宜過多,滿足日常分析使用需要即可。分析人員要充分了解所用危險化學品的特性,按要求使用。

  5、揮發性強的試劑必須在通風櫥內取用。使用揮發性強的有機溶劑時要注意避免明火,決不可以用明火加熱。

  6、危險化學品的存放和使用場所應配備消防器材。

  7、危險化學品的存放房間由專人負責,加強管理,經常檢查門、窗,做好防盜工作。

化驗室管理制度4

  1.制定目的

  本文的目的在於規範質量監督管理部化驗室安全管理。

  2.制定範圍

  本管理程式適用於質量監督管理部在化驗室工作時的安全管理。

  3.化驗室安全常識

  3.1防火。

  3.1.1化驗室中的易燃品、強氧化劑、易揮發物要按規定妥善儲存。

  3.1.2化驗室嚴禁吸菸。使用可燃藥劑,如丙酮、甲醇等,要防止蒸氣逸散,操作時遠離明火和熱源裝置。

  3.1.3實驗進行加熱燃燒時,檢查周圍區域,不離人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1.4常檢修電器裝置,防短路、超負載等原因而引起的線路著火。

  3.1.5化驗室應備有防火砂箱或砂袋,石棉布和各類滅火器。防火器材要放在固定便於取用的地方。

  3.2滅火。

  化驗室一旦著火,應採取以下措施:

  3.2.1防止火勢擴充套件,移走一切可燃物,關閉電閘,切斷電源,停止通風。

  3.2.2撲滅火源。有機溶劑潑灑著火時,可用溼布、石棉布或砂子蓋滅,或用滅火器撲救。衣服著火時,立即用溼布壓滅火焰,面積燃燒大時,可就地打滾。

  3.2.3撲救化學藥品的火災注意事項:與水發生劇烈作用的藥品,不能用水撲救,可用砂撲救。

  3.2.4有機溶劑如比水輕,不可用水撲滅,可用泡沫滅火器或砂土撲救;比水重的有機溶劑,如四氯化碳,可用水或泡沫滅火器。

  3.2.5反應器內的燃燒(如油浴著火),用石棉布蓋住,隔絕空氣使火熄滅。

  3.2.6蒸餾加熱時,冷凝效果不好,易燃蒸氣在冷凝器頂端燃著,應先停電火,再撲救。絕不可用塞子或其它物件堵住冷凝管口。如由於冷凝水未開引起燃燒,不要放入冷水,造成冷凝管炸裂。

  3.2.7水槽失水位又有加熱盤管時,應先關閉電源,等待盤管足夠降溫後補充水。

  3.3防爆。

  3.3.1氫氣瓶開關閥門必須按照操作步驟,氫氣瓶身要有防震橡膠圈防護,氫氣瓶存放地要保持通風。

  3.3.2化學藥品存放地必須保持通風。藥品庫要裝防爆燈。

  3.3.3化學藥品和氣瓶、液氮瓶嚴禁陽光照曬。

  3.4防窒息。

  3.4.1操作藥品櫃,不要將頭伸入櫃中,聞到不明氣味,首先回避通風。

  3.4.2氮氣瓶存放地保持開窗通風。

  3.4.3如化驗室未開通風裝置,禁止操作液氮。

  3.5防燒傷。

  3.5.1電爐操作、油浴操作、馬弗爐操作必須戴防燙護品。

  3.5.2液氮操作要戴皮質或石棉手套。液氮操作務必輕拿輕放,防止液氮快速衝出。

  3.5.3高溫樣品取樣,必須穿戴防護手套和麵罩。

  3.6防止腐蝕。

  3.6.1腐蝕類刺激性藥品,如強酸、強鹼、濃氨水、氫氟酸、冰醋酸等,取用時應儘可能戴上橡皮手套和防護眼鏡。操作後立即洗手。如瓶子較大,搬運時必須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頸。

  3.6.2稀釋硫酸時,必須在燒杯等耐熱容器中進行,必須在玻璃棒不斷攪拌下,緩慢地將硫酸加入到水中!溶解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時,大量放熱,也必須在耐熱容器中進行。濃酸和濃鹼必須在各自稀釋後再進行中和。

  3.7用電安全。

  3.7.1化驗室用電要根據裝置及房間用電總功率配備電源。

  3.7.2化驗室電源電壓要穩定,應定期檢查電源電壓。

  3.7.3化驗室照明和裝置用電要分開,各項電源要匹配好。

  3.7.4精密儀器需要有穩壓裝置。

  3.7.5化驗室電源要和生產車間用電量大的裝置電源分開。

  3.7.6化驗室電源要有地線.三相五線制。

  3.7.7 110v電插座要明確標識。

  4.進入化驗室須知

  4.1進入化驗室內,禁止大聲喧鬧,相互追逐。

  4.2進入化驗室內,嚴禁吸菸。

  4.3非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嚴禁觸控檢驗裝置及藥品。

  4.4嚴禁攜帶、食用各種食品和飲料。

  4.5進入化驗室內,坐、立、衣著應講文明。

  4.6進入化驗室內,應保持室內的整潔,注意言談舉止。

  4.7嚴禁化驗室記憶體放與工作無關的私人物品。

  4.8嚴禁在化驗室內進行親朋好友拜訪活動。

  4.9化驗室內禁止躺臥、睡覺。

  4.10化驗室內禁止看與專業無關的書及報刊。

  4.11未經同意,禁止從化驗室拿取藥品或其它物品。

  4.12嚴禁在化驗室內各種記錄本上塗畫。

  4.13進入工作場所,請注意各類安全標識。

  4.14嚴格遵守公司及部門的有關保密條例。

  4.15禁止私自外借公司及部門的各種技術資料。

  4.16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程及制度。

  5.化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5.1分析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技術規程,瞭解裝置效能及操作中可能發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預防和處理事故的方法。

  5.2進行有危險性的工作,如危險物料的現場取樣、易燃易爆物品的處理、焚燒廢液等應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應處於能清楚看到工作地點的地方並觀察操作的全過程。

  5.3化驗室內禁止吸菸、進食,不能用實驗器皿處理食物。離室前有肥皂洗手。

  5.4開啟濃鹽酸、濃硝酸、濃氨水試劑塞時應帶防護用具,在通風櫃中進行加熱及化學反應操作中不得離開崗位,必須離開時要委託能負責任者看管。

  5.5夏季開啟易揮發溶劑瓶塞前,應先用冷水冷卻,瓶口不要對著人。

  5.6稀釋濃硫酸的容器,燒杯或錐形瓶要放在塑膠盆中(防止炸裂),只能將濃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時用水冷卻。

  5.7蒸餾易燃液體嚴禁用明火。蒸餾過程不得離人,以防溫度過高或冷卻水突然中斷。玻璃管與膠管、膠塞等拆裝時,應先水潤溼,手上墊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斷扎傷。

  5.8化驗室內每瓶試劑必須貼有明顯的與內容物相符的標籤。嚴禁將用完的原裝試劑空瓶不更新標籤而裝入別種試劑。

  5.9工作時應穿工作服,長髮要紮起,不應在食堂等公共場所穿白大褂。進行有危險性的工作要加戴防護用具。最好能做到實驗時都戴上防護眼鏡。

  5.10必須有專人進行週期性的安全巡檢,並真實記錄。

  5.11分檢操作現場嚴禁大量擺放化學藥品,按規定領用化學藥品。

  5.12嚴格按照檢驗操作規程作業,嚴禁隨意移動各類定置擺放物品。

  5.13化驗室動火作業,必須經過安全審批,並採取防護措施。

  5.14工作完畢檢查水、電、氣、窗、工作臺,按規定確定安全後方可離開。

  6.化驗室安全巡檢制度

  6.1每倒班執行班長負責當班的安全巡檢工作,巡檢結果記錄在交接班日誌上。

  6.2倒班當班的巡檢內容包括:消防安全、裝置執行情況及衛生狀況。

  6.3每週由部門安全員負責做一次徹底的安全巡檢工作,並記錄在安全巡檢記錄表上。

  6.4安全巡檢工作主要內容:消防器材、電源插座接線、氣瓶安全、環境異音、環境異味、不明試劑或不明用途物品、環境衛生、工作人員著裝、裝置執行狀況、照明系統狀況。

  6.5裝置維護技術人員每早上做一次裝置執行狀況安全巡檢。

  6.6巡檢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7.化學藥品管理規定

  化驗室的化學藥品及試劑溶液品種很多,化學藥品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險性,對其加強管理不僅是保證分析資料質量的需要,也是確保安全的需要。要求所有化驗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7.1所有化學藥品必須存放在指定櫃鬥位置,並貼上標籤。藥品櫃和試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或黑布包好存於暗櫃中。腐蝕性試劑宜放在無鏽鋼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7.2化學藥品的存放應安全合理,儘量相互隔離存放。化學藥品要按無機物、有機物分類存放,無機物按酸、鹼、鹽分類存放,鹽類中按金屬活躍性順序分類存放。相互混合或接觸後可以產生激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體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合物稱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這種化合物系多為強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物質。

  7.3拿取試劑必須至少戴一次性pe薄膜手套。對於危險性化學藥品的操作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品。

  7.4無標識的藥品未辯明前禁止使用。發現試劑瓶上標籤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好標籤。無標籤或標籤無法辯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鑑別後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後果。

  7.5要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的期限,一些試劑在存放過程中會逐漸變質,甚至形成危害。過保質期的化學藥品禁止使用。

  7.6化學試劑定位放置、用後復位、節約使用,多餘的化學試劑不準倒回原瓶。化學廢液倒入指定桶內,嚴禁排入下水道。

  7.7禁止將化學藥品私自帶出化驗室,禁止用於其它非化驗專業用途。

  7.8使用化學試劑應先學習閱讀《msds化學危險品安全說明書》。

  7.9化學藥品要填寫出庫入庫試劑登記表。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7.10化學藥品由專人負責進出庫管理。與化學藥品領取人共同遵守領用制度,出庫入庫實行登記制度。

  7.11劇毒品、高危險化學試劑應鎖在專門的保險櫃中,由部門領導負責管理,實行使用人和領導雙人登記籤領制度。

  8.藥品室入庫及領用管理規定

  8.1化學藥品由管理人從公司倉庫領回,經檢查符合要求後,放入藥品室必須填表詳細登記。

  8.2化學藥品使用人按實驗要求領取所需藥品後要及時進行登記,內容包括:日期、試劑名稱、規格、數量。

  8.3藥品領用實行使用人與管理人雙人登記制度。沒有藥品管理人的簽名,領用人不得擅自取用任何化學藥品進行使用。

  8.4沒有標籤及標籤模糊的藥品,領用人有權拒絕領用。

  8.5瓶體破裂並導致洩漏的藥品,領用人有權拒絕領用。

  8.6藥品領用後,多領或不再使用應立即退回藥品室。

  8.7劇毒藥品的領用,必須要有使用人、管理人簽字和部門領導稽核批准。劇毒藥品的使用,要求兩人在場。用後未使用完的劇毒藥品,同樣要實行領用雙人共同複核程式檢查藥品重量無誤後入櫃存放。

  9.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9.1化驗室目前使用的氣體按其化學性質可分為:氫氣(可燃氣體)、氬-甲烷混合氣體(可燃氣體)、氮氣(不燃氣體)壓縮空氣(助燃氣體)。

  9.2化驗室目前使用的氣體除壓縮空氣外,均以高壓鋼瓶裝載。

  9.3氣瓶應存放在陰涼、乾燥、嚴禁明火、遠離熱源的房間,並且要嚴禁明火,防曝曬。除不燃氣體外,一律不得進入實驗室內。

  9.4搬運氣瓶要輕拿輕放,防止摔擲、敲擊、滾滑或劇烈震動。

  9.5鋼瓶必須具有兩個橡膠防震圈。

  9.6高壓氣瓶的減壓器要專用,安裝時螺扣要上緊,不得漏氣。

  9.7減壓器上壓力錶損壞,必須更換。

  9.8開啟鋼瓶時,操作者應站在氣瓶出口的側面,動作要慢,以減少氣流摩擦,防止產生靜電。

  9.9保持瓶內氣體不得全部用盡,一般應保持0.2~1 mpa的餘壓,備充氣單位檢驗取樣所需及防止其它氣體倒灌。

  9.10滿瓶、空瓶要標識,並註明日期。開關氣瓶要求登記壓力。

  10.液氮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10.1化驗室液氮瓶在使用前應檢查其外觀質量,如發現容器外觀有缺陷,應停止使用。液氮瓶的外殼已承受使用、運輸環境的大氣壓壓力,在使用或運輸過程中,如發生嚴重碰撞或重壓,將會使容器外殼表面發生凹陷,導致瓶體損壞或失效。

  10.2當需要進行液氮補充時,其液位的高度不得高於容器頸管的下端平面。

  10.3使用完的液氮空瓶應及時貼上內容完整、清晰的標籤。

  10.4裝滿液氮的瓶體應放置在陰涼、通風、乾燥的地方。長期貯存時應注意定時檢查液麵和容器外表有無冷凝水和結霜現象。

  10.5使用液氮時拿出瓶蓋的動作應小心輕緩,液氮勺放入及裝滿液氮出瓶的操作動作要輕拿輕放。用完液氮後要及時蓋上蓋子。整個操作過程中,

  10.6操作人員應穿工作服進行液氮的操作,身體不要接觸液氮和被冷凍的金屬提勺,防止被凍傷。

  10.7當需要檢查液氮瓶內貯存量時,可使用細木、竹杆插入液氮視其結霜高度(液麵高度)的方法,切勿用空心管插入,以免液氮從管內衝出飛濺今後傷人。

  11.化驗室工作環境管理規定

  為確保分析檢測的質量,化驗室環境應做到以下要求:

  11.1正常工作電源電壓220v±10%,頻率50hz±0.5hz ,貴重精密儀器應配穩壓電源。110v裝置可配變壓器使用。

  11.2化驗室室溫正常保持在25±5℃;在冬天條件下,部分割槽域應加熱控溫,確保分析檢測的正常狀態。

  11.3化驗室溼度儘量保持在40%-70%,可用空調除溼。

  11.4不能有地面振動、電磁干擾、陽光直射;儀器室噪聲應小於55db,工作間噪聲不得大於70 db。

  11.5化驗室應有良好的工作環境,保持清潔、整齊、有書面的規章制度管理。

  11.6化驗室應有通風設施和良好的照明,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消防器材。

  11.7化驗室內嚴禁吸菸,嚴禁用餐,嚴禁奔跑,嚴禁光腳、嚴禁穿高跟鞋,嚴禁遠距離丟傳物品。

  11.8實驗過程應穿好各自的防護用品,如白大褂、橡膠手套、護目鏡、一次性手套、圍裙等,高溫操作必須配戴防燙護品。

  11.9危險物品和區域應有明確標識。

  11.10儀器裝置和物品的擺放應合理、方便操作、互不干擾。

  11.11不允許不明物品或不明用途的物品擺放在工作區域。

  12.防護與急救措施

  12.1中毒與急救。

  化驗工作中接觸的化學藥品,很多是對人體有毒的。它們對人體的毒害途徑和程度各不相同,有些毒物可有幾種途徑進入人體,而有些毒物對人體的毒害是慢性的、積累性的,因此必須加以足夠的重視。

  12.1.1毒物侵入的途徑。

  毒物,是指某種物質進入人的機體以後,能引起區域性或整個機體功能發生疾病的物質。由毒物所引起的任何疾病現象,就稱為中毒。化學試劑中毒一般透過三個途徑,引起不同症狀的疾病。

  12.1.1.1透過呼吸道中毒:由呼吸道吸入有毒氣體、粉塵、蒸氣、煙霧能引起呼吸系統中毒。這種形式的中毒是比較常見的,尤其是有機溶劑的蒸氣和化學反應中所產生的有毒氣體。如乙醚、丙酮、甲苯等蒸氣和氰化氫(氣體)、氯氣、一氧化碳等。

  12.1.1.2透過消化道中毒:除誤行吞服外,更多的情況是由於手上汙染毒物,在吸菸、進食、飲水咽入消化系統而引起中毒。這類毒物多以劇毒的粉劑較為常見,如氰化物、砷化物、汞鹽等。

  12.1.1.3透過觸及皮膚中毒和五官粘膜受刺激:某些毒物接觸及皮膚,或其蒸氣、煙霧、粉塵對眼、鼻、喉等的粘膜產生的刺激作用。如汞劑、苯胺類、硝基苯等,可透過皮膚粘膜吸收而中毒。氮的氧化物、二氧化碳、三氧化硫、揮發性酸類、氨水等,對皮膚粘膜和眼、鼻、喉粘膜刺激性都很大。

  毒物從以上三個途徑進入人的機體以後,逐漸侵入血液系統直至遍及全身各部,引起更加危險的症狀。特別是由消化系統侵入,透過門脈系統經肝臟進入血液,以及從呼吸道進入肺泡中被吸收都是比較迅速的。

  12.1.2中毒急救。

  在化驗室裡,如發生人身中毒,原則上應首先儘快派人或電話請醫生,並報告有關領導或上級組織,同時採取急救措施。

  在醫生搶救之前,急救中毒的原則是儘量使毒物對人體不發生有害的作用,或者是將有害的作用盡量減少到最小程度。在送醫院(或醫生到來)之前應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後,針對具體情況,採取以下具體措施進行急救。

  12.1.2.1呼吸系統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統中毒,應迅速使中毒者離開現場,移到通風良好的環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鮮空氣。輕者,短時間內會自行好轉;如有昏迷休克、虛脫或呼吸機能不全時,可人工協助呼吸,化驗室如有氧氣,可給予氧氣,如可能,給予喝,如濃茶、咖啡等。

  12.1.2.2經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時,首先要立即進行洗胃,嘔吐。常用的洗胃液是1:5000的高錳酸鉀溶液(千萬不要太濃,濃度過大會燒壞胃壁粘膜),或用肥皂水或者3~5%的碳酸氫鈉(小蘇打)溶液。洗胃要大量地喝,邊喝邊使之嘔吐。最簡單的催吐方法是用手指或木杆壓舌根,或者給中毒者喝少量(15~25毫升,最多不超過50毫升)1%硫酸銅或硫酸鋅溶液催吐劑。如果無洗胃液,可給予大量的溫水喝,沖淡毒物並使嘔吐。洗胃要反覆進行多次,直至洗胃嘔吐物中基本無毒物存在,再服解毒劑。解毒劑有很多,要根據中毒藥物的性質選用。一般常用解毒劑有生蛋清液、牛奶、澱粉糊、桔子汁等。

  對某些特殊毒物要採取更有效的特殊來解毒,並使嘔吐。如,磷中毒用硫酸銅,鋇中毒用硫酸鈉,銻或砷中毒用25%的硫酸鐵和0.6%氧化鎂混合液(劇烈攪拌混合均勻,每隔10分鐘給一湯匙,直到嘔吐後為止),氰化物中毒給1%硫代硫酸鈉等。解毒嘔吐後,喝上溫水送醫院治療。

  12.1.2.3皮膚、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皮膚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時,要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沖洗愈早愈徹底好。如能塗或服用適當的緩衝劑、中和劑(注意要用稀濃度的)更好。洗淨毒物後,看情況請醫生治療。

  12.1.3常見化學毒物及急救預防措施。

  12.1.3.1氣體毒物:氣體毒物中毒時,通常發生窒息性症狀。毒性大的毒氣會腐蝕皮膚和粘膜。如so2、no2、cl2等。

  容許濃度低的毒氣,要特別小心,大部分氣體要用鋼瓶貯裝,放置時防止碰撞。存放陰涼處,要與可燃物、有機物或易氧化物隔離。要經常用氣體檢驗器檢測,微量的洩漏都不允許。

  化學試驗時產生有毒氣體,一定要在通風櫥內進行,對殘餘廢氣可用排風機用水吸收處理,或送至空曠地方。

  吸入毒氣的患者應急速脫離現場。安置休息並保持溫暖。如發生昏迷等症狀,須就醫診治,或送至空曠地方。

  一氧化碳中毒要準備亞硝酸戊酯藥管,如果停止呼吸,立即做人工呼吸,開始恢復呼吸後,打開藥管嗅聞15~30秒,每隔2、3分鐘嗅聞一次。用藥量度超過兩個藥管為限,然後要輸氧。

  12.1.3.2酸類毒物:強酸性物質與有機物或還原性等物質混合,往往會產生大量熱而著火。注意不要用破裂的容器盛裝。保存於陰涼的地方。與可燃物隔離。

  灑出此類物質時,要用碳酸氫鈉或純鹼將其覆蓋。用大量水沖洗,放入廢水系統。處理時須戴防毒面具和防護手套。

  眼睛、皮膚受傷用水沖洗。皮膚可塗敷氧化鎂甘油軟膏。如果進入口內,立即漱口,飲水,急送醫院救治。

  滅火可用水、乾粉化學品或二氧化碳。

  12.1.3.3鹼類毒物:鹼類毒物的固體或液體都有刺激性和灼傷能力。使用時應謹慎操作,防止腐蝕皮膚。

  存放在乾燥處,防止受潮,須與酸類、易燃物等化合分開。

  實驗完畢後,要嚴格採取漱口、洗臉等措施。對大量逸出溶液,用水衝稀放入廢物水系統。眼部、皮膚受傷時,用水沖洗。如果進入口內,應立即漱口,飲水和醋或1%醋酸。嚴重者送醫院救治。

  12.1.3.4鹽類毒物:鹽類毒物大部分具有氧化性,與還原性物質或有機物混合,會氧化發熱而著火。因此須貼好標籤,放入專用藥品架上保管。存於陰涼、乾燥處。個別有害物質,常為積累性毒物,連續使用必須十分注意。

  對逸出物的處置須戴手套。皮膚接觸先用水洗,再用肥皂洗滌。如果進入口內,立即漱口。使用腐蝕性的鹽,實驗完畢後,要漱口洗臉。

  12.1.3.5有機毒物:有機毒物多是低沸點的易燃品,使用時遠離火源。此物一旦著火,火災很難撲滅。可用二氧化碳或粉末滅火器滅火。

  有機物毒物能以蒸氣或微粒狀態從呼吸道吸入,再從消化道進入人體。多為積累性的毒物。可以透過皮膚或粘膜等部位吸收。因此操作時,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有機毒物在實驗時,往往有各類副產品生成,操作時防止意外發生。

  有機毒物要用玻璃或鐵桶密封閉盛裝,防破損。最好在戶外存放或放在易燃液體專用庫內,與可燃物、氧化物、氧化劑隔絕。避免陽光直射。

  逸出物的處置,首先要切斷所有火源,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用不燃性分散劑刷或用排風機強力通風。

  滅火可用乾粉化學品、泡沫或二氧化碳。

  中毒患者應離開汙染區,安置休息並保持溫暖。眼部受刺激須用水沖洗,皮膚接觸用肥皂洗滌。進入口內,立即漱口。

  12.1.3.6特殊劇毒物:特殊劇毒物各有其特性,應根據其特性嚴格進行操作。

  劇毒藥品在化驗室要裝入密封容器中,貼好標籤,放入專用藥品架上由專人保管。做好出入登記。

  使用時,準備好防毒面具和解毒、急救藥品。

  12.1.3.7致癌物質:有些物質在一定條件下誘發癌症,被稱為致癌物。目前,致癌機理還不十分清楚。根據實驗觀察統計,確定下列化驗物質有明顯的致癌作用:多環芳烴、亞硝胺類、聯苯胺、芳胺、、砷、鎘、鈹、石棉等。在操作這些物質時,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穿工作服,戴手套和口罩,以免毒物侵入體內。

  12.2常見外傷的急救。

  12.2.1灼傷。

  是常見的損傷,它包括一切由於火焰、鐵水、蒸汽以及強酸、強鹼等化學藥物所致的損傷。

  急救措施:

  12.2.1.1衣服著火後,傷員應立即臥倒,在地上慢慢打滾;用水、大衣等滅火;或立即將著火之衣服脫去。切勿奔跑,這樣反使火焰更烈,造成頭面部及呼吸道灼傷。不要用雙手撲火。

  12.2.1.2被化學藥品沾浸衣服時立即脫去。如有氣體吸入中毒,應脫離現場做處理。傷及皮膚時,應用水沖洗或用藥醫治。

  12.2.1.3對重危者立即進行搶救,如做人工呼吸、心臟按摩等。傷口處初步敷蓋或包紮,送醫院救治。

  12.2.1.4鎮痛。一般可口服止痛藥,較重或口服無效者可肌肉注射*50~100毫克。

  12.2.1.5送醫院救治注意事項。如出現休克,應先作抗休克處理,待情況穩定後再轉送醫院。並隨帶爭救用品。轉送路程較遠時,應靜脈輸生理鹽水或口服含鹽的水分。切忌大量口服開水。傷員儘可能做到橫放,或腳前頭後走向。上下樓梯時頭低腳高,防腦貧血。

  12.2.1.6輕傷者自行處理:灼傷後患者創面應做清洗。先用生理鹽水沖洗,剪去脫落的表皮,傷口及周圍用1:1000新潔爾滅或硫柳汞酊消毒。大水泡在泡底部剪破或用注射器抽去積液。頭、面、頸、會陰、臂部採用暴露療法,清創後有液滲出用於棉球吸乾,忌用有色藥劑如龍膽紫、紅汞等。四肢創面清理後,可敷蓋一層薄油紗布,然後用繃帶均勻包紮。創面有感染需每天換藥。

  12.2.2電擊傷。

  俗稱觸電。是由於電流透過人體所致。電擊傷隨電壓高低、電流強弱、時間長短而不一.輕者驚嚇,頭昏,重者不省人事,心跳,呼吸停止,出現紫紺。

  急救措施:立即切斷電源。用不導電物質(乾燥木棍、橡皮帶等)使病人脫離電源。心跳、呼吸停止者,就地急救,口對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摩。心跳停止可心內注射1:1000腎上腺素1毫升。呼吸停止可用山梗菜鹼3毫克靜脈注射。症狀嚴重者,經初步急救後早轉送醫院治療。

  12.2.3玻璃等造成的外傷。

  急救處理首先止血。直接壓迫損傷部位進行止血,如果損傷動脈,用手指或紗布直接壓迫。

  由玻璃片狀等異物造成的外傷,必須先除去碎片等。傷及四肢血管時,用毛巾、止血帶止血。毛巾用力捆紮靠近損傷部位關鍵處,長時間壓迫,末稍部位產生非常疼痛感時,可平均5分鐘放鬆毛巾一次,約過1分鐘再捆紮起來。

  10.2.4特殊的外傷部位。

  10.2.4.1頭部。傷及頭部時,止血用手指壓迫靠近耳朵附近觸及脈搏的地方。其後用紗布將頭部周圍緊緊包紮起來。

  10.2.4.2臉部。臉部有鼻、嘴等器官,臉部受傷出血後,首先防止呼吸道的堵塞,要患者俯伏著,排出分泌物或血。也可防止舌頭下墜堵塞氣管。

化驗室管理制度5

  第一條

  原始記錄填寫制度

  1)資料要保持完整性。

  2)要用專用的記錄表格填寫檢查全過程,按此記錄出具檢驗結果,字跡清晰、工整。

  3)填寫記錄要按計量法規單位填寫。

  4)操作者必須在檢驗記錄單和檢驗結果單上簽字,由部門主管稽核,並對記錄結果負責。

  第二條

  化驗室藥品玻璃儀器、儀器管理制度

  1)對常用藥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齊,標籤要清晰。

  2)各種藥品及試劑要分類保管。

  3)儀器裝置要由使用人員和管理人員一起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並建立儀器登記。

  4)儀器發生故障或損壞等事故立即報告管理人員。

  5)每年一次對儀器裝置的使用情況及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對不能使用的儀器裝置提出報廢報告,總經理同意後處理。對法定的強制檢定的器具要定期檢定,取得檢定證書,不合格計量器上報總經理。

  第三條

  檢驗制度

  1)樣品按標準方法取樣,取樣後立即做樣,防止樣品發生變化。

  2)在檢驗過程中,樣品由檢驗人員保管,保持樣品不被混亂直至檢驗結束。

  3)在取樣前要保持冷凍狀態(直至送檢前)。發現異常資料後要進行儀器裝置、試劑盒方法步驟的檢查,並分析查明原因,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予以正確處理。

  4)每次檢驗結果均須報告總經理或部門主管,若有超標,通知車間隔離產品,加樣抽檢查明原因由經理決定產品的去向。

  第四條

  化驗室安全衛生制度

  1)化驗室每天要清掃,保持整潔衛生,儀器裝置要佈局合理,保持乾淨。

  2)檢驗用的樣品要存放整齊,不可亂堆亂放。

  3)一切不容物質或濃酸、濃鹼,嚴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蝕水管, 濃酸濃鹼應稀釋到適應濃度後才能倒入下水道。

  4)對化學試劑汙染的地面、檯面要先用藥品消毒,在擦拭乾淨,各種廢物要丟到指定的汙桶中。

  5)化驗室要整潔明亮,無閒置物,室內要保持密封、清潔、乾燥、防塵。

  6)檢驗工作結束後,操作人員應洗手消毒,對室內進行全面清理、擦拭和消毒,並做好安全檢查,方可離開化驗室。

  7)化驗室工作完畢後,詳細檢查化驗室的門、窗、水、電安全後方可鎖門。

化驗室管理制度6

  一、認真學習糧油檢化驗制度,嚴格按照《檢化驗人員崗位責任制》對出入庫的糧油進行檢驗。

  二、化驗室裝置、儀器要經常檢查、清潔和維護,擺放整齊,選擇合適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儀器要符合要求,每月定時維護和校準,並做好記錄,對精密儀器應有專人負責管理,使用要有記錄,確保測定資料的準確性。

  四、化驗裝置儀器要嚴格管理,不準外借,經領導同意外借的,交回時要認真檢查,即使校正校正後方能使用。

  五、儀器發生故障應採取措施維修,不能自己維修的,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處理,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損壞儀器裝置的照價賠償。

  六、玻璃儀器使用時要輕拿輕放,掌握一般的洗滌、乾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達90%以上,無辜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七、化驗室所用的試劑、溶液,都要標明名稱、濃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確使用。

  八、化驗室各種記錄、單據必須正確書寫,對所出具的化驗結果,要專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工整,有真實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記記錄都要有編號、頁數、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書寫,更改時在資料上畫線標明,不準隨意撕、隨意扔,按時整理、裝訂化驗單據,確保資料的安全性,否則按糧庫的有關規定處理。

  九、根據糧情、品質檢驗制度認真對儲存的糧食進行常規檢驗,扦送的樣品,按照檢驗程式對原始樣品保留不少於3天,根據情況再做處理。

  十、再整個化驗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謀私利,不優親厚友,吃拿卡要,樹立良好的形象。如有違反,一經發現查實後,按造成損失的金額給予處罰。

  十一、化驗室要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化驗室私自與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與化驗無關的事。

  十二、對違反本制度的,除另有處罰的外,均按糧庫有關制度處理。

化驗室管理制度7

  1、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煤分析室,試驗人員進入煤分析室必須穿工作服。

  2、試驗人員進入煤分析室首先開啟空調進行恆溫,室內有試驗產生的有毒氣體和其它易燃、有毒藥劑,嚴禁煙火,禁止吸菸。

  3、禁止將飲食及其容器帶入煤分析室內,工作後要洗手。

  4、煤分析室實行定置管理,不得隨意將室內設施移動或挪做他用、更換,試驗用具應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應整齊清潔,不準存放其它與試驗無關的物質。

  6、非試驗人員不得隨意觸動儀器及化學藥品。

  7、試驗人員工作時要嚴格試驗操作規程,藥品管理規定,化驗工作一般注意事項的有關規定,防止儀器損壞。

  8、試驗人員應熟悉煤分析室內所有試驗儀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試驗藥品、樣品的特性。

  9、煤分析儀器必須按照定期工作要求進行對照和校驗,保證儀器準確可靠。

  10、試驗人員不得與礦方人員接觸,不準洩露化驗資料,實事求是,反對弄虛作假。不準礦方人員進入煤分析室。

  11、試驗中不慎將藥劑灑落到儀器、桌面、地面上應及時清理乾淨,試驗廢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試驗廢液應經過解毒處理合格後排放。

化驗室管理制度8

  為了保證各項生產裝置設施的'安全、完整,以及效能良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切生產裝置設施的購進,各生產單位根據需要向公司提出採購計劃,經總經理簽字後進行購買。

  二、購進的生產裝置設施,財務要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賬和明細卡片,設定裝置設施臺賬,以便隨時掌握生產裝置設施的新舊程度、維修情況、裝置設施情況。

  三、生產裝置設施實行廠長負責與專人管理相結合的制度。即廠長對廠內生產裝置設施必須要親自過問,隨時檢查,掌握情況。專管人員要負責裝置設施的保養和操作以及維護工作,隨時保持裝置設施處於良好狀態。

  四、大型裝置設施要由裝置專管人員操作,不得讓不懂和不熟悉的工作人員操作。若違反造成損壞,由專管員和責任人共同承擔損失。

  五、生產裝置設施的使用和操作,要嚴格按操作規程。若因不按規定操作造成的不安全事故,以及裝置設施損壞的,應追究有關責任,造成較大事故的,應追究法律責任。

  六、大型裝置設施(如生產廠房、包裝廠房),不能隨意搬遷,同時應隨時維修,根據生產需要予以改造。

化驗室管理制度9

  一、總則

  1.為了提高化驗室整體分析技能,做好服務生產、監督生產的工作職能,加強安全管理,實現作業操作標準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員管理

  1、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上班時間後五分鐘算遲到,一個月有三次遲到取消全勤獎。超過半小時,直接扣除全勤獎。

  2、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應按公司請假程式向上級主管申請,得到批准方可離開;如特殊原因無法當面請假,必須以簡訊或電話形式請假,否則視為曠工;一般事假不超過一天/月,如連續兩個月事假超過兩天,將予以勸退。病假須持有當地二級甲等及以上的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辦理相關手續;病假最長不超過一週,如確因病須長時間調養,可以辦理停薪留職

  3、必須服從合理工作安排,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絕管理人員命令或工作安排,違者將嚴肅處理。

  4、必須按要求先進入更衣室更衣後進入車間;更衣後當班時間不得進入更衣間。

  5、人員上下班出入車間必須經人流通道,禁止從物流通道出入;

  6、不得攜帶任何與工作無關的私人物品進入工作區域;(例手機等)

  7、在工作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例如吃東西,聊天,聽歌,離崗等行為,工作期間不得無故出工作區域;

  9、愛護公司財物,節約水電;所有裝置、工具輕拿輕放,定期保養;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的行為或盜竊行為,不論大小一經發現,一律嚴厲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10、同事之間應相互團結,不允許拉幫結派,不得背後妄議他人、謾罵、吵架鬥毆,如廠區內有這樣的情況,發現一次當事人立即開除。

  三、作業管理

  1、所有進廠的原輔料及半成品、成品、直接接觸藥品的包材,應每批取樣檢驗,由化驗室去倉庫取樣,具體操作方法按照取樣管理程式操作;取樣量一般能供三次化驗量(貴重藥材除外,例冬蟲夏草、西紅花等);江蘇晟海祥藥業有限公司

  Jiangsu Shenghaixi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2、嚴格按照檢驗操作規程操作,確認檢驗結果是否符合質量標準。所有檢驗樣品都應進行來樣登記。所有檢驗都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保證檢驗的及時性;檢驗記錄及檢驗報告要及時完成;檢驗結果以書面的形式傳遞,不得以任何口頭或電話的形式告知其他部門。

  3、檢驗過程中,遇到不合格專案時,要及時複核、複查;保證檢驗資料的真實性。

  4、所有的檢驗裝置、計量器具均需建卡、臺賬,並指定專人保管、使用、維護保養及校正事宜。(校正由國家相關規定送具至計量資質部門檢定)

  5、檢驗用的試劑、溶液、實驗耗材及對照藥材、對照品,包括自己配製的試劑試液,均應有相關標識,按貯藏條件貯藏,例如:溫度、溼度等;

  6、檢驗用的試劑、溶液、以及對照藥品等實驗耗材必須建立臺賬,有相關領用記錄,做到月底盤存,月初10號前向財務部門上交盤點表。

  7、制定實驗用的物品的採購清單,及時反饋給採購部門,避免影響實驗的使用。

  8、定期對分析儀器及化驗方法進行驗證,確保實驗資料的準確性。 9嚴格按照GMP要求對檢驗樣品進行留樣

  四、安全管理

  化驗室安全工作重點是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蝕、保證壓力容器和氣瓶的安全等方面

  1.嚴禁試劑入口及以鼻直接接近瓶口進行鑑別,如需鑑別,應將試劑瓶口遠離鼻子,以手輕輕煽動,稍聞即止。

  2.處理有毒氣體、產生蒸汽的藥品及有毒有機溶劑必須在通風廚內進行。 3.取用有腐蝕性和有毒藥品,如強酸、強鹼等,儘可能戴上防護眼鏡和手套,操作後立即洗手。

  4.使用過得酸液鹼液不得直接倒入水池和下水道,防止腐蝕管道。 5.電熱爐,乾燥箱等高溫裝置使用時需帶好石棉手套,防止高溫燙傷。 6.實驗室大功率電器使用需要經常檢視,發現有異常煙霧和刺激氣味需要關閉電源。

  7.實驗室消防裝置需按規定放置在固定位置,定期檢查,所有實驗室人員均需學會使用。

化驗室管理制度10

  一、化驗人員安全守則

  1.化驗人員應佩戴齊全勞保品、手套、口罩、眼鏡等。

  2.使用色譜時,必須按照操作規程進行開啟,關閉。

  3.開啟鋼瓶時,嚴禁用帶油的扳子、沾油的手套。

  4.操作室內嚴禁吸菸,不準有明火。

  5.色譜氣路系統,試漏嚴禁用明火,只能用皂液。

  6.一切試劑藥瓶,要有標籤,避免發生混用。

  7.一切劇毒藥品應在嚴密堅固的瓶內封裝,專人保管,禁止用紙包裝和外流。

  8.稀釋濃硫酸或溶解固體氫氧化鈉時,應在耐熱容器中進行,同時以玻璃棒不斷攪拌,稀釋濃硫酸時,必須將濃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把水倒入酸中。

  9.劇腐蝕藥品,如:硫酸、強鹼、濃氨水、雙氧水、冰醋酸等使用時,禁止與皮膚接觸,使用重鉻酸鉀嚴禁用手接觸,操作後要及時洗手。

  10.易燃藥品如:低沸點的苯、醇等應於低溫、避光保管。

  11.嚴禁試劑入口,用鼻子聞氣時,應以手招嗅。

  12.迴流或蒸餾分析所用的水冷卻管,先通水後加熱。

  13.從橡皮塞上裝拆玻璃管或折斷玻璃棒時,需戴手套,墊布折斷。

  14.著火點太低的藥品及有昇華腐蝕性藥品,不得放入烘箱。

  15.相互間起化學作用的藥品,不得放入同一烘箱內烘烤。

  16.嚴禁在化驗室內烘烤食品,衣襪等物。

  17.使用電器應用電筆試點,如發現水浴、調壓器、電爐、水分測定器等漏電時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關人員檢修。

  18.電線或電阻絲上不要滴上酸鹼或其它有腐蝕性藥品,如果滴上,立即停電,經處理後方能進行使用。

  19.DMF、C10 蒸餾分析時,如發現分層或異象,判斷為含水時,應不予分析,防止爆沸。

  20. 電器、油類發生火災應使用乾粉滅火器。

  21. 廢液、廢蒽禁止倒入水池,溫度計損壞後,水銀要及時處理淨,不得用手接觸。

  22. 高溫物體(如剛由高溫爐中取出的坩堝)要放在耐火石棉板或瓷盤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稱量的坩堝待稍冷後方可移至乾燥器中冷卻。

  23.實驗室的各種精密貴重儀器未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前不得隨意動用。

  24. 開啟易揮發的試劑瓶(如丙酮、濃鹽酸)時,尤其在夏季或室溫較高的情況下,應先經流水冷卻後蓋上溼布再開啟,且不可將瓶口對著自己或他人,以防氣液衝出引起事故。

  25. 使用酒精燈時,酒精切勿裝滿,應不超過其容量的2/3;燈內酒精不足1/4容量時,應滅火後新增酒精;燃著的酒精燈焰應用燈帽蓋滅,不可用嘴吹滅,以防引起燈內酒精起燃。

  26. 蒸餾可燃氣體時操作人不能離開去做別的事,要注意儀器和冷凝器的執行情況。需往蒸餾器內補充液體時,應先停止加熱,放冷後再進行。

  二、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

  1. 操作電器時,手必須乾燥,一切電源裸露部分都應配製絕緣裝置,電開關應有絕緣匣。

  2. 實驗室停止供氣、水及電時,應立即關閉各氣源、水源及電源開關,以防止恢復供給時,由於開關未關而發生事故。離開化驗室前應檢查門窗、水電、煤氣及各種壓縮氣體管道閥門,確保全部關閉。

  3. 嚴禁有長流水,長明燈現象出現,要保證人走燈關水停。

  4. 嚴禁使用溼布擦拭正在通電的裝置、電門、插座、電線等,嚴禁灑水在電器裝置上和線路上。

  5. 易爆易燃物品附近和倉庫禁止煙火。

  6. 工作室內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時限量領用。

  三、裝置安全管理(鋼瓶使用)

  1. 氣瓶須經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2. 氣瓶要專用,嚴禁串用、代用、混用,各種氣瓶用鐵鏈固定好。

  3. 使用氣瓶時要選用合格的減壓器,通常出口壓力大於儀器、裝置的使用壓力0.1-0.2MPa。

  4. 按標誌確保每一個氣瓶減壓閥、防振圈、防護帽齊全有效,每種氣瓶要有專用的減壓閥,氧氣和可燃氣體的減壓器不能互用,瓶閥或減壓器洩漏時不得繼續使用。

  5. 使用時要上好減壓器,擰緊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氣;開閥時要慢慢開啟,以防止加壓過速產生高溫;對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尤應注意防止產生靜電;開閥時不能用鋼瓶扳手敲擊瓶閥,以防止產生火花;氧氣瓶的瓶閥及其它附件、工具都禁止沾染油脂;操作者必須站在氣體出口的側面,減壓器的防爆出口不準直對操作者。

  6. 氣瓶使用到最後應留有餘氣,一般應保持0.5MPa的餘壓,防止混入其它氣體或雜質,造成事故,氣瓶室外在明顯處懸掛“危險,禁止吸菸”標誌。

  四、滅火、急救與事故處理

  1.實驗室失火時,要保持沉著,不要驚慌,根據火勢大小及時採取諸如關閉 電源、搬離易燃物、選用適當滅火器滅火、撥打“119”火警電話等措施。

  2. 身上衣服著火時,不要隨意跑動,可採取將薄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滾以滅火。

  3. 當酸灑出流到地面上時,應用鹼面或乾土中和處理後,再用清水沖洗乾淨;少量酸或鹼灑在衣服或皮膚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並將燒傷處的衣服儘快脫下,繼續用大量水沖洗,再分別用碳酸氫銨溶液(2%)或乙酸溶液(3%)輕輕擦洗,必要時去醫院;大量酸鹼灑到皮膚上時,切不可立即用水沖洗,以免產生大量的熱使問題更嚴重,應該用乾土或乾布先擦去酸鹼,然後用碳酸氫銨溶液(2%)或乙酸溶液(3%)沖洗,再用大量水沖洗,並立即送往醫院。

  4.人體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或用非導體將電線移開,如有休克現象,應立即將觸電者移至有新鮮空氣處,並撥打“120”急救電話。

  5.當發生氣瓶爆炸時,應隨時撤離附近易燃物,並撥打“120”求助電話。

  6.汙染物接觸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汙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化驗室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確保化驗室環境符合檢測要求,檢驗工作順利進行,檢驗結果真實可靠。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化驗室檢驗工作。

  三、化驗室工作職責

  1、執行品控部規定,對原輔材料、出廠產品樣品進行檢驗,出具檢驗資料,對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2、檢驗過程中,認真據實填寫各項記錄,嚴格按照檢驗規程檢驗,不得有漏檢、錯檢等現象。

  3、定期維護保養試驗裝置儀器,保持裝置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四、化驗室環境要求

  1、化驗室內外要保持清潔衛生,儀器、裝置擺放整齊、保持清潔。

  2、化驗室工作人員上班前要打掃室內衛生,做到無積灰、無垃圾。

  3、化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要換工作服,不得在化驗室擺放私人雜物。

  4、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確保環境條件符合試驗裝置、儀器的環境要求。

  五、試驗裝置、儀器的管理

  1、試驗裝置、儀器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並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使用。

  2、試驗裝置、儀器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使用完畢要對裝置儀器進行清潔、整理。

  3、試驗裝置、儀器應定期送檢或校準,執行公司《檢測計量裝置管理制度》,嚴禁使用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週期的試驗裝置、儀器。

  4、試驗裝置、儀器應定期維護保養,保持裝置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六、檢驗工作程式

  1、需要進行檢驗的產品,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對樣品進行編號登記。

  2、化驗室工作人員根據要求檢驗專案及相關檢驗規程,對所送樣品進行檢驗。

  3、檢驗員嚴格按檢驗規程操作,確保檢驗過程符合要求,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4、化驗室工作人員應認真據實填寫檢驗原始記錄。

  5、檢驗工作完成後,工作人員應及時整理檢測資料,編制檢驗報告。

  6、檢驗報告由化驗室工作人員出具。

  7、檢驗樣品由化驗室負責標識儲存,流程樣品一般儲存30天,仲裁樣品儲存期限半年。

  8、檢驗形成的各種記錄由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儲存,定期歸檔。

  七、化驗人員安全生產規則

  1、化驗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化驗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技術規程,瞭解儀器裝置的效能及操作中可能發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預防和處理事故的方法。

  2、使用易揮發有毒有害的藥品進行化驗時,必須在通風良好的通風廚內操作。使用極毒藥品時,應注意防止中毒。

  3、化驗室的儀器、藥品的擺放是根據取用方便及性質合理佈置的,取用後必須放回原處,不得隨意亂放。

  4、禁止在化驗室內吸菸、進食。不得用實驗器皿盛放食物。離開化驗室前應用肥皂洗手。

  5、化驗室嚴禁喧譁打鬧,保持化驗室次序井然。工作時應穿工作服,不能穿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場所。進行危險性工作時要佩戴防護用具。化驗室內不得干與化驗無關的事。

  6、每天工作完畢時,應檢查電、水、氣、窗等後鎖門。

  7、化驗人員應具有安全用電,防火防暴滅火,預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安全常識。

化驗室管理制度12

  1目的

  確保化驗室環境符合檢測要求,檢驗工作順利進行,檢驗結果真實可靠。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化驗室檢驗工作。

  3化驗室工作職責

  3、1執行質檢科規定,對原料、出廠產品樣品進行檢驗,出具檢驗資料,對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3、2檢驗過程中,認真據實填寫各項記錄,嚴格按照檢驗規程檢驗,不得有漏檢、錯檢等現象。

  3、3定期維護保養試驗裝置儀器,保持裝置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4化驗室環境要求

  4、1化驗室內外要保持清潔衛生,儀器、裝置擺放整齊、保持清潔。

  4、2化驗室工作人員上班前要打掃室內衛生,做到無積灰、無垃圾。

  4、3化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要換工作服,不得在化驗室擺放私人雜物。

  4、4化驗室工作臺人員每日早上九點記錄化驗室環境條件,填寫《化驗室環境條件記錄》,確保環境條件符合試驗裝置、儀器的環境要求。

  5試驗裝置、儀器的管理

  5、1試驗裝置、儀器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並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使用。

  5、2試驗裝置、儀器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使用完畢要對裝置儀器進行清潔、整理。

  5、3試驗裝置、儀器應定期送檢或校準,執行公司《檢測計量裝置管理制度》,嚴禁使用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週期的試驗裝置、儀器。

  5、4試驗裝置、儀器應定期維護保養,保持裝置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6檢驗工作程式

  6、1需要進行檢驗的產品,由質檢科或質檢科指定的檢驗員負責抽樣,樣品數量、外觀及代表性要符合標準中相應要求,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對樣品進行編號登記。

  6、2化驗室工作人員根據要求檢驗專案及相關檢驗規程,對所送樣品進行檢驗。

  6、3檢驗員嚴格按檢驗規程操作,確保檢驗過程符合要求,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6、4化驗室工作人員應認真據實填寫檢驗原始記錄。

  6、5檢驗工作完成後,工作人員應及時整理檢測資料,編制檢驗報告。

  6、6檢驗報告由化驗室工作人員出具並由授權人員批准。

  6、7檢驗樣品由化驗室負責標識儲存,儲存期限不少於三個月。

  6、8檢驗形成的各種記錄由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儲存,定期歸檔。

化驗室管理制度13

  一、藥品管理制度

  1、腐蝕性物品不能在電烘箱內烘烤;

  2、鈉、鉀、過氧化物及其他規定的藥劑應放在陰涼地方;

  3、潮解性藥品應當用畢就立即用石蠟或火漆封好,揮發性及易燃性物品用畢,應立即用石蠟或適當封料封好,須防止在可能著火的情況下不進行封口;

  4、強酸(如發煙HNO3、濃H2SO4、濃HCl)應當專門放置處理;

  5、對於劇毒藥品(Ag SO4、HgI2、HgSO4)應由專人負責保管;

  6、開啟濃氨水,鹽酸,硝酸,乙醚等藥品前,必須預先放在冰箱內冷卻,或先蓋上溼布,用冷水冷卻後,再在露天場所開動瓶蓋,操作者應戴上防風鏡,以免發生噴濺;

  7、水銀如灑在地上,應儘量清除乾淨,然後在殘跡或隙縫處撒上硫磺粉,以免日後水銀蒸汽中毒。

  二、玻璃儀器管理制度

  1、在使用玻璃儀器前,要詳細檢查儀器本身有無裂紋,聯接部位是否牢固,緊密;

  2、截開玻璃管必須用火將末端燒圓,以免劃破手指;

  3、量瓶與普通玻璃瓶不可直接加熱,溶解或放熱反應都能使之碎裂。

化驗室管理制度14

  第一條使用石油氣安全規定

  一、石油氣燈(爐)及煤氣管道要經常檢查,如聞有石油氣味應立即停止使用,並檢查修理。

  二、檢查石油氣裝置是否漏氣時,要用肥皂水塗於可疑或接頭處試漏,嚴禁用火試漏。

  三、點石油氣燈(爐)時,必須先擦燃火柴再開石油氣,最後調節風量。停用時要先停風后閉石油氣、關閉氣瓶總閥。

  四、使用石油氣燈(爐)時,要注意防止內燃。下班前要詳細檢查是否熄滅,以免發生事故。

  五、發生事故時,必須立即關閉用氣開關和總閥門。

  六、無人在室內,禁止點燃石油氣燈(爐)。

  七、點燃的石油氣燈近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巾、油脂等)。

  八、連線石油氣用膠管不宜過長並且不準用物品掩蓋住膠管。

  第二條使用電氣裝置安全規定

  一、使用電氣裝置時,必須事先檢查開關、電機以及機械裝置各部分是否安裝妥當。

  二、開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時,必須將開關扣嚴或拉下。

  三、更換保險絲時,要按負荷選用保險絲,不準使用代用品。

  四、電氣開關箱內,不準放任何物品。

  五、嚴禁用導電器具去清掃電器和用溼布擦洗電器。

  六、凡電器動力裝置超過允許溫度時,應立即停止運轉。

  七、定碳定硫電爐兩端應設安全罩。安全罩嚴禁隨意拆掉,以免發生觸電事故。

  八、禁止在電氣裝置和線路上灑水,以免漏電傷人。

  九、凡使用110v以上電源裝置,儀器的金屬外殼必須安裝接地線。

  十、嚴禁用溼手分、合開關或接觸電器裝置。

  第三條使用毒品安全規定

  一、凡能產生有毒氣體和剌激性氣體的操作,應在通風櫃內進行。這些氣體是:一氧化碳、硫化氫、氟化氫、氯化氫、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錳、氧化氮等。

  二、進行有毒物質的試驗時,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試驗室內禁止飲食、吸菸,試驗後要洗手。

  三、工作人員手、臉、皮膚有破裂時,不許進行有毒物質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四、一切有毒藥品和溶液應倒入廢液罐內,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統。應經過安全處理符合排放標準後倒入下水道,並用水沖洗水槽。

  五、禁止用實驗室內的任何容器盛放飲料和食物。

  六、處理無名藥品,禁止口試。需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藥品表面上空向臉部扇動聞之。

  七、有毒液體、生產汙水或其他腐蝕性強烈的液體在取樣時,不許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氣管吸取。

  八、使用水銀注意事項:

  (一)裝水銀的玻璃器皿,應當是堅固完好。

  (二)裝水銀的容器表面應蓋一層甘油。

  (三)當水銀可能與大氣直接連通時,不許在表面上覆其它物質。應在水銀和大氣中間,接一段內裝活性二氧化錳的玻璃管。

  (四)裝水銀容器應放在金屬質淺盤中。當水銀濺出地面時,應填死或以高錳酸鉀溶液灌泡。

  (五)髒水銀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濃度不許再高)在通風櫃內處理,分離後用水洗3-4次。先用濾紙吸乾,然後再於真空中乾燥2h左右,不許採用加熱蒸乾。

  九、遇到下列毒性強烈的物質時,應特別注意安全:

  1.汞及汞鹽;2.鉛鹽及鉛;3.砷化物及砷;4.氰化物;5.白磷及磷化氫;6.氟化物;7.二硫化碳;8.鉀、鈉、氨的氯酸鹽;9.鉻的化合物;10.所有的有機化合物。

  第四條使用強酸、強鹼及腐蝕劑安全規定

  一、搬運和使用腐蝕性藥品如強酸、強酸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圍裙、眼鏡,並穿深筒膠鞋。

  二、搬運酸、鹼前應仔細作下列幾項檢查:

  (一)裝運器具的強度;

  (二)裝酸或鹼的容器是否封嚴;

  (三)容器的位固定是否穩;

  (四)搬運時;不許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三、移注酸鹼液時,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鹼溶液濺出。

  四、酸鹼或其他苛性液體,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無吸氣器可用量筒量取。

  五、開啟盛溴、過氧化氫、氫氟酸、氨水其他苛性溶液容器時,應先用水冷卻,開瓶時,瓶口不準對人。

  六、在稀釋酸(尤其是硫酸)時,應當一面攪拌冷水,一面慢慢將酸注入。禁止將水注入酸內。

  七、拿取鹼金屬及其氫氧化物和氧化物時,必須用鑷子夾取或用瓷匙採取。

  八、廢酸、廢鹼必須倒在專門的缸子內,缸子應該放在安全的地方。

  九、如腐蝕性物質觸到皮膚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

  十、腐蝕性強烈的物質時:

  1.溴及溴水;2.硝酸;3.硫酸;4.王水;5.氫氟酸;6.鉻酸溶液;7.氫氰酸;8.五氯化二磷;9.磷酸;10.氫氧化鉀;11.氫氧化鈉;12.氫氧化銨;13.冰醋酸;14.磷;15.硝酸銀;16.鹽酸。

  十一、有毒物品的保管、使用應有臺帳、記錄。

  第五條使用易燃品安全規定:

  一、不許將易著火的物質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試驗地區附近。

  二、在儲存易著火的物質的周圍不應有明火作業,點著的煤氣(酒精)燈、燃著的火柴和其他等。

  三、使用在蒸餾或升化時易著火的物質,應注意。

  (一)不許用明火加熱,加熱可用水(油)浴器、電熱板或電砂浴,周圍也不準有明火。

  (二)試驗儀器應當嚴密不漏氣。

  (三)在蒸餾裝置下面,應有一金屬淺盤(邊高80-100mm)。

  (四)工作地點應有良好的通風,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五)工作時要戴上眼鏡。

  四、在實驗室記憶體放各種可燃性物質量不許超過3kg,每種不得超過1kg。隨用隨取,用後送回專門的儲放地點。

  五、遇水易著火的物質(如黃磷、過氧化鈉、金屬鈉、鉀等)禁止丟入廢液桶內。凡能引著火的物質(如廢油、廢有機溶劑)應集中在專門的容器內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亂放。

  六、一旦發生失火事故,首先應撤除一切熱源,關閉煤氣和電門,然後用砂於或石棉布蓋信失火地點或用二氧化碳等滅火機滅火。除酒精外,化學物品失火不許用水滅火。

  七、應經常檢查防火裝置:滅火機、砂子、石棉氈。

  八、當加熱、蒸餾及其他有關用火的工作進行時,要有專人負責管理,不許隨便離開。用完後立即關掉熱源。

  九、可燃的尤其是易揮發的可燃物,應存放在密閉的容器中,不許用無蓋的開口容器貯存。

  十、易著火的物質有:

  1.醇類;2.醚類;3.丙酮;4.苯;5.甲苯;6.酚;7.汽油;8.二硫化碳;9.磷;10.過氧化鈉;金屬鉀、鈉、鎂等;碳化鈣。

  十一、做蒸餾提純或蒸餾實驗,必須用明火加熱時,每次蒸餾物的數量不得超過100ml,附近不許存放易燃物質,同時,應有防火措施。

  第六條使用易爆品安全規定:

  一、預防由於內外壓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一)仔細檢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儀器有無裂紋,不許使用有裂紋的儀器;

  (二)使用前應檢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夠高,檢查時應將容器用布包好。

  二、使用氧氣時應注意:

  (一)不能使氧氣受碰撞或衝擊。不許用人背或在地下滾動搬運氣瓶。立著使用時應有固定措施,開氣時氣嘴不能對人。

  (二)氫氣瓶、乙炔瓶及氧氣瓶應分開存放,且不能放在電爐、暖氣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氫氣瓶、氧氣瓶旁抽菸。

  (三)氫氣瓶、乙炔瓶、氧氣瓶必須有減壓閥門才能使用。

  (四)氧氣瓶、氧氣表以及導管,禁止與油類物質接觸。

  三、有爆炸危險性的藥品(過氧化鈉、過氧化氫、高濃氯酸等),在實驗室內只許放一小部分,並應儲存在乾燥陰涼的地方。

  四、禁止濃硫酸和結晶狀高錳酸鉀接觸。

  五、禁止和有機物一起研磨氯酸鉀。

  六、禁止和有機物一起研磨硝鹽。有機物不得和濃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熱。

  七、乙炔銅、乙炔銀的乾粉最易爆炸,故在試驗完時,將它的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八、使用乙醚,首先應按下法檢查過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ml乙醚於試驗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鉀溶液1ml,搖勻後放置1分鐘,如乙醚層顯黃色,則不能用此乙醚。

化驗室管理制度15

  1、總則

  為了規範化驗室的環境、安全、儀器裝置及化驗人員的相關管理,有效地控制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保護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車間工藝小試/中心化驗室的安全管理。

  3、管理規定

  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危化品操作專業培訓與考核,合格後上崗。化驗室實驗時一般應有二個工作人員在場。

  4、環境管理

  化驗室要保持整潔的環境衛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化驗室內不準飲食、吸菸,不準閒雜人員出入,嚴禁個人物品存放,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必須著工作服。

  5、安全管理

  5.1 對水、電、氣、火源及油料應專人管理,要經常檢查管道線路及開關的安全。化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裝置、電熱裝置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裝置,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裝置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5.2 化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化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5.3 與化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化驗室。

  5.4 室內嚴禁擅自亂拉電線,任何設施嚴禁帶事故隱患執行。

  5.5 正確使用和維護電子和電氣裝置,非工作時不得使用空調、烘箱和電爐等。

  5.6 嚴格執行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質的領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對易燃易爆藥品分類擺放,妥善保管,遠離火源。下班後,檢查電源、火源、水源和氣源,做到無隱患方可下班。

  5.7 化驗室使用後的廢棄物,做到無害化處理後方可廢棄。防火、防盜的安全防範措施要經常檢查。

  5.8 按規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6、化驗、試驗管理

  6.1 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效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6.2 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裝置在執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6.3 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6.4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及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6.5 儀器裝置在使用過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時負責關掉各種開關,進行安全檢查。化驗室法定的計量器具,檢測裝置需經常檢查,清潔維護和校準。

  6.6 配製試劑應註明日期、配製人、濃度大小。對原始記錄和化驗單要求填寫及時,內容真實,完整正確,字跡清晰,能準確識別,簽名齊全,不得隨意更改塗改,如發現數據填寫錯誤,要用劃線的方式更改更正,更改人需簽名。

  7、試驗、化驗等儀器裝置管理

  7.1 儀器裝置的管理和使用,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並有專人負責技術管理工作。

  7.2 化驗室內部裝置借用,需向倉庫管理人員登記,並註明用途、歸還日期。化驗室儀器裝置外借,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並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要按期歸還,經化驗室檢測確認正常後方能辦理歸還手續。

  7.3 做好儀器裝置的安全防護工作,裝置要定期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丟失,應及時報知部門負責人。

  7.4 化驗室的儀器裝置一律不許任意拆改,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拆改時,應事先報部門負責人批准。

  7.5 儀器裝置的報損、報失,必須按程式經技術鑑定後,填寫《裝置報廢單》,經批准後方能辦理報廢手續。

  8、事故處理

  一旦發生事故,及時上報,配合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違反安全規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個人責任;情節嚴重者,除經濟賠償外,還要酌情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本制度由公司技術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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