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網路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

  一、校園網路設施系學校貴重財產和精密裝置,學校師生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二、校園網路要有完備的防火、防潮、防盜、防磁、防雷、防觸電、防病毒和防駭客侵入等裝置和措施。中心機房應安裝空調,保持室溫、溫度穩定。

  三、學校應制定《網路事故安全預案》,全校師生應掌握其相關內容。當發生緊急事件時按照《網路事故安全預案》進行處理。

  四、校園網路管理人員負責監控校園網路的執行狀態,隨時瞭解網路執行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各項管理正常進行。

  五、校園網路管理人員應隨時檢視網路日誌,遮蔽含有有害資料的網頁。

  六、全校師生不得在網路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散佈有害資訊(包括計算機病毒、反動資訊等)、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和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禁止訪問不明網站。

  七、學校師生不得在網路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散佈計算機病毒、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和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

  八、學校師生在發現有害資訊或資料時,應及時向校園網路管理人員報告,並保護現場及相關資料。

  九、全校教職工應對所使用的資料做好定期備份,在緊急時刻應立即備份。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計算機網路安全、正常執行,確保伺服器及各個終端正常使用。使網路資源充分安全共享,為業務經營活動提供安全的網路環境。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部辦公區域網絡和業務區域網絡。

  第三條職責。

  (1)資訊部。

  ①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整體網路安全的規劃、管理及其相關的技術支援。

  ②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網路系統資料的安全備份。

  ③其他崗位協助系統管理崗進行公司網路的安全管理。

  (2)各部門。

  ①負責各自部門使用的計算機網路裝置的安全管理。

  ②負責各自部門資料的安全備份。

  ③負責及時通知資訊部有關計算機病毒發生情況及其他安全隱患情況。

  第四條系統管理崗工作程式。

  (1)公司整體網路安全的規劃、管理。

  (2)網路安全資訊的追蹤,駭客、病毒的日常防護工作。

  ①每天至少一次上網瀏覽相關網站,下載最新病毒程式碼。

  ②跟蹤最新防病毒資訊及其防殺方法,將其及時釋出在公司內部網路上。

  ③及時跟蹤防火牆的軟硬體升級資訊。

  (3)負責公司本部辦公網路安全防護工作。

  ①及時升級本公司網路的最新病毒程式碼。

  ②實時對各個工作終端進行病毒監測。

  ③及時將染病毒的工作終端逐一脫離網路。

  ④對染毒終端逐一進行全面查防毒。

  ⑤及時對防火牆軟、硬體進行升級。

  ⑥建立日常病毒記錄日誌,記錄病毒程式碼。

  (4)監督、檢查、落實公司本部業務的網路安全防護措施等工作。

  (5)協助本部相關部門進行重要資料的定期備份。

  (6)業務、辦公網資料的交換和相關資料輸入、輸出的管理。

  第五條相關檔案有《計算機及相關裝置管理辦法》和《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

  第六條在《病毒記錄日誌》上做好記錄。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條目的為維護公司網路安全,保障資訊保安,保證公司網路系統的暢通,有效防止病毒入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網路系統管理。

  第三條職責

  1、集團業務處負責公司網路系統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系統維護,制定相關制度並參加檢查。

  2、集團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不定期抽查網路內裝置安全狀態,發現隱患及時予以糾正。

  3、各部門負責落實網路安全的各項規定。

  第四條網路安全管理範圍網路安全管理須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規範:物理層、網路層、平臺安全,物理層包括環境安全和裝置安全、網路層安全包含網路邊界安全、平臺安全包括系統層安全和應用層安全。

  第五條機房安全

  1、公司網路機房是網路系統的核心。除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2、管理人員不準在主機房內會客或帶無關人員進入。

  3、未經許可,不得動用機房內設施。

  第六條機房工作人員進入機房必須遵守相關工作制度和條例,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每天上、下班前須檢查裝置電源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離開。

  第七條為防止磁化記錄的破壞,機房內不準使用磁化杯、收音機等產生磁場的物體。

  第八條機房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保證裝置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條 所有接入網路的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都會網路及校園網防火牆、路由器、交換機、伺服器等網路裝置的活動。不得在網路上製作、釋出、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洩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資訊。

  如發現上述有害資訊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 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資訊,以及遭到駭客攻擊後,必須在12 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並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資訊和日誌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資訊。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伺服器。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第四條 所有接入網路的使用者必須對提供的資訊負責,網路上資訊、資源、軟體等的使用應遵守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於執行無合法版權的網路軟體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 個人) 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嚴禁在網路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第六條 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資訊。為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使用者管理。重要網路裝置必須保持日誌記錄,時間不少於180 天。

  第七條 上網資訊管理堅持“ 誰上網誰負責、誰釋出誰負責” 的原則。對外發布資訊,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稽核批准後,才可釋出(具體操作方法可參考“ 網路資訊釋出管理制度” )。

  第八條 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為本單位(學校)網路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路和資訊保安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路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路裝置良好執行,充分發揮效率。

  第九條 單位和學校各資訊終端使用者必須受網路管理員監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使用者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使用者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後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條 與都會網路及單位和學校網路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採取規範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 都會網路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網際網路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資訊不得在上網裝置上操作或儲存。資訊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一)可向Internet 公開的;

  (二)可向本都會網路公開的;

  (三)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四)可向本單位公開的;

  (五)僅限於個人使用的。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一)未經允許,非法訪問教育都會網路及校園網上網路伺服器、工作站、交換機、路由器及其它相關裝置;對教育都會網路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式、資料進行刪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路服務;

  (三)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式;

  (四)其他危害教育都會網路絡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都會網路及子網站網路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5

  一、校園網的安全執行和所有網路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路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路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帳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三、除網路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資訊的學校部門負責人稽核並簽署意見後,交校辦公室稽核備案,由網路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資訊服務。

  五、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六、為防範駭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定硬體防火牆。若遭到駭客攻擊,網路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外來軟體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九、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資訊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十、對校園網站內各互動欄目實現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路執行情況。

  十一、學校網路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路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合理對系統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路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資訊過濾、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範病毒、木馬、駭客等網路攻擊。

  十二、伺服器系統及各類網路服務系統的系統日誌、網路執行日誌、使用者使用日誌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定,郵件伺服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功能。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6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2、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3、我校成立了網路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從事校園網路管理的人員要具有相應的法律意識和計算機網路管理水平,必須成立校園網路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校園內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校法人或校園網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5、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中心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學校法人、網路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 網路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統一管理及維護。接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上網。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使用者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要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駭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路教室未經允許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稽核通過後再進行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對應部門領導的批准。對網站內容要進行定期更新、備份。

  6、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使用者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同時上報縣教育局電教室。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8、校園網路內的每臺計算機上必須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網路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防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12、未經校園網路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15、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裝置的效能,發現故障及時透過校園辦公系統上報。

  16、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維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 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洩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敏感資訊和有害資訊。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伺服器或計算機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

  3、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使用者名稱和密碼。

  4、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

  第四章 法律責任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可根據情節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交公安機關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5、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者。

  7、有盜用使用者名稱和口令、破解使用者口令等危及網路安全執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局計算機及網路安全的管理,確保網路安全穩定的執行,切實提高工作效率,促進資訊化建設的健康發展,現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局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是計算機及網路系統的管理部門,履行管理職能。局資訊中心具體負責局計算機(包括外部裝置)及網路裝置的選型、安裝、維修;應用系統及軟體的安裝、維護;負責局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

  計算機使用管理

  第一條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對所使用的計算機及其軟硬體設施,享有日常使用的權利,負有保管的義務。

  第二條計算機開啟關閉應按規定步驟進行,工作人員應規範使用計算機裝置。如因操作不當等原因導致裝置損壞,將視情節處理。

  第三條各科室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使用統一分配的口令進入區域網,發現不能進入區域網須及時報告網管人員,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的IP地址和CMOS設定引數。

  第四條各科室、各單位確需增加計算機裝置或網路終端介面,應向局資訊中心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網管人員負責接入。

  第五條工作人員使用計算機時,不得關閉防毒軟體和網路防火牆,應確保防火牆處於啟用狀態。防病毒軟體要定期進行更新升級,定期和及時對電腦進行防毒,清潔,除塵,保證電腦能安全執行。工作人員發現計算機病毒應及時清除並報告網管人員備案。

  第六條禁止私自拆卸和擅自修理計算機,禁止私自更換計算機硬體裝置。如需修理或更換,應先報局資訊中心經審批後由網管人員或計算機公司專業人員負責修理或更換。

  第七條為保證業務系統安全工作,軟盤、光碟等儲存裝置必須經病毒檢查後方可使用。

  第八條嚴格遵守資訊傳遞操作流程。各終端計算機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共享硬碟或資料夾,設立的共享硬碟或資料夾使用完畢後應立即取消共享設定。

  第九條網路使用者密碼及共享許可權密碼嚴禁外洩。嚴禁擅自檢視、修改、複製其區域網內其他計算機的程式及內容。

  第十條不瀏覽和釋出反動、黃色、邪教,反動言論等資訊,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停止使用網際網路許可權。嚴禁線上播放或下載電影、電視劇等,禁止擅自安裝使用遊戲。

  第十一條局資訊中心網管人員要定期檢查各計算機終端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排除。

  第十二條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機關計算機裝置和儲存涉密資訊的軟體、磁碟、光碟及其他儲存介質帶離機關。因工作需要帶出工作區域的,須經批准後登記備案才能帶出。嚴禁將與工作無關的儲存介質在單位的計算機上使用。嚴禁儲存介質在內外網計算機,以及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間互用。

  第十三條建立、健全計算機病毒的預防、發現、報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計算機裝置的使用、維護制度,對機關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系統進行經常性的病毒檢測。

  第十四條未經允許,禁止開設檔案伺服器、共享伺服器、下載伺服器、FTP伺服器、WEB伺服器、E-MAIL伺服器、遊戲伺服器、媒體伺服器、網路磁碟、聊天伺服器等各種對外伺服器。

  第十五條禁止使用各類群發、搶佔網路頻寬、強迫他人下網的軟體;區域網內的計算機禁止使用多執行緒下載檔案而造成網路擁堵、系統癱瘓、影響別人正常使用。隨著資訊化工作的深入開展,不同格式、不同內容的資料庫也將越來越多,市局資料中心涉及20多種不同型別的資料庫系統,因此對於資料庫系統的管理也應進一步規範。

  第十六條網路系統使用者,須做好自身使用者密碼和許可權的保密工作,新使用者系統啟用後兩天內必須更改初始密碼,不得將密碼隨意告訴他人。

  第十七條資料庫管理員不得將資料庫管理員密碼隨意透露給他人;不得將資料庫一般使用者密碼洩漏或隨意修改其使用者許可權;不能向任何人洩露資料庫儲存的內容。

  第十八條若因使用者名稱和密碼洩露造成資料庫資訊被更改或流失的,由洩密者承擔責任,情節嚴重者遞交局黨組處理。

  第十九條資料庫管理員隨時做好資料庫的備份,核心資料庫的進入必須設定准入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只有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同時輸入正確時才能更改、匯出資料庫資訊;資料庫管理員對不正當的資料庫資訊更改行為做好記錄,並由提出更改要求的人員簽字。

  第二十條任何人不得隨意向外單位或個人提供紙質或電子版的資料庫資訊,如確須提供的,需經相關業務分管領導稽核、審批同意,並經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提供。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8

  1、為了保護幼兒園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幼兒園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校園網路系統裝置管理維護工作由網路中心負責。各組室的網路和計算機使用安全由該組室的組長負責,各班的網路和計算機使用安全由該班班主任負責。分發給教師個人使用的膝上型電腦使用安全由該教師負責。

  3、未經網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4、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5、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點、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不得采用各種手段切斷幼兒園、部門或他人網路連線。

  6、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7、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8、幼兒園主頁採取分級管理模式,由網路中心負責幼兒園一級頁面的設計、管理和維護工作,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頁面的設計、管理和維護工作;班級主頁由各班班主任負責設計、管理、更新和維護工作。

  9、幼兒園專設校園網資訊員,資訊員在校園主頁上釋出“通知、通告”,“校園快訊”等必須由園長室審批。

  10、網管員負責對網路資訊和互動性版塊的清查,如發現有個人在校園網上設立遊戲站點、娛樂性站點和其他不健康內容的應立即清理和刪除,並追求相關人員責任。

  11、留言板和BBS論壇等互動專案由網路中心負責建設,其他部門和個人不能私自架設留言板和BBS論壇,如班級主頁需要開設互動版塊的需要向網路中心申請。

  12、任何連入校園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病毒防火牆,網路中心應及時將有礙校園網路安全的計算機斷開連線後上報分管領導並進行處理。

  13、校園網、伺服器等裝置發生破壞事件,或遇到駭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在24小時告知園長室,事情嚴重的要向公安機關報告。

  14、園內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

  15、校園網路開設的伺服器須保持日誌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少於6個月。

  16、網管員負責校園網伺服器的正常執行,無正當理由任何人不得關閉有關裝置或電源。

  17、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園網路中心可向該部門和個人提出警告,並停止其網路使用。

  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步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損害學校形象和學校利益的。

  宣傳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的。

  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的。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的。

  不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擅自接納網路使用者的。

  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的。

  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的。

  上述違規造成幼兒園一定損失的,由幼兒園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9

  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一種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路環境,支援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網際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校網路管理伺服器開放時間為工作日的正常上班時間,伺服器由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任何人員未經學校授權不能擅自使用學校的網路伺服器。

  3、校園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不得隨意將檔案(夾)設為共享。對校園網的所有裝置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需要使用網路下載資料的師生,可以下載與學校教育教學有關的學習資料、軟體和課件等。

  5、學生上機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路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6、上機師生必須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愛護網路裝置,正確使用網路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正常執行。

  7、為了使學校的網路暢通無阻,發揮網路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路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對部門將採取切斷網路等相關措施。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活動;

  G、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xxx、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遊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並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0

  1、學校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執行和系統裝置管理維護工作由資訊中心負責,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2、不準透過學校內部網路釋出和工作無關的資訊;不準透過電子郵件、BBS、Chat等方式釋出不健康的、xxx的、或者和工作無關的資訊。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學校計算機網路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3、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伺服器或工作站。不準透過內部網路從事和工作無關的活動,包括:不準攻擊內部或者外部的任何機器。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伺服器、工作站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視為對學校計算機網路安全執行的破壞行為。

  4、不準將工作用機交給非校內人員使用。不準擅自使用他人的機器;不準透過他人的機器從事違反規定的活動。

  5、任何部門不得在學校計算機網路上從事對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對其他網站的惡意攻擊或駭客攻擊行動。

  6、嚴禁在計算機上安裝遊戲軟體,嚴禁使用來歷不明,易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7、各處室、教研組對上網計算機的使用要嚴格管理,部門負責人為網路安全責任人。公共機房不準對社會開放。

  8、所有教師必須認真保管自己的機器賬號和網管部授權使用的賬號;所有賬號至少要每個季度更新一次。

  9、網管部門要加強監控和管理;在學校閘道器上要配置防火牆和監控伺服器;對外部IP加強管理,落實到人頭;伺服器賬號要加強管理,落實責任人。

  10、以上規定,請大家自覺遵守。如有違背,學校將酌情處理;必要的時候,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1

  為加強公司網路系統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發性事件、網路病毒等造成系統故障,妨礙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網路系統的安全執行,是公司網路安全的一個重要內容,有司專人負責網路系統的安全執行工作。

  二、網路系統的安全執行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網路系統資料資源的安全保護,二是網路硬體裝置及機房的安全執行,三是網路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網資訊的安全。

  (一)資料資源的安全保護。網路系統中存貯的各種資料資訊,是生產和管理所必須的重要資料,資料資源的破壞將嚴重影響生產與管理工作的正常執行。資料資源安全保護的主要手段是資料備份,規定如下:

  1、辦公室要做到資料必須每週一備份。

  2、財務部要做到資料必須每日一備份

  3、一般用機部門要做到資料必須每週一備份。

  4、系統軟體和各種應用軟體要採用光碟及時備份。

  5、資料備份時必須登記以備檢查,資料備份必須正確、可靠。

  6、嚴格網路使用者許可權及使用者名稱口令管理。

  (二)硬體裝置及機房的安全執行

  1、硬體裝置的供電電源必須保證電壓及頻率質量,一般應同時配有不間斷供電電源,避免因市電不穩定造成硬體裝置損壞。

  2、安裝有保護接地線,必須保證接地電阻符合技術要求(接地電阻≤2ω,零地電壓≤2v),避免因接地安裝不良損壞裝置。

  3、裝置的檢修或維護、操作必須嚴格按要求辦理,杜絕因人為因素破壞硬體裝置。

  4、網路機房必須有防盜及防火措施。

  5、保證網路執行環境的清潔,避免因集灰影響裝置正常執行。

  (三)網路病毒的防治

  1、各伺服器必須安裝防病毒軟體,上網電腦必須保證每臺電腦要安裝防病毒軟體。

  2、定期對網路系統進行病毒檢查及清理。

  3、所有u盤須檢查確認無病毒後,方能上機使用。

  4、嚴格控制外來u盤的使用,各部門使用外來u盤須經檢驗認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5、加強上網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嚴禁在網上玩遊戲,看於工作無關的網站,下載歌曲圖片遊戲等軟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上網資訊及安全

  1、網路管理員必須定期對網資訊檢查,發現有關洩漏企業機密及不健康資訊要及時刪除,並記錄,隨時上報主管領導。

  2、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防止發生竊密、洩密事件。外來人員未經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讓外來人員使用我公司的網路系統作任何用途。

  3、要加強對各網路安全的管理、檢查、監督,一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公司計算機安全負責人分析並指導有關部門作好善後處理,對造成事故的責任人要依據情節給予必要的經濟及行政處理。

  五、未經公司負責人批准,聯結在公司網路上的所有使用者,嚴禁在同過其它入口上因太網或公司外單位網路.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2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育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促進我校資訊化建設和應用,提高我校現代化水平,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1、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2、學校裝備中心及其所轄的網路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網路中心)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3、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網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4、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5、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中心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6、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網路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裝備中心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路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駭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路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使用者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控: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原則上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8、網路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防毒。

  11、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12、未經網路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15、各部門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裝置的效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路中心處理。

  16、各部門應認真做好本部門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資訊。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伺服器或計算機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執行的破壞行為。

  3、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賬戶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賬戶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賬戶和IP地址。

  4、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第四章處罰或賠償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提交紀檢司法部門處理,損壞的照價賠償。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或傳謠,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5、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使用者口令等危及網路安全執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3

  一、校園網的安全執行和所有網路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路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路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三、除網路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資訊的學校部門負責人稽核並簽署意見後,交校辦公室稽核備案,由網路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資訊服務。

  五、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六、為防範駭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定硬體防火牆。若遭到駭客攻擊,網路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外來軟體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九、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資訊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十、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路執行情況。

  十一、學校網路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路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資訊。為了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使用者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資訊的所有使用者必須使用網路管理中心負責設立的代理伺服器、Email伺服器。

  十二、伺服器必須保持日誌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低於2個月。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4

  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路環境,支援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認真學習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網際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傳播和資訊內容的安全管理,對上網資訊要進行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範措施。

  3、校園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對校園網的所有裝置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路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5、為了使學校的網路暢通無阻,發揮網路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路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對部門將採取切斷網路等相關措施。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活動;

  G、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遊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並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5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2、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3、教技領導小組下的網路管理組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管理組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5、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管理組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管理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 網路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網路管理小組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路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制度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駭客攻擊後,網路管理組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校園網路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管理組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使用者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8、網路管理小組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管理組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