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管理制度(精選15篇)

供應商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應商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供應商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為了穩定供應商隊伍,建立長期互惠供求關係,特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於向公司長期供應原輔材料、零件、部件及帶給配套服務的廠商。

  二、管理原則和體制

  1、公司採購部或配套部主管供應商,生產製造、財務、研發等部門予以協助。

  2、對選定的供應商,公司與之簦訂長期供應合作協議,在該協議中具體規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雙言互惠條件。

  3、公司可對供商評定信用等級,根據等級實施不同的管理。

  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供應商進行評價,不合格的解除長期供應合作協議。

  5、公司對零部件供應企業可頒發生產配套許可證。

  三、供應商的篩選與評級公司制定如下篩選與評定供應商級別的指標體系。

  1、質量水平。

  包括:

  (1)物料來件的優良品率;

  (2)質量保證體系;

  (3)樣品質量;

  (4)對質量問題的處理。

  2、交貨潛力。

  包括:

  (1)交貨的及時性;

  (2)擴大供貨的彈性;

  (3)樣品的及時性;

  (4)增、減訂貨貨的批應潛力。

  3、價格水平。

  包括:

  (1)優惠程度;

  (2)消化漲價的潛力;

  (3)成本下降空間。

  4、技術潛力。

  包括:

  (1)工藝技術的先進性;

  (2)後續研發潛力;

  (3)產品設計潛力;

  (4)技術問題材的反應潛力。

  5、後援服務。包括:

  (1)零星訂貨保證;

  (2)配套售後服務潛力。

  6、人力資源。

  包括:

  (1)經營團隊;

  (2)員工素質。

  7、現有合作狀況。

  包括:

  (1)合同履約率;

  (2)年均供貨額外負擔和所佔比例;

  (3)合作年限;

  (4)合作融洽關係。具體篩選與評級供應商時,應根據構成的指標體系,給出各指標的權重和打分標準。篩選程式。

  1、對每類物料,由採購部經市場調研後,各提出5~10家候選供應商名單;

  2、公司成立一個由採購、質管、技術部門組成的供應商評選小組;

  3、評選小組初審候選廠家後,由採購部實地調查廠家,雙方協填調查表;

  4、經對各候選廠家逐條對照打分,並計算出總分排序後決定取捨。

  四、核准為供應商的,始得采購;沒有透過的,請其繼續改善,保留其未來候選資格。

  五、每年對供應商予以重新評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從候選隊伍中再行補充合格供應商。

  六、公司可結供應商劃定不同信用等級進行管理。評級過程參照如上篩選供應商辦法。

  七、對最高信用的供應商,公司可帶給物料免檢、優先支付貸款等優惠待遇。

  八、管理措施

  1、公司對重要的供應商可派遣專職駐廠員,或經常對供應商進行質量檢查。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供應商品進行質量檢測或現場檢查。

  3、公司減少對個別供應商大戶的過分依靠,分散採購風險。

  4、公司制定各採購件的驗收標準、與供應商的驗收交接規程。

  5、公司採購、研發、生產、技術部門,可對供應商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但應注意公司產品核心或關鍵技術不擴散、不洩密。

  6、公司對重要的、有發展潛力的、貼合公司投資方針的供應商,能夠投資入股,建立與供應商的產權關係。

供應商管理制度2

  一、目的

  規範集團公司設計類、行政類、營銷類、物業類、諮詢服務類、工程施工、裝置採購類等各類採購業務的供應商的管理,透過對供應商庫的建立、評估、管理,為公司的招標採購提供支援,提高集團的招標採購的質量和效率,降低採購成本。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地產各類工程及非工程採購業務,此制度中供應商含義包括但不限於各類材料裝置供應商、各類工程承包商、各類諮詢、營銷、設計等服務的提供商。集團成本管理中心負責組織供應商庫的建立、評估、維護;同時,負責組織地產的戰略採購供應商、集中採購供應商的建立、評估、維護體系。

  成本管理中心招標採購部門負責在集團招採系統中錄入招標專案供應商資訊並組織考察,組織對中標供應商的履約評估,並及時將考察評估資料儲存至供應商管理系統中。

  三、供應商評估分類

  (一)潛在供應商:透過資格稽核的供應商由招採部門錄入到供應商庫,但未經考察和評估的供應商均為潛在供應商。

  (二)合格供應商:透過由招標採購部門組織的資格預審和考察,綜合評定得分高於60分的潛在供應商,即可成為合格供應商,成為地產合格的供應商或承包商,可在兩年內免了考察參加集團該評定類別的招標採購部工作,每兩年由招採部門組織全部供應商的總評與定級,重新整理該供應商的綜合等級,綜合等級合格可繼續續期兩年。

  (三)不合格供應商:未透過由招標採購部門組織的資格預審和考察,綜合評定得分低於60分,即確定該公司為不合格供應商,不合格供應商在兩年內不得參與我司的所有該評定類別的招標採購專案的投標。

供應商管理制度3

  1.目的

  加強對供方的管理,確保供方提供滿足公司要求的產品。

  2.適應範圍

  適用於對公司產品的銷售或最終產品有影響的配料供方的評價、重新評價與管理。

  3.職責

  3.1採購中心負責供方評價的組織工作。

  3.2生產中心、技術研發中心參與供方的評價。

  4.工作程式

  4.1建立合格供方評價小組。

  4.1.1採購中心牽頭建立合格供方評價小組。

  4.1.2對供應商生產中心、技術研發中心各推薦一名評價小組成員。

  4.1.3填寫供方評價小組名單,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2供方的准入

  4.2.1透過ISO9000認證的企業作為首選供方,沒有經過體系認證的要求逐步經過認證或透過第二方稽核。

  4.2.2授權准入:對一次性購買或批次很小的、臨時性、試驗性產品,在使用前對產品進行檢驗,作出評定後,經批准可作為供方進貨。

  4.2.3根據公司經營工作需要,選擇資金實力強,能承擔起一手託兩家(生產廠家、使用廠家)的中間商,根據其供貨質量、供貨能力及信譽等方面對其進行評。

  4.2.4准入:由採購中心評估市場需求種類選擇供應商。

  4.3新供方的評價

  4.3.1評價新供應商的資質水平。包括:國家質量認證證書、資質證明、企業簡介、產品介紹等資料對供方質量、保證能力、運輸能力、信譽能力等方面進行評價。

  4.3.2供應商在供貨期間更名,需重新填寫供方評審表,註明更名的新名稱,對其按新供方重新評價。

  4.4對合格供方的重新評價與管理

  4.4.1評價內容

  4.4.1.1對供方交付時限、供貨能力進行評價。

  4.4.1.2對供方提供的產品的使用情況進行評價。

  4.4.1.3對供應商資金實力情況進行評價。根據實際情況,由各評價成員對以上方面評價。

  4.4.2供方的評定等級

  根據供方的經營業績,競爭力及供需雙方的依賴程度,將供方分為:A級供方、B級供方、C級供方。

  A級供方:能夠長期穩定的供應,對需求方的供應具有全域性性或區域性戰略需求的影響,生產資源優勢明顯。

  B級供方:能夠在產品之外提供潛在或增值服務,在質量、數量、交付、價格、服務保證方面能夠達到基本滿足。

  C級供方:能夠滿足合同約定的當前運作要求,在質量方面偶爾會出現小的質量波動或不穩定的情況。

  4.4.3管理控制

  4.4.3.1等級確定:採購中心對合格供方的供貨情況進行分類評價,實行A.B.C三級分類管理,根據供貨質量合格率確定等級:供貨質量合格率達到95%以上為A級供方;達到85%以上(即全年供貨出現輕微質量問題,採取補救措施後可達到標準要求或許可使用)確定為B級供方;供貨質量在85%以下(即全年供貨出現嚴重質量問題

  或不能投入使用的),確定為C級供方。

  4.4.3.2動態管理

  a).對各級合格供方,在分類評價中,根據到貨質量合格率確定級別。如果已確定級別的,在下一年全年沒有供貨的則可免除評價,對級別有變化的升、降級的合格供方,要說明升、降級的原因,降級的還要求制定並落實相關的質量整改措施,以提高產品質量。

  b).如果供方在供貨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由採購中心組織各評價小組成員針對供方出現的質量情況隨時進行評價,由相關部門採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

  4.5 評價工作分工

  4.5.1採購中心負責對供方基本情況質量管理與質量保證能力資料的收集,對供方交貨時限、供貨能力等情況進行評價。

  4.5.2技術研發中心提供採購標準,提供新礦點考察資料,並對供方樣品化驗結果及入庫原料生產使用情況進行評價。

  4.5.3採購中心組織評價小組成員根據上述情況對供方逐一綜合評價後,填寫評價小組意見,建立合格供方名錄,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6對已確定的合格供方,建立其供貨質量記錄,對不合格批次,要求按照PDCA迴圈法,進行整改落實。

  5.供方退出

  根據供方ABC三級管理.凡出現以下情況考慮退出:

  5.1連續兩年被評定為C級供方的,採購中心要積極尋找質量更好的供方逐一替代。對確因資源緊張不得不使用的C級供方,要透過進行第二方稽核限期制定糾正預防措施,改進質量。

  5.2凡供貨中出現質量問題,整改措施屢次得不到實施,且質量得不到提高的,不能滿足公司技術要求的。

  5.3凡發生欺詐、違約、背信等不法行為,造成影響惡劣,且行為得不到糾正的。

供應商管理制度4

  供應商管理制度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規範供應商管理,提高經營合理化水準,特制定本規章。

  1.2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之供應商管理,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章辦理。

  1.3權責單位

  (1)採購部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供應商管理規定

  2.1供應商開發

  供應商開發程式如下:

  (1)供應商資訊收集。

  (2)供應商基本資料表填寫。

  (3)供應商接洽。

  (4)供應商問卷調查。

  (5)樣品鑑定。

  (6)提出供應商調查申請。

  2.2供應商調查

  供應商調查程式如下:

  (1)組成供應商調查小組。

  (2)分別對供應商之價格、品質、技術、生產管理作評核。

  (3)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列。

  2.3訂購、採購

  訂購、採購程式如下:(1)請購。(2)詢價。(3)比價。(4)議價。(5)定價。(6)訂購。(7)交貨。(8)驗收。

  2.4供應商評鑑

  供應商評鑑程式如下:

  (1)每月對供應商就品質、交期、價格、服務等專案作評鑑。(2)每半年進行一次總評。

  (3)列出各供應商之評鑑等級。(4)依規定獎懲。

  2.5供應商複查

  (1)每年對合格供應商進行一次複查。(2)複查流程同供應商調查。

  (3)有重大品質、交期、價格、服務等問題時,隨時可以作供應商複查。

  2.6供應商輔導

  (1)對C等以下之供應商採取必要的輔導。(2)不合格供應商應予除名。

  (3)不合格供應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貨,應予輔導及重新作調查評核。

  2.7供應商獎懲

  2.7.1獎勵方式

  對優秀之供應商有下列獎勵方式:

  (1)A等供應商,可優先取得交易機會。

  (2)A等供應商,可優先支付貨款或縮短票期。

  (3)A等供應商,可獲得品質免檢或放寬檢驗。

  (4)對價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質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顯著者,另行獎勵。

  (5)A、B、C等供應商,可參加本公司舉辦之各項訓練與研習活動。(6)A等供應商,

  年終可獲公司“優秀供應商”獎勵。

  2.7.2懲處方式

  (1)凡因供應商品質不良或交期延誤而造成之損失,由供應商負責賠償。

  (2)(2)C等、D等之供應商,應接受訂單減量、各項稽查及改善輔導措施。

  (3)(3)E等供應商即予停止交易。

  (4)D等供應商三個月內未能達到C等以上供應商之標準,視同E等供應商,予以停止交易。

  (5)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之供應商,如欲恢復交易,需接受重新調查評核,並採用逐步加量之方式交易。

  (6)信譽不佳之供應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懲處。

  標準的採購流程可以劃分為戰略採購和訂單協調兩個環節,戰略採購包括供應商的開發和管理,訂單協調則主要負責材料採購計劃,重複訂單以及交貨付款方面的事務。

  統一標準的供應商情況登記表,來管理供應商提供的資訊。這些資訊應包括:供應商的註冊地、註冊資金、主要股東結構、生產場地、裝置、人員、主要產品、主要客戶、生產能力等。透過分析這些資訊,可以評估其工藝能力、供應的穩定性、資源的可靠性,以及其綜合競爭能力。在供應商稽核完成後,對合格供應商發出詢價檔案,一般包括圖紙和規格、樣品、數量、大致採購週期、要求交付日期等細節,並要求供應商在指定的日期內完成報價。在收到報價後,要對其條款仔細分析,對其中的疑問要徹底澄清,而且要求用書面方式作為記錄,包括傳真,電子郵件等。

  後續工作是報價分析,報價中包含有大量的資訊,如果可能的話,要求供應商進行成本清單報價,要求其列出材料成本、人工、管理費用等,並將利潤率明示。比較不同供應商的報價,你會對其合理性有初步的瞭解。

  A:申請人按“申購程式”提出申請,經本部門經理審查籤批後,交供應部經理,,進入“尋價比價程式”。

  B:供應部經理按資金使用情況,經“尋價比價程式”後,轉交財務部,進入“採購申請申查程式”。

  C:財務部有關人員分別進行成本、利潤核算、出納備款稽核後,決定籤批,報總經理批准後,進入“採購程式”。

  C1:在財務部稽核後決定籤否的情況下,將資料退回申請部門,申請部門視情況進入“堅持申請採購程式”或放棄申請。

  C2:經過“堅持申請採購程式”後,報總經理稽核,如總經理籤批,進入“採購程式”;如總經理籤否,仍退回申請部門,由部門經理放棄申請,用其他方法解決。

  D:進入“採購程式”後,由供應部經理根據採購屬於屬長期及大宗情況,進入“合同簽定及稽核程式”;若屬小額採購,則由供貨商處直接採購。

  E:進入“合同簽定及稽核程式”,由供應部根據供貨商提供的資料,形成合同文本,交財務部進行成本利潤分析,財務部稽核籤批後,報總經理,籤批後交供應部簽定合同並執行,進入“收貨程式”;若財務部及總經理稽核後淺否,退還供應部與供貨商重新談判。

  F:收貨人員按“收貨程式”檢驗所購物品,如不合格,進入“退貨程式”

  G:收貨人員按“收貨程式”檢驗所購物品合格,進入“入庫程式”和“結算環節”。 G1:進入“入庫程式”後,通知申請部門,可以進入“使用、銷售環節”。

  G2:進入“結算環節”後,由採購部、財務部共同按財務規定完成對供應商的付款。

供應商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加強採購計劃管理,規範採購工作,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續供應,降低採購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對外採購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及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採購(以下統稱為採購物品)。

  三、職責許可權

  1、總經理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審批;

  2、分管副總、財務總監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稽核;

  3、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制定。

  4、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的採購由企管部負責;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採購由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

  四、採購原則

  1、詢價比價原則物品採購必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後服務、資信、客戶群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並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則:採購人員定購的物品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一致。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請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採購人員須及時反饋資訊供申請部門更改請購單或作參與。如確因特定條件數量不能完全與請購單一致,經稽核後,差值不得超過請購量的5—10%。

  3、低價搜尋原則:採購人員隨時蒐集市場價格資訊,建立供應商資訊檔案庫,瞭解市場最新動態及最低價格,實現最最佳化採購。

  4、廉潔原則:

  (1)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採購物品質量,降低採購成本。

  (2)廉潔自律,不收禮,不受賄,不接受吃請,更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3)嚴格按採購制度和程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4)加強學習,廣泛掌握與採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新工藝、新裝置及市場資訊。

  (5)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5、招標採購原則:凡大宗或經常使用的物品,都應透過詢議價或招標的形式,由企管、財務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採購程式,提高工作效率。對於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物品,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時掌握市場行情,調整採購價格。

  6、審計監督原則:採購人員要自覺接受財務部或公司領導對採購活動的監督和質詢。對採購人員在採購過程中發生的違犯廉潔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對相關人員依照公司《員工獎懲制度》等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採購流程

  1、採購申請:物品(物資)需求部門根據生產或經營的實際需要,由企管部負責採購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採購物品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5日前提出採購申請,填寫《請購單》,請購單要求註明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需求日期、參考價格、用途等,若涉及技術指標的,須註明相關引數、指標要求。按採購申請流程,由各相關部門審批,經總經理批准後交採購部門採購。各稽核環節對採購申請提出議異者,應於2個工作日內將意見反饋給採購申請部門。

  2、詢價比價議價:

  (1)每一種物品(物資)原則上需兩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報價。

  (2)採購員接到報價單後,需進行比價、議價,並填寫《詢價記錄表》,按低價原則進行採購。

  (3)屬下列情況者,無須進行比價、議價:獨家代理、獨家制造、專賣品、原廠零配件無代用品,但仍需留下報價記錄。

  3、樣品提供和確認:

  (1)若須進行樣品提供和確認的,須確定送樣週期,由採購人員負責追蹤,收到樣品後,須第一時間送交需求部門進行確認,必要時需會同財務部等部門相關人員予以確認。

  (2)對於需要儲存樣品的,須作封樣處理,以便日後作收貨比較。

  4、供應商選擇:

  (1)具有合法經營主體者。

  (2)品質、交貨期、價格、服務等條件良好者。

  (3)信譽良好者。

  (4)客戶認可的供應商。採購人員須建立供應商資訊臺帳。

  5、合同簽定:

  (1)供應商經送樣審查合格後,由採購部門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合同。

  (2)交易發生爭執時,依據合同的核定條款進行處理。

  6、進度跟催

  (1)為確保準時交貨,採購人員應提前採用電話、傳真或親自到供應商處跟催,以確保物品(物資)能適時供應。

  (2)若採購物品(物資)無法在預定時間內交貨的,採購人員須提前通知需求部門,尋求解決辦法,並須重新和供應商確定新的交貨期,並知會需求部門。

  7、驗收入庫:採購物品(物資)到公司後,屬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大宗勞保用品等經需求部門驗收,辦公用品等常用品經庫管驗收合格後,庫管開具《入庫單》,按流程辦理入庫手續。如驗收不合格的,由驗收部門通知採購部門,2日內辦理換(退)貨手續。

  8、對帳付款:採購物品(物資)辦理入庫後,由採購員憑《入庫單》按合同或約定的付款方式辦理付款手續。

  9、採購流程圖:(附後)

  六、考核:

  凡違反本制度的人員,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行政部,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八、本制度附件:

  1、《XXXXX請購單》

  2、《XXXXX詢價記錄表》

供應商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為了穩定供應商隊伍,建立長期互惠供求關係,特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於向公司長期供應原輔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務的廠商。

  二.管理原則和體制

  1.公司採購部或配套部主管供應商,生產製造、財務、研發等部門予以協助。

  2.對選定的供應商,公司與之簦訂長期供應合作協議,在該協議中具體規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雙言互惠條件。

  3.公司可對供商評定信用等級,根據等級實施不同的管理。

  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供應商進行評價,不合格的解除長期供應合作協議。

  5.公司對零部件供應企業可頒發生產配套許可證。

  三.供應商的篩選與評級

  公司制定如下篩選與評定供應商級別的指標體系。

  1.質量水平。包括:(1)物料來件的優良品率;(2)質量保證體系;(3)樣品質量;(4)對質量問題的處理。

  2.交貨能力。包括:(1)交貨的及時性;(2)擴大供貨的彈性;(3)樣品的及時性;(4)增、減訂貨貨的批應能力。

  3.價格水平。包括:(1)優惠程度;(2)消化漲價的能力;(3)成本下降空間。

  4.技術能力。包括:(1)工藝技術的先進性;(2)後續研發能力;(3)產品設計能力;(4)技術問題材的反應能力。

  5.後援服務。包括:(1)零星訂貨保證;(2)配套售後服務能力。

  6.人力資源。包括:(1)經營團隊;(2)員工素質。

  7.現有合作狀況。包括:(1)合同履約率;(2)年均供貨額外負擔和所佔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關係。

  具體篩選與評級供應商時,應根據形成的指標體系,給出各指標的權重和打分標準。

  篩選程式。

  1.對每類物料,由採購部經市場調研後,各提出5~10家候選供應商名單;

  2.公司成立一個由採購、質管、技術部門組成的供應商評選小組;

  3.評選小組初審候選廠家後,由採購部實地調查廠家,雙方協填調查表;

  4.經對各候選廠家逐條對照打分,並計算出總分排序後決定取捨。

  四.核准為供應商的,始得采購;沒有透過的,請其繼續改進,保留其未來候選資格。

  五.每年對供應商予以重新評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從候選隊伍中再行補充合格供應商。

  六.公司可結供應商劃定不同信用等級進行管理。評級過程參照如上篩選供應商辦法。

  七.對最高信用的供應商,公司可提供物料免檢、優先支付貸款等優惠待遇。

  八.管理措施

  1.公司對重要的供應商可派遣專職駐廠員,或經常對供應商進行質量檢查。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供應商品進行質量檢測或現場檢查。

  3.公司減少對個別供應商大戶的過分依賴,分散採購風險。

  4.公司制定各採購件的驗收標準、與供應商的驗收交接規程。

  5.公司採購、研發、生產、技術部門,可對供應商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但應注意公司產品核心或關鍵技術不擴散、不洩密。

  6.公司對重要的、有發展潛力的、符合公司投資方針的供應商,可以投資入股,建立與供應商的產權關係。

  九.附則

  本辦法由採購、配套部門解釋、執行,經總經理辦公會議批准頒行。

供應商管理制度7

  一、目的

  選擇合格的供應商並對其進行持續監視,以確保其能為公司提供合格的產品與服務。

  二、使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給公司提供產品和服務的所有供應商

  三、職責

  供應部或其他相關部門負責原材料樣品測試工作,選擇合格的原材料。

  四、管理要求

  對供應商資格預審、選用和續用等過程進行管理,並定期識別與採購有關的風險。

  (一)採購

  1、採購應確保採購的產品符合規定的安全要求,危險化學品供方應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2、對供方及採購產品控制的型別和程度取決於採購的產品對隨後的產品安全實現或最終產品影響。

  3、將需要採購的產品按對最終產品安全影響的程度分類以及對相應供方分類:

  (1)應根據供方按要求提供產品的安全能力進行評價,並選擇合格供方。

  (2)應制定對供方選擇、評價和重新評價的準則。

  (3)對供方評價結果及評價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記錄予以保持。

  (二)採購資訊

  1、對採購產品的安全要求、交付要求和服務在採購檔案中予以規定,必要時包括:

  (1)有關程式、過程、裝置、人員的要求。

  (2)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

  (3)在供方的現場實施驗證的要求。

  (4)在與供方溝通前,應確保採購檔案所規定的安全要求是充分和適宜的。

  2、採購產品的驗證

  (1)對採購產品根據其危險性類別分別按產品的監視和測量控制及基礎設施控制中有關規定實施驗證。

  (2)具有在供方的現場實施驗證要求時,應在採購檔案中規定驗證安排和放行方法。

  (三)供應商的責任

  1、化學品供貨人,無論是製造商、進口商或批發商,均應保證:

  (1)對經銷的化學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並對現有資料進行查詢的基礎上,進行危險性分類和危險性評估。

  (2)對經銷的化學品進行標識,以表明其特性。

  (3)對經銷的化學品加貼標籤。

  (4)為經銷的危險化學品編制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並提供給使用者。

  2、危險化學品的供貨人應保證,一旦有了新的安全衛生資料,應根據國家法規和標準修訂化學品標籤和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並及時提供給使用者。

  3、對提供還未分類的化學品的供貨人,應查詢現有資料,依據其特性對該化學品識別、評價,以確定是否未危險化學品。

  (四)採購劇毒化學品、易製毒化學品

  具備劇毒化學品你、易製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或準購證。

  具備劇毒化學品、易製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

  (五)建立合格的供應商檔案

  包括合格供應商的資格預審、業績評估等資料

  供應商檔案:

  1、易製毒化學品準購證和公路運輸通行證;

  2、合格危險化學品供應商登記表;

  3、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4、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

  5、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籤;

  6、供應商預審合格表;

  7、品管檢驗合格證明。

供應商管理制度8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範應付賬款的管理,達到賬目清晰、合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供應商的結算管理。(包括現金廠家和代銷廠家)

  第三條職責

  (一)財務部經理負責本制度的實施和監督。

  (二)採購部經理負責結算單的製作。

  (三)分管會計負責付款單的製作。

  第二節供應商結款管理制度

  第一條交卡時間。

  (一)現金供應商交結算卡的時間分別為每月10日和每月20日。

  (二)代銷供應商交結算卡的時間為每月10日。

  (三)月清供應商交結算卡的時間為每月最後一週的週二。

  (四)合同中有其他約定的,按照合同執行。

  (五)以上時間遇節假日順延。

  第二條付款時間

  (一)現金供應商付款時間分別為每月14日和每月24日。

  (二)代銷供應商付款時間為每月18日。

  (三)月清供應商付款時間為每月28日。

  (四)預付款每月1日和15日兩次.

  (五)合同中有其他約定的,按照合同執行。

  (六)以上時間遇節假日順延。

  第三條供應商的有效結款憑證。

  (一)以受託代銷形式入庫的,合格的《供應商結算卡》為結算依據。

  (二)以採購入庫形式入庫的,合格的《供應商結算卡》和採購入庫單、採購退貨單、差價退補單為結算依據。並且將所有的入庫單和退貨單按照送貨時間的先後順序排列好,不在本次結款賬期內的單據不要交回來,否則丟失責任自負。

  第四條稅票的開具

  (一)現金供應商根據上月的送貨金額減去退貨金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在交卡時將結算卡和稅票一併交回。以前在仁和有預留稅票的,下次開稅票時,用結款金額減去預留稅票的金額。把以前的稅票消化掉之後,以後每次結款金額必須等於開稅票金額,上下不得浮動10元,這是系統的要求。如果稅票未交回,本月將不能結款。

  (二)代銷供應商的發票開具金額,由往來會計於每月供應商交卡前打印出上月結款明細表交出納,出納在收卡小票上標註開票金額,供應商據此開具發票,在結款時將稅票交回。如果稅票未交回,本月將不能結款。

  第五條出納在收卡次日上班將結算卡送採購部,採購部收到結算卡的一個工作日完成結算單製作,有退貨需要儲運部填卡的,儲運部要在收到結算卡半天時間完成填卡後轉採購部,採購部於當天下午轉財務部做付款單。由此延誤結款的不得結算。

  代銷供應商付款完成進度時間要求:11日出納將卡交採購部,13日前採購部完成結算單,14日上班交儲運部將退貨填入結算卡中午12:00前完成,轉採購部;採購部於14日下午上班前將簽好字的結算單交財務部做付款單;16日前財務部完成付款單製作,17日前稽核完成,相關人員簽完字。

  第六條採購部做結算單時要看入庫單、退貨單是否齊全。入庫單未交的本次不結款,退貨單無論是否有無,只要在本月結款範圍內的全部扣除,不全的單據採購部負責通知供應商在結款時補全。並將不在本次結款範圍內的單據交給供應商。

  第七條差價退補單要在收卡前請經辦人、採購部經理,分管領導簽字,齊全後送財務做賬。並在做結算單之前在結算卡上填入此筆業務,在經辦人欄中填寫姓名。

  第八條採購部在規定時間內將結算單打印出來,經辦人簽字、採購部經理、分管領導簽字後移交財務,交接時雙方要簽字確認卡和單據的正確性。

  第九條分管會計做付款單時要核對結算卡的上次結款日期,結算卡的餘額是否正確,結算卡的發生明細及餘額與業務系統和賬務系統的金額是否一致,合同中的各項條款是否體現,供應商的其他遺留賬務是否核查,稽核入庫單、退貨單是否齊全等,如有問題,必須查明原因,重新對賬之後方可製作付款單。

  第十條綜合會計要按照制單人員的製作順序一一稽核付款單的正確性,如有其它說明,要在簽字時寫清。

  第十一條出納於收卡後當天將現金供應商付款總數報財務經理及財務總監;往來會計於16日前將代銷供應商付款總報報財務經理及財務總監。

  第十二條付款單上要有制單人、財務部經理、財務總監和總經理的簽字才能付款。

  第三節結算卡管理

  第一條所有供應商必須使用結算卡,無結算卡的不能辦理往來業務。

  第二條結算卡由出納保管,供應商交10元工本費即可購買。

  第三條舊卡填滿後供應商要及時到財務辦理購卡、換卡業務。

  第四條結算卡在使用前必須填寫:供應商編號、供應商名稱、日期、經辦人姓名、“新卡”或“接上卡”“掛失”等字樣以及公司業務專用章戳記。

  第五條舊卡必須由財務部往來會計收回,並加蓋作廢章,整理歸檔,以備查對。

  第六條結款時如未付款,出納須收回付款單,並在結算卡相應行的備註欄中標明“付款單已收回”。並將未付款的付款單轉往來會計。

  第七條《供應商結算卡》的填寫規定。

  (一)結算卡入庫金額、退貨金額、差價退補單由儲運部入庫微機員填寫;結款金額、結算卡餘額由分管會計填寫。

  (二)結算卡上入庫微機員必須在經手人欄中的第一列簽名,採購部核對業務系統後在相應經手人第二欄簽名、標明日期,以示核對;製作付款單的分管會計在相應經手人的第一列簽名,出納付款後在填結款餘額的行內經手人第二欄簽字、標明日期,證明已付款。

  (三)新供應商結算卡由採購部填寫“供應商編號、供應商名稱、日期”,標明“新卡”後簽名。

  (四)更換卡時由分管會計填寫“供應商編號、供應商名稱、日期”,並在餘額相應的備註欄中標明“接上卡”後簽名。

  (五)結算卡上的“業務專用章”戳記統一由採購部經理加蓋。

  (六)結算卡中所填寫的金額一律保留兩位小數,不足兩位的以零補齊,並用人民幣符號在金額前面攔截。

  (七)填寫結算卡時,須在“單據號”欄或者“備註”欄中填寫單據編號日期後的所有號碼,結款金額相應的欄目中填寫付款單的編號。

  (八)廠家退貨時微機員計算出結算卡餘額並確定退貨金額,電腦數與卡完全一致,餘額充足時方可辦理退貨手續。退貨時須在結算卡上用紅色碳素筆填寫退貨日期、退貨金額、單據編號以及日期後的號碼,並在相應的“經手人”第一欄中籤名。

  (九)對賬時分管會計必須在結算卡上標明付款單號、付款金額、結出餘額並在經辦人第一欄中籤名。

  (十)結算卡統一用黑色碳素筆填寫,相應人員須簽寫全名。

  (十一)結算卡填寫錯誤的必須由財務部經理用紅色碳素筆將錯誤的一覽劃掉(一紅橫線),黑色碳素筆簽名後再在下一欄填寫正確內容,不許塗改、刮擦。

  第四節罰則

  第一條以上規定中有時間要求的,未按時完成對相關責任人執行失誤提醒

  第二條在做結算單或付款過程中出現錯誤,處罰10元/筆,稽核人10元/筆,責任人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未及時填卡或填錯的處罰5元/筆。

  第四條違反以上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罰款10-100元或行政處分。

  第五條違反以上規定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部承擔。

供應商管理制度9

  1.目的和範圍

  1.1 目的:為控制進貨的質量,滿足產品質量的要求,對供應商建立調查、評定、選擇以及重新評價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1.2 範圍:適用於採購過程的各個階段。

  2.相關檔案和術語 無

  3.職責:

  3.1 採購部負責對供應商進行調查,並組織品保部對供應商進行評價,必要時,應組織到供方現場實地考察。

  3.2 採購部負責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

  4.工作程式

  4.1 採購部對現有供應商採用《供應商調查表》的形式,對其進行調查,以瞭解供方質量保證能力,作為評定的依據。

  4.2 採購部在調查的基礎上,組織技質部,生產部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4.3 在評價的基礎上,選擇合格供應商,總經理審批。

  4. 4 每年底根據供應商的業績進行一次重新評價。首次評價和年末評價辦法見附錄:供應商評價表。

  供應商評價表

  年 月至 年 月 供應商名稱:

  專案配分考核內容及方法得分考核人

  價格201.根據市場最高價、最低價、平均價自行確定一標準價格(會計成本),此標準價格為10分。2.價格高出標準價格2個百分點扣1分,價格低於標準價格2個百分點加1分,以此類推。

  品質30以交貨批退率為依據,批退率=退貨次數÷交貨總批數×100%得分=30×(1-批退率)

  逾期率301.以逾期率為依據。2.逾期率=逾期批數/交貨批數×100%3.得分=30×(1-逾期率)另外:逾期一天加扣一分,停工待料一天加扣2分

  配合度201.出現問題不太配合解決。如:①品質異常時本公司要求採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未整改執行,致使相同缺陷重複出現,每次扣3分。②本公司生產計劃提前,未很好配合,可酌情扣<1―2>分③本公司樣品試製時未及時交樣試驗或未及時執行相應整改,可酌情扣1―2分2.公司正式會議批評或抱怨每次扣2分3.客戶批評或抱怨每次扣3分<影響交期>

  備註A.得分為85―100分者為優秀供應商B.得分為84―70分者為合格供應商C.得分為69―60分者需進行相關輔導或協調D.得分59分以下者予以淘汰

  評價結論

供應商管理制度10

  1.0 目的

  為了加強對供應商的管理,完善供應商選擇、評估及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0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承包商的選擇、評估和考核。 3.0 職責

  3.1 供應部負責供應商資訊的收集、分類評估,合格供應商的檔案建立及考核。

  3.2 總工辦負責供應商技術資料的提供及技術支援工作。

  3.3 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參與重要供應商的評估及考核。

  3.4 財務部負責核定資金預算、供應商資料的稽核備存及應付帳款的對帳及付款。

  3.5供應部負責供應商評估及考核結果的稽核及本制度的稽核確認。

  3.6 供應負責本制度的編制、稽核、調整以及監控執行。

  3.7 總經理負責供應商評估及考核結果的批准及本制度的批准執行。 4.0 內容

  4.1供應商的選擇

  4.1.1採購員根據採購部門提供的採購產品特性導向選擇採購類別

  及方法,並據此進行採購資訊收集。

  4.1.2採購資訊收集分為產品資訊收集、市場行情調查、供應商資料收集、替代產品資料收集及核定資金預算等。

  4.1.3產品資訊收集:由提出採購部門提供的產品圖紙、材質要求、品質要求、採購數量等;

  4.1.4市場行情調查:根據專業網站論壇、行業報刊雜誌、供應商樣本資料、黃頁資訊及業內人士介紹等方法進行相關採購物品的市場行情調查;

  4.1.5供應商資料收集: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企業信譽狀況、宣傳樣本、產品質量狀況及產品有關證明、ISO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供貨能力及服務質量等相關資料進行收集;

  4.1.6替代產品資料:根據產品特性進行相關替代或關連產品資料的收集;

  4.1.7核定資金預算:確定公司財務方面的資金預算。

  4.1.8採購員對收集的資訊進行分類彙總。(相關證明材料需依類別備附)

  4.2供應商的評估

  4.2.1供應商詢價、比價、議價由採購員負責實施(詳見《採購控制程式》)。

  4.2.2索樣:根據需要的產品圖紙、效能指標等引數,要求供應商按要求提供樣品。

  4.2.3供應商樣品經需求部門檢驗確認後,由採購員依相關採購評估專案內容提供供應商名錄報財務部主任,財務部主任依專案內容召集相關部門人員進行採購專案評估。

  4.2.3.1供應商的合法資質:對供應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資料進行驗證評估。

  4.2.3.2ISO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對供應商的ISO管理體系執行情況進行 評估。

  4.2.3.3產品質量狀況及產品有關證明:根據索樣檢驗確認記錄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詢價、比價、議價單對供應商產品價格情況進行評估。

  4.2.3.4供貨能力及服務質量及企業信譽狀況:根據供應商服務承諾、供應商上游供應商和下游客戶事實調查結果、同行業對比等進行評估。

  4.2.4供應部經理將經相關部門人員評估後的供應商評估情況提交總經理批准。

  4.2.5如審批結果合格後,則轉入合格供應商進行請購作業,並建立《合格供方名錄》;如審批結果不合格,則根據採購部門要求的內容進行談判或重新選擇供應商進行評估。

  4.3供應商的考核

  4.3.1公司每年對所有合格供應商進行一次過程考核。(如遇重大質量問題或事故時,可立即對供應商實施考核)

  4.3.2由採購員依相關採購考核專案收集相關考評資料報供應部經理,供應部經理依資料內容召集相關人員進行採購過程考核。

  4.3.2.1考核專案和方法

  1) 價格:依多家供應商價格比引數值進行考核。

  2) 服務:依服務滿意度調查結果進行考核。

  4.3.3根據考核分數進行供應商級別分類:共分A好、B一般、C差三類。

  4.3.3.1評為A類供應商,選擇加強合作;

  3) 4.3.3.2評為B類供應商,選擇減少合作;

  4.3.3.3評為C類供應商,選擇直接淘汰。

  5.相關檔案

供應商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xx公司制定本《供應商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為“本制度”),旨在規範公司採購業務的供應商管理流程,以建立統一的供應商管理體系,確保供應商管理的合理性、準確性、及時性以及授權審批的有效性。

  二、適用範圍

  xx公司採購業務部門

  三、供應商分類

  按照採購策略,對供應商分類

  編號

  供應商型別

  分類特徵

  1、戰略供應商

  與其有著長期、廣泛合作或頻繁交易的正式供應商,此類供應商為公司提供核心技術產品或可能是唯一的供應商,對公司的存在和發展極為重要且難以更換,或者更換的成本很高,其符合以下條件:

  (1)與其簽訂年度框架協議,明確規定有關付款條款、法律條款、採購價格(或不固定價格)等內容;

  (2)當每次採購申請提出後,如框架協議中有確定的採購價格時,則無需再進行詢價、比價工作;

  反之,仍必須進行詢價、比價工作;

  (3)向此類供應商採購時,可以直接向供應商發出採購訂單,無需再行簽訂採購合同。

  2、優先供應商

  針對某一類產品或服務,與其有著長期合作或頻繁交易的正式供應商,此類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在其他供應商處也可獲得,但其在價格、質量、交付、提前期、反應時間等綜合績效中有優勢,總體績效較好,符合以下條件:

  (1)與其簽訂價格備忘錄,以確定年度採購價格;

  (2)當每次採購申請提出後,若申請採購的產品或服務的價格已包含在價格備忘錄中,則無需再對其進行詢價、比價工作;

  反之,仍必須進行詢價、比價工作;

  (3)同時,根據採購合同有關規定確定需要簽訂採購合同時,需就該筆採購簽訂單獨的採購合同。

  3、普通供應商

  與其有過合作或交易,但未簽訂任何框架協議或價格備忘錄的正式供應商。需就每次採購申請進行採購詢價、比價,然後根據有關規定簽訂單獨的採購合同。

  4、臨時供應商

  在現有合格供應商資料庫中,不存在採購需求物料的供應商;但是採購緊急,沒有時間開發新的供應商,執行常規的詢價比價過程,而採用的供應商。

  5、淘汰供應商

  公司根據供應商定期評估結果,確定不再與其進行交易的'供應商。同時,在採購系統中供應商選擇時不允許選擇。

  6、黑名單供應商

  公司根據供應商定期評估結果,發現有欺詐、舞弊或誠信不佳的行為,確定需要提請採購職能部門注意,不再與其進行交易的淘汰供應商。

  四、供應商管理流程

  1、供應商調查

  (1)採購部實施採購前,應對潛在供應商進行調查工作,目的是瞭解供應商的各項管理能力,以確定其可否列為合格供應商名列。

  (2)由採購部、工程部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供應商調查小組,對供應商實施調查評估,並填寫《供應商調查表》。

  (3)評價結果由各部門做出建議,供總經理核定是否准予成為本公司之合格供應商。

  (4)未經過供應商調查認可的廠商,除總經理特准外,不可成為本公司的供應商。

  (5)對供應商的調查評估包括價格評估、技術評估、品質評估等,所需考慮因素如下:

  ◆價格評估:對於供應商所提供的物料價格,採購部應評價原料價格、加工費用、估價方法和付款方式。

  ◆技術評估:對於供應商的生產技術,技術部應評價技術水準、技術資料管理、裝置狀況及工藝流程與作業標準。◆品質評估:對於供應商的品質,採購部應評價品質管理組織與體系、品質規範與標準、檢驗方法與記錄、糾正與預防措施等。

供應商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對供應商合理評定和選擇,確保供應商具備提供本公司規定要求的產品的能力。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提供本公司產品生產用原、輔物料及測試、設計、生產工具、裝置儀器的合格供應商名單增加、刪除、更改、提供其它與品質無直接關係的供應商不受本辦法的控制。

  三、職責

  四、程式細則

  (一)供應商來源的控制

  1.《合格供應商名單》原則上是針對生產廠商而非銷售商,如果工程部經理認為需要時,可以同時列明廠商的原料編號,如果只列明生產廠商,則任何能供應該生產廠商產品的銷售商,均視為合格供應商。

  2.如某銷售商為生產廠商指定代理商,則該銷售商代表生產廠商。

  3.每種物料可以有一個以上合格供應商,工程部產品開始人員認為需要時,可以在產品bom表上列明某項物料的特定合格供應商,該供應商必須是《合格供應商名單》中的。採購、檢驗或生產部門作業時都應考慮供應商是否為bom表中列明的合格供應商。

  4.《合格供應商名單》記載於電腦系統中,由工程部經理負責名單的增加、刪除、更改。

  (二)供應商的評估/選擇標準

  1.新供應商由採購發出《供應商信函調查表》,供應商填妥回傳,正本採購部儲存,副本分發品管部及工程部。

  2.品管部經理在可能的情況下,派員到供應商生產現場考察其品質運作,對其品質體系進行評價並記錄於《供應商品質體系調查表》中。

  3.如該供應商以前曾供應過其它物料,可以依其以前表現評估。

  4.對未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單》的新供應商,除非產品開發人員有充分的理由證明該供應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品質要求,否則工程部經理應要求採購人員進行小量採購作試產之用。對此物料的採購申請,申請人應在單上註明。

  5.當物料試產後《無件試驗報告》反映結果合格,由工程部經理決定是否增加該供應商為合格供應商,增加程式見本程式(四)之4點。

  (三)供應商表現的評估

  1.由品管iqc填寫《供應商品質表現評估表》,依“進料檢驗程式”對供應商來料進行品質評估。

  2.進料檢驗時,若iqc發現並非來自合格供應商的來料,或合格之銷售商提供並非合格生產廠商的物料,亦判定來料不合格。

  3.由採購部及計劃部每月填寫《供應商價格、交貨表現評估表》,提交經理稽核,並決定是否要求工程部經理更改供應商。

  (四)供應商的更改

  1.工程部經理決定更改合格供應商時,由產品開發人員發出《物料更改通知單》,經工程部經理批准後更改電腦系統內之相關資料。

  2.《合格供應商名單》以電腦中儲存本為準,由工程部依《物料更改通知單》進行控制,任何電腦打印表單隻限列印當天參考。

  3.如屬刪除某供應商,則心須於《物料更改通知單》上列明刪除該供應商後本公司物料處理方法。

  4.如增加產品用料中的合格供應商,而該供應商不屬《合格供應商名單》內,則填寫《物料更改通知單》時,同時更改產品bom表中相關物料及將該供應商列於《合格供應商名單》內。

  5.如為一供應商代替另一供應商,則視為增加一供應商,另一被刪除,程式同上述之3、4點。

  6.由品保部經理複核本程式之3中物料處理方法的效果,並填於《物料更改通知單》正本上。

  7.工程部經理每三個月派員核查電腦系統中儲存之《合格供應商名單》,確保正確無誤,核查結果工程部儲存至少兩年。

  六、附件

  (一)《合格供應商名單》

  (二)《供應商信函調查表》

  (三)《供應商品質體系調查表》

  (四)《供應商品質表現評估表》

  (五)《供應商價格、交貨表現評估表》

  (六)《供應商總體表現評估表》

  (七)《物料更改通知單》

供應商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在公司內的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是指在公司內從事與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在公司內從事各種公務活動和進行業務往來的外部單位和個人。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主要包括:

  1、依照與公司訂立的有關合同,在公司內從事基建、維修、安裝、運輸、後勤服務、勞務輸出以及其他承包各種專案的外來單位或個人。

  2、經公司生產安全科或各對口業務單位同意,進入公司內開展各類公務活動的外來單位或個人,如進行商務洽談、參觀訪問、工作檢查的外單位工作人員。

  第三條 建立公司合格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的名錄和檔案,根據服務作業行為和性質定期識別服務風險,並採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對承包商、供應商開展安全績效監測。公司對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的安全管理堅持“誰承辦、誰負責”、“誰接待、誰負責”的原則,凡公司各類合同專案的承辦單位負責專案所涉及的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單位負責其他外來人員在公司內的安全管理。

  第四條 公司對進入同一作業區相關方的交叉作業實行統一管理。對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約定、安全監督檢查、安全培訓教育、安全事項告知、違章處罰等。公司為保證雙方或多方的作業安全,各承包商、供應商單位進場作業前,還要根據各自作業區內的實際情況,在工程專案承包協議中,與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對方的分包單位簽訂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落實專門人員進行安全監督與協調,透過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互相告知本單位生產的特點、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以使各個單位對該作業區域的安全生產狀況有一個整體上的把握,確保不發生任何生產安全事故。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相關的承包方、供應商、租賃方及施工區內非本公司人員。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六條 公司安全科是公司對承包商、供應商等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實施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稽核或簽訂各類安全協議或合同,負責進行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三級安全培訓教育,負責作業現場和租賃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負責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在公司內各種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或備案工作,負責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在公司內能源使用的監督管理。

  第七條 公司辦公室負責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在公司內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動火作業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監督管理,負責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在公司內各種火災、交通等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第八條 公司辦公室還應負責勞務用工合同的簽訂和合同的管理,負責協調和督促勞務公司處理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事故。各煤炭業務站負責本單位勞務派遣人員的安全管理。

  第九條 各專案承辦單位(指負責基建、維修、安裝等施工專案及租賃專案的公司下屬各二、三級專案牽頭單位)負責承包方、承租主的安全管理,負責其相關法律檔案的各類證件和資格的預審、簽訂合同,負責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教育,負責其人員的安全管理和從業資格稽核。

  第十條 銷售部負責各產品配套、物資供應、廢品回收等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公司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因各類公務活動進入公司的其餘外來人員,由各接待(邀請)單位負責其在公司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專案承包方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以合同形式外包各專案時,各專案承辦單位必須對外來專案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方”)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內容為:

  1、驗證承包方營業能力和經營範圍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須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資格證、法人委託書,建設、安裝等專案必須具有專案經理資質證書、建築施工許可證、施工企業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等證書。以上證書必須真實有效,未按期審驗,視為廢證;

  2、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需要;

  3、承包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4、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關安全資質的單位。

  第十三條 安全保證條件確認完畢後,由專案承辦單位依照公司《合同管理辦法》的規定與承包方簽訂合同。合同書必須體現安全管理的條款,或另行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合同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及違反規定的處罰條款。

  第十四條 從事基建、維修、安裝等專案的承包方,在開工前必須落實施工(維修)方案,定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標準,定檢查制度,並將施工(維修)方案遞交環境安全保障部備案。

  第十五條 開工前安全保證條件稽核。對需要在公司內進行基建、維修、安裝、運輸、加工等作業的專案,由承辦單位組織、環境安全保障部及相關單位參加,進行聯合審查合格後,方能開工作業。

  第十六條 承包方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前,必須做到:

  1、明確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為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

  2、明確雙方現場安全管理的對口工作人員(以下簡稱“現場安全員”)。

  3、環境安全保障部、公司辦公室負責對承包方進行一級安全教育,並將教育情況記錄備案。

  4、專案承辦單位負責對承包方進行二級安全教育,對承包方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作業現場及環境的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作業條件,一同落實安全措施。

  5、承包方對專案的全體作業人員(含管理人員)進行全面安全三級教育,並作好相關記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作業。

  第十七條 承包方在作業期間,必須做到:

  1、現場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入廠、動火、用水、用電等管理和審批制度,並取得公司主管部門的批准,方可作業。其中,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人員進出公司、動火作業、危化品運輸使用等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審批,用水、用電等能源使用由環境安全部負責審批,臨時租用公司裝置由裝置保全處負責審批。

  2、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使用的各類機具、材料、防護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要求。

  3、現場作業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著裝和佩戴防護用品。

  4、現場作業人員應接受公司的安全監督和檢查,對違章作業人員或妨礙公司安全生產的作業,公司有權令其糾正或停止作業。

  5、承包方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由承包方負責調查和處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報其主管部門時,應同時抄送公司環境安全保障部備案。

  6、為加強對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和監督,使其認真履行各項職責,公司對承包方收取安全風險抵押保證金。若承包方在整個施工過程中能嚴格履行合同,無不安全因素,無違章違紀等現象,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公司將收取的安全風險抵押保證金100%返還。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有不安全因素,違章違紀行為,將按照合同中的有關安全協議條款規定處罰,在其風險抵押保證金中進行扣罰,並責令進行整頓,若整頓無效,公司有權停止其施工,一切後果由承包方負責。

  第四章 租賃單位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以合同形式進行對外出租業務時,出租專案的各承辦單位應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及相應資質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後方可簽訂租賃合同或協議。審查內容包括:

  1、承租單位是否具備法人資格,是否具有承擔安全生產風險的經濟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產製度和管理經驗。

  2、承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與租賃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從事建築施工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業務的,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和條件。

  第十九條 承辦單位與承租單位簽訂合同或協議時,應體現安全管理的內容或簽訂《租賃安全管理協議》,並向環境安全保障部備案。

  第二十條 承辦單位應為承租單位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生產場所、裝置設施,並在合同中予以體現。承辦單位應如實告知承租單位租賃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 公司辦公室按照國家有關消防、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對租賃方的消防、交通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生產安全科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租賃安全管理協議》、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標準,對租賃方的安全生產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考核。

  第五章 勞務派遣人員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 凡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勞務派遣人員和臨時工必須按規定辦理臨時用工手續,由辦公室統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安全管理、工傷保險、職業病等方面內容,同時辦理工傷保險。公司辦公室在與勞務公司訂立合同前,應將合同中涉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有關內容徵求生產安全科的意見,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辦公室、生產安全科及各勞務派遣人員使用單位,共同對合同的履約情況進行監督。對勞務公司違反合同規定,公司有權責令其實施整改。

  第二十四條 依據公司《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辦法》,分別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各專案部及班組對勞務派遣人員和臨時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凡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人員不得從事任何作業。

  第二十五條 各勞務派遣人員和臨時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定,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參加安全學習和培訓,接受安全檢查。

  第二十六條 勞務派遣人員和臨時工依照國家相關規定享有相應的安全權力和義務。凡在公司發生工傷事故或職業病,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勞務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 供應方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條 銷售部負責各配套企業、供應商、物資回收企業及其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如物流公司)在公司內的安全管理,對其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並作好培訓記錄。

  第二十八條 銷售部與各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簽訂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充分體現安全管理的內容,明確合同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九條 凡進入公司的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員工應遵守以下規定:

  1、服從公司的管理,自覺遵守公司生產安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產現場以及環境保護等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公司的安全檢查。

  2、未經公司相關部門允許,嚴禁進入各種危險作業場所、重點辦公區域、涉密場所等;

  3、未經公司相關單門審批,嚴禁擅自在公司內進行動火作業、擅自動用生產裝置或私接管線等;

  4、凡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車輛需要進入公司的,應嚴格遵守公司《內部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條 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在公司內使用、運輸、儲存易燃易爆及危化品時,專案部應提前告知公司辦公室,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安排專人負責管理。

  第七章 其他往來人員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條 其他往來人員主要指在廠區內進行臨時作業(如臨時搬運、修理工)、商務接洽、參觀訪問、工作檢查、業務諮詢等公務活動的非公司人員。

  第三十二條 其他往來人員的安全管理按照“誰邀請、誰負責,誰接待、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由各二、三級單位負責本部門邀請(接待)的外來人員在公司內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條 對其他往來人員的在公司內的安全管理參照配套(供貨)方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 考核

  第三十四條 對違反本管理制度的各單位和責任人,公司將視情節給予直接責任人、責任單位以及各級安全負責人100-5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五條 公司每年對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履行職責與義務情況、安全文明作業情況、安全管理情況進行評價稽核。對違反本管理制度的承包方、承租方按合同的約定嚴格執行考核。如提供的產品、技術服務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不按公司要求履行法定職責義務的,將取消其續約資格。

  第三十六條 對勞務派遣人員和其他外來人員違反本管理制度的,按公司內部的安全管理規定執行處罰;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考核實施辦法》的規定對責任單位各級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給予考核,如不符合繼續錄用條件的,將其解聘。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安全部。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檔案下發之日起執行。

供應商管理制度14

  1 、貫徹落實永煤控股供應商管理制度;

  2 、對統購物資供應商進行入庫推薦和資質初審,推薦企業信譽好、產品質量可靠的供應商;

  3 、根據永煤控股安排組織或參與對擬入庫統購物資供應商進行考察;

  4 、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庫統購物資供應商的考評和日常監督;

  5 、及時反饋統購物資供應商所供產品質量、售後服務等履約資訊。

  6 、制定裕東公司供應商管理制度,經領導小組審定後監督執行;

  7 、建立健全裕東公司自購物資供應商資訊庫,組織對擬入庫供應商進行准入稽核,必要時參與考察;

  8 、收錄和維護裕東公司自購物資供應商資訊,對在庫供應商進行動態管理;

  9 、牽頭組織對自購物資供應商進行定期評審,並實行優勝劣汰;

  10 、組織調查裕東公司自購物資供應商的不良行為,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11 、負責處理自購物資供應商的質疑和投訴。

供應商管理制度15

  供應商檔案管理是公司採購管理的重要內容,而不能把它僅僅理解為是供應商資料的收集、整理、存檔。建立完善的供應商檔案管理系統和供應商管理制度,有利於更好的瞭解供應商之製程能力、品管功能,更清楚地確認其是否有提供符合成本、交期、品質之產品的能力,是建立長期供需合作關係決策的重要依據。

  第一條供應商檔案管理物件:

  1、從時間序列來劃分:老供應商、新供應商、未來供應商。新供應商和未來供應商為重點管理物件。

  2、從交易過程來劃分:包括曾經有過交易業務的供應商、正在進行交易的供應商和即將進行交易的供應商。對於第一類供應商,不能因為交易中斷而放棄對其的檔案管理;對於第二類的供應商,需逐步充實和完善其檔案管理內容;對於第三類供應商,檔案管理的重點是全面蒐集和整理資料,為即將展開的交易業務準備資料。

  3、從供應商性質來劃分:特殊公司(與本公司有特殊業務等)、普通公司等。這類供應商因其性質、供應特點、供應方式、供應量等不同,對其實施的檔案管理的特點也不盡相同。

  4、從供應數量和市場地位來劃分:包括主力供應商(供貨時間長、供應量大等),一般供應商。不言而喻,供應商檔案管理的重點應放在主力供應商上。

  第二條供應商管理內容

  1、供應商基礎資料,即公司所掌握的供應商最基本的原始資料,是檔案管理應最先獲取的第一手資料。這些資料,是供應商檔案管理的起點和基礎。供應商基礎資料主要包括公司名稱、地址、電話、傳真、e—mail、網址、負責人、聯絡人;公司概況、裝置狀況、人力資源狀況、主要產品及原材料等。

  2、供應商特徵:供應能力、發展潛力、企業規模和知名度等。

  3、業務狀況: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銷售實績、經營管理者和業務人員的素質、與其他競爭公司的關係、與本公司的業務聯絡及合作態度等。

  4、交易活動現狀:主要包括供應商的交貨狀況、存在的問題、保持的優勢、未來的對策;企業信譽與形象、信用狀況、財務狀況等。

  第三條供應商檔案管理方法

  1、建立供應商檔案卡。作為供應商檔案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建立供應商檔案卡(又稱供應商管理卡、供應商資料卡等)。採用卡的形式,主要是為了填寫、保管和查閱方便。

  供應商檔案卡主要記載各供應商的基礎資料,這種資料的取得,主要有三種形式:

  ①提供供應商資料卡,由供應商填寫。

  ②由採購員透過平常的業務活動或其他各種渠道瞭解、收集供應商的相關資料。

  ③透過本公司和供應商已發生的採購情況(包括產品效能、產品質量、售後服務等實際情況)。

  然後根據這三種渠道反饋的資訊,對供應商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核實彙總,填入供應商檔案卡。

  2、透過採購員與供應商溝通建立供應商檔案卡的主要做法是:編制供應商資訊週報,由彙總整理,週會時上報總經理,據此建立綜合的供應商檔案。

  第四條供應商檔案管理應注意問題

  1、供應商檔案管理應保持動態性。供應商檔案管理不同於一般的檔案管理。如果一經建立,即置之不顧,就失去了其意義。需要根據供應商情況的變化,不斷地加以調整,消除過舊資料;及時補充新資料,不斷地供應商的變化,進行跟蹤記錄。

  2、供應商檔案管理的重點不僅應放在現有供應商上,而且還應更多地關注意向供應商,為公司選擇新應商,開拓新市場提供資料。

  3、供應商檔案管理應“用重於管”,提高檔案的質量和效率。不能將供應商檔案束之高閣,應以靈活的方式及時全面地提供給業務人員和有關人員。同時,應利用供應商檔案,作更多的分析,使死檔案變成活資料。

  4、借閱供應商檔案時,必須辦理借閱手續。請借閱人員註明借閱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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