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15篇

人事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事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人事管理制度1

  索尼董事長盛田昭夫按照慣例走進職工餐廳與職工一起就餐、聊天。他多年來一直保持著這個習慣,以培養員工的合作意識和與他們的良好關係。

  有天,盛田昭夫忽然發現一位年輕職工鬱鬱寡歡,滿腹心事,悶頭吃飯,誰也不理。於是,盛田昭夫就主動坐在這名員工對面,與他攀談。幾杯酒下肚之後,這個員工終於開口了:“我畢業於東京大學,有一份待遇十分優厚的工作。進入索尼之前,對索尼公司崇拜得發狂。當時,我認為我進入索尼,是我一生的最佳選擇。但是,現在才發現,我不是在為索尼工作,而是為課長幹活。坦率地說,我這位科長是個無能之輩,更可悲的是,我所有的行動與建議都得科長批准。我自己的一些小發明與改進,科長不僅不支援,不解釋,還挖苦我賴蛤蟆想吃天鵝肉,有野心。對我來說,這名課長就是索尼。我十分洩氣,心灰意冷。這就是索尼?這就是我的索尼?我居然要放棄了那份優厚的工作來到這種地方!”

  這番話令盛田昭夫十分震驚,他想,類似的問題在公司內部員工中恐怕不少,管理者應該關心他們的苦惱,瞭解他們的處境,不能堵塞他們的上進之路,於是產生了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的想法。之後,索尼公司開始每週出版一次內部小報,刊登公司各部門的“求人廣告”,員工可以自由而秘密地前去應聘,他們的上司無權阻止。另外,索尼原則上每隔兩年就讓員工調換一次工作,特別是對於那些精力旺盛,幹勁十足的人才,不是讓他們被動地等待工作,而是主動地給他們施展才能的機會。在索尼公司實行內部招聘制度以後,有能力的人才大多能找到自己較中意的崗位,而且人力資源部門可以發現那些“流出”人才的上司所存在的問題。

  這種“內部跳槽”式的人才流動是要給人才創造一種可持續發展的機遇。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內部,如果一個普通職員對自己正在從事的工作並不滿意,認為本單位或本部門的另一項工作更加適合自己,想要改變一下卻並不容易。許多人只有在幹得非常出色,以致感動得上司認為有必要給他換個崗位時才能如願,而這樣的事普通人一輩子也難碰上幾次。當職員們對自己的願望常常感到失望時,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便會受到明顯的抑制,這對用人單位和職員本身都是一大損失。

  一個單位,如果真的要用人所長,就不要擔心職員們對崗位挑三挑四。只要他們能幹好,儘管讓他們去爭。爭的人越多,相信也幹得越好。對那些沒有本事搶到自認為合適的崗位,又幹不好的剩餘員工,不妨讓他待崗或下崗,或者乾脆考慮外聘。索尼公司的內部跳槽制度就是這樣,有能力的職員大都能找到自己比較滿意的崗位,那些沒有能力參與各種招聘的員工才會成為人事部門關注的物件,而且人事部門還可以從中發現一些部下頻頻“外流”的上司們所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採取對策進行補救。這樣,公司內部各層次人員的積極性都被調動起來。當每個幹部職工都朝著“把自己最想幹的工作幹好,把本部門最想用的人才用好”的目標努力時,企業人事管理的效益也就發揮到了極致。

  內部候選人已經認同了本組織的一切,包括組織的目標、文化、缺陷,比外部候選人更不易辭職。

人事管理制度2

  一.工作態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3.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狀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4.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

  5.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6.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二.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持續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6.工作時間內持續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三.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財產

  公司及各個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公司及各個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務必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我公司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公司出勤制度

  一.公司員工務必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1.遲到:在列隊或集合後點名開始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並記紀律單一張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能夠自由安排活動之前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既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0元並紀律單一張。

  3.曠工:月累計兩次以上遲到或早退,既算曠工一天。未經直接上司批准沒來上班曠工一天,扣除當天工資的三倍,月累計兩次或連續曠工兩天計自動離職。

  二.員工務必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1.病假

  2.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員工,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狀況,應設法於當日通知部門主管,並得到許可,否則視為曠工。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員工宿舍應輪流負責清掃,持續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

  二.不得在宿舍內酗酒.鬥毆.賭博.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宿舍不得留宿親友。

  三.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違反規定帶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職責自負。

  四.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如有在外留宿,請事先通知部門主管。由於在外留宿發生何意外,公司拒不負職責。

  五.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公司工資管理制度

  一.工資結構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業績工資。

  二.工資計算方法

  1.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2.業績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三.辭退離職工資計算

  1.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務不貼合公司發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後其工資按標準發放,有保證金給予退還。

  2.自動離職:不按照程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房任務補償.工資和保證金。

  公司獎罰制度

  一.獎金結構

  1.模範員工獎金每月由各個專案主管人員依工作敬業態度及考核成績中,挑選一至兩名工作表現優異的從業人員進行評核(評核資料包括: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服務熱情,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於每月月初朝會中表揚並頒發100元,以激勵員工士氣。

  2.考勤獎勤務滿一年以上者,則支付半個月的本薪作為當期績效獎金勤務半年以上者,獎勵300元,以鼓勵員工。

  3.年終獎由各部門主管人員視整年各人勤務的表現,包括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出勤率.突出成績.貢獻度等多項評核,並依據考核成績核發年終獎。支付一個月的本薪作為嘉獎!

  二.員工罰款結構

  缺勤: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罰款100元。

人事管理制度3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持續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職責。

  第三條員工每是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及紀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可給加班費或補休。

  第四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採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務必1星期調整1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託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狀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8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係,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後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能夠未請事假及個性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癒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能夠個性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結婚可請2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五)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產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併入計算)。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徵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狀況決定。(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狀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個性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准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准,其餘人員均由直屬核准,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准。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一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個性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第十六條個性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範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狀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後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閒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人事管理制度4

  第一章意義與原則

  為了切實保證學生會建立科學規範的選拔任用制度,加強學生會內部管理,建設和培養一支高素質的學生幹部隊伍,形成富有生機活力的用人機制,保持組織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高學生會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務與同學,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學生會發展新成員,和選拔任用學生會幹部,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自願的原則;

  (二)堅持高標準,保證高質量的原則;

  (三)吸收先進分子的原則;

  (四)有領導有計劃的原則;

  (五)德才兼備,任人的原則;

  (六)學生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七)平等,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八)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九)依據學生會相關規章制度的原則。

  第二章選拔與任用

  第二條參與選拔的新成員必須具備以下資格:

  凡具備德化陶瓷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的學生,承認昆明理工大學學生會章程,不論民族性別、宗教、信仰,均有資格參與學生會的納新活動。

  參與選拔學生會幹部必須具備以下資格:

  (一)選拔聘任正部級、副部級幹部一般應當具備在下一級工作職位上工作半年以上的經歷。除逐級選拔外,特別優秀的學生幹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經主席團批准後方可破格任用。

  (二)選拔聘任主席、副主席,一般應當在下一級工作職位上工作半年以上的經歷。

  (三)學生會幹部應當具備以下能力:

  一、要有強烈的責任感

  1、想要做一個好乾部,同時想好好鍛鍊自己,一定要明確:職位沒有高低,只有職責不同,不論在什麼崗位上,把自己該做的事做好了就是最大的成功。

  所謂職責,首先要把交代的事做好;其次,若想出彩,切記――要有創新。

  2、做事要有始有終。無論做什麼,無論遇到多大的困難,要時刻明確你身上是有責任的,切不可半途而廢。

  3、要有犧牲精神,面對學生會這個大集體,或多或少都有些利益,不能光看到自身利益,集體利益凌駕於個人利益之上。

  二、工作中要講究方法

  1、有任務下來後,要及時處理解決,否則將工作也做不好,其他事也做不好;做事要有心,不能忘這忘那。

  2、遇事要冷靜,尤其是幾件事放在一起時,不要急,理智地對待,尋求最好最高效的解決方式。

  曾經有一位老師說過:真正有能力的人,不在於把一件事做得有多漂亮,而在於能夠同時處理好幾件事。

  3、要有牢固的群眾基礎。

  怎樣建立良好的群眾基礎:

  1)要有與人交往的能力

  2)學生幹部本身是學生,要和同學打成一片,不要擺架子,要善於接受同學意見,獲得大多數人的支援。

  3)及時瞭解同學所需,解決同學們的困難。

  4)要熱情、勤懇。

  4、分工明確。不要只一味自己幹,但該自己乾的決不能推。

  5、幾點警告:

  1)平時要多想一點、要細心,不要認為什麼是不可能發生的;若問題已經發生,不要慌,趕快想解決的辦法。

  2)要熱心幫助同事、他人,但不要越俎代庖。

  3)要尊重長輩、老師,不要擅做主張。

  4)要把服務同學放在第一位,不要作秀,要考慮大多數人利益。

  三、要有個人魅力

  1、人格魅力:即要有修養

  1)要懂禮儀。不妨看些禮儀社交的書。

  2)要有胸襟。懂得寬容、大度。

  3)對人要熱情。

  4)多與學長交流,他們身上有你學不完的東西。

  2、才華魅力:

  1)透過活動把自己的才華展現出來。

  2)抓住機會,給自己一個展示的舞臺。

  3)有才華的人要謙虛,不要耍大牌,不要自以為是,否則將事得其反。

  3、能力魅力:

  1)組織、策劃、決策能力。可以慢慢培養。

  2)要學會自我推薦――有能力就亮出來。

  4、語言能力。嘴皮子功很重要,不行的可要抓緊練哦。

  四、要有較好的心理素質

  1、及時排解壓力

  2、工作中不要把自己當一個孩子,要以成熟的眼光看待這個世界,不要情緒化。

  3、遇到挫折要學會樂觀、積極的精神。

  五、正確處理好工作和學習的關係

  只顧自己學習不顧服務同學他人,這樣的人可能是合格的學生,但不是合格的學生幹部,不是社會需要的人才,即使不是學生幹部,也應當有服務他人的意識;如果不顧自己學習專幹所謂的工作,或者只為自己的私利,這樣的人既不是合格的學生,也不是合格的學生幹部。

  第三條學生幹部的選拔與任用,應當遵循以下程式:

  (一)審查資格;

  (二)討論決定;

  (三)試用考察;

  (四)批准任用;

  (五)頒發聘書。

  第四條選拔與任用程式附則

  (一)討論決定:

  (1)、部委審查資格符合後,由部長決定;

  (2)、副部級以上幹部審查資格符合後,由主席團討論決定。

  (二)試用考察與批准任用:被試用人員使用考察期為一個月,經審查若能勝任工作,由相關負責人批准任用。

  (三)凡正式聘用後,將建立個人檔案,由辦公室存入學生會幹部檔案庫。

  第三章人員異動管理

  第五條調動主要指人員的跨部門平等調動。

  在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在相關部門負責人的同意下,經主席團批准,辦公室將相關檔案歸檔並通告後,調動檔案生效,完成調動。

  第六條因工作能力較強,工作業績突出,由主席團討論決定後,可進行職位升遷,也可透過換屆選舉實現職位升遷。

  第七條因工作能力較弱,或其他原因,不適宜繼續擔任起現任職位的,經主席團討論決定後可降職。

  第八條降職的學生會成員和學生會幹部,在新的工作職位上成績突出的,可重新擔任或選拔擔任合適的職位。

  第九條因公辭職:>

  (一)換屆選舉後,前一屆副部長級以上幹部均自動離任,組織關係將不再保留至下一屆;

  (二)學生幹部因職務變動,依照相關規章制度,向主要負責人辭職。

  第十條個人申請辭職:

  學生幹部因個人或其它原因自動提出辭去現任職務。個人申請辭職,必須由個人寫出書面申請,提交辦公室審批。辦公室在收到申請後,交由主席團討論,給予批准後,方可離職。未經批准,擅離職守的,應該按相關制度進行處分。

  第十一條責令其辭職:

  相關負責人依據學生會幹部在任職期間的表現發現其已不再適合擔任現有職位的,透過規定程式,責令其辭去現任職務,拒不辭職的,應予以開除處理,依照《學生會幹部考核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學生會成員辭職後,將取消此人檔案。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人員錄用、調動、升遷、降職、辭職、開除等相關程式如下:

  1、提前一週將相關材料及申請交至辦公室;

  2、辦公室在收到相關材料及申請後,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稽核,稽核完畢後交一份書面意見至主席團;

  3、主席團討論決定後,辦公室將有關意見傳達到相關人員;

  4、辦公室將有關材料存檔;

  5、辦公室在收到主席團意見後,兩天內向學生會全體人員進行通告;

  6、檔案生效。

  第十四條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釋和實施權均屬德化陶瓷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辦公室。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生效實施。

人事管理制度5

  為規範醫院勞資和人事管理行為,根據醫院章程的相關規定,結合醫院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醫院實行股東身份和員工身份相分離的員工管理制度。股東依據出資比例和章程規定行使權力,承擔義務,參與分紅或提取股息;員工依據其技能和從事崗位取得勞動報酬。

  2.醫院財務會計人員實行委派制。

  財務會計人員必須具備財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從業准入條件,由控股公司委派並負責考核,由醫院按規定聘用。

  3.醫院實行任職迴避制。

  醫院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副院長不得兼任職能科室和業務科室的負責人。

  董事、監事不得兼任財務總監、財務科長、辦公室主任、藥劑科長、裝置科長等人、財、物崗位的職務。

  高階管理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在有上下級領導關係的部門任職。

  4.醫院對員工實行自主管理,接受控股公司的人事委派。

  控股公司委派的人選,需按醫院章程規定的程式聘任。其委派的人選被董事會否決的一年內不得再提名,必須重新委派。

  5.醫院用工實行編制總數控制。

  員工編制總數和年度用人計劃,經董事會透過,須報經控股公司核准後,方可執行,醫院不得超編聘用員工。

  6.醫院因業務需要招收新員工,根據年度用人計劃,堅持凡進必考原則,按招聘標準和程序錄用。醫院不得聘用不符合行業准入條件的員工。

  7.醫院對員工按醫院章程、規章制度和勞動法規進行管理,全員參加社會保險統籌。醫院實行員工崗位責任制、幹部聘任制、全員合同制。

  8.行政職務實行聘期制。

  院長、副院長、業務科室負責人、職能科室負責人等中層以上行政職務實行聘期制,聘用期不得超過3年,聘期屆滿須重新聘任,可連聘連任。

  9.專業技術職務實行聘任制。

  按照評聘分開,強化聘任的原則,專業技術職務實行聘任制。專業技術業務骨幹可根據醫院的實際需要實行高聘,對於業務不稱職的實行低聘,易職易薪。

  10.醫院根據實際需要在醫技和高階管理人員中評聘專家和專業骨幹,授予譽榮,發給津貼。

  根據醫技和高階管理人員的職稱、資歷、技能、貢獻和社會評價等因素評聘專家、I類骨幹、Ⅱ類骨幹。其評聘辦法另行制定。

  11.衛生技術崗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學歷或規定的資格條件,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參加應聘衛生技術崗位,已在衛生技術崗位的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得行業准入資格,否則必須轉崗,不服從轉崗的予以解聘;應聘管理崗位、後勤技術崗位,國家有從業准入條件規定的,必須持有從業資格證書,已經在該崗位沒有從業資格證書的一律轉崗。

  12.行管、後勤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

  行政管理、後勤管理、財務管理、衛生工勤、後勤技工,根據其職業工種、技能等級、實際能力等條件實行定崗定薪、競爭上崗,擇優選用。其崗位實行社會化,可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13.醫院實行檔案工資和實際收入相分離的工資分配製度,建立以技能和崗位工資為主要內容的多種分配形式。員工原有的檔案工資保留,作為調出、計算社會保險和辦理退休的依據。

  14.醫院實行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和績效工資的結構薪酬體系。其工資制度另行制定。

  15.醫院院級領導班子成員的年度任職情況,由控股公司組織考核,其職務調整、任免方案,由控股公司提出,按醫院章程規定的程式任免;醫院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年度任職情況,由董事會組織考核,其職務調整、任免方案,經董事會透過,須經報控股公司核准後,方可任命。

  16.醫院對服務質量、服務態度較差,違反醫院勞動紀律、規章制度,造成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員工,實行申告待崗制度,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或一年內二次被申告待崗的員工,予以辭退或解聘。

  17.醫院對嚴重違反醫院管理制度,在院外從事或支援他人從事醫務活動、損害醫院利益的員工,追究經濟責任和實施行政處罰,直至予以辭退或解聘。

  18.董事、監事、院長、財務總監及其他管理人員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醫院章程的規定,給醫院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9.醫院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院務會、院長、財務總監等的職責由醫院章程予以規定。

人事管理制度6

  一、開展幹部教師交流促進教育均衡發展

  2008年,晉中市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穩步推進幹部教師交流工作。市、縣(區)分別成立了由政府領導牽頭,教育、人事、財政等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領導組,在市政府出臺《晉中市中小學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辦法》的基礎上,透過深入廣泛調研,7月份制定出臺了《關於推進中小學幹部教師交流工作的意見》,8月中旬召開了由教育、財政、編辦等部門參加的全市中小學人事工作會議,對中小學幹部教師交流與教師提前離崗、新教師招聘、城鎮教師下鄉支教工作統籌考慮,全面部署,綜合推進,9月份開學,全市2841名交流乾部教師全部到崗。在交流過程中,本著“政策引導、以縣統籌、因地制宜、合理流動”的原則,嚴格交流程式,加強過程管理。各縣(區)根據當地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整體規劃和要求,結合學科結構、骨幹教師比例以及幹部、教師的學歷結構、職稱結構等認真制定交流方案,採取自願申報和統籌安排相結合的方式確定交流人選,普遍實行“人走關係動”、“人走關係留”和“對口交流”三種形式,交流學校雙方及時做好交流人員的聘用(聘任)和解聘等相關手續,認真做好交流人員的歡送、歡迎工作,透過政策引導和人性化管理等措施,確保了交流工作的穩妥高效有序進行。全市符合交流條件的幹部教師共有9515人,實際交流2841人,佔全市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29.9%,佔全市專任教師總數的9.2%。其中,交流乾部512人,人走關係動380人,佔幹部交流的74.2%;交流教師2329人,人走關係動1832人,佔教師交流的78.7%。中小學幹部教師實行有序交流,進一步優化了教師隊伍結構,使農村薄弱學校的師資力量得到加強。教師的合理流動也為學校提供了公平競爭的機遇,為超編學校消了“腫”,為缺編學校補了“空”,部分城鎮學校透過幹部教師的交流,緩解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擇校現象。這項改革,對於進一步加強晉中市教師隊伍建設,合理最佳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二、介休市加強鄉鎮中心園建設促進農村幼教健康發展

  介休市把建設鄉鎮中心園作為發展農村幼兒教育事業的突破口,走出了獨立加規範的路子,經過近10年的發展,中心園已成為介休農村學前教育的示範視窗。具體做法:一是目標明確,政策傾斜。1997年,介休市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鄉鎮中心幼兒園管理的意見》,明確“獨立是發展的前提與保障”,明確鄉鎮中心園發展目標,要求3年內中心園必須全部實現獨立辦園。對於按時完成任務的鄉鎮實行三個“優先”的政策(優先分配公辦幼兒教師,優先配備幼教物資,優先參加各種教育培訓)。二是確立導向,科學評估。加大中心園獨立工作在各鄉鎮年終教育工作評估中的權重,突出強調中心園工作,促進了中心園的規範發展。到1999年,鄉鎮中心園全部與小學脫鉤,實現獨立辦園。三是加大支援,逐步規範。為確保獨立後的中心園儘快步入規範發展的道路,先後選派出9名學歷合格、業務精湛、具有豐富的管理經驗、有較強責任心和進取心的公辦幼兒教師擔任中心園園長,先後分配了70多名教師進入公辦幼兒園。四是體制靈活。目前,全市17所中心園中集體辦園12所,公辦民助園2所,民辦公助園3所。實行靈活管理體制,保證保教質量不降低。五是規模辦園,提升水平。鄉鎮中心園自實行獨立辦園以來,保持了良好的發展勢頭,辦園水平大大提高,得到社會和家長的普遍歡迎。目前全市在中心園接受教育的幼兒2400餘名。幼兒人數達150人以上的中心園有10所。

  三、靈石縣全部解決寄宿制學校生活服務人員的工資

  近年來,靈石縣在基本完成中小學佈局調整工作後,狠抓了寄宿制學校的科學、規範化管理工作,形成了一套特色化管理機制。一是服務意識明顯提升。2007年,以縣統籌解決了寄宿制學校生活教師、炊事人員以及後勤管理人員的工資。2008年縣財政投資10萬多元,給每所寄宿制學校配齊了冷櫃、冰箱,同時將全縣152名生活教師工資和254名炊事員工資以及學生的住宿費共279萬多元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統籌發放。生活教師、炊事員和後勤服務人員的工資每月增加到550元,做到了全部落實。二是管理績效明顯提升。首先,強化責任意識,實行校長問責,學校凡出現大小事故,無論是否造成影響,都要從校長開始,一查到底。同時根據學校實際,對飲食區、住宿區、學習區、活動區實行區域負責。特別是對小學中、低段年級生活教師嚴格實行《生活教師一日流程“雙同”制》,真正做到人人有安全任務,個個負安全責任。其次,對生活教師、後勤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進行全員培訓,每年一次,做到先培訓後上崗,不培訓不上崗。第三,嚴格監督檢查。每年聯合工商、衛生、防疫等部門定期對學校食堂衛生工作進行檢查,不斷強化安全目標責任制度的落實。第四,發揮典型作用。每年評選出一批優秀生活教師和後勤服務人員在教師節上隆重表彰獎勵,同時以資訊的形式對典型事蹟進行廣泛宣傳,供其他學校學習借鑑。

人事管理制度7

  第一則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許可權及人事管理程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則管理許可權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定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八、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定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三則職員錄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於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狀況,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務必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檔案、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後,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願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透過申訴程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第四則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職責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牢記“使用者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三、員工要具備創新潛力,透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持續同步。

  四、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五、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六、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七、要善於協調,融入群眾,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群眾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九、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兼職

  職員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5)主管級及以上職員兼職。

  個人投資

  職員能夠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物件帶給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保密義務

  1、職員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

  1、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帶給公司檔案,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資料。

  行為的自我決定與諮詢

  職員在不能清楚決定自我的行為是否違反本準則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以該行為能否毫無保留地在公司公開談論,為簡便的決定標準;

  2向主管或總經理提出諮詢。

  理解諮詢的部門應給予及時、明確的指導併為當事人保密。

  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務必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則制度;

  二、職員務必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務必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六、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務;

  七、職員務必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務必協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助;

  八、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九、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內應有的禮儀:

  第一條職員務必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頭髮:職員頭髮要經常清洗,持續清潔。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職員塗指甲油要儘量用淡色。

  3、鬍子:鬍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口腔:持續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女性職員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豔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襯衫:無論是什麼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汙穢。

  2、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配戴領帶,並注意與西裝、襯衫顏色相配。領帶不得骯髒、破損或歪斜鬆弛。

  3、鞋子應持續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女性職員要持續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職員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雍腫的服裝。

  第三條在公司內職員應持續優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1、站姿:兩腳腳跟著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頸脖伸直,頭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兩臂自然,不聳肩。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後,應儘量坐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後伸,或俯視前方。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後再坐。

  3、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4、握手時用普通站姿,並目視對方眼睛。握手時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伸手時同性間應先向地位低或年紀輕的,異性間應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後,回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房間後,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說話,也要看住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您們的談話"。

  6、遞交物件時,如遞檔案等,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鋼筆,要把筆尖向自我,使對方容易之後;至於刀子或剪刀等利器,應把刀尖向著自我。

  7、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無論在自我的公司,還是對訪問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裡不能一邊走一邊大聲說話,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裡遇到上司或客戶要禮讓,不能搶行。

  第五則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標準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30晚上7:00—10:00合標準工作時間:11小時

  週六至週末: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晚上7:00—9:00合標準工作時間:8小時30分

  修改部及管理層人員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進展狀況靈活安排,但每一天必需填寫個人一週活動表,每週一向上級彙報。修改部工作人員外出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週一向上級彙報

  遲到、早退或曠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後,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後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發現替他人打卡,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100元。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並再加扣除薪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後事宜。

  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獲得批准並安排好工作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

  請病假務必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於病假後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帶給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推薦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病假累計半年以上者,至第七個月起按崗位薪金數額的70%為基數發放。

  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准給予公假,薪金照發。

  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主管備案。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需外出應請示主管(修改部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週一向上級彙報)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餘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工作潛力。

  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務必通知部門主管。加班時需填寫加班記錄。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員於加班時不按規定工作,其有偷懶、睡覺、擅離工作崗位或變相賭博者,經查獲後,記過或記大過。經理級以下人員每晚加班2小時,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時作為休息時間。每累記加班24個小時,或連續加班12個小時沒有休息,可申請一天帶薪假期,或相當於三天工資的加班補助金。管理層為不計酬加班。

  加班請假:

  1、操作人員如有個性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領班宣告(領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諉)否則一經派定即須按時到退。

  2、連續加班階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向領班或值日值夜人員以請假單請假。

  3、公休假日加班,於到班前發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值日人員請假,次日上班後再檢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填單補假(註明加班請假字樣),此項請假不予列入考勤。

  4、在加班時間中如因機械故障一時無法修復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繼續工作時,值日值夜人員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式做如下規定。

  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大型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3天)、春節(8天),給予休假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2周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二、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務必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員工請假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准,報總經理批准。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公司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後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6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三、探親假:與配偶分居兩地,每年職員可享受一次為期15天的探親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職員可享受為期7天的探親假;

  四、婚假:職員結婚給婚假10天假期,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五、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給假5天。

  六、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員工請假單”,並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並於上班後補填請假單。

  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併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

  過期仍未痊癒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進行經濟處罰、停職或開除。

  (二)病假逾期能夠未請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時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個性核准者不在此限。

  特准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併計算。特准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請假者務必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六則工資待遇

  一、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xx元的工齡補助。

  二、獎金: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三、全勤獎勵:全月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發放全勤獎金。

  四、職員工資發放日期:職員工資,採用月工資制,於每月底發給。

  五、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直接與經理聯絡;

  第七則獎懲

  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範提出合理化推薦,並給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公司對以下狀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鬥、詐騙、索賄、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製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翫忽職守、職責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範、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則制度者;

  八、竊取、洩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職責,公司有權起訴;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資料。

  第八則福利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幹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狀況而定。

  三、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遊: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遊。

  五、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狀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能夠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人事管理制度8

  為實現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規範管理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1、本制度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各專案部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2、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錄用

  1、公司各部門、專案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提出申請,經人事辦稽核、總(副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辦統一納入聘用計劃並辦理招聘事宜。

  2、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採用考核和麵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並用。

  3、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准後,由人事辦辦理試用手續。一般員工試用期一個月,主管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後,方能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4、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辦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員工服務承諾書;

  (6)其它必要的證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貪汙、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身體條件不適合所從事的崗位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8)其它經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7、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後,應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業的發展和兼顧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資、通訊補貼和績效獎金,按月計發,出勤天數未足月的,按日(實際出勤天數*基本工資/30天)計發。月薪工資在次月底前發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時到位,工資發放適當順延。

  3、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計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發。

  4、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綜合保險。轉正後,由公司統一辦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員工,可申請安排集體宿舍;在專案部的員工統一由專案部辦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據有關國家規定,發放員工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7、在工程專案完工後,新專案未進場前,公司可根據需要安排專案部人員休假,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按當月工資的70%發放。

  四、休假及請假

  1、按國家規定,員工享有以下帶薪假日(有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婚假:3天+晚婚7天;喪假:3天;產假:90天+晚育15天。

  2、由於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於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傳送適當補貼或安排調休(調休不另計補貼)。

  3、春節期間休假或探親的,按照公司規定的休假天數休假;放假期間在公司和專案部值班的,發放值班補貼或安排調休。如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還以曠工論處。

  4、春節探親往來旅途費,可按公司規定報銷相應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具體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5、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不發薪資及獎金。

  6、員工請假須提前提出申請,2天以內的須經所屬部門主管、行政辦主任批准;3-5天的,須經副總經理批准;5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批准。未經准假離崗者,以曠工論處。

  五、培訓

  1、為提高員工業務、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慧,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2、新員工入職後,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於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入職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3、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4、公司對員工在業餘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並視不同情況可給予適當報銷培訓費。由公司報銷培訓費的員工,如在此一年內離職(含辭退),須向公司退返該報銷的費用。

  5、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由人事辦儲存在相應的員工檔案內。

  六、調職

  1、公司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藉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2、公司或專案部之間人員的調動,須經雙方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的書面批准。

  3、公司、專案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使其“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4、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後,限在2天內辦完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七、辭職及辭退

  1、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寫書面離職申請,一般員工經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員工須經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辦理手續。並視需要,由人事辦開具《離職證明》。

  2、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7天提出申請;部門主管辭職,需提前2個月提出申請。

  3、違反國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辭退者,在賠償公司的損失及辦理完交接手續後,限當天內撤離。

  八、保密

  1、不得洩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專案部的資訊、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開或透露。

  2、明確職責,對於非本人工作職權範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訊息的傳播。

  3、非經發放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影印和複製有關檔案。

  4、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資訊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九、考核

  1、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副總)經理批准後正式錄用。

人事管理制度9

  一、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的工作對內應體現為滿足廣大同學的正當要求,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對外應體現為維護系及團總支、學生會的形象、榮譽和利益。學生幹部應本著認真、務實、負責的工作態度,積極、主動、高效地開展各項工作。

  二、為了更好地實現對團總支、學生會幹部的管理和監督,提高團總支、學生會幹部的素質,嚴肅團總支、學生會幹部的紀律,促使團總支、學生會幹部更好地開展工作,保證團總支、學生會工作效率,團總支、學生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團總支、學生會幹部任職的基本條件

  (一)團學幹部在個人思想政治方面,應做到成熟穩重,作風正派,原則堅定,組織紀律性強,無任何違紀違規記錄。

  (二)團學幹部應能夠正確處理學習和工作的關係,做到學習工作兩不誤,使自己的學習成績原則上達到河西學院學生會幹部的基本要求。

  (三)團學幹部應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溝通能力和協調能力,在工作中能積極主動,有計劃性、針對性、高效率地完成本職工作。

  (四)團學幹部應具備相關的工作經驗,即具有在以前參與學生幹部相關工作半年以上的經歷,且有較好的工作業績。

  (五)團學幹部應具有積極投身於系團總支、學生會工作的熱情,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吃苦耐勞的精神。

  第二條團總支、學生會幹部的職責及紀律

  (一)團總支、學生會幹部的職責

  1.團學幹部應認真對待本職工作,善始善終,不計較個人得失,將為同學服務作為自己的工作目標和指導思想;

  2.團學幹部對組織安排的任務應堅決完成,每位學生幹部應對本職工作的完成情況負責;

  3.團學幹部應與團總支、學生會領導經常溝通,交流彙報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及工作計劃,並獲得上級領導的幫助與建議;

  4.團學幹部應經常與本部門幹事交流,瞭解他們在工作中的困難與障礙,並耐心指導他們完成本職工作,建立良好的上下級關係;同時,團學幹部應注重培養本部門骨幹幹事,使其在實踐中增長學生工作的能力;

  5.團學幹部應當關注團總支、學生會的整體工作及執行情況,誠懇地指出團總支、學生會工作中的不足之處,積極向主席團提出適當的工作意見和建議,使得團總支、學生會能夠真正做到為廣大同學服務,不斷向前發展。

  (二)團總支、學生會幹部的紀律

  1.團學幹部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以及本學生會的章程、制度等;

  2.團學幹部應服從團總支、學生會的整體安排,能夠積極配合其他部門共同開展工作,堅決執行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團做出的一切決定;

  3.團學幹部應維護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的良好形象,不得做出任何有損於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形象的行為。

  第三條團總支、學生會成員考核制度

  (一)考核標準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嚴格遵守學校及學生會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團總支、學生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2.積極參加校園文化活動和體育鍛煉,達到《大學生體育合格標準》;

  3.加分標準(內部稽核)

  (1)開會出勤情況。學期全勤加5分;

  (2)能認真完成臨時分配的(包括部門間)各項重要工作的加5分;

  (3)為學生會總體工作提出有較高價值建議並被採納,實踐結果較理想的加5分;

  (4)獲得各項校級及以上等級證書者加5分,獲得各項校級及以上等級榮譽者加5分;

  4.扣分標準

  (1)開會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無故早退視同缺席一次扣2分,開會遲到一次扣2分;

  (2)開會時影響開會秩序被點名批評者一次扣2分;

  (3)部門裡安排任務沒有按時完成或完成質量不好者一次扣5分;

  (4)對部門安排任務拒不接受者一次扣5分;

  (5)不配合其他成員工作的(經部長認定)一次扣5分;

  (6)學習成績不及格者一門扣5分,且本學期考核等級不能為優秀;

  (7)在公共場所、宿舍區、教學區嚴重影響團總支、學生會形象的違紀行為者(抽菸、喝酒、賭博等),本學期考核等級為不合格;

  (8)受學校處分的一次扣5分,且本學期考核等級不能為優秀,情節嚴重者本學期考核等級為不合格;

  (二)考核方法

  1.考核總評定在每學期期末進行,分為期末考核和平時考核兩部分,其中期末考核包括自我評價和他人評價;

  2.團總支、學生會幹事的他人考核由同部門幹事、部門負責人完成;部門負責人的他人考核由部門幹事、主管負責人完成;主席團成員的考核由所分管部門部長,主席團其他成員及輔導員老師共同完成;

  3.平時考核情況隨時登記在《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考核表》中;

  4.考核基礎分為60分,即在此基礎上進行相應的加分和扣分(無上下限);

  (三)考核等級

  1.考核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2.(二)60分以下為不合格;60分以上(含)為合格;70分以上(含)為良好;80分以上(含)為優秀。

  第四條團總支、學生會評優制度

  (一)優秀學生幹部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

  2.符合《河西學院學生手冊》中“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標準;

  3.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敢於和不正之風作鬥爭;

  4.關心集體,團結同學,助人為樂,不參加營利性活動;

  5.本學年中考核等級為優秀;

  6.積極參加團總支、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有創新和實幹精神;

  7.有一定的組織領導能力,有獨到的想法和講求效率的辦事方針,工作表現突出;

  8.對人誠懇,責任心強,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在部門裡有較高的威信;

  9.積極參加校園文化活動和體育鍛煉,個人素質全面發展。

  (二)優秀團幹部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嚴格遵守學校及學生會的各項章程制度,積極參加團總支、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2.遵守校紀校規,無不良行為(如抽菸、喝酒、賭博、打架等),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3.積極參加團的各項活動,有某類專長。

  4.尊重師長,團結同學,舉止文明,行為端莊。

  5.對學校做出突出貢獻(如為學校爭得榮譽等)

  6.熱心學生會工作,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工作認真負責;

  7.有創新意識,能配合各部負責人出色完成任務。

  8.在團總支、學生會工作一學期以上,並且本學期中考核等級為優秀;

  備註:院優秀學生幹部評選參照《河西學院學生手冊》中“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辦法。

  第五條團總支、學生會成員調配

  (一)幹部調配

  1.在職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主席團申請調換職務:

  (1)對現任工作不能很好地履行職責,缺乏開展現有工作的能力和動力,而對其他工作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興趣;

  (2)有其他需要進行工作調配的特殊原因。

  2.幹部調配的程式主要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團學幹部本人向主席團提出書面申請調換工作,另一種是主席團視工作狀況直接調配幹部工作。個人申請調換工作應先向主席團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申請調換理由與調換意願部門,主席團經研究後,做出是否批准調配的決定。如批准調配,完成規定程式並將相關資料於秘書處存檔。主席團在直接調配幹部工作時,徵得調配幹部本人和相關部門幹部意見後完成規定程式並於秘書處存檔。幹事調配由雙方部長報由主管負責人批准。

  (二)幹事調配

  1.團學幹事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部長申請調換職務:

  (1)對現任工作不能很好地履行職責,缺乏開展現有工作的能力和動力,對其他工作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興趣;

  (2)有其他需要進行工作調配的特殊原因。

  2.幹事調配的程式主要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幹事本人向部長提出書面申請調換工作,另一種是部長視工作現狀直接調配幹事工作。個人申請調換工作應先向部長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申請調換理由與調換意願部門,部長經與本部門其他負責人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研究決定後,做出是否批准調配的決定,如批准調配,應及時上報各分管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再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進行調配,如批准調配,應及時上報主席團。主席團經研究決定,做出是否調配幹事工作,如批准調配,則幹事可調換到相應部門工作,如不批准則不可以隨意調動。部長在直接調配幹事工作時,必須事先徵得幹事本人和相關部門幹部的意見。正式調配幹事工作後,應及時上報分管負責人,再由分管負責人上報主席團。各分管負責人必須對幹事調配事項及時備案。

  第六條幹部罷免

  (一)團總支、學生會在職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主席團應及時罷免其所任職位:

  1.因違反校紀校規而受到相應處分或違反《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章程》者;

  2.幹部在任職期間嚴重失職,在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比較惡劣的影響;

  3.幹部在本職崗位上翫忽職守或是能力有限,怠於履行或無法履行自己的幹部職責;

  4.幹部自身的日常生活、言行舉止等不檢點,在工作中嚴重損害系及團總支、學生會的良好形象;

  5.學生會幹部在具體的工作中,出現假公濟私情況的,經調查取證確認後,情況屬實;

  6.應當進行幹部罷免的其他情形。

  (二)幹部罷免的程式

  1.學生會秘書處應很好地履行監督各級幹部的職權。一旦發現個別幹部有上述行為發生,應及時地向主席團彙報,隨即展開相應的調查,並最終提交一份詳細的情況說明;

  2.主席團在接到辦公室提交的書面彙報後,應及時與該幹部進行談話,進一步確認相關情況。若情況屬實,主席團應在一週內提出該幹部的罷免及相關接任幹部的調配方案;

  3.主席團將辦公室的書面報告和新的幹部調整方案,進行民主討論經批准後,該幹部調整方案實施生效;

  4.該罷免及調動方案生效後,主席團及時通知相關當事人,並於秘書處存檔。

  第七條幹部辭職

  (一)在職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主席團書面申請辭職,經批准後即可離職:

  1.因個人健康問題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2.無法協調好工作和學習的關係,成績明顯下降的;

  3.自身領導和組織能力不夠,無法正常開展相關工作的;

  4.不能很好地處理與同事之間的人際關係,在工作中缺乏相應的群眾基礎;

  5.無法履行幹部工作職責的其他原因。

  (二)現任幹部辭職應向主席團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辭職理由。經主席團經研究後,做出是否批准辭職的決定。如批准辭職,應及時通知系相關職能部門。

  第八條幹部培訓

  (一)由辦公室制定《河西學院學生幹部培訓意見和建議調查表》,每學年初進行調研,根據調研結果做出本學年的幹部培訓要點及計劃。

  (二)辦公室將幹部培訓計劃上交至主席團,由主席團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三)培訓過程中,學生幹部須按時參加,無故缺席者將在幹部量化考核中扣分。

  (四)培訓簽到情況和培訓內容由辦公室記錄並存檔。

  (五)培訓結束後,由辦公室制定《幹部培訓意見反饋表》,對幹部培訓工作進行調查,寫出總結報告,並將培訓過程中相應資料存檔。

  (六)培訓的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的培訓:學生幹部要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覺悟和思想道德水平,樹立為人民服務的觀念;

  2.人員崗位培訓:學生幹部在崗時要明確崗位的職責要求,學習崗位所需要的業務知識和基本的工作方法;

  3.工作能力培訓:透過各種方式培養學生幹部的組織能力、溝通能力、社會活動能力等素質。

  第九條附則

  (一)本制度解釋權最終歸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所有。

  (二)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執行。

人事管理制度10

  人事檔案統計制度

  1、檔案統計是瞭解和掌握檔案形成、管理、利用情況和檔案發展的重要手段,檔案人員要慎重對待,認真抓好。

  2、認真做好檔案收集、整理、鑑定、保管、利用情況的統計工作,提交檔案質量。

  3、做好檔案收進、移出工作,定期進行清理登記,做到隨時歸檔,便於查詢。

  4、按照上級要求,報送本局檔案情況。

  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1、確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時,須主管領導批准辦理登記手續。一般只限在檔案室查閱,如有特殊情況外借時,應按要求限其歸還。

  2、查閱借閱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制度。查(借)閱檔案人員不得擅自拆卷、塗改、勾劃、剪裁,如違反上述要求,將追究責任。

  3、查(借)閱檔案人員,對確需要摘錄的材料,須經局主管領導和檔案管理人員審閱後,才能帶離檔案室。

  人事檔案保密制度

  為提高警惕,嚴守國家機密,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保密紀律。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嚴禁在閒談和私人通訊中涉及黨和國家的機密。

  2、不在公共場所及家屬子女,親朋好友面前談論有關檔案的機密。

  3、忠於職守,加強保密觀念。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做到不失密,不洩密。

  4、凡查閱不宜公開的秘密以上的檔案材料,要嚴格履行手續,不準隨便摘抄,複製和補傳。

  5、嚴守保密紀律。自覺遵守“保密法”,對違犯“保密法”及保密紀律,翫忽職守,造成大失洩密者,要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要追究其責任。

  6、非檔案管理人員,不準隨便出入庫房。

  人事檔案利用制度

  1、檔案提供利用是檔案工作重要環節。檔案人員要樹立檔案為政治思想工作,業務工作服務的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檔案的利用工作。

  2、提供利用要堅持用原件或複製件提供利用。提供利用時,均應按查、借閱檔案的管理辦法辦理相應手續。

  3、檔案人員要熟悉本機關的工作性質、業務、範圍、程式,提供檔案材料要準確、及時,積極、主動為領導和各部門做好服務工作。

  人事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1、檔案庫房的管理要有嚴密的制度、嚴格的手續和經常性的工作。

  2、檔案進出庫要有登記和交接手續,不能“賬目不清”以免造成檔案洩密,丟失的漏洞。

  3、管理人員變動時,要有嚴格的交接手續,不能只交鑰匙不交“賬”。

  4、嚴格保密和保衛制度,除檔案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一般不得進入庫房,嚴禁在庫房吸菸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檔案櫃的。排列要科學有序、便於通風和避光。

  6、檔案管理人員要經常打掃衛生,保持室內和櫃內整潔,乾淨防止灰塵對檔案材料的損害。

  7、庫房裝置應符合安全和技術要求,做好保密,杜絕檔案材料丟失、損壞和其他意外事故發生。

  分管檔案工作領導責任制

  1、積極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認真組織學習“檔案法”和“機關檔案工作條例”宣傳上級檔案部門有關檔案工作政策,規定,及時處理本局存在的問題。

  2、組織協調本機關檔案工作的管理,經常監督檢查本機關的檔案工作,督促檔案人員做好平時檔案工作收檔和移交工作。

  3、重視並加強檔案人員的政治思想業務工作,經常瞭解幹部的思想和業務情況,開展兩個文明和民族團結,社會主義思想教育,抓好專業學習,使他們在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上不斷的有所提高。

人事管理制度11

  第一條:幼兒園實行全員聘用制,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條例》精神配置各部門工作人員,採取招聘方法擇優錄取。

  第二條:錄取條件:

  園長:幼師大專學歷有第一線豐富工作經驗,幼兒師範學校畢業或師範學校幼教專業大專學歷或工作3—5年有經驗的老教師,獲得園長資格證書。

  教師:

  1、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2、熱愛幼教事業、熱愛幼兒(看資料班主任評語)

  3、面試:面善大方、有親合力、普通話標準、口齒清楚。

  4、專業技能全面:彈、唱、跳、畫、講、測試。

  保育員: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年齡25至40歲之間,有照顧孩子的經驗、性格溫和、有愛心、耐心、經過專業培訓。

  駕駛員:駕照相符、駕齡3年以上、安全意識強。

  廚師:有廚師資格證;

  保健醫生:中等醫專畢業,受過兒童保健專業訓練。所有任聘人員均應身體健康持健康證,不隱瞞傳染病及傳染病史、精神病史。

  第三條:聘用方法

  由董事會成員、各園園長組成招聘小組;招聘小組對招聘人員採取表決辦法、決定錄用的園長、教師、保健醫生要半數以上認可,其他人員部門領導同意即可。

  第四條:解聘條件

  (一)、本園有權在試用期及聘用期內對不符合幼兒園要求、不勝任崗位

  工作的員工予以解聘(辭退),教職員工對幼兒園條件、要求不滿

  意也有權要求辭職,但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遞交辭職報告,

  辦理好離職手續後方可離職;在通知期內應盡職責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幼兒園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因幼兒園調整無合適工作安排的;

  3、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和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哺乳期滿後,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

  5、連續二次外部考評、內部考評排名最後的人員均為解聘物件。

  (三)、下列情形者不得辭職

  1、相關人員經濟有問題正接受審查的;

  2、在幼兒園借公款、公物未還清的;

  3、幼兒園交給的任務正在進行中,不能中斷的;

  4、翫忽職守,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結的;

  5、合同期未滿,無正當理由的。

  6、學年未結束前(每年6月30日前)

  (四)、對自行要求辭職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五)、幼兒園有權對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供任何補償(含試用期):

  1、違反幼兒園管理制度、規定和教職工管理、職務行為規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嚴重失職,對幼兒園利益造成損失;

  4、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影響正常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幼兒園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教職工因工負傷並被確認為喪失勞動能力的;

  2、教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已辦理辭職或解聘者,幼兒園停交其社會保險金;

  (八)、凡未按規定辦理手續而離開幼兒園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發工資,同時,幼兒園可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人事管理制度12

  為提高企業效率,規範內部管理,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對XXXXXXXX有限公司內部員工(含加盟商、廠商促銷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一章勞力管理

  第一條招聘

  1、企業根據實際崗位及工種的需要招聘員工。

  2、企業員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於初中畢生,年齡18—28週歲,(特殊工種和引進人才不受此限)。

  3、員工須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持有效《身份證》、《健康證》、外來育齡婦女須持有《外來人口婚育證》,且無經濟、刑事犯罪記錄。

  4、員工招聘需經面試、筆試兩個環節來完成。筆試答券做為個人入職檔案備券存檔。

  第二條上崗

  1、員工必須經過崗位培訓後經考核合格才能正試上崗。

  2、員工試用期為壹個月,實習期為貳個月,員工入職滿三個月後給予辦理轉正手續。

  3、員工正式上崗即開始記算工齡。員工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滿半年後開始追加工齡補貼,第一個半年為每月工齡補貼貳拾元,下一個半年開始按上半年度工齡補貼的基數乘1.5倍計算。工齡補貼最高限為每月不超過捌佰元。

  第三條考勤卡、考勤管理

  員工以打卡為出勤的唯一依據,打卡由員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臨時請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樣應打卡。

  第四條請銷假

  1、除每月班輪休以外的休假一律應請假。

  2、三天以內的假期由領班櫃檯長審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現場經理審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審批。

  3、員工三天以內的病假憑區級醫院診斷證明可帶薪休假。

  4、員工入職滿一年後,每年享有一週帶薪年假。

  5、無論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滿回公司均應到人事管理部門銷假。

  第五條員工待遇:

  1、節假日享有休假的權力,若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國慶、春節的假日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加發三天基本工資。每月的輪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按基本工資乘1.5倍計發加班費。

  2、員工轉正後簽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定後按廈門市勞動保障局的相關規定辦理社保。

  第六條辭職、辭退

  1、員工辭職需提前十五天遞交辭職報告,經逐級審批後方可離職。

  2、公司調整機構,壓縮編制須裁減員工時,應提前十天通知被裁減的員工本人。

  3、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在社會上參與打架鬥毆、酗酒鬧事或觸犯法律被政法機關傳拘、收審者一律給予開除。若員工的行為已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已除名的員工公司保留透過法律程式追究其相關民事責任的權力。

  第七條獎懲

  (一)員工有突出表現者,公司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對工作認真負責,遵紀守法、超額完成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表現突出者;

  2、為公司發展出謀獻策,其建議和意見為公司所採納,取得顯著成效者;

  3、為維護公司利益和壞人壞事作鬥爭,使公司財物不被侵害者;

  4、舉報公司內部的瀆職行為,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二)員工有下列行為者,公司將給予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每分鐘扣崗位津貼叄元。當班遲到超過三十分鐘按曠工論處。當年度累計達八小時給予除名。

  2、班中未經許可擅離工作崗位滿半小時者,當天按曠工論處。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聽手機、小靈通或向外撥打電話者每次罰款人民幣兩元。

  4、未經公司主要領導許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廠商、供貨商購買批價商品或向廠商、供貨商索要贈品、試用品等,一經查實,每次罰款人民幣伍拾元。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

  5、工作人員私下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家、廠家的饋贈、錢物,一經查實概予除名。

人事管理制度13

  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員工錄用工作規範化、程式化,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精神,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一、員工錄用

  1.員工錄用必須貫徹提高公司員工整體素質,充實基礎,堅持迴避制度。

  2.調入(應聘)我公司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思想好、作風正派,願為公司發展貢獻力量;

  (2)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須具有近期市級以上醫院的體檢合格證明)方可錄用;

  (3)聘用深戶和非深戶員工,都需有深戶人員擔保方可錄用。原則上擔保書要求擔保人親自到公司填寫,其條件是深圳市居民,滿25歲以上有穩定工作及收入,並預留身份證影印件,擔保書一式兩份,公司、擔保人各一份。

  二、應屆畢業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應屆畢業生的入戶手續由公司財務行政部門統一辦理,辦理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原則上由畢業生預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後,其費用予以報銷。

  三、深圳市外員工的調入

  1.深圳市外員工調入需符合人事局規定的調入條件。

  2.調入發生的費用由員工自理。

  四、勞動合同的簽訂

  1.公司招入的應屆畢業生,經考核合格者,原則上籤訂一年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員工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可簽定試用合同),經試用期合格者視情況簽訂一年或兩年勞動合同,或簽訂公司與員工協商同意的勞動期限的勞動合同。

  3.合同期滿並於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經公司領導審批並考核合格者可續簽。

  五、辦理暫住證的有關規定

  1.經公司試用合格的員工給予辦理暫住證。

  2.辦理暫住證所需費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滿離職、辭退或開除的員工因辦理暫住證所需全部費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員的離職、辭退、開除:

  1.離職

  員工主動要求離職或不再續簽合同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後,在辦妥物資、財務、證件、工作移交等有關手續後,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作開除處理,並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項,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關事宜給公司造成各種損失的權利。

  2.辭退

  根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規定,公司有權辭退違法違章的員工並解除勞動合同。

  3.開除

  凡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有關規定或其行為為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者,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公司有權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並追究其法律責任。由財務行政部門統一辦理有關手續。

  七、保險

  為保障公司員工的利益,解除員工的後顧之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深圳市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失業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以下規定:

  1.凡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均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以住房補貼的形式直接發給員工個人。

  2.員工保險費按員工個人所在崗位的保險工資基數為繳費工資投保,該基數由公司財務行政部統一設定,員工須服從無異議。該基數應不低於深圳市關於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繳費工資的下限,也不得高於深圳市關於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繳費工資的上限。公司財務行政部並可按每年深圳市社會保險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繳費工資上下限調整幅度的基礎上對公司員工所在崗位的保險工資基數進行調整,員工亦須服從無異議。

  3.員工個人繳交養老保險金比例按《深圳市養老保險暫行規定》執行。

  4.職工住房公積金以住房補貼的形式在職工當月薪水體現,其比例不低於《深圳市社會保險暫行規定》的計算標準。

  5.對已離職、辭退、開除、解除勞動合同等的人員不再繳交各類保險。

  6.因工作關係,凡調入公司的員工,養老保險金繳交時間從該員工轉正起開始繳交,如需補交入公司前或試用期(非正式錄用)的養老保險金,由其本人繳交。

人事管理制度14

  1.0 目的

  規範物業集團人員招聘工作程式,確保能及時、有效地為用人部門輸送合格人才。

  2.0 範圍

  適用於除物業集團各部(室)助理級以上及所屬物業公司(管理處)總經理助理級以上人員的所有員工的招聘工作。

  3.0職責

  3.1 物業集團各部(室)及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負責制定用工計劃並負責招聘工作的業務考核。

  3.2 行政管理總部是人事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招聘計劃並組織實施。

  3.3 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3.4 物業集團副總經理負責用工計劃、招聘計劃及錄用人員的稽核,物業集團總經理負責審批。

  4.0工作內容

  4.1 物業集團各部(室)、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依據人事定編及實際情況於每月25日前將用工計劃填入《人員增補申請表》後報行政管理總部。

  4.2 定編內的主管以下人員的招聘按正常手續辦理。

  4.3 定編外::或定編內的主管以上人員的招聘報物業集團總經理審批。

  4.4 行政管理總部根據《物業集團定崗定編》及各單位缺編情況,每月27日前編制下月招聘計劃,報物業集團總經理審批。

  4.5 行政管理總部擬定招聘方案,報物業集團總經理審批。

  4.6 行政管理總部在招聘方案確定後三個工作日內聯絡招聘渠道,釋出招聘資訊。

  4.6.1 招聘的主要渠道有:人才市場招聘、報刊雜誌招聘、網路招聘、學院、部隊招聘、獵頭公司招聘等。

  4.6.2 招聘公告內容必須包括企業的基本情況、招聘崗位、招聘條件、招聘時間、地點,報名須帶的證件、材料以及其它注意事項。

  4.7 物業集團業務總部、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以及用人單位協助行政管理總部做好題庫的建立、面試、筆試等相關工作。

  4.8 初試時::要嚴格審查硬體,包括核實員工的身份證、最高學歷證、相關崗位技術證書、退伍證、健康證等證件。初試合格人員資料要分類整理,根據初試結果擬定參加複試人員名單並在初試完成後一個工作日內通知到人。

  4.9 初試過程中,若發現應聘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不合格,不予錄用:

  4.9.1 有嚴重疾病史或者傳染病者;

  4.9.2 組織觀念極差,不服從工作安排,紀律渙散者;

  4.9.3 以往工作經歷中職業道德欠佳、品行不端、自私自利者;

  4.9.4 心胸狹隘,有嚴重心理障礙者;

  4.9.5 性格特別內向,且與人交流溝通明顯困難者;

  4.9.6 吸毒者;

  4.9.7 其他不合格的情形。

  4.10 複試由行政管理總部統一安排。複試必須經過筆試、實操測試。

  4.11 複試合格,擇優進入崗前培訓。進入崗前培訓人員需報集團勞動人事保障中心審查。三日內未答覆者,視為審查合格。

  4.12 應聘人員資料的整理與儲存

  4.12.1將已錄用人員、待考慮人員、不合要求人員資料分門別類存放。

  4.12.2將需要補籤的已錄用的人員資料送有關領導簽名確認。

  4.12.3已錄用人員資料待員工報到入職後,存入員工人事檔案。

  4.12.4待考慮人員資料儲存期限為一年。

  4.12.5不合要求人員資料儲存期限為一個月。

  4.13 行政管理總部將招聘結果進行統計並寫出招聘工作總結(招聘方式、面試的組織、招聘的結果及存在的問題等內容)呈物業集團總經理批閱。

  5.0相關檔案

  無

  6.0記錄表格

  6.1《人員增補申請表》(qr-6.3-01-13)

  6.2《物業集團定崗定編》(無固定格式)(qr-6.3-01-17)

人事管理制度15

  目的:為加強公司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許可權及人事管理程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即公司聘用的所有從業人員。

  二、招聘和錄用

  1、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公開招聘人員,透過筆試、面試、培訓擇優錄取。

  2、各部門要招聘人員,須由部門經理上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然後交由人事部進行招聘和錄用工作。

  3、應聘者面試時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本人簡歷等到人事部報名,並填寫《員工個人檔案表》。

  4、應聘人員由部門經理,分管人事部筆試、面試或總經理批推後,由人事部負責辦理有關手續,辦妥報到手續者,即成為本公司員工。

  5、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繳驗下列證件:

  5、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5、2正規醫院的體檢證明原件;

  5、3近期登記照五張;

  5、4學歷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5、5前任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

  5、6其它必要的證件(如資質證書,技能證書等)原件及影印件;

  5、7養老保險手冊、就業登記證原件;

  5、8上述證件經查驗屬偽造或虛假的,本公司可隨時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

  1、試用的目的是讓員工熟悉公司的工作環境、工作流程、業務要求、公司及部門的規章制度。

  2、新進員工試用期最長為六個月,具體時間依勞動合同期限長短決定,具體見下表:

  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的對應關係

  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

  不超過三個月的或完成一定任務的

  沒有試用期

  超過三個月不滿一年的

  不超過一個月

  超過一年不超過三年

  不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或無固定期限

  不超過六個月

  3、試用期間,由部門以及人事部評估員工的工作能力、表現及可信賴程度,以此決定該員工是否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註明變更日期。

  2、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五、勞動合同的協商解除和自然終止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2、1勞動合同期滿的;

  2、2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等機關部門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

  2、4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的;

  2、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六、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書面告知員工理由:

  1、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公司公佈的錄用條件的;

  1、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按照公司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1、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5應聘時提供虛假資訊的,如未滿16週歲的、假身份證學歷證的;

  1、6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2、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2員工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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