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 學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場所,屬於重點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關係到學校的穩定和學生的生命財產的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為了確保學生宿舍的安全,根據教育部、公安部有關檔案精神,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學生宿舍的主管部門對學生宿舍的安全負責,必須指定一名領導具體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具體的安全措施,明確安全管理責任,組織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和經常性的安全巡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和事故隱患,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和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學生宿舍安全。

  第三條 防火是學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點。必須保證學生宿舍內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經常處於良好狀態,宿舍工作人員和住宿的學生都有保護、愛護的責任,並會使用滅火器、會使用室內消防栓。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損壞應及時報修,過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時更換。發現起火時要立即報警,並立即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將火撲滅在初起階段。學生宿舍要按照學校規定建立以宿舍管理人員為骨幹、學生為主體的義務消防隊,擔負學生宿舍火災初發時的撲救工作。

  第四條 在學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員,均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和安全用火規定。在學生宿舍中佈設電源線路,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並有專業電工施工,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違章使用電器。禁止在學生宿舍內生明火、焚燒物品、點蠟燭、使用液化氣等,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經保衛部門批准。

  第五條 學生宿舍要建立門衛值班制度,落實值班人員,嚴格值班紀律。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進入,確需進入的要進行登記。持物出宿舍時應查驗身份證件,並對所持物件進行登記,特別是對計算機出樓要嚴加盤問。學生宿舍不準留宿其他人員,特殊情況需要在學生宿舍臨時住宿的,必須經學生所在院、系領導批准並出據文字證明,宿舍管理部門才能安排住宿,否則要令其離開,不聽勸阻交保衛部門處理。

  第六條 禁止在學生宿舍內進行經商性活動,凡發現工作人員或者學生有經商行為的,宿舍值班人員要及時制止,制止不聽的,報告保衛部門處理。禁止外來人員到學生宿舍推銷產品或買賣物品,一經發現,保衛部門要扣留產品或物品,嚴格查對其證件,對無證或證件不齊的人員沒收其物品,並進行處罰。

  第七條 學生宿舍是人員聚集的公共場所,必須經常保持樓梯和通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梯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或者停放腳踏車,嚴防在出現突發事件時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事故。學生宿舍建築設計的緊急疏散通道要能隨時開啟,禁止將疏散通道隔斷作其他用。

  第八條 學生宿舍要設定安全可靠的曬衣架,凡有陽臺的宿舍曬衣服只能在陽臺內進行。沒有陽臺的宿舍在窗戶外或走道內設定曬衣架,必須使用曬衣叉收曬衣服,禁止學生站在窗臺上、站在曬衣架上、站在活動物體上去收、曬衣服,以免造成危險。

  第九條 學生的現金、有價證(卡)、貴重物品等,要加強保管,不得亂丟亂扔,現金必須存入銀行並加密碼。發現被盜時,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保衛部門處理。發現有人現場作案時,應迅速向周圍同學發出求助資訊,將作案人員擒獲,扭送保衛部門處理,或報告保衛部門來人現場處理。

  第十條 學生在宿舍內放置的計算機要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關於加強計算機及網際網路管理的規定、制度使用計算機,禁止使用計算機收集、製作、傳播危害國家安全、黃色、影響學校穩定等資訊。

  第十一條 禁止任何人攜帶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兇器進入學生宿舍,學生個人攜帶的管制刀具要按規定主動上交保衛部門,否則將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其他人員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學生宿舍時,應及時勸阻並迅速報告保衛部門,保衛部門要立即派人收繳,並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第十二條 禁止在學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酒瓶、故意起鬨等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為;禁止在學生宿舍區張貼各類宣傳廣告和商業廣告。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

  一、生活指導老師和各班班主任是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對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負好則。應對所管理的住宿生進行住宿守則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導教育。

  二、生活指導老師、各班班主任每天應到住宿生宿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嚴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內抽菸、點蠟燭、用電爐等用電器。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嚴肅教育處理,並向值周行政彙報。

  三、值周行政、老師,生活指導老師、班主任在熄燈後,應對男、女生宿舍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報。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師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認真開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識教育,讓住宿生儘快適應在校集體生活,認真貫徹落實學校制定的《寢室公約》。

  五、注重發揮班隊幹部、寢室長的作用,管理好學生在宿舍就寢情況,維持就寢紀律,確保就寢安全。發現問題要及時給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彙報,以便在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宿舍內的照明開關要有專人負責,並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開關好室內的燈。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3

  為確保學校學生宿舍安全,保障學校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創造一個安全、文明、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減輕學生家長的壓力和焦慮,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證學校秩序穩定,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的一項重要工作,尤其是對有學生寄宿的學校來說,宿舍安全問題更是學校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旦發生火災、校內傷害、流行疾病等惡性事故,就會對學校、學生、家長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為此引起各級領導的重視。為了消除宿舍安全隱患,防止和杜絕不良事件的發生,確實抓好學校的宿舍安全防範工作,學校要求政教處重視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政教處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方法和措施,擬定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堅決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痺思想和瀆職行為。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學校成立學生宿舍安全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政教處主任為副組長,政教處為職能部門,宿管組長、生活老師、宿管工作人員為組員實行三級管理。 各級宿舍安全工作負責人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深入實際、掌握情況、狠抓制度落實,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常規檢查,發現隱患和險情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並迅速解決。

  三、制定制度,提高職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凡要求住宿的學生,須填寫好《寄宿生登記表》。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審批,交清住宿費後,憑發票由宿管老師統一安排寢室、床位,辦理住宿登記,寄宿生須按宿舍管理人員指定的床位就寢,不得私自調換寢室和床位。住宿證應妥善保管,不得外借,若有遺失應及時到政教處補辦。

  2 、寄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學生宿舍作息制度》等學校規章制度,準時進出宿舍,按時就寢。熄燈後不得串門、洗衣服,不得大聲講話,入睡後不得再出寢室。

  3 、寢室內不得出現明火,嚴禁使用蠟燭、點燃的蚊香;不得損壞安全、消防和用電設施;嚴禁私改線線路、私拉電線、私自修理供電設施和焚燒物品。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裝置上拴掛蚊賬。

  4 、宿舍內不得打撲克、下棋、搓麻將、賭博。嚴禁吸菸、喝酒。

  5 、每個寢室設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室人員的值日安排和紀律監督。室長應尊敬師長、友愛同學,有困難和同學商量解決,營造一個溫馨、和諧、整潔的“家”。有問題報告老師,幫助同學糾正錯誤。督促檢查本宿舍衛生、紀律。準時參加室長工作例會。

  6 、寄宿生住校期間必須參加學校的夜自修。若有事急需回家者,須憑班主任的准假條,交宿舍管理人員留底後方可回家。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4

  一、高空墜物:

  1、定期檢查樓層、陽臺、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墜落隱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壓曬衣物。

  3、禁止在樓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拋物(拋球、拋書本等)。

  5、禁止學生在陽臺護欄上,坐、站、躺。

  二、用電安全:

  1、禁止在宿舍亂拉接電線、網線、電話線。

  2、禁止使用違章電器(電熱絲、電熱杯、電飯煲、電水壺、電磁爐等)。

  3、提醒同學離開宿舍時切開電源。

  4、提醒同學正確使用其它高危電器(如手機充電器、電腦、飲水機等)。

  5、禁止私接電線、私裝插座。

  6、管理員每週檢查宿舍用電情況並收繳違章電器。

  7、小區管理員每天檢查電房電錶執行情況,瞭解宿舍用電動態。

  8、電工負責宿舍保險絲的更換,分析用電情況。

  9、管理員定期檢查滅火器材、制定火災應急方案。

  三、預防火災管理規定

  1、管理員定期清理學生宿舍亂拉亂接電線,清理違章用電工具,清理學生宿舍雜物。

  2、管理員定期檢查樓道滅火裝置及繪製滅火裝置有效位置圖。

  3、管理員繪製緊急安全通道標誌圖,在各小區顯眼位置公佈。

  4、管理員定期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師生齊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員調動各院系學生幹部隊伍,定期檢查宿舍消防安全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防患於未然。

  6、組織宿管中心全體員工、學生聯防隊員學習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區消防設施管理

  1、中心定期報告保衛處,要求對消防器材檢查、維修。

  2、中心保證重點區域(一樓值班室,一樓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區加強檢查,制止學生破壞消防器材。

  4、不定期舉行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在專人指導下進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練。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機動車在宿舍區內高速行駛。

  2、禁止在宿舍區地面集會、活動。

  3、禁止攜帶刀具、水管、槍枝等武器進入宿舍區。

  4、禁止在宿舍進行傳銷(推銷)等違紀違法行為。

  為加強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訂如下規定:

  1、嚴格執行樓棟值班紀律規定,堅守值班崗位;

  2、認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並按要求填寫《每日防火巡查紀錄本》,及時發現和處理火災隱患;

  3、認真做好樓棟公共消防安全設定的管理和維護,嚴禁挪做他用,發現缺損應查明原因並及時上報;

  4、認真做好學生樓棟配電房的檢查和管理,嚴禁違規操作;

  5、嚴禁在安全門、樓梯和走道堆放雜物,保證學生樓棟安全通道的暢通;

  6、嚴禁攜帶酒精、煤氣、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學生樓棟;

  7、學生宿舍內禁止使用熱得快、電飯煲、電炒鍋、電熱杯、電爐等大功率電器設施,對違規人員,應當場責令整改,不聽勸阻的,可予以沒收處理;

  8、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明火;

  9、嚴格執行學校其他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維護學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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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含外聘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並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安排。

  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對宿舍的安全負責,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禁止破壞供電、消防、防雷裝置和設施。

  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各住宿人員必須保證樓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著火,立即採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並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並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1.禁止在宿舍吸菸、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並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3.宿舍內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等。

  4.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使用電腦的人員需至hrm部登記,並得到允許後方可使用。

  5.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裝置、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6.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看書。

  7.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於床上、從席子裡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線(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

  8.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裝置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9.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並關閉窗戶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裝置的電源。

  對於上述違反行為,如在宿舍內被發現,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則視為全宿舍共同違規。並結合產生後果的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以及賠償造成的損失。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和規範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主要場所,是人員密集的地方,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全體學生必須自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自覺維護集體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

  二、學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要杜絕違法違規行為,要依靠全體職工和學生做好火災的預防和自救工作。

  三、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齊抓共管,分工負責,責任追究。具體分工如下:

  (一)安保處對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負責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宣傳,制定相關制度,掌握學生宿舍防火情況。

  (二)政教處負責對學生宿舍日常消防設施及工作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整改火災隱患。定期向分管領導彙報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三)學校要經常性開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宣傳防火知識和違反消防規定學生的教育工作。

  (四)總務處負責保障學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電及日常生活協調工作。

  (五)學生宿舍舍長負責督促落實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爐、電熨斗、電吹風、電開水壺(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電器裝置。

  (二)嚴禁在學生宿舍內私拉亂接電源線和損壞供電設施。

  (三)嚴禁在學生宿舍內將交流電器(如檯燈、電取暖爐、充電器、接線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質上使用。

  (四)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如: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罐)及各種燃氣爐具,硫酸、鹽酸等危險物品;嚴禁在學生宿舍記憶體放及燃放煙花爆竹。

  (五)嚴禁在學生宿舍內違章使用明火,如:點蠟燭和使用明火燃燒一切物品。

  (六)嚴禁躺在床上吸菸,亂丟菸頭。

  (七)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及電器裝置上拴掛蚊帳。

  (八)嚴禁損壞或非火災時擅用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

  (九)違反以上規定,將沒收其違章物品,並按照校規校紀嚴肅處理。一旦引發火災,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及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各住宿學生要學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生著火事故,立即採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並報警。

  火警電話:119,報警時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案人姓名並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7

  為增強員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識,保障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約能源,正確使用電器裝置,防止發生種類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體入住人員遵照執行。

  一、行為規範

  1、所有寢室的電源、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準使用超過1千瓦以上的電器,嚴禁使用沒有保護功能的電器裝置。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熱的快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要有人在場,用不燃燒物支墊,並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7、禁止攜入或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品;

  8、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於床上,如在手機充電器在床上充電等。充電器不允許未充電,長期插在電源插座上;

  9、使用電開水器時必須有人守候;

  10、人員離室必須鎖門、抽取電牌,務必檢查並關閉窗戶及電燈、空調、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裝置的電源。

  二、其他

  1、發生事故時,全體人員有義務積極配合調查;

  2、不得偷到,不得打架,要按時作息。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8

  全體學生應自覺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員對學生宿舍防火檢查,並遵守下列防火事項:

  1.宿舍生管、管理員、樓層長、寢室長和學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識、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救火、會組織人員疏散。

  2.學生宿舍內的消各類滅火器均屬宿舍消防設施,嚴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內消防設施。

  3.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使用各種家用電器,不得亂接亂拉電源線和私接電源保險,嚴禁使用電爐。

  4.不得在宿舍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使用酒精爐。

  5.不得臥床吸菸,嚴禁點蠟燭學習。

  6.嚴禁學生在宿舍存放、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電熱鍋、電熱杯、熱得快、電吹風、電夾板等禁用電器,嚴禁學生在宿舍內私拉電線。

  7.樓梯、走廊和陽臺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各種物品。

  8.發現他人違章用火、用電或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制止,並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9.瞭解消防知識,掌握簡易的滅火方法,發生火災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在確認不會傷害到自己時,使用滅火器撲救初起火焰。

  凡違反本制度有關規定,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並視情節給予處分或追究其刑事責任。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9

  為改善宿舍樓教職工生活環境,保障教職工生活的安全與健康,強化宿舍樓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安全管理制度

  1、 為落實鎮江市教委安全管理條例,入住學校宿舍樓的教職工必須與學校簽訂《宿舍樓入住協議書》,所有在住教職工必須遵守《宿舍樓安全、消防、衛生管理制度》並盡相應的安全義務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2、 各住戶不得將自己的房間、床位轉租、轉借,不得隨意留宿校外人員,確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先報告樓長或學校辦公室登記。私自轉租轉借校方收回其住房。

  3、 住戶加強防火、防盜、防毒的安全意識,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自家的品的嚴格看管,廚房門鑰匙不得隨意外借,廚房無人時要隨手鎖門,確保飲食安全。

  4、 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人走關窗鎖門。

  5、 樓道內不準堆放雜物、私設爐灶、私改線線路、私拉電線、私自修理供電設施和焚燒物品。

  6、 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裝置上拴掛蚊賬。

  7、 不準私自使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電器裝置,不準拆卸水暖裝置、電器設施。遇有壞人侵擾、偷竊破壞,要勇於鬥爭,及時報告並保護好現場。

  二、 消防管理抽

  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住戶房主為第一責任人。

  1、 樓內的消防水龍、滅火器等各種防火設施,除專管人員任何人不得隨意損毀,挪動。各廚房配備的消防器材四周不準堆放雜物,確保防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2、 樓內嚴禁亂拉電線,私設灶臺,不準使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3、 各住戶必須保證防炎通道暢通,嚴禁樓道內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4、 各住戶不準私自拆卸水暖裝置,電氣裝置,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及電氣裝置上拴掛蚊帳。

  5、 各住戶使用煤氣罐,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使用完畢,必須關好煤氣,保證安全。

  6、 各住戶要學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生著火事故,立即採取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並報警,通報學校綜治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案人姓名及派人一到路上迎接消防車。

  三、 衛生管理制度

  1、 各住戶保持門前清潔,不亂扔雜物,樓道內只准放一個內有垃圾袋的垃圾紙簍或小垃圾箱,垃圾袋裝滿後自覺丟在樓外的垃圾車內。

  2、 各住戶使用的廚房、水房要經常打掃,不積存生活垃圾,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

  3、 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離走鎖門關窗,及時關閉水龍頭,確保安全。

  4、 不得在走廊內亂潑水,亂倒飯菜,亂仍雜物;不得往樓外潑汙水及雜物;不得在牆上亂塗亂畫;不得在廁所內隨地便溺,便後沖水,手紙投簍。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0

  1、嚴禁在宿舍內抽菸、點蠟,以免引發火災。

  2、宿舍內不準存放貴重物品,現金要加密存入銀行。

  3、嚴禁亂摸、亂動滅火器、供水閥門等消防設施。

  4、嚴禁亂接電源、插充電器、損壞插座及電源開關。

  5、嚴禁在陰陽臺上探身喊話、觀景、亂扔雜物、潑倒汙水,嚴禁在陰陽臺外曬晾衣物。

  6、不上網咖、不逃夜。

  7、隔斷玻璃門要輕推輕拉,當心玻璃。

  8、雙休日及節假日回家必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在宿舍管理人員處登記。

  9、嚴禁亂竄宿舍、亂竄樓層、結夥滋事、在宿舍內打打鬧鬧、玩危險遊戲。

  10、值日生全面負責宿舍安全,離開宿舍時,必須鎖好門窗,出現安全事故要追究值日生的責任。

  11、嚴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12、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管理人員或學校報告。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1

  1.公司宿舍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1.集體宿舍的樓房必須有兩個安全出口;

  1.2.每一層樓的主要通道和樓梯間應有安全出口指示燈和應急燈;

  1.3.安全出口燈應保證24小時長明,應急燈應保證意外停電時起到應急照明作用;

  1.4.宿舍的每一層樓均應安裝消防栓和放置適當數量的滅火器,並保證長期有效;

  1.5.宿舍的照明電源及其它用電源應有保護接地(零),所有的引電線應有套管,不得有裸露的金屬電線;

  1.6.宿舍的吊扇應有安全防護措施防止打傷上床工人的頭、手等部位;

  1.7.宿舍的每一層樓應貼有逃生線路圖,工人應熟記逃生線路,熟練掌握逃生技巧。

  2.入住公司宿舍必須按照公司宿舍行政部的安排入住,未經行政部同意不得私自換宿舍或床位。

  3.嚴禁在宿舍亂接亂拉電線。

  4.嚴禁在公司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強度耗電用具。

  5.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或從事其它工作。

  6.吸菸者的菸頭應把它淋熄後丟進拉圾桶,不可到處亂扔,不可躺在床上吸菸。

  7.點蚊香睡覺應把蚊香放置在絕對安全的位置,保證不會燒著被蓋、衣服等可燃物質。

  8.上下樓梯應手扶護攔,不要蹦蹦跳跳的,防止摔作。

  9.在宿舍應保持安靜,不要在宿舍放音響等製造噪音,影響他人的休息。

  10.遵守公司的相關規定,未經公司有關部門允許,不得留宿他人或把他人帶進宿舍。

  11.不得把水到處亂倒,必須倒進下水道。

  12.節約用水用電,用完水後立即關水,人離開宿舍時應當關電。

  1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在宿舍從事違法活動。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2

  第1條管理人員按時上下班,按時開關門,保證所有宿舍及上下樓通道暢通無阻。

  第2條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時做好交接班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手續。

  第3條嚴格按有關規章制度使用房間門鑰匙,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

  第4條學生進入公寓後要加強巡邏,防止學生打架鬥毆等惡性的事件發生。

  第5條嚴格執行學校兩休管理制度、規定,維持好秩序,對房間人數認真清查登記,對空、缺床鋪的學生做好記錄並上報學校政教處。

  第6條學生公寓嚴禁外來人員進入,不得留外來人員住宿。

  第7條管理人員加強對消防器材的檢查,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第8條加強對安全指示牌等物品的檢查,對損壞的及時上報並更換。

  第9條隨時檢查學生房間內隱患,包括杜絕火種進入房間、是否有管制刀具、電器及線路是否安全等。

  第10條如遇到緊急情況,如火災、觸電等重大事件,及時上報學校值班領導,同時迅速撥打“119”、“110”、“120”、或“999”等電話,有條不紊的疏散學生。

  第11條保障電話暢通,不亂用工作電話私聊,如電話不同及時上報學校維修。

  第12條管理人員遇到學生有病,應積極幫助治療,並及時送往學校衛生室或醫院。

  第13條管理人員做到24小時值班,不脫崗、離崗或串崗,夜間值班人員每間隔30-60分鐘上樓巡視一次。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員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識,保障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約能源,正確使用電器裝置,防止發生種類安全事故。

  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條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人走時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裝置,關閉燈具,禁止使用熱得快、電褥毯、電爐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違者將按酒店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第三條禁止將電源插座放在床鋪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起火,違者將給予50元致100元以上的罰款;請使用酒店配發的電源插座,不得使用偽劣電源產品。

  第四條嚴禁員工室內燒煮、烹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電線及裝接電器,不得使用或存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沒收並按酒店規章制度處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責任。

  第五條禁止在床位上抽菸,違者將給予當事人200元以上的罰款。

  不在規定區域內吸菸的給予30元的罰款。

  嚴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雜物、垃圾、菸頭等其它物品以免發生傷人事故;

  第六條禁止在宿舍區城內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在宿舍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過失處分直至終止勞動關係。

  第七條宿舍屬公共場所,現金及證件要隨身攜帶,請鎖好酒店配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規範宿舍用電管理,確保宿舍用電安全。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員工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的供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燈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裝置,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並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宿舍員工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後果需負連帶責任;

  5、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並報請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自行負責;

  6、住宿員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注意節約用電;

  7、住宿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5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舍務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並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內。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要認真負起安全檢查責任,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

  7、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點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一經發現嚴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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