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管理制度

作業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作業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作業管理制度1

  一、 總 則

  1.1 動土作業是指生產區內部地面、埋地電纜及地下管道區域範圍內,以及公司範圍內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開挖、掘井、鑽孔、打樁等各種動土作業。

  1.2 動土作業涉及到用火、臨時用電、進入有限空間等作業時,應辦理相應的作業證。

  二、作業管理

  2.1 動土前,本公司負責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以及施工的安全措施的現場交底,並負責貫徹落實。

  2.2 動土前,施工單位必須與本廠取得聯絡,應根據工作任務、交底情況和施工要求,查清動土地點的地下情況,制定施工方案並落實安全措施,由生產部和動土地點所屬國土資源單位聯合簽發《動土許可證》後,方可施工。

  2.3 動土中,施工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動土許可證》上規定的安全措施和審批人員提出的補充要求,不準擅自撤消或改變安全措施。

  2.4 動土中,若發現有事先未預料到的地下電纜、管線以及不能辨別的物品時,必須立即停止動土,並報告動土審批單位處理。

  2.5 在臨近電纜、電線的位置動土時,應小心謹慎、輕輕挖掘,嚴禁使用鐵鍬和抓鬥等強行深挖。

  2.6 在靠近建築物旁挖掘基坑時,應該視挖掘強度作好防止滑坡和塌方等情況的必要安全措施。

  2.7 動土中被暴露的電纜、管線等,應及時妥善保護,遷移電纜和懸吊電纜火線時,必須停電,經驗電後方可進行。

  2.8 挖掘土方應該由上而下逐層施工,禁止採用挖空底腳和挖洞的方法,且應作好排水措施,防止塌方和滑坡情況發生。

  2.9 動土完畢,現場的溝、坑等應及時填平,否則,應該設定圍欄、蓋板和警示標誌,夜間應設定紅燈指示。

  2.10《動土許可證》審批後,應交動土執行人隨身攜帶,對違章指揮、審批手續不全以及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動土作業,施工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2.11 在雨期和解凍期在土方工程內作業時,應及時檢查土方邊坡,當發現邊坡有裂紋或不斷落土及支撐鬆動、變形、折斷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經採取可靠措施檢查無問題後方可繼續施工。

  三、 附 則

  3.1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 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作業管理制度2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法》、《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暫行條例》、《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搞好安全生產的必須和禁令》等法規和條例。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確保作業安全。

  2、認真貫徹執行“勞動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規程”。

  3、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發證,才能上崗操作。

  4、進行危險作業,必須辦理作業票如:“動火許可證”、“帶電作業票”、“高處作業證”、“罐內作業證”、“起重作業證”等等。作業時,必須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並在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安全員、監護員的組織或監護下,才準施工。“動火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罐內作業”等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

  (1)“罐內作業”:凡進入塔、釜、壇罐、爐膛、鍋內、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閉塞場所作業,均稱為罐內作業。進行罐內作業,必須辦理“罐內作業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並經有關技術負責人審批後,才能執行。“罐內作業”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幾種:

  1.安全隔離。

  2.清洗和轉換。

  3.通風。

  4.加強監測和罐外監護。

  5.防護用具和照明。

  6.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業”:“起重作業必須辦理”“起重作業證”。必須遵守《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時,在確認起重環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況下,應嚴格遵守以下“十不弔”的原則:指揮訊號不明不準吊;斜牽斜掛不準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散物捆紮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吊物上有人不準吊;地下埋設物不準吊;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稜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3)“高處作業”: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人員應辦“高處作業證”。高處作業的安全守則如下:

  ①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的人不準從事高處作業,患深度近視眼病的人也不宜從事高處作業。

  ②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霧、雷暴等惡劣氣候的露天場所,不能登高作業,夜間登高作業需有足夠照明。

  ③作業條件:高處作業均需事先搭好腳手架或採取防墜落措施。在沒有腳手架或沒有欄杆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④現場管理:應設圍欄或其他明顯的安全界標,除有關人員外,不準其他人員在作業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進入高處作業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戴好安全帽。

  ⑤防止工具、材料墜落。高處作業時,應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臺應鋪木板;用繩工具;上下層同時作業時,要採取隔離措施。

  ⑥腳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須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員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腳手架的載荷重量不行超過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處作業,首先要檢查梯子主杆和梯橫檔的材料質量情況。

  1.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

  (4)“動火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防火、動火、用火制度”。

  (5)“帶電作業”:一般不允許“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時,必須辦理“帶電作業票”,並在安全防護及救援措施完備的情況下,在安全管理人員、電氣專業人員的指導、監護下,才準專業操作人員作業。

  5、劇毒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必須由經過嚴格專業培訓的專職化驗員進行操作,並執行“劇毒危險化學品付出儲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規定”。

  6、其他危險作業必須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作業管理制度3

  知之愈明,行之愈篤。為了更好落實“雙減”政策,在課堂提質增效的基礎上,切實充分發揮作業的育人功能,進一步全面貫徹落實“雙減”工作要求,全面貫徹落實“減負”精神,積極推進教學改革,調動師生教學積極性,努力追求高品質教育,結合學校實際,特做出以下規定:

  一、作業佈置

  (一)內容和形式

  1、要緊扣課程標準和教學進度,以課本所附作業題、課後練習為主要依據,佈置家庭作業,不佈置“繁、難、偏、舊”和機械重複性作業,不以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2、當堂佈置作業,不得在微信、QQ等網路平臺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家長自行下載列印作業。

  3、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增強作業的層次性、適應性,滿足學生的不同要求,將書面作業同探究式作業、實踐類作業、閱讀類作業、聽說類作業相結合,重視作業的實踐性與綜合性。

  (二)學生家庭作業量

  以“為健康、不熬夜、晚十點、不作業”作為佈置家庭作業的原則,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其他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60分鐘。

  (三)學生家庭作業評價

  合理使用各種評價形式,及時向學生反饋作業評價結果,共性問題做到集體講評;對學生作業中的錯誤,必須督促學生訂正並做好二次評價,要認真分析學生作業錯誤的原因,及時調整教學進度與教學難點,可以根據作業的型別和特點,採用多樣化的評價方式,除教師批閱外,可採取作業展評、展示交流、討論分享等多樣化的方式進行作業評價。

  (四)加強作業的完成指導

  教師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和課後服務時間加強學生作業指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指導小學生基本在校內完成書面作業。

  二、作業批改

  1.教師對學生作業要嚴格管理。作業的書寫、格式等要統一、明確、具體。

  2.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及時做好反饋,加強面批面改,不得要求學生自批作業,更不得要求家長檢查和批改作業。

  3.教師批改作業一律用紅鋼筆或紅圓珠筆,且書寫要規範,字跡要清楚工整。批改符號大小要適中。

  4.教師對學習困難的學生要多加關注和幫助,對他們能按時完成作業要給予鼓勵。批改他們的作業要側重於面批面改,及時訂正作業中的錯誤,使其增加信心,不斷進步。

  三、作業講評

  1.作業講評要鼓勵先進,啟發和幫助學困生,切忌挫傷學生的自尊心和積極性。

  2.作業講評要指出共性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四、加強作業管理的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學校將加強作業管理作為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提高教育質量的重要抓手,大力推進作業管理改革,成立以校級領導主要負責,教導處、教研組長、班主任、骨幹教師參與的各級作業管理機制,構建有效作業管理網路。要制定作業佈置批閱管理的要求或制度,及時宣傳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

  (二)加強研究培訓。

  教研室要圍繞作業設計的科學性、有效性、發展性、多樣性等開展專題研究,從佈置方式、日常批改、作業反饋等方面對作業管理提出具體指導意見,針對作業管理研究建立專門的評價機制。

  (三)落實日常監管。

  學校對各年級、各學科作業情況進行日常監管和指導,學校定期檢查和統計各年級作業的總量和批改情況,分析作業質量,及時發現和整改作業管理存在的問題,確保將作業管理具體落實具體要求落實到位。

作業管理制度4

  1、特種作業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前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崗位需求的稽核,報安全環保部備案,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培訓考試、取證。

  2、特種作業人員在培訓取得作業資格證前必須進行體檢,體檢合格,(沒有職業禁忌證者)方可參加作業資格培訓。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重違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業資格。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持證上崗作業。

  5、加強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教育和管理。安全環保部積極認真地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和體檢工作。複審合格者方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不得塗改、轉借,資格證書丟失應報主管部門備案、補辦。

  7、特種作業人員連續六個月不從事本工種作業,作業資格證書作廢,需重新培訓取得特殊工種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8、特種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凡內部調換工作單位時,需到安全環保部登記備案。

  9、凡安排無證或無效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單位主管領導,以違章指揮論處,造成重大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並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作業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特種裝置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意識,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訂定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特種裝置及特種裝置裝卸人員特指lng站液化天然氣的充裝裝置和lng站充裝人員。

  第三章特種裝置要求

  第三條充裝裝置投入使用前,必須辦理使用證,嚴禁無證執行。

  第四條充裝裝置的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必須事先履行審批手續。

  第五條充裝裝置的檔案、臺賬、檢驗報告、校驗報告及使用證,必須齊全。裝置銘牌、自編號齊全準確、裝置銘牌應裸露,且不得塗漆。

  第六條充裝裝置必須定期檢查,嚴禁超期執行。

  第七條充裝裝置發生事故爆炸、著火、變形、鼓包等,應逐級上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四章充裝操作規程

  第八條槽車對位後,檢查車號是否相同,檢查50米周圍是否有明火源,距離可燃物、行人15米以上。

  第九條關閉手機,禁帶火種,禁穿帶釘鞋,禁穿化纖衣褲,禁戴老花鏡,禁用非防爆電筒,禁用塑膠盆、勺、桶。禁拖電纜和電纜裸露。

  第十條每班充裝工都要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第十一條現場十米以內配備四個乾粉滅火器,二床石棉被。

  第十二條檢查汽車槽車、槽罐內部、電源插座、電機、泵、管、電纜、扳手是否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戴防火罩,如不符合,整改合格後才能使用。

  第十三條接好泵的電源和汽車槽車接地線,使靜電匯入地下。

  第十四條輕開槽車罐口、注意罐內氣壓掀蓋傷人,不準在罐口處猛烈敲打,測量並記錄罐內液麵高度,當日溫度、車號、罐體標出容量計表頁數作計量備查。

  第十五條汽車停放在容易撤離和逃生的方位,司機不離車。

  第十六條接好汽車槽車的管後,開啟前,安全員再檢查周圍現場各個環節,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才開機。開機後要做到聽(有無異樣響聲)、摸(電機溫度)、看(有無溢漏)、查(找原因修復整改)。

  第十七條汽車槽車上要有一人在上風方向監視罐裝情況,罐內必須留出空間,達到安全液麵,示意關機。

  第十八條作業中遇到電機發熱、雷電交加時應停機停泵。

  第十九條操作過程起火時按以下程式自救:用乾粉滅火器撲救、用石棉被蓋槽罐口,拉閥斷電、拉報警電鈴、撥打119報火警、110救援、關死上下游閥門,汽車開離火場,啟動消防水源冷卻著火罐和鄰罐。

  第二十條配置兩個輪式、四個手提幹粉滅火器。

  第二十一條立式貯罐從底部閥門輸入,臥式貯罐將管子伸入貯罐底部輸入,嚴禁從頂部向下猛烈噴射。

  第二十二條作業開始後,要有一人專門巡視管道,預防管道滴漏、爆裂、罐頂溢滿等情況。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lng站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公司法規及工貿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作業管理制度6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建築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打卡制度》的通知(建質[20xx]121號)檔案精神,加強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動態管理,維護企業和務工人員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專案部採用作業人員電子刷卡考勤+班組考勤相結合的考勤制度。

  二、作業人員進場1天內,由專案部勞務專管員登記、核對作業人員個人相關資訊後,發放實名制考勤ic卡。

  三、所有作業人員均須參加刷卡考勤,刷卡每天四次,早上上班一次,中午下班

  一次,下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如有加班另加兩次。

  四、作業人員必須由其本人刷卡考勤,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刷卡,違者雙方各以曠工一天處理。專案部勞務專管員負責作業人員刷卡管理工作。

  五、作業人員進出施工現場忘記刷卡時,應主動在24小時內向專案勞務專管員說明情況,由勞務專管員開具證明。

  六、作業人員刷卡後如有事離開施工現場應辦好相關請假手續,並在門衛室做好登記,違者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七、每天進行電子刷卡考勤和手工考勤記錄核對,如發現考勤資訊有出入,須及時與勞務專管員、班組負責人核實,確保考勤記錄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八、作業人員進出施工區拒不刷卡,經教育後仍不改正的,按曠工處理;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以上,且不主動與勞務專管員說明情況並進行核對的,按遲到或早退處理,並罰款30元。

  九、考勤表按月編制,每月5日前上報專案部,由專案部公示三天,如無異議,交專案經理、勞務專管員稽核簽字後,發放工資。

  十、因人為因素造成刷卡裝置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十一、作業人員完成工作離開專案前,憑工資單退還“實名卡”,如“實名卡”遺失或損壞,賠償“實名卡”工本費50元。

作業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上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等檔案精神,加強並最佳化學校作業管理,探索減負增效新舉措,科學有效地提高教學質量,為學生的綜合素質提升、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現就進一步加強我校作業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作業管理的部門。

  學校的作業管理由教導處負責,負責教學的教導主任是具體的負責人。各學科教研組長協助教導主任做好作業管理工作。

  第二、作業管理的內容。

  學校的作業管理包括根據上級精神設定各年級、各學科作業門類、作業數量,提出各學科各類作業的內容要求、作業批改與講評的要求,鼓勵教師創新作業型別和作業形式。

  第三、作業的批改和講評

  (1)重視作業批改的及時性。教師應合理使用各種批改形式,批改採用等級制,使用規範的批改符號,使用激勵性、啟發性、指導性批語,培養學生良好的作業習慣。作業中的錯誤,應該督促學生訂正,並做好復批。

  (2)對佈置的作業做到全批,同時認真分析學生錯誤的原因,反饋改進教學過程。

  (3)加強作業講評的針對性。提倡面批與集體講評相結合,教師應及時向學生反饋作業批閱結果,共性問題集體講評,個別問題面

  對面批講,要舉一反三,加強拓展和延伸,突出作業中難點的處理,關鍵點的拓展。引導學生根據作業分析學生存在的問題,更好地開展後續學習。

  第四、作業的控制與稽核

  加強作業質量監督。學校學科備課組長對作業質量進行把關,審查難易程度,形成每日備案。教導處定期統計和分析各年級作業佈置和完成的質量及批改情況,定期開展有關作業情況的問卷調查,及時提出相應整改意見,問卷調查的分析報告要存檔備查。審查與統籌協調本班作業總量。加強作業總量監控。班主任對作業總量進行把關,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中高年級每天家庭作業總量,分別控制在1小時以內。

  第五、實行作業備課制度。

  教師每次佈置作業,要根據所學內容的重點、難點和學生的接受水平,科學設計作業內容,保證作業的層次性、鞏固性、拓展性、實踐性、趣味性。嚴禁隨意佈置作業,堅決杜絕懲罰性、機械抄寫性作業,提高作業的效益。

  第六、實行作業審批備案制度。

  每次佈置作業之前,教師要將設計的作業交由教導處審批,審批的內容包括:作業時間、作業目的、作業內容,預計時間。審批合格後方可佈置給學生。

  第七、實行作業公示制度。

  每天作業審批合格後,教導處要及時將各班級各學科的作業透過校園網進行公示,並告知學生和家長學生網站地址,接受社會監督。

  第八、實行作業檢查制度。

  學校、教師要進一步加強家校聯絡,及時瞭解學生學習動態。但不得要求學生家長自行列印作業,不得透過手機微信和QQ群等方式佈置作業,不得佈置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共同完成的非實踐性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批改教師佈置的作業。

  學校對教師佈置作業的情況、批改情況、學生完成情況、講評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定期檢查每學期至少兩次。檢查的情況列入教師責任制考核。

作業管理制度8

  —、特種作業的概念

  特種作業是指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對操作人員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稱為特種作業,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二、特種作業的範圍

  1、電工(執行、維修)作業。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3、起重作業(包括橋、塔、門式起重機駕駛、起重工等)。

  4、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作業。

  5、壓力容器操作。

  6、衝壓機械操作。

  7、鍋爐司爐作業。

  8、建築登高架設作業。

  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2、年滿十八週歲。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崗要求的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成績合格。

  5、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複審與培訓

  1、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和<<電工進網許可證>>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複審,執行電工每年複審一次,未按期複審和複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和進網許可證自行失效。

  2、凡到期複審的特種作業人員,由單位申報將複審人員的操作證、許可證,交到公

  司安技員統一辦理。

  五、複審內容

  1、檢查作業期間安全行為,違章記錄和事故責任。

  2、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和事故案例教育。

  3、進行理論和實際考核。

  4、健康體檢。

  六、日常管理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2、各單位應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做好申報、培訓、考核、複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工作。

  3、建立建全特種作業人員的檔案,複審考核試卷和體檢表保留四年,審驗表保留八年。

  4、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後方可以從事原作業。

  5、特種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應視情節給予批評和吊扣,吊銷其操作證,造成嚴重後果者,應按有關規定和制度進行處罰。

作業管理制度9

  為搞好本單位噪聲作業的安全防護工作,保障員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業管理規範化、制度化,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規定適用於本單位的所有員工和外來施工人員。

  2、由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噪聲作業防護管理制度的實施與監督。

  3、企業應採取綜合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產區域和作業場所的噪聲要符合標準規定,超過標準要限期整改。

  5、對易產生噪聲的生產過程和裝置,技術部門設計時要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以及機械化、自動化、密閉化措施,用低噪聲的裝置和工藝代替強聲的裝置和工藝,從聲源上根治噪聲。

  6、當班工人每天對噪聲進行日常監測,並做好記錄,企業應委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並將檢測和評價結果予以公佈。

  7、新、改、擴的工程建設專案以及技術改造和引進專案、及時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的噪聲控制,必須嚴格執行職業危害"三同時"評查,沒有評查或評查不合格的一律不準施工和投產。

  8、對於噪聲超過標準規定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必須採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達到標準要求。在無法徹底消除噪音的情況下,必須給員工發放個體防護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減少或減輕對員工的聽力損害。

  9、企業應安排接觸噪音的從業人員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0、職業病的管理和診斷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對疑似或已確診的職業病患者應進行積極治療。

作業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確保油庫破土作業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油庫的地面開挖、掘進、鑽孔、打樁、爆破等各種破土作業。

  第三條施工單位根據工作任務、交底情況及施工要求,制訂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施工措施,經有關部門確認後會籤,報公司主管部門審批。公司施工現場責任人和庫、站責任人要簽署意見。破土作業許可證的有效期在生產作業區內最長不超過3天,界區外不超過一週。

  第四條破土施工單位應明確作業現場安全負責人,對施工過程的安全全面負責。在油罐區和要害部位內施工,應設專人進行施工安全監督。

  第五條破土前,施工單位應逐條落實公司稽核意見及有關安全措施,並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後,方可施工。破土作業涉及到電力、電信、地下供排水管線和輸油管線等地下設施時,施工單位要設安全監護人。安全監護人應逐條對安全措施進行落實,確認無誤後,方可通知作業人員進行作業,並在作業過程中加強檢查督促,防止意外情況的發生。嚴禁作業過程中破壞電力、電信、地下供排水管線、輸油管線等地下設施。

  第六條作業人員在作業中必須按規定著裝和佩戴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在施工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報告公司有關部門,經審批同意採取有效措施後,方可進行,重大危險施工要請示公司領導。

  1、需要佔用規劃批准範圍以外的場所;

  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3、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4、需要進行爆破的。

  第八條在道路上(含居民區)及油罐區、要害部位內施工,應在施工現場設圍欄及警告牌示,夜間應設警示燈。如挖地下通道而影響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動影響地下施工安全時,也應設圍欄、警告牌示、警示燈。

  第九條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不能辨認物體時,不得敲擊、移動,應立即停止作業,報有關部門查清情況採取有效措施後,方可再施工。

  第十條在坑、溝、槽、井、地道內施工應嚴格按《進裝置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辦理進裝置作業許可證,施工時,必須保持通風良好,注意對油氣的檢查檢測工作,遇有可疑情況,應立即作業,向上級報告,查清情況定出防範措施,方可再施工。

  第十一條在破土開挖前,應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嚴防地面水滲入到作業層面,造成塌方。破土開挖,應防止鄰近建、構築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變形,必要時採取防護措施,加強觀測,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破土時應由上至下逐層挖掘,嚴禁採用挖空底腳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開挖過程中應採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

  第十二條雨期和解凍期在土方工程內作業應及時檢查土方邊坡,當發現邊坡有裂紋或不斷落土及支撐鬆動、變形、折斷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經採取可靠措施檢查地問題後方再施工。

  第十三條在破土開挖過程中,出現滑坡、塌方或其它險情時,應做到:

  1、立即停止作業;

  2、先撤出作業人員及裝置;

  3、掛出明顯標誌的警告牌,夜間設警示燈;

  4、劃出警戒區,設定警戒人員,日夜值勤;

  5、通知設計、建設和安全等有關部門,共同對險情進行調查處理。

作業管理制度11

  XXX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資訊,有的沉迷簡訊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衝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領導,明確睡眠管理的重要意義。

  睡眠是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環節,是學校注重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重要體現。

  提高課堂的效率,需要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精神狀態。可見學生的睡眠情況是高效課堂的關鍵,要積極做好和改善學生的睡眠情況,引導學生家長關注學生的睡眠質量並宣傳睡眠重要性和睡眠不足的危害性,從而達到家校共識,共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

  二、睡眠的佈置與實施。

  1、明確睡眠時間要求。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應達到0 10小時,學校、家庭要共同努力,確保學生充足的睡眠時間。

  2、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學校早上8 8:0 20開始上課,學生不要過早到校,進校時間為7:40 — 8:00。課間休息不少於0 10分鐘,學生12:35 —— 13:5 25午睡。就寢時間不晩於21:00,家長應督促按時就寢不熬夜,確保充足睡眠。

  3、嚴格控制作業總量。教師要提升課堂教學實效,加強作業統籌管理,低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其餘年級家庭作業總量不超過0 40分鐘。指導學生充分利用自習課或課後服務時間,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作業,避免學生回家後作業時間過長,擠佔正常睡眠時間。學生參加校外培訓要適當,家長要督促培訓機構結束時間不得晩於20:30,不得以課前預習、課後鞏固、作業練習、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佈置作業。

  3、努力提高睡眠質量。教師要關注學生上課精神狀態,對睡眠不足的,要及時提醒學生並與家長溝通。指導學生統籌用好回家後時間,堅持勞逸結合、適度鍛鍊。指導家長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就寢環境,確保學生身心放鬆、按時安靜就寢。

  三、加強監管,最佳化睡眠管理保障措施。

  1、建章立制,規範管理。構建本校學生的睡眠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規範要求,從制度上規範家長和學生睡眠情況的落實。建立學生睡眠常規檢查制度,進行規範管理。形成以班主任和家長協調配合的管理機制,注重對學生睡眠質量的反饋,確保學生每天的睡眠時間達到要求。

  2、強化督查,完善評價。學校將班級睡眠開展情況作為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內容之一,加強監督檢查,切實將學生睡眠工作的開展落到實處。

  學校以關心、關愛、關注、關切之心出臺學生睡眠管理要求,希望能夠引起各位家長的共鳴、重視,更希望得到您的支援!讓我們共同努力,圓學生一個好夢!

  四、加強監管,最佳化睡眠管理保障措施。

  建章立制,規範管理。構建本校學生的睡眠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規範要求,從制度上規範家長和學生睡眠情況的落實。建立學中小學校學生睡眠管理工作實施細則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實落細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並最佳化學生睡眠管理,探索科學有效的睡眠管理方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學校特細化學生睡眠管理要求。

  五、加強領導,明確睡眠管理的重要意義。

  睡眠是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環節,是學校注重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重要體現。

  提高課堂的效率,需要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精神狀態。可見學生的睡眠情況是高效課堂的關鍵,要積極做好和改善學生的睡眠情況,引導學生家長關注學生的睡眠質量並宣傳睡眠重要性和睡眠不足的危害性,從而達到家校共識,共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

  六、睡眠的佈置與實施。

  4、明確睡眠時間要求。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應達到0 10小時,學校、家庭要共同努力,確保學生充足的睡眠時間。

  5、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學校早上8:20開始上課,學生不要過早到校,進校時間為7:40 — 8:00。課間休息不少於0~ 10分鐘,學生12:35 —— 13:5 25午睡。就寢時間不晩於21:00,家長應督促按時就寢不熬夜,確保充足睡眠。

  3、嚴格控制作業總量。教師要提升課堂教學實效,加強作業統籌管理,低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其餘年級家庭作業總量不超過0 40分鐘。指導學生充分利用自習課或課後服務時間,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作業,避免學生回家後作業時間過長,擠佔正常睡眠時間。學生參加校外培訓要適當,家長要督促培訓機構結束時間不得晩於20:30,不得以課前預習、課後鞏固、作業練習、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佈置作業。

  6、努力提高睡眠質量。教師要關注學生上課精神狀態,對睡眠不足的,要及時提醒學生並與家長溝通。指導學生統籌用好回家後時間,堅持勞逸結合、適度鍛鍊。指導家長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就寢環境,確保學生身心放鬆、按時安靜就寢。

  七、加強監管,最佳化睡眠管理保障措施。

  3、建章立制,規範管理。構建本校學生的睡眠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規範要求,從制度上規範家長和學生睡眠情況的落實。建立學生睡眠常規檢查制度,進行規範管理。形成以班主任和家長協調配合的管理機制,注重對學生睡眠質量的反饋,確保學生每天的睡眠時間達到要求。

  2、強化督查,完善評價。學校將班級睡眠開展情況作為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內容之一,加強監督檢查,切實將學生睡眠工作的開展落到實處。

  學校以關心、關愛、關注、關切之心出臺學生睡眠管理要求,希望能夠引起各位家長的共鳴、重視,更希望得到您的支援!讓我們共同努力,圓學生一個好夢!

作業管理制度12

  一、檢查目的:

  有效落實新課改要求,提高作業的有效性,減輕學生過重的負擔,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益。同時瞭解教師上課、作業的佈置及批改情況,特制定作業檢查制度。

  二、檢查時間:

  採用定時檢查、隨時抽查相結合的辦法。

  1.定時檢查:每月一次,由教務處組織,各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參與,對全校各年級、各學科作業的實施情況作全面的檢查。

  2.隨時檢查:根據需要,由教務處組織管理人員、教研組長等對某個年級、某門學科或某位教師任教的部分學生作業進行檢查。

  三、檢查領導小組

  組長:時忠臣

  成員:王強

  三、檢查內容:

  1.檢查教師的作業內容

  教師對作業的設計要體現適切性、實效性和創造性。

  作業內容要圍繞教材的重點和難點、以基礎知識的鞏固練習為主,輔以少量的提高題和思考題,避免簡單機械重複性的作業。

  作業要有層次性,這是貫徹面向全體、因材施教原則的具體體現。學生的素質和水平不一,對所學內容的掌握也自然會存在差異。可以根據學生的不同層次,佈置不同內容和難度的作業,使每個學生都能在各自原有的基礎上得到充分提高和發展。

  要控制作業時間,課堂作業以當堂練習當堂反饋為主。一二年級不留家庭作業,三四年級作業不超過半小時,五六年級作業不超過1小時。

  2.檢查教師對作業的批改、講評及輔導

  教師要及時認真批改學生的作業,儘可能做到當天批改、當天講評。如有特殊情況,可延後。大小作文,允許一週內完成批改,批改時使用統一的批改符號。

  提倡教師運用人性化的評語對學生進行鼓勵與交流,有針對性地為不同層次和水平的學生所做的作業寫上批語,傳遞教師對學生學習的要求和指導意見,使學生及時獲得反饋資訊,融洽師生感情,強化學習動機,激發學習興趣。對學困生提倡面批。教師要留意並收集的優秀作業或作品,透過表彰和展示優秀作業,提高學生的作業質量。

  對作業中出現的典型錯誤,及時進行講評並指導學生認真、及時訂正。對錯誤率較高的題目,教師要應認真反思,改進作業設計。對學困生要採用面批的方式的進行。

  3.檢查學生作業習慣

  作業質量最終體現在學生、落實到學生。結合《小學生作業規範與要求》,檢查學生的書寫能力、作業本整潔、作業及時完成度等方面的情況。

  四、反饋評價

  教導處把在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中獲得的資訊要分析總結,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向有關課任教師反饋檢查結果,對突出的共性問題在教研活動中進行講評。

  在每學期末,教務處組織教師對作業設計、佈置和批改進行個人小結自評、組內交流互評,學校把作業的檢查評比結果作為對教師年終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

作業管理制度13

  為了進一步落實省、市、區三級業務主管部門關於作業改革的檔案精神,進一步規範我校辦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科學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制定開發區實驗中學作業管理制度。

  一、作業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崔秀梅

  組 員:

  及各教研組長

  二、制定制度,分工落實

  教務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作業改革的檔案精神,制定出學校作業管理整體要求,並將工作具體分工級部主任、教研組長和備課組長,每個層面各負其責。級部主任負責作業過程監控與監督記錄,教研組長負責制定本學科的作業設定與評價制度,進行作業設計與評價的指導,帶領學科老師進行作業改革探索,備課組長帶領組內老師進行作業集體備課。

  三、控制作業總量

  課外作業的科目及數量要求嚴格執行《煙臺市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深入推進素質教育若干規定》的通知(煙教〔20xx〕37號)中有關規定,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量不超過1.5小時。

  四、作業設定與評價

  作業的佈置要依據新課程標準和教材內容,精選習題,建立“必做+選做”模式,杜絕給學生布置機械性、無效重複、難度過大的作業,嚴禁佈置懲罰性作業。豐富作業型別,提倡佈置探究性、實踐性作業。既要有練習型、預習型作業,也要有擴充套件型、創新型作業。除書面作業外,鼓勵佈置綜合實踐作業、實驗操作作業、小組合作探究作業以及個性化作業。教師必須認真、及時批改學生作業,做到全批全改,批改後的作業要標明批改時間,以備隨機抽查。嚴禁讓家長、學生代為佈置、批改作業的做法

  五、作業備課制度

  學校建立完善的作業備課制度。學校把作業計劃具體落實在教學計劃裡,每週備課組教師在集體備課中實現作業的集體備課。集備作業的過程中,要求老師瞭解作業的`難易程度、所需時間、規範格式、容易出錯的地方和適宜的學生群體,做到佈置作業適量且具有針對性。

  六、建立作業監測、公告和問責制度

  每週的作業在前一週透過集體備課集體決定,當週每天各備課組長在級部QQ群裡向全體老師公示當晚作業,經級部主任稽核通過後佈置給學生。然後由任課老師把當天作業在班級家長QQ群裡公示,讓家長監督作業並監督學生在家作業情況。學校透過執行作業審查監督表,實行學生、家長、級部主任和教務主任四級監督管理制度,教務處每週根據上報監督表進行實地學生作業抽查,及時發現問題整改問題。

  七、作業考核評價

  每學期教務處牽頭對教師作業工作進行每月一自查,及時糾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學期2次考核量化,第一次由學校層面發出簡報,第二次量化後結果計入教師個人常規績效考核中。

  八、作業問題問責

  學生作業管理與監督工作是一個系列工作,各部門分工要落實到位,各負其責,一旦出現作業問題,要責任到人,個人責任將扣除績效考核中的常規一欄分數,部門責任直接記入部門工作業績考核。

作業管理制度14

  (一)各年級建立家庭作業審批制度,《審批單》有時間、學科、作業內容、預計完成時間、審批人五項內容,班主任每天一審批,一週一彙總送交教導處備案。實現學校總控、教導主任把關、任課教師負責、班主任協調有機統一。

  (二)學校每學期召開學生座談會、家長會,瞭解作業量和作業批改情況,針對問題及時調整,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改考試方法,改變考試難度過大的做法,積極推行分層教學,因材施教,實施課堂教學分層、作業分層、評估分層,力爭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允許學生作力所能及的選擇,讓學生在自己選擇的可接受的平臺上,充分體會到學習的樂趣。

  (三)創新作業形式。佈置系統性、多樣性、趣味性的書面作業、實踐性作業和探究性作業,積極探索佈置跨學科綜合性作業。

  (四)注重作業設計。要切實提高作業設計質量,將作業設計工作納入校本教研工作體系,確保作業難度符合學生實際,不得超過課程標準要求。鼓勵分層佈置作業,佈置彈性作業、個性化作業,注重設計探究性作業、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作業、綜合性作業,進一步創新適應不同學生學習需要的作業形式。

  (五)學校教導處產格監督各學科各年級書面作業總量。嚴格執行規定:實行各學科作業統籌把關制,建立教導處牽頭、學科主管領導落實、學科年級組長協調、班主任負責、各科教師配合的工作機制,做好各學科作業的統籌平衡工作。教導處不定時抽查作業或訪問學生,發現問題馬上整改。

  (六)規範作業佈置。課後書面作業以教材課後練習、學校統一徵訂的教輔資料為主,其他課後的探究性學習、習作練習、閱讀及書寫訓練等學業安排佈置,均應根據課程計劃及課程實施情況安排。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準和課程方案,科學制定並認真落實教學計劃,不隨意增減課程難度,不隨意加快教學進度,不佈置難度水平超過課標要求的作業。堅決杜絕給學生布置機械性、重複性、高難度的作業,雙休日及節假日不得加大作業量,不準用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或變相懲罰學生,特別是教師不得透過微信、釘釘等班級交流群佈置家庭作業。

  (八)嚴禁教師使用微信群、群佈置作業。作業應當堂布置,嚴禁使用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和稽核的教育類APP佈置作業。學校統一規範使用微信群、QQ群,不得在群裡釋出學生完成作業情況、考試成績、批評表揚、拉票評比、搶紅包等內容。

  (九)佈置作業要避免難題、怪題,注重學生基礎訓練,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十)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嚴格控制好每天作業總量,書面作業時間不超過60分鐘。

  (十一)加強作業完成指導。教師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加強學生作業輔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提高作業設計質量;加強作業與備課、上課等教學環節的一致性,提高教師的作業設計能力。

  (十二)創新作業形式,嚴禁佈置重複性、懲罰性的低效作業。按照學生實際和學習內容佈置系統性、多樣性、趣味性的書面作業、實踐作業和探究性作業,積極探索佈置學科綜合性作業。採用“基礎作業+彈性(特色)作業”的模式,“彈性(特色)作業”要體現分層,靈活要求,供學生自主選擇。

作業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大型起重機械的全面管理,確保起重機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起重機械”是指使用的吊車、行車吊、高架車、叉車、升降機、捲揚機、機動絞磨、提升裝置、電梯、牽張裝置等。“大型起重機械”指20t及以上吊車、5t及以上行車以及牽張裝置等。

  第二章 起重作業安全規定

  第三條 新購和在用的大型起重機械必須是具有設計許可證的單位設計,具有製造許可證的單位制造,並具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的產品;起重機械的相關資料提交安監部備案。

  新購的大型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根據產品說明書等有關技術資料(外文資料須及時譯成中文)以及國標起重機安全規程等規定,制定針對本起重機的安全操作和保養制度並組織學習貫徹,在此之前不得使用。

  第四條 大型起重機械,按集中管理、統一排程、專業維修的原則,以保證大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條 對起重機械的技術狀況、維修保養、安全操作和執行制度的情況,實行監督管理和考核。各單位的領導和操作人員,要接受檢查,對提出的問題,要在限期內認真解決。

  第六條 使用單位的負責人,對起重機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負全面責任,明確操作、指揮、維修、監護的崗位責任。日常機務管理要設定專職機械員,大型起重機械實行機長負責制,機長負責起重機的全面工作,並組織做好檢查、保養、潤滑、記錄、監測等工作。大型起重機械必須配備專職技術人員負責技術工作。

  第七條 起重機械要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制度,起重機械調動時,應執行機調人隨的規定,並且使用、保養、維修等有關資料必須要隨機調動。

  第八條 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經定機任命後才具有操作權力。操作人員不僅要熟悉安全操作規程,還必須掌握機械的效能、結構、原理和用途。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和隨機出廠的有關《安全規定》使用起重機。

  第九條 操作大型起重機械要嚴格遵守下述規定:

  1、必須編制起重吊裝技術方案(作業指導書),經審批後於作業前進行認真的技術交底,強調安全操作技術,全面落實安全措施;

  2、對使用的起重機械、機具、工具、吊具和索具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使用,必要時要經過驗證或試驗後認可;

  3、起重作業人員在操作中要登高作業,必須辦理登高作業安全許可證,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4、兩人以上從事起重作業,必須有一人任起重指揮,現場其他起重作業人員或輔助人員必須聽從起重指揮的統一指揮,但在發生緊急危險情況時,任何人都可以發出符合要求的停止訊號和避讓訊號;

  5、起重作業時,起重吊具、索具、輔具等一律不準與電氣線路交叉接觸;

  6、運輸吊運大型、重型裝置時,事先要測量道路是否安全無阻,對道路上空和兩側的輸電線、架空管道、地下設施、道路兩側的建築物必須採取有效安全措施;

  7、嚴禁將鋼絲繩、纜風繩拴在易燃易爆有毒管道、化工受壓容器、電氣裝置、電線杆等物體上;

  8、吊起的重物在空中執行時不準碰撞任何其它裝置或物體。禁止物體衝擊式落地。吊物不得長時間在空中停留;

  9、運輸重型物體要在道路中停放時,停放位置不能堵塞交通,夜間要設定紅燈訊號,重物要透過鐵道口時,事先要與有關部門和看道人員取得聯絡並得到許可後,方可在規定時間內透過;

  10、運輸重物上、下坡時,要有防滑措施;

  11、運輸板材、管材或超長物體時,要有安全標誌和防慣性傷害的安全措施;

  12、搬運易碎物品,應使用專用工具,小心輕放。裝運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菸和動用明火,不得穿帶有鐵釘的鞋,必須輕裝、輕卸,不得猛烈撞擊,不得亂拋亂扔;

  第十條 堅持做到“十不弔”

  1、超過額定負荷不弔。

  2、指揮訊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弔。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弔。

  4、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弔。

  5、歪拉、斜吊不弔。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不弔。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無安全措施不弔。

  8、帶稜角、刃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斷)不弔。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撥不弔。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弔。

  第十一條 高架型式的起重機必須嚴格執行本機的有關防風措施和規定。

  第十二條 使用單位要根據國際起重機安全規程和有關部門頒發的起重機安全監察規定要求,做好起重機的檢查和檢驗工作。

  (一)班前日常檢查:由司機在班前、班後進行,多班作業由交接班司機共同按規定的專案進行檢查。

  (二)經常性檢查:使用單位的機械員同司機共同對起重機的主要部位和潤滑保養情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組織處理,每月不得少於一次。

  (三)定期檢查:使用單位負責人、技術人員、機械員、司機和維修人員共同參加,每年必須對起重機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檢查內容:

  1、起重機正常工作的技術性能。

  2、安全保護裝置和儀器的可靠性。

  3、傳動機構、制動系統、液壓系統、電氣線路及電器元件。

  4、金屬結構的變形、裂紋、腐蝕及焊接、鉚接、螺栓的聯接情況。

  5、鋼絲繩的磨損、變形和尾端固定情況。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組織修復,並將經常性檢查和定期檢查情況向籌建處安監部和監理單位提出處理報告。

  (四)檢驗:除按定期檢查的內容進行外,還要對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安全保護裝置做全面試驗。此項工作由國家能源部認可的檢測部門承擔。

  1、正常工作的起重機,每二年進行一次。

  2、經過大修、新安裝、及改造過的起重機,交付使用前。

  3、閒置時間超過一年的起重機,在重新使用前;

  4、經過暴風、重大事故後,可能使強度、剛度、構件的穩定性、機構的重要效能受到損害的起重機。

  第十三條 起重機的指揮人員應經過專業知識和起重機常識的培訓,指揮時應帶有明顯標誌並保證起重機行走通道沒有障礙物。

  第十四條 使用單位要加強對鋼絲繩的管理,經常檢查,按規定選用鋼絲繩,嚴格執行鋼絲繩報廢技術標準。

  第十五條 經常檢查潤滑油,按使用說明書規定要求新增、更換潤滑油、脂。

  第十六條 起重機的超負荷作業要嚴格管理,以確保安全。

  (一)必須超負荷作業時(不得超過額定負荷的10%),由使用單位提供可靠的計算依據,制定合理的作業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和出現險情時的搶救方案),辦理超負荷工作票,經批准,共同監督實施,各負其責。

  (二)超負荷作業前,使用單位必須組織對起重機全面檢查,確認起重機機況良好,方可作業,起重機如有故障,不得作業。

  (三)超負荷作業後,使用單位組織對起重機全面檢查,並將超負荷作業和檢查情況記入本機檔案。

  第十七條 兩機以上聯動作業,由使用單位提出作業方案,經批准方可進行。

  第十八條 新購、大修後或移裝的起重機,在安裝前由安裝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對起重機進行技術檢查,對由於運輸不當或保管不善所產生的變形,開焊等缺陷,要認真進行檢修、校正,做好記錄,達到技術要求後方可安裝。

  第十九條 所有電器保護裝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設施,在安裝前均應認真檢查,證明其完整無損並靈敏可靠時,方可安裝。

  第二十條 大型起重機的拆卸和安裝,要制定拆裝工藝規程(包括安全防護措施方案),並經監理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施工單位和籌建處主要負責人審查批准,拆裝單位(必須取得安全認可證的單位)要嚴格遵守拆裝程式,對參加拆裝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拆裝時要有技術負責人在場指導。

  第二十一條 大型起重機安裝畢後,要按規定進行除錯,對各部位的安全裝置要進行可靠性試驗,對整機進行負荷試驗。安裝、除錯、負荷試驗記錄等交機械管理部門歸檔儲存。驗收工作由安裝單位組織,監理單位和使用單位參加,驗收合格後安裝單位可向使用單位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 起重機的結構、技術引數和電器控制系統不得任意修改,必須改裝時應提出計算資料、施工圖紙和改裝方案。

  第二十三條 起重機械不準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二十四條要認真執行《技術保養規程》,保養作業執行情況報管理部門,要明確規定保養責任制。

  第二十五條 對違反本規定造成不良後果,出現重大機械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要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章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規定

  第二十六條責任與許可權

  (一)安全監察部是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監察部有權對公司範圍內的一切特種作業進行安全監督、檢查與考核。

  (三)安全監察部有權配合政府勞動部門或安全監察部門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認證申報、培訓、考核、複審的組織工作。

  (四)安全監察部有權取消不合格人員在本公司的特種作業資格。

  (五)各生產單位及特種作業的組織單位是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執行部門,負責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生產單位或特種作業的組織單位應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常規性安全生產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

  (七)生產單位或特種作業的組織單位有權拒絕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要求。根據特種作業人員作業前的具體情況有權臨時取消其特種作業資格,並可向公司安監部提出相應的考核建議。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內容與要求

  (一)特種作業範圍

  1.特種作業工種範圍: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登高架設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壓力容器操作;從事有害氣體作業。

  2.特種作業人員要求

  特種作業人員必備基本條件:年齡滿18週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特種作業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技能,經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考核後,成績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符合相應特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八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職責

  (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遵守作業操作規程,保證安全作業;

  (二)對作業工具和裝置認真進行維護保養;

  (三)工作時,裝置發生故障,影響安全作業或發生險情時,應採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有關部門和人員;

  (四)努力學習所從事作業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技能,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五)拒絕違章指揮,並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第二十九條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

  (一)特種作業人員的一般性專業技術培訓和安全培訓由其所在單位組織進行,應達到公司技術培訓和安全培訓要求。

  (二)特種作業人員還應定期參加公司安監部組織的、國家政府部門指定的培訓機構(單位)舉辦的特種作業培訓學習,應滿足與其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要求和實際操作技能要求。

  (三)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認證及培訓、複審及培訓由公司安監部統一進行組織和辦理。

  第三十條 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管理

  (一)安監部應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對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的審批、培訓、發證、複審及考核進行統一的管理。

  (二)新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由生產單位提出申請,經安全監察部批准並對其進行培訓達到上崗資格(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為其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

  (三)安監部每年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一次複查,在生產單位的配合下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違章作業情況、安全生產知識和事故案例學習情況、本工種安全知識考試情況進行檢查,結果記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

  第三十一條 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

  (一)安全監察部及各生產單位對特種作業應進行嚴格的監督檢查,嚴禁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

  (二)對無證人員、複審不合格人員或逾期未經複審的人員不得安排從事特種作業。

  (三)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培訓考核,未經確認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四)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特種作業資格。

  1.未按規定接受複審或複審不合格的;

  2.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後果或違章操作記錄達3次以上的;

  3.弄虛作假騙取特種作業操作證的;

  4.經確認健康狀況已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的;

  5.塗改、轉借或轉讓《特種作業操作證》的;

  6.調離本工種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從事本特種作業的。

  第四章 檢查與考核

  第三十二條安全監察部及各生產單位應對特種作業現場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對特種作業中出現的違章現象要進行嚴厲的處罰。

  第三十三條安全監察部沒有按政府部門的規定組織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認證、複查等,每次考核責任人200元。

  第三十四條對使用不合格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單位領導考核100元/人次,由此造成的嚴重後果還將依據公司的相關規定另行加重處罰。

  第三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沒有建立管理檔案或未進行定期複查,考核責任單位200元/次,考核責任人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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